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六十三[7](迦葉菩薩品第二十四)
廣釋善星斷善根義 出善星未斷善根之前壞欲界結獲得四禪事 出善星說苦德尼乾緣起事 釋斷善根義 釋斷善根佛性不斷義 釋佛性如虛空非三世攝 釋闡提身口業皆非善義 釋所以聽善星出家意
迦葉菩薩品第二十四
案僧亮曰:夫為行同,有違不違。前〈師子吼品〉[8]辨不違,此品論違也。何者?前品所說,雖有佛性,要修善以成之;此品所說,雖有佛性,而斷善者塞之。故知俱論性,而有違不違之異也。法瑤曰:前品廣說佛性不一,或因或果、非因非果,或因或緣、或善非善、或言心是、或言心非,或言離陰、或不如是。眾說雖非一途,而佛性一也,是則不可偏執一法為是而餘法非也。迦葉今引四十九年不定之說,偏執者皆失佛意,謂執往既失,執今豈得耶?若有偏執上所說者,皆不得佛意也。經有明文,下至煩惱諸結眾生、五陰善法,皆是佛性。又說性非內非外、亦內亦外,非有非無、亦有亦無,又就闡提或善根人,四句互明佛性。復引恒河七人不離佛性水,又言如是七人若善不善、若方便道若解脫道、若因若果,悉是佛性。經文如此,豈可以一法偏執乎?若不尋結始末所論,佛性各舉一邊以為決定,但以果為佛性者,恐失其知旨矣。前品明生死河中有七人,明不但佛性力故,自得菩提,不修道耶?今明涅槃河中有七種人,闡提人聞《涅槃經》,然後誹謗不信,斷善根耳。然涅槃聲[1]先冥以遠益,謂入涅槃河中,況餘六人耶?今明七人雖異,而皆不離佛性水中。雖復兩品同明,而所論碩異也。僧宗曰:上第三十四問安樂性,向師子[2]吼發斯論,而所顯之旨猶有未了,今還成本問也。前明闡提雖斷善根,猶有佛性;今因善星,廣釋闡提斷善之方,及還生之由。明所斷者,是起作之善故,則正因之義存也。釋還生之由,所以緣因之理足也。亦以因果相望,則中道詳矣。二聖相成,俱顯妙旨,但辨理周悉,未必文廣也。大分品有六:第一明斷善根;第二辨還生;第三明中道;第四顯修道;第五勸;第六歎佛也。寶亮曰:師子吼、迦葉但論佛性,其大旨為異者,師子吼就次第從理為談,迦葉就違背邊為論也。師子吼所說,直論從因至果,附理信心,不言先斷善根,後更生之義也。迦葉所說,亦言從因次修,然其行未立,還斷信心成一闡提,後厭情還發,能生於善,更進趣取佛。正以此為異。是則師子吼雖明斷善,未辨還生。今迦葉所論,明斷善之後更生之義也。大分為九門:第一明斷善根相;第二釋所以斷善,良由眾生根性不定也;第三辨諍論,由根性異故感教各別,致令互執,乖於中道也;第四廣明執著起邪見之過,正以根性不定、不體佛教,各隨所執誹謗失旨也;第五明後從悉自拔得還生善根也;第六明同得常果;第七釋異生死以三漏為因故感報無常,佛果以真解為資,遣漏盡而體常;第八歎經;第九歎佛也。道慧私記曰:師子吼所問,雙樹間事。迦葉所問,從得道已來事。[3]科簡始末以為異也。又此品就人明性,前品就法明性也。智秀曰:大分此品為六段,第一明斷善根而佛性不斷;第二明還生善根;第三明非內外非有無中道;第四明不諍;第五明梵行;第六歎佛也。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至)為大醫師作大藥王。
案僧亮曰:此下第一明斷善根人斷善根相也。將欲設難,[4]無敘師子吼所釋。善星比丘,是不可治人也。僧宗曰:就明斷善根中,自有六翻。第一明如來慈非不平等,正以善星不受,非如來失;第二廣列過失之事也;第三明斷三世善也;第四明如來具知根力,能知轉下作中等也;第五廣明諍論,釋由物情不達教下之旨,致生深罪也;第六明所以斷善根,廣起邪見也。智秀曰:第一段中六別,第一論斷善根;第二明根不定;第三明諍論;第四明執著;第五明邪見也。
善星比丘是佛菩薩時子。
案僧亮曰:此下舉三事,證非不可治也。令先明有深重,故云何不救也。寶亮曰:此下第一難,何不先為善星說法也。
出家之後受持讀誦分別解說十二部經。
案僧亮曰:次明其有信,非都無也。
壞欲界結獲得四禪。
案僧亮曰:次明善星不無念等善根也。
云何如來記說善星(至)地獄劫住不可治人。
案僧亮曰:略結難也。
如來何故不先為其演說正法後為菩薩。
案僧亮曰:治病在於始起可治之時。不先治之,要有漏時,非等慈也。
如來世尊若不能救(至)有大慈愍有大方便。
案僧亮曰:若可治而不治,是無慈也。寶亮曰:第二,責無慈悲。第三,喻無方便也。
佛言:善男子!譬如父母(至)當先教誰知世間事。
案僧亮曰:先答父慈等也。雖復教有先後,而不違慈義,以譬佛慈等無偏也。寶亮曰:此下先答第二難也。我久知其當斷善根,故於爾許年中接引說法,為後世作益也。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至)為慈念故次復教之。
案僧亮曰:人以知見為樂。父慈雖等,然有能速成者,應先教也。
善男子!如來亦爾(至)為生後世諸善種子。
案僧亮曰:合譬之意,意在不偏必有利益,廣弘一燈之化者應先教也。
善男子!如三種田(至)第三喻一闡提。
案僧亮曰:義如上釋。
善男子!如大師子殺香象時(至)演說法時功用無二。
案僧亮曰:終用一方便力耳。上明雖復先後,而慈用實等。今明三時方便,常盡其力也。寶亮曰:答第三難也。明佛非無大方便,但於善星方便不顯耳。如彼師子於二狩之間,雖等其力,菟則不設也。
善男子!我於一時住王舍城(至)而彼都無信受之心。
案僧亮曰:凡舉三事,此第一緣起也。薄拘羅,是惡鬼之名。夫化之所被以信為本,而闡提斷信,釋所以不受化也。僧宗曰:此下第二,廣說斷善之過也。寶亮曰:此下正明善星斷善根之相,兼證釋向第二第三答也。佛雖有大慈方便,而善星淨信意難出故,無所益也。
善男子!我於一時在迦尸國(至)而彼絕無信受之心。
案僧亮曰:第二緣起。寶亮曰:既以不信為心,亦遮人為信故心死。虫置佛跡上,使耳目之徒生異想也。
善男子!我於一時與善星(至)而彼絕無信受之心。
案僧亮曰:第三緣起也。雖復同列不信,而此一事偏論反舌罔沒尊聖,彌見其心矣。所以二問苦得者,欲知即事與佛語相應已不也。而苦得既已身驗,所以反根善星,因而誡之也。寶亮曰:聖化無方,應物非一。彼既心懷妬,云何可救也。
善男子!善星比丘雖復讀誦(至)而我真實謂無因果。
案僧亮曰:此明無慧也。若善由解生,則不可斷;不從解生,遇耶則斷。昔雖誦讀,不由解生,亦不可救。答第二難也。善知相法者,知有二種現知相知也。言佛非現知,非一切知也。僧宗曰:雖受十二部經,不解旨故,所以退謗,乃至斷善根。況不受持,云何救耶?
善男子!汝若不信(至)生身陷入墮阿鼻地獄。
案僧亮曰:虛言無効,不如驗實也。陷地獄者,[1]慈不積無以滅身,罪熟報至所以陷也。
善男子!善星比丘雖入佛法(至)羅剎大鬼之所殺害。
案僧亮曰:佛說三乘因果,而善星竟不獲一。以無信故,所以無所得也。放逸故、惡知識故者,放逸即內患,惡友即外緣。備此二惡,終斷善根。雖入大海無獲者,無信慧之人雖入法海,亦無所獲。自戮而死者,譬放逸。惡鬼所殺者,譬惡友也。僧宗曰:記彼必入地獄,一往如似不慈,而是大慈也。何以爾耶?若不記者,則長人耶信也。
善男子!是故如來以憐愍故(至)以惡邪故不捨惡見。
案僧亮曰:答第三難也。雖以憐愍為說,以其放逸,終不可改也。
善男子!我從昔來見是善星(至)斯下之人地獄劫住。
案僧亮曰:答第四難也。若內有微善,可方便外授者,斯人可度也。若內無微善,雖外方便,亦無如之何也。寶亮曰:答第一難也。善星若有微豪善者,豈容記其是地獄劫住不可治人耶?由[2]是其一闡提故耳。
善男子!譬如有人沒[A1]圊廁中(至)是故不得拔其地獄。
案僧亮曰:手撓之,譬大方便。頭髮,譬微善也。寶亮曰:雖有未來之善,而現在重惡,無以資發,故二世皆伏斷也。
迦葉菩薩言:世尊!如來何故記彼當墮阿鼻地獄。
案僧亮曰:善星見佛生瞋,即入地獄。佛住似如不慈,欲請以釋,故致此問也。
善男子!善星比丘多有眷屬(至)乃至無有毛髮許。
案僧亮曰:答意若不往不記者,外則長人眾惡,內則久受重罪,是以先記必入地獄。及今往彼,果陷無間,豈是無慈?乃所以滅其惡因也。真實無二者,以人聞佛言故,不信善星之語,則不增外惡,令其受罪少也。
善男子!我久知是善星比丘(至)是名如來第五解力。
案僧亮曰:不出外故,不生人罪也。第五解力者,謂十力中性力也。
世尊!一闡提輩以何因緣無有善法。
案僧亮曰:上說現在無有信慧名斷善根,未明五根及未來善,故發問也。僧宗曰:此下第三明斷二世善也。智秀曰:此下第二段顯斷善根義也。六翻明義,此第一,求斷善根之相。
善男子!一闡提輩斷善根故(至)殺一闡提無有殺罪。
案僧亮曰:殺生以害故罪。闡提無善,但得惡心之罪,無殺罪也。
世尊!一闡提者終無善法是故名為一闡提耶。
案僧亮曰:將欲諮問未來善義,故先明此定,謂闡提善根終意不起耶?智秀曰:第二翻,舉終竟以定佛也。
佛言:如是如是。
案僧亮曰:終竟之義乃有近遠,一生乃至一劫。欲開其論端,故且答如是也。
世尊!一切眾生有三種善(至)斷諸善法名一闡提耶。
案僧亮曰:舉三世為義,取未來應生。即今未生,所以不可斷也。終竟之旨,未即可見。智秀曰:第三翻,責未來之法未起則不可斷,不應以斷善故成闡提。
善男子!斷有二種(至)是故我言斷諸善根。
案僧亮曰:滅而不續,名之斷也。性斷障斷者,心有三種,善、不善、無記。若如常人起不善無記心時,雖無善心,直是心不並緣,故善心不續,是謂性斷。以其現在無耶見故,不名障斷。闡提現有重耶見障,使未來之不生於現在,是名具二斷也。法瑤曰:益前有無之問也。以現在無故,得言斷善根;未來有故,得言悉有佛性也。
善男子!譬如有人沒[A2]圊廁中(至)是故名為不可救濟。
案僧亮曰:譬意為顯障斷非究竟斷也。未來之善雖有起力,交為現在邪見所障不得起故,不能濟苦也。
以佛性因緣則可得救(至)一闡提輩亦復如是。
案僧亮曰:謂正因性也。斷緣因善根,非斷正因也。由正因力故,久善還生。非三世者,釋不斷義也。正因是相續常,常故無去來也。如敗子者,既以不善無記為正因,二法力弱,現在世中必不生善,以敗子為譬也。
世尊!一闡提輩不斷佛性(至)云何說言斷一切善。
案僧亮曰:乘上正因不斷之辭以為問也。正因之力必感佛果,果善因善二俱不斷,故知非闡提也。智秀曰:第四翻,承上不斷性之旨,仍以為難也。佛性是善,闡提不能斷,云何成闡提也。
善男子!若諸眾生現在世中(至)則不得名一闡提也。
案僧亮曰:佛性是善,若現有佛性,則非闡提。明正因是種子性義,不以為緣因性也。
如世間中眾生我性(至)當見故故言眾生悉有佛性。
案僧亮曰:以世我為譬,以證現無之義也。以當見故者,上言眾生現在無有常名,悉有苦故。以當見為有,非現有也。
以是義故十住菩薩具足莊嚴乃得少見。
案僧亮曰:上云當見為有,此說見之時也。以少見名因、全見名果,因名為得,果是所得。今以得為佛性者,因中說果也。
迦葉菩薩言:世尊!佛性者常(至)如其生者非是善乎。
案僧亮曰:上云佛性是常,無有三世;又云佛性未來當見。此前後相食,則常義未顯,故以空[1]微之也。智秀曰:第五翻,有兩句難:第一責性非三世,不應復云未來;第二責既有慈愛,豈容非善也。
佛言:善哉善哉善男子(至)非過去非未來非現在。
案僧亮曰:述成上義,無三世也。
一切眾生有三種身(至)未來身淨故說佛性。
案僧亮曰:謂所說佛性,因中說果耳,非前後二言相食之過也。
世尊!如佛所說義如是者(至)一切眾生悉有佛性。
案僧亮曰:難言若佛性是常,常則無生無滅、非有為相,何故說言眾生悉有也?智秀曰:第六翻,有兩關難:初若非三世者,現在眾生不應有也。後云若眾生有者,應與眾生同體也。
善男子!眾生佛性雖現在無不可言無。
案僧亮曰:雖無現相,而終得為用。以終得用故,於眾生為有也。
如虛空性雖無現在不得言無。
案僧亮曰:空無現相,而得言眾生有現在用。佛性亦爾,雖非現有,而現在眾生亦得有用也。
一切眾生雖復無常而是佛性常住無變。
案僧亮曰:將欲廣辨以定譬性,故重舉二門也。
是故我於此經中說(至)猶如虛空非內非外。
案僧亮曰:以言無內無外者,明是常也。
如其是虛空有內外者(至)眾生佛性亦復如是。
案僧亮曰:若有內外,則非一也。若有分數,則非常也。內無外、外無中、中無內,豈曰遍耶?
如汝所言一闡提輩(至)一闡提業亦復如是。
案僧亮曰:心為善惡之主,而為邪見所壞。雖有慈念之至,終不成善。義現譬中。
善男子!如來具足知諸根力(至)說一切法無有定相。
案僧亮曰:此下第二分也。說根性不可定,可進可退也。說退以誡之,說進以勸之,謂勸誡分也。僧宗曰:此下第四,明如來知根力故,能轉下作中。以根不定故,可進可退,如來終不捨置也。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至)以何因緣聽其出家。
案僧亮曰:上說知根,未說知根之利也。而聽善星出家,不得佛法之利,以迹而觀似不知人利,故發問也。
佛言:善男子!我於往昔(至)我為如來具足十力。
案僧亮曰:說知根之利也。寶亮曰:佛知善星當斷善根,故將其出家,令生微善,開後世之資。且若不出家,則橫長物惡。為此因緣,所以携其入道也。然經家已顯調達是迹,竟未發善星之權,以此而言,經文不應止有此也。撿理求義,例應非實,蓋未盡也。
善男子!佛觀眾生具足善法(至)能斷善根具不善根。
案僧亮曰:說退因也。退因有四:一不親善友;二雖近不聽正法;三雖聽法,不思惟義;四雖思義,不如說行。
善男子!如來復知是人現世(至)爾時則能還生善根。
案僧亮曰:說進因也。進因亦四,略舉近善友、聽正法二因。
善男子!譬如有泉去村不遠(至)名為具足[1]諸知根力。
案僧亮曰:明退是暫爾耳,而生善是必定也。泉譬佛果,村譬三界,水譬常樂,渴譬八苦,智人譬佛,無異路譬八苦可厭、常樂可欣,八道定也。
爾時世尊取地少土(至)不比十方所有土也。
案僧亮曰:明退者雖復不久,而退者甚多也;進雖必定,而進者少也。
善男子!有人捨身還得人身(至)能入涅槃如[2]㧓上土。
案僧亮曰:進者,從明入明也。
捨人身已得三惡身(至)如十方界所有地土。
案僧亮曰:明退者從明入冥、從冥入冥也。
善男子!護持禁戒精勤不懈(至)如十方界所有地土。
案僧亮曰:上總說一切眾生,此別舉出家人及信涅槃經為異耳。
善男子!如來善知眾生如是(至)是故稱佛具知根力。
案僧亮曰:結上旨也。[3]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六十三
校注
[0571007] (迦葉…四)九字【大】,〔-〕【聖】 [0571008] 辨【大】下同,辯【聖】下同 [0572001] 先【大】,光【聖】 [0572002] 吼【大】,吼助【聖】 [0572003] 科【大】,料【聖】 [0572004] 無【大】,先【聖】 [0573001] 慈【大】,惡【聖】 [0573002] 是其【大】,其是【聖】 [0574001] 微【大】,徵【聖】 [0575001] 諸知【大】,知諸【聖】 [0575002] 㧓【大】,抓【聖】 [0575003] 此下聖本有光明皇后願文【經文資訊】《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7 冊 No. 1763 大般涅槃經集解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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