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般涅槃經集解卷[2]第十四
雜廣解脫義 釋一等四執義
四相品之第四
又解脫者名曰甚深(至)真解脫者即是如來。
明駿案:前已廣上八味竟也。此下更舉別義,是二乘所不能入者也。此總歎甚深不可見也。
又解脫者名無舍宅(至)真解脫者即是如來。
明駿案:雜舉眾德,隨所樂入而解釋也。
又解脫者名斷一切(至)無漏善法斷塞諸道。
案僧宗曰:斷邪見諸道也。
所謂若我無我非我非無我。
案僧宗曰:我者常見,無我者斷見也。非我非無我者,此第四家計也。𨷂第三家。第三家云亦我,則不同第一家;亦非我,復不同第二家。所言不同者,謂不全同,乃片同耳。今第四家復異第三家也,言非我者,不同第三家斥我也;言非無我者,不同第三家斥無我也。雖有此言,及其撿覈,亦不得異第三家之也。
唯斷取著不斷我見(至)真解脫者即是如來。
案僧宗曰:生死非我,橫生我心,此是取著,應斷也。佛性是理,不斷此也。
又解脫者名不空空。
案僧亮曰:常樂我淨是一實,又解脫眾苦是二實,故名不空空。
空空者名無所有(至)實無解脫故名空空。
案僧亮曰:尼揵所計解脫,無常樂我淨,一空。又非解脫,二空也。名無所有者,體是無常又非解脫,無所有者也。
真解脫者則不如是(至)而復無有水酒等實。
案僧宗曰:水酒瓶者,為不空空譬也。乃可無水而器不空,明涅槃乃空無生死耳,而常果不空也。
解脫亦爾不可說色(至)誰受是常樂我淨者。
案僧宗曰:垂形六道,處處見色也。
以是義故不可說空及以不空(至)如來即是涅槃。
案僧亮曰:本[3]未釋之。貪是結本,相名貪境也。貪與所貪,繫縛三有,一切煩惱由之而起,故生死之數因果無窮。永斷貪故,次第而滅,一切解脫。
一切眾生怖畏生死(至)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案僧亮曰:上廣說解脫,令人歸也。法相有三。何者?法相常定,貴其先覺。先覺者,歸佛也。所覺者妙,歸法也,非法不得名覺也。小覺諸法非我,假用境智合用,生死可除。識其合用,歸僧也。歸說行始,此明其終,終得盡苦,名解脫也。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至)非是聲聞緣覺所知。
案僧亮曰:涅槃一法具二也。二言俱在當也。佛法僧常者,常即涅槃。常名是一,而三事即涅槃。僧宗曰:如三歸之異者,當知涅槃似不一體,欲令如來釋會三歸所以體一而義異之旨也。佛以眾生畏生死故,為說三名,非所以別體也。有法名一義異者,此更開釋所以得有施三名之竟也。夫施設名義自有多塗,如佛法僧常,[4]是名一而三義是異。佛以覺為義也。法名不覺者,法以軌為義,非覺義也。涅槃名解脫者,即是無累,彼自有釋義也。今解脫者,是翻彼義釋也。虛空名非善者,非善非惡也,此證名義俱異者矣。我昔告[5]彼提者,引證三歸名義不應一也。就別體法僧,則體義俱異。今就佛上,則其體雖一,逐義為三,不可以體一故,使義不得三也;謂義有三,欲令體亦別也。說一為三者,隨方設化,說法不同。三歸亦爾也。
迦葉復言:如佛所說(至)真解脫者即是如來。
案僧亮曰:生滅聚積,名身也。分別苦樂,名智也。涅槃無此,故名捨也。誰受安樂者,上說種種樂,明非受樂,故發問也。身得安樂者,有食有身、有識分別,名為苦也。無食無身、不生分別,名為樂也。無受樂者,無受理圓,不可以方事喻也。此中諸譬皆是少分耳。僧宗曰:食已悶者,行地之時貪嗜五欲,譬之於食;為惑所蔽,如心悶也。出外欲吐者,標心離苦,義言出耳。欲除煩惱,[6]吐已還者,修道斷結,功登果就,俯入生死,譬如還也。同伴問者,如迦葉今所[7]問也。若言差者,如來解釋果地之妙極也。顯別昔[8]曰捨身捨智,言虛不實也。
迦葉復言:不生不滅(至)如來之性即是解脫。
案慧朗曰:迦葉因釋解脫有此句也,故以為難,請重釋也。
佛告迦葉:善男子!是事不然(至)不可以譬烏鵲之音。
案僧亮曰:以鳥譬鳥、以聲譬聲,遍取同鳥,不得相比也;分取,可譬佛聲也。
爾時佛讚迦葉:善哉善哉(至)知諸法性皆亦如是。
案僧亮曰:以是因緣者,少分因緣也。無能匹者,非遍喻也。為喻者,少分也。
迦葉復言:云何如來(至)成就滿故名大般涅槃。
案僧亮曰:凡聖不可相譬;若分取,可借凡以明聖也。雖不具足者,逆罪有二種:一者但以心重,為不具足;二者以心重事重,為具足。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至)當作如是護持正法。
案智秀曰:迦葉領旨,佛讚述也。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十四[1]
校注
[0435002] 第【大】,〔-〕【甲】 [0435003] 未【大】,末【甲】 [0435004] 是名【大】,名是【甲】 [0435005] 彼【大】,波【甲】 [0435006] 吐【大】,既吐【甲】 [0435007] 問【大】,門【甲】 [0435008] 曰【大】,日【甲】 [0436001] 此下甲本有觀應元年庚寅十一月十一日於大和州大御輪寺點寫之畢為西大寺每年講經本而已願以點寫力上生都率天願共諸眾生奉見彌勒佛大御輪寺金剛資圓宗生年六十五夏次四十五七十四字【經文資訊】《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7 冊 No. 1763 大般涅槃經集解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1-11-12
【編輯說明】本資料庫由中華電子佛典協會(CBETA)依《大正新脩大藏經》所編輯
【原始資料】蕭鎮國大德提供,北美某大德提供,CBETA 提供新式標點
【其他事項】詳細說明請參閱【中華電子佛典協會資料庫版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