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五十四[7](師子吼品第廿三)
舉十一事釋師子吼義 師子吼六問問佛性 答第一問 答第二問 答第三問 答第四問 顯眾生不見佛性無明[8]䨱故又未能度十二緣河猶如菟馬 [9]辨十二因緣[10]因重果義 辨十二因緣甚深不斷不常非二乘所見 辨見十二緣智有四種 辨十二緣則是中道佛性
師子吼品第二十三
案僧亮曰:答第三十四問:一切諸法中,悉有安樂性,唯願大仙尊,為我分別說。上長壽、金剛因果,五行、十功德,義有多塗,大而言之,不離涅槃因果佛性。今明性名雖同,因果相異,識之則不違,如師子吼問是也;不識則違,後迦葉問是也。說法既久,人情已怠,故命眾令問。而師子吼好問佛性,即以問者為品名也。僧宗曰:自前以來,第一明經理教,是經之正經也。既教圓理滿,能滅惡生善,力用彌曠勝於餘典,故第二廣歎也。既如此勝益,豈可不依經修行?故第三廣明五行十功德也。夫行之所生[1]專在照境,境中之妙[2]唯佛性,自此下答第三十四問,一切諸法中悉有安樂性也。夫聖人互相影響,知答時在此,因機致問,發言雖復對師子吼,而其旨所指實答迦葉問也。寶亮曰:〈師子吼〉、〈迦葉〉同答第三十四問。上已明行體,今次明所發行之緣。若當不識因果之性則不成中道,故次就緣中以問行也。今者廣明因果性體,使物識而行成,早出於生死。智秀曰:經之大段第三,重明佛性義也。大判有八段:第一設六問并答論佛性;第二明中道;第三明縛解;第四[3]辯修道;第五明轉障;第六勸;第七辨不退;第八廣歎也。明駿案:前五行十功德廣行,此下兩品廣境也。大判八段,不異此釋。
爾時佛告一切大眾(至)有來問我不能答者。
案僧亮曰:上說因果皆名佛性,若不說識其異則因果俱昧,昧則生疑,疑則有無未判,故命令決疑也。僧宗曰:將明因果佛性之境,故先廣列所疑,勸令問也。僧亮曰:發悟不同、機緣不一,今宜須縵告。為眾人之道,故歷舉法[4]問以為。寶亮曰:大判師子吼所論,不過十段。第一師子吼有六問,佛有六答,先往復辨,彰定因果性體。夫脩道若心無所據,則行亦難進,故先明因果[5]性,令指南有在。第二勸信。若於因果性中信心未決者,勸依十二部經,約應佛觀因觀果,觀如來身口二業所以而現。若為於物、不為己身而現世者,得知天下有至極妙果,其理必然,令可得相與修因往趣也。第三明縛解。若於此因果性信心不立者則名為縛,若能安於大理深生決信則謂為解。第四辨修道。若欲從縛得解,要因修道,故次縛解後明有道可脩。第五明轉障。但群生聞此玄言,難為心用,若不以近事來誘,則無容入理。故云應修身戒心慧,能轉重業,人天中輕受;如其不爾,輕業重受。故第六因明勸修。欲得速離重障,要須修道,若不如此難得離障。第七出能脩道人。眾生既聞有修道,未知修之方法,故今廣明其相。第八歎脩道人德。凡夫心志狹劣,謂言日一麻一米,苦難可忍。是以次辨此人之德,明行法得味不覺為勞,居苦接化如三禪樂。第九嘆經。自不此經中[6]覺,則無由行成有不思之德。第十嘆佛經句。佛居化主,而能[7]便蒼生蒙法得樂,恩德如此,那可不歎?
爾時會中有一菩薩(至)如來大慈復垂聽許。
案僧亮曰:縱佛不命問,次已至慈旨爰降,即聞命矣。寶亮曰:眾時得悟,宜在於師子吼,故所以應機而出。
爾時佛告諸大眾言(至)是故今於我前欲師子吼。
案僧亮曰:不談問者之德則聽者不至,故厚加讚歎也。欲師子吼者,師子是無畏之號,唯佛乃具。十地菩薩具三行,能學佛吼,德亦不淺也。寶亮曰:所以先讚歎勸大眾設敬供養者,欲使受悟者發殷重心故也。
善男子!如師子王自知身力(至)能師子吼真師子王。
案僧亮曰:敘佛吼之義,初身力智是果也,三行是其本。佛具此眾德,故能吼也。四足是戒,三行譬巖穴。振尾出聲者,出大悲之事。寶亮曰:身者,法身也。力者,十力也。牙齒者,一切種智用也。四足者,四如意足也。安住巖穴者,四禪深寂也。振尾出聲者,大慈悲也。
晨朝出穴頻申欠呿四向顧望發聲震吼。
案僧亮曰:此四德者,[8]頭捋吼益之相也。寶亮曰:此下正述如來應三界化眾生也。晨朝者,眾生機發開悟之謂也。赴彼之感,出四禪之穴也。頻申者,放光動地也。欠呿者,說法也。四向顧望者,譬四無礙智也。
為十一事。何等十一(至)諸大香象怖走失糞。
案僧亮曰:說為益事也。
諸善男子!如彼野干(至)終不能作師子吼也。
案僧亮曰:舉聲聞無師子吼也。
若師子子始滿三年則能哮吼如師子王。
案僧亮曰:舉菩薩有師子吼也。
善男子!如來正覺智慧牙抓(至)安住四禪清淨窟宅。
案僧亮曰:合前穴中事也。
為諸眾生而師子吼摧破魔軍。
案僧亮曰:合第一,現作師子也。
示眾十力。
案僧亮曰:合第二,試自身力故也。
開佛行處。
案僧亮曰:合第三,為令住處淨故也。
為諸耶見作歸依所。
案僧亮曰:合第四,為令諸子知處所故也。
安撫生死怖畏之眾。
案僧亮曰:合第五,[1]為群輩無怖心故也。
覺悟無明睡眠眾生。
案僧亮曰:合第六,為令眠者得覺悟也。
行惡法者為作悔心。
案僧亮曰:合第七,放逸諸獸不放逸。
開示耶見一切眾生令知六師非師子吼故。
案僧亮曰:合第八,為令諸獸來依[2]付故也。
破富蘭那等憍慢心故。
案僧亮曰:合第九,調香象故也。
為令二乘生悔心故(至)諸菩薩等生大力心故。
案僧亮曰:合第十也。
為令正見四部之眾(至)四部徒黨不生怖畏故。
案僧亮曰:[3]合十一。
從聖行梵行天行窟宅(至)如來常住無有變易。
善男子!聲聞緣覺雖復隨逐(至)而亦不能作師子吼。
案僧亮曰:合野干也。
十住菩薩若能修行是三行處當知是則能師子吼。
案僧亮曰:合師子子三年必能吼也。
諸善男子!是師[6]子菩薩(至)供養恭敬尊重讚歎。
案僧亮曰:舉譬總結,勸恭敬也。
案僧亮曰:讚歎既畢,重勸問也。
師子吼菩薩摩訶薩白佛言:世尊!云何為佛性。
案道生曰:問佛性體也。僧亮曰:第[9]二問佛性體也。僧宗曰:凡六問。前三問,問因果性;後三問,問見義,以證有也。此問果性也。果是宗極,所以命言先問也。下答以覺了神慧體相[10]下改為性也。本有天真之理,在乎萬化之表,行滿照周始會此理,不離神慧而說性也。寶亮曰:舉因果兩體為問也。為者,言作也。謂作若為名果性體?作若為名二因性體耶?
以何義故名為佛性。
案僧亮曰:第二問性義也。僧宗曰:此問因性也。謂不改之義可得在果,而因中以何理而稱性耶?寶亮曰:責所以因果性體,有何所以得受性名耶?
何故復名常樂我淨。
案道生曰:從「以何義故」至此,第二問也。既問佛性以種生為義,以若生滅故,云何故復名常樂我淨耶?僧亮曰:第三問所以得稱常等四義也。僧宗曰:通因果問也。寶亮曰:偏問果性。何故獨稱常樂我淨[11]耶?
若一切眾生有佛性者(至)一切眾生所有佛性。
案道生曰:若佛性不可得斷,便已有力用,而親在人體,理應可見,何故不見耶?僧亮曰:第四問若身中必有,何故不自見耶?僧宗曰:舉見以辨有無義也。寶亮曰:此問障法也。若必有者,何故不見?
十住菩薩住何等法不了了見佛?住何法而了了見。
案道生曰:不疑菩薩不了了,[12]仍嫌得見耳。佛性妙絕,備眾善乃見。菩薩住何等法而得見耶?僧亮曰:第五問也。僧宗曰:下有二難,同顯見義,而此問據行也。寶亮曰:此問除障法也。
十住菩薩以何等眼不了了見佛?以何眼而了了見。
案道生曰:既云得見,以何眼見耶?乃以佛對之耳。僧亮曰:第六問也。僧宗曰:前據行以辨見,此據眼者,正以因之異也。寶亮曰:問所以不了。十地何眼故不了?佛五眼之中,用何眼而獨了了耶?
佛告:善哉善哉善男子(至)諸佛世尊以何眼見。
案僧亮曰:福德智慧,義有短長也。何者?夫作罪則從情為易,修福則逆心為難。難則自策乃成,易則不課自起。以苦滅樂興謂福,以得不喪謂德也,是則一切眾善無非福德。於中了真者,別名為慧耳。是以無學之地,皆得具其二也。僧宗曰:前後致歎,蓋發時人之心耳。寶亮曰:明具此莊嚴,乃識此因果之理也。
師子吼菩薩言世尊(至)云何名為福德莊嚴。
案僧亮曰:將辨其相,發問以起予。僧宗曰:請釋其旨,欲[13]興後問。
善男子!慧莊嚴者(至)乃至般若非般若波羅蜜。
案僧亮曰:目地為行,皆以理解為稱,悉是慧也。凡夫取相之福,不能度生死,非福乃至非般若也。僧宗曰:下有三重釋也。[14]此第一以住[15]下為福,上住為智慧也。寶亮曰:第一從初地至十地,取緣中忘相正觀無漏空解為慧莊嚴也,取十地觀智為福德莊嚴也。乃是雙要,是從義取判也。
復次善男子!慧莊嚴者(至)聲聞緣覺九住菩薩。
案僧亮曰:聲聞至九地,有重到未盡,不能少見佛性,不得稱慧。上說凡夫,此說聖人。
復次善男子!福德莊嚴(至)無有無果報無礙常住。
案僧亮曰:學法為福德,無學為智慧也。
善男子!汝今具足是二莊嚴(至)是二莊嚴能答是義。
案僧亮曰:結二莊嚴,興問答也。
師子吼菩薩摩訶薩言(至)一種二種者是凡夫相。
案僧亮曰:上說緣有名福德、[1]凡夫法。若爾者,諸法中無二。具二者不應問,況能答耶?
佛言:善男子!若有菩薩(至)則能解知一種二種。
案僧亮曰:能知一種二種者,一是涅槃、二是生死,皆就有中差別具二乃見,不應言有皆是到。
若言諸法無一二者(至)一切諸法無一無二。
案僧亮曰:謂說有無皆是世諦差別者也。
善男子!若言一二(至)具二莊嚴者能問能答。
案僧亮曰:凡夫不見常、不見無常也。
善男子!汝問云何為佛性者(至)吾當為汝分別解說。
案僧亮曰:將欲答問,先舉問而誡令善聽。
善男子!佛性者名第一義空。
道生曰:答問佛性體也。要當先見不空,然後見空乃第一義。第一義空,已有不空矣。佛始見之,故唯佛是佛性也。十住菩薩亦得名見,下至大乘學者又得名焉。所以舉第一義空為佛性者,良以義類是同,而該下學、用進後徒,不拘常義而無非是,必可以答無畏問也。僧亮曰:佛智之境是因性也。僧宗曰:答初問也。初問果,今答云以覺了為佛、[2]下改名性為第一義空,舉境以辨果智之用也。境[3]下不過常以無常,常是理中之極,故稱第一義也。空者金剛,以是體是苦集,不免壞敗,故可空也。寶亮曰:第一問有兩意,今答亦二別。且先出果性。佛果如如,以法性為體,無一切相,出百非之表,故名第一義空也。
第一義空名為智慧。
案道生曰:不兼見不名智慧也。僧亮曰:佛照境之智是果性也。所以境智雙舉者,智以照境為能。境若不深,無以顯智之能;若智照不明,無以表境之深。要以境智相發,智功乃顯也。第一義者是涅槃,涅槃真俗皆實,總名第一義也。空者是生死,生死是俗皆虛,總名為空也。僧宗曰:向已舉境,今明善識第一之與空者即名佛果能照之智慧也。寶亮曰:既解果性,今先舉體以取智。若不據用以辨體,無以表因果性異,故明佛果眾德唯以第一義空為體也。
所言空者不見空與不空。
案道生曰:單取前句,非第一義也。僧亮曰:釋境空也。生死以癡為本,無所見故也。僧宗曰:簡二乘人也。二乘人在無生平等之時亦稱第一,佛果居生死之表亦稱第一,人情疑是相濫,是故簡之,謂二乘皆不見空不空也。寶亮曰:佛果體圓,中道之解究竟,于時不復見空與不空為異,但一相無相,空與不空無可為異,故云唯有智者能見空不空。六行之解悉爾也。
智者見空及與不空常與無常苦之與樂我與無我。
案道生曰:明兼見者也。僧亮曰:釋境第一義也。涅槃以智為主,除顛倒故不空也。僧宗曰:雙識二理,謂佛菩薩也。
空者一切生死。
案僧亮曰:重釋空也。生死真則無性,俗則無常,故名空也。
不空者謂大涅槃(至)我者謂大涅槃。
案僧亮曰:重釋第一義也。涅槃真亦無性,俗則常住,故名不空也。寶亮曰:昔明世諦為有,以第一義諦為無。今明生死虛假,空無自體,故名為空;涅槃真實妙有,故名不空。是以一家所解,生死二時是不有,涅槃亦有二時不無也。何者?搆因之日,即體虛偽。及至觀解,照無一實。故兩時推求,並無自性,悉是顛倒妄有。今眾生神解,因時已有,修道所除,俗盡真現,兩時不空也。所以稱涅槃不空、生死為空矣。
見一切空不見不空(至)不見我者不名中道。
案道生曰:不偏見者,佛性體也。僧亮曰:釋佛智也。先辨偏見者非,佛以非是顯是也。僧宗曰:理而為論,豈有不識耶?就教而言,但一向唯作空解,解偏故不名中道也。
中道者名為佛性。
案僧亮曰:舉不偏之見,以顯照無不周,所以稱佛也。僧宗曰:指果地性也。寶亮曰:佛果佛性方是解中道之理耳。
以是義故佛性常恒無有變易。
案道生曰:不偏則無不真矣。僧亮曰:結智所以是佛也。照周則惑盡,惑盡則無變易也。寶亮曰:遂果性體也。向言見一切空,不見不空,不名中道;下舉二乘不見以對明。
無明䨱故令諸眾生不能得見。
案道生曰:不可以不見為無常也。僧亮曰:答第三問也。境界常有,而䨱故不見。
聲聞緣覺見一切空(至)無中道故不見佛性。
案僧亮曰:顯不見之人也。不見境故,智亦俱亡也。寶亮曰:三乘觀道偏,不見第一義空,故不行中道。中道之行既不成,云何能得見佛性耶?
善男子![1]不見中道者(至)二定苦行三苦樂行。
案道生曰:三種皆與見中道名也。有真見者,居然自別也。僧亮曰:辨正因緣因性也。凡夫二乘即情為見,非見也。明因有[2]耶正亦有遠近,以三種別之也。僧宗曰:從此下答第二問也。答中凡有三種:初明正因、第二明緣因、第三明境界因。其前問云:生死無常,復以何理亦稱性耶?今先收因地三種人神明斯盡,以其有正因之義,必有成佛之理,非木石也。因中說果,亦稱為性耳。寶亮曰:第二重,辨出緣因正因二因性之體也。佛今出三種中道,一定樂行、二定苦行、三苦樂行,云此三人盡稱見中道。故菩薩居定樂行者,解稱真俗二諦,終歸除苦得樂、津濟六道,緣因行成就,可為正位。而凡夫居在苦中,心無厭背,云何見中道耶?故一家解云:夫中道有二途,自有[3]諦二中中道、自有理中中道。二諦中中道解,即是緣因性也;理中中道,即是一切眾生避苦求樂,解正因佛性。夫中道之義,本是稱理之心。然有神識者,無一剎那心中無有此解。天下苦實可避、樂實可求,既用心得所,豈非中道?若苦不可避而欲強厭、樂不可得而欲強求,此便乖理。然今此心既不乖大理,云何非解?但此解是境中之用,非造緣之知,亦非善惡因之所生。若善因所生耶,唯應人天中有,三塗應無;若惡因所生耶,則應三塗獨有,人天應無。而今莫問人天六道,無一剎那無此解故,故知此解乃是妙本之異用,無變改之心也。是以《勝鬘經》說,出如來藏,與自性清淨心。冥會此旨。然則經經微,據理自彰矣。苦樂行謂聲聞緣覺者,二乘人非不厭背求出世之意,故名為樂;封執居心,不免生死,故名為苦。但二諦中中道解不成,非不是善,故屬緣因。[4]攝正因性故,自宜有然。今者出三種中道以為二因之體,二因乃同用真如為體,今唯得據用來辨。
定樂行者所謂菩薩摩訶薩(至)阿鼻地獄如三禪樂。
案僧亮曰:見涅槃常樂,知生死幻偽,安之為化,以為苦也。僧宗曰:從初地乃至十地菩薩,[5]致苦眾生,其心甘樂如三禪也。
定苦行者謂諸凡夫。
案僧亮曰:不識真樂、不覺惑苦,常行顛倒,謬以道也。
苦樂行者謂聲聞緣覺(至)行於苦樂作中道想。
案僧亮曰:二乘比之於凡為樂,方之菩薩為苦。於此二間,情以為足,故云作中道想也。僧宗曰:從苦法忍至緣一覺,以其不能安生死以化物,說之為苦;以其解苦性空,於凡夫為勝,亦小小化物,故謂苦樂行也。
以是義故雖有佛性而不能見。
案僧亮曰:結二乘凡夫雖有而不見。
[6]善男子!如汝所言以何義故(至)三菩提中道種子。
案道生曰:一切諸佛莫不由佛而生,是以前佛是後佛之種類也。僧亮曰:已說因果二性,今通釋二性得名之所由,答第二問也。性有二義:一謂種類相生、二謂守分不改。今言種子者,通說因性,亦通是種矣。僧宗曰:舉其問而答也。向三種心能生菩提之功,故稱為性耳。非是果,故稱性也。寶亮曰:答第二問,有兩重:初直答因果性之所以;次更明上三人,釋所以有三異之意也。此第一重,先明果。佛性中道解,見理周悉也。中道種子者,次答正因因緣,明子能得果也。先明果性所以,今明緣正二因所以也。
復次善男子!道有三種謂[7]上下中。
案道生曰:前言三種中道,但取兼見為佛性體,而中必能通故,故云道耳。今明三道,取其能通,明真道有在也。僧亮曰:通辨二因二果也。下者正因,上者緣因,中者後身菩薩及佛果也。僧宗曰:上明正因竟,今收因地之善,明緣因也。凡夫為下,二乘為上,菩薩為中也。寶亮曰:此第二重也。次開因果兩廂,明上見中道者,若計梵天是常,是則向者定苦行人也;計三寶無常者,是向苦樂行人也;中者是向定樂行人。
下者梵天無常謬見是常。
案道生曰:背道非實,名為凡夫,凡夫故為下也。僧亮曰:以其沈淪之義,㳂流為下也。僧宗曰:既言謬計,何得言善?今取為緣因者,以其伏結、修六行,攝心於禪道耳。此乃非勝道,要有善義,故不得不取也。寶亮曰:凡夫一向居苦,但有正因也。
上者生死無常(至)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
案道生曰:與真反也。苟是實者,生死為無上,是以義稱為上矣。僧亮曰:二乘不見佛果常故,於生死無常不可為謬也。了非為是,謂之計生死為常也。僧宗曰:此釋二乘人也。謬見常者,其傾正使已盡,唯餘習氣。約教而言,二乘猶有八[1]倒之習,如三脩所明也。今不取習義為緣因,正取無漏善為緣[2]因。上者凡聖二位,彼凡既下,此聖宜言上也。寶亮曰:二乘行不得中道,然非不是緣因性;若能改於[3]固執,必得上果。
中者名第一義空無常見無常常見於常。
案道生曰:無有得第一義空者,故不名下也。僧亮曰:見三界過,見涅槃常,以不到故,逆流為上也。僧宗曰:菩薩識第一義空,所以言中也。以離凡夫之下,非二乘之上也。寶亮曰:釋上定樂行人也。菩薩稱而解,終歸用此第一義空為體也。
第一義空不名為下。何以故?一切凡夫所不得故。
案僧亮曰:凡夫以㳂流為下。以不得故,於凡不名為上,證非下也。寶亮曰:明二乘不能會此第一義空,故不名中道。若發真解,乃得無上菩提也。凡夫不能得故,所以不名為者,是下也。
不名為上。何以故?即是上故。
案道生曰:上道非上,從意為上耳。[4]寶亮曰:反流盡源,故[5]即上也。僧宗曰:既出二重之上,與佛不殊,亦義得為上。中道解故,稱為中耳。寶亮曰:初地以上有當分之解,與佛解不殊,但未滿足為異耳。二乘人未有此解,豈得同稱為上耳?
諸佛菩薩所脩之道不上不下以是義故名為中道。
案僧亮曰:第一義空,唯佛乃見。今該取菩薩者,以後身少見佛性,方之九地,名見中道者也。
復次善男子!生死本際(至)生老病死之苦是名中道。
案道生曰:即生死為中道者,明本有也。僧亮曰:說境界因也。但說生死,不說涅槃為異耳。無明是現在苦本,愛是未來苦本也。明二世之苦以惑為本,具一切空也。是名中道者,三種是中道也。僧宗曰:此下釋境界性也。就此中有八翻明義。此下第一翻,即是答第三問也。略舉二世之因,而過去世中但取無明,現世中但取有愛也。無明為現在本際,有愛為未來本際,此之因果即為中道也。寶亮曰:答第三問也。先釋眾生所以不能見中道之意,正以無明有愛,生死不絕故也。是名中道者,名十二因緣也。
如是中道能破生死故名為中。
案僧亮曰:道偏則不能破病,不偏者則能破病,以破病故名之為中也。僧宗曰:此境生智,智能破故,所以稱為破也。寶亮曰:若能觀十二因緣生稱理之解,必能破生死也。
以是義故中道之法名為佛性。
案僧亮曰:中道智是佛也。道為智因,故說因為性耳。寶亮曰:既如因緣理而照,生中道之解,得名緣因佛性也。
是故佛性常樂我淨。
案道生曰:本有種生,非起滅之謂,是以常樂無為耳。僧亮曰:以中道常故,佛性常也。僧宗曰:言性理是常,眾生以惑覆故不得常用。雖未得常用,要是常因。承此句,可以義[6]合第三問也。寶亮曰:照既窮源,生死苦盡,所以言常也。
以諸眾生不能見故(至)無常無樂無我無淨。
案僧亮曰:不見三種中道,故無常也。
善男子!譬如貧人家有寶藏(至)是人即得常樂我淨。
案僧亮曰:有而不見者,為譬也。
佛性亦爾眾生不見(至)眾生即得常樂我淨。
案僧亮曰:合譬也,義與善業喻同也。寶亮曰:釋旨亦不異上佛性品中意也。答第三問竟此也。
復次善男子!眾生起見(至)如是觀智是名佛性。
案道生曰:十二因緣為中道,明眾生是本有也。若常則不應有苦、若斷則無成佛之理,如是中道觀者,則見佛性也。僧亮曰:上說境界,今說智者緣因也。智能斷除斷常之惑,無謬斷常之過也。僧宗曰:第二翻也。謂失解則斷常、得解則不斷不常,故借惑以辨觀體也。寶亮曰:上已答三問竟。此文復何意來?故一家所解凡為二義:一則通論眾生不識因緣之病、二為定因果性有所在。其意云何?眾生既即身有佛性,而所以不得用者,正由不體有為無為,故起常等病。謬解在心,故不能得此常樂我淨。向來明此因果性,即不離十二因緣,使物情識理,不此外覓法。正有斯二意,故次辨此理,其大旨乃爾。復就此文中,略分有九意:第一先明觀十二因緣得所不得所。若先安法性無為理,離斷離常稱境而知,成緣因佛性;若當緣境不稱境,不安無為,執斷執常,乖中道行。第二正開重因重果定因果性,明此因果俱不離十二因緣。第三正辨出因果性體相。第四判因果性位。第五歎十二因緣因果性理之甚深。第六明眾生雖與此十二因緣共俱而不覺不知,唯十住菩薩與佛能窮鑒此深理,故見因緣之始終。第七明行人既觀智窮深,斷生死因緣相續虛偽果盡,便徹見法性,即用此深法為體,得成靈覺。第八辨觀因緣之智有階級、生解有淺深。第九總收結句。今從「眾生起見」下,為第一意之始。凡夫正起斷起常、乖生滅道,不識法相、理外行心,故不名中道也。無常無斷乃名中道者,若就生死邊為論、據識生滅道為語,恐此意不然。何以故?世諦虛妄有,即體如幻,終歸滅無,豈不斷不常?唯神明妙體法性無為,始可得稱不斷不常。能心緣此理,不取有無相,方得名中道。既稱此理解,便識因緣虛,觀照智生,即名緣因佛性。若能如此解,名為得法。
二乘之人雖觀因緣猶亦不得名為佛性。
案道生曰:滅於死者,乃曰涅槃。苟[1]日不見,豈能得乎?無有得義,故以不得為名。況不觀者耶?僧亮曰:明二乘空觀未除斷常,不得勝因之名也。僧宗曰:第三翻,以二乘人得理不深,所以不見也。寶亮曰:二諦中中道之解既不成,云何見佛性耶?
佛性雖常以諸眾生無明䨱故不能得見。
案寶亮曰:因果性常,無明䨱故,所以不見。
又未能渡十二緣河猶如菟馬何以故不見佛性故。
案道生曰:如菟馬者,二乘觀也。菟馬度河,不得河底,以況眾生無明所䨱,不見理也。僧亮曰:明觀淺也。不見因緣始故,不斷常見;不見因緣終故,不斷斷見也。寶亮曰:第二說三乘同觀無生,但見理不同,有深淺之異,借菟馬度河為譬也。
善男子!是觀十二因緣智慧(至)十二因緣名為佛性。
案僧宗曰:十二因緣,生之性也。寶亮曰:此智慧於有為無為兩理上,生是緣因性也。取觀因緣之智,名緣因性。而體是避苦求樂之解,名正因性。二種雙顯也。
善男子!譬如胡苽名為熱病(至)十二因緣亦復如是。
案道生曰:向明十二因緣觀智,該取因時名為佛性,故以胡苽為譬。真見因緣然後果成者,非其譬矣。僧亮曰:上說因為種子,是謂種性相生也;今說種子為性,是因中說果,所以為異耳。寶亮曰:為上二因作譬也。雖復非佛,以能得佛果,故名佛性。
善男子!佛性者有因有因因有果有果果。
案道生曰:向佛性名中有因有果,故今明因果有屬也。僧亮曰:上說因果事已周,悉是會上宗也。分空為兩因、分第一義為兩果,明因果相承不離因緣,皆無自性也。僧宗曰:第四翻也。有因者,十二因緣為智作因也。因因者,即是智慧,此智為菩提作因,菩提為涅槃作因,是為因家之因,故言因因也。有果有果果者,菩提是果,而涅槃又是菩提家果也。寶亮曰:第二意,正定因果性也。明此因果性,即用十二因緣為體也。有因者,正因也。論理應以正因為因因,以正是因緣之因故也。今但正因性至佛不改,當因位而言因也。因因者,緣因性有移動不定,故有重因之號也。果者,謂菩提也。種智是萬行果,故受果名也。涅槃對生死得稱,是為果上立果,故云果果也。
有因者即十二因緣。
案僧亮曰:十二因緣能生觀智,故名因也。
因因者即是智慧。
[2]案道生曰:智解十二因緣,是因佛性也。今分為二:以理由解得,從理故成佛果,理為佛因也。解既得理,解為理因,是謂因之因也。僧亮曰:觀智於涅槃為因因也,以菩提智是涅槃觀智,是菩提故。所以不於菩提為因因者,欲周歷四法故耳。
有果者即是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案僧亮曰:菩提於觀智為果也。
果果者即是無上大般涅槃。
案道生曰:成佛得大涅槃,是佛性也。今亦分為二:成佛從理而至是果也。既成得大涅槃,義在於後,是謂果之果也。僧亮曰:涅槃是菩提之果,望觀智而言是果果義也。
善男子!譬如無明為因(至)識亦果亦果果佛性亦爾。
案道生曰:因果同為譬耳。作因果不同,前二分為四,此乃為三,此為異也。僧亮曰:舉十二因緣相生為類也。僧宗曰:無明為行作因,故言因也。此行復為識作因,若類前句,還以行為因因也。一以從前因而生、二以與識作因,故言因因也。而文句言無明為因因,亦應以十二因緣為因因,如似不類也,消息取耳。寶亮曰:為因果立譬也。就三法上互望之,有因因[1]果義也。
善男子!以是義故十二因緣(至)不來不去非因非果。
案道生曰:緣生非實故不出,緣散必滅故不常,前後故不一,不離故不二也。來去之義,類生滅也。非作因故非因,非因故非果也。僧亮曰:不出不滅者,從緣故空無涅槃是不出,無生死故不滅,下類爾。非因非果者,無前者為因,無後者為果也。僧宗曰:第五翻,舉理以成中道觀智之用也。不出者,不出至現在也。不滅者,不一向斷滅。其有續生於後義也。不常者,即是不出。不斷者,即不滅也。非一者,因果異故也。非異者,始終相續為一。不來不去者,不從未來來至現在,亦無一物入過去也。非因非果者,非異因家之果,非異果家之因也。寶亮曰:第三意,上明因果性不離十二因緣,今次出其體相,明十二因緣正用此真如法性無相無為為體。若如昔教一向談空,恐聖旨不在。若一向是空,何須讚歎因緣甚深?故知為顯今教也。
善男子!是因非果如佛性。
案道生曰:佛性是種生義,故是因非果也。僧亮曰:正因性於四法最是。僧宗曰:此下第六,因果門也,謂十二因緣境界性也。
是果非因如大涅槃。
案道生曰:涅槃是究竟義故,唯果而非因也。僧亮曰:無復果也。僧宗曰:極果報也。
是因是果如十二因緣所生之法。
案道生曰:乖理為作有,皆因緣生也。無不因無,不果也。僧亮曰:觀智也。於正因為果,於菩提為因也。僧宗曰:取觀照之智通因果也。
非因非果名為佛性。
案道生曰:不從因有,又非更造也。
非因果故常恒無變。
案道生曰:作有故起滅。得本自然,無起滅矣。僧亮曰:菩提果性非因所作,所以名第一義也。僧宗曰:謂三菩提也。非因故非因,不為生所生故非果也。以非生因所得故,所以常恒也。寶亮曰:第四意,明判因果性位也。是因者,正因也。正因唯得居因位,不得稱果也。是果非因者,涅槃也。唯得名果,不得稱因也。是因是果者,緣因性有,即因即果義也。非因非果者,還遣向言涅槃名果、萬行是因。物情執言,謂是生因生果;今遣言:涅槃之體,百非所不得,非生因之因,復非生因之果,無名無相,豈是因是果耶?
以是義故我經中說(至)非諸聲聞緣覺所及。
案道生曰:因果之義:備於十二因緣中矣。十住菩薩其猶病諸,況二乘乎!僧亮曰:以上空有二門辨義,皆非二乘所測也。舉昔所說三事,證因緣理甚深,一歎理甚深、二眾生不知、三唯佛能了。下別釋也。僧宗曰:第七翻,非二乘所[2]智,故曰無知無見也。
以何義故甚深甚深(至)無有慮知和合而有。
案僧亮曰:第一證甚深也。僧宗曰:釋甚深也。續故不斷、滅故不常,故能辨果也。雖念念滅者,以相似種類,遂有一用也。寶亮曰:第五意,讚歎十二因緣理深。本歎此理深者,乃意在神明體真,不論生死。生死虛搆,[3]有何甚深?而所以獨歎十二因緣、不歎五陰十二入十八界等者,是等因成假名法門,非始終相續。十二因緣是始終法門,故就此為歎也。無知無見者,理既深遠,豈易可知見?唯佛行滿,得具足見,十住髣髴見也。不可思惟者,法性理幽,唯佛境界,非是二乘下地可思忖也。以何義故名甚深者,此下去正釋因緣之體所以甚深之意。明眾生行業不常不斷,而果報不忘。眾生若造業,直以虛偽神明為體,應[4]逐三相無常。若逐三相所作善惡業,云何得在?而起業後,經百千萬劫,由自得報故,知有法性為神解主,常繼真不滅。其體既無興廢,用那得滅?若得解以後,癡用乃可無;[5]後未有解來,常癡故是業。業即是癡,障智之義,呼為煩惱;招生感果,因之為業,即一體而義分也。雖念念滅,無所失者,既真俗共為神明,俗邊乃可三相滅;就真邊往取,癡義常存,故無所失也。雖無作者,雖無有如神我作者,而不無作業也。雖無受者,雖無有如十六知見神我受者,而有因必得果也。無有慮知和合有者,亦無有如外道所計神我和合知者。然有因故牽果,理數相感召。如其無此法性為體,起業之後寄致何處?昔經乃唱有成就之語,定若為成就耶?
一切眾生雖與十二(至)不見知故無有始終。
案道生曰:不從作有,豈有始乎?既不見知,何有終也。
十住菩薩唯見其終不見其始。
案道生曰:十住幾見髣髴其終也。始既無際,窮理乃覩也。僧亮曰:證不見者也。僧宗曰:十二因緣至金剛時斷,故其終易了。尋其本源,不可而知也。
諸佛世尊見始見終以是義故諸佛了了得見佛性。
案僧亮曰:證唯佛能見也。僧宗曰:始無源而照,正以始於無始。如《淨名》言「從癡有愛」,豈知始乎?《勝鬘》亦云「無始無明」也。
善男子!一切眾生不能見於十二因緣是故輪轉。
案僧亮曰:舉不見之損以結也。
善男子!如蠶作繭自生[1]死(至)流轉生死猶如拍毱。
案僧亮曰,為不見者為譬也。寶亮曰:第六意,眾生雖與此理共俱,而不覺知故,作因得苦,無窮無已。唯諸佛菩薩,覺知此理,修因[2]感果,窮此因緣,故知始知終。今言十住菩薩知終不知始者,恐此非實論。何以知然?佛既始終[3]但見,何容十住指知終不知始?亦應[4]髴髣知始。而今但言知終不知始者,此正為課不行道者,云十住菩薩三阿僧祇行道尚不知始,況不行者而知?若約事作行,有終可據。始既微,末難尋,故但言知終。理而為語,則始終俱髣髴,知唯佛一人獨了了窮鑒此十二因緣,得見佛性。
善男子!是故我於諸經中說(至)十二緣者即是見法。
案道生曰:法者,理實之名也。見十二緣,始見常無常,為見法也。僧亮曰:舉昔經證見者之益也。滅苦是佛,故云即是見佛也。
見法者即是見佛。
案道生曰:體法為佛,法即佛矣。
佛者即是佛性。何以故?一切諸佛以此為性。
案道生曰:夫體法者,冥合自然。一切諸佛,莫不皆然,所以法為佛性也。僧亮曰:舉今說以會昔旨也。寶亮曰:第七意,明解窮達源,若生死頓盡,即名見真法。以見此真法故,即名見佛。大覺現前,無復闇障,即用此真如法性為體,成一切種智也。若神明不以此法性為源,經那得言見十二緣即名見法?若是見生死法,常住佛果復那得云用此法為體?若當是生死空,如於昔教,應同灰身滅智,復不得稱常。常法復無始生義,故知神解用此為本,直除滅虛偽,顯出此真常之旨。其事如下富那外道之說譬也。
善男子!觀十二緣智(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道。
案僧亮曰:凡夫不見,所以令受苦也。而見有深淺,苦滅不同。不見佛性者,中道是佛性,二乘偏見,不見中道也。僧宗曰:第八翻,謂四種人淺深觀之,唯上上觀乃窮,故知深也。寶亮曰:第八意,次明觀十二緣智階級定相。向言十二因緣理深,無知無見,唯佛能窮鑒其始終。今故次明降佛以還亦得觀此理,但觀而未達,故發解有深淺,階級有四異,下智得聲聞道、中智得緣覺道、上智得住十住地、唯上上智者見因緣窮故成無上道。此言得聲聞道,恐非是實行者。若寄言誘愚,故宜無嫌也。
以是義故十二因緣名為佛性(至)佛者名為涅槃。
案僧亮曰:第一義空名為中道,還結上宗也。此二總涅槃生死不偏境智,皆名中道也。僧宗曰:謂境界性也。第一義空者,謂照境之智也。名中道者,謂智照不偏也。中道名佛性者,解圓成極果也。即涅槃者,果之果也。寶亮曰:第九意,總收結會,明四種佛性皆不離十二因緣。既言窮此理得成佛,因果佛性豈得離於十二緣?故言十二因緣名為佛性。佛性即第一義空者,乃遠結於上佛果。佛性中道解滿、萬德皆備,唯用此第一義空為體。若通欲取結四種佛性,盡同用此第一義空為體;然今結意,恐據果性為言也。
爾時師子吼菩薩(至)一切眾生何用脩道。
案僧亮曰:問意謂若因亦佛性、果亦佛性,名義無差者,何用修道以求成佛耶?僧宗曰:此難之生,由佛上說見法即是佛,佛即佛性。人情於此言中新生此疑:若佛與佛性不異者,是則有性則有佛,何假修道耶?寶亮曰:此下去為釋疑而生問。此疑藉何而起?因上答三問後定因果性,物便生疑:若因果佛性俱不離十二因緣,是則因性與果性竟自無差[5]別,何用脩道?既致疑有兩,故下答亦二。無有差別,以為一問。何用修道,為第二問。故佛下答去,開為三[6]問答:兩問即為二段,第二勸令忘懷。今言是義不然者,先遣也。
佛言:善男子!如汝所問(至)然諸眾生悉未具足。
案僧亮曰:夫一豪知見皆是佛理,未足者名因性,具足者名果性。性名雖同,具不具異也。僧宗曰:就答中有五重。[7]又明雖復當性,然要須修道也。
善男子!譬如有人惡心害母(至)三十二相八十種好。
案僧亮曰:釋言有者,以未來定得故名有,非今有也。僧宗曰:第一重,寄現有業故必招當果。佛性亦爾,云何不須修道耶?
以是義故我於此經(至)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
案僧亮曰:舉昔偈為證也。僧宗曰:第二,重舉偈以況因果不並也。有煩惱則無涅槃,豈得不須修道耶?
善男子!譬如有人家有乳酪(至)一切眾生悉有佛性。
案僧亮曰:凡有心者,向言定得,今明有心求樂,求者皆得,但遲速為論耳。僧宗曰:第三重,乳必生酪,所以須醪。煖等必生,所以須修道也。寶亮曰:先答初問,明佛與佛性雖無差別,要自悉未具[1]是,至於得佛之時乃可無差。而今未得,云何無別?故下即寄譬來,明未來有義,現在時中無有當果,故言有非己有之有也。眾生亦爾悉皆有心者,下文言正因者,謂諸眾生。而此中云心是。若用避苦求樂解為正因者,若為會此文耶?各自有對。此云心,是對果地種智為語。言眾生是者,對佛時行人為語。若論其正位,由取避苦求樂,解用為位也。
善男子!畢竟有二種(至)諸結覆故眾生不見。
案僧亮曰:上言定得,菩提畢竟得。今說不但得果,亦得因也。莊嚴是因,亦是世間也。一乘者,佛智是乘之究竟,說乘名也。僧宗曰:第四重,借因以況果也。莊嚴畢竟,猶在因中。眾生成就因理,豈況果性在生死之外,而當不須修道耶?寶亮曰:答第二問,明應須修道。莊嚴畢竟者,謂金剛心也。究竟畢竟者,無學果也。世間畢竟者,還是金剛心時,體由未免苦無常,故言世間也。出世畢竟者,還是無學果,體免離三相,故言出世也。莊嚴畢竟,據萬行為言;究竟畢竟,道眾生所得佛果一乘。但眾生有此佛果一乘,正由無明障覆故不能得見。理若如此,急應修道,那得難言不須修道耶?
復次善男子!佛性者(至)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案道生曰:佛性義現,莫先於此,故即以為名[2]烏。
善男子!首楞嚴三[3]昧者(至)首楞嚴定名為佛性。
案僧亮曰。果性名,隨果有能,為名不一也。依文而言,此五名並是無學也。寶亮曰:明首楞嚴是三世諸佛之母,能生一切種智。明眾生亦有,但不修集故,不能得成無上菩提。首楞嚴有五種名者,隨義為五位:第一以堅固為名;二以智慧為目;三以能摧得稱;四以[4]仗物為況;五以覺察為旨。正是一金剛心,逐義異故有多種名。
善男子!我於一時(至)為眾生故說名為我。
案道生曰:我名本出常存不斷。佛性不斷,則是其義,故以名之,非實是也。
善男子!如來有因緣故(至)而說無我得自在故。
案道生曰:常故自在,是我義也。應[5]感無端,此之自在,從彼而出,本非我故,復名無我也。僧亮曰:上說因非性說性,今明非我說我,樂淨亦爾。佛性實非我者,因無自在非我,有因緣至非虛妄。前除斷滅之惑,後去計常之倒,皆非虛也。為世界故者,為除世人麻米之我也。寶亮曰:第五,證當有之義也。于時梵志聞當有之義,悉發道心。豈得不修道耶?僧宗曰:我於一時住尼連禪河下,第三文,勸時眾應忘懷取法。佛語無方,不可聞此一邊而執著也。如昔佛一時為梵志說正因佛性為我。佛性實非我,正以善巧方便應眾生根令物悟道。豈可聞說此正因性為我而生執耶?若爾,我所言眾生當得佛故言有,不得便執言眾生有佛性,不須修道也。[6]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五十四[7]
校注
[0541007] 師子吼品第廿三【大】,〔-〕【聖】【甲】 [0541008] 䨱【大】*,覆【聖】【甲】* [0541009] 辨【大】下同,辯【聖】下同 [0541010] 因【大】,重因【甲】 [0542001] 專【大】,事【聖】【甲】 [0542002] 唯【大】,其唯【聖】 [0542003] 辯【大】,辨【甲】 [0542004] 問【大】,門【聖】 [0542005] 性【大】,〔-〕【甲】 [0542006] 覺【大】,學【聖】 [0542007] 便【大】,使【聖】【甲】 [0542008] 頭捋【大】,顯將【聖】 [0543001] 為【大】,為令【聖】【甲】 [0543002] 付【大】,附【聖】【甲】 [0543003] 合【大】,合第【甲】 [0543004] 互【大】,牙【甲】 [0543005] 令【大】,合【聖】 [0543006] 子【大】,子吼【聖】 [0543007] 汝【大】,汝若【聖】 [0543008] 者【大】,〔-〕【聖】 [0543009] 二【大】,一【聖】【甲】 [0543010] 下【大】,不【聖】【甲】 [0543011] 耶【大】,也【甲】 [0543012] 仍【大】,乃【聖】【甲】 [0543013] 興【大】,與【甲】 [0543014] 此【大】,比【聖】【甲】 [0543015] 下【大】,不【聖】 [0544001] 凡【大】,是凡【聖】【甲】 [0544002] 下【大】,〔-〕【聖】【甲】 [0544003] 下【大】,不【聖】【甲】 [0545001] 不【大】,〔-〕【聖】 [0545002] 耶【大】,邪【甲】 [0545003] 諦二【大】,二諦【聖】【甲】 [0545004] 攝【大】,〔-〕【甲】 [0545005] 致【大】,救【聖】【甲】 [0545006] 善男子【大】,〔-〕【聖】 [0545007] 上下【大】,下上【聖】 [0546001] 倒【大】,到【甲】 [0546002] 因【大】,因耳【聖】【甲】 [0546003] 固【大】,因【甲】 [0546004] 寶【大】,僧【甲】 [0546005] 即【大】,〔-〕【甲】 [0546006] 合【大】,答【聖】【甲】 [0547001] 日【大】,曰【甲】 [0547002] 案【CB】【聖】【甲】,安【大】 [0548001] 果【大】,果果【聖】【甲】 [0548002] 智【大】,知見【聖】【甲】 [0548003] 有【大】,者【甲】 [0548004] 逐【大】*,遂【甲】* [0548005] 後【大】,從【甲】 [0549001] 死【大】,自死【聖】【甲】 [0549002] 感【大】,滅【聖】 [0549003] 但【大】,俱【聖】【甲】 [0549004] 髴髣【大】,髣髴【聖】【甲】 [0549005] 別【大】,別若無差別【聖】【甲】 [0549006] 問【大】,門【聖】 [0549007] 又【大】,文【聖】【甲】 [0550001] 是【大】,足【聖】【甲】 [0550002] 烏【大】,焉【甲】 [0550003] 昧【大】,昧二【聖】 [0550004] 仗【大】,伏【聖】【甲】 [0550005] 感【大】,減【甲】 [0550006] 此下聖本有光明皇后願文 [0550007] 此下甲本有觀應二年辛卯二月二日於大和州大御輪寺點寫之畢金剛資圓宗生年六十五夏次四十五三十七字【經文資訊】《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7 冊 No. 1763 大般涅槃經集解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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