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十三
釋意密顯無常迹義 釋教密顯解脫義廣前名字功德品也
四相品之第三
爾時迦葉菩薩白佛言(至)唯有密語無有密藏。
案僧亮曰:二密䨱常,前已開發。今釋上偈云開微密不言藏者,以佛無藏故也。自下諸譬,明無短故,所以不藏也。法瑤曰:上來廣說身口密義,似若如來必有藏積祕悋之懷。是以迦葉明佛乃有密語、無有密藏,如來成其所說也。僧宗曰:時眾於上粗已領解,將欲更彰身智在萬累之表,申述昔教未說之意,是以迦葉命言領解。但昔日[1]䨱相事多,事須廣拂,下文對佛捉昔偏教次第開洗,所謂開微密也。唯有密語者,迦葉探取佛意,言唯有密語、無密藏也。何者?以昔常機未至,不得說常;而無常之教,乃意在於常,豈有祕密耶?寶亮曰:此下將廣解脫,故先顯聖意唯有密語無有密藏者,即廣意密也。道慧記曰:前開身口密,此開意密也。智秀曰:此下重開口密。
譬如幻主機關木人(至)諸佛世尊有祕密藏。
案僧亮曰:幻者術淺,不欲人知;如來不淺,常欲人知,豈名為藏?慧誕曰:幻者所作,但令人見,不令人得;佛則不爾,常願眾生同我所得,豈名為藏耶?
佛讚迦葉!善哉善哉(至)智者了達則不名藏。
案僧亮曰:此下諸譬,佛成迦葉所說也。秋月雖明,有目乃見,於無目者名為藏也。佛法亦爾,於智者為顯,愚者為䨱也。寶亮曰:佛廣說十譬,前八譬一向明無祕藏;第九譬,釋教明所以不先說深法者,為眾生故也;第十譬,明眾生若不在此五時教中學者,非佛於彼有[2]情故也。此第一譬也。
善男子!譬如有[3]人積金銀(至)是故不得名為祕藏。
案僧亮曰:並是明佛無祕藏義。
善男子!譬如長者雖有一子(至)晝夜慇懃教其半字。
案僧亮曰:初說小、後說大,似如有隱,故以譬申之。眾生具縛,應聞具教,理數相感,詣師之義也。心小而聞滿字教者,必不能受,譬不速成也。乃說一切諸法無常牽令入,[4]或如將還也。三乘偏教,喻以半字也。
而不教誨毘伽羅論何以故以其幼稚力未堪故。
案僧亮曰:大乘六行,滿字之譬。
善男子!假使長者教半字已(至)云何當言如來祕藏。
案智秀曰:明以無大機,致感小教。豈是祕悋䨱藏而不說耶?
佛言:善哉善哉善男子(至)所謂如來常存不變。
案智秀曰:合譬結旨也。
復次善男子!譬如夏月(至)然佛如來實無所藏。
案寶亮曰:若不於佛五時教中學者,豈是佛咎?
迦葉復言:我定知如來世尊(至)常存無變是義云何。
案僧亮曰:證上半字也。僧宗曰:領解自申所懷也。但昔言未洗,人疑不除,今廣引昔偈,令釋[5]取以施[6]權之旨也。
佛言:善男子!我為一切聲聞(至)云何是人舌不墮落。
案僧宗曰:廣出說偈之緣起,以顯隨時設教之不同也。
迦葉復言:如佛所說(至)而此去者為至何方。
案僧亮曰:證無藏也。亦欲以下況上,明二乘尚無,況如來也。僧宗曰:前偈證有餘涅槃,此偈證無餘涅槃也。雖復合牽一偈,意在下半偈耳。迹不可尋者,身智俱亡也。此亦昔言,故應拂也。下釋云:近於菩提。菩提涅槃,無有方所,事絕近情,謂難尋也。偈旨如此,誰能解耶?
佛言:迦葉!夫積聚者(至)不貪食者是名知足。
案僧亮曰:明有為有資尚無藏積,況乃無為不須者耶?寶亮曰:積聚二種,一有為、二無為者。謂道積眾行,非是世間之財寶也。聲聞捉[7]想,心中行道,不得其所,故言有為也。又恊相修善,去佛果遼遠,終日生死之謂也。無為如來行者,若能謹依六行修道進德,不取有無之相,故名無為。又若忘相行道,取佛果速,因中說果亦言無為也。
跡難尋者則近無上(至)於大涅槃而般涅槃。
案僧宗曰:去無至者,雖有出苦之名,及其造極,此處無跡,故無至也。是故於此[8]婆羅樹間者,謂法身之跡妙絕難尋,寄大解脫而示滅也。
佛告迦葉:所言大者(至)若一人具八則為最勝。
案僧亮曰:答彼問。下句云「廣為眾生說」也。常旨已宣,今所廣者,廣大義也。僧宗曰:〈名字功德品〉中非不一往舉釋大體,而未[9]釋大義,是以此中引八大人覺,取[10]舍容為義也。智秀曰:上云是大涅槃能建大義,未釋所以。今明有大德,故建大義也。明駿案:正廣解脫也。上〈名字功德品〉已略明解脫,亦粗釋今日所以稱大也。極果萬德,略舉其三,以成祕密之藏。而以解脫一德用當經題者,涅槃是無累總名,以多義,訓取解脫,是其一也。是故問曰:云何於此經?即請經名、經力及流通也。究竟到彼岸,即是問解脫也。所以前品答云:降伏一切諸結煩惱及諸魔性,於大涅槃放捨身命。已是略顯解脫也。[1]闕一問:說法有幾種?上四相已廣前品流通法也。從有餘無餘涅槃已來,至此具廣三德也。後〈四依品〉以下,廣顯流通人也。
所言涅槃者無諸瘡疣(至)是故名曰大般涅槃。
案僧亮曰:瘡譬苦也。以無苦故,名為涅槃。若但自治,不名大滅,滅一切苦乃名大滅也。悉治已者,謂有信也,雖未即差,已為差因也。僧宗曰:上釋大義,此釋涅槃義也。瘡疣是累,既無瘡疣,即是解脫。此中先明能治眾生,引醫師為喻;下去出體,廣明解脫也。
大般涅槃者名解脫處(至)甚深義故名大涅槃。
案僧亮曰:金剛後心,煩惱盡處,得涅槃也。
迦葉菩薩復白佛言(至)是故涅槃名無瘡疣。
案寶亮曰:若依如下文,涅槃能為一切眾生作解脫因緣處也。閻浮提眾生有二種:一者有信、二者無信。釋有信者,有二種釋:一謂從佛出世,有隨教修行,得信首根立者,悉名治已;自未立已還,有信未定,不免闡提,故束為無信人也。二者值佛,能生一念善已上,乃至信首根立,悉名治已;若不能生一念善者,並為無信也。
世尊!何等名涅槃?善男子!夫涅槃者名為解脫。
案僧亮曰:將欲明色之與智為解脫故,致發斯問。涅槃名解脫者,昔說涅槃,是三事中解脫,今正其名也。敬遺記僧宗曰:圓德妙體居萬累之表,故稱解脫也。涅槃是彼國語,就彼釋義應有別辭,此間解脫即是翻彼釋義之名也。昔[2]曰孤滅解脫。所以稱涅槃者,以身智為累,故以滅累為解脫也。智秀曰:此下三翻,第一出體、第二佛以譬顯其旨也、第三顯譬與所譬同異也。以昔[3]辨解脫,身智俱無,而濫該佛果。是以此第一翻,辨正解脫之名也。
迦葉復言:所言解脫(至)非諸聲聞緣覺所知。
案僧亮曰:或有是色或非是色者,以無累為解脫,身智無累亦是解脫。先定之也。二乘解脫者,分段煩惱滅稱為解脫,而身智有為,非解脫也;如來身智無為,得名解脫也。云何住者,[4]謂相假名義得立住;若其無色解脫之名,依何而住?非色者,聲聞身智亦無麁結,直以少故,說為非色耳。僧宗曰:將明無累,先正其體。體苟不無,則孤滅權顯。論其樞要,在於色耳。今言聲聞非色者,不能垂形六道也。為眾生故說非色者,昔教但言捨身盡滅,不說三事。既無三事,則無法身垂應之[5]色,故言非色也。云何住者,假執昔教無色為難,欲令佛釋二乘之人非都無色,是故佛以非想為喻,實有細色,說為非色。二乘涅槃亦爾,小應色,直是于時不得說也。
爾時迦葉菩薩復白佛言(至)大般涅槃行解脫之義。
案僧亮曰:眾生所好不同,廣讚解脫,明無苦不盡、無樂不備。稱情合願,汲引多矣。僧宗曰:欲使無累之德顯於未聞,故復重[6]謂,即是廣為眾生說也。
佛讚迦葉:善哉善哉(至)是故如來不名命終。
案僧亮曰:生老病死,眾苦之本,故先明也。再說死者,前明老死、後明病死也。明駿案:此下廣〈名字功德品〉中八味具足也。前文唯言五者不老、六者不死,略不云生之與病,此中具述四患也。
如來清淨無有垢穢(至)生貪奪想解脫不爾。
明駿案:廣第四清涼也。瘡疣鬪諍皆不清涼,因事而廣、觸類長之,餘効此也。
又解脫者名曰安靜(至)真解脫者即是如來。
明駿案:廣三者安也。夫不安者,則求等侶;無上安隱,無憂無喜,不須等侶也。
又解脫者無有塵垢(至)真解脫者即是如來。
明駿案:廣八者快樂也。苦以逼切為義,今明無逼以顯快樂也。
又解脫者名無動法(至)真解脫者即是如來。
明駿案:廣一者常也。無常則流動不停也,今以廣大如海為譬。前品以常釋大,今此以大釋常。反䨱為義,乃至無上上亦如是也。
又解脫者名曰恒法(至)真解脫者即是如來。
明駿案:廣二者恒也。常以不遷無動[7]嶷然為義,恒以[8]豆然不改為義,亦左右之辭耳。所以未舉虛空無際無跡,蓋言終曰恒然者也。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十三[1]
校注
[0433001] 䨱【大】*,覆【聖】*【甲】 [0433002] 情【大】,惜【聖】 [0433003] 人【大】,人多【聖】 [0433004] 或【大】,惑【聖】 [0433005] 取【大】,所【聖】【甲】 [0433006] 權【大】,權【聖】 [0433007] 想【大】,相【甲】 [0433008] 婆【大】,娑【聖】【甲】 [0433009] 釋【大】,解【甲】 [0433010] 舍【大】,含【聖】【甲】 [0434001] 闕【大】,聞【聖】 [0434002] 曰【大】*,日【甲】* [0434003] 辨【大】*,辯【聖】* [0434004] 謂【大】,諸【聖】 [0434005] 色【大】,也【甲】 [0434006] 謂【大】,請【聖】【甲】 [0434007] 嶷【大】,凝【甲】 [0434008] 豆【大】,亘【聖】 [0435001] 此下甲本有觀應元年庚寅十一月九日於大和州大御輪寺點寫之畢為西大寺每年講經御本而已願以點寫力上生都率天願共諸眾生奉見彌勒佛大御輪寺佛子圓宗生年六十五夏次四十五七十三字【經文資訊】《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7 冊 No. 1763 大般涅槃經集解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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