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本有今無偈 釋世若無佛非無二乘得二涅槃義 釋栴陀羅得受記義 出佛自受純陀供以化佛受大眾供事 佛說十三偈謂假 使烏鴟同一樹義
菩薩品之第三
爾時文殊師利白佛言(至)重為分別令得除斷。
案僧亮曰:次答三乘若無性,云何而得說也。上再說因果,經體已同,屢勸脩行而未明脩法。將說五行而是脩本,更以十問釋疑勸信。所以然者,經之因果理致幽遠,純陀先知時眾猶故有疑,文殊知疑而不能決,更以事問也。疑謂從緣得法皆是無性,三乘成果皆從緣得。若佛是常,二乘亦常;二乘無常,佛亦無常,故云無差別也。若二乘是常者,云何樂實未生而名為受樂耶?僧宗曰:從此訖「最勝無上道」,悉為廣歎也。經之為益,不出因果。前七問中,四問因益、三問果益,一周明義,因果兩益竟於前文。此下文殊騰純陀疑以為廣歎,以得解者由此經也。寶亮曰:純陀所疑與迦葉所問,意同而辭異也。
佛言:善男子!云何疑心(至)聲聞緣覺無有差別。
案法瑤曰:上明三寶,有時而盛、有時而衰,似非常住,致生疑惑。是以純陀示同有疑,文殊申述,扣發大聖也。將顯三乘佛性同歸一致,是以三寶可得而不滅。如其不爾,是則三乘無性,豈同湛然也。僧宗曰:疑謂本無今有,無常法。如來既是本無今有,就事而求應是無常;而開宗言常,是故疑也。又迦葉上問三乘無性,便是應無;如其有性,則應見用。二大士之言,辭異[1]有同,佛下引偈以答兩家。
爾時世尊即說偈言(至)亦有差別亦無差別。
案僧亮曰:本有今無者,本有煩惱而無涅槃也。本無今有者,本無般若而有煩惱也。若謂佛三世皆有煩惱者,無有是處也。是故緣雖同而所以為異也,有煩惱故無常,無煩惱故有常。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至)利益安樂一切眾生。
案僧亮曰:迦葉為請法之主,以上義隱,須明問以廣之也。
佛言:善男子!諦聽諦聽(至)業報因緣令乳色一。
案僧亮曰:長者譬先佛也。牛譬行人。色異譬三乘也。一人譬今佛也。三乘成佛,報先佛之恩,如祠祀也。得大涅槃,一器也。色白譬我樂淨也。「尋便驚怪」至「皆同一色」,將釋所由,假為驚辭,怪因異而果一也。是人思惟者,謂八萬行因,果不應異也。
善男子!聲聞緣覺菩薩亦爾(至)所以者何?同盡漏故。
案僧亮曰:合前而乳色一。
而諸眾生言佛菩薩(至)解悟乳相由業因緣。
案僧亮曰:合先怪而後悟。
復次善男子!譬如金礦(至)以斷無量億煩惱故。
案法瑤曰:前譬明緣因佛性同耳,此明正因果佛性也。明三乘同有此性,脩道斷結,陶冶成佛,此理非是本有今無、本無今有也。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至)如是說者多有過咎。
案僧亮曰:將問差別,先難無差。謂因亦是有、果亦是有,有義不異,有何差別?眾生有性,似如己有,致此難也。
若諸眾生皆有佛性(至)如來涅槃而不般涅槃。
案僧亮曰:謂若是先有,得便應同,不應有異也。
善男子!諸佛世尊所得涅槃(至)大般涅槃名為善有。
案僧亮曰:唯佛乃得,故非先有也。若非先有,則二難俱釋也。名為有者,有為不善也。三事無為,名為善有也。
世若無佛非無二乘(至)出現於世開示三乘。
案僧亮曰:唯佛具善有耳,非佛得者非善有也。乃有一佛者,善有難成,曠劫乃就也。開示三乘者,三非實有,非先究竟也。法瑤曰:此明二乘不得涅槃義也。涅槃若極,菩薩近之,無佛之世尚無得者,況二乘耶。而云二乘得者,是不實也。僧宗曰:根有大小,悉有廣狹。世無大心眾生為說常果令作佛者,非無權說二乘得二滅也。以其志小,權說引接。得知虛果未極,何容責使同佛涅槃耶?又釋:若世間都無作佛理者,非無二乘得二涅槃。理既不爾,故知二乘權設小果,何得同佛耶?無量劫乃有佛出者,釋上句也。謂圓解難固、常倒易生,無善感佛,不得恒現。善機希有,所以時一出世。背化失機,動經劫數,云何說大耶?致教唯以三乘級引,故知小果權施而非實也。
善男子如汝所言菩薩二乘(至)是故名為大般涅槃。
案僧亮曰:上已總答,更引昔說別答前難。昔說伊字之譬,及解脫是色而聲聞非色,已說三事善有之義也。
迦葉言:如佛說者我今始知(至)亦有差別亦無差別。
案僧亮曰:稱佛二說而領解也。
迦葉言:云何性差別(至)雜諸煩惱亦如是。
案僧亮曰:上已說佛及二乘有異,未說人人各異,故重問也。聲聞如乳者,因有遠近,聲聞菩薩於佛亦爾也。
迦葉復言:[A1]拘尸那城(至)目楗連等速成佛道。
案僧亮曰:上說聲聞凡夫因有近遠,而歡喜旃陀羅在千佛數中,而不說聲聞,是則因近而更遠。何耶?
佛言:善男子!或有聲聞(至)以發速願故與速記。
案僧亮曰:行有內外,偏行者遲、遍行者速。而聲聞,偏行外行也。所以然者,先有小心,須偏行以去之;凡夫不爾,是故速也。
復次善男子!譬如商人(至)護正法者為授遠記。
案僧亮曰:此下說凡夫。知聲聞志小,自輕已行,若與速記必有深失,下合譬中說其事也。商人譬佛,珠譬得記之行也。市賣者,譬授記之辭也。頗梨珠者,譬生死行也。
迦葉菩薩復白佛言(至)所得眷屬不可阻壞。
案僧亮曰:次答云何諸菩薩而得不壞眾也。因上聲聞護法莊嚴眷屬,眷屬是佛外果,即以外果勸[2]進也。
迦葉菩薩復白佛言(至)以是義故名為肉眼。
案僧亮曰:答云何為生盲而作眼目導也。次以內果勸信。若不識常果,不知身是常因,對因不見,名生盲也。下不知手足等事,名為無眼者。常是未能見之者,是障外之事,名無眼者也。
復次善男子!如來常為(至)以是義故名為父母。
案僧亮曰:次答云何示多頭唯願大仙說也。以說勸信,謂說者是佛,佛有大慈,是眾生父母之言,不可不信也。「所以者何」以下,一音所說各各得解,證慈也。
復次善男子!如人生子(至)而為眾生嘆說妙法。
案僧亮曰:次答云何說法者,增長如月初,初說無常、後則說常,似如欺人、不慈眾生,非父母義,明不正也。故以父母教嬰兒,為譬也。
大眾問品第十七
案僧亮曰:事已究竟,佛欲涅槃,大眾請佛以為品名。次答云何復示現究竟於涅槃也。下訖猗臥五事,是現涅槃義也。前後各一事,寄不食不病,證佛不滅而應滅,以顯涅槃是示現也。中間[1]聞三事,示一切事訖也。知佛常住,明現在化訖也;說有餘無餘,未來教訖也;為文殊等受記,菩薩事訖也。五種究竟,故現滅也。法瑤曰:上增長如月初者,先明淺近無常之說也。此言其終極常[2]樂教言示現者,明實不滅,顯常住之義也。僧宗曰:答第二十六問也,亦名隨喜品。下文大眾聞佛說常,咸皆隨喜。又云純陀成道,我亦隨喜也。偈前長行末,是答問也。偈中明不滅,示現之義乃顯也。
爾時世尊從其面門(至)充滿具足持至佛前。
案僧宗曰:意在催供也。寶亮曰:古佛道法,過中不飡。其時既至,不容發言,故放光以顯意也。智秀曰:此下長行中有十事,此即第一。是經家述純陀蒙光,即知其事,起[3]辦供也。
爾時有大威德天人(至)前至佛所奉其所施。
案僧亮曰:光明重催,知供時必至,所以感而從也。智秀曰:第二事也。
爾時天人及諸眾生(至)聽諸比丘受此供養。
案僧亮曰:佛已不受,不敢復請,故仰悕大悲聽諸比丘受也。智秀曰:第三事也。
時諸比丘知是時故(至)如西方安樂國土。
案智秀曰:第四經家述諸比丘亦知時而起也。
爾時純陀住於佛前(至)最後具足檀波羅蜜。
案智秀曰:第五重請佛住。
爾時一切菩薩摩訶薩(至)所設供具則為唐捐。
案智秀曰:[4]第慶純陀也。
爾時世尊欲令一切(至)自受純陀所奉設者。
案僧亮曰:化佛不食,表釋迦亦然,以顯不滅而現滅也。自受純陀所設者,為應見者有此說耳,非定爾也。僧宗曰:法身無像,應化何殊?自受純陀者,示請主有人,顯彼無宿願之異耳。智秀曰:第七事也。
爾時純陀所持粳糧(至)一切大眾亦復如是。
案智秀曰:第八事。敘純陀與大眾願遂,一切歡喜也。
爾時大眾承佛聖旨(至)所食之物亦無差別。
案智秀曰:第九事。敘大眾承佛旨,故能有涅槃之念。
是時天人阿脩羅等(至)無上調御盲無眼目。
案智秀曰:第十事。向敘懷念,今述發言也。
爾時世尊為欲安慰(至)此則是諸佛最上之誓願。
案僧宗曰:此中說十三偈,無指的文也。正應各除前後四偈,取中央偈也。大意明佛法身圓極,應而不滅也。前四偈一往慰喻,後四偈令其安心有在不應愁惱,即是答上示現究竟涅槃義也。上言示現,明如來久已成佛,入伊字圓德涅槃,說此妙義令大眾開解,即示現。又一義:既妙本不滅,是則應迹無時不化,但一應不現亦言滅也。寶亮曰:唱有十三偈,誓唯十二,不知所以而然也。或是偈之零落。不爾者,十三字誤,應為十二也。智秀曰:偈中分為四階。第一有一行半,明久能現入涅槃,其實長存也。第二次有一行,明得涅槃,故久無飢渴之苦也。第三次有十四行半,廣舉諸譬,明今非實滅,示現滅也。即此十四行中,復有三意:前一行半勸也;中十二行正顯偈旨也;最後一行結勸意也。第四有四行,舉三寶長存,明涅槃相也。有三意:初兩行勸;次一行舉三寶勸求常果也;後一行舉諸佛誓願結成所以勸意也。
若有比丘比丘尼(至)觀了三寶常者是栴陀羅。
案曇纖曰:次答問云何勇進者,示人天魔道也。明若能隨佛發前誓願,是即天道;不解一體三寶常樂我淨,是名魔道。栴陀羅者,即是殺者,魔之異辭也。
若有能知三寶常住(至)無有嬈害能留難者。
案智秀曰:次答云何知法性而受於法樂也。明三寶是真法性,有能知者則永受安樂也。
爾時人天大眾阿脩羅等(至)鼓天伎樂以供養佛。
案僧亮[1]曰:以此答云何知法性受於法樂也。時會知佛常住,是知法性受安樂也。謂現在化道已訖,應現滅也。
爾時佛告迦葉菩薩言(至)皆知如來是常住法。
案僧亮曰:欲令人說異見,顯如來密力,皆是知法性受樂之事也。有兩翻:此第一先問迦葉也。寶亮曰:就迦葉答中五事,第一見諸佛甚多;第二見所坐甚小而能容也;第三見大眾各隨佛說十三偈;第四見大眾各心念言:唯我獨得供養釋迦;第五見純陀之供雖復尠少,而足大眾也。
爾時世尊告純陀言(至)摩訶薩等之所圍繞。
案寶亮曰:純陀自見一事,并前合[2]為六事也。此明現在事畢,從得道已來,所化可利益、有緣得益者,訖[3]於此矣。
佛告純陀:汝先所見(至)菩薩所行具足成辦。
案寶亮曰:上已廣略兩重明常,復答二十餘問竟,乃結果云:純陀住十住地,所作成辦。當知理教可徵也。何應指說陀羅尼呪,而頓有六萬四千人得無生忍者。故知昔教定是方便,今教定是真實。若昔純不數以方便唱云有人得道者,則下愚入道之心不勤。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至)說是大乘大涅槃經。
案僧亮曰:追答第二十七問,明未來事訖。為開邪正兩門,十惡為魔道、十善為天道,使改惡行善,故言未來事訖也。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二十四[4]
校注
[0471006] 此下甲本有九卷第三三之內二十四卷前半十卷第一三之內二十四後半二十五字 [0471007] 大眾問品第十七【大】,〔-〕【甲】 [0472001] 有【大】,旨【甲】 [0472002] 進【大】,信【甲】 [0473001] 聞【大】,開【甲】 [0473002] 樂【大】,樂之【甲】 [0473003] 辦【大】*,辨【甲】* [0473004] 第【大】,第六【甲】 [0474001] 曰【大】,曰即【甲】 [0474002] 為【大】,〔-〕【甲】 [0474003] 於【大】,以【甲】 [0474004] 此下甲本有觀應元庚寅年十一月十八日於大和州大御輪寺點寫之了金剛資圓宗生年六十五夏次四十五三十九字【經文資訊】《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7 冊 No. 1763 大般涅槃經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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