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二十二[2](月喻品第十五 菩薩品第十六)
釋月有六事。以譬法身 釋日及歲星譬 釋未發菩提心。為作菩提因緣事 釋一闡提不受道事
月喻品第十五
案法瑤曰:從「見月不現」至「譬如日出眾霧悉除」,答云何如日月大白問也。上長壽金剛,明法身體相。〈名字功德品〉,結經名也。經之大體以涅槃為極致,下竟解脫,皆明大涅槃義耳。從四種人竟四[3]到,明弘經人,即是長壽金剛緣因也。從二十五有有我不耶,竟共聖行鳥喻,明佛性即是金剛長壽正因也。一周大明因果義訖,今復明長壽金剛應感無方之能也。僧宗[4]白:上鳥喻,遍就六行以明圓理;今月喻,[5]遍明法身真應之德也。寶亮曰:猶答第十二問未竟,更偏明常樂我三德也。
佛復告迦葉:譬如有人(至)為化眾生示有生滅。
案僧亮曰:月譬有六事,此第一明雖生不生,成前品未應物之迹,廣常義也。問曰在前而先答月者,以月事廣故也。法瑤曰:明一應之迹始終也。僧宗曰:此譬中有五重。第一舉今一化始末;第二明非但於此,乃遍十方也;第三寄月食,辨示有出身血事,而實不可傷也;第四顯壽之脩短,隨感而應也;第五明如來是眾聖之王,能為物益也。須彌障故不見者,有四天下,而須彌處中,日月運行周迴旋轉也。
善男子!如此滿月餘方見滿(至)是故名為常住不變。
案僧亮曰:第二事,廣上生滅義也。從初至十五日,廣生義;自下廣滅義也。
復次善男子!譬如滿月(至)如來常住無有變異。
案僧亮曰:第三事,普應六道隨感而現,亦是廣生中事也。在在處處者,既大小之器不同,月形亦異,譬六道既殊,迹亦不一也。百由旬者,向舉水器明隨處而現,此明去來隨人也。僧宗曰:猶是第二事。
復次善男子!如羅睺羅(至)分別法句如彼醫子。
案僧亮曰:第四事,為制戒故,示有出身血等也。法瑤曰:明果報必受也。僧宗曰:第三事也。寶亮曰:此示制戒,凡有三意:第一明法身無損,猶如滿月,雖有其事,而無所傷。第二所以無傷,引二人共鬪,本無殺心,雖死無罪。第三舉醫譬,明有此示現,必有利益也。
復次善男子!如人見月(至)是故如來常住無變。
案僧亮曰:第五事,顯現涅槃及業報等也。法瑤曰:前示行惡止善也,此示行善制戒也。僧宗曰:第四事,月實不蝕,似損月,取譬涅槃。
復次善男子!譬如明月(至)故言如來譬如明月。
案僧亮曰:第六事,佛之功德略如彼也。僧宗曰:第五事也。法瑤曰:既示行善、制戒止惡,今明樂法眾生從教無厭也。
復次善男子!譬如日出(至)即是諸佛真實法性。
案僧亮曰:答日問也。有二譬,初取長短為喻、次以損益為譬也。
復次善男子!譬如眾星(至)猶如世人不見晝星。
案僧亮曰:答太白星問也。法瑤曰:譬法身玄妙寂[6]寞,絕於視聽之表。於情為隱,唯見丈六謂之為極;二乘之謂言無,故二乘不見也。
復次善男子!譬如陰闇(至)不為諸垢之所染故。
案僧亮曰:總以日月譬三寶滅也。法瑤曰:譬佛在世,人謂體盡丈六,是則無有常住法身。今明涅槃之後,故異上耳。
復次善男子!譬如黑月(至)如彼日月無有滅沒。
案僧亮曰:答[7]慧星問也。謂佛不並興,若辟支出世,真佛滅度。人生倒見,謂不祥也。僧宗曰:黑月者,以脩羅手[8]障,令不見也。又言水精白銀為月,以水精邊故,如黑月也。
復次善男子!譬如日出(至)一切諸惡無間罪業。
案僧亮曰:已證佛常,六行已顯。今說經功德及聞經之益,勸人受持。通答二問:「云何未發心,而名為菩薩」,至「猶如閻浮金,無能說其過」也。法瑤曰:前日月太白慧星等譬,廣上〈長壽〉、〈金剛〉品也,今次廣上〈名字功德品〉也。一經耳者,起一聞之功,終藉此慧,眾惡消除;不言一經歷耳煩惱便盡也。正顯此經功能滅惡生善,齊法身也。竟良醫譬,皆明經力也。僧宗曰:經之置品,乃出自後人隨義類而標之耳。謂〈菩薩品〉名應在此初,相承仍舊,[9]輒改為難,付之來哲也。寶亮曰:若經生歷死發心[10]之者,名發心菩薩。今言未發心者,就一生之中作論也。此生中未經發心,但見《涅槃經》,改惡脩善、起弘護之心,便名發心菩薩也。將欲廣答此問,故先借日月之光以譬《涅槃經》也。智秀曰:此下有三意。第一從此訖答二難,廣顯經力也;第二次因迦葉舉其前問,即是正答所問;第三後廣釋除闡提之義也。
是大涅槃甚深境界(至)正法不斷僧寶不滅。
案法瑤曰:此明思慧思惟常住三寶之心。
是故應當多脩方便(至)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案法瑤曰:此明脩慧也。以勤學故,得近無上道,故言不久。
是故此經名為無量功德所成。
案法瑤曰:此經正明佛是常住,常住猶三慧而成,今以此三苞一切行盡,故言無量功德之所成也。
亦名菩提不可窮盡。
案法瑤曰:因既無量,果亦無窮。以因果俱無量故,故稱大。
以不盡故故得稱為(至)身無邊故名大涅槃。
案法瑤曰:有般若智光故法身無邊,以此二事名為大涅槃也。
菩薩品第十六
復次善男子!如日月光(至)是故復名大般涅槃。
案道生曰:雖未發心,而得為菩提之因,與大權無異。若聞佛性信解,則是菩提心發,乃為因耳;若生誹謗,豈為因耶?僧亮曰:眾生受道必由內信。信之微者,無過四重五逆,善根不斷由如毛髮。藉此微善,感涅槃光、成菩提因,得名菩薩,不畏大眾,如彼真金無過可說也。作菩提緣者,菩薩以發心為因,住前三十心是初發心之因。即日未有此心,而有重惡所障,以經力故得作菩薩也。法瑤曰:向明能滅諸惡,此明能生諸善、發菩提心也。僧宗曰:善根未斷,必有絲髮許也。經有緣發之力,能令感悟,深自改悔,上求佛慧、下度眾生,令未發心作菩薩也。入毛孔者,將明此經力能除闇,稱為光也。善以感教,教善相扶,義如入也。所益未深,稱毛孔也。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至)云何能斷一切煩惱。
案僧亮曰:夫有三障則不受道,若聞皆作菩提因者,則善惡無差也。如來何故說四依義者,若一經耳,以是耳識所得[A1]已為菩提因者,何故昔云依智不依識耶?云何斷一切煩惱者,夫不退菩薩要伏斷煩惱,若不解義,云何伏結耶?寶亮曰:兩難各有兩關,便成四也。初關一往且非今旨也。若三種罪人聞經便為菩提因者,治戒破戒復有何殊?第二關,即以四依品結難也,謂治戒者聞經亦為菩薩,破戒者亦爾者,何用四依出世治破戒耶?又如佛言,第二難亦兩關:初關即引上〈鳥喻品〉云:若能歸依一體三寶者,雖有煩惱如無煩惱。若果一聞此經便能決信,即令煩惱根虛者,佛〈四依品〉中自說恒沙佛所發心,聞經尚不解義,云何一聞經耳便斷煩惱?第二關,即以理徵,結成難也,謂解惑相違也。彼之積德,猶尚未解;而此之經耳,云何除惑耶?智秀曰:有兩難。第一云:若三種罪人心不樂向,而以經力強令發心者,何須依四依人耶?第二若果發心便是得理、即能遣惑者,云何彼云三恒河沙佛所發心猶未解義?此彼二說,未可解也。
佛言:善男子!除一闡提(至)以是義故名為大事。
案僧亮曰:除一闡提者,具三障故也。云何為具?謂不見因果,煩惱障也;說無因果,業障也;世世積惡,今成闡提,報障也。其餘眾生聞是經者,謂四重五逆。雖有惡業,聞經生信,必久種功德,非無因也。凡夫下劣不得聞者,謂不應經耳,聞亦不生信也。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至)未發菩提心者得菩提因。
案僧亮曰:謂此二人既有業障,應障發心,云何得發耶?僧宗曰:二難既通,今廣明經力發心之由。
佛告迦葉:若有聞是大涅槃(至)大乘妙典真佛所說。
案僧亮曰:見羅剎像者,以有障故,雖復聞經,不即發心。由經發夢,夢見業果,懼苦發心,經[1]之力也。憶念菩提者,發心有強弱也,強者生人中、弱者生三塗,雖受罪報,菩提之心不絕也。法瑤曰:誹謗經者,將絕之時,謗對相現,方生怖懼。臨終之時,其心憒亂,謂之夢也。罪對切人,可怖可懼,有過羅剎也。寶亮曰:大論經教有二時明義也。經言以下下智斷上上煩惱者,應以昔經治三種罪,而今涅槃之教方云能除此惑,則於理相反,云何為中耶?經言下下智斷上上惑者,此據真無漏道斷通為語。今所釋兩經,正明伏道也。夫起惑之與生善,本在有漏心中,若心重心輕,善惡俱爾也。昔經明理不圓、解亦微尠,故以輕善伏於輕惑。今經所明理既周足、信解深勝,故以增上之善得抑上上之惑。所以知如此者,如戒律中若犯第二篇,則於二十人中懺方滅。犯第三篇以去,直對手而除,乃至突吉羅罪責心而遣。若尋此為言,則應輕罪,須多人而滅也。今則不然,故知昔經理淺,生善則劣,止伏輕惑;今經理深,生福增上,能伏重惑。尋此而推,昔經不能令人得道明矣。
復次善男子!如虛空中(至)一闡提輩立菩提因。
案僧亮曰:手瘡者,闡提以耶見為手,有善則壞,取譬瘡也。
復次善男子!如馬齒草(至)密緻猶如金剛不容外物。
案智秀曰:雨降無甄,密緻者不受。闡提如是,豈法雨之咎耶?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至)如是所說有何等義。
案僧亮曰:引昔說作惡不悔偈,證闡提不可化也。僧宗曰:更問昔偈,廣彰其惡。先舉可畏,欲顯後偈無畏義也。寶亮曰:此下答第十五問,明三種罪人聞《涅槃經》,改悔脩善,能為人天之福田也。本時有惡,恒畏大眾;今改往脩來,則無懼矣。此答中說三偈,初一行作造惡於眾有畏之偈。
佛言:善男子!不見者謂(至)嶮惡道者謂諸行也。
案寶亮曰:佛自廣釋也。
迦葉復言:如佛所說(至)如王夷坦道是義何謂。
案僧亮曰:引昔作罪能悔之偈,證四重可化也。上說發心,今說除惡也。僧宗曰:此答云何於大眾得無畏。言依經改悔,廣脩諸善,眾惡消滅,如王夷坦道也。寶亮曰:此第二偈,政明惡時不畏大眾,說其本乃惡,今依經改悔者也。
佛言:善男子!見所作者(至)何以故諸佛法爾。
案僧亮曰:至無至處者,無至名無始,從無始已來盡發露也。又無至名涅槃,以發露能至涅槃也。膏油俱盡者,言佛由行,得自然相好,亦與人俱滅耳。若有菩薩以下,不信二人,用發露功德,迴向菩提,即名菩薩也。為闡提毀訾,言無因果。然諸菩薩不以彼惡,不捨而不救也。寶亮曰:從有生死際至涅槃以來,所作惡業盡皆發露。作此心而悔,則無罪而不滅也。獼猴捉水中月者,為闡提作喻。夫水中之月,月之影也。獼猴譬闡提,月譬涅槃,水譬有漏相善,水中月譬涅槃影也。無水則無月影,[1]緣有佛說有漏之善,善本資向涅槃,氣分相關也。凡夫脩相善,[2]故遏重惑,得人天報,無大麁苦,顛倒謂樂。猶如闡提,見生死中五欲之樂謂為真實也。
作惡不即受如乳即成酪猶灰䨱火上愚者輕蹈之。
案僧亮曰:作惡方便及闡提之惡,不即受報,闡提生報非現報也。如乳即成[3]酪者,乳有現果,明不如此。愚者輕蹈者,愚人見現在、不見未來,以非現報而輕造之,將出闡提之行,先說偈也。僧宗曰:還釋作惡之人所以造罪,以不見後世故爾。若使前念為惡、後念受報,誰敢為惡?以不見後世故,如灰覆火,愚人所踐,不覺燒也。寶亮曰:第三偈明不依經悔者也。
一闡提者名為無目(至)流轉生死無有窮已。
案僧亮曰:無目者,謂但見現在,不見未來也。不見羅漢道者,羅漢能斷未生,而此人不見也。寶亮曰:譬如王使者,乃應出是羅漢似闡提,而但將菩薩來對,明此羅漢堅信大乘,一向撥《法華》以前經,云非實而是方便。言中乃以闡提也。王使譬菩薩也。善談論者,明菩薩四辨也。奉命他國者,捨法身之地,應生死也。寧喪身命終不匿王說者,乃可為外道所弊,終不唱佛是無常也。譬如蓮華者,喻行人也。既協信作罪,若見涅槃日者,其信心必增明也。
復次善男子!如優鉢羅華(至)何以故非法器故。
案僧亮曰:答問云何處濁世不污如蓮華,與二人為譬。雖有重罪,不障發心,不為罪[4]行污也。法瑤曰:明菩薩能於眾無畏,必忘身命,宣弘常住。而惡之世,耶見誹謗其說,而執解不從,不改其[5]橾,是處濁世不污,如蓮華也。夫能不從外耶者,皆由自己[6]肉眼伏累,不[7]歸煩惱污其內心也,故處煩惱不能染也。四種蓮華生淤泥中,不為彼淤泥所污,答處世不污也。次下句雖有煩惱終不為所污,以知如來性相力故。至譬良醫,答煩惱不染也。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二十二
校注
[0466002] (月喻…十六)十二字【大】,〔-〕【甲】 [0466003] 到【大】,倒【甲】 [0466004] 白【大】,曰【甲】 [0466005] 遍【大】,偏【甲】 [0466006] 寞【大】,莫【甲】 [0466007] 慧【大】*,彗【甲】* [0466008] 障【大】,彰【甲】 [0466009] 輒【大】,轍【甲】 [0466010] 之【大】,久【甲】 [0467001] 之【大】,〔-〕【甲】 [0468001] 緣【大】,像【甲】 [0468002] 故【大】,故以【甲】 [0468003] 酪【大】,略【甲】 [0468004] 行【大】,所【甲】 [0468005] 橾【大】,槮【甲】 [0468006] 肉眼【大】,內能【甲】 [0468007] 歸【大】,為【考偽-原】【經文資訊】《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7 冊 No. 1763 大般涅槃經集解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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