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三(序品第一卷之第二)
出諸離車在虛空坐去地七多羅樹 又出諸大長者亦去地七多羅樹 出諸鬼神及禽獸異名 敘變林及重閣講堂事 釋魔王說呪事 出無邊身來事
序品之第二
爾時復有四恒河沙(至)及閻浮提諸王眷屬。
案慧朗曰:此下第三列諸豪族也。
為求法故善脩戒行(至)於虛空中默然而住。
案僧亮曰:去地七多羅樹者,彼以豪族自憍,不願雜坐,故置之空也。
爾時復有五恒河沙(至)繞佛一匝却住一面。
案僧亮曰:陀那婆王者,阿脩羅例也,此言隨也。
爾時閻浮提中比丘比丘尼(至)其林變白猶如白鵠。
案僧亮曰:貪生愛壽者,以佛滅為苦。今明滅非作法,乃息偽反真也。五色之中,白是真實自然之色,不可染成,借事表理也。僧宗曰:向三種瑞,人中悉集。今現此相,以[1]摧諸天速集也。
於虛空中自然而有(至)皆悉悲感愁憂不樂。
案僧亮曰:今說涅槃無一切有,故名為空。希有常樂萬德,如虛空中有堂閣也。
爾時四天王釋提桓因(至)來至佛所稽首佛足。
案僧宗曰:魔多是聖人。如今是實,佛以大慈能轉其惡也。
而白佛言我等今者(至)除滅怖畏說如是呪。
明駿曰:案《維摩經》云「十方世界作魔王者。多是住不思議解脫菩薩。」信之於此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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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僧宗曰:若能窮達其旨,經之與呪竟何所在?但物心難以理從、易以威逼,呪方別是止耶之術。魔無法以助化,說呪以弘道也。慧朗曰:此有三階。前明魔以神力,施地獄之樂,辦供而來。此第二說呪,以請印可之。
是呪能令諸失心者(至)心懷愁惱却住一面。
案僧宗曰:歎呪功能,復明己自為護,以勸受持也。慧朗曰:此第三請佛受供印呪。佛不受供,而印其呪也。
爾時大自在天王與其眷屬(至)天人師佛世尊。
案僧亮曰:此菩薩所以現者,美大之辭也,此中明身大。彼土莊嚴,眾生清淨,世樂之極,遠來獻供。更求勝法者,證有為非樂也。慧朗曰:此下有兩段,初辨無邊、次明佛神力也。辨無邊身中有八章,此即第一略敘彼土佛事也。
爾時彼佛即告第一大弟子(至)并可禮敬請決所疑。
案慧朗曰:此第二彼佛命使來。
爾時無邊身菩薩摩訶薩(至)所有威德悉滅無餘。
案慧朗曰:此第三敘時眾驚怪也。
是時文殊師利法王子(至)如來不久當般涅槃。
案慧朗曰:此第四敘文殊安慰大眾也。
是時大眾一切悉見(至)如是流布大乘經典。
案慧朗曰:此第五敘菩薩神力。
爾時無邊身菩薩(至)如來不久當般涅槃。
案慧朗曰:此第六明菩薩以神力令身中眾生得法悟也。
爾時無邊身菩薩(至)餘無能見是菩薩身其量邊際。
案慧朗曰:第七明以神力辦供。
爾時無邊身菩薩及其眷屬(至)如是三請悉亦不受。
案慧朗曰:第八明以供上佛,佛不受。
爾時無邊身菩薩及其眷屬(至)却住一面皆亦如是。
案慧朗曰:舉十方同到者總結。
爾時娑羅雙樹吉祥福地(至)見諸佛土亦復如是。
案慧朗曰:此辨佛神力有兩章,此即第一光明變穢為淨也。
爾時如來面門所出(至)身諸毛孔流血灑地。
案法瑤曰:化緣周畢,表涅槃之相也。有三種:一眾生心淨、二國土淨、三收光入口。收光入口,則止教之相。眾生心淨,則表化周。國土淨者,則明行畢也。慧朗曰:此第二階,示涅槃之相也。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三
【經文資訊】《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7 冊 No. 1763 大般涅槃經集解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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