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四十
[2]辨世間所不知見覺菩薩知見覺 廣辯菩薩修戒相 廣誡弘通法者之軌則廣釋六念第一[3]辨十號釋婆伽婆等
梵行品之第五
迦葉菩薩言:如佛世尊(至)不名世間不名非世間。
案[4]僧亮曰:不名世間者,不名佛法中在家人也。不名非世間者,不名信根以上人也。
爾時迦葉聞是事已(至)眾生聞祕藏即得不生滅。
案僧亮曰:說地能已,說梵行粗竟,此歎佛也。初偈明佛善說正道,稱為醫王。次偈釋醫王義,備治所治,畢竟不發也。次偈與法設譬,後偈說法[5]體。智秀曰:將欲諮前義旨,故第五先以偈歎佛及經教。
迦葉菩薩說是偈已(至)若非世間有何異相。
案僧亮曰:此下說經之能也。依經修行,速得出世。如〈聖行品〉[6]末功德藏王所說也。寶亮曰:此下廣料簡知見覺人也,故迦葉因難以啟發耳。智秀曰:此訖六念,第六段辨菩薩世出世異。有三[7]意:第一約戒定慧、第二約法師儀軌、第三約六念法,明其同[8]異。
佛言:善男子!言菩薩者(至)亦同世間不知見覺。
案僧亮曰:大判菩薩有二種,有世間者、有出世間者。若當持戒清淨,心固不動,終得發定生慧,知九十六種道所計者非,知佛法所明理者是也。是信用修行,斷二邊盡,屬知見人也。問。此是何處人?是信首五根以[9]上,此人永與生死為隔,無復入三塗之憂,名作出世間菩薩也。若信心不立、持戒不淨,雖復見《涅槃經》信心受持,不識九十六種所計者非、佛法所明者是,此名作四念處。前人是世間菩薩,還結屬不知見覺人數也。此下去凡有三重文來料簡:初就信慧心中成就不成就來簡向所解者,即為第一重也。第二就弘法人中料簡。若是惡世中[10]持清淨、不生誹謗,識知九十六種道所計者非,驗佛法所[11]計者,此是出世間菩薩,落知見覺人位也。若當雖復惡世弘通此經,持戒不清淨,又生物誹謗,復不識知內外是非,此名世間菩薩,屬不知見覺人流也。第三就六念來簡。若依《涅槃經》作六念處成就,知內外是非者,名出世間菩薩,是知見覺人。若使作六念不成就,由依昔教學,復不識知內外是非,名作世間菩薩,不知見覺者也。
菩薩聞是涅槃經已(至)是名菩薩修持淨戒。
案僧亮曰:知有佛性能得常果而發心者,雖逕生死不失此念,經之能也。僧宗曰:第三翻,明道雖不無,要須戒定慧。
戒既清淨次修禪定(至)是名菩薩修清淨定。
案僧亮曰:聞思慧得非修慧也。明能修二慧,是淨定也。
戒定已備次修淨慧(至)所知見覺非世間也。
案僧亮曰:身[12]中有我,則身大我小。我中有身,則身小我大。是身是我,雖小大皆是。非身非我,兩無也。慧能斷結,先斷於常。窂固不動者,諸見是犯戒之本。見盡,戒不動也。
善男子!菩薩見所持戒(至)而是菩薩所知見覺。
案僧亮曰:上說不悔由戒而生,未釋相生之義,此釋相生者也。
迦葉復言:云何菩薩(至)以淨戒故心得歡喜。
案僧亮曰:不因《涅槃經》持戒,是世間戒,則具四惡,不見佛性出世也。
善男子!如端正人自見面貌(至)破戒之人亦復如是。
案僧亮曰:面譬淨戒,鏡譬毘尼。此雖無鏡,餘經有也。
善男子!譬如牧牛有二女人(至)以是因緣心則悅樂。
案僧亮曰:上譬一生中有喜有不喜,此譬命終時也。牛譬經教,牧女譬行者,瓶譬人身,酪譬破戒,[13]酹譬持戒,城譬《涅槃經》,脚跌譬無常,瓶破譬命終。蘇已出外,漿不足惜,譬持戒人身利己出,餘不足顧,喻歡喜也。蘇在酪中與瓶俱失,譬破戒人身利未出,與身俱喪,喻可愁惱也。
迦葉復言:喜之與樂(至)而是菩薩所知見覺。
案僧亮曰:五法佐助,重釋淨戒所以為涅槃因。由得慧等佐助,離五蓋故。[14]王五種涅槃,釋所以具信等五法,推功於[15]慧,能離蓋及見疑,故具五根者得五解脫也。
善男子!若我弟子受持讀誦(至)不以毀戒受持修集。
案僧亮曰:說五種持經,以明出世。何者?餘經所說未究竟[16]故不備。持之行惡,令人謗經。持經起惡,雖能自利,不能利人,非出世菩薩;是以佛但令出世持經,應究行之義。
善男子!若我弟子受持讀誦(至)非我弟子是魔眷屬。
案僧亮曰:無有實功,是名掉戲。若轉諸有,名輕動也。
復次善男子!若我弟子(至)非我弟子是魔眷屬。
案僧亮曰:悟時未至,名非時也。處不應聞,名非國也。不如上誡,是滅佛法。說佛法滅,世法熾燃。
善男子!若欲受持者(至)而是菩薩所知見覺。
案僧亮曰:此經所說理無不備,說此經時應具諸說。
復次善男子!云何復名(至)念僧念戒念施念天。
案僧亮曰:上說出家菩薩六念,則通在家除生死畏。修六念人不畏海難,貪寶重貨;菩薩不畏生死苦難,貪三寶功德也。畏死者,懼三塗。念戒施天,却死畏也。是始行所修,非出世功德也。若依此經修之,即出世知見,美經之能也。僧宗曰:第五明六念者,向明戒定慧,今舉境以顯慧之功也。寶亮曰:若作六念成,名出世間菩薩,是知見覺人。若不如是,不名世間知見覺人也。
善男子!云何念佛(至)說中道故名大法師。
案僧亮曰:此經[1]辯十號,有正有[2]雜、有略有廣。從如來至大法師,此初廣;後十號,略也。亦可前正後雜也。寶亮曰:念佛中有三翻,第一總舉佛果一切功德;第二歷十號;第三舉成佛之因。佛昔修六度眾德,今得常住,萬境皆照也。下五念皆真應雙明,但文中可見,不假有釋也。
云何名如來?如過去諸佛(至)是故號佛為如來也。
案僧亮曰:如者,如佛也。來者,乘因至果也。此果中說如來也。從六波羅蜜者,因中說如來也。
云何為應?世間之法(至)而供養之故名為應。
案僧亮曰:惡應除、善應集,具二德故,應供養也。
云何正遍知?正者名不顛倒(至)聲聞緣覺無有遍知。
案僧亮曰:以知因為正、知果為遍也。
云何明行足明者名得無量(至)以是義故名明行足。
案僧亮曰:空行雖非照解,而非垢闇也。
云何善逝?善者名高(至)成大涅槃故名善逝。
案僧亮曰:涅槃之性實非有者,生住滅是有為相,涅槃無此,故非有也。
云何世間解?世間者(至)見世間故故名世間解。
案僧亮曰:因世間言說為有者,非有說有,以明非有。
云何無上士?上士者(至)是故號佛為無上士。
案僧亮曰:有惡未盡,智與心諍;智勝心,故為上也。語可壞者,有諍則可壞。
云何調御丈夫?自既丈夫(至)是故號佛調御丈夫。
案僧亮曰:應以男形成佛,名丈夫也,釋上句。具足法者,釋下句也。後調御丈夫,凡四種,應深說深、應淺說淺,明善調也。
云何天人師?師有二種(至)是故號佛為天人師。
案僧亮曰:師有二種者,釋上無上師也。亦次解人天二義,明能受道也。
云何為佛?佛者名覺(至)常得不離見佛世尊。
案僧亮曰:一周明十號也。
善男子!何故名為如來(至)八十種好金剛之身。
案僧亮曰:重舉果稱以說因者,欲令欣果而行因也。再說因者,前略後廣也。
又復菩薩於昔無量(至)是名菩薩摩訶薩念佛。
案僧亮曰:生住是有為,自在是無為。修五十心,成此果心也。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四十[3]
校注
[0506002] 辨【大】,辯【甲】 [0506003] 辨【大】*,辯【聖】* [0506004] 僧【大】*,寶【甲】* [0506005] 體【大】,體也【甲】 [0506006] 末【大】,未【聖】【甲】 [0506007] 意【大】,異【甲】 [0506008] 異【大】,意【甲】 [0506009] 上【大】,上人【聖】【甲】 [0506010] 持【大】,持戒【聖】【甲】 [0506011] 計【大】,行【聖】【甲】 [0506012] 中【大】,中有我身中【甲】 [0506013] 酹【大】,𮠿【聖】 [0506014] 王【大】,生【考偽-原】,至【聖】 [0506015] 慧【大】,慧慧【聖】【甲】 [0506016] 故【大】,故說法【聖】【甲】 [0507001] 辯【大】,辨【甲】 [0507002] 雜【大】,離【聖】 [0507003] 此下甲本有觀應元年庚寅十二月十七日於大和州大御輪寺點寫之了金剛資圓宗生年六十五夏次四十五十六卷第二二之二之四十七字【經文資訊】《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7 冊 No. 1763 大般涅槃經集解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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