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四十七
[7]辨護法等四種罪人不定義 論闡提斷善根義 廣辯諸佛非天非非天等事 辨三漏義 辨七漏義
德王品之第[8]三
善男子!云何菩薩摩訶薩(至)是名不聞而聞。
案僧亮曰:上說有為作因無常,涅槃從了因得則常。若爾者,十二部經皆是涅槃了因。即是經也,文深義奧,非二乘所聞也,聲聞緣覺經中,無闡提有佛性。所以重說此事者,欲發德王問也。
光明遍照高貴德王(至)何故名為一闡提耶。
案僧亮曰:德王以二難,初以佛性一難,成前第五涅槃不定之義。若佛性是善,應遮地獄及闡提也;性若常者,應遮令不無常也。僧宗曰:此問之生,由前而來。前六難,初句令本無今有。如來已釋此義,明非是始有。言佛性之理,萬化之表、生死之外,其旨已彰。其令承本有之言,便謂與陰為一。陰既無常,使性亦無常。此中有八句,前三句難使不得已有。若有則應見用,無則金剛謝時方有,還復成本無今有。若本無今有,便是無常也。下五句不定難。大意皆欲佛果是無常,成前六句無常難也。尋不定難之來,由前佛答高貴、明不定之理。今難言:若以不定使不[9]問可得聞者,便應還生也。初難言:若有佛性則應有用,便應遮地獄;而[10]令四禁五逆之人不免惡道,當知身中非是本有,若非本有則無常也。第二難言:若[11]身有性,此性既常,便應有常樂之用,何故復言無常樂我耶?若無常我,則身中不得有性也。第三難言:闡提斷善,而佛性既云已有,便應為闡提所斷。若汝言雖有不可斷者,復不得言無常樂我。若言即時未有,則是本無之義。又且若有性不可令斷者,[12]即闡提之義。不[13]定,反覆致難也。犯四重名不定者,先就邪定中,四種人是不定,故無常也。第二就正定聚中,二乘人是不定,故無常也。第三就如來明不定。第四就涅槃明不定。第五總舉一切法通因果皆為不定,下至闡提、上至諸佛。闡提窮惡之原,以其不定,得成佛者,如來是盡善之極,亦以不定之義,還為生死。雖有五句,意在難果也。寶亮曰:德王第二問,後[14]卷方答。何故爾?向答初問後,言:犯重禁人及一闡提盡有佛性。今於此經而得聞之。德王今因斯語,復更作二難。佛正得先遣此[1]義,故來假答向大小涅槃之相也。後二難中,初難有五關。若使犯重及一闡提等有佛性者,佛性是善,何故墮於地獄?第二關言:若使是等,必有佛性,不應言無有常樂我淨。第三關言:若斷善根名一闡提,佛性是善,何故不斷?第四關言:若佛性果斷,復云何言是常樂我淨?第五關言:若佛性不斷,則不應得受一闡提名也。雖有此五關,皆展轉相成共結一難。智秀曰:由佛答前難云涅槃非本無今有,體非聞法。此第三翻,更復設難,執闡提無性及以不定,使涅槃體還成本無今有,便是無常可聞之法也。初三句為難雖異,意正欲令佛性非是本有,涅槃應是本無今有,不得非是聞法。後五句作不定難責,使諸法皆悉不定。涅槃既爾,應還為無常、成聞法也。
世尊!犯四重禁名為不定(至)一闡提等當得涅槃。
案僧亮曰:第二難闡提不應成佛。何者?四人是[2]邪定。若邪定不定,正定亦應不定。若不定者,涅槃則非常。若有常樂,則闡提不應成佛也。寶亮曰:此下作不定難。且[3]前并列不定之事,然後結難。若闡提不定,後還成佛者,萬法皆然。涅槃既是萬法之數,亦應不定,還可作生死。法瑤曰:若[4]更是不定,當知無有常樂也。
爾時世尊告光明遍照(至)吾當為汝分別演說。
案寶亮曰:將欲答難,先讚其得理兼[5]識之也。
善男子!一闡提者亦不決定(至)以不決定是故能得。
案僧亮曰:先答後問也。僧宗曰:就答中先答第四。其前引四種邪定為難,令且舉闡提,後更歷四人出也。次答第三,義勢兼答第一第二。下答二乘竟,未答第五,先答涅槃第六句也。初句實如汝語,正以不定故得佛。但法不可一類,欲使涅槃亦是不定。何以故爾?夫法有[6]有同異。若是有為,則備三種,以其體無常故,是相續假。以其無自性故,有一時,因成假也。相待得稱故,有相待假。[7]答涅槃唯可名中相待耳。以如此義故,亦義稱不定。以其是常,免二假之相,故可為實不定也。僧亮曰:未是正答,且略舉第二問,以虛眾人之心,令體萬法無定相也。智秀曰:所以別答[8]前問難者,欲明闡提成佛,知所斷之善非是佛性,為成答前三難義耳。此第一,先舉第四難。第四事偏別答第四難者,欲明闡提後得成佛。故知因中所斷之善,非是佛性,為成答前三難義耳。
如汝所言佛性不斷(至)非有漏非無漏是故不斷。
案僧亮曰:答第三也。從理名內,不從理名外。內外皆是性,不可斷也。僧宗曰:此下答前三中第三句。其前難意,[9]欲闡提善根既斷,性亦應斷。今答言善有二種,內之與外,意業善為內、身口業善為外。佛性非內外,故非無常也。闡提佛性既是當有,非為已有,豈可責令遮地獄?既言當有,豈得有常樂我淨義?勢可得兼[10]當第一第二難也。復有二種,更廣明佛性不同此也。此言無漏,是因地無漏也。非常者,佛性不同三心滅處及三無為常也。若斷已得名闡提者,言起作之善是可斷,後復還得故。以斷起作之善,故稱闡提。佛性理常,性相恒爾,豈可斷耶?寶亮曰:正舉第一問來答。我上言譬提有佛性,唯有正因性,本不論有緣因。何故作此之難,而令斷生已得善故,受闡提名也。善有二種一內二外者,若意地所生善名內,從身口所生善為外。正因之性,非此內外善攝,故不斷也。漏[11]有漏者,若狹相所起之善名有漏;若於緣中稱境解、不與惑俱,名之無漏。明正因性亦非此二善,是故不斷也。常無常者,昔[12]於滅諦中善名常,從緣中所起者名無常。正因性亦非常善無常善,所以不斷也。而正因佛性若可斷,則應同上所列善;而今不然,故知不斷。正斷緣中所生善故,得一闡提名也。
復有二種一者常(至)佛性非常非無常是故不斷。
案僧亮曰:正因是常,緣因是無常也。
若是斷者則應還得(至)若斷已得名一闡提。
案僧亮曰:明起作法,力相傾奪。起邪見斷善根入地獄,起正見則斷闡提遮地獄。佛性非起作,不能遮地獄、無常及闡提,通答前三難也。
犯四重者亦是不定(至)見一切法是無常相。
案僧亮曰:犯四重者,更稱後難答也。寶亮曰。此下答第二問,明闡提雖當時斷善根,後若善根發時,其必成佛。無有中間停者,若是定者,云何成佛耶?涅槃乃可是萬法之數,其體用是定故,不得同生死虛偽也。真體不動,迹無定相,先說十譬明萬法是虛,後廣明化物也。
善男子!亦有定相(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案僧亮曰:謂涅槃者,對二十五有,故為定也。
善男子!如來今於拘尸城(至)如來涅槃亦復如是。
案僧亮曰:涅槃有大小,亦多義。今唯大涅槃常樂我淨四義是定,餘義皆不定也。如有為法,無常苦定,餘義不定也。二端不可燒者,明[1]其應二身不可滅也。寶亮曰:此下乃至非說非非說,當知如來之身,非如來、非不如來,是故如來不定。
善男子!當知如來亦復不定(至)以是義故如來不定。
案僧亮曰:前非天一句,四種天明如來並非也。從非人以下,先列竟,後次第釋也。
善男子!何故如來不名世天(至)是故如來亦非非定。
案僧亮曰:說眾生相者,自言我是人中師子。諸法各各別異相者,如眼不見香、耳不覩色,諸佛不爾也。唯有一相者,可以法身為目,不可以六根分別也。〈金剛身品〉云「除一法相」,不可以人天一相而名也。如來法界者,如來法性也。久已遠離諸相者,上明三十二相,下明如來久離此事也。善知諸相者,隨眾生應見諸相,善知應之也。虛空相故者,空無分別,如來不爾。
如來非有漏何以故(至)如來永斷是故非漏。
案僧宗曰:此下釋非漏。先總明非三漏。從三漏後起七漏,二[2]是漏,五是助漏因緣,其或有從治道制名、或從因受稱。將說起見,故[3]先明疑心,此是見之所由也。又一釋:生六種見者,此正[4]見見漏,體無別有。思惟漏,義剋可知。寶亮曰:諸佛所以能如此[5]乘迹體盡,無一切漏、具一切德,故有所運為,絕人天之境。而凡夫具諸漏故,故無此神德,下去因即廣明凡夫起漏之過患。若尋其漏,原不出見諦思惟兩漏為本。正有此兩漏,能廣生諸漏。今一方明漏,大分七種。若離三漏為七,亦終不離見諦思惟。七漏者,第一見諦漏、第二思惟漏、第三根漏、第四離漏、第五親近漏、第六受漏、第七念漏。下去次第解此七門,述其過患。行人若當依此大涅槃作觀解,其漏即滅,常昇無為也。智秀曰:此下明七漏中,始舉三漏,正出見諦思惟為正漏體,次出疑見,是別顯見諦漏也。
復次一切凡夫不見有漏(至)常修聖行是故無漏。
[6]案僧亮曰:下釋七漏也。有漏見漏是實漏,餘五是漏因說也。於有漏中,分為見[7]漏,從疑生故先明也,以凡夫不見有漏過故也。僧宗曰:前二為章門。言我見我者,[8]是假我,而見為實我。亦可佛地是真我,而計為麻麥我也。我見無我者,佛實是我,計為無我也。無我計我者,於生死[9]常計我也。生六種見決定有我者,起身見也。無我者,斷見也。無我見我者,如眠是無我,見於淨色也。我見我者,以定力見未來相續不斷。我見無我者,若以捉四陰為我,見色為非我,[10]可舉一我自釋無在也。我作受知,此三句為一,此用為小異,不出身見也。若不爾,前決定為章門,後分我、作、知更為三句也。寶亮曰:此下正出漏體,明此七漏皆不離見諦思惟。然眾生癡重,種種妄計,皆不得法實。因是疑見生六種心者,在始二心,決定有我、決定無我,是總句,恐非六之數。我見我者,第一心。但有假名我,以凡夫計有一性我之法也。我見無我者,第二心,佛實是真我,橫計為無我也。無我見我者,第三心,實無神我,然是假名。[11]假名我執者,言是實性我也。下餘三心,謂作者、受者、知者。而凡夫妄計,所以成邪見;如來永斷此漏源,是故非漏。
善男子!凡夫不能善攝五根(至)觀欲如是多諸過患。
案僧亮曰:下次明根漏。依六根所起,名曰根漏。若能攝六根靜三業,制不為非,其惡則止。若就所對治,名曰戒漏也。
復次菩薩摩訶薩觀諸眾生(至)永斷根本是故非漏。
案僧亮曰:二十五里譬二界,以攝相為喻也。王譬[12]佛,一臣譬菩薩,油鉢譬念慧。斷汝命者,失念慧故,慧命斷也。一人拔刀者,譬精進見淨,不生色相,至識亦如是。明真俗,觀真則無色、觀俗則見苦,不作生相,至不作因相。生滅是行苦,因是集也。釋真中,尚無苦集,況淨色觀也。和合相者,釋俗和合,是苦是集也。
復次善男子!復有離漏(至)思惟其義是名為離。
案僧亮曰:離者,以行經為離。先說離體也。寶亮曰:此下明惡漏。若從治道,名為離漏。如昔教明惡[13]生惡馬惡知識等,若能長人惡法,教令避也。就今經為論,直覩之為生死無我,即得遠離。何以然?既體諸佛所師法,便知生死是虛妄,依如來藏有故,不假遠避也。從云何親近漏下,第五,若親近衣服飲食,則生人貪染,斷於慧命。若不著此四事,便善日夜增、惡法稍斷。若據所對治,名之近漏。
何以故?善男子!我都不見(至)亦復如是心不造惡。
案僧亮曰:上說行經者,此說經是離也。
善男子!譬如世間有善呪術(至)有如是等無量功德。
案僧亮曰:師[1]教長良弟子恭,由此二事能滅惡也。呪術以下,廣譬經能者也。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四十七
校注
[0522007] 辨【大】,辯【聖】 [0522008] 三【CB】【聖】,二【大】 [0522009] 問【大】,聞【聖】 [0522010] 令【大】*,今【聖】* [0522011] 身【大】,身中【聖】 [0522012] 即【大】,則【聖】 [0522013] 定【大】,成【聖】 [0522014] 卷【大】,卷來【聖】 [0523001] 義【大】,疑【聖】 [0523002] 邪【大】*,耶【聖】* [0523003] 前【大】,先【聖】 [0523004] 更【大】,果【聖】 [0523005] 識【大】,誡【聖】 [0523006] 有【大】,〔-〕【聖】 [0523007] 答【大】,今【聖】 [0523008] 前問【大】,第四【聖】 [0523009] 欲【大】,欲使【聖】 [0523010] 當【大】,答【聖】 [0523011] 有【大】,無【聖】 [0523012] 於【大】,〔-〕【聖】 [0524001] 其【大】,真【聖】 [0524002] 是【大】,是寶【聖】 [0524003] 先【大】,光【聖】 [0524004] 見【大】,是【聖】 [0524005] 乘【大】,垂【聖】 [0524006] 案【大】,安【聖】 [0524007] 漏【大】,漏見漏【聖】 [0524008] 是【大】,見【聖】 [0524009] 常計【大】,計常【聖】 [0524010] 可【大】,互【聖】 [0524011] 假名【大】,〔-〕【校異-原】 [0524012] 佛【大】,〔-〕【聖】 [0524013] 生【大】,牛【聖】 [0525001] 教長【大】,〔-〕【聖】【經文資訊】《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7 冊 No. 1763 大般涅槃經集解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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