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534]第九十六章 羅普奢西哈王
由此各各所居,人間之主等,隨時之經過[1],享受王位之樂,彼等相協和,後與彼婆蘭義人戰鬥,處處博得勝利,此三兄弟之人主而後至相違背。此中名羅普奢西哈(第二世),彼大名稱〔之王〕排除兄弟,〔以其他之地〕為己物。(一、三)參配毒物〔於長王子〕而殺之,常時在摩睹羅之〔仲王子〕,乘車赴國境,得過與一人共走外國。(四)
由此,今一人之羅奢西哈其命難違背[2],難近難克,如獅子之豪勇,如是先取父存有之國土,如其正見有天神等為作世間〔與佛〕法之增長,〔彼〕為有戰力賢明剛勇之人。(五、六)〔曾〕為王子之戲時,一奇自馬與其他馬共行,與合示而馬驅於街路,而入歿於彼處淤泥中。有勇氣之賢者,自己跳上於空中,退騎於後來之馬。大力〔王〕自騎坐此而去。(七、九)
[P.535]名斯圓那單婆,從恐怖河岸之此岸岩跳上而達對岸之岩石,〔曾有此事〕。(一〇)如是等依種種方法以現其力,大名譽〔之王〕,欲圖世間與佛法之增展,調備戰具,為幾次之戰,隨彼熟練戰事之西哈羅人,到於好因緣好,到於好因緣好機運時,出彼斯利瓦達那城,伴隨象兵、馬兵、勤王者以下之大武士、諸大臣等,執弓刀槍等武器之步兵等,大小各種之鼓與樂器於陣頭,為施與其他之善業,率佛子之王,赴各處〔揚〕喚聲如雷鳴。以響戰鼓之音,無所怖畏而啟戰端。(一一、一六)彼人間之主,於般周達國之家,先與大敵之戰,屠甚多邪惡之徒,由處處令走暴戾卑陋之敵,毀滅陣營,博得勝利。(一七、一八)張望處處恐怖之戰而走,墜於山間之險路,懸於山間之溪流,入戰場之敵,成如風中之棉花。〔王〕如群象到來之獸王,無有所畏。(一九、二〇)於此處彼處,幾次與敵戰,殺對敵之眾人又令逃走,以取國國而無邪障,毀保疊以示〔己〕大威力。(二一、二二)恐戰之敵眾多隱而逃去,於[P.536]海濱近處,到處〔張〕設陣營而暫住,此邪見邪惡之徒等,屢屢開始掠奪國國。(二三、二四)聞此,難以背命之羅奢西哈,再由東部地方之提伽互毘來。(二五)赴彼處而止,摩奴道之通達者之彼〔羅奢西哈〕王,聞知荷蘭人[3],「可」理解,遣二大臣,取彼等美麗之國,以多數之船,此多人人,富裕繁榮住民,〔招來〕提伽互毘之附近,以愛顧彼等,思示其楞伽國之力,言命令:「觀覽而止。」與住附近之敵軍幾次交戰,屠此處之彼等,張設陣營,於此荷蘭人等,與其土地其他愛顧,王令一切滿足彼等。(二六、三一)
由此以來,楞伽之主,二軍於先,於四方行海陸戰為始,以飾到處存在之盤石壁,打碎保疊而殺敵,於全楞伽島備火兵力,築保疊,以長存之敵眾,王滅之無餘而除去障礙,為牽制對敵,荷蘭住民於海濱之近處,用以保護楞伽國。(三二、三五)[P.537]王定彼等例年應持來幾次之朝貢物,與阿修羅〔軍〕戰,勝如金剛手〔之帝釋天〕,以伴隨自己而還都城。(三六、三七)人間之主,賢明之羅奢西哈〔王〕無障害而住,善檢適其地位之人人,與將軍及其他之地位。(三八、三九)人間之主,對於村落田畝等佛陀、天神,一切如前於適當之布施,彼大力羅奢西哈護地者,對日族牟尼之教與世間,如自己之眼又自己之身而善護之,彼優秀之人去死王之處矣。(四〇、四一)
如是巧挫敵力,大強力有情之主,王亦以強力難克魔。知其理由,賢者先於魔之制服,以大敬意,常行施與及其他之善業。(四二)
以上善人之信心感激而〔起〕作王統史
稱羅奢西哈王說明〔章〕第九六章〔畢〕
校注
[0411001] 原典 Manakālaṁ 意義不明,暫據英譯之 as the time passed 尤更適當之譯,如言「時經之間」。 [0412002] 有一難辭之語,余以此見為 dur(難)+ atikkama(超克)+ sāsana(勒令),譯為「難背命」,英譯 an imperious man(帝王等是指揮人物),想不離太遠。 [0413003] Olanda 荷蘭人。【經文資訊】《漢譯南傳大藏經》第 66 冊 No. 34 小王統史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19-09-12
【編輯說明】本資料庫由中華電子佛典協會(CBETA)依《漢譯南傳大藏經》所編輯
【原始資料】CBETA 人工輸入,智光法師提供,祥因法師提供
【其他事項】詳細說明請參閱【中華電子佛典協會資料庫版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