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受戒部第八十七之二
- 述意部
- 遮難部
- 受法部
- 戒相部
- 得失部
- 神衛部
述意[24]部第一
夫世俗所尚。仁義禮智信也。[25]含識所資。不殺盜婬妄酒也。雖道俗相乖。漸教通也。故發於仁者則不殺。奉於義者則不盜。敬於禮者則不婬。[26]說於信者則不妄。師於智者則不酒。斯蓋接化於一時。非即修本之教。修本教者是謂正法。內訓弘道必始于因。[27]因者殺盜婬妄酒也。此則在於實法。指事直言。故不假飾詞託名現意。如斯而修因。不期果而果證。不羨樂而樂彰。若略近而望遠。棄小而保大。則無所歸趣矣。故知受持不殺之因。自證乎仁義之果。所以知其然。今見奉戒不殺。不求仁而仁著。持戒不盜。不欣義而義敷。守戒不[1]婬。不祈禮而禮立。遵戒不妄。不慕信而信揚。受戒捨酒。不行智而智明。如斯之實。可謂振網持綱萬目開張。振機馭[2]㝢以離寒暑。復何功可以加之。何德可以背之。若不是修昧於所欲。徒役慮於形名。勞心乎百氏。倦形神於宵夜。[3]喪耳目於良晨。何乖道之遠。逝而不及者乎。得其本則無欲而不[4]辯矣。始知吞舟之魚。不產溝洫之水。鵬鵾之鳥。豈翔尺鷃之林也。
遮難[5]部第二
夫欲受戒者。戒師先須問其遮難。故成實論問遮。逆罪人賊住。污比丘[6]尼等不聽作比丘。是等諸人若為白衣得善律儀。不遮修行施慈等善。但有世間戒。以是人為[7]業所污亦[8]障聖道故。不聽出家。
又優婆塞戒經云。佛言。若欲受優婆塞戒增長財命。先當諮啟所生父母次報妻子奴婢等次白國王(此須白者為國王禁制不許受戒所以須白若先不禁。不勞須白也)既問聽已。誰有出家發菩提心者。便往其所頭面作禮。軟言問訊。作如是言。大德。我是丈夫具男子身。欲受菩薩優婆塞戒。惟願大德憐愍故聽(一說便得若受聲聞別解脫戒縱無發。菩提心人。但發小乘心。出家五眾人邊受並得戒[9]也)是時比丘應作是言。汝之父母妻子奴婢國主並聽不。若言聽者。復應問言。汝不曾負佛法僧物及他物耶。若言不負。復應問言。汝今身中將無內外身心病耶。若言無者。復應問言。汝不於諸比丘比丘尼所[10]作非法耶。若言不作。復應問言。汝將不作五逆罪耶。汝不作盜法人不。汝非無根二根人不。汝不受八戒齋不犯重耶。汝父母師病不棄去耶。汝將非殺發菩提心人耶。汝不盜現前僧物耶。汝不兩舌惡口成於惡人耶。汝不於母女姊妹作非法耶。汝不於大眾作妄語乎。若言無者。復應語言。善男子。此戒甚難。能為沙彌十戒大比丘戒及菩薩戒乃至菩提而作根本。至心受持則能獲得如是等戒無量利益。若有毀破如是戒者。則於無量無邊世中處三惡道受大苦惱。汝今欲得無量利益。能[11]志心受不。若言能者。次教受三歸。復應問言。此戒[12]甚難。若歸佛已。寧捨身命終不依於自在天等。若歸法已。寧捨身命不依[13]於外道典籍若歸僧已。寧捨身命終不依於外道邪眾。汝能如是志心歸依於三寶不。若言能者。應令滿六月日親近承事出家智者。智者復應志心觀其身四種威儀。若知是人能如教作。過六月已和合眾僧。滿二十人作白羯磨云。大德僧聽。是某甲[14]今於僧中乞受優婆塞戒已。六月中淨四威儀。志心受持淨莊嚴地。是人丈夫具男子身。若僧聽者。[15]僧皆默然。不聽者說(一說便得。若非信邪。舊來正信者。不須受此翻邪三歸六月試。直問遮難教令懺悔。已即與[16]授五戒八戒三歸便得。[17]不同此也)。
受法[18]部第三
若欲受戒具修威儀。對一出家五眾人前受。故智度論云。
我某甲歸依佛歸依法依歸僧(三說)我某甲歸依佛竟。歸依法竟。歸依僧竟(三說)我是釋迦牟尼佛優婆(塞夷)證知我。我某甲從今日盡壽歸依。戒師應言。汝優婆塞聽是。多陀阿伽度阿羅訶三藐三佛陀知人見人。為優婆塞說五戒如是。汝盡[19]受持。何等為五。一盡形壽不殺生。是優婆塞戒。是中盡形壽不應故殺生。是事若能當言諾(雖論言[20]諾。改諾云能無咎)。
二盡形壽不偷盜。是優婆塞戒。是中盡形壽不應偷盜。是事若能當言能。三盡形壽不邪婬。是優婆塞戒。是中盡形壽不應邪婬。是事若能當言能。四盡形壽不妄語。是優婆塞戒。是中盡形壽不應妄語。是事若能當言能。五盡形壽不飲酒。是優婆塞戒。是中盡形壽不應飲酒。是事若能當言能。既說相已。又應語言。是優婆塞五戒盡受持。當供養三寶勤修福德。遠求佛道近證人天。歲三長月[21]六齋若能持者。並須為之。若受一戒者。文中應除五之一字。直云我為不殺戒優婆塞。餘文如[22]前三歸依。第三遍已即發五戒。後時三結。直付囑之。
故薩婆多論。問曰。若不受三歸得五戒不。答不得。要先受三歸。後方得戒(下受八戒亦同此法)。
戒相[23]部第四
若薩婆多論。問曰。五戒中幾是實戒。答曰。前四是實。後一是遮。所以同結者。以是放逸根本能犯四戒。如迦葉佛時。有優婆塞。由飲酒故婬他妻盜他鷄殺。他人來問。時答言不作。便犯妄語。亦能造四逆。唯不能破僧若受不殺[1]戒。乃至一切有形蠢動皆不得加害。及[2]食雜肉[3]葷辛等。皆不得犯。
故楞伽經云。佛告大慧。菩薩有無量因緣不應食肉。我今略說十[4]種因緣。一謂一切眾生從本已來展轉因緣。常為六親以親想故不應食肉。二驢騾[5]馲駝狐狗牛馬人畜等肉屠者雜賣故。三不淨氣分所生長故。四眾生聞氣悉生恐[6]悑。如旃陀羅。狗見憎惡[7]驚怖群吠故。五令修行者慈心不生故。六凡愚所嗜臭穢不淨無善名稱故。七令諸呪術不成就故。人以殺生者見形起識染味著故。九彼食肉者諸天所棄令口氣臭多惡故。十空閑林中虎狼聞香。我[8]常說言。凡所飲食作子肉想。作服藥想。故此過去有王。名師子蘇陀婆。食種種肉。遂至人肉。臣民不忍。即便謀反。如[9]班足王經說。
又涅槃經云。夫食肉者。斷大慈種。行住坐臥一切眾生聞其肉氣悉生恐怖。譬如有人。近師子已。眾人見之。聞師子臭。亦生恐怖。如人噉蒜臭穢可惡。餘人見之聞臭捨去。說遠見之猶不欲視。況當近之。水陸空行悉捨之走。[10]咸言。此人是我等怨。是故菩薩不習食肉也。
義云。五戒優婆塞等。如俗家井水。多有細小諸蟲。盡須漉看還[11]置本處。欲有行動亦須齎漉袋自隨。
若受不[12]盜者。下至一枝草一粒穀等。皆不得取。
故智度論云。憍梵鉢提。試看一粒穀生熟不還本主。犯於業道尚五百世[13]中為牛。乃至成羅漢已猶自呞食。
若受不邪[14]婬者。如智度論云。除己妻外。餘之男女鬼神畜生可得行婬者。悉是邪行。雖是自妻不犯。然須避於非處。謂自妻非道及得身已。亦須禁之。恐傷胎故。產三年內[15]須亦避慎。謂防乳竭。若別有乳母不在制限。
又成實論云。自妻非處。謂口及大便處。及一切女人為父母兒所護。出家女人等為法護故亦名邪婬。若無主女人眾人前自來為妻。如法者不犯。
又提謂經云。年三長月六齋三明日月燈火下及八王日。亦名八節日。並須禁之(八王日如下述)若受不妄語戒者。但使心虛。無問境之虛實並犯。
又智度論。問曰。何故優婆塞慎口律儀及淨命耶。
答曰。白衣居家受世間樂。兼修福德。不能盡行戒法。是故佛令持五戒。復於口業妄語最重。以妄語故能作餘過。或故作不故作。若但妄語已攝三事。若說實語。四種正語皆已攝。盡於諸善中實為最大。
又成實論云。雖是實語。以非時故即名綺語。或是時以隨順衰惱無利益故。或雖利益。以言無本義理不次。惱心說故皆名綺語。
又摩德勒伽論云。為他傳罵皆德罪故。
又薩婆多論云。妄語兩舌惡口相歷各作四句。一是妄語非兩舌惡口。傳他此語向彼說。以不實故是妄語。不以分離心故非兩舌。軟語說故非惡口。餘句類。互可知。
又成實論云。餘三業。或合或離。綺語一種必不相離。
又善生經云。若當妄語。亦攝綺語兩舌惡口義。
又薩婆多論云。不妄語者。若說法義。論傳一切是非。莫自稱為是。常令推寄有本則無過也。不爾斧在口中。若受不飲[16]酒者。如四分律云。若飲酒者。乃至不得以草滴酒口中。
又智度論云。飲酒有三十五過失。何等三十五。答曰。一現世財物虛竭。何以故。飲酒醉亂心無節限。用費無度故。二眾病之門。三鬪諍之本。四裸露無恥。五醜名惡露人所不敬。六無復智慧。七應所得物而不得已。所得物而散[17]失。八伏匿之事盡向人說。九種種事業廢不成辦。十醉為愁本何以故。醉中多失醒則慚愧憂愁。十一身力轉少。十二身色壞。十三不知敬父。十四不知敬母。十五不敬沙門。十六不敬婆羅門。十七不敬叔伯及尊長。何以故。醉悶憒惱無所別故。十八不尊敬佛。十九不敬法。二十不敬僧。二十一[18]近朋黨惡人。二十二疏遠賢善。二十三作破戒人。二十四無慚愧。二十五不守六情。二十六縱色放逸。二十七人所憎惡不喜見之。二十八貴重親屬及諸知識所共[19]擯棄。二十九行不善法。三十棄捨善法。三十一明人智士所不信用。何以故。酒放逸故。三十二遠離涅槃。三十三種狂癡因緣。三十四身壞命終墮惡道泥犁中。三十五若得為人所生之處常當狂騃。如是種種過失。是故不飲酒。
又薩婆多論云。五戒優婆塞聽販賣。但不得作五業。一不得販賣畜生。自有者聽直賣。不得與屠兒家。二不得販賣弓刀箭矟。自有者聽直賣。不得與屠兒殺害家。三不得酤酒為業。自有者聽直[1]酤。四不得壓油為業。外國麻中有蟲故犯。[2]准此無蟲應不犯。五不得作五大色染。多殺蟲故。如秦地染青亦多殺蟲入五大色數。
又善生經云。受戒者。五處不應行。謂屠兒婬女酒肆國王旃陀羅舍等。有五種業不應作。謂賣毒藥釀皮樗蒱圍棊六[3]博歌舞唱伎等。並不得為。亦不得親近如是人等。
又寶雲經云。持戒之人不聽向破戒家乞食。
又阿含經云。遠惡近善有四法。當急走避之百由旬。一由旬四十里。百由旬四千里。四法者。一惡友。二惡眾。三或多語笑。四或瞋或鬪。
又優婆塞五戒相經云。佛告諸比丘。犯殺有三種奪人命。一自作。二教人。三遣使。自作者。自身作奪他命。教人者。[4]教語他人言。捉是人繫縛奪命。遣使者。語他人言。汝識某甲不。汝捉是人繫縛奪命。是使隨語奪彼命時。優婆塞犯不可悔罪。復有三種。一用內色。二用非內色。三用內非內色。第一用內色殺者。謂用手打。若用足及餘身分令彼死。是犯不可悔罪。若不即死後因是死亦犯不可悔。若後不死。是得中罪可悔。第二用不內色殺者。若人以木石刀矟弓箭等令彼死者。同前得罪。第三用內非內色殺者。以手捉木石等打令死者。得罪同前。復有不以此三殺。但合諸毒藥著眼耳鼻身上食中被褥等。中令彼死者。亦同前罪。
若優婆塞。或作火坑[5]謾心造者。若人墮死犯不可悔罪。非人鬼神等墮中死者。犯中罪可悔。畜生死者。犯下罪可悔。若都無[6]死者。犯三方便可悔輕罪。若剋心唯為人造火坑不通餘者。若人墮死犯不可悔。不死犯方便。非人畜生死者不犯。若優婆塞。或用口業呪術令死。或有歎死讚死。或有氣力人心起惡念令死。或墮胎令死。得罪重輕並同前准。不犯者。或有行來出入誤墮木石等死者。並不犯餘如內律具說。
第二盜戒者。以三種取他重物犯不可悔。一用心。二用身。三離本處。第一用心者。謂發心思惟欲為偷盜。第二用身者。謂用身分等取他物。第三離本處者。隨物在處舉著餘處。並得重罪。復有三種取人重物犯不可悔罪。一自取。二教他取。三遣使取。復有五種取他重物犯不可悔。一苦切取。二輕慢取。三詐稱他名字取。四強脫取。五受[7]寄取。重物者。若盜五錢。若五錢直得者。犯不可悔罪。復有七種取他物犯不可悔。一非己想。二不同意。三不暫用。四知有[8]主。五不狂。六不心亂。七不病壞心。具此七者取他重物犯不可悔。取他不滿五錢輕物犯中可悔。翻前七種取他物者。輕重俱不犯。
第三婬戒者。邪婬有四處。一男。二女。三黃門。四二根女者。人女非人女畜生女。男者人男非人男畜生男。黃門二根各有三種同前。若優婆塞與人女非人女畜。生女三處行婬。謂口大小便處。犯不可悔。若人男非人男畜生男黃門二根二處行婬。謂口及大便處。犯不可悔。若發心[9]欲行婬未和合者。犯不可悔罪。若二身和合止而不婬犯中可悔。除其三處餘處行婬。此皆可悔。若人死乃[10]至畜生死者。身根未壞。於彼三處共彼行婬。犯不可悔。輕處同上。若優婆塞雖不受戒。犯佛弟子淨戒人者。雖無犯戒之罪。然後永不得五戒八戒乃至出家具足戒。若顛狂心亂痛惱所纏不自覺者不犯。
佛告諸比丘。吾有二身。一生身。二戒身。若善男子。為吾生身。起七寶塔。至于梵天。若人虧之。其罪尚有可悔。虧吾戒身。其罪無量受罪如伊羅鉢龍王。犯不可悔也。
第四妄語戒者。佛告諸比丘。吾以種種呵責妄語。讚歎不妄語者。乃至戲笑尚不應妄語。何況故妄語。是中犯者。若優婆塞不知不見過人聖法。自言。我是阿羅漢四等果人。乃至四禪慈悲喜捨得四空定不淨觀阿那般那念。天來龍來到我所供養我。彼問我義。我答彼問。皆犯不可悔罪。若實見言不見。實聞言不聞。實疑言不疑。有而言無。無而言有。如是等小妄語者。犯可悔罪。若發心欲妄語。未出言犯下可悔。言而不盡意者。犯中可悔。若自言得聖道者。便犯不可悔若狂心亂心不覺語者不犯。
第五飲酒戒者。佛告諸比丘。若言我是佛弟子者不得飲酒。乃至小草頭一滴亦不得飲。酒有二種。穀酒木酒。穀酒者。以諸五穀雜米作酒者是。木酒者。或用根莖葉果用種種子果草雜作酒者是。酒色酒香酒味飲能醉人者。是名為酒。若甞咽者。亦名為飲。若飲穀酒。咽咽犯。若飲酢酒。若飲甜酒。若噉麴能醉人者。若噉糟。若飲酒澱。若飲似酒色。似酒香似酒味。能令人醉者。並隨咽咽犯。若但作酒色無酒香無酒味不能醉人及餘飲者。皆不犯。若依四分律。病比丘等餘藥治不差。以酒為藥者不犯。顛狂心亂病惱不覺知者亦不犯。
得失[1]部第五
問曰。漸頓云何。答曰。皆得。故成實論。問云。有人言。五戒具受。此事云何。答曰。隨受多少皆得戒律儀。但取要為五。故優婆塞戒經云。或有一分。或有少分。或有無分。或有多分。或有滿分。若受三歸已不受五戒名優婆塞。若受三歸受持一戒。是名一分。受三歸已受持二戒。是名少分。若受三歸已。受持一戒。若破一戒。是名無分。若受三[2]歸受持四戒。是名多分。若受三歸受持五戒。是名滿分。汝今欲受何分。爾時智者當隨意授。又智度論云。戒有五種。始從不殺乃至不飲酒若受一戒。是一分行。若受二戒三戒。是名少分行。若受四戒。是名多分行。若受五戒。是名滿分行。斷婬者。受五戒已。於戒師前。更作誓言。我[3]今於自([4]婦夫)不復行婬。是名五戒。增一阿含經亦云。一分二分得受。問曰。既得漸受。可從五師各得受一不。答曰。如付法藏經云。尊者薄拘羅受一不殺生戒。得五不死報。問曰。得重受不者。既受五戒。後時更得重受不。答曰。依成實論。得重發戒。故四分律。末利夫人第二第三重向佛受亦得。
問曰。長[5]短者得五三十日限分受不。答曰。依成實論。亦得多日。盡其終受。故十誦律。或晝或夜。受五戒亦獲少善。
又優婆塞戒經云。佛言。智者當觀戒有二種。一世戒。二第一義戒。若不依於三寶受戒。是名世戒。是戒不堅。如[6]綵色無膠。是故我先歸依三寶。然後受戒。夫世戒者。不能[7]壞先諸惡業。受三歸戒則能壞之。雖作大罪亦不失戒。何以故。戒力勢故。如俱有二人同共作罪。一者受戒。二者不受戒。已受者犯則罪重。不受者犯則罪輕。何以故。毀佛語故。罪有二種。一者性重。二者遮重。是二種罪復有輕[8]有重。或有人能重罪作輕輕罪作重。如鴦掘魔受於世戒伊羅鉢龍受於義戒。鴦掘魔破於[9]性重。不得重罪。伊羅鉢龍壞於遮制。而得重罪。是故不應以戒同。故得果亦同。
神衛[10]部第六
依七佛經云。若有人能受持五戒。感得二十五神侍衛。
殺戒有五神。
一名波吒羅 二名摩那斯 三名婆睺[11]羅 四名呼奴吒 五名頗羅吒
盜戒有五神。
一名法善 二名佛奴 三名僧喜 四名廣額 五名慈善
婬戒有五神。
一名貞潔 二名無欲 三名淨潔 四名無染 五名蕩滌
[12]欺戒有五神。
一名美旨 二名實語 三名質直 四名直答 五名和合語
[13]酒戒有五神。
一名清素 二名不醉 三名不亂 四名無失 五名護戒
又灌頂經云。佛告梵志。若持五戒者。有二十五善神營衛護人身。在人左右。守於宮宅門戶之上。使萬事吉祥。唯願世尊。為我說之。佛言。梵志。我今略演。勅天帝釋使四天王遣諸善神營護汝身。如是章句善神名字二十五王。其[14]名如是。
神名蔡芻毘愈他尼
主護某身辟除邪鬼。
神名輸多利輸陀尼
主護某六情悉令完具。
神名毘樓遮那世波
主護某腹內五[15]藏平調。
神名阿陀龍摩坻
主護某血脈悉令通暢。
神名婆羅桓尼和婆
主護某爪指無所毀傷。
神名坻摩阿毘婆馱
主護某出入行來安寧。
神名阿修輸婆羅陀
主護某所噉飲食甘香。
神名婆羅摩亶雄雌
主護某夢安覺歡悅。
神名婆羅門地鞞哆
主護某不為蠱毒所中。
神名[1]那摩呼哆耶舍
主護某不為霧露[2]惡毒所害。
神名佛馱仙陀樓哆
主護某鬪諍口舌不行。
神名鞞闍耶藪多婆
神名涅坭醯馱多耶
主護某不為縣官所得。
神名阿邏多賴都耶
主護某舍宅四方逐凶殃。
神名波羅那佛曇
主護某平定舍宅八神。
神名阿提梵者珊耶
主護某不為[5]塚墓鬼所嬈。
神名因臺[6]羅因臺羅
主護某門戶辟除邪惡。
神名阿伽風施婆多
主護某不為[7]外氣鬼神所害。
神名佛曇彌摩多哆
主護某不為災火所延。
神名多賴叉三[8]密陀
主護某不為偷盜所侵。
神名阿摩羅斯兜[9]喜
主護某若入山林不為虎狼所害。
神名那羅門闍兜帝
主護某不為傷亡所嬈。
神名鞞尼乾那波
主護某除諸鳥鳴狐鳴。
神名荼鞞鬪毘舍羅
主護某除犬鼠變怪。
神名伽摩毘那闍尼佉
主護某不為凶注所牽。
佛告梵志言。若男子女人帶佩此二十五灌頂章句善神名者。若入軍陣鬪諍之時。刀不傷身。箭射不入。鬼神羅剎終不嬈近。若到蠱道家亦不能害。若行來出入有小魔鬼。亦不得近。帶[10]佩此神王名著身。夜無惡夢。懸官盜賊水火災怪怨家闇謀口舌鬪亂。自然歡喜。兩作和解。俱生慈心。惡意悉滅。妖魅魍魎邪忤[11]薜荔外道符呪厭禱之者。樹木精魅。百蟲精魅。鳥獸精魅。溪谷精魅。門中鬼神。戶中鬼神。井竈鬼神。洿池鬼神。廁溷中鬼神。一切諸鬼神。皆不得留住某甲身中。若男子女人帶此三歸五戒善神名字者。某甲入山陵溪谷曠路抄賊自然不現。師子虎狼[12]熊羆蛇蚖悉自縮藏不害人也。
- 述意部
- 會名部
- 功能部
- 得失部
- 受法部
- 戒相部
述意[15]部第一
夫戒定慧品。造化宏圖。眾聖式遵。萬靈攸重。余以戒律宗要。定慧歸承。如有乖張。明心莫顯。是故大悲赴難。立行法以檢之。惑網之夫。設理蹤而證入。業種之客。依相迹而繩持。庶使念念退省新新進策。為功不已情過乃彰。但善惡由己。起則昇沈。不作則已。作則業成。業繩惑網。膠固彌密。自非傾誠苦剋折挫身心。哀愴往因畏懼來果。決誓要期。永斷相續。故文言嚴飾道場澡浴塵垢。著新潔衣。內外俱淨。對說罪根發露悔過。舉身投地如太山崩。五體殷重歸依三寶。敬誠迴向然後受戒。此戒時節雖促既懇意標心。為成三聚淨戒。為救四趣眾生。此則功超人天德齊佛位。故智度[16]論。譬同猛將。亦為與佛等也。
會名[17]部第二
問曰。諸經論中何名八關齋。亦名關戒耶。答曰。前八是關閉八惡不起諸過。不非時食者。是齋。齋者齊也。謂禁止六情不染六塵。齊斷諸惡具修眾善。故名齋也。又齋戒體一名別。若尋名定體。體容[18]小別。齋者過中不食為名。戒者防非止惡為義。故薩婆多論云。八箇是戒。第九是齋。齋戒[19]合數故有九也。
功能[20]部第三
如齋法經[21]曰。譬如天下十六大國滿中眾寶不可稱說。不如一日受佛齋法。比其福者。則十六國為一豆耳。又中阿含經云。多聞聖弟子持八支齋時。憶念如來十號名字。若有惡思不善皆滅。
又優婆塞戒經云。若有人以四大寶藏滿中七寶持布施人所得功德。不如有人一日一夜受持八戒除五逆罪。餘一切罪皆悉消滅。是則得無量果報至無上樂。彌勒出時百年受齋。不如今日五濁世時一日一夜。
又智度論。問曰。五戒一日戒。何者為勝。答曰。有因緣故。[1]一戒俱等。但五戒終身持。八戒一日持。又五戒常持。時多而戒少。一日戒時少而戒多。若無大心。雖復終身持。不如有大心一日戒也。譬如[2]懦夫為將雖復將兵終身卒無功名。若英雄奮發禍亂立定一日之勳名蓋天下。八戒比於餘戒亦復如是。
又智度論。問曰。白衣居家唯有此五戒。更有餘法耶。答曰。有一日戒六齋日持。功德無量。若十二月至十五日。受持此戒。福最多也。
問曰。何故六齋日受八戒修福德。答曰。是日鬼神逐人欲奪人命。疾病凶衰令人不吉。[3]是以劫初聖人教人持齋。修善治福以避凶衰。是時齋法不受八戒。直以一日不食為齋。後佛出世。始教一日一夜如諸佛受持八戒過中不食。是功德將人至涅槃樂。
又論引四天王經中。佛說。月六齋日使者[4]大子及四天王自下觀察眾生。不布施持戒孝順父母使者。便上忉利以啟帝釋。諸天心皆不悅。若布施持戒孝順父母多者。諸天帝釋心皆歡喜。是時釋提波那氏。即說偈言。
佛告釋提桓因。云何妄語。若持一日戒。功德福報必得如我。是為實說。所在之處有持此戒者。惡鬼遠之住處安隱。是故於六齋日持齋受戒得福增多。
問曰。何故諸惡鬼神等輩。於此六齋日惱害眾生。答曰。天地本起經說。劫初成時有異梵天王子。是摩醯首羅等諸鬼神父。修其梵志苦行。滿天上十二歲。於此六日每割[6]血肉以著火中。過十二歲已。天王來下語天子言。汝求何願。答言。我求有子。天王言。供養仙人法。以燒香甘果等。汝云何以血肉著火中。如罪惡法。汝破善法樂為惡事。令汝生惡子噉肉飲血。當說是時火中有八大鬼出。身黑如墨。髮黃眼赤。有大光明。摩醯首羅神等從此八鬼生。以是故摩醯首羅等神。於此六日有大勢力惱害眾生。諸鬼之中摩醯首羅最大第一。一月之中皆有日分。摩醯首羅一月有四日分。謂八日十四日二十三日二十九日。餘神一月[7]有二日分。謂[8]有一日十六日。其月二日十七日十五日三十日屬一切神。摩醯首羅為諸神王。又得日多。故數四日為齋。餘日是一切神日。亦數為齋。是故諸惡鬼神。於此六日輒有勢力也。但佛法之中日無好惡。隨世[9]惡因緣故。佛教眾生齋戒。以除其患也。
又提謂經云。提謂長者白佛言。世尊。歲三齋皆有所因。何以正用正月五月九月。六日齋用月八日十四日十五日二十三日二十九日三十日。佛言。正月者。少陽用事。萬神代位。陰陽交精。萬物萌生。道氣養之。故使太子正月一日持齋寂然行道。以助和氣長養萬物。故使竟十五日。五月者。太陽用事。萬物代位。草木萌類。生畢百物。懷[10]妊未成。成者未壽。皆依道氣。故持五月一日齋。竟十五日。以助道氣。成長萬物。九月者。少陰用事。乾坤改位。萬物畢終。衰落無牢。眾生蟄藏。神氣歸本。因道自寧。故持九月一日齋。竟十五日。春者萬物生。夏者萬物長。[11]秋者[12]萬物收。冬者萬物藏。依道生沒。天地有大禁。故使弟子樂善者避禁持齋。救神故爾。長者提謂白佛言。三長齋何以正[13]用一日至十五日。復言。如何名禁。佛言。四時交代陰陽易位。歲終三覆[14]八[15]校一月六奏。三界皓皓五處錄籍。眾生行異五官典領。校定罪福行之高下。品格萬途。諸天帝釋太子使者。日月鬼神地獄閻羅百萬神眾等。俱用正月一日五月一日九月一日。四布案行帝王臣民八夷飛鳥走獸鬼龍行之善惡。知與四天王月八日十五日盡三十日所奏同[16]不。[17]平均天下使無枉錯。覆校三界眾生罪福多少所屬。福[18]多即生天。上即勅四鎮五羅大王司命。增壽益算。下閻羅王攝五官除罪名。定福祿故。使持是三長齋。是故三覆八校者八王日是也。亦是天帝釋輔鎮五[19]羅四王地獄王阿須[20]輪諸天。案行比校定生注死。增[21]減罪福多少。有道意。無道意。大意小意。開解不開解。出家不出家。案比口數。皆用八王日何等八王日。謂立春春分立夏夏至。立秋秋分立冬冬至。是[1]為八王日。天地諸神陰陽交代。故名八王日。月八日十四日十五日二十三日二十九日三十日。皆是天地用事之日。上下弦望朔晦皆錄命上計之日。故使於此日自守持齋。以還自校使不犯禁。自致生善處。
又增一阿含經云。若善男子善女人。欲得八關齋離諸苦者。得盡諸漏入涅槃城。當求方便成此八齋。人中榮位不足為貴。天上快樂不可稱計。欲求無上之福者。當求此齋。欲生六欲天色無色界天者。當持此齋。欲求一方二方三方四方天子轉輪聖王位者。亦獲其願。欲求聲聞緣覺佛乘者。悉成其願。吾今成就由其持戒[2]五戒十善無願不獲。
又涅槃經云。佛言。大王。波羅柰國有屠兒。名曰廣額。於日日中殺無量羊。見舍利弗即受八戒經一日夜。以是因緣命終得為北方天王毘沙門子。如來弟子尚有如是大功德果。況復佛也。
又優婆塞戒經云。佛言。[3]善男子。後世眾生身長八丈。壽命滿足八萬四千歲。是時受戒。復有於今惡世受戒。是二所得果報正等。何以故。三善根平等故。
又賢愚經云。昔迦葉佛滅度之後。遺法垂末。有二梵志。到比丘邊俱受八戒。一願生天。一願作國王願生天者。至家為婦逼非時食。由破戒故乃生龍中。願作王者。持戒完具。得生王家。作大國王。其王園中多有甘果。[4]甞遣一人隨時看送。其人後時於[5]園中得一[6]顆柰。色香甚美。持與門監。展轉奉王。王食此柰甚覺甘美。便問夫人。展轉相推到於園監。王即喚來而責之曰。如此美柰何為不送。園監於是具陳本末。王瞋語言。自今以後常送斯柰。園監啟王。此柰無種。何由可辦。王復語言。若不能得當斬汝身。其人還園舉聲大哭。時有一龍從泉而出。變身為人。問其哭由。園監具說。龍聞入水。即以金[7]盤。盛柰與之。遣持奉王。并[8]騰吾意。云吾及王本是親友。乃昔在世時俱為梵志。共受八戒各求所願。汝戒完具得為人王。吾戒不全故生龍中。今欲奉修八關齋法求捨此身。當為吾覓八[9]戒齋文持來與我。若其相違。吾覆汝國。用作大海。園監奉柰。具說龍意。王聞甚憂。良由時世無有佛法。齋法難得。王勅一臣。龍索齋法。仰卿得之。若不得者。吾當殺卿。大臣至家。甚懷憂愁。臣父見子面色不悅。問知委由。其父語言。吾[10]家堂柱每見光明。試破[11]看之儻有異[12]物。尋即破之。得經二卷。一是十二因緣。二是八關齋文。得已奉王。王得歡喜。自送與龍。龍得此經。便用好寶。[13]贈遺於王。王及於龍重修八戒。壽盡生天。同共一處。至釋迦佛出世之時。來至佛所。佛為說法。二天俱得須陀洹果。既得果已。還歸天上。
又智度論云。若人欲求最大善利。應當持戒。戒如大地。一切萬物有形之類。皆依地住。戒亦如是。一切善法皆依戒住。若世間人。下品持戒得生人中。中品持戒生於天上。乃至上品清淨持戒。得至佛道。若破戒者。墮三惡道。是故佛言。持戒之人無事不得。破戒之人一切皆失。譬如有人。厭患貧窮。供養諸天。滿十二年。求索富貴。天愍此人。自現其身。而問之曰。汝求何等。貧人答言。我求富貴。欲令心中所願皆得。天與一器。名曰[14]德瓶。而語之言。所須之物從此瓶出。其人得已應意所欲無所不得。得如意已。具作好舍象馬車乘。七寶具足。供給賓客。事事無乏。客問之言。汝先貧窮。今日何由得如此富。彼人答言。我得天瓶。瓶能出此種種眾物。故富如是。客語之言。出瓶見示。并所出物。彼人聞已。即為出瓶。瓶中引出種種眾物。其人憍[15]逸立瓶上舞。瓶即破壞。一切眾物一時失滅。持戒之人亦復如是。若能持戒。種種妙樂無願不得。若人破戒憍[16]逸自恣。亦如彼人破瓶失利也。[17]
如薩婆多論云。若人欲受八戒。先自恣女色。或作[20]音樂。或貪飲食種種戲笑。如是放逸盡心故作。然後受戒。不問中前中後皆不得戒。若無本心受戒。種種放逸。後遇知識即為受戒。不問中前中後並得成受。
又善生經云。若諸貴人常勅作惡。若欲受齋。先當宣令所屬之境齋日莫行惡事。如是清淨得齋。若不遮者不成。以惡律儀故。又俱舍論云。若先作意於齋日受者。雖食竟亦得受。又薩婆多論云。若受八戒。應言一日一夜不殺等令言論斷絕。莫使與終身戒[21]相亂。又成實論。問曰。是八齋但應[1]具受為得分受。答曰。隨力能持多少皆得成受。復有人言。此法但一日一夜受。是事云何。答曰。隨受多少並得。或一日一夜。或半日半夜。或一月半月等。增一阿含經云。若受八關齋。先須懺悔前罪然後受戒(懺悔方法如前懺悔篇說。簡人問其遮難。如前五戒中說)。
受法[2]部第五
依智度論。受云。我某甲今一日一夜。歸依佛。歸依法。歸依僧。為淨行優婆塞(女云[3]夷三說)我某甲歸依佛竟。歸依法竟。歸依僧竟。一日一夜為淨行優婆塞竟(三說)。
既受得戒已。次當為說戒相。
如諸佛盡壽不殺生。我某甲一日一夜不殺生亦如是。
如諸佛盡壽不偷盜。我某甲一日一夜不偷盜亦如是。
如諸佛盡壽不婬泆。我某甲一日一夜不婬泆亦如是。
如諸佛盡壽不妄語。我某甲一日一夜不妄語亦如是。
如諸佛盡壽不飲酒。我某甲一日一夜不飲酒亦如是。
如諸佛盡壽不坐高大床上。我某甲一日一夜不坐高大床上亦如是。
如諸佛盡壽不著香華瓔珞[4]不香油塗身不著香熏衣。我某甲一日一夜不著香華瓔珞不香[5]油塗身不著香熏衣亦如是。
如諸佛盡壽不自歌舞作樂亦不往觀聽。我某甲一日一夜不自歌舞作樂亦不往觀聽亦如是。
如諸佛盡壽不過中食。我某甲一日一夜不過中食亦如是。我某甲受行八戒隨學諸佛名為布薩。願持是福不墮三惡八難。亦不求輪王梵王世界之樂。願[6]諸煩惱消除逮得薩雲若成就佛道(布薩者秦[7]云共住[8]也)故僧祇律云。佛告比丘。今是齋日喚優婆塞。淨洗浴著淨衣受布薩。又薩婆多論云。[9]必無人受者。但心念口言。自歸三寶我持八戒亦得。又成實論云。有人言。此戒要從他受。其事云何。是亦不定。若無人時但心念口言。乃至我持八戒亦得(女人受戒不假袒[10]髆自外法用並同前說)。
戒相[11]部第六
既受得戒已。理須識相護持。若不識相遇緣還犯。前之五戒。一同五戒中說。後之三戒今重料簡。離莊嚴具者。
如俱舍論云。離非舊莊嚴。何以故。若常所用莊嚴。不生極醉亂故。
述曰。有與女人授戒。不許飲乳小兒同宿。恐云破戒。又不[12]許木牙八尺床上坐臥。令在地鋪。又不許白素木[13]盌非時飲水。恐受膩破齋。如是種種妄行禁制。皆不合聖教。反結無知不學之罪。縱共父兄等同宿。但於戒不犯。非名破戒。
又薩婆多論云。若已受八戒而鞭打眾生。或言。待至明日當打。皆令戒不清淨。非是破戒。
又阿含經云。高廣大床者。[14]陛下足長尺六非高。闊四尺非廣。長八尺非大。越此量者。方名高廣大床。復有八種床。初四約物[15]辨。[16]體貴不合坐。下四約人辯。大縱令地鋪。擬於尊人亦不合坐。一金床。二銀床。三牙床。四角床。五佛床。六辟支佛床。七羅漢床。八師僧床(父母床座不在禁限)。
第七辯位者
如薩婆多論云。問七眾外有木叉戒不。答八戒是。[17]以此義推受八戒人。不入七眾攝。若知位處應在五戒優婆塞上坐。以受戒多故。故智度論。將八戒譬[18]於健將。
又成實論云。八戒優婆塞者。[19]秦言善宿男。是人善心離破戒宿故。優婆塞者。諸經亦云清信士。亦云近佛男。優婆夷者。亦云清信女。亦云近佛女也。[20]依如西域俗人[21]信持五[22]戒八戒者。始得喚為優婆塞優婆夷。衣服居止舉動合宜亞類出家人。在於不持戒者上坐。不同[23]漢地無法白衣業行昏馳穢染雜濁者。雷同呼為優婆塞等。亦稱為賢者。無鑒之甚。勿過於此。
又是法非法經云。佛告諸比丘。有賢者。非賢者。何等非賢者法。若比丘大[24]性欲學道。有餘同學非大姓。故為自驕身[25]欺餘。[26]是非賢者法。[27]復何等為賢者法。謂學計我不必大姓。能斷貪瞋癡。或時有非大姓家方便受法。如法說行。不自譽亦不[28]欺。是名賢者法也。
又十住毘婆沙論云。問曰。齋法云何。答曰。應作是言。如諸聖人。常離殺生。棄捨刀杖。常無瞋恚。有慚愧心。慈悲眾生。我某甲今一日一夜。遠離殺生。棄捨刀[1]杖。無有瞋恚。有慚愧心。慈悲眾生。以如是法隨學聖人。
如諸聖人常離不與取身行清淨受而知足。我今一日一夜遠離劫盜不與取求受清淨自活。以如是法隨學聖人。
如諸聖人常斷婬泆遠離世樂。我今一日一夜除斷婬泆遠離世樂淨修梵行。以如是法隨學聖人。
如諸聖人常離妄[2]語真實語正直語。我今一日一夜遠離妄語真實語正直語。以如是法隨學聖人。
如諸聖人常遠離酒。酒是放逸處。我今一日一夜遠離於酒。以如是法隨學聖人。
如諸聖人常遠離歌舞作樂華香瓔珞嚴身之具。我今一日一夜遠離歌舞作樂華香瓔珞嚴身之具。以如是法隨學聖人。
如諸聖人常遠離高廣大床處在小榻草蓐為座。我今一日一夜遠離高廣大床處在小榻草蓐為座。以如是法隨學聖人。
如諸聖人常過中不食遠離非時行非時食。我今一日一夜過中不食遠離非時行非時食。以如是法隨學聖人。如偈說曰。
又佛說齋經云。佛在舍衛城東丞相家殿。丞相母名維耶。早起沐浴著綵衣。與諸子婦俱出稽首佛足一面坐。佛問維耶。沐浴何早。對曰。欲與諸[3]子婦俱受齋戒。佛言。齋有三輩。樂何等齋。維耶長跪言。願聞何謂三齋。佛言。一為牧牛齋。二為尼揵齋。三為佛法齋。牧牛齋者。如牧牛人求善水草飲食其牛。暮歸思念。何野有豐饒。須天明當往。若[4]族姓男女。已受齋戒。意在居家利養。念美飲食育養身者。是為如彼牧牛人意。不得大福。非大明慧。第二尼揵齋者。當月十五日齋時伏地受齋戒。為十由延內諸神拜言。我今日齋不敢為惡。不為妻子奴婢。非是我有。至到明日。如彼尼揵外道。不得大福。非大明慧。第三佛法齋者。內道弟子月六齋日受持八戒。何謂八耶。
第一戒者。盡一日一夜持心無殺意。慈念眾生不得殘害蠕動之類。如清淨戒。以一心習。
第二戒者。盡一日一夜持心無貪意。思念布施却慳貪意。如清淨戒以一心習。
第三戒者。一日一夜持心無婬意。不念房室。修治梵行不為邪欲。如清淨戒以一心習。
第四戒者。一日一夜持心無妄語思念至誠。言不為詐心口相應。如清淨戒以一心習。
第五戒者。一日一夜持心不飲酒。不醉迷亂去放逸意。如清淨戒以一心習。
第六戒者。一日一夜持心無求安。不著華香不傅脂粉不為歌舞倡樂。如清淨戒以一心習。
第七戒者。一日一夜持心無求安。不臥好床卑床草[5]蓆捐除睡臥思念經道。如清淨戒以一心習。
第八戒者。一日一夜持心奉法時過中不食。如清淨戒以一心習。
法苑珠林卷第八十八[6]
校注
[0926019] 八十八【大】,一百五【明】 [0926020] 八【大】,八受戒之二【宋】【元】【宮】 [0926021] (受戒…二)九字【大】,〔-〕【宋】【元】【宮】 [0926022] (第四…部)二十四字【大】,〔-〕【明】 [0926023] 四【大】,三【宋】【元】 [0926024] 部第一【大】,〔-〕【明】 [0926025] 含【大】,貪【宋】【宮】 [0926026] 說【大】,悅【宋】【元】【明】【宮】 [0926027] 因【大】,〔-〕【宋】【元】【明】【宮】 [0927001] 婬【大】,盜【宋】【宮】 [0927002] 㝢【大】,寓【元】 [0927003] 喪【大】,求【宋】【元】【明】【宮】 [0927004] 辯【大】,辦【宋】【元】【明】【宮】 [0927005] 部第二【大】,〔-〕【明】 [0927006] 尼【大】,〔-〕【宋】【元】【明】【宮】 [0927007] 業【大】,惡業【宋】【元】【明】【宮】 [0927008] 障【大】,彰【元】【明】 [0927009] 也【大】,〔-〕【宋】【元】【明】【宮】 [0927010] 作【大】,在【宋】【元】【宮】 [0927011] 志【大】*,至【宋】【元】【明】【宮】* [0927012] 甚【大】,其【宋】【元】【宮】 [0927013] 於【大】*,〔-〕【宋】【元】【明】【宮】* [0927014] 今【大】,令【宮】 [0927015] 僧【大】,〔-〕【宋】【元】【明】 [0927016] 授【大】,受【元】【明】 [0927017] 不【大】,不得【明】 [0927018] 部第三【大】,〔-〕【明】 [0927019] 受【大】*,壽【宋】【元】【明】【宮】* [0927020] 諾【大】,語【宋】【元】【明】【宮】 [0927021] 六【大】,〔-〕【宋】【元】【明】【宮】 [0927022] 前【大】,前前【宋】【元】【明】【宮】 [0927023] 部第四【大】,〔-〕【明】 [0928001] 戒【大】,戒者【明】 [0928002] 食【大】,〔-〕【宋】【元】【明】【宮】 [0928003] 葷【大】,熏【宋】【元】【宮】 [0928004] 種【大】,重【明】 [0928005] 馲【大】,駱【宋】【元】【明】【宮】 [0928006] 悑【大】,怖【宋】【元】【明】【宮】 [0928007] 驚【大】,恐【明】 [0928008] 常【大】,甞【宋】【明】【宮】 [0928009] 班【大】,斑【明】 [0928010] 咸【大】,是咸【宮】 [0928011] 置【大】,至【元】 [0928012] 盜【大】,盜戒【宋】【元】【明】【宮】 [0928013] 中【大】,〔-〕【宋】【元】【明】【宮】 [0928014] 婬【大】,婬戒【宋】【元】【明】【宮】 [0928015] 須亦【大】,亦須【宋】【元】【明】【宮】 [0928016] 酒【大】,酒戒【宋】【元】【明】【宮】 [0928017] 失【大】,失矣【宋】【元】【明】,矣【宮】 [0928018] 近【大】,〔-〕【宋】【元】【明】【宮】 [0928019] 擯【大】,儐【宋】【宮】 [0929001] 酤【大】,活【宋】【元】【宮】 [0929002] 准【大】,唯【宋】【元】【明】 [0929003] 博【大】,轉【宮】 [0929004] 教【大】,〔-〕【宋】【元】【明】【宮】 [0929005] 謾【大】,漫【宋】【元】【明】【宮】 [0929006] 死【大】,〔-〕【宋】【元】【明】【宮】 [0929007] 寄【大】,記【宋】【元】【明】【宮】 [0929008] 主【大】,生【宮】 [0929009] 欲【大】,未【宋】【元】【明】【宮】 [0929010] 至【大】,至生【元】 [0930001] 部第五【大】,〔-〕【明】 [0930002] 歸【大】*,歸已【宋】*【元】*【明】* [0930003] 今【大】,今日【宋】【元】【明】【宮】 [0930004] 婦夫【大】,婦夫夫婦【明】 [0930005] 短【大】,知【宮】 [0930006] 綵【大】,彩【宋】【元】【明】【宮】 [0930007] 壞【大】,破壞【宋】【元】【明】【宮】 [0930008] 有【大】,者【宋】【元】【明】【宮】 [0930009] 性【大】,〔-〕【宋】【宮】 [0930010] 部第六【大】,〔-〕【明】 [0930011] 羅【大】,那【宋】【元】【明】【宮】 [0930012] 欺【大】,妄【宋】【元】【明】【宮】 [0930013] 酒【大】,飲酒【宋】【元】【明】【宮】 [0930014] 名【大】,具【宋】【元】【宮】 [0930015] 藏【大】,臟【明】 [0931001] 那【大】,邪【元】 [0931002] 惡【大】,〔-〕【宋】【元】【明】【宮】 [0931003] 溫【大】,瘟【明】 [0931004] 虐【大】,瘧【宋】【元】【宮】 [0931005] 塚【大】,家【明】 [0931006] 羅【大】,〔-〕【宮】 [0931007] 外【大】,水【明】【宮】 [0931008] 密【大】,蜜【宋】【元】【明】【宮】 [0931009] 喜【大】,嘻【宋】【元】【明】【宮】 [0931010] 佩【大】,〔-〕【宋】【元】【明】【宮】 [0931011] 薜【大】,〔-〕【宮】 [0931012] 熊羆蛇蚖【大】,羆熊蚖蛇【宋】【元】【明】【宮】 [0931013] (第五…部)二十四字【大】,〔-〕【明】【宮】 [0931014] 五【大】,四【宋】【元】 [0931015] 部第一【大】,〔-〕【明】 [0931016] 論【大】,論云【宋】【元】【明】 [0931017] 部第二【大】,〔-〕【明】 [0931018] 小【大】,少【宋】【元】【明】【宮】 [0931019] 合【大】,含【宋】【元】【宮】 [0931020] 部第三【大】,〔-〕【明】 [0931021] 曰【大】,云【明】 [0932001] 一【大】,二【宋】【元】【明】 [0932002] 懦【大】,軟【宋】【元】【明】【宮】 [0932003] 是【大】,〔-〕【宋】【元】【明】【宮】 [0932004] 大【大】,太【宋】【元】【明】【宮】 [0932005] 日【大】,月【宋】【元】【明】【宮】 [0932006] 血肉【大】*,肉血【宋】【元】【明】【宮】* [0932007] 有【大】,〔-〕【宋】【元】【明】【宮】 [0932008] 有【大】,月【宋】【元】【明】【宮】 [0932009] 惡【大】,惡日【宋】【元】【明】【宮】 [0932010] 妊【大】,任【宋】【元】【宮】 [0932011] 秋【大】,冬【宋】【元】【明】【宮】 [0932012] 萬物收冬者【大】,〔-〕【宋】【元】【明】【宮】 [0932013] 用【大】,月【宋】【元】【明】 [0932014] 八【大】,以【宋】【元】【明】【宮】 [0932015] 校【大】,教【宋】【元】【宮】 [0932016] 不【大】,無【元】【明】 [0932017] 平【大】,不【宋】【元】【明】【宮】 [0932018] 多【大】,多者【宋】【元】【明】【宮】 [0932019] 羅【大】*,官【元】【明】【宮】* [0932020] 輪【大】,倫【明】 [0932021] 減【大】,滅【宋】【元】【宮】 [0933001] 為【大】,謂【宋】【元】【明】【宮】 [0933002] 五【大】,八【宋】【元】【明】【宮】 [0933003] 善【大】,〔-〕【宋】【元】【明】【宮】 [0933004] 甞【大】,常【元】【明】 [0933005] 園【大】,園泉【宋】【元】【明】【宮】 [0933006] 顆【大】,果【宋】【元】【明】【宮】 [0933007] 盤【大】,槃【元】【明】 [0933008] 騰【大】,虅【宋】【宮】,謄【明】,明註曰騰北藏作勝 [0933009] 戒【大】,關【明】 [0933010] 家堂柱每見【大】,堂柱今日忽放【宋】【元】【明】【宮】 [0933011] 看之儻【大】,之看必【宋】【元】【明】【宮】 [0933012] 物【大】,事【宋】【元】【明】【宮】 [0933013] 贈【大】,贖【宋】【元】【宮】 [0933014] 德【大】,得【宋】【元】【明】【宮】 [0933015] 逸【大】,妷【宋】【宮】,泆【元】【明】 [0933016] 逸【大】,泆【宋】【元】【明】【宮】 [0933017] 卷第一百五終【明】 [0933018] 卷第一百六受戒篇第八十七之三八戒部之餘首【明】 [0933019] 部第四【大】,〔-〕【明】 [0933020] 音【大】,意【宋】【元】【宮】,明註曰音北藏作意 [0933021] 相【大】,雜【宋】【元】【明】 [0934001] 具【大】,其【宋】【元】,侇【宮】 [0934002] 部第五【大】,〔-〕【明】 [0934003] 夷【大】,姨【宋】【元】【宮】 [0934004] 不【大】,不著【宋】【元】【明】【宮】 [0934005] 油【大】,〔-〕【宋】【元】【明】【宮】 [0934006] 諸煩惱消除【大】,斷諸煩惱【宋】【元】【明】【宮】 [0934007] 云【大】,言【明】 [0934008] 也【大】,〔-〕【明】 [0934009] 必【大】,〔-〕【宮】 [0934010] 髆【大】,膊【宋】【元】【明】 [0934011] 部第六【大】,〔-〕【明】 [0934012] 許【大】,〔-〕【宮】 [0934013] 盌【大】,椀【宋】【元】【明】【宮】 [0934014] 陛【大】,梐【宋】【元】【明】【宮】 [0934015] 辨【大】,辯【明】 [0934016] 體貴【大】,貴體【宋】【元】【明】【宮】 [0934017] 以【大】,〔-〕【宋】【元】【明】【宮】 [0934018] 於【大】,如【明】 [0934019] 秦【大】,此【明】 [0934020] 依如【大】,如依【宋】【元】【明】【宮】 [0934021] 信【大】,受【宋】【元】【明】【宮】 [0934022] 戒【大】,〔-〕【宋】【元】【明】 [0934023] 漢【大】,此【明】 [0934024] 性【大】,姓【宋】【元】【明】【宮】 [0934025] 欺【大】,欺慢【宋】【元】【明】【宮】 [0934026] 是【大】,人【宋】【元】【明】【宮】 [0934027] 復【大】,〔-〕【宋】【元】【明】【宮】 [0934028] 欺【大】,欺人【宋】【元】【明】 [0935001] 杖【大】*,仗【明】* [0935002] 語【大】*,語習持【宋】【元】【明】【宮】* [0935003] 子婦【大】,佛【宋】【元】【明】【宮】 [0935004] 族【大】,俟【宋】 [0935005] 蓆【大】,席【宋】【元】【明】【宮】 [0935006] 不分卷【明】【經文資訊】《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53 冊 No. 2122 法苑珠林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2-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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