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十事功德,如來與諸比丘說禁戒。云何為十?所謂承事聖眾,和合將順;安隱聖眾;降伏惡人;使諸慚愧比丘不令有惱;不信之人使立信根;[19]已有信者倍令增益;於現法中得盡有漏;亦令後世諸漏之病皆悉除盡;復令正法得久住世;[20]常念思惟當何方便正法久存。是謂,比丘!十法功德,如來與諸比丘而說禁戒。是故,比丘!當求方便,成就禁戒,勿令有失。如是,比丘!當作是學。」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21](二)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22]聖所居之處有十事,三世諸聖常處其中。云何為十?於是,比丘!五事[23]已除,成就六事,恒護一事,將護四[24]部眾,觀諸劣弱,平等親近,正向無漏,依倚身行,心善解脫,智慧解脫。
「云何比丘五事[25]已除?於是,比丘五結已斷。如是五事已除。
「云何比丘成就六事?於是,比丘承六重之法。如是比丘成就六事。
「云何比丘恒護一事?於是,比丘恒護於心,有漏、無漏、有為、無為,至涅槃門。如是比丘恒護一事。
「云何比丘將護四部之眾?於是,比丘成就四神足。如是便為將護四部之眾。
「云何比丘觀於劣弱?於是,比丘生死眾行已盡。如是比[1]丘,平等親近,於是,比丘三結已盡,是謂比丘平等親近。
「云何比丘正向無漏?於是,比丘除去憍慢。如是比丘正向無漏。
「云何比丘依倚身行?於是,比丘無明已除。如是比丘依倚身行。
「云何比丘心善得解脫?於是,比丘愛已除盡。如是比丘心善得解脫。
「云何比丘智慧解脫?於是,比丘觀苦諦,[2]習、盡、道諦,如實知之。如是比丘智慧解脫。
「是謂,比丘!聖賢十事所居之處。昔日賢聖亦居此處,[3]以居方居。是故,比丘!念除五事,成就六法,守護一法,將護四部之眾,觀察劣弱,平等親近,正向無漏,依[4]猗身行,心得解脫,智慧解脫。如是,比丘!當作是學。」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三)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如來成就十力,自知為無著,在大眾中能師子吼,轉於無上梵輪而度眾生。所謂此色,此色習,此色盡,此色出要,觀此痛、想、行、識,識習,識盡,識出要,因是有是,此生則生,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入,六入緣更樂,更樂緣痛,痛緣愛,愛緣受,受緣有,有緣死,死緣愁、憂、苦、惱,不可稱計。因此五陰之身,有此習法,此滅則滅,此無則無,無明盡行盡,行盡識盡,識盡名色盡,名色盡六入盡,六入盡更樂[5]盡,更樂盡痛盡,痛盡愛盡,愛盡[6]受盡,受盡有盡,有盡死盡,死盡愁、憂、苦、惱皆悉除盡。
「比丘當知,我法甚為廣大,無崖[7]之底,斷諸狐疑,安隱處正法。若善男子、善女人,[8]勤用心不令有缺,正使身體枯壞,終不捨精進之行,繫意不[9]忘。修行苦法,甚為不[10]易,樂閑居之處,靜寂思惟,莫捨頭陀之行,如今如來現在善修梵行。是故,比丘!若自觀察時,思惟微妙之法,又當察二義,無放逸行,使成果實,至甘露滅盡之處。若當受他供養衣被、飲食、床臥具、病瘦醫藥,不唐其勞,亦使父母得其果報,承事諸佛,禮敬供養。如是,比丘!當如是學。」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11](四)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如來成十種力,得四無所畏,在大眾中能師子吼。云何為十力?於是,如來是處如實知之,非處如實知之。
「復次,如來處所,知他眾生因緣處所[12]受其果報。
「復次,如來知若干種界、若干種持、若干種入,如實知之。
「復次,如來[13]若干種解脫、無量解脫,如實知之。
「復次,如來知他眾生智慧多少,如實知之。
「復次,如來知他眾生心中所念,如實知之:有欲心知有欲心,無欲心知無欲心;有瞋恚心知有瞋恚心,無瞋恚心知無瞋恚心;有愚癡心知有愚癡心,無愚癡心知無愚癡心;有愛心知有愛心,無愛心知無愛心;有受心知有受心,無受心知無受[14]心;亂心知有亂心,無亂心知無亂心;散心知有散心,無散心知無散心;少心知有少心,無少心知無少心;廣心知有廣心,無廣心知無廣心;無量心知無量心,有量心知有量心,如實知之。定心知有定心,無定心知無定心;解脫心知解脫心,無解脫心知無解脫心。
「復次,如來盡知一切所趣心之道,或[15]一二生、三生、四生、五生、十生、五十生、百生、千生、億百千生、無量生、成劫、敗劫、無數成敗劫中,我昔生彼處,名是,字是,食如此之食,受其苦樂,壽命長短,死此生彼,彼死生此。自憶如是無數宿命之事。
「復次,如來知眾生生死之趣,以天眼觀眾生之類,善色、惡色、善趣、惡趣,隨行所種,皆悉知之。或復眾生身、口、意行惡,誹謗賢聖,造邪見業,身壞命終,生地獄中;或復眾生身、口、意行善,不誹謗賢聖,恒行正見,身壞命終,生善處天上,是謂名為天眼清淨,觀眾生類所趣之行。
「復次,如來有漏盡,成無漏心解脫、智慧解脫;生死已盡,梵行已立,所作[16]已辦,更不復受有,如實知之。是謂如來有此十力,名為無著,得四無所畏,在大眾中作師子吼,轉於梵輪。
「云何如來得四無所畏?欲言如來成等正覺,若有眾生,欲言知者,則無此處;若復有沙門、婆羅門欲來誹謗佛,不成等正覺者,則無此處;以無此處,則獲安隱。
「然我今日欲言已盡有漏,設復有沙門、婆羅門、天、若魔天來,欲言未盡有漏者,則無此處;以無此處,則獲安隱。
「復次,我所說法,賢聖得出要者,如實盡於苦際。設有沙門、婆羅門、天、若魔天來,欲言未盡苦際者,無此處;以無此處,則獲安隱。
「復次,我所說內法者、墮惡趣者,設復有沙門、婆羅門來,欲言非者,則無此處。是謂,比丘!如來有四無所畏。
「設有外道異學言:『彼沙門瞿曇!有何等之力,有何無畏,自稱無著最尊?』汝等當持此十力往報之。設復外道異學重作是說:『我等亦成就十力。』汝等比丘復當問曰:『汝有何十力?』是時,外道異學則不能報也,遂增其惑。所以然者,我終不見沙門、婆羅門自稱言得四無所畏,除如來者。是故,比丘!當求方便,成十力、四無所畏。如是,比丘!當作是學。」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1]奉行!
[2](六)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親近國家有十非法。云何[3]為十?於是國家起謀害心欲殺國王,緣此陰謀,王致命終。彼人民類便作是念:『此沙門、道士數來往返,此必是沙門所為。』是謂初非法親國之難。
「復次,大臣叛逆為王所收,皆取害之。是時,人民便作是念:『此沙門、道士數來往返,此必是沙門所為。』是謂第二非法入國之難。
「復次,國家[4]亡失財寶。時,收藏人復生此念:『今此寶物我恒守護,更無餘人來入此者,必沙門取之。』是謂[5]沙門第[6]三[7]非法入國之難。
「復次,國王女年在盛時,猶未出[8]適,身便懷[9]妊。是時,人民作是念:『此中更無餘人往返,必沙門所為。』是謂第四非法親國之難。
「復次,國王身抱重患,中他人藥。是時,人民復作是念:『其中更無餘人,此必是沙門所為。』是謂第五非法親國之難。
「復次,國王、大臣各共競諍,共相傷害。是時,人民便作是念:『此諸大臣本共和合,今共競諍,此非餘人所為,必是沙門、道士。』是謂第六非法親國之難。
「復次,二國共鬪,各[10]爭勝[11]餘,人民便作是念:『此沙門、道士數來在內,必是沙門所為。』是謂第七非法親國之難。
「復次,國王本好惠施,與民分財,[12]後便悋悔,不肯惠施。是時,人民各生斯念:『我等國主本喜惠施,今復慳貪無惠施心,此必沙門所為。』是謂第八非法親國之難。
「復次,國王恒以正法,取民財物,後復非法取民財寶。是時,人民各生斯意:『我等國[13]主本以法取民財寶,今復以非法取民財寶,此必沙門所為。』是謂第九非法親國之難。
「復次,國土人民普得疫病,皆由宿緣。是時,人民各生斯念:『我等昔日無復疾病,今各得患,死者盈路,必是沙門呪術所致。』是謂第十非法親國之難。
「是謂,比丘!十非法入國之難。是故,比丘!莫復生心親近國家。如是,比丘!當作是學。」
爾時,[14]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七)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國王成就十法者,不得久存,多諸盜賊。云何為十?於[15]時國王慳貪,以小輕事,便興瞋恚,不[16]觀義理。若王成就初法,則不得久存,國饒盜賊。
「復次,彼王貪著財物,不肯[17]庶幾,是謂國王成就此二法,則不得久存。
「復次,彼王不受人諫,為人暴虐,無有慈心,是謂第三法,不得久存。
「復次,彼王[18]枉諸人民,橫取繫閉,在牢獄中,無有出期,是謂第四法,不得久存。
「復次,國王非[19]法相,佐不案正行,是謂[20]五法,不得久存。
「復次,彼王貪著他色,遠離己妻,是謂彼王成[21]就六法,不得久存。
「復次,國王好喜嗜酒,不理官事,是謂成就七法,不得久存。
「復次,國王好喜歌舞戲樂,不理官事,是謂第八法,不得久存。
「復次,國王恒抱長患,無有強健之日,是謂第九之法,不得久存。
「復次國王不信忠孝之臣,翅羽尠少,無有強佐,是謂國王成就此十法,不得久存。
「今比丘眾亦復如是,若成就十法,不增善本功德,身壞命終,入地獄中。何謂十法?於是,比丘不持禁戒,亦無恭恪之心,是謂比丘成就初法,不得究竟有所至到。
「復次,比丘不承事佛,不信真言,是謂比丘成就第二之法,不得久住。
「復次,比丘不承事法,漏諸戒律,是謂比丘成就第三之法,不得久住。
「復次,比丘承事聖眾,恒自卑意,不信彼受,是謂比丘成就第四之法,不得久住。
「復次,比丘貪著利養,心不放捨,是謂比丘成就第五之法,不得久住。
「復次,比丘不多學問,不勤加誦讀翫習,是謂比丘成就六法,不得久存。
「復次,比丘不與善知識從事,恒與惡知識從事,是謂比丘第七之法,不得久存。
「復次,比丘恒喜事役,不念坐禪,是謂第八之法,不得久存。
「復次,比丘復著算數,返道就俗,不習正法,是謂比丘第九之法,不得久存。
「復次,比丘不樂修梵行,貪著不淨,是謂比丘第十之法,不得久存。是謂,比丘!成就此十法者,必墮三惡趣,不生善處。
「若國王成就十法,便得久住於世。云何為十?於是,國王不著財物,不興瞋恚,亦復不以小事起怒害心,是謂第一之法,便得久存。
「復次,國王受群臣諫,不逆其辭,是謂成就第二之法,便得久存。
「復次,國王常好惠施,與民同歡,是謂第[1]三。
「以法取物,不以非法,是謂第四之法,便得久存。
「復次,[2]彼王不著他色,恒自守護其妻,是謂成就第五之法,便得久存。
「復次,國王亦不飲酒,心不荒亂,是謂成就第六之法,便得久存。
「復次,國王亦不戲笑,降伏外敵,是謂成就第七之法,便得久存。
「復次,國王案法治化,終無阿曲,是謂成就第八之法,便得久存。
「復次,國王與群臣和[3]睦,無有[4]竟爭,是謂成就第九之法,便得久存。
「復次,國王無有病患,氣力強盛,是謂第十之法,便得久存。若國王成就此十法者,便得久存,無奈之何。
「比丘眾亦復如是,若成就十法者,如屈[5]伸臂頃,便生天上。云何為十?於是,比丘奉持禁戒,戒德具足,不犯正法,是謂比丘成就此初法,身壞命終,生善處天上。
「復次,比丘於如來所,有恭敬之心,是謂比丘成就此第二法,得生善處。
「復次,比丘順從法教,一無所犯,是謂比丘成就第三之法,得生善處。
「復次,比丘恭奉聖眾,無有懈惰之心,是謂成就第四之法,得生天上。
「復次,比丘少欲知足,不著利養,是謂比[6]丘第五之法,得生天上。
「復次,比丘不自用意,恒隨戒法,[7]是謂成就第六之法,生於善處。
「復次,比丘不著事務,常喜坐禪,是謂成就第七之法,得生天上。
「復次,比丘樂[8]閑靜之處,不在人間,是[9]謂成就第八之法,生於善處。
「復次,比丘不與惡知識從事,常與善知識從事,是謂成就第九之法,得生善處。
「復次,比丘常修梵行,離於惡法,多聞學義,不失次敘。如是比丘成就十法者,如屈伸臂頃,生善處天上。
「是謂,比丘![10]非法之行入地獄者,當念捨離;十正法之行,當[11]共奉修。如是,比丘!當作是學。」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12](八)
聞如是:
一時,佛在羅閱城迦蘭陀竹園所,與大比丘眾五百人俱。
是時,眾多比丘時到,著衣持鉢,入羅閱城乞食。是時,眾多比丘便作是念:「我等入城乞食,日猶故早,我等可至外道異學,與共論議。」是時,眾多比丘便至外道異學所。時,諸外道遙見諸沙門來,各各[13]自謂言:「各各寂寞,勿有高聲語言,沙門瞿曇弟子今來此間;然沙門之法,稱譽寂寞之人,令知我等正法,不[14]亂有亂。」
爾時,眾多比丘便至外道異學所,共相問訊,在一面坐。
爾時,外道問諸比丘:「汝等,沙門瞿曇與諸弟子說此妙法,是諸比丘盡解一切諸法而自[15]遊戲不[16]干?我等亦復與諸弟子說此妙法而自遊戲。我之所說,與汝有何等異?有何差別?說法[17]戒教一類無異。」是時,眾多比丘聞外道異學所說,亦不稱善,復非言惡,即從[18]坐起,各退而去。
是時,眾多比丘自相謂言:「我等當持此義,往白世尊。若如來有所說者,[19]我當念奉行。」
爾時,眾多比丘入羅閱城乞食已,還至房中,收攝衣鉢,往至世尊所,頭面禮足,住在一面。爾時,眾多比丘以此緣本,盡向如來說之。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彼外道異學問此義已,汝等應持此語報之:『一論、一義、一演,乃至十論、十[A1]義、十[20]演,說此語時有何等義?』設汝持此語往問者,彼人則不能報之,彼外道異學遂增愚惑。所以然者,非彼所有境界。
「是故,比丘!我不見天及人民、魔、若魔天、釋、梵天王能報此語者,除如來及如來弟子從吾聞者,此則不論。一論、一義、一演,我雖說此義,由何故而說乎?一切眾生由食而存,無食則死,彼比丘平等厭患,平等解脫,平等觀察,平等分別其義,平等[21]盡苦際,同一義而不[22]二。我所說者,正謂此耳。
「[23]一義、一論、一演,乃至十論、十義、十演,我雖說此義,由何說乎?名與色,彼何等謂名?所謂痛、想、念、[24]更、思惟,是謂名也。彼云何名為色耶?四大及四大所造色,是謂名為色。以此緣本,故名為色也。[A2]二論、二義、二演者,由此因緣故,我今說之。若比丘平等厭患,平等解脫,平等觀察,平等分別其義,平等盡其苦際。
「三論、三義、三演,由何等故而說此義乎?所[1]謂三痛。云何為三?所謂苦痛、樂痛、不苦不樂痛。彼云何名為樂痛?所謂心中樂想,亦不分散,是謂名為樂痛。彼云何名為苦痛?所謂心中憒亂而不定一,思惟若干想,是謂名苦痛。彼云何名為不苦不樂痛?所謂心中無苦無樂想,復非一定,復非亂想,亦不思惟法與非法,恒自寂默,心無有記,是故名為不苦不樂痛。是謂三痛。若比丘平等厭患,平等解脫,平等觀察,平等分別其義,平等盡其苦際。我所說三論、三義、三演者,正謂此耳。
「四[2]義、四論、四演,由何等故復說此義乎?所謂四諦。云何為四?所謂苦、習、盡、道聖諦。彼云何為苦諦?所謂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憂悲惱苦、怨憎會苦、恩愛別苦、所欲不得[3]苦。彼云何名為習諦?所謂愛本與欲[4]相應者,是謂名為習諦。彼云何名為苦盡諦?所謂彼愛永盡無餘,更不復生,是謂名苦盡諦。彼云何名為[5]苦要諦?所謂賢聖八品道:正見、正治、正語、正命、正業、正方便、正念、正三昧,是名為八品之道也。若比丘平等厭患,平等解脫,平等分別其義,平等觀察,平等盡其苦際,是謂四論、四義、四演。我所說者,正謂此耳。
「五論、五義、五演,我今所說,由何等故說?所謂五根。云何為五?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云何名為信根?所謂賢聖弟子,信如來道法,彼如來、至真、等正覺、明行成為、善逝、世間解、無上士、道法御、天人師,號佛、眾祐,出現於世,是謂名為信根。彼云何名為精進根?所謂身心意并勤勞不倦,滅不善法,使[6]善增益,[7]順心執持,是謂名為精進根。[8]彼云何[9]名為念根?所謂念根者,所誦不忘,恒在心懷,總持不失,有為、無漏之法,終不忘失,是謂名為念根。彼云何名為定根。所謂定根者,心中無錯亂,無若干想,恒專精一意,是謂名為三昧根。彼云何名智慧根?所謂知苦、知習、知盡、知道,是謂名智慧之根。此名五根也。比丘於中平等解脫,平等分別其義,平等盡其苦際。五論、五義、五演,我所說者,正謂此耳。
「六論、六義、六演,我所說者,由何等[10]故乎?所謂六重之法也。云何為六?於是,比丘恒身行慈心,若在閑[11]淨室中,常若一心,可尊可貴,恒與和合,是謂比丘第一重法。復次,口行慈心,終無虛妄,可敬可貴,是謂第二重法。復次,意行慈,不起憎嫉,可敬可貴,是謂第三重法。復次。若得法利之養,鉢中遺餘,與諸梵行之人等心施與,是謂第四重法可敬可貴。復次,奉持禁戒,無所脫失,[12]賢[13]人之所貴,是謂第五重法可敬可貴。復次,正見賢聖得出要,得盡苦際,意不錯亂,與諸梵行之人等修其行,是謂第[14]六之法可敬可貴。爾時,比丘平等厭患,平等解脫,平等分別其義,平等盡於苦際。六論、六義、六演,我所說[15]者,正謂此耳。
「七論、七義、七演,由何等故而說此乎?所謂七神識止處。云何為七?或有眾生,若干想,若干種身,所謂天及人也。或有眾生,若干種身一想,所謂梵迦夷天最初出時。或有眾生,一想一身,所謂光音天是也。或有眾生,一身若干想,所謂遍淨天是也。或有眾生,空處無量,所謂空處天是也。或有眾生,識處無量,所謂識處天是也。或有眾生,無[16]所有處無量,所謂不用處天是也。[17]或有眾生,有想無想處無量,所謂有想無想天是也。是謂,比丘!七神止處。於是,比丘平等解脫,乃至平等盡於苦際。七論、七義、七演,我所說者,正謂此耳。
「八論、八義、八演,我所說者,由何等故而說此乎?所謂世間八法是隨世迴轉。云何為八?利、衰、毀、譽、稱、譏、苦、樂,是謂世間八法隨世迴轉。若比丘於中平等解脫,乃至盡於苦際。八論、八義、八演,我所說者,正謂此耳。
「九論、九義、九演,我所說者,由[18]何故而說此乎?所謂九眾生居處。云何為九?若有眾生。若干種身,所謂天及人。或有眾生,若干種身一想,[19]謂梵迦夷天最初出[20]時是也。或有眾生,[21]一想一身,所謂光音天是也。或有眾生,一身若干想,所謂遍淨天[22]也。或有眾生,空處無量,所謂空處天是也。或有眾生,識處無量,所謂[23]識天也。或有眾生,[24]無有處無量,所謂不用處天是也。或有眾生,有想無想處無量,所謂有想無想天是也。無想眾生及諸所生之類,為九神止處。於是,比丘平等解脫,乃至盡於苦際。九論、九義、九演,我所說者,正謂此耳。
「十論、十義、十演,由何等說乎?所謂十念:念佛、念法、念比丘[25]僧、念戒、念施、[26]念天、念休息、念安般、念身、念死,是謂十念。若比丘平等解脫,乃至盡於苦際。十論、十義、十演。如是,比丘!從一至十。
「比丘當知,若外道異學聞此語者,猶不能熟視顏色,況欲報之!其有比丘解此義者,於現法中最尊第一之人。若復比丘、比丘尼思惟此義,乃至十歲,必成二果、若阿羅漢、若阿那含。比丘!且捨十歲。若一年之中思惟此義者,必成二果,終無中退。比丘!且捨一年,其四部之眾十月,若至一月,思惟此義者,必成二果,亦不中退。且捨一月。若四部之眾七日之中思惟此義,必成二果,終不有疑。」
爾時,阿難在世尊後,執[1]扇扇佛。爾時,阿難白佛言:「世尊!此法極為甚深。若所在方面有此法者,當知便遇如來。唯然,世尊!此法名何等,當云何奉行?」
佛告阿難:「此經名為十法之義,當念奉行。」
爾時,阿難及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2](九)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其有修行十想者,便盡有漏,[3]獲通作證,漸至涅槃。云何為十?所謂白骨想、青瘀想、[4]𮌨脹想、食不消想、血想、噉想、有常無常想、貪食想、死想、一切世間不可樂想。是謂,比丘!修此十想者,得盡有漏,得至涅槃界。又是,比丘!十想之中,一切世間不可樂想最為第一。所以然者,其有修行不可樂想,持信奉法,此二人必越次取證。是故,比丘!若在樹下靜處露坐,當思惟此十想。是[5]故,比丘!當作是學。」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一〇)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有一比丘至世尊所,頭面禮足,在一面坐。爾時,彼比丘白世尊言:「如來今日與諸比丘說:『十想之法,其能修者,斷諸有漏,成無漏行。』如我,世尊!不堪任行[6]此想。所以然者,欲心多故,身意熾盛,不得寧息。」
爾時,世尊告彼比丘:「汝今當捨淨想,思惟不淨想;捨有常想,思惟無常想;捨有我想,思惟無我想;捨可樂想,思惟不可樂想。所以然者,若比丘思惟淨想,欲心便熾盛;若思惟不淨想,便無欲心。比丘當知,欲為不淨,如彼屎聚;欲如鸜鵒,饒諸[7]音響;欲無返復,如彼毒蛇;欲如幻化,如日消雪;當念捨欲,如棄塜間。欲還自害,如蛇懷毒;欲無厭患,如飲鹹水;欲難可滿,如海吞流;欲多可畏,如羅剎村;欲猶怨家,恒當遠離。欲猶少味,如蜜塗刀;欲不可愛,如路白骨;欲現外形,如廁生華;欲為不真,如彼畫瓶,內盛醜物,外[8]見殊特;欲無牢固,亦如聚沫。是故,比丘!當念遠離貪欲之想,思惟不淨之想。汝今,比丘!當憶昔迦葉佛所奉行十想,今當重思惟十想,有漏心便解脫。」
爾時,彼比丘悲泣墮淚不能自止,即時頭面禮佛,白世尊言:「[9]唯,世尊!愚惑積久,如來躬自說十想,方欲遠離。今自懺悔,後更不犯!唯願如來受其重過,原恕不及。」
佛[10]告比丘:「聽汝改過,勿復更犯,又如來與[11]汝說十想而不肯奉持。」
是時,彼比丘聞世尊教[12]誡已,在閑靜之處,剋己思惟,所以族姓子,剃除鬚髮,著三法衣,修無上梵行者,欲[13]昇其所願;生死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更不復受胎,如實知之。爾時,彼比丘便成阿羅漢。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增壹阿含經卷第四十二[15]
[16](五)
聞如是: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十念廣分別修行,盡斷欲愛、色愛、無色愛、憍慢、無明。云何為十?所謂念佛、念法、念比丘僧、念戒、念施、念天、念止觀、念安般、念身、念死。是謂,比丘!有眾生修行此十念者,盡斷欲愛,色愛,無色愛,一切無明、憍慢、皆悉除盡。如是,比丘!當作是學。」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校注
[0775014] 含【大】*,鋡【聖】* [0775015] 二【大】*,一【聖】* [0775016] (東晉…譯)十三字【大】,符秦建元年三藏曇摩難提譯【宋】【元】,符秦三藏曇摩難提譯【明】,〔-〕【聖】 [0775017] 結【大】,〔-〕【聖】 [0775018] 六【大】,四【麗-CB】,六(十法初)【明】,五【聖】 [0775019] 已【大】,以【宋】【元】【明】【聖】 [0775020] 常念【大】,念常【宋】【元】【明】【聖】 [0775021] ~A. X. 20. Ariyavāsa. [0775022] 聖【大】,聖賢【宋】【元】【明】 [0775023] 已【大】*,以【宋】* [0775024] 部【大】,部之【宋】【元】【明】 [0775025] 已【大】*,以【宋】【聖】* [0776001] 丘【大】,丘觀於劣弱云何比丘【宋】【元】【明】 [0776002] 習【大】*,集【元】【明】* [0776003] 以【大】,已【元】【明】 [0776004] 猗【大】,倚【宋】【元】【明】 [0776005] 盡更樂盡痛盡痛盡【大】,痛盡更樂痛盡【宋】【元】【明】 [0776006] 受【大】*,取【聖】* [0776007] 之【大】,無【元】【明】 [0776008] 勤【大】*,懃【聖】* [0776009] 忘【CB】【麗-CB】【宋】【元】【明】,忌【大】 [0776010] 易【大】,易意【聖】 [0776011] ~A. X. 21. Sīha. [0776012] 受【大】,更【宋】【元】【明】 [0776013] 若【大】,知若【宋】【元】【明】 [0776014] 心【大】*,心有【元】【明】【聖】* [0776015] 一【大】,一生【宋】【元】【明】 [0776016] 已【大】*,以【聖】* [0777001] 奉行【大】,(奉行聞如是…歡喜奉行)百三十字卷末出之【宋】【元】【明】 [0777002] ~A. X. 45. Pavesana. [0777003] 為【大】,〔-〕【宋】【元】【明】 [0777004] 亡【大】,忘【明】 [0777005] 沙門【大】,〔-〕【宋】【元】【明】 [0777006] 三【大】,二【宋】 [0777007] 非法【大】,〔-〕【聖】 [0777008] 適【大】,𡣪【宋】【元】【明】 [0777009] 妊【大】,任【聖】 [0777010] 爭【大】,諍【聖】 [0777011] 餘【大】,是時【元】【明】 [0777012] 後【大】,復【宋】【元】【明】 [0777013] 主【大】,王【元】【明】 [0777014] 諸【大】,〔-〕【宋】【元】【明】 [0777015] 時【大】,是【明】 [0777016] 觀【大】,親【宋】【元】【明】【聖】 [0777017] 庶幾【大】,謶譏【聖】 [0777018] 枉【大】,拄【聖】 [0777019] 法【大】,法有【聖】 [0777020] 五【大】,第五【元】【明】 [0777021] 就【大】*,就第【元】【明】* [0778001] 三【大】,三之法便得久存【宋】【元】,三之法便得久存復次國王【明】 [0778002] 彼【大】,國【宋】【元】【明】 [0778003] 睦【大】,穆【宋】【元】【明】【聖】 [0778004] 竟【大】,競【宋】【元】【明】【聖】 [0778005] 伸【大】*,申【聖】* [0778006] 丘【大】,丘成就【聖】 [0778007] 是【大】,是名比【聖】 [0778008] 閑【大】*,閒【明】* [0778009] 謂【大】,謂比丘【聖】 [0778010] 非【大】,十非【元】【明】 [0778011] 共【大】,供【聖】 [0778012] ~A. X. 27. Mahāpañhā. [0778013] 自【大】,自相【元】【明】 [0778014] 亂【大】,辭【宋】【元】【明】【聖】 [0778015] 遊戲【大】,然遊【宋】【元】【明】【聖】 [0778016] 干【大】,乎【元】【明】 [0778017] 戒教【大】,教誡【元】【明】 [0778018] 坐【大】,座【宋】【元】【明】 [0778019] 我【大】,我等【元】【明】 [0778020] 演【大】,演演【宋】【元】【明】 [0778021] 盡【大】,盡其【元】【明】 [0778022] 二【大】,二一論一義一演【元】【明】 [0778023] 一義一論一演乃至十論十義十演【大】,二論二義二演【元】【明】 [0778024] 更【大】,更樂【元】【明】 [0779001] 謂【大】,言【明】 [0779002] 義四論【大】,論四義【元】【明】 [0779003] 苦【大】,苦取要言之五盛陰苦是謂苦諦【元】【明】 [0779004] 相【大】,想【聖】 [0779005] 苦【大】,苦出【宋】【元】【明】 [0779006] 善【大】,善法【聖】 [0779007] 順【大】,恒【元】【明】 [0779008] 彼【大】,〔-〕【宋】【元】【明】 [0779009] 名【大】,〔-〕【宋】【元】【明】 [0779010] 故【大】,故而說此【元】【明】 [0779011] 淨【大】,靜【宋】【元】【明】【聖】 [0779012] 賢【大】,賢聖【元】【明】 [0779013] 人之【大】,聖之人【聖】 [0779014] 六【大】,六重【元】【明】 [0779015] 者【大】,〔-〕【聖】 [0779016] 所【大】,〔-〕【宋】 [0779017] (或有…是也)二十字【大】,〔-〕【聖】 [0779018] 何【大】,何等【聖】 [0779019] 謂【大】,所謂【聖】 [0779020] 時【大】,時時【聖】 [0779021] 一【大】,〔-〕【聖】 [0779022] 也【大】*,是也【宋】*【元】*【明】* [0779023] 識【大】,識處【聖】 [0779024] 無【大】,無所【元】【明】【聖】 [0779025] 僧【大】,僧念天【宋】【元】【明】 [0779026] 念天【大】,〔-〕【宋】【元】【明】 [0780001] 扇扇佛【大】,拂扇【宋】 [0780002] ~A. X. 56-57. Saññā. [0780003] 獲【大】,〔-〕【宋】【元】【明】【聖】 [0780004] 𮌨【大】,膖【宋】【元】【明】 [0780005] 故【大】,〔-〕【宋】【元】【明】 [0780006] 此【大】,此十【元】【明】 [0780007] 音響【大】,嚮【聖】,聲響【宋】【元】【明】 [0780008] 見【大】,現【聖】 [0780009] 唯【大】,唯然【聖】 [0780010] 告【CB】【宋】【元】【明】【聖】,吉【大】 [0780011] 汝說十【大】,說女【宋】【元】【明】 [0780012] 誡【大】,戒【聖】 [0780013] 昇【大】,果【元】【明】 [0780014] 想【大】,相【宋】【元】【明】 [0780015] 〔-〕【大】,光明皇后願文【聖】 [0780016] 此經【麗】【聖】缺,【宋】【元】【明】有於第四次【經文資訊】《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2 冊 No. 125 增壹阿含經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1-09-11
【編輯說明】本資料庫由中華電子佛典協會(CBETA)依《大正新脩大藏經》所編輯
【原始資料】蕭鎮國大德提供/張文明大德二校,周金言大德輸入/妙雲蘭若校對,北美某大德提供,法雨道場提供新式標點
【其他事項】詳細說明請參閱【中華電子佛典協會資料庫版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