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 受相應
第一 有偈品
〔一〕第一 三昧
※三
「諸比丘!此等之三者,是受。何者為三?乃樂受、苦受、非苦非樂受是。諸比丘!此等三者是受。
四
(一)得安定,有正知,有正念之佛弟子,亦知受,亦知諸受之出生。
(二)亦知此等諸受之所滅,達於滅盡之道。比丘由於諸受之滅盡,則無飢欲,入於圓寂。」
〔二〕第二 樂
三
「諸比丘!此等之三者,是受。何者為三?乃樂受、苦受、非苦非樂受是。諸比丘!此等之三者,是受。
[P.205]四
(一)樂或苦、與非苦非樂,皆為內、外所感受者。
(二)知此是苦,而以智觸觸可敗壞虛假之法,則見消失,如是於此離欲。」
〔三〕第三 捨棄
※三
「諸比丘!此等之三者,是受。何者為三?樂受、苦受、非苦非樂受是。諸比丘!此等之三者是受。
四
諸比丘!由樂受可捨棄染欲隨眠,由苦受可捨棄瞋恚隨眠,由非苦非樂受可捨棄無明隨眠。
五
諸比丘!由樂受,比丘則捨棄染欲隨眠。由苦受,則捨棄瞋恚隨眠。由非苦非樂受,則捨棄無明隨眠。諸比丘!如此比丘,則捨染欲隨眠正見之人,彼由斷渴愛、毀滅纏結、滅亡憍慢,而盡苦際。
六
(一)雖感受樂而不知受,於不見出離者,彼有染欲隨眠。
(二)雖感受苦而不知受,於不見出離者,彼有瞋恚隨眠。
(三)廣智之佛雖說非苦非樂,但樂於此而不斷苦脫離。
[P.206](四)比丘精進而不捨正知,因此,此賢智者,則悉知一切受。
(五)彼知悉諸受,於現法無諸漏,達最上智彼岸之法住者,肉身滅壞後,不再入生身之數。」
〔四〕第四 嶮崖
※三
「諸比丘!無聞之凡夫,如說:『大海有嶮崖[1]』之語。諸比丘!無聞之凡夫,如是語說:『大海有嶮崖』為不存不在者。
四
諸比丘!此『嶮崖』者,喻屬此身苦受之語。
五
諸比丘!無聞之凡夫,觸於身所屬之苦受,至為憂、疲、悲、搏胸、哭泣之迷惑。諸比丘!此稱之為『無聞[2]之凡夫,未曾立於嶮崖,未得脚踏實地。』
六
諸比丘!有聞之聖弟子,雖觸身所屬之苦受,不至為憂、疲、悲、搏胸、哭泣而迷惑。諸比丘!此稱之為『有聞之聖弟子,曾立於嶮崖,得有足踏實地。』
(一)屬身害命之苦受,為此所觸,則慄、歎、泣、力弱、力盡,而不耐所起之苦受者,此謂之:『彼未曾立於嶮崖,未得脚踏實地。』
[P.207](二)屬身害命之苦受,雖為此所觸亦不慄,能耐其所生起者,此謂之:『彼立於嶮崖,得脚踏實地。』」
〔五〕第五 當見
※三
「諸比丘!此等之三者,是受。以何者為三者?乃樂受、苦受、非苦非樂受是。諸比丘!樂受者,當見為苦。苦受者,當見為箭。非苦非樂受者,當見為無常。
四
諸比丘!比丘之樂受者,當應見為苦。苦受者,當見為箭。非苦非樂受者,當常見為無常。諸比丘!此比丘由斷除渴愛,毀滅纏結,滅除憍慢,故稱為盡苦際。見人之樂為苦,見苦為箭,見非苦非樂之存在為無常。此正見之比丘,能知受,達此最上智彼岸之法住者,能知苦,於見法無漏,由肉身滅壞後,不再於入生身之數。」
〔六〕第六 箭
※三
「諸比丘!無聞之凡夫,亦感於樂受,亦感於苦受,亦感於非苦非樂受。
[P.208]四
諸比丘!有聞之聖弟子,亦感於樂受,亦感於苦受,亦感於非苦非樂受。
五
於此,諸比丘!有聞之聖弟子與無聞之凡夫,以何為特異點?以何為特相?以何者為差別點耶?」
六
「大德!我等之法,以世尊為根本……。」
七
「諸比丘!無聞之凡夫,觸於苦受,至為憂、疲、悲、搏胸、哭泣之迷惑。彼感於二種之受:乃屬於身受與屬心受是。
八
諸比丘!譬如以箭刺人,於其人又以第二箭相刺。諸比丘!如是此人感受於二支箭。與此同理,諸比丘!無聞之凡夫,觸於苦受,至為憂、疲、悲、搏胸、泣哭之迷惑。彼感於二種之受:乃屬身受與心受是。若觸苦受,彼則有瞋恚,為苦受彼則懷瞋恚,由苦受所生之瞋恚隨眠而存止。彼觸於苦受而喜悅於欲樂。何以故?諸比丘!無聞之凡夫,將欲樂置外,非不知於苦受之出離耶?彼喜悅於欲樂,如是存止於由樂受所生之欲染隨眠。彼不如實知此等諸受之生起、滅沒與甘味、患難之出離。彼不如實知此等諸受之生起、滅沒、甘味、患難之出離,如是存止由非苦非樂[P.209]受所生之無明隨眠。彼若感於樂受者,則感於為此所繫縛。若感苦受,則感於為此所繫縛。若感於非苦非樂受,則感於為此所繫縛。諸比丘!此稱為無聞之凡夫,由生、由死、由憂、由悲、由苦、由惱、由絕望所繫縛。余謂此由苦所繫縛。
九
諸比丘!有聞之聖弟子,觸苦受不至為憂、疲悲、搏胸、泣哭之迷惑。彼唯一之感受;乃屬於身受,而非屬於心受。
一〇
諸比丘!譬如以箭刺人,更不再刺第二箭。諸比丘!如是此人,唯只感受一箭。與此同理,諸比丘!有聞之聖弟子為苦受所觸,不憂、不疲、不悲、不搏胸而哭泣,不至迷惑。彼唯一之感受,屬於身受,非屬於心受。彼雖為苦受所觸而無瞋恚,不為苦受而懷瞋恚,故彼不存止由苦受而生之瞋恚隨眠,彼雖為苦受所觸不喜悅於欲樂。何以故?諸比丘!有聞之聖弟子,將欲樂置外,非知於由苦受之出離耶?彼不喜悅於欲樂,不如是存止由樂受而生之染欲隨眠。彼如實知此等諸受之生起、滅沒、甘味、患難之出離。彼以如實知此等諸受之生起、滅沒、甘味、患難之出要,彼不如是存止由非苦非樂而生之無明隨眠。彼若感於樂受者,則感於離此繫縛。若[P.210]感於苦受,則感於離此繫縛。若感於非苦非樂受,則感於離此繫縛。諸比丘!此稱為有聞之聖弟子,謂:由生、由死、由憂、由悲、由苦、由惱、由絕望而不被繫縛。余言由苦而不被繫縛。
一一
諸比丘!有聞之聖弟子與無聞之凡夫,以此為特異,以此為特相,以此為差別點。
一二
(一)有智多聞之人,皆無感於樂受、苦受,此乃賢者、善者之於凡夫之大特異。
(二)亦熟知於法,亦觀此世、彼世,得快樂之有聞聖者心,不為諸法所騷亂。由無快樂,故不陷於瞋恚。
(三)彼之隨順,背逆皆消散、滅盡而無存在。彼達於生有之彼岸,離塵,而知無愛道,能證知涅槃。」
〔七〕第七 疾病(一)
一
爾時,世尊住毘舍離城,大林之重閣講堂中。
二
時,世尊於日暮,即從冥想起,赴病者室之處。而坐於所設之座,坐已,世尊[P.211]告諸比丘曰:「諸比丘!比丘應以正念、正知而度時日[1]。此乃我為汝等之教誡。
三
諸比丘!比丘如何為正念耶?
諸比丘!於此有比丘,於身觀身而住,精進正知、有念,以抑止此世之欲貪憂戚,於諸受觀受而住……於心觀心而住……於諸法,觀法而住,精進於正知、有念,以抑止此世之欲貪憂戚。諸比丘!比丘如是而為正念。
四
諸比丘!比丘如何而為正知耶?
諸比丘!此有比丘,於進於退皆以正知而為,視前方、視四週亦以正知而為,四肢之屈伸亦以正知而為,持僧伽梨衣、鉢、衣亦以正知而為,或食或飲或嚙或味亦以正知而為,乃至大小便利之事亦以正知而為,行住坐臥語默亦以正知而為。諸比丘!如是之比丘乃為正知。
五
諸比丘!比丘應以正念、正知為度時日。此為我對汝等之教誡。
六
諸比丘!此比丘如是住於正念、正知、不放逸、精進專心,若起樂受者,彼則如是知:『我起此樂受,此樂受為由緣而起[2],無緣則不起。何者為緣耶?以此身為緣。然而此身為無常所造作,為由緣而起者。緣無常而所造作,依緣所起之此身,依緣所起之樂受,何為有常住耶?』彼於身又於樂受住觀無常、住觀消止[3]、住觀離欲、住觀滅盡、住觀捨棄。彼於身又於樂受觀無常而住,觀消亡而住,觀離欲而[P.212]住,觀滅盡而住,觀捨棄而住。於身與樂受之染欲隨眠皆所捨棄。
七
諸比丘!此比丘如是正念、正知,住不放逸、精進專心,若起苦受,彼如是知:『我起此苦受,此苦受多有緣而起,無緣則不起……何為有常住耶?』於身又於苦受觀無常而住,觀消亡而住,觀離欲而住……觀滅盡而住,觀捨棄而住。於身與苦受之瞋恚隨眠,悉皆所捨棄。
八
諸比丘!此比丘如是正念、正知,住不放逸、精進專心,若起非苦非樂受,彼如是知:『我起此非苦非樂受,此非苦非樂受為有緣而起,無緣則不起……何為有常住耶?』彼於身又於非苦非樂,觀無常而住,觀消亡而住,觀離欲而住……觀滅盡而住,觀捨棄而住,身與非苦非樂之無明隨眠,皆所捨棄。
[P.213]九
彼若感於樂受,則知其為無常,知無戀著、知無喜悅。若感於苦受……若感於非苦非樂受,則知其為無常,知無戀著,知無喜悅。
一〇
彼若感於樂受者,則感於此離繫縛。若感於苦受者,則感於此離繫縛。若感於非苦非樂受者,則感於離繫縛。
一一
彼感於身所際限之受,了知『我感於身所際限之受。』感於命所際限之受了知『我感於命所際限之受。』於身壞、命盡時,了知『於此處一切之所感受所喜悅者,悉皆冷卻。』
一二
諸比丘!譬如,緣於油又緣於燈心,油燈則燃起。因油與燈心之盡而無食,油燈則消失。同此,諸比丘!比丘感於身所際限之受,了知『我感身所際限之受。』感命所際限之受,了知『我感命所際限之受。』身壞、命盡時,了知『於此處一切之所感受之所喜悅者,悉皆冷卻。』」
〔八〕第八 疾病(二)
一
爾時,世尊住毘舍城,大林之重閣講堂中。
二
時,世尊於日暮,即從冥想起,赴病者室之處[1]……
三
「諸比丘!比丘如何而為正念耶?
[P.214]諸比丘!於此有比丘,於身觀身而住……於諸受……於心……於諸法……
四
諸比丘!比丘如何而為正知耶?
諸比丘!於此有比丘,於進於退皆以正知而為……
五
諸比丘!比丘應以正念、正知以度時日。此即我為汝等之教誡。
六
諸比丘!此比丘如是正念、正知,住不放逸,精進專心,若起樂受者,彼則如是知:『我起此樂受,此樂受為有緣而起,無緣則不起,以何為緣?以此觸為緣,然此觸為無常,為所造作,為緣物而起者。無常、所造作、緣物而起之緣,此觸所起之樂受,何為有常住耶?』彼於觸又於樂受,觀無常而住……消亡……離欲……滅盡……捨棄,彼於觸又於樂受,觀無常而住……消亡……離欲……滅盡……捨棄,則觸與樂受之染欲隨眠,皆所捨棄。
七~八
諸比丘!此比丘之如是正念、正知,住不放逸,精進專心,若起苦受……若起非苦非樂受,則彼如是知:『我起非苦非樂受,此非苦非樂受為有緣而起,無緣則不起,以何為緣耶?以此觸為緣。然此觸為無常、所造作、緣物而起者。無常、所造作、緣物而起之此觸,為緣所起之非苦非樂,何為有常住耶?』彼於觸又於非苦非樂,觀無常而住……消亡……離欲……滅盡……捨棄。彼於觸又於非苦非樂,觀無常而住……消亡……離欲……滅盡……捨棄,則觸與非苦非樂受之無明隨眠,皆所捨棄。
九
彼若感於樂受,則知其為無常,知無戀著,知無喜悅。若感於苦受……若感於非苦非樂受,則知其為無常,知無戀著,知無喜悅。
一〇
彼若感於樂受,則感於此離繫縛。若感於苦受……若感於非苦非樂受,則感於此離繫縛。
一一
彼感於身所際限之受,了知『我感於身所際限之受。』感於命所際限之受,了知『我感於命所際限之受。』而身壞命盡時,了知『此處一切之所感受、所喜悅者,皆應冷卻。』
一二
諸比丘!譬如緣油又緣燈心,油燈則燃起,因油與燈心之盡而無食,油燈則消失。同此,諸比丘!比丘感於身所際限之受……了知『於此處之所感受、所喜悅者,皆應冷卻。』」
〔九〕第九 無常
※三
「諸比丘!此等三種之受,為無常、有為、緣起、破壞、消亡、離欲、滅盡之法。
四
以何者為三?樂受、苦受、非苦非樂受是。
五
諸比丘!此三種之受,為無常、有為、緣起、破壞、消亡、離欲、滅盡之法。」
[P.215]〔一〇〕第十 以觸為根本者
※三
「諸比丘!此等之三受,為緣觸而生,以觸為根本,以觸為因緣,以觸為助緣。
四
以何者為三?樂受、苦受、非苦非樂受是。
五
諸比丘!緣[1]觸所感之樂而生樂受,由所感之樂觸滅盡,則凡其所生之受,即所感之樂,緣觸所生之樂受,滅而又息。
六
諸比丘!緣觸所感之苦所生之苦受,由感其苦觸之滅盡,則凡其所生之受,即所感之苦,緣觸所生之苦受,滅而又息。
七
諸比丘!緣觸所感之非苦非樂所生之非苦非樂受,由所感之非苦非樂觸之滅盡,則凡其所生受,即所感之非苦非樂,緣觸所生之非苦非樂受,滅而又息。
八
諸比丘!譬如二木片由觸擊而生熱、現火焰,由此等二木片之分離絕緣,則凡其所生之熱,滅而又息。
九
與此同理,諸比丘!此等之三受,為緣觸而生,以觸為根本,以觸為因緣,以觸為助緣,由其所生之觸為緣,乃生種種之受,由種種之觸滅盡,則種種之受亦滅。」
[P.216]受相應之第一有偈品(終)
其攝頌曰:
第二 獨坐品
〔一一〕第一 獨坐
※二
時,有一比丘來詣世尊住處,禮拜世尊,坐於一面。
三
坐於一面之彼比丘,向世尊曰:「大德!我獨坐靜思,心起如是念:『世尊說示三種受,為樂受、苦受、非苦非樂受是。』世尊說此三種受。然而世尊!又如是說如何感受,亦為苦[1]。凡如何感受,亦為苦者,此世尊依何而說耶?」
四
「比丘!善哉,善哉!比丘!余說三種之受,乃樂受、苦受、非苦非樂受是。余說此三種受也。然而余又說任何之感受,亦皆是苦。凡任何之感受,皆是苦者,比丘!余乃依諸行無常而說。比丘!凡任何之感受皆是苦,余依此說諸行是破壞之法,[P.217]消亡之法,離欲之法,滅盡之法,變壞之法。
五
然而依此,比丘!余亦次第說諸行之滅盡。逮達初禪[2]者,言語滅;逮達第二禪者,尋伺滅;逮達第三禪者,喜滅;逮達第四禪者,入息出息滅;逮達空無邊處者,色想滅;逮達識無邊處者,空無邊處想滅;逮達無所有處者,識無邊處想滅;逮達非想非非想處者,無所有處想滅;逮達想受滅者,想與受滅。漏盡之比丘,貪欲滅,嗔恚滅,愚癡滅。
六
依此,比丘!余乃次第說諸行之止息。逮達初禪者,言語止息;逮達第二禪者,尋伺止息……逮達想受滅者,想受止息。漏盡之比丘,貪欲止息,瞋恚止息,愚癡止息。
七
比丘!此等之六者,是輕安。逮達初禪者,言語輕安;逮達第二禪者,尋伺輕安;逮達第三禪者,喜輕安;逮達第四禪者,入息出息輕安;逮達想受滅者,想與[P.218]受輕安。漏盡之比丘,是貪欲輕安,瞋恚輕安,愚癡輕安也。」
〔一二〕第二 虛空(一)
※三
「諸比丘!譬如於虛空中,吹東風、吹西風、吹北風、吹南風、吹含塵垢之風、吹不含塵垢之風、吹寒風、吹暖風、吹少量之風、吹大量之風、吹種種之風。諸比丘!如是於此身生種種之受,生樂受、生苦受、生非苦非樂受。
四
(一)猶如空中吹種種多樣之風,從東西與北南。
(二)吹有塵、無塵,冷與熱,大量與少量及多樣之風。
(三)與此同理,於此身生諸受,樂苦等起,與非苦非樂。
(四)比丘[1]若精進,以捨正知者,於是此賢智者,悉知一切受。
(五)彼悉知諸受,於現法中無諸漏,達最上智彼岸之法住者,由內身破滅後,不再入生身之數。」
[P.219]〔一三〕第三 虛空(二)
※三
「諸比丘!譬如虛空中,吹東風,吹西風……吹少量之風、吹大量之風、吹種種之風。諸比丘!如是於此身生種種之受:生樂受、生苦受、生非苦非樂受。」
〔一四〕第四 客舍
※三
「諸比丘!譬如有客舍,於此處有種種人,由東方來棲宿、由西方來棲宿、由北方來棲宿、由南方來棲宿、有剎利種人來棲宿、婆羅門種人來棲宿、毘舍種人來棲宿,首陀人來棲宿者。與此同理,諸比丘!於此身生種種受:生樂受、生苦受、生非苦非樂受。
四
亦生伴於欲樂之樂受,亦生伴於欲樂之苦受,亦生伴於欲樂之非苦非樂受,亦生不伴於欲樂之樂受,亦生不伴於欲樂之苦受,亦生不伴於欲樂之非苦非樂受。」
〔一五〕第五 止息[1](一)
※二
時,尊者阿難來詣世尊住處……
三
坐於一面之阿難,白世尊曰:「大德!何者為受?何者為受之生起?何者為受之滅盡?何者為達受滅盡之道?何者為受之甘味?何者為受之患難?何者為受之出離[P.220]耶?」
四
「阿難!此等之三者是受:樂受、苦受、非苦非樂受是。阿難!此等稱為受。由觸之生起,有受之生起;由觸之滅盡,有受之滅盡。此八支聖道是達受滅之道。此即:正見、正思惟……正定是。凡以受為所緣,所起之喜樂,此為受之甘味。凡受之無常而變壞之法,此為受之患難。凡對受抑制欲貪,捨欲貪,此為受之出離。
五
阿難!依此[2],余漸次說諸行之滅盡,逮達初禪者,言語滅……逮達想受滅者,想與受滅,漏盡之比丘,則貪欲滅、瞋恚滅、愚癡滅。
六
阿難!依此,余漸次說諸行之止息,逮達初禪者,言語止息;逮達第二禪者,尋伺止息……逮達想受滅者,想與受止息。漏盡之比丘,則貪欲止息、瞋恚止息、愚癡止息。
七
阿難!依此,余漸次說諸行之輕安,逮達初禪者,言語輕安;逮達第二禪者,尋伺輕安……逮達想受滅者,想與受輕安。漏盡之比丘,則貪欲輕安、瞋恚輕安、[P.221]愚癡輕安。」
〔一六〕第六 止息(二)
※二
時,尊者阿難來詣世尊住處……
三
世尊言於坐在一面之阿難曰:「何者為受?何者為受之滅?何者為達受滅之道?何者為受之甘味?何者為受之患難?何者為受之出離耶?」
四
「大德!我等之法以世尊為本,以世尊為指導者,以世尊為所依。大德!此所說之意義,唯世尊明瞭。願從世尊聆聞,諸比丘當奉持於此。」
「然則,阿難!且諦聽,當善思惟,余將說此。」
「唯然,大德!」尊者阿難應諾世尊。
五~八
世尊[1]如是言:「阿難!此等之三者是受:樂受、苦受、非苦非樂受是。阿難!此等者稱為受。由觸之生起,有受之生起……漏盡之比丘,則貪欲輕安、瞋恚輕安、愚癡輕安。」
〔一七〕第七 八支(一)
※二
時,眾多之比丘等來詣世尊住處,禮拜世尊而坐於一面。
三
坐於一方之此等比丘白世尊曰:「大德[-1]!何者為受?何者是受之生起?何者是受之滅盡?何者是達受滅盡之道?何者為甘味?何者為患難?何者為出離耶?」
[P.222]四
「諸比丘!此等之三者為受,即:樂受、苦受、非苦非樂受是。諸比丘!此等者稱為受。由觸之生起,有受之生起;由觸之滅盡,有受之滅盡。此八支聖道是達受滅之道。此即:正見、正思惟……正定是。凡以受為緣,所起之喜樂,此為受之甘味。凡受之無常、苦而變壞之法,此受之患難。凡對受抑制欲貪、捨欲貪,此受之出離。
五
然而諸比丘!依此,余漸次說諸行之滅盡……
六
諸比丘!依此,余漸次說諸行之止息……
七
諸比丘![2]此等之六者,是輕安。逮達初禪者,言語輕安;逮達第二禪者,尋伺輕安;逮達第三禪者,喜輕安;逮達第四禪者,入息出息輕安;逮達想受滅者,是想與受之輕安。漏盡之比丘,則貪欲輕安、瞋恚輕安、愚癡輕安。」
〔一八〕第八 八支(二)
※二
時,眾多之比丘等來詣世尊住處……
[P.223]三
世尊問於坐在一面之此等比丘曰:「諸比丘[1]!何者為受?何者為受之生起?何者為受之滅盡?何者為達受滅盡之道?何者為受之甘味?何者為受之患難?何者為受之出離耶?」
四
「大德!我等之法,以世尊為根本,以世尊為指導者,以世尊為所依。善哉!大德!此所說之意義,唯世尊明了。願從世尊聆聞,比丘等當奉行於此。」
「然則諸比丘!且諦聽,當善思惟,我將說此。」
「唯唯,大德!」諸比丘應諾世尊。
五~八
「諸比丘!此等之三者為受。即樂受、苦受、非苦非樂受是。諸比丘!此等稱為受……」
〔一九〕第九[1] 般奢康伽
※二
時,建築師般奢康伽來詣尊者優陀夷之處,禮拜尊者優陀夷,而坐於一面。
三
坐於一面之建築師般奢康迦,問尊者優陀夷曰:「大德,優陀夷!世尊說幾種之受耶?」
「建築師!世尊曾說三種之受,即樂受、苦受、非苦非樂受是。世尊曾說此等之受。」
四
如是言已。建築師般奢康伽向尊者優陀夷曰:「大德,優陀夷!世尊未曾說三種之受,世尊唯說二種之受,即樂受與苦受是。大德!凡此非苦非樂所示者,世尊說此有靜寂微妙之樂。」
五
尊者二度告建築師般奢康伽曰:「建築師!世尊未曾說示二種之受,世尊乃說三種受,即樂受、苦受、非苦非樂受是。世尊說示此等三種之受。」建築師般奢康伽[P.224]二度白尊者優陀夷曰:「大德,優陀夷!世尊未曾說三種之受,唯說二種受,即樂受與苦受是。大德!凡此非苦非樂受之所示者,世尊說此是靜寂微妙之樂。」
六
三度,尊者優陀夷三度……建築師般奢康伽……尊者優陀夷不能令建築師般奢康伽領會,而建築師般奢康伽亦不能使尊者優陀夷領會。
七
尊者阿難,聞得尊者優陀夷與建築師般奢康伽之問答。
八
時,尊者阿難來詣世尊住處,而坐於一面。坐於一面之尊者阿難,便將尊者優陀夷與建築師般奢康伽所有之一切問答,皆白於世尊。
九
「阿難!建築師般奢康伽不同意優陀夷比丘者亦有其理由。優陀夷比丘亦有其理由而不同意於建築師般奢康伽。阿難!余[2]以理亦可說二種之受,余以理亦可說三種之受,余以理亦可說五種之受。余以理亦可說六種之受。余以理亦可說十八種受,余以理亦可說三十六種受,余以理亦可說百八種之受。阿難!如是者,余乃以理說[P.225]法。
一〇
阿難!余如是以理說法,不予肯定,不予贊同。不能隨喜自他之善說、善語者輩,唯有期待使之生鬥爭、起諠譁、來諍論而互以口頭為刃物相刺而住。如是余以理由而說法。然而阿難!如是對余之以理由說法,自認是他之善說、善語者,予贊同、予隨喜者輩,唯只期待使能住於相和合、相悅喜、無相諍、如乳水,互以喜眼相見。
一一
阿難!於欲,有此等之五種。何者為五?眼所識之色,是快意、可愛、可樂、形愛,誘生欲染者。耳所識之聲……鼻所識之香……舌所識之味……身所識之觸,是快意、愛、樂、形愛,誘生欲染者。阿難!凡以此等五種之欲為所緣,所起之喜樂,稱之謂欲樂。
一二
阿難!『有情,感受此最上之喜樂。』若人作如是言者,余則不予認同。何以故?阿難!因有比此樂更殊勝、更微妙之他樂。阿難!何者為比此樂更殊勝、更微妙之他樂耶?阿難!於此處有比丘,離諸欲、離不善法、有尋有伺,而逮達由離生喜樂之第一禪而住。阿難!此為比此樂更殊勝、更微妙之他樂。
[P.226]一三
阿難!『有情,感受此最上之喜樂。』若人作如是言者,余則不予認同。何以故?阿難!有比此樂更殊勝、更微妙之他樂。阿難!何者為比此樂更殊勝、更微妙之他樂耶?阿難!於此有比丘,由尋伺之息滅,逮達內部寂靜,心有單一性,無尋無伺,住於由定生喜樂之第二禪。阿難!此比此樂更殊勝、更微妙之他樂。
一四
阿難!『有情,感受此最上之樂喜。』若人作如是言者,余則不予認同。何以故?阿難!有比此樂更殊勝、更微妙之他樂。阿難!何者為比此樂更殊勝、更微妙之他樂耶?阿難!於此有比丘,離喜、捨心、正念正知、以身感受樂,謂談聖者捨心者、有念者、樂住者、逮達住於第三禪。阿難!此比此樂更殊勝、更微妙之他樂。
一五
阿難!『有情,感受此最上之喜樂。』若人作如是言者,余則不予認同。何以故?阿難!有比此樂更殊勝、更微妙之他樂。阿難!何者為比此樂更殊勝、更微妙之他樂耶?阿難!於此有比丘,既由前樂之捨棄、苦之捨棄、喜憂之滅沒、非苦非樂而逮達住於捨、念、清淨之第四禪。阿難!此為比此樂更殊勝、更微妙之他樂。
一六
阿難!『有情,感受此最上之喜樂。』若人作如是言者,余則不予認同。何[P.227]以故?阿難!有比此樂更殊勝、更微妙之他樂。阿難!何者為比此樂更殊勝、更微妙之他樂耶?阿難!於此有比丘,超越一切色想,滅沒瞋恚想,不思惟種種想,逮達住於『虛空無邊』之空無邊處。阿難!此為比此樂更殊勝……
一七
阿難!『有情,感受此最上之喜樂。』若人作如是言者,余則不予認同。何以故?阿難!有比此樂更殊勝、更微妙之他樂。阿難!何者為比此樂更殊勝、更微妙之他樂耶?阿難!於此有比丘,超越一切空無邊處,逮達住於識無邊之識無邊處。阿難!此為比此樂更殊勝……
一八
阿難!『有情,感受此最上之喜樂。』若人作如是言者,余則不予認同。何以故?阿難!有比此樂更殊勝、更微妙之他樂。阿難!何者為比此樂更殊勝、更微妙之他樂耶?阿難!於此有比丘,超越一切識無邊處,逮達住於無所有之無所有處。阿難!此為比此樂更殊勝……
一九
阿難!『有情,感受此最上之喜樂。』若人作如是言者,余則不予認同。何以故?阿難!有比此樂更殊勝、更微妙之他樂。阿難!何者為比此樂更殊勝、更微妙之他樂耶?阿難!於此有比丘,超越一切無所有處,逮達住於非想非非想處。阿[P.228]難!此為比此樂更殊勝……
二〇
阿難!『有情,感受此最上之喜樂。』若人作如是言者,余則不予認同。何以故?阿難!有比此樂更殊勝、更微妙之他樂。阿難!何者為比此樂更殊勝、更微妙之他樂耶?阿難!於此有比丘,超越一切非想非非想處,逮達住於想受滅。阿難!此為比此樂更殊勝、更微妙之他樂。
二一
阿難!外道普行沙門之徒,作如是言:『沙門瞿曇說想受滅(定),而且以之施設於樂,彼者為何,又如何施設耶?』應亦有如是說理。諸比丘!回答如是言之外道普行沙門,應如是言:『汝友等!世尊並非唯對樂施設於樂受。諸友!無論於何處,樂之所獲處,無論於何者,是即如來於樂所施設。』」
〔二〇〕第十 比丘
※三
「諸比丘[1]!余以理說二種之受,余以理說三種之受,余以理說五種……六種……十八種……三十六種……百八種之受。如是[2],諸比丘!余乃以理說法。
四
諸比丘!如是余以理說法,不予肯定、不予贊同。不隨喜自他之善說、善語者輩,唯只期待令起鬥爭、生諠譁、生諍論,互以口頭之刃物相刺而住。諸比丘!如[P.229]是余依理說法,予以肯定、贊同。隨喜自他之善說、善語者輩,唯只期待於相和合、相悅喜、不相爭、如乳水,互以喜眼相見。
五~一四
〔同一九經一一~二〇〕
一五
諸比丘!外道普行沙門之徒,作如是言:『沙門瞿曇說想受滅(定),而且以之施設於樂,彼者為何,又如何施設耶?』應亦有如是說理。諸比丘!回答如是言之外道普行沙門,應作如是言:『汝友等!世尊并非唯對樂施設於樂受。諸友!無論於何處,無論於何者,樂之所獲處,是即如來於樂所施設。』」
獨坐品第二〔終〕
其攝頌:
第三 百八理品
[P.230]〔二一〕第一 尸婆
一
爾時,世尊住王舍城之竹林迦蘭陀園。
二
時,普行沙門尸婆來詣世尊住處。與世尊共相交談親睦、慇懃之話後,坐於一面。
三
坐於一面之普行沙門尸婆,白世尊言:「尊瞿曇!或有沙門、婆羅門作如是語、如是見者:『凡此個人之所感者,或樂或苦或非苦非樂,其皆由前世所作之因也。』尊瞿曇對此作如何言之耶?」
四
「尸婆!由膽汁生,或有起此感受。尸婆!如由膽汁生,於此處起此感受,其應自知。如由膽汁生,於此處起此感受,其亦為世之真實所認定。於此,尸婆!某某沙門婆羅門之『凡個人所感受者,或樂或苦或非苦非樂,是皆由前世所為之因。』作如是語、如是見者,皆過於自之所知,是過於世所認知之真實,然則余謂此等沙門、婆羅門之所見,是邪。
五
尸婆!由粘液生,或有起此感受……
六
尸婆!由風生,或有起此感受……
七
尸婆!由膽汁等三聚和合生,或有起此感受……
八
尸婆!由時候之變化生,或有起此感受……
九
尸婆!由逢逆運生,或有起此感受……
一〇
尸婆!於痙攣性,或有此感受而起……
[P.231]一一
尸婆!於業異熟性,或有此感受而起……」
一二
如是說已,普行沙門尸婆白世尊曰:「妙哉,尊瞿曇!妙哉,尊瞿曇!尊瞿曇譬如起覆、發掩、對迷者示之以道,如暗中舉燈火,使有眼者見形。如是尊瞿曇以種種方便說法。余當歸依尊瞿曇,亦歸依法與比丘眾。尊瞿曇!當自今日起,以至終生,請攝受余歸依為信士。」
一三
膽汁、粘液、風三種之聚和,時候、逆運、痙攣、業異熟為第八。
〔二二〕第二 百八
※二
「諸比丘!余為汝等說明所謂百八理之法理,且諦聽。
三
諸比丘!何者稱為百八法理耶?余以理,當說二種之受。余以理說三種之受。余以理說五種受……六種受……十八種受……三十六種受……百八種受。
四
諸比丘!何者為二種之受?身受與心受是。諸比丘!此等稱為二種之受。
[P.232]五
諸比丘!何者為三種之受?樂受、苦受、非苦非樂受是。諸比丘!此等稱為三種之受。
六
諸比丘!何者為五受?樂根、苦根、喜根、憂根、捨根是。諸比丘!此等稱為五受。
七
諸比丘!何者為六種之受?眼觸生之受、耳……鼻……舌……身……意觸生之受是。諸比丘!此等稱為六種之受。
八
諸比丘!何者為十八種受?六喜近伺、六憂近伺、六捨近伺是。諸比丘!此等稱為十八種受。
九
諸比丘!何者為三十六種受。六種依在家之喜、六種依出離之喜、六種依在家之憂、六種依出離之憂、六種依在家之捨,六種依出離之捨是。諸比丘!此等稱之三十六種受。
一〇
諸比丘!何者為百八種受?三十六種過去受、三十六種未來受、三十六種現在受是。諸比丘!此等稱為百八種受。諸比丘!此稱百八理之法理。」
〔二三〕第三 比丘
※二
時,有一比丘來詣世尊住處……
三
坐於一面之彼比丘,白世尊曰:「大德[1]!何者為受?何者為受之生起?何者為受之滅盡?何者為達受滅盡之道?何為受之甘味?何為受之患難?何為受之出離耶?」
[P.233]四
「比丘!此等之三者,為受。即樂受、苦受、非苦非樂受是。比丘!此等稱為三種受。由觸之生起,有受之生起,渴愛為達受生起之道。由觸之滅盡,有受之滅盡,此八支聖道,始達受滅之道。此即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是。凡以受為緣,所起之喜樂,此為受之甘味。受之無常、苦而變壞之法,此為受之患難。凡對受抑制欲貪,捨欲貪,此則受之出離。」
〔二四〕第四 宿智
※二
「諸比丘!余於正覺前,尚未成正覺之菩薩時,余生如是念:『何[1]者為受?何者為受之生起?何者為受之滅盡?何者為達受滅盡之道?何者為受之甘味?何者為受之患難?何者為受之出離耶?』
三
諸比丘!於余生如是念:『此等[2]三者為受。即:樂受、苦受、非苦非樂受是。此等稱為受。由觸之生起,有受之生起,渴愛為引受生起之道。由觸之滅盡,有受之滅盡……凡對受之抑制欲貪,捨欲貪,此為受之出離。』
四
諸比丘!『此等為受。』於余所未曾聞之法,眼現、智現、慧現、明現、光現是。
五
諸丘比!『此為受之生起。』於余所未曾聞之法,眼現、智現、慧現、明現、光現。
六
諸比丘!『此為達受生起之道。』於余所未曾聞之……
七
諸比丘!『此為受之滅。』於余所未曾聞之……
[P.234]八
諸比丘!『此為達受滅之道。』於余所未曾聞之……
九
諸比丘!『此為受之甘味。』於余所未曾[A1]聞之……
一〇
諸比丘!『此為受之患難。』於余所未曾聞之……
一一
諸比丘!『此為受之出離也。』於余所未曾聞之法,眼現、智現、慧現、明現、光現。」
〔二五〕第五 比丘
※二
時,眾多比丘等來詣世尊住處……
三
坐於一面[1]之此等比丘白世尊曰:「大德!何者為受?何者為受之生起?何者為受之滅盡?何者為達受滅盡之道?何者為受之甘味?何者為受之患難?何者為受之出離耶?」
四
「諸比丘!此等之三者為受。即樂受、苦受、非苦非樂受是。諸比丘!此等稱之為受。由觸之生起,有受之生起,渴愛為引受生起之道。由觸之滅盡,有受之滅盡,此八支聖道乃達受滅盡之道。即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是。凡以受為緣所起之喜樂,乃此受之甘味。凡受之無常、苦而變壞之法,乃此受之患難。凡抑制受之欲貪,捨欲貪,為此受之出離。」
〔二六〕第六 沙門婆羅門(一)
※二
「諸比丘!此等之三者為受。以何為三?乃樂受、苦受、非苦非樂受是。
三
諸比丘!雖任何之沙門或婆羅門,若不如實知此等三受之生起、滅盡、甘味、患難、出離者,諸比丘!余對此等[1]之沙門或婆羅門,於沙門中不承認為沙門,於婆羅門中不承認為婆羅門。猶且此等之尊者對沙門或婆羅門之道,於現生不能住於自知、實證、逮得。
四
諸比丘!雖任何之沙門或婆羅門,若如實知此等三受之生起、滅沒、甘味、患難、出離者,諸比丘!余對此等之沙門或婆羅門,於沙門中肯定為沙門,於婆羅門中肯定為婆羅門。猶且此等之尊者對沙門道或婆羅門之道,於現生住於自知、實證、逮得。」
〔二八〕第八 沙門婆羅門(三)
※三
「諸比丘!雖任何之沙門或婆羅門,不知受,不知受之生起,不知受之滅盡,不知達受滅盡之道。諸比丘!余對此等之沙門或婆羅門……
四
諸比丘!雖任何之沙門或婆羅門,知受,知受之生起,知受之滅盡,知達受滅盡之道,諸比丘!余對此等之沙門或婆羅門……」。
〔二九〕第九 清淨之無食樂
※二
「諸比丘!此等之三者為受。乃樂受、苦受、非苦非樂受是。諸比丘!此等之三者為受。
三
諸比丘!有有食樂[1]之喜,有無食樂之喜,有比無食樂更無食樂之喜。有有食樂之樂,有無食樂之樂,有比無食樂更無食樂之樂。有有食樂之捨,有無食樂之捨,有比無食樂更無食樂之捨。有有食樂之解脫,有無食樂之解脫,有比無食樂更無食樂之解脫。
四
諸比丘!何者為有食樂之喜耶?諸比丘!為此等[2]五種之欲是。何者為五?眼所識之色,可快意、愛、樂、形愛,誘生欲念者。耳所識之聲……鼻所識之香……舌所識之味……身所識之觸、可快意……愛、樂、形愛,誘生欲念者。諸比丘!此等為五種欲也。諸比丘!凡以此等五種欲為緣所起之喜,諸比丘!此稱為有食樂之喜。
[P.236]五
諸比丘!何者為無食樂之喜耶?諸比丘!於此處有比丘[3],離諸欲、離不善法、有尋有伺、而逮達住於由離生喜樂之初禪。由尋、伺之息滅,於內部寂靜,心之單一性,無尋無伺,逮達住於由定生喜樂之第二禪。諸比丘!此稱為無食樂之喜。
六
諸比丘!何者為比無食樂更無食樂之喜耶?諸比丘!凡觀察於貪欲解脫之心,觀察於瞋恚解脫之心,觀察於愚癡解脫之心,乃漏盡之比丘,是其心所起之喜。諸比丘!此稱為比無食樂更無食樂之喜。
七
諸比丘!何者為有食樂之樂?諸比丘!此乃此等五種之欲。何者為五?眼[4]所識之色……諸比丘!凡以此等五種之欲為緣,所起之喜樂,諸比丘!此稱為有食樂之樂。
八
諸比丘!何者為無食樂之樂?諸比丘!於此有比丘,離諸欲、離諸不善法……逮達住於初禪。由尋與伺之息滅,內部寂靜……逮達住於第二禪。離喜、捨心、正念正知,以身感受樂,謂諸聖之談捨心者、有念者、樂住,逮達住於第三禪。諸比丘!此稱為無食樂之樂。
九
諸比丘!何為比無食樂更無食樂之樂?諸比丘!凡觀察於欲解脫之心……瞋恚……觀察於愚癡解脫之心,乃漏盡之比丘,是其心所起之喜樂。諸比丘!此稱為比[P.237]無食樂更無食樂之喜。
一〇
諸比丘!何者為有食樂之捨?諸比丘!此為此等五種之欲。何者為五?乃眼所識之色[5]……諸比丘!凡以此等五種欲為緣所起之捨,諸比丘!此稱之為有食樂之捨。
一一
諸比丘!何者為無食樂之捨?諸比丘!於此[6]有比丘,其前之樂之捨棄,由苦之捨棄、由喜憂之滅沒、非苦非樂、逮達住於捨、念清淨之第四禪。諸比丘!此稱為無食樂之捨。
一二
諸比丘!何者為比無食樂更無食樂之捨?諸比丘!凡觀察於貪欲解脫之心……觀察於瞋恚……愚癡、解脫之心,乃漏盡之比丘,是其心所起之捨。諸比丘!此稱為比無食樂更無食樂之捨。
一三~一五
諸比丘!何者為有食樂之解脫?與色相關連之解脫,為有食樂之解脫……與無色關連之解脫,為無食樂之解脫。諸比丘!何為比無食樂更無食樂之解脫?諸比丘!凡觀察於貪欲解脫之心,觀察於瞋恚解脫之心,觀察於愚癡解脫之心,乃漏盡之比丘是其心所起之解脫。諸比丘!此稱為比無食樂更無食樂之解脫。」
百八理品第三〔終〕
其攝頌曰:
受相應〔終〕
校注
[0264001] 註為 pātāla「十分足於墮落,言此為無立足處 pātāla」,於大海中常起之渦漩之類,以言為險崖亦說不定。這本來不存在而誤認為存在。雜阿含經一七卷一八經譯為「深險」。 [0264002] 雜阿含經一七卷一八經:「長淪沒溺,無止息處。」 [0268001] Kalam āgameti 時來,待時之意,當譯余決心以「渡時」。 [0269002] paṭicca prati+i……。由於「甚麼」,以甚麼為基礎之意。 [0269003] vayānupassin 為以觀消滅。 [0272001] 參照七經二部,以下各節參照前經之各節,兩經之不同、於七經之六~八節有樂、苦、非苦非樂之三受,言為緣身。於八經言此等諸受為緣「觸」。 [0274001] 參照一二五【南傳】,~一二九經之四節。 [0277001] 雜阿舍經一七卷二二經:「又復說諸所有受,悉皆是苦。」 [0277002] 雜阿含經一七卷二二經:「初禪正受時,言語寂滅,第二禪正受時,覺觀寂滅,第三禪正受時,喜心寂滅,第四禪正受時,出入息寂滅云云。」 [0279001] 四、五兩偈參照三經之六節四、五偈。雜阿含一七卷一六經有「正知不傾動」。 [0280001] 本經及次之標題 santaka 於英譯譯為 Property(所有、所有物),此兩經中沒有一句暗示此意義。及之止息之意兩經有六節,因此余譯為止息,想是由語根 s'an 來的。 [0280002] 以下五、六兩節,同一一經五、六兩節、七節稍為不同。 [0282001] 參照一五經之四、五、六、七之四節。 [0282001-1] 以下三【南傳】,~六之四節同一五經之三~六節。 [0283002] 同一一經之七節。 [0284001] 以下三【南傳】,~八節同一六經之三~八節。 [0285001] 中部五九經 Bahu-vedaniya-sutta 同「多受經」。參照漢譯南傳大藏經二第十卷一四九【南傳】,~一五四頁。 [0286002] 以下各種受,於二二經說明。 [0290001] 此一節同一九經九節之後部。 [0290002] 此一文於原典被抄入的,和一九同樣,似是為本節之末文。 [0295001] 三、四兩節同一五經之三、四兩節,但本經之四節有「渴愛達受生起之道」之一句,此在一五經沒有。 [0296001] 參照一五經之三節,二三經之三節。 [0296002] 參照一五經之四節,二三經之四節。 [0298001] 參照一五、二三、二四經之三、四節。 [0299001] 以下參照相應部因經品一三經沙門婆羅門。 [0299001-1] 以下參照二六經之三、四節。 [0300001] 有食樂(sa-āmisa)無食樂(nirāmisa)之語既出於一四經四節。三節以下之喜是 pīti,樂是 sukha,捨是 upekhā,解脫是 vimokkha。 [0301002] 參照一九經一一節。 [0301003] 參照一九經一二、一三節。 [0301004] 參照一九經一一節,二九經四節。 [0302005] 參照一九經一一節,二九經四、七節。 [0302006] 參照一九經一五節。【經文資訊】《漢譯南傳大藏經》第 16 冊 No. 6 相應部經典(第35卷-第41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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