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八十四(入第五十二經下半)
佛子菩薩摩訶薩應云何知(至)見聞親近所種善根。
△二正顯二。初見聞信向益二。初法二。初總。
佛子菩薩摩訶薩應知(至)所種善根皆悉不虗。
見等如後喻含之中所明。
△二別。
出生無盡覺慧故(至)到無功用智地故。
別明信益。示不虗相。有十一句。不出智斷恩等三德。
△二喻文有三喻。喻其三德。初少服金剛喻。
佛子譬如丈夫食少金剛(至)不與肉身雜穢而同止故。
喻於智德。智慧破惑。如金剛故。
於如來所種少善根(至)諸行煩惱而共住故。
以有智者。必無煩惱。故不共住。
△二小火燒多喻。
佛子假使乾草積同須彌(至)何以故火能燒故。
喻於斷德。
於如來所種少善根(至)此少善根性究竟故。
性究竟者。了惑本寂故。
△三藥王徧益喻二。初喻。
佛子譬如雪山有藥王樹(至)亦能為作除病利益。
喻佛恩德。種種方便。利眾生故。
△二合二。初明為六根境界之益。
佛子如來應正等覺(至)則得念佛三昧清淨。
合上藥王編益六根。皆通在世及與滅後。滅後亦有得見佛故。況憶念等。寶性論中。亦明如來與菩薩為六根境界大同於此。
△二明供養遺迹益。
若有眾生供養如來(至)諸煩惱患得賢聖樂。
合上眾生。取彼地土。所經土地。猶通現滅。其塔廟者。唯約滅後。亦同法華。乃至舉一手等。皆[A1]已成佛道。
△二見聞不信益。
佛子我今告汝設有眾生(至)乃至究竟入於涅槃。
此明益深。如來秘密藏經中。明罵藥服之。猶能得方。罵沈燒[A2]已。還具香氣。罵佛猶勝。敬諸外道。若爾豈無罵藥之罪。罵罪非無。今語遠益。故法華中。䟦陀婆羅罵常不輕。千劫處於阿毗地獄。受大苦惱。畢是罪[A3]已。還遇常不輕菩薩。復蒙教化。涅槃中喻。以毒塗鼓。欲聞不聞無不死者。菩薩之名。起自聞謗之口。謗尚遠益。況深信耶。況解行耶。況證悟耶。弘持之者。勉思此文。
△第三約示。
佛子菩薩摩訶薩應如是知(至)諸不善法具足善法。
△二總以結酬。
佛子如來以一切譬喻(至)為說譬喻非是究竟。
揀喻異法。上來性起請說因喻。普賢依請明十出現。皆借象取喻。意顯佛旨深玄。深玄之旨。尚不可以智知。豈言象之能及。故令外亡言象。內絕思惟。則庶幾於出現之旨。
△五顯名受持分。先長行。若準晉經。此文之前。有諸菩薩。發二種問。謂何名此經。云何奉持。今但有答。即分為二。先顯名。後正明受持。令知總名。尋名求旨。識受持法。依之修持。今初顯名。
佛子此法門。
十名分為五對。
名為如來秘密之處名一切世間所不能知。
內深外絕對。謂內證三德秘密藏故。外則凡小不能測故。
名人如來印名開大智門。
證寂開智對。
名示現如來種性名成就一切菩薩。
現果成因對。謂性淨萬德。即是佛種。今此十門出現之法。即示現義。
名一切世間所不能壞名一向隨順如來境界。
越世順佛對。世尚不知。安能破壞。此十通是佛分齊境。
名能淨一切諸眾生界(至)根本實性不思議究竟法。
淨機演實對。知生佛同源。則能淨故。隨緣不變之性。乃為諸佛之本故。而性相無礙。因果圓融。為不思議。過此更無為究竟法。前九別義。後一總該。
△二明受持。初辨定法器二。初法二。初標器非器。
佛子此法門如來不為餘眾生說。
非器不為。所謂權小乘可思議乘。歷次修故。名餘眾生。
唯為趣向大乘菩薩說唯為乘不思議乘菩薩說。
是器即為。所謂圓機不揀凡聖。趣向大乘揀於小乘。不思議乘揀於權乘。一運一切運。十信滿心。即攝諸位。圓融無礙。名不思議乘。
△二明受非受。
此法門不入一切餘眾生手唯除諸菩薩摩訶薩。
釋於上來為與不為。有圓信手。能受眾行。故上為。之。權小於斯不盡能受。是故不為。法集經云。是經雖行閻浮提中。於能信深法者。常住如是。正信眾生。心手中行。亦有人以信解行證。皆有手義。以後後破前前。亦是一理。
△二喻。
佛子譬如轉輪聖王(至)於七日中悉皆散滅。
△二合。
佛子此經珍寶亦復如是。
以此經文合七寶者。若無此法。非真佛故。
不入一切餘眾生手唯除如來法王真子生如來家。
生如來家。合上喻中第一夫人所生太子。
種如來相諸善根者。
初心頓行。佛大行故。
佛子若無此等佛之真子如是法門不久散滅。
言散滅者。有二義故。一不能信受。則教不行。二不能修行。則行不行。般若論云。法欲滅時。修行滅故。
何以故一切二乘不聞此經(至)唯諸菩薩乃能如是。
釋散滅所由。可知。
△二舉益觀修三。初略標釋。
是故菩薩摩訶薩聞此法門(至)三藐三菩提故。
△二廣釋所由二。初反顯。
佛子設有菩薩於無量百千(至)以不能生如來家故。
若有菩薩。不依此教。縱經多劫。修諸勝行。尚非真實。況能疾得無上菩提。設有之言。似當假設。若望慈氏。讚善財言。餘諸菩薩百千萬億那由他劫。乃能滿足菩薩願行。今此善財一生能淨佛剎等。斯則舉權以顯於實。非假設也。若實有此不信人者。為在何位。文無定判。義當三賢。入地證聖。必信圓故。若約教道。縱經三祇。亦未入玄所。以凡夫頓能信者。宿因聞熏。為種別故。今更不信。當來豈聞。
△二順釋二。初明聞信生家益。
若得聞此如來無量不可思議無障無礙智慧法門。
辨定所聞。即不思議乘故。
聞[A4]已信解隨順悟入。
總翻上文。不信等故。
當知此人生如來家。
上八字為總。餘句為別。別中有九。
隨順一切如來境界。
以如來境為家。無性論云。生如來家者。謂佛法界。於此證會。故名為生。
具足一切諸菩薩法。
以菩薩行法為家。具家法故。
安住一切種智境界。
以俗境為家。世親釋云。由此能令諸佛種性不斷絕故。
遠離一切諸世間法。
遠離非家。
出生一切如來所行。
以佛行為家。十住毗婆沙第一卷云。今此菩薩行如來道相續不斷故。廣如彼釋。
通達一切菩薩法性。
菩薩法性為家。亦是佛種性故。亦同如來。一如境故。
於佛自在心無疑惑。
淨當佛家。
住無師法。
住本佛家。
深入如來無礙境界。
總明因果事理無礙家。前六自分家。後三勝進家。前來初見心性。故名為生家。四地[A5]已去寄出世故。生道品家。八地由得無功用故。生於無生法忍之家。今此通三。兼顯凡夫悟解之心。亦名生家。因果無礙故。
△二信聞成行益。
佛子菩薩摩訶薩聞此法[A6]已。
十句分為五對無礙。
則能以平等智知無量法則能以正直心離諸分。
即觀不礙於止。
則能以勝欲樂現見諸佛(至)入平等虗空界。
見佛不礙入法。
則能以自在念行無邊法界(至)具一切功德。
智行法界。不礙起福。
則能以自然智離一切世間垢(至)入一切十方網。
智不染世。不礙悲入。
則能以大觀察知三世諸佛(至)入如是法不入而入。
體絕三世。不礙用而迴向。不入而入。釋上入義。
不於一法而有攀緣恒以一法觀一切法。
復釋不入而入。智體即如。如外無法。而可攀緣。故無可入。心行處滅。寂然無入。不失照用故。恒以一如而觀諸法。故名而入。此二無礙方為真入。又一即是如。便於一中。[A7]已見一切。
△二總結成益。
佛子菩薩摩訶薩成就如是功德(至)得無師自然智。
無師自然。即是佛智。
△二偈頌。即屬第十見聞之益。不頌此段顯名受持。顯名受持後文自頌。此頌應在揀法異喻經文之前。以前長行。鉤鎻顯名。亦是見聞所得益故。若迴此偈於現瑞後。與後偈文。連環相續。文理甚順。四偈分二。初一頌法說。
爾時普賢菩薩欲重明此義而說頌言。
見聞供養諸如來(至)要滅煩惱離眾苦。
△二有三偈。如次頌前三喻。
譬人吞服少金剛(至)得勝功德到佛智。
△六現瑞證成。文二。初現瑞。
爾時佛神力故法如是故(至)充滿無邊法界。
先明此界動剎雨華及香雲等數。皆廣多者。法難思故。後類通十方。
如此四天下如來神力(至)一切世界悉亦如是。
△二證成先果人。證後因人。證所以要具二種人者。法玄妙故。亦是因果交徹法故。亦是因圓果滿法故。前來諸會唯菩薩者。唯因行故。發心品中。唯果證者。果之本故。初心成佛。難信受故。隨義各別。所以互無。唯斯具二。今初分四。初現身。
是時十方各過八十不可說(至)同名普賢皆現其前。
△二讚說。
而作是言善哉佛子(至)演說如來出現不思議法。
△二引說證成。
佛子我等十方八十不可說(至)一切諸佛亦如是說。
此中兼明結通所說。一說一切說故。
△四舉益證成四。初得因位圓滿之益。
佛子今此會中十萬佛剎(至)得一切菩薩神通三昧。
即十通及十定。
我等皆與授記一生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薩。
一生當得大菩提故。
△二得發心益。
佛剎微塵數眾生(至)佛剎微塵數劫皆得成佛。
與遠記者。由機本願。不期速成故。又前明一生。即多之一。此辨多劫即一之多。一多圓融。何定劫數。妄生多劫。智日不遷。苟執短長。未期成佛。
同號佛殊勝境界。
謂緣諸佛出現境故。
△三護持久遠益。
我等為令未來諸菩薩聞此法故皆共護持。
△四結益廣徧。
如此四天下所度眾生(至)所度眾生皆亦如是。
△二因人證亦四。初明集因。
爾時十方諸佛威神力故(至)顯現一切智自在故。
前果人證承於前來現瑞之因。故略不敘。今此要顯因果別。故廣出集因。
△二明現身。
十方各過十不可說(至)充滿十方一切法界。
雖來自十方。而周徧法界。來即無來。
△三辨其德用。
示現菩薩廣大莊嚴(至)領受無量諸佛法。
十句文顯。
△四發言誠證。
以佛神力各作是言(至)我等一切皆名普賢。
皆同普者。普法同故。
各從普光明世界。
常寂光土。無不徧故。
普幢自在如來所而來於此。
本智高出。無所不摧。事理無礙世界與佛名字異者。要顯不失主伴故也。
彼一切處亦說是法(至)諸四天下亦復如是。
兼亦結通所說。
△七以偈總攝。文二。初敘意二。初說偈儀。
爾時普賢菩薩承佛神力觀察一切菩薩大眾。
△二辨說偈意。
欲重明。
欲重顯前十門出現。文有十句。句各一門。而約利生。為次不等。
如來出現廣大威德。
一成正覺。
如來正法不可沮壞。
二即法輪。
無量善根皆悉不空。
三是第十是見聞生善。上之三句正顯益故。
諸佛出世必具一切最勝之法。
四即第一出現之法。是前總門。
善能觀察諸眾生心。
五即是心。約智顯故。
隨應說法未曾失時。
六即圓音。
生諸菩薩無量法光。
七即境界。境界無量。出光亦多。
一切諸佛自在莊嚴。
八即涅槃。動寂自在。大般涅槃為佛莊嚴。
一切如來一身無異。
九即身業。約本說故。
從本大行之所生起。
十即是行。果中說因故。
而說頌言。
△第二正頌。四頌分二。初有一頌。頌說分中。總以結酬。
一切如來諸所作(至)非喻為喻而顯示。
此一總包十段意故。
△二有三頌。顯名受持。初句顯名。餘皆勸持。且分為三。初偈歎深難聞。
如是微密甚深法(至)乃得聞此[A8]祕奧義。
△二有一偈。聞由多善。
若聞此法生欣慶(至)人天讚歎常供養。
△三有一偈舉勝勸持。
此為超世第一財(至)汝等當持莫放逸。
然此一品。文旨宏奧。能頓能圓。究眾生之本源。罄諸佛之淵海。根本法輪之內。更處其心生在金輪種中。復為嫡子。妙中之妙。玄中之玄。並居凡類之心。以少功而速證。安得自欺不受。長淪生死之中。今幸遭逢。左須自慶。
此下入第五十三經。
○離世間品第三十八
△初明分來前明修因契果生解分。則於法起解。今明託法進修成行分。則依解起行。義次第故。
二會來者。前會明其因圓果滿生解之終。此會正行處世無染。通於終始。故次來也。
三品來者。前品出現辨果殊勝。今明依彼起行圓融。故次來也。雖一分一會。一品是同。所對既無。來意亦別。初分名者伏託法行修成正行故以為名。二會名者。約法而論。不異分名。約處名為三會。普光明殿之會。第七重會。會終歸始。故雖曰四天。莫非同為生解之會。今復重會對通。彼分始終。依解以成勝行。故會普光而前分中。生解差別。故寄歷處。以顯淺深。今分起行。圓融一會。並收因果。亦表成行。不離普光明智故也。此中不隔餘處。何有重會之義。若約次第。前時後時即是重義。若約圓頓。就義名重。所以不動前二而升四天。二七相望。亦何所隔。明知約義亦猶燈光涉入無礙。亦似燈炷重發。重明約人。名為普慧普賢問答之會。
三品名者。初明異名。下文十義。至彼當辨。有別行本。名度世經。度即離義。又有別行。名普賢菩薩答難二千經。此就能離人法受稱。二辨本稱。總由超絕世間雜染。故受其名。一約事相。有二世間。謂器及有情。此約依正分之。二約麤細。亦有二義。一有為世間。二無為世間。此約分段變易分之。謂以變易非三有攝。故名無為。故勝鬘云。有為生死無為生死。然麤細雖殊。體無出二。三約染淨。乃有三義。於初二中。加智正覺。亦同世間。不同世故。如地持辨。二明離者有二義。一者性離世間。性空即是出世。二明事離行。成無染故。稱為離力。林頌云。三世五蘊法。說名為世間。彼滅非世間。如是但假名。滅通二義。於事離有中。似離真離。分離全離。次下當辨。二約行者。略為四句。一隨世間。二離世間。三俱四泯。言隨世者。凡夫沉溺三世。五蘊非離。非隨二乘無悲。不能隨世。雖離非真菩薩。能隨方為真離。故以隨釋離。二離世者。有大智故。了世性離處。然不染亦異凡小。三俱者。有大悲故。常行世間。有大智故。不染世法。既以世與性離無二為其境。以悲智無二為其行。境行融通。有其三句。一悲無不智。則世無不離。是以常在世間。而未曾不出二智。無不悲故。離無不世。是以恒超世表。而無不游世。三雙融故。動淨。無二唯是一念。所謂無念念等故。世與出世。無有障礙。四俱泯者。謂唯一境。既世與性離。形奪兩亡。故令悲智俱融。二念雙絕。又由境行相。由形奪齊離。則絕待離言。融前四句。皆無障礙。方得名為真離世間。
三約位者。凡夫染而非離。二乘分離非真。謂果離分段。因唯事離。非今所明。菩薩具上真實之行。可得名離。然非究竟。唯佛為離。是故經云。佛常在世間。而不染世法。然今文備六位之行。即是行離行所依。位即是位離故。若事若理。若因若果。皆名離也。
二釋名者。約法事離。無他受稱。離非世間。即相違釋若約性離。通持業釋。約行四句。前之三句俱通持業相違二釋。謂具事理。二種離故。泯句並非六釋所攝。亦可持業。泯即離故。
第三宗趣。頓彰六位。理事二離。而為其宗。令體性離。頓成真離。究竟為趣。
四釋文長科十分。初序分有三。初明器世間圓滿。
爾時世尊在摩竭提國(至)坐蓮華藏師子之座。
義如前釋。此段文含三種成就。
△二智正覺世間圓滿。
妙悟皆滿。
明佛二十一種殊勝功德。廣引諸論。[A9]已見前來升兜率品。今但略明上句為總。具下二十一種功德。故云妙悟。皆滿下別。前四自利。餘皆利他。前中有四。一智德。二斷德。三恩德。四作用平等德。
二行永絕。
一即於所知一向無障。轉功德佛地經名。不二現行。不字約義。應言無字。即永絕義。謂佛智德。離所知障。非如聲聞。極遠時處。有不知故。有知不知。即是二行。今無不知。故云永絕。
達無相法。
二即於有無無二相。真如最勝清淨。能入功德。彼經名趣。無相法趣。謂趣入即此達義。然無相法體即真如。無彼有無二相。故名無相。諸法中最淨無客塵。令自他入勝。於二乘名。最勝清淨。
住於佛住。
三即無功用佛事不休息功德。世親釋云。謂住佛所住。無所住處。此即釋經。於此住中。常作佛事。無有休息。此即解論。
得佛平等。
四即於法身中。所依意樂。作事無差別功德。謂諸佛有三事無差。一所依智同。二益生意樂同。三報化作業同。故云平等。
到無障處。
五即修一切障對治功德。世親釋云。謂一切時常修覺慧。對治一切障故。此明覺慧以為能治一切障者。即二障也。此為所治。
不可轉法。
六即降伏一切外道功德。謂教證二道。他不能動。
所行無礙。
六即生在世間不為世法所礙功德。謂利衰等八法。不能拘故。
立不思議。
八即安立正法功德。謂安住十二分教。餘不能思故。
普見三世。
九即授記功德。謂記別過未。皆如現在故。
身恒充徧一切國土。
十即一切世間示現受用變化身功德。謂二種身徧二種國故。
智恒明達一切諸法。
十一即斷疑功德。謂自於一切境。善決定故。能決他疑。
了一切行。
十二即令入種種行功德。二本釋論。易故不解。意云。徧了一切有情性行。隨根令入。
盡一切疑。
十三即當來發生妙智功德。謂聲聞人言。其全無少分善根。如來知其久遠微善。後當生故。
無能測身。
十四即如其勝解示現功德。謂隨有情種勝解。現金色等。雖現此身。而無分別。如摩尼等。故無能測。
一切菩薩等所求智。
十五即無量所依調伏有情加行功德。謂由無量菩薩所依。為欲調伏諸有情故。發起加行。佛增上力。聞法為先。獲得妙智。異類菩薩攝受付囑。展轉傳來。前後相續。無間而轉。由此證得一切菩薩等所求智。意云。佛智為一切菩薩等所求故。
到佛無二究竟彼岸。
十六即平等法身波羅蜜多成滿功德。平等即無二義。無二法身。為波羅蜜多所依。
具足如來平等解脫。
十七即隨其勝解示現差別佛土功德。此中解脫即是勝解。隨諸物情。勝解所宜。如來勝解能現金銀等土。佛佛皆然。故云平等。
證無中邊佛平等地。
十八即三種佛身方處無分限功德。世親釋云。謂佛法身不可分限爾所方處。受用變化。亦不可說爾所世界。
盡於法界。
十九即窮生死際常現利樂一切有情功德。
等虗空界。
二十即無盡功德。謂佛實智如空無盡故。今經闕最後窮未來際。總別合有二十一句。義如前說。然佛地攝論約受用身。此約十身。所以知者。處摩竭提國。是變化土。而文既歎受用功德。明知報化二身二土本相融故。不須要約地前地上。則知五位通得見故。
△三眾生世間圓滿。文二。初舉歎德。二列名歎德。前則多人具德。後則勝人具德。前中二。初舉數揀定。
與不可說百千億那由他佛(至)種種國土而共來集。
△二顯具勝德三。初總標。
悉具菩薩方便智慧。
二別顯。文有一十九句。大意不出方便智慧。分二。初十歎自分德。
所謂善能觀察一切眾生(至)善入無量諸方便法。
前八皆有智慧方便。依體起用。上五皆以善能為首。
知諸眾生空無所有而不壞業果。
智空不壞業界。
善知眾生心使諸根境界方便種種差別。
知根器別明識。
悉能受持三世佛法自得解了復為他說。
持法化之。
於世出世無量諸法(至)悉善觀察知無有二。
後二明有方便慧。皆即事歸實。二九句歎勝進德。
於一念中悉能獲得三世諸佛所有智慧。
上一總明速成果智。下八皆是果智之用。
於念念中悉能示現(至)清淨行願悉[A10]已具足。
△三總結。
成就如是無量功德一切如來於無邊劫說不可盡。
△二列名歎德二。初列名結數。
其名曰普慧菩薩(至)百千億那由他佛剎微塵數。
△二正明歎德。
皆悉成就普賢行願。
文有十句。上一總。餘九別。
深心大願皆[A11]已圓滿。
契理願圓。普眼滿故。
一切諸佛出興世處悉能往詣請轉法輪。
攝法上首。為普化故。
善能受持諸佛法眼。
受持正法。有普慧故。
不斷一切諸佛種性。
不斷佛種。普見有性故。
善知一切諸佛興世授記次第名號國土。
知佛化儀。光普徹故。
成等正覺轉於法輪無佛世界現身成佛。
示現成佛觀彼無故。
能令一切雜染眾生皆悉清淨。
淨染機照其源故。
能滅一切菩薩障。
摧他障有智幢故。
入於無礙清淨法界。
證法界覺法性故。上之九句若約別明。初句為願。餘八為行。通說則皆普賢行願。宿誓今滿。如十大願。普賢行現緣所作。故總句云。成就行願。又此十句。十人通具。初句文云。皆悉成故。亦句各顯一人之德。當釋名故故。總句為普賢故。餘九如次。前[A12]已配釋。此段即是眾成就也。
△二三昧分。
爾時普賢菩薩摩訶薩入廣大三昧。
普賢入者。是會主故。說普行故。
名佛華莊嚴。
萬行披敷。嚴法身故。即以法界行門心海。為三昧體。持無限故。說法成行。發起為用。依此體故。
△三發起分。
入此三昧時十方所有一切世界六種十八相動。
先明地動警羣機故。
出大音聲靡不皆聞。
後顯出聲。令聞法故。前皆有加而無發起。此有發起而無加者。前表解從他緣。故有他加。此表行由[A13]己立。故自發起。又表行依解起。無別法故。所以不加攝解成行。亦須入定。聖旨多端。不可一準。
△四起分。
然後從其三昧而起。
三義如前解釋。
△五請分分三。初標問意。
爾時普慧菩薩知眾[A14]已集問普賢菩薩言。
當機眾集。說法時至。此為問意。何以前來諸會經文。先問後定。今乃翻此。此有二意。一說儀無定。前表重法感。而後應此明悲深。觀機欲說。眾既[A15]已集。故先入定。令知說主。二約所表所來意。明從相入實。以成正解。此中意明。依體起用。以成正行。故不同也。普慧問者。稱法界慧。能發行故。一人問者。行獨[A16]已成。非如解故。
△二正顯問端。有二百問。其別行度世經。別作六番問答。番番之中。先問次答。動地現瑞。顯益證成。古來諸德皆依彼文。用科此經。以為六段。初二十句。問十信行。
佛子願為演說何等為菩薩(至)何等為演說佛。
△二有二十句。問十住行。
何等為發普賢心(至)何等為變化。
△三有三十句。問十行之行。
何等為力持(至)何等為入無上菩提如海智。
△四有二十九句。問十迴向行。
何等為如寶住(至)何等為業何等為身。
△五有五十句。問十地行。
何等為業何等為身(至)何等為所行處。
△六有五十一句。問因圓果滿行。
何等為觀察(至)何故如來應正等覺示般涅槃。
第四段中。句雖三十。以無礙用一句經文是總。標虗句故彼但有二十九句。此段有五十一句。此經前後。總經三徧。開說六位。此當第二約行說也。以普賢行該六位故。故度世經最初請云。唯願解說諸菩薩行。從始至終。令無疑故。彼經雖然不配信等。既云從始至終。末後復明成佛之事。則知決是六位之行。此經所以不將問答相間者。意取位中殊勝之行。不取位故。如不圓融。若剋定約位。何殊差別因果。此經上下及本業經等。判於六位。皆以十信未得入位十住為首。謂三賢十聖。等妙覺故。今此何以不開等覺。而取信耶。此有深意。彼及此前。意在於位。取位成說。今此文意。正明於行。十信之行正居行始。等覺之位有其三義。或攝屬前十地勝進。或攝屬後。即名佛故。或別開位。無垢地故。今為說行。是故攝屬因圓之中。經文雖有五十一句。唯後四句屬妙覺位。餘皆等覺。若爾此中依言依菩提心等。豈非發心住耶。此難尤非。第二段初發普賢心。豈非發心住耶。十信之初。豈無發心耶。故賢首云。菩薩發意求菩提。非是無因。無有緣等。正是發心所依。不究斯旨。空張援據。
△三結請為說。
善哉佛子如是等法願為演說。
校注
【經文資訊】《卍新續藏》第 7 冊 No. 234 華嚴經疏注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1-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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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明出現見聞親近所生善根。前九出現一期始終。今此意明於上見聞功深益遠。獎物進修。文三。初徵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