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八十三(入第五十二經)
佛子菩薩摩訶薩應云何知如來應正等覺境界。
△二釋二。初法二。初廣取所緣。顯分齊境二。初列所緣無邊。
佛子菩薩摩訶薩以無障無礙智慧。
先令以無障礙智為能知者。非此不能量佛境故。後正顯所緣。文有十句。
知一[2]地世間境界是如來境界。
通舉所化。
知一切三世境界。
化時。
一切剎境界。
化處。
一切法境界。
化法。
一切眾生境界。
所化人。次三句皆明所證。
真如無差別境界。
真如。語其體常一味。故云無差別。
法界無障礙境界。
法界生法所依。故云無礙。
實際無邊際境界。
實際是窮事至實。故云無邊。
虗空無分量境界。
化處分齊。
無境界境界是如來境界。
後一徧通。若約二諦境。前五為俗。次三為真。九通真俗。事空理空。俱是空故。後一雙非。顯前九境即同無故。若約三諦。空即是真。三真為中道。若以五界攝之。初三是世界無量。四即調伏及調伏加行界。五即眾生。次三即法界。餘二雙非。
△二顯分齊無量。
佛子如一切世間境界無量(至)如來境界亦無量。
先約十境以顯分齊。境智相稱。故皆無量。
如無境界境界一切處無有(至)一切處無有。
後約無境顯其非有。乃至真如皆不可得故。是以諸境雲興而常寂也。如無既爾。如真如等無變易等亦然。
△二近取諸心。以況佛境二。初正明。
佛子菩薩摩訶薩應知(至)無量無邊無縛無脫。
無量無邊。語其相用廣大。無縛無脫。明其體性甚深寂滅。
△二徵釋。
何以故。
徵意云。何以將心況於佛境。
以如是如是思惟分別如是如是無量顯現故。
釋意云。菩薩自心隨思即顯。故無分量。佛境亦爾。隨機顯現。若身若智何有量耶。智假思顯。性無縛脫。不為相縛。後無脫故。
△二喻顯。文有三。初二喻於無縛無脫。後一喻於無量無邊。無量無邊通前二段。前中分二。初降雨無從喻。
佛子如大龍王隨心降雨(至)於十方中悉無來處。
喻無縛無脫。既無來處。有何縛脫。
△二海水從心喻。
佛子如大海水皆從龍王(至)往昔大願之所生起。
喻於無縛無脫所因。水從龍王心力為因。非定內外。智從往昔願緣起故。來即無來。
△二海水宏深喻。喻無量無邊。文二。初標章誡聽。
佛子一切智海無量無邊(至)略說譬喻汝應諦聽。
△二喻顯三。初別顯水多。文有四節。初四洲水。
佛子此閻浮提有二千五百河(至)答言甚多。
△二龍王雨水。
佛子復有十光明龍王(至)雨大海中水復倍前。
△三宮殿出水。
佛子十光明龍王宮殿中水(至)流入大海復倍過前。
△四婆竭龍王兼雨兼出。
佛子婆竭羅龍王連雨大海(至)涌出入海復倍於前。
皆後倍前。以顯深廣。
△二通顯水相。
其所出水紺瑠璃色涌出有時是故大海潮不失時。
涌出故潮上速。為寶消故潮下。此為極說。
△三通顯無量兼水有四。
佛子如是大海其水無量(至)實為無量不可為喻。
△三法合二。初合水無量。
佛子此大海無量(至)而佛境界非譬所及。
佛智一念尚無窮盡。況盡三際周乎十方。重重重重。安可喻顯。
△二合通顯無量。
佛子菩薩摩訶薩應知(至)修一切菩薩行不斷故。
智海合水。
應知寶聚無量(至)無障礙地諸菩薩所居故。
餘合寶等。非唯智為佛境。菩提分等皆分齊境也。
△三總結。
佛子菩薩摩訶薩為入無量(至)等覺境界應如是知。
結令知意。不知佛境。安能利生。
△二偈頌。五偈分二。初一頌法說。
爾時普賢菩薩摩訶薩欲重明此義而說頌言。
如心境界無有量(至)佛境如是應觀察。
△二餘頌前喻。文亦二。初二合頌前之二喻。
如龍不離於本處(至)量等法界入毛孔。
喻無縛脫。
△二有二偈。頌大海宏深喻。
如海珍奇無有量(至)悉在其中得饒益。
俱頌通顯無量。餘文略無。
△六答出現之行。前明分齊。境智無邊。今彰運用。則悲智無盡。雖智海[A1]已滿。悲無息故。文分為二。初長行二。初標舉。
佛子菩薩摩訶薩應云何知如來應正等覺行。
△二釋相三。初雙標二行。
佛子菩薩摩訶薩(至)應知真如行是如來行。
義有多含。一無礙行者。即理之事。真如行者。即事之理行。前即行相。後即行體。前是即智之悲。後是即悲之智。前即真之欲。後即欲之真。融而無礙。為如來行。
△二雙釋二行二。初釋真如行。真如之名。言含法喻。文中有三。初牒名以解。
佛子如真如前際不生後際不動現在不起。
體絕三際。故同真如。契如成行。行即如也。
如來行亦如是不生不動不起。
過未非緣。故不生不動。現在離緣。故非起也。
△二復舉法界無形。明雙非契中。
佛子如法界非量非無量(至)非量非無量無形故。
是知實相皆如來行。
△三鳥飛虗空喻。釋其非量義。
佛子譬如鳥飛虗空(至)如來行無邊際故。
非量有二。一行廣無量。故云如來行。無邊際故。二即事同真。更無分量。故以空喻。既無有量。何有無。量。若謂無量。即是量故。雙非永寂。為如來行故。心彌虗行彌曠。絡日行而未曾行。故涅槃經云。復有一行。是如來行。所謂大乘大般涅槃。
△二釋無礙行二。初約法總明。
佛子如來應正等覺(至)出過一切諸障礙道。
智無所住。悲示所行。即悲智無礙。自無二礙。令他無礙皆無礙行也。
△二以喻別顯二。初金翅闢海喻。
佛子譬如金翅鳥王(至)命將盡者而搏取之。
喻即智之悲。
如來應正等覺金翅鳥王(至)如來無分別無礙行。
△二日月無思喻。
佛子譬如日月獨無等侶(至)我從何來而至何所。
喻悲不失智。
諸佛如來亦復如是(至)我從彼來而向彼去。
△三雙結二行。
佛子菩薩摩訶薩應以如是等無量方便無量性相。
性結真如。相結無礙。
知見如來應正等覺所行之行。
△二偈頌五頌。分二。初頌真如。
爾時普賢菩薩欲重明此義而說頌言。
譬如真如不生滅(至)教化眾生無動念。
△七出現菩提圓行之果。對緣造修。必有示成故。長行文三。初徵起。
佛子諸菩薩摩訶薩(至)應正等覺成正覺。
言正覺者。略顯五門。初釋名。晉經名菩薩。存其梵語。此翻為覺。正揀二乘。成異菩薩。初會[A2]已顯。又單語菩提。但是所覺之道。今云成者。即理智契合之名。
△二明體性。梁攝論云。二智二斷。為菩提體。智度論云菩提菩提斷。但名為菩提。若依此經。通一切法。如文具之。三辨種類。或說唯一如智。契合無二相故。故淨名云。夫如者不二不異。或開為二。大品明有性淨菩提及修成故。或分為三。約三乘故。如十地論。或開為四。涅槃經云。下智觀者。得聲聞菩提。乃至上上智觀得佛菩提。又四智菩提。亦是四義。或分為五。如大品經及智度論說。發心等故。或具明十。次品當明。唯十為圓。是此所辨。三除前二。四除前三。五除前四。餘皆兼通。同教一乘之所攝故。若業用所現。無所不收。四明業用。文有十門而體用參顯。各隨別義。以立名目。今統收之。謂緣二諦斷二障。證二空起二智。即羣機現萬像。具十身徧十方。周於毛端微塵等處。通因及果。業用無邊。具如文顯。五者辨相。即當釋文。略辨十門。一總明體相。二印現萬機。三體相甚深。四三輪平等。五因果交徹。六體離虧盈。七相無增減。八用該動寂九周于法界。十普徧諸心。十門之中亦司當門。別釋文義。今且以初為總。餘九為別。別雖九門。而釋十義。初釋第一。二釋第十。謂舉初括後。三從第二次第解釋。第十一門釋於八九二義。至文當知。今初總明體相。
佛子菩薩摩訶薩應知如來成正覺。
具有十門。皆含體相用三。
於一切義無所觀察。
一寂照為菩提體。一切義者。真俗境也。觀極於無觀。故淨名云。不觀是菩提。離諸緣故。如海無心。而能頓鑒。非無所了。故晉經云。解一切義。二經合明義。方圓妙解即是觀。觀即無觀。既觀念斯寂。無惑習種。無觀是體。照斷為用。合之為相。
於法平等無所疑惑。
二等同萬法。為菩提體。謂智與理冥。同一圓覺。故云於法平等。而不失照。決斷分明。云無疑惑。既無所疑。則所知永寂。上二[A3]已攝攝論之體。
無二。
三一成一切。成不見生。佛有異相故。故云無二。以知一切眾生即菩提相。亦是能所不二。故淨名云。不二是菩提。離意法故。
無相。
四總指前三。體相寂滅。寂滅是菩提。滅諸相故。
無行。
五即心行處滅。湛然不遷。亦是不行。是菩提無憶念故。
無止。
六雖覺而常定。不住定故。
無量。
七有二義。一橫徧十方。廣無量故。二體無生滅。絕分量故。
無際。
八亦二義。一豎念念成。無際畔故。二一得永常。無後際故。心無初相。冥符於理。無前際故。
遠離二邊住於中道。
九離二邊。契於中道。晉經此前有無縛無脫。並皆含在二邊之內。謂苦染若淨。若縛若脫。有無一異等。斯邊皆離。不徧住著。故曰離邊。非見有邊。邊即中故。無邊無中。方住中道。
出過一切文字言說。
十總顯離言。上之九句寄言顯深。斯乃未盡菩提之奧。收歸性離。令亡言契之。
△二印現萬機。即海印三昧。文三。初法。
知一切眾生心念所行(至)悉知三世一切諸法。
秪於一念知三世者。名一切智。
△二喻。
佛子譬如大海普能印現(至)是故共說以為大海。
即舉海印。以喻菩提。無心頓現。
△三合。
諸佛菩提亦復如是(至)是故說名諸佛菩提。
言無所現者。有其三義。一無心現故如海。二所現空故如像。三無別體故如水。與像不可分。異自體顯現。故名為覺。起信論云。諸佛如來離於見相。無所不徧。心真實故。即是諸法之性。自體顯照一切妄法。有大智用。斯即無思顯照同體之境。為菩提相用。故上文云。於一切義。無所觀察。
△三性相甚深。
佛子諸佛菩提一切文字(至)但隨所應方便開示。
性離言故。理圓言諞故。
△四三輪平等。釋上總中於法平等。等諸法故。意輪等故。何所疑哉。文二。初別舉身等。有十三身。
佛子如來應正等覺(至)得一切語言量等身。
上六等事。
得真如量等身得法界量等身得虗空界量等身。
此三等理。
得無礙界量等身。
此一等於事理。事事二種無礙。
得一切願量等身(至)得寂滅涅槃界量等身。
後三等因果。略舉十三。結云無量。皆言量者。是所等之分量。皆言等者。即能等之三輪。等有二義。一者等彼事理之量。二者等彼事理之體。所以等者。彼諸理事。即我所證。能所冥合。彼尚即我。等之何難。是以聖人空洞無像。物無非我。會萬物以成[A4]己。
△二類結顯多。
佛子如所得身言語及心(至)無量無數清淨三輪。
△五因果交徹。釋上無二。同一性故。文三。初標。
佛子如來成正覺時(至)普見一切眾生入涅槃。
八相之中。略舉其二。故云乃至。此文正同淨名之言。若彌勒得菩提者。一切眾生皆亦應得一切眾生即菩提。彌勒示迷此旨。但謂理詰之言。不知真得菩提。實如所詰。又前章中。以我等彼。故徧同彼量。今明以彼等我。故全現我中。是知一性平等。反覆相成。此中之成。為理為事。若是事成。何以釋云。同一性故。若是理成。何以此云成正覺入涅槃耶。此是華嚴大節圓宗之義。不對諸宗。難以取解。然諸眾生若於人天位中觀之。具足人法二我。小乘唯是五蘊實法。大乘或說[A5]但心所現。或說幻有即空人法俱遣。或說唯如來藏具恒沙性德。故眾生即在纏法身。法身眾生。義一名異。猶據理說。更有說言。相本自盡。性本自現。不可說言。即佛不即佛等。若依此宗。舊來成竟。亦涅槃竟非約同體。此成即彼成。若爾何以現在眾生非即佛耶。若就眾生位看者。尚不能見。唯心即空。安見第六圓教中事。譬如有人迷東謂西。正執西故。若諸情頓破。則法界圓現。無不[A6]已成。猶彼悟人西處全東。若爾諸佛何以更化眾生。不如是知所以須化。如是化者。是究竟化。如是化者。無不化時。故下結云。大悲相續。救度眾生。隨門不同。種種有異。約成佛門。一切成也。又此眾生乃是像上之摸。令其去摸。自見[A7]己佛。亦見他成。如第十段。
△二釋。
皆同一性所謂無性。
先總釋云。同一無性。故得現成。妄性本虗。生元是佛。真性巨得非今始成。故皆成也。次轉徵所無。
無何等性。
同菩提性。後釋所無。有十二句。前之四句通生及佛。次之四句唯約眾生。後四約佛。非獨要空。真有亦非妄有。真空以性融相。法界圓現。由此無性。說成正覺。又攝十二。總為六對。
所謂無相性無盡性。
一能相所相對。謂染相淨相。相待有故。念念之盡緣所盡故。煩惱永盡。本自盡故。
無生性無滅性。
二生滅對。約凡夫則本自不生。即涅槃相不復更滅。故約佛菩提。非始生故。何有滅耶。
無我性無非我性。
三我非我對。有緣無主故。我尚不可得。非我何可得。諸法實相中無我無非我。
無眾生性無非眾生性。
四緣非緣對。攬緣生故。緣尚不可得。
無菩提性無法界性。
五能所證對。能證菩提。因所證故。所證法界。由智顯故。
無虗空性亦復無有成正覺性。
六合不合對。虗空非合。因有顯故。所以性無。成覺是合。理智契合。即為緣起。故非有也。
△三結。
知一切法皆無性故得一切智大悲相續救度眾生。
物物無性。故成種智。證斯同體。而起大悲。一得永常。故云相續。又秖由不知佛。證無性故。謂令知故。教化不絕。
△六明體離虧盈。釋上無相。
佛子譬如虗空一切世界(至)無一無種種故。
虗空無生。體無增減。菩提無相。成不寧殊。
△七明相無增減。釋上無行。菩提之體。湛然不異。行豈能遷。文三。初舉喻問答。
佛子假使有人能化作恒河沙等心。
化多心者。喻修多因。
一一心復化作恒河沙等。
化成多佛。喻修多因。
皆無色無形無相。
以化現無形。喻成不成二義莫異。
如是盡恒河沙等劫(至)云何問言凡有幾何。
△二讚善以合。
普賢菩薩言善哉善哉(至)若無有相則無增無減。
△三結前生後。
佛子菩薩摩訶薩應如是知(至)同於菩提一相無相。
△八用該動寂。釋上無上。不滯定故。文四。初舉所依三昧。
如來成正覺時以一相方便入善覺智三昧。
覺不滯寂。故名善覺。覺彼一相。故用為方便。
△二顯一身之用。
入[A8]已於一成正覺廣大身(至)眾生數等身住於身中。
既以一相為方便。則物皆一相。故一即現多。
△三類顯餘身。
如一成正覺廣大身一切成正覺廣大身悉亦如是。
謂以如來成正覺時。廣布身雲。彌於法界。一一皆是廣大之身。並如前來一身之現。
△四總結多門。
佛子如來有如是等(至)為無量界等眾生界。
上來所現。一定為門。餘定亦爾。定門既然。悲智總持等門亦爾。以是故有無量界矣。是謂高而無上。廣不可極。
△九周于法界。釋上無量。無量有二。一廣多無量。一毛含多。徧法界故。二無分量。皆不生故。文三。初明一毛含多。
佛子菩薩摩訶薩應知(至)究竟無生滅故。
釋以不生故。此與前段有分無分二門異故。又此唯現佛即同類相望。前通多類。即異類相入。又前則住體徧應。此則如理而含。亦如理而徧。
△二類顯多毛。
如一毛孔徧法界一切毛孔悉亦如是。
但容毛處。即是毛孔。
當知無有少許處空無佛身何以故。
徵意云。身契無生。可許能含法界虗空。無有能契。何能亦含。
如來成正覺無處不至故。
釋云。無處不至。則無非佛身矣。是謂大包天地。細入無間。
△三釋外疑情。
隨其所能隨其勢力(至)以種種身成等正覺。
疑云。若爾何以須要。就於覺樹。釋云。隨機所能受耳。是知覺樹多身頓成。尚曰隨宜。有頂鹿園。豈為真極。
△十明普徧諸心。釋前二門。即分為二。初正明普徧。釋上無際。念念常成。無際畔故。亦二。初指一心。
佛子菩薩摩訶薩應知自心念念常有佛成正覺。
先標次徵。
何以故。
後釋。
諸佛如來不離此心成正覺故。
意云。不離心者。有二義故。一眾生身心。是佛所證。二全即佛。菩薩性故。此即他果在我之因。非約因人自有佛性。此文正顯佛菩提故。
△二例一切心。
如自心一切眾生心亦復如是悉有如來成等正覺。
△二總結雙非。釋上第九遠離二邊住於中道。
廣大周徧無處不有不離不斷。
釋有二意。一不離結上無處不有。不斷生下無有休息。二不離者生佛非異故。不斷者生佛非一。不同眾生可斷壞故。
無有休息入不思議方便法門。
是以不得意者。作眾生恩故。是不可設作佛思。又亦不可即。亦不可非即非。當淨智眼。無取諸情。
△三總結。
佛子菩薩摩訶薩應如是知如來成正覺。
令依此知。映前十門。無幽不盡。離此何有真菩提耶。
△二偈頌。
爾時普賢菩薩摩訶薩欲重明此義而說頌言。
正覺了知一切法(至)是故正覺名無量。
文有六頌。頌前十門。初二次第頌初二門。次三如次頌六七八。後一通頌四五九十。以此四門。同是普現無量義故。其第三門但顯離言。故略不頌。
△八明出現。轉大法輪。得大菩提。理必轉授。文二。長行中三初標徵。
佛子菩薩摩訶薩應云何知如來應正等覺轉法輪。
△二釋相二。初顯體用三。初法。文有九句。減數十也。皆先標後釋。文二。今初五句顯體性寂寥。
佛子菩薩摩訶薩。
一能轉心。二所轉體。三所得果。四能詮教。五所顯理。夫轉法輪不過此五。今皆即事契真。
應如是知如來以心自在力(至)知一切法恒無起故。
一能轉心。由知法無起故。正轉法時。不起念言。我轉授人。名心自在。如是方為能轉也。
以三種轉斷所應斷而轉法輪知一切法離邊見故。
二所轉體。即示勸證。名為三轉。此三名輪者。摧障惱故。言離邊見者。若有惑可摧。未離於常。無惑可摧。寧免於斷。今永離斷常等邊。方為真能斷所應斷。知與證修亦然。
離欲際非際而轉法輪入一切法虗空際故。
三所得果。由斷惑故。得離欲際。由證性空。本無可離。斯際亦遣。
無有言說而轉法輪一切法不可說故。
四能詮教。理假言詮。今了本寂滅不可說。故終日言而未曾言也。
究竟寂滅而轉法輪知一切法涅槃性故。
五所顯理。謂即寂滅。今了性淨。涅槃法本不然。今則無滅。方得名為究竟之滅。是知其輪本來常清淨也。
△二四句明相用深廣。
一切文字一切言語(至)如來音聲無處不至故。
觸言皆輪。即是廣也。
知聲如響而轉法輪了於諸法真實性故。
即用而寂。即是深也。下之二句。亦深亦廣。
於一音中出一切音而轉法輪畢竟無主故。
一即多而無主。
無遺無盡而轉法輪內外無著故。
即橫豎而恒虗。謂橫則無遺。無所不轉故。豎則無窮。盡未來際故。而不著內外。則深廣無涯矣。
△二喻二。初文字無盡。喻第九無盡。
佛子譬如一切文字語言(至)無有休息無有窮盡。
△二編入無住喻。喻六七八用而常寂。文三。初法。
佛子如來法輪悉入一切語言文字而無所住。
△二喻。
譬如書字普入一切事(至)出世間處而無所住。
△[1]二合有二。初合普入一切。
如來音聲亦復如是(至)一切報中而無所住。
以上法中但云入於一切語言。今明入餘法。則解類皆法輪也。豈同三乘。但用佛聲為輪等耶。
△二正合前文入一切語。
一切眾生種種語言(至)言音實相即法輪故。
前五易故。略不明之。
△三結勸。
佛子菩薩摩訶薩於如來轉法輪應如是知。
△二顯法輪所因三。初辨法輪起之所因。
復次佛子菩薩摩訶薩(至)若干音聲而轉法輪。
因機差故。若離物機。佛無說故。
△二明因所起。
佛子如來應正等覺有三昧名究竟無礙無良。
說法所依之定。得究竟者。唯佛有故。名無畏者。無礙辨才。無所怯畏。
入此三昧[A9]已於成正覺(至)令一切眾生皆生歡喜。
輪既為力不同。教須適宜差別。
△三結其得文。
能如是知轉法輪者(至)不知是知則非隨順。
△三總結。
佛子諸菩薩摩訶薩(至)普入無量眾生界故。
△二偈頌。有五頌。分之為二。初二偈頌法輪體用。
爾時普賢菩薩摩訶薩欲重明此義而說頌言。
如來法輪無所轉(至)能令眾生悉歡喜。
△二有三偈。頌法輪所因。
佛有三昧名究竟(至)如是自在甚奇特。
△九出現涅槃。轉化既周。安住秘藏。為物示滅。故次明之。然大涅槃。蓋眾聖歸宗冥會之所。寂寥無為。而廣大悉備。形色絕朕。而識智難思。今以無名強名。亦為五別。一者釋名。梵語涅槃。正名為滅。取其義類。乃有多方。總以義翻。稱為圓寂。以義充法。界。德備塵沙。曰圓。體窮真性。妙絕相累。為寂。而言大者。橫無不包。豎無初際。此約三德涅槃以解。若約義開。略明三義。一者體大。自性清淨故。二者相大。方便修淨。累亡德備故。三者用大。化用無盡故。般者入義。性入真入示現入故。若圓融無礙。即大涅槃。二出體。性涅槃既妙絕常數。恬怕希夷。雖迴出百非。而靡所不在。今以義求。不出三法。即摩訶般若解脫法身以為其體。所以三者。翻三雜染故。成智恩斷故。成法門法性應化身故。能證大智冥所證理累永寂故。然此三種不離一如。德用分異即寂之照為般若。即照之寂為解脫。寂照之體為法身。如明淨圓珠。明即般若。淨即解脫。圓體法身。約用不同。體不相離。故此三法不縱不橫。不並不別。如天之目。如世之伊。名秘密藏。為大涅槃。
三顯種類。雖理無不統義類塵沙。今自陿之寬。略分一兩。或唯說一。即大涅槃。或說有二。自有三門。一餘無餘。二性淨方便淨。三真與應。或分為三。此有二種。一約三乘。二即自性真應。或分為四。一自性清淨涅槃。二有餘依。三無餘依。四無住處。有餘無餘義通大小。今唯說大。於三種內。不明二乘。餘皆具論。融而無礙。為大涅槃。如文具之。非獨應滅。四彰業用。囊括終古。導達羣方。靡不度生。靡不成就。故涅槃云。能建大事。則出現諸門。皆斯用也。然諸門廣義。備於別章。略在文具。五釋文。先長行。分二。初徵起。
佛子菩薩摩訶薩應云何知如來應正等覺般涅槃。
△二正釋有十。一體性真常。二德用圓備。三出沒常湛。四虧盈不遷。五示滅妙存。六隨緣起盡。七存沒互現。八大用無涯。九體離二邊。十結歸無住。然斯十段隨義雖殊。皆含體用。互相交徹。顯大涅槃。今初分三。初舉法勸知。
佛子菩薩摩訶薩欲知如來(至)當須了知根本自性。
今初。本自性者。即下所列真如等十。為真應涅槃之根本。故體即自性清淨。涅槃以出二礙。名方便淨。為真涅槃。大悲應物。亦此流故。故名為本。以是本故。但了真如。即了涅槃。
△二指理同事。
如真如涅槃如來涅槃亦如是(至)如來涅槃亦如是。
皆云如者。如即同義。能同涅槃。通真及應。所同如等。即自性涅槃。故上句皆有涅槃之稱。真應無本。應非不生。何出現之為妙。故以本該末以體顯用。令皆圓寂。為大涅槃。所以列十名者。欲明究竟妙道。窮理盡性。無不同故。德無盡故。後之五句加際字者。窮真於無真。為真如際等故。
△三釋顯同相。
何以故。
向言亦如是者。云何如耶。
涅槃無生無出故若法無生無出則無有滅。
釋云。如真如等。不生滅故。何以不生。以但了因所顯非生因所生故。既無有生。亦非出障。始既無生。則永常不滅。是知玄道存於妙悟。在於即真。即真則生滅齊觀。齊觀則彼此莫二。所以真如與我同根。法性與我一體。真既不滅。應滅寧真。是知涅槃名滅者。斯乃在於無滅者矣。
△二德用圓備。謂如來身色相圓備。常現大機眾生前故。文二。初標舉。
佛子如來不為菩薩(至)亦不為彼示現其事。
約人顯實。云不為菩薩。明說永滅。是為二乘。迹盡雙樹。並為凡小。據此亦名揀異灰斷。
△二徵釋二。初正徵釋。
何以故。
釋有二義。
為欲令見一切如來常住其前。
一令稱實見受用身。即同法身。常住其前。涅槃經云涅槃不空者。謂有善色。常樂我淨故。因滅無常。獲此常故。
於一念中見過去未來(至)色相圓滿皆如現在。
二令見三際。應用之身亦即是常。是故經云。皆如現在。涅槃經云。吾今此身即是常身。法身下開栴檀座。佛塔見三世佛。無涅槃者。楞伽經亦云。有佛涅槃。無有涅槃佛。
亦不起二不二想。
遠離能覺所覺故。謂既知幽靈不竭。妙色湛然。三際大均。何生滅之動靜。故不起二也。亦復不取此一常。故無不二也。
△二重徵釋。
何以故。
徵意云。菩薩何以能不起相。
菩薩摩訶薩永離一切諸想著故。
釋云。菩薩由了法空。本無相著故。既無心於動靜。終不謂佛。常與非常。
△三出沒常湛。
佛子諸佛如來為令眾生(至)隨眾生心示現涅槃。
謂涅槃無為。而無所不為。無不為故。能建大事。不礙出沒。以無為故。住淨法界。體常湛然。不礙出沒。顯迹為生。即是有餘。息迹為滅。即是無餘。故有餘無餘其為應物之假號耳。體性常湛。故存不為有。亡不為無。是知寂然不動。未甞無為。應迹無方。未甞有為。豈可隨於見聞以滯殊應之迹。
△四虧盈不遷二。初喻。
佛子譬如日出普照世間(至)[A10]但由器壞非日有咎。
△二合。
佛子如來智日亦復如是(至)若心濁器破則不得見。
然法身無像。故無器而不形。聖智無心。故無感而不應。像非我有。自彼器之虧盈。心非我生。豈普現之前後。故梁攝論第十頌云。眾生罪不見。如月於破器。徧滿諸世間。由法光如日。是以經言。非日咎也。持戒器破定水。無依菩提。器破智水。寧止無信清珠。心水渾濁。何由見佛也。然此文中。雖明現身即是三德涅槃之中。所流大用亦涅槃攝。若爾寧殊出現之身。出現則以法身為門。而論真應。非無般若解脫二德。智慧日身無不照故。永離戲論。即解脫故。醫王之喻即示滅故。此有般若。寧異菩提。若分相說菩提。但是能證之智。唯是修生涅槃。乃是所證之理。唯約修顯。故涅槃經說。菩提必從生因。所生涅槃必從了因所顯。若攝相說。菩提乃是即理之智。涅槃乃是即智之理。即智之理。不礙摩訶般若。即理之智。不礙寂滅菩提。智性本有。亦是性淨。涅槃修顯。亦是方便淨也。隨一為門。則皆收盡。即大涅槃真菩提也。今以涅槃收之。非唯菩提。及身前後諸門。皆從三德所流。能建大事。
△五示滅妙存。
佛子若有眾生應以涅槃(至)無生無歿無有滅度。
為物示滅。即體無滅。
△六隨緣起盡三。初喻。
佛子譬如火大於一切世間(至)火皆滅耶答言不也。
△二合。
佛子如來應生等覺(至)諸佛如來悉皆滅度。
以機喻薪。涅槃喻火。眾生善根未全成熟。隨可熟者。示成正覺。而成熟之。如為火事。若有眾生所應度者。皆[A11]已度竟。則現涅槃。寂無所為。如火息滅。故法華云。佛此夜滅度。如薪盡火滅。然現滅現生。皆是涅槃廣大業用。故攝論第十。詺涅槃如火。既起滅在緣。則益不可盈。損不可虧云云。自彼非佛然也。
△三結。
佛子菩薩摩訶薩(至)如來應正等覺大般涅槃。
△七存亡互現。
復次佛子譬如幻師(至)皆隱滅耶答言不也。
前喻唯約見滅見成。此喻但約常見不見。
△次合。
佛子如來應正等覺(至)便謂一切悉皆滅度。
由順機故。此滅彼存。非如來身不能長久。
△後結。
佛子菩薩摩訶薩(至)如來應正等覺大般涅槃。
△八大用無涯。
復次佛子如來應正等覺示涅槃時入不動三。
不動三昧者。究竟寂滅也。由寂無動故。無所不動耳。
入此三昧[A12]已於一一身(至)化度一切眾生未曾失時。
謂正示涅槃。而便分身處無邊座。窮於來際。涅槃經說。受純陀供處。大同於此。而佛數少機不同故。
△九體離二邊。
佛子如來身者無有方處非實非虗。
身若是實有不可滅。身若是虗。何能起滅。若有方所。此現彼無。由非實故。起滅無恒。由非虗故。能無不現。無方所故。感處即形。
但以諸佛本誓願力眾生堪度則便出現。
本願力故。化周法界。隨堪度故見則不同。
菩薩摩訶薩應如是知如來應正等覺大般涅槃。
△十倍歸無住。
佛子如來住於無量無礙(至)無生無滅及以實際。
上來九門。初門之中。多顯其體。餘八皆以體用。雙明。今此分二。上通結前來九門之體。下通結中間八門之用。
為諸眾生隨時示現。
正顯於用。
本願持故。
顯用所因。
無有休息。
皆窮來際。此下明用分齊。
不捨一切眾生一切剎一切法。
誰獨非涅槃而欲捨之耶。是則初住實際。故不住生死。後不捨眾生。故不住涅槃。由雙住故。能俱不住。前即大智。後即大悲。大悲般若常所輔翼。所以名為無住涅槃。自性涅槃眾生等。有二乘無學。容前前三。唯佛世尊獨言具四。故就無住。總以結之。即安住涅槃。建大事也。
△二偈頌。有六分五。初頌第四。
爾時普賢菩薩摩訶薩欲重明此義而說頌言。
如日舒光照法界(至)眾生無信見涅槃。
△二頌第六。
如火世間作火事(至)化事訖處示終盡。
△三頌第七。
幻師現身一切剎(至)於餘國土常見佛。
△四頌第八。
佛有三昧名不動(至)壽命莊嚴皆具足。
△五頌第十。
如無生性佛出興(至)一切義成無與等。
初句無生之生。次句無滅之滅。次句結歸涅槃無名。後句結其大用無盡。此二無礙是無住義。餘不頌。貴含在其中。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八十三
校注
[0823002] 地疑切 [0828001] 二疑三【經文資訊】《卍新續藏》第 7 冊 No. 234 華嚴經疏注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1-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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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明出現境界。正顯分齊之境。兼辨所緣之境。依初義者。前約智以顯心。今此正明智用分齊。依後義者。前明能知。今辨所緣。由所緣無邊故。顯分齊難思。分齊難思故。方窮所緣之境。二義相成。函蓋相稱。文中有三。長行分三。初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