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論法相必宗唯識
曩在廬山說:『法相必宗唯識』,對近人以法相與唯識分為二宗,頗有評彈,而謂大乘佛法,當分為法性空慧宗,法相唯識宗,法界真淨宗。旋在內學第二輯,見呂澂君,評破太虛法相必宗唯識之演說標題,竊喜得此攻錯,可益明真理!乃遲之既久,不見該演說之發表。然內學第二輯竟無君之攝論大意後,編者嘗附識云:『茲篇是大師寫示編者舊稿,說法相唯識之所以分宗,樞要俱在。今人於二宗分說,猶有不詳原委,輒興異議者,因錄出之,以醒迷惘』。此可見彼分法相與唯識為二宗之根據即在於此,故今刺取攝論大意之說再論之。
吾所謂「法相必宗唯識」,與「法相唯識宗」等之一宗字,乃指一系學說所尊崇主要之一點而言。此一系學說所崇主之一端在某某,則謂之某某宗,彼一系學說所崇主之一端在某某,則謂之某某宗;此宗之一字之定義,固諸家之通義也。吾所謂大乘法之三宗,基師嘗著說於法苑義林章曰:無漏以般若為主,有為以唯識為主,無為以真如為主,法相必宗唯識者,法相須以唯識為宗主云爾,與基師設名不同,而義無異。先定此宗字之義,乃觀竟無所出分法相與唯識為二宗之因喻,在彼皆為相違,而適以成此法相必宗唯識之義也。
一、彼云:『法相譬之畫龍全身,唯識則猶畫龍點睛,原委雖詳,法相無唯識,則無睛之龍也』。今曰點睛,義即「宗」義。法相畫龍,必須唯識點睛,即法相必宗唯識義,故與彼法相與唯識是二宗之宗相違。適成此法相必宗唯識宗。善因明者,可演三支以察之。
二、彼引論云:『若有欲造大乘法釋,略有三相應造其釋:一者、由緣起說,二者、從緣所生法相,三者、由說語義;由第一相立唯識宗,由第二相立法相宗,二宗分立,以此為據』。今解此三相,應為各系學說皆所完具,乃成有宗之法及有法之宗其式如下:
語………能詮教┐ ┌從緣所生法相………條說法相 ├……┤ 義………所詮理┘ └能起法相主緣………說法所宗
若將此三相剖離,則不唯說緣所生法,乃無法之起緣,說能起緣,乃無緣所生法;且亦應說法相緣起,無有能詮所詮之語義,說語義亦成無有法相緣起內容之戲論;話之怪者,無逾於此!尚能造何法釋耶?故依此三相,亦適成此法界必宗真淨,法性必宗空慧,法相必宗唯識之宗,與彼分法相與唯識為二宗之宗相違。夫一系學說中,誠亦有書多條說法相者,然不離法相所宗;亦有書多說法所宗者,然亦不離條說法相也。
總觀彼攝論大義,關於分法相與唯識為二宗之根據,不外右之二端;餘可思准,故不一一。
【經文資訊】《太虛大師全書》第 X09 冊 No. TX09n0006 第六編 法相唯識學(第16卷-第49卷)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1-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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