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廣佛華嚴經入不思議解脫境界普賢行願品講錄
解題目 一 解經題 二 解品題 三 解譯題 釋經 甲一 承前啟後分 甲二 正說行願分 乙一 長行 丙一 正說大願 丁一 標名列數 丁二 牒名別釋 戊一 總牒 戊二 別釋 己一 禮敬諸佛 庚一 牒名 庚二 釋相 辛一 所禮境 辛二 能禮因 辛三 能禮相 庚三 無盡 辛一 四喻無盡 辛二 三業無間 己二 稱讚如來 庚一 牒名 庚二 釋相 辛一 所讚境 辛二 能讚相 庚三 無盡 己三 廣修供養 庚一 牒名 庚二 釋相 辛一 出所供境 辛二 出能供因 辛三 出能供相 庚三 無盡 己四 懺除業障 己五 隨喜功德 己六 請轉法輪 己七 請佛住世 己八 常隨佛學 己九 恆順眾生 己十 普皆回向 丁三 結願令知 丙二 顯經功德 丁一 校量聞功德 丁二 顯餘眾行德 戊一 別明眾行 戊二 廣顯眾德 己一 通明五果 庚一 舉一行 庚二 彰五果 己二 別明淨土 庚一 顯法功能 庚二 別明勝果 庚三 究竟成佛 丙三 結勸受持 乙二 偈頌 丙一 標舉 丙二 正說 丁一 正頌大願 戊一 別頌十門 己一 禮敬 己二 稱讚 己三 供養 己四 懺悔 己五 隨喜 己六 請轉法輪 己七 請佛住世 己八 後三願 庚一 合頌三門 辛一 總表迴向 辛二 別頌三門 壬一 常隨佛學 壬二 恆順眾生 壬三 普皆迴向 癸一 別發十願 子一 護法願 子二 二利願 子三 成熟有情願 子四 不離同伴願 子五 供養願 子六 利益願 子七 轉法輪願 子八 淨土願 子九 承事請佛願 子十 速成正覺願 癸二 總結十願 子一 總結前十 子二 結歸二聖 丑一 結歸普賢 丑二 雙結文殊普賢 庚二 頌生淨土 戊二 總結無盡 丁二 讚經勝德 戊一 校量聞經德 戊二 顯餘眾行德 丁三 結勸受持 丁四 總結迴向 丙三 結讚 甲三 總結流通分 顯要旨 一 諸法實相不可說而說緣起之所成 二 果分功德不可說而說因分之所顯 三 佛果因華互成妙嚴之佛華嚴義 四 依願教修願因而剋願果
【解題目】
古來講經者,多在題前先提出經中要義而廣談,若天台之五重玄義,賢首之十門懸談等。因當時聽者精熟佛典,故可如此。今則多有初聽佛經者,若先事玄談,則必致茫然莫解!故先解題目,次釋文義,然後乃開顯其要旨。
一 解經題
甲 大方廣
此三字、有從一字一字先下定義者,有援引體、相、用等三法以配釋之者。此種解釋,有不切梵文原意及望文生義之弊。按方廣為十二分教中之方廣分,瑜伽師地論說:『餘十一分通大小乘,方廣專屬大乘』。故經題方廣之名者,即為表示是大乘經。與大乘妙法蓮華經等題名大乘者無異。故方廣為大乘之代名詞,亦大乘經之通稱也。且方廣亦譯作方等,如無上等正覺,亦譯作無上遍正覺,故大乘經亦通稱方等經典也。大乘之境行果:以大乘經教所詮理為境,菩薩之行為行,以佛果德為果。作長期之修養,集廣大之資糧,究竟涅槃,圓滿菩提,量極廣博,故名方廣。方者量也,方為量之表現,量為方之自性。如二十四不相應行之『方』與『時』。即為方量、時量。方量分長短、寬狹、高下為六方。故談空間者,雖至極微亦有六方分。如時間,亦可加入為第四度所量之久暫。故若以方為空間之代名,則時間亦不出方之範圍。故方廣總指空量,俱極廣博也。而此經於方廣之上更加一大字曰『大方廣』者:以方廣示能詮所詮,其量宏廣;亦猶是後得如量智上所緣之相對廣,而非根本如理智上所緣之絕對大。如能二智同時一念而現,則其所緣乃亦大亦方廣,曰大方廣。此為八地以上之菩薩及佛所證得知心境。而七地以下之菩薩,前一剎那中根本智現前,而後得智則不現前;後一剎那中後得智現行,而根本智又不現前;根本智緣理,後得智緣事,所緣教法唯是後得智境,故名方廣而不名大。然八地菩薩,雖已能二智同現,事理雙證,猶是在妙觀察智上能如此耳。須待佛果方能鏡智圓明,法界清淨,於念念中證一切法,若性若相無不周遍,曰正遍知,以盡法相之量而名方廣;復以同時即為法性之體,而名大方廣也。蓋此經以菩薩極地之普賢行海,顯毗盧如來之圓滿果海;正詮圓因所顯圓果上之大方廣法,故題大方廣之名也。
乙 佛華嚴
然大方廣一題,猶可通於餘部,例大方廣圓覺經等。佛華嚴,方是此經之專名。嚴即莊嚴,通於能所。佛是佛果,華是因華。古謂以菩薩之因華,嚴如來之佛果,華為能嚴,佛為所嚴,理亦未盡。華應統指五趣異生、三乘聖眾、諸地菩薩心境華報業報而言,不但指菩薩之因行。而且因華為佛果之莊嚴,佛果亦為因華之莊嚴;佛華互為能嚴所嚴,如千光之映射,交遍相徹,離障無礙,曰佛華嚴。佛出於世,國土山河,人天鬼畜,林樹花果,繁熾昌盛;而同時佛亦以器世間主一切有情之所圍繞,成覺場之嚴飾。猶日光明,森羅萬象,而顯現宇宙之莊嚴。但日光輝映而無萬象,亦不足以彰日之妙,則非互相顯現以為莊嚴不可。是以經中世主妙嚴品等,是明以器世間、有情世間之華而為佛果之莊嚴也。由佛之示現,成正覺而轉法輪,有十方菩薩集會說法,乃至一切有情聞法獲種菩提善因,乃至得果;則是以佛之果海功德,為因華之莊嚴也。然五趣之業報、三乘之修證、及十方菩薩之福慧,以如是等一切因華皆匯為普賢之行海;以普賢三昧,顯離言絕思之毗盧遮那佛圓滿果海。亦以毗盧遮那威神之力,彰始從外凡終至等覺一切有情行位之普賢境界。如曼荼羅,佛與菩薩及天人等互相彰顯以成莊嚴。
丙 經
梵語修多羅,亦云素怛纜,此云契經。含有二義:一、契理,謂佛所說,皆契真理,不同凡外倒說矯論;是以可導聞思修者得其究竟。二、契機,以大悲心隨順有情方便而說,恰合機宜,應病與藥,皆令得瘥。以契理契機,可常可法,故譯之曰經。佛弟子結集佛之所說法,皆名為經。故經又為三藏中經藏所攝諸部之通名也。然此經屬大乘攝,故名方廣經。又此經是詮圓因所顯即大即方廣之圓果法者,故又名大方廣經。復次,此經是專詮佛果因華互成妙嚴之法者,故特名佛華嚴。合稱大方廣佛華嚴經也。
二 解品題
此品名入不思議解脫境界普賢行願品,原出唐貞元年間所譯之四十卷佛華嚴經,即當於初唐所譯之入法界品。但唐初所譯,獨缺最後之此文,故此文乃四十卷中最後一卷,現在別行為一小本。因此、今之品題,非唯此本之題,乃為四十卷之總題。獨此一本,亦得名普賢行願耳。茲分三段講之:
甲 入
入通所能,所入即不思議解脫境界,能入即普賢行願。
乙 不思議解脫境界
境界者:依普賢行願之聖教,由教起解,由解生行,由勝解入加行,由加行得分證,由分證至滿證,達到究竟;復由究竟攝化世間,自他交互,因果該徹。如此重重所知境上各有分際,謂之境界。可約說為:信解境,解行境,行證境,證滿境,教化境。如是重重境界,每一境界又各有重重境界之不同,可思維之。言解脫境界者:有天、人、鬼、畜五趣所見境界不同,吾人所見之長江,魚鱉見為虛空窟宅,天見為琉璃等。故即凡夫境界之中,又有各類差別。凡夫境界之上,有三乘聖境界,有佛境界。凡夫境界,由煩惱所發業,與自業所繫果而有障礙,故不得謂解脫境界。今於境界上加解脫一名,按佛典說,解脫有二:一、心所中有勝解心所,勝解亦曰解脫;即指此勝解上所現境界,是謂解脫境界。二、煩惱所發業苦能離繫時,無障礙,無繫縛,名為解脫境界;此唯三乘聖智所證之境。境界之名,可通聖凡,而解脫境界則通於四聖。加之以不思議三字,則非未破法執未離所知障之二乘聖智及地前菩薩之所行境矣。故不思議解脫境界,非初地菩薩不能親證入也。一涉思想議論,即落對待境界。二乘對凡夫名解脫,猶有相對。不思議,即思想不能用、議論不能立之絕對境,然不思議境亦可有兩重:一、根本無分別智親證真如;二、後得無分別智所了知一切法相。從根本智上所發後得智,以所知障已破除故,非世間分別心所執取之法相。每法皆見其來無始,其往無終,一即一切,一切即一,是為地上菩薩所知所見之不思議解脫境界。到八地以上菩薩,較初地更深,性相理事,同時不二;由八地以上菩薩到金剛道後,乃入於究竟不思議解脫境界。不思議解脫境界,在佛華嚴經,為十地後心最高位菩薩普賢智慧所顯毗盧遮那之佛境界。故佛華嚴中所明一切菩薩位修行,皆可謂普賢行;其境界亦皆可謂不思議解脫境界。
丙 普賢行願
普賢二字,義通人法,然正指為一切菩薩上首之普賢菩薩也。梵音三滿多曼陀南,亦譯遍吉,義同普賢。按此本之末,明普賢為一生補處住灌頂位,一切菩薩上首;即明普賢為十地後心法雲地極地之菩薩也。等覺菩薩,有多經論不開此地,故即攝於十地中。第十地菩薩,於十方如來所有一切陀羅尼門,一切三摩地行,悉能承受,故名普賢。一切法雨,此菩薩智如虛空普能容攝,故名普賢。所以一切菩薩修行圓滿,皆名普賢;以普賢能承受圓滿究竟一切佛法故,亦能以普賢圓滿行海而表毗盧遮那果海也。此為普賢本義。然亦可通釋一切所知法一切眾生:一切法及一切眾生。各各當體真如法性,即是常遍純善清淨;故一切法一切眾生當體法性,即名普賢。次就有情眾生各各心中,皆具出世無漏善法種子,即是本性普賢;故本來一切眾生,皆是普賢也。再從聞大乘法,開悟圓理,通達真如清淨,發菩提心,遍觀諸法性相,起正信心,即為信解位之普賢。解行位上,遍觀法性,修集六度菩提資糧,是為普賢。從真見道,智證遍行真如,依根本智,引發一切後得智行,是為普賢。第十地普賢如前說。到佛地後,從無緣同體大慈悲所起三輪不思議之教化,謂之普賢。此依普賢智德,自一切異生至佛,皆謂之普賢。行、讀杏音,指所行事;讀如原字,即能行行。今作能行行讀。佛位即果,菩薩即行。菩薩地亦有果,非究竟果,皆是得果之階梯,仍是因行。到普賢地因行圓滿,故一切菩薩行皆攝入普賢行海中。行願者,行之願也。欲修普賢行,須先發普賢願。佛華嚴經在此本前,有八十卷,所顯果海皆屬毗盧遮那,而能顯者皆普賢行。一切十住、十行、十向、十地所有因行,皆攝屬普賢行;善財參一生補處彌勒菩薩後進參普賢菩薩,亦明會歸於普賢圓滿行海義。如此普賢行之高上遠大,今又皆攝入普賢願中。總攝一切,普攝一切,令初心菩薩即從發願而得一切菩薩行,及至佛果一切功德,是謂能入之普賢行願也。
三 解譯題
唐三藏法師般若奉詔譯。唐乃大唐貞元年間,通達經律論三藏法之師,是謂三藏法師。般若此云智慧,乃譯師之德號。奉時王詔敕而譯,示譯事鄭重也。
【釋 經】
甲一 承前啟後分
爾時、普賢菩薩摩訶薩稱歎如來勝功德已。
因承前文,故曰爾時。菩薩,具云菩提薩埵,菩提即大覺義,薩埵即有情義。上求大覺,下濟有情,謂之菩薩。菩薩位分高下,十信位初發心即名菩薩,經過住、行、向、加、到初地位,方名摩訶薩。普賢為住十地後心之最高位菩薩,故名菩薩摩訶薩。摩訶大義,引伸之有多義,勝義。即一、心境廣大,二、解行眾多,三、功德殊勝;具此三義,故名摩訶。普賢為有情中上求菩提而又具有大、多、勝三德之菩薩,故名菩薩摩訶薩。
虛空可以測量,如來勝功德雖以最高位普賢菩薩之智慧力,稱量不能窮盡。正表以普賢圓滿之因行,顯揚毗盧遮那如來圓滿果海,雖為顯揚之極,終不能盡。如來為佛果十號之一,梵語多陀阿伽度,謂從正智證真如中而來為一切眾生示現世間也。此如來正指毗盧遮那,通指諸佛。稱歎毗盧遮那如來功德,即遍稱歎諸佛如來功德。因諸佛平等平等,無有高下。普賢菩薩稱歎已畢,而此段中還繼續稱歎不盡,故經文如下:
告諸菩薩及善財言:『善男子!如來功德,假使十方一切諸佛,經不可說不可說佛剎極微塵數劫相續演說,不可窮盡。
普賢菩薩在如來座前大法會中,遍告諸菩薩及善財童子。厭離一切惡法,常親近善知識,隨學菩薩行,修集功德法財,故名善財童子。表示善財菩薩為初發大心之凡夫,此通外凡內凡。外凡在十信位,內凡在十住、十行、十回向位,亦名地前菩薩。善財自參文殊菩薩後,已開真解,生深信心。為欲使其信心——即菩提心——成就不退,故令歷參諸善知識,以至今見普賢更為說之。不退、為生生世世能親近三寶,增長解行,修習一切福慧資糧,不至再造惡業。雖尚有生死,但常生人天之中,故名不退,亦名成就。廣參善知識,隨學菩薩行,方能成就信不退。菩薩雖不拘定形相,以能擔任大事,具丈夫相,故曰男子。能擔任上求大覺下濟有情之大事,故曰善男子,菩薩通稱也。
如來功德下,表如來功德,不但普賢菩薩稱歎不盡,即虛空無邊世界無量中之無量諸佛,經過極長時劫,亦說不盡。不可說,為十種大數最後之一數。十種大數,已非世界數量,此更為菩薩思想所不能有,故曰不可說。剎、梵云剎多羅,此云國土,或曰世界。佛剎,即佛世界。析世界為極微塵,極表劫數之多。劫、俗指災難者非。梵音劫波,此云時分,即時間也。一剎那亦名劫,極長時間亦名劫,佛典上另加區別詞以別之。如一剎那、小劫、中劫。此但曰劫,通常指世界經過一度之成住壞空而言——就住劫言,從人壽八萬四千歲,每百年減一歲,減至十歲;復倍倍增,增至八萬四千歲。如此輾轉增減,經過二十度曰一住劫,餘三相等。
甲二 正說行願分
乙一 長行
從行之廣義言,願亦行也。說明此願,能總攝一切普賢行,能發生一切菩薩行,故曰普賢行願。
丙一 正說大願
丁一 標數列名
『若欲成就此功德門,應修十種廣大行願。何等為十?一者、禮敬諸佛,二者、稱讚如來,三者、廣修供養,四者、懺悔業障,五者、隨喜功德,六者、請轉法輪,七者、請佛住世,八者、常隨佛學,九者、恆順眾生,十者、普皆迴向』。
一者至十者為數,禮敬諸佛等為名。佛華嚴經,以佛功德為一切眾生一切菩薩之莊嚴,啟發大心凡夫之信解心——即成就佛果功德之心,亦即菩提心——;又以一切眾生一切菩薩發起成就佛果功德之心。即以莊嚴佛果功德;所謂因該果海,果徹因源。發心——即發成就佛果之心——從佛果上發起,即因該果海。佛果功德,由攝一切因地心行之普賢菩薩心行而為顯現,即果徹因源。
有一類大乘經論,先從眾生心境上,說明一切法平等之法相法性;依此平等相性為所觀境,修行而得證果。佛華嚴則先開示佛果之福智境,令一切眾生依之起信心解行。故從稱歎而起信發心,皆重在成就佛果功德。由信解上發起仰慕心,由仰慕心發起自身成就心,抱定佛果功德為所觀境。即此願成就佛果心,繼長增高而不反退;依此發心而修行證果,此其所以別於餘一類經也。前八願為上求。前八願力充足之後,擴充大悲心,以所成就功德,布施於一切眾生而無所著,故後二願為下度眾生之願。
丁二 牒名別釋
戊一 總牒
善財白言:『大聖!云何禮敬乃至迴向』?
出世聖人,與世所稱聖人不同。世聖係人道中聖人,出世聖人乃超出人天三界之聖人。簡小乘聖人,故曰大聖。
戊二 別釋
己一 禮敬諸佛
庚一 牒名
普賢菩薩告善財言:『善男子!言禮敬諸佛者:
庚二 釋相
辛一 所禮境(心所對境)
『所有盡法界虛空界十方三世一切佛剎極微塵數諸佛世尊,
法界義廣,今略釋之。法界,狹義即十八界中意識所對之法界。廣釋盡一切所有境——包括有無,含義最廣——名法;窮盡一切法之量,無所不包,無所不攝,曰法界。盡法界,即盡此無所不包無所不攝之法界也。虛空界、即空間——包括無量國土,十方即空間之方位,有四方、四維、上下之十方面也。
辛二 能禮因
『我以普賢行願力故,深心信解如對目前。
辛三 能禮相
『悉以清淨身語意業,常修禮敬。一一佛所,皆現不可說不可說佛剎極微塵數身,一一身遍禮不可說不可說佛剎極微塵數佛。
業通善惡、無漏有漏,並非全惡。惡業曰業,淨業亦曰業,並非均須斷滅之。佛法不說斷滅相,誤解則成外道、或小乘。用何禮敬?即前六識思心所上相應之善心所,所起之淨三業。能禮身無量無數,所禮佛亦無量無數,互相交遍,名曰無盡禮。
庚三 無盡
辛一 四喻無盡
『虛空界盡,我禮乃盡;以虛空界不可盡故,我此禮敬無有窮盡。如是乃至眾生界盡,眾生業盡,眾生煩惱盡,我禮乃盡;而眾生界乃至煩惱無有盡故,我此禮敬無有窮盡。
虛空,眾生,業,煩惱之四種,皆無盡故;喻今禮敬無盡。眾生指六道凡夫之異生。佛界、眾生界、皆即真如,故不增不減,此法性義。具有出世無漏種者乃得涅槃,無種者則不得涅槃,故不增減,此法相義。二義皆顯眾生無盡。
辛二 三業無間
『念念相續,無有間斷,身語意業無有疲厭』。
念念,指一剎那心,非指念心所。謂此心一剎那一剎那生滅相續也。間者間隔,前剎那及後剎那皆禮敬,中間不夾以他念曰無間。不起為斷;前剎那起,後剎那續起,曰無斷。
己二 稱歎如來
庚一 牒名
『復次、善男子!言稱歎如來者:
庚二 釋相
辛一 所讚境
『所有盡法界虛空界十方三世一切剎土所有極微一一塵中,皆有一切世間極微塵數佛,一一佛所皆有菩薩海會圍繞。
前節但禮敬佛,此兼及大乘菩薩僧。
辛二 能讚相
『我當悉以甚深勝解現前知見,各以出過辯才天女微妙舌根,一一舌根出無盡音聲海;一一音聲出一切言辭海,稱揚讚歎一切如來諸功德海。窮未來際,相續不斷,盡於法界,無不周遍。
言辭以聲音為本。
庚三 無盡
『如是虛空界盡,眾生界盡,眾生業盡,眾生煩惱盡,我讚乃盡;而虛空界乃至煩惱無有盡故,我此讚歎無有窮盡。念念相續,無有間斷,身語意業無有疲厭。
禮敬雖通三業,而遍重身業。讚歎亦通三業,而特重語業。語業即口業,因口為發語之工具故。惟發語不但口,兼喉舌等,故不曰口業而曰語業。身語均不離意故,上二又以意業為主。以無意業,則禮敬不誠,讚歎不切故;猶眼見物而手不取,於自身不生關係故。
己三 廣修供養
庚一 牒名
『復次、善男子!言廣修供養者:
供養攝於布施,對於三種福田,應行布施。即一、敬田,對於有德可敬而行布施。二、悲田。對於有苦可憫而行布施。三、恩田,對於有恩須報而行布施。此云供養,即敬田也。
庚二 釋相
辛一 出所供境
『所有盡法界虛空界十方三世一切佛剎極微塵中,一一各有一切世界極微塵數佛,一一佛所,種種菩薩海會圍繞。
辛二 出能供因
『我以普賢行願力故,起深信解,現前知見。
辛三 出能供相
『悉以上妙諸供養具而為供養,所謂華雲、鬘雲、天音樂雲、天傘蓋雲、天衣服雲,天種種香——塗香、燒香、末香。如是等雲,一一量如須彌山王。燃種種燈——酥燈、油燈、諸香油燈,一一燈炷如須彌山,一一燈油如大海水。以如是等諸供養具,常為供養。
華鬘等為六供養。如是等雲,謂修供養具如雲遍滿虛空之觀想也。以上資具供養,以下為資具供養與法供養之比較。法供養非以法布施人,故與法施不同。
『善男子!諸供養中,法供養最!所謂如說修行供養,利益眾生供養,攝受眾生供養,代眾生苦供養,勤修善根供養,不捨菩薩業供養,不離菩提心供養。善男子!如前供養無量功德,比法供養一念功德,百分不及一,千分不及一,百千俱胝那由他分、迦羅分、算分、數分、喻分、優波泥沙陀分,亦不及一。
如前供養下,出兩種供養之比較。資具供養不過得福,法供養成就波羅密行,故勝也。俱胝、十萬,即億也。那由他、百萬,即兆也。迦羅,梵語一毛之百分之一。算分、謂可算,數分、謂可數,喻分、謂可喻,優波尼沙陀,即極微塵數。
『何以故?以諸如來尊重法故;以如說行出生諸佛故。若諸菩薩行法供養,則得成就供養如來,如是修行是真供養故。
供養大乘三寶,應以如說修行等為真供養。因求佛求菩薩庇護固不可廢,必發體念佛心,照佛作事,方可謂之真學佛者,真學如來道者,真修菩薩行者。如來之所以為如來。亦由如說修行;故行法供養,為如來所重。世間之孝子,向不僅以色養為足而重養志,況佛法豈可僅以資具為供養乎?
庚三 無盡
『此廣大最勝供養,虛空界盡,眾生界盡,眾生業盡,眾生煩惱盡,我供乃盡;而虛空界乃至煩惱不可盡故,我此供養亦無有盡。念念相續,無有間斷,身語意業無有疲厭。
己四 懺除業障
『復次、善男子!言懺除業障者:菩薩自念:我於過去無始劫中,由貪瞋癡發身口意,作諸惡業無量無邊。若此惡業有體相者,盡虛空界不能容受!
此為所懺境。懺、具云懺摩,譯為悔。言懺悔者,梵漢合名。所懺本通三障,單言業者,以正能為障故。因煩惱心(即貪瞋癡),起煩惱行(即有漏不善業);以非煩惱心所發,不成為惡業故。
『我今悉以清淨三業,遍於法界極微塵剎一切諸佛菩薩前誠心懺悔,後不復造;恆住淨戒一切功德。
此明能懺相。能懺仍恃三業,從三業造者還從三業滅故。懺法,重在發露認過,誓不再造。
『如是虛空界盡,眾生界盡,眾生業盡,眾生煩惱盡,我懺乃盡;而虛空界乃至眾生煩惱不可盡故,我此懺悔無有窮盡。念念相續,無有間斷,身語意業無有疲厭。
此明無盡無間,義同前說。
己五 隨喜功德
『復次、善男子!言隨喜功德者:所有盡法界虛空界十方三世一切佛剎極微塵數諸佛如來,從初發心,為一切智,勤修福聚,不惜身命;經不可說不可說佛剎極微塵數劫,一一劫中,捨不可說不可說佛剎極微塵數頭目手足。如是一切難行苦行,圓滿種種波羅密門,證入種種菩薩智地,成就諸佛無上菩提,及般涅槃分布舍利;所有善根,我皆隨喜。及彼十方一切世界,六趣、四生一切種類所有功德,乃至一塵,我皆隨喜。十方三世一切聲聞及辟支佛,有學、無學所有功德,我皆隨喜。一切菩薩,所修無量難行苦行,志求無上正等菩提,廣大功德,我皆隨喜。如是虛空界盡,眾生界盡,眾生業盡,眾生煩惱盡;我此隨喜,無有窮盡。念念相續,無有間斷,身語意業無有疲厭。
此中文義,如前分判。懺悔不修,不能開自新之路,而除過去之一切過惡;隨喜不起,不能廣向善之心,進未來之一切德業。隨喜與嫉妒相對,不起隨喜而生嫉妒心,為世間通病,故應發菩薩隨喜心。此一切智,非指道種智、一切種智、相對之智,而為佛智總名,謂一切法無不明了也。般涅槃為八相成道之最後相。隨喜次第:初、諸佛,次、六趣四生——地獄眾生善根不斷——,次、二乘,次、大乘。依佛聲教修行而得解脫,曰聲聞;辟支佛即獨覺。三果以前皆有學,四果阿羅漢為無學。
己六 請轉法輪
『復次、善男子!言請轉法輪者:所有盡法界虛空界十方三世一切佛剎極微塵中,一一各有不可說不可說佛剎極微塵數廣大佛剎;一一剎中,念念有不可說不可說佛剎極微塵數一切諸佛,成等正覺,一切菩薩海會圍繞。而我悉以身口意業種種方便,殷勤勸請轉妙法輪。如是虛空界盡,眾生界盡,眾生業盡,眾生煩惱盡;我常勸請一切諸佛轉正法輪,無有窮盡。念念相續,無有間斷,身語意業無有疲厭。
法貴流通,以名句文講演,使人聞之而生了解。依解修行,而能證果。即以證得之法,廣為眾說,俾未知未悟者,聞而生解起行。如是輾轉流通,如輪之轉動不停,俾未知者信解,未證者得證,曰轉法輪。此與外道在色身上用功,如轉氣透三關等邪說有別。故請轉法輪,正名請諸佛說法也。以種種方便言說講解,使未了者了,未證者證也。等正覺,又名遍正覺。即三藐三菩提。如何而請?仍以清淨三業,即身禮敬,口讚歎,意隨喜等請之。
己七 請佛住世
『復次、善男子!言請佛住世者:所有盡法界虛空界十方三世一切佛剎極微塵數諸佛如來,將欲示現般涅槃者;及諸菩薩、聲聞、緣覺,有學、無學乃至一切諸善知識,我悉勸請莫入涅槃。經於一切佛剎極微塵數劫,為欲利樂一切眾生。如是虛空界盡,眾生界盡,眾生業盡,眾生煩惱盡;我此勸請,無有窮盡。念念相續,無有間斷,身語意業無有疲厭。
諸佛將涅槃時,請佛住世也。佛應現世間,非依自現,依眾生因緣現,依眾生之善根成熟不成熟而現。善知識,通三乘凡聖位,外凡為凡,內凡稱賢。須陀洹以上,是聖位。大乘之善知識,通三賢位及十聖位。為利益眾生故而請住世。
己八 常隨佛學
『復次、善男子!言常隨佛學者:如此娑婆世界毗盧遮那如來,從初發心精進不退,以不可說不可說身命而為布施;剝皮為紙,析骨為筆,刺血為墨,書寫經典,積如須彌。為重法故,不惜身命,何況王位、城邑、聚落、宮殿、園林一切所有?及餘種種難行苦行,乃至樹下成大菩提。示種種神通、起種種變化、現種種佛身、處種種眾會——或處一切諸大菩薩眾會道場,或處聲聞及辟支佛眾會道場,或處轉輪聖王、小王眷屬眾會道場,或處剎利及婆羅門、長者、居士眾會道場,處於如是種種眾會,以圓滿音,如大雷震,隨其樂欲成熟眾生;乃至示現入於涅槃:如是一切、我皆隨學。如今世尊毗盧遮那,如是盡法界虛空界十方三世一切佛剎所有塵中一切如來,皆亦如是;於念念中,我皆隨學。如是虛空界盡,眾生界盡,眾生業盡,眾生煩惱盡;我此隨學無有窮盡。念念相續,無有間斷,身語意業無有疲厭。
毗盧遮那或盧舍那,同譯遍照。摩訶毗盧遮那,譯為大日,日亦遍照義也。舊以盧舍那為報身,毗盧遮那為法身者,非也。在三身中,同為地上菩薩所見他受用身。從初發心精進不退至種種難行苦行,謂身命尚可布施,何況資具房舍?乃至句,總結。三乘均可言菩提:阿羅漢、稱聲聞菩提,獨覺、稱辟支佛菩提,正遍覺、方名大菩提。現種種佛身,即本經言佛在菩提道場成正覺後,升忉利、夜摩等天說法,所現各種佛身不同也。剎利即剎帝利,為印度四姓之一,執政權之貴族也。婆羅門,譯言淨裔,舊說從大梵口所生故名,為印度掌宗教及教化之族。乃至句,總結。佛以一音演說法,眾生隨類各得解,故名圓滿音。毗盧遮那如來如此,十方諸佛亦如是。餘解同前從略。
己九 恆順眾生
『復次、善男子!言恆順眾生者:謂盡法界虛空界十方剎海所有眾生種種差別:所謂卵生、胎生、濕生、化生,或有依於地、水、火、風而生住者,或有依空及諸卉木而生住者,種種生類、種種色身、種種形狀、種種相貌、種種壽量、種種族類、種種名號、種種心性、種種知見、種種欲樂、種種意行、種種威儀、種種衣服、種種飲食、處於種種村營聚落城邑宮殿;乃至一切天龍八部人非人等,無足、二足、四足、多足,有色、無色,有想、無想、非有想非無想,如是等類,我皆於彼隨願而轉。種種承事,種種供養,如敬父母,如奉師長及阿羅漢乃至如來,等無有異。於諸病苦,作為良醫;於失道者,示其正路;於闇夜中,為作光明;於貧窮者,令得伏藏。菩薩如是平等饒益一切眾生。何以故?菩薩若能隨順眾生,則為隨順供養諸佛;若於眾生尊重承事,則為尊重承事如來;若令眾生生歡喜者,則令一切如來歡喜。何以故?諸佛如來,以大悲心而為體故。因於眾生而起大悲,因於大悲生菩提心,因菩提心成等正覺。譬如曠野沙磧之中有大樹王,若根得水,枝葉華果悉皆繁茂;生死曠野菩提樹王,亦復如是。一切眾生而為樹根,諸佛菩薩而為華果,以大悲水饒益眾生,則能成就諸佛菩薩智慧華果。何以故?若諸菩薩以大悲水饒益眾生,則能成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是故菩提屬於眾生,若無眾生,一切菩薩終不能成無上正覺。善男子!汝於此義,應如是解;以於眾生心平等故,則能成就圓滿大悲,以大悲心隨眾生故,則能成就供養如來。菩薩如是隨順眾生,虛空界盡,眾生界盡,眾生業盡,眾生煩惱盡;我此隨順無有窮盡。念念相續,無有間斷,身語意業無有疲厭。
何等眾生,即經所說之種種是。剎海即世界海。世界無量差別,其中眾生之差別更無量:一、生類不同,二、住處不同,以及其餘種種不同。無足如蛇類、蚓類,二足如人、禽類,四足獸類,多足蟲類。無想、指無想天,非有想非無想、指非想非非想處天。平等饒益一切眾生,廣顯菩薩以大悲心起行。大悲與世間慈善不同:世間慈善,係出有餘而濟人之不足,其本身與痛苦隔開,心中且有尊己卑人觀念,即無悲心,即不平等。故僅得人天善果。佛菩薩身,為濟世度生而示現,不為自己,故曰同體大悲。於被濟度者,并無輕視心,等於供養父母、師長乃至如佛,故曰平等饒益。我皆於彼隨順而轉以下,皆釋隨順眾生相。何以故下,分二:初順佛心,次顯增大悲心。二乘只求自身解脫,即非大悲心;菩薩為解脫一切眾生苦惱,拔濟沈淪苦海之眾生而起大悲。有大悲心方能發起菩提心,所謂菩提心為因,大悲心為根本。
次何以故下,分三:初法,次喻,又次法喻合。譬如下為喻,生死曠野下為法喻合。龍樹、無著等菩薩,均有修大悲心法。不然,則發二乘自了生死之解脫心,不能成大果也。金剛經云:如是滅度無量無邊眾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亦明此義。不見能度眾生之我,不見眾生為我所度;以平等心饒益一切眾生,皆視為如幻如化而不著,此為大乘不共之大悲般若門。般若共三乘,大悲心不共。餘同前釋。
己十 普皆迴向
『復次、善男子!言普皆迴向者:從初禮拜乃至隨順所有功德,悉皆迴向盡法界虛空界一切眾生。願令眾生常得安樂,無諸病苦;欲行惡法皆悉不成,所修善業皆速成就。關閉一切諸惡趣門,開示人天涅槃正路。若諸眾生,因其積集諸惡業故,所感一切極重苦果,我皆代受;令彼眾生,悉得解脫,究竟成就無上菩提。菩薩如是所修迴向,虛空界盡,眾生界盡,眾生業盡,眾生煩惱盡;我此迴向,無有窮盡。念念相續,無有間斷,身語意業無有疲厭。
求大菩提,布施眾生,皆為回向意。此總結以上所修大願功德,均無為己心也。悉皆迴轉而向眾生,故無取著。一切布施於眾生,即四無量中之捨;著即有限量,便不廣大。又有我即有取,有我所即有側重,側重即落巢臼。菩薩觀法性本空,法性平等;既不見有我,亦無所取著。迴向分三:即迴向無上菩提,迴向真如法性,迴向一切眾生。此雖單指迴向眾生,而其迴向眾生之願,無邊際,無限量,便是迴向法性真如;迴向眾生,悉得解脫,成大菩提,便是迴向無上菩提;故亦通於前二。以此功德之威神力為勝增上緣,能使眾生離惡向善。修十善等為人天正路,修出世善業為涅槃正路。代受重苦,非僅為眾生安樂,乃使皆有機會趨向學佛。
丁四 結願令知
『善男子!是為菩薩摩訶薩十種大願,具足圓滿。若諸菩薩於此大願隨順趣入,則能成熟一切眾生;則能隨順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則能成滿普賢菩薩諸行願海。是故善男子!汝於此義,應如是知。
十願俱發曰具足,十願充足曰圓滿。欲成就普賢行,須滿足普賢願;依願起行,願始充足。由十信以上,應常修此十大願。依此十願故一切菩薩行自起,故能成就三事:即一、成熟一切眾生,二、隨順無上正等菩提,三、成滿普賢菩薩諸行願海。
丙二 顯經功德
丁一 校量聞經德
『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滿十方無量無邊不可說不可說佛剎極微塵數一切世界上妙七寶,及諸人天最勝安樂,布施爾所一切世界所有眾生,供養爾所一切世界諸佛菩薩,經爾所佛剎極微塵數劫、相續不斷,所得功德;若復有人聞此願王,一經於耳,所有功德,比前功德,百分不及一,乃至優婆尼沙陀分亦不及一。
文略分三:即供具妙,布施廣,時劫長,均不及聞此願功德。此十大願,凡能成就無上菩提之一切願均攝其中,故曰願王。發此願時,一切佛功德即總持於心,故曰願王。
丁二 顯餘眾行德
戊一 別明眾行
『或復有人以深信心,於此大願受持讀誦,乃至書寫一四句偈,速能滅除五無間業;所有世間身心等病,種種苦惱,乃至佛剎極微塵數一切惡業,皆得銷除。一切魔軍、夜叉、羅剎,若鳩槃茶、若毗舍闍、若部多等,飲血啗肉諸惡鬼神,皆悉遠離;或時發心,親近守護。
受、領受。持、憶持。讀、面讀。誦、背誦。以及聽講,為人解說,以經布施等,故曰乃至。無間,本受惡果時阿鼻地獄名。以五逆業,必墮此獄,故名。身心等苦,均屬於報障者。魔羅等,為惡濁世間中之惡眾生,能害他眾生。具名魔羅,譯言殺害者,能障害出世善根故。夜叉又名藥叉,有威力鬼。鳩槃茶,醜陋鬼也。毗舍闍,噉精氣鬼也。遠離即得安寧,社會多數人失了人天善法,其共業精神上先行不安,惡鬼神等因而得勢,擾害眾生,使人群激亂;以佛經威力令鬼神等安,故人心亦安也。
戊二 廣顯眾德
己一 通明五果
庚一 舉一行
『是故若人誦此願者:
此舉一行,以下分五。
庚二 彰五果
辛一 增上果
『行於世間智有障礙,如空中月,出於雲翳。諸佛菩薩之所稱歎,一切人天皆應禮敬,一切眾生悉應供養。
行、指作事。雲翳障月。無有雲翳,即表修持此願,不為其他一切所障;能勝出一切世界之上,故曰增上果。
辛二 等流果
『此善男子善得人身,圓滿普賢所有功德,不久當如普賢菩薩速得成就微妙色身,具三十二大丈夫相。
此節言依普賢願得果,其成就同普賢菩薩。修普賢願,必成就普賢身——往生極樂亦具微妙色身——故為等流果。不久、非指短時間。十願成就,則信心不退,雖須經過二或三阿僧祇劫;既有時間可計,決定可得佛果,故曰不久。
辛三 異熟果
『若生人天,所在之處,常居勝族。
此三句明異熟果。以願力故,不生惡趣。在善趣中,不生邊地下賤。必生家世清白,具有道德,方有力量可以宏法利生,如釋迦牟尼佛之選種姓父母。異熟者,異類而熟。無漏善本不生無記之異熟果,以願力故,可作一種資助。即以無漏善願資助此發願人之舊有漏種,得一種更優勝之業果也。
辛四 士用果
『悉能破壞一切惡趣,悉能遠離一切惡友,悉能制伏一切外道。
士指人,從人作事所發之作用曰士用。永不墮惡趣,故曰破壞。正念勝解,不為外道所搖動,而能摧之曰制伏。
辛五 離繫果
『悉能解脫一切煩惱,如師子王摧伏群獸,堪受眾生一切供養。
煩惱發惡業而成諸苦果;不作惡業,自離苦果。欲不作惡業,須除貪、瞋、癡等煩惱。願力之威力甚大,能摧伏煩惱,如師子王摧伏群獸。解脫煩惱,同於阿羅漢——譯音應供——故堪受眾生供養。
己二 別明淨土
庚一 顯法功能
『又復是人臨命終時,最後剎那,一切諸根悉皆散壞,一切親屬悉皆捨離,一切威勢悉皆退失。輔相、大臣,宮城內外,象馬車乘,珍寶伏藏,如是一切無復相隨。唯此願王不相捨離,於一切時引導其前,一切那中,即得往生極樂世界。
此顯往生,不用另修他法,常誦此經、發此願,即得往生也。得報由於引招總報之業,此業或善或惡,其力甚強。此業種攝植第八識種子,到成熟時,由此業種,引第八識種起現行,受一期之報身曰命。命即此業種現行之勢力分限,命之長短,猶箭受彈力出發之遠近。力盡箭墮,亦猶業盡命斷,故此業力之勢限曰命根。力未盡,箭不落,業未盡,命不捨。命終者,報盡也。臨、將近也。此剎那中,一生所行或善或惡,都在心上湧現;善現則生歡喜,惡現則生恐怖憂苦。最後一剎那心現起之時,善則牽引趣生善地,惡則趣入惡地,出世淨業則生淨土。此時、萬般將不去,惟有業隨行。
發此願者,依此願力,最後剎那,必然現前。凡人臨終時,第一剎那捨本有。第二剎那落於悶絕無心位,即死有。第三剎那即依善惡業得中陰身,即中有。捨本有,即五蘊報身解散,死有入悶絕位。中陰身並非俗所謂靈魂,乃隨後有所應受報而現之過渡身。但此時後報未生起,易可轉移;若此時為之作福,可得轉善也。即至最後捨本有時,願能貫澈前中後三剎那而現起,即得往生極樂世界,故曰於一切時引導其前。經文一剎那時,指第三剎那願力現起時。
中國通行淨土經論,專明依阿彌陀佛願力而得往生極樂淨土。其實淨土不但極樂,如藥師經所說之藥師淨土,維摩詰經之阿閦佛淨土,彌勒上生經之兜率內院淨土,均淨土也。欲往生各種淨土,須各修其往生之各種因行。此經不說往生華藏世界而說往生極樂淨土者,依經考之,有二重意義:
第一義:從許多經論觀察之,知極樂淨土為初地菩薩所見之淨土——梵網經千佛台上所現之淨土,為二地菩薩所見之淨土。佛之究竟淨土——即自受用身土——圓滿圓滿,周遍周遍,畢竟無相可現,無法可說,惟佛與佛乃能知之。其有名相可表現者,皆如來為菩薩所現——即一切可以由身土之相表現者,乃如來從圓滿果海中為菩薩所現——之他受用身土。其為人天所現者,為應化土。初地淨土,為未入地前菩薩或初發心之一切凡夫、所最容易親近觀想而求往生者,以初地淨土與地前內外凡鄰近,故導之往生此極樂淨土也。極樂為初地淨土義,略舉二證:一、佛應外凡內凡及其餘一切眾生處娑婆世界者。此經中說娑婆世界一劫,為極樂世界一日夜,極樂一劫又為某世界一日夜。如是進行至第九重之某世界一劫,第十重普賢所住之佛世界一日夜。故娑婆世界進一步,即為極樂世界,可明極樂為初地之淨土;亦可明普賢淨土,為第十地淨土也。二、楞伽經記龍樹菩薩,得初歡喜地,往生極樂國。凡入初歡喜地以上菩薩,當然有往生之淨土。龍樹為初地菩薩而往生極樂淨土,故知極樂為初地菩薩所證之淨土。由此更可見與內外凡世界相鄰近,而最容易證入者,為極樂淨土,故各經多明之。
第二義:由普賢願而往生於極樂世界,尚更有一重要義。欲顯諸佛所現之果,須觀察其何因行修成。顯明釋迦牟尼之佛果,必從其難忍能忍、難行能行中明其因行,教人照此修學。欲明阿彌陀佛所成果,亦必先明其因行。經明阿彌陀佛最重要之點,乃在因地中廣發取淨土攝有情之誓願——即四十八願,或為二十四願,或云四十四願,乃開合不同也——,並未顯及其他六度萬行;但說如何發大誓願,成此淨土,攝受十方眾生。其淨土之果,由誓願成功;故修其淨土之因行,特重誓願也。依願修行,修到初地,當然往生。亦可依誓願之力往生,但願不切,決不往生。只靠自力修行,則非到初地不能往生也。故特重願。
他種淨土,亦必各修其因行,方得往生,然不如彌陀淨土專以發願成。今明發願所成生淨土果,故專在彌陀淨土也。又諸因地已高者,為自力所證入之淨土。其他內外凡初發心菩薩及博地凡夫等欲往生者,必依仗其願力。今以專發此菩薩大願故,乃生此彌陀願力所成之淨土也。願與回向不同。回向、必先修有善根,以已所修一切功德布施眾生。願、則尚未修諸善根,亦可發願。且發願時,善根未必隨之漸成也。
庚二 別明勝果
『到已、即見阿彌陀佛,文殊師利菩薩、普賢菩薩、觀自在菩薩、彌勒菩薩等。此諸菩薩,色相端嚴,功德具足,所共圍繞。其人自見生蓮華中,蒙佛授記。得授記已,經於百千萬億那由他劫,普於十方不可說不可說世界,以智慧力,隨眾生心而為利益。
正顯地前菩薩,仗願力所生之初地淨土,地前、地上菩薩當然遍滿其中。文殊、普賢、彌勒,皆第十究竟地之大菩薩,以其遍於十方淨土之中,現身無量,故亦現身於此極樂淨土中也。其人自見生蓮華中,指上品往生相。言九品蓮華,皆隨因地程度高下而現。得授記已,並非從此即不修菩薩行,尚須經一或二阿僧祇劫之長劫修行故。菩薩不為自己安樂而生淨土,乃為親近佛菩薩得不退轉故而生淨土;亦為分身十方普利眾生而生淨土。生淨土,則得到一不退轉之地位。譬如吾人在不良善之社會,不安寧之國土,不能安心修學;嗣見某國秩序安謐,社會良好,學校完善,乃遷入留學,則容易得一良好之結果。故其學業必能成就,且成就後更可回入原來國土而改善之。菩薩生淨土,亦復如是。以五濁惡世,難如願成就,故發願往生極樂淨土而求便於修習。
庚三 究竟成佛
『不久當坐菩提道場,降伏魔軍,成等正覺,轉妙法輪。能令佛剎極微塵數世界眾生發菩提心,隨其根性,教化成熟。乃至盡於未來劫海,廣能利益一切眾生。
因成佛已有一定期間,故曰不久。教化眾生,盡未來劫海,為令佛種不斷故。從佛果上現八相成佛事,譬如人常作好夢。又夢以睡眠力作增上緣;佛現此事,以眾生善根力作增上緣。善根有成熟與否,而輾轉相續無盡,故佛教化眾生現八相成道,亦相續無盡。
丙三 結勸受持
『善男子!彼諸眾生,若聞若信此大願王,受持讀誦,廣為人說,所有功德,除佛世尊餘無知者。是故汝等,聞此願王莫生疑念,應當諦受;受已能讀,讀已能誦,誦已能持,乃至書寫廣為人說!是諸人等,於一念中所有行願皆得成就;所獲福聚,無量無邊。能於煩惱大苦海中,拔濟眾生令其出離,皆得往生阿彌陀佛極樂世界』。
不但大願功德,即尋常小事,亦惟佛方能澈底了知。往昔佛與舍利弗等經行,鴿見佛影不生恐怕,見舍利弗影即生恐怕。怪而問佛,佛使入定觀察此鴿。舍利弗在定中,見此鴿前身亦為鴒,再前身仍為鴿,推而再向前觀察乃至若干劫亦仍為鴿,卒不能窮鴿之前因。故唯佛智,恆沙界外一點之雨,皆知其數。除佛而降,皆有限量。故修行人小有成就,不可自滿,因所知有限,而未知者尚無盡。到此境界,不過與人所知稍有加耳。故曰惟佛了知。
乙二 偈頌
偈、梵語具云伽陀,譯言頌。文句整齊,同于詩句,故曰頌。言偈頌者,華梵雙舉也。每四句為一偈頌。此又分二類:一、孤起頌,即長行未說者。二、重頌,重伸長行已說之義。此處則通二種。
丙一 標舉
爾時、普賢菩薩摩訶薩欲重宣此義,普觀十方而說偈言:
欲重宣此義,即重頌。此初重宣有二義:一、使聞者易於記憶不忘,故重宣。
二、使初說未到會而尚未明了者,有再聽機會,故重宣。
丙二 正說
丁一 正頌大願
戊一 別頌十門
己一 禮敬
『所有十方世界中,三世一切人師子,我以清淨身語意,一切遍禮盡無餘。普賢行願威神力,普現一切如來前;一身復現剎塵身,一一遍禮剎塵佛。
人師子,佛別名。獅子為百獸之王,有大威力,降伏一切猛獸。佛亦有勇猛威力,為人中聖,能摧伏一切魔外。前二句所禮,後二句指用何禮。第二偈指所禮相;何以能遍禮無餘,即依普賢威神力故。第六七八等句,表珠網交輝,重重無盡。
己二 稱歎
『於一塵中塵數佛,各處菩薩眾會中;無盡法界塵亦然,深信諸佛皆充滿。各以一切聲音海,普出無盡妙言辭,盡於未來一切劫,讚佛甚深功德海。
己三 供養
『以諸最勝妙華鬘,伎樂、塗香及傘蓋,如是最勝莊嚴具,我以供養諸如來。最勝衣服、最勝香,末香、燒香與燈燭,一一皆如妙高聚,我悉供養諸如來。我以廣大勝解心,深信一切三世佛;悉以普賢行願力,普遍供養諸如來。
此三偈兼重觀想。叢林晚課誦此,惜鮮能觀想者。妙高即彌盧,謂積聚如須彌山也。
己四 懺悔
『我昔所造諸惡業,皆由無始貪瞋癡,從身語意之所生,一切我今皆懺悔。
前二句示所懺。身口七支,推索其根,由於意三。業即五遍行心所中之思心所,通於三性。思能動心心所,發於身語故曰業——身語以意之發動為主。若能如理作意,則成善業。若思心所與煩惱之貪、瞋、癡等相應,則成惡業。故第三句表業以何為依而發生,從身根、語根及意根;因意根總攝五根故。懺不但業,並懺煩惱。因煩惱不起,惡業不發故。
己五 隨喜
『十方一切諸眾生,二乘有學及無學,一切如來與菩薩,所有功德皆隨喜。
己六 請轉法輪
『十方所有世間燈,最初成就菩提者,我今一切皆勸請,轉於無上妙法輪。
世間燈亦佛德號之一。世間,通器、有情、正覺三種。能破三種世間之無明暗者,唯佛,故曰世間燈。佛說法依眾生機感,故必須勸請。
己七 請佛住世
『諸佛若欲示涅槃,我悉至誠而勸請:唯願久住剎塵劫,利樂一切諸眾生!
涅槃、廣義,諸佛常在涅槃之中,所謂用而常寂,故曰無住涅槃。就狹義言,眾生機緣既盡,示現入滅,歸於無相,乃曰涅槃。但有人勸請,仍可相續,猶薪盡有人添柴,火仍不滅。
己八 後三願
庚一 合頌三門
辛一 總表迴向
『所有禮讚供養福,諸佛住世轉法輪,隨喜懺悔諸善根,迴向眾生及佛道。
其次序不依長行十願,故曰總表迴向。所修功德,不為人天福利、二乘小果;一切迴向法界眾生,無上菩提,所謂財不積于己而布施一切也。修功德不迴向,祇能得人天有漏福報,或成就二乘小果故。
辛二 別頌三門
壬一 常隨佛學
『我隨一切如來學,修習普賢圓滿行;供養過去諸如來,及與現在十方佛,未來一切天人師,一切意樂皆圓滿。我願普隨三世學,速得成就大菩提。
天人師,亦佛十號之一。
壬二 恆順眾生
『所有十方一切剎,廣大清淨妙莊嚴,眾會圍繞諸如來,悉在菩提樹王下。十方所有諸眾生,願離憂患常安樂,獲得甚深正法利,滅除煩惱盡無餘。
所謂眾生無邊誓願度,煩惱無盡誓願斷也。
壬三 普皆迴向
癸一 別發十願
子一 護法願
『我為菩提修行時,一切趣中成宿命;常得出家修淨戒,無垢無破無穿漏。天、龍、夜叉、鳩盤茶,乃至人與非人等,所有一切眾生語,悉以諸音而說法。
常劫修行,非一生一世之事。但欲在諸趣中護持不失,一、須得宿命智;二、須出家修戒,方能常生人天勝族,不墜三途八難——按菩薩亦有入三途度生者,故尤須得宿命智——;三、說法流通,捨報受生,皆求住正念之中。地前菩薩雖有隔陰之迷,但以善根力充足故,雖不盡知宿命,必能遇知識聞法開悟,前生功德善根悉皆現前。修淨戒有十句,而以無垢、無破、無漏、無穿四句為最要。破、垢、穿、漏,皆以器為喻也。說法流通,則法常住於世,故亦為護法也。西藏呼圖克圖,即來義。亦為初發心菩薩依願力再生之意,其願即護法願。宗喀巴令達賴、班禪等轉世,即修此願所至。
子二 二利願
『勤修清淨波羅密,恆不忘失菩提心;滅除障垢無有餘,一切妙行皆成就。於諸惑業及魔境,世間道中得解脫,猶如蓮花不著水,亦如日月不住空。
無菩提心,不成菩薩行。菩薩住世而不同污,猶如蓮花不著水等。
子三 成熟有情願
『悉除一切惡道苦,等與一切群生樂;如是經於塵剎劫,十方利益恆無盡。我常隨順諸眾生,盡於未來一切劫,恆修普賢廣大行,圓滿無上大菩提。
第一頌除苦,即大悲心。二句與樂,即大慈心。
子四 不離同伴願
『所有與我同行者,於一切處同集會,身口意業皆同等,一切行願同修學。所有益我善知識,為我顯示普賢行;常願與我同集會,於我常生歡喜心!
善知識即善友,能互助成其事。又乞取頭目手足之惡眾生,亦為成就布施、忍辱之善知識。
子五 供養願
『願常面見諸如來,及諸佛子眾圍繞;於彼皆興廣大供,盡未來劫無疲厭。願持諸佛微妙法,光顯一切菩提行,究竟清淨普賢道,盡未來劫常修習。
道字、義通有漏、無漏。有漏,如六道、三道等,意即路也。無漏,指見道、修道、無學道等,體即智也。
子六 利益願
『我於一切諸有中,所修福智恆無盡,定慧方便及解脫,獲諸無盡功德藏。一塵中有塵數剎,一一剎有難思佛,一一佛處眾會中,我見恆演菩提行。
諸有,即指世間眾生。分三有、九有、二十五有、六十二有及宇宙萬有等名稱。恆演普賢行者,如水恆流不斷曰演。
子七 轉法輪願
『普盡十方諸剎海,一一毛端三世海,佛海及與國土海,我遍修行經劫海。一切如來語清淨,一言具眾音聲海;隨諸眾生意樂音,一一流佛辯才海。三世一切諸如來,於彼無盡語言海,恆轉理趣妙法輪;我深智力普能入。
一一毛端,有三世佛國土。辯才海,指四無礙辯等。合于諸法真理之行趣,曰理趣。
子八 淨土願
『我能深入於未來,盡一切劫為一念,三世所有一切劫,為一念際我皆入。我於一念見三世,所有一切人師子,亦常入佛境界中,如幻、解脫及威力。
一念通于三世,曰三世一念。一念心中想到過去無量世界,了了如在目前。一念心中想到未來無量世界,亦了了如在目前。但脫離現在一念,並無過去、未來,故過未無實,依于現在一念。此現在一念,緣過去、未來無數劫,而其前後次第仍然不亂,故曰一念遍入三世。入如幻、解脫、威力三種佛境界,即佛淨土也。依頌皆可作觀想,一念遍入三世,所謂剎塵互遍,劫念圓融,即法界觀也。
子九 承事請佛願
『於一毛端極微中,出現三世莊嚴剎,一方塵剎諸毛端,我皆深入而嚴淨。所有未來照世燈,成道轉法悟群有,究竟佛事示涅槃,我皆往詣而親近。
照世燈、即佛。成道等,即指八相成道。
子十 速成正覺願
『速疾周遍神通力,普門遍入大乘力,智行普修功德力,威神普覆大慈力,遍淨莊嚴勝福力,無著無依智慧力,定慧方便威神力,普能積集菩提力,清淨一切善業力,摧滅一切煩惱力,降伏一切諸魔力,圓滿普賢諸行力。
佛具十力,此廣為十二力。摧滅一切煩惱,指佛斷德。
癸二 總結十願
子一 總結前十
『普能嚴淨諸剎海,解脫一切眾生海,善能分別諸法海,能甚深入智慧海,普能清淨諸行海,圓滿一切諸願海,親近供養諸佛海,修行無倦經劫海。三世一切諸如來,最勝菩提諸行願,我皆供養圓滿修,以普賢行悟菩提。
嚴淨,莊嚴清淨也。國土為共業所成,能率大眾共同修行善業,曰淨佛國土。頌首指依報,第二句指正報。依第一義說法,曰善能分別諸法。
子二 結歸二聖
丑一 結歸普賢
『一切如來有長子,彼名號曰普賢尊,我今回向諸善根,願諸智行悉同彼。願身口意恆清淨,諸行剎土亦復然;如是智慧號普賢,願我與彼皆同等。我為遍淨普賢行,文殊師利諸大願,滿彼事業盡無餘,未來際劫恆無倦。我所修行無有量,獲得無量諸功德,安住無量諸行中,了達一切神通力。
別言之,曰十大願王,即此十願;歸結曰普賢願。如來長子,明普賢為一切因行無不圓滿之最高位菩薩。故普賢行為究竟圓滿之因行。
丑二 雙結文殊普賢
『文殊師利勇猛智,普賢慧行亦復然,我今迴向諸善根,隨彼一切常修學。三世諸佛所稱讚,如是最勝諸大願,我今迴向諸善根,為得普賢殊勝行。
欲發此大願,仍待智慧去了解。依解方能起信,依信方能發願,故歸功文殊師利之大智慧。所謂依慧生信,由信發願也。文殊師利、梵語,又曰曼殊室利,譯言妙吉祥,亦究竟位智慧最勝之大菩薩。善財童子首參文殊,即表得般若智;此般若即初聞法得文字般若。文殊菩薩以般若啟導初發心六千比丘已,又開導善財,使發菩提心,遍參一切善知識。最後參至普賢,其功在開發理解,依普賢成就清淨願也。發大願之目的,在成菩薩行。此經即明依文殊之勝解而求普賢之勝行,所謂以文殊之解為標準,而達普賢行之目的也。
善財依文殊已發菩提心,但不知如何修行,故參諸善知識。即依文殊勝解之勇猛智,深解常得現前,故修學諸行也。般若分三:曰文字般若,依文字起信解。曰觀照般若,依觀起行。曰實相般若,依智證真。智能解脫煩惱,降伏魔邪,故曰勇猛。
庚二 頌生淨土
『願我臨欲命終時,盡除一切諸障礙,面見彼佛阿彌陀,即得往生安樂剎。我既往生彼國已,現前成就此大願,一切圓滿盡無餘,利樂一切眾生界。彼佛眾會咸清淨,我時於勝蓮華生,親睹如來無量光,現前授我菩提記。蒙彼如來授記已,化身無數百俱胝,智力廣大遍十方,普利一切眾生界。
彼佛眾會下,表生淨土之功。以上皆為孤起頌,別頌十門分八段竟。
戊二 總結無盡
『乃至虛空世界盡,眾生及業煩惱盡;如是一切無盡時,我願究竟恆無盡。
以上正頌大願竟。
丁二 讚經勝德
戊一 校量聞經德
『十方所有無邊剎,莊嚴眾寶供如來,最勝安樂施天人,經一切剎微塵劫。若人於此勝願王,一經於耳能生信,求勝菩提心渴仰,獲勝功德過於彼。
戊二 顯餘眾行德
『即常遠離惡知識,永離一切諸惡道,速見如來無量光,具此普賢最勝願。此人善得勝壽命,此人善來人中生,此人不久當成就、如彼普賢菩薩行。往昔由無智慧力,所造極惡五無間,誦此普賢大願王,一念速疾皆消滅。族姓、種類及容色,相好、智慧咸圓滿。諸魔、外道不能摧,堪為三界所應供。速詣菩提大樹王,坐已降伏諸魔眾,成等正覺、轉法輪,普利一切諸含識。
即常遠離惡知識一偈,頌增上果。次一偈、頌等流果。又次一偈、頌士用果。又次半偈、頌異熟果。又次半偈、頌離繫果。第六第七總頌勝德。含識,即指有情也。
丁三 結勸受持
『若人於此普賢願,讀誦受持及演說,果報唯佛能證知,決定獲勝菩提道。若人誦此普賢願,我說少分之善根,一念一切悉皆圓,成就眾生清淨願。
文同長行,攝入一念,無不圓滿。
丁四 總結迴向
『我此普賢殊勝行,無邊勝福皆迴向;普願沈溺諸眾生,速往無量光佛剎』!
前二句能迴向,末二句所迴向。
丙三 結讚
爾時、普賢菩薩摩訶薩,於如來前說此普賢廣大願王清淨偈已,善財童子踊躍無量,一切菩薩皆大歡喜。如來讚言:『善哉!善哉』!
此普賢說偈已竟,如來為之印定也。契理契機,故雙稱善哉。文至此,為全品之正說行願竟。
甲三 總結流通分
爾時、世尊與諸聖者菩薩摩訶薩,演說如是不可思議解脫境界法門時,文殊師利菩薩而為上首,諸大菩薩及所成熟六千比丘;彌勒菩薩而為上首,賢劫一切諸大菩薩;無垢普賢菩薩而為上首,一生補處住灌頂位諸大菩薩,及餘十方種種世界普來集會一切剎海極微塵數諸菩薩摩訶薩眾;大智舍利弗、摩訶目犍連等而為上首,諸大聲聞;并諸人天一切世主,天、龍、夜叉、乾闥婆、阿修羅、迦樓羅、緊那羅、摩睺羅伽,人非人等一切大眾,聞佛所說,皆大歡喜,信受奉行。
晉佛陀跋陀羅譯此經有六十卷,於入法界品文不全。唐初實叉難陀譯此經有八十卷,於善財見普賢讚佛德畢,無流通文。唐之中葉貞元年間,譯四十卷。前三十九卷,即入法界品。而此末卷普賢願文,唐初未有;後代流通本,因加入此品,共成八十一卷,而全經乃有流通分;故此段是全經之流通分,不惟此行願品之流通分也。佛為法會之主,菩薩等為助伴,故此經又名不思議解脫法門,而結成法會諸部眾之信行也。文殊有其眷屬菩薩,及在佛華嚴會所化六千比丘等眾。文殊表般若,為佛功德母,故首列之。彌勒為九百九十六位賢劫菩薩之上首,曾經受記,在此土當來補處成佛者。所以文殊、彌勒為釋尊大乘弟子之上首,大乘經典亦由之結集也。普賢則為一切十地後心灌頂位菩薩,及十方一切菩薩眾之上首。印度之太子,受皇位時,取四海水以灌厥頂;此曰灌頂,以太子喻等覺菩薩也。此經正為菩薩而說,故先列菩薩眾。次列聲聞眾,統攝緣覺。舍利、是鳥名,即鶖鷺,弗者、子也。母名鶖鷺,以母名子,故云鶖子。目犍連、此云[A1]釆菽氏。此二為聲聞眾上首,故特舉之。而八部亦各有其統率領導之世主。是諸眾等,悉皆信受奉行,即流通佛化於世也。
【顯要旨】
一 諸法實相不可說而說緣起之所成
諸法離言自性,惟是無分別智所證,非思想言說所能到。法華經云:『諸法寂滅相,不可以言宣』;成唯識云:『假智詮不得諸法之自相』;皆明此義。故唯從緣起所成以說之。緣之所成,遍於諸法,而能起之緣約為四:即因緣,所緣緣,等無間緣,增上緣是也。從緣所生之法相曰緣生。心法、四緣生;色法、增上緣及因緣所生。觀一法生,遍一切法皆是能起之緣,則緣起義亦不可說。故從能起緣以說明諸法,要在諸緣中擇取其勝者為根據點以講明之。由其擇取之根據點不同,遂成多種之緣起見。今以四緣綸貫諸說:
甲、因緣之緣起說:即是阿賴耶識緣起,又可名一切種緣起。以非現行之阿賴耶識能緣起,乃阿賴耶識所持之一切種子為能起別別諸法之別別親因也。譬一茶盃,從土親辦茶盃體,土對茶盃,可喻親因,故成因緣義。色法現行,由色法種子生。各各種子。親辦各各現行自體,即為一切種緣起義。
乙、所緣緣之緣起說:即所謂真如緣起是。真如不為他法生,亦不為緣生他法。真如應不可說緣起,但昔人說真如緣起,義亦可通。以真如是無分別智所知境故,亦是應可知境。換言之,即是所緣緣也。於此真如所緣緣上迷而不知,即成所知、煩惱二障及諸染法;從此真如境上如實了知,即成根本、後得二智及諸淨法。所以真如為迷悟依:依之而迷,依之而悟。故從所緣緣上可說真如緣起。
丙、等無間緣之緣起說:等無間緣即開導依。同類心心所聚,後一剎那心聚之得生起,由前一剎那心之避開而引導。由前一剎那心為避開引導緣,而生起後一剎那心,是為等無間緣緣起。從見道位前說世間有漏善之極位為世間第一位,以與出世間無漏善鄰近,此前一剎那有漏善等無間緣,能引導起後一剎那無漏真見。成唯識論上說:『有漏無間無漏智生』,從真見道入相見道,得無漏心位,得再從無漏之等無間緣起義,由不覺而生覺,亦可由覺而起不覺,所謂如來藏緣起義。心之等無間緣上起有漏心,故論又說:『無漏無間有漏識生』。此有漏無漏無間生
丁、增上緣緣起說:又有三:謂六大緣起,十二有支緣起,法界緣起。第一、六大緣起:一切色法皆依四大,名能造色。但非謂色、聲、香、味、觸皆從四大所生,以四大亦即觸法一分故。然其餘所造色,皆依四大為基礎而現起,故四大為餘色法之增上緣,而並非因緣。空大、謂無礙性,分位假法及虛空無為,皆攝歸於此。以無礙故,得成諸法變化生滅,亦屬於增上緣。識大、統括現行心心所法,一切法皆識心所了或心識之變相,亦是從增上緣以明。故六大緣起,為從增上緣所說之緣起義。第二、十二有支緣起:無明、為十根本煩惱,亦為遍於諸煩惱之煩惱。行、即指從無明等煩惱所發有漏業,思心所是業之自體。餘亦一一皆從心心所自種子而起現行。謂緣起者,並非無明為親因緣而產生於行,乃是以無明增上緣而資發行耳。無明有資煩惱而發生有漏業之增上力故,曰無明緣起行也。此有漏行能攝植第八識種,感當來世真異熟識,曰行緣識。如是識緣名色,名色緣六入,六入緣觸,乃至觸緣受、愛、取、有、生、老、死,皆是增上緣義。此十二支緣起溯緣無明,專說有漏法之緣起,亦可謂之無明緣起。第三、法界緣起:法界緣起有『盡一切法之量界無不為能起緣』義,是故亦云無盡緣起。而四緣中以增上緣最廣,除去上說三緣所餘一切緣,皆增上緣攝。故若依一切現行法為緣,說為法界緣起,恰與增上緣緣起義相當。然若以現種相性之一切為法界緣起義,則法界緣起——不但增上緣緣起——為總攝四緣而說緣起之緣起義矣。
上述諸緣起說,以法界緣起說為最周圓;而最精細明確者,則為一切種緣起。法界緣起最圓滿者,以說一一法皆四緣所起,無異說每一法為一切法而起;一切法又為每一法而起。佛華嚴法,一即一切,一切即一,即明此緣起義。故佛華嚴法乃從法界緣起之所成。
二 果分功德不可說而說因分之所顯
果海離言,所謂圓滿圓滿,平等平等,所以果分不可說;而但可從因分上所顯之果分功德以說之。故一切經之所說者,不出從菩薩位心境上所見佛功德而說,從二乘位心境上所見佛功德而說,從六凡位心境上所見佛功德而說。菩薩位又有從十信乃至十地。位位心境上所顯佛功德。就心所顯有高下深淺之異,故諸經所說法,有其大小、偏圓。佛華嚴中所顯佛法,則以九法界一切眾生、一切二乘、一切菩薩之心境上修證所顯之佛功德,各各皆融歸普賢圓因所顯佛功德;故每一行皆顯毗盧遮那圓滿功德。
三 佛果因華互成妙嚴之佛華嚴義
如前題中已說。
四 依願教修願因而剋願果
前三為全經之要旨,而此為本卷之要旨。依普賢之願教,對十方微塵剎佛境界,勤發十願為因;剋成五果及往生極樂國之果,皆為願果。昔法藏比丘以四十八願而成阿彌陀之佛土,今亦依普賢教發十大願之願因,剋成願果而生極樂。既生不退,終得滿普賢願,證毗盧遮那圓果也。
【經文資訊】《太虛大師全書》第 X12 冊 No. TX12n0007 第七編 法界圓覺學(第5卷-第9卷)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1-12-09
【編輯說明】本資料庫由中華電子佛典協會(CBETA)依《太虛大師全書》所編輯
【原始資料】印順文教基金會提供
【其他事項】詳細說明請參閱【中華電子佛典協會資料庫版權宣告】
契經均具三分:即序分,正宗分,流通分。此品承上而來,為佛華嚴經全經正宗分中所未了之一部分,連最後之流通分,本止二分。現就單行本言,亦可分為三分:即一、承前啟後分,即此品之序分。二、正釋行願分,即此品之正宗分。三、流通分,即此品之流通分,亦為全經之流通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