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果覺之下化起因行之上求
- 一 證境與說法
- 二 境法與行法
- 三 法界緣起
- 四 信行思修
大林蓮社今日開歡迎戴季陶先生演講會,我本是來參加歡迎的;乃各位乘此時機,要我說法。在佛法上之所謂法,本是不用說,不可說的,因為宇宙萬有以及眾生本來面目現現成成的,都叫作法;就是各人的本身,也就是法。所以揚手舒目,法法現成,還有甚麼可說的呢?
一 證境與說法
佛所證得的,也不過將自己的智慧,觀察明了此宇宙萬有本來面目的清淨真相,原是如此如此,而於此宇宙萬有的本來面目,畢竟不增一毫,不減一毫。
但是此法界真相,非到佛之聖智境界,不能正遍覺知;所謂唯佛與佛,乃能盡知。眾生為無明妄想煩惱覆蔽,不自證得;雖不證得,而法界本來面目,還是清淨無所損減,故曰:『有佛無佛,性相常住』。不過、未經佛證得開示之先,此法界真實性相,不能顯其功德妙用。如科學家發明地心吸力,而此地心吸力,並不是發明家所創造、所增益,而是固有現成的理性;不過未經發明家之發明,就不能運用到科學上顯其效用。佛之證得法界真實性相,亦復如是;必須仗佛證知,乃得其用。所以佛學,可以說是慧學,因為是要憑各個心中開發光明、智慧,以體驗觀察法界真實性相故。
佛將自己所覺悟證到的,以自覺覺他,以先覺覺後覺,乃因之而有教法。但此教法,只是方便施設。如過渡者,雖藉舟航,既到彼岸,還應捨舟。故經云:『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捨。何況非法』?如此說來,說法亦如地心吸力者用語言文字示人以地心功用;又如舟航之渡人到達彼岸,對于未知未到者,仍為過程中必不可少者也。
二 境法與行法
佛所說的法,約分為二:一、是境法,二、是行法。
所謂境:即佛智所證清淨本然之聖境。凡夫為無明煩惱所蔽,不見宇宙萬有真相,正如醉酒者、寐夢者,迷執昏亂。故佛宣說境法,使眾生亦能依稀彷彿,知有佛境可證。譬如未到廬山者,示之以照相繪圖,使未到者亦得知其大概。
所謂行:即佛所說六度萬行,戒、定、慧等修行方法,可為知有聖境之凡夫,作舟航之濟度。誰是方便設施,亦係示人以必由之途徑也。譬如示人以到廬山之途徑,何處乘船,何處搭車,何處坐轎,令未來此者,亦可依之而行,以直達廬山。佛之教人,亦復如是;將自己親證聖境之方法,廣為詳說,使聞者如法行持,得證聖境。
佛以方便善巧,宣說境與行的真相和妙用,是謂教法──即三藏十二部經典是也。現在能說之法,即是依佛之教法而說之。若談說法,剛才戴先生所說的已甚完美;如說:今日能在此清涼道場說一席話,都是受惠於諸佛、聖賢、父母、天地、國家、社會、乃至一切眾生的種種因緣而來;這就是佛法中的一攝一切之意。又如說:我們要推此清涼,使人人均得享受;即是要人人起大悲心,發廣大行願,使未得安樂者同得安樂;以身心供養法界眾生,普利一切,普度一切;這就是佛法中一入一切之意。這一攝一切、一入一切的意義,即華嚴法界緣起之理。
三 法界緣起
所謂緣:即眾多關係互相融攝之謂。凡宇宙間一草、一木、一花、一葉,小而至於一毛頭許,大而至於地球、日輪,皆是由眾多的緣湊成的;既成此一草、一木、一花、一葉、乃至一毛頭許體相,他的效用,都是影響到全法界而能互攝互融的。知此、即可見到遍法界的一切事物,皆是諸緣所生而無自性,是即一攝一切、一入一切的法界緣起之真實義諦。
人類在此法界緣起中,亦是依仗眾多之緣而成,特身心較為完密而已。宣說佛法,就是要各人依此法界緣起之理,推而至於家庭建立,社會建立,國家建立,乃至日光所照,霜露所墜,空氣所通,皆互有關係恩德。唯見其互有恩德關係,自能相生而不相害,並行而不相悖,豈有損人利己以逆其性的呢?如此合理生活,自然唯以公眾利益為前提,這豈不是人人行菩薩行,個個具菩薩道嗎?譬如以清淨眼觀晴明空,圓滿大覺,顯然吐露;此華嚴法界緣起之理,亦即為宇宙人生觀之最完美者。由此可知佛法並沒有神祕、奇怪,確是極為平實。
四 信聞思修
佛法大旨雖是如此,而實際行持,卻甚困難。那末、最初實行的基礎,就要在一個信字;如果信心充足,便得相應。若要堅固此信的功德,大約須經三種步驟:
一、聞所成慧,慧、即是了解的意思。因聞經典及讀誦研究,久之推究觀察,通徹明了,使信心成為解信,則較為有力。
二、思所成慧,此思字、非平常所說之思想,乃心之意志活動力,亦即一切行為之動機。因於聞法了解中,既得解信,從此可以實行。故此思慧,與王陽明所說知行合一之知字相同;乃是依佛制、戒律、心體力行。如儒家所謂『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以及『克己復禮』,乃至『止惡修善』等說,皆與持戒之理吻合。由此發慧,亦名戒相應慧。
三、修所成慧,修、即修改、修正、修鍊之意,其重要在于修禪定──將心力集中統一。因思所成之慧,尚未將萬善心力集中統一,不能發生廣大功用。譬如一大國家,土地雖廣,人民雖眾,生產雖富,但因國力不能集中統一,反不敵一小國之集中統一者為強有力也。又如電力:必要有蓄電池、電線、電泡等,以集中其電力,乃能發光;否則、散漫無用。故今所說修所成慧,重在于定,亦即定相應慧。依此定慧均等,作普遍之觀察,乃可引生如實普照之慧日,而成無上大覺。
雖說三種步驟,其主要點皆一貫於慧,而又須定、戒、相資,乃得成就。因為無定之散慧力劣,而無戒亦不成正定;又無聞所成之信解,亦不能持戒及明其所以。故必從聞而思,從思而修,漸次而入,乃可成辦。或有逕從修定以為得學佛之捷徑者,往往入於魔邪!因為從無始以來一切妄想習氣,尚未從聞思上,逐漸將牠掃除修正,而驟修定以集中心力,強使止息,譬如一間屋中,內藏種種危險污穢之物,而不將牠打掃乾淨,徒將門封閉以為得計,一旦內面的東西擾亂起來,那是可以將屋及人都被害的。故發心學佛,必先多從善知識聞法,讀誦經典以為基礎;然後信解持戒,將一切習氣煩惱逐漸改善除脫,自能坦坦蕩蕩心地安寧。再由戒生定,由定發慧,才可任運流入薩婆若海。
【經文資訊】《太虛大師全書》第 X15 冊 No. TX15n0007 第七編 法界圓覺學(第19卷-第51卷)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1-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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