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生法
一切法不外佛法、心法、眾生法,故可以佛法、心法、眾生法概括一切。惟佛法太高妙,心法亦太深細,今且說最顯著之眾生法。既曰眾生法,吾人亦眾生之一,是以說眾生法、當前即是,不用懸想推測。吾人即一眾生,故且就人言人,就人法以解此眾生法。實則、眾生法是普遍的,人類乃眾生之一類。說法者人,聽法者亦人,故今說眾生法時,特就人以闡明之。眾生二字、無人不知之,今且解釋眾生名辭。
眾生者何?生者、生物,或稱自發活動力之物;非植物,非礦物。宇宙之間,生物甚繁:人也,畜也,蜎飛蠕動也,胎卵濕化也,不勝縷指。皆為有生滅之物,而又甚多甚多,是以謂之眾生;此一義也。惟依佛典說,則不止此義,蓋於無始以來生死觀察之,所謂從無始以來,經歷生生死死,不知凡幾,是以曾經眾多生死者,謂之眾生。無論前生為天、人、畜生,凡在三界、六道、九有、以輪迴者,皆是。故於時間上言之,亦即曾經眾多生死者謂之眾生;此第二義也。第三義者:眾生者,不但一類,不但以前,即如一人或一畜,其當體本身,即一眾生。何以故?眾者、眾多之法,生者、由眾多之法和合而生;如吾人身體由四大眾多之法和合而生,不但指肉體,且指心靈作用能知覺,能思想,所謂色、受、想、行、識五蘊之法和合而成。是故謂之眾生,不但指人,且指宇宙間所有一切生性之靈;凡為四大、五蘊之法和合而生者,皆謂之眾生也。依廣義言之,草木亦屬生物,依眾多法和合而言,亦可謂之眾生;惟佛典言有情眾生,僅指有自發活動力者而言。普度者,即度此有情眾生也。
今就此名義以推究之:且就本人而言,人人有本人,本人即眾生。言眾生法究為何物?為何性質?其遷變云何?其體相作用云何?明晰之,解說之,即言明眾生法也。慎勿聞眾生法,即以為非佛法,非心法;須知心、佛、眾生三無差別。能明眾生法,即可成佛;欲明眾生法,無勞他求,但從自身研究即可。誠能明眾生法,則一切法無非佛法矣;誠能將眾生實相明白,即可知佛之實相,亦即可知心之實相。
眾生之所迷,如人之迷於方向然:譬如有人行於曠野,方向不辨,前途茫茫,莫知所屆!他人有識方向者,即知何處。其實、明方向人即明迷人之所迷者,迷方向人亦即迷明人之所明者;迷與明一轉移間耳。是以能將眾生法明到極處,即是成佛。
人究為何耶?此最為切要者。人既眾生之一,如能明白人生觀,即可明白眾生法。姑就人而言:人人當體即是一眾生,所謂我是某人,即有我相。平日所稱為我者,究竟何所指?不得不研究之。禪宗教人參念佛是誰?修淨土者念佛,念佛是誰?飢渴等事又都是誰?自吾人之眼、耳、鼻、舌等一一觀之,眼自為眼,耳自為耳,無一可言是我;除此之外,又無何物可指為我!又如心、肝、血、脈等各有作用,皆不可指以為我。化學家謂人身由十餘原質而生,則亦無物可指為我。依佛法言,人身由四大合成,筋骨等是地大,堅固相也;血液等是水大,流質也;氣息是風大;內熱是火大。分析之,或地、或水、或火、或風,如此孰為我者!故知只有四大,并無此身,將指何為我?如一切是我,則山河大地應皆是我!既皆非我,即無是我;我既無有,究竟念佛是誰?一切動作是誰?於此、或有謂:此血肉體固屬非我,惟能感覺苦樂者、始為我。但仔細觀之,例如苦、樂、憂、喜之感覺領受者,若指為我,試問苦是我乎?樂是我乎?由此以觀,苦、樂受中亦無我之可得也。若謂能思想者為我,則此分別之思想,并不常久,有時或有想,有時或無想,有時想此,有時想彼,果以何為我者?或謂能造業受報者為我,但造善造惡,將以造善為我乎?將以造惡為我乎?說一是我不可,說多是我亦不可。或謂為無分別心,則安能知其或為我,或非我?其意蓋謂能分別之心是我也;但分別明了之知識豈常有者!如吾人睡眠之時,尚有分別乎?此時既無分別,安得謂之為我?況分別心者,今日以此為是,明日或以此為非,又安能以此為我乎?是故以上皆無我也。然則念佛是誰,竟不可得;飢渴是誰,竟不可得;亦惟有念佛則念佛,飢渴則飢渴耳。
眾生法就人而言,實無我可得,不過四大假合、五蘊幻現耳。四大、五蘊積聚以幻現此假象,因業力和合連續而成此數十年之人身,所謂我、人、眾生、壽者相,不過虛幻假有,本無有實之一期幻像耳。從五蘊中之行蘊,將五蘊聚集相續和合而成壽命之相,誠如經云:『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蓋眾緣所生,生無自相,不過假立此名以為我耳。此四大、五蘊之集合,剎那剎那展轉拒攝,生滅不定,如江中之流水,掬後之水已非前水,無有定體定相可得;是故四大、五蘊之中,皆無我可得。由此須知一切眾生,如夢如幻,現在如此,以前以後亦復如此;無始無始,未來未來,亦莫不如此也!
當相如幻,如幻本空,本空無實,一切眾生當體實相,即如幻如化者,並非將一切眾生滅卻,始謂之空。蓋因如幻如化謂之空,空即如幻如化,能達此、即是空觀;即空而如幻如化,即是假觀;空不離假,假不離空,即空即假,非空非假,即是中觀。眾生如是,一切法亦復如是,佛亦如是。是以能通達眾生法,即通達一切法。是以禪宗教人參究明白本來面目,即明白清淨本來真實之體相;能大體明白、即為祖師,能澈底明白、即為佛。故能悟眾生法,即為佛矣。
前云:眾生者,無始以來曾經眾多生死而來之謂。由此生一問題,即生從何來?死向何去?從此處研究,正有道理。如僅為父母所生而來,死與草木同腐,則人生之價值又安在?或云唯是自心;但自心果屬何物?楞嚴經佛問阿難:心在何處?繼言:非在內,非在外,非在中間。於此、須知經云十二因緣,所謂: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入,六入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死憂悲苦惱。此十二因緣,為眾生過去、現在、未來、生死束縛之輪。又此六道之身,從無明、愛、取而來;楞伽經云:『無明以為父,貪愛以為母』。無明、愛、取者,即吾人於事理無明而生顛倒也;無明若滅,即得大涅槃。而大乘即得大智大悲,普度眾生,雖自了生死,而常在生死海中度生不已。
又、前云:眾生者,謂多生物之類。於此又生一問題,生物之類孰為其性?則一切眾生皆無定性,惟佛一成不變而有定性;蓋佛永斷分段、變易二種生死,而有一定之性。故一切眾生畢竟皆須成佛;譬如百川爭流,不流至海不息也。一切眾生固皆以佛性為性,實則一切眾生皆佛。能見一切眾生,一切萬法,有情無情皆無自性,唯以佛性為性,始可得其究竟;故人人須發成佛之心。
現今念阿彌陀佛者甚多,須知能念者即是佛,阿彌陀即我等具足之佛性已顯現而成者。我等即以此為標準而念念不忘,阿彌陀佛即念念攝受,他日生極樂國,即親證本性圓滿光明之阿彌陀佛。
【經文資訊】《太虛大師全書》第 X15 冊 No. TX15n0007 第七編 法界圓覺學(第19卷-第51卷)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1-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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