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 露遮經
[P.224]一
如是我聞。一時,世尊與五百大比丘眾俱,遊行至拘薩羅國之娑羅提婆村。時,露遮婆羅門住此娑羅提村,乃人民熾盛,草、木〔繁茂〕、水〔甚便利,五〕穀豐裕之王領,依拘薩羅國王波斯匿所淨施拜領之地。
二
爾時,露遮婆羅門生如是惡見:「於此,沙門、婆羅門證知之善法,不從所證知之善法為他人宣說。是故,他人能為他人作何〔饒益〕乎?實如斷故縛,更作其他之新縛,於是,我說此貪慾之惡法。是故,他人能為他人作何〔饒益〕乎?」
三
時,露遮婆羅門聞:「由釋迦族出家之釋子沙門瞿曇與五百大比丘眾俱遊行至拘羅國之娑羅婆提村。彼世尊瞿曇之名聲上揚徧聞:『彼世尊是阿羅漢、等正覺、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也。』彼含括此天界、[P.225]魔界、梵天界及此世界之沙門、婆羅門、天、人、眾生等,自覺、自證宣說,彼說初善、中善、終善具文義之法,宣說圓滿清淨之梵行。宜〔往〕見如是阿羅漢。」
四
爾時,露遮婆羅門告剃頭師背西卡曰:「然,背西卡!詣沙門瞿曇之處,詣已,以我之言:『瞿曇!露遮婆羅門致問世尊之無病、無惱、氣力如常、輕安而住否?』致問沙門瞿曇之無病、無惱、氣力如常、輕安而住已,而如是言:『尊者瞿曇與比丘眾俱,明日受露遮婆羅門之請食。』」
五
剃頭師背西卡應諾露遮婆羅門:「唯然,尊者。」而詣世尊之處,敬禮世尊,坐於一面,坐於一面之背西卡,如是白世尊曰:
「世尊!露遮婆羅門,致問世尊之無病、無惱、氣力如常、輕安而住耶?又如是言:『世尊與比丘眾俱,明日受露遮婆羅門之請食。』」
〔爾時〕世尊默然受請。
六
時,剃頭師背西卡,知世尊之應諾,從座起立,敬禮世尊,行右繞之禮,而到[P.226]露遮婆羅門之處,至已,如是言露遮婆羅門曰:「然,尊者!我等以卿之言告世尊曰:『世尊!露遮婆羅門致問世尊之無病、無惱、氣力如常、輕安而住。』又如是言:『世尊與比丘眾俱,明日受露遮婆羅門之請食。』」
七
如是露遮婆羅門,翌日於自宅,備美味之嚼食、噉食已,告剃頭師背西卡曰:「然,背西卡!詣沙門瞿曇之處言:『瞿曇!時至,食膳已備。』」
剃頭師背西卡,應諾露遮婆羅門言:「唯然,尊者!」而詣世尊之處,敬禮世尊,坐於一面,坐於一面之剃頭師白世尊曰:「世尊!時至,食膳已備。」時,世尊於晨早,著下衣,持上衣、鉢,與比丘眾俱,往娑羅婆提村。
八
爾時,剃頭師背西卡隨世尊之後,而白世尊言:
「露遮婆羅門生如是惡見:『於此,沙門、婆羅門證知之善法,不從所證善法為他人宣說。是故,他人能為他人作何〔饒益〕乎?實如斷故縛,更作其他之新縛,於是,我說此是貪慾之惡法,是故,他人能為他人能作何〔饒益〕乎?』願世尊為露遮婆羅門,除此惡見。」
「背西卡!或如是,背西卡!或如是。」
[P.227]九
爾時,世尊至露遮婆羅門住處,坐於所設之座。如是露遮婆羅門以美味之嚼食、噉食,親手供養佛陀並比丘僧伽。世尊食已,手離鉢,行澡水已,時,露遮婆羅門,取一小座,坐於一面。世尊對坐於一面之婆羅門露遮曰:
「露遮汝真實生起:『沙門、婆羅門證知之善法,不從所證知之善法為他人宣說。是故,他人能為他人作何〔饒益〕乎?實如斷故縛,更作其他之新縛,於是,我說此是貪慾之惡法。是故,他人能為他人作何〔饒益〕』之惡見耶?」
「瞿曇!唯然!」
一〇
「露遮!汝如何思惟耶?汝領住娑羅婆提村耶?」
「世尊!唯然。」
「然者,露遮!若有云:『露遮婆羅門領住娑羅婆提村,娑羅婆提村之生產,唯有露遮婆羅門獨享用,不分與他人。』依汝生活之彼諸眾,不成為障害否?」
「瞿曇!成為障害。」
「露遮!障害之作者,為彼等利益之恩惠者或非恩惠者耶?」
「瞿曇!不為彼等利益之恩惠者。」
「非利之恩惠者,於彼等現起慈心或現起害心否?」
「瞿曇!現起害心。」
「起害心是邪見或是正見耶?」
「瞿曇!是邪見也。」
[P.228]「露遮!我說邪見者之〔生趣〕,地獄或畜生二道中一道也。
一一
露遮!汝如何思惟耶?拘薩羅國王波斯匿,領住迦尸及拘薩羅耶?」
「瞿曇!唯然。」
「然者,露遮!若有人言:『拘薩羅國王波斯匿,領住迦尸及拘薩羅,迦尸及拘薩羅之生產,唯拘薩羅國王波斯匿獨為享用,不分與他人。』依拘薩羅國王波斯匿生活之汝等自己及他人,彼是作障害否?」
「瞿曇!是作障害者。」
「作障害者,於彼等利益之恩惠者或非恩惠者耶?」
「瞿曇!非利益之恩惠者。」
「非利益之恩惠者,於彼等現起慈心或現起害心耶?」
「瞿曇!現起害心。」
「現起害心者,是邪見或是正見耶?」
「瞿曇!是邪見。」
「露遮!我說邪見者之〔生趣〕,地獄或畜生二道中之道也。
一二
露遮!若有人云:『露遮婆羅門領住娑羅婆提村,娑羅婆提村之生產,唯露遮婆羅門獨為享用,不與他人』者,是為依汝生活彼等之障害者,障害者則無利益恩惠者,無利益恩惠者,則現起害心,現起害心則是邪見。
一三
如是,露遮!言:『沙門、婆羅門證知善法,不從所證知之善法為他人宣說。是故,他人能為他人作何〔饒益〕乎?實如斷故縛,更作其其他之新縛,於是,我[P.229]說此為貪慾之惡法。是故,他人能為他人作何〔饒益〕乎?』如是語者,是障害彼等:依如來之教法、律而證預流果、證一來果、證不還果、證阿羅漢果之良家諸眾,到達殊勝地位,以及積生天行之生天界諸人。作障害者,則無利益恩惠,無利益恩惠者,則現起害心,現起害心則是邪見。露遮!我說邪見者之生趣,於地獄、畜生之二道中之一道也。
一四
如是,露遮!若有人言:『拘薩羅國王波斯匿,領住迦尸、拘薩羅,迦尸及拘薩羅之生產,拘薩羅國王波斯匿當獨享用,不分與他人。』如是言者則障害彼等:依拘薩羅國王波斯匿為生活汝自己及其他諸眾。作障害者,則無利益恩惠;無利益恩惠者,則現起害心;現起害心則是邪見。
一五
如是,露遮!言:『沙門或婆羅門證知善法,不從所證善法為他人宣說,是故,他人能為他人作何〔饒益〕乎?實如斷故縛,更作其他之新縛,於是,我說此是貪慾之惡法。是故,他人能為他人作〔饒益〕乎?』如是言者則障害彼等:依如來之教法、律而證預流果、證一來果、證不還果、證阿羅果之良家諸眾,到達殊勝地[P.230]位,以及積天行之生界諸人。作障害者,則無利益恩惠;無利益恩惠者,則現起害心;現起害心者,則是邪見。露遮!邪見者之生趣,我說地獄及畜生之二道中之一道也。
一六
露遮!世間有應責難之三師,凡責難如是師者,其責難是合於真實而無罪。三師者何耶?
露遮!於此有一師,彼雖出家修行,而未證得沙門果,則為弟子說法,言:『此是汝等之利益,此是汝等之幸福也。』弟子等不聞、不傾聽彼言,不堅立般若[1],離師教而行〔自己〕之道。彼應如次受責難:『尊者出家修行,未證得沙門果,而為弟子說法,言:「此是汝等之利益,此是汝等之幸福。」弟子等不聞、不傾聽彼言,不堅立般若,離師教而行〔自己〕之道。猶如熱中於回身逃走女子,而擁抱背向之女子。如是作為我說此是貪慾之惡法。是故,他人能為他人作何〔饒益〕乎?』
露遮!此為世間應責難之第一師,其責難真實、無罪。
一七
露遮!於此,更有一師,彼雖出家修道,未證得沙門果而為弟子說法,言:『此是汝等之利益,此是汝等之幸福。』弟子等聞、傾聽彼言,堅立般若,不離師教而行〔自己〕之道。彼應如次受責難:『尊者出家修道,未證得沙門果,而為弟子說法,言:「此是汝等之利益,此是汝等之幸福。」彼弟子等聞、傾聽彼言,堅立[P.231]般若,不離師教而行〔自己〕之道。猶如捨棄自己之田,而思去除他人田草。以說此是貪慾之惡法,是故,他人能為他人作何〔饒益〕乎?』
露遮!此為世間應責難之第二師。其責難彼師,是合於真實而無罪。
一八
露遮!於此,更有一師,彼出家修行,證得沙門果,而為弟子說法,言:『此是汝等之利益,此是汝等之幸福。』彼弟子等,不聞、不傾聽彼言,不堅立般若,離師之教而行〔自己〕之道[A1]。彼應如是被責難:『尊者出家修道,證得沙門果,而為弟子說法,言:「此是汝等之利益,此是汝等之幸福。」弟子等不聞、不傾聽彼言、不堅立般若,離師教而行〔自己〕之道。此猶如斷故縛,而更作他之新縛,於是,說此是貪慾之惡法。是故,他人能為他人作何〔饒益〕乎?』
露遮!此為世間應責難之第三師。其責難彼師,是合於真實而無罪。
[P.232]露遮!彼等三師,於世間應受責難,凡責難彼師,是合於真實而無罪。」
一九~五三
如是言時,露遮婆羅門白世尊言:
「然者,世間有不應責難之師耶?」
「露遮!世間有不應責難之師。」
「然者,瞿曇!於世間不應責難之師者,是如何〔之師〕耶?」
「露遮!今如來出現於世,是阿羅漢、等正覺、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也……乃至……〔廣說如沙門果經四〇~七四節〕
五四
彼觀察時,已捨離此等之五蓋而生歡悅;已歡悅者,則生喜悅;懷喜悅者,身則輕安;身輕安者,則覺受樂;有覺受樂,心則入三昧。彼捨諸欲,遠離不善法,有尋、有伺,由離生喜、樂,達初禪而住。彼實以離所生之喜、樂,浸潤、周徧盈溢,充滿其身。以離所生之喜、樂,無不普洽其全身。〔同經七五節〕。
五五
露遮!猶如熟練之助浴者或助浴者之弟子,撒洗粉於銅盆,以注水而攪繞,[P.233]使浸濕而至周徧內外不滲出。露遮!以離所生之喜、樂,無不普洽其全身。〔同經七六節〕。
露遮!凡任何師,於其下之弟子,證得如是殊勝之果位者,其師於世間,為不應被責難之師。凡責難彼師者,其責難不合於真實而有罪。
五六~六一
露遮!更有比丘滅尋、伺,內心安靜、心專一性,無尋、無伺,由定所生喜、樂,達第二禪……乃至……第三禪……乃至……第四禪而住。〔廣說如沙門果經七七~八二節〕
露遮!凡任何師,於其下之弟子,證得如是殊勝之果位者,其師於世間,為不應被責難之師。凡責難彼師者,其責難不合真實而有罪。
六二
如是心寂靜、純淨、無煩惱,遠離隨煩惱,柔軟、堪任、住立不動時,比丘之心傾注於智見。
露遮!凡任何師,於其下之弟子,證得如是殊勝之果位者,其師於世間,為不應被責難之師。凡責難彼師者,其責難不合真實而有罪。
六三~七五
……乃至……〔廣說如沙門果經八四~九六節〕
七六~七七
如是心寂靜、純淨、無煩惱、遠離隨煩惱,柔軟、堪任、住立不動時,比丘之心傾注於無漏智。彼如實證知:『此是苦』……乃至……證知……『……不更來此生。』〔同經九七~九八〕。
露遮!凡任何師,於其下之弟子,證得如是殊勝之果位者,其師於世間,為不[P.234]應被責難之師。凡責難彼師者,其責難不合真實而有罪。」
七八
如是說時,露遮婆羅門白世尊言:「瞿曇!猶如有人正要墮入地獄者,則把捉其頭髮,拉救起安立地上;如是正墮獄者,依世尊瞿曇救起安立地上也。微妙哉!瞿曇!微妙哉!瞿曇!猶如扶起倒者,揭露覆蓋者,迷路者示之以道,暗中持來油燈,使有眼者見諸物。世尊瞿曇!以種種方便宣示法。我今歸依世尊瞿曇、法及比丘僧。願世尊瞿曇!攝受我自今以後至命終,歸依為優婆塞。」
校注
[0245001] 原語 aññā cittam 日本版為「得羅漢果」之意義,而改譯為「菩提心」。依水野博士之巴利辭典,aññā-citta 是了知心、知解心,依此而譯為「堅立般若」。【經文資訊】《漢譯南傳大藏經》第 6 冊 No. 4 長部經典(第1卷-第14卷)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2-02-14
【編輯說明】本資料庫由中華電子佛典協會(CBETA)依《漢譯南傳大藏經》所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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