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僧義廣論
- 一 敘 意
- 二 佛 觀
- 三 法 觀
- 四 僧 觀
- 五 總 結
一 敘意
佛法僧,為學佛者之根本認識,也是佛法究竟圓滿的說明,所有一切清淨法都攝在其中。
阿底峽尊者,由印度入西藏弘法,其地位等於中國之達摩。他在西藏數十年,常說佛法僧三寶。有人問他:為甚麼老是說三寶,此義雖殊勝甚深,但我們已聽多了,請另說勝義!他答說:我在印度所學所行的不出三寶,我來藏也無別法可說;請問除此三寶外還有甚麼佛法!在此簡單問答之中實含有很重要的意義。現在所講的佛法僧義,是信仰佛教、研究佛學、修行佛法的基本。所以,凡是信仰佛教、研究佛學、修行佛法的人,是必須明白。初步學者能明此義,才不是迷信,才可修學佛法以至於究竟。所謂佛者,是能究竟覺證諸法圓滿福慧的人。所謂法者,是佛自覺及覺他之法。所謂僧者,是能依佛法修行的人。此三者謂之三寶,實為佛法之根本。今講此三寶,分三。
二 佛觀
觀者,觀念。佛觀者,即對於「佛陀所有清楚正確之觀念」。佛是梵音略稱,具云佛陀,漢文音譯不一,如「浮圖」也是佛的異音,我國古文家所謂「浮屠氏」,就是佛氏之意。經咒上又譯作佛陀耶。現在英譯梵音為「布達」(Buddha)。
佛之譯義為覺者——就是覺悟的人,譬如有學問的人謂之學者,與中國所說的聖人差不多。但云覺者,不云覺人,此表示佛在天上人間以及超三界外的他受用報身,決不能以人間的人來限定他的範圍。覺者,自覺、覺他、覺行圓滿之簡稱。自覺者,有無師智、自然智、一切智;覺他者,以方便智慧無礙辯才教人覺悟,即先覺覺後覺;二種覺行圓滿,福慧兩足,謂之佛陀。此為有此功德者之通稱,通於三世遍於十方世界,諸佛無量。因此佛常說大地眾生皆可成佛,也可說一切眾生都是未來的佛。但是遍十方通三世之佛,都要三覺圓滿,福慧兩足,有此功德表現事實證明,纔是佛陀,不是假說的理想的。
甲、依釋迦牟尼佛建立佛之根本觀。
現在此世界有實德表現可當佛之尊稱者,是釋迦牟尼。以有釋迦佛,吾人纔知道有十方三世一切諸佛,所以依釋迦世尊建立佛之根本觀念。大佛殿中央供奉的就是釋迦牟尼佛。釋迦是姓,意譯曰能或能仁,以其祖先能仁民愛物而得姓——其祖先初為太子,以能行仁道得民愛戴另建一國,其父知之曰「我子能仁」,故即以為族姓。其古姓為瞿曇,亦譯喬達摩、憍曇彌,釋迦乃從其分出之支裔。牟尼意譯「寂默」,因佛常在寂定中,所謂「佛心常在定,無有不定時」。佛所說法皆依定慧利益人天,故尊稱寂默。原名悉達多,意譯「一切義成」,當時人直稱其姓名即為瞿曇悉達多;尊稱則為釋迦牟尼。牟尼又譯「文」,如經云「釋迦文」佛是。
印度歷史上佛應世為距今二千六百年以前,降生在中印度迦毗羅國(即今尼泊爾附近),父名淨飯王。成佛地在摩竭陀國菩提場,初轉法輪於波羅奈國鹿野苑,後於各處說法四十九年。由此歷史上考查起來,實有此建功立德慧福圓滿的佛陀,是以吾人依此建立佛之根本觀。
乙、信釋迦牟尼佛確得無上正遍覺,最高無上。
我們信佛,不但如常人信仰有學問道德功業的古人,原是信仰佛確已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阿耨多羅譯無上,三藐為遍,三菩提即正覺。覺是不迷,揀別凡夫不覺;正覺揀別一般外道邪覺;遍正覺者揀別二乘所正覺的法未能普遍。初地以上法身菩薩可以謂之遍正覺,然尚未究竟而為有上,唯佛妙覺究竟圓滿纔是無上。我們信釋迦牟尼佛確是最高無上,覺悟諸法事理性相,無所不覺無所不知,再沒有能超過佛的了。世人不明佛義,以為另有「神」能超過於佛,其實神尚在六道之中,較之佛陀不知差得好多遠呢!
丙、毗盧遮那或大日或盧舍或金剛持,皆為釋迦牟尼大功德聚之別名,不得視為牟尼以外之他佛。
「毗盧遮那」是釋迦的報身,近人常以五方五佛表五智、其實佛是五智都具足的;平常又以此為佛的法身,而不知法性身遍一切處無相無名。如華嚴經上的毗盧遮那,原是為十地菩薩現身說法之他受用身——報身。最近從西藏譯出的著述則說「毗盧遮那是化身佛」。毗盧遮那意譯光明遍照,故譯「摩訶毗盧遮那」為大日。古或譯為「盧舍那」或「吠盧遮那」,本為一音異譯。有謂「毗盧」是清淨法身,「舍那」是圓滿報身,皆訛。
學藏密者崇「多傑羌佛」——譯為金剛持,現持金剛杵以降伏一切魔怨,是依佛大雄大力具足無量方便功德而言。一切如來都有金剛身。依釋迦牟尼佛表示報身之廣大功德聚,故有此多名,所以不得視為牟尼以外的他佛。而世人每別為多佛,並執此為報佛說經、彼為化佛說經,殊不知一佛有三身、三身原是一佛也。
丁、他世界之阿彌陀佛、藥師佛,或往劫之燃燈佛等,皆由信釋迦牟尼佛之說而知之者,皆與釋尊平等。
現在學佛者都知道從此西去十萬億佛土有極樂世界,其中有佛名「阿彌陀」,意為無量——即有無量光、無量壽、無量相好、無量不退菩薩等許多的無量義。「藥師佛」在東方淨琉璃世界,世人念藥師佛咒能延生益壽。此二佛為他世界之現在佛,雖小乘不承認他世界的佛,而大乘則是常說的。現在科學證明有無量世界,當然現在他世界可有他佛。其在此世界往劫以前,有「燃燈佛」、「毗婆尸佛」、「尸棄佛」等。似此往劫及他世界諸佛,都是由信仰釋迦牟尼所說經典而後知道的。因為釋迦佛成就無上遍正覺,所以從如來大覺心中說出來的一切諸佛亦皆實有不虛。彼諸佛無不三覺已具萬行已圓,皆與釋迦佛平等平等。
戊、佛為積無數劫大行所圓之極果,不得與流俗所稱為活佛等混同。
這是要我們知道佛不是輕易成的。依經上看起來,人要先發菩提心,漸積福德智慧資糧,經十住、十行、十迴向、為初阿僧祇劫的菩薩。由十迴向經煖、頂、忍、世第一位、入初地而至七地,謂之第二阿僧祇劫。由七地菩薩以至成佛,謂之第三阿僧祇劫。三阿僧祇劫即是三無數劫。經過這三大劫的長時間的修行菩薩道,方能斷盡一切執障、圓成一切功德、而證成無上的大覺。成佛豈是容易的事!大行者、修菩薩所行到佛果之萬行也,如普賢菩薩等。所謂成佛者,即由菩薩行修學圓滿之極果。此世所見三十二相,八十種好之釋迦佛,也是由此而成。
如今世人,見修行者稍有世俗福德禪定神通的人,常稱之為「活佛」。如遜清時代稱皇帝為「佛爺」、太后為「老佛爺」;又如西藏達賴等亦稱「佛爺」,這不過表示尊敬他們,想像他們為諸佛應世而已。以法性而言:一切諸法本皆是佛,一切有情都有成佛的可能性,故一切眾生皆是未來佛。學佛者能明教理、正觀定慧,有相當功德表現,也可說是相似佛。平常所稱「活佛」,大概由此而來。若嚴格的從實際上說,必須是經三大無數劫圓滿大行,究竟極果,方可以稱之曰「佛」。故佛不得與流俗所稱的「活佛」,等視齊觀。
己、佛為出世三乘聖眾中之大聖,人天猶為凡世,不得與凡世人倫聖哲混同。
佛法所謂六凡、三界、天神人仙,都是世間凡界之流;佛法三乘聖眾,乃為出世之聖,佛又為出世聖中之大聖(三界內之六道謂之六凡,三界外之三乘及佛謂之四聖)。佛為超過出世三乘之聖人,在佛教內的出世三乘聖人中稱大聖;則其餘流行的各教主皆不過是人道或天道之聖人,猶在三界六道之內,學者慎勿以佛與其他之世間聖賢混同視之。我們所以要如此認識審察的,因為佛陀是以清淨無漏的大功德聚為本質的。
庚、佛為法界諸法(宇宙萬有)之遍正覺者,亦為教化一切有情令遍正覺者,不得與一神教的創造主宰及多神教的禍福於人等迷信之神混同。
佛典上之法界諸法,即宇宙萬有。佛於宇宙萬有諸法自覺究竟,故稱遍正覺者;亦為教化一切有情令得遍正覺者。宇宙本無創造萬物與自在主宰的天神,如一神教之所說;也不可如多神教所說,以佛為宇宙許多神中的一個神。平常人心理上迷信一神或多神和佛菩薩一樣,那實在是大錯特錯。不論無神,就是有神他也不過是天道中的眾生而已。我們要信佛,對於佛的觀念先要弄清楚纔是。
三 法觀
第二講「法觀」:學佛的人,於佛法要有正確明瞭的觀念,尤其是對於「法」要有正當明瞭確切的認識。古代中印度音的「達摩」,現在依英語翻為「達爾摩」(Dharma),這是法的譯音。此中法觀的「法」,範圍很廣,所有宇宙萬有,事事物物形形色色一切的一切,皆名為「法」。牠的定義是「任持自性,軌生他解」。無論何物,以能保持牠自己獨立的體性,才成為此物。譬如這個白色,在白的本身上牠能保持其白的自性,且能令一切有情都了解牠是白色,使他人了了分明不會錯認為是其他的顏色。因白就是任持自性軌生他解的法,所以白色便令人絲亳不差的覺了其為白色。一法如是,其他一切諸法乃至虛空,亦各各皆保持自性而能軌生他解;小至一花一草一微塵,大至法界亦皆如此。
萬法差別各各不同的自性都是由因緣所成,在相對的關係上成立:此物之成立,必依托其他(彼彼)眾緣相合而成。一物如是,物物如是,一切宇宙萬法各各皆有互相為緣的關係,各各皆有彼此的差別而不能混同。並且各各皆由任持自性而使他人生起確定的認識,也就是宇宙萬法各各皆有任持自性軌生他解的意義。而且法界諸法,無處不遍無所不包,再沒有那一樣能出乎法範圍以外。一般人常說佛法無邊,就是顯佛法的「法」字範圍是最寬最廣無有邊際的。但就屬於佛的法講起來,大別有二:
一、證法:佛先從自覺的根本智親證二空所顯的真如妙性、而無能所的差別,依此並起後得智證知一切理事因果的差別,起大悲心普度一切眾生。一切智智在每一剎那間無不普遍了知一切諸法真實性相,這就是佛智所證知的證法。
二、教法:成佛後所說的法為教法。佛居純淨土由平等性智示現微妙功德他受用身,為住十地的諸大菩薩現大神通,轉正法輪決眾疑網,普令受用大乘法樂;以至為二乘六道有情示現化身說法(對人現人身、對天現天身、對畜生現畜生身、一切總是隨類應化普度群機);對九法界的一切眾生皆教化令向佛道。所說諸法,皆無所不遍,又無所不包。然佛以王子身降生人間,說法的主要點亦在人類,故留遺的教法在人間集成現在的大藏經典——三藏十二分的聖典——為法寶。此證法教法亦可以分做「教、理、行、果」的四種差別。「教法」的教典中,即包含理法;從理起行乃可以「證」到諸法實相,所以「證法」亦包含行法、果法。三乘聖人所證的雖同是證法,但沒有佛證得的圓滿究竟而已。從證教二法分析成教、理、行、果四法:教法就是依佛說教化眾生的法;因有教化的原故,所以眾生能了解佛所教的理;再依理來實行實修;可以得證所期望的果。大概就佛依自證而施教,曰證法和教法;依有情聞教解理修行證果,曰教、理、行、果。此兩類皆可普遍包括一切諸法。「法」的意義,歸納概括起來就是這樣的。
甲、一切經律,皆源本佛所宣說之聲教,由佛徒歷次結集而成者。
在三藏中不能收攝的典籍,可稱為雜藏。西藏文於教典分經律論為「甘珠爾」、「敦珠爾」,這樣分析頗有意義,因經律原為佛說,論是由佛滅度後許多弟子依據經律所作而成的。所以今亦先從一切經律來說。經是由佛在世時,說法教化一切眾生所施設的,由弟子結集起來成為經。原名「修多羅」,此云契經,上符諸佛理,下應眾生機。律是佛在世時,依弟子應有的行為訂共守的戒條,也是弟子依之作修行軌範的法規。佛在世時,弟子們在行為上大多是很正當的,但因有些弟子發生了不正當的行為,隨所犯的那一種過,佛就隨時制之以為律,從此以後再不許犯,於是就制成共守的戒律,經佛制定後,弟子總要一致遵行不得稍有違犯,這就是戒律,嗣後如有同類事情發生,就照律處理。在每一條戒律,敘述其許多層次的緣起變增,所以除讀誦的戒本以外更有廣律,成為龐大的律藏。
佛在世說一切教法的時候,是沒有文字的;教導一切人天大眾,都是以聲音為體——宣說出來,這就是聲教。今人看經律論藏時、可以無聲的色法——文字——為體。可是佛在世的時候,是一切皆以聲教;戒律也是依佛聲的教誡。經是由佛親口說出以後,再由弟子在佛滅度後會誦,經大眾一致證明認為絲毫不錯,就錄成為經。經律有多數次的結集;最初是由佛滅後不久,經大迦葉等在七葉窟中結集而成;其時在七葉窟外,亦更有富樓那眾結集起來的。至佛滅一百年後,當時有少數弟子不遵律行,有大多數的弟子出來否認,遂有二次結集。如是二次三次至第四次纔整理完成為大小乘各藏經律。現今這許多經律,並非一兩次結集成功的。
佛教傳入中國後,大藏經的編成歷代不同,唐、宋、明、清各有目錄可考。中國及西藏各處,皆有大藏經的篡集。
乙、佛徒結集佛說,初亦口誦相傳;用文字寫成書本則時先後不一,以佛徒時代不同,故小乘與大乘之經律亦寫成先後有殊。
佛在世的時候,是由口誦相傳。佛滅後,弟子會誦結集彷彿與現在開會相同。當時是以大迦葉為主席,設高座為座,推阿難陀尊者誦經,優婆離尊者誦戒,依佛所說的朗誦出來,經五百聖弟子的大眾證明不錯,認為刊定之說。不必就用文字錄成經本或戒本,或仍是流傳口誦而已。
復次,佛在世的時候,已有文字的經律流傳,如律載佛在世時,某長者及甘爾夫人夜中燃燈誦經事。又每逢十五、三十日布薩誦律,當時常有記錄成本的。故早之則佛在世時就有錄成的經律,遲之則佛後數百年或仍由口誦相傳。因時代先後不同的關係,所以錄成的文字亦不相同。各時代主持教團,宏揚佛教的人材不同,所以各時代盛行出來的經法也就有異。先是依迦葉、阿難這一部分的人宏揚出來的,所以就為小乘經律。後從上座部分出大眾部來,到五六百年間有馬鳴、龍樹菩薩出來主持宏揚的是大乘佛法,大乘法寶也就流布於世。因時間先後的不同,加以弟子根機又有大小的差別,甚至小乘又有二十部的差別,所以經律流傳有異。但歸納起來,要知皆出於佛之聲教。
丙、信超人天之聖人必有非常之勝事,故經律所言不思議事皆應確信為實事,不得以凡識疑議之。
通常人都以佛教混雜在鬼神中和種種邪見外道等同類而論,這全是盲從誤解,不了佛學的人亂說。尋常社會人士認為最高的哲學、科學:總是以人們眼所見到的、耳所聞到的——以五官所感觸到的,或意識依以思想及推論到的,以及古時傳說下來的,凡此都是以人的思想知識為標準。現在科學進步,雖知有日球月球與虛空中很多的星球,但還全是以有漏五識與第六意識研究推測起來的。而佛法那就大大不同,相去很遠了。一切經典全是佛由證智普遍覺悟證到的諸法實相,為覺悟眾生親宣出來,是從無漏聖智親證的境界流出。聲聞但證生空無我,法執猶在;菩薩是雙證我法二空,但仍未究竟;直到究竟圓滿佛果位上的時候,才能證到佛佛道同的圓滿真理。在小乘聖人所證的偏空涅槃,就已非人們的思想所能及到,亦已有非常人所能為的一切勝事,何況超過三乘聖眾究竟圓滿的佛果!當然佛是更可有非常的勝事,為常人意識不到的。故於一切大乘經律中所言的超人天勝事,及超三乘聖人的不思議事,皆要確確切切信為實有的事理,更不得以凡情來推測和疑惑。這是吾人對於佛法第一要具有的正確觀念。
丁、諸論及撰述語錄皆賢聖佛徒修證有得、宗依佛說而闡揚詮釋者,故今亦可憑佛說親證而研究抉擇之。
經律二種是由佛親口所宣說出來的,而論大都是由二乘或大乘賢聖位中的佛子修有心得而發表出來的。論有二種:一、宗論,如瑜伽師地論、成唯識論、攝大乘論等,就是依佛所說的經律大意編述闡揚。二、釋論、如十地經論、大智度論等,皆是關於佛教經典注釋的傑作。顯真破似,全靠宗論;釋論來樹立教理,顯明經義。至中國歷代撰述或語錄,亦皆依多聞熏習進而精進持戒降伏煩惱的人如十住、十行、十迴向的賢聖者,以及三乘聖位中的聖者,為悟他而著述。故今之學者,亦可依佛所說的經律或內心的修證去研究抉擇,使人顯明而易解。
戊、大乘諸宗之各標其勝,在集中其理解於一念而起觀行;建宗趣行或殊,真本覺果無二。
佛滅後一兩百年間,印度的小乘共分二十部之多,學說紛紛不一,現姑不論。單就現在中國通行的大乘各宗而言,在大乘諸宗各各皆分門別戶,標樹一宗特殊的勝義。唯識宗是將宇宙萬法總攝歸納為唯識所變。天台宗歸納起來修一心三觀。淨土宗是以念佛求生西方,上中下根皆可往生,就是造五逆十惡的人命終十念成就,亦可往生;眾生根機善惡差別,而往生見佛聞法開悟時間亦有長短不同。總之,都可以蓮花化生,入不退地。無論那一宗,都有最殊勝的宗致,纔能成立一宗。各宗所修的路途不同,但所趣向目的無非是唯一佛果,亦皆以真如實相為本,這就是殊途同歸。所以無論修學那一宗,都有莫大的利益,不得專讚此而謗斥彼宗,應當不相障礙。各宗各闡揚其特殊的勝義,同時並了知真本覺果之無二無別。倘使能悟平等性發大悲心而修證,不管走那一條路,總可證到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果,都是沒有差別,平等平等。所以中國佛教有大乘八宗者,亦是歷代菩薩祖師依佛開的方便法門而施設。眾生喜歡那一宗法門就隨意擇取修行,各各皆可起殊勝的觀行,證無二的真理及成無上的佛果。
己、菩薩藏法與聲聞藏法,境行果皆別,然聲聞境行果亦為菩薩所含攝。
菩薩乘與聲聞乘是各有經典的,唯獨覺乘無有經典,附屬於聲聞乘。大乘菩薩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為普度一切眾生證人法二無我,修行六度萬行,以成佛為究竟目的。
小乘單證人空,成阿羅漢果為究竟位。然小乘所修行的人無我智,亦為菩薩乘中的一部分。境行果雖是差別不同,但修學菩薩大心的人,應盡量容納不加誹謗。
庚、佛之教法、發源於佛及聖眾之無漏智果、故不得視同其餘出於有漏凡識之教學,但於餘教學皆可或破或攝以助顯無上義。
佛及大菩薩聖眾從無漏智中流出來的聖教量,不得以我們有漏凡夫的淺知淺見來測度。——如世間上認為最高的學識就是科學哲學,而這些學說如去其封執亦可收攝為佛學中一部份的學理。——我們以有漏的凡識不能證知無漏的妙理,故不能就說沒有這種無上深奧的妙理。但亦可以拿科學或哲學來證明助顯佛學的真理。我們研究佛法稍微透徹的,隨時隨地就要拿來修行學習,以期悟證佛法真理獲得無上妙覺的佛果。
四 僧觀
前已講明佛法兩觀,今講僧觀。「僧」就是「眾」的意思,音譯為僧伽,亦譯桑伽耶,簡稱曰僧。中國以三人為眾,而佛律須四人以上方可名僧。中國常人的習慣上稱一個出家人為僧,或者以僧為姓,如稱僧某某,不很確當;但稱出家人為「僧人」也是可以的,言其是僧眾之中的一個人,如軍人是軍隊中的某人。佛教出家徒眾成為有組織有規律有系統的團體,乃可名僧,實在就是佛教的教團的意思。故此所云「眾」並非尋常所說的眾,這「眾」是要具有事理和合之義的:第一、出家的僧眾於事行上須具六和合,纔能共住集成僧眾的團體。何謂事行上的六和合?(一)身和共住——對諸佛菩薩要共同禮拜修行,以身作則,同作佛事。(二)口和無諍——同信佛讚法及歌詠三寶,與同住大眾共學佛法,不相諍吵。(三)意和同悅——同一信心追求佛法的真理,發一共同生活的歡喜心。(四)戒和同持——同修持一切戒法,期達佛果。(五)見和同解——對一切法寶共同解說,使大眾都能盡知。(六)利和同均——有財物等利,須共同平均受用。具此六和義,方得成為依佛法修行的僧團,這是在事行上的六種和合。第二、理和,是同證生法二空擇滅無為的真理。如是乃為事理清淨的和合眾。對於僧先要有這些正確的觀念,方可了知僧義。
甲、勝義僧寶雖在三乘聖眾或賢聖眾,但此土之住持僧寶必在出家五眾,尤在苾芻眾。
僧寶之勝義僧,非是通俗見聞所能及。從最勝智所證的真實義,名勝義。勝義之僧,即證聖地的諸大菩薩或證辟支佛果及小乘四果的阿羅漢聖眾。於是聖眾中惟有清淨無上的佛果是獨一無二的聖中之聖。勝義僧即三乘聖眾或賢眾:有先自利趨向小乘消極方面,而後再回小向大修菩薩行。有大心菩薩初下手用功就先利人積極救世,所謂「地獄未空,誓不成佛」的菩薩僧。或在從賢入聖位中,修至煖頂忍世第一未登果地的菩薩,雖未能證果登地,但已有相當功行成就,亦可稱為勝義僧寶。
此土並非廣指娑婆世界,就是在釋尊應化於此的閻浮提的地球上。不論那一國,凡是受化的人類、能出家受戒修學佛法、教化世人,名為住持僧寶。就是在此世界上持奉佛法依法修行的和合僧,普遍播傳宣揚佛法為世人作良福田的,皆是住持僧寶。入三乘聖眾或賢聖位中者,無論是在家出家,只要能依佛法修證到,皆可名為勝義僧寶。此土必定要出家五眾,方能為住持佛法的僧寶。
初出家的沙彌,先學習佛法,經數年後,對於經律都有相當的熟悉,進至受戒為比丘。能盡「宏法是家務利生為事業」的天職,能為真正佛子,著如來衣、食如來飯、為如來事;抱大雄大無畏的精神深入社會救濟民眾,尤其是比丘最重大的責任。以上是出家男眾。女眾初出家亦為沙彌尼,先學習佛法,經數年後進為式叉摩那眾,再進至比丘尼眾。這樣出家男歸男眾、女歸女眾、各有各的規律和系統之組織。沙彌沙彌尼有十戒,比丘有二百五十條戒,比丘尼有三百五十戒,各各皆有修持,限制不同;式叉摩那有六戒,是預習的比丘尼戒,由此可進為比丘尼眾。這樣的男女眾,為捨俗出家的五眾弟子,而真住持三寶的尢其是在比丘眾。「比丘」、有許多經譯為「苾芻」。真正能住持三寶的大責任,還是荷擔在苾芻眾的雙肩上。因為沙彌沙彌尼眾們正是在學生的童年時代,對於經律的知識尚很幼稚,須比丘教授沙彌們修學,比丘尼指導沙彌尼眾們修學。但沙彌尼學成後也要再到比丘團體中受大戒,所以真正能住持佛法的仍是在比丘眾的力量,其餘不過是出家眾中的附庸。出家佛子雖具五眾,實在是要比丘能成為清淨的僧眾,住持佛法。
乙、他方淨土雖或純一菩薩僧無有在家出家之別,但此濁土則須出家菩薩乃入僧寶。
能發心修證佛法的大乘賢聖,就是菩薩僧。在他方清淨佛土中雖可沒有在家出家的分別,以天然無有俗染家累,祗要是能發心修行就都是菩薩僧眾。然在此五濁世中,在家優婆塞優婆夷二眾弟子是不能完全攝入出家僧眾中的;因在家二眾有家俗事情纏身,不能一心一意地修持弘揚佛法,所以不能具足僧相僧德。在此濁土的尋常一般人所過的生活不能成為依佛法修行者,故雖菩薩亦惟有捨俗出家才能成為清淨僧寶。如禪宗六祖慧能大師,未出家的時候已在黃梅得傳佛法心印,而仍隨俗多年不能說法普利人天。後來出家受具足戒具菩薩比丘相時,才能為人天師表,說法普利大眾群機。未出家的近事男女,雖依菩薩戒律修持者亦不得為僧寶,皆因未具僧相故。在此五濁惡世中,定要出家比丘菩薩僧眾,才能為真正的僧寶。
丙、住世持教之佛徒團,應依七眾律儀而建立。在家二眾佛徒,雖非全僧亦非全俗,此為已進三寶之門者,異於隔離三寶之凡俗,故曰近事,為介於僧與俗之間,可稱為「居俗近僧眾」。受三皈以上及日本之真宗僧、西藏之紅教喇嘛等,攝屬於此。由此中修轉輪王十善行者、攝化民眾建設新社會,利樂人世。
在家優婆塞優婆夷二眾名近事男近事女。雖未能捨俗出家,但行為上已能親近事奉三寶。因他身是在家二眾未能具足出家僧眾的律儀,而能為佛子行佛事,所以說他非全僧亦非全俗,居在兩者之間。雖尚在俗已能皈依進入三寶之門,故可稱為「居俗近僧眾」。
日本的真宗僧,就是有妻子兒女眷屬的在家眾,然而他有修持佛法的行門,做佛教部分的事業。西藏喇嘛有黃教紅教的區別,他們是以帽子有紅黃色分為兩類,紅喇嘛的帽子是紅色、黃喇嘛的帽子是黃色。曾來內地的班禪喇嘛等是黃教,紅教喇嘛是在俗的多,但他也用功修行辦道作如來事,與我國的近事男女差不多。而日本的真宗僧和西藏的紅喇嘛,可算是居俗近僧眾。近於如來事業的男女眾,在家發心的菩薩,應完全以修美滿的十善行為事業。世間人民若能修持轉輪王的十善行,普令一切人民同行十善,逆性的眾生亦勸化歸行十善,如此全國的上上下下一齊攝化同行十善,為良好國民優秀分子,則可將五濁惡世的不良底現象全改成完美的新社會。所以要建設良好的優勝國家,不但出家眾是要修持佛法普化人民,就是在家眾亦要盡力共同修行十善利樂人群,才能建設新的社會國家。
丁、尊敬三乘聖賢僧,彌勒菩薩等雖現天相亦同大乘聖僧尊敬。
大乘菩薩是不與凡夫出家僧眾同的,大乘聖眾是已經證入果位聖僧。彌勒菩薩在兜率陀天內院中,雖是現的天相不是比丘僧眾相,但亦要同大乘菩薩僧寶同樣的尊敬,不得認為天人。在古時曾有這樣的傳說:有一位證三明六通的阿羅漢要見彌勒菩薩問法,於是就現神通往兜率內院。因見彌勒菩薩是天相而不是普薩比丘相,就生分別心不禮拜不接近,遂不能進而問法,未能親近彌勒菩薩。倘認天相就是菩薩僧,恭而且敬的請求佛法,那就不妨礙悟得最上乘了。所以雖然見彌勒菩薩是天相不是比丘相,須知就是大乘聖僧相,應同樣的尊敬。如觀世音菩薩現女相或現面然大士鬼相,要曉得是證聖位的大菩薩,所以要同樣的尊敬纔是。
戊、敬崇出家住持僧眾,但最低限度須明佛法大義、信心充足,能持比丘四根本戒者,乃認為出家住持僧眾。
尊敬出家住持佛法的僧眾,在極低的限度要能明白佛法的大義,尤要信心充足,能受持比丘四根本戒,方得認為出家的住持僧眾。世間人之著僧衣隱入佛門中混生活者,到處皆是,如乞丐叫化子等類混入佛門,於佛法當然絲亳不知,持根本戒,當然更非他們所能了。所以被尊敬為住持佛法的僧眾們,最低限度要能受持苾芻四根本戒,尤要堅確的信心,明白佛法的大義,才能認為是出家住持佛法的僧眾。
己、不知佛法亦無信心且不持戒者,應驅出於僧眾之外,不認其為出家僧眾。
混雜佛門中而不知佛法不具信心且不持戒的僧眾們,常縱五欲之心,是佛法中外道。那種下劣的人混在出家人中,當然不能稱為和合僧眾,應當如叢林制度的遣單,將那許多不明不信敗壞佛法的一齊勒令還俗,不許在佛門打混。
在佛子的行為中,有規律而具六和合的僧眾,對於佛制的戒律要一致能遵守,不得有所違犯,方能承認是出家清淨的僧眾。
庚、由僧相僧德之僧眾,建設佛教清淨幢相之新僧寶、師表人天。
混入佛門中吃飯穿衣求生活的人,當然是不具僧德,自不能承認他是僧寶。此處所講具僧相僧德,即持菩薩比丘清淨戒行的德相。故必須在出家僧眾的律儀上,建立住持佛法的新僧寶。表現佛教的最高的清淨幢相,為社會人士所敬仰;宣揚佛法的教義,表現佛教最偉大的真精神。此新僧寶須具足一切清淨的德相,犧牲個人,深入民間宣揚佛法,普及教義,為整個的人類謀幸福,一切難行能行難忍能忍,為人天的師表,樹立佛法真正的教化。
五 總結
佛法僧義,大家都可以正正確確地認清楚了。佛是我們的教主;法是從金口所宣出來的;出家和在家弟子的七眾,是宣揚佛法的集團。——攝化人民入正軌,將整個的佛法播傳社會,使一切人民皆得無上利益,將佛的大悲水普遍輸入人民的腦海中,使轉惡成善造成清淨的國土。我們對三寶認清後,信仰才有一定的標準和對象,方不致盲從瞎信,走入歧途。
信佛教的初步,就是皈依佛法僧三寶確定信心。永不皈依邪魔外道,以佛為唯一的大師,非是人天所能及到;對法尤須明白了解清楚,真正能生信仰;依僧之具足德相嚴淨律儀,為指導修學佛法的模範師;這樣是正信三寶。能承受佛法僧的教義,方不是迷信盲從。世人對某一件事能認清,才能決定方針和主意去做,而信佛法亦是這樣。對佛法能真正認清楚,任他是何種美妙的誘惑,決不迴意退心。倘對佛法的真理不弄清,那就決定不生信心,這是不言可知的。我們假使以佛法當學問拿來研究,單對於法生信心,而不知法是由無上大覺的佛證到親口宣說出來,故對佛不生信仰,則雖云信法而非真信,以他對於法的本義仍未明白。不知法是由無上大覺究竟證到的諸法真相,說出來的真正微妙諦理,倘不信由佛所證,即對於法亦不能徹底瞭解。如能信佛,那是已經進一步認清了能證明諸法實相是由佛親證說出來的。或者對佛對法皆能認清,而對於僧尚不生敬仰心,這就是信佛法而未信僧,那麼佛法便遠離人間,而不能切近人間實際。應知僧是上至等覺菩薩,次至十地、十向、十行、十住的菩薩,以及二乘賢聖、及發心出家受戒的凡夫僧,統名曰僧。若能具足信佛法僧,則能依出家僧以至二乘賢聖僧、大乘菩薩僧,而為由人修到佛果的階梯;先由信僧,進至信法,再進至信佛。信仰佛法僧三寶是不能離開的,能具足信佛法僧,便是從佛口生、從法化生的真正佛子。
對於佛法僧的正義,已講完了,還望大家個個能於此正解正信正行纔好!
(附註)佛法僧義凡二十一條,初見於十七年發表之告徒眾書中。各處印為小冊,本文即憑此而解釋之。
【經文資訊】《太虛大師全書》第 X01 冊 No. TX01n0001 第一編 佛法總學(第1卷-第26卷)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1-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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