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有皆因緣所生
- 一 引 言
- 甲 習俗的迷信非佛教
- 乙 佛教的消極非本質
- 丙 空與唯識等亦附加義
- 二 析 名
- 甲 萬有
- 乙 因與緣
- 丙 生
- 三 立 宗
- 甲 各因引果之先後熏起續斷與唯識
- 乙 眾緣合成之違順消長泛要與皆空
- 丙 因緣生存之主伴攝入同異與圓中
- 四 破 邪
- 甲 不平等因
- 乙 無因偶然
- 丙 偏因或緣
- 五 結 論
- 甲 正明萬法因緣有
- 乙 盡除迷信成正信
- 丙 信行因果得圓成
一 引言
佛教之來中國,已有一千九百餘年;尤其是雲南的佛教,是印度阿育王時代已傳入,故雲南之佛教歷史已在二千三百多年以上。所以現在中國,從通都大邑到窮鄉僻壤,均散布有信崇佛法之徒眾,及有很多代表佛教的寺庵僧尼。佛教在中國曾有過極昌明的時代,而對中國固有的文化之貢獻與影響都甚大,至唐宋已經發揮到了水乳交融的程度;近今研究中國文化者皆離不了佛學的因素。
甲 習俗的迷信非佛教
自清季廢科舉興學校維新變法以來,一般新學人士即詆訾佛法為迷信,使佛教於無形中受了莫大的打擊,大有使佛教的學說被推出於中國知識界的趨勢。實則許多被指斥為迷信的事物,與佛教本身全不相涉,殆若風馬牛之不相及。一般認為迷信的,不外各地方所崇拜的鬼神偶像,及化燒紙錢等等風俗習慣,皆誤為佛教所造成,其實這在佛教原有的教理和制度上並沒有提倡過。此種俗習之起源,多由於中國古來的所謂神道設教思想之遺傳。因為佛教在別的國度裏流傳時並不如此,並沒有像在中國的許多不經的俗習,這是可以作反證的。由此我們知道中國古時遺留下來為現在詬為迷信的風俗,無非歷代統治者的帝王,欲借此使人民生一種希望或畏懼,因此得到精神上的安慰與鎮懾。其用意在鞏固其統治權,以使之補助政治法令所不逮。可是在今世科學的眼光看來,不免有愚弄人民之嫌。但此並非出於佛教,故以前中國的佛教僧徒,也不過適應於吾國的習俗而如此,亳不影響到佛學的真理及其原有價值。
乙 佛教的消極非本質
古今一般人士看見各地寺僧遁在山林,往往即據之以為佛教是非人生的,乃是山林隱遁的,與社會人生不相關聯的,是所謂出世逃世的消極佛教。因此即以為佛教對於有為的青年人,及對社會國家負責任的人皆不宜接近,尤其不必去研究;但為一班退休的老年人及無知婦女的崇信物。因此,乃欲舉佛教而摧毀消滅之。其實,這也非佛教的本質。佛教教理上所謂五乘——人、天、聲聞、緣覺、菩薩及佛者,此中第一步就是教人在世做人,然後才能談到超人的天及出世的聲聞緣覺菩薩等四乘,故學佛以做人為基礎。其餘四乘也不盡出世,出世只是修學佛法的一種過程。乘、即是車的意思。五乘、是說由這五種不同力量的人,依這五層的車路前進。這樣看來,佛法並不是非人生的,也並不盡是遠俗離世的。如在暹羅、緬甸、西藏等處,即是用佛教學理為治國及待人接物的處世學問。而佛教在中國專被用來做出世的修行者,這是因為中國已有儒教學說治國經世的緣故。如此說來,佛教之退處山林,也完全是中國的環境使然,並非自身的本質如是。所以我們可以說佛教是非消極的,是有為青年人及現對社會國家作大供獻者的人都可以研究的。
丙 空與唯識等亦附加義
其次,以為佛教說一切皆空、三界唯心、萬法唯識等等,即誤解佛法是偏向空寂偏重精神的宗教,與現代科學的物質文明相背馳。其實佛教說一切皆空,有時也說非空,也說非有非空、即空即有。其說空者,無非是就一法或萬法作一種理性的說明,須在講到相當的地方乃適用的一種術語;講唯識也是如此。此種術語,只是佛說因緣所生法上的附加義。扼要的說來,佛教唯講萬有(萬法)皆因緣所生,這才是佛教的真正本旨。
二 析名
佛經所用名詞,往往精深細微,一般人甚不易解。所以今講「萬有皆因緣所生」,不能不略說本題的幾個重要名詞。
甲 萬有
這一名詞,在佛教經中原不常用,應當用「萬法」才合。因有字的意義,尚不及法字的意義來得寬廣,萬理萬事萬物皆不出乎法字的範圍。然佛教中也有用有字的地方,如一種宗派立名一切有,是專門講一切皆有的,即所謂萬法皆有。但以有遮空,其義已狹。或說三有,所謂欲有、色有、無色有,三有或析為九有、二十五有,此與吾國通常以宇宙內外事事物物名萬有相同。此取通俗易知,故用「萬有」一名。
乙 因與緣
這在佛經中分得甚為精細,有所謂六因、十因、四緣、二十四緣者。現在限於時間不能一一說明,但就因緣二字說之。因者、為構成一切事事物物即萬有的主要因素,所謂質的方面的東西。譬如花的種子一樣。緣者、乃事事物物的條件湊集助成主因的東西。譬如只有花的種子是不能生出花來的,必須借助於水土日光等物,乃有生起花來的結果。試看現在供在這講檯上的盆花,這是一個活的舉例。佛法中這樣的事例是推用得很廣泛的,所謂萬有萬法各有其種子之因,亦各有其湊助之緣。而緣又有順逆的分別,遇順緣則生長,遇逆緣則衰滅。
丙 生
生,是對住、異、滅而言的。佛法中常講此生住異滅的四相:生是說事物的初生,住是已生後的存在,異是存在中的變易,滅是變壞到消滅。此生字是狹義的。又或有單用生滅二字者,生字對滅字而言,此生字可包括住異在中,是廣義的。今言萬有皆生於因緣的生字,也是廣義的生,如中山哲學上所謂宇宙以「生」為重心的生字所表現的意義一樣廣泛。
三 立宗
依上面的解說,對於萬有皆因緣所生之義,可分如下的三點說明。
甲 各因引果之先後熏起續斷與唯識
應知宇宙間萬事萬物皆各有其主因以引起各別的成果,所謂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先因後果,因引果生,果又熏成因種。如寺院中之燒香,由香的燃燒以熏留香氣。曾現的心境,留在心中,雖經多時而此已熏成之習氣不失,等到後時遇到機緣仍可發現。此即所謂熏成種子復起現行之一例。由此因果果因相續,例如外國輸入一種胡桃種子到中國來,栽種生果,果種相續到今。但如有同樣而較優良之新種輸入,或遇天災等大逆緣,則亦有斷滅的時候;所謂適者生存,或歸淘汰。佛教的法相唯識宗,是專為闡明這種因果相續的道理而發展成的。由種子依持說到藏識,以成立萬法唯識,使眾生循之修行,漸去凡劣而臻至善淨佛聖;明有善因必可成善果。
乙 眾緣合成之違順消長泛要與皆空
從眾緣合成以觀萬事萬物,遇著順緣便生長,遇著逆緣便衰滅。猶如人遇到適宜的鄉土便生活得順利,走到水土不服的瘴地便生病乃至於死;但能懂得其發瘴之時間性亦可為預避之方以資進退者,則在例外。不但人是如此,宇宙間萬事萬物的順緣逆緣與生長消滅莫不如此。泛言之,我人的一舉手一投足,語默動靜,無一不與萬事萬物為緣而互通消息;更推廣論之,山間的一草一木,海洋中的波濤與空氣,天上的星球運行,無不與每一物互相為緣以致其違順消長的。雖然此中所謂緣,亦祇就其重要與次要者分別言之,即是直接因以成果者為重要的要緣,反之,間接不切要與泛遠的則為次要的泛緣。如是,眾緣合成之物,分析觀之只是眾緣而實無此物,此佛經中所以處處明萬法皆空的所由。空之定義是眾緣合成中毫無固定物體的說明,言其沒有固定獨立的實體存在。推廣言之,即所謂一切法自性皆空。法性空慧宗備明此義。
丙 因緣生存之主伴攝入同異與圓中
須因緣齊備以生存的萬有萬法,每以一法為有力能持之主,則其餘諸法皆為無力相資之伴,要得主伴關係(主因助緣)全備方能完成其生存。此說在中國自創的華嚴宗、天台宗及禪、淨宗特詳講之。所謂一法攝盡一切法;舉宇宙間所有諸法,法法皆可為主,而又皆可為伴。譬如以現在顯現在諸位面前的講桌為主例而言,此桌是在雲南省城的昆明,雲南是中國的一地方,則此桌便和整個中國社會國家發生關係,而國家社會又依地球太陽系全宇宙為它落腳存在之緣。推開去講,不論精神的物質的任何一個成法為單位,皆可互為主伴相攝,同時又互相入。雖然,這主伴相攝互入的萬有萬法,以之相互攝屬時,固可一攝一切、一入一切、一切攝一、一切入一;但亦並不攏統。因為,方以類聚,物以群分。在人的方面,有善、惡、賢、愚;在整個宇宙方面,有精神、物質、非精神或非物質;在國群方面,有社會、國家、民族、方土;……各各判然有其同異,纖毫不混。現在須要就此特別講明者,這是佛教中明因緣生法最圓滿中正的教理,也是中國佛學的特色,應當促起世人注意的地方。
四 破邪
不過,在世間一般的學說或宗教裏,也多有講因果道理的,初看好像與佛學上講的因果論頗為相像,但是細究起來則大謬不然。一切謬說,可歸納為三種邪謬的因果論法。
甲 不平等因
如說宇宙間森羅萬象的事事物物,皆有一刱造主宰者為「因」,以使之生,以使之滅;但彼主宰者之自身,則並不要「因」,亦無生滅:此種所說「因」甚不平等。萬有要因、彼也要因,彼不要因、萬有也不要因,故其所說之因,於理不可通。其他與此相類似的哲學上科學上,或偏執物質,或偏執精神以為因的很多很多,如說虛空一元、電子一元等。此等說法,用佛理觀之,皆講不通。此種不平等的因果論法,正是一般人誤認佛教與摧殘佛教的根源所在,世人應注意其偏謬而打倒之。
乙 無因偶然
其次,又有人認宇宙間的事物現象皆是自然如此的,所謂不邀而至;或認事物現象如風吹葉落一樣,風不過偶爾一來,是偶然如此的。此是庸愚懶惰思想的起源,中國國家衰敗之所由。佛教之被利用為逃避現實的工具,及其自身之遭到非常的摧毀者,大都緣於此種觀點的作祟,亦應鄭重的予以打倒。
丙 偏因或緣
說偏因者,如佛教中的一切有宗,及世間哲學的命定論者、目的論者,皆過於偏執因而落於有邊了;或偏執緣的,如哲學的偶然論者、機械論者,及佛教中一切空宗,則又過於偏執緣而落於空邊了。都急須加以糾正,使之消歸因緣生法的中和實相。
五 結論
復次,由上斥除不平等的一因,及無因、偶然,並糾正偏因或偏緣的各種因果法的理路看來,即可得到如下的結論:
甲 正明萬法因緣有
即證明萬事萬物都須因緣具備方可生存的道理,這是佛教中的正常的因果論,即佛教的本質。因此、所以前面說空與唯識義,亦不過借以說明或證明宇宙真理的工具。
乙 盡除迷信成正信
用這正常的因果論——即佛法的本質,可以打倒一切偏執的學說與迷信,如打倒堅執上帝或電子等的一元論者的深固的迷信等,而成立事皆可驗理無不通的因緣生法之正信。
丙 信行因果得圓成
此正常的因果論即佛學的本質,推廣應用,能令現世一切合理的科學哲學或政治學說社會學說皆達到究竟圓滿。目今中國精神總動員的目標是:「民族至上,國家至上;軍事第一,勝利第一;意志集中,力量集中」。若能正信此所說因緣生法確為普遍的真理,舉國家民族為主,則遍攝遍入一切以為伴,歷之三世無不通,行之十方無不準,民族國家乃能真成其至上。而軍事勝利之第一,亦得成真實無謬;思想能力不期其集中而自無不集中矣。「苟非至道,至德不凝」,世間的英雄豪傑,往往中途消極,不能永久真積極,若能定志於此豎窮三際橫遍十方的因緣生法真理,必能建成萬古不朽之功業。
【經文資訊】《太虛大師全書》第 X01 冊 No. TX01n0001 第一編 佛法總學(第1卷-第26卷)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1-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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