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學講要
- 一 佛學之特質
- 甲 自然之改造與順成
- 乙 真如之親證與應化
- 丙 理論之超越與施設
- 丁 定通之習得與銷融
- 戊 即空之有與即有之空
- 己 即悲之智與即智之悲
- 二 佛學之全景
- 三 佛學之較量
- 甲 佛學之教與宗教
- 乙 佛學之理與哲學
- 丙 佛教之色法不相應行法與物理學生理學
- 丁 佛理之心心所法不相應行法與心理學
- 戊 佛理之因明與論理學
- 己 佛行之律與經世學
- 庚 佛行之禪與衛生學
- 辛 佛果之施設應化與文藝美術
在此盛暑之下,得在廬山會聚一堂,真有「火宅得清涼」之感。但依清涼之境而暫得心地清涼,更進一步來研究從根本上化熱惱而成清涼之佛學,誰曰不宜。此次來山,因李協和、許俊人諸先生邀作佛學研究,遂亦欣然樂從。現在地球之各個國家,階級鬥爭正烈,人民皆惶惶不安;我國尤內憂外患、天災人禍迭演不窮。於此時來研究玄妙高深之佛學,似不相宜。但佛法之出現於世,正因世間種種困難有待解救,所以感佛出世為說種種解救之法。若世間安甯,反不感覺需要了!今中國有災難而待救,正應研究佛法。蓋佛法從大悲心而起,因悲憫眾生之苦而為說種種解脫方法。其目的在令普眾皆離苦得樂。而且世界之不安,由人心不良所造成,佛法能根本改善人心,今中國之禍亂,已非支支節節所能救,故正須從根本上以佛法來改善人心。今先談佛學大要。
一 佛學之特質
佛學祗是佛學。就佛學提出其特點,略講如下:
甲 自然之改造與順成
「改造」與「順成」是相反的。「自然」是通俗名辭,今人以人類及世界萬物統名之曰自然界,而改造自然界則為佛學之特質。蓋自然即俗語「天生成的」,「生來就是這樣的」,此在各教各學,大抵皆遵循唯謹。如道家謂「道法自然」;儒學之「天命」,亦即自然;科學雖倡言征服自然,事實上仍是根據自然法則以為利用;故改造自然為佛學之特點。然佛學不謂為自然,謂之為眾生世界,或謂之為有情世間及器世間。明其是業果而非自然,乃有情眾生行為造作所集成的結果。然業果復有共同與各別兩種。如社會行動而得同一之結果為共業果,個人行動而得各別之結果為別業果;其共業之普遍者為共中共;其小者如一民族共業而成國家之果,是為共中不共。由此業果以成眾生世界——即自然界,所以佛學不認為自然,而認為共業與不共業所發生之結果。業之造成,雖藉種種關係條件,而其主要的發動力則出於各人及各有情的識心,所以各人皆可從自心上去改造。復次、改造自然又有淺深,凡業皆從身語意所生,於身語意之發動處時時改惡存善,亦能造成善果,如一家善則一家和美,一團體善則一團體優良,推之一國及全世界亦莫不然。然此種改造,佛法仍未認為澈底,僅等儒家之非禮勿視聽言動等,而其出發點之心,於宇宙萬有之事理,還是不明。佛法則更要在業的發動處去追求宇宙之根源,乃知其原動力胥出於半明半昧之無明心,以無明故不免於錯誤,故仍無可靠之道德標準。此「無明」即佛說生死循環之十二因緣中的第一支,因為眾生心皆半明半暗的無明心,以此心為發動機,結果終難盡善,其非正本清源之改造,可以概見。故欲根本改造,非轉「無明」而為明心——如禪宗明心見性的所謂明心不可。此則必須修禪定而生般若,方可解脫由煩惱而起之種種惑業,正如夢中由「無明心」發現種種夢境,一經覺來(喻如明心)便失夢境。此從消極方面說故云解脫;若能運用此由「無明心」轉成之「明心」,照知一切事理之真性,發揮真性中所具足之真實功德妙用,將一切由煩惱結成之惡濁世界,一轉而為清淨妙嚴的勝妙國土,是皆由「無明心」變成「明心」的結果。此為佛法於自然改造中的澈底改造,若能運用此心以改造人世間,方可改造天災之自然界。此皆吾人平等具有之自心力量,亦人人所能達到而無或缺蝕的真實功德。由此力量改造的結果,是為佛法中之出世法,亦即佛法之本質。然佛法從隨順世間方面講,亦說明種種世間之因果法,如說由上品十善業力得生天之果,中品十善業力得生人之果,下品十善業力得生阿修羅等之果。反之則為十惡:上品地獄果,中品餓鬼果,下品畜生果。此為佛法中隨順世間所成之善惡因果的說明。雖佛法本質超脫於六道,但同時於循業受報之六道眾生,亦為說明善惡因果以資方便救濟。若人未得最高智慧以頓斷無明,而能於善惡因果承認無疑,便可逐漸改惡從善,使善果日增惡行日少;推及於世人不休不息,則於改善人世之行業,亦庶幾矣。
乙 真如之親證與應化
真如親證,是佛法特點中之特點,亦即佛法之真骨髓。何謂「真如」?換言之,即真是如此;乃指改造半明半暗的無明心澈底變成「圓明的心」——即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此心便是佛心。由此心真真見到之一切的實事真理,名為真如。此真如實相惟佛所明,故法華經云:「諸法實相,唯佛與佛乃能究竟」。但所云之佛,乃十方三世一切諸佛。佛與眾生之程度雖有不等,而佛性則平等,故現前眾生亦皆是未來之佛。又此真如實相雖唯佛方能究竟,而得到相當程度之覺有情(菩薩),亦能證到少分;但此須各人親證,雖聞佛說及依佛經論理解真如義相,仍不過如觀廬山之圖而非親見廬山。佛雖說真如,而言說實非真如,故須親證此真如,證此真如要用根本無分別智:如「白」原不知其為白,要用相對待之「非白」方能明了,所以常人之知識皆是對待分別;若無菩薩地上之根本智,但憑眾生心中之對待分別,極難實證。如古今一般禪客,稍得輕安便誤認為證真如實相,殊為大謬!此境為佛智境,乃佛知遍一切法之境界也。安住佛境,應永隔眾生,然在佛菩薩未證真如以前,以大悲願力普度有情,更願有情皆得究竟安樂;由是證真如以後,現種種身種種國土,而應種種世界之機感,化度眾生。眾生聞法修行而又達到真如實相之親證。以所證得,復興方便為眾生說其得證之境,令眾生悉能證得;於是成為流傳世間之佛學。
丙 理論之超越與施設
佛學有極精深而圓滿的理論:經為佛所證理與修證法之說明;律是行為上的軌範;論屬佛弟子研究經律所造,各部論之理論非常精密,一般所謂最高哲學是也。此精深之理論,實足以盡吾人智量研究而不窮,然其特質仍不在於此,故云超越。如佛陀說法四十九年,結果尚云未說一字。然佛非無說,而且說無不盡,但因說到的並非就是真如實際,僅說明其趨向與方法而已。又如廬山之圖實非廬山,其圖中所表現者影像而已。故欲達到其真如實相,當從徹底改造自然界煩惱等心,再去深造,由深造所得到之結果,則為親證之真如實相。若但依理論上的說明,即便認為真如,是根本上大大的錯誤。復次、理論之說明,在揭開虛妄之境藉以顯示真如實境,故又名開示。然可因理論而明經律以了達修證途徑者,是為依教明理,故有種種佛學之施設以供世人研究,使學佛之人有趨向的標準,因而進證真如,故欲達到真如實境,仍不外乎理論。故佛菩薩親證真如後,乘其願力,以其所得,藉言說之方便而施設諸法覺濟群萌。
丁 定通之習得與銷融
定即禪定,通謂神通。修習禪定,在使精神力得以集中而統一,如國家之有組織而能集中統一,則可發生政令上之偉大功用。在未加修習禪定以前之見聞知覺,散漫紛亂。故須禪定為之攝持,使精神歸於一致,則極微之音、極細之色、不難察覺,久久功深,便得神通。又以功力之深淺,而別程度之高低。如稍得靜定,即能聽微細之音等,實非奇事。邇來禪客稍得輕安,或與定心少分相應,便以為得聖成佛;須知佛境淵深,證果不易,凡修行之人,未到真如之境,不應誇大自誤前程!復次、習禪方法不一,總以全心不散亂為主,而不必堅執靜坐之相;若見不常靜坐之行者,便斥為非修行之士,其不明禪理可以概見。但禪定神通雖可藉修習力以得之,究竟亦不過對治散亂,發見本來寂靜光明,證知一切法本來如此;其一切神通變化,當下便是。古德云:「動亦禪,靜亦禪」;經云:「如來常在定,無有不定時」。故雖現種種身說種種法,無不在定中,是為如來之大寂滅定。在定中照見一切法界眾生皆融通於法性中,本是圓明通達,故無別所謂禪定神通之相;到了現證真如平等法界,而全法界以成一身,遍法界無不圓明了知,故無一見聞覺知而非神通之大光明,其見聞覺知之所行境無不是禪定,更何禪定神通可得?故習得之定通皆銷融也。若執有習得之禪定神通,即非佛法之禪定神通。
戊 即空之有與即有之空——不常不斷中道
心經云:「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等,是即空之有即有之空之義。即有之空者,一切事物說明為有,其實非有,以世人執為事物實有之體與實我,佛經謂為我執法執,又謂為遍計所執。然此皆為妄情上錯認為有,而實際上並無有我及物體可得,故有即空。又、佛說一切法,皆因緣生唯識現,雖有而假,無固定之體可得,故三界萬有,皆由許多關係條件組織集合而成。一切事物既無實體,悉由眾生之知識所現,同時又經心識之變化,剎那不定,雖假體亦難立定,故有即名為空。以上二義,一以遍計唯妄執故空,二以依他無定體故空。即空之有者,萬有無固定體之有為幻有,是為即空之有。又、由妄計之我法皆空所顯的真如實相(明心見性之真性)是真有,是亦即空之有。換言之,佛法所明之有,皆即空之有;所明之空,皆即有之空。顯得佛法是有空皆非,空有不離,故顯不常不斷之中道。又通常之所謂常者、是固定性,斷、謂斷滅;佛法則不然,以即空所顯之有,有即非有,亦復非空;即有所顯之空,空即非空,亦復非有;故不常不斷。又離卻妄執之空所顯得的真如實相,方為真有;此為普遍所顯真理,世出世法無不周遍。故不常不斷,為佛法之中道了義也。
己 即悲之智與即智之悲——不苦不樂中道
悲者悲痛,大悲者,非屬於自身之苦痛。佛法之慈悲,俱屬救濟眾生而有,故凡興一慈念,必以悲為出發點,其慈方堪稱為佛法之慈。故凡佛徒不問自身之苦痛為如何,其所措施皆屬救濟眾生之苦痛,以眾生之苦痛即為自身之苦痛,故名同體大悲;眾生之苦痛既除,更須令其得究竟樂,是為大悲,以出自本性力故,又名無緣大慈。是佛法之慈悲,較普通之慈悲為深切而徹底。然悲雖深,若乏於智慧,仍未盡善。如從水救人,須先知水性與方便工具等;故佛稱一切智人,有遍一切無不知之智。此智兼大悲,相輔以行,惟利無弊,否則利人無功而自害尤甚!然智慧,亦須從大悲心流露出來,又應先明空有之理,始為究竟。故發菩提心人,以悲願為出發點而復具甚深之智慧者,則救濟工作不虞危險。如科學之精,雖能利人,若無廣大慈悲心,一經運用,便成製造殺人之工具,不特害人,且害世界,是皆悲智不兼具有以致之!茍能悲智雙運,理事融通者,是即菩薩之中道行為。但菩薩於度生期中,不計其苦,不著其樂,是為不苦不樂悲智不二之中道。若此行未臻圓滿,是為菩薩;圓滿時,便成佛道。
以上所講,一、自然改造,重在轉無明為明,否則隨業受報不得自由。二、真如親證,即明心見性,了知一切法真如平等,方能隨緣應化。三、佛法教化,雖仗理論,然理論實非事實,必須超越理論而親證到者,方為事實。四、欲知三界眾生無邊無盡之事實,須修禪以啟發非常之見聞覺知,便能證明一切。五、理解上之中道。六、行為上中道。此六層在講明佛學的特點。
二 佛學之全景
佛學之總相,不出教、理、行、果,四法循環,不見終始,故又可名為法輪。「教」、由真如親證而施,遠非世間通常之學說所可比擬。佛學來源,須經過長時間的修證,轉無明成圓明,還見眾生感受虛妄顛倒種種痛苦,以所證之「果」為之施「教」,是為真如親證之應化。又佛之教,非祗屬經典,如佛身、佛國土、佛像、塔廟、舍利,以及僧相儀制,悉為佛果之所示現,皆足以令人發起信心趨向修證;如見佛相發菩提心等,故與通常之教不同。「理」、理由教出,謂聞法受教之人,起研究心,問答辯難,分條析理。如佛在世時之議論,佛滅度後,便結集以成論藏,傳於世間。故佛學之理,可儘容人作種種精密之研討;且研討之結果,皆契證真如之理,以之傳世,宜為世間最高之學術。「行」、行即行為,廣義則雖理解亦皆是行,於理解得到決定處,方始去作,不致有盲修瞎煉之虞,即所謂修行是也。狹義則如戒定慧學,與大乘之六度、十度(六度外加方便、願、力、智)等。普通之行,不外戒定慧三學,但其特質,如修淨土雖普及三根,若能明了實相念佛等甚深之理,依之去修,較易證果。佛法之重心在實行,而行又貴乎集中,因此乃成種種特殊之方便行法。「果」、行必證果,其理固然。大乘之行,未到初地未為證果;雖云未證,十信成就,其行為上之成績,已不致退墮。果位之極,佛地方稱究竟。果既證得,復從果地迴入苦海,以施教度生,使之明理修行,如法證果。如此四法輪轉,為佛法全體,故名全貌。
對此四輪,襯以信解修證四義,更易明了:一、教要信,論云:「佛法大海,信為能入」。二、理要解,儱侗真如,顢頇佛性,為害甚大。三、行要修,言行不相應,理事難圓融。四、果要證,說食數寶,終成窮措大!以上四法,願學佛者下以甚深之解察,庶不致徒費劬勞。上述四法,雖均重要,但各宗於此則各有其特重之點,如大乘之真言、淨土宗,偏在從果所施之教,必用信心去接受;法性、法相宗,特重於依教助理,須深研究;禪、律二宗,重在依理所起之行,貴乎實踐;法華、華嚴宗,重於從行而證於果。又理、行、果三,重在自力;教重他力。故此四法,可用為觀察各宗之大概。
三 佛學之較量
今以世界宗教學術,為之比較衡量其大概,以便世人之取捨。普通各宗教學術之出發點,或假無根之神權,或憑抽象之理論,譬如夢中所見。佛法是從大覺悟中得來,本不能與之比較優劣,然佛法既流傳世間,仍應以方便一說夢中之境,而度夢中之迷也。
甲 佛學之教與宗教
佛教之教,從方便說亦彷彿是宗教。以佛之身是從大覺果海中流出之應化身,等於人而人見之,等於天而天親之,等於諸類而諸類拊之,故名平等示現之千百億化身;而真身無相,而超越諸相,此有似宗教之「神」也。佛所說法,為超過三界之理,有似於天啟之聖經;而佛教之塔廟、經像,僧眾儀式,亦似各宗教之有儀制;故佛教亦有引人入勝,起人信仰之宗教功用也。然佛教與其他宗教有大不同點,則在度與佛平等之眾生,入於平等自由之域耳。若其他宗教,則別有一種特出之「神」,超然於人,而不可與人平等。佛雖亦為超出一切之大覺者,但承認眾生即為未成之佛,佛雖先成,不過為三界萬物之大覺者,而非三界萬物之創造及主宰者。並說三界萬物,皆眾生心造,即前所講世界萬有,皆眾生之共業別業所造成,故亦可由自心而改造,而異於他教之不平等不自由也。
乙 佛學之理與哲學
中西哲學,雖名派不同,然以探究人生宇宙根本而作概括說明者為哲學,大致無疑。與超人間只能以信仰去接受之宗教不同,與各別分開以研究之科學亦不同。佛法之理,不捨一法,故無法不說,無微不至。即如印度小乘學有二十支流,雖各別不同,而對於萬有之理無不盡量發揮;大乘亦然。所以從「理」之研究說,亦可名哲學。然其所依教,既從修證到之果流出,而研究後又須趨向於行果,故亦非其他哲學可比例。然如最近今最有力之新實在論,其所取材多出於最新科學,然與印度小乘學派中之一切有部學,亦略相同;此部執一切法為實有,其精詳處,尚有為新實在論所不逮者,若舊實在論,則自鄶以下可無論也。
丙 佛教之色法不相應行法與物理學生理學
佛學之目的,在遍明不在局部,故於物理、生理,無如科學之繁瑣說明;然色法中之四大、五塵、五根,及法處所攝色,與不相應行之方位、時分、勢速、和合、流轉、命根等,確有關於物理生理之學說。且其精奧處,亦多有近今物理學、生理學所不能及者,其互不相背亦可推知。
丁 佛理之心心所法不相應行法與心理學
佛學之心心所法,實較心理學為詳盡。如八識心法,及與心相應而起用之五十一心所法;又不相應行法中之無想定、滅盡定等奧義,遠非心理學所能窺見。
戊 佛理之因明與論理學
論理學即西洋之邏輯。因明在印度,原為正理派,後入佛學,方名因明。因明為論理之方式,比較最新之西洋論理學,皆為因明中早已說到者。
己 佛行之律與經世學
倫理學、法學、經濟學、社會科學、律學之義甚廣,通於應作不應作:禁其所不應作者,而其所應作者、盡形壽去勤作。大乘以群眾利益為前提,凡應作不作、不應作而作,均名犯戒。大乘應作之範圍甚廣,即經世為出世之佛行,實際等於社會科學,且更徹底於社會科學。其於行為道德為倫理學,止作嚴明為法學,正命正活為經濟學。故欲建立佛教的社會,當依律為根據。
庚 佛行之禪與衛生學
中國從前所重之養生學,近謂之衛生學。但佛行之禪,原不限於養生,但修證者起居食息之注重衛生,如早起於曙前,養息於昏後,食則分器各如其量。食後經行以助消化,繼之靜坐以調氣息,其平均調勻,在在皆有合理之運行。若以飲食滋養,其消化仍須耗費精力,習禪若得相應,則較飲食之滋養為更有效。且能卻一切病,又能改造心理,進而改善生理之化學原素。若淫欲之原素亦已改盡,致全身改變之後,倘不起貪瞋癡以破壞禪定,住禪定中;因其變換過之生理,可勿須飲食(禪悅為食),能延生命。是為因心理改變而達到生理改變之結果。
辛 佛果之施設應化與文藝美術
親證真如,由無相而現相,與文藝美術等由想像力而創造意趣接近。凡好學文藝美術之人,可研究此富於想像之佛法,以作創造之張本;如應化之無量身剎莊嚴,極美術之能事。故有謂美術可以代宗教,亦不無少分根據也。
【經文資訊】《太虛大師全書》第 X01 冊 No. TX01n0001 第一編 佛法總學(第1卷-第26卷)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1-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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