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54]第四品
第一 讚言之問
「尊者那先!依世尊如是說:『諸比丘[1]!他人讚言我或我法或我之僧伽,汝等對此為慶喜、欣喜,憍逸於心。』然,又如來對施羅婆羅門作如實之讚言時,慶喜、欣喜、憍逸,愈更稱揚[2]自德。
尊者那先!若依如來言:『諸比丘!他人讚言我或我法或我之僧伽,汝等對此不為慶喜、欣喜、憍逸於心。』然者,『施羅婆羅門作如實之讚言時,〔如來〕慶喜、欣喜、憍逸,愈更稱揚自德』之言是邪。若施羅婆羅門作如實之讚言時,〔如來〕慶喜、欣喜、憍逸,愈更稱揚自德,然者『諸比丘!他人讚言我或我法或我之僧伽,汝等對此不為慶喜、欣喜、憍逸於心』之言是邪。此亦兩刀論法之問,向卿提出,此可依卿而解。」
[P.255]「大王!依世尊如是說:『諸比丘!他人讚言我或我法或我之僧伽,汝等對此不為慶喜、欣喜,憍逸於心。』然而,又施羅婆羅門作如實之讚言時,〔如來〕愈更稱揚自德。
大王!前者是世尊顯示法、本來[4]、非偽、實、真之本性、特質、特相而說:『諸比丘!他人讚言我或我法或我之僧伽,汝等對此不為慶喜、欣喜、憍逸於心。』又,施羅婆羅門作如實之讚言時,〔世尊〕愈更稱揚自德言:『施羅!我是王,是無上法王。』者,此不為利得,不為名聲,不為得〔黨〕,不欲為弟子,『如是,三百位之學童通達此法』,依彼哀愍、悲憐、饒益。如是,愈更稱揚自德。
「善哉,尊者那先!彼然,予如是認受。」
第二 不害與折伏之問
「尊者那先!依世尊如是說:
然,又言:
[P.256]尊者那先!言折伏者是截手、截足、毆打、縛綁、栲問、死刑、不斷加以傷害。此言不相應於世尊,又世尊不相應於此言。尊者那先!若依世尊言:
如是言者,然,
之言是邪。若依世尊言:
如是言者,然,
之言為邪。此亦兩刀論法之問,向卿提出,此可依卿而解。」
「大王!依世尊如是說:
然,又依世尊言:
於此世不害於他人者,大王!此是一切如來所讚可。此是其教誡,此是其說法。大王!法是以不害為特相。此是〔示〕其本性之言。大王!然,如來言:
[P.257]此是如次之意,大王!掉舉心是應折伏,退縮心是應攝受。不善心是應折伏,善心是應攝受。非如理作意是應折伏,如理作意是應攝受。邪行是應折伏,正行是應攝受。非聖是應折伏,聖是應攝受。盜賊是應折伏,非盜賊是應攝受。」
「尊者那先!彼然。然,今卿歸我之〔論〕點。即予之問,到達予之問題。尊者那先!盜賊是如何依折伏者而折伏耶?」
「大王!盜賊是依折伏者應如是之折伏。呵責者應呵責,處罰者應處罰,放逐者應放逐,縛綁者應縛綁,死刑者應死刑。」
「尊者那先!以死刑盜賊是諸如來而讚可耶?」
「大王!不然。」
「何故,盜賊之應教誡者是如來所讚可耶?」
「大王!一切之死刑者,彼非依如來之讚可而死刑,依自己之所行而死刑。然,彼欲受法之教誡。大王!無辜、無罪、行於街道之人依有思量之人而殺是可能耶?」
「尊者!不然。」
「大王!依如何之理由耶?」
「尊者!是無辜之故。」
「大王!如是,盜賊是非依如來之讚可而殺,彼依自己之所行而殺。依此,教誡是犯何過耶?」
「尊者!不然。」
「大王!然者,如來之教誡是正教誡。」
[P.258]「善哉,尊者那先!彼然,予如是認受。」
第三 比丘退去之問
「尊者那先!依世尊如是說:『我不忿怒,遠離頑迷。』[6]然,如來[7]令長老舍利弗、目犍連及會眾俱退去。尊者那先!如來忿怒而令會眾退去耶?或滿足而今〔會眾〕退去耶?最初,卿應知[8]此為如是如是。尊者那先!若忿怒而令會眾退去,然者,『如來忿怒未斷』。若滿足而令〔會眾〕退去,然者,『如來對無根據之事,不知〔事實〕而令〔會眾〕退去』。此亦兩刀論法之問。此可依卿而解。」
「大王!依世尊如是說:『我不忿怒,遠離頑迷。』然,又令長老舍利弗、目犍連上首之會眾退去。然,此非依忿怒而令〔會眾〕退去。大王!於此,有某人,為大地之樹根、或石[9]或礫、或杭、或破片、或凹凸之地阻礙而跌倒。大王!大地忿怒而使彼跌倒耶?」
「尊者!不然。大地亦不忿怒,亦不欣喜,大地脫離愛好與嫌惡。彼不注意之故,阻礙而跌倒。大王!如是,如來亦不忿怒,亦不欣喜,應供、正等覺者之如來脫離愛好與嫌惡。彼等依自身之所作,依自己之罪而退去。大王!又譬如大海不共存屍[P.259]骸,於大海中之貝、水草、綠葉草、屍骸,迅速被推上岸。大王!大海忿怒而將彼等推上岸耶?」
「尊者!不然。大海亦不忿怒,亦不欣喜。大海脫離愛好與嫌惡。」
「大王!如是,如來亦不忿怒,亦不欣喜,應供、正等覺者之如來脫離愛好與嫌惡。彼等依自己之所作,依自己之罪而退去。大王!恰如大地阻礙人之跌倒。如是,是最勝勝者之教阻礙人之退去。恰如大海之屍骸被推上岸[10]。如是,是最勝勝者之教所阻礙人之退去。大王!然,如來令彼等退去,欲彼等之利益,欲饒益,欲幸福,欲清淨。即如是,此等者欲由生、老、病、死脫離而以追放。」
「善哉,尊者那先!彼然,予如是認受。」
第四 佛一切知者之問
「尊者那先!卿等言:『如來是一切知者。』[11]然,又言:『以舍利弗、目犍連為上首之比丘僧伽由如來令退去之時,車頭之釋迦族與娑婆主梵天舉種子喻與〔幼〕犢喻而令世尊嘉納、嘉、赦、諒知。』[12]尊者那先!依此,世尊嘉納[13]、嘉、赦、諒知、安之,其譬喻如來不知耶?尊者那先!若如來不知其譬喻,然者,『佛非一切[P.260]知者。若知為高興,欲試〔彼等〕而令退去』,然者,『如來有非悲愍性』。此亦兩刀論法之問,難覺,〔此〕向卿提出,此可依卿而解。」
「大王!如來是一切知者。然,又世尊依其譬喻而緩和、嘉、赦、諒知。大王!如來是法主。而且彼等人天以如來之宣示依譬喻而令滿足世尊、歡喜、嘉納,而如來嘉納彼等而『善哉』隨喜。大王!譬如婦人以夫所有之財而令夫滿足、歡喜、嘉納,而夫對彼女隨喜『善哉』。大王!如是,車頭之釋迦族與娑婆主梵天以如來之宣示依譬喻而令如來滿足、歡喜、嘉納,而如來嘉納彼等而『善哉』隨喜。大王!又譬如理髮師以王所有之黃金櫛裝飾王之頭髮,令王滿足、歡喜、嘉納,而王嘉納彼,賜下隨其所欲之賜物。如是,大王!車頭之釋迦族與娑婆主梵天以如來之宣示依譬喻而令如來滿足、歡喜、嘉納,而如來給彼等〔到達〕一切苦[14]解脫〔之法〕。大王!又譬如弟子取和尚之食物、飲食而伺候和尚,令和尚滿足、歡喜、嘉納,而和尚隨喜於彼。大王!如是,車頭之釋迦族與娑婆主梵天以如來之宣示依譬喻而令如來滿足、歡喜、嘉納,而如來對彼等認受『善哉』。」
「善哉!尊者那先!彼然,予如是認受。」
[P.261]第五 無家無屋之問
「尊者那先!依世尊如是說:
然,又言:
尊者那先!若依如來言:
如是言,然者,
之言是邪。若依如來言:
如是言,然者,
之言是邪。此亦兩刀論法之問,向卿提出。此可依卿而解。」
「大王!依世尊如是說:
然,又言:
大王!依世尊言:『無家無屋者,此牟尼之見。』此是無餘蘊之語,是無餘地之語,是決著之語,此是順應於沙門,適應於沙門、相當於沙門,是沙門之行境,是沙門之行道,是沙門之行履。大王!譬如林棲之鹿徘徊林中,無家無住所,隨其所欲而行。大王!比丘應思惟:『無家無屋者,此牟尼之見。』大王!然,依世尊言:
此是世尊見二事而說。何等為二耶?精舍〔建立〕之施是一切諸佛所稱讚、讚歎、讚可、歎譽。作此精舍建立之施後,可解脫生老病死[17],此是精舍建立施之第一功德。然,又精舍存在時,甚多比丘[18]可得與聰明之比丘親交,欲會見者至便,無住[P.262]所時難會見。此是精舍建立施之第二功德。世尊見此等之二事言:
對此,依諸佛子而不可執著於家之生活。」
「善哉,尊者那先!彼然,予如是認受。」
第六 胃自制之問
「尊者那先!依世尊如是說:
然,又依世尊言:『優陀夷!我有時亦食緣滿此鉢者,亦食彼以上者。』尊者那先!若依世尊言:
然者,『優陀夷!我有時亦食緣滿此鉢者,亦食彼以上者』[20]之言是邪。若依世尊言:『優陀夷!我有時亦食緣滿此鉢者,亦食彼以上者。』然者
之言是邪。此亦兩刀論法之問,向卿提出。此可依卿而解。」
「大王!依世尊如是說:
[P.263]然,又言:『優陀夷!我有時亦食緣滿此鉢者,亦食彼以上者。』大王!依世尊言:
者是〔表示〕本性之語,是勝者、牟尼、阿羅漢、辟支佛、一切知者之言。大王!於胃無自制者即殺生物、不與取、通他人之妻、作妄語、飲酒、殺母、殺父、殺阿羅漢、破和合僧、以惡心出如來身血。大王!提婆達多於胃無自制,破和合僧,蓄積一劫間(苦受)惡業。大王!如是,見其他種種之事例,依世尊言:『於胃須自制。』大王!於胃自制者,作四諦之現觀,作證四沙門果,於四無礙解、九次第住定、六神通而得自在,圓成全沙門法。大王!美鳩於胃有自制,震駭三十三天界,供奉天主帝釋。大王!如是,見其他種種之事例,依世尊言:『於胃須自制。』大王!然,依世尊言:『優陀夷!我有時亦食緣滿此鉢者,亦食彼以上者。』作了應作,完了所作,成就目的,完成究竟[21]無障礙,依一切知者、獨存者之如來而對自己而言。大[P.264]王!譬如對於下痢[22]、嘔吐、浣腸之病人,可望適當之處理。大王!如是,有煩惱,不見四諦者,於胃須自制。大王!譬如有光輝,有光澤,質良明澄之摩尼珠者不用磨、琢、淨化。如是,大王!達於佛陀境界究竟之佛世尊,作所作而無障礙。」
「善哉,尊者那先!彼然,予如是認受。」
第七 法律隱覆之問
「尊者那先!依世尊如是說:『諸比丘[23]!如來宣示法與律是令顯露者光輝,隱覆者不光輝。』然,又波羅提木叉之讀誦與全律藏令秘匿、隱覆。尊者那先!若律之制定是令顯露而光輝,人人則於勝者之教,得正知,得圓成。然而,依如何之理由而一切之學、自制、制御、戒德、正行之制定,義味、法味、解脫味之〔全律藏令秘匿、隱覆耶?〕尊者那先!若依世尊言:『諸比丘!如來宣示之法與律是令顯露者光輝,隱覆者不光輝。』然者,『波羅提木叉之讀誦與全律藏令秘匿、隱覆』之言是邪。若波羅提木叉之讀誦與全律藏令秘匿、隱覆,然者,『諸比丘!如來宣示之法與律是令顯露者光輝,隱覆者不光輝』之言是邪。此亦兩刀論法之問,向卿提出,此可依卿而解。」
[P.265]「大王!依世尊如是說:『諸比丘!如來宣示之法與律是令顯露者光輝,隱覆者不光輝。』然,又波羅提木叉之讀誦與全律藏令秘匿、隱覆。然,此非〔秘匿〕於一切人,定結界而秘匿。大王!波羅提木叉之讀誦者依世尊而有三種之定結界而秘匿。依古昔諸如來之習慣而秘匿,為法之尊重而秘匿,為比丘地之尊重而秘匿。如何依古昔諸如來之習慣而秘匿耶?大王!波羅提木叉之讀誦於比丘中讀誦,對其他之人則秘匿,此古昔一切諸如來之習慣。大王!譬如剎帝利之政略唯剎帝利而行,是故,為剎帝利世界之習慣,對於其他人則秘匿。大王!如是,波羅提木叉之讀誦於比丘中讀誦,對於其他人則秘匿。如是,波羅提木叉之讀誦依古昔諸如來之習慣定結界而秘匿[24]。
如何是法之尊重而秘匿耶?大王!法是尊嚴、重大。此正行者得完全智。依傳承正行者而逮得其完全智,依傳承而不正行者不逮得。此真實法、最勝法依傳承而不入於不正行者之手中,則不輕視、賤視、輕侮、輕蔑、呵責。此之真實法、最勝法不入於惡人[25]之間,則不輕視、賤視、輕侮、輕蔑、呵責,如是波羅提木叉之讀誦為法之尊重定結界而秘匿。大王!真正、最勝、極勝、優美、良質[26]之赤栴檀木[P.266]入莎瓦羅(賤民之街)而輕視耶?大王!如是,此真實法、最勝法依承傳而不入於不正行者之手中,則不輕視、賤視、輕侮、輕蔑、呵責,此之真實法、最勝法不入於惡人之間,則不輕視、賤視、輕侮、輕蔑、呵責,如是,波羅提木叉之讀誦是法之尊重定結界而秘匿。
波羅提木叉之讀誦如何是比丘地之尊重定結界而秘匿耶?大王!比丘之地位是無比、無量、無價。何人亦不能評價、比較、衡量。如是,住立於此比丘之地位者不與世間等同,波羅提木叉之讀誦唯於此等之比丘中而行。大王!譬如任何存於世間之或依、或絨毯,或象[27]、駿馬、車、金銀、摩尼、真珠女寶等或強酒之最勝、極勝者悉屬於王。大王!於世間善逝傳承之學、正行、自制、戒、律儀之德悉屬於比丘僧伽。如是,波羅提木叉之讀誦是比丘地之尊敬定結界而秘匿。」
「善哉,尊者那先!彼然,予如是認受。」
第八 妄語輕重之問
「尊者那先!依世尊如是說:『故意之妄語是波羅夷[28]。』然,又依如來言:『若[P.267]故意妄語,則犯輕罪,要於一比丘之處告白。』尊者那先!依一妄語而破門與依一妄語而得恕,此兩者之差別如何,差異如何。尊者那先!若依世尊言:『故意之妄語是波羅夷。』然者,『若故意妄語,則犯輕罪,要於一比丘之處告白』之言是邪。若依如來言:『若故意妄語,則犯輕罪,要於一比丘之處告白。』然者,『故意之妄語是波羅夷』之言是邪。此亦兩刀論法之問,向卿提出。此可依卿而解。」
「大王!依世尊如是說:『故意之妄語是波羅夷。』然而,又言:『若故意妄語,則犯輕罪,要於一比丘之處告白。』然,此依事情而亦為重罪,亦為輕罪。大王!卿如何思彼耶?此處,有一人,以手欲打他人,卿科如何之罪於彼耶?」
「尊者那先!若被害者言:『我不容許。』則其〔加害者〕付罰金於彼不容許之〔被害者〕。」
「大王!又他人以手欲打卿,卿科如何之罰於彼耶?」
「尊者那先!令截手足,至頭如割竹而割,應沒收家之一切,應至父母兩系七代而滅絕。」
[P.268]「大王!以手打人之時,付罰金之輕罰與以打卿之時,截手足,至頭如割竹而割,沒收家之一切,至父母兩系七代而滅絕者,其差別如何,其差異如何。」
「依對者〔之異〕也。」
「大王!如是,故意妄語之時,依對者〔之異〕,亦為重罪,亦為輕罪。」
「善哉,尊者那先!彼然,予如是認受。」
第九 無上醫師之問
「尊者那先!依世尊如是說:『諸比丘!我是婆羅門,請應常清淨其手,持最後身,為無上之醫師,為箭醫。』然,又依世尊言:『諸比丘!我弟子比丘無病中第一者是薄拘羅。』[29]然,知世尊之身屢病而起。尊者那先!若如來是無上之醫師,然者『諸比丘!我弟子比丘無病中第一是薄拘羅』之言是邪。若長老薄拘羅是無病第一,然者,『諸比丘!我是婆羅門,諸應常清淨其手,持最後身,為無上之醫師,為箭醫』之言是邪。此亦兩刀論法之問,向卿提出,此可依卿而解。」
「大王!依世尊如是說:『諸比丘!我是婆羅門,請應常清淨其手,持最後身,是無上之醫師,是箭醫。』然,世尊又言:『諸比丘!我弟子比丘無病中第一者是薄拘羅。』大王!然,此受由外之傳承,成就、通曉者之中,有關存於〔某特性〕自身之中而言。大王!世尊之弟子有佇立、經行者,彼等依佇立與經行而過晝夜。大王![P.269]然,世尊依佇立、經行、坐、臥而過晝夜。大王!凡彼等比丘之佇立、經行者於其特殊之德而優。大王!世尊之弟子有一坐食者,彼等雖然與生命有關亦不取二度食。大王!然,世尊因空腹而二度食。大王!凡彼等比丘之一坐食者,於其特殊之德而優。大王!關於此言有多種之事例。然,大王!世尊於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十力、四無所畏、十八佛法、於佛陀之全境界而為無上。關於此言:『諸比丘!我是婆羅門,請應常清淨其手,持最後身,是無上之醫師,是箭醫。』大王!譬如於世間,某人生善,某人有財,某人有智,某人有藝,某人為勇,某人為賢。然,王優於彼等一切,為彼等中之最上。大王!如是,世尊是彼等有情中之第一,是最長,是最勝。尊者薄拘羅[30]為無病者依〔於前生〕之決意。大王!最崇高之世尊胃病生起時,又毘婆尸世尊與六萬八千之比丘草花病生起之時,自身亦為苦行者,彼以種種之藥除其病,〔依此彼〕為無病。故言:『諸比丘!我弟子比丘無病中第一是薄拘羅。』大王!世尊病生起之時或不生起之時,持頭陀支之時或不持之時,無等於世尊之有情。大王!依天中天之世尊於相應部之最勝寄與如是說:『諸比丘!或無足、或二足、或四足、或多足、或有色、或無色、或有想、或無想、或非想非非想之一切有情之中,言應供、正等覺者為彼等之第一[31]。』」
「善哉,尊者那先!彼然,予如是認受。」
校注
[0291001] D. I. p. 3 長阿含二一(大正一、八八c)、梵網大十二見經(大正一、二六四b)。 [0291002] 底本之 abhāsi 依後文及羅馬字本 pakittesi 統一。 [0291003] Sn. v. 554。 [0292004] 從羅馬字本。 [0293005] J. no. 521 vḷ9。 [0297006] Sn. v. 19。 [0297007] 此語出 M. I. p. 457。 [0297008] 將底本之 jānāmâti 如羅馬字本改為 nāmâti。 [0297009] 語之順序與羅馬字本不同。 [0298010] 依羅馬字本補正。 [0298011] 本卷之一五五頁。 [0299012] M. I. p. 457ff。 [0299013] 以下之語與羅馬字本不一致。 [0299014] 與羅馬字本不同。 [0300015] Sn. v. 207 後半之語不一致。羅馬字本出「由親交而不生怖畏」以下之一偈。羅馬字本與 Sn. 一致。 [0300016] Vin. II. p. 147。 [0302017] byādhi 羅馬字本無。 [0302018] 羅馬字本是比丘尼。 [0303019] Uttiṭṭhe na-ppamajjeya 出於 Dhp. v. 168。然而,此處可見 uttiṭṭha = piṇḍa 之於格。詳細參照都連庫禮儒羅馬字本卷末之註。 [0303020] M. II. p. 6。 [0305021] 取羅馬字本之 vusitavosānena。 [0305022] 語之順序與羅馬字本不同。 [0305023] A. I. p. 283。 [0306024] 羅馬字本有「大王!又譬喻世有大伽那,力士、輕業師」云云之文。 [0307025] 底本之 dujjanagaṇena 如羅馬字本讀為 dujjanagato。 [0307026] 以下從羅馬字本。 [0307027] 以下從羅馬字本。 [0308028] Vin. III. p. 93 波逸提第一,「故意之妄語是波逸提」有別。 [0309029] A. I. p. 25 增一阿含四(大正二、五五七c)、阿羅漢具德經(大正二、八三一c)。 [0310030] 以下至終依羅馬字本補正。 [0311031] A. II. p. 34; III. p. 35; It. p. 87 雜阿含九〇一(大正二、二二五c)、增一阿含一二(大正二、六〇二a)、本事經第七卷(大正一七、六九七a)。【經文資訊】《漢譯南傳大藏經》第 63 冊 No. 31 彌蘭王問經(第1卷-第13卷)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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