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317]第七篇
第一章 尺度品
三九六 尺度本生譚
〔菩薩=輔師〕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王之教誡所作之談話。此故事於三鳥本生譚〔第五二一〕中將被述及。
主分
昔日,於波羅奈之都梵與王治國時,菩薩為王之俗事、聖事顧問輔師。王迷於不正之道,以不法治國,徵集財產使人民受苦,菩薩思對王教誡,探求譬喻,巡行各處。爾時王之寢室尚未完成,屋頂亦未修葺,只有椽木支持房尖頂。王為娛樂往御苑遊步後,入於宮殿眺望,發現圓木房尖頂,心中恐其落於自己頭上,外出而立,再行觀望。王思:「房尖頂依止於何物,有無可依止之椽?」王問菩薩唱第一之偈:
[P.318]一
菩薩聞此自思:「予得教誡王之譬喻。」於是唱次之偈:
二
三
[P.319]王聞菩薩言語之間,反省自己行動,作如次之語云:「無房頂椽何所支,無椽組合,房頂亦不能立。椽破則房頂落,恰如為不法之王,與自己之友人、輔師、軍隊、婆羅門、家長均不協同,與彼等不和而分離,則王權失去,王者必須正直。」恰於此時,有持磨獨龍伽來者[1],王云:「吾友!請食磨獨龍伽。」菩薩取彼云:「大王!不知此之食法者,感覺苦酸;反之,知食法之賢者,去苦味遺其酸味,磨獨龍伽之汁,食之有益。」依此譬喻,教王以集財方法,唱次之二偈:
四
五
[P.320]王與菩薩協議往蓮池,見蓮花正開,色如旭光之狀,不被水污染,王云:「吾友!此蓮華生於水中,不被水污而立。」於是菩薩向王教諭:「王亦應如是。」為唱次之二偈:
六
七
[P.321]王聞菩薩之教誡,自此以後,依正法治國,為布施等善行,成為可生天界之身。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說明聖諦之理,作本生今昔之結語:「此時之王是阿難,賢明輔師即是我。」
三九七 意生獅子本生譚
〔菩薩=獅子〕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竹林精舍時,對仕敵之比丘所作之談話。此故事於前之女顏象本生譚〔第二六、漢譯南傳藏第三十一卷二四三頁〕詳細說述。今佛言:「汝等比丘!此比丘非只今日如此,前生亦有仕敵之事。」於是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於波羅奈之都梵與王治國時,菩薩為獅子,與牝獅子一同居住,伴彼有牝牡之二兒。牡兒之名為意生,彼亦於成長後,娶一青春之牝獅,於是彼等共為五隻。意生殺野獸之水牛等,持肉歸養雙親及妻與妹。某日,彼於牧場見吉利[P.322]雅之豺,豺不能逃避,即俯向獅子,獅子問曰:「吾友!何故如此?」答曰:「主人!予願仕貴君。」獅子云:「甚善!汝可仕我。」於是伴彼歸至自己住家之洞窟。菩薩見彼云:「意生!豺者無品行有惡癖,勸為惡事者,汝不可置彼於自己之近前。」然菩薩終不能制止。
於是,某日,豺欲食馬肉,向意生云:「主人!依我等所未食之物,至今除馬之外別無他物,捕馬如何?」獅子:「然則馬在何處?」豺:「在波羅奈之川岸。」獅子用彼之言,與彼於馬在川中沐浴之時前往,捕馬一匹,載於自己背脊上,急速回歸至自己洞窟之入口。於是,彼之父食馬肉後云:「馬為王之財產,諸王等將用種種之計謀及熟練之射手射汝,食馬肉之獅子不能長生,今後決不可捕馬。」獅子不從父言,更又捕之。王聞獅子捕馬,於城內作馬之沐浴場,獅子其後又前來捕馬;王使造廐於小屋之中,與水及糧秣,獅子越柵由廐中,仍來捕馬。王呼速如神電之射手問曰:「汝能射獅子否?」彼云:「予能。」於是於柵之近處,獅子前來之道傍作樓以待。獅子前來,使豺立於墓地之外側,向城中奮迅奪馬而來。射手自思:「獅子來勢猛烈。」[P.323]彼不射獅子,於其行捕馬時,負荷重物,速力遲鈍,以銳利之弓由後方射之,矢由獅子之前部通過凌空飛去,獅子叫曰:「予已被射。」射手射後,弓弦鳴聲如雷。豺聞獅子與弓弦之音:「予友被射將死,死者已無友情,自今以後,予仍往原森林之住所而去。」彼獨言自語,唱次之二偈:
一
二
獅子急進,馬落洞窟之入口,自則倒地而死,於是彼之親族出來,彼則由傷口流血塗滿全身。彼等見此為仕惡者而死,見已,父母妹妻,依次唱次之四偈:
三
四
五
六
結分
最後等覺者言如次之偈:
七
佛述此法語後,說明聖諦之理——說聖諦之理竟,仕敵比丘得預流果——而佛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豺是提婆達多,意生是仕敵之比丘,妹是蓮華色尼,妻是讖摩比丘尼,母是羅睺羅之母,父即是我。」
三九八 須達那青年本生譚
〔菩薩=青年〕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養母之比丘所作之談話。此故事於睒摩賢者本生譚〔第五四〇〕中將為說述。
[P.325]主分
昔日於波羅奈之都梵與王治國時,菩薩生於貧窮之家庭,名須達那。彼達成年後,得工資奉養雙親,父死之後養母。當時波羅奈之王,喜好狩獵,某日,王伴諸多從者,入一二由旬之廣大森林,王向諸人布告:「各各站立自己之場所,凡有鹿由其處逃脫者,彼即為敗於鹿者。」於是輔師等於大道傍之小屋,加以修葺與王暫居。諸人包圍鹿之居處叫喊,使鹿等騷動而出。時有隻羚羊奔來王所,王思射之而施矢,彼悟王之計略,知矢向大肋骨射來,急行旋轉如為矢所射之狀而倒地,王云:「動物已為我所射。」馳往捕捉,羚羊則跳起,如風之速而逃去。輔師及其他諸人均笑王縱羊,王急追彼,彼力盡疲弊,王以劍兩斷之,結縛於一杖之兩端,恰如擔天平之棒歸來。王至一菩提樹之近前自語:「予暫在此休息。」於是向彼處橫臥而熟睡。
於此樹上,有一再生夜叉,名摩佉提婆,居於此處,彼得毘沙門天王許可,得食來至此處之物。夜叉當王起立欲去之時,向王云:「汝且稍待,汝為我之食物。」彼捉住王手。王曰:「汝為何人?」夜叉:「予為再生夜叉,我得許可,凡來至此場所者,皆得食之。」王沉著拂退其手問曰:「今日食之耶?何時食之耶?」夜叉:「只要獲得,何時皆可食之。」王曰:「今日且食此羊,將予解放,予明日送人使持飯鉢前來。」夜叉:「如此不可怠忽,如不派送前來之日,予即前往食汝。」王曰:「予乃波[P.326]羅奈之王,予若無有,則無人能言。」
夜叉承諾與王之約束,將王放免。王入都城向奉仕輔師說明發生之事。王問:「此事如何處理?」輔師:「大王!有無日期限制?」王:「並無日期限制。」輔師:「王之所為誤矣。然王勿心憂,獄舍囚有多人。」王:「如是此事由汝處理,救予之命。」輔師:「謹遵王命。」於是每日由獄舍提出罪人持飯鉢,一無所知送往夜叉之所。夜叉於食飯後,將人亦食之。不久,獄舍已經無人,王因無人前往送飯,依死之恐怖而戰慄。輔師慰王曰:「人對財產之欲望較生命之欲望為強,於象背上負以千金之束:『何人欲得此財寶,可持飯前往夜叉之處。』並擊鼓作如上之宣傳。」王即按輔師所言布告實行。
菩薩自思:「予之工資,只得一摩沙迦(金幣一錢之二十分之一)半之數以養母。得此財寶與母,往夜叉之所,若能征伏夜叉則甚善,若不能時,予母亦可幸福度日。」彼將此事告母,母曰:「吾子!我已充分滿足,我不欲財寶。」菩薩兩度請求,均被拒絕。第三度,彼不問其母,彼云:「大人!請與我千金,予願送飯。」彼取千金與母:「母親勿憂!予征服夜叉,與人人幸福,今日正午歸來,使母淚濕之顏展開笑容。」彼告母後,與王臣一同往王之近前,敬禮而立。王:「汝持飯前往耶?」菩薩:「唯然,大王!」王:「有無一同前往者?」菩薩:「大王!請賜汝黃金之靴。」王:「理由為[P.327]何?」菩薩:「大王!此夜叉對立於樹根地上之人,始允為其所食,予所立不屬於其地,予立於靴上。」王:「其他持何而行?」菩薩:「大王!請賜汝之傘。」王:「傘為何用?」菩薩:「大王!夜叉對立於其樹蔭下之人,始允為其所食,予今不立於樹蔭之下,而立於傘蔭之下。」王:「其他尚欲持何物而行?」菩薩:「大王!請賜汝劍。」王:「目的為何?」菩薩:「大王!惡魔對手執武器者心生恐怖。」王:「其他尚欲持何物前往?」菩薩:「於黃金鉢中盛滿王之飯菜。」王:「是何理由?」菩薩:「大王!如予為賢人之狀,以土製之鉢盛粗末之飯,實不相稱。」王:「汝言甚善。」王以所有之物與彼,並亦提供自己之從者。
菩薩告王:「大王勿憂,予今於中午征服夜叉,使王幸福而歸來。」於是攜必要品而往其處,於樹之近處,使諸人等待。穿黃金之靴,以劍護身,頭撑白傘,於黃金之鉢滿盛飯菜,行近夜叉之前。夜叉眺望道路,發現菩薩,「此人與先日來者方法不同,是何緣故?」彼自思考。菩薩行近樹前,以劍尖挑飯鉢送至樹蔭之下,自則立於近蔭之處唱第一之偈:
一
[P.328]夜叉聞此自思:「予騙彼男入於蔭中食之。」於是唱第二之偈:
二
於是菩薩唱次之二偈:
三
四
[P.329]夜叉正悟青年之所云,心中快活唱次之二偈:
五
六
菩薩聞夜叉之談話〔思〕:「予之工作成就,夜叉依予所言已被征服,多得財寶,完成向王應諾之使命。」彼感謝夜叉唱最後之偈:
七
彼如斯云,更向夜叉言曰:「吾友!汝昔多為惡事,殘忍而無慈悲,食他人之血肉,生為夜叉,今後不可再為殺害。」菩薩更教以守戒律能生幸福,破戒律招來不幸,當即授與夜叉五戒,並向彼云:「住於森林,汝有何益?汝來!予使汝住於城市之門,得最上之飯食。」彼與夜叉一同歸去,使夜叉持劍及所有之物,到著波羅奈之都。諸人告王曰:「須達那青年伴夜叉前來。」王伴輔師出迎菩薩,使夜叉定居於都門,[P.330]得最上之飲食,入城擊鼓,集合眾人,宣說菩薩之手段,並與以將軍之地位。王自身守菩薩之教誡,為布施之善行,得成生天界之身。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說明聖諦之理——說聖諦之理竟,養母之比丘得預流果——佛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夜叉是央崛摩羅,王是阿難,青年即是我。」
三九九 兀鷹本生譚
〔菩薩=兀鷹〕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養母比丘所作之談話。
主分
昔日於波羅奈之都梵與王治國時,菩薩生於兀鷹之胎,達成年後,使年老視力弱之兩親,棲於兀鷹之巢窟,菩薩持來牛肉之養育。或時,某獵師於波羅奈之墓地,不能中止對兀鷹設網。某日菩薩為探尋牛肉,來至墓地,足掛網上,然彼不思己之事,只慮兩親在巢:「予之兩親,將如何為生!彼等尚不知予被捉,貧而無助,於山之洞窟,漸次衰老而死。」菩薩悲痛唱第一之偈:
一
[P.331]獵師之子聞彼之悲痛: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依以上所唱之偈,獵師之子第二,兀鷹第三,順次唱此等之偈。
菩薩由死之痛苦脫出,表感謝之意,唱最後之偈後,口中滿取肉物而去,歸與兩親。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說明聖諦之理——說聖諦之理竟,養母之比丘得預流果[P.332]——佛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獵師之子是車匿,兩親是王之一族,兀鷹之王即是我。」
四〇〇 沓婆草花本生譚
〔菩薩=樹神〕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釋子優波難陀所作之談話。彼出家於佛門,捨少欲知足等之德,而有大欲望。雨安居之初,彼探尋二三之精舍,於某處遺留傘靴,某處殘置杖及水瓶,於某處一人居住。彼於某田舍之精舍度過雨安居期時,向比丘云:「比丘應少欲知足。」恰如使月升空,使比丘知四依[1]之知足,說往賢聖族之道;比丘等聞此,捨去美麗之衣鉢,而持土鉢,著糞掃衣。彼於自己之住處使他人居住,雨安居終了,行自恣之戒後,彼將此等衣鉢滿載往祇園精舍而去。
彼於途中某森林精舍之後方,足為蔓草所掛住,彼云:「此處必有所獲之物」,於是入於精舍。彼處有二老比丘度雨安居,彼等持有粗率上衣兩件,華美之毛布一件,二人不能分配,見彼心喜:「尊者!予等對此屬於雨安居之物,不能分配,為此我等爭論,請為我等分之。」彼云:「甚善!予為分配。」粗率之上衣分與二人,云:「此為持律之我等應得之物。」彼則取毛布而去。而執著於毛布之二人長老亦與彼同往祇園精舍,向持律之比丘等談及此事件而問曰:「尊者!持律者依掠奪而為生活,究竟被許可耶?」比丘等見優波難陀長老所得衣鉢之堆積云:「汝有甚佳之手段,汝得大量之衣鉢。」彼云:「諸友!何處予有手段,予為用此方法所得。」彼說明一切。
法堂中開始論議:「諸友!釋子優波難陀有大愛欲,為大貪欲。」佛出此處問曰:[P.333]「汝等比丘!汝等今有何語,集於此處?」比丘白佛:「如是如是之緣由。」佛云:「汝等比丘!優波難陀不行正道。比丘等向他人說時,先行自正,然後可教誡他人。」
佛依於法句經而說此偈〔第一五八〕,說明正道法。佛言:「汝等比丘!優波難陀非只此世,於前生亦為大貪欲,又彼不只現世掠奪財產,於前生實亦掠奪。」佛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於波羅奈都梵與王治國時,菩薩為川岸樹之樹神。爾時有名瑪耶溫之一隻豺,娶一牝豺住於川岸之某處。某日,牝豺向牡豺云:「夫君!予起欲望,思食赤魚。」牡豺云:「汝且靜待,予為汝持來。」彼往川岸環繞步行,足為蔓草所掛,彼沿岸行進。爾時有名甘比拉洽林與阿努蒂拉洽林之兩隻水獺,探魚而立於岸邊,甘比拉洽林見一大紅魚,急速跳入水中,捉魚之尾,魚力甚強,曳彼行進。彼向其同伴云:「大魚與我等二者合力相當,汝速來助我。」於是唱第一之偈:
一
[P.334]對方聞此唱第二之偈:
二
於是二獺一同拉赤魚至岸上,置於陸地而殺之,彼此吵架:「汝分我魚。」彼此不能分,置魚而坐。恰於此時,豺來此處,彼等見彼,共同歡迎云:「沓婆草花色之友!我二人共同捕得此魚,但不能分配,我等引起爭論,請為我等等分。」於是唱第三之偈:
三
豺聞此言,顯示自己之能力:
四
彼唱此偈,一面分配:
五
[P.335]豺唱以上之偈,如此將魚分配而後云:「汝等停止爭鬥,可食尾與頭部。」豺則口啣中部由彼二者眼前離去。彼等如失千片之魚,坐而悲痛,唱第六之偈:
六
豺又自思:「今日使妻得食赤魚。」心中歡喜,來近彼女。牝豺見牡豺歸來,歡喜相迎:
七
彼女唱此偈,問獲得之方法:
八
唱此偈後,豺語其獲得之方法,唱次之偈:
九
[P.336]結分
次為現等覺者之偈:
一〇
佛述此法語後,說明聖諦之理,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豺是優波難陀,獺是二人之老人,此事目擊者之樹神即是我。」
四〇一 達桑那國製劍本生譚
〔菩薩=婆羅門〕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愛著前妻之比丘所作之談話。佛問比丘:「汝為煩惱之事,真實耶?」比丘白佛:「世尊!確為如是。」「為何人而煩惱?」對佛之問,比丘返答言:「為前妻而煩惱。」佛言:「比丘!彼女對汝今為煩惱之原因,前生汝亦為彼女而成精神上之疾病,由死之中,生命為賢者所救助。」於是佛為說過去之事。
[P.337]主分
昔日,摩大瓦大王於波羅奈都治國時,菩薩生於婆羅門之家庭,人人稱彼名為賽那伽童子。成年後,彼於得叉尸羅學習一切技術,歸波羅奈之都後,為摩大瓦王之俗事、聖事顧問輔師,於全市民之間如日月之徧知,呼為賢者賽那伽。爾時王司祭之子前來向王伺候,彼見飾以一切裝飾最美之第一王妃,心為所魅,彼歸宅後,何亦不食而臥,彼為友人探問而語其故。王不見司祭之子問曰:「究為何故?」王聞其故,呼彼前來曰:「予將彼女與汝七日至汝家,遇七日至第八日汝伴其歸來。」彼云:「謹遵王命。」彼承諾伴妃歸家,一同歡樂。彼等互愛,不告而由家門逃出往他王之領土,無人能知二人之行徑,恰如船行之進路。王於城中擊鼓布告,用種種方法探尋,不能得知彼女之行方。
於是王為彼女起大悲哀,心臟熱而流血,自此以來,由內臟出血,病體沉重,王之名醫亦不能治癒。菩薩云:「王本無病,此因不能見妃,罹患精神之疾,予當以方便癒之。」彼更向阿由拉及普古薩二賢者王之輔師詢談:「王不見王妃,罹精神之疾病,並非其他病症,我等多用手段,以方便治癒王疾。可於王庭開羣眾集合大會,[P.338]招來知吞劍戲之人,表演吞劍,使王坐於窗際觀賞,王見吞劍者將發質問:『有無較此更難者?』吾友阿由拉請答:『大王!「予將如是如是給與」,將更令比此為難之表演。』吾友普古薩,如王向君質問,君請向王回答:『大王!應諾給與而不與,彼之所言無效,僅依所言,人之生活飲食均不能為;然人依言語實行,遵從約束,給與物品則為更難之事。』其後應為之事,予自知之。」於是集合大眾,三人賢者往王之側云:「大王!王庭有集合盛會,王往觀賞,以解苦悶,請王駕出。」於是導王開窗御覽。多人演出各各知名之技藝,有人吞三十三安古拉(英吋)尖銳之寶劍。王見之自思:「彼男吞劍,究竟有無更難表演之事,予問賢者。」彼向阿由拉質問唱第一之偈:
一
[P.339]於是說明者唱第二之偈:
二
王聞賢者阿由拉之語自思:「『予能與之』之言,此實較吞劍尤難。予曾言與妃以司祭之子,由是觀之,予實為最難之事。」於是王心中之苦惱,漸趨融和。其次王更自思:「此究竟有無比言說:『予能與之』更困難之事?」王與普古薩賢者交談唱第三之偈:
三
於是賢者普古薩答王唱第四之偈:
四
[P.340]王聞此語自思:「『予以妃與司祭之子』,為予先言,從其約束而與之,此予實為所難為者。」至此王之苦惱更趨融和。爾時彼思:「世無較賽那伽賢者更賢明之人,予將向彼質問。」於是王問彼唱第五之偈:
五
於是賽那伽答王唱第六之偈:
六
王聞菩薩之言深自反省:「予由自己意志,以妃與司祭之子,而因不能抑制自己[P.341]之心,為煩惱所疲,此對予實不相應。若妃有愛著於予,則不能捨王國而逃,今對不愛予而逃去之女,思之何用?」如是思之,王之苦惱如蓮葉之水珠,轉落消失而去,恰於此瞬間,王之內臟恢愎,王於焉健康而幸福。王讚賞菩薩唱最後之偈:
七
王如是歡喜讚賞菩薩,與諸多之財產。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說明聖諦之理——說聖諦之理竟,煩惱之比丘得預流果——而佛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王妃是比丘之前妻,王是煩惱之比丘,阿由拉賢者是目犍連,普古薩賢者是舍利弗,賽那伽賢者即是我。」
四〇二 菓子袋本生譚
〔菩薩=婆羅門〕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般若波羅蜜所作之談話。此故事於隧道本生譚〔第五四六〕中亦將被說述。
主分
昔日,於波羅奈之都伽那迦王治國時,菩薩生於婆羅門之家庭,人人稱彼名賽那伽童子。成年後,彼於得叉尸羅學一切技術,歸來波羅奈謁王,王置與輔[P.342]師之地位,與大名譽,彼教王俗事、聖事,為一言辭具有魅力之說法者。彼使王守五戒,又使遵守布施,布薩羯磨,十善業道等之善道,於全國為諸佛出現時之狀。每半月王與副王等之一切諸人,集於裝飾之法堂,於法堂準備羚羊之皮椅使菩薩摩訶薩坐於中央,以佛之威嚴說明法要,其教如諸佛說法之狀。
爾時,某年老之婆羅門為得錢而遊行,彼得一千金幣託付於某婆羅門之家族,彼云:「再去乞食」而離去;於彼去時,此一家族將彼之金予以消費,彼歸來取金,婆羅門無力償金,將自己之女與彼為妻。婆羅門伴妻定住於距波羅奈不遠之婆羅門村,彼妻年少不能滿足欲望,與年少之婆羅門為不法之行。世間之不滿足者有十六種,此十六為何?海對一切之川不滿、火對燃料不滿、王對王國不滿、愚者對惡行不滿、女人對欲行和化粧及產兒三者不滿、婆羅門對讚歌不滿、禪定者對禪境之獲得不滿、有學者對名譽不滿、少欲知足者對修習功德不滿、努力者對得勇氣之事不滿、雄辯家對對話不滿、知者對會眾不滿、信者對教團之奉仕不滿、供養者對施捨不滿、賢者對聞污不滿、四果對見如來不滿,有如是。
[P.343]此婆羅門女對欲行不知滿足,彼女以婆羅門為無物,毫無顧慮,欲為惡行。某日悄然而坐,其夫問曰:「吾妻!汝何為耶?」妻云:「婆羅門!予於汝家,不能工作,請召使役前來。」「予妻!予無金錢,如何召使與金前來?」「汝可得物集金伴來為用。」「予妻!如是為我準備旅行必要物品。」彼女與彼麥粉乾果及麥粉軟果結入皮袋之中。婆羅門遊行村、市及城下,得七百金幣,彼思:「有此之金,可以充分支拂僕婢之金額。」彼於歸近自己之村時,於某有水之便利處,開袋食麥粉果子。彼開袋前往取水之時,某空樹中之黑蛇,嗅麥粉果子之香而入於袋中,食麥粉果子盤捲而坐,婆羅門歸來,未見袋中而結縛揹至肩上而行。
爾時途中再生樹之樹神於樹幹之穴中云:「婆羅門!若途中汝休息時,汝將死矣,若今日歸家,則汝妻將死。」言畢消失。彼迴顧不見樹神,彼驚懼為死之恐怖所襲,悲泣而到達波羅奈都門之處。恰於其時為十五日之布薩,為菩薩坐於裝飾之法座上說法之日,大眾手執香花分為數組前往聽聞法話。婆羅門見此問曰:「前往何處?」答曰:「婆羅門!今日賽那伽賢者以優美之聲與佛之威嚴說法,汝不知耶?」彼[P.344]思:「賢者現在說法,予今為死之恐怖所襲,賢者能癒大之煩惱,予亦往其處聽聞法語。」於是彼與彼等一同前往彼處,圍繞摩訶薩,王亦參加坐於會眾之端,彼則肩負麥粉果子之袋,一方為死之恐怖所襲,距法座不遠之處而坐。摩訶薩則如天降恒伽河或降甘露雨說明法要,使大眾聞法滿足而喝采。賢者具有炯眼神目,爾時摩訶薩以五種慈悲,開啟澄清之目,各方觀察,眺望會眾,見彼婆羅門而作如是之思:「諸多會眾聞法滿足而喝采,而彼婆羅門悲哀而啜泣,由其流淚,心中必有悲哀之事;予將為彼說法,使彼無憂而滿足,如酸之剝落銅錆,如蓮葉之滾落水滴。」於是彼云:「汝婆羅門!予為賢者賽那伽,今為使汝無有悲惱,請汝親切交談。」菩薩與彼共語唱第一之偈:
一
[P.345]於是婆羅門語自己痛苦之原因唱第二之偈:
二
摩訶薩聞婆羅門之言,如海上投網,擴其智網而自思:「有情之死,原因甚多,即:有落入海中而死者,又於彼處為猛魚所捕,或落入恒伽河為鰐魚所奪,由樹上跌落為刺所刺,種種種類之武器所傷,飲毒,跌落,由絕壁落下,或受極寒,或罹疾病等等。於此種種死之原因中,依何種原因,今日於途中休息,此婆羅門則自死,若歸家則其妻死?」菩薩思考之同時,見到婆羅門肩上之袋,依彼方便善巧之智得知:「彼袋之中,必有蛇入,侵入於婆羅門朝飯之際,因食麥粉果子,未閉袋口而往飲水之時,聞果子之香而入袋,婆羅門飲水歸來,不知蛇入袋之事而結袋取之而去。[P.346]若彼於中途休息,於其場所食晚飯之麥粉果子,開袋置手於其中,則蛇咬彼之手而殺之,此為中途休息者致死之原因;若彼歸家中,袋交與妻手,彼女欲見其中之物品,開袋置手其中,則蛇咬而殺之,此為今日歸家者妻死之原因。」更依善巧方便得知:「其蛇為黑蛇,大膽而不畏,何以知之?此蛇於袋中,袋觸婆羅門之一側,自己動蕩,亦不表示震驚,又於如斯會眾之中,亦不顯示其自己為存在之事,由此觀之,可以了解其為黑蛇,大膽而不畏。」如是摩訶薩有如依天眼得見如是,又如站立之人見此袋之蛇,於王亦參加之會眾中,決心依善巧方便之智答婆羅門之質問,唱第三之偈:
三
[P.347]如是告而問曰:「婆羅門!汝之袋中有麥粉果子耶?」「賢者!袋中有之。」「今日朝飯之時食麥粉果子耶?」「唯然,賢者!」「坐於何處?」「森林樹之根前。」「食麥粉果子後,前往飲水時,袋之口結否?」「賢者!袋未結口。」「飲水歸來,檢點袋後而結袋耶?」「賢者!我未檢點而結袋。」「婆羅門!予思汝往飲水之時,因麥粉果子之香,蛇於汝不知之中入汝袋中。因此,汝放下袋,於會眾之中解開袋口,退後以杖一根先向袋擊打,於是蛇必擡首發音,若見黑蛇出,可以解汝之疑。」於是唱第四之偈:
四
婆羅門聞摩訶薩之言,驚怖依言而行。蛇為杖所擊,由袋口而出,彼眺望大眾而止住。
為說明此事實,佛唱第五之偈:
[P.348]五
蛇擡鎌首出來時,有預兆顯現摩訶薩如一切智之佛:大眾數千揮動衣物,無數數千拍手震響,又如密雲之降雨,降七寶之雨;數千善哉之叫聲,起如大地震裂之騷動。今以佛之威嚴,對如是之質問作答,非生之力,亦非種姓、家世、國家、名譽、財寶之力,然則為何力?乃智慧之力。有智慧之人,增知見,開聖道之門,得不死之大涅槃,得成就聲聞、獨覺智、三藐三菩提;於得不死之大涅槃法,惟有殊勝智慧,其他不過為智慧之從屬。故如是云:
依摩訶薩答如斯質問之時,某捕蛇者以口具嵌蛇,捕蛇而放入森林之中。婆羅門近於王前,向王合掌祝福,感謝王而唱半偈:
六
[P.349]彼向王表感謝之後,由袋中取出七百金幣,亦向摩訶薩感謝,欲為歡喜之贈物,唱一偈半:
七
菩薩聞此唱第八之偈:
八
摩訶薩如此語畢,與婆羅門一千金幣,菩薩問曰:「婆羅門!汝所得之錢,將與[P.350]何人?」「賢者!予為妻而得錢。」「汝妻年老抑或年少?」「賢者!予妻年少。」「若然,汝妻與他男為非行,為使非行得無顧慮,而將汝放逐出外。若汝持金歸家,則汝苦心所得之金,汝妻將與自己之情人,因此,汝勿直接歸家,將金放置於村外樹根某處,將金隱藏而後入家。」菩薩語畢,送彼而出。
彼行近己村,將金藏於樹根某處,然後回歸自己家中。爾時妻與情人並坐,婆羅門立於門前云:「吾妻!」妻知彼之聲,熄滅燈火開門。婆羅門入內時,妻伴情人而出,使立於門前,再行入內。見袋中無任何物,妻問曰:「汝為得物而出門,今何所得耶?」「予得一千金幣。」「現在何處?」「予置於如是如是之場所,明晨取來,汝勿心憂。」妻去告彼情人,彼往奪取如自己所藏之物。
婆羅門次日前往,不見其金,往菩薩之處,菩薩問曰:「婆羅門!汝事如何?」「賢者!予金不見。」「汝告知汝妻耶?」「賢者!予曾告之。」菩薩悟其妻告知情人,菩薩問曰:「汝妻有相識之婆羅門耶?」「賢者!有之。」「汝有相識者耶?」「賢者!有之。」於是摩訶薩與七日間之費用,向彼云:「汝往,第一日邀請汝七人、妻七人,合為十四人之婆羅門加以招待饗宴,由次日以後,每日各減一人,至第七日,則為邀請汝一人、妻一人,合為二人之婆羅門與以招待饗宴。而依妻於第七日受招待之婆羅門,汝如知其任何日皆前來,請告我知。」婆羅門依言告摩訶薩:「賢者!予知[P.351]任何日皆前來為食事之婆羅門。」於是菩薩與彼一同遣人呼彼婆羅門前來,問曰:「汝有否由如是如是之樹根取此婆羅門一千金幣之事?」「賢者!予未有取。」「予為賽那迦賢者,汝不知耶?予可將彼金取來。」彼心生恐怖而自白曰:「予實取之。」「汝如何將金處理?」「賢者!予正藏之。」
菩薩向老婆羅門問曰:「汝仍置彼女為妻耶,或娶他女耶?汝將何為?」「賢者!彼女乃我之物。」菩薩遣人取來婆羅門之金,呼婆羅門之女亦至,由盜人婆羅門之手將金交與老婆羅門之手,而盜人婆羅門與以王罰,由城市放逐,對婆羅門之婦亦與懲罰。與婆羅門以大名譽,使彼住於自己之近處。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說明聖諦之理——說聖諦之理竟,多人得預流果——而佛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婆羅門是阿難,樹神是舍利弗,會眾是佛之會眾,賽那迦賢者實即是我。」
四〇三 阿提闍那婆羅門本生譚
〔菩薩=婆羅門〕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阿羅毘附近之阿伽羅婆廟時,就作草庵之規則所作之談[P.352]話。此故事於前之寶珠頸龍王本生譚〔第二五三、漢譯南傳藏第三十四卷〕中,已為說述。佛呼比丘等曰:「汝等比丘!在佛未出世以前,依外道出家之出家者,雖然由王與以施物之選擇,但乞求非他人之所好,亦不與他人愉快之感,是故多不乞求。」於是佛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梵與王於波羅奈都治國時,菩薩生於某街之婆羅門家,人人呼彼名為阿提賽那童子。成年開始,彼於得叉尸羅學習一切技術後,知愛欲之苦痛,出家入仙人之羣,得神通力與定力。常住雪山地方,欲求鹽酢,出至人里,到著波羅奈住於公園,翌日為乞食遊行至王庭;王對彼之行為態度,甚為滿足,呼彼近前,坐於宮殿之壇座,給與美食,食已,王由彼聞感謝之言甚喜,得彼之同意,使摩訶薩住於王庭之內,一日施行二三次之招待。
某日,王滿足於法語,王云:「自王國以下,汝欲何物,請汝言之。」王使菩薩選擇,菩薩不云:「請將此與我。」而其他之乞求者則云:「將此與我。」對自己所欲之物,任意乞求,王心雖不願,但仍施與。某日國王自思:「他之乞求者或托鉢僧,向予乞求『請與我如是如是之物』,而阿提闍那自予與彼選擇之時以來,任何之物,亦不乞求,彼實賢能而長於方便,予將問彼。」某日彼於早飯終了,往彼之所,坐於一方,問他人乞求與彼之不乞求之緣由,唱第一之偈:
一
[P.353]菩薩聞此唱第二之偈:
二
王聞此言唱次之三偈:
三
四
五
[P.354]如斯菩薩雖由王給與選擇,但決不乞求。菩薩於王述自己之希望時,向王說示出家之道:「大王!乞求之事,為愛欲之享樂者與在家者所行之事,非出家者之所為,出家者由出家之時以來,為與在家不同之清淨生活。」為說明出家之道唱第六之偈:
六
[P.355]王聞菩薩之言曰:「尊者!賢明之相從者自知與其友佳物,予亦如是如是與汝。」於是唱第七之偈:
七
聞如是語已菩薩曰:「大王!予為一貧窮之出家僧,牛對予為無用。」菩薩與以拒絕。於是王守彼之教誡,為布施等之善行,出生為天界之身,菩薩亦為不退轉之禪定者,得生於梵天界。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說明聖諦之理——說聖諦之理竟,多人得預流果——而佛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王是阿難,阿提闍那即是我。」
四〇四 猿本生譚
〔菩薩=猿〕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提婆達多沒入地中事所作之談話。彼沒入地中時,比丘等於法堂開始議論:「諸位法友!提婆達多與其同伴一同亡滅。」爾時佛出問曰:「汝等比丘!汝等今有何語,集於此處?」比丘白佛:「如是如是之事。」佛言:「汝等比丘!彼與同伴之亡滅,非自今始,前生亦如是亡滅。」於是佛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梵與王於波羅奈之都治國時,菩薩生為猿,與五百之猿同伴相伴,[P.356]住於王庭。提婆達多亦生為猿,與五百之猿同伴住於其處。某日,司祭前來庭苑,沐浴後著衣欲去時,某一惡戲之猿先來,止於庭苑入口之弧形門頂,向司祭之頭上落下糞便,更又於其仰面見時,落於口中。彼於歸去云:「甚善,予知有如何處分汝之方法。」向猿威脅,再行沐浴而去。猿等為彼所怨而倍受脅迫,向菩薩告語,菩薩向一千所有之猿宣告:「住於怨恨者之住所,甚為不宜,一切猿羣應離此往他處。」而不從順之猿,則與自己之同伴相伴云:「此事以後自明。」而不肯離去。菩薩則伴隨同伴往森林而去。
某日,女奴隸於日下曬搗米,為山羊所食,彼女向山羊投以松火,火著山羊之體,逃往象舍附近某草屋之壁擦體,火著於草小屋,移至象舍,燒傷象舍中之象背,象醫為象治療;司祭思考捕猿之方法,巡迴踱步。彼來向王伺候而坐時,王作是語云:「尊師!我等之象,多有傷者,象醫不知治療,汝知治療之法耶?」「大王!予知。」「究應如何?」「猿之油脂最善。」「如何可得?」「王庭豈非住有多數之猿耶?」於是王命殺住王庭之猿,持脂肪來。射手前來,五百之猿,全部射殺,猿之大將雖被矢射[P.357]而未倒於彼處,逃來菩薩之住所倒斃。猿等云:「彼來我等之住所而死」,彼等將此猿被射殺之事向菩薩告知,菩薩前來坐於猿羣之中央云:「彼等不顧賢者之教誡,住於怨恨者之住所,正所以招致滅亡。」彼對羣猿教誡唱次之諸偈: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P.358]如是摩訶薩雖為猿王,而說明應學習戒律之義務。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惡猿是提婆達多,同伴是提婆達多之同伴,賢明之猿王即是我。」
四〇五 婆迦梵王本生譚
〔菩薩=弟子〕
序分
此本生譚[1]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婆迦梵天所作之談話。彼曾抱持邪見云:「予此狀態,常住堅固,為不變不滅法,世間依此別無其他出離之涅槃。」此梵天於前世之生,曾修禪定,生廣果天,於其處經過五百劫間之壽命後,生徧淨天,於六十四劫間經過其處後,往生光音天,生於其處為八劫間,即於此處,彼起此之邪見。彼由高之梵天界退轉之事及生於此處全無記憶之事,即因不知此二事,而抱此邪見。
世尊知彼心起如是之思,如力士於屈伸其臂之間,離祇園精舍而出現於梵天界。[P.359]梵天見世尊云:「尊者!善來。得遇尊者曾來此處之機會以來,已歷時甚久。尊者!予此之狀態,常住堅固,為絕對不變不滅之法,不生、不老、不死、不滅、不被作,由此以外,無其他最上之出離。」彼如此云已,世尊回答婆迦梵天曰:「婆迦梵天實為無智,何以故?汝以無常之存在云為常住……乃至……有其他之最上出離云為無最上之其他出離。」梵天聞此自思:「世尊向我云:『汝如是云,汝如是云』者,世尊知我之事,對我追問不捨。」梵天恰如一軟弱之盜賊,受得二三之打擊即云:「何故云此?予為盜賊,則某某亦盜賊,某某亦盜賊。」彼如同舉發所有之同伴,彼畏怖世尊之質問,一面舉發自己之同伴,而唱第一之偈:
一
佛聞此談話唱第二之偈:
[P.360]二
婆迦聞此唱第三之偈:
三
世尊教說彼過去之事端,唱次之四偈:
四
[P.361]五
六
七
[P.363]依佛之言,彼憶起自己所作之業,對佛感謝唱最後之偈:
八
結分
如是佛使知佛自身之德,說法明聖諦之理,說聖諦之理竟時,一萬梵天之心,離執著而由漏解脫。如是世尊成為眾多梵天之保護所,由梵天界歸回祇園精舍,以上所述之方法而為此法語,於是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袈裟衣苦行者是婆迦梵天,劫波童孺即是我。」
第二章 健陀羅品
四〇六 健陀羅王本生譚
〔菩薩=王〕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藥物貯藏學處所作之談話。此為王舍城所起之事,尊者畢隣陀婆蹉釋放園丁之家族,赴王宮以神通為王造黃金宮殿時,眾人滿足,送長老五種之藥品[1],彼長老則與其眷屬教團,因其眷屬已持有甚多,於[P.364]是將所得之藥物充滿於壺、瓶及托鉢袋內。眾人見此,憤慨思之:「此等貪欲之沙門,實與守寶庫門之人無異。」佛聞此事,教以學處曰:「此實為有關病比丘之事[2]。」佛言:「汝等比丘!佛未出現於世之時,人就外道而出家,賢者只持五戒,為翌日而貯存鹽及砂糖而遭人非難;雖然如此,而汝等入此得救之教,猶為第二第三之日而貯存。」於是佛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菩薩於健陀羅國為健陀羅王之王子,父死後,即王位,正當治國。又於中國,有毘提訶國名,毘提訶王治國。此二人雖為未見之友,但彼此互相堅信,當時人長壽生活為三萬歲。
而此健陀羅王,於某一滿月布薩會之日,嚴守戒律,於高殿設華麗之座席,坐於中央之王座上,開窗眺望東方世界,向大臣等作適切之法義說法,於一剎那間,天空上昇之圓月為羅睺所覆[3],月光隱而不現。大臣等將不見月光,月為羅睺所奪之事,向王告白,王觀月自思:「此月為外來之污所穢,月光不見;予亦因臣下之污,如月為羅睺所奪,使予為無光之物,對予實不相應。予應如淨照天空之月,應捨王位出家,對予更有何必要為他之教誡?予對家族家臣均無執著,予應曉諭自己遊行四方,此對予方為相應。」於是王云:「汝等可為所欲為。」王國與彼大臣等,彼則於[P.365]放棄迦濕彌羅及健陀羅兩國之王位後,出家入仙人之道,依禪定而得神通,委身於禪定之喜悅,生活於雪山地方。
然而毘提訶王向商人訊問:「有關我友之幸福如何?」時,聞彼入於出家之生活而自思:「予友出家,予在王位又將如何?」於是彼亦捨棄七由旬之彌提羅市、三百由旬之毘提訶國、壹萬六千村落之支配權、充裕之寶庫、壹萬六千之舞姬,不顧子女而入於雪山地方出家,食野生之果實以續命,靜靜而為宗教之生活。
彼等兩同為修行,後日相互邂逅,亦不提往事,而彼此互相調和,靜度宗教生活,而毘提訶仙人則對健陀羅仙人加以奉仕。
兩人於某滿月之日,坐於某樹之根元,談論適法之事時,天空昇起之月,又為羅睺所覆。毘提訶仙人觀察眺望:「何以月光沉沒?」彼見月光為羅睺所奪問曰:「尊師!究竟月為誰所覆,隱而不照?」健陀羅仙人答曰:「弟士!此羅睺污月無光,予因觀月為羅睺所奪,予思:『此淨月為外來之污而不現光,對予此王位之污,亦恰如羅睺之對月,此王位使予為無光之物,予將出家。』予立即以月為羅睺所奪為緣,[P.366]捨棄王位而出家。」毘提訶仙人問曰:「尊師!君身為健陀羅王耶?」健陀羅仙人答:「唯然。」毘提訶仙人云:「尊師!予為毘提訶國、彌提羅市之毘提訶王,予等實為相互未見之友。」健陀羅仙人問曰:「然爾有如何之緣耶?」毘提訶仙人答曰:「予聞尊身出家時自思:『此人為真正看破出家之功德。』予以尊身為緣,捨棄王位而出家。」彼等自彼時以來,非常親密而調和,食果蓏而遊行四方。
彼等長期住於其處,亦為得鹽與酢,由雪山下來,至某國境之村。眾人對彼等之舉止滿足,給與施食,得彼等之同意,於森林中建立使用為休息場所之住居,又為彼等之食事,與中途造一淨水之場所為家。彼等於國境村落行乞已,即於彼草葺之家完畢食事,再赴己之住所。而此村之人與彼等食物,有時與鹽入鉢,有時亦與全無鹽氣之食物。
某日之事,村人對草籠施與甚多之鹽,毘提訶仙人前往得鹽,食事之時,充分與菩薩而自己亦取適當量之後,餘者入於草籠之中,彼思:「此決定為不得鹽之日使用[4]。」將鹽保存於積草之內。其後某日,得無鹽氣之食物時,毘提訶仙人與健陀羅仙人以盛施食之皿,由草籠之內將鹽取出云:「尊師!請取此鹽。」健陀羅仙人問曰:「今日未由村人得鹽,汝由何處入手?」毘提訶仙人答:「尊師!先日由村人得鹽甚多,爾時予思:『此決定為不得鹽之日使用。』故將餘者保存。」然爾時菩薩云:「愚者!爾捨一百由旬之毘提訶國而出家,為無一物之境遇,而於此起鹽與砂糖之欲。」菩薩咎誡於彼唱第一之偈:
[P.367]一
毘提訶如斯被咎,難堪而抱敵意云:「尊師!尊身不見自己之罪過,只視予之罪過。實則尊身因自思:『對他人教誡,對自己又有何要,唯應教誡自己。』故捨王位而出家,然於此處何故對予教誡?」於是為唱第二之偈:
二
菩薩聞此終了唱第三之偈:
三
毘提訶聞菩薩之語已云:「尊師!縱令所言為有益之事,而云反對他人使之發[P.368]怒,終非善舉。尊身對予恰如以鈍刀剃刮,頗為粗暴。」於是唱第四之偈:
四
菩薩聞此唱第五之偈:
五
菩薩為此言已,又舉善逝〔佛〕之教誡:「阿難[5]!如陶師之不鑄生粘土[6],我不以爾為對相。而阿難!予為再三再四之咎言,使汝將住為真實者。」此為善逝〔佛〕之教誡,應住於相應之行,恰如陶師再三叩於瓶而不取生燒之物,只取善燒之瓶,為說明此理,彼再唱次之二偈:
六
七
[P.369]毘提訶仙人聞此已,向菩薩言:「尊師!今後請對予教誡,予任性自然之氣質,今與尊身之語已相合致,故請師恕予。」彼向菩薩請求寬恕。於是彼等生活親密,再歸雪山,菩薩於其處向毘提訶仙人述說入定修法[7],彼行之而修得神通力及定力,如是具禪定不退轉之二人,得成可生梵天界之身。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毘提訶是阿難,健陀羅王實即是我。」
四〇七 大猿本生譚
〔菩薩=猿王〕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親族行善行所作之談話。此一事件將在跋陀娑羅樹神本生譚〔第四六五〕中說明。彼時,比丘等於法堂開始談論:「諸位法[P.370]友!正等覺者對親族人等行善事。」佛出其處問曰:「汝等比丘!汝等今有何語集於此處?」比丘白佛:「如是如是之緣由。」佛言:「汝等比丘!佛對親族行善事非自今始,前生即已如是。」於是佛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於波羅奈梵與王治國時,菩薩生於猿之胎,達成年時,背高幅寬,強而有力,為八萬之猿羣圍繞,住於雪山地方。爾時在恒河岸邊,生有枝茂蔭濃葉豐如山嶺聳立之菴羅樹,彼亦稱為尼拘律樹,果實甘美,品質高而有香味,大如大水瓶狀[1],其一枝上之果實落於地上,另一枝上者落於恒河水中,而在兩枝中間之果實,則落於樹之根部。菩薩與猿羣俱食果實之間自思:「某時,將因落於水中之果實,我等將有恐怖來襲。」於開花之時節,或於山梨豆大之時頃,使水面之枝,一果無餘,使盡食之或落於水中。
而彼時,波羅奈王於水邊之上下張網,於彼處沐浴之時,其中有一果實為八萬之猿所看漏,此果熟透,為蟻垤所覆,落入河中,掛於網上。王於當時,快樂度過一天,夕刻將欲歸宅之時,漁師等曳起張網,見此果物,彼等不知「如是如是之果物」,而獻於王。王問:「此果物云何?」漁師等答:「予等不知。」王復問:「何人知之?」漁師答:「森林官能知,大王!」彼王呼森林官至,由彼等聞知「此為菴羅樹之實」。[P.371]王以小刀切割,先使森林官食,自己亦食,並與後宮綵女及大臣等,菴羅樹實之美味,浸泌王之全身。彼王為味欲所執,問森林官彼樹生長之場所,「彼生於雪山地方之河岸。」王聞彼等之言,結諸多之筏,由森林官指示道路,迴流而行,幾經時日,正確不知,漸達其場所。森林官告王:「此即其樹,大王!」王繫留其舟,由多數之從者相伴,徒步往其場所,於樹之根部敷牀後,食菴羅樹之實,品嚐種種美味之食物而橫臥,於各方面置守衛者,點起火把。
菩薩於諸人入眠深夜之中,伴從者而來。八萬之猿由枝到枝迴躍而食菴羅之果,王驚醒見猿羣,喚起家臣,呼弓箭師至云:「食此果物之猿,勿使逃去,包圍彼等,與以射殺,明日,予將食菴羅果與猿肉。」弓箭師受命同意:「謹遵王命。」圍樹備矢而立。猿等見不能逃,起死之恐怖戰慄,來菩薩之前問曰:「弓箭師云:『大王!予等將射欲逃去之猿。』彼等圍樹而立,我等如之何為宜?」猿等戰抖而立。菩薩云:「汝等勿怖,予救汝等之命[2]。」彼安慰羣猿,攀登一直幹之高枝,延伸至恒河面上,由此一端躍離,可跳越至距離百張弓箭以外場所,抵達恒河之岸某樹叢之上而下,決定此處降落之場所。彼云:「此距予之來處甚遠。」於是取一根竹莖,由根部切斷,[P.372]使之光滑,然後彼思:「必須將竹如此之長縛於樹上,如此之長使之懸於空中。」於是,彼又測量此兩方場所之位置距離,將竹縛於自己腰上部分之長度忘記算入。彼執竹莖之一端縛於恒河岸邊所生之樹上,他之一端則結繫在自己腰間,彼如風捲殘雲之速度,跳越距弓箭百張距離以外之場所,但彼未考慮腰間縛竹之長度,未能達到樹上,彼只得用雙手緊握菴羅樹枝向猿羣指示:「速速踏我之背脊而越至竹莖上安全渡過。」於是八萬之猿向菩薩道別,依其所言而皆逃離。
爾時提婆達多亦為一猿,居於彼等之間,彼思:「此為予見予之敵人最後之時。」彼攀登至上枝,使起彈動,然後飛躍至菩薩背上而降落,菩薩之心臟起如破裂之苦痛,提婆達多使其起非常之苦痛而後離去,於是菩薩則成為孤獨之一身。
王未入眠,依猿與菩薩所作之行為,悉皆得見,王臥自思:「猿乃動物,不顧自己之命,使同伴等得以安全。」彼於天明時,對菩薩甚為滿意稱許,彼思:「殺此猿王,實為不善,以方便解彼下來。」於恒河中立一支柱,於彼處繫筏,徐徐解下菩薩,背上披以袈裟衣,用恒河之水沐浴,飲以砂糖之水,於清淨體上塗以千度淨化之油,牀敷以用油光滑之皮供彼臥畢,王坐於低座唱第一之偈:
[P.373]一
菩薩聞此已,向王教誡唱其餘之偈: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P.374]菩薩如是予王以教誡後死去,王呼大臣等命令曰:「對此猿王應為諸王之葬式。」又對後宮之綵女曰:「汝等應著赤衣散髮,手執松明,往火葬場立於猿王之周圍。」
[P.375]大臣等堆積百乘之薪木造荼毘所,作諸王之樣式,行菩薩之葬式。取頭蓋骨進於王前,王於菩薩之火葬場建廟,點燈火,供養薰香與花環後,於頭蓋骨上張貼黃金,乘著於槍尖之上以為前導,捧薰香與花環等往波羅奈行進,止於城門之內側,裝飾全市,行七日間供養。爾時,王受取頭蓋骨為舍利,納入廟中,一生之間,奉獻薰香與花環等。王則遵從菩薩之教誡,開始行布施,為諸善事,正當治國,成可生天界之身。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說明聖諦之理,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王是阿難,從者是佛之眷屬,猿王即是我。」
四〇八 陶師本生譚
〔菩薩=遊行者〕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煩惱之調伏所作之談話,此事於水本生譚[1](第四五九)中將為說明。當時舍衛城有五百之同朋出家,住於黃金敷成之祇園精舍,於午夜中起色慾想;佛對自己之弟子等夜三度、晝三度,一晝夜間六次設法,宛如雌鳥護卵、犁牛護尾、母之愛兒、隻眼者守眼,與以看守,隨時調伏起來之煩惱。佛於當日之午夜中,觀察祇園精舍,知比丘等慾想之動向,佛思:「此等比丘之間所起之煩惱成熟,將破羅漢性之根本,故我今調伏彼等之煩惱,使彼等之羅漢性顯現。」佛由香室出,呼長老阿難命之曰:「汝集合住於黃金敷成之精舍比丘諸[P.376]人。」大眾集合已,佛坐於所設之座,佛言:「汝等比丘!心中為所起之煩惱所左右,實為不正,實則煩惱增大,如仇敵坐大,導致破壞。比丘對如何微細之煩惱,亦必須調伏。古之賢者對僅只微細之業因,尚加注意,調伏心中所起之煩惱,達辟支佛之境界。」於是佛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梵與王於波羅奈治國時,菩薩生於波羅奈之郊外某陶師之家庭。彼達成年,建立家計,得子與女,依陶師之工作養育妻子。
爾時,迦陵誐國之㮈多布羅市有名伽蘭多之王,彼與諸多之從者往庭園,在園門之處見結有美麗果實之菴羅樹,彼於乘坐象之背上伸手摘取一房(一串),入於園內,坐於華麗石之玉座,與分某些可得者後,自食菴羅之果。於王取菴羅果之後,大臣婆羅門家長等思惟他人亦將來取,於是由彼樹上擊落菴羅果食之,如此屢次前來,登樹用棒敲擊,折落樹枝,甚至未熟之實,亦均食之無遺。
王於庭園,遊樂終日,黃昏乘嚴飾之象背而歸之途中,見彼菴羅樹,由象身降下,往樹之根部,眺望彼樹自思:「此樹於晨起見之,尚結實纍纍不倦之態,非常美麗,今其果實被奪而擊毀,失去光彩而立。」王再往其他場所眺望時,見未結果實之其他菴羅樹,王再思考:「此菴羅樹未結果實,如寶石裸山之美麗,然此樹為結果實[P.377]而遭不運。如此家庭之生活,實亦類似此木,出家生活實類似無實之樹;富裕者有恐怖,貧困者無恐怖,予亦必須為不實之樹。」如是彼以果樹為所緣,立於樹之根元,熟思三性[2],而完成觀念,得辟支佛智慧,於是王思:「胎囊今由予脫落,於三界斷除繫縛,淨化輪迴之污積,淚海乾,骨壁破落,予已無再生之繫縛。」但彼仍為一切裝飾所飾而站立。爾時大臣等言曰:「大王!陛下已十分長期之間站立矣。」王答曰:「予非為王,予為辟支佛。」大臣云:「大王!辟支佛非如王之姿態。」王云:「然彼等為如何之狀?」彼等答:「剃除鬚髮,著袈裟衣,與家族種族不相親近,如風吹過之雲,或如由羅睺遁逃之月,住於雪山之上香醉山洞窟之中,大王!辟支佛乃如是者。」
爾時王揚起其手,觸摸其頭,消去俗人之象徵,表現沙門之形:
所謂僧之資具附於身上。彼立於空中向大眾說法,然後通往虛空,向高峰雪山中難陀姆羅洞窟而去。
於健陀羅國得叉尸羅市有名那迦吉王,在赴高殿玉座之中央時,一婦人兩腕嵌有鏤鑽寶石之腕環,與彼坐離甚近,正研磨馥郁之香。王見之自思:「此等寶石之腕環離開之時,互相不觸,亦無音聲。」王凝目注視。爾時彼女將腕環由右手嵌入左手,[P.378]以右手集香,開始磨細,而在左手之腕環與他環相觸而出音。王見此二腕環互相接觸而出音之事,自思:「相離則此腕環互不相觸,然與他物相觸則出音;恰如其狀,此等生存者相離,則無接觸之事,亦無出音之事,彼等為二為三,相互接觸,則造成喧囂。予支配迦濕彌羅與健陀羅二王國之住民,而予亦應如單一之腕環,不支配他人,而只住於支配自己。」彼以腕環之摩擦為對象,居於座上,熟思三性,完成觀念,得辟支佛之智慧。餘事如前所說。
毘提訶國之彌提羅市有名尼彌之王,朝食後,為大臣所圍繞,開窗下望街路。爾時一鷹由屠場取來一片之肉,飛至空中,數隻兀鷹與他鳥一同,到處包圍此鷹,為食物而用嘴啄、翼打、足踏,鷹不堪己之被擊,棄離其肉,為他鳥所取;餘鳥棄擊此鷹,追擊他鳥,彼亦放棄之時,他者更又取彼,而彼等亦同樣啄彼。
王見彼等眾鳥自思:「任何一鳥,取肉者即有苦痛,任何一鳥,放棄者即有幸福;任誰貪五欲者即有苦惱,不然者即有幸福。此等之事,實多物之普通現象,然予有[P.379]六千之後宮,予如鷹之放棄一片之肉,而棄捨五欲之樂,則可生為幸福。」而彼不斷充分考慮,熟思三性,完成觀念,得辟支佛之智慧。餘事如前所說。
於北部般遮羅國堪匹拉市有名頓穆迦王,朝食之後,為一切裝飾所飾,由大臣等圍繞,開窗下望宮廷。爾時,牝牛之小舍門戶啟開,牡牛等由小舍出來,為愛欲追逐一隻牝牛,而持有銳利角之一匹大牡牛,見一隻牡牛之來,燃起愛欲之嫉妒,用彼之銳角,突向彼之股間,由突裂開口之處,內臟跳出,彼當場死亡。王見此自思:「此等生物,以動物為始,為愛欲而受苦痛,此牡牛因愛欲而死,他之生物亦依愛欲而被困擾。予必須捨棄困擾此等生物之愛欲。」彼立而熟思三性,完成觀念,得辟支佛之智慧。餘事如前所說。
其後某日,此四人之辟支佛,思行乞遊行之時,出難陀姆羅洞窟,於阿耨達湖水中,使用可以潔齒之蒟醬楊子,注意潔〔淨〕身體,立於(雄黃)平原整頓下衣,著衣執鉢以神通力昇至虛空,踏五色之雲,在波羅奈郊外路程不遠之處降落,而於適當場所掛衣,執鉢進入市外,連續乞食,遂來至菩薩之門前。菩薩見彼等歡喜,請彼等入其家,設座使坐,與彼等洗水[3],供堅軟美味之食物,然後坐於一面,敬禮僧伽之長老已,問曰:「尊師!貴師之出家生活,美妙非常,感官甚淨,膚色澄[P.380]清;觀如何之對象使貴師得入比丘阿闍梨之出家生活?」而如彼向僧伽長老之尋問,向其他長老等處亦來尋問。爾時彼等四人對彼:「予等為如是之國,如是之市,如是之王。」云云之狀,告以由世間隱遁之理由,順次各唱一偈:
一
二
三
四
[P.381]菩薩聞各各之偈云:「善哉,尊師!此諸對象與貴師等出家相應。」彼向各各之辟支佛呈讚許之詞,而彼聞四人之說法後,對家庭生活頓失希望。辟支佛歸去之時,朝食過後,安樂而坐,菩薩呼妻言:「吾妻!四人辟支佛等棄國出家,無何等執著,亦無障礙,得出家生活快樂之味而生活;然予依工資而生活,家庭生活竟有何用?請汝留於家中,面對兒女之煩勞。」彼唱次之二偈:
五
六
[P.382]彼妻聞彼之言云:「因貴君聞辟支佛之說教,予亦在此家庭不能滿足。」為唱次之一偈:
七
菩薩聞彼女之言,默然不語。然彼女瞞過菩薩,欲先行出家,彼女云:「貴君!予往水槽取水,請君照看子女。」有如行往其處,取壺而出,彼女往市外苦行者之前而出家。
菩薩知彼女不歸之事,自行養育子女,其後彼等稍長,理解事物之時[5],使彼[P.383]等試為炊飯之任,某日稍硬、某日稍軟、某日甚好、某日甚劣、某日毫無鹽氣、某日味則過鹹。兒童語其父曰:「父親!今日飯硬、今日飯軟、今日甚好、今日無鹽、今日則鹽氣過重。」菩薩云:「誠然,愛兒!」菩薩自思:「此諸子女已知生煮、善煮、有鹽、無鹽,彼等可適應自己之性而為生活,予應出家。」然後彼託付子女於親族,彼出家入仙人之道,住於市外。
如是每日往波羅奈乞食之比丘尼(菩薩之前妻)見彼而相談:「尊者!子女等依付貴君已被殺耶?」菩薩云:「予未殺子女等,予於彼等心已知事物時出家;汝未看顧彼等而出家自樂。」於是為唱最後之偈:
八
如是彼教誡比丘尼使彼女離去,彼女亦信受教誡,向菩薩告別,往彼女欲去之處。實則自當日之後,彼等互相再未會面,菩薩依禪定得神通成為應生梵天界之身。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說明聖諦之理——說聖諦之理竟,五百比丘成阿羅漢——而佛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女是蓮華色尼,子是羅睺羅童子,遊行尼是羅睺羅之母,遊行者即是我。」
[P.384]四〇九 堅法本生譚
〔菩薩=大臣〕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憍賞彌之近處瞿師羅園時,對優填王之牝象跋陀羅婆提所作之談話。蓋此牝象之裝飾與優填王之王統,將於摩登伽本生譚〔第四九七〕中說明。
某日,牝象來至市內,彼見世尊晨起為聖眾圍繞,具無比佛之尊嚴[1],入市內乞食,彼伏於世尊之足前云:「世尊為全知、全世界之濟度者!正血統之優填王,於我少時能完成工作,王思:『予因此〔象之〕蔭而生活,支持王位與皇后。』予受寵愛與尊敬,以一切裝飾而飾身,於住所塗香料,於四方張多彩之幕以圍繞,以香油燃燈火,梵香備皿,於側所据置黃金之壺,使予住於多彩之毛氈之上,而王與我以種種適應美味之食物;然今予年老,不能完成工作,斷除所有之尊敬,於是予無援助,亦無資力,於林野食克達迦樹之果以維持生活。予無其他扶助,請讓優填王知予之美德,再與我原來之尊敬,世尊!」彼悲痛向如來歎願乞求。佛言:「爾往,我語王再與汝尊敬。」語畢即向王宮之門而出發。王引如來進入,於內殿以佛為上首[2],向比丘眾為大供養。佛於食事完畢感謝,問王曰:「大王!跋陀羅婆提現居何處?」王答:「予不得而知,尊師!」佛言:「大王!以名譽與奉仕者,因彼年老而取去,是為不當,滿足而深感謝是為適宜。跋陀羅婆提今年老、老衰,無人保護,於林野食克達迦樹果以維持生活。視老年如無關者,於王實為不宜。」佛說明跋陀羅婆[P.385]提之美德後:「請王再與彼原來之尊敬。」佛言畢而辭去。
王依佛言:「依如來之言,實為說明跋陀羅婆提之美德[3],再以原來之榮譽與彼。」佛出其處問曰:「汝等比丘!汝等今有何語集於此處?」比丘白佛:「如是如是之緣由。」佛言:「汝等比丘!如來語此美德,恢復已失之榮譽,非自今始,昔日亦復如是。」於是佛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有堅法王於波羅奈之都治國時,菩薩再生於大臣之家庭,達成年後,奉仕於王,彼由王受大榮譽,立於最尊貴大臣之地位。時此王有一頭力量強大之牝象[4],此牝象日行百由旬,完成對王使者之任務,於戰場交戰破敵。王思:「此牝象為予之一大援助者。」於是對彼施以一切之裝飾,如同依優填王對跋陀羅婆提所與之狀況,超乎一切之尊敬。然彼於年老力弱,王則取去一切之榮譽,自此以來,不被保護,彼於林野食草葉為生。
某日之事,宮廷因容器不足,王呼陶師前來云:「容器實有不足。」陶師云:「予無繫車運牛糞[5]之牝牛,大王!」王聞其語,問曰:「予之牝象現在何處?」答曰:「彼任意流浪,大王!」王云:「今後可用牝象往取牛糞。」將彼象交付陶師,陶師云:「謹遵如命。」依言而去。
某日牝象由市中出行時,見菩薩入來市內,伏於菩薩之足前,憂傷悲痛云:「尊[P.386]師!予年輕時,王思予為援助者,與予以大榮譽,今因年老,奪取一切,更不思予之事,予不被保護,於林野食草葉以維持生活。落入如此不幸之予,今又交付為陶師繫車,除措予身於君,別無歸依避難之所。予對王之奉仕,貴君素悉,今請恢復予已失去之榮譽。」於是唱次之三偈:
一
二
三
[P.387]菩薩聞此語云:「爾勿嘆願,予語王恢愎爾之榮譽。」彼安慰牝象後,入市朝食完畢,往王之前,開始談話:「大王!某某之牝象為陛下於如是如是之場所,附槍於胸,有無參加戰爭之事耶?又於如是如是之日,頸縛信件有無被派遣遠行四百由旬之事耶?陛下曾與彼以大榮譽,而此牝象今在何處?」對菩薩之問,王答曰:「予將此牝象為運牛糞,交付陶師。」
爾時,菩薩云:「大王!與牝象為陶師繫車之事,究為陛下之善事耶?」菩薩向彼王教誡後,唱次之四偈:
四
五
六
七
[P.388]如是菩薩自王開始,向所有集合者與以教誡。王聞此,再與牝象以榮譽,而隨菩薩之教誡為布施等淨業,成為應生天界之身。
結分
佛述此法話後,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牝象是跋陀羅婆提,王是阿難,大臣即是我。」
四一〇 蘇摩達多象本生譚
〔菩薩=帝釋天〕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某一老僧所作之談話。彼使一沙彌出家,沙彌為彼之侍者,因重病而死去;彼死之時,老僧悲泣而環繞。比丘等見此,於法堂開始作如下之談話:「汝等法友!某老僧為沙彌之死而悲泣環繞,失死之正念行處(修行法)。」佛出彼處問曰:「汝等比丘!今有何語集於此處?」比丘白佛:「如是如是之緣由。」佛言:「汝等比丘!彼死之時,此者為彼哭泣,非自今始,前生即亦如是。」於是佛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梵與王於波羅奈治國時,菩薩為帝釋天。當時住於迦尸國之某市,[P.389]有一福裕之婆羅門,捨慾入雪山,入仙人之道,出家後拾落穗,於森林取根及果物以維生活。某日之事,彼為求果蓏而往外出,發現一隻象子,伴彼歸至自己草菴,視若己兒[1],名蘇摩達多,食以草葉,與以看顧。彼象成年,身體漸大,某日因食物過多,為不消化而衰弱,行者使彼入草菴後,為採果蓏而外出,於彼未歸之中,象子已死。行者於採果蓏歸來之時自思:「他日予子皆來迎予,今日則不如是,彼究往何處?」彼嘆息而唱第一之偈:
一
彼如斯嘆願來至經行壇,發現彼已倒斃時,行者緊抱象之頸處,悲嘆而唱第二之偈:
二
此一剎那,帝釋觀察世界自思:「此行者捨妻子出家,今對象子懷我子之想而歎願,搖動彼心,正氣不符。」於是來至草菴,立於空中唱第三之偈:
[P.390]三
彼聞其言唱第四之偈:
四
爾時帝釋教誡於彼唱次之二偈:
五
六
行者聞帝釋天之言後,正思去憂,拭淚終了,為讚嘆帝釋唱其餘諸偈:
七
八
[P.391]九
彼既述此等之偈,如是帝釋教誡行者,歸自己之住居而去。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象子是沙彌,行者是老僧,帝釋即是我。」
四一一 須尸摩王本生譚
〔菩薩=王〕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大無欲所作之談話。實即彼時,比丘等坐於法堂,稱揚十力(佛)之無欲,佛出其處問曰:「汝等比丘!汝等今有何語,集於此處?」比丘白佛:「如是如是之緣由。」佛言:「汝等比丘!我到達彼岸,而成今之無欲,亦無何不可思議,我於幾百千萬劫之間力行無欲,前生我亦棄三百由旬之迦尸王國,成為無欲而出家。」於是佛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梵與王於波羅奈之都治國時,菩薩託胎於王之司祭正妻,於彼降生之日,波羅奈王亦生一王子,在彼等命名之日,菩薩命名為須尸摩童子,王子被稱為梵與童子。波羅奈王聞菩薩與王子同日出生,使人伴菩薩前來,交與乳母,與[P.392]王子一同養育;達成年後,彼等二人美麗具天子之容姿,於得叉尸羅修得一切之學藝而歸。與菩薩共同飲食居住之王子為副王,父死後登王位時,以大名譽與菩薩,使立於司祭之地位。昔某日之事,裝飾街市,王嚴飾如帝釋天王,乘坐於如伊羅婆那[1]之穩和而又優美之象肩處,使菩薩於後座乘於象背右繞於街市。王母思欲見其子,立於窗前,見右繞街市歸來乘於後座之司祭,起戀著之心,入於寢室,而自思:「予如不得此想,予將死於此處。」於是吐出食物,就臥於寢牀。
王不見其母問曰:「母君在於何處?」「患有疾病。」王聞而往母親之側,問候完畢後問曰:「母君之病體如何?」彼母羞慚,並無何語,於是彼出往就坐於王座後,呼己之妃近前云:「予觀母君有不快之色。」於是遣妃前往。王妃為母后擦拭背脊詢問,女人彼此對自身之秘密終不能隱瞞,彼女向王妃述其理由。
王妃聞此轉告於王,王云:「此事不難,汝往安慰母后,予使司祭為王,使母后為彼之后。」王妃前往安慰母后,王亦呼司祭前來,告知此事云:「請卿與予母壽命,卿如為王,予母為王妃,予為副王。」菩薩云:「此事實難從命。」彼拒絕王之言辭,王屢次懇願,彼只得接受。於是王以司祭為王,母后為王妃,自為副王。
彼等一時雖度過親密之生活,爾後家族生活頗感不快,菩薩心起捨欲出家之傾向,對煩惱愛欲已無執著,彼立亦獨身、坐亦獨身、臥亦獨身,恰如為牢獄所繫之[P.393]人,又如閉入籠中之雞。
爾時彼之妃自思:「此王與予不共享樂,獨立坐臥,蓋此王年少,元氣撥[A2]剌,予則年老,頭現白髮,予付虛言向彼云:『大王!君身頭上現一根白髮。』以一方便,使彼滿意,與予享樂。」某日彼女裝作為王探索頭虱,向王云:「大王!君身年老,君身頭上生有一根白髮。」菩薩云:「吾妃!如是汝拔此一根白髮,置予手上。」於是彼女由王之頭拔取一髮,將彼投捨,而取自己頭上之白髮云:「大王!此為君身之白髮。」將髮置於王之手上。
菩薩見此心起怖戰,由如金色板之額流出冷汗,彼戒自己而思:「須尸摩!爾年少而終老,如斯長久之間,恰如村豚迴轉於糞泥之中,沉湎於欲之污濘而不能捨污濘而去。於爾而言,今非棄慾入雪山出家住於梵行之時耶?」於是為唱第一之偈:
一
如是依菩薩讚嘆梵行住功德時,他者(妃)自思:「予對此菩薩思使懷貪慾而彼反思為放棄之行,予心中戰慄,今須使彼不為出家之思而讚揚彼身體之美。」妃決定唱次之二偈:
[P.394]二
三
菩薩聞彼女之言云:「吾妃!身往年老之時,此黑髮須變如麻布之白狀,此當然之事汝已實言,何以故?類如青蓮等花環可愛之金色姿,美好而年少優美武士族之少女等,經年老者,見為顏色已褪,肉體頹敗之故。吾妃!實此生類不幸之終焉,乃如是耳。」菩薩更以佛之威力說法:
[P.395]四
五
唱以上之二偈。
如是菩薩以此偈示美貌之悲哀,而今於家庭之生活,述其不快云:
[P.396]六
七
菩薩如是說慾樂之悲哀,以佛之威力說法後,呼友(副王)前來,託付王位,而後於親戚知己朋友憂悲之中,捨棄尊嚴與權力,入雪山出家,入仙人之道,依禪定得神通而成應生梵天之身。
[P.397]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說聖諦之理,數多之眾,飲甘露水,佛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妃是羅睺羅之母,王是阿難,須尸摩即是我。」
四一二 綿樹頂本生譚
〔菩薩=樹神〕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調伏煩惱所作之談話。此一事件將在水本生譚中說明[1]。又佛於黃金敷成之精舍(祇園)內,見沈淪欲想之五百比丘,集合僧團,佛言:「汝等比丘!對可怖畏者應加怖畏,不斷增長之煩惱,如尼拘律樹之繞樹,使人染者。如是,昔日嘗住於綿樹頂之樹神,見有一鳥食尼拘律樹之種子,於自己所住之樹枝落糞而自思:『我家此後將遭破壞。』」於是佛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於波羅奈都梵與王治國時,菩薩再生為住於綿樹頂之樹神。爾時一隻金翅鳥王,現一百五十由旬之己姿,鼓翼令二分大海之水,摑住千尋長之龍尾,龍王放棄口中所含之食物,沿森林之頂向綿樹頂方向飛去,龍王自思:「須救自己之被垂懸。」於是化作蛇身向一株尼拘律樹中伸入,捲付於尼拘律樹上。因金翅鳥之大力與龍王之大軀,尼拘律樹連根拔起,然龍王決不棄樹,金翅鳥則將尼拘律樹與龍[P.398]王一同捕之到達綿樹之頂時,龍王橫臥於樹幹之上,金翅鳥裂龍王之腹[2],食其脂肪後,投捨殘骸於海中。爾時一鳥居於尼拘律樹上,當尼拘律樹被拔時,彼則高飛落於綿樹之頂,樹神見而自思:「此鳥將落糞於予之樹幹,於是將生為尼拘律樹叢林及無花果之叢林,綿樹全體將被遮蔽,而彼時予之住所將被破壞。」
樹神思此,心生戰慄,於是綿樹由頂至根皆生震動。金翅鳥見其身震,問其理由,唱次之二偈:
一
二
此時為說明其理由,樹神唱次之四偈:
三
四
[P.399]五
六
金翅鳥聞樹神之言,唱最後之偈:
七
金翅鳥如斯云已,更復以自己之威力,將此鳥由彼樹趕走。
結分
佛云:「對可怖畏者應加怖畏。」佛述此法語後,說明聖諦之理——說聖[P.400]諦之理竟,五百比丘等成就阿羅漢——而佛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金翅鳥王是舍利弗,樹神即是我。」
四一三 都瑪伽利牧羊者本生譚
〔菩薩=賢者〕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拘薩羅國王優遇新人所作之談話。即某時,此王對依從習慣而來之老兵,不與優遇,勿寧對新來參加之人與以尊敬,然於國境勃發騷動前赴出征時,王思:「受尊敬之新人〔新兵〕將能戰鬥」,而老兵等則不戰鬥;又思:「老兵等將能戰鬥」,而新人之〔新兵〕亦不與戰鬥,於是匪賊遂為勝者。
敗戰之王,依優遇新人之失敗,知招來自己敗北之事,向舍衛國退卻後,王思:「何以如是之所為時,予獨敗北,或者他王以前亦如是敗北耶?」王思問十力(佛),於朝食之後,往祇園精舍,向佛問其緣故。佛言:「大王!此非爾一人,昔日之王,亦因優遇他國人而敗北。」佛應彼之請求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於拘留國之因陀羅婆羅薩多城優第提拉族出身之拘留國王,名財勝治國時,爾時菩薩再生於其國司祭之家庭,達成年時,於得叉尸羅修得一切之學藝後,再歸至因陀羅波羅薩多城,而於父死之後,相續司祭之地位,為國王之聖事俗事之指導者,被呼為毘都拉賢者。
此頃,財勝王不顧老兵之事,只優遇新人之新兵,彼於國境起騷動前赴出征時自思:「新人萬事理解,老兵亦萬事明白。」結果老兵與新人均不戰鬥。
敗戰之王向因陀羅婆羅薩多退卻而自思:「予為優遇新人而敗北。」某日彼自[P.401]思:「何故只予優遇新人而敗北,抑或他王亦嘗敗北?予向毘都拉賢者尋問。」於是於彼來前侍從而坐時,問其緣故。
爾時,佛宣明彼質問之理由,唱次之偈:
一
菩薩聞此已云:「大王!尊身之歎為何?曾有一名都瑪伽利之牧羊者婆羅門,攜大羣之山羊於森林中作圍欄,將山羊入其處,焚火昇煙,看視山羊之羣,以乳等為生活。彼發現數頭金色之鹿前來其處,彼起愛著之念,不看守山羊,而以山羊之看顧示與諸鹿。秋季到來,鹿疾驅奔往雪山,山羊既已死去,鹿亦不見。彼於悲嘆度日中,逐患黃疸病而死。此者(婆羅門)優遇新來者後,由其身疲於百倍千倍之嘆而死。」菩薩舉其例為如次之說:
二
三
四
[P.402]五
六
七
菩薩向王說此教化,彼(王)領會得教化而歡喜,向菩薩喜捨諸多之財寶,自此以來,彼向國民示厚意,開始布施,修諸善行,成可赴天界之身。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拘留國王是阿難,都瑪伽利是拘薩羅國之波斯匿王,毘都拉賢者即是我。」
[P.403]四一四 不眠班本生譚
〔菩薩=行者〕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某優婆塞所作之談話。實則彼為已達預流果之聖聲聞,由舍衛城與車乘之隊商同來,經過難路;爾時,隊長於一有清淨之水所,解五百乘之車,調整軟硬之美食,以彼為宿處,〔一隊〕諸人,到處橫臥睡眠,然優婆塞則在隊長側一株樹之根部,巡迴瞭望。
時,有五百盜賊思欲掠奪隊商,持種種樣之武器,將隊商包圍,彼等發現優婆塞在四處巡視,彼等云:「俟此人睡眠,我等開始掠奪。」於是屯留於各處。然彼於初中後夜,均在巡視,盜賊待至次晨,彼等棄石與棍棒等云:「隊長!汝為此熱心不眠之人而得助命,君為財產之所有者,應向此人與以敬意。」盜賊言畢而去。眾人不久醒起,見因此棄捨投向彼等之石等,咸云:「救助我等之命者,乃此人之恩蔭。」皆向優婆塞與以敬意。
然優婆塞往目的地之工作完畢,再來舍衛城,赴祇園精舍,稽首如來,敬禮已而坐。佛言:「優婆塞!何故爾未被留意(多日未見)?」彼白佛此一事實。佛言:「優婆塞!不眠醒覺以修德行,非只爾一人,昔之賢者亦醒覺而得美德。」佛應彼之請求,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於波羅奈之都梵與王治國時,菩薩再生於婆羅門族,達成年後,於得叉尸羅修習一切之學藝歸來,為家庭生活,其後遁世出家,入仙人之道,不久依禪定修得神通,住雪山地方。彼立步而不眠,終夜步行以為常,彼步行之終點,[P.404]有棲於樹之樹神,甚為滿意,立於樹幹之裂口,發問唱第一之偈:
一
菩薩聞彼(樹神)之言(云):
二
對此〔樹神〕再唱此偈:
三
〔菩薩〕被問,為說明其意義而〔唱〕此偈:
四
五
六
[P.405]菩薩依此解答問題時,樹神滿足,讚嘆菩薩唱最終之偈:
七
樹神如是讚嘆菩薩後,入己之棲家。
結分
佛為此法語後,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樹神是蓮華色尼,行者即是我。」
四一五 酢味粥食本生譚
〔菩薩=王〕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末利王妃所作之談話。彼女為舍衛城華鬘師首領之女,非常美麗大方。十六歲某日之事,彼女與其他諸女一同往花園時,將三杯之酢味粥食裝入花籠。
彼女由市內出發時,見世尊由法體放光,受比丘眾圍繞入來市內,彼女獻上三杯之酢味粥食,佛以由大王捐贈之鉢接受,然後彼女向佛足頂禮,得佛所緣之喜樂[1],立於一隅。佛觀彼女而微笑,阿難自思:「如來微笑,究為如何因緣?」於是向世尊發問。爾時,佛向阿難說明微笑之理由:「此女〔供養〕此等酢味粥食之果報,[P.406]今日將為拘薩羅王之妃。」然彼女已往花園而去。
是日,拘薩羅國王波斯匿與摩揭陀王阿闍世戰爭,敗退而乘馬歸來時,聞彼女之歌聲,〔波斯匿王〕心動,策馬往花園奔來,美德兼備之女,見王而不逃避,反而接近馬之鼻手握馬繩。王乘於馬背之上問曰:「汝持著否?」王知其未能持著,由馬上降下,王為風暑所疲,橫臥於彼女之膝上,為暫時之休息,然後使彼女乘於馬背,由軍隊圍護入市,而於彼女之家屋使其落歸。日暮,王遣乘物以非常隆重尊敬之禮,由其家迎彼女,據寶積之座,舉灌頂之式,立彼女為王妃。自此以來,彼女具備忠實之近侍與五美性[2],受王寵愛,成為愛妻,亦為佛之讚賞者,而彼女向佛供養三杯酢味粥食而得幸福之事,擴及於市之全體。
某日,比丘眾於法堂,開始如次之談話:「汝等法友!末利夫人向佛供養三杯酢味粥食,因此果報,是日舉灌頂之式,佛之功德,實大矣哉!」佛出其處問曰:「汝等比丘!汝等今有何語集於此處?」比丘白佛:「如是如是之緣由。」佛言:「汝等比丘!末利夫人向一切知者之佛供養三杯酢味粥食,得為拘薩羅王之妃,非為不可思議,何以故?為佛之功德偉大故。昔之諸賢者亦向辟支佛供養無鹽無油之酢味粥〔食〕,而依其果報,於第二自性[3],得三百由旬迦尸國王之光榮。」於是佛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於波羅奈之都梵與王治國時,菩薩再生於某貧乏之家族,達成年後,於一豪商之前為工作而得資金,以維生活。某日彼由店中得四杯之酢味粥食,彼思:「此對予朝食,甚為相宜。」彼於出發工作時,見四人辟支佛為托鉢向波羅奈[P.407]城市而來,彼思:「此等〔辟支佛〕赴波羅奈,而予有四杯之酢味粥食,若予與此等辟支佛為供養如何?」彼接近辟支佛敬禮云:「尊師!予手持有四杯酢味粥食,予願奉獻與尊身,請尊師受納,實甚慶幸。依此善行,齎予以長久之幸福。」於是以砂定四人之座席,於其上擴展草靶後,辟支佛順次著席。彼以棕櫚葉運水來注澆清水,於四鉢之中盛四杯酢味乳食已,而敬禮云:「尊師!依此果報使勿再生於貧乏之家,請為成就全知識之緣。」辟支佛食畢,感謝食事之終,飛昇於空中往難陀姆羅巖窟而去。
菩薩就遇辟支佛之事,心感法悅,合掌敬禮,直至辟支佛不見之時,前往工作,其後一生涯之間憶念不忘。彼於死時依其果報,出生於波羅奈國王王妃之胎,名曰梵與王子。彼於獨步能行之後自知:「予於此市為一薪金勞動者,於工作出發時,供養辟支佛四杯之酢味粥食,依彼布施之果報而再生於此處。」如於明鏡現其顏貌,以宿命智分明得見於前生業之全部。
彼達成年往得叉尸羅,修習一切之學藝後歸國,向父王示其學業之成就,而依使父王滿足被立為副王;然後,於父歿之後,彼即王位。爾時,臣民為彼近娶拘薩[P.408]羅國王之非常美麗之公主為妃,而於天蓋祝日[4]裝飾彼之全市如天之都市。彼右繞街市後,登嚴飾之露臺,於其高座立白色之天蓋,彼坐於高座中央褥墊之上,彼由四方所圍繞——即一方為大臣,一方為著種種燦爛美衣之婆羅門及居士,一方為手持貢物之市內大眾,一方立有達到一萬六千舞女之羣。彼見此恍惚華麗之繁榮時,憶念自己以前之所行,彼思:「此為黃金之傘轂,黃金之華鬘所成之天蓋,又此等為幾千之象及車乘,此為充滿摩尼珠及真珠之財寶,此為充滿種種穀物之大地,且此如天女之婦女子等,此等一切之華麗繁榮,獨屬於予而不屬他,此乃因予為向四辟支佛供養四杯酢味粥食之布施故,為此予始得之。」彼憶念辟支佛之功德,宣明自己之行為。彼憶念及此,全身充滿喜悅。彼心為喜悅所潤,於大眾中詠感興之歌,唱次之二偈:
一
二
[P.409]而菩薩於自己天蓋祝日感歡喜悅樂,以此二偈詠感興之歌,爾時以來眾人皆云:「此為我王喜悅之歌。」於是菩薩之舞女,其他之舞蹈家、音樂家,城中之大眾,又市內之居住者乃至大臣階級人等皆云:「此為我等王喜悅之歌。」而加以歌誦。
[P.410]如是經過長期間之時,王妃思欲知其歌之意義,然彼女[A3]未向菩薩詢問。其後,某日王甚滿足於妃之某些美德,王云:「吾妃!以何與爾以適汝望,汝請願之。」彼女答曰:「謹遵王命,大王!予有所願。」王:「於象馬等之中,予將以何物與爾耶?」妃:「大王!予在陛下庇護之下,予已無何願望,而如此之物,於予亦無必要;然王若思欲與予者,請說明陛下歌詠之意義。」王:「吾妃!就此願望,爾有何必要耶?請望其他之物。」妃:「大王!對予其他之物,無有必要,只有此一願望。」王:「甚善,吾妃!予將語汝。然非只向爾秘密之言,予將布令十二由旬之波羅奈迴擊大鼓,於王宮之門前,作鏤寶玉之天蓋,設寶玉之座,由大臣、婆羅門等入市之大眾及一萬六千之婦女子等圍繞,予著於中央所設寶玉之座而語之。」彼女云:「謹遵君命。」與以同意。
王依其所言,如不死眾[5]所圍繞之帝釋天王,為大羣集所圍繞著於寶玉之座。妃亦施以一切之裝飾,設華麗黃金之席後,著於(王側)之傍觀席而向王曰:「大王!陛下滿足詠唱之〔天蓋祝日之〕吉祥歌,恰如月昇於天空,今請向予闡明其意義。」於是妃唱第三之偈:
三
[P.411]爾時,菩薩為闡明彼偈之意義,唱次之四偈:
四
五
六
七
[P.412]菩薩如此詳述自己之行果時,聞此而淨心之妃云:「大王!若陛下如是明暸存知布施之果報,今日以後,縱令得一碗之飯時,亦請如法與沙門婆羅門食之。」彼女為稱讚菩薩而唱次之偈:
八
菩薩同意彼女之言唱次之偈:
九
[P.413]然〔菩薩〕更為此〔言〕後,視妃之言行圓滿得達,菩薩云:「吾妃!我於前世之善行已為爾詳述,但如爾之美容乃至有愛嬌者實無一人,然爾何故如此成就得達圓滿?」王為問〔其事〕,唱次之偈:
一〇
爾時彼女對彼〔菩薩〕為說明前世之美舉,唱餘之一偈:
一一
一二
彼女實以前生之憶念與知識決定而述之。
[P.414]如是自彼等二人共同詳述有關自己前世所行終了以來,在都市之四門,市街之中央及宮廷之城門,建立六處之布施堂,激勵全閻浮洲應行大布施。彼等二人守戒律,修布薩行,命終成得應生天界之身。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妃是羅睺羅之母,王即是我。」
四一六 巴藍塔婆從僕本生譚
〔菩薩=王子〕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竹林精舍時,對提婆達多殺人企圖所作之談話。爾時比[P.415]丘等於法堂開始作下列之談論:「諸位法友!提婆達多使弓箭師投下岩石,放那羅祇梨象,尋求謀害如來離此世間之方法。」佛來其處問曰:「汝等比丘!汝等今有何語集於此處?」比丘白佛:「如是如是之緣由。」佛言:「汝等比丘!此非自今始,前生彼仍欲殺我,然彼尚不能使我恐怖而自己單獨受苦。」於是佛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於波羅奈梵與王治國時,菩薩生於其妃之胎,因達成年,於得叉尸羅修一切學藝,彼會得咒文,能辨聞動物之叫聲。彼奉侍阿闍梨終了,歸來波羅奈,父立彼為副王,雖然立為副王,但在父有殺彼之心,是故父不欲見彼。
當時有一牝豺,攜二子於夜間人眾休息時,經溝入市,近於菩薩宮殿之寢室。有一屋室,其處有一旅人脫靴置於足前之地面,彼則橫臥於一面板地之上,尚未入眠,豺之子等空腹飢餓而叫,其母向彼等云:「汝等不可叫喚,此屋內之人脫靴置於地面,橫臥於板地,尚未入眠,此人入眠之後,可持其靴來,使汝等食之。」豺自己之言語,菩薩以咒語悟解其言,彼由寢室開窗云:「誰人居於其處?」「大王!予為一旅人。」菩薩:「爾之靴置於何處?」旅人:「大王!置於地面。」王:「汝將其吊於高處。」牝豺聞此,對菩薩心感憤怒。
又某日,豺入其處之街,某人爛醉,思欲飲水,下入蓮池之時,落水沉溺,窒[P.416]息而死。然彼著有兩件著物,下著之中,有一千金幣,並且指有指環,爾時豺之子亦又叫喚:「我等腹空飢餓。」豺云:「汝等勿叫,此蓮池有一死人,彼身上有如此如此之物,彼死將被寢置於階梯之上,汝等可食此人。」菩薩聞其事開窗問曰:「室內誰在?」一人起立:「大王!予在。」「爾往蓮池,將死人之著物,一千金幣及指環取來後,勿使其屍浮上,使沉入水中。」彼依言而行。
牝豺大怒云:「先日予之子等不得食靴,今日又不得食死人。甚善,今後三日,敵王前來,包圍汝城,爾時,汝父將派遣汝前往應戰,於是軍隊將斷爾之首,予將飲爾之喉血,以清此怨。予知爾對我懷敵意。」豺吼叫恐嚇菩薩後,攜其子而去。
第三日敵王前來圍城,於是王向菩薩云:「吾子前往應戰。」菩薩:「大王!予見某種景像,不可出戰,何以故?恐有生命危險故。」王:「以予而言,汝之死與不死何謂?爾速出戰。」彼菩薩答:「謹遵王命,大王!」於是率部下不由敵王屯兵之門出,而開他門使出。彼出後,全城恰成空虛,何以故?城中人眾皆與彼同出之故,彼於適當之場所設駐屯所而停留。
王因副王出而城空虛,思欲率軍隊遁走,然敵王仍然圍城,王思:「予命休矣。」[P.417]彼思:「予須護生命。」於是攜妃、司祭及一從僕名巴蘭塔巴,於夜間變裝逃走而入森林。菩薩聞王逃走之事實,即入城奮戰,敗退敵人,繼承王位。
然,彼王遁走於某河之岸邊,結草葺之菴,食果蓏而住,王與司祭採果蓏而出,巴蘭塔巴從僕與王妃常時留居於草菴,於是皇后之胎雖宿有王之子,但彼女常與巴蘭塔巴一同共住,與彼為不義之行。某日彼女向巴蘭塔巴云:「此事若為王知,爾我到底無命,爾須殺彼。」巴蘭塔巴:「予將如何殺之?」妃:「王與爾劍與浴衣前往沐浴,然後於浴場見彼疲惰,以劍斷其首,切體為微塵之細,埋入地中。」彼同意:「甚善。」
某日,司祭單獨為採果蓏而出,彼攀登距王之浴場側不遠之樹上[A4]採集果實。王云:「予欲沐浴。」將劍與浴衣交付巴蘭塔巴,來至河岸,於彼處沐浴中,王感疲惰,巴蘭塔巴思欲殺之,於是摑王之頸,揚起利劍,王畏死而大叫,司祭聞叫聲而俯瞰時,見巴蘭塔巴殺王,而恐懼戰慄,手放樹枯,由樹落下,進入樹叢而坐。
巴蘭塔巴聞彼手放樹枝[1]之音後,殺王埋於地中,然後思尋:「此放棄樹枝之音,為誰所為者?」然彼一無所見,彼於沐浴後而歸去。彼歸去時,司祭由坐之場所[P.418]而出,見王被切為微塵細塊於地面所埋之穴,加以認定。彼沐浴完畢,恐自己被殺,偽裝盲目之姿,赴歸草菴,巴蘭塔巴見彼云:「婆羅門!爾何以如此?」彼故為不知之狀:「大王!予目失明而歸來,予於森林中,立於毒蛇甚多之蟻巢之側,予於其處為毒蛇之鼻息所吹,以致失明。」
巴蘭塔巴自思:「〔彼〕不知為予,而呼為大王,予將助彼。」彼云:「婆羅門!汝勿心憂,予將與爾看顧。」於是與彼果蓏,使彼滿足。
自此以來,巴蘭塔巴前往採集果蓏,妃併產子,兒童成長。某日之事,妃於午前時中,愉快而坐,徐徐向巴蘭塔巴語如次之事,妃:「爾殺王時,無何人得見耶?」巴蘭塔巴:「無人見予,然聞放枝之音,其枝被放棄,究係人為或動物,予則不知,然對予發生恐怖之事時,則由此捨枝之音而來。」於是彼與妃語,唱第一之偈:
一
彼等以為司祭已眠,然司祭未眠,悉聞彼等之語。爾後某日,巴蘭塔巴從僕外出採果蓏時,司祭憶起自己之妻,悲嘆唱第二之偈:
[P.419]二
此時,〔妃〕問曰:「婆羅門!爾云何耶?」彼更云:「予在沉思。」某日,唱第三之偈:
三
復於某日唱第四之偈:
四
其後,王子成長達十六歲。爾時,婆羅門使彼持棒之一端往浴場(河之淺處),[P.420]開眼凝視於彼。〔王子〕問曰:「婆羅門!爾非盲目耶?」彼:「予非盲目,然此為方便以護命。」彼為此語後云:「卿知卿之父親否?」王子:「予知。」司祭云:「彼婆羅門非卿之父,卿之父乃波羅奈之王,而彼乃卿等之從僕,然彼與卿之母為不義之行後,於此處殺卿之父而埋藏。」於是取出尸骨示之。
王子非常激怒,爾時,彼向婆羅門問曰:「予將如何為之為宜?」「彼婆羅門於此淺流對卿父之所為,卿亦如法為之。」
於是說明一切之經過。數日之中彼教王子執劍之狀,其後某日,王子持劍與浴衣云:「父君!請往沐浴。」巴蘭塔巴云:「甚善。」與王子一同出發。彼於〔河邊〕降下沐浴時,王子右手執劍,左手摑彼之頂飾[3],謂曰:「爾實於此淺流摑其頂飾殺求助呼救之予父,予亦使爾如予父被殺之狀。」彼恐懼死而戰慄,嘆唱次之二偈:
五
六
於是王子唱最後之偈:
七
[P.421]如是言終後,彼於其場使彼得以命終,以枝埋隱,而洗淨寶劍,彼沐浴後還歸草庵,向司祭語彼殺戮之事實,並責其母後云:「我等將如之何?」於是三人赴波羅奈。菩薩授年幼之弟以副王之位,從此修布施等淨業,達生天界。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父王是提婆達多,青年之王即是我。」
校注
[0162001] 須陀倫樹之實。 [0174001] 尼利亞為獵師之子名。 [0176001] 四依謂衣服、飯食、牀臥具、醫藥。 [0183001] 麥加陀為王之種族名。 [0197001] 可與第三二三、梵與王本生譚之第四偈(漢譯南傳藏第三十四卷)參照。 [0201001] 此本生譚缺少說過去事之主分。 [0203002] 無央數(Nirabbuda)不能計數之數名。 [0203003] 註釋者就此偈云,此梵天嘗為苦行者住於沙漠,向經過其處之人給水。某時,有由五百之車所成之一隊商,至此沙漠,迷失方向,不能獲得薪水,瀕臨死亡,苦行者見之,依定力使恒河之水流來此處,使其傍出現森林,人人得薪水,再續旅程,註釋有此一段故事。 [0203004] 註釋者就此偈云,此梵天為苦行者,住於流經森林之河川所添之村。某時,盜賊襲村,捕縛村人,押往山中而行,途中使村人在外等待,彼等入窟中為食事,苦行者聞畜獸之叫聲及婦女子之求救聲,化為王者之姿,率大軍至其處,盜賊見之而逃去,苦行者伴諸人至己村來住,註釋有此一故事。 [0203005] 註釋者就此偈云,此苦行者嘗住恒河之畔時,諸人將二三隻船結在一處,於其上設置花殿,於此處開宴,食殘之飲食物投捨河中,觸怒住河中之龍王。龍王化一大怪異之形出現,將欲傾覆此船,苦行者聞諸人發出驚怖之叫聲,依定力化為金翅鳥前往其處,龍王見此,心生恐怖,深潛水中,諸人得以無事。註釋有此一故事。 [0204006] 可與第三四六袈裟衣(kesava)行者本生譚(漢譯南傳藏第三十四卷)參照。 [0206001] 五種之藥物指酪油(Sappi)、牛酪(Navanīta)、胡麻油(Tela)、蜂蜜(Madhu)及糖蜜(Phāṇita)。此為參考 Mahāvagga, III 1-16 而出者。 [0206002] Mahāvagga, VI 15-16 曰:「實為對病比丘眾適用之藥物,即關於酪油、牛酪、胡麻油、蜂蜜、糖蜜等,得受此等後,最高可保存七日間使用。」此處即引用此等之句意。 [0207003] 羅睺(Rāhu)據傳說為「象徵黑暗之龍頭神,罰為太陽與月之反逆者,由口中入為隱飾之魔神」。佛教以此為非天(Asura)中之一魔神。 [0209004] 「決定於不得鹽日」為 Aloṇaka-divase bhavissati 之譯語。此是 √bhū 未來形之特殊用法,應予注意。 [0211005] 阿難(Ānanda)在此本生譚之末尾出現,指毘提訶王。 [0211006] 生粘土,底本為 Āmaka āmaka-matta,脚註為 Āmaka-matta,為「未十分燒之生燒陶土」之意。 [0211007] 入定修法(Kasiṇa-Parikamma)為決定在隱遁所之時,為凝視(Kasiṇa-maṇḍala)而入於禪定之一種觀法。 [0214001] 水瓶,底本為 Kūṭa,此可視為 Kuṭa 之誤,譯為水瓶。 [0215002] 原文為 Ahaṁ vo Jivitam dassāmi,依文字為「予與汝等命」,今意譯如本文。 [0219001] 事,底本為 vaṭṭhu,乃 vatthu 之誤。 [0220002] 三性(Tīni lakkhaṇāni)即三法印,指諸行無常、一切苦、諸法無我。 [0223003] 洗水 dakkhiṇodaka 為「貴水」,尊敬而準備之水,為洗手足之水,故名洗水。 [0225004] 婆伽梵 Bhaggavī,從註,婆伽梵即菩薩妻之名。 [0225005] 事物之理解,底本為 attano ayanāya jānana-samatthatam「對自己道之理解」,即對自己生活道之理解義,故譯「事物之理解」。 [0227001] 佛之尊嚴 Buddhasiriya 係 Buddhasiriyā 之誤。 [0228002] 佛,底本為 Budha 係 Buddha 之誤。 [0228003] 原文 Kathetvā 應作為 Pas. grd 看待。 [0229004] 原文 oṭṭhi-vyādhi(病駱駝)指獵用之駱駝。按文脈上意味為牝象。 [0229005] 牛糞為燒陶土所用之物。 [0233001] 視若己兒譯為 Puttaṭṭhāne ṭhapetva,依文字所譯為「使住於兒童之住屋」。 [0234002] 淚不乾在文脈上依註譯為 assusukkhanakālo n'atthi。 [0237001] 帝釋天之象名。(CBETA 按:漢譯南傳大藏經此頁中缺相對應之註標[01],今於此處加上[01]之註標。) [0239002] 伽拉(Kālā)為黑蔓之一種。 [0241001] 本生譚中無 Paññā-jātaka,依脚註當為水本生譚 Pāniya-jātaka(459)。 [0241002] 裂腹原文為 Udarassa phāletvā,如以動詞為他言之使役法,則 Ud arassa 應為 Udaram。又動調 Phāleti 如係由 Prākṛt 而來,得解為自言,即腹有裂=腹裂。然由文脈觀之為他言,故 Udarassa 應正譯為 Udaram。 [0242003] 綿樹頂原文為 Koṭi-simbali(f),此語多譯為綿樹之頂,從脚註,因綿樹之幹及枝非常高大,故此為樹名。更住於此樹之樹神亦呼為綿樹頂,因此,綿樹頂可稱之為大綿樹。 [0246001] 「惱蛟」Makasa-ṭṭita 即脚註 Makasa-ṭṭhita 之意譯。依文字為「忍耐蚊」之意。 [0250001] 勝法為九種出世間法,即謂四向四果及涅槃之九法,但偈頌只有 Dhamma,今從註釋而譯。 [0252001] 佛所緣之喜樂(buddhārammaṇa-pīti)謂佛依禪定所得之喜樂。 [0252002] 五美性(pañca-kalyāṇadhamma)謂美髮、紅唇、美齒、白肌、青春之事。 [0253003] 第二之自性(dutiya-attabhāva)指次世之義。 [0254004] 天蓋祝日(chatta-maṅgala-divasa),就其由來,白天蓋為王之象徵,紀念王之即位祝日,謂之天蓋祝日。 [0256005] 不死眾(amaragaṇa)此云神之一羣。 [0257006] 「為某賤家族」乃依註釋之意義而譯者。原文為「他之家族」(kula-aññatara),即階級相異之家庭,指毘舍之家庭。 [0263001] 「手放樹枝」與其次「放棄樹枝」原文均為 Sākhā-vissajjana,因文義上關係,分別使用,今依主釋處理。 [0264002] 妻之一字,於偈之原文為(Bhīru),按字義為恐惶者、怯懦者,此由顯示女人性質之處,故用為妻女之義。 [0265003] 頂飾(Cū. 1ā)為頭髮上之裝飾之意。【經文資訊】《漢譯南傳大藏經》第 35 冊 No. 18 本生經(第7卷-第9卷)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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