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375]第十五篇[1]
四九七 摩登伽本生譚[2]
〔菩薩=闡陀羅之子〕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跋蹉國王優陀延所作之談話。爾時,賓頭羅婆羅豆婆遮尊者,由祇園飛馳於空中而赴憍賞彌,常往優陀延王之御苑,以卻除晝間之暑氣。——長老於前生曾統治此國,長期在王苑中,受多數之廷臣圍繞,享受幸福。彼依過去之業,常來此處,為卻除晝間之暑氣而坐,樂等至果之安樂。
然某日彼往其處,坐於盛開之娑羅樹下時,優陀延王七日之間,飲酒甚多,云欲遊苑,由多數廷臣隨行,來至王苑。王著於石製王之座席,臥於一侍女之膝上,入於沉睡,以醒解其爛醉之酒。坐於周圍歌舞之侍女等,放下樂器,往入園苑之深處,各處搜集花與果物,發現彼長老,往其近前問候而坐,聽聞長老坐著說法。另一侍女搖膝使王醒覺:「彼女人等前往何處?」「彼等圍繞一沙門而坐。」王怒往長老處,極盡惡毒之詈罵讒謗,「將此沙門以赤銅色之蟻食殺之。」王怒氣不息,打破充滿赤銅色蟻籠,放於長老之身體上。長老立於空中,向王忠告後,飛回祇園之香殿扉前降落。如來問其前往何處,彼告以此事,於是佛言:「婆羅豆婆遮!優陀延王惱恨出家者,非自今始,前生亦復如是。」佛應彼之請,為說過去之事。
[P.376]主分
昔日梵與王於波羅奈都治國時,摩訶薩生於郊外闡陀羅族之胎,名為摩登伽。後彼因得種種知識,人稱摩登伽賢者,甚為有名。爾時有波羅奈某富豪女名提他曼伽利佳,於一月二月之間,必率多人往王苑遊覽。某日摩訶薩因事入都,於城門入口處遇見彼女,彼為閃避,寄身恰立於路側。提他曼伽利佳於幕中見之,問彼為何人,答曰:「貴女!彼乃一闡陀羅。」彼女云:「此不得嘗見者,予今竟見之。」於是以香水洗淨其目,由彼處折返。而彼女同來之人等,向彼罵曰:「汝穢賤之闡陀羅奴!今日託爾之蔭,使我一頓酒食落空。」言畢彼等憤怒忘形,將摩登伽賢者拳擊足蹴,結果使彼昏倒而去。經時不久,意識恢復,摩訶薩自思:「隨從提他曼伽利佳人等,無故襲擊我無罪之人。甚善!予必獲得提他曼伽利佳此女——縱然不得亦無關緊要——予必竭力而為。」彼下定決心,往彼女之父家門前而臥。其父問曰:「君何故臥於此處?」「予意無他故,唯對貴女提他曼伽利佳有言相告。」如是經過一日二日三日四日五日六日,而菩薩之意志,終得貫澈,由彼第七日,諸人伴女出來,交付於彼。彼女向彼云:「君且請起,予往君家。」「貴婦人!予為貴女隨從人等所襲,予已極弱,請扶我起,負我於貴女之背而行。」彼女如彼所云,於市中諸人觀看之下,出市鎮往闡陀羅村。
摩訶薩以種姓之相違,對女無犯,數日之間,留住彼女於家中;彼思:「予須出家,使彼女獲致最高之財寶與最高之榮譽。除此之外,別無他法。」於是彼向彼女云:[P.377]「貴女!予須由森林採集食物,否則予等無以為生。汝於予歸來前不可發愁,予往森林即歸。」並囑告家中之人不可對彼女草率,而後向森林出發。如是彼出家為沙門,七日間勉勵不懈,獲八等至〔八定〕五神通;彼思:「如是將可扶養提他曼伽利佳矣。」彼以神足來至闡陀羅村之入口,由空中降下,來至提他曼伽利佳門前。彼女聞彼歸來出迎,悲泣而言曰:「君何故置予一人孤單而出家?」「汝不可作如是之思,予將使汝之榮譽較汝先所持者更為崇高。——汝於多人之中能謂:『予之夫非為摩登伽,予之夫乃大梵天』否?」「予能作是言,貴君!」「汝將被問及:『貴女之夫,今往何處?』爾時汝答:『彼往梵天世界。』如被問及何時歸來,請汝告知:『由今七日之後,滿月之日,破月之面而歸。』」彼遺此言後往喜馬拉雅大雪山而去。
提他曼伽利佳於波羅奈城多人之中,言彼所教之言,如是如是。諸人咸信:「如彼為大梵天,則將不來提他曼伽利佳之處,相信決必如是。」然至滿月之日,菩薩洽於月懸中天之時,以梵天之姿,於距迦尸國十二由旬之波羅奈城,輝耀一色之光,劃破月面,降至波羅奈之上空迴旋三次,受諸人以香及華鬘之供養,然後轉向闡陀羅村。梵天之信者等亦均往闡陀羅村集合一處,而提他曼伽利佳之住居,圍以美麗[P.378]之布,地面淨以四種之香水,撒種種之花,焚香,擴展天棚,廣設座席,以香油燃燈,於入口處敷撒銀板色之砂,播花結於幡上,如是裝飾其家。摩訶薩由空中降來,入於其中,暫坐於座上。爾時提他曼伽利佳洽當有月經之時,彼以拇指觸彼女之臍,只此一觸,彼女腹中即宿有胎兒。摩訶薩向彼女云:「汝腹已宿有胎兒,不久即將產子,汝與汝子將獲得財寶及最上之榮譽。——汝洗足之水,將為全閻浮提〔全印度〕諸王灌頂之水;汝之浴水,將成不死之藥,其水注撒於人之頭上,能避不吉之黑耳[3]。向汝之足臺觸頭禮拜者,將付出千金;能聽聞及汝之範圍者將付出百金;能見到汝之範圍為禮者,將付出一迦利沙鉢拏[4]。以上與汝為禮,汝不可懈怠。」如斯教畢,由家外出,於多人遙望之中,昇入月輪之中。
梵天之信者等,集聚站立,一夜至天明。次晨早起,使彼提他曼伽利佳乘坐黃金之輿,諸人肩負於頭上,入往市內,諸人以彼女為大梵天夫人,均來近前,供養香及華鬘。頭觸彼女足臺禮拜者,付出有入千金之囊;能得聽聞彼女音聲之範圍禮拜者,付出有入百金之囊;能得見到彼女之範圍者,付與一迦利沙鉢拏;如是行列步行於波羅奈市中亙十二由旬,實際獲得十八俱胝之財寶。於市內巡迴擔架行列步行後,於市中心建立一棟長大屋宇,四周張幕圍繞裝飾美麗,使彼女住於其中;屋宇之前,開始營造七座大門及七階之樓閣。自此一切美好新生開始,提他曼伽利佳[P.379]即於屋中分娩其子。命名之日,婆羅門等來集,因係由大屋宇中所產之子,命名為曼陀婆耶鳩摩羅。樓閣逾十閱月完成,自此以來,彼女得美好之榮譽住於其中。曼陀婆耶鳩摩羅由多人侍奉而成長,七八年後之時,集來閻浮提中最優秀之阿闍梨等教彼三吠陀。十六歲後,施與婆羅門等全部之食事,經常有一萬六千之婆羅門前來就食,更於四棲門處向婆羅門等施行布施。某大祭之日,其家準備甚多乳米,一萬六千之婆羅門等,坐於四樓門處,受以新酥、煮蜜、搗碎砂糖與乳米調味,——呈砂金之色——而享饕餐。彼女之子亦以種種裝飾飾身,足穿黃金之上靴,手執黃金之杖,彼云:「施酥與蜜」,而到處巡迴。
爾時摩登伽賢者坐於雪山之仙處,彼思:「提他曼伽利佳之子狀況如何?」彼知其子未入正道。「今日予將出發前往,改正其過失,教其布施,使得布施之大果報。」彼如是思後,即馳向空中,赴阿耨達池洗面,然後赴赤砒[5]之岩地,著兩件染赤之著物,繫帶,更由塵土堆上拾得襤褸之上衣穿著[6],手執土製之鉢,飛馳於空中,於四樓門施所之處降落,立於路側。曼陀婆耶巡迴眺望,向彼打量:「此近似夜叉之穢污出家者,汝究由何處而來?」如是與彼作最初之交談,唱最初之偈:
[P.380]一
摩訶薩聞此,充滿慈愛,與彼談話,唱第二之偈:
二
然而曼陀婆耶說偈云:
三
[P.381]於是摩訶薩復唱偈曰:
四
對此曼陀婆耶說偈云:
五
於是摩訶薩唱次之二偈:
六
七
摩訶薩幾次如此反復說明,激起彼之怒意:「此男特多饒舌,守衛者往何處?速將此闡陀羅奴牽出。」即唱偈曰:
八
彼等聞言,急速前來問候云:「呼喚我等以為何用?」「汝等曾見此穢惡之闡陀羅奴耶?」「予等未曾見,由何處而來,予等不知。」「彼為何人,為幻術者抑為知呪文者?」彼雖如是思,立即又云:「汝等何故滯立於此處?」「我等將何所為?」「撕破此男之面,以杖、竹、篦笞裂其背,然後捉其首打倒在地上,由此處牽出。」然摩訶薩於彼等未達己處之前,即已上昇至空中而立唱偈云:
[P.383]九
摩訶薩唱此偈時,彼於此青年及婆羅門等觀望之時,昇往高空。
佛為說明此事而唱偈曰:
一〇
彼向東方而行,來至市中某街道降落,為使知彼之足跡,而印於地上;於東門之附近索食而托鉢,嚙碎混種種物之食物,坐於堂中食其食物。市內守護諸神:「曼陀婆耶與我等大神之言,實甚可惱。」諸神不能忍耐而出發前來,諸神之中最年長之夜叉捉住曼陀婆耶之襟首予以扭轉,其他諸神亦捉住其他婆羅門等之襟首而扭轉。然對菩薩有顧慮,因彼乃菩薩之子,不能殺之,唯使其受苦而已。曼陀婆耶之頭扭轉向背方向,手足僵直固定而立,眼如死人向上翻瞪——彼身體直硬而倒臥;其他婆羅門等到處皆被扭轉,由口中流液吐痰,如兒童諸種相狀。諸人急往告知提他曼伽利佳。彼女聞知,急速前來,一眼觀見己子云:「何為而致此?」乃唱偈曰:
一一
[P.384]在場人告彼女而唱偈曰:
一二
彼女聞此自思:「他人外者,應無此力,此必賢者摩登伽所為;然慈悲甚深之賢者,決不可能使如此多人受苦,彼究往何方而去?」彼女心懷疑問而唱偈曰:
一三
於是在場之人告彼女云:
一四
彼女聞彼等之言,曰:「予將尋自己之夫。」由侍女圍繞,持黃金之水甕與黃金[P.385]之水瓶,來至彼地上所印足跡之場所,按此足跡而行,見彼坐於木凳之上而食。彼女向其前行進,問候而立;彼見彼女,將飯少許入於鉢中,提他曼伽利佳以黃金之甕供水,彼洗手漱口。彼女問曰:「何故使予子為如此狀耶?」彼女唱次之偈:
一五
以下為彼等間問答之偈:
一六
一七
一八
一九
[P.386]彼女如斯請求寬容,摩訶薩云:「如是予與汝退散夜叉等不死之藥。」而唱偈曰:
二〇
彼女聞摩訶薩之言,云:「請君與我不死藥。」付彼黃金之水瓶。摩訶薩將剩餘之粥傾入瓶中,「先初半分注入汝子之口,餘者混以水甕之水注入其他婆羅門等之口中,於是皆將成為無病。」彼如是言畢,昇入空中,往雪山而去。彼女將水瓶載於頭上:「予已得來不死之藥」,口中念誦,歸至自己住處。先最初以粥注入其子之口,夜叉退散,曼陀婆耶拂塵而起:「母親!此究為何事?」「事汝自己所為,汝應自知。[P.387]汝試觀看,汝所布施人等所有之慘狀。」彼見此諸人等心生後悔。彼母云:「曼陀婆耶!汝實愚昧,汝不知布施有大果報。應布施者非此等之輩,乃如摩登伽賢者諸人。今後向此等不守戒之人等,不可布施,應向守戒之人布施。」更說偈曰:
二一
二二
二三
「因此,汝今後不可向此等不守戒律之人行布施,凡居於此世得八等至,得五神通之正當沙門、婆羅門及辟支佛,應多向此等人行布施。汝向汝輩等人飲以不死藥,[P.388]使之無病。」如斯云畢,持未食餘之粥,置於水甕之中,注入一萬六千婆羅門之口,於是彼等各各拂塵而起。但婆羅門族等人因此諸婆羅門飲闡陀羅者之殘食,奪去婆羅門族之資格,因此,受此侮辱人等,遂離去波羅奈赴梅佳國,住於梅佳王之治下,然曼陀婆耶則仍住於原處。
爾時於衛陀瓦底市近郊流域之衛陀瓦底河岸,住有一婆羅門出家名伽提滿陀者,此人生來非常驕傲高慢,摩訶薩思欲摧破此男之高慢,來至此地,於是於彼近處上流之地結庵居住。某日摩訶薩口嚙楊枝,彼思:「予使此楊枝附著於伽提滿陀螺髻之上。」於是用心投入河中。而彼於河中洗物,恰好著於其螺髻之上,彼見此物:「非人之奴,必將消失!此究由何處而來此不吉之物耶?予將探尋。」於是往上流見摩訶薩之居處。彼問曰:「君何族所生?」「闡陀羅族。」「向此河中投入楊枝者為汝耶?」「此確為予所投。」「汝非人之奴,不吉之物!汝不可住於此處,汝往下流,往下流住。」雖然住於下流,摩訶薩投入之楊枝,溯河而上,仍附著於彼之螺髻之上。「汝非人之奴,汝若仍住於此處,予於第七日定碎汝之頭為七瓣。」摩訶薩自思:「自己若於此處對彼發怒,即不能守護自己之戒,今設方便摧破彼之高慢。」於第七日彼妨礙太陽之上昇。諸人困擾,來至伽提滿陀苦行者處問曰:「尊者!君使太陽不能昇起耶?」「非也,予豈能為此事,然在此河岸住一闡陀羅,此必為彼奴之所為。」諸人[P.389]來至摩訶薩處問曰:「尊者!貴君使太陽不昇耶?」「諸君!確係予所為。」「何故為此?」「因貴君等一族之苦行者,咀呪我之無罪者。汝等招其人來此,請求恕罪,匍伏於予之足前,予將使太陽昇起。」於是彼等前往將彼男強行捉來,而使彼跪於摩訶薩之足前,請恕罪後云:「請使太陽昇起。」「不也,此時尚不能使太陽昇起,予若使昇,則此男之頭將碎為七瓣。」「如是,將如何為宜?」「請持粘土之塊來。」彼等持來。「將粘土置於苦行者之頭上,使苦行者下至水中而立。」於是太陽昇起,太陽光照射之同時,粘土碎裂為七塊,苦行者即跌入水中。
如是摩訶薩改悛彼之高慢後,彼思:「一萬六千婆羅門住於何處?」彼知住於梅佳王之處,「彼等亦當使之改悛。」彼以神足飛馳空中,往市之近處降落,持鉢往市內托鉢而行。彼婆羅門等見彼:「彼男於此處住一日或二日,予等自己將無立足之處。」於是急急向王申述:「一人能使幻術與呪文者前來,請王捕彼。」「甚善!」國王接受請求。
摩訶薩持混有種種混合食物,坐於近牆壁之木凳上,彼無餘念進食食物之時,王遣諸人以刀斬之,摩訶薩終於喪命。彼於死後再生梵天界。——此本生譚說明菩薩生於為穢之闡陀羅家[8],為奴隷種姓之人,而以因緣關係,終至喪命。——諸神忿怒,降熱灰之雨,終使此國由地上諸國中抹除,故云如次之狀:
二四
[P.390]結分
佛說此法語後,佛言:「優陀延王惱恨出家者非自今始,前生既已如是。」佛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曼陀婆耶是優陀延王,摩登伽賢者實即是我。」
四九八 質多、三浮陀本生譚
〔菩薩=闡陀羅〕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長老摩訶迦葉尊者前友誼非常良好之二人共住弟子所作之談話。此二人彼此食物分配不均不食,二人實有無上之親密;巡迴托鉢,亦必一同出發,一同歸來,決不各別單獨行走。比丘等坐於法堂讚嘆二人之親密,佛出現於彼處問曰:「諸比丘!坐於此處有何語耶?」「如是如是。」佛言:「諸比丘!此二人一生親密,不足珍奇,昔之賢人等,四生之間,相互不破友愛之情。」佛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阿槃提國鬱闍尼之都,阿槃提大王治國時,當時鬱闍尼郊外有一闡陀羅村,摩訶薩生於此村,另一人生為其母妹之子。彼一人名曰質多,另一人則名三浮陀,二人成長後,二人熟習闡陀羅族世襲多波那技藝[1]。某日彼等云:「今將在鬱闍尼城門顯現技術。」一人於城之北門,一人於城之東門,各演其技藝。
於此市中有名提陀曼伽利佳之二少女[2],一人為富豪之女,一人為司祭官之女。彼女等持多量之硬食及軟食等及華鬘香等謂往王苑遊玩,一人由北門,一人由東門而出,二人均見闡陀羅子在演技藝[3],問彼為何人,聞是闡陀羅子,彼女等云:「今見不應見之事。」二人以香水洗眼而返回。隨從人等云:「汝穢賤之闡陀羅奴,託汝[P.391]之蔭,使予等白得酒肉之食,不翼而飛。」於是將彼等兄弟痛襲[4]。彼等遭遇慘烈之打擊,待二人各恢復意識,醒覺起立,回返彼等之處,至某場所相遇,二人互告慘痛之遭遇而悲泣。彼等自思:「此因自己生來卑賤,始遇如此之痛苦。今己不能再為闡陀羅之工作,且置生來種姓之事,完成作一婆羅門,往得叉尸羅修習種種之技術。」二人堅定決心往得叉尸羅而出發,於聞名四方高尚之阿闍梨門下,學種種之技術。二人隱匿闡陀羅之生族,修得種種之技術,廣播聲名於閻浮提中。彼等二人質多賢者技術修了,然三浮陀則尚未完畢。
於某日,一村人欲主辦與婆羅門辯論會,招待阿闍梨前往。然當夜降雨,道路多有坑穴,翌朝晨起,阿闍梨喚質多賢者云:「予不能前往,汝率弟子等往,述祝福之言語。汝等得物食之,予之部分請持歸。」語畢遣出,彼受命率弟子等出發。弟子等於沐浴洗面之間,村中諸人,調製乳米,思已冷卻而放置,弟子等於尚未冷卻間即入內就座。諸人施布施之水,置器皿於弟子等之前。三浮陀生性稍有朦朧,彼思[P.392]已冷,取乳米之塊入口,然其恰如熾熱之火球,燒傷彼口,彼混身顫抖,未思前後,見質多賢者,以闡陀羅語云:「實為甚熱。」質多賢者亦於慌亂之中,未加正確思考,同樣以闡陀羅語云:「吐出、吐出。」弟子等相互對視,彼此私語:「此為何種語言?」質多賢者述祝福之言語,當場無事完畢。弟子等歸來,此處一團,彼處一團而坐,思考彼等之言語,終於明了為闡陀羅語言,於是罵曰:「此穢賤之闡陀羅奴,長久期間,善圖詐為婆羅門。」於是將二人痛毆。其中有一心善之人,阻止彼等:「何至如此?」「此為汝等生來之罪,汝等且去,往他處出家為生。」如是將二人遣送。一方弟子等將二人為闡陀羅之緣由,告知阿闍梨。
二人入於森林出家,成為仙人。不久由彼處沒後,轉生入棲於尼連禪河岸牝鹿胎。彼等由母胎出生後,一同行走,決不個別分離。某日彼等獲得食物,於某樹之下,彼此頭角與鼻,緊緊相接,反芻而食,一獵師見之,放箭於一擊之下,均被射殺。
彼等由彼處沒後,轉生入棲於耐秣陀河岸鶚鳥之胎。又於彼處長大後,得來食物,頭嘴互相接合而食,而為以網夾取鳥之男發現,一擊而掛於網夾之上被殺。
由此處沒後,質多賢者生為憍賞彌司祭官之子,三浮陀賢者生為北般闍羅王之子。彼等由命名之日,憶起自己前生之事。然二人之中,三浮陀賢者不能全部依順序回憶,彼只思出前四世闡陀羅之生活,而質多賢者則按順序,四生皆能憶起。質[P.393]多賢者十六歲之時,即出家入喜馬拉雅山為仙人,修行禪定與神通,住於禪定安樂之生活。三浮陀賢者於父死後,立傘蓋而即王位。彼於立傘蓋慶祝之日,於多數諸人中作慶祝之歌,心中感激而歌唱二偈。諸人聞云:「此為我等之王慶祝之歌。」於是宮中之女官等,音樂師等均歌唱此歌,於是逐漸住於都中人等皆歌此王所愛好之歌。一方質多賢者住於喜馬拉雅地方,彼思:「自己兄弟三浮陀未悉是否已得王之傘蓋?」彼經熟思,知其已得。彼思:「此王年輕,今尚不能悟。年老之後,往彼之處說法,使之出家。」於是五年之間,不往外出。彼於王所生王子及王女長大之時,以神足由空中而來,降於王苑,坐於吉祥石之臺上,如黃金之像。爾時一青年拾薪而歌王之歌,質多賢者喚彼,彼來至近前,問候而立。質多問彼云:「君由晨起,只歌此歌,汝蓋不知其他之歌矣?」「尊者!其他之歌,予知之甚多。然此為吾王愛好之歌,是故予歌此歌。」「然則已無返唱國王歌之歌唱者?」「尊者!已無返歌之歌唱者。」「君能歌返歌之歌否?」「教之即能。」「如是,王如歌二歌,君請歌此第三之歌。」於是教其歌後云:「請往國王之前歌之,國王歡喜,汝將得莫大之領地。」於是送彼歸去。彼急往其母處,裝飾自己,著華麗之衣後,前往王宮之門,得獲向王稟報,有[P.394]一青年,言欲與國王共同歌其返歌。「汝往。」彼得許可,來至王所,申致問候,彼受王訊問:「汝謂能歌返歌?」「大王!誠然如是。請王集會侍臣大眾。」於是集合王之侍臣,彼向王申述曰:「大王!請歌王之歌,然後予歌返歌。」於是王唱二偈:
一
二
王歌終了,青年續歌唱第三之偈:
三
王聞此唱第四之偈:
四
[P.395]於是青年唱第五之偈:
五
王聞此云:「此必為自己之兄長質多,速往彼處,與彼相會。」於是命令諸人唱次之二偈:
六
七
彼如斯云畢,即乘優美之車,倉皇出發而去。於王苑入口停車,行近質多賢者,問候坐於一偶。王充滿歡喜,唱第八之偈:
八
[P.396]彼由見賢者質多時,心中充滿歡喜,「予為兄長展席」,命令廷臣,續為種種而唱第九之偈:
九
如此親致歡迎後,欲以折半王國與賢者,唱次之一偈:
一〇
質多賢者聞王之言,為其說法唱次之六偈:
一一
一二
一三
一四
[P.397]一五
一六
[P.398]如是彼向王說過去之卑賤生及現在貴重之姓,更示以生命易過,使知福德之力,唱下之四偈:
一七
一八
一九
二〇
[P.399]依摩訶薩之言,王甚滿足,唱次之三偈:
二一
二二
二三
於是摩訶薩向彼云:
二四
二五
[P.400]二六
二七
二八
如此摩訶薩忠告王後云:「予唯忠告貴君而已,貴君出家與否,悉聽尊便,予從[P.401]予自身之業果而行。」於是昇入空中,足塵落於王之頭上往雪山而去。王亦見此,甚實感動,於是將王國讓與長子,召集軍隊向雪山出發。摩訶薩知王之到來,彼由仙人羣圍繞,來與王一同登山,而使王出家,教徧處定。彼亦獲得禪定與神通——如是彼等二人均往生梵天界。
結分
佛說此法語後,佛言:「汝等比丘!如此,昔之賢人等互三生四生,皆非常親密。」於是佛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三浮陀賢者是阿難,質多賢者實即是我。」
四九九 尸毘王本生譚[1]
〔菩薩=王〕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無比之布施所作之談話。此在第八篇〔八集〕之燃燒本生譚〔第四二四〕中已詳說。爾時王於第七日,布施一切之必需品,望得祝福,但佛別無何語出行而歸。王於朝食完畢後,即向精舍出發,王云:「世尊!何以予不得被祝福?」佛言:「大王!隨從人等不清淨之故。」「實則心賤不至天界……[2]」佛以偈說法。王大喜悅,以尸毘國產千金之上衣供養如來後而歸。翌日,比丘等集於法堂,談此如花開放:「諸位法友!拘薩羅王以無比之物布施後,雖然如此,尚未滿足布施之心願,十力尊為之說法,王以布施尸毘國產千金之上衣。諸位法友!勿論,此王對布施終無滿足。」佛來彼處問曰:「汝等比丘!汝等今坐此處,以為何語?」「如是如是。」佛言:「汝等比丘!外物之布施,得以多為布施。然昔之賢人,使全閻浮提中之工作者皆停止工作,每日以六十萬金作大布施,如此外物之布施,猶不能滿足,而『以愛好之物布施,使愛好者獲得』。凡對來求施者甚至不惜刳目以為布施。」於是佛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尸毘國之阿利達城尸毘大王治國時,摩訶薩生為王子,名為尸毘王[P.402]子。彼長大往得叉尸羅,學習種種技術歸來,向父王顯示其技術,被與副王之位。其後父王死後,彼即王位,停止錯誤之生活,遵守十戒,以正法治國。於四門,市之中央,王宮入口六處設布施所,每日以六十萬金大捨為布施;而於月之八日十四日十五日,常往布施所,視察布施情況。某滿月之日,王於晨起,立白傘蓋,坐於王座,以考慮自己所行之布施:「對外物之布施,已知自己無有不布施者;外物予無一不布施,然予對外之布施,尚不能滿足,予望再作內面之布施。今日往布施所時,如有求施之人,不求外物之布施,或有提名求內面之布施者,若或有人向予提求布施心臟,予將以槍,刺破胸膛,恰如由流水中引出有莖之蓮,抉出噴撒滴血之心臟為布施;若復有人提求布施身體之肉者,則予如鑿刻文字書寫之易狀,割取身體之肉為布施;若或有人提求血布施,則向其口中流入或向其鉢中流滿為布施;若或有人前來云:『予家之工作不佳,請至予家為奴隷工作。』則予脫去王衣,棄位外出,告知予乃奴隷,願為彼工作;又或有人提求予之眼目,則予如吸取多羅樹之髓,剖眼而出以為施捨。
彼如是思惟後,彼以十六甕香水沐浴,身著美麗之服,食美味之食後,堂堂跨[P.403]坐於美飾之象背,往布施所出發。帝釋知王之決意,彼思:「尸毘王對來求布施者,思欲剖眼布施,不知果能布施與否,姑且見王一試。」於是彼以盲目婆羅門之姿,恰於王來布施所時,立於較高之處,向王大聲問候而立。王向彼方向使象轉向其處,問曰:「婆羅門!汝何所云?」帝釋答曰:「大王!國王為布施之決心,於此世界中到處無不寄與稱讚。……予為盲目,而大王具有雙眼……。」彼如斯云,要求乞眼唱最初之偈:
一
摩訶薩聞此,心中大為歡喜:「先時自己坐宮殿中思惟之事,今果來到。今日實為良機,可償自己最初之願,為未嘗布施之布施。」於是唱第二之偈:
二
三
四
五
六
王只語此,自思:「於此處剖眼布施,頗不適宜。」於是攜彼婆羅門進入王宮,坐於王座,呼醫者尸婆至,王命令:「取出吾眼。」一方市中大為騷動:「吾王欲剖取雙眼,布施與婆羅門。」於是由將軍開始,王之寵臣,市中諸人及宮中女官等,均皆來集,為使王心翻悔,唱次之三偈:
七
八
[P.405]九
於是王唱次之三偈:
一〇
一一
一二
於是廷臣等問曰:「王布施眼有何望耶?」唱次之偈:
一三
[P.406]王對彼等語偈:
一四
摩訶薩不顧廷臣等未能了解摩訶薩之語,以偈向尸婆醫云:
一五
尸婆告王曰:「眼布施乃為重大事,請善為三思,大王!」「尸婆!予已充分考[P.407]慮,汝勿遲愚,予不再多言。」於是尸婆自思:「自己為一技高之醫,取眼而用刀剜,殊為不宜。」彼以種種之藥調和,以其藥粉混塗青蓮之花,然後以輕撫王之右眼,眼即迴轉,而起劇痛之感。「大王!善思,予之力尚能使之恢復原狀。」「汝速為之,勿再遲愚。」於是彼再以混塗之藥撫之,眼由眼窩脫離,較先起更大之疼痛。「大王!請善思,予仍能使之恢復原狀……。」「汝不可遲愚。」彼三度更強烈著付混塗之藥,眼因藥之效力,緩緩迴轉,由眼窩出離,只有眼筋懸吊。「大王,大王!請善思,予仍有力使之復原。」「汝勿遲愚。」此時引起劇烈疼痛,血由眼窩中流出,濡染上衣,宮女與廷臣等倒臥王之足前:「吾王不可以眼布施。」眾皆大聲悲泣。然王忍痛曰:「尸婆不可遲愚。」尸婆云:「謹遵王命。」右手執刀,割斷眼筋,取眼置於摩訶薩之手上。王以左眼觀望其右眼後,忍痛言曰:「婆羅門!」彼呼婆羅門近前云:「予愛一切智見之眼,百倍千倍勝於此眼。」於是付眼與婆羅門。彼取之立即納入己之眼中,依彼之神力,恰如青蓮華之開放,適整嵌入眼內。摩訶薩以左眼見之:「予之布施實[P.408]為美好之布施!」內心揚溢歡喜,深即感動,於是將另一眼亦與布施。帝釋亦將其納入自己眼中,離王宮而出,在多人觀看之中,出都城而歸往天界去。
佛為說明此事唱一又半偈:
一六
不久之後,王之眼已癒合。眼癒之後,由眼窩中生長如絲毛之肉毬盛滿內而未達窩之上方,完全如繪畫中人眼之狀,一切痛楚,均已停止。
摩訶薩數日之間住於王宮,自思:「王國諸事,於盲者何用?國事委諸廷臣,自己將往王苑出家,行沙門之法。」於是呼集廷臣,將此事告知彼等:「予欲得一適當之人,為予作洗面工作。汝等為予充份準備予所需之物,為予備繩引導。」於是喚御者準備馬車。然廷臣等不使王乘車而往,使乘黃金之輿,使坐於王苑蓮池之岸邊,一切守護,十分完備,而後歸去。王結跏趺坐,對自己之布施思惟。爾時帝釋之座發熱,帝釋善思得知為王之故:「自己將往施惠於王,使眼復元。」彼來至彼處,於距王不遠之處,來往經行。
佛為說明此事,唱次之偈:
一七
[P.409]一八
一九
摩訶薩聞足音問為何人,帝釋唱偈曰:
二〇
王問此唱偈云:
二一
於是帝釋云:「尸毘王!貴君望死,然汝究竟欲死耶,抑為盲目之故耶?」「天帝!予為盲目之故。」「大王!布施者,並非一切皆可布施。為未來生活應為布施之同時,更有為現在生活之理由。貴君不顧被乞一眼,而布施兩眼,貴君應為真實之誓言者。」帝釋言此,唱創作之偈:
二二
摩訶薩聞此云:「尊神!勿以其他之方便,給與予眼,為予布施之結果,使予得生眼。」帝釋云:「大王!予為帝釋,諸神之王,不能與他人之眼,貴君布施之結果,貴君能生眼。」王云:「如是自己之布施為充份。」於是為真實之誓言:
[P.410]二三
彼之誓言終了,立即生出第一之眼。於是為生第二之眼,唱次之二偈:
二四
二五
於此瞬間,第二眼生出。然此兩眼雖生,並非如神所生之眼,亦非為婆羅門帝[P.411]釋所乞之雙眼,更非為受傷所生之眼,此實應稱之為實諦波羅蜜眼。帝釋於彼雙眼生時,以威神力使王之家臣侍從等均皆來集,於是帝釋於諸多人眾中,唱讚嘆之二偈:
二六
二七
於是彼於諸多人眾中,語此偈後,昇至虛空:「慎勿懈怠。」向摩訶薩忠告後,往天界去。摩訶薩由眾多人圍繞,受熱烈之崇敬,入於市中,登入羌多佳宮殿。王之雙眼復原國內徧知,國中人等為來瞻仰,持諸多贈物前來。摩訶薩自思:「於此眾多人集合中,予將說明自己布施事。」於王宮入口,建大屋舍,於其中立白傘蓋,坐於王座。擊大鼓於市中宣告而行,集合軍隊之全部,王曰:「尸毘國之人民大眾!今予已得天眼,今後如不布施,則決不食自己之食。」於是王為說法唱次之四偈:
二八
[P.412]二九
三〇
三一
王以此四偈說法,由此以後,每月二回,於每十五日之布薩日,集會眾多之人,常以此四偈說法。諸多之人聞此,皆為布施等福德之行,死後往生天界,使天界充滿。
結分
佛說此法語後,佛言:「如是昔之賢人等,對外物之布施,不能滿足人之前來乞請時,甚至剖取自己之眼以行布施。」於是佛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尸婆醫是阿難,帝釋是阿那律,其他諸人是佛之從人等,尸毘王實即是我。」
五〇〇 榮者之愚本生譚
榮者之愚本生譚包攝在大隧道本生譚〔第五四六〕中。
[P.413]五〇一 魯般達鹿本生譚
〔菩薩=鹿王〕
序分
此本生譚[1]是佛在竹林精舍時,對尊者阿難生命犧牲所作之談話。又彼之此次生命犧牲,於第二十一篇小鵞本生譚〔第五三三〕中,調御守財象事將為之詳述。如是彼為師犧牲生命時,法堂中諸人為以下傳言:「阿難尊者達有學無礙辯,為十力尊犧牲生命。」佛見而問曰:「汝等比丘!今有何語而集於此處?」「如是如是之言。」於比丘答時,佛言:「汝等比丘!彼為予犧牲生命,非自今始,於前生亦然。」於是佛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梵與王於波羅奈都治國時,第一妃名曰凱瑪。菩薩爾時於雪山生為黃金色之鹿,其弟名支陀鹿亦為黃金色,有妹名須陀娜亦為同色,摩訶薩名魯般達,身為鹿王。彼住於越二山脈之第三山脈中名稱魯般達湖水之近傍,受八萬隻鹿圍繞,奉養盲目年老之雙親。
爾時距波羅奈不遠獵師村住有一獵師之子入雪山見摩訶薩,歸自己之村。後於臨終之際告其子曰:「我子!於我等之區域,如是如是之場所住有黃金色之鹿,若國王問及,可稟告之。」某日天明之時,凱瑪妃得一夢,彼女之夢:見黃金色之鹿坐黃金之座,以恰如響金鈴愉快之聲向妃說法,妃聞法而喝采,鹿於法語未終而去,妃云:「速捕此鹿」,於呼喚中醒覺。使者聞妃之呼聲笑而言曰:「此宮殿門窗緊閉,密無通風之處,而妃云捕鹿。」妃於此瞬間,始知為夢。彼女自思:「雖然為夢,王對[P.414]女人之願望,不至反對,反而注意,使予得聞黃金色鹿之語。」於是假為罹病,臥於床上。王來問曰:「愛妃,有何不快耶?」「大王!別無他故,予有切望。」「有何所欲?」「欲聞黃金色鹿之語。」「愛妃!汝對不存在之物而起欲望,世間無黃金色之鹿。」「若不能得,予將死矣。」於是以背向王而臥。王云:「若果有存在,可適汝願。」於是王坐於會眾之中,依孔雀本生譚〔第一五九,第四九一〕所述之方法向大臣及婆羅門詢問,黃金色之鹿,究竟有否。集合獵師問曰:「如此之鹿,有誰見之,有誰聞之?」獵師之子依由父所聞者答之。王云:「爾若能將鹿伴來此處,與爾厚遇。」與以費用,送彼而出。「大王!若予不能伴來此鹿,則持其皮來,如若不能,則持其毛來,請王勿憂。」於是歸家,以費用金交付妻子後,往彼處所,以尋鹿王。彼思:「將於何處掛設蹄套,以捕捉之?」彼見有水邊空地,彼撚強力之革紐,於摩訶薩飲水場所之木樁處掛設蹄套。
翌日,摩訶薩與八萬之鹿共同探取食物而出發。彼思:「仍至常時之水邊飲水」,彼往彼處而下,觸掛於蹄套之上。彼思:「予若揚聲鳴聲被捕,則予之緣類一羣,均[P.415]將不飲而恐怖逃竄。」彼仍就縛於樁傍,自由而如飲水之狀。八萬之鹿飲水已畢,由水中出來停留之時,彼欲切斷蹄套,三度以身掙扎,第一度割皮,第二度割肉,第三度割腱,皮套深觸及骨。彼不能斷,揚聲鳴叫被捕,鹿羣恐怖,分三組逃竄。其弟支陀鹿於三組均未發現有摩訶薩,彼思:「今起之怖畏,必為吾兄所生。」支陀行至彼之近前,見彼被捕。而摩訶薩見彼云:「弟勿近前,此處危險!」為使彼離去唱第一偈:
一
由此以下,兩者之間,交互唱次之三偈:
二
三
四
[P.416]彼立於菩薩之右側,支持撫慰菩薩。小牝鹿須陀娜亦於鹿羣中奔逃巡迴,不見兩兄,彼女自思:「此一畏怖由予之兄長而起。」彼女回返來至彼等近前,摩訶薩見彼女唱第五之偈:
五
此處以下三偈與前二、三、四之三偈同。
六
七
八
彼女亦同樣拒絕,立於左側,慰撫摩訶薩。
獵師見鹿逃亡,聞捕縛鹿之叫聲,彼云:「被縛者恐為鹿王。」彼繫緊腰帶,取其殺鹿之槍,迅速前來。
摩訶薩向來近其前者唱第九之偈:
九
[P.417]支陀鹿見彼並未逃走。須陀娜不得以自力停留,彼女驚懼死之怖畏,逃奔少許,自思:「予捨兩兄,能往何處?」彼女對自己之生命無望,額中豫期將死,又再返回,立於兄之左側。
佛為說明此事,唱第十之偈:
一〇
獵師近前,見三鹿一同站定,起慈悲心,獵師想像彼等為同胎所生之弟兄,彼思:「先是鹿王被蹄套所捕縛,他之二鹿亦被可敬捕縛。彼等何故對彼如是耶?」於是向彼問曰:
一一
於是菩薩答曰:
一二
彼聞菩薩之言,心中更為溫和,鹿王之弟支陀知彼心之溫和,向獵師云:「友!汝勿只思鹿王其為鹿,彼乃八萬鹿之王,具足德行,對一切有類有溫和心,且有大慧,奉養年老盲目之兩親。若汝殺此正直者,則由殺彼而殺兩親與我及我妹合五匹之生類。反之,汝救吾兄之生命,則汝與我等五匹之生命。」於是唱次之偈:
[P.418]一三
彼聞鹿之言,心甚歡喜,彼云:「鹿王勿怖。」唱次之偈:
一四
彼如是思惟:「由王獲榮譽,於予何為?若予殺鹿王,則地裂予將陷入裂縫,或電光雷火落予頭上。我將解放彼等。」於是彼近至摩訶薩前,打倒棒樁,割斷革紐,抱鹿王寢於岸邊,以親切之心,輕輕解放蹄套,使腱與腱合,肉與肉合,皮與皮合;以水洗血,以慈悲心數度為彼擦拭。依彼之慈悲力與摩訶薩之完成力,一切腱肉與皮相結合,足為皮毛所掩蔽,無人能知此等之處被傷。摩訶薩得幸福而起立,支陀鹿見彼心喜,感謝獵師唱次之偈:
一五
於是摩訶薩自思:「究竟獵師捕獲予等由其職業耶,或依其他之命令耶?」彼問獵師之理由,此老獵師之子云:「鹿王!予對汝等並無何用,然王第一之妃凱瑪欲聞汝等之法語,為此依王之命令,汝為予所捕縛。」「友!如是之故,汝解放吾,汝為[P.419]至難事。汝速伴予見王,為妃說法。」「主!王為一粗暴者,將起何事,不得而知,予由王得榮譽,亦無所用。汝請自由歸去。」摩訶薩再度自思:「彼解放予,依彼為至難事,予當求使彼得榮譽之手段。」彼云:「友!汝以手擦予之脊背。」彼擦之後,手中充滿黃金色之鹿毛,獵師之子云:「主!此等之毛將為何用?」「友!此等持歸使王與妃見,謂:『此乃黃金鹿之毛。』請汝以此等之偈向妃說法,聞汝所云事,可使妃望止。」並對王云:「大王!應行如是之法云云。」於是摩訶薩教十法行之偈,熱心授與五戒,教誡而去。獵師之子置摩訶薩於阿闍梨之地位,三度右繞,為四處恭敬[2],取毛包以蓮華之葉而去。兩鹿隨菩薩而行,取食物與水入口,前往兩親之前。兩親問曰:「吾子魯般達!聞汝被捕縛,如何而得脫?」於是唱偈曰:
一六
菩薩聞此唱次三偈:
一七
一八
[P.420]一九
於是兩親歡喜唱偈云:
二〇
獵師去森林前往王家,向王恭敬,坐於一方。王見彼云:
二一
獵師聞此云:
二二
二三
二四
[P.421]如此王甚吃驚,幾度詢問,獵師唱偈曰:
二五
彼為是言,以摩訶薩黃金色之毛,交付王手,彼一面說明此等鹿之身體之特色,一面唱偈曰:
二六
而後彼說明摩訶薩、支陀鹿、須陀娜仔牝鹿之德,彼云:「大王!予由鹿王示以[P.422]自己之毛,並命予曰:『汝代予依十法行之偈對妃說法。』」於是坐黃金之座,依此等偈說法,使妃望得止[3]。王甚滿足,使獵師之子,依大榮譽得大歡喜。唱次之諸偈:
二七
二八
二九
[P.423]彼聞王語,白王云:「予住家無用,請允許出家。」彼得王許可,將由王得來之財產,付與妻子,入雪山出家為仙人,修八等至,得生於梵天界。王亦守摩訶薩之教誡,得達天界。教誡繼續一千年之間。
結分
佛說此法語後,佛言:「汝等比丘!阿難前生為我亦曾犧牲生命。」於是佛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獵者是車匿,王是舍利弗,凱瑪妃是某一比丘尼,兩親是大王之家族,須陀娜鹿是蓮花色尼,支陀鹿是阿難,八萬鹿是釋迦族,魯般達鹿王即是我。」
五〇二 白鳥本生譚
〔菩薩=白鳥王〕
序分
此本生譚[1]是佛在竹林精舍時,對阿難長老犧牲生命所作之談話。此時比丘亦於法堂,談論有關長老之德時,佛見而問,佛言:「汝等比丘!阿難為我犧牲生命,非自今始,前生即已如是。」於是佛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巴布浮達迦王於波羅奈都治國時,有凱瑪第一妃。爾時摩訶薩生為黃金色之白鳥,由九萬白鳥圍繞,住於奇達庫陀山。爾時妃亦如前章所述見夢,黃[P.424]金色之白鳥為之說法,妃向王告白切願聞白鳥前來說法。王問他人,答曰:「黃金色之白鳥住於奇達庫陀山中。」王聞之,命造一凱瑪池,於四隅植有種種之飼料與穀物,每日發出此池無有危險之風聲;又使一獵師之子從事捕捉白鳥,作看守白鳥之狀,王命於白鳥來時,作敷設蹄套之方法,使摩訶薩為蹄套捕縛。然白鳥將軍蘇木伽,於三羣白鳥中,不得發現而回返,凡此等一切在大鵞本生譚〔第五三四〕中將為詳述。此處摩訶薩亦被棒樁之蹄套所捕縛,彼垂落於棒樁之下,伸首望白鳥等之去路,彼望蘇木伽之來,彼思:「予將於彼到來時一試。」當彼到時,唱三偈云:
一
二
三
[P.425]於是蘇木伽坐於泥上唱偈云:
四
如此,蘇木伽作獅子吼時,提頭賴吒唱偈云:
五
獵師之子迅速取杖向彼等交談之處而來,蘇木伽向獵師之子,前表敬意,並說述白鳥王之德。獵師即刻心現溫和,彼知獵師溫和之心,再往安慰白鳥王而立。獵師前近白鳥王唱第六之偈:
六
摩訶薩云:
七
[P.426]獵師對白鳥王之言甚為歡喜,彼一方與蘇木伽共語,唱次之三偈:
八
九
一〇
蘇木伽云:
一一
獵師聞此心喜,彼思:「若予有背如此之持戒者,則地將陷裂與予報。由王獲得財產又有何用?予將解放彼等。」於是唱次之偈:
一二
[P.427]於是將提頭賴吒由棒樁之蹄套中解下,伴往岸邊,解開繫縛,以溫和之心洗血合上腱肉。依彼之溫和心與摩訶薩之完成力,立即足上生皮,不見縛處。蘇木伽見摩訶薩心甚滿足,不斷感謝而唱偈曰:
一三
獵師聞此云:「友!汝可行矣。」於是摩訶薩向彼問曰:「友!汝為自己而縛我耶,抑或受他人之命令耶?」彼聞獵師語其原因,自思:「以後予往奇達庫陀山為宜耶,或往市內為宜耶?」「予如往市內,則獵師之子可得財產,妃之切望,亦得安靜,而蘇木伽之友情特質亦將為王所知;依予之智慧力使無恐怖之凱瑪池亦將成為贈物而獲得,是故往市內較為適宜。」彼得此結論向獵師云:「獵師!汝今日以棒肩負我等一同近於王前,我等若有被王解放之希望,則將獲得自由。」「友!王甚粗暴,汝等速歸。」「如此已柔和汝獵師,使王柔和滿足,我等更有何困難?友!汝伴我等前往。」彼依言而行。王見白鳥心喜,使坐於黃金之座,食以付蜜之穀物,飲以入蜜之水,合掌乞說法語。白鳥王知彼之欲聞法,先表佳意,此處有白鳥與王對話之偈:
一四
[P.428]一五
一六
一七
一八
一九
二〇
二一
摩訶薩聞此,為與彼等教誡,唱次之五偈:
二二
[P.429]二三
二四
二五
二六
[P.430]如是摩訶薩終夜向王說法,因而妃之切望亦歸平靜。菩薩於是出為王授戒,熱心教誡後,與蘇木伽共同由北窗出往奇達庫陀山而去。
結分
佛說此法語後,佛言:「汝等比丘!如是昔日彼亦為我犧牲生命。」於是佛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獵師是車匿,國王是舍利弗,王妃是某一比丘尼,白鳥之羣是釋迦族,蘇木伽是阿難,白鳥王即是我。」
五〇三 薩提坤巴(槍羣)妥鸚鵡本生譚
〔菩薩=鸚鵡〕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鹿野苑時,對提婆達多所作之談話。提婆達多投石,其破片傷世尊之足,爾時世尊非常疼痛,為救護如來,多數比丘前來集合。世尊見多數比丘眾來集,佛言:「汝等比丘!此一場所,過於狹小,汝等多數集合,可以擔架將予運至鹿野苑中。」比丘等依言而行。醫生耆婆為如來治療足痛,比丘等坐於佛之近所,為以下之座談:「諸位法友!提婆達多為一惡人,彼之友伴亦為惡人,即彼惡人住於惡人圍繞中。」佛問曰:「汝等為何語耶?」比丘答云:「如是如是。」佛言:「提婆達多為惡人圍繞,非自今始,彼於前生,即亦如是。」於是佛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於優多羅般闍羅市般闍羅王治國時,菩薩生於森林處木綿樹之山林為鸚鵡王之子,彼與兄弟共為二人。於此山之上風有盜賊村,住有五百之盜賊,其下風處住有五百仙人。鸚鵡之子於換毛之時,忽起旋風,為風所襲,一隻鸚鵡之子[P.431]落於盜賊村之盜賊武器之間,於是彼等於其落處命名為槍羣;而另一隻鸚鵡落於仙人住處之砂地花間,彼等為其命名為花。於是槍羣於盜賊中,花於仙人中養育成長。某日之時,王以一切莊嚴之飾,乘最上之車,與多數之從臣等共為狩鹿,入於市之近處,善開花結實之快樂小園中,王云:「凡由其人之側使鹿逃脫,則其人之首危險。」王由車上下來,隱於提供彼之屋中,手執弓箭而立。諸人為追鹿出,擊打林藪之時,羚羊驚起,探尋逃路,彼見王立之處未有何人,於是向此方向突進而逃。大臣等問曰:「鹿由何人之側逃脫?」彼等知由王之側而對王嘲笑。王甚傲慢,不堪嘲笑,彼云:「予將捕此鹿。」王即乘車,命御者曰:「急速出發」,追往鹿行之路。從臣等因王車行過速,不能追及。御者伴王行至正午,不得見鹿而折返,於此盜賊村之近處見一安樂之洞窟,王下車沐浴並飲水上岸,御者持來車棚,圍布於樹蔭之下,王橫臥於彼處,御者亦坐而為王按摩。王時睡時醒,住盜賊村居之盜賊,為保護於王均進入森林,村中只遺留槍羣鸚鵡及帕提寇蘭巴一厨夫兩者。恰於此時槍羣鸚鵡出村見王,彼思:「殺此睡眠者,我等奪其裝飾。」於是往帕提寇蘭巴之前,告知此事。
[P.432]佛為說明此事唱次之五偈:
一
二
三
四
五
彼聞此言往觀,知為國王,心中恐懼,唱次之偈:
六
槍羣鸚鵡以偈答彼云:
七
[P.433]國王醒覺,聞鸚鵡與厨夫共作人間之語,互相交談。王自思:「此之場所危險。」為使御者速起,唱次之偈:
八
御者起立,付馬就車而唱偈曰:
九
王於乘坐時,信度駿馬其快如風之奔馳。槍羣鸚鵡見車之行,狼狽而唱次之二偈:
一〇
一一
如此彼到處叫喊巡迴奔走之間,王已到達仙人之住處。恰於此時,仙人等為採[P.434]集果實而外出,只有花鸚鵡在仙人之住處。彼見王出迎,優遇招待。
佛為說明此事唱次之四偈:
一二
一三
一四
一五
王對彼之優遇甚為滿足,唱次之二偈:
一六
一七
花鸚鵡聞王之言,唱次之二偈:
一八
一九
[P.435]彼為區別彼此之性質唱次之二偈:
二〇
二一
今向王說法唱以下諸偈:
二二
二三
二四
二五
[P.436]二六
二七
王喜聞彼之法語,此時仙人等歸來,王向仙人等問候云:「諸大德等!對予同情,請住予之居所。」王得彼等許可,同往市內,並與花鸚鵡生命之安全,仙人等亦住於此處。王使仙人等住於王園,盡自己之一生予以照料,死後得生天國,彼之子亦高揭王傘,保護仙人之羣[2]。其王族繼續七代之王,續行布施。摩訶薩住於森林,向通於正業之運命精進。
結分
佛說此法語後,佛言:「汝等比丘!如是提婆達多於前生亦被惡人所圍[P.437]繞。」於是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槍羣鸚鵡是提婆達多,盜賊是提婆達多之夥伴,王是阿難,仙人羣是佛之徒眾,花鸚鵡即是我。」
五〇四 巴拉提雅本生譚
〔菩薩=王〕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茉莉妃所作之談話[1]。某日王與妃因寢室之事爭執,王怒對妃不顧,妃自思:「今如來尚不知王對予發怒之事。」佛知此事,翌日由比丘眾圍繞,入舍衛城托鉢,到王宮門前。王出迎取鉢,導佛入宮殿,比丘眾順次就坐,與以洗水,招待以精美之食物。食事終了時坐於一方,佛問曰:「大王!茉莉妃何故不出?」答曰:「彼女只醉心於自己之幸福。」佛言:「汝於前生生於非人之胎,與非人之妻作一夜間之分離,彷徨悲哀於七百年間。」佛應其請求,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於波羅奈帕拉提雅王治國時,王思:「欲食炭焙之鹿肉。」王將王政委之於大臣等,自以五種之武器武裝其身,由一羣善加訓練之犬圍繞,自市內出發,入大雪山沿恒河而行,直至更再向上不能攀登,發現向恒河流入之河流,沿之前進,殺鹿與豚等,用炭火焙肉而食後,登至甚高之場所。彼處有美麗之河流,滿水之時,水及於胸,其他處所,水僅達於膝,種種之魚與龜,游弋其中。水邊有銀板色之砂,兩岸有種種花實滿枝而低垂之樹,為花實之蜜汁所醉之種種鳥及蜜蜂羣所圍繞;樹[P.438]蔭之下,有種種野獸來往尋訪。於如此美麗之雪山川岸,有二人之非人互相擁抱接吻,以種種之方式悲鳴而泣。王登至彼河岸之犍陀摩羅山,見此非人之狀,自思:「彼等非人何故如此悲哀?予試問其故。」王顧犬而彈指,善加訓練純種之犬,依王之指示,入於藪中之腹道。王知犬已隱藏,王將弓與箭筒及武器放置於樹根之近傍,然後躡足無聲,徐徐往彼等之前,向非人問曰:「汝等緣何因由而泣?」
佛為說明此事,唱次之三偈:
一
二
三
非人聞王之言,默然不語。彼之妻女,與王語曰:
四
其次王唱三偈:
五
六
七
此後兩者之間有其他對話之偈:
八
[P.440]九
一〇
一一
一二
一三
一四
一五
一六
一七
一八
一九
二〇
二一
[P.442]國王聞此,自思:「彼等雖為動物,為一夜之別離,哭泣彷徨七百年間,然予於亙三百由旬之大王國,捨大名譽而彷徨入於森林中,完全未完成予之義務。」於是回[P.443]返波羅奈市。彼由大臣等問及:「大王,於雪山曾見如何稀有之事?」王即說明一切。王自此以來,多行布施,善用財產。
佛為說明此意義,唱次之偈:
二二
述此偈後,更為說明唱次之二偈:
二三
二四
茉莉妃聞如來之法語,由座起立,合掌讚嘆具備十力之佛,唱最後之偈:
二五
[P.444]拘薩羅王自此後以來,與妃共渡和合之生活。
結分
佛說此法話後,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人非人是拘薩羅王,人非人之妻女是茉莉妃,帕拉提雅王即是我。」
五〇五 蘇馬拿薩王子本生譚
〔菩薩=王子〕
序分
此本生譚[1]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提婆達多欲害佛所作之談話。爾時佛告諸比丘:「諸比丘!彼欲殺我非自今始,前生亦如是。」佛而說古譚。
主分
昔日於拘樓國優多羅般[A1]闍羅市雷努王治國時,一苦行者名摩訶羅棄多由五百苦行者圍繞住於雪山。為求鹽與酸味,遊行到優多羅般闍羅市,住於王園,與夥伴一同行乞,到達宮門。王見仙羣之威儀,甚為滿足,使彼等坐於高處,招待精美之飲食,以厚遇之。王告曰:「諸位大德!於此雨期,請住我園中。」王與彼等共往園所,為造居處,與出家生活之必要物品,王於看顧之後離去。自此後以來,彼等一切生活於王所。王無子女,切望生王子。
雨期終了時,摩訶羅棄多云:「雪山風景優美,我等回返彼處。」彼等得王之允許,受王之款待與尊敬而後出發。途中於正午,脫離道路,彼與夥伴一同坐於一多蔭大樹下之嫩草地上,苦行者等開始交談:「王家無保持血統之王子,彼若能得子即能持續其種族,王則實甚幸福。」摩訶羅棄多聞彼等之語,彼思:「王究竟能否生子?」[P.445]彼知王可生子,如是告曰:「予諸友等!請勿憂心,今日晨朝之時,天子將降入王第一妃之胎,得以再生。」其中有一編髮之偽梵志,彼思:「予今往為王家之夥伴。」彼於苦行者等出發時,假稱臥病;「我等將行」,彼被催促,彼云:「予不能行。」摩訶羅棄多已知其詐病之緣由,彼云:「如能行時,請隨後趕來。」於是伴隨仙羣往雪山而去。詐欺者至急回返,立於王宮之前告王曰:「摩訶羅棄多徒眾之苦行者歸來。」王立即召登宮殿,使彼坐於指定之席位。王向詐欺者寒[A2]暄坐於一方,尋問仙人等之健康。王云:「大德!汝甚早回返,何故如是提前歸來?」「大王,予確已快樂住於仙羣中,彼等曾謂若王能生子,護持種族,生得王子,實甚幸福。予聞此語,予思王果能生子與否,予以天眼眺望,見有大威力之天子降入第一妃蘇月瑪之胎,以為再生,予為此向王告述。大王!予言已畢,予將行矣。」王云:「大德!汝勿歸去。」王甚滿足歡喜,引導詐欺者住於園中,為彼準備場所。彼自此以來,住於王園受食,於是自名為天眼苦行者。爾時菩薩由三十三天降下再生,彼於命名之日,諸人稱其名為蘇馬拿薩王子,王子受相當關心而育成。此詐欺之苦行者於園之一方側面,作種種羹菜,並種植蔬菜,播蒔蔓草,將此等物賣與菜販,收積財產。菩薩七歲之時,[P.446]王因邊境之戰亂,為平靜邊境而出發,行前囑託王子:「對天眼苦行者不可怠慢。」於是某日王子思欲往晤編髮梵志,前往王園,見偽編髮梵志,上下著有結節之黃衣,兩手持水瓶向菜田中灌水,彼知:「此偽編髮梵志,自己不為沙門之法,竟作販賣蔬菜之業。」彼問曰:「販菜之主!汝何為耶?」王子辱彼,不顧而去。偽梵志自思:「彼只今已為我之敵人,爾後彼不知將為何事,於此期間,應將彼殺之。」彼於王歸來之時,將石板投出於一邊,打破水瓶,拆散草庵之草,全身塗油,入於庵中,遮蔽頭部作非常痛苦之狀,橫臥於牀上。王歸市內,右繞而不入宮殿,思欲晤「吾友天眼」,來至草庵門前,見狀云:「此究為何事耶?」王入庵內見彼橫臥,撫其足而唱第一之偈:
一
偽編髮梵志聞此,呻吟起立,唱第二之偈:
二
以下依列舉之結合偈[2]得知始末:
三
四
五
六
七
[P.448]王云:「位最高者亦能成最低,汝之過失甚大。」為說明其過失唱次之偈:
八
王子云:「大王!予呼其為菜主,有何過失?」於是唱偈云:
九
王子更云:「予稱其為菜主,有其理由,如王不信,可問四門之菜販。」王果使[P.449]人往問,彼等告曰:「我等確由彼手買得種種蔬菜及果實。」王又調查種種蔬菜物品,事實已被判明。王子之同伴入草庵中將賣得蔬菜之金幣及磨沙加貨幣之束持來示王,王知菩薩無罪,唱次之偈曰:
一〇
此後菩薩自思:「與如是愚癡之王近住,不如入雪山出家為宜。予向眾人,顯示其非,予得許可,於今日中出發出家。」彼向眾人敬禮,唱次之偈:
一一
彼如是云,要求離家,唱次之偈:
一二
[P.450]自此以下為王與王子對話之偈:
一三
一四
一五
一六
摩訶薩為教誡王唱次之八偈:
[P.451]一七
一八
一九
二〇
二一
二二
二三
二四
[P.452]如是依摩訶薩說法時,王向妃交談唱次之偈:
二五
然妃為勸子出家,唱次之偈:
二六
於是王唱次之偈:
二七
妃再唱偈云:
二八
王聞此言唱結偈云:
二九
摩訶薩向兩親問候云:「若予有過失,請與諒許。」王子對大眾合掌而向雪山出發。諸人歸去時,諸神化為人姿而來,與菩薩超越七山之頂到雪山,依毘首羯磨妙匠所建之草庵,為仙道而出家。彼於其處十六年間,諸神以王族供奉者之姿奉事於彼。城中大眾亦攻擊偽編髮梵志至死。菩薩得神通力達於梵界。
[P.454]結分
佛說此法語後,佛言:「汝等比丘!昔日如是彼亦欲企圖殺我。」於是佛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詐欺梵志是提婆達多,母是摩耶夫人,摩訶羅棄多是舍利弗,王子蘇馬拿薩即是我。」
五〇六 羌培耶本生譚
〔菩薩=龍王〕
序分
此本生譚[1]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布薩會所作之談話。爾時佛言:「優婆塞等!守布薩會者為宜,昔之賢者捨龍之榮譽守布薩會。」佛應彼等之請,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鴦伽國之鴦伽王,摩揭陀國之摩揭陀王各自治國時,在鴦伽與摩揭陀兩國之間有一河名瞻波,彼處為龍王之住處,為羌培耶龍王所支配。某時摩揭陀王攻取鴦伽國,某時鴦伽王攻取摩揭陀國。某日摩揭陀王與鴦伽王戰爭,王敗戰乘馬而逃,為鴦伽王之兵士追趕至氾濫之瞻波河邊,王思:「於其死於敵手,不如入河而死為宜。」於是與馬共同入河。爾時羌培耶龍王建造一寶石之珍亭,受大羣水族圍繞而享欲,馬與王皆沉於水中,降至龍王之前。龍王見充分著飾之王,心生愛慕,由座起立云:「大王勿恐。」使王坐於自己之長椅,尋問沉水之緣由。王語一切,於是彼慰王曰:「大王勿恐,予使王為兩國之支配者,七日間得大榮譽。」至第七日摩揭陀王與龍王離龍王住處,彼依龍王之威力,捕獲鴦伽王奪其生命,行兩國之政治。[P.455]自此以後王與龍王親密加深,王每年於瞻波河畔為造珍寶之亭,大出費用,向龍王捧獻供物。龍王由大羣水族圍繞由龍之住處出來受取供物,大眾眺望龍王之幸福。
爾時菩薩生於貧困之家庭,為王之從者與王同往河岸,見龍王之幸福而起欲望。彼為[2]布施守戒,於羌培耶龍王死後第七日死去,再生於龍宮王之室牀上。彼之身體特別偉大,如同素馨樹之花冠,彼見而後悔:「予為善業之結果,當生六天欲界最高天(他化自在天),恰如儲藏室中配置之穀物,皆須依予而得,然今予再生此獸類之胎,生命有何必要?」彼起心思欲死去。爾時有一名蘇摩娜之龍童女見彼自思:「此乃有大威力帝釋之再生。」指示其龍童女等,手執種種樂器前來吹奏供養,使彼龍之住處如同帝釋之住處。於是彼捨棄死之觀念,廢棄蛇身,一切莊嚴莊飾,坐於牀上。由此以來,彼之名聲漸高,彼於是治理龍國,後又悔恨自思:「生為獸類,又有何益?應為守布薩會,可自由往人間界,會得真理,以為滅苦之道。」於是於宮殿中為布薩會,然盛裝之龍童女來彼之近前,使彼破戒,彼於其後遂離宮殿前往園中,然彼等跟隨前往,於是布薩破壞。彼思:「今後予離龍之住處,前往人間世界,正守布薩會[P.456]道。」爾後於布薩日,彼離龍之住處,至某邊境之村,於大道傍坐於某蟻穴之頂曰:「有欲予之皮者可來取之;欲使予為蛇藝者,予將為之。」彼以身體為無條件之施物而不顧,彼盤捲而坐,守布薩會。
大道往來之人見彼,皆以香花等物供養而過;邊境之村人云:「龍王有大威力。」於彼之座位上建小屋,一面撒沙、供養香等。爾後以來,人人信仰摩訶薩予以供養,求願子女。摩訶薩於半月之第十四日第十五日行布薩會,坐於蟻穴之頂,而於半月之第一日則歸於龍之住處,如此為布薩經過相當之時日。某日龍王妃蘇摩娜云:「大王!汝往人間世界行布薩而住,人間世界充滿恐怖,甚是危險。若汝發生危險有恐怖時,我等依如何之前兆能得知耶?試請告我。」於是摩訶薩伴妃往吉祥蓮池之岸云:「吾愛!若有人打我受困,則蓮池之水混濁;若我為金翅鳥[3]所捕,則水涸竭;若我為弄蛇者所捕,則水成血色。」彼語彼女如是之三前兆[4],為行第十四日之布薩,龍由龍之住處出往其處,坐於蟻穴之頂,身體之光輝,照耀蟻穴。彼之身體如銀蠅之白,頭如赤羊毛之球。菩薩於此生之身體,如鋤柄之大小;於槃達龍王之一生[5],則如人腿之大小;而於護蠅龍王之一生[6],則如獨木舟之大小。
於此當時,於波羅奈住一童子往得叉尸羅,在有名阿闍梨之側,修學有關以五[P.457]根為對象之咒文。彼於歸國途中見摩訶薩,彼思:「捕得此蛇於村、市、都中現藝,可得無數之財產。」以持有魔力之藥品,誦魔法之咒文,行近彼前。摩訶薩聽聞魔法咒文時,耳中如投入木片燃燒之感,頭如為劍尖粉碎之痛,彼思:「彼究為何人?」於盤捲之中舉頭觀望,彼見弄蛇童子,彼思:「予之毒強烈,若予發怒,射出鼻風,則彼之身體如一握之穀殼而破碎,然爾時予則破戒,予不能為。」彼閉目納頭於盤捲之中。弄蛇之婆羅門,口中嚼藥誦念咒文,向摩訶薩之身體吐唾,依藥與咒文之威力,唾及之處,其處即現腫物之狀;於是彼捉其尾,使之直長延伸,抑制於山羊足杖之上橫臥,強行繫縛其微弱之頭,使摩訶薩開口,彼向口中唾藥,使之折齒,血滿口中。摩訶薩惟恐破戒,閉目耐此苦狀,而不觀看。彼思:「予已使龍弱。」於是由尾開始恰如粉身碎骨施行擊打全身,然後用卷帶卷起,用磨線磨之,捉尾用布片抽打[7]。磨訶薩之全身,塗滿血污,彼忍受極大痛苦。
[P.458]弄蛇者知彼之弱態,於是以蔓草作籠,放入其中,攜彼入於邊境之村,於大眾中作藝。摩訶薩以青色等等色彩,變換圓形四角等形,為大小之變化,一如婆羅門所望者跳躍,並百次千次舉起頭頂之物。大眾歡喜,與以諸多之財物,一日之中,彼得一千金幣及價值一千之道具。最初婆羅門思欲得一千金幣之後,放彼歸去,但繼思:「在此邊境之村,不過只得如此之財物,若能接近國王及大臣,則將更得甚多。」彼得一如意之貨車,將道具放置車上,心情愉快乘坐其上,與多數從者往諸村市等處使摩訶薩作藝,彼云:「吾等往波羅奈烏伽塞那王處演藝後放彼歸去。」彼以所殺之蛙與龍王食,龍王幾度自思:「我不可殺生。」終不食之。彼又與甘旨之穀物,摩訶薩自思:「予若食此食物,將老死於籠中。」於是終又不食。婆羅門經一月後,到達波羅奈,於城門前之村作藝,獲得無數之財物。王呼彼至云:「汝為我等表演。」「大王!謹遵王命,明十五日為王演藝。」王云:「明日龍王於王庭舞蹈,可集合大眾前來觀賞。」命令擊鼓傳知,次日裝飾王庭,呼婆羅門至。彼入摩訶薩於寶籠之中,上覆美麗之毛布,彼自己亦就坐;王由高臺而下,由大眾圍繞,坐於王座。婆羅門引摩訶薩出籠使之跳舞,大眾不能自制,掀起數千衣服之波浪,紛紛解囊,於是七寶如雨,降落於菩薩身上。
彼被捕以來經過一月,其間未食何物,蘇摩娜自思:「吾夫長久滯在外面,月餘[P.459]不見歸來,究有何事?」彼女往池邊眺望,見水為紅色,知其為弄蛇者所捕。彼女由住處出往蟻穴附近,見摩訶薩被捕之場所及其受苦之場所,彼女悲痛,往邊境之村尋找。彼女聞發生之事,往波羅奈立於會眾集合之王庭上空之中哭泣。王於彼入於籠中之時云:「此究為何事耶?」於是向各處眺望,見彼女立於上空而唱第一之偈:
一
今彼等之間有問答之偈:
二
三
四
五
[P.460]六
王問:「龍於何處被捕?」於是龍女為說明唱次之偈:
七
如是語畢,再次請求唱次之二偈:
八
九
[P.461]爾時王唱三偈:
一〇
一一
一二
於是獵師向彼云:
一三
如是云畢,摩訶薩由籠中出,龍王出後,入於花間,捨自己之身,莊嚴為童子之形,大地如同崩裂,彼出來站立。蘇摩娜亦由上空降下,立於彼之近傍。龍王合掌,向王敬禮而立。
[P.462]佛為說明此事唱次之二偈:
一四
一五
於是摩訶薩為使彼信而為誓言,唱次之二偈:
一六
一七
彼由摩訶薩如是云時,仍不相信:
[P.463]一八
王唱同一之偈謂龍王曰:「汝應感謝我所作之功德。相信汝言與否,事實之正與不正須有決定。」王為說明,唱他之偈:
一九
於是摩訶薩為彼不信而發誓唱偈:
二〇
於是王信彼讚歎而唱偈:
二一
摩訶薩為王讚歎唱次之偈:
二二
[P.464]王聞此欲往龍之住處,為令軍隊準備出發,唱次之偈:
二三
次乃等正覺之偈:
二四
王由市中出發時,摩訶薩自己以神通力,於龍之住處作諸寶之壁,得見有門塔,莊嚴裝飾通往龍宮之路,王與從者經通路入於龍宮,見有美麗之場所與宮殿。
佛為說明此事,唱次之偈:
二五
二六
二七
二八
[P.465]二九
當王向此處坐時,彼等持來最上之美味,向王運送天上之食物,又與一萬六千之女及其他從者。王與從者七日間飲食天之食物,樂天之情慾,坐幸福之席,王稱讚摩訶薩之榮譽問曰:「龍王!汝捨如此之幸福,於人間界坐於蟻穴之上,何故住於布薩會耶?」彼答覆王。
為說明此事,佛言:
三〇
三一
[P.466]三二
三三
三四
三五
三六
彼如是云時,王唱次之偈:
三七
三八
[P.467]於是龍王為向彼說明而如是云:
三九
王聞此唱偈云:
四〇
於是龍王向彼云:
四一
如此語畢時,王欲歸去,向龍王乞許:「龍王!我等長留,現欲歸去。」於是摩訶薩向彼云:「大王!請王取所欲之財物。」龍王示其財產而唱偈云:
四二
[P.468]四三
四四
王聞彼語與同意。於是摩訶薩於龍王住處,擊鼓傳知云:「諸王臣等可隨意運取黃金與財物。」而積數百車贈為王之財產,爾時王得大榮譽,由龍宮出發往波羅奈。由此以來傳聞閻浮提之平地即產黃金。
結分
佛說此法語後,佛言:「如是昔之賢者,捨龍之幸福而住於布薩。」於是佛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弄蛇者是提婆達多,蘇摩娜是羅睺羅之母,烏伽塞那王是舍利弗,羌培耶龍王即是我。」
五〇七 大誘惑本生譚
〔菩薩=王子〕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聖者墮落所作之談話。此事已於〔第二六三〕詳述。此處佛亦言:「汝等比丘!此女亦使聖者墮落。」於是佛為說過去之事。
[P.469]主分
昔日於波羅奈——如是此事詳述於小誘惑本生譚中〔第二六三〕昔日之事。爾時菩薩由梵天世界降生為迦尸國之王子,其名為阿尼提健多〔不好婦人之香〕王子。王子不安住於婦人之手中,飲母乳時亦作男裝為之;住於遠離之禪堂,不見婦人之面。
佛為說明此事,語次之四偈:
一
二
三
四
第五偈為國王語苦惱之偈:
五
次之一偈半為等覺者之偈:
六
[P.470]七
少女唱以上半偈。
國王答此,向少女云:
七
王並云:「與此少女十分之便利。」王遣少女往侍王子。彼女於天明之時,攜琵琶往王子寢室之邊間近所佇立,彼女欲誘惑王子以指尖彈琵琶為優美之音聲而歌。
佛為說明此事,作如次之言:
八
九
一〇
一一
一二
一三
一四
一五
[P.471]一六
一七
一八
一九
二〇
二一
二二
二三
二四
二五
二六
二七
二八
二九
三〇
[P.473]結分
佛說此法語後,佛語:「如是,汝等比丘!為婦人聖者亦為墮落。」於是佛為說明四諦之理——說示終了,不幸之比丘得阿羅漢果——於是佛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阿尼提健多王子實即是我。」
五〇八 五賢人本生譚
五賢人本生譚包攝於大隧道本生譚〔第五四六〕中。
五〇九 護象本生譚
〔菩薩=司祭官子〕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出離之事所作之談話。爾時,佛言:「汝等比丘!此非自今始,如來於前生,即已行出離。」於是佛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於波羅奈有鬱瘦歌羅王,王之司祭官為王幼時之親友,此二人均無子女。某日二人暢敘而坐,彼等自思:「我等榮譽已達極點,但無子女,將如之何?」爾時王對司祭官云:「友!若君家有子,使繼承我王國之王位;若予有子,則繼承君家之財產。」二人彼此如是約定。
某日司祭官往自己食邑之村,歸來將由南門而入時,見都城外側有一貧窮婦人[P.474]抱諸多之子,共有七人,均甚健康;一子抱食用之鉢與器皿,一子持長凳與蓆,又一子在前一子在後隨同步行,一子牽於婦手,其次一子掛於腰間,最後一子負於肩上。司祭官問婦人曰:「此兒童等之父,現在何處?」「大人!此兒童確為無父之人。」「然則如何汝有七人之子。」婦人不向林外之處而向城門處所生之尼拘律樹指曰:「大人!予向此尼拘律樹棲住之樹神祈求而得,樹神授我如此之子等。」司祭官曰:「汝引我往樹處。」於是通過婦人引導,彼由馬車降下,近於尼拘律樹之根前,用手取其枝而搖動不已:「汝樹神!汝對王不公,王每年以千金向汝奉獻供物,而汝對王不授與子息,而彼貧窮之女,究竟有何等供養,汝竟授與子息七人?若汝不對我王授與子息,由今日至七日後,予將必剝汝之根,截取而寸斷之。」司祭官如此脅迫樹神而去。彼以如此方法,日復一日,六日之間繼續脅迫,至第六日彼捉樹枝曰:「樹神!今只餘一晚,若不授與我王王子,則明日汝將脫離此世再見。」
樹神善自思考,此事已完全判明:「若不授與彼婆羅門子息,則予之棲所必將破壞。予須善為計劃,授彼子息。」於是彼往四大天王處告知此事,然此諸神無授子之力,不與採納;於是其次又向二十八人夜叉大將之處求授,亦同樣無用;於是向諸[P.475]神之王帝釋之處稟告,帝釋自思:「究竟與王以子與否?」而彼發現有福德成熟四位神子,彼等前生於波羅奈為織物師,以工作所得,分為五分,以四分為各各自頒領之分使用,而取此第五分共同為布施之善業,四人死後均得生入三十三天。為生夜摩天國,彼等修此六天國順逆經巡之成就法,恰於此時由三十三天沒而變生於夜摩天國之時,帝釋往彼等之處,喚止其行:「諸兄!貴君等須往人間一行,變生鬱瘦歌羅王第一后妃之胎。」「謹遵臺命,予等前往。」但彼等曰:「但予等並不出生於王族,而為生於司祭官之家,予等將於青年之際,收棄愛欲而出家。」帝釋只有承諾,將彼等同意之事告知樹神。樹神大喜,向帝釋問候後,歸來自己之棲所。
翌日,司祭官集合強力之男士,手執斧與劈刀,來至木樹根前,彼捉樹枝而言曰:「樹神!今日為予請託之第七日,亦為汝將告別之時。」於是樹神以大威神力破開樹幹而出,以美妙之聲向彼言曰:「婆羅門!汝只求一子,可以止矣,予與汝四子。」「子息於我,不成問題,請授與我王子息。」「不然,只授與汝。」「此不公平,請授與予及吾王各二子息。」「不也,不能授王,只授四子與貴君,然唯得授貴君,但此四人之子,不能居家,於青年時代,即應出家。」「汝只授與子息即可,不使彼等出家,乃為我等之事。」樹神向司祭官惠賜子息之事調適之後,入於自己之棲居中。自有此事以來,對樹神之崇拜,大為盛典。
最年長之神子由天界沒,生於司祭官夫人之胎,命名之日,名之為護象,為不[P.476]使之出家,委諸象役之手養育。當彼能站立行步之時,第二之神子由天界沒,生於同一夫人之胎,出生後命名為護馬,交與馬役養育長大。第三子命名為護牛,交與牛役之處。第四子命名為護羊,交付與羊役之處。於是各各長成,育為成長美麗之少年。
然恐此等青年出家,凡出家者均由國中逐出,使迦尸國中無一出家之人。四人青年,性情粗野,無論走向何處,所到之處必由彼邊持來掠奪物。
護象年已十六,身體見如成年之人,王與司祭官思考:「子息等已甚長大,於樹立王標幟傘蓋之時,彼等究將如何?彼等於灌頂儀式完畢,其後將於諸人中有破壞規定者出,如是則出家者亦必前來,此子等見出家者必皆出家。如此則國中起大動搖。——今且以一子試之,然後再採行灌頂之儀式為宜。」如是思考,二人扮作仙人姿態,欲索食物來至護象青年住居之入口處。彼見二人大為歡喜,往二人之近前,問候已畢,唱次之三偈:
一
二
三
[P.477]彼如是對二人一一禮敬。爾時司祭官云:「汝護象!汝不知我等為何人而為是言。汝思我等為住於雪山地方之仙人,我等非是仙人,此為鬱瘦歌羅王,予乃汝之父司祭官也。」「然則何為扮為仙人之姿?」「思欲對汝試探。」「為何對予試探?」「若汝見我等不思出家,吾等思使汝取行灌頂得即王位,以是之故而來。」「父親!王國對予實無意義,予欲出家。」「汝護象!不可。」父云:「此非汝出家之時機。」彼為斯言,向子諭其意志,唱第四之偈:
四
於是護象以偈答曰:
五
王聞青年之言唱偈云:
六
青年聞此云:「大王!王何出此言?」於是唱次之二偈:
七
八
[P.479]彼向二人教示如此有情之壽命如何短促:「大王!大王且立於彼處,予與大王言語——只此之時,予即為病老死所逼迫,王勿懈怠。」彼遺留忠告,向王與父為禮後,與自己隨從人等棄波羅奈國出家而去。諸多人眾云:「出家乃極正當之事。」於是一同隨之出發,長達一由旬之行列,隨同護象人等一同來至恒伽河之河岸。彼眺望恒伽河之水流,為必要之準備而入禪定,彼思:「此來集之諸人,必非常之多。」「予將使自己三人之弟、兩親、王與后妃乃至其扈從人等——一無所遺,悉皆出家,於是波羅奈市將為全空。在此等人眾集來之前,自己將居留於此處。」於是彼坐於其所,教導諸多人眾。
翌日,王與司祭官自思:「護象捨棄王國與諸多人等往恒河之岸邊出家,今向護馬作一試探,使為之灌頂。」二人仍為仙人之姿,來至彼家之門前。護馬見二人心甚歡喜,來至近前,彼此問答仍如以前之言語,二人亦說明前來之動機。「兄長護象居於予上,奈何首先第一持白傘蓋來予之處?」「此因汝兄無意於王國而請求出家。」「予[P.480]兄今在何處?」「今坐於恒河之岸邊。」「予兄所唾棄之痰,對予如何為用?世間之有情,誠為愚而無智慧者,是故不能棄捨煩惱,然予必棄之。」於是彼向王及自己之父說法唱次之二偈:
九
一〇
「貴君等請站立稍待,予向君等有語相談——此時君等已為病老死所追迫。」彼[P.481]與此忠告後,諸人相從,綿亙一由旬,往護象之處而去。護象坐於空中說法:「吾弟!來集之諸人甚多,我等止於此處為宜。」護馬答稱:「甚善。」
翌日,王與司祭官往訪護牛之住居,而受同前之歡迎,彼等說明來訪之緣由,彼亦與護馬同樣加以拒絕。「予自久以前即思欲出家。恰如於森林中走失牡牛,予為把握出家生活而彷徨,今已發現牡牛之足跡,予已發現予等弟兄能行之道,予取其道而行。」於是彼唱次之偈:
一一
二人云:「一日、二日或三日皆可,汝來我等之處如何?汝使我等安心而後出家。」「大王!今日應為之事,不可明日為之。為善之事,應於今日,今日當下為之。」彼如是云,唱次之一偈:
一二
[P.482]如是護牛以上二偈說法後:「貴君請立於彼處稍待,予與貴君有語相談——此時貴君等即為病老死所追迫。」於是彼由諸人相隨一由旬,往彼二位兄長之處而去。護象亦由空中向彼說法而教之。
又於次日,王與司祭官同往訪護羊,而受歡迎並說來訪之緣由。王如是云:「汝立傘蓋,繼承王位。」彼即訊問:「予兄等現居何處?」「彼等無意於王國,棄白傘蓋而出家,三由旬人等隨往坐於恒河之岸邊。」「兄等唾棄之痰,以予之頭而受之,予實為愚癡之事,予亦欲出家。」「汝尚年幼,尚為我等看顧之身,伺至年老再行出家。」「是何言耶?——實際有情年少年老,同皆死去。此人年幼而死,彼人年老而死,死於何人之手足,並無標幟。予不知予之死期,只今予欲出家。」於是唱次之二偈:
一三
一四
[P.483]彼如斯云:「請貴君立於彼處稍待,予與貴君有語交談——此時貴君等即為病老死所追迫。」彼向二人問候已畢後,諸人伴隨一由旬往恒河之岸而去。護象於空中說法後云:「來此集合之人,必定甚多。」彼依然坐於彼處。
翌日,司祭官坐於坐褥當中自思:「自己之子等,皆已出家,自己完全成為如掉落枝葉之一株斷木,自己亦將出家。」於是與其妻商談。
一五
彼唱此偈後,呼集婆羅門等,六萬之婆羅門集合而來。彼問曰:「君等思欲何[P.484]為?」「尊師!貴君究欲何為?」「予思往予子等處出家。」「如是地獄不只為貴君而失熱,予等亦欲出家。」彼與其妻遺八十俱胝財產,由婆羅門羣相隨一由旬,往子等之居所。護象於空中為彼與其隨來之人等說法。
翌日,婆羅門妻自思:「予之四子棄白傘蓋,出家而去,吾夫婆羅門亦捨棄司祭官之地位與八十俱胝之財產,往予子等之處而去,如是予將如何處之?——是矣!予亦往行與子等相同之道。」彼女依古例,敘其感動之偈:
一六
「知此以上情形,如何能不出家?」彼女決心呼集婆羅門之女等。「貴女等思欲何[P.485]為?」「夫人!貴女究欲何為?」「予思欲出家。」「如是予等亦欲出家。」彼女捨棄榮耀,由婆羅門女等伴隨一由旬往其等之處。護象亦於空中為彼女及隨從之女眾說法。
翌日王問:「司祭官往何處耶?」「大王!司祭官閣下及其夫人,完全捨棄自己之財寶,由諸人隨從二三由旬前往其子等所居之處。」王云:「如是將無主之財產沒收,運往自己之處。」命令由司祭官之家,運來財產。然王之第一后妃見此,向王問訊究欲何為。「由司祭官之家運來財產。」「司祭官今往何處?」「與夫人出家而去。」后妃聞此自思:「此王實愚,今將彼婆羅門與其夫人及四子等所棄之糞,唾吐之痰運至自己之家,實甚迷執。予以譬喻使王開眼。」於是由屠宰場持來畜肉,堆積王苑之中,張網圍繞,惟於垂直向上置一通路。禿鷹由遠方見肉,降來其所,然其中之賢者,則發現張網,自思,若身體過重,不能直飛上去,於是吐棄所食之肉,不掛於網直飛上去;但愚者之鷹等,則連吐棄之肉亦食,身體加重,不能直飛上而掛於網上。侍臣等捕其一隻,獻與后妃,后妃持之往王前云:「大王!請來,請王觀賞王庭有趣之事物。」后妃言畢,開啟大窗:「大王請看!請觀賞彼禿鷹等。」於是唱次之二偈:
一七
[P.486]一八
王聞此終日垂悔恨之淚,彼思三界如火燒:「今日自己將棄王國而出家。」彼深受感動,唱讚歎后妃之偈:
一九
彼如斯云畢,瞬間即欲出家,呼集廷臣等至:「爾等欲為何思?」「大王!王究欲何為?」「予思欲往護象之處出家。」「如是予等亦欲出家,大王!」王捨十二由旬之波羅奈市及其王國,王云:「望白傘蓋者可立之繼承王位。」王為廷臣等圍繞,諸人相隨三由旬,向子等所居之處出發。護象於空中為王及其從來諸人說法。
佛為說明王之出家事,唱次之偈:
二〇
[P.487]次日,市內最後所餘之人等集於一處,來至王宮入口,彼等請求面謁后妃。彼等入於宮內,向后妃申致問候,立於其傍,以偈申述云:
二一
后妃聞多人等之所云,唱餘偈云:
二二
二三
二四
二五
二六
[P.488]后妃以此等偈教民眾後,集合廷臣之夫人等:「汝等思欲何為?」「后妃夫人!貴女究欲何為?」「予思欲出家。」「然則予等亦欲出家。」后妃允其所請,於是於宮廷中開啟黃金之藏,處處充滿莫大之財寶,后妃於黃金板上刻字云:「此為布施故,可隨意持去。」然後將黃金板結縛於宮殿之屋柱之上,並以大鼓巡迴傳知市中。如是毫無悋惜捨棄一切之榮譽與財產,出市而去。爾時市中之人等,起大動搖:「王與后妃皆言棄國出家而去,我等將如之何?」於是諸人放棄家庭,牽子女之手,出市而去。店舖排列,空無一人,亦無一人回顧,諸人隨同后妃三由旬往彼之處所出發。護象於空中為后妃及從來諸人說法,於是長達十二由旬諸人隨彼向雪山出發。
護象使十二由旬之波羅奈市成空,彼率出家之諸人眾往雪山而行。彼等到達其處,將行出家生活。迦尸國中人眾,大為動搖而來,最終隨從護象人等,總數長達三十由旬,彼與此等諸人相隨進入雪山。
[P.489]帝釋冥想,已知其事:「護象青年,毅然出家,其集合之人等,當然甚眾,住居場所,當然不足。」於是命天匠毘首羯磨:「汝往建設長三十六由旬,幅十五由旬之仙處,為出家者整備必要之物品。」天匠受命於恒伽河之河岸居住舒適之場所建造依據命令之仙處,於草庵之中作小枝之敷物及樹葉之敷物——如是設置座席及造作出家人所需之一切物品。每一庵之入口各有一經行之處,並區分晝夜之場所,具備塗漆之板凳,在各各場所有開滿種種顏色之香花花藪,每一經行處之端則有一充滿清水之水桶。於各各庵前生長果樹——樹上均有種種成長之果實。凡此一切皆依神力而成。毘首羯磨如是建設仙處,於草庵中為出家者等整備必要之物品後,以自然所生之朱色,刻畫於壁上云:「不問何人,凡愛樂出家者,可取此資具。」更依神力使恐怖之鳥獸音聲及人非人等由其場所遠離。於是向帝釋之處歸去。護象青年經小徑進入帝釋所贈之仙處,見有朱色刻文。「帝釋知自己斷行此大出離之事。」彼啟扉入庵。彼持仙者之標幟出至經行處,於是一時往返經行後,使其他諸人亦如法行之。彼善調仙處,使持年幼兒童之婦人居於中央之庵中,其次為年老之婦人,其次使未產子之婦人入庵,周圍則為男人之庵圍繞。
[P.490]時有一王聞波羅奈無王居住而前來。彼觀市容裝飾美麗整齊,登上王宮,到處積滿財寶,彼思:「棄如是之市而斷然出家,足證出家實為善舉。」彼思出家實有正理,彼醉心於問道,往護象之處而來。護象來至森林之一端,出而與彼相會,坐於空中為其諸人說法,而來此仙處諸人全部皆使出家。
如此同一情形,其他有六人之王出家。而此等七人之王均皆棄其財寶,而三十六由旬之仙境,為此毫無虛隙,各處充滿。凡有愛想而運思之人,偉大之護象即向其人說法,教以梵住法及徧處法之修行。彼等大部分皆修得禪定與神通,三分之二再生於梵天界。其餘第三部分再行三分,一入梵天界、一生六欲天、一則勤於仙人之用而生於人間。此三者皆再生於三善趣。如此護象所教者無地獄、餓鬼、畜生、修羅之世界。
結分
於此丹巴攀尼(錫蘭)島使大地震撼之曇摩崛多長老,住於卡達堪達伽拉之布薩提婆長老,住於鳥婆利曼達伽、瑪拉雅之摩訶桑伽拉其達長老,瑪利摩訶提瓦長老,住巴吉利之摩訶提瓦長老,住瓦曼陀巴巴拉之摩訶錫瓦長老,住伽拉瓦利曼他巴之摩訶那伽長老——與庫達拉之會眾,無迦巴迦者之會眾,秋拉蘇塔索瑪之會眾,賢者之會眾及護象之會眾,皆置一切不顧而敢為出離之人。佛亦作是言曰:「善事應急[7]……何以故,善事不急則不成就。」
[P.491]佛說此法語後,佛言:「汝等比丘!如是如來於前生亦敢為大出離。」於是佛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鬱瘦歌羅王是輸頭檀那大王,后妃是摩訶摩耶,司祭官是迦葉,司祭官之妻是跋陀迦比羅,護馬是阿那律,護牛是目犍連,護羊是舍利弗,其他諸人是從佛之諸人,而護象即是我。」
五一〇 鐵屋本生譚[1]
〔菩薩=王子〕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大出離所作之談話。佛言:「汝等比丘!此非自今始,如來於前生即行大出離。」佛於是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梵與王於波羅奈之都治國時,梵與王第一之妃懷姙,對胎兒注意看顧,恰於月滿夜明之時,分娩王子。——於前生有一與彼女同事一夫之女,為彼女之戀敵,此女立誓云:「貴女所產之子,予必食之。」事實此女自身為一石女,對其母子怨恨,遂抱此誓變生為夜叉之胎。而另一方之彼女則變生為王之第一之妃,今遂產此子。——然彼夜叉之女今得見有機會,前來現恐怖之姿,現於后妃之前,攫捉王子而逃去。后妃大聲喧叫:「夜叉捉我王子逃去。」然對方之夜叉女食此子如食大葱頭,頃刻嚼食已盡,並揮舞手式,向后妃怒視威脅而去。王聞知此事,自思:「應以何法對此夜叉之女?」除默然之外,別無良策。
后妃於再分娩王子之時,王嚴重加以警戒,然后妃產落王子之同時,夜叉女再現,食王子而去。於第三度,摩訶薩得於后妃之胎再生,王集合多人問曰:「后妃產[P.492]子,此夜叉女來食,究有何法保護為宜?」有者答曰:「夜叉畏多羅樹之葉,於后妃手足可結縛多羅樹之葉。」又有他者答曰:「夜叉畏鐵屋,可造一鐵屋為宜。」王從後者之言,呼集國中之鐵匠,命造一鐵屋,且任命一監督者。彼等於城內選擇適當之場所建造鐵屋,一切樑柱及屋之各部,均完全用鐵,九閱月中完成一四角鐵所造之屋,其中常用燈火照明。王知后妃產月將滿,與后妃一同進入此一裝飾美麗之鐵屋。后妃於此屋中分娩一具有福德相之王子,命名為鐵屋王子。王將王子交付乳母之手,並派遣多人守護。王與后妃一同巡迴右繞市中後,登上高閣。一方夜叉之女不能食子,為往毘沙門神處索水,遂至喪命。
摩訶薩於鐵屋中長成,具有智慧,於鐵屋中修習一切技術。王問廷臣:「予子今年長幾歲?」「大王!王子今已十六,勇敢而且有力,雖有千之夜叉,亦能接受。」王聞之思欲讓王國與彼,於是完全裝飾市內,命令將王子由鐵屋內放出伴來。廷臣受命,將亙十二由旬之波羅奈市,完全裝飾,並牽引一美麗裝飾之吉祥象,往鐵屋而來。王子亦著美飾坐於象背。「王子殿下!屬汝一家之市完全裝飾,請右繞此市,向汝父王迦尸國之王問候,今日大白傘蓋,將入汝手。」摩訶薩右繞巡迴市中,彼巡迴眺望精神愉快之森林,精神愉快之色彩,池沼及土地,及至精神愉快之高閣等等,[P.493]彼自思:「吾父王長久使自己住於牢獄之中,不使得見如是美麗之都市,究竟自己所犯何過?」彼問廷臣等,彼等答曰:「王子殿下無過。殿下有二位兄長,有一夜叉,連食彼二人,因此殿下之父王使殿下住於鐵屋之中。有此鐵屋,可保殿下之生命無事。」彼聞此言自思:「自己於十閱月間如在鐵籠地獄[2],如墮沸屎地獄[3],嚐受其苦,住母胎中;而由母胎出生之時開始,十六年間,住此牢獄鐵屋之中,不適於眺望外界。雖然由夜叉女之手,能以逃脫,但自己既不能不老,亦不能不死,王國又為何物?一旦君臨王國之朝,便難有出離之望。今日即向父乞願,許得出家,於是予往雪山出家如願。」
彼由市右繞巡迴後入宮,向王問候,立於其傍。王不斷望彼美麗之姿,心中籠罩強烈父愛之情,王轉眼望廷臣,廷臣等云:「大王!我等應為何事?」「將予之積累如山之財寶,完全付與王子,並以三法螺貝灌頂,戴黃金之華鬘,為之樹立大白傘蓋。」但摩訶薩向父王作禮云:「王國於我無用,予欲出家,請王許可。」「爾拒絕王國,究為何故而請許出家?」「大王!予於母親胎中十閱月,如居沸屎地獄,嚐受其苦;由母胎生出而又畏怖夜叉,只使十六年歲月住於牢獄之中,不適於眺望外界,完全如墮於小地獄中。如此雖然能由夜叉之女逃脫,然予既非不老,亦非不死之身,任何人亦不能戰勝死亡。予已對生之愛慕之思已盡,在病老死尚未追迫之前,希望出家實踐佛法。王國對我已甚飽滿,請王許我出家。」彼於是向父王說法:
[P.494]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P.495]一〇
一一
一二
一三
一四
一五
一六
一七
一八
[P.496]一九
二〇
二一
二二
二三
二四
[P.499]如是摩訶薩以二十四偈向父王說法後,言:
「大王!貴君之王國請由貴君自身統治,王國對予無用,對貴君相談此語之時,病老死正向予追迫而來。請父王留住。」彼如強力之象,斷一切鐵鎖,又如獅子壞黃金之檻,捨棄愛欲,向父母禮敬而去。彼父王以:「王國對吾已無意義。」亦棄王國與其子一同出城而去。王之出走,后妃、廷臣、婆羅門等,富有之家,乃至市中一切人眾皆棄家追隨而去,集合之人甚多,從王者達十二由旬。摩訶薩與彼等一同入喜馬拉雅山而去。
帝釋知彼之出離,於是遣毘首羯磨,作長十二由旬寬七由旬之仙處,為出家者整備一切必要之物。
以下摩訶薩出家之事,說法教眾,再生至梵天界,以及隨彼之人眾不墮惡趣等等——一切皆如前譚所云相同,可以了解。
結分
佛說此法語後,佛言:「汝等比丘!如來於前生即如此行大出離之事。」於是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兩親是今大王之一家,隨從人等是今佛之從人等,而鐵屋賢者即是我。」
校注
[0001001] 本篇為二十集(Visati-nipāta)。 [0001002] Cariuyāpitaka 17,Mātaṅga 參照。 [0005003] 黑耳(Kaḷakaṇṇi)為不吉,凶之意義。 [0005004] 迦利沙鉢拏(Kahāpana),四角之銅錢,為貨幣之一單位。 [0006005] Manasilā-tala 為雪山之一地名,雞冠石(赤砒)之地之意。 [0006006] Paṁsukūla-saṁghati 糞掃衣。 [0009007] 最終之二句出於 Jātaka IV, P. 205。 [0016008] Koṇḍa-damaka 意義不明。德譯讀為 Koṇḍa-dama = ka,為大蜥蜴之調御者。英譯相同。 [0018001] 多波那(Dhopana)一種現技藝者。 [0018002] 提陀曼伽利佳(Diṭṭhamaṅgalikā)為「常見吉祥女」之意。曾出於以前之本生譚。 [0018003] 此處於二門所起同樣之事件,於一次敘述,原文用複數形式。 [0018004] 實際為從兄弟。 [0025005] 十十年(Dasa Vassadasā),依註釋為 Dasa-vasadasā,即 Dasa-dasakā。1. Manda-dasaka(無知之十年,一~一〇);2. Khiḍḍā-dasaka(遊戲之十年,一一~二〇);3. Vaṇṇa-d(美姿之十年,二一~三〇);4. bala-d(力量之十年,三一~四〇);5. Pañña-d(智慧之十年,四一~五〇);6. hāni-d(減衰之十年,五一~六〇);7. Pabbāra-d(老衰之十年,六〇~七〇);8. Vaṅka-d(腰屈之十年,七一~八〇);9. momnūha-d(癡愚之十年,八一~九一);10. Sayana-d(床眠之十年,九一~一〇〇)。 [0026006] 最初之二句出自 Samyutta I、P. 2。 [0030001] 有關尸毘王譚,大致得分三類,即施眼與對鷲施眼及對為鷲所進之鴿施肉三者。按文獻:(一)jātaka mālā 2, Sivi; Cariyāpiṭaka 8, Sivirāja。(二)Avadānasataka I, P. 183 撰記百緣經四(大正藏卷四、二一八a)。(三)六度集經一、二、薩婆達本生譚,本生鬘論一、二、尸毘王救鴿命緣起,賢愚經一(大正藏卷四、三五一c),大莊嚴論經十二(大正藏卷四、三二一a),大智度論四(大正藏卷二五、八八a),法顯傳(大正藏卷五一、八五八a),西域記三(大正藏卷五一、八八三a)等。此彫刻之圖 Amarā vati(Fergu sson、PL、I, XXX III, 1, PL, I, X, 1),Mathurā(Vogel〔Ars Asia tica XV〕, PL, XX. c),Ajaṇtā, Ca ve XVII(Herrin gham, PL, XVI)ete。 [0030002] Dhammapada V、177。 [0035003] Yamavihāra 依註釋為閻魔之支配處,即 Uasada 地獄。 [0035004] 依註釋在 Cariyāpiṭaka 中,為等正覺者示法第一之舍利弗長老,「更應愛一切智勝過自己之二眼」。更為說明而言曰:「吾非厭兩眼亦非厭己身吾愛一切智布施吾兩眼」。此偈出自 Cariyāpiṭaka, P. 78。 [0044001] 十誦律第三十六(大正藏第二十三卷二六三頁),鼻奈耶卷第五(大正藏第二十四卷八七二頁),六度集經卷第六之五八(大正藏第三卷三三頁)參照。 [0051002] Thānesi 讀為 Thānesu。四處普通指為額、肘、腰、膝、足之五處。 [0054003] 由「汝代予依十法行之偈對妃說法」以下至「使妃望得止」之間,底本之脚註依照緬甸本補入以下一段諸偈。王聞此語,使彼坐於鏤七寶之王座,自己與妃坐於低席之一方,向彼懇願合掌。於是彼為之說法云:一大王!王族對兩親者應行此法行此法者王到天界。二大王!王族對妻子者應行此法行此法者王到天界。三大王!王族對友與臣應行此法行此法者王到天界。四大王!對乘物軍隊應行此法行此法者王到天界。五大王!對村落都市應行此法行此法者王到天界。六大王!對王國領土應行此法行此法者王到天界。七大王!對沙門梵志應行此法行此法者王到天界。八大王!對於鳥獸應行此法行此法者王到天界。九大王!善修此法修法齎樂修此法者王到天界。一〇大王!應行此法有因陀羅諸神與共及婆羅門王修此法勿等閑視。一一此等警句乃為正教仕慧者之王迦梨耶那進達三天。獵師之子,依摩訶薩說示之方法,如虛空之恒河流於地上,依佛之威嚴而說法。大眾齊呼千之善哉。妃聞此法語後,切望之心歸於平靜。 [0054004] 尼伽,金幣名。 [0054005] 四角之長椅(Catussada),依譯本之脚註,讀為 Caturassa。 [0054006] 「落穗」(uñchāriyāya),與前之格不一致故,讀為 Uñehāriyā。 [0058001] 十誦律卷第三十六(大正藏第二十三卷二六三頁),鼻奈耶卷第五(大正藏第二十四卷八七三頁),雜寶藏經卷第九之一〇一(大正藏第四卷四八九頁),大方便佛報恩經卷第四(大正藏第三卷一四四頁),本生譚第五三三,第五三四參照。 [0060002] 本生譚第一六四之第二偈,第三九九之第六偈參照。 [0061003] 友,Hutu 讀為 Hetu。 [0061004] 本生譚第三九九之第七偈前半參照。 [0062005] 支配 anusāsati 依異本之脚註讀為 anusāsami。 [0063006] 不幸 āpāsu 依異本之脚註讀為 āpādāsu。 [0068001] 依註釋,母為盜賊頭之妻,著折枝之衣,是故而謂何故汝嫌盜之意。 [0072002] 發揮王威之意。 [0073001] 本生譚三〇六參照。 [0077002] 娑羅樹 Sālissa 如第十四偈讀為 Sālassu。 [0077003] 沈香 Akalu 與梵語 Agaru 同解。 [0077004] Mudaṁ(集合)依註釋讀為 Haruntaṁ。 [0080001] 所行藏經二四八【南傳】,~二六三參照。 [0083002] Pāḷinayena。 [0084003] janinda 讀為 janindaṁ。 [0086004] passehi 讀為 Phassehi。 [0086005] accharāsaṁ 讀為 acchāranaṁ 或 accharasaṁ。 [0086006] Parivāritā 讀為 parivāritena。 [0087007] 第十九偈及第二十偈可與本生譚三三二之第三偈與第四偈及與本生譚三五一之第四偈與第五偈參照。 [0087008] viññūpasatthāni 不能解為 vi-ni-upassaṭṭhani,應讀為 viññū-pa-ssutthāni。 [0087009] laddha 讀為 laddhmṅ。 [0088010] 本生譚三九一之第六偈前半參照。 [0090001] 雜寶藏經三之三〇(大正藏第四卷四六三頁),所行藏經一六七~一七二,mahāvastu 第二卷一七七頁~一八八頁參照。 [0091002] upoṭṭhayamāno 依異本脚註讀為 patthayamāno。 [0093003] 龍之敵。 [0093004] adhitthāya 讀為 adhitthātum。 [0093005] 本生譚第五四三。 [0093006] 本生譚第五二四。 [0094007] 用帶捲、線磨、布打思為馴蛇之方法。 [0098008] 第十一偈與第十二偈前半可與本生譚第五〇一之第二十七偈及第二十八偈前半參照。 [0099009] Samvattayam 讀為 Samvattaye。 [0104010] 本生譚第五〇五之第二十九偈前半參照。 [0119001] Jātaka,III, P. 241 參照。 [0120002] 人云此為 Bhaddekaratta-sutta M. III, PP. 187-189 之所說。 [0121003] 同偈出於 jātaka III, P. 395。 [0123004] him'aecaye 註釋解為 vassān'accaye。 [0123005] 依註釋——昔日有九萬六千隻黃金色之鵝鳥,於雨季在堪洽那山窟中充分貯藏食米,因恐寒氣,於窟中四閱月中,均不外出。此時有瘟納納蟹蜘蛛於洞之入口處結一大網。雨期過後,鵝鳥羣中有二鵝鳥開闢二穴。更有生而有強力之二鵝鳥,突破蛛網外出,其他鵝鳥均依此通路得以出去。此一譚見 jātaka V, P. 469f。 [0126006] 最初之二偈亦出於 Saṁyutta 1, P. 3。 [0130007] Dhamapada V, 116 參照。 [0131001] Jātakamālā 32, Ayoghrha Cariyāpiṭaka 23, Ayaghara 參照。 [0133002] Lohakumbhi-niraya 鐵甕之意。 [0133003] Gūtha-niraya 糞尿之意。 [0134004] 在註釋引用之偈中(出自 Saṁyutta, l, P. 206)最初為羯邏藍(膜),由羯邏藍而成頞部曇(皰)、由頞部曇生閉戶(軟骨)、由閉戶生鍵南(堅肉)、由鍵南生鉢羅奢佉(支節)、生髮毛爪。飲食之物,使食母之所食,胎兒於母胎由此生長。 [0135005] 依註釋此一意義詳見 Satasuriya-sutta。 [0135006] 依註釋,醉漢見酒,竟連圍腰之布與為飲酒之代價。又生於河岸之樹,岸崩則與之俱崩。有情生命之彷徨,恰如此布與樹。 [0136007] 「黃門」Majjhimaporisa,於男女間持兩者之相之中性者。 [0136008] tārakārāyā 此云月。 [0137009] 三人皆為名醫。 [0137010] 同偈出於 Theragāthā P. 35; Jātaka I, P. 31; Dhamapada-Aṭṭhakathā P. 10。 [0138011] 同偈出於 Dhammapada-Aṭṭhakathā P. 90。【經文資訊】《漢譯南傳大藏經》第 38 冊 No. 18 本生經(第17卷-第18卷)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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