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483]第九篇
四二七 鷹本生譚
〔菩薩=鷹〕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一粗暴比丘之談話。此一比丘生為族姓子,信解脫之教而出家,阿闍梨、和尚及法友梵志等為彼設想:「汝應如斯進、如斯退;汝應如斯見、如斯不見;汝應如斯屈伸動作;內衣外衣應如斯著;鉢應如斯持,得維持生活之食物,應善思考而食;應閉五根之門,注意食事,一心不亂而食;應知對向僧院來僧之義務,此為對離去僧院僧之義務,此為說〔律藏〕犍度之十四義務,汝應遂行此八十正大義務;此為十三頭陀支;凡此種種應慎重遂行。」對彼加以勸告。然此比丘並不從順,彼以無忍耐力,不能恭謹容受勸告,彼云:「予未責難君等,君等何以對我責難?予為自己成與不成之事,獨自思考。」彼拒絕師等之忠告。
比丘等聞知此比丘之不從順,坐於法堂,語彼之不德。適佛入於法堂問曰:「汝等比丘!今汝等坐於此處,有何語耶?」彼等答曰:「如是如是之語。」佛喚彼比丘前[P.484]來問曰:「聞汝不從順師言,是真實耶?」彼比丘答云:「是為真實。」佛言:「汝比丘!汝於如斯解脫教出家,何故不從為汝設想諸人勸告之言?汝之前生,為汝不從賢人等之言,為吠嵐婆風(颶風)所吹,粉碎為微塵。」於是佛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於靈鷲山菩薩生而為鷹,此鷹之子名蘇拔多,彼為鷹王,率數千之鷹,具大力,養自己之兩親。因彼力強,能飛翔至非常之遠方,父向彼勸告曰:「予子!汝不可飛越如是如是之場所。」彼答:「謹如尊命。」然於某降雨之日,彼與他鷹一同高飛,他鷹落後,彼則飛翔至非常之遠方,遂誤入至吠嵐婆風之範圍而被吹,粉碎為微塵。
佛宣明此事,現等覺者說以下諸偈: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P.485]八
九
[P.486]佛教示云:「汝比丘!汝不可倣傚此鷹之前例,汝須從為汝設想諸人之諫言。」彼比丘為佛作如此之訓誡,爾後即成為柔順。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粗暴之鷹即是今之粗暴比丘,鷹之父即是我。」
四二八 憍賞彌本生譚
〔菩薩=王子〕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憍賞彌附近之瞿私多園,對於憍賞彌爭鬥諸人所作之談話。此一爭鬥事件為律藏憍賞彌一節所出之故事,此處只述其梗概。依據傳說,當時有二比丘,住同一僧院,一人精通律,他一人精通經。通經比丘某日偶然往便所時,於洗面室中,將嗽口之殘水留於器中而出。爾後,通律比丘入洗面室見殘留之水,出而向通經比丘問曰:「彼處殘留之水,係貴君所為耶?」通經比丘答:「唯然。」通律比丘云:「貴君違反戒律而不知耶?」通經比丘答:「從來不知。」通比丘云:「法友!是為罪過。」通經比丘云:「如是予將改正。」通律比丘云:「若君非故意而為,乃是大意,則不成罪過。」如是通律比丘持赦而不咎之態度。
然此通律比丘向自己之弟子等謂:「此通經比丘犯罪而不自知為罪。」通律比丘弟子等遇有通經比丘弟子等云:「汝等之師犯罪而不自知為罪。」於是通經比丘弟子等向師之前告白,於是通經比丘云:「此通律比丘以前云我無罪,今云我有罪,此男為噓言者。」通經比丘弟子等往通律比丘弟子之所言曰:「汝等之師為噓言者。」如是[P.487]弟子等相互昇高爭論。此後供養衣食之信者,亦分為二派,由受比丘教誡之比丘尼開始,守護神、友人、知己,最後至於梵天界空中住立之諸神,乃至一切不歸依者皆分為二派,此一爭鬥之喧囂,終至及於色究竟天。
於是有一比丘赴佛之前,告知破眾諸人之事,白:「彼用正當方法而破眾。」而被破諸人曰:「彼用不正當方法而破眾。」擁護彼比丘者仍行破眾一方諸人所禁之事項。佛二度反復曰:「僧團已告分裂。」於是即赴彼等爭執諸人之處,對破眾一方諸人說破眾之惡果,對被破一方諸人說不認罪之惡果,然後離去。
其後於一教區內之同一場所,行布薩等儀式時,彼等於食堂等處時起爭端,佛為此:「命兩派之人交互就座」,制定食堂內之作法。然佛聞:「兩派尚有爭執之事」,佛赴彼場所諭之曰:「汝等比丘!即應停止,勿再爭鬥。」如此每起爭執,即為說法語,佛為此痛心,實不忍見。彼等中一人言曰:「諸位法友!佛世尊為法王,我等勿為惱佛之事,應使佛安住於現法,只由我等自身繼續為爭鬥與口論。」於是佛向彼等言曰:「汝等比丘!昔日在波羅奈有自稱梵與之迦尸國王,此梵與王由拘薩羅王第伽蒂手中奪取王權,更將變裝生活之第伽蒂王處以死刑,結果反被第伽烏王子救助自己之命,其後兩人之間,親交莫逆,有此始末之語。汝等比丘!與以王芴,與以軍隊之王等,能得成如斯之事者,皆為有忍耐與親切之故;汝等比丘!而況汝等於善說之法與律為出家之身,必須有忍耐與親自示以親切。」佛為此諫言,更又三度制止:「汝等比丘!即應停止,勿再爭鬥。」然佛觀彼等尚不和睦,佛言:「此惡人等悉皆取物為憑之狀,原宥彼等,並非容易。」於是離去其場。翌日,佛由托鉢歸來,暫憩於香室後,整頓房屋,自攜自己之鉢與衣,立止於僧團中央之空中,說其次之偈:
[P.488]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一〇
[P.489]佛雖如此說法,但彼等比丘尚不和睦,佛往婆羅伽魯那迦羅村向跋窶長老說孤獨生活之幸福;由彼處赴三人族姓子所住之場所,對彼等說親和生活之樂;更去其[P.490]地往波陀林滯留三月,其後即再歸憍賞彌直向舍衛城而去。
住憍賞彌信者等,相互商談:「憍賞彌此等比丘,與我等多害,佛為彼等所惱,遂去此地。我等對彼等不必交往,彼等前來托鉢,亦不與食物,使彼等離去此地,或去還俗,或將對佛信賴。」於是依議而行。彼等比丘,受此宗教上之罪,非常困苦,往舍衛城,向佛謝罪。
結分
於是佛述本生今昔之結語:「父是淨飯大王,母是大摩耶夫人,第伽烏王子即是我。」
四二九 大鸚鵡本生譚
〔菩薩=鸚鵡〕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某一比丘所作之談話。依據傳說,此比丘於佛前被授以業處禪定法,彼住於拘薩羅國某國境之村近處之森林中。村人與此比丘以晝夜之住所,諸人於常時往來處所建立小舍,對彼尊敬而師事之,如是彼於彼處,入於雨期。然於最初之月,其村被火燒盡,村人之財產,殆歸烏有,是故村人不與此比丘以好味之食;因此,此比丘雖住甚好,但為惡劣食物所惱,使四道四果均不能逮得。
如是三月雨期終了時,比丘往佛前問候,佛以親切言語與之交談後問曰:「汝蓋多為食物所困擾,住居尚合意否?」比丘於申述一切事情。佛知此比丘住居之樂,佛語比丘:「汝比丘!沙門者若住居如意,應捨欲望之行動,滿足於任何食物之所食,[P.491]應行沙門之法。昔日之賢人,生為畜生時,自己住居於枯樹,食樹之屑粉,尚不為欲望所囚,滿足而不棄友情,不飛往他處。汝何故云食物貧乏粗末,捨汝之樂住居耶?」佛應此比丘之請,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在雪山中恒河之岸,有一優曇波羅之森林,於此森林中住數百千之鸚鵡。其中有一隻鸚鵡之王,彼於自己居住之樹無果實時,殘餘之物,無論樹之芽葉,樹皮幼芽,皆為食物,飲恒河之水,甚是寡慾而滿足,決不飛往其他之處所。帝釋天宮為彼寡慾滿足之德所震動,帝釋思考,立即前往觀察於彼。於是帝釋思欲對彼試探,依自己之神通力,使樹枯槁,因此其樹只餘幹穴,暴露而立於風雨之中。由幹穴之中,散出屑粉,此鸚鵡之王,食其屑粉,飲恒河之水,而不飛往其他處所,對於風與日光,毫不掛慮,仍然住於優曇波羅之頂上。
帝釋知彼之甚是寡慾,帝釋自思:「自彼說示友情之德,與彼以賜物,於優曇波羅樹上結甘味之果。」於是彼自變化為一隻鵞鳥之姿,使其妻須闍化為阿修羅少女之姿立於先頭,彼到達優曇波羅森林,棲於其近處之一樹枝上。爾時與鸚鵡開始交談而說第一之偈:
一
[P.492]帝釋說如是第一偈後,為使鸚鵡離去其樹而說第二之偈:
二
於是鸚鵡王向帝釋云:「鵞鳥!予之不捨此樹而去,為對此樹存感謝之念。」於是說次之二偈:
三
四
帝釋聞彼之言,甚為滿足,對彼讚賞後,欲賜彼物,而說次之二偈:
[P.493]五
六
鸚鵡之王聞此,選擇賜物而說第七之偈:
七
於是帝釋與彼賜物而說第八之偈:
八
[P.494]帝釋說此終了,棄鵞鳥之姿,彼等夫妻現神通力,由恒河以手掬水,注入優曇波羅樹之幹上,爾時樹之枝幹忽然茂盛,生甘味之果實,露出如意寶山之狀,美麗榮輝。鸚鵡之王見此,心中喜悅,讚賞帝釋而說第九之偈:
九
帝釋與鸚鵡賜物,使優曇波羅生出美麗果實後,連同帝妻須闇,回歸自己住所。
對此說話,佛現等覺者說最後增添之偈:
一〇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佛言:「汝比丘!昔之賢人生為畜生,尚無貪慾之心,然汝於如斯解脫之道出家,何故不棄貪慾之心耶?汝須早往此處所住居。」佛命令彼,並對彼說業處之禪定法。——彼比丘立即赴森林,行觀法,得阿羅漢位——於是佛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帝釋是阿那律,鸚鵡之王即是我。」
四三〇 小鸚鵡本生譚
〔菩薩=鸚鵡〕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律藏中之毘蘭若品所作之談話。佛於毘蘭若渡過雨期,其後到達舍衛城時,比丘等集合於法堂,開始談論:「諸位法友!如來為王族,又為佛,具大神通力,受毘蘭若之一婆羅門招待。三月間佛滯留之當時,彼婆羅門或為惡魔入竅所宿,由彼竟未受一日之招待,然佛捨棄貪慾之所為,三月之間,只以少量之水與植物根之粉末支持生命而決不赴他處。如來如何以寡慾而為[P.495]滿足者耶?」時佛來問曰:「汝等比丘!汝等今坐此處為何語耶?」彼等答曰:「如是如是之語。」佛言:「汝等比丘!如來今棄貪慾之法,無何不可思議,如來於前生生為畜生時,尚棄貪慾之法。」佛為說過去之事。其詳細情形與前揭示者同。
主分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一〇
[P.496]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帝釋是阿那律,鸚鵡之王即是我。」
四三一 哈利達仙本生譚
〔菩薩=仙人〕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某心亂之比丘所作之談話。彼比丘見一盛裝之婦人而心亂,使指爪與毛髮伸長,希望還歸俗人,於是彼為阿闍梨及和尚相伴,強制帶往佛前時,佛向彼比丘問曰:「聞汝心亂,是為真實耶?」彼答云:「世尊!是為真實。」佛問:「因何故耶?」彼答:「見盛裝婦人而起煩惱。」佛言:「汝比丘![P.497]煩惱破壞德行,使人無氣力,生於奈落。此煩惱必定使汝惱亂,何以故?襲擊須彌山之風,運去一枯葉,乃無忝於恥也,然為此煩惱,隨順智慧而行,既得五通,得八等至淨行之大德,亦有不能保心之統一而失去禪定。」於是佛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於波羅奈之都,梵與王治國時,菩薩生於某村有八億金財產之婆羅門家。彼之顏色為黃金色,人人稱以金膚童子之名。彼生長後,於得叉尸羅受教育,養家族,及父母死,管理財產。彼心中自思:「財產雖然存在,而製作財產之人則已不存在,予面臨死時,必被粉碎而終。」彼為死之恐怖所震起,以諾大財產與人,入雪山為遁世生活。七日間即逮得神通與等至。於彼處所,長久期間居住,食森林樹根與果食,支持身命。
某時,彼為求鹽與酢而下山,其後,達波羅奈,於國王之御苑一泊。翌日,於波羅奈行托鉢,達宮城之門。國王見彼起歸依心,呼彼近前,而揭櫫白天蓋使彼坐於國王長椅之上,勸彼食以優美好味之食物。此比丘述禮以辭之時,國王心中感覺更為滿足,向彼問曰:「貴師往何處去?」彼答:「大王!予搜尋雨期之住所。」王云:「甚善!予敬知之。」朝食終了後,國王伴彼赴御苑,為彼於其處建造晝夜之住居,規定御苑之守衛為其侍者,如是國王向彼解釋後離彼處而去。此大德其後常於宮城為食事,十二年間住於其處。
[P.498]某日,國王於鎮壓國境叛亂而出發之際,向后云:「汝須照顧為我等福田之彼人。」王將照料大德之事託付於王后出征而去,自此以來,王后親自向大德勸進食事。某日,王后準備食事完畢,但大德遲而未到,自己以香湯沐浴完畢,著柔軟衣裳,開窗風涼身體,橫臥於寢臺之上。此大德是日稍遲,著上下之衣,手持鉢由空中飛至,達到窗邊;王后聞彼樹皮製衣之摺音,立即站起,其衣裳由身體滑落時,王后之美姿映入大德之眼中,於是彼之心中長達貳百千俱胝年月間所隱藏之煩惱,恰如箱中蛇之擡頭,禪定忽然消失,彼心不能保持統一,立即進前執王后之手,於是二人立即放下窗簾。彼與王后行不義後,食事終了,回歸御苑。自此以後,日日返復非行。
彼與王后之非行,傳徧全市。大臣等向國王致書,告王曰:「哈利達仙人為此不義之行跡。」國王自思:「彼等思欲離間我等,而為如此之言。」不與置信。其後國王平定叛亂,歸波羅奈,隊伍行列整齊巡行市之周圍,然後來至王后前問曰:「聞汝與仙人哈利達有不義之行,是為真實?」王后答:「是為真實。」雖然如此,國王仍不置信。國王自思:「如是予將親向仙人質問。」王往御苑,會見之後,坐於一方,以第一之偈質問:
一
[P.499]仙人聞此,心中自思:「予若答以未耽享樂,國王必信予言。然此世界除真實無確切之依所,棄真實之人,如何坐菩提樹處?即不能成就菩提。予必須語以真實。」仙人決心不可破戒。原以菩薩依場合於五戒之中,雖有破殺生、偷盜、邪淫、飲酒之戒,但妄語——妄語破事物之條理、與虛偽為伴侶——此戒決不可破。因此仙人為語真實說第二之偈:
二
國王聞此說第三之偈:
三
於是哈利達仙人說示煩惱之力,說第四之偈:
四
[P.500]國王聞此說第五之偈:
五
其次哈利達仙人說第六之偈:
六
於是國王勸彼捨離煩惱,說第七之偈:
七
於是大德再得心之統一力,觀察愛慾之災害,說第八之偈:
八
[P.501]如此說後向國王云:「大王!請少假以時日。」彼得國王許可,入於小舍凝視「徧之輪」[1]再得禪定,出小舍昇至空中結跏趺坐,對國王說法:「大王!予自身住於不適當之處所,於多數諸人當中,得受恥辱,請大王亦進而修解脫之道,予將再入無婦人影之森林中。」國王悲泣,彼立赴雪山,再由禪定不墮,遂成入梵天界之身。
佛知此事件,現等覺者說次之偈:
九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說明四諦之理——說四諦之理竟,此心亂比丘得阿羅漢位——於是佛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國王是阿難,哈利達仙人即是我。」
四三二 足跡善知童子本生譚
〔菩薩=童子〕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一童子所作之談話。此童子為舍衛城某居士之子,彼於七歲年齡之時,既已具有知人足跡之巧慧。彼父思欲對彼試驗,於彼不知之間,往友人之家,彼不問父之去處,彼尋覓父之足跡,即往赴父所在之處而立於其面前。某日,父向彼問曰:「予子!予未示知予之去處,然汝如何知予所往[P.502]之處所?」彼答云:「父親!予善能分辨父之足跡,予有知足跡之巧。」
於是父更為試彼,父於早飯後,由家中出發,立即往赴隣家,於是又出往第二之家,第三之家,再出回歸自己之家門,然後到市之北門,出市門往左,赴祇園精舍,向佛恭敬作禮,坐而聽法。彼童子問曰:「予父往何處?」答云:「予等不知。」於是童子從父之足跡,先由隣家開始,依父所行路線,赴祇園精舍,敬禮佛而立於父之近傍。父問:「予子!汝如何知予來至此處?」彼答:「予辨認父之足跡而來此處。」
佛問曰:「優婆塞!汝為何語?」父申述曰:「世尊!此子巧認足跡,予思試彼,以如是如是方法來至佛處,此子在家因不見予之姿而追跡前來。」佛言:「優婆塞!知地上之足跡無何不可思議,昔之賢人於空中之足跡,即為分辨。」佛應彼〔優婆塞〕之請求,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於波羅奈都梵與王治國時,其后行為不檢,為王詰問之際,后誓言曰:「若予為邪淫之行,使予為馬面夜叉。」如是,后死後生為某山麓之夜叉女,住岩石之洞穴,於大森林中捕捉由東方至西端往來通行大道之諸人而食,習以為常。依據傳聞,彼女三年間奉侍夜叉王多聞天,許可彼於縱三十由旬,廣五由旬之地面捕食行人。
某日之事,一富有而又美貌之婆羅門,率多數之從者登來彼道。彼等見夜叉女開大口笑,飛躍前來,從者諸人,盡皆逃去。夜叉女奔馳而行,迅速如風,捕婆羅[P.503]門背脊負彼往洞窟之中,夜叉女因接觸婆羅門而生煩惱,對彼生起愛情。於是夜叉女並未食彼,而以為自己之夫,如是彼等二人相互和睦生活。自此以來,夜叉女捕人時,剝其衣著,奪其米、油,與婆羅門以種種美味之食,而自己自身則食人肉。夜叉女於出外時,憂慮其夫逃走,於洞穴入口塞以大石,然後出發。
二人如此親密度日之間,菩薩之前生告終,而以婆羅門為父,宿於夜叉女胎內,十月之後,生為男子。夜叉女對子與婆羅門生強烈之愛情,養育二人,其後其子及於長大,夜叉女將其子亦與父一同入於洞穴之中,緊閉洞戶。某日,菩薩知夜叉女出發,將大石搬開,伴父出外,夜叉女歸來問曰:「何人搬開石塊?」子曰:「母親!我為取除,我等不能坐於黑暗之所。」夜叉女覺其子年幼可愛,不作作何責言。於是某日菩薩向父問曰:「我母之口形與父之口形不同,是何緣故?」父答曰:「予子!汝母食人肉之夜叉,我等二人乃人也。」子云:「如此,我等何為住於此處?我等可往人之住處。」彼勸其父,父云:「予子!如我等逃出,汝母將殺我等二人。」菩薩云:「父親勿恐,予伴父往人間住處,為予之責任。」菩薩勉勵其父,翌日,母外出後,彼伴其父逃出。夜叉女歸來,不見彼等之姿,立即隨後追來,疾速如風,捕獲彼等二人,女云:「汝婆羅門!為何逃耶?此處於汝有何不足之處。」父答曰:「予妻!汝遺怒於我苦矣,此為汝子伴我而出者。」夜叉女因對子之愛,亦無言責備,反安慰二[P.504]人,於是將二三日間逃亡之彼等,再行帶歸自己之住處。
菩薩心中自思:「我母必有固定之活動範圍,予將問母自由活動場所之範圍,然後逃出其區域之外。」於是某日伴母而來坐於其側曰:「母親!我母之物,應讓與子承受,母之自由土地範圍,請使我聞。」夜叉女說示一切之方向及山等之目標,向其子說明縱三十由旬,橫五由旬之地域後云:「予子!予之活動範圍只此,可告汝知之。」經三日後,彼於母往森林之間,擔父於肩上,依母所教之目標,飛速如風,到達境界之河岸。夜叉女歸來,不見彼等之姿,立即隨後追趕,爾時菩薩伴父已到達河之中央。
夜叉女追及,立於岸邊,彼等已知在其自己地域境界之外而始停留於其場不進。女云:「予子!速伴汝父返來,予有何罪?汝等有何不足?予夫!汝速歸來。」彼女向子與夫嘆願懇求。爾時婆羅門已渡過河去,夜叉女尚又向其子嘆願懇求云:「予子!汝勿如此,請速回返。」子答曰:「母親!我等為人,汝為夜叉,我等不能住於汝之身邊。」於是母問曰:「如是,予子!汝終不歸耶?」子答曰:「母親!我等不歸。」母云:「汝若不歸——汝於人世生活苦痛,無何技能者則不能生活——予知名如意寶之陀羅尼,依其法力可以追出過去十二年間倒退諸人之足跡,依此可為汝之生活之法。予子!汝可受持此尊貴之呪文再去。」夜叉女雖然非常苦悶煩惱,但為對子之愛[P.505]情,以此呪文授彼。菩薩立於河中,向母為敬禮,合手如龜狀,受持呪文,再向母為敬禮云:「母親!再見。」夜叉女云:「予子!汝不歸來,予不能活。」彼女捶胸,對子悲哀,忽然心臟破裂,死倒於當場。菩薩知母已死,呼迎其父,往母之前,積薪附以火葬,然後消滅火葬場之火,供以種種各色之花,悲泣掩埋,伴父赴波羅奈。
於是精通足跡之童子,來至城門之處而立,門衛通告國王,國王命引導入宮城,向國王交談之時,國王問曰:「汝能為何事?」彼答曰:「陛下!過去十二年間被盜之物品,予尋覓足跡,能往追捕。」國王命曰:「如此汝可仕予。」彼云:「日可領得千金,予將出仕。」國王云:「甚善!汝可如此為仕。」於是每日以千金與彼。
某日,司祭官向王勸說:「大王!此童子以彼之特別技能力並未作任何事件,因此,彼果有如此技能與否,我等不能得知,今且對彼加以試探。」國王同意:「如此照辦。」於是國王與司祭官向看守種種寶物之守衛者,告以預加秘密注意,將最要寶物持出,繞宮城三週後,架梯子越過牆頂外出,然後入裁判所,於一旦就座席後,再度出發,架梯子越過城牆,降落市內,然後赴水坑之岸邊,三度圍繞水坑之周圍,[P.506]降下於水坑中放置其寶,昇往宮城之某高臺上。
翌日,宮城大起騷動謂:「有由宮城盜去寶物者。」翌日國王佯若不知,喚菩薩前來謂曰:「吾友!諸多寶物由宮城被盜,必須追跡搜尋。」彼云:「大王!予於過去十二年間被盜物品,前往尋覓彼盜賊之足跡,亦能搜索前來,今僅一晝夜前被盜去之物品,如將其取回,並無何稀奇之處。予將其取回,請勿擔心。」於是國王命令曰:「如此請即取來。」彼答曰:「陛下!謹遵臺命。」言畢出發。彼先向死去亡母禮拜,唱念呪文,爾時彼立於宮城所建之高臺上云:「大王!發現盜賊二人之足跡。」彼追尋國王與司祭官之足跡,入國王之寢室,由此處而去,由高臺降下,繞宮城三週,更追尋往宮牆附近,立於牆上云:「大王!於此場所,足跡由牆脫離,出現於空中,請借梯子一用。」彼架設梯子越過牆之頂上,出至外側,由此循足跡往裁判所,再歸宮城,又架設梯子越過城牆而下降,達至水坑,遶彼三次後,彼云:「大王!盜賊降往水坑之中。」彼自己將如以前所置之物品取出,交付國王,而謂曰:「大王!此二盜賊乃有名之大盜,彼等通過此路,昇往宮城。」人民等非常歡喜,彈指作響,開始揮動布帛。
國王於心中思考:「此童子往覓足跡,能知盜賊藏匿之物品,但只不過如此思惟而已,彼將不能捕捉盜賊。」於是國王對彼問曰:「汝已將盜賊盜去之物品取回交付[P.507]於我等,然汝能否將盜賊等捕獲引渡至我等之所?」彼答曰:「大王!盜賊在於此處,不在於遠。」國王問曰:「何人與何人?」彼云:「大王!任何人欲為盜賊者,則置之為盜賊可矣。物品既已返回王手,盜賊又有何必要?請王勿尋。」國王命令曰:「予日日與汝千金,汝須捕捉盜賊引渡。」彼云:「大王!寶已取回,何有搜尋盜賊之必要?」國王斷然言曰:「我等應須捕盜重於寶物。」彼云:「大王!予不能申告:『如是如是之人,乃為盜賊。』予謹向王一談昔日所起之事件,王若賢明,則可理解說此語之動機。」於是說昔日之事。
——「大王!昔日在由波羅奈途程不遠之河岸之村,住有帕他拉之名舞蹈者。某日,彼連同其妻入波羅奈,歌舞儲金,於彼慶祝之日終了時,買入諸多飲料及米,歸回自己之村,到達河岸。爾時彼見新鮮之流水,因飲酒坐醉,於是不自量力,彼思:『將此大琵琶結付於首上渡過河去。』遂牽妻之手而入河。爾時由琵琶之穴灌水,琵琶加重,彼之身體下沉。其妻棄彼登岸,立於其處,舞蹈者帕他拉載沉載浮,大量飲水,肚腹膨脹飽滿非常。爾時彼妻自思:『予夫已將死,予如何能得彼一歌,使予於羣眾之中歌唱,以維生計。』其妻云:『予夫!君今時溺水,請向我一歌,依此予得維持生計。』於是為說此偈:
一
[P.508]於是舞蹈者帕他拉向彼女曰:『予妻!如何使汝能聞歌?常為人之保護者之水,今竟將殺我。』於是說次之偈:
二
菩薩說示此偈,向王申述曰:「大王!水為庶民之保護者,為生命之所寄;國王亦為庶民之保護者,若由國王之手邊生恐怖之事,則何人能得除去?」又云:「大王!此次事件為一秘密,予向賢人所說,立即得悟,大王!請與了解。」國王云:「此種暗示之語,予不向不解,汝將盜賊捕獲,引渡與予。」於是菩薩向國王云:「如是,大王!請聽聞次之語,王可了解。」於是更語其他之語。
——「陛下!昔日在波羅奈市外之村有一陶器師,彼為製陶器採集粘土,彼於同一場所不絕採集,於洞穴之中,掘穿大孔。某日,彼於採集粘土時,不時生起雨雲,大雨傾注,水盛流入,使洞穴之岸崩潰,因此,彼之頭被擊破裂,彼悲泣而說此偈:
三
陛下!大地為庶民之依所,打碎陶器師之頭;同樣國王為庶民之依所,亦與大[P.509]地相等,國王起而為盜賊之行動,何人能得防之?大王!予為如是暗示之話,大王!盜賊為誰,將可了解。」彼如是申述,國王云:「予不了解如此隱晦之意義,汝須明示『此即盜賊』,希望捕來與我。」彼尚為擁護國王,不能明言:「貴君即為盜賊」,於是更說其他之語。
——「大王!昔日,此城某人之家被燒,彼向他人曰:『汝速入內搬出物品』,此人入其家搬取物品時,門戶突閉,此人為煙所燻,目不得見,身受焦熱痛苦,立其家內悲泣而述此偈:
四
大王!與火同樣為庶民所依之人,盜取諸寶之包,願大王勿向我尋問誰為盜賊。」國王繼續主張:「汝速捕盜賊,引渡交我。」彼對國王不言:「貴君即為盜賊」,更引他例而言曰:
——「陛下!昔日,此市中有一男人,因食過量,消化不良,苦痛心亂,悲痛而說此偈:
五
大王!與食物同樣為庶民所依之人,今盜此寶而去。今此包既已得回,何故貴君仍追尋盜賊?」國王強烈主張云:「若汝能捕獲盜賊,速引渡與我。」彼為使國王了解,更說他之實例。
[P.510]——「大王!昔日,此市起暴風,一男人四肢被擊碎,其人悲痛而說此偈:
六
大王!如斯由保護者所生之恐怖,請了解此意義。」國王云:「捕盜賊來。」彼為使國王了解,更說他之實例。
——「陛下!昔日雪山之中腰,有分出多枝之大樹,住有數千之鳥。然此樹之二枝相觸生煙,火花亂散,鳥王說此偈曰:
七
陛下!樹為鳥類之保護者,國王為庶民之保護者,若國王為盜賊行為之際,誰得防之?陛下!請善思之。」國王云:「總之,交出盜賊。」於是彼更語他之實例。
——「大王!在迦師國一村落有某豪家,此家西側為一住有殘忍鰐魚之河流。此豪家有一子,父死之後,養母為生。其母違反子之意志,為子娶某豪家之女,此女最初對姑非常重視,爾後,自己之子女生產眾多,遂欲將姑除去;而此女之母亦在其家同居。女於夫前舉姑之種種缺點,講離間語:『予不能養育汝母,請殺汝母。』[P.511]夫云:『殺人為非常重大之事,如何能殺己母?』妻云:『於汝母熟睡之時,連諸夜具一同持往投入鰐魚河內,如此將為鰐魚所殺。』夫問:『汝母在於何處?』答曰:『寢於汝母之側。』夫云:『如是汝即前往向吾母寢處之寢牀結紐作一記號。』妻依其言行後告夫曰:『已作記號。』夫云:『汝且稍待,俟家族之人先行寢睡。』於是自己先作寢狀,輾轉牀上,然後暗中起牀前往將其紐結換至妻母之寢牀而歸。俟其妻起,兩人一同前往,連同結紐寢牀一同擡起,投入河內,女母立即為鰐所殺食。
翌日妻知自己之母被殺,女云:『吾夫!吾母被殺,今度將殺汝母。』夫答:『如此甚善,予將照辦。』女云:『於火葬場中堆積薪木,投入火中殺之。』於是兩人將睡眠之母運往火葬場內,放置於其處。爾時夫向妻問:『爾持火來耶?』妻答:『吾夫!予忘攜來。』夫云:『汝往持火來。』妻云:『予一人不能前往,又汝行予亦不能停留此處,二人一同前往。』於是彼等兩人去後,老母為冷風所吹醒覺,知其處為火葬場,彼思:『此兩人思欲殺我,今彼等前往執火。彼等不知我之力量。』老母自語,移一屍體於寢牀之上,以布遮蔽,自己逃往同一場所,入某洞穴之中。彼等兩人持火歸來,思屍體為老母,附火葬後,離場而去。
然老母進入之洞穴,一盜賊忘置一包裹而去,彼盜賊思回返取包裹,歸洞穴見一老女,彼思:『此必為夜叉,予之包裹已為夜叉所盜。』於是彼伴來一專治惡魔之醫生,彼醫生唱呪文進入洞穴。老女見醫生云:『予非夜叉,予二人可分食此寶。』醫生云:『彼此如何信用?』老女云:『汝舌可置於予舌之上。』醫生依言,爾時老女咬斷其舌而吐出,專治惡魔醫生思此確為夜叉無疑,由舌根出血,大聲叫喚而逃出。
[P.512]翌日老母著輕爽之衣服,持種種寶石之包裹,歸來家中,彼女見而問曰:『老母!彼由何處得來?』老母云:『於火葬場被積薪火葬之人,均可得此寶石。』彼女希望欲得寶石之包,不告其夫,往火葬場,自投火中。夫於翌日不見其妻之姿,問曰:『母親!我妻今未往母處耶?』母向其子云:『汝惡人!死人如何能歸來?』母責彼而說此偈:
八
大王!子、婦為姑之保護者,同樣,國王為人民之保護者,若由國王之身邊,生有危險事,則如何均無能為用。陛下應請注意。」國王云:「吾友!汝語之言,予不能解,汝將盜賊帶來。」彼雖然如此,仍思擁護國王,更說他例。
——「陛下!昔日此市中有一男人云:『天授予一男之子。』彼非常喜悅,養育此男之子至成年時,為其娶妻。爾後,為自己年老,不能工作,爾時其子向父云:[P.513]『你不能工作,請由此處出去。』由家中將彼放逐。彼為乞食,受苦難之慘狀,維繫生命,悲痛而說此偈:
九
大王!父年老,應受有力量兒子之保護,與此同樣,一切人民應受國王之保護,然今眼前之恐怖,由保護一切庶民之國王身邊而起。由此事即可望得知『如此如此之人,即是盜賊』。」雖然如此,國王尚猶謂:「此事真實與否?予全然不能了解,如將盜賊帶來,否則汝應為盜賊。」再三再四追求誰為盜賊。
於是童子向國王問曰:「大王!如是您終於思欲捕得盜賊耶?」國王答:「誠然如是。」彼云:「如是予將於羣眾中明言:『此人與此人即是盜賊』。」國王云:「如是為之。」彼聞此言自思:「此國王對予已無再與以擁護之餘地,如是予今將捕盜賊。」彼集合人民來時,向彼等說偈:
一〇
一一
[P.514]彼等人民聞彼之語自思:「此國王應保護人民,然今欲向他人之上被罪,將自己之寶,隱置於自己水坑之中,而立盜賊之詮議。為今後再無竊盜之舉動,應殺此惡王。」於是彼等手執杖與棍棒立起,將國王與司祭官當場擊殺,於是對菩薩行灌頂式,即國王之位。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佛言:「汝優婆塞!知地上足跡之事,無何不可思議。昔日賢人於空中亦能知足跡。」佛為說明四諦之理——說四諦竟,優婆塞與其子得預流果——於是佛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父是迦葉,精通足跡童子即是我。」
四三三 多毛迦葉本生譚
〔菩薩=多毛迦葉〕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為一女人所煩惱之比丘之談話。佛對比丘問曰:「聞汝為女人所惱,此為真實耶?」比丘答:「是為真實。」佛言:「比丘!得有名聲諸人,亦得有不名譽;煩惱淨化之諸人亦有墮落之事,何況於汝?」於是佛為說過去之事。
[P.515]主分
昔日波羅奈國梵與王有一梵與王子,王子與司祭官之子迦葉為友,於同一師尊之前,作一切學問。爾後其父王死,王子即位,迦葉自思:「予友今為國王,今後將與予以極大權力,然而權力於予又何所用?予將向父母及國王告假出家。」於是向父母及國王乞假入雪山為隱遁生活,七日間得通力與等至,拾落穗以維生活,彼處出家人等附以名為多毛迦葉。
彼絕五官之慾,為酷怖之苦行,因彼之苦行,震動帝釋之住居。帝釋思其原因,立即知彼之所為,心中自思:「此苦行者持非常嚴竣之苦行力,使自己由帝釋之地位振落。自己將與波羅奈王一同破壞彼之苦行。」帝釋自己依神通力於午夜中頃入於波羅奈王之寢室,於寢室中以身光照耀,立於國王近處之空中,喚醒國王:「大王!汝起。」國王醒來問曰:「君為何人?」帝釋答曰:「予為帝釋。」國王曰:「君有何事而來?」帝釋問曰:「大王!貴君豈非欲為全世界唯一之主權者?」國王答曰:「如何不欲?」帝釋言曰:「如是招多毛迦葉,屠殺獸類,犧牲奉神,如是貴君與帝釋相等,可得不老不死,將得全世界之主權。」於是為說第一之偈:
一
國王聞帝釋之言,同意承諾:「予知照辦。」帝釋云:「如是,時不可移,立即往行。」言畢而去。
[P.516]翌日,國王呼大臣稱作薩羿哈者前來謂曰:「卿!汝到我親友多毛迦葉處傳予言:『貴君請往作犧牲祭,國王欲為全世界之王。國王將贈與汝所希望之土地,望請與予一同來行犧牲祭。』如是向彼懇求。」大臣答:「謹遵王命。」大臣為知苦行者所住之處所,於市中擊大鼓巡迴傳訊,一住森林之人申述曰:「予知仙人之住所。」於是大臣以彼為嚮導,率多數之從者,赴彼處所,會晤仙人,就坐於一方座席,通知國王之使命,爾時仙人向大臣曰:「薩羿哈!汝何為而云此事?」仙人堅決拒絕說以下四偈:
二
三
四
五
大臣聞彼之語,歸向國王申述其由,國王自思:「彼若不來,任何事只得停止。」[P.517]遂噤口不言。帝釋再於午夜中,前來立於空中問曰:「大王!貴君已招多毛迦葉行犧牲祭耶?」國王答曰:「招之不來。」帝釋云:「大王!貴君可盛裝王之王女羌達瓦蒂,使薩羿哈伴去,告謂:『若汝往行犧牲祭,國王將此王女與汝。』彼對王女生愛著心,必可前來。」國王同意:「予依言照辦。」翌日,薩羿哈伴隨王女送去。薩羿哈伴王女赴迦葉前會見,親切交談後,使美如天女之王女與之對面,彼則於一方等待而立。彼未守護根見王女,見而同時生愛著心,失去禪定。大臣知彼已失於愛著心,謂曰:「聖仙!若汝自往行犧牲祭,國王對汝,將以王女與汝為妻。」彼因煩惱顫抖而問曰:「國王與予王女耶?」大臣答:「若汝自身前往施行,國王能與王女。」彼云:「甚善,予當照辦,如得此王女,將往行犧牲祭。」於是束髮為仙人之姿,伴王女乘盛裝之車赴波羅奈。
國王聞仙人來,設犧牲獸之繫留坑,實施一切準備。國王見仙人來,語之曰:「若卿行犧牲祭,則予相等於因陀羅;犧牲祭終時,則予與女於卿。」迦葉同意:「謹遵王命。」翌日,國王率迦葉與羌達瓦蒂一同赴犧牲獸之繫留坑,其處並列象馬牡牛[P.518]等一切四足獸,迦葉開始著手殺戮一切之獸以供犧牲,集於現場庶民見迦葉,語之曰:「多毛迦葉!汝之此舉為不適當不適合之事,汝何以行如斯之事?」於是悲傷說次之二偈:
六
七
爾時迦葉為行犧牲祭自思:「予先擊殺犧牲象之頸。」於是舉起寶劍,象見此為死之恐怖所嚇,舉大聲悲鳴,其他象、馬、牡牛聞其叫聲,亦為死之恐怖而叫,庶民等亦同等舉起叫聲。迦葉聞此大叫之聲,催動悲情,眺望自身之束髮,爾時於迦葉之眼中映現束髮,鬚髯及胸腹之毛,彼生悔恨之念云:「予犯不適合之罪。」為表明感情,說第八之偈:
[P.519]八
爾時國王向彼云:「吾友!勿恐。予與汝王女、王國並七寶,汝速行供犧。」迦葉聞其言曰:「大王!予早已不望彼之煩惱。」於是說最後之偈:
九
彼如此說畢,心專注於徧業處,得一旦失去之超自然力,於虛空結跏趺坐,為國王說法勸云:「王應向解脫之道前進,破壞犧牲獸之繫留坑。」使國王向一般庶民與無畏施。如是不顧國王之留住,彼由虛空飛行,向自己之住所而去。其後,彼一生涯行梵住,遂成受生梵天世界之身。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說明四諦之理——說四諦竟,此為愛慾所惱之比丘得阿羅漢位——佛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薩羿哈大臣是舍利弗,多毛迦葉即是我。」
[P.520]四三四 鴛鴦本生譚
〔菩薩=鴛鴦〕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一貪慾之比丘所作之談話。根據傳說,彼其貪慾,貪比丘日常之使用品,放棄阿闍梨及和尚之義務,朝起入舍衛城於毗舍佉之家,一同飲美味之粥與幾多之食物,晝間更食種種好味之粳米、肉、飯。於此仍不滿足,更由此訪問如小給孤獨,拘薩羅王所說種種之家。
某日,對此比丘貪欲之事,於法堂開始談論。佛來法堂問曰:「汝等比丘!汝等為何語坐於此處?」彼等答:「如是如是之語。」佛喚彼比丘近前問曰:「聞汝貪慾,是為真實耶?」比丘答:「是為真實。」佛言:「比丘!汝何故為貪慾耶?汝前生即為貪慾,於波羅奈對食象之屍體猶不滿足,更由彼處出發往恒河之岸居住,最終遂入雪山。」於是佛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於波羅奈之都,梵與王治國時,有一隻貪慾之烏,於波羅奈食象之屍肉等徘徊而不滿足,彼云:「往恒河之岸食魚之脂。」往赴其處食死魚,住二三日,其後更入雪山食諸種類之果實,其後更又達到住魚鱉眾多之大蓮池。見於彼處有二鴛鴦食水草青苔而住,彼思:「此鳥具非常美麗之色,現為幸福之生活,彼等之食物亦必為佳味。予將探問彼等之食物為何?如與彼食同等之食物,自己亦將成為金色。」於是往彼等之居所而行,為親切之交談,棲於枝之一端,讚美彼等說最初之偈:
一
[P.521]鴛鴦聞此說第二之偈:
二
烏聞此說第三之偈:
三
[P.522]於是鴛鴦說第四之偈:
四
爾後烏說次之二偈:
五
六
[P.523]鴛鴦因烏之色彩不美,反問自己具美麗色彩之理由,於是說以下之殘偈:
七
八
九
[P.524]於是鴛鴦以種種方法,非難於烏,烏被非難云:「予自己不欲美麗之色彩。」呀呀而鳴叫飛去。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說明四諦之理——說四諦竟,此貪慾比丘得不還果——於是佛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鳥是今之貪慾比丘,雌之鴛鴦是羅睺羅之母,雄之鴛鴦即是我。」
四三五 散亂本生譚
〔菩薩=仙人〕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一為淫女誘惑之青年所作之談話。此一事件出於第十三篇小那羅陀苦行者本生譚〔第四七七〕。
主分
此女由古之傳說學知此一青年苦行者如一度捨棄戒律,必可成為自己之物,於是此女自思:「使此苦行者迷惑,須伴彼至人家多住之處。」於是向苦行者云:「無美色誘惑五官,於森林中守持戒律,無大效果;於諸人眾多之住處,近諸美色時,守持戒律,有大效果。汝可與我一同前往彼處守持戒律,居此森林為何耶?」於是說第一之偈:
一
[P.525]青年苦行者聞此云:「予父往森林,不在家中,予父歸來,得其許可而行。」女心中自思:「彼有父,若彼父見予,必將以棒端將予打殺,予必須先行出發。」於是彼女向彼云:「予先行向道路付以目標,汝由後來。」彼於女去後,既不取薪,亦不備水,一人獨坐沉思;於父歸來時,彼亦不出迎。
其父見此,知其子為女所迷,其父問曰:「吾子!汝何故不持薪來,不準備飲水與應食之食物,只坐而思考耶?」青年苦行者曰:「父親!人云,於森林守戒,無大效果,於諸人眾多住處,有大效果。予思往其處,守持戒律。友人向予云:『汝由後來』,彼已先行,予思與彼一同前往。若往彼處後住,有何人可以師事為宜耶?」於是說第二之偈:
二
於是父答說殘餘之偈:
三
四
五
六
七
[P.526]八
九
彼如此受父教誡之後云:「父親!予往諸人眾多之村,恐亦不能得如吾父之賢人,予往其處,其為恐懼。予仍如前住於吾父之前,而不他往。」於是父再教誡彼後,教以徧業處之預備修行。彼不久即得神通與等至,與父共成應受生梵天界之身。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說明四諦之理——說四諦竟,受女誘惑之比丘得預流果——佛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青年苦行者是受今女誘惑之比丘,又彼女是今之女,爾時之父即是我。」
[P.527]四三六 箱本生譚
〔菩薩=仙人〕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一為女所惱之比丘所作之談話。佛向彼比丘問曰:「聞汝為女所惱,是真實耶?」彼答:「世尊!是為真實。」佛言:「比丘!何故汝希望女耶?女為罪深忘恩者,於前生有阿修羅鬼嚥女於腹中與以保護,尚望其只忠實於一人,雖然如此,彼尚不能護女,而況汝又何能?」於是佛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於波羅奈之都,梵與王治國時,菩薩棄愛慾入雪山為隱遁生活,得神通與等至,食野生果實,支持生命。距仙人小舍路程不遠之所,住有一阿修羅鬼,時時來此大德之前聽法,彼亦立於森林中人行往來大道,捕人而食。當時迦尸國有一家世善良之女,具優美之容貌,嫁與國境之某村。
某日,其女往會父母,於歸途中阿修羅見護衛之諸人,現恐怖之相,飛撲捉女,於是隨行諸人紛紛捨棄武器而逃走。阿修羅見美婦人坐於車中,心起愛著,攜歸自家以為妻。自此以來,阿修羅以熟酥、白米、魚肉、甘果等物,持來與婦人,以衣裳寶石裝飾婦人,更為保護彼之婦人,使彼女入於一箱,彼將箱嚥入腹中以保護之。然某日,阿修羅思欲沐浴,赴某湖水,於是吐出木箱,將女由箱中取出,使之沐浴,塗油著飾,對女云:「汝身暫居野外,與空氣接觸。」使女立於箱傍,自己則降往沐浴場所,如是彼不疑婦人,稍往離處沐浴。
[P.528]爾時風神婆由之子,飛行空中,彼為一魔術者,佩帶寶劍。婦人見彼,用手招來,於是婆由之子,立即降落。婦人入彼於箱中,張望阿修羅之歸來,坐於箱上,不久見阿修羅來,故為現自己之姿,於阿修羅尚未近箱之間,自行開箱進入,橫臥於魔術師之上,於其上覆蓋自己之外套。阿修羅至其處,見箱未改觀,思其中只彼之婦人,將箱嚥入,向家中歸來。然途中忽然思起:「予久未造訪仙人,由此往彼之前問候。」於是往仙人之前而來。
仙人由遠見阿修羅來,知有二人隱於腹中,彼向阿修羅交談,說第一之偈:
一
阿修羅聞此自思:「予自己一人來此仙人之所,然仙人云有三人,彼究為何所云?彼知實際事情而為此語耶?抑或狂氣而云此事耶?」彼行近仙人,恭敬為禮,佔坐一端,與仙人交談言辭說第二之偈:
[P.529]二
仙人向阿修羅問曰:「吾友!汝實際欲聞此耶?」彼云:「予必欲得聞之。」仙人云:「如是語汝。」為說第三之偈:
三
阿修羅聞此自思:「彼魔術師具大魔術,如彼持劍,將破予腹而逃。」如此思考,彼恐懼戰慄,將箱吐出,置於面前。
佛現等覺者宣明此事,說第四之偈:
四
正於開箱之際,此魔術師持劍唱呪文飛上空中。阿修羅見此,對大德生滿悅之心,為讚美菩薩說其他諸偈:
五
六
七
八
九
[P.531]阿修羅如斯語後,向大德之足下平伏曰:「聖仙!予之生命為汝所救,予為姦婦險遭魔術師所殺。」彼讚美大德。大德更為彼說法云:「不可加害於女人,嚴守戒律。」授彼五戒。阿修羅云:「女入於腹中加以守護,終於不能守護彼女,而況住何一人無能守護女者。」於是棄女,歸自己森林而去。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說明四諦之理——說四諦竟,為女所惱之比丘得預流果——佛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得天眼通之仙人即是我。」
[P.532]四三七 腐肉豺本生譚
〔菩薩=樹神〕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五根之抑制所作之談話。某時,諸多比丘不能守五根之門,佛向阿難長老言:「此等比丘須加教誡。」佛因彼等缺乏抑制,集合僧團,佛自身佔坐於莊嚴華美之椅子中央,向集合之比丘等說法曰:「汝等比丘!不可為美姿執著於名色等相,若如是執著時,一旦死去,必定墮入奈落等處,因此於色等不可執著美相。比丘不可執著於名色等境界,於現在執著於色等境界諸人,為陷於大破滅者。是故汝等比丘,寧使鐵釘打入眼根,善為護持。」佛更加詳細言曰:「於汝有應見色時與不應見時,於見時勿因見美故而見,應見不美,如此,由汝之境界無墮之事。汝之境界為何?即四念處、聖八正道、九出世間法是。只要汝等步入自身之境界,則惡魔不得有侵入汝等之機會,若為煩惱所囚,有為見美之事,則如腐肉豺由自身之境界墮落。」於是佛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於波羅奈之都,梵與王治國時,在雪山中腰森林地之洞窟,住有數百野生之山羊,而距彼等住所不遠之洞穴中,住有名為腐肉之豺,與妻牝豺委妮同棲。某日,彼與妻一同散步,見彼山羊,彼思:「以何方法可得食此山羊之肉?」於是依某種方法,殺每一個別之山羊,夫婦食山羊之肉,氣力增強,身體壯大,如此山羊之數,日漸減少。
[P.533]山羊之中有名美拉瑪達之牝山羊一隻,豺雖用盡巧妙方法,但不能殺此牝山羊。某日彼與妻豺商談:「予妻!山羊皆失,必須殺此牝山羊以為食。此處予洽有一良策。汝往山羊之所,與彼女親交為友,彼女如對汝信賴,予即寢臥偽裝死去,汝往彼女之所告謂:『吾友!吾夫死亡,吾無依賴,除汝之外,無一知人,汝可與予一同悲泣處理屍體。』汝伴彼女前來即可,爾時予將撲向牝山羊,咬其頸而殺之。」妻豺同意:「予當照辦。」
於是妻豺出往牝山羊處,結為朋友,俟牝山羊信賴之時,豺妻依夫所云。牝山羊曰:「我同族之山羊,皆為汝夫所食,予甚恐怖,不能前往。」豺妻云:「汝勿心憂,死者有何作用。」牝山羊云:「汝夫作法殘酷,予如何不懼?」牝山羊始終不應。豺妻再三請求,彼女自思:「如是豺必真死。」於是承諾與豺妻同行,然於途中彼女復起疑慮:「豺為何事不知。」彼女使豺妻先行,彼女恐豺仍在,用眼監視四週前進。
豺聞二人之足音,自思:「牝山羊已來。」舉頭睜眼眺望。牝山羊見豺之形相知云:「此惡漢瞞我欲殺,偽裝橫臥為死狀。」於是急速旋踵逃走。豺妻問曰:「何故逃走?」爾時牝山羊說其理由,唱第一之偈:
[P.534]一
如此述畢,牝山羊逃歸自己住所。豺妻不能阻止牝山羊,對其慍怒,往其夫之前,沈思而坐。爾時豺責其妻,說第二之偈:
二
豺妻聞此,說第三之偈:
三
四
此為現等覺者之偈。
[P.535]豺妻委妮安慰其夫腐肉豺云:「吾夫勿憂,予用方法,再一度伴彼女前來。俟彼女來時,注意捕之。」於是豺妻赴牝山羊之前懇求曰:「友!因汝之來,我等得大利益,恰於汝來之時,予夫恢復生機,今又再生。汝往與彼為友。」於是說第五之偈:
五
爾時牝山羊自思:「此惡者騙我,今有敵意之行動,予不宜出。予用方法欺瞞彼女。」於是為說第六之偈:
六
於是豺妻就彼之從者而問,說第七之偈:
七
牝山羊示此說第八之偈:
八
牝山羊更續語曰:「此各有五百犬隨行,因此合計有二千之從者隨行。若彼等無食之時,將殺汝等二人以為食。」豺妻聞此心中大震,豺妻自思:「此牝山羊來,生大變故,予當設法,阻止其來。」於是說第九之偈:
九
豺妻為死之恐怖所震,如此留言,急到其夫之前,相伴逃去,再不得歸其場所。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我,即為在彼場所住於老樹之神。」
四三八 鷓鴣本生譚
〔菩薩=鷓鴣〕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靈鷲山時,對提婆達多徘徊殺佛所作之談話。爾時比丘等集於法堂開始談論:「諸位法友!提婆達多陋劣無恥,與阿闍世王結托,或教唆弓術師、或投岩石、或放那羅祇梨象,欲殺戮最勝有德正等覺者,構築種種方法。」爾時佛來法堂問曰:「汝等比丘!汝等今坐此處,為何語耶?」彼等白佛言:「如是如是[P.537]之語。」佛言:「汝等比丘!提婆達多欲殺我而徘徊,非自今日始,前生即亦如是。然彼不能使我戰慄。」於是佛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於波羅奈之都,梵與王治國時,有一有名師尊,於波羅奈教五百青年婆羅門以學問。某日,彼心中自思:「自己住於此處,頗有障礙,不能十分教育弟子等。予將入雪山地方之森林,住於其處以施教。」於是曉諭弟子準備胡麻、白米、油及衣物,入於森林,距大道途程不遠之處,建一仙人小舍定居於其處。弟子等亦各建小舍。於是弟子等之親戚,贈白米等物,又彼之地方住者,因有名之師尊住於如是如是之場所,聞彼教授學問,亦贈送米等。而住於森林諸人亦為贈物,某人為師飲料得搾牛乳,贈送一犢及一頭牛。
於此近師之小舍住有帶有二子之蜥蜴,獅子與虎亦均師事師尊,又有一隻鷓鴣常住某處,彼聞師尊教弟子等聖典,亦能暗誦三吠陀。弟子等與鷓鴣非常相親。其後師尊於弟子等學業尚未十分終了之中逝世,弟子等將彼屍體火葬,築砂墓手持種種鮮花向墓悲泣。
爾時鷓鴣向彼等問曰:「何故悲泣?」彼等答曰:「師尊於我等學問尚在中途,既已逝去,此能不悲泣耶?」鷓鴣云:「若謂此事,無憂慮之必要,予可代教汝等學問。」彼等問曰:「汝如何得知?」鷓鴣答曰:「予聞師尊教汝等者,予能暗誦三吠陀。」彼[P.538]等懇願曰:「如是請汝暗誦,願得受教。」鷓鴣云:「如是請善聽聞。」於是恰如由山頂注入河水,向彼等說明要所,弟子等心悅滿足,於鷓鴣賢人之前修習學問。彼就師尊之寶座,教彼等學問。弟子等為造黃金之籠,上結天蓋,於黃金器中供入蜜與炒米等物,手執種種鮮花,表示莫大敬意。於是鷓鴣於森林地,教五百弟子聖典消息,徧知於全世界。
此時於印度舉行與山上集會相等之大祭,消息傳來,父母向諸弟子遣使送信,要諸弟子前來觀祭,弟子等向鷓鴣賢人告知因由,將鷓鴣賢人乃至一切小舍一任蜥蜴照看,各歸自己之城。此時有一惡德仙人放浪諸所,來至此處,蜥蜴見彼,親切相迎,告知米油及其他物品各各場所,並請其煮米而食,蜥蜴交代完畢,便往探取自己食物。此仙人早起煮米,殺蜥蜴之二子,調理甘旨而食;晝間殺鷓鴣賢人及犢而食;晚間見乳牛歸來,此亦殺之而食其肉。然後枕樹根而臥,鼾聲大作,熟睡夢鄉。
蜥蜴黃昏歸來,不見二子之姿,巡迴搜索。樹神見蜥蜴不見其子而顫抖,於是彼依神力立於樹叉之空洞上告曰:「蜥蜴止顫,汝子、鷓鴣賢人、犢及乳牛皆為此惡人殺之無餘。汝可咬其頸而殺之。」於是說第一之偈:
[P.539]一
爾後蜥蜴說此之二偈:
二
三
蜥蜴如斯說後,心中自思:「此人醒來,予必被食。」為保護自己性命而逃走。
然而獅子與虎為鷓鴣之朋友,彼等有時前來與鷓鴣相會,又有時鷓鴣出往對彼等說法歸來。是日,獅子向虎云:「友!我等長久未會鷓鴣,已有七八日之多。由今往看鷓鴣,望得調知其近況。」虎云:「謹遵臺命。」與以同意。洽於蜥蜴逃去之時,彼等赴其處見惡者之眠狀,於仙人束髮之間,有鷓鴣賢人之毛交混,周圍有乳牛與[P.540]犢之骨。虎王見此一切狀況,見黃金之籠鷓鴣賢人不在,虎思:「此等皆為此惡人所殺。」
於是虎蹴仙人之足,使之覺醒。仙人見虎,恐懼戰抖,虎向仙人問曰:「此等之物為汝殺食耶?」仙人答:「予未殺食。」虎嚇之曰:「汝惡漢!汝若未殺,誰為殺者?汝須坦白,否則汝即無命。」仙人雖為種種辯解,虎終不信問曰:「汝由何處而來?」彼云:「予於羯陵伽國呼賣商品,為生活而為種種工作,今日來至此處。」彼將以前所為一切之事說明。爾時虎云:「汝惡漢!汝未殺鷓鴣,則無其他任何人殺之。予將汝帶至獸王獅子之處。」虎使彼行於先頭,威嚇來至獅處。獅子見虎王帶仙人前來,以質問之意,說第四之偈:
四
[P.541]虎聞之說第五之偈:
五
於是獅子說第六之偈:
六
爾時虎向獅子說明,說殘餘之偈:
七
八
[P.542]九
[P.543]爾時獅子向彼男問曰:「鷓鴣賢人為汝所殺耶?」彼答:「唯然,予殺而食之。」獅子聞彼真實白狀,思欲赦彼,然虎王云:「此惡人殺之適當。」立於現場突牙刺之,穿穴而殺。爾後諸弟子等歸來,因鷓鴣賢人不在,悲泣而離去其場所。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佛言:「汝等比丘!如是提婆達多於前生即思欲殺我而徘徊。」於是佛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束髮仙人是提婆達多,蜥蜴是翅舍憍答彌,虎是目犍連,獅子是舍利弗,名高之師是迦葉,鷓鴣賢人即是我。」
【經文資訊】《漢譯南傳大藏經》第 36 冊 No. 18 本生經(第10卷-第13卷)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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