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1]第十篇
四三九 四門本生譚
〔菩薩=諸神之王〕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某惡口比丘所作之談話。此故事已於第九篇初頭之本生譚詳述。於是佛問:「人云汝為惡口比丘,為真實耶?」彼云:「是為真實,世尊!」佛言:「比丘!汝前生不從順,不從賢人之言,觸剪刀之輪。」於是佛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迦葉佛之時[1],在波羅奈都有八億財產豪商之子名知友者,彼之父母雖已達須陀洹,但彼為破戒不信之徒。其後父死時,家財監護人其母云:「愛子!汝之人生,難以完成,多與施物,持戒行布薩,聽聞佛法。」然彼答曰:「母親!予無施物之必要,母可不必言,予亦隨意能為[2]。」然至布薩會某日之事,對此大言之徒,母云:「愛子!今日為特定布薩會之日,汝應往布薩會實修勤行,於精舍終夜聽聞教法,予與汝一千金幣。」彼欲得金幣,應允實習布薩會之勤行。朝食後往精舍度[P.2]過一日,夜間對教法一句亦不入耳,於某場所,橫臥而眠,翌日晨起洗面還家而坐。
然其母自思:「今日予子前往聽聞教法,必與長老說教者相伴而歸。」於是準備粥與嚼食噉食,設席以待彼之歸來,但彼子唯獨自而歸。母見而問曰:「愛子!何故未伴說法者而來?」子曰:「予無需有說教者之必要。」「如是吾子飲粥。」然彼云:「母與我約束與我一千金幣,須先與我,而後飲粥。」母云:「愛兒!汝先飲粥,然後汝得千金。」彼續云:「得千金後,再行飲粥。」於是母以千金置於其前。彼於飲粥後,取千金之財袋,開始營商,不久即儲有二百萬金。
爾時彼思起準備一船,赴海外貿易,彼將船預備妥當後,語其母曰:「母親!予將乘船赴海外貿易。」母禁止彼曰:「愛兒!爾為獨子,我家財寶甚多,出海頗為危險。」然彼曰:「予已決定成行,母雖阻我無用。」其母堅執子手不放,彼強制脫手,將母打倒在地而去,於是登船揚帆出海。
船行第七日,因此執拗之「知友者」之故,船身於大洋中不動,防患之黑羽根之矢[3],三度落於知友者之手。爾時眾人思考:「為此人故,多人之命,將與喪失。」於是與彼以筏,將彼投入海中,而船速即航行。
彼亦乘筏到著某島,彼處有水晶宮,發現四種鬼女,彼等七日間常期苦痛,又[P.3]七日間感覺幸福,習以為常。彼與彼等共享天之悅樂,彼等前往忍受苦痛時謂彼曰:「我等七日將歸,君於我等歸來前,居於此地勿悲。」言畢而去。
然彼為欲望所驅,乘彼之板筏,再出至大洋,到著他島。彼處有銀色宮殿,發現八種鬼女,而彼依此同樣方法,於他島發現摩尼寶宮十六種鬼女,其他黃金寶宮三十二種鬼女。彼與彼女等俱共享天之悅樂,然彼於彼等前往忍受苦痛時,再出至大洋。彼見有圍以四門之某城,此實為一遊增小地獄,為多數墮獄者受業報之處,然對「知友者」而言,則見如一裝飾之城,彼思:「予入此城,將可為王。」彼入城處,見為剪刀之輪所托之受苦墮獄者,然在「知友者」見來,彼等頭戴剪刀之輪如一朵蓮花;當胸五重之繩縛,如同著鎧[4];由身體流出之血,如赤白檀之香;呻吟之聲如同梵唄之音。彼近往墮獄者前云:「蓮花久托汝等,今可與予?」墮獄者答:「貴公!此非蓮華,乃剪刀輪。」然彼詰問云:「汝不與我,莫作是言。」墮獄者自思:「予之罪業將消,彼亦如予為打母者而來此處,可與彼此剪刀之輪。」於是墮獄者云:「貴公請來,取此蓮華。」將剪刀之輪,投向彼首,輪落彼之頭上,將彼挽倒,即此一剎[P.4]那,知友者實際知為剪刀之輪後,彼云:「汝速取去汝之剪刀之輪,取回汝之剪刀之輪!」此時彼唯有苦悶號泣,然投輪之他者,早已不見。
爾時菩薩與大眾俱,遊行遊增小地獄到著其處,知友者見彼問曰:「諸神之王!我主因陀羅!此輪恰如以杵搗潰胡麻,壓制於我,究竟我為何惡業而得此?」於是唱次之二偈:
一
二
爾時,諸神之王向彼說明一切理由,唱次之六偈:
三
四
五
六
七
[P.5]八
[P.6]聞是語時,知友者自思:「此天子對予所業,的確盡知,則將知予之苦惱程度,予將問彼。」於是唱第九之偈:
九
爾時,菩薩為向彼說明唱第十之偈頌:
一〇
如斯語畢,天子赴回自己之住居,然彼則落入苦悶。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知友者是惡口比丘,諸神之王即是我。」
四四〇 黑賢者本生譚
〔菩薩=賢者〕
[P.7]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迦毘羅城附近尼拘律樹園時,對微笑所作之談話。即彼之當時,佛於黃昏於尼拘律園為比丘眾圍繞散步時,佛於某處面露微笑,長老阿難自思:「世尊之微笑,有何緣因?如無緣因,如來決不微笑,予將訊問。」於是合掌伸手,問微笑之所以[1]。爾時,佛向彼言:「阿難!昔有堪哈仙人,彼住此之地上場所,樂禪定而入定,彼依戒力震動帝釋之國土。」佛言此微笑之所以時,長老對其事尚未能了解,佛應長老之願求,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梵與王於波羅奈都治國時,在波羅奈住有八億財產而無子之婆羅門,受持戒律,祈願授與彼一子息時,菩薩乃於彼梵妻之胎出生,然因其色黑,於命名式之當日,名之曰黑童子。彼十六歲時,如摩尼寶相之美,為作學問被父遣往得叉尸羅修得學藝歸來,而後父為彼娶得相應之女,其後,彼繼承父母所有之主權。
其後某日彼視察寶庫後,坐於華麗之牀座,持黃金之器皿而來時,見昔日之親族,於黃金器皿上雕刻之言語——「如是諸財寶,種種之人得,他人亦如是,能得諸財寶。」——彼思:「得此財寶者尚不了解,此財寶只一表現,何人亦難持去;實際將財寶束包,亦不能運往他界。為五罪所伴隨[2],實無價值,但若行布施,則有價值。身為諸病所伴隨,則為無價值,然向持戒者捧獻敬禮等之所行,則有價值。生命為無常所克服,則無價值,然為無常等正觀(毘婆舍那),則有價值。故應以無價值之財寶,把握為價值而行布施。」彼立即由座立起,往王之近前,乞王之許可行大布施。
[P.8]經過七日,見財產猶未施盡,彼思:「雖有財產,對予竟又何益?於老齡未屆之前出家,得達神通與成就法,升到梵天境界。」於是開舍宅所有之門,告曰:「盡能與之物,任彼等(人民)取之。」彼拒斥不淨之物,捨棄俗事之快樂,於民眾號泣悲鳴之中,出城進入雪山地方,然後就仙人出家,搜索可住之快樂地上,到達某一場所,彼云:「予將住於此處。」彼選一古魯聖篤樹[3]為給食所,留住於樹之根源之處。彼捨棄村鎮之住所,為阿蘭若住者;不構草葺之家,為露天住者、樹下住者、常坐不臥者,若欲橫臥,則橫臥地面。以齒為杵,咀嚼不用火煮炊之物,包有穀殼之物,皆不食之;一日只食一食,成為一食行者。彼如此忍耐地水火風[4],多修此等苦行[5]之美德,菩薩實於此本生譚中頗為少欲。彼不久得達神通與成就法,歡喜禪定之快樂,住於其處。為採果蓏決不赴他場所,樹實熟時食實,花開放時食花,葉發出時食葉,葉不出時食芽,如此,彼以非常滿足常住於此場所。彼於每日午前採其樹之熟實,早已不為生起欲行前往他所採取,坐於原地於伸手所屆之處,採取食物,於其中美味與否,不加試食,盡手之所達者採而食之。依彼戒德之光,使彼帝釋以[P.9]黃布所覆之座石發熱。實則此座石於帝釋之壽命將盡,或為其美德將盡,或有大威德者於其場所為祈願之時,或依善良而有大威神力沙門及婆羅門戒德之光,方始發熱。
帝釋自思:「究竟何人欲將予逐出耶?」彼見此森林中住有黑仙人採集樹實,彼思:「此仙人為一抑制諸根之可怕苦行者,予使此行者以法語為獅子吼,聞幸福之因,予以福利使之滿足,而為此行者之故,使此樹不斷結樹實後再行歸來。」彼依大威德速行降落於彼樹之根元,而立於彼仙人之背後。彼試以語仙人自己之醜惡,觀其怒否而唱第一之偈:
一
黑賢者聞言,思:「何人語我?」彼以天眼觀察,知為帝釋,並不回顧即唱第二之偈:
二
如斯語後,彼將此等眾生之黑性[7]惡業,一一分類說明,且對彼等之一切加以[P.10]非難,復次稱揚戒德,如月之昇天,為帝釋說示教法。帝釋聞彼教法,歡喜滿足,以福利招致菩薩而說第三之偈:
三
菩薩聞彼自思:「彼為試予,謂予自己之醜惡,觀予是否動怒,非難予皮膚之色與食物及住所,今知予不怒,滿足而與予以福利。彼沉思默考,以為予為得『帝釋之權勢及梵天之權勢』而修梵行,為此,予為除彼之疑惑,必須對彼說把握四福利,即:『對他人予不起忿怒與瞋恚,或渴望有關他人之幸福,或向他人不生戀愛,乃至願成無記。』」菩薩為除帝釋之疑惑,把握四福利唱第四之偈:
四
[P.11]於是帝釋自思:「黑賢者所取福利為最無咎之福利,予將問此等〔四〕福利之功德及罪惡。」彼問黑賢者唱第五之偈:
五
爾時,菩薩向彼云:「如是諦聽。」為說次之四偈:
六
七
八
[P.12]九
[P.13]帝釋聞對自己之問所答,彼云:「黑賢者!汝以佛之練達答此等之問,予對汝意外滿足,故欲汝取另外之福利。」於是為唱第十之偈:
一〇
菩薩於其處唱次之偈:
一一
帝釋聞彼自思:「黑賢者已獲福利,有關五欲任何物亦不取,只享基於苦行之物。」彼非常滿足,更應與其他之福利而唱次偈:
一二
菩薩又以享福利之言,說法唱最後之偈:
[P.14]一三
如是菩薩於六次之機會可得福利,只取基於遁世之物;而彼其身為任持疾病者,若依帝釋,則不能任持無病;又知眾生於身口意三門之淨化亦不屬於帝釋;雖然如此,彼為說法語,享受此等之福利。他方帝釋使其樹之果實不斷稔熟後,合掌當頭向菩薩敬禮,並云:「疾病離脫[10],此住此處。」語畢回歸帝釋之住所。菩薩亦入不滅之禪定,得達於梵天界。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佛言:「阿難!此為我前生所住之場所。」於是佛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帝釋是阿那律,黑賢者即是我。」
四四一 四布薩誓願本生譚
此本生譚於比丘梨賢者本生譚[1]中出現。
[P.15]四四二 桑伽婆羅門本生譚
〔菩薩=婆羅門〕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以所有資具布施所作之談話。舍衛城中有一優婆塞聞如來之法語,起歡喜心,向佛申告明日之招待,於自己之門前,作幃幄而嚴飾,翌日通知設齋。佛由五百比丘圍繞,赴其所坐於指定之華麗座席,優婆塞以佛為上道,與五百比丘眾以大施物,並云:「明日復施。」如是七日間招待,行大布施,於第七日布施所有資具(必要品)。而當布施中,製作履物甚多,與佛之一雙履物,價值千金;與二勝聲聞者,價值五百金;其餘與五百比丘者價值百金。如斯為所有資具之布施後,彼與自己之從者共同坐於世尊之前。爾時,佛對此以妙音表感謝,佛言:「優婆塞!汝之所有資具之布施,實甚廣大,故汝喜悅。當佛未出現於世之古昔,人人皆與辟支佛一雙之履物,而於海上遭遇海難無依之時,依履物布施之果報,得以獲救。然汝以佛為上道,對教團為所有資具之布施,對汝之履物布施,又如何無所救護耶?」佛應彼之請願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此波羅奈之名為摩里尼。在摩里尼城梵與王治國時,有一桑伽婆羅門,富裕且為大財產家,彼於四城門與街之中央及自己家門作六處布施堂,每日喜捨六十萬金幣,向乞食與旅人行大布施。某日,彼自思:「予家之財產將盡,將不得為布施。於財產未盡之間,用船往金地國[1]得來財寶。」彼裝船滿載商品,呼妻子[P.16]近前,告云:「予歸來前,布施不可中絕。」彼由從者及奴隷圍繞,取傘著履,正午向港口街路出發。
此一剎那,於香醉山窟[2]有一辟支佛內省,以天眼見有為持財寶來而赴海者,彼知:「此大人為得財寶而出發,海上難免為風險所迫。」彼熟思後,知時間緊迫,彼思:「是人見予,必施捨日傘及履物,依其履物布施之果報,遭遇海難時,將得救護。予應援助於彼。」於是彼通過虛空飛來至桑伽婆羅門近前降落,彼於烈風暑熱之中,於整片如燃煤炭燒砂之上步行來至彼之面前。
彼婆羅門見辟支佛時自思:「福田[3]為予而來,今日於此所,予須播種布施行之種子。」彼心歡喜,急近辟支佛前敬禮後云:「尊師!尊身為授予援助,請少移至路側至此樹根元處。」辟支佛來至樹根元處時,婆羅門於樹之根元敷砂,擴展上衣使辟支佛坐後,以濾過高薰之水為之洗足,塗以香油,脫自己之履物,拂去塵土,塗以香油,使彼著履,而後云:「請著此履物,頭上張日傘而去。」與彼日傘及履。彼辟支佛為授與婆羅門援助,取此等物,為使婆羅門信念倍增,於彼向辟支佛凝視之間,辟支佛飛躍往香醉山窟而去。
菩薩見此,起非常歡喜之心,乘船出港而行。而彼到大海之第七日,船出漏洞,汲水不出,諸人受死之恐怖威脅,向自己尊崇之諸神,發出大聲求救。菩薩選一使[P.17]者,全身塗油,食熟酥與粉末狀之砂糖,使者亦一同食畢後,同登檣桅桿頂,指示方向云:「此方向為我等之城市。」不顧魚龜之危難,二人一同潛入海中一勒沙婆[4]之距離,其他多人均死於海難,然菩薩與使者俱能泳水渡海。然泳渡七日之間,只以鹽水嗽口,完全斷食。
彼時護國四天王向瑪妮美伽拉女神云:「若歸依三寶,或守具足戒律,或尊敬父母之人等,身遭海難受苦,汝應守護彼等。」吩咐女神,加以守護。女神於自己之權勢範圍,七日間怠於守護。至第七日眺望海中,見戒行具足之桑伽婆羅門,女神自思:「此人落海已七日,若彼死去,予將大受責難。」女神非常戰怖,於是以一黃金器皿內盛充滿種種美味天之食物,以如風之速力,親赴其所,立於虛空彼之面前云:「婆羅門!汝七日間未食,請食此天之食物。」婆羅門見女神答曰:「尊神!持來之食物請持去,予為斷食者。」
爾時,彼之使者,由後游來,彼不見女神,只聞其聲,彼思:「此婆羅門實為情深之人,七日間不為食事,有病死之恐怖,正在悲泣,予對彼加以慰勉。」於是唱第一之偈:
一
彼〔婆羅門〕聞使者言,自思:「使者不得見女神。」彼云:「予非畏死,然有與予對話之人。」於是唱第二之偈:
二
爾時,彼使者對婆羅門唱第三之偈:
三
[P.19]菩薩〔婆羅門〕云:「汝善云。」於是問女神唱第四之偈:
四
女神於其處唱次之二偈:
五
六
菩薩聞此語後,自思:「此女神在海上對予云:『與如是如是之物。』女神果然為依予之淨業而欲與之耶?抑或女神依其自身之力而與之耶?予即向彼女訊問。」於是為質問唱第七之偈:
七
[P.20]女神聞此自思:「思此婆羅門,彼思予不知彼所為之淨業而向予質問,為此予今向彼說明。」為語其事唱第八之偈:
八
菩薩聞彼事,自思:「何以予於此無依之大海,予之喜捨履物之布施,成為予一切之與樂因緣?嗚呼!予向辟支佛之布施,實為一恰當之喜捨。」彼心滿足唱第九之偈:
九
[P.21]女神聞彼之言,心甚滿意,為造七寶所成之船,長八勒沙婆[A1],寬四勒沙婆,深二十雅提(杖);船由青玉所成,檣有三根;有黃金所成之綱具與銀所成之帆及黃金所成之櫓舵。女神使船中滿載七寶,抱婆羅門乘其裝備之船,然彼女神對使者並不留意;婆羅門以自己所行之淨業,與使者以利得,於是彼甚歡悅。爾時,女神亦抱彼乘船,然後女神引導其船到達摩里尼城,將財寶安置於婆羅門家中後,回歸自己之住所。
於是佛現等覺者唱最後之偈:
一〇
因此,婆羅門一生涯中充滿無限之財寶住於家中,而行布施,守持戒律,臨終與從者俱達天都。
[P.22]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說明聖諦之理——說聖諦竟,優婆塞安住於預流果——佛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女神是蓮華色尼,從者是阿難,桑伽婆羅門即是我。」
四四三 小菩提童子本生譚
〔菩薩=遊行者〕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某易怒者所作之談話。即彼比丘於此引導解脫之教而出家,但不能制御怒氣。彼易怒而不沉著,他人稍有關乎自己所言之事,彼即忿怒、責難、攻擊、反抗。佛聞其易怒之癖性,呼彼近前,問曰:「爾易怒果真實耶?」彼答:「世尊!是為事實。」佛言:「比丘!汝應抑制忿怒,如斯惡行者,實為此世彼世皆無可意,汝於無忿怒正覺者之教出家已,何故發怒耶?昔之學者從外道[1]出家,尚不表現忿怒。」於是佛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梵與王於波羅奈都治國時,在迦尸國某街住有一富裕之大資產家,乃大富豪而無子之婆羅門。彼之梵妻祈願授得一子,爾時,菩薩由梵天世界下降,出生於梵妻之母胎,而於命名式之當日,命名為菩提童子。彼達成年時,住得叉尸羅,修習一切學藝終了歸來後,父母違背彼之希望,為其娶同族良家之女,彼女亦由梵天世界降來,美麗非常如天仙美女。彼等於互相相反之希望下結婚,然彼等兩人未曾有不淨之行,彼等亦不為情慾而互相凝視,即於夢中亦決不為交接之事,彼等之戒行如此清淨。
[P.23]其後父母死時,菩薩於彼等葬儀終了,呼其妻云:「吾妻!汝可取此八億財產,為幸福之生活。」妻反問云:「然則貴君之身?」「財寶於予,實無必要。予入雪山地方出家,以其處為自己之安穩場所。」「然貴君之出家生活,只有男人等輩,為適當耶?」「不然,汝婦人亦可適當。」「如是,予亦不願以身受取此『吐痰之團子[2]』,財寶於予,亦無必要。予亦欲出家。」「如此甚善。」兩人同為大布施之行後,由城市出發,於喜樂之地所造隱居之家而出家,取殘餘之果蓏以為生活,而居於其所,生活十年,然彼等猶未達到禪定。彼等於其處為出家幸福之生活,經過十年後,為獲得鹽與酸味之物,遊行於田舍,漸次到達波羅奈城,住於王之庭園中。
其後某日,王見園丁持葉包之施物而來,王云:「我欲於庭園遊戲,汝將庭園清掃。」於是園丁準備清掃庭園,王與多數家臣一同進入,此一剎那發現彼等二人坐於園之一隅,為出家之幸福狀;王眺望非常愛嬌美麗之遊行尼,王之胸中騷起煩惱,王思:「先問此遊行尼與此者二人有何關係。」於是接近菩薩問曰:「出家者!此遊行尼與汝有如何關係?」菩薩答曰:「大王!並無何等關係,然在俗之時,彼曾為我妻。」
王聞其事自思:「此女與彼無何等關係,然只在俗時為彼之妻,如此,若予以權勢攜此女而去,彼將如何?予速攜此女入宮。」於是近彼唱第一之偈:
[P.24]一
爾時,菩薩聞此語唱第二之偈:
二
菩薩為如此之獅子吼,然王雖聞此語,因盲目之愚昧,不能鎮靜自己之執著心,彼命某一大臣:「將此遊行尼帶往王宮。」彼答:「謹遵王命。」彼女悲嘆云:「非法不正,世之常情。」於是被大臣帶去。菩薩聞悲泣之聲,一度見女,即不再見。大臣遂將彼女悲泣帶入王宮。
波羅奈王亦不能長久滯留庭園,急赴宮殿,召見遊行尼,對彼女以非常尊敬之待遇。彼女述說世俗之名譽無益與出家之利益,王無論以如何之方法,亦不得彼女之意,王將彼女送入一屋自思:「此遊行尼如此不欲名譽,而彼道士攜此美婦人前來,竟不怒僅一眼回顧相見。出家人等實有甚多魔術,無論施何策略,對予均將無[P.25]益。如是予將往見彼坐為何事?」於是王不停留,即往庭園而去。
菩薩於彼處坐而縫衣,王與僅有少數從者相伴,靜無足音,近於其前。菩薩不視王而仍縫衣,王思:「此道士怒而不與予談話。」繼而自語曰:「此邪惡之道士,最初予不知生怒,若知其生怒,予將抑制此事。」王繼自思:「今彼頑固發怒,不與予談話。」於是王唱第三之偈:
三
菩薩聞此語畢,自思:「此王以予忿怒,不與彼談話,予將對彼說明,忿怒之力,對予不能支配之事實。」於是為說第四之偈:
四
王聞此語後,自思:「此菩薩究竟述其有關忿怒之事耶?抑或有關其他學藝之事耶?予應即刻向彼訊問。」於是唱第五之偈:
五
[P.26]菩薩聞此已云:「大王!忿怒與種種之危險招大破滅,因此,若一度於予生起,予將已生之忿怒現慈悲心加以鎮定。」於是菩薩說明於忿怒之危險而唱次之諸偈:
六
七
八
九
一〇
一一
一二
一三
[P.27]王聞菩薩之法語,甚為滿足,命一大臣攜遊行尼來後云:「尊師!無忿怒之道士!汝等二人以出家為幸福,住此庭園,共度時光,予隨法為汝等作庇護與防禦。」王向彼等乞恕敬禮而去,彼等二人亦共同止住於其處。其後遊行尼死,菩薩於彼女死後,赴雪山體得神通力與解脫,然後修習梵住,達梵天界。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說明聖諦之理——說聖諦竟,忿怒比丘安住於不還果——於是佛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遊行尼是羅睺羅之母,遊行者即是我。」
四四四 康哈提帕耶那道士本生譚
〔菩薩=道士〕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一不平比丘所作之談話。此故事於姑尸王本生譚〔第五三一〕中將再出現。佛就其比丘問曰:「汝為不平比丘真實耶?」答[P.28]曰:「是為真實。」佛言:「比丘!於佛未出現此世以前之學人等,從外道出家五十有餘年,不樂修梵行,對罪業慚愧與畏懼,恐有損傷,自己之不平不向任何人言語。爾何故於此導人解脫之教出家,安住於如我可為尊敬之佛面前,而於四眾之中云說不平耶?何為對自己之罪業不守慚愧與畏怖耶?」於是佛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拔沙國之憍賞彌都城有名憍賞彌迦王治國時,彼之當時某街有八億財產互為親友之二人婆羅門,認知愛欲之弊害,行大布施,二人同捨愛欲,於大眾悲泣之間離去,於雪山地方築隱舍而出家。以拾落穗及林間樹根與果蓏維繫生命,止住五十年間,終未能達得禪定。
彼等經過五十年間後,為求鹽與酸味,向地方出發遊行,達迦尸國。彼處某街有提帕耶那道士之在俗友人名曼達宇耶者居住,彼等二人赴彼之前,彼見彼等時甚為滿足,為造草庵,施於四依[1]。彼等於其處住三四年後,乞假遊行出發至波羅奈,居住於阿提目多迦樹茂密之墓地。提帕耶那隨意居留其處,再往彼之友人之前,彼處為曼達宇耶道士所居。
某日,一盜賊於街內施行偷盜,取多數財寶逃出時,為家主警覺,知為盜賊,與警官等追逐,而盜賊通過下水溝,快速進入墓地,於道士草葺庵門之側,放棄諸多之物品而逃走。
[P.29]財寶之持主等發現諸多之物品云:「此惡行者夜為偷盜,晝為道士之姿而遊行。」於是恐嚇,拷問[2]後,將彼逮捕,帶至王所。王未加訊問,命令帶去以木橛刺殺。彼等將彼帶至墓地,以硬木之樹橛突刺,但木橛不能穿通道士身體;於是持來絍婆樹木橛,仍不能穿通;於是又用鐵橛,亦不能穿通。道士自思:「予前生為何業耶?」彼加以觀察,浮出憶念前生之智慧,依此觀察前生之業。然彼前生之業,究竟為何?乃為以黑檀之木籤刺蠅。彼實際乃前生為木工之子,父往伐樹場所,彼捕一蠅以黑檀破片作為籤狀刺殺此時到來時,彼覺察出為此惡業。彼知:「因此惡業,殆不能免。」彼向王之家臣等云:「若欲刺殺我時,可持黑檀之木橛來。」彼等依言以黑檀木橛刺通後,遺留看守之人而去。
守衛諸人隱慝,監視近彼之來者。爾時提帕耶那云:「予自會友以來,已久未見。」彼來至曼達宇耶之前時,於途中聞彼被木橛刺殺消息,於是彼往其場所立於一隅問曰:「愛友!汝究竟何為?」彼云:「予無何為。」又問:「汝能否抑制自己之惡意?」曼達宇耶答:「愛友!予對捕予者及王均不持惡意。」「如是言之,如斯具德者之影,依予觀之為可悅意。」於是提帕耶那近木橛而坐。時曼達宇耶身體所流之血滴落於彼之身體上,滴落於黃金色身體上,乾後成為黑色,自此以來,彼命名為黑提帕耶那。彼終夜坐於其處。
[P.30]翌日,守衛者往王城向王報告發生之事,王思:「予為不注意之事耶?」急往其處向提帕耶那問曰:「出家者!汝何故坐於木橛之側?」提帕耶那云:「大王!予為護此道士而坐。然王是否知悉此人之行狀及其所為之事?」王告以就其所行未加訊問,提帕耶那對王云:「大王!為王為必須深思注意以處事,享樂愛慾之愚癡在家者非善云云。」彼為王說示教法。
王認知曼達宇耶無罪之事,命為之拔橛,但雖然拔橛而不能拔出。曼達宇耶云:「大王!予曾因行業之罪,蒙如此之不名譽,由予之體不能拔橛,若思與予壽命,可持鋸來,將此橛由近皮膚處鋸下。」王如其言,但體內之橛則殘留不出。當時恰為彼以細籤突刺[3]蠅之肛門,籤殘留蠅之體內,為此蠅未死亡,待其壽命盡時而死。今彼身亦如是不死。
王向道士等敬禮乞恕,使兩人共住於庭園而交談。自此以來曼達宇耶,以木釘曼達宇耶為名,彼即住於王之近所;然提帕耶那於曼達宇耶之傷癒後,回返自己在俗之友曼達宇耶之前。彼進入草庵時,向彼友曼達宇耶報告彼所見者,彼聞之心歡,持有多量之香鬘油糖赴彼之草庵與提帕耶那寒[A2]暄畢,洗足然後塗以香油,而飲水後,坐而聞木釘曼達宇耶所發生事。
爾時彼之子祭施童子於〔僧庵〕廊下之端為球之遊戲,其處有一蟻巢為蛇所居。童子於地面投球,滾入蟻巢之穴,落於蛇之頭上。童子不知,以手入穴,蛇怒嚙彼[P.31]之手,彼因毒之力,身體僵直,倒於其處。彼之父母判為蛇咬,急抱童子來道士前,放置於足下云:「尊師!出家者知藥與護符[4],請使予等之子恢復健康。」道士答曰:「予不知藥,無法治療。」彼等云:「尊師!貴君為出家人,請捨慈悲,誦念真言[5]。」道士云:「善哉!予為誦真言。」於是手托載祭施童子之頭,唱第一之偈:
一
彼唱真言,立即由祭施胸部,毒液流出,沈於地面。童子開眼視其父母云:「母親!」然後轉向而臥。爾時黑提帕耶那向其父云:「予已盡力之限度,汝亦應示自己之力。」父云:「予亦唱真言。」於是以手托載其子之胸,唱第二之偈:
[P.32]二
父為唱如斯真言,祭施由腰部毒液流出,沉於地面。童子起立後復坐,然不能復立。爾時彼之父向其母曰:「予已盡自己之力,汝今唱真言使我等之子起立行走。」彼女答曰:「予亦有真言(真實),然在汝身之前,則不能唱。」彼夫云:「汝如實使予子恢復健康。」彼女云:「善哉。」同意為唱真言(真實),唱第三之偈:
三
[P.33]彼女唱真言,所有之毒立即流出,沉於地面,祭施離脫蛇毒,起牀開始遊玩。此子起立之時,曼達宇耶問提帕耶那之意向唱第四之偈:
四
提帕耶那向彼說明理由唱第五之偈:
五
[P.34]如斯彼告自己意向後,再問曼達宇耶唱第六之偈:
六
於是曼達宇耶說明自己之意向唱第七之偈:
七
然彼如斯云後,曼達宇耶問自己之妻唱第八之偈:
[P.35]八
彼女為答彼唱第九之偈:
九
[P.36]然如斯云後,彼女自思:「予於夫前語未曾說述之秘密終了,彼對予將發怒。予於予等家庭之友道士面前,乞彼寬恕。」彼女為得寬恕唱第十之偈頌:
一〇
曼達宇耶向彼女云:「吾妻!汝起立,予恕汝。然此後勿起慳邪之心,予非不愛汝。」菩薩亦向曼達宇耶云:「吾友!汝集難得之財寶,更又不信善業與果報,行不當之布施,此後應信行布施。」彼云:「予遵君命。」彼同意後,向菩薩云:「尊師!君身受我供物之際,行不當而又不快樂梵行,自此以後,應業如有大果,持鎮靜清淨之心,依禪定充滿歡喜以修梵行。」於是彼等向菩薩敬禮而去。自此以來,妻愛其夫,而清淨心之曼達宇耶信因果而行布施。菩薩拭去不快,依禪定現神通力得赴梵天境界。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說明聖諦之理——說聖諦竟,不平者達預流果——於是[P.37]佛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曼達宇耶是阿難,妻是毘舍佉,子是羅睺羅,木釘曼達宇耶是舍利弗,黑提帕耶那即是我。」
四四五 尼拘律童子本生譚
〔菩薩=童子〕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竹林精舍時,對提婆達多所作之談話。即某日之事,比丘等對彼云:「法友提婆達多!佛為汝之庇護者,汝於佛之蔭得以出家,受具足戒,了解三藏之佛語,得達禪定,汝之名聞利養尚又辜負十力〔佛〕。」彼棄一草葉答曰:「予所為之德,並未多依沙門瞿曇而受。」彼等於法堂就此事開始談論。佛適出於其所,問曰:「汝等比丘!今為何語集於此處?」彼等答曰:「如是云云。」佛言:「汝等比丘!提婆達多忘恩,對友邪惡,非自今始,前生亦即如是。」於是佛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王舍城摩揭陀大王治國。當時王舍城之一豪商,為自己之子娶來田舍豪商之女為妻,彼女無子,於是其後對彼女不與尊敬。「我等之子家中住一石女[1],家門如何繁榮?」豪商故使彼得聞,向諸人閒話。彼女聞後自思:「予將偽裝妊娠之狀,瞞過此等諸人。」於是向忠實自己之乳母問妊娠[2]之心得,「予之愛母!妊娠究應如何為之?」彼女聞乳母教示,隱瞞月經之時,顯示嗜好酸物,更於手足腫漲時期,將手足之手打腫;以布帶[3]使每日腹部增大,乳頭變黑。凡此種種,彼女於造作之時,除乳母外,不於任何人前為之。其夫亦向彼女與胎兒之注意。
[P.38]如此情況經過九個月,彼女思住父家生產,向翁姑乞假,乘車伴多數從者,由王舍城出發,走向歸家之途。然在彼等之前方,時有商隊行路,商隊過一夜後,晨起出發時,彼女於朝飯之頃到達商隊離去之場所。
某日之事,其商隊中有可憐一人獨行之女人,於夜間在某尼拘律之根元處生子;當日晨起出發時,彼女自思:「予如不與商隊一同則不能成行,如有壽命,可復得子。」於是將胎盤及胎內不淨物掩埋,捨兒於其處而去。幼兒為樹神守護,彼為誰人?彼非凡人,實為菩薩當時如此再生。
彼女洽於次日朝飯之頃,到達其處。彼女自思:「予須排泄方便。」於是與乳母赴尼拘律樹之根元。彼女(豪商之妻)於彼處發現一金色之幼兒,彼女喜曰:「愛母!予等終於達成任務。」彼女解開纏附之布,於膝部塗以胎血及胎內不淨之物,告諸人以自己生產之事。如是不久,從者為彼女四周張開天幕,充滿喜氣向王舍城送出信息。而彼女之翁姑以為:「兒媳生子,如何再赴母家,今應速返。」於是遣使告知。彼女折返歸路,入王舍城。其家人等往迎彼女,為幼兒命名,因當於尼拘律樹根元所生,命名為尼拘律童子。
洽於其日豪商之妹亦於歸母家途中,在某樹之枝下生子,於是其子命名為樹枝童子。是日復有住於豪商之側有一裁縫之妻於布帶之內產子,其子命名為普提迦(貧乏人)[4]。豪商以彼等二人之幼兒與尼拘律童子之誕生日相同,亦接領與尼拘律童子一同養育。
[P.39]三人一同成長,達成年後,彼等往得叉尸羅,勤勉學藝,豪商之子等二人向師尊支付束修二千金幣,而尼拘律童子使普提迦童子於自己之側學習。學藝完全終了,彼等向師尊乞假云:「我等將學習田舍之習慣。」於是一同出發,經過時日之內,到著波羅奈,宿泊於某一軒之寺中。
爾時波羅奈之王亡七日,諸人云:「明日我等將準備祭車。」於是告示之大鼓,徧打於市內。彼等三人橫臥於樹之根元而眠,普提迦童子於天明即起,接近尼拘律童子而坐。而棲於大樹上之雄鳥中,居於上方之雄鳥,落糞於下方雄鳥之體上,下之雄鳥向上之雄鳥云:「誰落此糞?」「親愛之友!予不知而落糞,請恕我。」「汝以我身體為汝之便所,我之品位,汝尚不知。」爾時,上之雄鳥向彼云:「予實不知觸汝之怒,汝究有何品位?」彼曰:「殺予而食肉者,晨起可獲得千金,若然,何故予不得誇耀耶?」爾時,他鳥向彼云:「汝有是位之事,即行誇耀,然若殺予食脂肉者晨起成為王者,食中肉者為將軍,食附骨肉者為出納官。」
普提迦童子聞其語後自思:「於我等〔獲得〕千金又有何益?取王國者,方可滿足。」於是彼徐徐登樹,捕獲上方睡眠之雄鳥殺之,以炭火燒之,脂肉與尼拘律童子,中肉以樹枝童子,附骨之肉則自己食之。食事終了時,彼云:「親愛吾友尼拘律童子!汝身今日將為王者;親愛吾友樹枝童子!汝身將為將軍;然予將為出納官。」問曰:[P.40]「爾何故知之?」於是告以先前聽聞之語。彼等於朝飯時進入波羅奈,於某婆羅門家食熟酥混砂糖之米粥,然後出市外進入公園。尼拘律童子橫臥於石板[5]之上,其他二人則橫臥於其外側。
此時人人乘載王者五象徵[6]於祭車之內出發,有關此一詳細譚見摩訶伽那迦本生譚〔第五三九〕之說明。祭車往公園轉方向後,停留作登山之準備,司祭官自思:「公園必有有德者居住。」彼進入公園,發現童子,將衣服自足退下,見其足底,認有王者之相,車輪之印,於是云:「童子適宜為全閻浮提之王,今將波羅奈國與彼治理亦無妨礙。」於是擊打銅鑼及其他鳴物。
尼拘律童子醒來,將布片由頭面扯下,彼觀見大眾後,復轉向而寢。經少時之後,於石板上結跏趺坐。爾時司祭官跪向彼曰:「天!王國臨於御身。」而彼答:「善哉!」爾時司祭官使彼於其處財寶積聚之上,立彼而灌頂。
彼即王位後,與樹枝童子以將軍之位置,得大尊敬而入街。普提迦[7]童子常時與彼等一同出行,自此以來,菩薩(尼拘律童子)於波羅奈如法治理王國。某日,彼思念父母,向樹枝童子云:「親愛之吾友!予無父母不能生活,汝與多數從者前往,陪伴父母來我等之前。」樹枝童子加以拒絕云:「此非予之工作。」於是彼命普提迦童子前往,童子云:「謹遵王命。」往彼父母之所向尼拘律父母曰:「貴身之子繼承王位,請即前往。」然彼兩親云:「予等為富豪,已為充分,不思前往彼所。」加以拒絕;樹枝童子之父母亦云彼等不欲前往,彼向自己之父母亦云,然彼等曰:「予等為裁縫工作之生活,此亦充分。」亦與拒絕。
彼不得兩親之同意,歸來波羅奈,彼思:「予於將軍之家癒休旅途之疲勞後,再[P.41]往會尼拘律童子。」於是彼行至將軍住居之門前,向守衛者云:「將軍之友普提迦童子求見,請轉告將軍。」門班依言通知。
然樹枝童子自思:「彼不與我王國而與彼友尼拘律童子。」彼起恨意,而今聞普提迦童子前來,心中大怒云:「彼之友為誰,彼乃亂心奴隷之子,為予摑之。」於是門班撲打[8]彼之手足膝臂,捉捕頸而將彼擲出。
於是彼思:「樹枝童子因予而得將軍之地位,彼不感謝,而反戈相向,將予痛打擲出。然尼拘律童子為賢明者,為一感謝甚深之善人,予往其人之前。」彼往王之門前,使門班通知:「貴君之友普提迦童子求見。」王呼延見,見彼之來,出座相迎,表示歡迎,然後使之整理鬚髮,著種種裝飾物品,款待種種優美美味食物,然後與彼共坐快談,而問及父母之近況,聞悉不來此方。
樹枝童子更又自思:「此普提迦必在王之面前,誹謗於予,然予往其處,使彼不能有何所言。」於是前往王所。普提迦童子於彼之前向王云:「大王!予因旅途勞頓,予思:『往樹枝童子之家休息後,再來此處。』因此予往其處,然樹枝童子云:『予不識彼。』並痛擊於我,引頸擲出,此事王能置信耶?」於是唱次之三偈:
一
二
三
[P.42]尼拘律童子聞此,唱次之四偈:
四
五
六
七
尼拘律童子如是總唱此等時,樹枝童子猶立於其處。王向彼曰:「樹枝童子!爾不識此普提迦耶?」彼默然無語,王向彼課以王罰[9],唱第八之偈頌:
八
普提迦童子聞此後自思:「予不欲此愚痴者為予捨命。」於是唱第九之偈:
[P.43]九
王聞彼之言,赦免樹枝童子而欲以將軍之職與普提迦童子,然彼不希望,於是與彼適於計劃協定之出納官之職。以前無此特殊職務之官職,此為此後之新設。其後,普提迦出納官受子女之祝福而對子女教誡唱最後之偈:
一〇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佛云:「汝等比丘!提婆達多前生即如此之忘恩。」於是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樹枝童子是提婆達多,普提迦是阿難,尼拘律童子即是我。」
四四六 球莖本生譚
〔菩薩=智賢童子〕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扶養父親之一優婆塞所作之談話。彼對貧乏之家庭與以再生。彼母亡故後,彼晨間早起,用楊枝刷牙淨面洗手後,即耕作傭工,得金儲蓄,準備粥飯,扶養父親。父向彼云:「愛子!爾單獨為內外工作,為[P.44]汝娶一良家之女,如是彼女為汝作家庭工作。」其子答曰:「吾父!女入家庭於父於予決不快樂,父勿為是想,予盡一生扶養尊身,尊身死後,再作考慮。」
彼父不顧子之不喜歡,終於攜來一女為子之妻。彼女善於言辭,行為下賤,其夫以其對父能言善語,心中歡喜,而彼所得歡喜之物,皆與彼女,然彼女即交與翁。其後彼女自思:「予夫所得總不與父,僅只與予,彼確已對父失愛。予以方便,違逆我夫,將老人由家趕出。」自此以來,彼女以過熱或過冷之水,過於鹹辣或全無鹽氣之食物,乃至非常濃或非常稀薄之粥與翁,如是漸次為敢行虐待之原因。而當彼怒時,彼女亦使用粗暴之言辭,互相喧鬧:「何人能與此老人交談?」彼女到處吐痰,使夫惱怒,而云:「汝觀父之所行,『彼亦不可,此亦不可。』」彼女所云,使彼發怒。彼女又謂:「此家汝父所居,否則則予所居。」爾時,彼對彼女云:「予妻!汝尚年少,何處汝皆能生活,然予父年老,若汝不支持予父,汝可由此家出往他處。」彼女驚懼云:「今後決不如此。」於是向翁之足前平伏謝罪,而如日常行法,看顧於翁。
先日以來,彼惱於彼女之所行,彼優婆塞未來佛前聽聞說法,直至彼女恢復本來性情,彼來至佛所。爾時佛問曰:「優婆塞!汝何故七八日間未來聽聞說法耶?」彼說明其理由,佛言:「汝不從女之言,逐出汝父。然前生汝受其言,伴父至墓場,欲埋之而死時,予年七歲頃,向汝語父母之美德,制止汝殺親之所行[1]。當時汝聞我之法語,終生看顧汝父,得赴天界。依我與汝此一教誡,汝於後生亦不捨離,依此理由,汝不受[2]彼女之言,逐父他去。」佛依彼之乞求,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於波羅奈都梵與王治國時,迦尸國某村之一家庭,有一名瓦西塔伽[P.45]之青年獨子,彼看顧其父母,其後,母親亡故,扶養父親。此譚完全如現在之事實〔序分之語〕,然其相異之處,則如下所述。彼女云:「請觀汝父之所行,『此亦不可,彼亦不可。』」彼聞之而怒。復云:「汝父性情粗暴,常事喧嘩,老衰為魔所惱,不久將死,予與此等之人不能住於一家。然此人自身,二三日中死逝,汝伴彼前往墓場,於其所掘穴埋彼,然後以鋤打碎其頭絕命,上覆以土再歸。」
彼女再三云時,彼云:「殺人乃重大之事,予如何能殺其人?」「予向汝說明方法。」「如是請講。」彼女云:「汝於天明之時,往汝父之寢處,大聲呼喚,使眾聞之:『父親!汝於某村索債之債務者,予往而不歸還,若汝亡故,彼不歸還〔債務〕矣,因此,汝與予明日乘車,晨起出發。』汝如此宣告,於其時刻起床,準備車輛,使其乘向其處,伴往墓場,埋於穴中之後,大聲呼喚強盜奪財,於殺彼終了塞穴之後,洗頭歸來。」瓦西塔伽云:「誠為善法。」彼同意彼女之言,準備車輛出發。
然彼有一七歲賢而聰明之子,此子聞母之言語自思:「予母邪見,殺家之祖父,為殺親之事,予不贊成。」彼靜往祖父之側就寢。瓦西塔伽為妻所告時準備車輛:「父[P.46]親!請乘車,予等前往清算債務。」彼使父乘車,然童子最先坐於車內,瓦西塔伽不能制止,於是一同往墓場而行。彼父與彼子乘車於其處等待,彼則獨自下車,持鋤與籠至某一秘密處所,開始掘四角之穴。童子下車,前往其側,如作不知之狀,唱第一之偈:
一
彼父於其時唱第二之偈:
二
童子聞此唱次半偈:
三(A)
然後如斯語後,由父手取鋤,於近處開掘一他穴。
[P.47]爾時父往彼處問曰:「愛兒!何故汝欲掘穴?」彼向父說明,唱第三之偈:
三(B)
於是其父唱第四之偈:
四
智賢童子對斯語作答辯一偈與感興二偈,唱次之三偈:
五
六
七
父聞其子之法語已,唱第八偈:
八
童子聞此云:「父親!女人者,犯罪不受非難,則再三為惡,然為使不復為如此之事,則必須屈服吾母。」於是唱第九偈:
九
瓦西塔伽聞其賢子之語,心甚滿足,彼云:「愛兒!予等回返。」於是祖、父、子三人乘車而去。然此破廉恥之彼女自思:「此不吉[5]者離我家去。」彼女心中歡躍,以有濕氣之牛糞掃除其家後,煮米粥而往眺望彼等歸來之路時,見彼等前來,而離去之不吉者又復攜歸。彼女怒鳴曰:「嗚呼!汝不運之人,奈何又將此不吉者攜歸。」瓦西塔伽一言不發,由車上解軛,向彼女云:「汝破廉恥之輩,汝竟何言!」使彼女[P.49]吃強大打擊,將彼女之足捕捉擲出,並云:「今後不得再入此家。」然後使父與子入浴後,自己亦入浴,三人食其米粥。然此惡性之彼女,數日間於他家逗留。
爾時子向父云:「予母尚未充分會得明白,尊身為使予母生起煩惱,聲言:『如是如是之村,有叔父之女,彼女將前來扶養予父與子及予,予將攜彼女前來。』並持華環,香水備車出發,而於某地方徘徊,至黃昏再行歸來。」彼依其子之言而行。
近所之女等語彼女曰:「貴女之夫,為攜其他之妻前來,往如是如是之村出發。」彼女聞此,恐懼戰慄而言曰:「予今零落,無復再歸之機會。」而思:「惟有乞願於己子。」於是急往其子之處,平伏彼足之前言曰:「除汝之外,予無避難之所,今後予對汝父與祖父,看顧如莊嚴之廟堂,因此,希能再入此家。」子云:「善哉!若母二度勿為此事,予可達成此一約束,母須正心著意。」彼於其父歸來時唱第十之偈:
一〇
如此彼向彼父語後,出往伴母歸來。彼女向夫與翁謝罪,而自此以後心被調御,具足正法,看顧夫、翁及子。兩人均從子之教誡,為布施等之淨業,得赴天界。
[P.50]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說明聖諦之理——說聖諦竟,扶養父者達預流果——佛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父、子及妻是如今之三者,智賢童子即是我。」
四四七 大護法本生譚
〔菩薩=護法童子〕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向迦毘羅城作最初出發之旅行,在其父之尼拘律樹園時,對王之不信心所作之談話。實則於當時,淨飯大王於自己之住所向二千比丘眾圍繞之世尊奉粥飯,而於食事途中交相歡談,王語曰:「世尊!尊身於修業中,諸神來住虛空,而向予告曰:『汝子悉達多太子為苦行中不取食事而死去。』」其時,佛反問曰:「大王!卿信之耶?」王答曰:「世尊!予不與置信,神住虛空,雖如是告,『菩提樹下我子不達成佛,不入般涅槃。』予如是反駁。」佛言:「大王!卿於前生為大護法時,有名之師尊雖然示語:『爾子已死,此為其骨。』然卿自思:『我等之家庭,無幼時死者之事。』不與置信。然卿今又何以能信乎?」彼應王之請求,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於波羅奈之都梵與王治國時,在迦尸國有名護法之村,其村因為護法家之住所,故得此名。其處有為遵守十善業道護法而知名之一婆羅門住居,在其家上下,由奴隷乃至小使,均行布施守戒,修布薩行。當時菩薩再生於彼之家庭,名護法童子,其後彼達成年,其父與彼一千兩(金幣),為修得學藝往得叉尸羅。彼往其所於有名師尊前修得學藝,成為五百青年婆羅門中之高足弟子。
[P.51]當時師尊之長男死去,師尊受青年婆羅門等圍繞,與親族一同泣往墓場,舉行葬式。師尊、親族人等及彼之弟子等於其處一同悲泣,惟獨護法不悲不泣。其後,彼等五百之婆羅門由墓地返來,坐於師尊近前:「嗚呼!如斯有德之青年婆羅門,猶於少時,即死別父母。」彼等相互為語時,護法答曰:「親愛諸友!汝等云『年少之時』,何以彼尚年少而死,年少之時而死為不合理之事。」時彼等向彼云:「親愛之吾友!汝對此等有情之死,何以無知?」彼云:「予實知之,然青年之時不死,年老之時方死。」「諸行無常,非變易者耶?」「無常乃為理,然諸有情,青年之時不死,年老之後方死。」彼等問曰:「親愛之友護法!爾之家如何誰亦不死耶?而汝謂青年之時不死,年老之後方死,此究為汝家之習慣耶?」彼答:「唯然,此為我家之習慣。」
青年婆羅門等以此語告知師尊,於是彼呼護法近前,問曰:「可愛之護法!聞汝家青少時不死,是真實耶?」答曰:「是為真實,師尊!」師聞其言自思:「此漢所云非常不可思議,予往其父之前訊問,若真屬實,則予將實踐其法德。」
彼對其子應為之義務處理完畢後,經過七八日,呼護法近前云:「親愛之弟子![P.52]予將旅行,汝可待予歸來間,教授此等青年婆羅門學藝。」彼言畢執一隻小羊之骨,洒以清淨香水,納入袋中,帶領一暫用之小童,由得叉尸羅出發,漸次抵達彼村。彼於此處問:「大護法家為何處耶?」向彼方而行,立於其處之門前。
婆羅門之諸使役中,第一班見師尊者,由師手取過日傘,脫靴,由小童之手接受其袋,小童向彼等曰:「請轉告護法童子之父:『卿之子護法童子之師,前來拜望,立於門前。』」門班云:「謹遵臺命。」於是向童子之父報告。彼父急往門前:「敬請入內。」引師至家中,坐於坐席之上,然後為之淨足,一總應為之事。
師尊食後於對坐歡談之時,師云:「婆羅門尊者!卿之子護法童子,聰明智慧,成就三吠陀及十八學藝,然於某不幸事件喪命,諸行無常,無可悲者。」婆羅門拍手大笑,師云:「卿何故笑?」彼答:「予子不死,此或為他之某人死去。」師云:「婆羅門尊者!汝子已死,可見骨為信。」於是將骨取出云:「此卿子之骨。」婆羅門云:「此為小羊或犬之骨,而予子不死。予家七代之間,無青年之時夭死之事,尊師乃為虛言。」於此大眾皆拍手大笑。
師尊見此不可思議之事,心甚歡喜,師問:「婆羅門尊者!卿之家風,青年之人不死,不得毫無理由,依如何理由,青年之人不死耶?」師唱第一之偈:
一
[P.53]婆羅門聞此後,說明此家依如何之德,青年之人得以不死,唱如下諸偈: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最後彼以次之二偈語正法實修者之美德:
一〇
一一
[P.55]先生聞此云:「予此次之旅行為一競技之旅行,有效果而非無效果。」而彼充滿喜悅向護法童子之父謝罪云:「予為試卿持此小羊之骨而來,卿之子無病息災[5],請與我卿之護法。」於是書記於葉[6]之上。逗留其處數日之後,返往得叉尸羅。而彼為修得所有護法之學藝,付送多數之從者以為回報。
結分
佛向淨飯大王說此法語後,說明聖諦之理——說聖諦竟,王達不還果——於是佛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父母是大王之家族,師尊是舍利弗,從者是佛陀之隨身者,護法童子即是我。」
四四八 雄雞本生譚
〔菩薩=雄雞〕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竹林精舍時,對企圖殺生所作之談話。比丘等於法堂云:「諸位法友!提婆達多以使用射手等為殺十力〔佛〕之方便。」就有關提婆達多不德[P.56]開始談論。適佛出於其處問曰:「汝等比丘!汝等今集於此處為如何之語?」答云:「為如斯如是之語。」佛言:「汝等比丘!此者企圖殺我,非自今始,前生即亦如是。」於是佛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憍賞彌國名憍賞彌迦王治國時,菩薩出生於竹林精舍某牝雞之母胎,而其後有幾百隻雞為從者棲於森林之中。其近處住有一鷹,彼為方便,日日執一雞而食以為生,彼除菩薩外,食盡所有殘餘之雞,只餘菩薩一隻。然彼菩薩不放逸,於適當時刻求餌,進住於竹藪之中,使鷹不能捉彼。鷹思:「予以方便說服彼而捕捉之。」於是停留於近彼之枝上云:「我可愛之雞王!汝何故對予懷有恐怖耶?予欲與汝親密,此處彼處充滿食餌,雙方俱於其處覓餌,相互友善生活。」爾時,菩薩對彼云:「君對予而言,不能與汝親密,汝去。」「君以予曾為惡事之行動,使汝不能信用,今後予將不為如此之事。」「對予而言,予無交如此友之必要,汝去。」如此三度拒絕。「與具有如此性質者,不能親密。」彼菩薩之音聲響徹於密林,於諸神贊同時為法語,唱此等之偈:
一
二
三
[P.57]四
五
六
七
[P.58]次現等覺者四偈,乃由法王所唱:
八
九
一〇
一一
然彼唱此偈終了後,呼喚鷹曰:「爾若居此場所,予知汝所為之事。」對鷹加以威嚇,鷹由此處飛向他處而去。
[P.59]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佛言:「汝等比丘!提婆達多前生如是企圖殺我。」於是佛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鷹是提婆達多,雄雞即是我。」
四四九 輝煌耳環本生譚
〔菩薩=天神之子〕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喪子長者所作之談話。某時於舍衛城一事佛長者喪失其愛子,因過於悲傷,忘卻入浴與食事,不顧自己之工作,事佛亦呈怠惰,唯只悲泣云:「予可愛之子捨予而死,先予而行。」
晨起,佛眺望世界時,觀知彼男可入預流之初地。翌日,佛由比丘等圍繞往舍衛城乞食,食事終了,使比丘等還,佛由長老阿難相從,移步至彼男之家。諸人告長者佛來之事,家中人等設座請佛,呼長者來近佛。長者會見佛畢,著座於一面,佛以溫暖同情之言辭與語,佛問曰:「優婆塞!汝失一子而悲痛耶?」彼應佛之問,答云:「唯然。」佛續言曰:「優婆塞!古之賢者失子,沉於悲傷,聞賢人之語:『去者不能再得。』知此真理,遂無少悲。」佛應長者之求,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梵與王於波羅奈都治國時,一有力之婆羅門子,年僅十五六歲為痰病纏綿而死,生天上界。其父婆羅門因失子往墓地,繞於一堆灰之周圍悲痛,完全停止工作,終日只沉於愁思。其天神之子見此情狀自思:「思惟如何之方法,取去[P.60]其愁苦。」於是前往墓地,值父前來悲痛之時,其子現身,著華麗之飾物,出現於一方,雙手抱頭,大聲哭泣,婆羅門聞聲,見為其子,對子心感愛情,行近其子而問曰:「愛子!汝於此墓地之中,何所悲耶?」於是唱最初之偈:
一
青年答以第二之偈:
二
婆羅門同情其子唱第三之偈:
三
對聞此青年述所述偈:
四(A)
[P.61]現等正覺者之佛,為述初句:
(B)彼處日月輝
其餘之句為青年所述,婆羅門立即續云:
五
青年更說:
六
婆羅門聞此青年語,悟曰:
七
如是婆羅門聞青年之語,由悲中解脫,感謝青年唱次之諸偈:
八
[P.62]九
一〇
於是青年曰:「婆羅門!予即是汝悲念之子,予已生天界,今後決勿再事嘆息,只應行布施,守戒律,勿怠於布薩。」如是述說自己之地位,還天國而去。於是婆羅門亦守其語,為行布施等德行,死後亦生於天界。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說明聖諦之理——說聖諦竟,長者得預流果——佛於是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說法之子天神即是我。」
四五〇 布施比丘本生譚
〔菩薩=帝釋〕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一行布施之比丘所作之談話。某時,比丘聞佛之教,與其教共鳴,出家以來,多行布施,以行布施為樂。由食器所受之食物,如不分配與他人,則自己不食;所受飲物,如不分配與他人,則自己不入於口;彼如是喜行布施。爾時諸人集於法堂,語其德性。佛來其處問比丘等共為何語,比丘等語布施比丘之事。佛呼彼比丘:「汝行布施,樂為布施之語,為真實耶?」比丘告以實不相違,佛於此曰:「汝等比丘!此比丘前生為不信心者,因無信仰心故,甚至著於草端之油滴,亦不知布施。我制彼比丘自省,教以布施之果,使深染布施之心,雖他生受生,亦不拔去。」於是佛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梵與王於波羅奈都治國時,菩薩為於富裕家之青年,管理家財,及[P.63]父歿繼承財產。某日之事,彼見自己之財產自思:「此處有財產,然未考慮利用之法,因此,予將投出財產,自己為布施之事。」於是建施物堂,終生行大布施。「縱然命盡,亦行此布施,代代不斷。」以此教訓其子,彼於忉利天再生為帝釋。
子亦如父行布施,而對其子遺相同之教訓,命終再生成為月天子,其次其子成為日天子,其次之子成為天之御者,其子再生為乾闥婆之子五頂。然第六代之主人為不信心者,頑固而無情愛,吝嗇而不布施,燒毀布施會堂,逐打乞食者而追散之,著於草尖一滴之油亦不與。
天主帝釋觀察前此之行為:「彼等果然繼承布施之遺業與否?」觀察所見——自己之子行布施,再生成為月天子;其子成為日天子;又其子成為天之御者;又其子再生為五頂;至第六代則此遺業中斷。於是帝釋自思:「制此惡法,必須使知布施之果。」如是彼集合月天子、日天子、天之御者及五頂謂曰:「我等之家系,第六代主人,燒毀布施會堂,追散乞食者,何物亦不布施,因此,我等對彼思與教化。」於是一同前往波羅奈城。
此時富裕主人之統治事務終了,移足出至第七門倉庫眺望街中。帝釋向四人云:「君等可隨我之後。」言畢接近富裕主人之前而立曰:「若長者能與我以食物!」「婆羅[P.64]門!今此處未有食事,請往他處。」「大長者!婆羅門乞食之時,無拒絕者。」「婆羅門!予家既未調理食事,亦未有食事之材料,請往他處。」「大長者!我為汝唱詩一首,汝請聞之。」「我等無聞汝詩之必要,汝請他往,勿立於此處。」
帝釋若不聞其語之狀,唱次之二偈:
一
二
主人聞此云:「如是請入家中少坐,予行少量供養。」帝釋唱此等偈頌,入內而坐。
其次月天子進出乞食,「予無與汝之食物,汝請他往。」彼聞主人之言云:「大長者!汝屋內有一婆羅門,若有婆羅門之供養,予亦可入內。」主人云:「除婆羅門之供養外,決無其他,汝請他往。」彼若未聞,云:「大長者!先請聞偈。」於是唱次之二偈:
三
四
[P.65]長者聞此語云:「如是請入內,少為供養。」月天子入內坐於帝釋近傍。
由此稍後,日天子來求食事,唱次之二偈:
五
六
長者只聞其言,而不向彼觀望云:「如是請入坐婆羅門之側,少受供養。」
繼之則為天之御者前來乞食,彼云:「無有食事。」御者唱第七之偈:
七
[P.66]長者云:「如是請入就坐。」
其次不久五頂前來乞食,長者云:「此處無有,請至他處。」「前此予往任何處,均有婆羅門受供養之例,因此予思此家亦有婆羅門之供養。」於是說法唱第八之偈:
八
長者聞五頂之語自思:「予將聞此為何無價值。」於是唱第九之偈:
九
[P.67]五頂答此唱最後之偈:
一〇
長者聞五頂之教云:「如是請入家就坐,少行供養。」於是五頂往婆羅門之側著座。
爾時長者呼其使者命之曰:「向此婆羅門等供養少許粃米。」女人取粃米謂曰:「可於何處煮食?」「予等不觸粃米。」使者云:「主人!婆羅門不觸粃米。」「如是施與白米。」使者持白米云:「請取白米。」「予等不取未煮者。」使者云:「主人!彼等不取未煮者。」「如是以鍋備以牛之食物與之。」使者為婆羅門以鍋準備牛之食物持來與之。
此五人婆羅門吞食,皆滿口張頰,結於喉中,轉眼吐出,翻倒如同死人。使者[P.68]見此,思為已死,驚向長者報告:「婆羅門等不能吞下牛食而死。」長者自思:「人等非難:『汝此暴漢,對善良之婆羅門與以牛食,使婆羅門不能吞下而死。』」於是命使者:「速行取去婆羅門等鍋中之食物,而準備上等之甘食。」長者步出道路,呼集諸人等辯解曰:「予經常以予食之食物供養此等婆羅門,然婆羅門等慾深,大肆羅致食之,遂致結喉而死,諸位應知此非予之過失。」
此時於羣集諸人之前,婆羅門起立,環視諸人云:「此富人謊言,彼云供養自己所食之食物,但首先與我等以牛之食物,而於予等如死人狀倒臥期間,準備此等食物。」言畢由口中吐出所食之食物於地上使人得見。於是羣眾非難長者云:「汝盲目之愚人,破壞自己之家規,燒布施之會堂,摑乞食者之首予以追散,皆汝之所為。對此善良之婆羅門等與以牛之食物,汝往彼世之時,可將汝之家財結帶於首上而去耶?」
此時帝釋問羣眾曰:「君等知此家財為誰之物?」「予等不知。」「君等以前未聞昔日於此街上有波羅奈大豪商,建立布施堂,實行大布施之人耶?」「唯然,予等曾聞。」「彼長者即予是,因行布施,再生為帝釋天神之王;予之子不破遺業,再生為月天子,其子為日天子,其子為天之御者,其子再生為乾闥婆之子五頂。於此諸人之內,居[P.69]於此處者為月天子,此為日天子,此為天之御者,此即惡人之父乾闥婆之子五頂。如此皆為布施福德多者,賢者應善為善事。」為釋羣眾之疑,帝釋昇至空中,依大威力具多數之從者立放光輝,全市街如現光明照耀。帝釋呼羣眾曰:「我等自天上捨光榮而降,來我家系最後所現之家系穢惡之富人長者處。此惡人滅我等家系之遺訓,燒毀布施之會堂,捕捉乞食者之首而追出,捨棄我等之家訓,否定布施之教,將來必墮地獄,因此以哀愍降來此處。」帝釋示布施之德,為羣眾說法。
長者於是合掌立誓曰:「天神!予自今以後,不捨傳來之家訓,多行布施。自今日起,假令一滴之水,由清淨牙齒之清涼劑開始,苟為自得食物不與他者,決不入口。」
帝釋訓彼應須自制,授與五戒,與四人天神之子共同歸還自己之住所。長者亦於如是有命之期間多行布施,再生於忉利天上。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佛言:「汝等比丘!此一比丘前生為不信心,不行任何布施,而予訓示比丘,使知布施之果。今雖轉生,仍不捨其心。」於是佛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長者是今之布施比丘,月天子是舍利弗,日天子是目犍連,天之御者是迦葉,五頂是阿難,帝釋即是我。」
[P.70]四五一 鴛鴦本生譚
〔菩薩=鴛鴦〕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一貪食之比丘所作之談話。此比丘對所與之衣食不能滿足,彼云:「何處有施食者耶?」各處行走搜索,聞有美食之語,則大歡喜。爾時對此比丘持有好意之比丘等,憐憫此比丘而向佛申述。佛喚此比丘問其是否如人人所說之貪食,彼申說果如所言。佛言:「比丘!汝依我出離之教而出家,何故貪食耶?貪食乃為罪惡,爾於前生即因貪食,於波羅奈不滿足象之死體等而入於大森林中。」於是佛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梵與王於波羅奈治國時,在波羅奈有一隻貪食之烏,彼對象之死體等不滿足,彼思:「森林為如何之物?」於是彼往森林,對木實亦不滿足。彼往恆河之岸巡迴行走之間,見一對鴛鴦之鳥,非常美麗,彼云:「此必在恆河岸邊,多有肉食。予將問此鳥,往其搜索食物之場所,食同等之物,成為美麗之毛色。」於是接近鴛鴦而坐,唱詢問之二偈:
一
二
鴛鴦駁斥其言唱第三之偈:
[P.71]三
烏於是唱二偈:
四
五
於是鴛鴦告以烏之羽色醜陋之原因,訓烏說法,唱次之諸偈:
六
七
八
九
一〇
[P.72]鴛鴦為烏說法:「若汝為世間所愛,則須完全離去惡意。」烏云:「對予說汝等飲食之道,又有何益?」於是呀呀而鳴,飛往波羅奈穢物之地而去。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說明聖諦之理——說聖諦竟,貪食之比丘得不還果——佛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烏是貪食之比丘,雌鴛鴦是羅睺羅之母,雄鴛鴦即是我。」
四五二 布利般哈本生譚
此見於隧道本生譚中(隧道本生譚=大墜道本生譚《五四六》)
四五三 大吉兆本生譚
〔菩薩=師尊〕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有關吉兆之經典所作之談話。於王舍城為起某種事業,有多人集合之中,一人云:「今日為予當吉兆之日。」彼起立出發而去。其他一人聞之曰:「彼男云吉兆等語而去,究竟何為吉兆?」
又其他一男云:「吉兆為見吉祥之相,若人早起外出,見純白之牡牛、見懷妊之女、或見赤色之魚、滿裝之蘇油、新搾之牛酪、或見未洗之衣類,或見粥食之事,此外別無吉兆。」其他一男云:「確係如此。」加以贊成。
[P.73]於是又他一男云:「彼非吉兆,吉兆為所聞之事,如聞某人云:『滿足』,又如聞:『生長』、『正生長』,或聞:『食』、『嚙』等語,除此之外,別無吉兆。」某人聞此語同意贊成曰:「如是如是。」
其次他之一男云:「彼非吉兆,吉兆乃感覺之事,即早起外出,對地有感、或感綠草、濕牛糞、清淨上衣、赤色之魚、金銀,或感食物,除此之外,無有吉兆。」又某人聞此語加以贊成:「實為如是。」
如此,用眼見吉兆,用耳聞吉兆,除此以外用感覺所感吉兆,三種主張者互相不能說服對方,於是由地神至梵天界諸神,不能真實得知「此即為吉兆」。因此,帝釋自思:「此吉兆之問題,於人天之內,除世尊之外,無能說此者。予往世尊之處詢問。」帝釋於夜分往佛之處,敬禮合掌發問:「多數之天及人……。」佛為此以十二偈說示三十八種吉兆,反復反復頌出吉兆經典,千俱胝之諸神得阿羅漢位,得預流等三位者不計其數,帝釋聞此吉兆後,返還自身之住所。由佛聞吉兆之人天均喜悅云:「善哉所說!」
時在法堂稱讚如來之德,諸人曰:「諸子!如來合入人天之心,說此他人完全難近之吉兆問題,使人疑惑澄清,有如昇虛空之月。如來完全為大知者。」如來適近其處問曰:「汝等比丘!於此處為何語耶?」比丘申述:「如是如是之事。」佛言:「汝等比丘!如是達正覺之我,說示有關吉兆之語,非自今始,我行菩薩之行時,亦為人天解疑,說吉兆之問題。」於是佛為說過去之事。
[P.74]主分
昔日,菩薩生於某街市有勢力婆羅門之家,命名為拉其達童子。達青年時,在得叉尸羅修習學問,娶妻,其父母死而調查財寶時,決意為大布施,遂捨慾於雪山地方出家。如是依禪定得神通,食森林之草根、果實,在某地為住居,經時而弟子大增,有五百之追隨者。某日之事,弟子等苦行者近菩薩前曰:「師尊!雨季之間,由雪山降下,為準備鹽與酸物,思欲往地方行,如此,則予等身體強健,且能各處巡禮。」弟子等乞求許可。菩薩曰:「如是汝等前往甚善,只予一人留住此處。」弟子等聞師之語,為告別之言,下雪山行,到著波羅奈市,住居於王園之內,於其處受大歡迎與尊敬。
某日之事,波羅奈王城諸人集合之時,掀起有關吉兆問題之消息,此於序文中已有說明。惟於此時,為解諸人之疑問,未能發現有關吉兆問題之有力說明者,於是諸人往王園詢問行者等吉兆之問題。行者等答王云:「大王!予等不能解說此問題,予等師尊拉其達仙人具有大智,今住於雪山,彼知對此吉兆問題之解說,使合於天界乃至與人界者共同之心。」王曰:「諸位尊者!雪山處於遠方,尊師到底不能前來,雖云如此,我等亦難前往,將如之何?汝等前往詢問汝等師尊,學得再歸,語與我等。」行者應王之請云:「善哉!」同意其請,歸至師尊之處申訴問語。師問王之安否及人民之狀況時,行者等就眼所見有關吉兆等問題之始末,向師尊談及自己[P.75]等為求此問題之解答,特別前來向師說明願望:「師尊!請為我等解說吉兆之問題。」此時弟子之長老向師問以第一之偈:
一
如是弟子之長者問吉兆之問題時,大士菩薩為除人天之疑,為覺者之善導:「如是如是」說明吉兆。
二
[P.76]如是大士說第一吉祥畢,其次說第二之吉祥: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P.78]大士唱此等之偈。大士依此之偈,使彼教說達阿羅漢教之最高頂,以上八偈說示吉祥,依此等吉祥使彼等滿足,說最後之偈:
一〇
行者等聞此等之吉兆,停留於七八日間,辭師下山出行。王迎行者等詢問,行者等依師所教語王吉兆之問題後,遂還雪山。由此之後,吉兆之事,為世所明。有關吉兆有此規範,人人死後得生天道,菩薩亦於遊化完畢與諸仙行者生於天界。
[P.79]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佛言:「汝等比丘!我非只今日,於前生即說吉兆之問題。」於是佛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諸仙人是佛弟子等,問吉兆問題之弟子是長老舍利弗,師尊即是我。」
四五四 迦達賢者本生譚
〔菩薩=賢者〕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兒童之死所作之談話,事情完全與輝煌耳環本生譚相同。佛向優婆塞發問:「優婆塞!汝愁煩耶?」答曰:「唯然。」佛對此云:「優婆塞!古之賢者聞賢人之語,對兒童之死而無悲。」佛應其求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瑪伽堪薩王於鬱多拉巴達地方之堪薩國阿西丹伽那城治國時,王有二位王子,堪薩與宇婆堪薩,及王女一人,德瓦格芭。王女出生之日,婆羅門預言者來預言曰:「此女之腹所宿之子,將滅堪薩國之堪薩王系。」王為愛情不忍扼殺王女,王思:「彼兄弟二王將可善為圖謀。」王年老而薨。因王之死,堪薩繼承王位,宇婆堪薩為副王。
二人思考:「若予等使吾妹亡故,則必受非難,如是使彼女獨身,不與任何人結婚,使人看守。」於是建造一柱為中心之塔,使王女居住,而以王女之侍女難陀句芭及其夫安達卡溫夫使者為看守之人。
時在宇達拉瑪都拉地方,有摩訶薩拉王君臨治國,彼有二位王子薩伽拉與宇婆薩伽拉,其父王死後,薩伽拉承受王位,宇婆薩伽拉為副王。宇婆薩伽拉與宇婆堪薩於同一師尊處共同修學。宇婆薩伽拉侵入兄王之婦人室內被捕,逃往堪薩國宇婆[P.80]堪薩之處,宇婆堪薩介紹彼與堪薩王,王對宇婆薩伽拉以優厚之待遇。
宇婆薩伽拉事王之時,見德瓦格芭所居一柱為中心之塔,彼問:「此為何人居住?」彼聞其理由,對德瓦格芭寄與同情。某日之事,德瓦格芭見與其兄宇婆堪薩一同仕王之王子,彼女問:「此為何人?」侍女難陀句芭答:「此摩訶薩伽拉國之王子。」於是彼女私戀王子。而宇婆薩伽拉對使者難陀句芭加以用心,彼云:「汝能否使予與王女會面?」彼女云:「王子!此事甚易。」於是彼女轉告王女,王女本即傾心於王子,彼女聞使者之言云:「其善。」與以同意。難陀句芭向王子預為轉達其意,夜導王子至王女之住居,王子遂得與王女共同居住。
如是二人時時相會之中,王女懷孕,其後王女有孕之事告知兄王。兄之二王子問難陀句芭,使乞求恕罪,言述事之始末,王兄弟聞此思考:「妹不能亡故,生女亦無亡故之必要,若生王子則必須不許存活。」於是將王女配與王子。
王女月滿生一女子,兄等聞之,大為喜悅,命名為安佳納德威。王與彼等名哥瓦達瑪那之富村,於是宇婆薩伽拉與王女共住於哥瓦達瑪那村。王女又再懷孕,而使者亦同日懷孕。二人月滿,同日王女生一男子,使者生一女子,王女恐殺其子,[P.81]秘密將其子送往使者之所,而將使者之女取為己女,於是二人生子女之事向王兄弟告知。王兄弟問:「為男抑或為女?」聞知又生一女,王云:「如此繼續養育。」如此以同一方法,王女先後生十人之男子,而使者生十人之女子。十人之男子皆育於使者之處,十人之女子則在王女之所,此事無任何一人得知。
王女德瓦格芭之長子名世天,第二子力天,第三子月天,第四子日天,第五子火天,第六子水天,第七子阿周那,第八子拔周那,第九子伽達賢者,第十子安庫拉。彼等作達卡溫夫之子,為十人被使役之兄弟。
時間經過,兄弟成長,強而有力,具有殘忍粗暴之性質,步入掠奪之行徑。終於劫掠向王奉獻之貢物,諸人集聚云:「使者安達卡溫夫之子十人兄弟行將掠奪王國。」對宮廷之優柔加以非難。王呼安達卡溫夫結問曰:「何故汝子等為掠奪事?」王多次遣人,威脅使者,對之責難。使者大為恐怖戰慄,求王寬恕,向王告白曰:「大王!彼等非我子,實為宇婆薩伽拉之子。」王集合宮臣協議:「以如何方法捕縛此十人兄弟?」宮臣等云:「大王!彼等為拳鬥士,可於城中召開拳鬥大會,呼喚彼等至拳鬥場再捕殺之。」並於城中鳴擊大鼓傳布命令云:「自今七日,舉行拳鬥競技。」於王宮門前準備拳鬥場,周圍作柵欄,裝飾場內,以勝利之幢豎著於欄杆之上。全城之內湧起熱潮,車輪相接,為得座席擁集而來。
彼等命洽努拉與穆提伽往拳鬥場,咆哮跳躍,闊步彈指,耀武揚威;而十人之兄弟亦前往欲為公眾之掠奪,身著美麗上衣,於香市掠奪香料,於花市掠奪花鬘,[P.82]四肢塗香油,身著花鬘,耳飾耳環,跳躍咆哮,彈指闊步,神彩飛揚出現於拳鬥場上。
爾時洽努拉不斷彈指拉近,力天見此曰:「予不用手觸。」由象小屋中取繫象之大繩,大叫一聲跳起投繩,圍繞洽努拉之腹,繩之兩端,卷合為一,旋轉於頭上,擊打倒於地上,然後將之扔擲於柵欄之外。
洽努拉當場摔斃。王呼穆提伽,彼起立跳上,咆哮彈指,力天擊彼骨碎,彼叫曰:「予非拳鬥士。」力天曰:「予不知汝為拳鬥士與否?」捉其雙手,撲打倒於地上氣絕,然後扔出柵欄之外。穆提伽臨死時立誓云:「予將為藥叉,吞食此男。」彼於伽拉瑪提亞森林中再生為藥叉。王起立云:「召捕十人兄弟。」
恰於是時,世天以鐵輪為武器,投落於王之兄弟二人頸上。民眾戰怖,平伏於十人兄弟之足下云:「請饒恕我等。」十王子殺其二人叔父,據阿西丹伽那城,治其國家,迎父母於其地。十王子更考慮:「以全印度之王國為我等之物。」進而往伽拉塞那王所居之阿約迦城,將城包圍,平雜木林,破周圍之城壁,捕虜其王,王國入於其手。
其次向都瓦拉瓦提地方前進,其市面臨海,一方高山聳立,內住有妖怪,有藥[P.83]叉護持其市,見敵至輒現驢馬之姿,揚起鳴聲。此時依藥叉之威力,舉全城於海中置於一孤島之上,敵去再行復置於原地。如是之驢馬知十王子來,揚起鳴聲,使城上昇,立於孤島,城之姿態忽然消失,王子離去其所,城再來立於原地。十王子來,而驢馬又如前狀。
十王子對都瓦提城之王國不能入手,於是往黑底帕雅那道士之前,表示敬意:「尊師!我等不能得都瓦拉瓦提王國,請告我等以何方法?」道士告曰:「於如是如是之溝所,有一驢馬居住,彼見敵而長鳴,爾時城即上昇。汝等捕捉其足,彼可告汝等之方法。」王子等作禮而去,往驢馬之足下,向驢馬請求:「吾友,除汝之外,別無可助予等者,予等攻城之時,請勿長鳴。」驢馬告曰:「使予不鳴,勢不可得,然汝等中四人先行,取大鐵鋤,於四方之城門向地中入大鐵棒,於城上昇時,手持鐵鋤附著之鐵鎖與鐵棒相結合,於是城即不能舉起。」十王子云:「甚善。」彼等於驢馬未鳴之間,取鋤來向四門打入鐵棒。時驢馬長鳴,城開始上昇,但四門立四持鋤者,以附著鐵鋤之鐵鎖結住鐵棒,城遂不能舉起,十王子於是入城殺王,使王國成為彼物。
[P.84]如是彼等十人之兄弟,以鐵輪殺及全印度六萬三千之王,如是十王子住於都瓦拉瓦提,配分王國為十分,爾時忘卻其姊安佳納德威。於是十兄弟云:「如是可分為十一分。」然最少之安庫拉云:「予之一分,請與予姊,予為商賈,以維生活,但諸兄長等使各自之人民對予獻與年稅。」兄等贊成,將其配分贈與其姊,於是其姊與九人之王子住於都瓦拉瓦提,安庫拉則為一商人。爾時人壽為二萬歲。
時長兄世天王失去其一愛子,王甚愁惱,捨棄一切工作,終日著於寢床之一部而哭泣不止,伽達賢者自思:「除我之外,無能去兄之憂者,我須以方法除兄之憂。」於是彼扮成狂人巡迴於城內,自向空中胡言:「與我以兔,與我以兔。」城中起大騷動,傳云:「伽達賢者發狂。」此時大臣羅希內雅向世天王近前告白事由,唱第一之偈:
一
[P.85]聞大臣如是之語,佛知王心動,現等覺者唱第二之偈:
二
王起立,速由王宮而下,往伽達賢者之處,雙手緊握其弟,語述第三之偈:
三
伽達聞王之語,仍不關心,仍反覆同一之言不變。王又唱次之二偈:
四
五
賢者聞王之言述第六之偈:
六
王聞此語:「無疑地予弟確已發狂。」於是悲傷述第七偈:
[P.86]七
伽達賢者聞王之語,身不動而立,向王云:「兄長!汝知失生命求兔亦不可得,何故死子而如是悲痛耶?」於是唱第八之偈:
八
伽達語畢立於道之中央云:「兄長!予只望可知(可見)者,然汝悲痛不可知(不可見)者。」賢者為王說法唱次之二偈:
九
一〇
王聞此語云:「可愛者!善哉!汝之意圖,為除予憂而試為此。」王稱讚伽達賢者說次之四偈:
[P.87]一一
一二
一三
一四
最後現等覺者說偈:
一五
其次,世天王以伽達童子之力免去憂愁,支配王國甚久。時十王子之童子等思考:「黑底帕雅那道士具有天眼,予等對彼一試。」使一青年童子美裝,扮為懷孕之人,於腹部附以如和尚枕狀之物,往彼之處問曰:「此婦人何時生子?」行者見此,知此兄弟十人滅亡之時到來,又知今日為自己之死期,彼答王子曰:「汝諸童子!汝等與此男子有何關連?」王子等云:「回答予等問題。」彼等向道人進迫,行者答云:「此男自今至第七日將產竭地羅樹(堅木)木片,因此而世天之一族滅亡。總之,汝等取竭地羅樹之木片燒灰,投諸流水。」彼等云:「此男一派胡言,男人如何生子?」於是作絲繩絞殺行者。
[P.88]王呼王子等問曰:「何故殺行者耶?」王聞語之始末,心懷死懼,命人看守此男,至第七日由腹部生出竭地羅樹木片,燒之成灰,投捨於河中。其後生長為愛拉伽樹。
其後某日之事,王子等欲往遊水,往城門入口處所設之臨時假屋,大為裝飾,於中飲食遊樂之間,手足互相抵觸,遂分成兩圍,互相亂鬥。
時有一人未帶棍棒,彼往愛拉伽樹摘取愛拉伽樹葉,在其摘取完了之時,竟成為愛拉伽樹之棍棒,此男依此而席捲一切。其他諸童子亦皆往取成為棍棒,彼等互毆,終至全部滅亡。其中只餘世天、力天、姊安佳納德威及司祭官四人生還乘馬車逃逸,彼等四人逃至伽拉瑪提亞森林中,此森林為前拳鬥士穆提伽依願生為藥叉之所,彼見力天接近,於是化現一城,自為拳鬥士之姿,跳躍而大聲叫曰:「誰與我戰鬥?」力天見此云:「兄長!予與此男戰鬥。」世天阻止不聽,彼由車飛降,行近彼前彈指,藥叉伸手捕彼,將彼如食球根之野菜而吞入腹中。
世天知其弟被殺,與其姊及司祭官連夜攅行,日出之時行近村落,彼向二人云:「請料理食事前來。」其姊與司祭官入村,彼則隱於灌木之間。時有一獵師名伽拉者,見彼往灌木之間而去,思為野豚,以槍向世天足下投刺,「何人向予投刺?」彼聞人[P.89]聲,知被刺者為人,驚而逃去。王驚魂甫定起立云:「汝勿恐懼,可近前來。」彼向前來之男問曰:「汝名為何?」「予名伽拉(老年)。」王曰:「人為老年所刺必死,古人有如是之說,予今必死無疑。」王呼伽拉:「汝其勿恐,前來為予縛傷。」伽拉為世天縛紮傷口後離去。
王非常痛苦,對二人持來之食物亦不能食,王向二人云:「予今將死,君等纖弱,不可能為其他工作而生活,可學此咒文。」於是口教咒文,向彼等告別,當場命終。如是除佳納德威之外,王之一族全部滅亡。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佛言:「優婆塞!聞此古賢之語,人可免自己失子之愁而勿悲。」於是說明聖諦之理——說聖諦竟,優婆塞證預流果——佛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羅希內雅是阿難,世天是舍利弗,其他者是佛之僧團諸人,伽達賢者即是我。」
校注
[0131001] 原文 Kassapadasabala,譯迦葉十力,即迦葉佛之事,為過去古佛中七佛中之第六佛。 [0131002] 「隨意能為」原文 ahaṁ yathākammaṁ gamissami,逐字譯為「隨我所行而行」,今意譯為「隨意能為」。 [0133003] 黑羽根之矢原文 kāla-kaṇṇi-salākā,譯為黑耳之矢,即黑羽根之矢,意味有不幸凶事之前兆。 [0133004] 「鎧」原文 ura-cchada-pasādhana 譯為防胸之飾,即指鎧而言。 [0135005] 「三十二」原文 dvattiṁsā,因音律之關係改為 battiṁsa。 [0135006] 「如法大量富」原文 Vipulañ ca bhogaṁ,註釋為 dhammaladdhaṁ dhanarāsim,從註釋譯為「大量如法之富」。 [0136007] 「惡趣惱無極」從註釋為添加之譯。 [0137001] 微笑之所以,底本為 Sita-karaṇa(微笑之事),而其次又有 Sita-kāraṇa 可為參照,今採用後者。 [0138002] 五罪所伴隨原文有 Pañca-sādhāraṇa-bhāva,脚註為 pañcannaṁ verānaṁ sādhāraṇa-bhāva,譯為隨伴五罪之事。而五罪即是破五戒。 [0139003] 古魯聖篤樹,原文 indavāruṇika-rukkha,葫蘆科植物之一種。 [0139004] 地水火風,原文有 Paṭhaviāpa tejavāyusamo hutvā,譯為成如地水火風,如地水火風四大,解作無感覺之意味。 [0139005] 苦行原文為 dhutaguṇa dhutaṅga,即修行法(頭陀支)之意。 [0140006] 斯將巴提(Sujampati)帝釋之名。(CBETA 按:漢譯南傳大藏經此頁中缺相對應之註標[06],今於此處加上[06]之註標。) [0140007] 黑性(kaṇha-bhava)意味罪惡所行之果報。 [0143008] 障害原文為 antarāyakarā,為 ābādhā 之有財釋,故譯為「障害」之物。而依註釋為苦行有障害之意,以故添加為「對苦行」之字義。 [0143009] 此偈亦出於 Milinda-pañha P. 384。 [0144010] 疾病原文為 ārogā,而譯註讀為 arogā 或改為 ārogyā 較好。 [0145001] Puṇṇaka-jātaka「奔那伽樹本生譚」於本生譚集中未有出現,彼為第五四五本生譚之一部分。 [0147001] 金地國(Suvaṇṇabhūmi)指今之緬甸及泰國地方。 [0147002] 香醉山窟(Gandhamādana)為喜馬拉雅山之洞窟。 [0147003] 「福田」(Puññakkhetta)謂教團之聖眾。 [0148004] 「勒沙婆」(Usabha)印度里程之名,約二十尋(一尋八尺)。 [0153001] 「外道」底本為 bāhira-āsana,係 bāhira-sāsana 之誤。 [0154002] 「吐痰之團子」chaddi-takheḷapiṇḍa,意味出家者財寶為不必要。 [0156003] 「沉默」底本為 tuṇhi-kkhako,今改從脚註 tuṇhi-kkato 且為參酌偈領而為斯譯。 [0157004] 「一生」在原文因韻律關係用 aorist,文意上譯為未來。 [0157005] 「自他利」(attatha-parattha)為從偈頌之註釋插入者。 [0158006] 「暗夜」原語 kāḷapakkha,意為月不出之夜,指無月之十四日間,故暗夜之月乃月不現之狀。 [0160001] 四依,為比丘生活四種必要之物,即衣服、飲食、臥具、湯藥。 [0161002] 拷問,底本為 Potheti,但應改讀為 sodheti,如 PTS 巴英字典所云。 [0162003] sakalika-hīra 譯為「刺」。 [0163004] 護符譯為 Paritta 真言,或譯咒法為宜。 [0163005] saccakiriya 譯為真言,真譯為「真實動作」之意,有關於呪法,譯為「真言」較佳。 [0165006] 如意堂 opāna-bhūta,從註釋為如十字路公共蓮池之物,文意上用為施食堂之意,故譯為如意堂。 [0166007] 「家之碎屑」為 "kule antimagandhino" 之意譯,直譯為於家之最後之物。換言之,指墮落者。 [0169001] 石女 Vañjh'itthi(無子之女),從佛教用語而譯。 [0169002] 妊娠原語 gabbhiniparihāra,意味妊娠中之起居動作乃至就胎兒之注意。 [0169003] 布帶原語 pilotikā-veṭhana。 [0171004] 普提迦(pottika 貧乏人),從註為 potthika,與 pontī 同義,「襤褸」之意且有「貧乏人」之意。 [0172005] 石板(silā-paṭṭa)為石造之休息臺,公園內王之休息用石板,即指玉座而言。 [0172006] 王者之五象徵(pañca rāja-kakudhabhaṇḍāni)為劍、天蓋、王冠、上靴及扇五種。 [0173007] pottiya 普提迦俗稱 pottika 貧乏人,常被如此使用。 [0174008] 「撲打」底本為(koṭṭhāpeti),今從註 koṭṭāpeti 為正。 [0175009] 「王罰」底本祇有王字,依註為 rāja-daṇḍa(王罰、依王命刑罰之意),今從此譯。 [0176010] 「殉死」mataṁ seyyo,按文意之意譯。 [0179001] 殺親之所行(Pitughātaka-kamma),底本為 PitughātaKamma,今從脚註而譯。 [0179002] 「不受」底本 gahetvā,今從脚註改為 agahetvā。 [0181003] 比拉莉(Biḷālī)及卡蘭巴(Kalamba),俱為食用草根之名。 [0182004] 非業(ludda-kamma)謂「殘忍之行」。底本有 kamma karosi luddaṁ, kammaṁ K. 為脚註之誤植。 [0183005] 不吉之原語為 kāḷa-kaṇṇin,黑耳之意,黑耳為不吉之兆。 [0188001] 「厭離」底本為 Parivajjemu,應為 Parivajjema。 [0188002] 「我等」底本為 amhaṁ,此為單數不合故,從註釋譯為 amhākaṁ。蓋 amhaṁ 為由音律關係而來者。 [0189003] 「通曉吠陀」為 Vedaguno,從脚註讀為 Vedaguṇā。 [0189004] 此一偈見於 Dhp. P. 126, Jāt. I. p. 31, Theragāthā P. 35。 [0190005] 「無病息災」,原文為 ārogo 係 arogo 之誤。 [0190006] 「葉」Paṇṇa 單譯為葉,按印度之習慣為多羅(tāla)葉,即指貝葉。 [0192001] 「交」ghaṁsati 譯為磨或養,依文意上意譯為「交」。 [0193002] 「結約破約」,nānā va katvā saṁsaggaṁ,按文字為「結種種協約」之意,從註釋意譯為「結約又破約」。 [0193003] 「有場所」yattha,從註為 "sahāyassa geho" 指有所指食財之友家。【經文資訊】《漢譯南傳大藏經》第 36 冊 No. 18 本生經(第10卷-第13卷)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0-07-12
【編輯說明】本資料庫由中華電子佛典協會(CBETA)依《漢譯南傳大藏經》所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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