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153]第五篇
第一章 摩尼耳環品
三五一 摩尼耳環本生譚
〔菩薩=王〕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污染拘薩羅國王內宮之大臣所作之談話。此譚已於前[1]出。
主分
菩薩於此處為波羅奈王,惡棍之大臣攜同拘薩羅王使之取得迦尸國,將王投入牢獄之中。王入禪定,於空中盤足而坐。盜賊王之身體發熱,彼往波羅奈王之所唱第一之偈:
一
[P.154]菩薩聞此,唱次之二偈:
二
三
菩薩如斯語後,為盜賊王說法,次就彼之所行唱曰:
四
五
[P.155]菩薩語畢,〔拘薩羅王〕向菩薩謝罪,交還王國,回自己之國。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拘薩羅王是阿難,波羅奈王即是我。」
三五二 善生居士子本生譚
〔菩薩=居士子〕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喪父之居士所作之談話。彼因父親亡故而悲泣,徘徊各處,不能忘憂。佛見彼可有入預流果之可能性,佛於舍衛城托鉢步行之機會,由一沙門隨行,來至彼家,就預設之座,彼來向佛敬禮而坐。佛問:「信士!汝悲痛耶?」彼白佛云:「尊師!唯然。」佛言:「友!昔之賢人等聞賢人等之言,雖喪父親,亦不悲痛。」佛應彼之請求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於波羅奈梵與王治國時,菩薩出生於某居士家,名為善生。彼達成年時,祖父死亡,彼之父親因父之亡故沉於深憂,由墓場持來骨片,於自己之庭前建立土塔,納入其處,每於外出他往,向塔供花,追思而悲歎;不作沐浴,不用塗香,不為食事,亦不看顧工作。
菩薩見此而自思:「予父自祖父亡故以來,悲傷而厭事,各處徘徊,除予之外,[P.156]他人不能與父以覺醒。予將以一方便,使父止悲。」彼於都城之外,發現一頭死牛,持來水草,置於牛前謂曰:「汝食,汝食!汝飲,汝飲!」每一來者見彼云:「善生!汝瘋狂耶?何故以水、草與死牛。」彼不作任何之答。於是彼等往其父之所云:「汝子瘋狂,以水、草與死牛。」居士聞此語,失去對父之悲痛,而起對子之悲痛,彼急往子處云:「吾子善生!汝甚利巧,何故以水、草與死牛?」為唱次之二偈:
一
二
菩薩聞此,唱次之二偈:
三
四
[P.157]菩薩之父聞此語自思:「予子甚賢,明辨此世與彼世當為之事為,為使予覺醒而為此事。」彼云:「吾子賢者善生!予悟『諸行無常』,此後予不再悲傷。如此子之作為,實可排除父之悲傷。」彼讚譽其子〔唱次之四偈〕:
五
六
七
八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說明聖諦之理——說聖諦之理竟,居士入預流果——佛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善生即是我。」
三五三 張枝本生譚
〔菩薩=師匠〕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跋祇之鱷山恐怖林中時,對菩提王子所作之談話。菩提王子為優填王之子,此時住於鱷山,招來一名技巧之木工,建造一座其他國王不能比並之宮殿,名曰拘迦那大。宮殿建造後,彼因邪慳之心:「此木工將為其他國王建[P.158]造如此之宮殿。」於是抉取木工之兩眼。比丘眾聞知此事,於法堂生起話題:「諸位法友!菩提王子如是如是抉取木工之雙眼,實為暴虐、殘忍、無慈悲之行。」佛出其處問曰:「汝等比丘!汝等今有何語,集於此處?」比丘白佛:「如是如是之事。」佛言:「汝等比丘!此非自今始,前生彼即為暴虐、殘忍、無慈悲者。非今如此,前生彼挖抉千人之王眼,殺之以肉施行祭神。」於是佛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於波羅奈梵與王治國時,菩薩為於得叉尸羅名聞四方之師尊,印度中之武士族及婆羅門族之青年,悉皆至彼處修習學藝。波羅奈王之子梵與王子,亦於彼所,學三吠陀。彼之性情粗暴,殘忍無情,菩薩依人相術見其粗暴殘忍無情之性質,告誡彼曰:「汝粗暴殘忍而無慈悲。無慈悲者雖得權威,不能長保;一旦失去權威,即如海上之難船,不得寄身。因此不可為無慈悲者。」菩薩為唱次之二偈:
一
二
[P.159]彼禮拜師尊還波羅奈,向父示所修學藝,即副王之位。父死同時,登上王位。彼有一性質殘忍之司祭名頻祇耶,彼為名譽之欲所驅使而自思:「予王悉數取得印度中之王,如此,王為唯一人之王,予為唯一人之司祭。」彼向王進言,得其承諾。王率大軍出都,包圍某王之都城,俘虜其王,依同一手段,遂掌握全印度之主權,攜回一千之王。彼欲取得得叉尸羅之主權,來至其所。時菩薩實行都城之修理,免為他物所破壞。
波羅奈王於恒河之畔大尼拘律樹下張幕,上懸天蓋,下設臥榻,住於其處。彼率全印度一千之王戰鬥,但不能取得得叉尸羅。彼問司祭:「尊師!我等與儘此一千之王一同前來,而不能取得得叉尸羅,將如之何?」「大王!抉千人王之眼,剖其腹,[P.160]攜五種之香肉,為出生於此尼拘律樹上之天人行祭,於樹之周圍造起邊緣,使血存留其中五指之深。如此,予等立即得獲勝利。」王許可照辦,於幕中置大力之力士,將千人之王一一喚入,擊打陷入昏迷狀態,抉取其眼殺之而取肉,殘骸流入恒河,依言行祭,擊打祭祀大鼓而行出戰。
然此時由彼之瞭望臺上來一夜叉,抉彼之右眼而去。彼大感疼痛,氣為疼痛而顛倒,還至尼拘律樹下,仰臥於臥榻之上。恰於此時,一隻鷲鳥,持一尖椎之骨飛來止於樹頂,食肉而捨骨,骨之尖端如鐵籤,落中王之左眼而崩潰。爾時王思起菩薩之言,彼喃喃自語:「菩薩謂:『自己之業收得相應之果,恰如此等生物收得與種子相當的果實。』菩薩之所云,今已得見其言。」彼唱次之二偈:
三
四
[P.161]彼如是悲歎,思起第一妃之事。
五
彼喃喃唱出此偈,死而生於地獄。有權威欲之司祭,不能得護彼王,自己亦不能得權威。彼死而軍隊四散奔逃。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盜賊之王是菩提王子,頻祇耶是提婆達多,聞名四方之師尊即是我。」
[P.162]三五四 蛇本生譚
〔菩薩=婆羅門〕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一與幼子死別之居士所作之談話。此故事與妻死別[1]與父死別[2]居士之故事相同。此處佛亦如以前,往居士之家,彼出來禮拜而坐。佛問:「友!君悲痛否?」彼云:「尊師!唯然。我子亡故,故我悲歎。」「友!應壞之質者壞,應滅之質者滅,此非唯一人之事,亦非唯一村之事,於無量數大世界[3]之中,三世界之中,無不死者。因此,被製作〔有為〕之物無一能長保者。一切有情,為應死之質物,所作之物,皆為應壞之質物。昔之賢人等,子死之時云:『應滅之質者滅』,而無悲痛。」佛應彼之請求,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於波羅奈梵與王治國時,菩薩出生於波羅奈門外之村婆羅門家,依農事維持生計,支持一家。彼有一子一女,子達成年,由同等家世之家娶來兒媳。如此合女之使者,共為六人,即菩薩、妻子、女、兒、媳及使者,為一同互相和睦歡樂之生活。菩薩教他之五人而言曰:「汝等各自於應得之處行施,護戒法守布薩日,行生死觀,常念己等之死——此等有情,確實皆死,生則不定,一切有為之法皆是無常,為應滅之質者。須晝夜勤勞勉勵。」一同皆曰:「謹遵如命。」舉家應諾,勤勞勉勵,行生死觀。
其後一日,菩薩與子一同出往耕田,其子掘一塵堆,與以焚燒。其側有一蟻窩,[P.163]中棲毒蛇,煙觸彼眼,蛇怒奔出自思:「必此奴所為。」以四毒牙向彼嚙噬,子即倒死地上。菩薩見子倒死,置牛來見,知子已死,將子抱起,使臥於一樹根之傍,以衣物覆蓋,既不哭泣,亦不悲哀:「應壞之質者壞,應死之質者死,一切有為法皆是無常,終當死去。」彼唯念無常,仍耕種田地。彼見一鄰人通過田側,問曰:「汝歸家否?」彼應曰:「諾。」「如是請於過我家時,向予家內言:『今日不必持來二人份之飯食,僅持一人份前來。前此女僕一人運來飯食,今日則四人一同著清淨衣裳,攜帶香與花前來。』」鄰人應諾而往,向婆羅門之婦依言轉告。「何人賴汝傳言?」「由貴主人所言。」婦人知自己之子已死,然未見表現痛心之狀,此心善積修練。彼女著清淨衣裳,手攜香花持食物與其他諸人一同往畑中而來,其中皆無一人哭泣悲歎者。菩薩坐於其子仰臥之樹蔭下進食,食事終了,皆集積薪木,作火葬堆,供養香花,施行荼毘,無誰落一滴淚者。彼等皆作死之觀念修行。
依彼等戒法之力,帝釋天之座,生起暖意,彼云:「究為何人使予由此所暖動?」[P.164]彼穿鑿洞觀,知因彼等德之威光,使座發熱。彼起信仰之念,自思:「予往彼等之家,使其每人作獅子吼,然後使彼等之家,充滿七寶,予必須如此為之而歸來。」於是急往其處,立於墓場之側,問曰:「汝等何為?」「尊者!予等燒人。」「汝等並非燒人,乃在殺鹿燒烤。」「尊者!並非如此,予等乃在燒人。」「然則,彼為汝等之敵人?」於是菩薩云:「尊者!彼為予真實之子,非為敵人。」「然則彼為汝之可憎之子?」「尊者!彼實為予最可愛之子。」「然則何以不泣?」菩薩為說明不泣之理由,唱第一之偈:
一
二
[P.165]帝釋天聞菩薩語,問婆羅門婦曰:「尊夫人!死者為汝之何人?」「尊者!此為宿於予身十箇月,飲乳、取手、立足、哺育之子。」「尊夫人!父為男人,可以無悲,母親之心柔軟,何為不泣?」彼女為說明不泣之理由:
三
四
彼女唱上之二偈。
帝釋天聞婆羅門婦之語,問妹曰:「貴女士!彼死者為汝何人?」「尊者!彼為吾兄。」「為姊妹者,對弟兄應有愛情,而汝何故不泣?」彼女亦為說明自己不泣之理由:
五
[P.166]六
彼女唱上之二偈。
帝釋天聞其妹之說明,問死者之妻曰:「尊婦人!此人為汝之何人?」「尊者!彼乃予之夫。」「為婦人者,夫死即為寡婦,成無依之身,汝何不悲泣?」彼女為說明自己不泣之理由:
七
八
彼女唱上之二偈。
[P.167]帝釋天聞妻之語,問使者曰:「汝婦人!此人為汝之何人?」「尊者!彼為予之主人。」「汝曾受此人壓制虐待所驅使耶?因此,汝思彼死之為宜而不泣耶?」「尊者!非如汝所說,亦與主人不相符合,我等之少主人,堪忍力強,情深而有憐憫之心,彼為予抱於胸前而育成者。」「然則汝何故不泣?」彼女為說明不泣之理由:
九
一〇
彼女唱上之二偈。
帝釋天聞一切正語,起信仰心:「汝等善勵修行死之觀法。今後汝等無須以自己[P.168]之手工作,我乃帝釋天王,我將持來無限之七寶,汝等勉勵勤行施捨,守持戒法,多行布薩。」帝釋教彼等後,向其家持來無量七寶而去。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說明聖諦之理——說聖諦之理竟,居士入預流果——佛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使者是久壽多羅,女是蓮華色,子是羅睺羅,母是讖摩,而婆羅門即是我。」
三五五 蘇油王子本生譚
〔菩薩=王子〕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拘薩羅國王之大臣所作之談話。此故事與前(第二八二善人本生譚,漢譯南傳藏第三十四卷一二九頁)出者相同。此處國王對盡職之大臣授與大榮譽後,對中傷之語,信受為真,縛彼投入牢獄;彼坐於其處即入預流向。王思起彼德,與以赦免。彼手攜香華,往佛所禮佛而坐,於是佛向彼問曰:「聞汝遭遇不運之事?」彼白佛云:「唯然,有之,世尊!然予之不運,實即予之幸運,予已得預流向。」佛言:「信士!轉不運為幸運,非只汝而已,昔之賢人等亦為幸運。」佛應彼之請求,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於波羅奈梵與王治國時,菩薩宿於第一妃之胎而出生,命名為蘇油王子。其後,彼於得叉尸羅修習學藝,正當治國。彼之大臣中一人,有污染內宮者,為王親見得知,將彼逐放於國外。
時萬伽王於舍衛城治國,彼往此王之處出仕。如前所云之狀,使王聽信自己之[P.169]語,往取波羅奈國,王取得其國,以鎖縛菩薩投入牢獄中。菩薩入於禪定,升入空中盤足而坐。萬伽王感覺全身發熱,彼往見菩薩尊嚴之顏如黃金之鏡、開放之蓮華,問菩薩而唱第一之偈:
一
菩薩語王以自己不悲之理由,總唱以下之偈:
二
三
四
五
[P.170]萬伽王聞此四偈,向菩薩謝罪,還國而去。大士將國託付大臣等,入雪山地方出家,修禪定不怠,成為生梵天世界之身。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萬伽王是阿難,而蘇油王則是我。」
三五六 伽藍第雅青年本生譚
〔菩薩=婆羅門〕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法將舍利弗所作之談話。據傳,長老對獵夫、漁夫平日不守戒法者來,每於會面時則云:「汝等應受戒法。」而授彼等戒法。彼等因對長老尊敬之念,不能違背其語而受得戒法,但雖得受而不遵守,仍為自己[P.171]之商估。長老呼自己之弟子云:「此人等於予之處接受戒法,但不遵守。」「尊師!彼人等不喜持戒,而師為授之,彼人等不能違背師語而受。此後師對此等諸人停止授與戒法。」長老聞之甚不喜歡。
比丘聞此傳說,於法堂中開始議論:「諸位法友!長老舍利弗每逢見者,即為授戒法之事。」佛出其處問曰:「汝等比丘!今有何語,集於此處?」比丘白佛:「如是如是之事。」佛言:「汝等比丘,彼非自今始,彼於前生,每逢見者,未曾請求,雖不願依而授與戒法。」於是佛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於波羅奈梵與王治國時,菩薩出生於婆羅門家,達成年後,於得叉尸羅為名聞四方師尊之長弟子。此師尊每遇漁夫等未曾請求,即云:「汝應受戒,汝應受戒。」而授與戒法。雖受戒法而無遵守者,師尊對弟子等語此事,弟子等云:「尊師!彼人等不喜而師與授戒,因而破之。因此,今後師只對請求之人授與,而對未請求人等則請勿授。」師尊於是懷後悔之念。雖然如此,每逢會面者,仍授戒法。
如是某日之事,由某村來人,招請師尊謂請讀婆羅門之經文,彼呼青年伽藍第雅云:「予不前往,汝率五百青年前往,受取讀經〔謝禮〕,持來予之一份。」彼前往,於歸來途中,見一洞穴自思:「我等之師,每逢會面者,未作請求而授戒法。自此以[P.172]後,予將使師尊只對唯請求者始與授戒。」此青年等皆精神愉快而坐,彼則起立,取起大石投入洞穴之中,幾度幾度投入。青年等向彼云:「汝君何為?」彼不作何言。眾人急速歸還,向師稟告。師來與彼共語,唱第一之偈:
一
彼聞此欲使師悟唱第二之偈:
二
婆羅門聞此,唱第三之偈:
三
[P.173]青年聞此唱第四之偈:
四
師尊聞此,知自己受挫,謂曰:「伽藍第雅!汝言適切,自今以後,予不為此事。」於是唱第五之偈:
五
如此,師尊向青年述說謝意,青年亦於教師後,相攜而還家
[P.174]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婆羅門是舍利弗,而伽藍第雅青年即是我。」
三五七 鶉本生譚
〔菩薩=象〕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提婆達多所作之談話。某日之事,比丘於法堂中開始談論:「諸位法友!提婆達多粗暴而殘忍無情,彼對生物不存愛憐之情。」佛出其處問曰:「汝等比丘!汝等今有何語集於此處?」比丘白佛:「如是如是之事。」佛言:「汝等比丘!彼非自今始,前生彼亦無愛憐之情。」於是佛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於波羅奈梵與王治國時,菩薩出生於象之一族,年長後,身體可愛而長大,為象羣之長,率領八萬頭之象,棲於雪山地方。爾時有一隻雌鶉,於象羣徘徊之處產卵,卵被十分保溫,破卵而出來雛鶉。鶉之羽未伸,尚不能善飛之中,大士率領八萬之象羣,搜獲食物行進途中,來至其所。鶉見此自思:「此象王以足踏予之子,將被殺害,予將請求勿傷予之子。」彼女併兩翼於一處,立於象王之前唱第一偈:
一
[P.175]大士云:「汝心勿憂,予將保護汝子。」八萬之象悉數通過於雛鶉之上。象王呼母鶉近前云:「予等之後,一獨行之象前來,彼不用吾等之語,彼來,汝可向其乞願以圖子等之安全。」言畢而去。母鶉向彼出迎,以兩翼行合掌禮,唱第二之偈云:
二
彼聞鶉語第三之偈:
三
[P.176]彼如斯云,用脚踏斃鶉之子等,流小便大吼而去。鶉落於樹枝之上云:「今汝吼叫而去,數日之中將知予之所為。汝不知智慧之力較汝身體之力偉大,予將向汝示知。」鶉罵彼唱第四之偈:
四
彼如斯云,數日間彼伺奉一鴉,鴉甚滿足云:「予為汝能為何事?」鶉云:「主人!予無他求,惟願您用嘴啄傷彼獨行象之眼。」「謹遵如命。」鴉與允諾。於是鶉又向一青蠅伺奉,青蠅云:「予能為汝為何事?」鶉云:「彼鴉啄傷獨行象之兩眼,貴君可於其處產卵。」青蠅允諾:「謹遵如命。」於是鶉又伺奉一蛙,蛙云:「為汝能為何事?」「彼獨行象於搜尋水時,汝於山之絕壁頂上鳴叫,當彼昇至山之絕頂之時,貴君降至崖下鳴叫,此為予向汝之所願。」蛙聞鶉之語云:「謹遵如命。」予以同意。
[P.177]此後一日,鴉以嘴啄傷象之兩眼,蠅即產卵於其中。象為蛆蟲所食,痛極顛狂,喉乾不堪,步行搜水,爾時蛙於山之絕頂鳴叫,象思:「彼處有水。」登往山上,蛙下降往崖上鳴叫,象云:「此處有水。」向崖下而行,轉落崖下,喪失生命。鶉知彼死云:「予已敗敵。」彼歡喜滿足,於象之死骸上巡迴走過,其後,從業而往其應往之所。
結分
佛言:「汝等比丘!對任何人不可構造敵意。有如此大力之象,尚為此四隻生物一同之力而殞命。」
五
此為現等覺者所唱之偈,佛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獨行象是提婆達多,而羣象之長即是我。」
三五八 小護法王子本生譚
〔菩薩=王子〕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竹林精舍時,對提婆達多奸計殺〔佛〕事所作之談話。[P.178]於其他之本生譚,提婆達多使菩薩恐怖之事尚且不能,然在此小護法王子本生譚中,菩薩出生七箇月時,使斬斷手足及首,為弄刀之戲。於山本生譚中[1],則為扭捩其首而殺之,炙其肉於竈上而食。於堪忍宗本生譚中〔第三一三,漢譯南傳藏第三十四卷二二八頁〕,則為鞭彼兩千次,斬斷手足及耳鼻,捉髻扯倒在地上,使之仰臥,以足蹴其腹而去,菩薩於當日,即喪失生命。於小難提猿本生譚[2]及大猿本生譚〔第五一六〕,彼使人殺害〔菩薩〕。如是長久期間奸計於殺害之事,於佛世之時,彼仍奸計於此。
於是一日於法堂中開始談論:「諸位法友!提婆達多為欲殺佛,用盡手段,雇射手殺正等覺者,以石投之,放那羅義利猛象。」佛出其處問曰:「汝等比丘!汝等今為何語,集於此處?」比丘白佛:「如是如是之事。」佛言:「彼奸計殺予非自今日始,前生即已如是,然尚不能使我怖畏。昔我為護法王子時,我為彼自身之子,殺我以為弄刀之戲。」於是佛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於波羅奈有大光輝王時,菩薩宿於第一月妃之胎出生,命名為護法。於彼生滿七箇月時,母以香水浴彼,著飾玩耍而坐,王來妃之住居,妃使幼兒玩耍,為愛子所牽,見王未有起立。國王自思:「今為幼兒,尚起慢心,不思予為何人,幼兒長大,更將不思予為人矣。於今時之中,不免殺之。」王坐王座,呼盜賊處刑吏近[P.179]前云:「汝去準備。」處刑吏肩纏黃色之衣服,手執赤色之花環,肩擔大斧,攜處刑之道具前來拜謁國王:「大王!有何吩咐?」「往妃之寢殿,攜護法來。」
妃知王忿怒而歸,抱菩薩啜泣而坐。處刑吏來至其處,捶妃之背,由妃手中奪取王子往王之所,向王云:「大王!如何處置?」王云:「持一板來,置於其前,使彼睡臥。」彼依言而行。月妃悲歎,隨幼兒之後而至。復次,處刑吏問王曰:「大王!如何處置?」「斬斷護法之手。」月妃云:「大王陛下!予子為七月之嬰兒,何亦不知,此非其罪,若有罪在我,因此請斷我手。」妃為明此意義,唱第一之偈:
一
王視處刑吏,「大王!如何處置?」「不可猶豫,斬斷其手。」命令之同時,處刑[P.180]吏以銳斧如切幼筍,斬斷王子之兩手。王子之手雖被切斷,但不泣亦不悲,堪忍與慈愛第一之菩薩,堪忍此苦。月妃將被切之腕端以裙包裹,生血塗襟而悲歎,往返行走。
復次,處刑吏問:「大王陛下!如何處置?」王命曰:「斬斷雙足。」月妃聞此唱第二之偈:
二
王再命處刑吏,彼又切斷王子雙足。月妃亦用裙包裹其中,為生血所塗而悲泣,妃云:「大光輝王!大王陛下!手足被切之嬰兒,必須母親養育,草妃願作女工,養育我子。請將子交付草妃。」處刑吏問曰:「大王有何指示?予之任務是否終了?」「否,尚未完畢。」「如何處置?」「斬斷其首。」於是月妃唱第三之偈:
三
如斯語畢,伸首待斬。
復次,處刑吏問曰:「大王!如何處置?」「切彼之首。」彼切斷王子之首問曰:「依大王陛下指示,任務是否終了?」王云:「尚未完畢。」「然則如何處置?」「用刀尖接取為弄刀之戲。」處刑吏將王子死骸投往空中,然後用刀尖接取為弄刀之戲,然後投於牀上骨肉分散。月妃用裙包菩薩之肉,伏於大地而哭泣:
[P.181]四
五
唱以上之二偈。唱此二偈已,月妃以雙手撫胸押心肉,唱第三之偈:
六
彼女如斯悲歎,如竹林焚燒之竹,心臟碎裂,當場命亡。王亦不能留於座上,而落於牀上,牀板破裂為二,王又落於地上,於是二十四萬由旬厚度之大地,亦不[P.182]堪承受王之惡德,裂開一大穴,由無間地獄現網,如用傳家毛巾包裹之狀,捕王投入無間地獄。大臣等則為月妃及菩薩之死,料理善後。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王是提婆達多,月妃是大愛道,護法王子即是我。」
三五九 金鹿本生譚
〔菩薩=鹿〕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舍衛城某良家女所作之談話。據傳,此女為居於舍衛城之〔舍利弗、目犍連〕兩大弟子之信者家中之女,信心誠篤,有純淨之心,歸依佛法僧三寶,行善且賢,樂施與及其他善行。雖然如此,仍與於舍衛城中素性相同之邪教信者之家結緣論嫁,於是彼兩親云:「予等之女,信心誠篤,有純淨之心,歸依三寶,樂施與及其他善行。汝等宗旨相違,如汝等不允依其所望,為施捨、參寺聞法、守戒法、行布薩,則予等不允出嫁,汝等自身可由同宗旨之家娶得女人。」
為彼女兩親之拒絕,男家云:「汝等之女,來予等之宅後,一切如其所望,予等決不阻礙。請允嫁女。」「如是可與應從。」於是於星運之吉時,舉行慶祝婚儀,將女由自己之家伴來。彼女克盡婦道,勤勞不怠,謹事其夫如天,對翁姑守分。
一日彼女語夫云:「君!予思欲供養來予等家之長老等。」「甚善,如汝所願實行供養。」彼女一日招待長老等表大敬意,奉獻美味之食物,坐於一方。彼女云:「諸位尊師!此家人等為邪教信者,無信心,不知三寶之德,因此,只由予一人實行供養,請與受之。」長老承諾,常時僅於女處飲食。次彼女復向夫云:「君!長老等常[P.183]時來予處,何故君不能相見?」女夫聞此:「甚善,彼此相見。」翌日,長老等食事終了,女告知其夫,夫往長老之所與長老等會見,坐於一方,於是法將〔舍利弗〕為彼說法。彼對法將之說法與行儀,起信仰心,自此以後,彼為長老設座、漉水,於食事中間,聽聞法門。其後彼之邪教終告破壞。
於是,一日長老為彼二人說法,說明聖諦之理,說明終了,二人均入預流果。自此以後,自其父母以下,使者佣男之輩,一總捨棄邪教,歸依佛法僧三寶。一日彼妻向夫云:「予欲出家。」彼謂:「甚善,予亦欲出家。」於是與多人之伴侶一同送彼女往比丘尼道院使彼女出家,自己又往佛所乞願出家。佛使彼出家,後授與具足戒,彼等二人共修觀法,不久即達阿羅漢果。
於是一日,法堂之中,開始談論:「諸位法友!如是如是年少比丘尼,自己與夫有出家之緣,出家而修觀行,達阿羅漢果。」佛出其處問曰:「汝等比丘!今汝等有何語,集於此處?」比丘白佛:「如是如是之語。」佛言:「汝等比丘!此女使夫由貪欲之羂得免,非自今始,前生彼女亦使昔之賢人等由死之羂得免。」言畢默止,佛應彼等之請求,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梵與王於波羅奈治國時,菩薩於雪山地方出生於鹿之族中,成長後,[P.184]美麗可愛為黃金色,手脚如塗漆,兩角似銀繩,兩眼如摩尼寶珠,顏如捲赤毛布之光亮。彼之配偶牝鹿,亦甚美麗,兩鹿和睦快樂生活。各種之鹿有八萬隻均相隨於菩薩。
彼等於此於此生活中,一獵夫於鹿之通路敷設羂索,一日,菩薩步履於羣鹿之先,脚為羂索所縛,彼思:「切斷〔羂〕索。」用力掙扎而皮破,再掙而肉破,再掙而筋破,羂繫入骨。彼不能掙斷羂索,覺死之恐怖,於被捕時揚聲悲鳴。鹿羣聞此,恐怖逃散,其妻亦逃,於鹿羣中巡迴不見菩薩:「彼必觸及災難。」於是急往彼所,流淚泣叫云:「君!君!汝非持大力者耶?而如何不能掙脫?速速加力掙脫。」彼女使彼加力唱第一之偈:
一
[P.185]菩薩聞此唱第二之偈:
二
於是牝鹿云:「君心勿憂,予以自己之力,向獵夫願求,付出予之生命,救助汝之生命。」彼女安慰大士,緊抱塗血之菩薩居於其處。獵夫攜帶刀槍如劫末之大火奔來,牝鹿見此,向菩薩云:「君!獵夫前來,予以予之力使汝得釋放,汝心勿憂。」彼女退往獵夫之來路,立於一面,拜彼而言曰:「恩主!予夫黃金色,善品行,為八萬之鹿王。」彼女言菩薩之德,為使鹿王獲釋,請殺自己而唱第三之偈:
三
獵夫聞此,思為不可思議:「人間尚無為自己之夫而奉獻生命者,而況獸類不待[P.186]言矣,此為何耶?此鹿以人言而為善聲善語,予今日應與此鹿及夫之生命。」彼對彼女起信仰心而唱第四之偈:
四
牝鹿見菩薩之得樂,大喜而述謝意,唱第五之偈:
五
菩薩更又思考:「予之生命,牝鹿之生命,八萬鹿之生命,皆為此獵夫之所賜,[P.187]彼助予,予亦應助彼。」由自己德之最優者而言:「對施與者當然應與返施。」彼往獲食之所,發現一摩尼珠之山施之與彼:「友!自此以後,勿為殺生,以此立家而養妻子,施捨及為其他之善行。」菩薩與彼訓誡而往森林之中。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獵夫是車匿,牝鹿是此年少比丘尼,鹿王即是我。」
三六〇 須遜第妃本生譚
〔菩薩=金翅鳥〕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一厭出家之比丘所作之談話。佛問彼曰:「比丘!汝厭出家為真實耶?」比丘白佛:「是為真實。」佛言:「汝何所見?」答:「因見一美貌婦人。」佛言:「婦人為不可守者。昔之賢人等,伴彼女往金翅鳥之棲所加以守護而不能如願。」佛應彼之請求,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於波羅奈〔銅〕王治國時,彼之第一妃名須遜提,為眉目美麗之女。爾時菩薩生為金翅鳥之一族,彼時龍島稱為塞魯瑪島,菩薩住於島中,金翅鳥之棲所。彼化為青年之相,往波羅奈與銅王相互賭博。有見彼之姿顏美貌,向須遜提妃報告:「如斯之青年與予等之王一同賭博。」彼女思欲見之。一日身著美艷裝飾,來[P.188]至賭博場內,混雜於使者之間見彼,彼亦見妃,二人互起愛著之念。金翅鳥王以威神之力,使都中吹起大風,家屋倒塌,人人恐怖,由王城之中逃出。
彼以自身之威力,使世間黑暗,彼伴妃通行於空中,到著自己棲所之龍島。須遜提亦不知其來去之處,彼與妃共同行樂而與王共同賭博。
王有一音樂師名天之乾闥婆為侍者,王不知妃之行蹤,呼彼音樂師謂曰:「汝往陸道、海道一總各處搜索無遺,發現妃之行蹤。」王遣其行,於是彼攜帶路用,由都門之外搜尋,到達婆留迦車國。此時,婆留迦車之商人等欲乘船往金地而行,彼往商人等之處云:「予為一音樂師,請免船資,予將為汝等演奏音樂,請攜予前往。」彼等云:「甚善。」彼乘船出海,船亦順利走出。一同謂彼曰:「請為予等演奏音樂。」「予將演奏,然予演奏時,魚類將出而騷動,破壞我等之船。」「汝只演奏人間之音樂,則魚類將不出騷動。請與演奏。」彼云:「然予演技甚劣,請勿為怪。」彼彈琵琶,線音不礙歌聲,所奏之樂,音色美妙,使魚類騷動,一尾摩竭魚跳落船上,船被破壞,彼音樂師臥於船板之上,任風漂行,到著龍島金翅鳥之棲所一株尼拘律樹側。
須遜提妃於金翅鳥王往賭博時,由宮殿下降至海濱散步逍遙,於彼處見音樂師,[P.189]彼女識彼問曰:「何以來至此處?」音樂師說明一切。「汝勿憂心」,妃對彼安慰,攜手登上宮殿,使彼睡於臥榻之上,彼恢復元氣,與以天人之食,以天人之香水沐浴,著天人之衣服,飾以天人之香花,次再使彼臥於天人之臥榻,如是對彼照料。金翅鳥王歸來時,則將彼藏慝,往時則與彼縱情婬樂。如是一月又半之時,波羅奈住民之商人等,為得薪柴及水,到達此島尼拘律樹下。彼與此等商人一同乘船返還波羅奈謁王,王正在賭博,彼取琵琶奏樂唱第一之偈:
一
金翅鳥聞此而唱第二之偈:
二
[P.190]於是樂天(乾闥婆)唱次之三偈:
三
四
五
音樂師語畢,金翅鳥起悔悟之念:「予雖住金翅鳥之棲所,但不能守護彼女,如此無身價之女人,又有何用?」於是彼將彼女運回,交還銅王而去。自此以後,即不再來。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說明聖諦之理——說明聖諦之理竟,厭出家之比丘入預流果——佛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王是阿難,金翅鳥王即是我。」
[P.191]第二章 色高品
三六一 色高本生譚
〔菩薩=樹神〕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為向〔舍利弗、目犍連〕殊勝弟子二人所作之談話。某時之事,二人大長老等,思:「於雨安居間,住空屋以為樂。」向佛拜辭,棄弟子羣,自身攜衣鉢離祇園而去,住於某邊鄙村落森林之中,以一食殘食之男,供長老等之役使,住於同處之傍。彼見長老等之和睦生活,自思:「此二人生活非常融洽,予能否使彼二人之關係分裂?」彼往長老舍利弗之所問曰:「尊師!汝與彼尊者大目犍連長老彼此有無某種怨懟?」「汝何出此言?」「尊師!彼於我見面時云:『舍利弗之出生、種姓、族類、地位,其他各點,如見聞、書籍知識及神通等等之上,如何能與我一同。』儘為舉出汝之缺點。」長老發笑,言曰:「汝勿言,且他去。」
彼其後一日,又往大目犍連長老之處為同樣之話,長老亦發笑而言曰:「汝勿言,且他去。」於是即往長老舍利弗之處問曰:「彼食殘食之男,往汝處作某種之言耶?」「唯然,法友!與予讒言,可將彼驅去為宜。」「誠如所言,逐彼離去。」於是目犍連謂曰:「汝不可住於此處。」彈指追彼離去。二人和睦相處,赴佛之處禮拜而坐。佛於會見後問曰:「安居生活快樂否?」「世尊!食殘食者一人,欲分裂我等友誼,分裂不成而逃走。」佛言:「舍利弗!此人思欲分裂汝等,分裂未能成就而逃,非自今始,前生亦復如是。」佛應長老之請求,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於波羅奈梵與王治國時,菩薩為森林中之樹神,此頃獅子與虎棲於[P.192]森林之山窟中,有一隻豺奉仕此二獅虎,食彼等之殘食,身體壯大。一日彼思:「我尚未曾食獅虎之肉,我須使此二者相互惡化,使二者衝突打架而死,然後我食其肉。」彼往獅子之處問曰:「主人!汝與虎先生似乎彼此含有嫌隙?」「汝由何而知?」「主人!彼於我往見時云:『獅子身體之毛色、高大、素性、力量及能率均不及我之十六分之一。』彼儘舉君之缺點。」獅子問後云:「汝勿言且去,彼決不云此事。」豺於是又往虎之所,語相同之話,虎聞其言,往獅子處問曰:「吾兄!君為如是如是之言?」唱第一之偈:
一
剛牙獅子聞此唱次之四偈:
二
三
四
五
獅子以此四偈說友之德,使虎聞之。虎云:「是予之過。」彼向獅子謝罪。彼等仍於其處和睦生活,而豺則逃往他處。
結分
佛述法語後,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豺是食殘食之男,獅子是舍利弗,虎是目犍連,而對事體經過目覩者森林中棲住之神即是我。」
三六二 驗德本生譚
〔菩薩=婆羅門〕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以德試驗之婆羅門所作之談話。據傳王云:「此〔婆羅門〕為德具備之人。」而比對其他之婆羅門更加另眼看待。彼自思:「王以我為『具德者』,比對其他之人特別看待,又以我為『過目不忘多聞者』,學問品行皆甚偉大,我今將加以試驗。」一日彼由知藏官(庫官)室盜取金貨,知藏官對彼表示敬意,而無任何之言,然彼於第三次時,則以彼為盜賊於飯時加以逮捕,引至王前。王問:「此何為者?」官云:「彼盜王之寶。」王問:「婆羅門!此真實耶?」[P.194]答曰:「大王!予非盜王之寶,予因對學問與品行何者偉大,發生疑問,思欲探究其中之理,三度竊取金貨,而被此人所縛,伴來王之眼前。予至今始知品行較學問尤為重大,予已無為家族生活之必要,予請求出家。」彼被許可出家,自己宅門不曾一顧,往祇園精舍向佛發願出家。佛許彼出家受戒,彼於受戒後不久,達內觀之結果入最上果(阿羅漢果)。
於法堂之中,開始論議:「諸位法友!如是如是之婆羅門,為試自身之品行,出家修行內觀,達阿羅漢果。」佛出彼處問曰:「汝等比丘!今汝等有何語集於此處?」比丘白佛:「如是如是之事。」佛言:「汝等比丘!不只此人,前生亦有賢人等試品行而出家,為自身等得安住之處。」於是佛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於波羅奈梵與王治國時,菩薩生於某婆羅門家。達成年後,於得叉尸羅修習一切學藝,往波羅奈謁見國王,王與彼司祭之地位。彼守五種戒法,王以彼為正直之人,持有敬意,彼思:「究竟王對予之德行持有敬意,或認予具有聞而不忘之才?」一切與如上所說之故事相同。然於此處婆羅門云:「今予知品行較學問尤為重大。」而唱次之五偈:
一
二
三
四
[P.195]五
大士語如是之戒德,王許其出家,即日入雪山,出家入仙人道,得神通與禪定,成為生梵天界之身。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試品行出家入仙人道者即是我。」
[P.196]三六三 慚本生譚
〔菩薩=長者〕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給孤獨長者之友,住於邊鄙地之長者所作之談話。此故事二者皆於第一篇第九章最後之本生譚〔第九〇忘恩本生譚,漢譯南傳藏第三十一卷一九五頁〕中詳細說明。然此處住於邊鄙地長者之男等,失去一切之路費,失自己之所有物而逃,向波羅奈之長者求援,長者云:「對向自己之處來者,不為應為之事者,為不知報恩之人。」於是唱次之諸偈:
主分
一
二
三
四
五
[P.197]如斯大士恐交惡友,依獨棲達不死之大涅槃,把握教之極意。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波羅奈之長者即是我。」
三六四 螢本生譚
此一螢本生譚問答於大墜道本生譚(第五四六)中將詳細說出。
三六五 蛇使本生譚
〔菩薩=穀物商〕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一老人所作之談話。此故事於以前薩拉迦猿本生譚〔第二四九,漢譯南傳藏第三十三卷二七〇頁〕中已詳加說明,此處則[P.198]說此老人對一村中出家少年責罵鞭笞,少年逃避,脫去法衣。再使少年出家,仍如前狀,三次還俗,又再出家,使少年不喜再見彼。
法堂之中開始談論:「諸位法友!如是如是之老人,與自己之沙彌不能為共同或各別之生活。沙彌知其惡處,不喜見彼。少年為一心地善良者。」佛出其處問曰:「汝等比丘!今汝等有何語集於此處?」比丘白佛:「如是如是之事。」佛言:「汝等比丘!此非自今始,此沙彌前生即心地善良度日,知人之惡點,二度不喜再見其人。」於是佛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於波羅奈梵與王治國時,菩薩生於經商穀物之家,達成年後,販賣穀物,以營生計。
時有一弄蛇人,捕一猿調教諸藝,使其弄蛇。當波羅奈告示祭日之時,彼託猿於穀物商之處,七日間步履巡迴,弄蛇舞踊;商人亦與猿種種食物。至第七日弄蛇人由熱中祭樂場中歸來,以竹杖三度打猿,攜彼往園中加以捆縛,然後自己就寢。猿解其縛,跳上菴羅果樹,食菴羅果。弄蛇人醒覺,見猿在樹上,彼思:「必須以甘言誘出,加以捕獲。」彼與猿談話,唱第一之偈:
一
猿聞此唱殘餘之偈:
二
[P.199]三
四
五
猿為斯語後,入森林中而去。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弄蛇人是此老人,猿是沙彌,穀物商即是我。」
[P.200]三六六 棍比耶夜叉本生譚
〔菩薩=隊商〕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一厭出家之比丘所作之談話。佛向彼問曰:「比丘!汝厭出家是真實耶?」比丘白佛:「世尊!是為真實。」問:「見何耶?」白曰:「見著飾物之婦人。」佛言:「比丘!此五種之欲,乃一棍比耶夜叉混以毒物置於路上如蜜之物。」佛應彼之請求,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於波羅奈梵與王治國時,菩薩生於隊商之家,達成年後,由波羅奈載五百車商品,為販賣而出發。行至大道森林之入口時,召集隊商於前教示曰:「此路上有含毒之樹葉、花及果實,汝等食此前所未食之物,如不問予即不可食。又怪鬼類棄置盛以生薑飯之袋及種種攙毒之甜蜜果實,如不告我則不可食。」於是出發前行。有一名棍比耶夜叉,於森林中央道路某處敷展樹葉,攙入毒性之蜜汁,自己則於道路近傍為採集蜜汁之狀,叩擊樹木,各處徘徊。不知者思為:「此乃為修功德而置者」,取而食之,即喪失生命,而為怪鬼類來食人。
菩薩之隊商等或有貪欲之性質者,不能忍耐而食,賢明人等云:「使菩薩聞知而後食。」於是持蜜葉而站立。菩薩見此,使持蜜葉者捨棄,而最初食者已死,半分食[P.201]者與以吐藥,使毒物吐出,更與四種之蜜,以救助惠蔭彼,得以保住生命。菩薩則往自己所望之處,賣去商品,還歸自己之家。
一
二
三
四
五
結分
佛述此等唱現等覺者之偈,說明聖諦之理——說聖諦之理竟,厭出家比[P.202]丘入預流果——佛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隊商之長即是我。」
三六七 九官鳥本生譚
〔菩薩=少年〕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竹林精舍時,佛說:「諸位法友!提婆達多尚不能使我怖畏」,所作之談話。
主分
梵與王於波羅奈治國時,菩薩出生於某資財富有之家,幼年之時,與其他幼童等同在村之入口尼拘律樹下玩耍。時有一貧困生活之醫生,彼於村中,不得任何工作,離家來至此處,見一蛇於樹叉處出首而眠,彼思:「予於村中未得分文,今騙此兒童等使為蛇咬,然後予為癒之,可有收獲。」彼向菩薩云:「汝見九官鳥之[P.203]子可以捕之。」「唯諾,予將捕之。」「汝觀彼眠於樹叉。」彼不知為蛇,登樹上攫取其首,始知為蛇,然亦不能退返,於是急行捉住而投出,蛇落於醫生項上緊緊纏繞,強力嚙之,醫生倒地,彼即逃去。諸人集合,大士前來為諸人說法:
一
二
三
四
五
菩薩唱此等之偈。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貧乏生活之醫生是提婆達多,知物之少年即是我。」
[P.204]三六八 竹銬本生譚
〔菩薩=少年〕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有關般若波羅蜜所作之談話。爾時佛言:「汝等比丘!不只現在,前生如來即有智慧,方便善巧。」於是佛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於波羅奈梵與王治國時,菩薩生於資產財富之家,一總應為如前之故事。然唯此處醫生之死,村人謂其殺人,以革紐縛起諸兒童等云:「此事應引至王前。」於是將彼等送往波羅奈。菩薩於途中教示其他諸兒童等:「汝等勿懼勿怖,於王前應有快樂氣氛,國王陛下將先問我等,然後由予承接。」皆曰:「甚善。」依菩薩之言予以同意。
王見一同不畏不怖,氣度大方,自思:「村人謂此輩殺人,以革紐縛來,彼等遭遇此等苦痛而不怖畏,氣度大方,此輩緣何心不憂慮?予將問彼等。」於是唱第一之偈:
一
菩薩聞此,唱他之四偈:
二
[P.205]三
四
五
[P.206]王聞菩薩說法,調查事之緣由,判明彼等無罪,除去革紐,授大士以大名譽,任命為王自身之聖事、俗事兩方之顧問大臣寶。其他諸兒童等亦授大名譽,各各授與土地。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波羅奈王是阿難,兒童等是首位次位之長老,而賢明少年則是我。」
三六九 知友本生譚[1]
〔菩薩=天子〕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一不從順之比丘所作之談話。此故事於四門本生譚[2]中將再說明。
主分
彼知友者被投入海中,因彼之欲深,更向前行,於地獄中被煮之有情所居之突起地獄,彼思為一都會,入於其中,頭為入掛有剃刀之車輪。時菩薩為天子,巡迴至突起地獄,彼〔知友者〕見而問,唱第一之偈:
一
[P.207]菩薩聞此唱第二之偈:
二
爾後知友者唱第三之偈:
三
於是菩薩唱其他之偈:
四
五
知友者為此話已,身被磨碎,車輪倒下,彼不再能言,天子回歸天上自己之處。
[P.208]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知友者是此不從順比丘,天子即是我。」
三七〇 蘇芳樹本生譚
〔菩薩=鵞鳥〕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調伏煩惱所作之談話。此故事在水本生譚〔第四五九〕中將再說明。此處佛呼比丘言曰:「煩惱乃可怖之物,縱令少許,亦如尼拘樹林之狀,使人陷於破滅。昔之智慧者等皆以為可怖之物。」於是佛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於波羅奈梵與王治國時,菩薩出生於金色鵞鳥之一族,達成年後住於心峯山之黃金窟中,食雪山地方之自然池沼中之稻,食後歸還。如是彼於往來之中途,有大蘇芳樹,彼往時於其處休息而往,還時亦於其處休息而還,於是與宿於其樹之樹神相親。其後有一鳥於一株尼拘律樹上啄食一粒果實,往落於蘇芳樹上,落糞於樹叉之間,其後尼拘律樹成株。當其四指大時,芽葉赤色,非常美麗,鵞王見此呼樹神曰:「蘇芳樹君!尼拘律樹生於樹上,生長而行破壞,不可使之生長,破壞汝之宮殿,汝應拔除之。應怖之物當怖之。」彼與蘇芳樹神共語,唱第一之偈:
[P.209]一
蘇芳樹神聞彼之語,不與接受唱第二之偈:
二
鵞鳥於是唱第三之偈:
三
如是言畢,鵞王展翼向心峯山飛去,自此以後,再不來息。其後尼拘律樹生長,於樹生一樹神。因尼拘律之生長,蘇芳樹毀壞,樹神宮殿與樹枝一同落下,爾時樹[P.210]神回憶云:「鵞王言見此未到之災難,然予未依其言。」樹神悲歎唱第四之偈:
四
尼拘律樹生長,蘇芳樹皆被破壞,僅餘樹株,樹神之宮殿消滅無餘。
五
此第五之偈為現等覺者之偈。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說明聖諦之理——說聖諦之理竟,五百之比丘達阿羅漢果——於是佛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金色之鵞鳥即是我。」
[P.211]第三章 半品
三七一 長災拘薩羅王本生譚
〔菩薩=王子〕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於憍賞彌城引起紛爭者等之談話。當大眾皆來祇園精舍懺悔時,佛呼彼等言曰:「汝等比丘!汝等為予之實子,為由予口所生之幼子,父所與之教訓,而為幼子踏破蹂躪實為不宜,然汝等不行予之教訓。昔之賢人等,使殺兩親奪王位之賊於森林中入自己手中,因向賊云:『兩親所與之〔教訓〕不可違背』而不與殺戮。」於是佛為說過去之事。於此本生譚之中,於僧伽貝達伽本生譚[1]中有詳細說明。
主分
長壽王子於森林之中,彼取枕於自己之膝而臥之波羅奈王之髻,彼云:「今可切割殺予兩親之賊為十四片。」彼將刀舉起。只於此一剎那,彼憶起兩親所與之教訓,彼思:「縱令捨棄生命亦不可違背兩親之教訓,只可對王予以責難。」於是唱第一之偈:
一
王聞之唱第二之偈:
二
[P.212]於是菩薩唱其他之偈:
三
四
五
六
菩薩如此語畢云:「大王!予不傷卿,請卿殺予。」彼以手中之刀使王握之。王曰:「否,予決不對汝傷害。」王立誓後與彼一同還都。王向大臣等介紹:「諸位!此[P.213]拘薩羅王之王子是長壽王。彼為對予施與生命之人,對此人不可與任何傷害。」王以自己之姬妻與之,使彼坐於其父王之王位。自此以後,二人彼此和睦共行王事。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父母是今王族,長壽王子即是我。」
三七二 鹿兒本生譚
〔菩薩=帝釋天〕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一老人所作之談話。彼使一兒童出家為沙彌,對彼恭謹仕奉,後得病死。老人因彼之死,悲痛不堪,大聲喊叫哭泣,到處狼狽巡迴。比丘等亦不能使其斷念,於法堂中開始議論:「諸位法友!如是如是之老人,因沙彌之死而泣叫徘徊,此概為彼怠於死觀之修行。」佛出其處問曰:「汝等比丘!汝等今有何語,集於此處?」比丘白佛:「如是如是之事。」佛言:「汝等比丘!此非今始,前生此者之死,彼亦泣叫徘徊而走。」於是佛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於波羅奈梵與王治國時,菩薩成為帝釋天之身。時有迦尸國一住民,彼入雪山地方出家修仙人之道,取種種果實,維持生命。一日,彼於森林中發現一喪母之鹿兒,彼伴歸道院,與以食物養育。鹿兒形體殊勝,美麗無比,行者看顧如子,不厭其煩。某日鹿兒食草過多,消化不良而亡,行者云:「我兒死去。」泣叫徘徊於各處。時帝釋天王巡察世界,發現行者:「予將使其感化。」立於空中,先[P.214]唱第一之偈:
一
行者聞此唱第二之偈:
二
於是帝釋天唱次之二偈:
三
四
帝釋天說此語,行者知泣之無益,彼謝帝釋天唱次之三偈:
[P.215]五
六
七
帝釋天於教誡行者後,歸自己之處而去。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行者是此老人,鹿是沙彌,帝釋天即是我。」
三七三 鼠本生譚
〔菩薩=師尊〕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竹林精舍時,有關對阿闍世王所作之談話。此本生譚於稃本生譚(第三三八,南傳藏第三十四卷)中詳細說明。此處佛見王仍同樣一度與王子戲、一度聞法,佛知:「王因〔王子〕將起恐怖之事。」佛言:「大王!昔之諸王,對可疑者疑,而云:『予等成為荼毘之煙時,彼等仍將歸來為王。』終能退除不幸恐怖之事。」於是佛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於波羅奈梵與王治國時,菩薩於得叉尸羅出生於一婆羅門家,為一名高之師尊。波羅奈王之雅瓦王子在彼之前修習一切學藝,彼思欲得離去之許可,向師尊說明。師尊自思:「此者將為其子而有災難。」彼依人相術得知:「予將為之讓[P.216]解。」彼於是尋一譬喻之例。爾時彼有一馬,脚生腫物,為癒其馬,伴馬至廐中。近廐有一井,由其廐出來一鼠,咬馬脚之腫物,馬不能避;一日馬不能耐痛,鼠來咬其腫物,馬以脚踢殺,落於井中。馬夫等不見鼠云:「此間鼠來咬其腫物,近頃不見,彼往何處?」菩薩善知其理由:「彼等不知鼠往何處,殺鼠投入井中之事,唯予知之。」彼以此理由為譬喻,作第一之偈贈與王子。彼今繼續探尋譬喻,彼馬之腫物痊癒時,由其處出而入於麥畑:「可食麥!」菩薩見馬首由垣穴突入,以此為喻作第二之偈,贈與王子。而第三之偈,則以自己智慧之力綴成,亦贈與王子。菩薩云:「王子!汝登上王位後,往黃昏水浴場之蓮池時,行至最上之階梯中,唱第一之偈。汝入汝住居之宮殿時,行至最下階梯中唱第二之偈,然後行至階梯之最高之中唱第三之偈。」
彼王子還為副王,父王崩後,繼承王位。彼得一子,王子十六歲時,思得王位,欲殺其父王,向其屬下人等云:「予父尚年少,待吾父為荼毘之煙時,予已年老瘠弱,此時予得王位,有何利益?」屬下皆言:「王子殿下!汝自不能往邊鄙之地作賊,自[P.217]將以某種手段殺之以取其位。」彼云:「甚善。」於王宮中,前往王於黃昏浴水之蓮池近傍,〔思:〕「於彼處殺王。」於是彼手持短刀站立。王於黃昏云:「蓮池之上景色奇麗,予將為水浴。」王遣一婢女名鼠者前往蓮池水面掃除,發現王子,王子恐自己工作暴露,將彼女切成兩段,投入池中。王往水浴,其他人等云:「今日鼠婢女未還,彼女前往何處?前往何處?」王曰:
一
王唱第一之偈,來至池畔。
王子云:「予之事已為予父所知。」於是恐懼而逃,向自己之從者告知。經過七八日時,彼等又向王子云:「王子殿下!若王得知,決不沈默,彼概以想像之言,請即殺之。」彼於後日,再手執短刀,立於階梯之下,各處等待下手之機會。王曰:
二
[P.218]王唱第二之偈而來。王子又以為父所發現,恐怖而逃去。經半月後:「今可扔擲鐵鏟殺王。」於是取一長柄之鐵鏟等待。王曰:
三
王唱第三之偈畢,登至階梯之最上階,彼於是日不能得逃,彼伏於王之足下云:「大王饒命。」國王責彼,繫之以鎖,投入獄中。王於白傘之下坐於裝飾王座云:「吾等之師尊,乃聞名四方之婆羅門,知予有此災難,授予三偈。」王大歡喜自述感興,唱餘下之偈:
四
五
[P.219]其後王死,王子登上王位。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四方聞名之師尊即是我。」
三七四 小弓術師本生譚
〔菩薩=帝釋天〕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有關故妻誘惑所作之談話。彼比丘白佛:「世尊!予因故妻而厭出家。」佛言:「比丘!此婦人為汝不利之事,非自今始,前生即為此女而有被以刀切首之事。」佛應比丘等之請求,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於波羅奈梵與王治國時,菩薩為帝釋天。時波羅奈有一青年婆羅門,於得叉尸羅修學一切學藝,人呼其名為小弓術師賢者,爾後其師云:「此人修學與我同等之學藝終了。」以自己之女許彼為妻。彼伴女往波羅奈旅行,途中有一大象所居[P.220]之空曠之處,彼處無一人能入。小弓術師賢者對彼遮路並不在意,伴妻進入森林。於林之中部,大象出來,彼以箭射穿象之額頭,箭由後方穿出,象當場倒地,弓術師賢者安全通過其處,更進而達到他一森林。其處有五十人盜賊於道路打劫,彼亦不聽人之遮攔,逕入其處。賊等殺鹿,於道側為料理肉食,彼適來至餐食之處,賊等見彼附有裝飾道具及美飾之妻,一齊抖摟精神,欲行捕捉。
賊首善觀人相,彼見此人,知為非常之人,不許任何人立起。弓術師賢者向其妻云:「汝往請求與我等一串肉食,將肉持來。」彼女前往云:「請與一串肉。」賊首云:「此為予未曾見有之人。」命令與彼女以串肉,眾賊說:「竟然請他品嚐煮肉?」彼等將未煮之肉串遞過。弓術師賢者只自視甚高,彼怒云:「竟與我以未煮之肉!」眾賊云:「汝何言?汝為男人,我等亦非女人!」語中含毒,起立相向而來。弓術師賢者以四十九隻箭射倒四十九人,但無射賊首之箭,彼之箭囊恰有五十隻箭,其中一隻射象,四十九隻射賊。彼將賊首打倒,坐其胸上:「予取此賊之首。」由妻之手[P.221]持刀使近前來。此一剎那,其妻起戀慕賊首之念,以刀靶交賊之手,使夫握刀鞘之尖,賊首拔刀出鞘,切斷弓術師賢者之首。賊殺彼後,伴女而行,行走中間,問其家世,女云:「吾為得叉尸羅四方聞名箭師之女。」「如何與彼男相結合?」「予父謂:『此子修習學藝與予相等。』喜而將予嫁與此人,予因對汝生有愛情,使自己家中招贅之夫主為汝所殺。」賊首自思:「自家招贅之夫被殺,他日彼又發現一男,予將依然如此被殺,予必須捨棄此女。」二人行至途中遇一淺川,到處積滿流水,彼云:「川中鰐魚猛惡,一同如何得過?」女云:「汝將飾物,道具及予之上著,一同持往彼岸,然後返來伴我渡過。」男云:「甚善。」將飾物及道具一切攜帶無餘,入川故作深渡之狀到達彼岸,棄女不顧而去。女見此高呼:「夫主!汝何故無端欲行棄我,請還來伴我而行。」彼女與彼共語唱第一之偈:
一
盜賊聞此,立於對岸,唱第二之偈:
二
盜賊云:「吾由此更有遠行,汝且立此。」女聞泣叫,賊則持飾物道具而逃。彼女因愚而慾深,陷於如此之破滅,成為無依之身,來至耶拉伽拉草叢之中,臥地而泣。在此一剎那,帝釋天巡察世界,見彼女為過慾而損身,主人情人均皆喪失,帝釋思對之「與以嘲弄羞辱」,與摩兜麗(天之御者)及五髻(乾闥婆)往其處,立於川岸,帝釋命令:「摩兜麗!汝化為魚,五髻!汝化為鳥,予化為豺,口中食肉,經過彼女面前。予行其處,摩兜麗汝由水中跳出,落於予前,於是予棄口中之肉,跳往取魚,此一剎那,五髻汝挑起肉片飛往空中,摩兜麗汝則跳沒於水中。」於是摩兜麗為魚,五髻為鳥,帝釋天為豺,口含一片之肉,來至彼女之前。魚由水中跳出,落於豺之前,豺棄口中肉片,為取魚而跳起,魚跳起落於水中,鳥則挑起肉片,凌空而去,豺則雙方喪失。女於耶拉伽拉草叢中見之,面現陰鬱而坐,彼女知此:「因[P.223]慾過深受損,魚肉均不可得。」如家之破棟,縱聲大笑,豺聞此唱第三之偈:
三
彼女聞此唱第四之偈:
四
於是豺唱第五之偈:
五
[P.224]女聞豺之語云:
六
帝釋天王聞彼女之無品行不道德之言,唱最終之偈:
七
帝釋為斯語,使彼知恥悟非,歸自己之處而去。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說明聖諦之理——說聖諦之理竟,厭出家比丘入預流果——於是佛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弓術師是厭出家之比丘,彼女是比丘之故妻,帝釋天王即是我。」
三七五 鳩本生譚[1]
〔菩薩=鳩〕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關於一欲深比丘所作之談話。有關欲深之故事,前已屢屢詳述,佛對此比丘問曰:「比丘!汝之欲深為真實耶?」比丘白佛:「世尊!予實如是。」佛言:「比丘!此非自今始,前生汝即欲深,為欲深而失去生命。」於是佛為說過去之事。
[P.225]主分
昔日於波羅奈梵與王治國時,菩薩出生於鳩之一族,棲於波羅奈長者廚房之柳籃中。有一隻鴉,貪食魚肉,與彼為友,棲於同所。一日,彼見諸多之魚肉,思欲食之,現出呃逆之狀,臥於柳籃之中。鳩云:「君來同我前往拾餌。」鴉云:「予消化不良而臥,君自前往。」彼自不往,鳩行之後彼思:「妨礙予之敵者已去,於是可以隨心所欲食魚及肉。」而唱第一之偈:
一
廚夫等煮魚肉而出廚房,使風吹身體之汗。彼由籃出,隱於盛美味食物之鉢中,[P.226]鉢乃嘩啦作響,廚夫急來捕鴉,以生薑及白芥子為粉混入腐酪,以小石摩洞,擦入身體之中,以線縛彼之頸,投入柳籃之中而去。鳩返來見此云:「何處來此蠢物,乃臥於予友籃中,予友粗暴,歸來必將殺彼。」鳩嘲鴉唱第二之偈:
二
鴉聞此唱第三之偈:
三
彼尚為戲言更唱第四之偈:
四
於是鴉唱第五之偈:
五
[P.227]鳩聞此唱最後之偈:
六
鳩為是言誡鴉,不住其處,展翼飛往他所。鴉則亡命於其場。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說明聖諦之理——說聖諦之理竟,欲深之比丘入不還果——於是佛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鴉是欲深之比丘,鳩即是我。」
校注
[0001001] 與第二五二,一握胡麻本生譚(漢譯南傳藏第三十四卷七頁)及第三〇三,一王本生譚(同上二〇〇頁)參照。 [0002002] 此二偈已於第三三二之偈中揭出。可參照漢譯南傳藏第三十四卷車鞭本生譚之偈。 [0010001] 可與妻之死別故事,參照第三二八,不可悲本生譚(漢譯南傳藏第三十四卷不可悲本生譚)。 [0010002] 可與父之死別故事,參照第三五二,善生居士子本生譚(本卷三頁)。 [0010003] 大世界即鐵圍山之事。三世界即三有之事,謂欲界、色界、無色界。 [0025001] 山本生譚(Daddara-jātaka)雖於第一七二(漢譯南傳藏第三十三卷六三頁)及第三〇四(同上第三十四卷二〇二頁)皆曾載出,但無如以上所引用之文意。 [0025002] 小難提耶猿本生譚底本為 Cullanandaka-j. 今從異本及第二二二(漢譯南傳藏第三十三卷二〇〇頁),讀為 Cūlanandiya-j.。 [0036001] 依註釋書,提米羅樹在尼拘律樹之周圍,小海為在尼拘律樹側之海。 [0044001] 此為第三二〇,喜捨本生譚之第二偈所出,參照漢譯南傳藏第三十四卷喜捨本生譚之偈。 [0044002] 此為第三六一,色高本生譚第五偈所出。 [0045003] 此為法句經第二之五偈。 [0054001] 可參照第四一,羅娑伽長老本生譚(漢譯南傳藏第三十一卷三〇四頁),第八二,知友本生譚(同上第三十二卷一二六頁),第一〇四,知友比丘本生譚(同上一八六頁)。 [0054002] 此處之大知友本生譚,即指四門本生譚(第四三九)而言。 [0057001] 「猶如予之父或母」彼生長後,至如父母老後時期,兒女即為所依賴者,此句為將為予之依賴之意。 [0058002] 尼拘律樹分泌如乳汁狀之膠質甚多,故稱為乳樹。 [0060001] 於現存之本生譚中,無僧伽貝達本生譚之名,此或係山提貝達本生譚(第三四九破和睦本生譚。)之誤。 [0072001] tālaṁ vā susamāhitaṁ 為手掌落下。即不能鳴之意。 [0074001] 可與第四二鳩本生譚(漢譯南傳藏第三十一卷),及第二七四貪欲本生譚(同上第三十四卷)參照。 [0075002] 此偈及次之第六偈,出自上記之貪欲本生譚。【經文資訊】《漢譯南傳大藏經》第 35 冊 No. 18 本生經(第7卷-第9卷)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0-07-12
【編輯說明】本資料庫由中華電子佛典協會(CBETA)依《漢譯南傳大藏經》所編輯
【原始資料】CBETA OCR,智光法師提供,祥因法師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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