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71]第三篇
第一章 思惟品
二五一 思惟本生譚
〔菩薩=行者〕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某厭出家比丘所作之談話。彼為住於舍衛城內某良家之子,歸依佛法而出家。某日,彼於舍衛城中巡迴托鉢,見一裝飾美麗之婦人,起愛執之心,心情不快而漫步。
師尊等[1]見之,問其不快之理由,知彼欲思還俗,云:「法友!佛為愛慾及其他煩惱所惱者,除去煩惱,說四諦之教,導致預流果及其他。可伴汝往佛所。」於是來至佛所。佛曰:「汝等比丘!何故伴來厭出家之比丘?」比丘以其由白佛,佛問:「比丘!所云厭出家之事真實耶?」云:「真實。」問:「如何耶?」彼於其處說其理由。
佛對彼曰:「比丘!所謂婦人者,昔以禪定之力,斷盡煩惱清淨之人,尚起煩惱,況汝空虛之人,如何不起煩惱?清淨之人一起煩惱,世譽至高之人,則名譽墜落,[P.272]而不清淨之人,更無足論矣。搖動須彌山之風,無不搖動古草之傘。此一煩惱,即使坐菩提道場開悟之人,尚且不免動搖,汝又如何不為所動?」佛為應所求說過去之因緣。
主分
昔日,波羅奈國梵與王治國時,菩薩出生於有八億財之婆羅門大家,達成年後,往得叉尸羅,學所有學藝,歸至波羅奈娶妻。兩親亡故,營死後之哀弔,看守多金,彼思:「此寶今在此處,但作出寶物之人,已不生存。」心情悲痛,身體流汗。彼長期為家庭生活後,與人多財,棄浮世之欲,拋棄親族人等,入雪山地方,於適合己意之土地上,葺建一樹葉小屋,抱拾取落物主義,食森林中樹根及種種果物以維持生命;不久,即得神通與禪定,思久享禪定之樂。「行往人住之里,攝取鹽味及酸味,如此,予之身體,可以健強,又能運動。他人向如予之德行高者施捨及禮拜,將可往生天人世界。」於是彼由雪山降下,次第遊行。於太陽沒時,到達波羅奈城,探求宿所,見國王之御苑,彼思:「此處適宜於單獨坐禪。」於是入於御苑,坐一樹下,耽於禪定之樂而過夜。
翌日,打扮身體,午前整髮及著羚羊之皮衣,攜托鉢之器,制心及諸根,具威[P.273]儀,只見身前六尺之處,以殊勝之姿,具備美之焦點,惹人注目入於都中。為托鉢而到處行走,抵達王宮門前。斯時,國王正在大高臺上散步,由窗間見菩薩具有威儀。國王自思:「若世間有安靜之道,不可無此人之身。」於是命一大臣:「伴彼行者前來。」大臣前往,取托鉢之器[2]云:「尊師!國王召汝。」菩薩云:「大功德主!王不知我。」「如是尊師,待我歸來,請待此處。」大臣向王申述此事。王命大臣:「從無行者來我宮中,汝往伴彼前來。」王並自窗中伸手召喚:「尊師!可來我處。」
菩薩向大臣之手交與托鉢之器,登大高臺之上。王禮拜菩薩,使坐玉座之上,自為調粥及以硬食供養。食事已畢,開始詢問,王依菩薩之對答間,愈益對彼信仰禮拜:「尊師!現住何處?由何處而來?」「大王!予住雪山地方,由雪山地方而來。」王次又云:「因何緣故?」「大王!大雨降時,須得定住之所。」「如此,尊師!可住苑中,四事品物[3],汝勿憂心,予將行生入天人世界之助力與善業。」王與菩薩約束,朝食終了,即與菩薩共往御苑,以樹葉葺建小屋,作經行場所及晝夜住處,調配出家用之一切道具:「請尊師居住快樂。」王語畢,交代守苑之人而去。
[P.274]菩薩爾後十二年間住於其處。某時,國境地方亂起,王思前往鎮壓,呼妃至曰:「我妃!予或汝必須留於都中。」妃曰:「是何緣故,請王示知。」「我妃!因彼高德行者在此。」妃:「如彼之事,我將十分留意。有關師之瑣事,予可為之代勞,王可放心出發。」國王出發之後,妃如前之恭仕菩薩。
王去之後,菩薩於自己洽意之時,常時前來入於宮中進食。某日,菩薩來時甚遲,妃調配所有軟硬食物,進行沐浴,然後著飾預備低榻,以待菩薩到來;而妃則隨意著薰香之下衣臥於其處。菩薩計時攜托鉢之器,由空中飛至,來至大窗入口之處,妃聞彼皮衣之聲,急速起立,落下黃色之香衣,菩薩不制六根,見其隱處而生迷惑。爾時用禪定之力抑制,但煩惱恰如箱中之毒蛇,豎起鎌首;又如橡樹為刃物所傷,煩惱生起,失去禪定之力。六根污染,菩薩如同失翼之鳥,彼已不能如以前[P.275]坐而進食,妃於是為彼將軟硬食物,納入器中。菩薩以前食事終了時,皆由窗飛出行於空中,此日,不能如是,攜食物由大階梯下來往苑中而去。妃亦知彼相思於己之事。彼歸御苑,不為食事,放鉢於寢臺之下,思妃之美手美足、腰之周圍、股之形狀。口發囈語,七日之間倒臥,食物腐敗,集滿青蠅。
國王於國境地方鎮亂歸來,施莊飾巡視都中,入於王宮之中。王思:「欲見菩薩」,來到苑內,見道院荒蕪之狀,「彼或往他處而去矣!」王邊言邊行,開啟草舍之門口入內,見彼臥處,王思:「彼必何處不適。」拋棄腐敗之食物,整理草舍,王問曰:「尊師!何處不適?」菩薩:「大王!予被刺傷。」國王自思:「予之敵人,不能奈何於我,今欲削弱我所重視之人,而來刺傷。」於是翻轉行者身體探索被刺之所,但不見傷。王問:「尊師!何處被刺?」菩薩:「予非由他物所刺,乃自刺自胸。」菩薩起立著座,唱如下之偈[4]:
一
二
[P.276]三
如此,菩薩唱此三偈,為國王說法,使王出草舍之外。菩薩為觀法之預備修行,再得一度失去之禪定,出草舍之外,坐於空中,與國王以訓誡,告王曰:「大王!予將歸雪山地方。」王云:「尊師!不可前往。」王雖作是說,「大王,予住此處,出此不祥之事,予不能住於此處。」菩薩不以國王之願為意,昇入空中,赴雪山地方,終生居於其處,為生梵天界之身。
[P.277]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說明聖諦之理——說聖諦之理竟,厭出家之比丘,入阿羅漢果,有者達預流果,有者達一來果,有者達不還果——佛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國王是阿難,行者即是我。」
二五二 一握胡麻本生譚
〔菩薩=阿闍梨〕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某一易怒比丘所作之談話。彼比丘實易怒,甚不穩〔靜〕,彼稍受〔人〕言,即顯示忿怒、憎惡與不滿。
比丘等於法堂中作如下之議論:「諸位法友!某比丘易怒,頗為不穩,恰如投入竈中之鹽,沸然之狀。如此向無瞋恚為〔本質〕之宗教出家,一旦發怒而不能抑制。」佛聞其語,遣一比丘喚彼比丘而問曰:「比丘!爾易怒之事,真實耶?」「世尊!實為真實。」佛云:「汝等比丘!此〔比丘〕易怒,非自今日始,昔日亦同樣如是。」於是佛為說過去之因緣。
主分
昔日,梵與王於波羅奈之都治國時,有名梵與王子之王子。昔日諸王,縱然於自己城下,雖有世間有名之阿闍梨居住,「然而為抑制王子等高慢尊大,使之耐寒暑、通曉世道」,更為己之王子等學藝熟練通達,將之派遣至遠方國外。因此,國王喚十六歲之王子至其前,與以單底之靴、樹葉製之遮日傘、一千金幣:「汝可往[P.278]得叉尸羅,修習學藝。」王送王子出宮。王子:「謹遵父命。」與父母告別,登上旅程。
不久抵達得叉尸羅,往訪阿闍梨之宅。阿闍梨已為青年婆羅門等講義完畢,起座於家之門口經行時,王子到著其家,佇立其所,彼見阿闍梨,立即脫靴摺傘,向阿闍梨敬禮畢,立於〔一方〕。阿闍梨知彼之疲勞,對此新來者頗加憐憫。
王子食事畢,暫休息後,往阿闍梨前敬禮侍立。阿闍梨:「由何處來?」王子:「由波羅奈。」阿闍梨:「汝為誰之子?」王子:「波羅奈王之子。」阿闍梨:「為何而來?」王子:「為修習學藝。」阿闍梨:「向阿闍梨之謝禮持來否,抑或為隨身侍耶?」王子:「向阿闍梨之謝禮已持來。」王子持出千枚〔貨幣〕錢袋,放置於阿闍梨之足前,向師敬禮。所謂隨身侍,晝間為阿闍梨聽用,夜間修習學藝。而向阿闍梨出謝禮者,則在其家如同長男,只修學藝。因此阿闍梨亦日夜穩靜教授王子修習學藝。
王子於就學中之某日,與阿闍梨一同前往入浴。彼時有一老婆準備於〔天日〕之下擴晒白胡麻,坐而看守。王子見白胡麻時欲食,遂取一握之胡麻食之。老婆自思:「此輩必係餓急。」不語而默然聽之。王子翌日又於彼時同樣為之,彼女亦復不言何事。彼於第三日亦為此同樣之事,爾時老婆自思:「有名之阿闍梨使諸弟子來予[P.279]處掠奪。」於是舉雙手高聲歎叫。阿闍梨向後轉問:「婆婆!何故?」老婆:「先生!汝之弟子今日食我白胡麻一握,昨日亦一握,前日亦一握,如此食之,予物豈非盡失?」阿闍梨:「婆婆勿憂,予將付汝代價。」老婆:「先生!予不需金,望此青年勿再為此事,希與教之。」阿闍梨:「如此婆婆善為看守。」於是使二青年捕捉王子雙手,用竹棍擊打王子之背三次:「如此之事,再不可為。」王子向阿闍梨發怒,眼中充血,由頭至足睨視不已。阿闍梨知王子發怒。
王子熱心用功,成就學藝後自思:「予必殺此人〔阿闍梨〕。」彼心中秘記阿闍梨所犯之罪。歸國之際,向阿闍梨敬禮:「阿闍梨!予如於波羅奈繼承王位,必遣使者來師前,彼時望師前來。」王子懇切寄語、約束,出發而去。
彼到著波羅奈後,謁見父母,稟告學藝之事。王思:「因長生故,予能再見予子〔出世〕,於予有生之年,願見其為王之尊嚴。」王使王子登上王位。彼於享受王尊嚴之間,追憶阿闍梨所犯之罪,燃起瞋恚之火,自思:「我將殺彼。」為喚阿闍梨前來,派遣使者前往。阿闍梨自思:「於青年時,彼〔王〕不能宥我。」於是不行。於王達中年之時,彼思:「今王能宥我。」於是出發來至王宮,立於宮門曰:「得叉尸羅阿闍梨求見。」傳稟於王。
王喜,呼婆羅門使入,來至王前謁見,王怒眼中充血,王呼大臣曰:「予友!予[P.280]為阿闍梨所打之處,至今猶痛。阿闍梨彼額現死〔相〕[1]『自己將死』而來。今日彼將無命。」於是唱初之二偈:
一
二
如此告彼,以死威脅。聞王之言終了,阿闍梨唱第三之偈:
三
[P.281]「因此,大王!汝自身應如是知,於如是之時懷恨,實是正理之外。大王!汝身若不受我如斯之教,經時日久,則菓子、砂糖及種種果物,均將取得,惑溺於盜行,逐漸成為竊盜、搶劫、強盜等行為,王之長時為盜賊,贓物一同捕至王前之同時,王云:『速退,對彼罪課以相當之刑罰。』汝身受王之所罰,遇憂患[2]之事。然則[P.282]汝今由何處得如此光榮之身,汝身得此主權,非我之所為耶?」如此,阿闍梨說服國王。圍繞侍立之大臣等,聞彼之言,皆云:「帝王!此主權實一方依阿闍梨之恩蔭所致。」於此一剎那,王體會阿闍梨之美德,云:「阿闍梨!所有統治權奉獻與汝,請汝接受王國。」阿闍梨云:「大王!予不望王國。」加以固辭。王遣使者往得叉尸羅,迎來阿闍梨之妻子,而後以阿闍梨為司祭官,附與大權,崇立如父之地位,王從彼之諫言,為布施等之淨業,得成赴天上之身。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說明聖諦之理,說聖諦之理竟,易怒比丘得不還果,多數之人成為預流、一來、不還。佛云:「爾時之王是易怒比丘,阿闍梨即是我。」
二五三 寶珠頸龍王本生譚
〔菩薩=行者〕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阿羅毘郊外阿伽羅婆寺時,對僧房建立規則所作之談話。實則住在阿羅毘之托鉢僧等,因建立僧房而云此等語:「請出人,請提供助手。」專心於行乞勸進。為行乞勸進所惱諸人,見比丘等,或驚、或恐、或逃。
某時,尊者大迦葉來阿羅毘行乞,人人見長老前來,亦同樣如前逃去[1]。彼食後由行乞歸來,呼比丘等問曰:「諸位法友!以前此阿羅毘得食容易,今如何得食困難?」尊者聞其原因後,於世尊來阿羅毘住在阿伽羅婆寺時,往詣世尊之所,申述此[P.283]事。因此,佛集比丘眾,問住在阿羅毘比丘等曰:「汝等比丘!汝等依行乞[2]建立僧房之事,為真實耶?」比丘答:「世尊!是乃真實。」佛責比丘等云:「汝等比丘!此種行乞,即令充滿七寶住於龍宮之龍王亦不喜好,何況向欲得一錢之人等,恰似由石中取肉時之難。」於是佛為說過去之因緣。
主分
昔日,梵與王於波羅奈都治國時,菩薩生於大富豪婆羅門之家庭。彼於能巡迴走路之時,另他有德者由母胎中出生。彼等兄弟二人達成年後,對父母之死,起悲哀心,隱遁於恒河岸邊,結草庵而住。兄之庵在恒河上流,弟之庵在恒河下流。
某日,有一名寶珠頸龍王,由棲家外出,化作婆羅門狀,於恒河岸邊遊步,往弟之庵處寒[A1]暄,坐於一方。彼等互相交談,甚為親密。彼此不能捨離。寶珠頸屢次前來行者(弟)之前,坐而閒談,臨行時,對行者表示愛著,現出自己之姿,將行者盤圍抱住,載於龍頭大鎌首之上。偎依不久後,除去愛著之身,解開〔捲曲〕,與行者寒[A2]暄,歸還自己棲所。行者對彼恐怖,瘠衰可哀,顏面褪為黃色,筋脈出現於身體之表面。
某日,彼來至兄前。爾時兄問彼曰:「汝如何如此瘠衰可哀,顏色漸次褪黃,筋[P.284]脈出現身體表面?」其弟告彼發生之事,弟:「予兄!汝意云何,汝對彼龍之來,喜與不喜?」兄:「予不喜。」兄又問曰:「彼龍來汝所時,著何莊飾?」弟:「彼有摩尼寶。」兄:「汝於彼龍來汝之所未坐之間,向彼乞求:『請與我摩尼』,於是彼龍必不再盤圍汝而去。翌日,汝立於庵之門口,俟龍爬來之時,向彼再乞摩尼,第三日汝於恒河岸邊,俟龍將出水時,向彼再乞,於是彼將不再來。」行者〔弟〕答:「謹遵兄命。」回歸自己草庵。翌日,龍來將立起之間,弟云:「請與汝身摩尼之飾與我。」於是龍不坐而走去。其後第二日,弟立於庵之門口,當龍爬行而來之時,向彼云:「昨日汝未以摩尼寶與我,今日予必獲得。」於是龍不入庵而逃去。第三日,龍將由水出時,弟向彼云:「今日為予向汝乞願之第三日,此次汝必予我摩尼寶。」龍王立於水中,拒絕行者,唱如下之二偈:
一
二
[P.285]斯言終後,彼龍王潛入水中,往自己之龍宮再不復返。而行者不見彼美麗之龍王,益形瘠衰可哀,漸次褪為黃色,筋脈現於身體表面。爾時,兄之行者前來,思:「見弟之容姿」,見弟益為形現黃色,云:「何以汝益形見黃?」弟答:「因不見彼之美龍。」兄聞之自思:「此行者與龍王不能相離。」於是唱第三之偈:
三
[P.286]斯云終後,「此後汝勿再悲」,兄加以慰藉,歸自己之庵而去。其後,彼等兄弟二人,均得神通而解脫,得生梵天界中。
結分
佛云:「汝等比丘!如是住於滿七寶龍宮之龍,尚不喜懇切求願,更何況為人間。」佛述此法語後,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弟是阿難,其兄實即是我。」
二五四 糠腹辛頭馬本生譚
〔菩薩=伯樂〕
序分
此一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長老舍利弗所作之談話。某時,等正覺者於舍衛城住雨安居,遊行終了再歸時,諸人自思:「予等應歡待客僧[1]。」於是向以佛為上首之僧團布施。精舍中之傳法僧[2]往各處,每數人比丘各依其希望分與布施之物。
爾時,有一貧窮老婆,唯準備一人之份,中午之時,各人向比丘分配施物,派送完畢,貧婆來至傳法僧之前云:「請為我分配一人比丘之施物。」彼云:「所有比丘皆已分配完畢,今只長老舍利弗居於精舍,汝可分與長老。」彼女云:「謹遵臺命。」心甚滿足,立於祇園精舍門首,於長老來時敬禮,由彼之手中取鉢,導至家中,供設座席。
「實則為一老婆,法將〔舍利弗〕於其家被供設座席。」此一風聲為多數誠篤信心之人所聞。就中,拘薩羅國波斯匿王聞得其事,王曰:「我應向奉侍尊者之〔老婆〕,[P.287]使著此衣服,使用此等金幣以作對長老之饗應。」於是將衣服與一千〔金幣之錢袋〕一同放入充滿食物之器內,送與彼女。而如王之所為,有給孤獨、小給孤獨、及大優婆塞衛薩伽亦各有贈送;又其他諸人各應自己財力,贈送百、二百之金幣。如此唯一日間,老婆得〔財富〕十萬。長老啜彼女所與之粥,食彼女所作之飯食,表謝意後,使彼女得預流果回歸精舍。
法堂中,比丘等就長老之美德,開始作如下之議論:「諸位法友!法將〔舍利弗〕救老婆於貧困,為後援者,而由彼女所與之食物,不厭而食。」佛適出於其處問曰:「汝等比丘!汝等有何語集於此處?」比丘等云:「如是如是之語。」佛云:「汝等比丘!舍利弗為此老婆之後援者,非自今日始之事,又由彼女與以食物不厭而食亦非自今日始,以前亦曾食之。」於是佛為說過去之因緣。
主分
昔日梵與王於波羅奈之都治國時,菩薩生於北國之商家,居於北國地方之五百伯樂,帶馬來波羅奈販賣。
某伯樂帶五百頭馬,向波羅奈之大道而來。途中距波羅奈不遠處有一街,其處嘗為大富豪商人所居,有大宅邸,家族漸次死亡,只有老婆一人生存,住其宅邸。伯樂到達其街,云:「支付宿金」,住其宅邸,將馬繫於一隅。恰於其日,彼之一匹臨月牝馬產生一仔,彼逗留二三日後,欲往見王,帶馬出發。老婆向彼云:「請支付[P.288]宿金。」伯樂云:「謹遵臺命,現與支付。」老婆云:「汝如支付宿金,將此馬子送我,可由宿金中扣除,如何?」伯樂依其所求而出發。老婆對此子馬懸念慈愛,如對己子,與以絞碎炒熟食,殘飯及草,養育此馬。
其後,菩薩〔伯樂〕帶同五百頭馬來時,亦宿於老婆之家。當眾馬嗅到由以穀糠為常食之辛頭駒[3]馬廐之臭味時,一匹馬亦不入其家。因此,菩薩問老婆曰:「老婆婆!汝家有馬?」老婆:「只有一匹馬駒,予將此一匹駒,如同飼育我子。」菩薩:「老婆婆!此馬現在何處?」老婆:「外出漫步[4]。」菩薩:「何時歸來?」老婆:「恰到歸來之時分。」菩薩待其駒歸來,將〔自己〕之馬繫於外邊,然後坐下,而辛頭駒恰於此時漫步歸來。菩薩觀看穀糠腹之辛頭駒,計其諸相,自思:「此一辛頭馬有無限之價值,予付老婆以代價,將其帶走。」辛頭馬進入家中自己之馬廐,一剎那間,他之諸馬亦均進入此家。
菩薩逗留二三日,喜愛馬於出發時曰:「老婆婆!予付代價,請將此駒予我。」老婆:「汝何出此言,使我賣子。」菩薩:「老婆婆!汝其食何物而養育?」老婆:「予[P.289]使其食飯、粥、炒飯、殘飯及草而養育。」菩薩:「彼入我手,使食美味,廐張天幕,地敷毛氈。」老婆:「汝能如此,則予子幸福,請帶其行。」
於是菩薩將馬之四足、尾部、頭部、分別計值,置與合於六個〔千金幣〕錢袋,使老婆著新衣,付裝飾立於辛頭駒之前。駒開眼見婆而流淚,然彼撫馬脊背曰:「我已得養育金,我子!汝可去。」於是駒即出行。
翌日,菩薩為駒準備美味之食物,自思:「予今將試見駒是否真正知自己之力。」於桶中注入糠汁與食。駒不食糠汁,〔示意如言〕:「予不食此食物。」菩薩為試彼而唱第一之偈:
一
辛頭駒聞後,唱次之二偈:
二
三
[P.290]菩薩聞之曰:「我為試汝而為此,汝勿惱怒。」於是以美味使彼食之,而後帶彼一同前往御苑。於一方之側,繫五百頭馬,他方之側,以美麗帳幔圍繞,下敷毛氈,上張天幕,入辛頭駒於內。
王來見馬問曰:「此馬何故獨離?」菩薩:「大王!如不將辛頭馬單獨離置,則此等之馬,將四散奔逃。」王問:「辛頭駒如是可觀耶?」菩薩:「如是,大王。」王云:「如是,予將見其快速。」於是菩薩整備其馬而乘騎:「大王!請觀。」於是逐退諸人,於御苑中跑馬。但見馬之連鎖圍繞之狀,使御苑全部不見間隙。菩薩又云:「大王!請觀辛頭駒之速力。」再度奔馳,使人不能見出馬影。其次,再以紅布裹縛馬腹而馳,則人人只能見有紅布。而彼馬奔馳於市內一庭園之蓮池水面,越過水面之時,蹄之[P.291]尖端無少許濕濡,更又乘越蓮葉之上時,竟無一枝蓮葉沉入水中。
如是顯示此馬非常之速力後,菩薩下馬,拍手而伸掌,馬走近前,四足併在一起立於掌上。爾時,菩薩向王曰:「大王!依所有方法顯示其速力之時,即令大海之四周,對此馬而言,亦無所不及。」王甚滿足,與菩薩半分王國,為辛頭馬灌頂稱吉祥馬。彼馬受王寵愛並大受尊敬,其廐建造之華麗有如王之寢室,以四種之香水塗牀,懸掛薰香多束及花環,上方鏤以金星之天蓋,四方圍繞華麗之幔帳;常點香油之燈,大小兩便所置有黃金之器;彼所食者,唯適應王意之食物。
而此馬到來以來,全閻浮洲之主權,歸屬於王。王從菩薩之訓誡,為淨布施,得生於天上。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說明聖諦之理——說聖諦之理竟,有者為預流,有者為一來,有者為不還——佛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老婆是此老婆,辛頭馬是舍利弗,王是阿難,伯樂即是我。」
二五五 鸚鵡本生譚
〔菩薩=鸚鵡〕
[P.292]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過餘多食不能消化而死之一比丘所作之談話。如此於彼死時,比丘等於法堂中,就彼之無德開始議論:「諸位法友!某比丘不知自己腹之分量,過餘多食,不能消化而死。」佛適來彼處問曰:「汝等比丘!汝等究有何語集於此所?」比丘答:「如是如是之語。」佛云:「汝等比丘!此者緣過食而死,非自今日始,前生亦如是。」於是佛為說過去之因緣。
主分
昔日,梵與王於波羅奈之都治國時,菩薩生於雪山地方鸚鵡之胎,為住於雪山之山腹連綿至海數千鸚鵡之王。彼有一隻子鳥,彼子鳥成長力強之時,菩薩之眼力已弱。鸚鵡之速力驚人,因此彼等年老之時,首先眼力變弱。菩薩之子鳥入父母於巢[1],持餌來巢餵養。
某日,彼向有餌場所行進,立於山顛眺望大海,發現一島,而彼處有美味金色果實之菴羅林。彼於翌日取餌之時,飛往菴羅林中落下,飲菴羅汁,取菴羅果實而歸,與其父母。菩薩食其果實時知味曰:「我子!此非某島之菴羅果耶?」「唯然,吾父。」「我子!往彼島之鸚鵡,必然壽命不能長保,汝不可一次前往。」但子鳥不聽其言而去。
[P.293]某日,彼飲大量菴羅汁後,取與父母之菴羅果實越海而來時,因長途搬運,身體疲困,丟盹瞌睡,將辛苦持來之菴羅果實由口中脫落。彼漸漸脫離原來之道路,來至水面,遂墜入水中,為一魚捕食。
於應歸來之時而不返,菩薩知其「墜海而死」,而彼之父母因不得食物亦飢餓而死。
結分
佛述此昔日之故事後,現成正覺之佛,乃唱此偈:
一
二
三
[P.294]佛述此法語後,說明聖諦之理——說聖諦之理竟,多人或得預流、或得一來、或得不還、或得阿羅漢——佛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鸚鵡之子是食不節制比丘,鸚鵡之王即是我。」
二五六 古井本生譚
〔菩薩=商隊主〕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居住在舍衛城商人所作之談話。彼等於舍衛城收買商品,用車滿載後,為販賣而出發時,招待如來,行大布施,歸依持戒,禮敬佛畢,云:「世尊!予等為生意而長途跋涉,販賣商品成功,無恙歸來時,再行問候。」於是登上旅程。
彼等於困難途中,見一古井,「此井無水,然吾等咽喉甚渴,試向下挖掘。」於[P.295]挖掘間,相繼獲得量多之鐵與琉璃等物。彼等喜甚,將此等財寶滿載車中,安全歸來抵達舍衛城。彼等處理持歸之財寶畢,招待如來行布施後,禮敬坐於一方。彼等以自己獲得財寶方法向佛告白,佛云:「汝等優婆塞實為滿足其財寶,知其分量,保存財寶,支持生活,然昔日有不滿足,不知分量,不從賢者之言,喪失生命者。」於是佛應彼等請求為說過去之因緣。
主分
昔日,波羅奈國梵與王治國時,菩薩生於商人之家庭,達成年後,為商隊主。彼於波羅奈買入商品,滿載車中,與多數商人為伴,走上難路,其處見一古井。彼等商人欲思「飲水」,向下挖掘,相繼獲諸多鐵等,彼等獲得諸多財寶,然不滿足,思之:「此處必更有美好之物。」於是更向深處挖掘。
爾時,菩薩向彼等云:「汝等商人!貪慾為滅亡之根本,吾等既已獲得諸多財寶,就此滿足,勿多下掘。」彼等不受菩薩阻止,繼續挖掘。
[P.296]然此井為龍所獨占,住於井下之龍王,自己之棲家破壞,於土塊塵芥落下時怒起,除菩薩外,均被龍之鼻息擊死。而後龍由龍宮出,付軛於車上,滿載財寶,協助菩薩心情愉快坐於車上。使幼龍曳車,伴隨菩薩至波羅奈,入於家後,將財寶依順序善置,然後自己等歸於龍宮而去。菩薩賣財寶,行布施,獎勵全閻浮洲耕作[1],護戒,行布薩,臨終成生天上界之身。
結分
佛述此昔日之故事後,成正等覺之佛,唱以下之偈:
一
二
三
佛述此法語已,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龍王是舍利弗,商隊主即是我。」
[P.297]二五七 哥瑪尼闡陀農夫本生譚
〔菩薩=王〕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智慧之稱讚所作之談話。比丘等坐於法堂,稱讚十力(佛)之智慧:「如來有大智、多智、機智、敏智、銳智、達智,其智慧超越天界,超越人界。」適佛出其處問曰:「汝等比丘!今集此處為何語?」比丘答:「如是如是之語。」佛云:「汝等比丘!如來之智慧,非自今日始,前生亦如是。」於是佛為說過去之因緣。
主分
汝等比丘!昔日波羅奈國結民王治國時,菩薩生於王妃之胎。其顏清淨如善磨黃金之鏡面,甚為莊嚴,於彼之命名日,尊為鏡面王子之名。至七歲時,父使彼修得三吠陀及於此世間所應為之事,遂即亡故。大臣等為王舉行盛大葬儀,行死者供養,七日間集於宮廷。「王子年幼,不能即王位,當行試驗而後繼承。」某日,莊飾街道,準備法庭,整頓玉座,往王子之前:「殿下!可登法庭。」王子:「甚善。」多名侍者,隨侍而行,登著玉座。王子著座時,大臣以兩足行路之猿,著地理師[1][P.298]之服,伴來法庭:「殿下!此男於父君大王時為地理師,乃一有名之智者,能透視地中七羅陀那深處之惡場所,王城宮殿之位置,皆為此男所定。殿下採用此男,使之就官。」王子由上而下,熟視此男,王子知:「其非人,乃為一猿」。自思:「猿對所造之物,皆知破壞,但不知思考或製造未被造之物。」王對大臣等唱第一之偈:
一
大臣等曰:「誠如殿下所言。」於是伴猿而去。而經一二日後,復為其猿著飾,伴來法庭:「殿下!此為父君大王時之司法大臣,掌司法之事,宜採用此男,使執司法之事務。」王子熟視此男心知:「有心有意者之身毛,非如此狀,無心之此猿,不能執司法之事務。」於是唱第二之偈:
二
[P.299]大臣等聞此偈曰:「誠如殿下之所言。」於是伴猿而去。而復於某日,著飾其猿,伴來法庭:「殿下!此男於父君大王時,善仕母、父,於家庭善尊敬老年者,宜採用此男。」王子熟視彼猿自思:「猿心易變,不能為如彼之善業。」於是唱第三之偈:
三
大臣等曰:「誠如殿下所言。」於是伴猿而去,皆謂「王子賢明能以治國。」菩薩[P.300]即王位,使市內敲銅鑼云:「鏡面王之敕令下達。」
爾來菩薩善於治國,彼之善政,擴及閻浮洲全體,而為示彼之賢德,對彼有十四問題提出:
於是有如下之連鎖故事。
當菩薩即王位時,有結民王侍僕伽瑪尼闡陀者如是思考:「此王國將依與〔王子同樣〕之少年人而繁榮,予已年老,將不能奉仕少年王子。予將於田舍建立農業生活。」彼往離街三由旬某村處居住。然彼無作農用之牛,彼於兩天之時,向一友人借兩頭牛,一日中耕作,食以糧秣後,返牛於持主之家時,持主與妻同坐家內進食,牛善知己家而入。正值牛入之時,持主端起食皿,其妻則放下食皿,伽瑪尼闡陀思:「彼等不招待自己進食」,便未親手交代牛隻而歸。是夜盜人破牛棚將牛盜走,牛之[P.301]持主早晨入牛棚不見其牛,知為盜人盜走,彼思:「伽瑪尼闡陀應予賠償。」於是往其住所:「君返我牛。」伽瑪尼:「牛非已入汝家耶?」持主:「然,汝親手交代與我耶?」伽瑪尼:「誠然予未親自交代。」持主:「如此,此即為使汝見王之使者,汝來。」於諸人之間舉起砂石、髑髏碎片及他物:「此即使汝見王之使者,汝來。」伽瑪尼聞聲:「使者」,隨之而去。
於共同伴行往王宮途中,來至伽瑪尼某友人之村時,「予甚飢餓,入村進食,於食畢之前,君在此等候。」遂入友人之家,然友人不在,友人之妻見彼:「為君尚無調成之食,請少待為汝調製。」彼女急行循梯登上米倉,不慎落地,此時,妊娠七月之胎兒流產,爾時其夫歸來見此:「汝打我妻使胎兒流產,此即為使汝見王之使者,汝來。」於是捕彼伴行。此後伽瑪尼即夾於二男中間而行。
此時某村之門前,一馬夫不能制馬,馬漸次接近彼等奔來,馬夫見伽瑪尼告曰:「闡陀伽瑪尼伯父[3]!請用何物打馬制止。」伽瑪尼手握一石投擲,洽中馬足,如折伊蘭草莖,馬足折斷。因此,馬夫:「予馬之足,為汝折斷,此即使汝見王之使者。」於是捕彼。
[P.302]伽瑪尼與三男一同進行自思:「如此諸人,向王控我,牛之代價予尚無法支付,而況流產胎兒之償金,又馬之代價,如何可得?予死為宜。」中途近於道路森林之中,彼見一側有崖之丘,丘之蔭處有父子籠細工師編蓆。伽瑪尼闡陀:「諸友!予欲便溺,予來之前,君等暫居此處。」言畢馳登丘上,向崖下飛降,洽落於父籠細工之頭頂,籠細工師被一擊而死,伽瑪尼起立。子籠細工師:「汝為擊殺我父之惡漢,此即使汝見王之使者。」捕其手由樹叢中出。諸人問:「此究為何事?」「此人為殺害我父之惡漢。」於是伽瑪尼居中,由四男包圍相伴前進。
此時於他村之門首,有一村長見伽瑪尼闡陀:「闡陀伯父!汝往何處?」「往見國王。」「汝必能見王,予欲向王傳言,請為代傳。」伽瑪尼:「可為代傳。」村長:「予以前美貌有財產,獲得名譽,身體健康,今則貧而罹有黃疸,是何緣故?請向王尋問。王為賢能之評判,請君告其故,並請再得聞王之傳言。」伽瑪尼闡陀承諾:「謹遵臺命。」
更往前進,於他村之門前,一娼婦見彼:「闡陀伯父!往何處?」「往見國王。」[P.303]「王為賢能之評判,請傳予之傳言。」告以如下之事:「予以前收入甚豐,今則不得如檳榔子之金,無人來至予所,問王是何緣故,請為我語。」
更往前進,於他村門前,一少女見彼,同樣尋問後告曰:「余不能居於夫家,亦不能居於自家,是何緣故?請尋問王,並請告我。」
由其處更往前進時,於近大道之蟻垤,住有一蛇,見彼:「闡陀!汝往何處?」「欲往見王。」「王甚賢明,請傳予之傳言。」告曰:「予覓食出時,腹飢身細,由蟻垤出,但穴塞身體,摺身勉強而出。然諸方巡行歸來時,身體飽滿粗壯,進入蟻垤,無法及穴緣而行入。是何緣故?請尋問王,並請告我。」
更往前進,一隻鹿見彼,同樣尋問後,告曰:「予於他場所不能食草,只能食某樹之根,請問王是何緣故?」由彼處更往前進時,一隻鷓鴣見彼告曰:「予坐於某蟻穴土丘之上,鳴聲愉快,坐於他處不能鳴叫,請問王是何緣故?」
[P.304]而更往前進,一樹神見彼問曰:「闡陀欲往何處?」答曰:「欲至王前。」「王為賢能之評判,予以前得受人人崇拜,今則一握之嫩枝亦不可得。請問王是何緣故?」
由彼處更往前進時,一龍王見彼,同樣尋問後告曰:「王為賢能之評判,以前此湖水甚清如寶玉之狀,今則混濁為浮渣所覆,請問王是何緣故?」
更往前進時,近街之某園住一苦行者見彼,同樣尋問後告曰:「王為賢能之評判,以前此園野生之漿果,皆為甘味,今則無味粗糟,請問王是何緣故?」
由彼處更往前進時,近於街門居於某堂之青年婆羅門等見彼問曰:「吾友闡陀!欲往何處?」答曰:「欲往王前。」婆羅門等告曰:「如是請持去予等之傳言,以前予等所學之問題皆善解,今則如入開穴瓶之水,於頭中無少殘留而不解,誠真入暗,請問王是何緣故?」
伽瑪尼闡陀持此十四問題來至王前。王坐於法庭,牛之持主捕捉伽瑪尼闡陀近[P.305]往王前。王見伽瑪尼闡陀記起而自思:「此予父王之侍僕,抱予而行者,長久期間,居於何處?」王云:「闡陀!長久期間,居於何處而不見汝,為何事而來?」闡陀:「大王!自先王歸逝以來,予往田舍營農業生活,爾時此人以牛之事件,出為王之使者伴予來至王前。」王:「如不伴來,汝將不來。伴來之事,於汝甚善,為此予得會汝。彼男現在何處?」闡陀:「大王!此即是彼。」王:「予友!汝出為予之使者真實耶?」「大王!確為真實。」王:「是何緣故?」持主:「彼不返還予之二牛。」王:「闡陀!此為真實耶?」闡陀:「如是請王聞予之所云。」於是告語一部事件之始末。王聞後問持主,王:「予友!汝見牛入汝之家否?」持主:「大王!予未見。」王:「予友!予之事,世人稱為鏡面王,汝曾聞之否?明白申述。」持主:「大王!予曾見之。」王:「予友闡陀!按汝未親手交牛,是汝負債,此男見說未見,故意虛言,從而以汝手[4]挖取此男之兩眼,汝自身支付二十四金幣為牛之代價。」如此言畢,命牛之持主退下。牛之持主自思:「眼被挖取,錢有何用。」於是跪向伽瑪尼闡陀之前乞求曰:「闡陀!代金與汝,請將此亦接受。」彼與數金幣而逃去
[P.306]其次第二號之男曰:「大王!此人打我妻使胎兒流產。」王:「闡陀!此為真實耶?」闡陀:「大王!請聞。」闡陀詳述一切始末。於是王問彼曰:「然汝打此男之妻使胎兒流產耶?」闡陀:「大王!非予使其流產。」王:「汝謂闡陀使胎兒流產,能得復元否?」男:「此為不能。」王:「然則汝意云何?」男:「予欲得我之子。」王:「闡陀!汝將彼妻伴歸汝家,俟兒生產時,再伴來彼女返還與彼。」彼男跪於伽瑪尼闡陀足下:「請君勿毀予之家庭。」彼與闡陀數金幣而逃去。
於是第三號之男出庭云:「為彼打碎予之馬足。」王:「闡陀!真實耶?」闡陀:「大王!請聽。」闡陀詳述其事。王聞之向馬夫云:「汝曾云:『請打馬制止』,此事真實否?」馬夫答:「予未說此言。」數次被問,馬夫云:「予曾言及。」王對闡陀云:「此男不顧其言,虛言〔未說〕,汝可割此男之舌,由予等接受一千〔金幣〕,為馬之代價,支付此男。」馬夫與闡陀其他數之金幣而逃去。
其次籠細工師之子云:「大王!此人為殺我父親之惡漢。」王:「此為真實耶?」[P.307]闡陀:「大王!請聞其詳。」闡陀申述其仔細經過。王對籠細工師問曰:「然則汝意云何?」細工師:「大王!予欲得吾父。」王:「闡陀!此男欲得父,然死者不能伴來,汝可伴此男之母歸汝家為此男之父。」籠細工師之子云:「請勿毀壞予之亡父家庭。」與闡陀數金幣而逃去。
伽瑪尼闡陀訴訟獲得勝利,喜向王云:「大王!有種種之人向王送來傳言,今向王申述。」王:「闡陀!汝可申述。」闡陀以婆羅門等之傳言為首,逆行一一申述,王則逐一答其理由。
首先聞第一之傳言告曰:「以前彼所居之場所,有一知時刻之鷄,彼等依其鳴聲而起,執聖典諳誦,至太陽昇起,因此其執持者悉不失去。然今彼等所住場所,有不按時之鷄鳴,或於午夜中鳴,或於天曉時鳴。依午夜之鳴聲而起執持聖典,彼等睏乏,不能諳誦,復又就寢;依天曉後鳴聲而起,彼等不能諳誦,因此其所執持者均不了解。」
其次聞第二之傳言告曰:「彼等以前行沙門之法,專心徧淨。今對沙門之法等閑視之,專心為不應為之事,以園中之諸漿果皆與侍者等,依食之交換邪生活法而生[P.308]活,是故漿果皆無甜味。然若彼等如以前之狀,行正生活,再專心為沙門之法,彼等諸漿果將再成甘味。如此之苦行者等,不知王族之賢明,應向彼等言說,行沙門之法。」
其次聞第三之傳言告曰:「此龍王等互爭故,使水混濁。若彼等如以前之彼此和善,則水將再清。」
其次聞第四之傳言告曰:「此樹神以前保護入森林之人,得種種之供物,然今不保護,不得供物。若如以前保護,將再得不得之物。彼不知有王之居,應為彼言說,並保護人人通過森林。」
其次聞第五之傳言告曰:「此鷓鴣坐於其麓鳴聲愉快,因蟻垤之下有諸多寶壺,可將其挖出。」
其次聞第六之傳言告曰:「此鹿於其下喰草,因樹上有甚多蜂蜜,彼慕滴蜜之草,而不食他草。汝可取其蜜蜂之巢,以良蜜送予,餘者自食。」
其次聞第七傳言告曰:「此蛇所住蟻垤之下,有諸多寶壺,蛇住居看守,出時身為財欲所縛而出,獲食後,財愛所不能縛,急行進入。汝可掘出寶壺取之。」
[P.309]其次聞第八之傳言告曰:「此青年婦人於其夫之〔住村〕與其父母住村之間某村有愛人居住。依向彼之愛欲,使彼女不能居住夫家,云:『予欲往會父母』,於愛人之家滯在數日後,往父母之家;於其處居數日後,又記起愛人,云:『予往夫家』,再往愛人之家。汝告彼女,王之所在之事,向彼女說明使知:『必須住於夫家,若云嫌厭,王將使人捕縛於汝,汝將無命,汝須注意。』」
其次聞第九之傳言告曰:「彼娼婦以前由某男之手接受工銀,工銀未果,不由他男之手接受工銀,因此,彼女以前收入甚多。然今捨自己之習慣,由一人之手接受未果,更由他男之手接受;於初男未了往後男之處,因此彼女工銀之收入惡化,誰亦不近彼女。如能守自己之習慣,彼女將復原狀。汝對彼女說之使聞,須守自己之習慣。」
最後聞第十之傳言告曰:「彼村長以前正直公平解決事件,從而為人人所喜好,人人愛敬,送彼極多之贈物,因此,彼美貌,有財產獲得名譽。今彼受賄賂,解決事件不正,因此貧慘而罹黃疸。若如以前正直解決事件,彼將再復原狀。汝向彼云使聞,應正直解決事件。」
[P.310]如斯伽瑪尼闡陀告以此等數數之傳言,王依自己之智慧,恰如一切智之佛,對彼等之一切與以說明,而與伽瑪尼闡陀多種之施物,作為彼居住村之淨施,與彼歸去。彼由街出,依菩薩所與之傳言,傳於青年婆羅門等,苦行者等、龍王、樹神、由鷓鴣所坐之場所取得寶物,於鹿食草場所之樹上取得蜂蜜,送蜜與王,於蛇住之場所壞蟻垤集取寶物,向青年婦人、娼婦、村長,按王之言語傳與傳言,博得大名聲歸於己村,而經其一生後,從其業生於應生之處。又鏡面王行布施積善業,死後赴天上界。
結分
佛云:「汝等比丘!如來大智,非自今日始,前生即為大智。」佛述此法語後,說明聖諦之理——說聖諦之理竟,多人達預流、一來、不還、阿羅漢——於是佛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伽瑪尼闡陀是阿難,鏡面王即是我。」
二五八 曼陀多王本生譚
〔菩薩=王〕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某一憂鬱比丘所作之談話。彼於舍衛城巡迴托鉢時,見一著美飾之婦人而起憂鬱,於是比丘等伴來至法堂:「世尊!此比[P.311]丘憂鬱。」向佛告白。佛問曰:「比丘!汝憂鬱為真實耶?」答:「世尊!是為真實。」爾時,佛云:「比丘!汝為在家生活,何時將能滿欲?愛欲如大海之無限,昔日某王君臨為二千屬島所圍之四大洲為轉輪王,以人世之狀態,治理四大王天之世界,又在[A3]忉利天之世界三十六帝釋之宮殿治理諸天,尚不能滿自己之愛欲而死,汝何時能滿其欲?」於是佛為說過去之因緣。
主分
昔日劫初有摩訶三摩多王,其子曰樓夷,其子曰跋蘭樓夷,其子曰迦梨耶那,其子曰跋蘭迦梨耶那,跋蘭迦梨耶那之子曰烏逋沙他,烏逋沙他之子曰曼陀多。彼授七寶與四神通為轉輪王。彼曲左手與右手拍合,由虛空即降下如水晶七寶之雨沒膝,彼為一如此不可思議之人。彼於八萬四千年間,享王子之樂,八萬四千年間為副王,八萬四千年間為轉輪王;又其壽命,不知其數。
某日,彼不能滿足愛欲而憂鬱。大臣等問曰:「大王!何故憂鬱?」王:「予思予之福力,此一王國為何?樂所究在何處?」大臣:「樂所在天上界。」
[P.312]彼轉輪寶,與多數人共赴四大王天世界,於是四大王兩手捧天華天香,眾多諸天隨之出迎,導往四大王天之世界,讓天之王國。王由自己〔率來〕臣眾圍繞治理天之王國間,經長年月,然彼處亦不能滿其所欲而憂鬱。四大王問:「大王,何故憂鬱?」王:「較此天上界之樂所為何處?」四大王:「忉利天之世界乃為樂所,予等不過與其他世界之諸人從者相等而已。」
曼陀多王轉輪寶,為自己所率諸人隨同往忉利天出發。於是忉利天之帝釋天王兩手攜天華天香,眾多之諸天隨同出迎,執手曰:「大王!請來此處。」
王受眾多之諸天圍繞時,皇太子[1]受輪寶與諸多臣眾,通往人間世界之路下降,入於自己之都中。
帝釋伴曼陀多至忉利天宮,分諸天為二部,由自己王國之中央,割讓與王。爾來曼陀多與帝釋二王治國,如此經過長時,帝釋以三俱胝六十萬年之長生而死,他之帝釋出生,彼亦治天之王國,命盡而死。如是三十六帝釋相繼死亡,而曼陀多依然如人世之狀態治理天之王國。如此經過長時間內,彼生次之愛欲,彼思:「只得王國之半分,對予無何意義,殺帝釋由予一人治理。」
結果未能殺帝釋,此欲反為破滅之根本,為此彼之壽命衰敗,年老迫身。然而[P.313]人世之身體,不能壞於天上界,於是彼由天上界墮降王之宮廷。園吏通知宮中王之降來,宮中諸人馳赴王處,於宮廷設臥榻,王疲衰就臥於牀。大臣等問:「大王!王薨之後,予等如何申告?」王:「予王之後,汝向多人告此傳言:『曼陀多大王君臨二千屬島圍繞之四大洲為轉輪王,長久期間於四大王天世界治國,經三十六帝釋壽命之間於天上界治國而死』。」大王如此言畢,斷息,從業而生應生之處。
結分
佛述此過去之故事後,現等正覺唱如下之偈:
一
二
三
[P.314]如是佛述此法語後,說明四聖諦之理——說聖諦之理竟,憂鬱比丘得預流果,又他之多人亦達預流果——佛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曼陀多大王即是我。」
二五九 提利達瓦奢仙本生譚
〔菩薩=苦行者〕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阿難尊者由拘薩羅王之婦人手得五百及由王之手得五百共接受千衣之事所作之談話。此事已於第二篇之豺本生譚〔第一五二〕中詳細述說。
主分
昔日,波羅奈國梵與王治國時,菩薩生於迦尸國之婆羅門家,於命名日,稱提利達瓦奢童子。不久達成熟之年,於得叉尸羅修習種種技術。在度家庭生活之[P.315]間,因雙親之死,大為感慨,遁世入於隱遁者之生活,住森林中,食樹根及野生之漿果。當彼住於其處時,波羅奈王之國境起內亂,國王進往國境戰敗,戰慄於死之恐怖,乘於象脊由一方之血路逃出,彷徨於森林之中。晨起,提利達瓦奢出外探尋野生之漿果而不在,王來到彼之庵前。
王思:「此概為苦行者之庵。」由象降下,為風與熱所疲渴,探尋水瓶,到處不見。探尋結果,方發現水井,但不見有汲水之繩瓶。彼口渴不堪,解象腹之束帶,使象立於水井之側,結帶於象足,提帶降入井中,然來至水面,結上衣於帶之端,更向下降,其仍然不充分,彼用足尖觸水,愈益覺渴,自思:「只求癒渴,死亦無妨。」於是跳入水中,充分飲水,不能再出,立於其處。象善受訓練,不往他處,立於其處看護於王。
菩薩於黃昏攜漿果歸來,見象自思:「此王者之外觀,雖然如此,但只一武裝之象,是何緣故?」往象方接近。象知彼接近,立於一方。菩薩往井邊見王:「大王勿[P.316]憂。」菩薩奮力掛梯,救王出井,擦王身體,塗菜種油,使其沐浴,與以漿果,解象之武裝。王休養二三日後,與菩薩約束前來王所,然後向歸途就道。王之軍隊屯於市之近郊,見王歸來,群集於王之四週。
一方,菩薩於一月半之後,到著波羅奈住於遊園,翌日一面托鉢來至王城之門。王開大窗,眺望宮庭,見菩薩而知之,由高樓降下前來,向菩薩敬禮,導入廣間。使坐玉座,飾以白傘。自為整理菜餚,饗宴菩薩,自己亦與共食。然後伴往遊園,於彼處為彼圍以迴廊,修造住家,總與修行者必要之諸器具,附添園丁,作禮而去。
自此以來,菩薩於宮城為食處,受大款待與尊敬。大臣等對彼不服,自思:「若武士受如此款待,彼更將如何?」於是往副王之所告曰:「殿下!我王對一苦行者太過執心,未悉對彼作何思想?殿下應速向王忠告。」副王承諾:「甚善。」與大臣等共往王前為禮唱第一之偈:
一
[P.317]王聞之告太子曰:「太子!予往國境,因戰敗二三日未曾歸來之事,汝尚記憶否?」太子答:「予尚記憶。」王云:「爾時予賴其人得以拾回性命。」於是詳述事之經過。王云:「太子!予命之恩人來予所時,縱與予之王國尚不能報予依彼所受之恩。」於是唱其他之二偈:
二
三
[P.318]如是王稱讚菩薩之德,恰似空中昇起之月,到處使知彼之德行,向彼布施益多,尊敬愈高。爾來副王大臣等又其他諸人,亦均對王不敢有何云問。王善守菩薩之訓誡,行布施積功德到天上界,菩薩發神通及等持,成生梵天界之身。
結分
佛云:「古之諸賢人亦為救人而效力。」佛告此語,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王是阿難,苦行者即是我。」
二六〇 使者本生譚
〔菩薩=王〕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某貪欲比丘所作之談話。此事於第九[P.319]篇之鴛鴦本生譚[1](四三四)中將再記出。而佛告比丘:「比丘!〔汝之貪欲〕非自今日始,前生汝即為貪欲,且為貪欲,為劍斬頭。」於是佛為說過去之因緣。
主分
昔日,波羅奈國梵與王治國時,菩薩為其王子,達成年後,於得叉尸羅修習種種技術。因父王之死,繼治王國。彼頗為美食者,為此彼具美食王之名,實彼一餐費十萬〔兩〕,食如是奢侈之饗宴。又為食事而不食於家中,為使多人觀看自己食事之狀,為使羨慕自己之福業,於城門造寶玉所鏤之亭,於餐食之時,遮以白傘為裝飾,坐黃金造之玉座,王族之少女等隨侍,以十萬〔兩〕高價之美麗器皿,攝取百味之飲食。
然,有某貪欲之男,見其餐食之狀,思欲食其菜餚,不能抑制其欲。彼思:「甚善,予有善巧方便。」彼佩套褲,高舉雙手,大聲高呼:「大王!予乃使者,予乃使者。」接近王前而來。當時於其國中,凡自稱「我為使者」者,任誰不得遮攔;因此多人避於兩側,為彼開道。彼以快步前進,由王之食皿中抄取一塊食物,納入口中張大其頰。爾時,持大刀者思欲「斬彼之頭」,拔劍欲發。王制之曰:「勿打。」王云:[P.320]「汝勿拘泥,盡可食之。」彼洗手而坐。食事終時,王與其男自己之飲物及檳榔子,問曰:「予友!汝云『予為使者』,為誰之使者耶?」答云:「大王!予為愛慾之使者,胃腑之使者。愛欲命我『汝往』,於是我為使者而來。」於是唱初之二偈:
一
二
王聞其語云:「此語真實。所有世間一切生物,皆為胃腑之使者,依愛欲之力而行動。愛欲實推動一切之生者,彼云有趣之事。」王頗中意此男而唱第三之偈:
三
如是唱畢,王曰:「今依此人聞今所未曾聞,未曾思之事。」王甚歡悅,對彼多與褒美。
[P.321]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說明聖諦之理——說聖諦之理竟,貪欲比丘得不還果,多人達預流果——佛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貪欲之男是今之貪欲比丘,美食王即是我。」
第二章 梟品
二六一 蓮華本生譚
〔菩薩=長者子〕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諸比丘以華鬘供養阿難陀菩提樹所作之談話。此事於迦陵誐王菩提樹供養本生譚(第四七九)中詳加記載。此樹因為阿難陀上座所植,故稱阿難陀菩提樹。上座於祇園樓門之處植菩提樹,全閻浮提中皆知。
然而,地方所住之比丘數人前來祇園,為「以華鬘供養阿難陀菩提樹」,彼等於拜佛翌日,入舍衛城往蓮華街,但華鬘不能入手,往阿難陀上座之處告曰:「法友!予等欲以華鬘供養菩提樹,前往蓮華街,一串華鬘亦未入手。」於是上座云:「諸位法友!予為汝等取得而前往。」於是向蓮華街出發,抱來諸多來青蓮華,而以此與諸比丘。彼等手持蓮華向菩提樹施行供養。耳聞此一始末之諸比丘,集於法堂,語上座之德,如花開放:「諸位法友!地方福德微少之比丘,雖往蓮華街,但華鬘不能入手,然上座出發前往,則為持來。」適佛來其處問曰:「汝等比丘!今為何語,集於[P.322]此處?」答曰:「如是如是。」佛云:「汝等比丘!秀語者依善言而得華鬘非自今日始,前生即已如是。」於是佛為說過去之因緣。
主分
昔日波羅奈國梵與王治國時,菩薩生為長者。市內之某池,蓮華開放,一無鼻之男人守池。某日,為波羅奈祭日之時,三人長者,思以華鬘為飾與祭以為樂,皆云:「向此無鼻之男,無中生有予以褒揚,以乞得華鬘。」彼男採割蓮華之時,彼等來至池端,立於其傍,其中之一人告彼唱第一之偈:
一
彼聞言憤慨不與蓮華,於是第二之男唱第二之偈:
二
彼對此亦怒,不與蓮華,於是第三之男唱第三之偈:
三
[P.323]蓮華池之守者聞此云:「此二人為虛言,君為實言,蓮華與君,乃最適當。」取諸多蓮華束與彼,然後回返自己蓮華之池。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得蓮華之長者,即是我。」
二六二 柔軟手本生譚
〔菩薩=王〕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一起戀情之比丘所作之談話。佛伴此比丘來法堂問曰:「汝真起戀情耶?」答:「是為真實。」佛云:「比丘!此等女人任其愛慾突進,不能制止。昔日,諸賢者自己不能制止自身之女,女等於執父之手而立之間,於父不察知時,而縱任愛慾與男一同逃走。」於是佛為說過去之因緣。
主分
昔日,波羅奈國梵與王治國時,菩薩出生於第一后妃之胎。年長後,於得叉尸羅通諸學術技藝歸來,彼於父死後,繼承王位,正當治國。彼於王宮之中,[P.324]扶養其女與甥二人。某日與大臣同坐,彼云:「予死之後,予甥為王,予之女為第一后妃。」而後彼等成年之時,再與大臣同坐,彼云:「予甥可伴他女而來,予女可嫁他之王家,如此予等之親族增多。」大臣等予以保證。
於是王與甥於他家,禁其前來王宮。然此二人,彼此相戀,王子自思:「有何方策可伴王女外出?」彼思出一種方法,贈賄賂與王女之乳母。乳母云:「究應如何為之為宜?殿下!」「乳母!究有何法,能得伴宮主外出之機會?」「予與宮主言之,可知分曉。」「甚善,甚善,乳母!希如是為之。」彼女即往王女之處:「汝來,宮主,予為汝取頭虱。」使王女坐於低凳,彼自坐於高凳,使彼女之頭,伏於自己膝上,一面取虱,一面搔王女之頭。王女明瞭:「此非乳母以自身之爪搔我,此為予叔母之子之爪搔我。」王女問:「乳母!汝往王子處而來?」「唯然,宮主!」「彼何所言?」「問予伴宮主外出之手段,宮主!」於是王女曰:「彼如賢明,當可了解。」為唱最初之偈,並云:「乳母!汝記此偈而往告知王子。」
一
乳母記入此偈,即往王子之處。王子問:「乳母!宮主何所言?」乳母云:「他無[P.325]何言,只送此一偈。」於是唱偈。王子明了其意:「乳母!汝可歸去。」於是遣歸彼女。
王子確實知其意義,準備一柔軟手之小僮,又對王所乘吉祥象之看守人施與賄賂,馴象使之勿動,然後等待此時之到來。而於某黑分[1]之布薩日恰於午夜將過之時,濃厚黑雲降雨。「今日即是王女約會之期。」彼乘象載柔手之小僮於象背,指往王宮出發。於面對王宮庭院之廣場處之大壁傍繫象,於窗之直近處濡雨站立。一方王女,王加護衛,不許寢於他處,使寢於自己小臥榻上。王女判知:「今日王子必來。」雖然就寢,不能入眠:「父王!予欲浴水。」「如此汝往洗浴。」王執彼女之手,伴至窗前。「如此,可以浴矣。」抱女入於窗外某蓮池中,而執另一手而立。彼女一面浴[P.326]水,一面伸手向王子;王子由其手取下裝飾之具,換著於小僮之手上,抱彼入於蓮池王女之傍。彼女執小僮之手入父王之手中,王執彼手而放彼女之手。彼女更由一方之手取除裝飾之具,著換於小僮第二之手上,而後將此手交入父王之手中,與王子一同逃去。王只思為自己之女,水浴終了,使彼少年於寢室中就寢。塞閉門戶,封印,置護衛者,然後往自己之臥榻而眠。天明後彼開門戶,發現少年,王問:「此為何事?」彼告王,聞謂王子與王女共同逃去。王甚懊悔,王思:「予握手尚不能為女之守護者,如此女人亦非能看守者。」於是唱以下之二偈:
二
三
[P.327]如斯摩訶薩云:「予甥予仍扶養。」王以非常之榮譽與尊敬以王女與彼,使彼即副王位。彼於伯父死後,繼承王位。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說明聖諦之理——說聖諦之理竟時,起戀情之比丘證預流果——佛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王即是我。」
[P.328]二六三 小誘惑本生譚[1]
〔菩薩=王子〕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一起戀情者所作之談話。佛伴彼來至法堂問曰:「汝真起戀情耶?」答:「誠然如是。」佛云:「此等之女,自昔日即為穢淨心之人。」於是佛為說過去之因緣。
主分
昔日,波羅奈國梵與為王,然彼無王子,向彼之夫人等示意祈求王子,夫人等祈願求得王子。如此經數年後,菩薩由梵天界沒,於王之第一妃胎再生。彼於降生洗浴後,為與乳而委之侍女之手,彼飲乳而啼哭,無法停止。於是又交付另他之侍女,然彼於女性之手中,即啼哭不停。於是交下僕之手,下僕抱持之間,彼即停止啼哭而沉默。自此以來,男侍者等抱彼巡迴各處,飲乳時,絞乳而飲,乳房以布覆蓋,對彼之口而飲。彼次第成長,然不能使女人見彼,因此,王為彼離宮院別設禪堂。
彼十六歲時,王獨自思量:「予無其他王子,此王子於愛欲不稍樂,亦必不望王位,予實不善有兒運。」然有一巧於歌舞音曲之女人,具有魅惑男子使如己意之力,[P.329]為一纖美舞踊之女。彼女來至王處,問曰:「王為何思案?」王說其理由使聞,女曰:「此亦無礙,大王!予對王子誘惑使知愛慾之味。」王曰:「若汝以女人之味誘惑無此欲予之王子,王子於即王位之晨,汝即成為第一后妃。」「大王!此事對予為茶飯事之易,王請勿憂。」彼女言畢,即往護衛之處:「予於早晨前來,於王子所臥禪堂之外歌唱,若王子怒時請告我,我即離去。若彼傾耳聽歌,請對我說明其狀況。」「謹遵臺命。」諸人承諾。彼女早晨來其場所,以甜美之聲歌唱。樂音不能凌駕歌音,而歌音亦不見能凌駕樂音。王子臥而聞之,翌日命更近而歌,又翌日命於禪堂中而歌,更又翌日則命立於自己近前——如此次第生來慾情之彼,從世間一般之法,知愛慾之味。「此女斷不可與諸他人。」王子持劍降往街路中,追趕諸男。於是王將彼捕縛與女共同由都城追放。
二人入森林中,而後赴恒伽河下游,於一面臨恒伽河,一面臨於大海中間之處,作一仙居,每日度生。女坐葉庵之中,以球根及種種樹根為飯食,菩薩由森林中採種種樹實而歸。然於某日,彼採樹實出外而去,於彼不在之間,由海中之島,一仙人為行乞於空中飛翔而來。彼見有煙而降來至仙處,於是彼女:「請坐待予煮飯熟。」[P.330]使仙人就坐,彼女以媚態騙誘,使失定力,於是梵行失去。彼如折翼之鴉,不能棄彼女而去,一日之中,居於彼處。彼見菩薩歸來,大急向海中逃去,因之菩薩思彼必為敵,拔劍追趕,仙人努力騰躍空中不成,落入海中。菩薩自思:「此仙人必由空中飛翔而來,而其定力已盡落入海中,今須助彼脫困。」立於海岸,唱次之偈:
一
二
三
仙人聞菩薩之言,立於大海當中,恢復失去之定力,飛翔於空中,歸還自己之住居。菩薩亦思考:「彼仙人持如此之行李,如負睒婆梨樹之棉,飛翔空中而去,自[P.331]己亦如彼得生定力,飛翔空中。」彼歸仙處,伴彼女往通人里之道邊:「汝請歸去。」菩薩於遣送彼女後,入森林中,於精神愉快場所作一仙處。彼成仙人,修行遍處定,修得神通與等至,再生於梵天界。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說明聖諦之理——說聖諦之理竟時,起戀情比丘證預流果——佛述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對女無味之王子,實即是我。」
二六四 摩訶波羅那王本生譚[1]
〔菩薩=帝釋〕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坐於恒伽河岸,對跋陀羅上座之威神力所作之談話。某時,佛在舍衛城住於雨安居後,「欲濟度青年跋陀羅」,由比丘眾圍繞,行乞到跋提之街。佛在伽提亞林中渡過三個月生活,以待青年智慧之成熟。跋陀羅青年頗有名聲,為具有八十俱胝財之跋提市富商之獨子。彼有三時殿,於每一殿堂住四個月,住一殿堂終了,由舞女等圍繞,以示非常華美華麗,而往另他殿堂。爾時,「欲見青年華麗之狀」,街中起大騷動,殿堂與殿堂之間,車輪與車輪、臺架與臺架成重疊之狀態。
佛於彼處止住三個月後,告街中諸人曰:「予等歸去。」街中諸人曰:「世尊!請明日出發。」對佛招待。翌日,準備以佛為上首之僧眾,行大布施。於街之中央,搭建臨時屋舍,美麗莊飾,設座席後,告知一切就緒,佛從比丘前來,坐於其處,人人行大布施。佛食事畢,以美聲開始言謝。正當此時,跋陀羅青年由殿堂往殿堂移[P.332]動,然是日眺望彼之非常景色者竟無一人,唯只被自己之從者諸人圍繞而已。彼問從者曰:「他時,自己由殿堂往殿堂移動時,街中起大騷動,車輪與車輪、臺架與臺架成為重疊狀態,然而今日除予之從者外,竟無一人,究為何故?」「公子!等正覺者於此街之近郊休息三個月,今日出發他往。佛食事畢,今向大眾說法,街中諸人,正聞其法語。」「然則,可往彼處,我等亦將聽法。」如是彼以盛飾之裝飾,多數之從者相從前往接近,並立於眾人之端,傾耳聞法,捨棄一切煩惱,達最上之阿羅漢果。如佛所告跋提市之富商曰:「大商人閣下!君之子著美飾者,聽聞法語證阿羅漢果。因此,彼由今日出家耶?抑即為直入涅槃耶?」「世尊!予子今入涅槃,為予所不能忍,請使其出家。然於出家後,請伴彼明日來予家一行。」世尊對其之招待與以承諾後,伴其貴公子歸於精舍,使受出家之具足戒,彼之兩親七日之間表示非常之敬意。
佛休止七日間後,使貴公子跟隨行乞到著拘利村。拘利村人等向以佛為上首之僧眾行大布施,佛食已,開始言謝。此貴公子於佛言謝時,出至村外思量:「佛不來時,我不起座。」彼於恒伽河渡場附近一樹之下坐成禪定,長老比丘前來,亦不起立,於佛來時,始行立起。普通未曾開悟比丘均憤慨云:「此比丘如早出家者,見大上座[P.333]來亦不起立。」拘利村人等,為佛結舟筏,佛乘舟中問曰:「跋陀羅往何處耶?」「世尊!在於彼處。」「汝來,跋陀羅!可與我等同乘一舟。」上座起立同乘舟中。當舟至恒伽河中流之時佛云:「跋陀羅!汝為摩訶波羅那王時所住之宮殿往何處耶?」「沈於此處,世尊!」普通比丘等相互爭辯云:「跋陀羅上座所云他事。」佛云:「跋陀羅,汝可卻梵行者等之疑。」爾時上座向佛為禮後,行神通力以指尖摘起殿堂之圓蓋,彼持遠達二十五由旬之殿堂飛騰於空中。彼之飛騰,對住於殿堂之下諸物因破殿堂而顯露自身。而殿堂由一由旬、二由旬、三由旬持昇於水上,於是前生彼之親族人等,因對殿堂之貪慾,於殿堂中再生為魚、龜、蛇、蛙,隨殿堂之上騰,迴奔落於水中。佛見彼等跌落云:「跋陀羅!汝之親族等均已困憊。」上座聞佛之言,放下殿堂,復歸原處。
佛渡至恒伽河對岸,於恒伽河岸上設座。佛於所設優美之座上,恰如朝陽之放光而坐。於是比丘等向佛問曰:「世尊!彼殿堂為跋陀羅上座何時住居者?」佛云:「彼為摩訶波羅那王時。」佛為說過去之因緣。
主分
昔日,於毘提訶國之彌絺羅有修羅脂王,其子亦曰修羅脂,又其子曰摩訶波羅那。彼等得此殿堂,然為得此,斯有前業[2]。父子二人以蘆與烏曇跋羅樹之木材為辟支佛建造葉草庵以為住居。——此本生譚之前生事件之一切將於 Pakiṇṇaka-nipāta〔第十六篇〕之善喜王本生譚〔第四八九〕中說明。
二六五 箭本生譚
〔菩薩=森林護衛人〕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一失精進力比丘所作之談話。佛向彼問曰:「汝真失精進力耶?」答:「誠然,世尊!」佛云:「比丘!汝於導悟之教,如斯而出家,何以失去精進力耶?昔之諸賢者,處於未能導悟之地位,尚不失精進。」於是佛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波羅奈國梵與王治國時,菩薩生於森林護衛人之家。年長有五百人之諸人相從,為護衛人之首領,於森林入口處一村度日。彼取薪金,使人人安全通過森林。
然於某日,住波羅奈隊商首領之家世者,與五百之車到達其村,彼呼菩薩云:「與君千金,使予安全通過森林。」「甚善。」由彼手中接取薪金,既得薪金,彼即為商人提供性命。彼引導商人入森林中,但來至森林正中之處時,為五百之盜賊所襲。其他諸人,一見盜賊,即平伏爬行,護衛人首領只其一人揚聲跳起,飛奔打鬥,追散五百盜賊,而隊商首領之家世者,竟由危處無事通過。商人通過危處之對面,使[P.336]隊商露營張幕,對護衛人之首領招待種種美味飯菜,自己亦用過早餐,於是安樂坐定,與彼交談。「君於諸強盜賊每人手執兇器,襲來之時,云何理由不起少許之恐怖心?」彼一面訊問而唱第一之偈:
一
護衛人之領首聞此,向商人之領袖唱二偈:
二
三
[P.337]如斯彼於箭如雨降[1]之時,且對己之生命全然無有欲望,以此為勇者之業得遂,使彼知之。而送隊商之領袖登程後,彼亦回歸自己之村。彼積布施等福業,隨業而往去處。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說明聖諦之理——說聖諦之理竟,失精進力比丘證阿羅漢果——佛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護衛人之領袖實即我是。」
二六六 疾風辛頭馬本生譚
〔菩薩=馬〕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就某富人所作之談話。舍衛城中有一美貌之女,見一美貌之富人,心起戀慕染著之情,恰如全身燃盡,心內燃起煩惱之焰;彼女身心,均不感喜樂,食事不進,只一人捉臥榻之支柱而寢。彼女之佣人及友人等問曰:「汝究患何心病捉支柱而寢,有何不快?」一度二度雖無應語,再三再四訊問,遂語其事。彼等慰之云:「汝勿憂慮,予等伴其人來見。」於是出發前往與富人[P.338]商談。最初彼與拒絕,幾度關說,終於同意,彼等約定「於斯日斯時前來」,並告知彼女。彼女整頓臥榻,自著美飾,坐於臥榻之上。彼來坐於臥榻之一側時,彼女自思:「若予不重自身,只今以〔身〕許之,予之優越皆無,初來之日,無相許之理。今日不與其人滿足,他日再與許可。」因此,當彼男開始為握手等戲謔,表示親愛,彼女罵曰:「汝且請回,予對君無所事用。」彼受辱身退,起歸自己之住居。他女等知彼女如此之行為,當富人歸去時,皆來問曰:「汝戀慕彼男而憔瘁,放擲飲食而寢處,因此予等再三再四關說,伴其前來,何以汝不以身相許?」彼女語其理由使聞:「如此,汝當以善顏對之為宜。」彼女等離去。然彼富人再不返來會見彼女,彼女不能得彼,終於絕食而亡。
富人知彼女之死,持諸多之華鬘、薰香、塗香,來至祇園,向佛供養禮拜,坐於一方。佛問:「優婆塞!究為何故,不見汝姿?」彼向佛告白其事:「世尊!於此間中,予為恥事,未來奉仕。」佛云:「優婆塞!彼女為煩惱而招汝接近,然汝來而不與身許,使汝懸恥。此事前生亦有對賢者焦戀,而招其前來,彼來而又不與身許,使之困惑而別。」於是佛應彼之請求,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波羅奈國梵與王治國時,菩薩生為辛頭馬之類,名疾風辛頭馬,為王乘用之吉祥馬。馬夫等牽彼於恒伽河浴水,然有一匹坤達利牝驢馬對彼戀慕無[P.339]法息止,為煩惱而反轉憂心,水草不入,細瘦只成皮骨。其子子驢馬見其母日見瘠瘦問曰:「我母!汝因何不食草亦不飲水,瘦弱不堪,到處反轉寢處,有何不快?」驢馬最初不言,再三再四訊問,語其事使子聞之。於是子驢馬安慰其母云:「我母勿憂,予伴彼馬前來。」當疾風辛頭馬浴水外出時,往近於彼,請曰:「閣下!予母戀汝憔瘁異常,不攝食物,飢餓將死。請救我母性命。」「甚善,予將為助。馬夫等使予水浴後,於恒伽河岸暫作解放,以為運動,爾時君可伴汝母前來此處。」彼歸拉曳其母前來,放置其處,自己於近處藏身,馬夫等亦於同一場所將疾風辛頭馬解放。
彼見此牝驢馬前往接近,但彼牝驢馬於彼前來接近,開始嗅聞自己身體時自思:「若予不重自身,於最初到來,即以身相許,予之名聲及優越均將消失,予必須示以[P.340]不喜之態。」於是以足蹴彼馬之下顎而逃。辛頭馬之齒根被毀,思殆將死去。彼云:「此驢有何用心?」彼受此辱由彼處逃去。牝驢馬悔恨,返來其處,臥地啜泣,於是子驢馬近前訊問唱最初之偈:
一
牝驢馬聞子之言唱第二之偈:
二
如斯彼女以女人之性情,言子令聽聞。
結分
然第三之偈,乃佛現等覺者之所唱:
三
佛說此過去之事後,說明聖諦之理——說聖諦之理終,富人之男證預流果——於是佛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牝驢馬是彼女,疾風辛頭馬實即是我。」
[P.341]二六七 蟹本生譚
〔菩薩=象王〕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某婦人所作之談話。於舍衛城有一富人,彼伴其妻向地方出發收取賬目。而收賬終了歸途為盜賊所捕。彼妻美貌有愛嬌者,盜賊之頭主對彼女生起慾情,欲殺富人,然彼婦人為有德之女,貞操堅固,信仰深強。彼女投身於盜賊首領之足下請願云:「若閣下為對予持戀情欲殺我夫,我將飲毒窒息而死,予不能與閣下同居。予有不情之請,勿殺我夫。」強盜首領遂解放其夫。
彼等二人無事到著舍衛城內,通過祇園精舍內部時云:「前往拜佛。」於是入香室拜佛,坐於一方。佛問:「汝等往何處而來?」二人白佛:「前往收賬。然,世尊!途中為盜賊所捕,爾時予將被殺,我妻向盜賊首領請求,始被解放,拾得性命。」佛云:「優婆塞!現此婦人救汝生命,前生亦曾救賢者之生命。」佛為應彼之請求,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波羅奈國梵與王治國時,雪山有大湖水,彼處住一大黃金色蟹,因彼居住,故名蟹湖。此蟹甚大,有打穀臺大小,捕殺象以為食。大象恐怖,不敢下湖撈魚為餌。
[P.342]時菩薩依住於蟹湖近傍象群首領之血統,再生於年少牝象之胎。彼之母親,為守胎兒,往他之山地,善守胎兒,而產其子。漸至分別之時,彼體大有力,身放光輝,呈安闍那[1]色之山狀。彼與一匹年輕牝象同棲,思欲捕蟹,伴妻與母來到象群之處,會見其父云:「父親!我欲捕蟹。」父制止云:「汝無此力。」然其再三再四請求,父云:「汝可一試。」彼集合蟹湖附近全部住象,一同來近湖水。諸象問:「我等挾擊彼蟹於湖水下落之時耶?抑或取餌之時耶?又或上岸之時耶?」彼判定於上岸之時後曰:「汝等入蟹湖中,凡自所見之餌即可取之,先行上岸。予則由後而行。」諸象依其所云而行。蟹對最後登岸之菩薩以恰如鍛鐵店之大鐵鋏,挾住鐵棒,強力捉住象足。牝象不捨菩薩,立於近前。菩薩雖盡拉曳,但不能動蟹,反而被蟹拉近自方。菩薩為死之恐怖所襲,揚聲悲鳴。群象戰慄死之恐怖,大舉鳴聲,紛紛落糞[P.343]而逃。牝象亦不能注視,欲行逃出,於是菩薩知會彼女,自己已被捉住,切勿逃去,唱第一之偈:
一
於是彼牝象返來對彼安慰唱第二之偈:
二
於是對彼增加勇氣云:「汝今暫且與蟹商談,使彼對汝解放。」於是向蟹懇願唱第三之偈:
[P.344]三
蟹由其語聲判知為女人,心動[3]而由象足放開鋏角。象被解放之後,茫然不知所措,爾時象舉足踏蟹之背,背骨忽然折毀。象舉歡喜叫聲,群象復皆集來。彼等將蟹運往平地,將之踏碎為齎粉,蟹之兩隻大鋏由體上摘下,散置一旁。彼蟹湖原為與恒伽河連為一體,於恒伽河增水時,河水流入充滿,水退時,由湖水之水流入河中。蟹之兩隻大鋏,被抬往恒伽河內,一隻流入大海,他之一隻為河中戲水之王家十人兄弟所得,作成阿能訶大鼓;流入海中之鋏為阿修羅取得,製成阿蘭鈸拉鐃鼓。後彼等與帝釋戰鬥敗北,棄鼓逃去,帝釋取之為己物。阿蘭鈸拉雲狀之雷鳴,即就此而言。
結分
佛述此法語,說明聖諦之理——說聖諦之理竟,彼二人之夫婦證預流果[P.345]——佛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牝象是此之優婆夷,牡象實即是我。」
二六八 毀園本生譚[1]
〔菩薩=賢者〕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特奇那祇梨(南天竺)地方,對某一園丁之子所作之談話。佛於安居終了後,出祇園精舍往特奇那祇梨地方托鉢,時有一優婆塞招待以佛為上首之僧團,使之坐於苑囿,以粥與硬食充分供應。彼云:「諸位!欲於園囿中遊步者,請與園丁一同行走。」並囑園丁與聖者諸人種種果物。比丘等於遊步中,發現一無樹之場所,問園丁曰:「此處有穴而不生一樹,究為如何理由?」園丁向彼等說明:「一園丁之子向樹苗灌水,彼思欲使根之長大而灌水,因而拔起根觀看,依根之大小灌水,為此此處無樹。」比丘等往佛處告知此事,佛云:「此非由今日始,前生此一兒童即為毀園者。」於是佛為說過去之因緣。
主分
昔日,波羅奈國威薩賽那王治國時,舉辦大祭,園丁思「祭之樂」,對苑內之住猿云:「此苑林與汝等以非常之恩惠,予七日間往觀祭樂,汝等七日間為樹苗灌水。」「謹遵臺命。」猿等接受託付,彼與猿以皮製水袋而去。諸猿灌水滋潤樹苗,然彼諸猿之首領云:「汝等稍待,水非時時可得,必須節約使用。拔起樹苗,知根之[P.346]大小,長根多灌,短根少灌,非如此灌之不可。」諸猿答曰:「予等知之。」某者拔起樹苗,某者植而灌之。
爾時菩薩為波羅奈某家之子,彼因有事故來此苑林,見諸猿如今所云而作。菩薩問:「誰令汝等如此作者?」「猿之首領。」「如此云者,如為汝首領之智慧,則汝等之智慧如何實不可知。」於是菩薩說明其事,唱第一之偈:
一
諸猿聞此語唱第二之偈:
二
菩薩聞此唱第三之偈:
三
[P.347]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猿之首領是今毀園者之子,賢人實即是我。」
二六九 善生女本生譚
〔菩薩=王〕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給孤獨子之妻——文荼長者之女、毗舍佉之妹善生女所作之談話。彼女以非常譽滿之名聲嫁入給孤獨之家,然彼為大家之女〔故慢心〕,強情善怒、粗野橫暴,不仕舅姑與夫,威脅家中諸人與以毆打。
某日,佛率五百比丘往給孤獨之家而坐,大長者坐於佛傍聞法。恰於彼時,善生女怒吼僕從之人。佛中止法語問曰:「此何物之音?」「世尊!此無敬心之兒媳,不仕舅姑與夫,不行布施,不守戒律,無信心淨心,由晨至晚怒吼喊叫。」「如是可喚來此處。」彼女前來作禮後,立於一方。於是佛向彼女問曰:「善生!為妻者有七種,汝為其中之何?」「世尊!我於如是所為簡單之言,不明其意義,請詳細語我。」佛云:「如是可注意善聽。」佛為唱如次之偈:
[P.349]善生女,此為七種之妻。此中殺害夫人、盜掠去人及強勢夫人與此三種相當者生入地獄,其他者生於化樂天世界。
如是佛說此等七種人妻時,善生女證預流果。當彼被言及:「汝為七種之妻中云何?」彼云:「予當如婢女夫人,世尊!」請許禮敬如來。如是佛為唯一曉諭家婦善生女使之和靄者,食事終了,回歸祇園精舍,而於指示比丘眾應為之事後,入於香室之中。比丘等於法堂語佛之德如花開放:「諸位法友!佛只一諭,家婦善生,即成和靄,得預流果。」適佛來此處問曰:「汝等比丘!今有何語集於此處?」比丘白佛:「如是如是。」佛云:「汝等比丘!彼非自今日始,前生善生女亦有依我一諭而成和靄之事。」於是佛為說過去之因緣。
主分
昔日波羅奈國梵與王治國時,菩薩生於王之第一后妃之胎。年長後,於得叉尸羅習學種種學術技藝,父死後,即王位,如法治國。彼之母后善怒,強橫粗野,為一叱吼怒喝之人。彼思欲諭止母后,「然以草率而無根據之言,頗為不當。」[P.350]思如有類似可忠告之事,今後注意。某日彼出發前往御苑,母后亦與子王共往,然於途中聞有青堅鳥鳴喚之聲,從者等聞聲塞耳曰:「何來此酷聲,云何有此粗野之聲?希勿再鳴喚!」
菩薩由俳優等隨從與母后共同於御苑中遊步時,在一株花滿開放之娑羅樹下佇立,時有一羽拘耆羅鳥以美妙之聲鳴叫,大眾喜其聲而互相牽手而言曰:「此為如何安穩親柔之聲,汝鳴汝鳴,更再鳴之!」大眾伸首止立,注意深眺。菩薩見此二事自思:「甚善,今能使母后理解。」菩薩云:「母后!於路之中途,大眾聞青堅鳥之聲,大眾塞耳,不望其再叫,粗暴言辭,誰亦不好。」於是唱次之偈:
一
二
三
[P.351]如此菩薩以此三偈為母后說法,使母后理解,爾來彼女成為正行之人。菩薩僅以一諭使母后穩和後,隨業報而離世。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波羅奈王之母后是善生,王實即是我。」
二七〇 梟本生譚[1]
〔菩薩=鵞鳥〕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鴉與梟之鬥爭所作之談話。爾時,群鴉於晝間嚙梟,而梟於太陽沉沒時捥取群鴉之頭至死。一比丘住於祇園近郊房舍,於掃除之時,常須棄捨由樹上落下七八納利[2]或更多之鴉頭,彼將此事向比丘等談說。比丘等於法堂中語如花開放的言論:「諸位法友!如是如是比丘之住處,每日每日必[P.352]須棄捨許多鴉頭。」佛來其處問曰:「汝等比丘!今有何語,集於此處?」比丘等答曰:「如是如是。」比丘等問:「世尊!由何時起,鴉與梟互相為敵?」佛云:「此為第一劫時以來之事。」於是佛為說過去之因緣。
主分
昔日,第一劫之人等共集,以美貌光輝且有威光及一切優點完具之人為王;獸類亦群集,以一隻獅子為王;大海之魚類以歡喜魚為王。於是鳥群亦寄集於雪山地方某平岩之上:「人世有王,同樣獸類魚類亦均有王,然我等之間,尚無王出。我等不可一日無君主,我等亦應立王,決定一適當者即王之位。」彼等尋索鳥類,選一隻梟鳥:「此為我等所喜之鳥。」彼等互相爭辯,於是一鳥徵求全部意見,三度宣言。彼於二度宣言,均獲承諾,三度時一鴉起立:「請稍待,此鳥即王位時,以彼之面目,怒時如何不得而知。此鳥怒眺向我,我等如入熱鍋之胡麻,將被滅卻。此鳥為王,我等不喜。」為說明此事唱第一之偈:
[P.353]一
於是與彼許可,鳥等唱第二之偈:
二
彼得如斯之發言許可唱第三之偈:
三
彼叫曰:「我等不喜,我等不好。」鴉向空中飛起,梟鳥亦隨後追趕。爾來彼等相互抱持敵意,鳥群遂以黃金鵞鳥為王而散去。
[P.354]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說明聖諦之理,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灌頂即位為王之青年鵞鳥即是我。」
第三章 森林品
二七一 泉井污濁本生譚
〔菩薩=仙人師〕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伊西帕他那(仙人墮處)時,對污染井水之豺所作之談話。有一豺向比丘眾飲水之井中大小便溺,污染井水,但某日彼近水井而來時,沙彌等以土塊擊打,受重創而去,自此以後,彼再不見返來至此場所。比丘等知此事件,於法堂議論,如花開放:「諸位法友!污染井水之豺,為沙彌懲處以來,再未返來。」適佛來此處問曰:「爾等比丘!今為何語,集於此處?」答曰:「如是如是。」佛云:「汝等比丘!彼非自今日始,前生亦曾污染井水。」於是為說過去之因緣。
主分
昔日於波羅奈仙人墮處有一井,時菩薩生於波羅奈之豪家,出家而為仙人,彼為仙人之群圍繞,於仙人墮處營造住居。爾時有一豺污染井水而去,然於某日,豺為仙人等包圍,以某種方法擒獲,伴來菩薩之處。菩薩與豺交談唱第一之偈:
一
[P.355]豺聞此唱第二之偈:
二
於是菩薩對彼唱第三之偈:
三
於是大菩薩與彼忠告:「爾後不可再來。」其後彼不再見返來。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說明聖諦之理,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污井者是此豺,仙人群之師實即是我。」
[P.356]二七二 虎本生譚
〔菩薩=樹神〕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拘迦利所作之談話。拘迦利之事詳於第十三篇陀伽利耶青年本生譚〔第四八一〕。拘迦利思欲伴舍利弗及目犍連歸去,由拘迦利之國來至祇園精舍,對佛問候後,往上座之所。拘迦利云:「諸位法友!拘迦利國人等期待君等,可往彼處。」「法友!君可前往,予等不往。」彼為上座拒絕,一人獨歸。於是比丘等於法堂議論如花開放:「諸位法友!拘迦利與舍利弗、目犍連二人俱,彼不能無此二人,結合一處不能分離。」佛來此處問曰:「汝等比丘!今為何語,集於此處?」答曰:「如是如是。」佛云:「汝等比丘!彼非自今日始,前生即與舍利弗、目犍連俱而不能無此二人。」於是佛為說過去之因緣。
主分
昔日波羅奈國梵與王治國時,菩薩生為某森林中之樹神,由彼住居不遠處森林中,有一最大某樹亦住一樹神。獅虎住其森林之中,因恐懼彼等,無一人作畑,亦無伐樹者,即令前來眺望者亦竟無一人;而獅虎以種種之風,殺食獸類,到處捨棄殘骸而去,為此森林中充滿臭穢之屍體。但菩薩對面之樹神暗愚,不明道理,某日向菩薩曰:「君!為此獅處,使我森林充滿臭穢屍體,我思欲趕走此等野獸。」菩薩曰:「樹君!此二種野獸之恩蔭,使我等之住居受到保護,如將彼等趕走,我等[P.357]住居將被毀壞。人等不見獅虎足跡,完全伐取樹木,建造一村作畑,如此為君所不喜。」於是唱最初之偈:
一
二
雖然由菩薩曉以事物之道理,但愚神不能了解,某日示以恐怖之外貌,趕走獅虎。人等不見其足跡,判定獅虎移往他之森林,於是於森林之一方,[A4]伐取樹木。樹[P.358]神來至菩薩之所云:「予不依君之言,趕走彼等,今人等知彼等不居此處,砍伐森林,究應如何處理?」菩薩云:「今彼等獸類住於對方森林,汝可往伴彼等前來。」於是彼往森林,而立於彼等之前唱第三之偈:
三
彼等雖由樹神懇願,俱云:「汝去,予等不歸。」而加以拒絕。樹神只有一人歸來森林。而人等於數日之間,砍[A5]伐森林,拓展作畑,開始耕作。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說明聖諦之理,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不賢之樹神是拘迦利是,獅子是舍利弗,虎是目犍連,而賢樹神實即是我。」
[P.359]二七三 龜本生譚
〔菩薩=仙人〕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停止拘薩羅王二大臣之爭所作之談話。此一事情已於第二篇[1]中說述。
主分
昔日,波羅奈國梵與王治國時,菩薩生於迦尸國之婆羅門族。年長赴得叉尸羅,習學諸技藝歸來,彼棄慾出家為仙人,於雪山地方恒伽河之邊,營造仙處,修得神道與等至,日日耽樂於禪定生活。於此本生譚中,菩薩得最上之中道,圓滿捨波羅蜜之行。彼坐於葉庵之入口,一隻一向不見之惡猿前來,向菩薩耳孔插入彼之男根,菩薩已得中道,對此並無妨礙而坐。但某日一隻烏龜由水中登岸,於恒伽河岸,開口向陽而眠,慾多之猿向龜口插入其男根,於是龜睜眼咬住男根如藏寶入箱,緊閉不放。猿感非常痛苦不堪,彼思:「究竟誰能解除自己痛苦,往何人之處求救?」「除去仙人別無他人能解除自己痛苦,予應赴仙人之處。」彼雙手捧龜,來至菩薩之處,菩薩戲此惡猿唱第一之偈:
[P.360]一
惡猿聞此唱第二之偈:
二
菩薩與龜交談唱第三之偈:
三
[P.361]龜聞菩薩之言,立即心淨,解放猿之男根。猿被解放後,向菩薩作禮而去,再不返來至其場所。龜向菩薩問安後,亦歸自己之住居。菩薩定力不稍減退,成赴梵天界之身。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說明聖諦之理,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龜與猿是二人之大臣,仙人實即是我。」
二七四 貪欲本生譚[1]
〔菩薩=鳩〕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一貪欲比丘所作之談話。佛向法堂伴來之彼云:「比丘!汝之貪欲非自今日始,前生亦為貪欲而殞命。為此,昔日之賢者等亦由自己之住居而被趕出。」於是佛為說過去之因緣。
主分
昔日波羅奈國梵與王治國時,於波羅奈某長者廚房之廚師,為求福德,設置籠巢,時菩薩生於鳩胎,住其巢中渡日。有一貪欲之烏,經過廚場,見各種之[P.362]魚肉,饞欲不堪,彼思:「究為如何,能得機會?」彼發現菩薩:「決心依此鳩,必能得逞。」彼於鳩往森林漁餌時,尾隨其後而行。菩薩向彼曰:「烏君!汝之食餌為如是如是之物,予之食餌為如是如是之物,為何附於予後而來?」「君之所為,予甚喜好,予與君攝取同餌,思欲與君交談。」菩薩與以同意。烏與彼於餌場一同漁取同餌,故使菩薩得見,實則彼於回返突入牛糞堆中食小生物。腹滿之後,來至菩薩之處,彼云:「君如斯長期漁餌耶?君知食物之限度耶?今後應勿過遲而出發。」菩薩與彼俱歸於住居。廚師思為鳩之友人伴同歸來,為烏亦設置另一籠巢,烏則如此渡過四五日。
然於某日,長者之處運來諸多魚肉,烏之饞欲難堪,晨起呻聲寢處。此朝菩薩向烏云:「與君漁餌出發。」烏云:「君其請往,予疑腹不消化。」「烏君!烏甚少有不[P.363]消化之事,縱令食入燈心之物,仍不稍存於君之腹中,更何況嚥入其他之物,即刻消化無餘。希汝聽從予言,見此魚肉,不可沾染。」「汝何出此言,予疑腹不消化。」「如此,請多保重。」菩薩於忠告後出發而去。廚師調理各種魚肉,立於廚場入口處擦拭身體汗水,烏今以為偷食之大好機會,飛往盛入諸種美味之器皿之上。廚師聞啄物之音,反身見烏,急速跳入捕之。拔其全身羽毛,只殘餘頭上之飾毛:「汝取污我主人之魚肉。」於是以生姜與蒔蘿實之粉混以酪漿,塗烏之全身,然後拋入籠巢之中,烏身生起劇痛。菩薩由餌場歸來,見烏呻吟,戲唱第一之偈:
一
[P.364]烏聞此唱第二之偈:
二
菩薩聞此唱第三之偈:
三
菩薩於是云:「自今以後,予自身亦不能住於此處。」立即飛往他之場所而去。烏呻吟而亡。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說明聖諦之理——說聖諦之理竟,貪欲比丘證不還果——佛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
「爾時貪欲之烏是此貪欲之比丘,鳩實即是我。」
[P.365]二七五 美麗本生譚[1]
〔菩薩=鳩〕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一貪欲比丘所作之談話。兩者之事與前之本生譚同,其偈如次:
主分
一
二
三
如此菩薩:「予已不能今後在此居住。」於是飛往他之場所而去。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說明聖諦之理——說聖諦之理竟,貪欲比丘證不還果——佛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烏是此貪欲比丘,鳩實即是我。」
二七六 拘樓國法本生譚[1]
〔菩薩=王〕
[P.366]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一殺鵞鳥之比丘所作之談話。有二人住舍衛城為朋友,出家作比丘,受具足戒後,所作所為,皆取一致。某日彼等往阿致羅筏底河水浴,於岸砂之上當陽而立,親切交談,恰於此時兩隻鵞鳥,於空中飛翔。一青年比丘手捉砂礫云:「予當擊中子鵞之眼。」對方比丘云:「汝能擊中否?」對方又云:「汝請少待,予當擊中此側之目及對側之目使汝見之。」「如此,則予不能。」「如是汝可善觀。」彼捉三角之砂礫,由鵞鳥之背後投擲,鵞鳥聞砂礫之音,返目回顧,間不容髮為比丘所捉之圓砂礫投中鵞鳥之側目,今由一眼飛出。鵞鳥揚聲大叫,迴旋滾落在比丘等之足前。各處站立之比丘等見而前來曰:「法友!君於佛教出家,而為殺生實不相應。」於是引彼等往見如來。佛問曰:「汝實為犯殺生戒耶?」「是為真實,世尊!」佛云:「比丘!汝於此導悟之教出家而為如此之事耶?昔日諸賢者於佛未出世時,於家中營不清淨生活,於僅小許之事,即感後悔,然汝於如斯之教出家,尚不感後悔。比丘誠須自制身口意。」於是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拘樓國因陀波薩多都壇那奢耶王治國時,菩薩再生於王之第一后妃之胎。不久彼與父母分別,於得叉尸羅習學諸技藝而歸,由父王使據副王之位。爾[P.367]後父王死去,彼即王位,不破十之王法,實踐拘樓國法。拘樓之國法為五戒,菩薩守清淨之五戒,而因菩薩如是,彼母、后妃、諸弟、副王、司祭官、婆羅門、王領之管理官、廷臣、馭者、長者、主稅官、大臣、門衛、娼婦、婢女等亦皆如是。
如斯此等一切諸人,皆持清淨之身,守五戒之法。王於都城四門,中央及王宮入口造六布施堂,每日投出六十萬金錢,向全閻浮提使工作之手皆停之大布施。而彼所布施之意願,使彼之布施喜捨得以遍覆全閻浮提。
爾時,迦陵誐國㮈多布囉都迦陵誐王治國。彼國天不降雨,因此全國互皆飢饉,食物缺乏,人多憂思患病,於是生起旱魃之恐怖、飢饉之恐怖,與疫病恐怖之三種恐怖。人不得物,腕抱子女,各處彷徨。國中人人,聚集一團來至㮈多布囉,於王宮入口哀號不絕。王近窗而立,聞聲問曰:「何故人民騷動?」「大王!全國生起三種[P.368]恐怖。天不降雨,收穫全無,生起飢饉,人不得食物,罹病不得藥物,腕抱子女彷徨。請天降雨,大王!」「昔日諸王不降雨時,如何作為?」「大王!昔日諸王,不降雨時,行布施執行布薩,善守戒,七日之間入寢室臥於木牀,如是方可降雨。」王云:「甚善。」依言實行,然仍不降雨。王問大臣:「予應為者皆為,但雨不降,究應如何方可?」「大王!因陀波薩多市拘樓王壇那奢耶所乘用之黑牡牛吉祥象,我等如伴其前來,當可降雨。」「然王有強大軍隊,勝利無望,如何伴象前來?」「大王!彼王不喜戰事。彼王欲布施,喜布施者,有求願者,甚至可斬其御飾之頭,刳出其清淨之眼,提供全國以行布施;即使求象,亦不至反對。王如求願,必定可得。」「然派遣何人求願為適當。」「大王!請派婆羅門前往。」
王由婆羅門村接來八人婆羅門,予以崇敬尊重,派遣請象。彼等持金錢變身為旅行者之姿,不敢稍事於途中任何處一宿,急速旅行,數日之中,於都中有人口之[P.369]布施堂攝食,彼等滿身體之欲後訊問:「王何時來布施堂?」諸人云:「半月之中於三日間,即十四日、十五日及第八日前來。明日為滿月,因此明日將來。」婆羅門等翌日晨起早晨前往東門之處而立。菩薩亦於晨起沐浴塗油具一切裝飾,乘坐美飾之象背,多數之從者相隨,來至東門之布施堂中。而後彼由象降下,彼親手與七八人以食物,王云:「汝等應如是布施。」然後乘象前往南門。婆羅門等於東門,軍隊守護王,未得機會,於是往南門窺伺近王。王由其門不遠處到達一稍高之場所時,彼等揚手申示問候,王以金剛之突棒,使象變更方向,向彼等之處而來。王問曰:「汝等婆羅門有何所欲?」諸婆羅門稱揚菩薩之德,唱第一之偈:
一
[P.370]婆羅門如斯云後,菩薩慰之曰:「諸婆羅門!若汝等以金錢交易此象,則汝等之金錢皆盡。汝等勿憂,予將此著美飾之象贈與汝等。」更唱二偈:
二
三
[P.371]乘於象背之摩訶薩作斯語後,次由象背降下:「若不再附飾,予將附飾後贈予。」王三度右繞視察,見無不著飾之處,彼牽象鼻渡與婆羅門之手,由黃金之甕灌以花與香之香味之水,然後交與。婆羅門等著以附屬品受象,坐於象背向㮈多布囉歸來,獻象與王,然象雖來,仍不降雨。王更問曰:「此何緣故?」「拘樓國王壇那奢耶守拘樓之國法,因此於彼國每半月或十日降雨一次,此為彼王之德如此。此獸象應有其德,然究其德位如何不得而知?」大臣等如此申言,王云:「如此,將附飾之象及附屬之物品一同伴隨送返彼王,而將彼王所守之拘樓法刻於黃金板上持歸。」於是派遣婆羅門及廷臣前往。
[P.372]彼等前往,返還王象:「大王!此象雖去,但國中仍不降雨,然聞貴國守拘樓法,我等之王,亦願遵守,派遣我等刻於黃金板上持歸。請授我等拘樓之法。」「諸位!予守拘樓之法,對之持疑。拘樓之法,使予之心,不能滿足,故予不能授與汝等。」
然何故此戒使王不能滿足?當時每三年迦[A6]剌底迦月諸王主持迦[A7]剌底迦祭。諸王樂此祭日,身飾一切莊嚴之具,如神之姿,於奇達拉迦夜叉祠前向四方放射美色飾花之箭。國王亦樂此祭,立於某池岸邊奇達拉迦祠前,向四方放美色之箭;向外之方角飛出三箭均已尋見,然放入水中之箭,則未見尋到,王思:「予所放之箭或射中魚之身體。」為殺生而破戒,有關此事而持疑,以故持戒使彼不能滿足。
王如此言曰:「諸位!予對拘樓法持疑,然予之母后,善守此法,於母后之處,將可善授。」「然大王並無殺生之意,無殺意不謂之殺生。請授予等王自身所守之拘[P.373]樓法。」「如是可與刻付。」即向黃金之板刻入:「不可殺生物,不可取不與之物,不可行於欲之邪行,不可語妄語,不可飲強酒。」如此刻入,然王云:「如斯云者,使予不能滿足,可於母后之處授與。」
使者等問候終了後,來至其母后處申請曰:「太后陛下!汝為善守拘樓法者,請授與我等。」「諸位!予為守拘樓法者,現在予對之起疑,此拘樓法使予心不能滿足,以故不能授與汝等。」
彼女有二王子,兄即為王(菩薩),弟為副王。然有某王贈菩薩十萬金值之栴檀香及十萬金值之黃金飾環,彼云欲供養母后,於是全部贈與母后。母后自思:「予不塗栴檀香,亦不著飾環,可贈與兒媳。」然而:「長媳為我王之夫人,居第一后妃之地位,與彼以黃金之飾環,次媳生活較差,與彼以旃檀香。」贈與後自思:「予守拘樓法,兒媳生活之優劣,不成問題。然予重視長媳,為適當耶?予如是為之,豈非破戒?」持有此疑,故云如是。
[P.374]於是使者等云:「自持之物,可隨己所好與之,陛下持此疑,但此外未犯有其他之惡,依戒而論,只此即不為破戒,請授予等拘樓法。」於是由彼女授戒,刻入黃金之板。彼女云:「諸位!如斯云者,使予不能滿足,然予之兒媳善守戒法,可往彼處,請其授與。」
於是彼等往王之第一后妃之處,如前狀所云,請拘樓法,彼女所云亦同:「現今之戒使予不能滿足,以故不能傳授汝等。」
某日,彼女於大窗之處,王右繞都城,見由其後坐於象背之副王行狀,對彼生起戀情之后妃自思:「若予得與彼相親,則王死彼即為王,如是使予得為夫人。」然彼女起疑云:「予守拘樓法,為有夫之身,然以煩惱之心,見他之男,予已破戒。」故如是云。
於是使者云:「后妃陛下!只由心中所起者非是罪過。陛下持如是之疑,但未犯有何種罪過,如是之事,非為破戒,請授我等拘樓之法。」於是由彼女授與,刻於黃金之板。后妃云:「諸位!如是云者,對此使予不能滿足,然副王善守戒法,可往彼處,請彼授與。」
於是彼等往副王之處,如前狀所云,請拘樓法。彼於黃昏,前往奉侍於王,到著王庭後,若欲於王處食事泊宿時,則將扯手網繩與馭象突棒投入轅間,依此暗記,[P.375]從者等歸去,次晨早來待彼出宮;馭者亦守車,於翌日晨早牽車至王宮入口處等候。若爾時,彼欲思歸去,則將扯手與突棒置於車中,往王處奉侍,從者依其暗記,於王宮入口等待此次之出宮。某日,彼以此狀入於王宮之中,彼於入而未入之中降雨,王云降雨,不肯令彼歸去,於是彼於王宮食事畢就寢。諸人思忖:「今將出宮」,通霄淋雨等待。副王翌日出宮,見諸人裸露淋雨等待:「自己守拘樓法,而使諸人受苦,已為破戒。」於是生疑,為此彼向使者等云:「假令謂予守拘棲法,而今已起疑,故予不能授與。」因而談此事情。
於是使者等曰:「副王!君無使從者等受苦之意志。無心之事,不為犯過,如此持疑,如何能為君之罪過。」於是於彼之處授戒,刻於黃金之板。副王云:「如斯云者,使予不能滿足,然司祭官善守戒法,可往彼處請彼授與。」
於是彼等受教前往司祭官處請求。某日司祭官亦往奉仕於王,途中見有某王贈與國王如朝日色狀之車。彼問:「此誰之車耶?」「此為送往王處者。」彼聞而自思:[P.376]「余年已老,若王將此車賜予,予巡迴乘坐,其樂何如?」彼至王處問候而立時,諸人向王獻見此車。王見之云:「此車誠然華麗,可與阿闍梨。」然司祭官不望此車,王數度言說,彼亦不稍希望。何以故?因彼曾作此想:「自己身守拘樓之法,對他人之物,持有貪心,自行破戒。」彼談及此事云:「諸位!就拘樓法,予對之有疑。其法予不能滿足,故予不能授法。」
於是使者等曰:「閣下!只起貪心,不為破戒,閣下雖對此事持疑,但並未犯任何罪過。」於是由彼處授戒,刻於黃金板上。彼云:「如斯云者,使予不能滿足,然王領管理大臣善守此法,可於其人之處授與。」
彼等受教往大臣之處請求。某日,大臣測量地方之耕地,彼結網於棒,一端使耕地之地主持之,今另一端由自己持之而測量。由網之一端起測量,而結網之棒,達到某一蟹穴之中央,彼思:「若將棒直入穴中,則蟹必死,若由穴之對側而測,則侵王田,若由此側則佔農田。究應如何為宜?」但彼又思:「穴中誠然有蟹,若彼現在,必將現姿,於此中且下此棒。」當棒入內,聞蟹有啾鳴[3]之聲,於是彼作是思:[P.377]「棒已下入蟹之背中,蟹必死無疑矣。自己守拘樓之法,為此而破戒。」彼談及此事云:「以是理由,對拘樓法有疑,故予不能授戒。」
於是使者等云:「閣下對蟹並無殺意,無心之事,不為犯過。閣下雖持疑如是,但並未犯何罪過。」於是於彼之處亦授戒,刻於黃金板上。彼云:「如斯云者,使予不能滿足。然馭者善守此法,可於彼之處請授。」
彼等於是更往馭者處請求。某日馭者伴馬乘車往御苑,王於晝間,樂遊彼處,黃昏乘車出苑。彼於未達街市之前,恰於日沒之時,雷雲四起,馭者恐王被雨,向馬加以突棒,馬以非常速度而馳奔。而自爾以來,來往御苑,經過彼處場所,馬必疾馳而奔。何以故?馬等如此思想:「此一場所為一危險之處,故我等之馭者,加以突棒。」馭者亦思:「王之被雨與否,於我無咎,然對此馴良之馬而於非場所之處加以突棒,為此現今馬等時時疾馳而疲勞。自己守拘樓之法,為此而破戒。」彼談及此事云,「以斯理由,對拘樓法有疑,故不能授與君等。」
於是使者等云:「君並未具有使馬疲勞之意志,無心之事,不為犯戒。君對如是[P.378]之事起疑,然君無何罪過。」於是於彼之處授戒,刻入黃金之板上。彼云:「如斯云者,使予不能滿足。然長者善守此法,可於彼處授與。」
於是彼等往長者之處請求。某日,彼往自己耕作之地出發,巡迴見稻由莖出穗,歸途思欲結稻一束,於是取一握稻穗結著於棒端。然彼自思:「此田有自己向王獻上之份,然自己尚未獻王而取此田之一握稻穗,自己守拘樓之法,為此而破戒。」彼談及此事,彼云:「依此理由,對拘樓法持疑,故不能授與。」
於是使者等云:「君無盜心,因無此心,故不能宣言偷盜。如對是事持疑,君如何能取他人之物?」於是由彼授戒,刻於黃金板上。彼云:「如斯云者,使予不能滿足,然主稅大臣善守此法,可至彼處授與。」
彼等即往大臣之處請求。某日大臣坐於財政部入口計量王物中之稻。彼由未量稻之堆中取稻作為標幟,洽於此時降雨,大臣數其標幟並謂:「已量之稻,已有此數。」而將標幟之稻集起投擲於既已量終之稻堆上,急急走入財政部內。彼站立自思:「自己究竟將標幟之稻量過而投於堆上,抑或尚未量過而投於堆上?」「若自己將彼稻投[P.379]入稻堆,無理增多王之持分,使稻之持主減少,而自己守拘樓之法,為此而破戒。」彼談及此事使聞曰:「以此理由,對拘樓法持疑,故不能授與。」
於是使者等云:「君無盜心,不能宣言為偷盜。若君對是事持疑,然君如何能取他人之物?」於是由彼授戒,刻於黃金板上。彼云:「如斯云者,使予不能滿足,然門衛善守此法,彼可授與。」
於是彼等往門衛之處請求。某日,彼於關閉都城之門時間三度揚聲,然有一貧男與自己之妹一同往森林採集樹枝樹葉歸來,彼聞聲牽引其妹急急奔來。門衛云:「都城乃王所居汝不知耶?城門按時關閉汝不知耶?汝概為伴汝妻於森林中歡娛戀情而來。」於是彼男云:「否,否,君知此非我妻,乃我之妹。」彼思:「予為無理之事,以妹為妻,自己守拘樓之法,為此而破戒。」彼談及此事謂:「以此理由,予對拘樓法持疑,故不能授與君等。」
[P.380]於是使者等云:「君只為如是思故云,此事君不為破戒。因如是之事君對拘樓法持疑,但並未故意云何虛言。」於是於彼之處亦為授戒,刻於黃金板上。彼云:「如斯云者,使予不能滿足,然娼婦善守此法,可於彼處請求授與。」
於是彼等往彼女處請求,彼女亦如前同樣拒絕。何以故?諸天之王帝釋,思欲試見彼女之戒,為青年之姿而來,而與彼女以千金謂將再來,歸天上界後,三年之間未至。彼女恐自己破戒,三年之間,由他男之手擔步羅(檳榔子)之物,均不敢受,漸次生活貧困,彼女自思:「授予千金之人,三年之間未至,予之生活貧困,不能豎立門戶,今往裁判官處言說,今後必須收費。」彼女往裁判所云:「閣下!三年前付我資費之男,已否死去不得而知。今予不能生活,如之何為宜?」「三年未至,汝將何為?今後可收取資金。」彼女得判決出裁判所時,一男積千金捧獻,彼女伸手欲接受時,帝釋現姿。彼女云:「三年前與我千金之人前來,予不要君之金貨。」彼[P.381]女縮手,帝釋現本形如朝日之光輝,立於空中。都城之人等,全部集來,帝釋於大眾當中曰:「予思見試此婦人,三年前與彼千金,守戒者必須如此婦人。」帝釋與忠告後,與彼女住居滿以七寶,並謂:「今後勿得懈怠。」安慰彼女後,往天界而去。以此理由,彼女云:「予得資金不取消費,向他男人索取資金而伸手,以此理由,對予持戒不達十分。故予不能授與君等。」予以拒絕。
於是使者等云:「僅只伸手,不為破戒。貴女士之戒,可謂純潔。」於是由彼女授戒,刻入黃金板上。
如是彼等將十一人之人等守戒之事,刻入黃金板,回歸㮈多布囉,向迦陵誐王捧獻其黃金之板,申述事情經過。王實踐拘樓法滿五戒,爾時迦陵誐國中降雨,解消三怖,國家安泰豐饒。菩薩於生命有限之內,積布施等之福德,與其從者共滿天國之願。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說明聖諦之理——說聖諦之理竟,有者證預流果,有者證一來果,有者證不還果,有者證阿羅漢果——於是佛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如次:
[P.382]二七七 羽毛本生譚
〔菩薩=鳩王〕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竹林精舍時,對企圖殺生之事所作之談話。現在之事,既已明了。
主分
昔日,波羅奈國梵與王治國時,菩薩為鳩,彼從眾多之鳩,於森林中山窟中生活。又有一持具足戒之仙人,距鳩等住居不遠之處,近於邊境之村作一仙處,住於山窟中生活。菩薩時時出往彼處,聞所值聞之事。
仙人常住此處後而他往,繼而一詐欺漢之螺髻仙人前來居於此處。菩薩從鳩等往彼之處,向彼問候,以示親愛之情後,飛翔仙處,於山窟附近漁餌,黃昏歸至自己住居。此詐欺漢仙人住於此處已五十年以上,某日,邊境之村人等調理鳩肉宴彼彼對此美味,心起執著。彼問:「此究為何肉?」而彼聞為鳩之肉,自思:「予之仙處,有多數之鳩飛來,可殺彼等而食。」彼持來穀末,生酥、乳酪、蒔蘿、黑胡椒等,置於一處,而以棍棒藏於衣物之端,不斷眺望鳩之飛來,坐於葉庵之入口。菩薩由鳩等圍繞而來,彼見知詐欺漢之惡圖:「彼惡仙人有某種企圖而坐,概欲食我等同類之[P.383]肉,予將查看一番。」於是往下風之處嗅彼身體之味。「此人思欲殺我等而食,不可與之接近。」於是伴鳩等飛離。仙人見其不來,自思:「以美言與彼等言說,彼等信賴而來近,然後殺而食肉。」於是彼唱最初之二偈:
一
二
[P.384]菩薩聞此,立於飛離之處,唱第三之偈:
三
詐欺漢仙人自思:「彼等識破予之事。」於是以棍棒向菩薩投擲,然不能中。彼云:「汝去,汝等!予完全失敗。」於是菩薩云:「汝雖損害我等,但汝墮入四惡趣事,不會失敗。汝若居於此處,將被人視為盜人而被捕,汝速逃失為宜。」菩薩威嚇於彼而去。彼螺髻仙人已不能住居於其處。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仙人是提婆達多,前之有德之仙人是舍利弗,鳩群之首領實即是我。」
[P.385]二七八 水牛本生譚
〔菩薩=水牛〕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對魯莽之猿所作之談話。舍衛城某家飼養一馴順之猿,猿往象之小舍,坐於善象之背上,於其處放散糞尿以為遊戲,象自身具有善良天性與忍德,無何作為。然某日之事,他之惡象子取代彼象而居,猿思:「此仍如平時之物。」爬登惡象之背,然象用鼻捕猿摔於地上,用足踏壓使猿崩潰。
此一事件於比丘之間普遍傳知,某日,比丘等於法堂開始論議此事:「諸友!魯莽之猿思為善象,登上惡象之背,象奪猿命。」彼處佛來問曰:「汝等比丘!今有何語集於此處?」答曰:「如是如是。」佛云:「汝等比丘!彼猿為此行狀,非自今日始,昔日亦如是。」佛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波羅奈國梵與王治國時,菩薩於雪山地方生於水牛一族之中。達青年時,具力有大身體,彷徨於山麓、岩窟、山嶽及難踰之密林之中。
某時,彼發現一快恬之樹蔭,於得晝之餌食後,立於樹蔭之下。爾時有一隻惡戲者之猿由樹上降下,爬上水牛之背,放出糞尿,然後捉角用尻尾纏垂於角下搖動以為戲。然菩薩具忍辱、慈悲、憐愍故,對猿之粗鹵行為並不介意,猿則再三行之。
[P.386]然某日棲於彼樹之樹神,立於樹幹向彼云:「水牛之王!汝受此猿侮辱,置而不問為何故?請制彼勿作。」樹神敷衍此意,說第一之二偈:
一
二
菩薩聞此答曰:「樹神!予對彼之生類、種姓、力等不為蔑視,若不忍其罪過,則如何成就予之願望。縱令其不為彼事,彼猿思其他水牛亦將如我而為鹵莽之動作,彼猿對易怒之水牛如為如此作風,彼水牛等將殺彼猿。如彼已為其他水牛等所殺,則予亦將不免有殺生之苦痛。」於是唱第三之偈:
三
[P.387]過數日後,菩薩往他處,他之易怒水牛來立於此場所,惡猿思:「彼亦如平時之牛。」於是攀登其背,於其處為鹵莽之事,於是水牛振落彼猿,打倒於地上,以角貫其心臟,以足蹂躪,粉碎為微塵。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明其真實,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惡水牛是此惡象,惡猿是此惡猿,善水牛之王實即是我。」
二七九 鶴本生譚
〔菩薩=盜賊〕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半豆及盧呬得迦所作之談話。此六人群中,彌多羅與浮摩二人住於王舍城附近,阿濕貝與弗那婆須二人住於枳吒山近郊,又半豆與盧呬得迦二人住於舍衛城郊外之祇園精舍。彼等攪亂依法決定之事項,友人無論交情之厚薄,均鼓動生事,且謂:「諸友!君等出生之種姓人格,決不劣於彼等,若君等捨棄自己執見,彼等將戰勝君等。」不使人捨執見,於是爭論、喧嘩、紛議、異說生起。比丘等告此事於世尊,世尊為宣明此事,集諸比丘,並亦招集半豆及盧呬得迦。佛問曰:「汝等比丘!汝等自己就某問題持有疑問,而勿使他人捨棄執見,是真實耶?」答云:「確為真實,世尊!」佛云:「汝等比丘!汝等之行動,恰如鶴之與人。」於是佛為說過去之因緣。
主分
昔日波羅奈國梵與王治國時,菩薩生於迦尸族某村之某家。達成年後,[P.388]不營耕作、商業等生計,率五百之盜賊,為彼等之首領,為打搶劫盜等生活。
爾時波羅奈有一財產家,彼貸與某田舍者千錢之金貨,於尚未返還前死去。爾後,其妻亦患病,臥牀將死,告其子曰:「愛兒!汝父貸與某人千錢之金未還而死,予今若死,彼人將不與汝。在予息尚存之間,汝往彼人之處,索還貸金。」爾曰:「甚善。」即往彼處取〔貸〕金時,彼母已死,因愛其子,再生為牝豺,彼於歸路等待其子。
爾時,盜賊首領掠奪過路之人,彼與一隊共住於此路之上。彼牝豺於其兒到達森林入口之時,彼牝豺再三遮路使停,意謂:「愛兒!不可入森林,彼處有盜賊,彼等殺汝奪金錢。」其子不知自思:「此不吉之牝豺,遮我歸路。」執土塊與杖,追趕其母進入森林。爾時有一鶴鳥見之:「此男掌中有千錢之金,可殺彼而奪其金。」乃鳴叫向盜賊方向飛去,青年不知,思為:「鶴為瑞鳥,今我將繁榮。」於是合掌誦念:「鳴善之神,鳴善之神。」
爾時,菩薩知此一切聲之意義,見到兩者之行,自思:「此牝豺為彼之母,是故彼女意謂:『彼等欲殺汝奪金錢』,心恐而加以阻止。又此鶴為彼之敵,是故彼意:[P.389]『彼等殺之而奪其金』,彼如此宣叫。此子不知其意,願求彼之幸福,於是叱咜追趕其母,認願其不幸之鶴為幸福之欲願者而合掌。此子實太愚蠢。」——實則諸菩薩為是偉大之丈夫,然因取惡轉生之姿,奪他人之財物。據人云此為星宿之誤。
青年接近陷入盜賊之內,菩薩捕彼問曰:「汝何處之住民?」青年:「波羅奈之住民。」菩薩:「欲往何處?」青年:「往某村取千錢之貸金。」菩薩:「然汝已得貸金耶?」青年:「誠然已得。」菩薩:「汝奉何人之命而往?」青年:「首領!予父死母亦罹病,母思:『予死將不得金』,遣予前往。」菩薩:「汝知汝母今之狀態耶?」青年:「首領!予不知。」菩薩:「汝母於汝出發時已死,為憐其子,成為牝豺,恐汝被殺,遮汝之路使停,然汝唬嚇追趕於彼;而此鶴乃汝之怨敵,彼欲殺汝奪金,向我方飛進。汝為自己之愚昧,汝思希汝幸福之母為『希不幸者』,希汝不幸之鶴為『希幸福者』。彼對汝等無少恩惠,而汝母乃汝之大恩人,汝其持金且去。」語畢遣青年而去。
結分
佛述此語後,為說此等之偈:
一
二
[P.390]三
佛述此法語後,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盜賊之首領實即是我。」
二八〇 毀籠本生譚
〔菩薩=賢者〕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籠之破壞者所作之談話。於舍衛城,有[P.391]一大臣招待以佛為上首之僧伽,彼坐花園中施捨施物。食事中彼云:「有思欲於花園中散步者可自由行動。」於是比丘等漫步於花園中,恰於此時,花園之衛士攀登葉茂之樹上,逐次取下大葉,彼云:「以此製花籠,以此製果實籠。」邊言邊造,落於樹根。彼之幼兒將落下之籠,個個毀壞。比丘等以此事告佛,佛云:「汝等比丘!此非自今日始,前生彼即為籠之破壞者。」於是佛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波羅奈國梵與王治國時,菩薩生於波羅奈之某家。成長後,為家庭生活時,某日,因事往花園中。彼處住有多數之猿,花園之衛士與前同樣落籠,猿之首領將落籠逐次破壞。菩薩呼喚彼曰:「汝將衛士之落籠逐次破壞,汝思欲造更美之籠。」於是唱第一之偈:
一
猿聞此唱第二之偈:
二
[P.392]菩薩聞此唱第三之偈:
三
菩薩宣法畢,叱責諸猿而去。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猿是壞籠之兒,賢者實即是我。」
第四章 正中品
二八一 正中本生譚
〔菩薩=行者〕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舍利弗長老及耶輸陀羅長老尼與菴羅果汁所作之談話。即正等覺者於毘舍離之重閣講堂轉勝法輪時,摩訶波闍波提憍曇彌率五百釋迦族之女相伴而來,請佛許可懇願出家入團。爾後此五百之比丘尼受難陀迦之教誨,得阿羅漢果。又佛在舍衛城近郊時,羅睺羅之母夫人自思:「予夫出家至一切智者之位,予子亦出家同住於彼之近側。予於家內,何所作為?予亦出家往舍衛城,與正等覺者及予子可不斷望看生活。」於是往比丘尼之草庵出家,與阿闍梨及和尚俱,同往舍衛城。見佛與愛子後,住居於某尼寺,羅睺羅沙彌前往面見其母。
[P.393]某日,長老尼罹患腹痛,於愛子來訪時,不能外出與彼會面,由他人出而宣告不快之旨。彼往母處問曰:「我母有何需要?」母云:「愛子!予居家時,飲譊砂糖之菴羅汁可以寧靜腹痛。然今為巡迴托鉢生活,由何處得?」沙彌云:「予將得之持來。」於是離去。
此具壽(羅睺羅)之和尚為法將舍利弗,阿闍梨為大目犍連,叔父為阿難,父為正等覺者,彼實為一大幸運兒。雖然如此,彼不往他人之前,只往和尚之前敬禮,作悲顏停立其側,爾時舍利弗長老向彼曰:「羅睺羅!何故作悲顏耶?」羅睺羅:「我母為腹痛所惱。」舍利弗:「彼女何所需要?」羅睺羅:「飲澆以砂糖之菴羅汁,可以快癒。」舍利弗:「善哉!予為得來,汝勿憂心。」
翌日,舍利弗伴羅睺羅入舍衛城,使沙彌坐於待客室中,己則進入王室。拘薩羅王勸請長老入座,恰於此一剎那,花園之衛士持來一籠結實累累、純熟甘味之菴羅果。王剝菴羅之皮澆以砂糖,親自壓碎,充實於長老鉢中。長老由玉座往待客間,付與沙彌云:「速持奉汝母。」彼持往奉獻,長老尼食畢,同時腹痛寧靜。
於是王亦遣人謂曰:「長老坐於此處未食菴羅之汁,汝往察看,究竟與他人與否?」使者隨長老而往,得知此事,還來報王。王思:「若佛營家庭生活,佛為轉輪王,羅睺羅沙彌為其寶皇太子,長老尼成其寶後宮,一切世界之支配權為彼等之物,我等亦應須奉仕彼等而生活。今彼出家,住於我等近處之際,如惜物力,實為不適。」自此以後,彼為長老尼不斷贈與菴羅果汁。
[P.394]長老與耶輸多羅長老尼菴羅果汁之事,普遍為比丘之僧伽所知,某日,集於法堂,開始議論:「諸位法友!舍利弗長老與耶輸多羅長老尼菴羅果汁,甚為滿足。」佛來此處問曰:「汝等比丘!今有何語,集於此處?」比丘云:「如是如是。」佛言:「汝等比丘!舍利弗與羅睺羅之母菴羅果汁,甚為滿足,非自今始,前生亦為如是。」佛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波羅奈國梵與王治國時,菩薩生於迦尸村某婆羅門家,達成年時,於得叉尸羅修習學藝,居家為家庭生活。父母死後,入仙人出家之道,於雪山地方獲得諸種神通及定力,為諸仙人之群圍繞,為一群之師。經長時之後,為得鹹味及酸味,由山嶽地方降下,遊行到著波羅奈,在花園之中住宿。
但因仙人之群戒德光耀,震動帝釋之宮殿,帝釋熟思,知其原因:「予須荒廢此苦行者之住所,如此則彼等之住所破壞,於混亂之中,不斷放浪於各處,不能得心之平靜,如是則我如意得安。」「究應用何方法?」彼思種種方法之時,此一方法浮現,彼思:「中夜警戒過後,予入王第一夫人寢室,停於虛空,予告彼女云:『貴婦人,若汝得食正中一菴羅果之實,汝將能得轉輪王之兒。』王由夫人聞得此話,必為求菴羅果之實,遣使至果樹園。爾時予使菴羅果消失,於是告王果樹園中無菴羅之實,王問:『是誰食之?』『苦行者等食之。』王聞此必將鞭笞追放苦行者出園,如是使彼等煩惱。」
於是彼於中夜警戒過後,入寢室立於空中,彼自身顯現天王之姿,向彼女交談,說第一第二之偈:
[P.395]一
二
如是帝釋向夫人說此二偈,並諭彼女曰:「貴女勿懈,不可猶豫,明朝可告知大王。」帝釋於是歸還住所。
翌日,彼女偽裝臥病,並示意於侍女等。王高張白色天幕,坐於獅子座上,觀賞舞蹈,但不見王妃,王問侍女:「妃在何處?」「夫人臥病。」王往夫人處,坐於臥榻之側,撫其背而問曰:「吾愛!汝何病?」妃:「大王!予無他病,予思食物。」王:「欲思何物?吾愛!」妃:「正中菴羅之實,予君!」王:「正中菴羅之實在於何處?」妃:「予君!正中菴羅之實,予亦不知。然予得此果實則有生命,如不能得,則無生命。」王:「予將持來,汝勿憂心。」
[P.396]王慰妃後起立,坐玉座呼集大臣等,王問:「妃欲願得正中菴羅之果,如何可得?」「大王!二菴羅中間之菴羅,即為正中之菴羅,可遣人往果樹園持來正中之菴羅,捧獻於夫人。」王云:「甚善!」「如此之菴羅持來。」遣人赴果樹園中。帝釋依己之威力,如已食之狀,由果樹園消滅一切菴羅果實。諸人前來果樹園中,搜尋各處巡迴幾徧,不能得一菴羅,歸來向王報告果樹園中無一菴羅之事。王:「誰食菴羅?」使者:「苦行者等,大王!」王:「鞭笞行者等由園中趕出。」諸人:「善哉!」承諾王命予以追趕。
帝釋之企圖成功,王妃則不斷臥床欲得菴羅果實,王則不知何術,集大臣與婆羅門,王問:「正中之菴羅之事,汝等知之耶?」婆羅門等:「大王!正中之菴羅,乃天人等之食物,我等聞傳言在雪山之黃金窟中。」王:「誰能持此菴羅歸來?」婆羅門:「彼處非人所能往,可遣一鸚鵡之子是為良策。」
此時王宮有一鸚鵡之子,身體大如王子等車輪之轂,力強、賢明、巧於策略。王伴彼來曰:「可愛之鸚鵡!予多施汝恩惠:住汝黃金之籠,以金色之皿,飼汝熬甘味之穀物,飲汝砂糖之水,汝亦須為我等勉為一事。」鸚鵡:「吾王!請下命令。」王:「可愛之鸚鵡!王妃欲望正中之菴羅,然彼菴羅在雪山之黃金窟中,彼為諸神之食[P.397]物,人不能往其處,因此,汝可持其實歸來。」鸚鵡:「善哉,大王!予將持歸。」
於是王對彼以金色燦爛之皿,饗以熬甘味之穀物,飲以砂糖之水,煮煉百次之胡麻油塗其翼下,兩手取之,立於窗際,放之於天空。彼表忠誠於王,飛揚於天空,起離人界,往於住雪山第一山洞鸚鵡之處尋問:「正中之菴羅,在於何處?教予彼之場所。」彼等:「我等不知,第二山洞之鸚鵡容或知之。」彼由彼等聞之,由其處飛赴第二之山洞,如是連訪第三、第四、第五、第六之山洞,彼處之鸚鵡亦均謂:「我等不知,第七山洞之鸚鵡,容或知之。」彼往其處尋問:「正中之菴羅在於何處?」彼等:「如是如是之處,位於黃金山洞中。」鸚鵡:「予為彼之果實而來,請導予往其處,而由其處得出果實。」
彼等:「此為毘沙門大王之食物,不可能接近至其處,全樹由根以七層銅網作牆,一千億之鳩槃荼羅剎守衛,如為彼等發現,即無生命。一劫之間火在續燃,如無間地獄之狀。汝勿起往彼處之欲望。」鸚鵡:「若汝等不往,請對予說明場所。」彼等:「汝可通過如是如是之處前往。」
依其說明,充分探求其路,往彼場所,晝間隱滅己姿,午夜警戒過後,羅剎等陷於深眠之時,彼向近於正中之菴羅前進,由樹根之處,開始攀登。而銅網鳴聲大[P.398]作,羅剎等驚醒,見小鸚鵡:「此概為菴羅盜者。」與以拘捕,眾議紛紛,如何處置。一人曰:「投入口中嚥下。」他之一人云:「以手揑碎散酒為粉。」又他之一人云:「分割為二,燒於餘燼之上食之。」彼聞彼等評議處置之法,毫不恐怖,告彼等羅剎云:「汝羅剎等!汝等為誰之臣下?」「毘沙門大王之臣下。」彼云:「汝等為一王之臣下,予亦為一王之臣下。波羅奈王遣予為正中之菴羅而來,予彼時實已將予之生命捧獻與王。實則為父母為主君捨生命者,無論何人,皆生天界,是故予亦由此鳥獸生活解放而將生於天界。」於是說第三偈:
三
彼依如是之偈為彼等說法。彼等聞法,乃甚滿足,皆云:「此乃適法者,不能殺[P.399]之,放彼歸去。」於是放開鸚鵡曰:「汝小鸚鵡!汝被解放,由我等之手安全飛去。」鸚鵡:「予前來訪問,勿使空虛而歸,請與一菴羅之實。」羅剎:「小鸚鵡!與汝一果實,並非我等之負擔,但此樹之果實附有記號而保存,一果實如不符合,我等即無生命。何以故?毘沙門王如一怒睨視,投入燒鍋,千人之鳩槃荼鬼破碎散亂如胡麻之狀,是故不能與汝。然可教汝得處。」鸚鵡:「可向何人求得?予之目的乃為果實,請教予得處。」羅剎:「在此金山脈中有一拜火苦行者名光味,住於金得草庵。彼為毘沙門王之寵臣,毘沙門王不斷贈彼以四果實,可往彼處求之。」
彼首肯贊成:「甚善!」即訪問至苦行者前,敬禮坐於一方。於是苦行者問:「由何處來?」鸚鵡:「由波羅奈王處。」苦行者:「為何而來?」鸚鵡:「主上!我等之王妃欲望純熟正中之菴羅,為此而來,然羅剎不自予我,遣來主上之前。」苦行者:「若然汝坐,與汝。」毘沙門王贈彼四果,於是行者食二果,以一與小鸚鵡為食物。於食畢之時,用細絲線將一果實繫於鸚鵡之頸上云:「汝去。」於是遣小鸚鵡行。彼運此果,往奉王妃。彼女食果,滿足欲望,雖然彼女並未生子。
[P.400]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王妃是羅睺羅之母,鸚鵡是羅睺羅[1],與熟菴羅果之苦行者是舍利弗,住果樹園之行者實即是我。」
二八二 善人本生譚
〔菩薩=王〕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拘薩羅國王之大臣所作之談話。彼為王之大輔佐官,處理一切之事務,王謂:「此乃予之大輔佐官。」對彼大加優遇。其他之人,不堪忍耐,向王進讒言,對彼中傷,王信彼等之言,不加訊問,對此有德無邪心之彼,以鎖束縛,投入獄舍。彼於其處,單獨居住,依具足戒,體得心之統一,成為心之統一者後,確認轉變有為,得須陀洹果。
爾後王知為無實之罪,使解除鎖之束縛,較以前更增大優遇,然彼云:「予將拜佛。」持諸多之香料與花環等來至精舍,禮拜供養如來,坐於一方。佛對彼親密應接兩言曰:「我等已聞卿起禍。」大臣:「世尊!有之,然予因禍而得福,坐牢獄而得須陀洹果。」佛云:「優婆塞!轉禍為福,實不只卿,昔之諸賢者亦由己之禍而成福。」佛應彼之求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波羅奈國梵與王治國時,菩薩生於彼第一夫人之胎,成長後,於得叉尸羅修習學藝,父王崩御後,登繼王位。不違王之十法,行布施、護戒,開布薩會。
[P.401]然彼有一大臣於後宮為不義之行,下僕等知之,告王曰:「如是如是之大臣,於後宮為不義之行。」王捕大臣知其真相,喚彼前來:「爾後不及侍予。」予以驅逐。彼往奉仕鄰國之王,此等一切事件,如以前之具戒王本生譚(第五一)中所說。於是彼王三度試驗,信彼大臣之言,「如是可佔領波羅奈王國。」於是率領多數之從者迫臨國境。波羅奈國王五百之將,得知此事,齊曰:「大王!如是如是之王,欲佔領波羅奈王國,進入侵略我國土之事,可往生擒彼王。」王曰:「予由傷害他人而保王國,又有何用?汝等勿為何事。」賊王將圍困都城。大臣等再近王前謂曰:「大王!不可如是,可捕彼前來。」王曰:「何亦不可為,速開城門。」王自身由大臣圍繞,坐於王殿之玉座。賊王之親兵向四門殺入城,攀登王宮,捕大臣圍繞之王,縛鎖投下牢獄。王坐牢獄,憐賊生慈悲之喜悅,由彼慈悲之感力,使賊王之身體發熱,全身如被二炬火燃燒,彼大苦惱,問曰:「是何緣由?」彼等臣下答曰:「汝投有德之王入牢獄,是故得生此苦。」於是彼往菩薩之前乞赦云:「汝之國為汝自身之物。」將國返還於[P.402]彼,云:「今後汝之怨敵,予將為之重罰。」於是,與惡大臣課以王罰,己則回歸城市。
菩薩坐於裝飾之大壇翳以白天蓋之玉座上,使大臣等坐於周圍,與彼等交談,說第一第二之偈:
一
二
如是大薩埵為大眾讚嘆修習慈悲之功德,於十二由旬之大波羅奈城,捨白天蓋入雪山出家為仙人。
[P.403]結分
佛成等正覺者身說第三偈:
三
佛述此法語後,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賊王是阿難,波羅奈王實即是我。」
二八三 工匠養豬本生譚
〔菩薩=樹神〕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弓術師帝須長老所作之談話。波斯匿王之父摩訶拘薩羅,嫁其女(拘薩羅夫人)與頻婆娑羅王,並贈與納稅一萬金之迦尸村。後阿闍世弒父頻婆娑羅時,拘薩羅夫人亦悲嘆衰敗而去世,波斯匿王自思:「阿闍世弒其父,予之姊妹亦因夫君先去憂愁而死,予不以迦師村與殺親之盜人。」於是彼不以彼與阿闍世,二人之間有關此村幾度引起戰爭。阿闍世年輕力強,波斯匿衰老,因此每次挫敗,摩訶拘薩羅國民亦皆被征服。於是王與大臣等諮商:「我等屢次被破,如何為善?」「大王!聖者等巧於策略,且聽祇園精舍比丘等之言語為宜。」於是王命間牒:「於適宜之時聽來比丘等之談話。」彼等爾後即依命而行。
爾時有烏陀長老與弓術師帝須長老二位高齡長老位於寺外之草庵中。弓術師帝[P.404]須長老於初夜、中夜入眠,至後夜醒覺,折薪燃火而坐云:「吾友烏陀長老!」「何事?吾友帝須長老!」帝須:「汝眠耶?」烏陀:「我等不眠,將為何事?」帝須:「汝且坐起。」烏陀長老起,帝須向烏陀長老言曰:「此暗愚大鼓腹之拘薩羅王,食物可化糞尿滿一土器,戰術一無所知,屢次戰敗,被取償金。」烏陀:「如此究應如何?」恰於此時,間牒立聽二人之談話。弓術師帝須長老談論戰術,帝須:「吾友!戰爭有蓮華軍、戰車軍、輜重軍之三軍,如欲生擒阿闍世,於某山腹配置二處山寨守兵,由前面使見弱兵,知其入山中後,遮斷入口之道,由前後兩山寨突擊、吶喊,速能捕彼,如被釣之魚,如掌中之蛙子。」
間牒以此語向王報告,王聞之後,即令敲響戰爭之大鼓,往作戰車軍,生擒阿闍世,而以己女金剛孃嫁與彼甥阿闍世,並將迦尸村作為化粧金亦與之。
此一事件普為比丘之僧伽所知,某日,於法堂開始談論:「諸友!拘薩羅王以弓術師帝須之戰術,勝阿闍世。」佛來問比丘曰:「汝等比丘!今有何語,集於此處?」如是如是回答時,佛云:「弓術師帝須巧於戰術,非自今日始,前生亦如是。」於是為說過去之事。
[P.405]主分
昔日波羅奈國梵與王治國時,菩薩生為森林之樹神,爾時,於波羅奈之近傍,有木工村諸人滯留居住。一木工為得木柱而入森林,見一豬落入陷阱,帶回家中養育。彼成長後,身體甚大,牙齒彎曲,為一行儀善良之豬。木工伐木時,豬用鼻轉木,用口銜手斧、釿、鑿、木槌等運來,並把墨繩之端。彼木工恐有人食彼,伴往森林放之。
彼入森林,搜尋閑靜居地好之善處住,行走之中發現山間一大山洞,彼處有球根、樹根、果實、為安樂之棲家。數百之豬見彼,來至彼之住所。彼向彼等云:「予搜尋君等而行,終於相遇,此處為一樂所,予今後將住於此處。」彼等:「此處真為樂所,然此處危險。」彼:「予亦以為然。予亦見君等住於此處食物如是之多,而身體無有血肉,不知是何理由?君等於此處有何恐懼?」彼等:「每朝有一虎來,所見任何之物,皆為捕歸。」彼:「彼常來捕耶?時時耶?在何處?」彼等:「常來此處。」彼:「虎有幾隻?」彼等:「只有一隻。」彼:「君等如此眾多,不敵一頭之虎耶?」彼等:「實際予等不敵。」彼:「予將生擒彼,但只希望君等如予所云而作。其虎住於何處?」彼等:「住於彼山。」
[P.406]彼於其夜訓練豬等論述戰術,彼云:「戰爭即蓮華軍、戰車軍、輜重軍,隨有三種。」彼安排訓練蓮花軍。彼實知地利,於是彼思:「必須於此地開始戰鬥。」置豬兒與母豬於中間,其周圍牝豬,其周圍子豬,其周圍青年豬其周圍長牙豬,其周圍有戰力強之豬十頭乃至二十頭,作為密集部隊,配置於其處。於自己陣地之前掘一大圓穴,其後掘如箕形漸漸每段加深之洞穴。彼由六七十頭軍豬伴隨,到處云:「汝等勿恐。」施以教練。教練完畢,時已天曉。
虎起知「時至」,前往面向彼等而立。彼立於山之臺地,開兩眼見到豬群。工匠之養豬施以暗號:「向彼睨視」,彼等向彼睨視。虎開口逞其威勇,豬等亦如法行之,虎放尿,豬等亦放尿,如此虎所為者,彼等亦如法為之。
虎經熟思:「前此豬等見己時,即刻逃竄,甚至有不能逃走者,今不逃與己為敵,並共為自己之動作。於臺地立有一豬,彼為彼等之指揮者,今之勝利為己為彼,尚未可知?」於是彼旋踵而歸自己之棲家。
然有一與虎分食捕肉之偽隱者,彼見虎空手而歸,與虎相談,說第一之偈:
[P.407]一
虎聞之說第二之偈:
二
於是偽隱者激勵彼云:「汝往!汝勿畏,汝如咆哮跳躍,則一切之物恐怖破碎而逃走。」
於是虎振起勇氣為勇士,再往立於山谷。王匠之養豬則立於二陷阱之間,豬等叫曰:「我主!賊復來矣。」「汝等勿恐,今我將擒彼。」
虎怒號向工匠之養豬攻近,當虎迫近自己時,養豬急行躲避,虎立即落入所掘[P.408]穴中。虎急切不能停止,如軲轤轉動,滾入入口非常狹窄之箕形壕中,形成如土塊所作之物,不能週轉。養豬由穴內飛出,如電光之速而行,以牙襲擊虎之內股,撕裂至腎臟之邊緣,將其五味俱備之肉,纏絡在牙上。打碎虎頭叫曰:「逮捕汝等之敵。」將虎由陷阱中拋出。其先到者,已食盡虎肉,後來者問曰:「虎肉為何味?」一面嗅聞彼等之口而走。
豬等只此並不滿足,工匠之養豬見彼等之形相云:「汝等思有不安?」「君殺一頭之虎,無何死怖,然尚有能伴十頭之虎而來之偽隱者在。」「彼為何人?」「乃一惡德之苦行者。」「虎尚為予所殺,彼對我能為何事?予等前往捕彼。」立即與豬羣一同出發。偽苦行者見虎不歸自思:「若然虎為豬等所捕亦未可知?」彼往出迎之時,途中與蜂湧而來之豬等遭遇,彼取己身周圍之物已遲,只有逃奔,而被追及,彼棄週身之物,迅速攀登無花果樹上。「主人!我等已無方策,苦行者逃至樹上。」「何種之樹?」「無花果之樹。」工匠之養豬指示云:「牝豬運水,豬子掘土,有長牙豬等切斷樹根,餘者包圍看守。」彼等如法而為時,大根皆無,成為直立之無花果樹,如自被斧伐,[P.409]一擊而倒。包圍而立之豬等,將偽隱者於大地上擊打,粉粹為微塵,骨肉皆被食盡。
於是工匠之養豬坐於無花果樹幹上,以偽隱者之食器法螺貝運水灌頂,被推戴為王,又向一隻牝豬灌頂,作為第一夫人。由此以來至於今日,皆以無花果樹為慶賀之坐椅,而以三法螺貝施行灌頂。
彼住於森林中之女神,見此不可思議之事,由某樹幹之穴顯現於豬等之前說第三之偈:
三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豬是今之弓術師帝須,樹之女神即是我。」
二八四 吉祥本生譚
〔菩薩=家庭僧〕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一盜吉祥婆羅門所作之談話。此一本生[P.410]譚所生起之事,已於柯地羅樹炭火本生譚〔第四〇〕中詳述。此處更對住於給孤獨邸第四樓門之邪見女神,為贖罪持五十四俱胝之金而來,充滿穀倉,成為長者友人之事。於是彼伴彼女,導至佛處,佛為彼女說法,彼女聞法成須陀洹,爾後長者之名聲如以前所說之生起。
爾時,住舍衛城知此吉祥之形相有一婆羅門自思:「給孤獨原為貧者,但今如王者。予裝為訪客,至其家盜來吉祥。」如此思後,往彼之家,受到尊敬。寒[A8]暄終了,長者問:「尊者何事前來?」婆羅門四週觀看:「吉祥宿於何處?」彼見長者淨洗如法螺週身純白之牡雞,入於金籠之中,吉祥即宿於彼雞冠之中。婆羅門向週邊觀瞧,發現吉祥之宿物,對長者曰:「大長者!予教五百弟子密咒,而牡雞不按時啼鳴,彼等與予甚為苦惱。此為正當報時之牡雞,予為欲求此雞而來,請賜與此雞。」長者云:「請持去,婆羅門!予願獻牡雞與尊者。」即此一剎那,吉祥由雞冠中出往枕上寶珠之中,堅固確定而宿。婆羅門知吉祥嚴存於寶珠之中,又向長者懇願賜與寶珠。長者:「寶珠願獻與尊者。」即此一剎那,吉祥由寶珠出至枕側所置護身用之杖中住宿。彼知其在於彼處,更向長者囑望賜與,長者:「尊者可持去。」如斯所云之剎那,吉祥由杖中出,而宿於人稱善相夫人之長者第一夫人之額中。婆羅門自思:「此為不能轉讓者,此為不能乞願者。」於是向長者云:「大長者!予思欲往大人之家盜此吉祥而來,吉祥原宿於大人牡雞之雞冠中,在予請求之同時,彼出而宿於寶珠之內。當請寶珠之同時,彼又宿於杖中。當請求得杖,而彼出宿於善相夫人之額內,此實不[P.411]能讓他人者,予亦不能得之。盜大人之吉祥為不可能,大人之物仍屬於大人。」言畢離席而去。
給孤獨長者就此事欲向世尊言說,彼往精舍,恭敬禮拜,坐於一方,向如來談此一切之事。世尊聞之而言曰:「家主!今他人之吉祥,不移他處,但前生有小善之人所獲之吉祥則往善人之前而去。」佛應長者之請求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波羅奈國梵與王治國時,菩薩生於迦師國之婆羅門家,成青年後,於得叉尸羅修習學藝,為家庭生活;但父母死而煩惱出家,於雪山地方為仙人生活,得諸定力。經長時後,為得鹽酢,出至人里,止於波羅奈王庭園。翌日乞食行路時,抵達象師之家門,象師中意彼之動作行狀,施與比丘,使住自己之庭,常為近侍。
爾時,有一採伐薪木之人,由森林運送木材。時遲天晚,不能到達市內,彼於某神殿以木束為枕而臥。神殿育有甚多牡雞棲於近彼之一株樹上,天明之時,彼等之中棲於上方牡雞,以糞落棲於下方牡雞背上。「落糞於予背上者誰?」答云:「是予。」曰:「何故?」答云:「未曾思及。」言畢又行落下。於是雙方互相喧嘩:「汝有何力量?」「汝又有何能力?」於是棲於下方之牡雞云:「有殺予者,以炭火炙肉而食[P.412]之人,明日可儲一千金幣。」而棲於上方之牡雞云:「汝勿為此壯語,如食予之肥肉者為王,食外肉者,男得將軍之地位,女得王妃之地位。食附骨之肉者,在家者為王之庫頭地位,出家者得國師之地位。」採薪之人聞彼等之談話,〔思:〕「登王位將有千金。」即速攀登,捕殺棲於上方之牡雞,入衣褶中,彼信:「我將為王」而去。城門將開,即入市中,剝牡雞洗淨其腹,與其妻而命之曰:「善為調理此雞之肉。」妻將牡雞之肉與米飯調理,捧與其夫:「吾夫請食。」「賢妻!此肉有大效能,食此予將為王,汝將為第一王妃。」彼思:「持此飯與肉往恆河岸邊,沐浴再食。」於是置飯鉢於岸邊,己則降至河內沐浴。即此剎那,風搖水捲岸上,飯鉢被淘洗運往河中而去。下流有一象師首領使多象在河中沐浴,見此命人拾起問曰:「彼處漂來何物?」「主人!飯與雞肉。」象師包起封緊,「待我等歸去之前,不可開啟。」使人送至家中。
一方採薪之人,口中進入砂水,抱膨脹之腹奔回。爾時象師之家僧為一得天眼之苦行者,彼以天眼觀察象師,已知其緣由:「我之信友,不離此象所,將有獲得成功之時。」於是先行坐於象師之家。
[P.413]象師歸來敬禮,坐於一方。彼向人云:「持彼飯鉢前來供應苦行者雞肉與水。」苦行者攝飯而不食其肉曰:「此肉予將分配。」象師云:「請尊者分配。」於是分肥肉及各部分,肥肉與象師,外肉與其妻,附骨之肉則自食。食事終了時彼云:「貴人自今三日之後,將登王位,好自精進。」言畢而去。
第三日,鄰國之王前來包圍波羅奈城,波羅奈國王命象師著王衣乘象出戰,王則親自變裝,亦出戰陣。然急行飛來一矢貫王,剎那戰死。象師知王之崩御,發出多金曰:「欲得金者立於先頭出戰。」於是擊起戰鼓,全軍頃刻之間,殺敵王而大勝。
大臣等為國王送葬之儀式終了協議云:「誰將為王?」眾議:「王於生前親將御衣與象師,彼自身亦參戰獲勝,王國應與彼繼承。」於是彼即王位,其妻為第一夫人,菩薩成為國師。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現正等覺者,說此二偈:
一
二
[P.414]佛說此偈,宣示:「家主!此等人似善而實異,非有其他之因。有善之人,雖無礦坑,亦生寶石。」於是說示此法:
[P.415]於是說明給孤獨長者吉祥所宿之寶物,並就此鳥作如次之說:
三
佛述此言後,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王是阿難長老,家庭僧是正等覺者。」
二八五 寶珠野豬本生譚
〔菩薩=苦行者〕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孫陀利橫死所作之談話。當時世尊受人人非常之尊敬。其次之譚於犍度[1]中既已說述,此則所謂其拔萃者是。當時對世尊比丘之僧團集聚之施物與尊敬,等同如五大河合為一大河流之程度,〔因此〕,外道之施物尊敬,皆被剝奪,恰如日出後之螢火,失去光明。外道等集於一處商談:「我等自沙門瞿曇出現以來,施物尊敬皆被剝奪,均對我等之生存,現不知之狀。究與何人結托,使沙門瞿曇立得惡評,施物與尊敬能歸無有?」爾時彼等商談決定:「與孫陀利結托可能成就。」某日,孫陀利入於仙林向彼等問候而立,外道等無一言開口,彼女屢次問話,無人答覆。彼女問曰:「諸位聖者!究因何故,所苦而如此?」外道:「貴姊!彼瞿曇之所行,奪取我等之施物與尊敬,使我等受苦,汝不知耶?」孫陀利:「此際予當如何為之方可?」外道:「貴姊!汝實美人且具福德。請汝盡力建立瞿曇之[P.416]惡評,使大眾信汝之言語,使彼無施物與尊敬。」於是彼女承諾:「甚善!予當為之。」商量已畢,離其處而去。
此後彼女攜華鬘、香、塗香、龍腦香、伽陀伽果,於薄暮黃昏,大眾聞佛法話終了,向街內歸來時,彼女向祇園精舍而行,習以為〔常〕。人問:「往何處去?」答曰:「往沙門瞿曇之前去,予於香室與彼共渡〔夜〕明。」實則於外道之仙林中過夜,曉方返回至祇園道上向街內方向歸來。人問:「孫陀利!汝往何處而來?」答曰:「予於沙門瞿曇之香室,共同過〔夜〕,情愛殊深,往為此事而來。」
如此數日後,〔外道〕與暴漢等以金錢:「往殺孫陀利,然後棄捨於沙門瞿曇香室之傍爛土堆中。」彼等依言而行事,加之外道以孫陀利不見而大騷動,向王提出告訴。王問:「汝等以為何地涉有嫌疑?」答曰:「彼女二三日前似往祇園精舍,其後消息我等不知。」「如是前往探來。」侍僕等受王命到祇園精舍開始搜索,於爛土堆中發現死骸,運尸歸回街內,向王報告:「沙門瞿曇之弟子等,欲匿師之惡行,殺孫陀利,棄捨於爛土堆中。」於是王云:「甚善!往街中廣行告示。」彼等出至街上大聲告示:「請看釋子沙門之所行。」然後再歸至王宮之門前,孫陀利之尸骸,運至死骸室之臺上,派人看守。舍衛城之住民,除聖者聖聞之外,皆曰:「請看釋子沙門之所行。」等等謗語比丘之語,於街內、街外、公園、森林到處行走。比丘等將事之顛末,語告如來,於是佛云:「如是耶?汝等可向彼諸人等如是難之。」
弟子說唱此偈,王命部下曰:「殺孫陀利之犯人非他人耶?應予調查。」一方彼等暴漢因得金飲窣羅酒(木酒),互相開始爭論,恰有一人多言:「汝小子只一擊之下打殺孫陀利,棄捨於爛土堆,以所得之金,食窣羅酒,是耶非耶?」王之部下:「甚善!真相大白。」逮捕暴漢,送往王前。王:「殺人者為汝等耶?」暴漢:「大王!誠為我等。」王:「受何人唆使而殺?」暴漢:「受外道之託。」於是王呼外道前來:「汝等可擔孫陀利沿街巡迴叫喊:『我等思欲立瞿曇之惡評而殺孫陀利,實則瞿曇與其弟子無罪,有罪者乃我等』。」彼等如命行事,於是愚昧之大眾再信佛教,彼等外道被問殺人之罪。
爾後大眾對佛之尊敬,日益彌大彌高,某日,於法堂開始談論:「汝等法友!外道為佛著污點,反而自著污點,而對佛之施物與尊敬,彌大彌高。」佛來問曰:「汝等比丘!汝等今有何語,集於此處?」比丘白佛:「如是如是之言。」佛云:「汝等比丘!著佛污點為不可能。著佛污點,恰如不染之寶珠,雖欲塗泥,終不能染。」佛應彼等之求,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波羅奈國梵與王治國時,菩薩生於某村婆羅門之家。達成年後,見欲愛之中有苦惱而出家,越過雪山地方之三大山王,於彼處為苦行者,住於仙居。於其近處有摩尼珠之洞穴,住有三十隻野豬,然洞穴近處有一獅子來往彷徨,善為[P.418]摩尼珠映現其影。野豬見影恐懼戰慄,肉為之落,失散血氣。於是彼等自思:「因此寶珠透明而現其影,污此寶珠,使無光澤。」於是往近處湖水中持泥土歸來,磨此摩尼寶珠,然摩尼珠為野豬之毛所磨,益形光亮透明。野豬今不知可為之術,向苦行者尋問使寶珠失去光澤方便之術,於菩薩近傍頂禮,坐於一方唱最初之二偈:
一
二
菩薩聞彼等言,唱第三之偈:
三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苦行者即是我。」
[P.419]二八六 睡蓮根豚本生譚[1]
〔菩薩=牡牛〕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肥女之誘惑所作之談話。此事在小那羅陀苦行者本生譚〔第四七七〕中將詳細說明。佛問此比丘:「比丘!汝真熾戀耶?」比丘:「世尊!誠然如是。」佛:「熾戀何人?」比丘:「世尊!乃一肥女。」於是佛云:「彼乃為害及汝之女,前生汝為彼女之結婚式,集來賓客作可觀之宴席。」佛應比丘之請求,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波羅奈國梵與王治國時,菩薩為一名大赤之牡牛,彼有一弟名小赤,同在村之某家勞動。此家有一達成年之女,與他家訂有婚約,此家於結婚式時,必須準備上等之菜餚,於是以米飯飼養一名睡蓮根之豚豬,使此豚豬經常寢於軒下之牀[2]中。某日,小赤向兄曰:「兄長!我等在此家勞動,此家受我等之蔭而生活,然此家人等只與我等以乾草;然彼豚豬養以米飯,寢於軒下之暖牀。究竟彼為彼等所為何事?」兄:「吾弟!汝勿羨望米飯。彼女結婚式之日,為造上等菜餚,使彼肉肥滿而養彼,再經二三日,彼將由床下被牽出宰殺,細細切割,以為來客之菜餚。」於是開始唱最初之二偈:
[P.420]一
二
爾後經二三日,於結婚式上,諸人來集,殺睡蓮根,製作上等之菜餚,而此二隻之牡牛,見彼之遭遇,思謂:「我等仍食穀草為宜。」
結分
佛現等覺者說明此事,唱第三偈:
三
佛述此法語後,說明聖諦之理——說聖諦之理竟,此比丘得預流果——佛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肥女是今之肥女,睡蓮根是熾戀之比丘,小赤是阿難,大赤即是我。」
二八七 利得輕侮本生譚
〔菩薩=婆羅門〕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長老舍利弗之弟子[1]所作之談話。長老[P.421]之弟子至長老之前問候,坐於一方問曰:「師尊!請教予得利得之方法。如何能得衣類等之利得?」長老謂彼曰:「法友!具〔次〕之四支(性質)者,得集聚利得與尊敬。即於自己之內心,斷絕知恥之心,捨棄友人,非瘋狂而作瘋狂之狀;語誹謗之語;如同踊者之行為;到處以暴言為必要。」彼聞此得利得之方法,心生輕侮,起立而出。長老至佛前語此事,佛言:「舍利弗!此比丘輕侮利得非自今日始,前生亦有輕侮之事。」佛應長老之求,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波羅奈國梵與王治國時,菩薩生於婆羅門之家,十六歲達成年時,已窮極三吠陀及十八學藝之蘊奧,聲名普徧四方,為教五百弟子學藝之師尊。爾時德行兼備之弟子,某日,來至師前問利得之方法:「此等諸人,如何得利得耶?」師云:「愛弟!此諸人得利得依有四因。」於是唱最初之偈:
一
[P.422]弟子聞師尊之語輕侮利得,唱次之二偈:
二
三
[P.423]如斯青年讚出家之德,出家入仙人之生活,依法行乞食,達等至,成可生梵天界之身。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青年婆羅門是今之輕侮利得之比丘,師尊即是我。」
二八八 魚羣本生譚
〔菩薩=河神地主〕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不正直之商人所作之談話。此事既已如前[1]所述。
主分
昔日,梵與王於波羅奈治國時,菩薩生於地主之家,達成人能分別之年後,自持地產,彼有弟一人。後彼父死,某日,彼等商酌:「應整理父所作之事業。」於是赴某村得千金而歸。於河岸待船中,食隔籠所盛之飯畢,菩薩以殘食與恆河之魚類,並以此功德奉獻與河神。
神感謝承受菩薩〔回向〕之功德,神力增加,神思念己力增加,知其原因。一[P.424]方菩薩擴展上衣,臥於砂上,橫身而眠;然其弟有幾分盜癖,如此大金,不與菩薩,思欲獨取,作同樣金包,內包砂礫,兩包放於一處。彼等乘船至恆河中流,弟搖動船身,思將砂礫之包投水,但誤將千金之包投下,云:「兄長!千金之包落入水中。」菩薩:「落水之物,不能復出,汝無須憂心。」河神自思:「予由彼得〔回向〕之功德,為感謝受增神力,當護彼之財產。」依自己之神通力,使一口大之魚吞下金包,自行護之。然盜人之弟歸家自思:「予兄已完全為予瞞過。」但解包見為砂礫,一時如心〔血〕涸竭,緊抱臥榻之臺而倒下。
爾時漁夫等為獲魚而投網,而吞金之魚,依神之通力而掛網。漁夫持彼魚出賣而來至村內,眾人見大魚而問價,漁夫云:「千金與七曼薩伽[2],請即持去。」眾人曰:「今日得見千金價值之魚?」以為諧謔。於是漁夫等來至菩薩家之入口云:「請買此魚。」菩薩:「價值幾何?」漁夫:「七曼薩伽請汝持去。」菩薩:「賣與他人,其價幾何?」漁夫:「於他人須千金與七曼薩伽始能讓渡,若汝則七曼薩伽即請持去。」於[P.425]是菩薩與彼等七曼薩伽,將魚渡交其妻。妻剖魚之腹,見千金之包,告知菩薩,菩薩見彼,發現自己所留之記號,判定為自己之物。彼思:「彼漁夫等賣與他人為千金與七曼薩伽,原來千金為我之物,故對予只賣七曼薩。而不明此理者,任何人亦不相信。」於是唱最初之偈:
一
如是唱此偈終了,作如下之思:「究竟何人之蔭,使此金入我之手?」於此瞬間,河神隱姿於空中說明曰:「予為恆河之河神,汝與魚族殘食,以其功德與我,以此之故,我來護汝財產。」於是唱次之偈曰:
二
[P.426]神唱此偈,語彼弟所為詐偽行為一部之始末,「今彼之心臟結果涸竭而倒,抱惡心者,決不得榮。予為不使汝喪失財產,持來此處讓渡交付,此非與汝盜人之弟,完全只由汝取。」於是唱第三之偈:
三
神謂對為惡行之盜人,不予其金,菩薩云:「予不忍為如此之事。」於是亦分與其弟五百金。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說明聖諦之理——說聖諦之理竟,商人得預流果——於是佛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弟是今之不正直商人,兄即是我。」
二八九 諸種願望本生譚
〔菩薩=王〕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長老阿難達八願望之事所作之談話。此事應於第十一篇月光王本生譚〔第四五六〕中說述。
[P.427]主分
昔日,梵與王於波羅奈治國時,菩薩生於王之第一夫人之胎,達成年後,於得叉尸羅修習學藝,父死後,即王位。〔爾時有一原〕為父之司祭,〔後〕被廢職之貧困住於古家者,某日之事,菩薩於夜間變裝探望彼在街中行走。
爾時,發生一事,盜賊於酒店飲窣羅酒,攜酒瓶外出歸家,街中見彼:「汝為何人?」於是捉其上衣,舉起酒瓶,脅迫欲擊打於彼,邊說邊走。
即此瞬間,彼司祭婆羅門走出立於街上觀星,知王落於敵手,彼呼婆羅門夫人出,彼女:「君有何事?」語時急往彼側。[1]婆羅門向彼女云:「我妻!我等之王,為敵所捕。」妻:「王者之事,無論有無,非汝之事,其他婆羅門將知此事。」王聞婆羅門之語,稍行幾步,謂暴漢曰:「予為一貧乏者,只有上衣可以與汝,請與赦免。」再度屢次言說,彼等〔遂〕生憐憫而放免於彼。王見記彼等之住家而返。爾時婆羅門:「我妻!我等之王由敵手放免。」王行亦聞此語,遂入宮廷。
天明,王招婆羅門等問曰:「諸師!昨夜觀星耶?」婆羅門:「大王!予等已觀。」王:「福耶禍耶?」婆羅門:「我王幸福。」王:「無何蝕處耶?」婆羅門:「大王!並無所蝕。」於是王謂:「由如是如是之家招婆羅門來。」於是招入前之司祭問曰:「尊師![P.428]昨夜卿觀星耶?」司祭:「大王!予已觀之。」王:「有何蝕處耶?」司祭:「大王!昨夜君上為敵所捕,但立即放免。」王云:「觀星人必宜如是。」於是免其他諸婆羅門職,向前司祭云:「婆羅門!予甚滿足,卿有所需,可進而言之。」司祭:「大王!請許予與予妻共作商量。」王:「汝可往商量而來。」於是彼歸,呼集夫人、其子、養女、女傭問曰:「王謂予等望得何物?」夫人曰:「請攜來百頭之乳牛。」其子青年婆羅門洽達曰:「請與我牽車駕之百合色辛頭產之駿馬。」養女曰:「請與予摩尼寶環及一切之裝飾具。」女傭成滿曰:「請與予臼、杵、及篩。」而婆羅門〔自身〕則欲得村邑,於是將所持之願望呈到御前。王問:「婆羅門!汝已問汝[2]妻子耶?」彼云:「予已問過,然所問之人等,願望皆不一致。」於是唱最初之二偈:
一
二
王命與所有望者次第之物,唱次之偈:
[P.429]三
如是王對婆羅門所望之物外,並授與其他之榮譽,王云:「由此以後,希汝精勵提攜予所為之業務。」王使婆羅門隨侍於自己之身傍。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婆羅門是阿難,王即是我。」
二九〇 驗德本生譚
〔菩薩=司祭〕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一婆羅門試驗道德所作之談話。此事之現在〔譚〕及過去譚,已於第一篇之驗德本生譚〔第八六〕中說,此處亦與前同。
主分
昔日,梵與王於波羅奈治國時,其司祭「欲試驗自己之道德」,由金庫中每日取一金幣,二日及三日,彼被視為竊盜〔犯〕逮至王前。彼於途中並觀使蛇之藝。王問曰:「婆羅門!何為而為此行?」婆羅門:「為試自己之德。」於是唱次之偈[1]:
一
[P.430]二
三
如是菩薩依此偈示以美德,為王說法:「大王!於我家中,父之所有、母之所有、予之所造、及王之所賜,有數多之財產不知際限。然予為試道德,由庫金盜金,見其後果,始知於世之所生家系、及家之地位,均不足取,唯德為最上。予思出家,請王允許。」王再三再四懇願不聽,去入雪山,出家為仙人生活,達等至出生為梵天界之身。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試德司祭婆羅門即是我。」
[P.431]第五章 瓶品
二九一 寶瓶本生譚
〔菩薩=帝釋〕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給孤獨長者之甥所作之談話。彼以飲酒之惡習,蕩盡父母之遺產四億金,來長者之前。長者云:「去為商賈。」與以千金,彼又消費千金後再來。於是又與五百金,又再用盡。三度前來,今再與以兩件之舊衣,然此舊衣亦變賣無著,再來求助,〔此次〕為長者提其脖〔筋〕,拉出門外。於是彼無依賴,倚側壁而命終,為〔諸人〕曳出棄置。給孤獨長者赴精舍向如來語及其甥所發生事件部份之始末,佛言:「汝如何能使其滿足,前生予為適彼一切願望,與以寶瓶而不能使其滿足。」佛應長者之請求,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梵與王於波羅奈治國時,菩薩生於豪商之家。父死後自為豪商之主人,彼家地中埋有四億之財產,彼只有一子。菩薩行布施等之德行,命終生為諸天之王帝釋。然彼之子,造遮蔽街路之酒亭,由大眾圍繞,飲酒作樂。對馬戲、競技、歌樂、舞蹈之人,一擲千金,耽溺酒色,美食宴樂,謂曰:「汝歌,汝舞,汝作[P.432]音樂。」漁色集會,遊惰放浪,曾幾何時,四億財產,家財家具全部耗光,貧乏襤褸,彷徨街頭。帝釋思念,知彼貧困,為子愛情所牽而來,為適彼一切之望,與以寶瓶而誡之曰:「吾子!此瓶善為守護,不可破壞。此瓶在汝手中,決無財產貧乏之事,善為注意。」言畢自歸天界。其子爾後又到處巡迴飲酒,某日大醉,將瓶擲向空中,用手承接,一次未曾接住,寶瓶落地而破壞。其後彼又陷於貧窮,纏襤褸衣,手持銅鉢乞食,遂坐於壁側而命終。
結分
佛為說過去之事後,〔更曰:〕
一
二
三
佛正等覺者唱偈後,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壞寶瓶之暴漢是此豪商給孤獨之甥,帝釋即是我。」
[P.433]二九二 美翼烏王本生譚
〔菩薩=烏王〕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舍利弗長老與耶[A9]輸陀羅以赤魚調味混以生酥之粥所作之談話。此事於前正中本生譚[1]〔第二八一〕中所述者完全相同。此時長老尼為腹痛所惱,善良之羅睺羅告知長老,長老使彼坐於待客室中,自己則到拘薩羅王殿中,持來以赤魚調味混以生酥之粥與彼。彼持之與母長老尼食後,腹痛立止。王遣人看護,爾後與長老尼以同樣之食物。然某日之事,於法堂開始論議云:「諸位法友!法將舍利弗以如是如是之食物使長老尼得以滿足。」佛來問曰:「汝等比丘!汝等有何語集於此處?」比丘白佛:「如是如是之語。」佛言:「汝等比丘!舍利弗與羅睺羅之母所要之物,非自今日始,前生即有與彼之事。」於是佛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梵與王於波羅奈治國時,菩薩生於烏之胎,成年後,為八萬烏族之首長。烏王名美翼,其妃名好觸,司祭官名好嘴。彼率六萬之烏住於波羅奈城之近傍。某日之事,彼伴妃好觸前往覓餌,通過波羅奈王廚房之屋頂。爾時廚師為王準備調製魚肉,烹飪完畢,取開壺蓋,散發熱氣。烏妃好觸嗅魚肉之香,欲食王之菜餚,而患異食症[2]。當日無何言語,次日彼云:「予妻!汝來與予一同前往覓餌。」彼女云:「君請一人前往,予患異食之症。」「如何異食之症?」「予欲食波羅奈王之食[P.434]物,然予不能得,予思予命將絕,大王!」菩薩坐而思考,司祭官好嘴前來問曰:「大王!君有何不滿?」王語其事,烏將軍曰:「大王!請勿煩思。」安慰彼等二人並謂:「今日且住此處,予將持王之菜餚前來。」烏將軍留言而去。彼集烏眾,語事之緣由:「汝等可持食物來。」烏眾於是入波羅奈城,分烏眾為數羣,於廚房附近各各場所瞭望而立。自與八隻兵隊之烏止於廚房屋頂之上,於等待運送王之食物時向烏眾云:「予於運王之食物時,使其壺落地,壺落時亦即我無命時,汝等四人用口銜滿粥食,四人攫取魚肉而往王與妃處使王與妃食之。若王問:『將軍在何處?』可答隨後即來。」
爾時,廚師準備各色食物已畢,擔以天秤棒向王宮出發,來至御苑時,烏將軍與烏眾以暗號,自己飛上廚師運飯人之胸部,怒爪[3]打擊,以如槍尖之嘴啄其鼻端,以站立之兩足覆彼之顏面。時王於階下大室中來往徘徊,由大窗眺望,見烏之所行,高聲喚廚師運食者:「廚師!汝速拋壺,捕彼悍烏。」彼即拋壺而將烏牢固捉住。王云:「速來此處。」一瞬之間,烏眾飛來,飽食菜飯,依照命令指示運走殘食,其他[P.435]烏眾亦來食其殘食,八隻兵烏前往王與妃處獻上食物,烏妃好觸之異食症亦痊癒。
廚師運食人伴烏來至王前,王問烏曰:「爾烏!汝不畏服於我,傷廚師運食人之鼻,打碎食物之壺,不保自己之命,汝何故為此之行?」烏:「大王!予之王住波羅奈城之近傍,予為彼之將軍,然王妃好觸患異食症,欲食大王汝之食物,予王告予妃之熱望,予因此故,犧牲予命而來為此。今予已將食物送交彼女,予之希望成就,予為此行,依此理由。」烏將軍釋明理由唱次之三偈:
一
二
三
[P.436]王聞彼之偈云:「予實於人間與大榮譽,而予竟無得為信用之親友,雖與以村邑,但不見有為予獻命者;然彼雖為烏,為自己之王犧牲生命,實甚壯烈。彼之聲譽優美,行為正大。」王喜烏之德,與彼純白之傘,以表敬意。然彼以自己所得之傘向王表示敬意,語美翼烏王之德。於是王招彼聞法,對彼兩者供養與自己菜單相同之粥食,對其他烏等每日煮一安瑪那量[4]之米,自己從菩薩之教訓,護一切眾生,使無怖畏,守持五戒。如是美翼烏王之訓誡,於五百年間行世不衰。
結分
佛為此法語後,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王是阿難,烏將軍是舍利弗,烏妃好觸是羅睺羅之母,美翼烏王即是我。」
二九三 身體厭離本生譚
〔菩薩=苦行者〕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一男人所作之談話。舍衛城有一男人罹黃疸病,醫生束手,於是妻及子自思:「有何人能治療彼之疾病?」彼忽然生起如下之思:「若予能由病中起立痊癒,予將出家。」於二三日後,聞得某一療法,身體痊癒,赴祇園精舍,請出家,於佛之前出家入團,不久達阿羅漢位。某日之事,比丘等於法堂開始議論:「諸位法友!如此名黃疸病者自思:『若能由病起癒,即將出家。』遂出家達阿羅漢位。」適佛來其所問曰:「汝等比丘!汝等今有何語,集於此[P.437]處?」比丘白佛:「如是如是。」佛言:「汝等比丘!不獨此者,前生智者亦如是云,依病起而出家,有自行修養之事。」於是佛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梵與王於波羅奈治國時,菩薩生於婆羅門之家,於構築家庭生活中,罹黃疸病,醫生不能治療,妻及子大為悲嘆。然彼自思:「予由此病起,即行出家。」遂得某種療法而痊癒,赴雪山出家為仙人生活。爾後彼達等至與神通,味禪定之樂,彼謂:「長期以來,予尚不知此樂。」於是發感興語:
一
二
三
[P.438]唱此偈已,摩訶薩制御諸種之不淨性及常病性,厭離身體盡壽命住四梵住,出生為梵天界之身。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說明聖諦之理——說聖諦之理竟,多人等得預流果——佛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苦行者即是我。」
二九四 閻浮果實本生譚[1]
〔菩薩=樹神〕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竹林精舍時,對提婆達多與拘迦利所作之談話。當時提婆達多無所得、尊敬,拘迦利赴各家云:「長老提婆達多為摩訶三摩多[2]王之血統,世代連綿為剎帝利族,生於(甘蔗)王之家,積修養,熟三藏,達禪定,說具有甘露語之法,請為長老獻物。」發為讚賞提婆達多之語。提婆達多亦謂:「拘迦利出生於北部地方之婆羅門家,說法多聞,請助拘迦利而獻物。」為讚賞拘迦利之語。如此彼等互為賞讚之語,於各家巡迴接受招待。某日,於法堂開始議論此事:「諸位法友!提婆達多與拘迦利,互述不備之德,巡迴接受招待。」適佛出堂問曰:「汝等比丘!汝等有何語集於此處?」比丘白佛:「如是如是。」佛言:「汝等比丘!彼等語不備之德,受招待,非自今日始,前生亦有如此受招待之事。」於是佛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梵與王於波羅奈治國時,菩薩生為閻浮林之樹神。彼處有一烏止[P.439]於閻浮樹之枝上食閻浮果,爾時有豺來,向上眺望見烏,豺思:「若對彼語不備德之讚賞,予亦能食其閻浮果。」於是向彼呈頌讚賞之辭,唱次之偈:
一
爾時烏以讚辭答彼,唱第二之偈:
二
如此互讚,搖動閻浮之枝,果物落地。爾時住於閻浮樹之樹神,見彼等語不備德之事、食閻浮果,唱第三之偈:
三
樹神唱右偈,現可怖之形相,將彼等由彼處驅逐趕走。
[P.440]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豺是提婆達多,烏是拘迦利,樹神即是我。」
二九五 下賤者本生譚[1]
〔菩薩=樹神〕
序分
此本生譚是在其處〔竹林精舍〕時,又就彼二人者〔提婆達多與拘迦利〕所作之談話。其現在之事與前者完全相同。
主分
昔日,波羅奈國梵與王治國時,菩薩生為近於某村蓖樹之樹神。爾時,某村人等,拉曳一死老牡牛出至村之入口,捨棄於蓖麻樹林中。有一隻豺前來食肉,一隻烏前來止於蓖麻樹上見之。彼思:「若予向彼語不備德之事,予以能食牛肉。」於是唱最初之偈:
一
豺聞此唱第二之偈:
二
樹神見彼等之所行,唱第三之偈!
三
[P.441]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豺是提婆達多,烏是拘迦利,樹神即是我。」
二九六 海本生譚
〔菩薩=海神〕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長老優波難陀[1]所作之談話。彼實為一大食大慾者,以車滿載資具,彼尚不能滿足。彼當雨季時期於二三精舍過雨安居,一精舍中置屣,一精舍中置錫杖,一精舍中置水瓶,一精舍中自住。又往鄉間之精舍,見整備資具萬端之比丘等,為說聖種之應依之事[2],使彼等取糞掃衣,而自取彼等之衣類,使彼等取土製之鉢,而自取美麗之鉢、金屬製之鉢、金屬製之鉢,取此等於車中滿載歸來至祇園精舍。某日之事,於法堂中開始議論:「諸位法友!釋子優波難陀為大食大慾,向他人勸說善行,自以沙門之資具,滿載於車中而歸來。」佛適出堂問曰:「汝等比丘!汝等有何語集於此處?」比丘白佛:「如是如是。」佛言:「優波難陀向他人說應依聖種之事,乃不適當之行。首先第一得自制慾後,始可向他人說應依聖種之事。」於是佛舉法句經(一五六)之偈:
然後對優婆難陀訶責,佛言:「汝等比丘!優婆難陀為大慾者,非自今日始,前生於大海亦思必須節約用水。」佛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梵與王於波羅奈治國時,菩薩生為海神。爾時有一隻水鳥於海之[P.442]上方巡迴飛翔,對魚羣與鳥羣為制止之語:「汝等飲適當之海水,節約飲用。」海神見之,唱最初之偈:
一
海鳥聞彼之語,唱第二之偈:
二
海神聞彼之語,唱第三之偈:
三
〔海神〕言畢,現恐怖之形相,追逐海鳥而去。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海鳥是優波難陀,海神即是我。」
[P.443]二九七 愛慾悲嘆本生譚
〔菩薩=天子〕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就前妻之誘惑所作之談話。現在之事於花祭本生譚〔一四七〕中已述,過去之譚將於根本生譚中說述。
主分
此男生為竹籤刺傷,彼於此時間望見空中之〔飛〕鳥,彼不顧劇痛之苦,為向愛妻傳送消息,呼喚飛鳥,唱次之偈:
一
二
三
[P.444]彼於如是悲嘆中斷氣,出生於地獄。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說明聖諦之理——說聖諦之理竟,此熱戀比丘得預流果——佛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妻是今之妻,見此事件之天子即是我。」
二九八 優曇婆羅本生譚
〔菩薩=樹神〕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一比丘所作之談話。彼於某邊境之村邑造精舍而住,此為一住居愉快之精舍,建於盤石之上,心情愉快,居於水邊,有清掃之場所;乞食至村不遠,人人以好意與食。爾時一比丘遊行來此精舍,居住之長老對此新來者相當禮遇,翌日伴彼為施食而赴村中。人人對彼與食,並作翌日之招待。
如此新來者寄食二三日中,彼思:「用一手段,騙此比丘將其趕走,佔領精舍。」[P.445]對方伺長老之心情愉快時問彼曰:「法友!汝曾否向佛問候?」比丘:「吾師!至今尚無來見此精舍者,故予尚未前往。」新來比丘:「汝可前往向佛問候歸來之前,予為汝看守。」比丘:「吾師!如是予往即來。」居住比丘向眾人云:「在予歸來之前,請勿對長老疏忽。」於是出發而去。
其後,新來比丘向彼等眾人中傷原住比丘云:「彼原住比丘有如是如是之罪惡。」原住比丘向佛表敬意後再行歸來,對彼不與一席,於某處一宿。翌日,赴村中乞食,眾人對沙門不為義理致敬。彼心憂愁,再往祇園精舍向比丘等告述始末。彼等於法堂開始議論:「諸位法友!如是如是比丘由精舍將如是如是比丘逐出。」佛出堂問曰:「汝等比丘!汝等有何語集於此處?」比丘白佛:「如是如是。」佛言:「汝等比丘!彼非由今日始,前生,彼即將此比丘由居住之處趕出。」於是佛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梵與王於波羅奈治國時,菩薩生為森林之樹神。正當雨季,其處連續七週間降雨。爾時一赤顏之小猿,住於一雨不入之石洞之中,某日,心情愉快坐於洞口不濕之處。一隻黑面大猿濡濕苦寒來至其處,彼見如斯心情愉快而坐者,彼思:「予以計策誘彼出洞,予將住於此處。」彼鼓起肚腹[1],作充分飽滿之顏色,立於彼前唱最初之偈:
一
[P.446]於是小猿信彼之語,起欲食野生果物之望,由洞窟中出發,向各方諸處巡迴行走,何亦未得入手,再行歸來,欲入洞窟,見大猿坐於洞窟,彼知為其所騙,立於大猿之前唱第二之偈:
二
大猿聞彼之語唱第三之偈:
三
於是小猿由彼處離去。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小猿是原住之比丘,大猿是新來之比丘,樹神即是我。」
[P.447]二九九 寇瑪耶普陀婆羅門本生譚
〔菩薩=婆羅門〕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東園精舍時,對持遊樂性比丘等所作之談話。佛在階上時,彼比丘等居於階下,互相談論見聞之事,或為爭論、或云惡口,佛呼喚大目犍連言曰:「汝往使比丘等震驚。」於是長老飛揚於虛空之中,以足趾擊打建築之塔,如海邊之水到來,震動建物,彼等比丘心中恐怖死之威脅,跳出立於外面。如是彼等持有遊樂性之狀,於比丘間遍知,某日之事,於法堂中,開始議論:「諸位法友!某比丘等於導向解脫之教而出家,但巡迴耽於遊樂,不為沙門之業以為達到諸法無常、苦而無我之智見。」佛適出堂問[A11]曰:「汝等比丘!汝等有何語而集於此處?」比丘白佛:「如是如是。」佛言:「汝等比丘!彼等非自今日始,前生亦持有遊樂性。」於是佛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梵與王於波羅奈治國時,菩薩生於某村邑婆羅門之家,其名為寇瑪耶普陀,及長後,彼出家為仙人生活,住於雪山地方。當時,其他遊樂性苦行者等,亦於雪山地方構築仙居,不為遍處定之準備,由森林持野生之果物來食,談笑爭吵,耽於種種娛樂,以渡時光。然彼等之前有一隻猿,亦有遊樂性,變種種顏面,於諸苦行者前現諸種種藝。苦行者等長期之間住於此處,為得鹽酢而出往人住之處。
彼等去時之後,菩薩來此場所,以為定居之處,猿則一如對彼等同樣向彼現藝,[P.448]然菩薩彈指,與以訓誡,語猿曰:「住於積充分修練出家者之傍,應具德行,制御身等之業,於禪定善使心統一。」其後彼猿亦守戒具德行。其中菩薩又由彼處前往他所,彼等苦行者得鹽與酢歸來,但猿對彼等不作以前之現藝,苦行者等問彼曰:「吾友!汝以前於予等之前作藝,今不為此,緣何理由?」其中一人唱最初之偈:
一
猿聞彼之偈,唱第二之偈:
二
[P.449]苦行者聞彼之偈唱第三之偈:
三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說明聖諦之理,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持遊樂性苦行者是此等比丘,寇瑪耶普陀即是我。」
三〇〇 狼本生譚
〔菩薩=帝釋〕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舊日友情所作之談話。此事在律[1]中有詳細說明,此章所謂其中之拔萃。長老烏波斯那〔法臘〕滿二年與同住〔法臘〕滿一年之弟子相伴來佛之前,受佛之責難,離佛前而去。其後彼具觀達羅漢位,具備知足之德,修十三頭陀行,弟子等亦使持十三頭陀,於世尊三個月獨居期間,與弟子同到佛前。彼因弟子等之事,受佛責難,又因非法之談話失禮,今二次見佛,得佛承認:「自此以後,凡持頭陀行之比丘等,許可樂欲前來會我。」彼受佛之憐愍而去,並向比丘等告知此事。其後比丘等持頭陀行者前往會佛,佛由獨居起時,拋棄[P.450]糞掃衣於彼處,而自著清淨衣。佛與比丘等於精舍內散步時,見各處失落之糞掃衣,佛問知此事,佛言:「汝等比丘!此比丘等不能永續〔善〕行之決心,如狼之斷食行[2]。」於是佛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梵與王於波羅奈治國時,菩薩為天主帝釋。爾時有一隻狼,住於恒河之河岸岩上。雪溶之水,流入恒河,包圍岩石,彼僅能坐於岩上,無食亦無往得食之路,而水益增加。彼思:「予無食,亦無往得食之路,如此枯坐,不若作斷食行為優。」於是決心行斷食行,實行持戒。時帝釋思念,知彼之決心薄弱:「予試干擾此狼之心。」於是化為羊形,近彼之傍而立。狼見其現身,自謂:「他日再為斷食之行。」起立飛躍,向羊撲來捕捉,羊則各處跳走,難捕其身。狼捕羊不得,返回原處,仍欲不破斷食之行,再坐於彼處。帝釋以帝釋之神通力立虛空中對彼責難使之痛苦曰:「汝持有如此薄弱之意志,如何能為斷食之行?汝不知予為帝釋,一心欲食羊肉。」言畢歸天界而去。
結分
一
二
[P.451]三
以上三偈為等正覺者所稱。
佛述此法語後,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帝釋即是我。」
校注
[0001001] 「師尊等」原文為「阿闍梨、和尚及其他」。阿闍梨、和尚同為比丘之師。 [0003002] 「托鉢之器」即是鉢,由行者之手取過,於王宮之中,欲以飲食物施與行者之意。 [0004003] 「四事品物」,為比丘行者生活必須之四種物品,即衣服、臥具、飲食、醫藥。 [0005004] 此三偈在本生譚中為最難譯之偈,予對此譯大體尚稱滿足,可與英德譯文對照。 [0010001] 「現死相」由原語 muccum ādāya 譯出。按照文字應譯為「運死」由前後之文脈推敲,加入 lakkhana 成為此譯。 [0011002] 「受王所罰之憂患」為 rājadaṇḍa-bhaya 之意譯者,按照文字為「王所罰之恐怖」,結果是指死刑。 [0012001] 「逃去」為 paṭipajjisu 之譯語,然於原文 paṭijaggimsu 為「供養」之意。於脚註 paṭipajjisu 為「從行」,按照文脈用 patipajjati 之 aorist(不定過去式)為妥當。 [0012002] 「依行乞」為 saṁyācikāya 之譯語,然原文有 saññācikāyo 意義難解,今從脚註譯之。 [0016001] 客僧者是 āgantuka 之意譯。依照文字應譯為「向此方來者」,文脈之關係譯為客僧。 [0016002] 傳法僧為 dhammaghosaka-bhikkhu 之譯文,實即傳達說法事使命僧之意。 [0018003] 辛頭駒(Sindhava-potaka)譯為辛頭馬之子。 [0018004] 「漫步」為 caritaṁ 之譯文,脚註為 khādituṁ,即「為食生草」,此譯後者較為妥當。今按原文譯之。 [0023001] 「入巢」原文為 kulāvake katvā,文脈上不適當,今從脚註之 kulāvake thapetvā 譯之。 [0026001] 「獎勵耕作」為 unnaṅgalaṁ karoti 之譯語。Rhys Davids 之字典中譯為「與安息日」或「使準備祭日」,此一正反對解釋之起因,概為基於 ud+naṅgal 中 ud 之意義依於取法。今由於菩薩行中之下化眾生之考慮,譯為「獎勵耕作」。 [0028001] 地理師(vatthuvijjācariya)為依魔法知家屋之建地適與不適之學者。 [0029002] 「十車王」(Dasaratha)按 W. H. D. Rouse 謂為「結民王」之別名。 [0031003] 伯父(mātula)母之兄弟之意。以下准此。 [0035004] 原文為 tvaṁ kammiko hutvā(汝為執行者)今意譯「以汝之手」。 [0042001] 皇太子(parināyakaratanam)為轉輪王七寶之一,七寶為輪寶(cakkaratanam)、象寶(hatthiratanam)、馬寶(assaratanam)、珠寶(maniratanam)、女寶(itthiratanam)、家主寶(gahapatiratanam)及主兵臣寶(parināyakaratanam)即皇太子是。 [0043002] 原文為 kahāpaṇa(貨幣)、kahāpaṇa 有金貨、銀貨、銅貨,今意譯為「金貨、銀貨、銅貨」。 [0046001] 「持三杖」(tedaṇḍiko)為修行者吊水瓶之杖,三根杖,捆為一束。 [0047001] 烏本生譚(kākajātaka)是一四〇則,恐為鴛鴦本生譚 cakkavākajātaka 之誤。鴛鴦本生譚是在第九篇第四三四則。 [0055001] 黑分(kāla-pakkha)一月分為黑白二部,由新月至滿月之前半曰白分(sukka, or juṇhā-pakkha),後半曰黑分(kāla-, or kaṇha-pakkha)。 [0056002] 次之二偈與本生譚第五〇七大誘惑本生譚之二六、二七兩偈相同。 [0056003] 此偈與第二六三,小誘惑本生譚第三偈相同。 [0057001] 與第五〇七,參照大誘惑本生譚。 [0059002] 次下之第一、二、三偈,各各與第五〇七大誘惑本生譚之第二四、二五、二七偈相同。 [0060003] 第三偈與第二六二,柔軟手本生譚第三偈相同。 [0061001] 可與第四八九,善喜王本生譚及 Divy. P. 57 參照。 [0064002] 「斯有前業」原文為 Pan'assa,今依異本 Pana idaṁ 之所云。 [0064003] 「射程」為箭所到達之距離。註云:射程量有二十五由旬。而此宮殿之幅員為半由旬。 [0064004] 「黃金造」(haritāmaya)註釋解為黃色摩尼造。 [0067001] 「降」原文為 vassanto,今讀為 vassante。 [0070001] 坤達利 kundāli 於偈中之予,即代表坤達利。此處為 kundali。 [0072001] 安闍那(añjana)為於眼之周圍所塗之化粧料,為黑紫色。 [0073002] 鋏角(singi)註釋謂:「黃金色之動物〔蟹〕依兩鋏適用為角。」siṅgi 為黃金色之意,有角之意。 [0074003] 「心動」原文為 akampita,今讀為 ākampita。 [0075001] 與第四六毀園本生譚參照。本篇與第四六之故事略同而稍簡單,但偈則兩者不同。 [0081001] 此偈可與 Dhp. v. 363 參照。 [0082001] 可與本生經第二二六梟本生譚,雜寶藏經十(一二〇)烏梟報怨緣(大正藏四、四九八頁下)、僧祇律七(大正藏二二、二八八頁下)參照。 [0082002] 納利(nālī)為管之義。量之單位。此處可視為一箕之六八杯量。 [0090001] 可與第一五四龜本生譚之序分參照。 [0091002] 依註釋,迦葉家與憍陳如家依嫁娶而結合。 [0092001] 可與第四二鳩本生譚參照。 [0094002] 「以雲為祖父」laṁghīpitāmahā,依附於此偈底本之註。laṁghī 為跳躍於空中,謂雲之意,據云:鶴依雷鳴而受胎,故雷鳴為鶴之父,雲為祖父,為如此之說明。 [0095001] 可與第四二鳩本生譚,第二七四貪欲本生譚,第三九五烏本生故事及 cariyā, 15: Mahiṁsarāja 參照。 [0097001] 可與 cariyā. 3, kurudhamma 參照。 [0100002] 此一句亦見於 Dhp. A. IV. P. 88。 [0106003] 「啾鳴」原文為 kirīti 今譯作 kilīti。 [0130001] 底本及英譯為阿難,而德譯以為羅睺羅方可。 [0146001] 「犍度」Khandaka 乃為 Vinaya-piṭaka 之名稱,然大品小品均無孫陀利之語,而於 Vdāna 及 Avadānakalpalatā 之中有此故事。 [0150001] 此本生譚與第三〇末尼伽豚本生譚大致相同,其不同者為豚之名及偈文之數。 [0151002] 「軒下之牀」heṭṭhāmañca Rhys Davids 氏於 Buddhist Birth Stories P. 277 中說明:「It is possible that the word means the platform or seat in front of the hut, andunder the shade of the overhanging eaves, -a favourite resort of the people ofthe house.」今譯置如上。 [0153001] 「弟子」saddhivihārika 有譯為同精舍者,按長老之弟子可如此稱呼,今置如上譯。 [0155001] 就不正直商人於第九八邪商本生譚,乃第二一八詐騙商人本生譚中既已說明。 [0156002] 曼薩伽 Māsaka 為極少值貨幣之名。因之,譯千金之語時,此金之原語為 Kahāpapaṇā 即金貨之名稱。 [0159001] 底本為 Sa,由前後關係上看,乃 So 之談。今如上譯。 [0160002] 底本只有 dāro 一字,今不取,依據異本。 [0162001] 「唱次之偈」之一句,為依異本補入者。 [0166001] 第二八一之正中本生譚中,未見此食物之事。 [0167002] 異食症(dohaḷa)謂為妊娠婦女對食物等有異常之熱望。因不見有適當之譯語,故用醫學上之名詞。 [0168003] 「怒爪」nakhapañjara, pañjara 為構造、組成、骨組等之意,直譯應為爪之骨組。怒爪之時,骨組表現特別明顯,故如以上之意譯。 [0169004] 安瑪那原語 ammaṇa 與十一 doṇa 相當,而依克勒夫(Clough)計算,一 doṇa 等於七磅十一盎斯,一安瑪那等於十貫目(日本量)與米二斗五升相當。然現今之 amuṇa 則因地而異,在可倫坡地方約當一石二文之量。 [0171001] 諸種之身分 nānākunapa 即三十二身分 dvattiṁsakāra 指人身具有一切之物質。 [0172001] 此一譚與次之譚為姊妹章,兩者相接有為一譚之觀,可併讀之。 [0172002] 摩訶三摩多 Mahāsammata 有〔被選大王〕之字義,據傳說乃人類最初之王,於賢劫成劫之時,已有人居住,不久感覺有王之必要,由彼等之中選王,與以此名。乃摩揭陀王之祖先,釋尊亦為其子孫。如大史(Mahāvamsa 8)所云,此王乃釋尊之本生。 [0175001] 此一譚與前為姊妹章,可以併讀,如前所言。 [0176001] 有關優波難陀此等之所行,可與 Mahāvagga VIII. 25. 1-4 及 III. 14 . 1-4 參照。 [0177002] 此指四依法(cattāro nissayā)而言:即一、當行乞食,二、著糞掃衣,三、蘭若樹下住,四、病以腐爛藥治。 [0181001] 「鼓起肚腹」之原語 Kucchiṁ olambitvā 直譯應為腹部吊下,滿腹則為肚腹膨漲之意味,今意譯如上。 [0185001] 指 Mahāvagga I. 31. 3-5 而言。 [0186002] 原語為 uposatha,斷食行(布薩),於婆羅門教斷食乃指蘇摩祭之前所行之斷食。【經文資訊】《漢譯南傳大藏經》第 34 冊 No. 18 本生經(第5卷-第6卷)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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