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144]第十二篇
四六四 小郭公本生譚
此一本生譚,在鳩那羅本生譚(第五三六)中,詳細說明。
四六五 跋陀娑羅樹神本生譚
〔菩薩=樹神〕
序分
此一本生譚[1]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親族之利行所作之談話。舍衛城給孤獨長者之家,常為五百比丘準備食物,同樣在毘舍佉之家、拘薩羅王〔波斯匿〕之宮廷,亦復如是;然,在宮廷,雖然與以種種上味之食品,但在彼處,無任何人與比丘親近,因此,比丘等不在王宮攝食,持得食物後,即往給孤獨長者或毘舍佉或其他親密深者之家進食。
某日,王云:「有布施之物被齎送,應向比丘布施。」於是將食物持往食堂。然,食堂中比丘不見一人,王問向何處而去?答曰:「往各自親密者之家坐食。」王聞此,於朝食完畢後,往佛之處問曰:「世尊!食物以何者為最優?」佛:「大王!親愛為最優,縱令酸粥之物,以甚深親切為布施,則食之有味。」王:「世尊!誰有甚深之親切施與比丘?」佛:「大王!親族或釋迦族。」
於是,國王自思:「予將以釋迦族之女,迎來為予第一之后妃,如是,比丘等必[P.145]如親族與自己甚深相親。」於是,彼起座歸自己之王宮後,遣使者赴迦毘羅城使云:「予欲娶得一女,望與貴君等結親戚。」釋迦族之眾人聞使者之言,一同聚集商談:「予等住於拘薩羅王命令所行之處,若不與女,必有大報復;若與之,實將滅我等之族統,如之何則可?」於是,摩訶那摩向彼等云:「汝等勿憂,予有自己之女名禹翅剎那(行雨),乃那竭門多下婢之胎所生,年方十六,無上美麗、光豔非常,由父方而論,亦為剎帝利所生。以之與王,告為剎帝利之女,有何不宜。」釋迦族諸人贊成甚善,呼王之使者云:「甚善!予等奉獻一女,汝可受之伴其歸去。」
然,使者等自思:「此等釋迦族諸人,對於出生種姓傲慢,彼等口說:『此予等同種所生之女』,但與不同等之女。因此,必須此女與此諸人一同同席而食,始可得行。」於是,彼等作如次之言:「予等伴歸,但請此女與貴君等一同同席進食而後歸去。」釋迦族諸人與使者等宿泊之處,又復思慮如何處置。摩訶那摩云:「汝等憂慮無用,予使方便之法。貴君等於予食事之時,美飾禹翅剎利,伴其前來,而於予食少許時云:『大王!如是所謂之某王有信前來,請御覽此使書。』於是,使予見信。」諸人善遵其命,於彼食事之時,美飾此女,摩訶那摩云:「伴女前來予處,與予一同進食。」諸人云:「飾女之後,即前來。」但稍延緩而至。彼女謂與父一同進食,將手放入同一容器之中。摩訶那摩與彼女一同取一片食物入口,而於伸手取第二片時,彼等云:「大王!如是所謂之某王有信前來,請御覽此使書。」彼等呈上書信。摩訶[P.146]那摩云:「吾女!汝且進餐。」彼以右手置容器中,以左手取信閱讀。彼於熟讀使書之間,彼女進食。彼女食事終了,彼則洗手漱口。於是,使者等對彼女確為彼之女持有確信,而不能知其秘密。
摩訶那摩派遣諸多服侍之人,送女前往。使者等伴隨彼女抵舍衛城,向王申述:「此女生為正統,確係摩訶那摩之愛女。」國王甚喜,裝飾市中後,積財寶如山,使女立於其上,為之灌頂,即第一后妃之地位。彼女受王之寵愛。
其後不久,彼女懷姙,受王十分照顧,十個月滿,分娩生產一黃金色之王子。命名之日,王遣人親往自己太妃之所訊問:「釋迦王之王女禹翅剎利生產王子,應附何名?」而持此使書前住之大臣,生來稍有耳聾,彼往太妃之所傳命,太妃聞此云:「禹翅剎利於未產子時,尚且凌駕一切諸人之上,今將更為大王所寵愛之甚者。」聾大臣誤將瓦拉巴(有寵愛者)之言辭,錯聽了解為毘琉璃(增長者),向王之處回報云:「大王!王子殿下應附以毘琉璃之名。」國王自思:「此必為我等祖先之族名。」於是命名為毘琉璃。
自此,王子與一般王子同樣被尊敬長大。七歲之時,彼見其他兒童,由母方之祖父家中持來象馬等玩具,於是,向母后妃問曰:「母親!他之兒童由祖父之家持來贈物,而我不得任何人處持來。母親!汝無父母耶?」彼女云:「吾子!汝之祖父乃釋迦之王族,然住甚遠,故無何餽贈。」彼女哄騙於彼。
更於彼十六歲時,彼云:「我欲往與祖父相會。」母:「汝欲往彼處何為?」彼女對彼阻止。彼再三再四乞願,后妃之母遂加承諾:「如是,予等前往。」彼向父王告[P.147]知後,由多數之從者相隨,出發前往。禹翅剎利於此之先送信囑云:「予在此生活安樂,貴君切勿使彼知悉任何秘密。」釋迦族人等知毘琉璃前來,皆謂:「我等不能對彼尊敬。」並將幼年之兒童等全部送往鄉間。
王子到達迦毘羅城時,釋迦族之諸人集坐於公會堂中,王子往公會堂中站立,諸人云:「此為汝之祖父,此為汝之叔父。」彼向諸人巡迴應對。彼為辭儀頗感背痛腰酸,但並無一人對自己答禮,彼見而問曰:「何故對予不返致辭儀。」釋迦族之人等云:「青年子弟等已均往田舍之故。」於是,對彼與以敬意。
彼於停留數日間後,隨諸多之從者而去。此時,有一下婢以牛乳與水淨洗彼於公堂所坐之座椅,並譏嘲云:「此為禹翅剎利下婢之子所坐之椅。」王子從者一男因忘置兵器於堂中,返回來取,不圖耳聞對毘琉璃王子之罵聲,兵士問其秘密,知「禹翅剎利王妃乃釋迦族之摩訶那摩下婢之胎所生」,此男向兵士等傳聞此話:「禹翅剎利實為下婢之女」,於是,兵士中大起騷動。王子聞此,心中深為含恨:「甚善!此奴等以牛乳與水淨洗予所坐之椅,當予即王位之曉,立即取此奴等喉管之血,以洗淨予所坐之椅。」
彼向舍衛城歸來,大臣等將一切事向王申述,王對釋迦族人發生憤激:「彼等以下婢之女與我。」於是,對禹翅剎利及王子所受之尊敬,完全廢止,只與其得相當於奴隸男女之待遇。
由此經數日後,佛來王宮處坐。王進其處白佛:「世尊!貴君之親族人等與我以下婢之女,故予對彼女及其子廢除尊敬,只與其得相當奴隸男女之待遇。」佛言:「大[P.148]王!釋迦族之人等所為,固有不當,如與之,則應與以同族之女。然,大王!予向陛下申言,禹翅剎利確為王女,於剎帝利族王之宮殿受灌頂者;又,毘琉璃亦為依剎帝利族之王所生者,『母之姓等何關,乃父之姓始為標準。』此,古之賢者所云。有拾集薪木之貧苦婦人而得與以第一后妃之位,而於彼女之胎所生之子得即亘十二由旬波羅奈之王位,稱運薪王。」王聞此法語甚喜,「以父姓為標準」,對其母子恢愎原來之尊敬。以上為佛說採薪女本生譚〔第七、漢譯南傳藏第三十一卷第一八六頁〕。
有王之將軍般多拉,因自己之妻末利不產,以為石女,彼云:「汝歸里之母家。」遣彼回拘尸那揭羅,彼女云:「俟拜會佛申述後離去。」彼女往入祇園精舍,禮拜如來後,立於一方。佛:「欲往何處?」末利:「夫遣予歸里之母家。」佛:「是何緣因?」末利:「夫以我為石女,不能產子,世尊!」佛:「若如是言,汝無去之必要,汝且回返。」因佛是言,彼女甚喜,向佛頂禮後,歸往住居。將軍問:「汝何故轉返?」女云:「十力尊者作返回之言,貴君!」將軍於是言曰:「如來必定無違此判其理由。」其後不久,彼女懷姙,彼女生姙婦之欲望。女:「予起欲望。」將軍:「欲望為何?」女:「毘舍離市有幾所王家灌頂吉祥之池,予欲下往沐浴,更欲飲其水,貴君!」將軍答曰:「甚善」,彼持十人力之弓,使彼女乘車,出舍衛城向毘舍離而行。
爾時,有一與拘薩羅王之將軍般多拉一同於阿闍梨家修習學問名摩訶利之離車族人,彼為一盲目者,彼教授離車族人等事物之道理及正法,住於城門之附近。彼[P.149]聞車撞門閾,彼云:「此為末羅族般多拉馬車之音,今日離車族人之間必起危險之事。」
在池之內外有強固之衛兵,上張銅網,巡迴看守,無鳥入隙。然,此將軍由車降下,以劍追逐衛兵,斬斷銅網,使其妻入池中沐浴飲水,自己亦於沐浴後,使末利乘車出市,由來路而去。
衛兵等往離車族之處告訴緣由,離車族之諸王憤怒,其五百人乘五百車乘出發往捕末羅族之般多拉歸案。諸人向摩訶利語其緣由,摩訶利云:「不可前往,彼將貴君等全部殺光。」離車:「我等如何不可成行?」摩訶利:「汝等見車輪之轂嵌入地中之場所,即趕速撤退。若由彼處不得退回,則聞前方有如落雷之音時,急速撤退。如仍未得退回,則貴君等見車之前部有裂痕之處時,即速撤退,決不可再由此而前進。」但彼等不依其言而退回,反而隨後不停追趕。末利認出彼等告其夫曰:「貴君!後面見有多數車乘。」般多拉:「當汝見車隊成一車之樣時,請告知。」彼女見車隊成一直線,見為一車之狀時,彼女云:「貴君!除見一車頭之外,不見其他。」般多拉:「如是,汝來持此。」於是將手繩交付彼女後,彼立於車上,使弓載於車上。於是,車輪轂處向地中陷入,離車族人至其處見之,仍不引退。般多拉稍向前行,彈弦使鳴如落雷之音,然,彼等仍不回返。於是,般多拉立於車上放出一矢,使五百車乘之前部造成裂痕,而五百之王之腰帶處均被貫通,始行進入地面。彼等不知自己被射之事,而叫曰:「汝停。」更又向前追趕。般多拉立於車上云:「汝等皆為死人,予無與死人相鬥之事。」離車:「死人者能如我等之狀耶?」般多拉:「如是汝等,最前[P.150]者解帶一觀。」彼等最前者於解帶之同時,其男倒地而死。於是,般多拉云:「汝等皆亦如是,各自歸還自己之家,濟託應濟之事,教汝妻子,然後解帶。」彼等果如其言而皆死。
般多拉伴末利歸舍衛城,彼女產生十六對之雙生兒,皆強而有力,通達一切學問技藝。彼等各持一千從者,與父一同前往王宮,只彼等自身,已使王宮之庭院充滿。
某日,因不正之裁判而敗訴人等,見般多拉歸來,大聲呼叫,向彼訴說法廷官員不正裁判之始末。於是,彼往法廷裁判事件,使各人之物歸為自己,公平斷行,多人大聲喝[A1]采。王問:「此何事耶?」聞其緣由,心甚歡喜,將此役人等全部罷免,使般多拉司掌法廷。自此以後,彼公平施行裁判。然,先期之裁判官,為未獲得賄賂,收入減少,企圖離間彼與王家間之關係,謂般多拉希望王位,國王聞入彼等之言辭,心中不能安穩。「然,今於此處殺彼,則必起人民之非難。」王再思考,收買雇用多人,使彼等在邊境擄掠搶劫,然後,呼般多拉云:「邊境擾亂,汝與汝子等共往誘捕賊人。」王下命令遣派。一方派遣強力之兵隊多人與彼共同前往,將彼與彼三十二人之子一同斬首歸來。彼往邊境,被收買之盜賊等云:「將軍前來。」於是,一齊逃散。彼平定地方,人人喜悅而回返,然,距市內不遠處,兵士等斬彼與彼子等之首。
當日,末利正招待兩大聲聞及五百比丘。然,於晨朝之中,多人持信交付彼女:[P.151]「妳之主人及子等,同被斬首。」彼女知此事件,然,並未向何人言說何話,將信納入懷中,仍響宴比丘。彼女之使者等向比丘獻食後,運來酥之容器,然,容器於長老之前破壞,法將舍利弗云:「應壞者壞,可勿心憂。」末利由懷中取出信件向長老云:「三十二人之子與彼父一同斬首,此信齎來予所,予聞此尚不憂慮,酥之容器為物,損壞又有何憂慮,長老!」法將舍利弗曰:「無相亦無知云云[2]。」長老起立說法後,歸精舍而去。彼女喚三十二人兒媳近前,教彼等曰:「汝等之主人無罪而被殺,此為受前業之果報,決不可悲泣,而對王亦不可懷怨。」
王之間諜等聞其言,將彼等無怨之事向王報告,王甚感動,親來彼女之住居,向末利及其兒媳等致歉,向末利施以恩寵。彼女云:「感王盛意。」王去後,彼女向死者人等捧獻供物後,沐浴畢,來王所向王云:「大王!予蒙恩寵,別無所求,惟請王允許三十二人兒媳及予回歸里之家中。」王與同意。彼女將三十三人兒媳各各遣送自己之鄉里後,彼女自己亦歸往拘尸那揭羅市自己之里家。
王授與將軍之甥名長作者以將軍之位,然彼思:「予之叔父為此王所殺。」於是,彼窺王之隙。王自從殺害無罪之般多拉以來,後悔而生活,心不得喜悅,對王位亦無樂味。時,佛住於釋迦族國烏倫坡市附近,王往其處,於距僧院不遠之處張幕野營,與少數從者同往精舍出發拜佛。王將五種標幟[3]交付長作,唯一人進入香室。——凡在法莊嚴經[4]中所有者,同樣如是說明。王入香室後,長作持王之五種標幟[P.152]前往以毘琉璃為王,與先王只餘一馬及侍女,餘者皆往舍衛城而去。王與佛作快樂之問答,出來不見軍隊,問及侍女聞其事件,王云:「予與吾甥[5]一同往捕毘琉璃。」王向王舍城之市前來。但因時間天晚,雖然到著其市,但城門已閉,於是,於某公堂中臥宿,王為風熱所惱,夜間死於其處。天明,諸人聞侍女悲泣哭聲,向其王申述:「大王!拘薩羅王可憐已崩逝矣!」王為其叔父以非常之供養安葬。
毘琉璃王得王位後,憶起復讎之事,彼云:「誓將釋迦之族人全部虐殺。」於是,率大軍出發。是日晨起,佛觀察世界,知親族人等將滅亡之事,佛思:「親族人等不可不救。」於是,於晨朝中巡迴托鉢,獲來食物,佛歸香室如獅子之臥於牀。至黃昏,於空中飛奔至迦毘羅城之近郊,坐於葉蔭稀疎之一株樹根之下,而距彼處不遠,在毘琉璃之王國境內有一葉蔭濃密高大之尼拘律樹。毘琉璃發現佛後,近前問候云:「世尊!何故於此熾熱之時,坐於葉蔭稀疎樹根之下,彼處有葉蔭濃密尼拘律樹之根,請坐於其處,世尊!」佛:「無妨,大王!於親族之葉蔭,頗感風涼。」王聞佛言自思:「此必佛為守護親族者而來。」與佛寒[A2]暄後,引兵回歸舍衛城而去,佛亦起立回歸祇園。王對釋迦族又憶起怨恨,再度出發,於彼處見佛,又再引返;三度出發,於彼處見佛又引返。於第四度前往之時,佛觀察釋迦族之前業,知彼等向河中投毒之業成熟,已不能救,於是,佛於第四度時,未曾出發。於是,毘琉璃王將釋迦族自乳兒以下全部虐殺,以彼等之喉血洗淨其所坐之腰椅而歸。
[P.153]佛於三度前往歸來之翌日,行乞後食事終了,於香室休息時,由四方來集之比丘等,坐於法堂中云:「諸位法友!佛現自己之姿,引王回返,使親族人等由死之危險得救。佛如此為親族人等盡力。」彼此互語佛之德行。佛出彼處問曰:「汝等比丘!汝等今有何語,集於其處?」比丘白佛:「如是如是。」佛言:「汝等比丘!如來為親族盡力,非自今始,前生即有盡力之事。」於是,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梵與王於波羅奈之都,不擾亂十種王法[6],正當治國。某日,國王自思:「在閻浮提土地之上,諸王住有多柱之宮殿,因此,造有多柱之宮殿,已不珍奇。今予將作一根柱之宮殿,為優於一切諸王。」於是喚木工等前來,王云:「為予營造一非常美觀之一根柱之宮殿。」木工等應命往入森林之中,見有諸多適合建築宮殿一根柱之壁直之大樹,木工自思:「此樹其宜,然路不平坦,不能運下。自王申述定奪。」一如所言。於是王云:「可以某種手段,徐徐運下。」木工:「大王!講求任何手段,皆為無用。」王:「然則於予之王苑,搜索一根前來。」木工等往御苑發現伸展甚直一棵樹木,然,此為村人及市人所崇拜之樹,由王家常得供物吉祥之娑羅樹,木工等往王所告知此事。王曰:「汝等於王苑發現樹耶!如是可往伐之。」王下命令,彼等受命,每人手持香及花鬘等物前往御苑,於彼樹上,以香水捺五指之手[P.154]印,纏縛紐帶,結以蓮華之蕊,點燃燈火,捧獻供物,施行供養,並祝告使聞曰:「今後七日,予等應前來伐樹。此乃王之命令,棲於此樹之神祇,務祈遷往他所,予等無罪。」
棲於此樹之樹神聞此語後自思:「木工等欲伐此樹,則予自己之棲家,必定崩潰。棲家終了,自己之命亦立即告終,而繞此樹所生之年少之娑羅樹上棲息之親族諸神,均將多無棲家。概我自己滅亡自己受苦,同樣,親族之滅亡,自己豈應不苦耶?故予必須救彼等之命。」於是,彼於午夜夜中,以神之莊嚴飾身往入王之寢室,於室中輝映一道光明,而於臥塌頭端之處啜泣而立。王見彼而顫怖,與彼談話唱最初之偈:
一
神之王聞此,唱次之二偈:
二
三
[P.155]於是,王唱次之二偈:
四
五
神之王聞此,唱次之二偈:
六
[P.156]七
於是王唱次之二偈:
八
九
跋陀娑羅向王說是,唱次之二偈:
一〇
一一
[P.157]王聞是語,非常歡喜云:「此神之王誠為正直,自己之棲處滅亡,而不欲親族之棲家滅亡。為親族而為利行,自己欲與彼等安心。」於是唱結尾之偈:
一二
神之王為王說法而去。王守彼之忠告,積布施等之福德,死後得生天界。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佛言:「汝等比丘!如是,如來於前生亦為親族行利行。」於是,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王是阿難,棲於娑羅樹年青之神是佛之諸弟子,神之王跋陀娑羅實即是我。」
[P.158]四六六 海商本生譚
〔菩薩=木工〕
序分
此一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為提婆達多率五百之家族墮地獄事所作之談話。提婆達多見自己之弟子為二大長老帶去時,悲痛不堪,由口中吐出熱血,為激病所苦;而彼思起如來之德:「九個月之間,對如來不利益,而佛對自己並無惡心,八十人之大長老對自己不持惡意。因自己所造之業,今自己已全無依靠,無論由佛、由大長老等、由親族之長上羅睺羅長老、由釋迦族之主家,自己已均被所棄。予今將往佛所謝罪告白。」彼向從者指示,擔持自己之臥榻,於夜間旅行到著指薩羅城。
阿難白佛:「世尊!提婆達多向〔佛〕謝罪告白而來。」佛答:「阿難!提婆達多不能與我相會。」當提婆達多到著舍衛城之市內時,長老再度白佛,世尊亦同樣回答。提婆達多來至祇園精舍門前之祇園蓮池附近,其惡果已達於頂點,身體中發熱,思欲沐浴飲水,彼云:「放下臥榻,我欲飲水。」在立於地面之同時,未能得心之滿足,大地開口,忽由阿鼻地獄噴出火焰,將彼包圍。彼思:「自己之惡業,達其頂點。」想及如來之德。
彼以此偈讚佛而歸依,然後墮往阿鼻地獄。彼有五百之家族侍者,此等家族與彼為黨,亦為譏罵十力世尊,均再生阿鼻地獄。如斯,提婆達多率五百之家族墮入阿鼻地獄。
某日,比丘等於法堂對此談話如花開放:「諸位法友!惡人提婆達多對等正覺者[P.159]持怨恨,不能觀察未來可怖之事,與五百家族一同墮入阿鼻地獄。」佛出往彼處問曰:「汝等比丘!汝等今有何語,集於此處?」比丘白佛:「如是如是。」佛言:「汝等比丘!提婆達多欲勝得財物與尊崇,始終不離貪欲,不觀察未來可怖之事;然,彼於前生亦不觀察未來可怖之事,為貪現前之安樂,與其相隨之諸人一同招來極大之破滅。」於是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梵與王於波羅奈之都治國時,距波羅奈之都不遠之處,有一木工之大聚落,包容一千之家族。木工等云:「予等為貴君作臥榻、作腰椅、造家屋。」於是,由諸人之手借入莫大之借金;然,未能完成任何一事。諸人每逢木工等,輒輒催促借金,與以妨礙。
彼等為債權者所惱,不能居住,彼等自思:「應往他國某處居住。」於是,入森林中伐樹,建造船隻,下至河中,運至距離村鎮八分之一由旬之處放置。於午夜之中返村,攜同妻子至停船場所,彼等乘船,次第出海,隨風漂流,於大海之中尋著一島,其島上自然生有米、甘蔗、芭蕉、菴羅、閻浮、波羅蜜、椰子等以及種種樣樣果物。先是某人遭遇船難,較彼等先行到著此島,食米等食物及甘蔗等,住於其處,彼人身體壯大裸體、鬚髮雜亂伸張。木工等自思:「此島若為羅剎占領,我等必全部被殺,宜先作探險。」於是,由七名健壯力強男子,以五種武器固身,下船探險[P.160]島上。爾時,住於島上之人,朝食完畢,飲蔗汁後,安樂滿足,於精神愉快之場所——如銀板砂地之上清涼樹蔭之下,仰面橫臥,彼自語云:「住於閻浮提人,耕田播種,不得斯樂;實則此島於己,較閻浮提為優。」於是,高歌敘其歡樂。
佛言:「汝等比丘!此男歌歡樂之歌。」唱最初之偈:
一
然而,向島上探險諸人,聞聽歌聲云:「此為人聲,尋察一觀。」於是,循聲追尋,發現此男,彼等自思:「此必夜叉。」於是,驚恐張弓備矢。彼男亦見彼等,恐被所殺,乞願云:「君等!予非夜叉,乃一人也,請留我命。」「汝為一人,何以全身裸露?」於是,彼等以種種問題問彼,為了解彼為一人之事。彼等接近彼男之處,交談以友情之話,詢及何以彼來至此島,彼向彼等語以真實後,告曰:「君等為自有福德,來至此處,此為最優之島,實際無須自為工作,即能生活,自然生有米及甘蔗及其他無盡。請安心而住,無任何憂慮。」「然則,予等住於此處無其他之危險耶?」[P.161]「此處無其他危險,然此島為神所領有,神等見君等大小便時,將生怒意,因此方便之時,挖取足用之砂,然後請以砂隱蔽。只此是為危險,其他即無,但切須時刻留意。」於是,彼等開始於其處住居。但於此一千之家族中,五百家族各有一人,即合計有二人長老之木工。其一為愚者,貪慾美味之物,另一人為賢者,無美味之執著。
爾後,彼等皆安住於其處,身體肥壯。但此等諸人長久無醉,彼等自思:「用甘蔗之汁作酒而飲,豈不甚善。」於是,製酒飲之,任醉歌舞娛樂。彼等爛醉,到處便溺,不加隱蔽,成為島中厭棄不快之物。諸神憤怒異常,考慮以海水高漲,洗淨此島,諸神云:「今日時已闇夜,我等今日之集會不成;由今日起至第十五日滿月布薩之日,月昇之時為期,使海水高漲,將此奴等一切殺之。」諸神規定日期,然諸神之中,有一正神,彼起憐愍之心:「此諸人等不可在自己眼見之前殺之。」於是,於彼等食夕食,於家之入口處,快樂言談而坐之時,神以一切美麗之莊嚴飾身,向島中輝映一道光明,立於北方之空中:「汝諸木工!諸神忿怒汝等,不可再住此處,自今[P.162]半月之後,諸神使海水高漲,全部淹殺汝等,汝等速由此處逃去。」彼作是言,唱第二之偈:
二
神如是與彼等忠告,歸往自己之場所。彼去之後,彼之友人一殘忍之神自思:「縱然聞彼之言,人皆逃去,自己亦將妨礙此奴等之去,加與此奴等以大危害。」彼亦以神之莊嚴飾身,向村中輝映一道光明而來,立於南方之空中而問曰:「有一神曾來此處耶?」諸人:「我等已見。」神:「彼神向汝等作何言耶?」諸人:「尊神!如是如是。」神:「彼神不欲汝等住於此處,故為此怒話,汝等勿往他所,可住此處。」如斯言畢唱次之二偈:
三
四
[P.163]如是,彼以此二偈安慰彼等後離去。彼去後,愚者之木工不取正神之言,告其他之木工等云:「諸君!請聽予一言。」於是,唱第五之偈:
五
貪慾美味食物之木工等,聽取愚者之言;然,今此一賢者之木工,則不取南神之言,告其木工等唱次之四偈:
六
七
八
九
如是,彼更云:「予等實行二神之言,準備船隻,較為妥善。若最初之神言真實,則乘船逃生;若今又一方之言真實,則將船置於傍邊,而常住此處。」賢者如此言說,[P.165]愚者答:「君為於杯中觀鰐,君無乃長眠過度。最初之神對我等怒語,而最後之神對我等愛語,我等棄此優島將往何處?若君欲行,可率從君人等造船,我等無造船之必要。」
賢者率自己隨從人等準備船隻,裝載一切必要物品,與諸人等共立於船中。其後滿月之日,月昇之時,海水揚波及於膝深,施行洗島。賢者知海水上揚,解船放入海中。與愚者木工一同之五百家族:「海浪前來洗島,只有如此之深而已。」彼此互相交談而仍然就坐,然海水繼而成為腰深、成為人之背深、一多羅樹深、七多羅樹深,此島終於為海波運去;而賢者之作法為善,不執美味,能得安全。愚者木工對美味貪慾,不能觀未來之危險,與五百之家族共同招來破滅。
結分
今有富於對他教訓之現正等覺者有三偈,說明其事:
一〇
一一
[P.166]一二
佛述此法語後,佛言:「汝等比丘!彼非自今始,提婆達多於前生即執著於現在之安樂,不觀未來招致與隨從人等之破滅。」於是,佛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愚木工是提婆達多,立於南方非法之神是拘迦利,立於北方之神是舍利弗,賢者之木工實即是我。」
[P.167]四六七 欲愛本生譚[1]
〔菩薩=賢者〕
序分
此一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某婆羅門所作之談話。住舍衛城一婆羅門,於阿致羅伐底河岸,為作耕田而拓伐森林。佛見彼根機成熟,入舍衛城托鉢,往路之近邊而行,與彼親切交談。佛:「婆羅門!汝作何事?」婆羅門:「瞿曇!予拓伐作田。」佛:「善哉,婆羅門!精進甚佳。」如是言畢而去。如是,無論伐樹拓殖美好之田時,耕種時或灌水時,佛均來與彼親切交談。播種之日,婆羅門云:「瞿曇!今日為予之播種祭日,予於此種子結實之時,將以佛為上首,向僧團為大布施。」佛即默然而去。復次於某日,婆羅門前往眺望田之作物,佛來其眺望之所,問曰:「婆羅門!汝為何事?」婆羅門:「瞿曇!予眺望田之作物。」佛:「婆羅門!甚善。」如是語畢而去。爾時,婆羅門自思:「沙門瞿曇時時前來,必欲乞得食物。予將施彼食物。」彼歸家之日,佛又來其處,於是,婆羅門對佛起非常信賴之心。
不久,作物結實,決定明日刈田之婆羅門,寢於阿致羅伐底河上游之處,終夜降落冰雹,河水大漲,一株之莖無餘全部流入海中而去。洪水退後,婆羅門全部之田皆歸無用,以自己之力到底不能再建,彼受此重大之悲創所擊,以手抱胸哭泣歸家,悲嘆橫臥。朝起,佛見為悲創所擊之婆羅門,佛思:「惟有自己可救此婆羅門。」次日,向舍衛城托鉢,集施而歸,佛遣比丘等回返精舍,唯一人侍者弟子相伴來至[P.168]彼家之門前。婆羅門聞佛前來,思:「此必予之友人前來交談。」於是,震起精神向前坐起,佛入來坐於所為之設座。
佛:「婆羅門!何故如是消沉?貴君有何不快之事?」婆羅門:「瞿曇!予於阿致羅伐底河岸伐樹以後,予所為之事如貴君所知,但今予之作物全部為洪水流失於海中,無一殘存。損失百石之穀物,因而予非常悲痛。」佛:「婆羅門!然則由悲痛,失去之物究竟能再返回耶?」婆羅門:「不也,瞿曇!決無此事。」佛:「如此,汝何故悲痛耶?此等諸有情之財貨者,生時即生,亡時即亡。任何造作之物,無不滅之法者,汝無須愁苦。」
佛如是慰彼,示彼適合之法,說欲愛經[2];說經終時,前此悲痛之婆羅門獲預流果。佛為彼除悲後,由座起而回歸精舍。市中人等盡知其事:「佛為如此悲惱之婆羅門攘除悲痛,獲預流果。」
比丘等於法堂談論此事,如花開放:「諸位法友!十力尊與婆羅門結友親交,以方便為悲惱之婆羅門說法,攘除其悲,使獲預流果。」佛出彼處問曰:「汝等比丘!汝等今有何語集於此處?」比丘白佛:「如是如是。」佛言:「汝等比丘!彼非自今始,前生即有為其攘除悲痛之事。」於是,佛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波羅奈之梵與王有二王子,王授兄以副王之位,授弟將軍之位。其後,梵與王崩時,大臣等欲使兄之王子灌頂,但彼云:「王位於自己實無意義,請授與弟。」大臣屢請,均遭拒絕,而於其弟灌頂時亦云:「統治之事,於自己無意義。」副王之位,彼亦不望。「如是,請受美味飲食,住於此處。」雖云如此,但彼云:「住於此市,於自己無可為之事。」於是,出波羅奈去赴邊境,住居近於其處豪商之家,[P.169]自行勞動生活。其後,眾人知彼為王子,不使彼工作,而為與王子相同之奉侍不怠。
爾後,王之官吏為調查耕田之境界,來至其村,豪商往王子之所云:「王子殿下!我等扶養貴君,請向王弟陛下送信,免除我等之租稅。」彼云:「甚善。」與以承諾。彼送信云:「自己於此豪商家之蔭而生活,為予自身,望得免除此者之租稅。」王云:「甚善。」如其所云。於是,其村居住人等,更有住於其他地方人等亦來至彼所云:「我等向貴君奉上租稅,請免除我等之租稅。」彼亦使此等諸人之租稅為之免除。自此以來,此諸人等向彼奉交租稅,如是,彼之所得財物及名聲頗大,於是,彼之欲望亦與之共同增大。
彼隨後對王請求所有地方,更要求副王之位,其弟之王亦如其所云與之。彼之欲望,如之增長,雖為副王不能滿足,為欲獲得王位,引率地方人眾來至城外:「授我王位,否則戰爭。」彼以書信送交弟王。其弟自思:「此昏庸者,先於王位及副王之位均與拒絕,今云以戰爭取得相見。然若自己與之戰爭,將彼殺之,則必對自己引起非難。王位於己何益?」於是,弟向彼云:「王位之事,予已十分滿足,請足取之。」彼得王位,與弟以副王之位。此後,長期治國,彼欲望甚深,一國之王不能滿[P.170]足,彼望為二三國之王,彼不知欲望之盡所。
爾時,諸神之王帝釋觀察,「於此世界,究竟誰對父母行孝?誰積布施等福德?誰為欲深?」彼知此男欲深,彼思:「此昏庸者僅波羅奈之王國不能滿足,應與彼以一教訓。」帝釋身扮青年婆羅門之姿,立於王宮入口,使人回稟:「賢明之青年,立於門所。」王云:「請其入內。」於是,往入,向王慇勤問候。王:「汝何故而來?」青年:「大王!予有欲向王申述之事,願為秘密言之。」帝釋以其力,使諸人立即退出。於是,青年婆羅門向王云:「大王!予知有三都城,街市繁華,人煙稠密,亦具有軍隊。予以予之力取得此等都市之主權,奉獻與貴君。不可猶豫,須早速行。」欲深之王答曰:「謹如尊命。」但為帝釋之力所拘,未能問及:「貴君為誰?由何處來?欲獲何物?」帝釋只言此數語,即往三十三天其住處而去。
王呼大臣等至曰:「一青年婆羅門云取三都之主權為奉獻,速喚彼前來,向都中巡迴擊鼓,集合軍隊,速往取三都之主權,不可猶豫。」大臣:「大王!究竟是否對此青年婆羅門慇切交談,更是否問其住居?」王:「不也,既未慇切交談,亦未問其住居。速往尋彼前來相見。」
諸人前往尋彼,但不得見。「大王!都中未見此青年婆羅門。」向王報告。王聞之甚苦,悶悶自思:「三都之主權歸於無有,自己高尚之名聲亦成泡影。此必青年怒[P.171]予而去,既未向自己索取報酬,亦未告以住居。」然,欲深之王,身體發出高熱燃燒,胃中攪痛,下痢出血,每嚥食物,必定下痢,醫者不能治癒,王體衰弱已極。而彼之病情,都中徧知。
爾時,菩薩學一切學問技藝終了,由得叉尸羅歸來至父母之前,而聞彼王之一切始末。「自己為王治癒此疾。」彼往王宮之入口,使人回稟:「一青年婆羅門前來為王醫病。」王云:「偉大偉大,四隣無比之醫生尚不能治癒此疾病,此青年後輩能為何事?與以酬金逐出。」青年婆羅門聞此云:「予非為得治療醫金,予之治療,惟取藥之原價。」王聞之:「甚善。」與以承諾。青年向王問候後曰:「王請勿憂,大王!予為治療,但請說明病情之原因。」「汝聞原因將謂如何?速與我藥,我需飲藥。」王發怒意。「大王!醫者知斯病為斯所起,而後始能作適當之藥。」「可矣!可矣!」於是述其原因,由一青年婆羅門來,云取三都之主權奉上之事開始,一切之始末言說無遺後,王云:「此為欲望,使予起病,汝如能醫療,請即治療。」菩薩:「如此,究竟王因悲嘆即能使此等都城入手耶?」王:「不也,不能入手。」菩薩:「既然如是,王又何須悲嘆耶?大王陛下!一切有無生命之物,任何之物將壞損逝去,自己之身[P.172]體亦是。在獲得四都主權情況下,大王不能一時進四皿之食,臥四張臥榻,更不能一度著四組之著物,王不可欲深。此欲望增大,則四種惡趣[3]即不能免。」於是,摩訶薩向王忠告並示法唱次之諸偈: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P.173]九
[P.174]然,在菩薩語此偈時,菩薩以王之白傘蓋為所緣生白徧定。王之病體亦豁然全癒,心甚歡喜,由病榻坐起云:「如彼諸多醫者不能治癒予疾,然,賢青年人以自己智慧之藥,使予病痊癒。」於是,王與彼交談,唱第十之偈:
[P.175]一〇
摩訶薩聞此,唱第十一偈:
一一
王非常歡喜讚嘆摩訶薩,唱結語之偈:
一二
菩薩:「大王勿懈,請實踐法。」彼向王忠告後,向雪山凌駕虛空而去,而後出家為仙人,於盡形壽間,修行四梵住,成應生梵天界身。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佛言:「汝等比丘!如是於前生,我亦取除此婆羅門之悲。」於是,佛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王是此婆羅門,賢明之青年實即是我。」
[P.176]四六八 闍那散陀王本生譚
〔菩薩=王〕
序分
此一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為忠告拘薩羅王所作之談話。一時,王得意於主權之榮耀,執著於愛欲之樂,不行裁判,怠於奉仕佛陀。某日,王憶起佛十力尊,須往拜佛,於朝食後,乘華麗之馬車向精舍出發,拜佛而坐。佛言:「大王!何以長久未見?」王:「世尊!必須處理之事甚多,未有奉仕佛之機會。」佛言:「大王!貴君住近於如我之忠告者一切智佛之精舍時,怠忽之行,實不適當。王者不可懈怠於王所應為之事,王對國之住民如同父母,應止違誤之方法,決不擾亂十種王法以行其治國之道;王正之時,則臣下對王亦正。然,我為如此忠告,而於貴君正當治國之事亦決不珍奇,昔之賢人等未曾發現有忠告之阿闍梨時,尚能從自己之思考確立三善法,為諸多眾人說法而附從於彼之人等皆得滿赴天界。」佛應王之請求,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梵與王於波羅奈治國時,菩薩再生於第一后妃之胎,名曰闍那散陀王子。彼至成年,修習一切之學問技藝,由得叉尸羅歸來時,王對一切牢獄施行大赦,授彼以副王之位。其後,父王死,彼即王位,於都城之四門,都之中央及王宮之入口,合計作六布施堂,每日捨棄六十萬金,行震撼全閻浮提之大布施。又將牢獄常時開放,處刑所與以破壞,以四攝事攝治世之人等,守五戒、住於布薩會、[P.177]正當治國。時時集合國之人民:「行布施、守戒律、正當從事事業與商賈。青年之中,修習學問技藝、製作財富,不可為村之謊言事及如犬類之事,不可有粗暴之惡性,對雙親完成孝行,向一族之長上與以尊敬。」如此為之說法,使多人遵守善法。
某日,王於滿月之夜布薩日舉行布薩,王思:「予將說法,使諸人眾得更多利益,更為安樂、慎重生活。」於是,命擊鼓巡行佈告,由自己之宮女等開始,使都中之人全部一同集合後,於宮廷之中臨時建造之假屋[1]飾以美麗之寶石,王坐於華美之椅上云:「都中所住諸君,予對汝等說示苦法與不苦之法。聳耳勿懈,注意諦聽。」於是說法。
佛開充滿真實之金口,以柔聲向拘薩羅王說教:
一
二
三
四
[P.178]五
六
七
八
九
一〇
一一
一二
菩薩唱以上之偈。
[P.180]如此,摩訶薩每半月為數多人眾說示如是之法。多數人眾守彼之訓,完成此等十事,成應赴天界之身。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佛言:「大王!如此,昔之賢人等雖無師尊之人,依自己之思考說法,使多數人得赴天界。」於是佛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臣下等是佛之眷屬,闍那散陀王即是我。」
四六九 大黑犬本生譚
〔菩薩=帝釋〕
序分
此一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此世利行所作之談話。某日,比丘等坐於法堂云:「諸位法友!世尊為專念多數人眾之利益,捨棄自身精神愉快之住居,對世人為利行。達最上等正覺後,自著衣持鉢,行十八由旬之道路,轉五人長老[1]之法輪,於半月之第五日說無我相經[2],使五人全部得阿羅漢位。更往鬱鞞羅[3]對螺髻外道示三千五百之奇蹟,使之出家。於阿提達跋利耶耶說燃燒經[4],使千人[5]之螺髻外道得阿羅漢位。往會摩訶迦葉[6]於伽浮他[7](四分之一由旬)之處,以教授三種具足戒。又晝食之後,只一人行四十五由旬之道路,使補羯娑(屠家)族之子立於不還果。於二千由旬之處往會摩訶劫賓那[8]授以阿羅漢位。又晝食後,只一人行三十由旬之道路,使粗暴惡性之鴦瞿利摩羅[9](指鬘)立於阿羅漢位。又行三十由旬之道路,使阿羅婆迦[10](曠野夜叉)立於預流果,王子之安全得被保證。位於三十三天[11]三個月間,使八十俱胝之諸天得法現觀。往梵天界破婆伽梵天[12]之邪見,授一萬梵天等阿羅漢位。而年年遊行三界,向機根成熟之諸人,授歸依、戒及[P.181]道果。此外,向龍及金翅鳥等亦為種種之利行。」比丘等讚嘆十力尊對此世利行之德。佛出於彼處問曰:「汝等比丘!汝等今有何語集於此處?」比丘白佛:「如是如是。」佛言:「汝等比丘!現在我達無上等正覺,對此世所作之利行,決非珍奇之事;前生執著愛欲之時,我為世間亦作利行。」於是,佛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迦葉等正覺者出世時,有烏西那拉王於波羅奈治國,迦葉等正覺者依四諦之教,使多人由繫縛解脫,住於涅槃之人徧滿各處,彼等於般涅槃後,長久期間,佛教衰落。比丘等營二十一不相應之生活,與比丘尼相接,產殖子女。比丘不遵守比丘之法,比丘尼不遵守比丘尼之法,優婆塞不遵守優婆塞之法,優婆夷不遵守優婆夷之法,婆羅門不遵守婆羅門之法,大部份諸人幾乎皆取向十不善道業,人等之死後滿於諸惡趣中。時,諸神之王帝釋見新生之神甚少,彼觀察人間,知諸人再生於惡趣,佛法日見衰微,究應如何處理為宜?彼思有一法:「使多數之人驚恐,於人人知所怖畏後,再為說法使之安心,於是再興佛法,以為更逾千年之基礎。」於是,命摩兜麗(天之御者)神變成摩訶康婆(大黑)犬——名曰大黑,持有如芭蕉型之四鋼牙向四方放光,見而委實可怕,使姙婦一見而流產之可怖。——帝釋以[P.182]五根粗繩縛犬,飾以赤色之花鬘,自身持其繩端,身著兩袈裟,髮結於頭後,飾赤色之花鬘,手執珊瑚色之弦、大弓,以指爪[13]迴旋尖端附著金剛杵之槍,為一獵師之身形,由街市一由旬處降落,而高聲喊叫三次:「世間將亡,世間將滅。」使人怖畏;來至郊外,再行出聲喊叫。人人見犬恐怖,入市向王申述其由,王急使封閉城市之入口。然,帝釋跳越十八肘高之城壁,與黑犬一同立於市中。人人恐怖戰慄,閉戶逃入家中。
大黑犬每一見人,即行追逐使人戰慄,來至王宮。人人恐怖逃入王宮,入於王宮之中,將門緊閉。烏西那拉王率宮女等昇於高閣之上。大黑犬揚起前足豎立於門柱之上大聲怒吼,其吼聲下至阿鼻地獄,上至最高天界,普徧響徹,使全世界[14]為一音響。此與布囉拏佉王本生譚[15]中之布囉拏佉王之聲及槃達龍本生譚〔第五四三〕中之須陀蘇那龍王之聲,連同此大黑犬本生譚中之聲,共此三聲,可謂為於閻浮提之最大之聲。
城中之戰怖,無任何一人能與帝釋對話,然,王奮起勇氣,由窗中告帝釋曰:[P.183]「汝獵人!何以汝犬如是吼叫?」獵人:「因其腹中空飢。」王:「如是予將與以食物。」王如是語畢,將宮廷內諸人及王自己自身之飯食全部與之。大黑犬一口吞食,完全無餘,更又吼叫。王更訊問,犬仍空腹未飽,於是,更持來象與馬等之食物,全部與之。此亦一徧食畢,又將城中之食物與之,犬同樣食之,又再吼叫。王:「此非為犬,必為夜叉,予須問明來意。」王恐怖訊問唱第一之偈:
一
帝釋聞此唱第二之偈:
二
於是王問彼曰:「汝獵人!究欲如何?汝之犬欲食一切人之肉,抑只食汝仇敵之[P.184]肉?」獵夫:「大王!乃欲食仇敵之肉。」王:「汝之仇敵,究為何人?」獵夫:「大王!悅不法行不正者。」王:「如是請就此者告語我等。」於是諸神之王告彼,唱次之十偈: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一〇
一一
一二
[P.186]彼為斯語,更云:「大王!如此者為我之仇敵。」黑犬向彼之仇敵等,作跳躍欲食之狀,於多人戰慄之時,獵人以繩繫緊黑犬固定後,棄去獵夫之姿,依神力如盛燃之光輝立於空中云:「大王!予乃諸神之王帝釋,為怖此世之滅而來。今以死逝之人等行不法而滿往至惡趣,諸神世界全然無人。為不法者今後行將如何對之?予已深知,汝等不可懈怠。」帝釋為斯語,以值得記憶之四偈示法,希人人確立布施之德,使佛教更得行千年。隨後與摩兜麗一同歸還自己之住居。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佛言:「汝等比丘!如斯我於前生亦為世而作利行。」於是,佛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摩兜麗是阿難,帝釋即是我。」
四七〇 拘私夜長者本生譚
拘私夜長者本生譚於天食本生譚(Sudhābhojana-jātaka)(第五三五)中說明。
四七一 牡羊本生譚
牡羊問答於雲瑪伽本生譚(第五四六)中說明。
[P.187]四七二 大蓮華王子本生譚
〔菩薩=王子〕
序分
此一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青年淨行女旃闍所作之談話。十力尊初證菩提,弟子之數甚多,無數之天、人達聖者之地位,於功德之根源擴張之時,其所受之布施與所獲莫大之名聲。外道等如同螢光對朝日之前,所受之布施與所獲之名聲,全歸無有。彼等立於道中:「如何惟沙門瞿曇為覺者,而我等亦為覺者;如何惟對彼布施者得大果報,而對我等布施者亦應得大果報。請向我等以為布施。」如是向諸人施教,但仍不能得到布施與名聲,於是,私相集合思考:「究以如何方法,向諸人之間使對瞿曇引起非難,使其失去布施與名聲。」
爾時,舍衛城有一名旃闍之青年出家女,為一具有無比美貌之姿者,恰如天之伎女,身體光芒四射。於是,某一外道向此等酷惡集會之人云:「若能依此青年淨行女旃闍使對沙門瞿曇產生非難,則其布施與名聲豈不均將破壞。」彼等云:「此亦為一方法。」與以贊成。
爾後,旃闍來至外道之僧院,問候如儀而立。外道等故不與彼女交談,彼女云:「究竟我有何罪?予豈非三度為辭儀耶?」更曰:「究竟我有何罪?何以貴君等不與予語。」外道:「吾妹!沙門瞿曇困惱我等,我等所獲之布施與名聲全歸無有之事,汝不知耶?」旃闍:「予概不知。然,予有何能為之事耶?」外道:「吾妹!若汝望我等安穩,以汝自己之力使對沙門瞿曇引起非難,希能得破壞其布施與名聲。」旃闍:「甚善,諸君!此為予所慣為之事,請勿憂心。」彼女如斯云畢而去。
彼女依女人所持之欺瞞手段,其後,凡於舍衛城之人等由祇園精舍聞法出來時[P.188]分,彼女著臙脂色之著物,手持香及花鬘,故向祇園之方向出發而去,如被問及「現今時分汝往何處」,答云:「貴君等聞予之去處何為?」於是,彼女往祇園精舍近處之外道僧院宿泊。晨朝,優婆塞等為最初之寒[A3]暄由市內出來時,彼女洽如於祇園宿泊之狀入往市內,當被問及「汝於何處宿泊」,答:「貴君等知予之宿泊之處何為?」經半月一月之後,被問及時云:「於祇園精舍與沙門瞿曇共同宿泊於同一香室之中。」普徧人等:「此究為真實耶?」均抱有疑念。三四月後,彼女以布片裹腹,顯示為姙婦之形象,上著赤衣而云:「予依沙門瞿曇而懷姙。」使愚癡人等信以為真。
經八九月,彼女以木製之圓板縛結於腹部,於其上纏以赤衣,以牛顎骨擦腫手足及背部,使現腫漲,顯示各器官疲困已極之狀。而於如來將夕暮坐於華美座上說法之時,彼女來至法堂立於如來之前:「大沙門!貴君於多數人等之前說法,其聲如何美妙,其唇如何善觸,但予依貴君姙娠月滿,而貴君不與我以臥室與蘇油。汝自身不為,且亦不向其他侍者比丘,又不向拘薩羅王、給孤獨長者,大優婆夷毘舍佉,對此年少之女之困苦云予看顧。貴君只知享樂之事,而不見此胎兒之煩惱。」彼女如此言說,恰似手握污物之塊穢褻月輪,於諸弟子當中,公然誹謗。如來止法語,如獅子狀舉大聲言曰:「汝女人!汝所言事之真偽,惟有我與汝知。」旃闍:「誠然如是,沙門!因此惟貴君與予知之,故有此事。」
爾時,帝釋之寶座現熾熱之徵候,彼善思惟,判知此青年之出家女旃闍,以無稽之事誹謗如來,彼思:「此事必須掃除。」彼與天子四人一同前來。天子等化為幼[P.189]鼠,將所縛木製圓板之紐一次咬斷,所纏之著物為風吹起,木製之圓板落於彼女足甲之上,將雙足之脚尖一齊斬斷。諸人罵曰:「此不吉之奴,何故誹謗等正覺者?」向其頭上啐痰,以土塊、木杖及手由祇園精舍追擊出去。彼女出至如來視野之外時,大地開啟裂口,由阿鼻地獄噴出火焰,彼女如被親族所贈之衣包裹之狀,墮往阿鼻地獄。其他諸外道所獲之布施名聲亦歸無有,而十力尊之所獲更愈增多。
翌日,比丘等於法堂談及此事,如花之開放:「諸位法友!青年淨行女旃闍,以無稽之事誹謗如是有大德最值得布施之等正覺者,為此招來大破滅。」佛出於此處問曰:「汝等比丘!汝等今有何語集於此處?」比丘白佛:「如是如是。」佛言:「汝等比丘!彼非自今始,彼女前生亦誹謗我以無稽之事。」於是佛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梵與王於波羅奈治國時,菩薩生於第一后妃之胎,為具有如滿開蓮華之狀、美麗光輝之容顏,命名為蓮華王子。彼長大後,學習一切之學問技藝。然,彼之母后死去,王以另外之女為第一后妃,與王子以副王之位。
其後,王為鎮壓邊境之擾亂,當出發時,言第一后妃云:「后妃!汝請停留,予為鎮壓邊境而出發。」妃:「大王!予不宜停留,予亦一同前往。」王說戰地之危險:「予歸來前,請勿悲嘆而生活。予命蓮華王子看視汝之種種憂煩,不與懈怠,使予得以出發。」王依其所言命令後,出發而去。繼而擊退敵人,使地方安心而歸來,屯營於都城之外。
[P.190]菩薩知父王歸來之事,裝飾街道、警護王宮,彼惟一人往后妃之所。后妃見彼美麗之姿,心生愛著。菩薩於問候後問曰:「母后!予為貴女應為何事?」妃:「汝呼我為母耶?」彼女起立握彼之手云:「請登臥榻之上。」菩薩:「此為何故?」妃:「王歸來得見之前,予為二人先享愛欲之樂。」菩薩:「母后!貴女乃我之母,為有夫之身。結婚之女人為愛慾而破貞操之事,予未嘗見,貴女如何能為此穢褻之行為?」后妃二度三度強求,彼與竣拒。妃:「汝敢不聽我言?」菩薩:「斷然不能。」妃:「予向王言,斬汝之頭。」菩薩:「請聽尊便。」菩薩為斯言後,不恥后妃之為人而去。后妃心懷恐懼自思:「若彼先告其父王,則予將無命。予將先向王言。」於是,不取飲食,著以髮製作之污穢著物,身體現有以指爪搔抓之痕跡,向看護人等云:「若王問后妃何處,告以臥病在牀。」於是,偽作病而臥。
王右繞城市後,登上王宮,然不見后妃。問曰:「后妃前往何處?」「現正臥病。」王聞此入於寢室,問曰:「吾妃!有何不快?」然后妃如未聞其言之態,王二度三度[P.191]訊問,妃云:「大王何故如此多問,王請勿言,持有夫君之女,皆為如予之狀。」王:「何人惱汝,請速告予,予當斬此奴之頭。」妃:「然則,大王!貴君以何人留於城中而出發?」王:「蓮華王子為留守。」妃:「彼王子來至予之住屋,予云:『予非為彼事者,予乃汝之母。』彼云:『王不在此[1],除予別無他人。予伴貴女至予家中,享愛慾之樂。』彼摑予之髮,幾度強牽,予不從其言,輒與毆打而去。」
王未調查,激怒如毒蛇之狀,而命諸人曰:「汝等速縛蓮華王子前來。」諸人隱蔽城市,赴王子住居,將彼捕縛擊打,強縛後手,赤首結紮夾竹桃之花鬘,如死刑囚與以擲打,牽首而行。王子如此下場,判為后妃之所為,哭泣而行曰:「諸君!予對王未犯何罪,予為無罪。」市內人眾騷動:「大王聽信女人之言,欲殺大蓮華王子。」彼等一同來集,投身於王子足前,大聲悲嘆:「貴君不得有此事。」
諸人遂伴護王子而行,出至王前,王見彼心不能制,命令云:「此奴非王而為王態,雖為予子而犯第一后妃之罪,諸人速將此奴投落於盜賊之谷。」摩訶薩:「予無如是之罪,請勿聽取女人之言而殺我。」數行懇願,王對其言不能入耳。於是,一萬[P.192]六千宮女等大聲悲嘆云:「貴君!大蓮華王子!此事不應在於汝身。」於是,剎帝利人等、富豪人等、大臣及廷臣等皆云:「大王!王子具戒行之德,善守傳統,為王國之後嗣。請勿聽信女人之言不與調查而殺王子,王者應須善加注意處理事務。」於是,唱次之七偈: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P.193]大臣等雖為如斯種種之語,但不能使王聞入彼等之言,而此暗愚之王命令曰:「諸人將此奴投入盜賊之谷。」彼唱第八之偈:
八
聞斯言已,一萬六千宮女中,無一人能停留於自己之位置而不動,城中人眾,[P.194]展腕搔髮而捶胸嘆息。王云:「投王子於谷,諸人不得接近。」在數多人眾悲嘆聲中,王子被足上頭下捉住而投入谷中。
然王子依慈悲行之力,感動棲山之神云:「大蓮華!汝勿恐。」使彼安心,以兩手摑體,緊抱其胸,神之精神愉快之觸感,浸透於王子身體之中。於是,下往八山龍之棲所,將王子置於龍王之龍蓋中。龍王伴菩薩往其棲所,將自己之榮譽折半與之。菩薩於彼處過一年後云:「予欲還歸人間交往之處。」當被問及「欲往何王之國」,答曰:「予往雪山出家。」龍王:「甚善。」於是,抱彼往置於人間交往之處,與以必要物品後,歸還己之棲處而去。菩薩入雪山中,出家為仙人,修行禪定與神通,食樹之根與樹之實,住於其處。
然有住於波羅奈之一獵師,來至彼所,認知摩訶薩,問曰:「貴君非大蓮華王子耶?」答曰:「唯然。」於是,彼向摩訶薩為禮,數日之間住於彼處後,歸波羅奈向王申述:「大王!陛下之王子,於雪山中出家為仙人,住於葉之庵中。予與王子同住而歸來。」王:「汝曾真正親自目覩?」獵師:「大王!是為真實。」王以軍隊隨之,來至其處,於森林之端所,張幕宿營。而王只由大臣等隨行,往葉之庵出發。王向坐於庵之入口處輝映黃金色之摩訶薩問訊後坐於一方,大臣等亦致問候,表示親愛之情後而坐,菩薩亦向王勸進種種果物以示親愛之情份。於是王問:「汝為予投落深谷,[P.195]何以汝尚生存?」王唱第九之偈:
九
一〇
一一
一二
一三
一四
此五偈交互所云,三偈為菩薩,二偈為王之偈。
[P.196]「大王!如斯,國之於我亦無何意義。請王勿亂十之王法,止住違誤之生活,正當治國。」摩訶薩與王以忠告,王悲嘆不已,歸城而去。途中問大臣言:「予因何人必須與此正行之王子分別?」大臣:「大王!此為第一后妃之故。」於是王摑彼女,足上頭下投入盜賊之谷後,歸來城內,正當治國。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佛言:「汝等比丘!如斯此女前生因誹謗我,招來大破滅。」
一五
佛以終結之偈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
四七三 真友非友本生譚
〔菩薩=大臣〕
序分
此一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拘薩羅王之大臣為利行者所作之談話。此大臣對王幫助之處頗多,王對彼過分尊敬,其他之臣下等對此不能容忍,計劃離間,云:「大王!彼大臣對陛下將為不利益之事。」王調查觀察,未見有何等罪狀。王自思:「予未見此者有任何之罪,究應如何予始能判別此者為真友抑為非友?」[P.197]「除如來外,無有判別此者,予前往詢問。」王於朝食畢後,來至佛所問曰:「世尊!究應如何,人能判別對自己為真友抑為非友?」佛言:「大王!前生之諸賢者亦思及此問題而問賢者,由其所言之事以判別,非友避之,真友與之相交往。」佛應王之請求,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梵與王於波羅奈治國時,菩薩為教王之聖事、俗事之大臣。時,有其他之諸臣下等,欲離間此唯一為利行之大臣與波羅奈王之關係。王未見彼有罪:「予將如何分別真友與非友?」王問摩訶薩唱第一之偈:
一
於是,摩訶薩向王說非友之特相:
二
三
四
五
六
摩訶薩唱以上之五偈,王更曰:
[P.198]七
王以此偈問真友之特相,摩訶薩唱殘餘之偈:
八
九
一〇
一一
一二
[P.199]王聞摩訶薩之言,非常歡喜,與彼最上之榮譽。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佛言:「大王!前生亦生如是之問題,賢者等亦曾語之。依此三十二之特性,非友耶?真友耶?請與可分辨。」於是,佛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王是阿難,賢明之大臣實即是我。」
校注
[0001001] 就此序分之故事,可參照 Dhp. A. I. PP. 345 f、有部毘奈耶雜事卷七(大正藏二四、二三五頁)、增阿含卷二六(大正藏二、六九四頁)毘琉璃之故事。 [0010002] 見 Snp. V. 574。 [0011003] 王之五種標幟(Pañca rāja-kakudhabhaṇḍāni)為寶劍、寶傘、寶冠、寶履、寶拂。 [0011004] 可與 Dhammacetiya-sutta. M. N. II. PP. 118f.(No. 89)中阿含二一三(大正藏一、五〇八頁),法莊嚴經(大正藏一、七九五頁)參照。 [0011005] 此指王舍城之阿闍世王(Ajātasattu)而言。阿闍世之父頻婆娑羅之后妃拘薩羅夫人(Kosaladevī)乃拘薩羅王波斯匿(即今故事所出之王)之妹(故事第二五一及第三三八)。又王與頻婆娑羅彼此互為妹之夫,按(Dhp. A. I. P. 385)Jātaka 之註,阿闍世雖稱拘薩羅夫人為母,但一般則以韋提希夫人(Vedehī)為其生母。 [0013006] 十種王法:為布施、持戒、喜捨、真直、溫和、自制、無瞋、無害、忍、無礙。 [0014007] 跋陀娑羅(Bhaddasāla)為吉祥娑羅樹之意。 [0019001] 此偈出自法句經之末尾。 [0026001] 可參照第二二八伽瑪尼他婆羅門本生譚(漢譯南傳藏第三十三卷二一四頁以下)。(CBETA 按:漢譯南傳大藏經此頁中缺相對應之註標[01],今於此處加上[01]之註標。) [0028002] 說欲愛經(Kāmasutta)出於 Snp. P. 126。 [0032003] 四惡趣為地獄、餓鬼、畜生、阿修羅。 [0032004] 此偈與 Snp. V. 766 同。 [0033005] 無益乃由脚註 Ādīnavaṁ 補足之譯語。 [0034006] 最後之偈係指「恰如作履」之偈而言。 [0037001] 假屋(Maṇḍapa)於祭祀時期所造之假屋。 [0038002] 此偈可參照 Snp. V. 98; V. 124。(CBETA 按:漢譯南傳大藏經此頁中缺相對應之註標[02],今於此處加上[02]之註標。) [0040001] 五人之長老,所謂五羣之比丘。即為於鹿野苑之初轉法輪而最初成為佛弟子之阿若憍陳如、跋提、婆頗、阿說示、摩訶男之五比丘。 [0040002] 無我相經(Anattalakkhaṇa-sutta),佛於初轉法輪時,有關說此經之事不明。在巴利之諸經中亦未見出如斯題名之經,然而例如 Vin. I, P. 13(Mahāvagga)中有對五比丘說五蘊無我。 [0040003] 佛在此地教化三迦葉及其徒眾千人。見普曜經卷第八(大正藏三、五三一頁),有十八奇蹟。Vin. I, PP. 24f; Thera G. 375-80 註、四分律卷第三二(大正藏二二、七九三頁)、五分律卷第一六(大正藏二二、一〇八頁)、普曜經卷第八(大正藏三、五三一頁)、方廣大莊嚴經卷第一二(大正藏三、六一一頁)、佛所行讚卷第四(大正藏四、三一頁)等可參照。 [0040004] 燃燒經(Ādittapariyāya),為有關燃燒之教說。此經出自 S. N. IV, PP. 168f. 雜阿含卷第九(241)(大正藏二、五八頁a)。尚更見 Vin. I, P. 34; Dhp A. I, P. 88。 [0040005] 見 Vin. I, PP. 34f; Dhp A. I, P. 88; J. I, P. 82 四分律卷第三三(大正藏二二、七九七頁)、五分律卷第一六(大正藏二二、一〇九頁),本行集經卷第四四(大正藏三、八五六頁)等可參照。 [0040006] 佛在王舍城與那蘭陀中間之 Bahuputtakanigrodha 地方教化。見 Thera G. 1051-90 註;S. N. II, P. 217f;本行集經卷第四六(大正藏三、八六六頁)、因果經卷第四(大正藏三、六五三頁)、佛所行讚卷第四(大正藏四、三三頁)等可參照。 [0040007] 伽浮他(Gāvuta),距離之單位,較二哩稍少。 [0041008] 由於商人聞佛之所在,於彼赴祇園途中,在 Candabhāga 河迎遇佛而歸依。 [0041009] 指鬘大盜殺生諸人,佛到時亦欲殺佛而被佛教化。見 Dhp. A. III, P. 169; IV. P. 231,雜阿含卷第三八(1077)(大正藏二、二八〇頁)、增阿含卷第三一(大正藏二、七一九頁)等可參照。 [0041010] 為住於曠野(Āḷavi)之阿伽羅婆支提耶山(Aggāḷava-Cetiya)之夜叉。日日以一人供為犧牲,於王子當班時,佛來退治夜叉,使王子得救。見 Sārattha. P. 217; Sn. A. P. 217; Mano. P. 763; S. N. I, P. 213f;雜阿含卷第五〇(大正藏二、三六四頁)等可參照。 [0041011] 見 Dhp. A. III, P. 217; Divy. P. 394;雜阿含卷第一九(大正藏二、一三四頁)、增阿含卷第二八(大正藏二、七〇三頁)、佛昇忉利天為母說法經(大正藏一七、七八七頁)等可參照。 [0041012] 見 M. N. I, P. 326f; S. N. I, P. 142f;中阿含卷第一九梵天請佛經(大正藏一、五四七頁)、雜阿含卷第四四(1195)(大正藏二、三二四頁)、別雜卷第六(108)(大正藏二、四一二頁)等可參照。 [0042013] 指爪,依脚註讀為 nakhena。 [0042014] 全世界(Sakala-Cakkavāḷa)依文字意指全鐵圍山。依世界說,為此鐵圍山所圍之一世界。 [0043015] 布囉拏佉王本生譚(Puṇṇaka-jātaka),在此一標題中,無此 Jātaka 之存在。而在脚註則有 Vidūra-jātaka,又有 Puṇṇaka 夜叉大音聲之事,出自 Vidhūrapaṇḍita-jātaka(No. 545, J. VI. PP. 255f),於 Sārattha. P. 221 亦有記載。 [0054001] 不在,依脚註 natthi 而譯出。【經文資訊】《漢譯南傳大藏經》第 37 冊 No. 18 本生經(第14卷-第16卷)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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