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〇 睒摩賢者本生譚[1]
〔菩薩=仙人子〕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扶養母親之一比丘所作之談話。然而,住於舍衛城之都城有十八俱胝財產之豪商家有一兒子,受兩親極為寵愛。彼某日登上高建築物之廣間,開窗下望街道,見諸眾人手中持香及花鬘,前往祇園精舍聞法,[P.69]此事停留於彼眼中。彼自思考:「自己亦將前往。」彼持香及花鬘向精舍出發而行,並向僧團布施衣物、食物、飲物,向世尊供養香、花鬘等物後,坐於傍側。——彼聞法已,知愛欲有惡果,出家有善果,彼於眾人離去後,向世尊祈求出家。「無兩親許可者,如來等不使出家」,彼被加是言,由歸家後,七日之間發願絕食,漸能使兩親滿足同意,於是再來願求出家。世尊附以一比丘使彼出家。彼出家受非常之所得與尊敬,彼受師尊[2]與和尚[3]之中意,受具足戒[4]後五年之間會得諸法。彼思:「自己居於此處頗受煩累,此對自己為不相應。」彼入森林中住居,思欲徹修內觀;彼由師尊之處得來修行之具,赴某邊境之村,住居於森林之中。然彼在其處開始內觀之行後十二年,雖然專心努力,但仍不能使之成就。一方,兩親依時間經歷,形成貧窮。為其耕種田地,參與其商賣諸人謂:「此一家無有督促取得支付之子女。」各各取得自己入手之物而隨意潛逃,家中從事奴婢工作之人等,捉獲黃金與金貨而逃亡。此夫婦二人遂陷於窮乏,即連水瓶亦未殘留手中,賣家成無家者,誠立即至於可憐之狀態。二人著襤褸之衣物,手執磁器之破片巡迴於各處乞食。
時有一比丘由祇園出發來至彼等兒子之住處,彼行客比丘之作法安坐於一處。前之比丘問曰:「貴君由何處而來?」由祇園而來之答覆以後,彼詢問世尊及大弟子諸人無恙否之後,並問其父母之狀況:「尊者!舍衛城之如此豪商一家無恙而居耶?」「法友!汝勿問其一家之狀況為宜。」「彼為如何?尊者!」「法友!其一家只有一子,然信佛法出家。彼出家以來,其一家之財產全無,今兩親二人陷於最可憐之狀態,巡迴於各處乞食。」彼聞此言,不能依舊木然無動於衷,眼中充滿淚水,開始哭泣。「法友!為何哭泣?」「尊者!此二人乃我之兩親,予為此二人之子。」「法友![P.70]汝之兩親為汝而到達破滅,汝應前往扶養兩親。」彼自思考:「十二年間雖然專念努力,自己終於不能修得道果,自己難以勝任。出家對自己為何?為在家者,扶養雙親,多行布施可成往天國之人。」於是將彼森林之住居,委於長老,次日出發。次第前進,距舍衛城不遠之處,到達祇園之後側精舍。彼處之路二岐,一向祇園,一通往舍衛城,彼立於彼處自思:「應於最初會見雙親耶?或應見十力尊耶?」「自己未嘗得見雙親,由來已久,然今後接近佛之相好,則為甚難。今日先拜等正覺者聞法,明日晨朝再會雙親。」如是不採取行往舍衛城之道,黃昏時候入祇園而來。
是日之晨朝,佛觀察世界,看出此出家子之根機,於彼來時說「扶養母親經」[5],讚嘆父母之德。彼立於比丘之後端聽聞法語,彼思:「自己如為一在家者,思考或能為扶養雙親之事,雖然如此,而世尊曾言雖為出家之子,亦能為救助之事。前時自己離世尊而去,則如此出家之事,即歸於有缺;然而今不為在家者,仍為出家者扶養雙親。」於是彼持籌[6]而行,得籌食與籌粥;彼覺此十二年間,於森林中獨住,實是具有罪惡之感。彼晨朝到達舍衛城,彼思:「如是,最初應得粥而來耶?抑或先會見雙親耶?」在貧窮徹骨之人面前,空手而見是為不當,彼於得粥之後,來至雙親原來家之入口。而雙親得粥步行巡迴,向家之對側之壁處,彼見彼等往坐。彼心中悲痛,滿眼含淚,立於距雙親不遠之處,雙親雖然見彼,但未注意。彼之母親思唯:「此人必為求食而立。」母云:「尊者!予等無物奉與貴君,請往他處而行。」彼聞其言,胸中滿溢悲哀,更加增大,眼淚充滿,尚仍立於彼處,雖然二次三次言說,仍滯立不動。於是其父向母親曰:「汝往觀察,彼為汝子亦未可知[7]。」母親立起前往,而彼女判知是彼子,仆倒臥於彼之足前而泣;父親亦來彼處一同悲泣,誠可憐愍之[P.71]狀。彼亦因見雙親而不能維持平靜,珠淚滾滾而流,然而彼堪忍悲痛,安慰雙親云:「請勿憂心!予扶養雙親。」彼使雙親飲粥,坐於傍側後,再持所得之物前來使食,而後為索自己之食而出發,而於兩親之處歸來,再行進食。食事之事一切辛勞而為,更在其近處作一住居。彼爾來如此情狀扶養雙親,彼為自己所得每十四日[8]分配之食物,分與雙親,自己食巡迴行乞所得之物;為雨安居所得之某種食物,亦皆奉養雙親。雙親用舊之布,縫補修繕,染改以為自己使用。——然因得之日少而不得之日多,彼之下衣、上衣皆甚為粗惡。
如此彼扶養雙親之後,身體瘦細,漸次蒼白,因此,朋友與親知等詢問:「法友!以前貴君之身體色艷美輝,今則漸漸蒼白,究竟是否有病?」彼云:「非也,法友!予未有病,然而具有障礙。」於是使之聞其全部始終之事。「法友!世尊不許由信者所得布施之物,浪費成為無有。君由信者取得布施之物與在家者為不適合。」彼聞法友等之言滿感恥辱。彼等雖言如此,心猶不足,向佛告知:「世尊!某某比丘將由信者所得布施,使至終了以扶養在家者。」佛呼豪家之子詢問:「汝比丘!汝真實由信者所得布施使至無有扶養在家者耶?」「是為真實,世尊!」佛思讚賞彼之善行,又思聞佛言說自身前生之行為,佛問:「汝謂扶養在家者,究竟扶養誰人?」「乃吾雙親,世尊!」於是佛向彼著力三次而言:「是善行,善作!」而曰:「汝履我所行之道而行。我於前生亦行此正行,扶養兩親。」彼比丘恢復元氣。佛為比丘眾所懇望,說明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距波羅奈路程不遠,在河之此岸有一獵師村,對岸亦有一村,各各住有五百之家族;兩村獵師之首領各有一人,互為朋友。二人年少之時,互相約束:「若我等之中,一方生女而一方生男,則使其二人結婚。」如是此岸之村所住獵師首[P.72]領之家生下一子,其子生時,彼以黃麻[9]之布包裹,故命名為多庫羅〔黃麻織之布〕;而對岸之家生下一女,因其為對岸所生,故名之為波利迦〔對岸之意〕。男女二人,非常美麗,且為金色。二人雖生於獵師之家,但皆不殺生物。其後十六歲之時,兩親向年幼之多庫羅云:「吾子!汝可伴女方之女前來。」然彼乃由梵天世界再生而來者,為清淨之人,彼充塞雙耳云:「在家生活於予實無意義。請勿為如是之言。」父母雖云三次,彼終不欲為。而女方幼女波利迦之父母亦云:「吾女!予等友人之子,十分美麗,且為金色,予等思欲將汝與以彼人。」彼女同樣充塞雙耳不聞。彼女亦為由梵天世界再生而來者。多庫羅青年密送使書與彼女云:「若欲婬事,可往其他之家,予自己對婬事全然無有欲望。」彼女亦同樣送來使書。如是彼等雖然喜歡,但二人仍然行取婚禮;二人並未陷入煩惱之海,恰如二人在大梵天之狀,各別住居。多庫羅少年不殺魚類獸類,運來之肉,亦不販賣,於是兩親向彼云:「汝!汝!生於獵師之家,而不望在家之生活,不殺生物,究欲何為?」「吾母,吾父!如聽予言,今日予即出家。」「如是,汝等去亦可也。」言畢,即送遣二人離家。
彼等向兩親作禮而出行,沿恆伽河岸入於喜馬拉雅山地;密伽桑瑪達河由喜馬拉雅山地流來,落入恆伽河處,彼等離開恆伽河,沿密伽桑瑪達河上溯而行。彼時帝釋之住居,出現熱之徵候,帝釋知此事情,告毘首羯摩云:「汝,毘首羯摩!此二[P.73]偉大之人出家,入喜馬拉雅山地。彼等住之場所,實為必要。汝由密伽桑瑪達河距離半拘盧舍[10]之處,為二人前往化作葉之庵及出家之必要品。」彼承諾:「甚善。」彼一如啞躄本生譚話〔第五三八〕所作之狀況,整備一切之物,追逐發出不快聲之獸類,化作唯一人行通路之小徑,然後回歸自己之住居。彼二人發現其徑,沿此到著仙處。多庫羅賢者入於葉庵之中,見有出家之必需品:「此為帝釋與我者」,彼知為帝釋之贈物,脫去身上衣物,上下均著赤樹皮之衣,以羚羊之皮披肩,結螺髻而為仙人之姿;而玻利[11]亦使出家,二人修行欲界之慈悲[12]住於此處。依二人慈悲之力,獸類鳥類亦均互持慈悲心之狀,無害他之事。玻利運來飲物與食物,掃除仙處,使一切足用;二人共同取來種種果物而食,各各入住於葉庵行沙門之法。帝釋助彼等似無不足。
某日帝釋觀察知此二人有眼所不見之危險,於是彼來至多庫羅賢者之前,彼此問候,坐於傍側,為如次之言:「尊者!貴君等現危險之徵,必須儲備一看顧父母之子。汝等應從世間之法。」「帝釋閣下!何為如是之言耶?我等在家中尚且捨去世間之法,如見蛆虫湧現堆積可嫌之狀,今入森林出家成為仙人者,如何能為如此之事?」「尊者!若不能為如是者,可於玻利女月經之時,用手揉肚臍。」「如是則能為之。」偉大之人[13]同意,帝釋向彼為禮,回歸自己之住居。彼偉大之人將此緣由告知玻利,彼女於月經來時,彼用手奉操揉肚臍。爾時菩薩由神之國消失,前來再生彼女之胎[P.74]中。彼女十個月月滿,產生黃金色之子,名之曰「金色之睒摩」,而在山中棲住之緊那羅女[14]等代替玻利而為乳母之工作。彼等二人洗浴菩薩後,使寢於葉庵之中,而彼等出發前往採擇種種之果物,爾時緊那羅女等抱幼兒往諸洞窟之中,使之沐浴,或登山頂為之裝飾種種花,以雄黃及赤砒等於額頭塗飾斑點[15],然後伴歸使寢葉庵中。玻利歸來,使其子飲乳。
其後彼漸長大成十六歲,然而兩親仍使彼寢於葉庵之中,自己等出發往樹根採擇種種之果物。摩訶薩自思:「某種危險之事,某時將起。」彼注意兩親出發所行之道路。如是某日,兩親於樹根持種種果物,黃昏歸來時之事,距仙處不遠之處遭大雷雨,二人入於大樹之根元,登立於蟻穴之上,其中為毒蛇所居,由二人身體之汗臭混合之水,落入蛇之鼻孔之中,蛇怒吹出毒氣,二人之眼目為之成盲,彼此不能見物。多庫羅賢者向玻利云:「玻利!予之眼被傷,不能見汝。」彼女亦同樣云;二人不能見道路,為無餘生命而悲泣彷徨。究竟此為彼等之如何前業所招?——昔日曾有醫者之家,彼醫者為某大財主治療眼病,然而彼財主對彼未有任何支報。醫者憤怒,向妻云:「應如何為之?」彼女亦怒云:「由彼人之處請求金錢,成何體統?與彼人以藥[16],或唱咒文使其眼為眇盲。」彼云甚善,同意彼女之言,依言而行。為此二人之眼,成為盲者之報應——。如是摩訶薩思考:「自己之兩親,他日此時已經歸[P.75]來,今兩親生起何事?自己不明,前往迎行一觀。」彼出發往迎,大聲揚喚。兩親判別其聲揚聲應答,而因愛子之情云:「汝睒摩!此處有危險,不可前來。」於是彼向兩親云:「如此請捉此物。」彼伸出長棒,兩親捉棒端來至彼處。摩訶薩問:「因何理由眼目被傷?」「吾子!因降雨,予等立於樹之根元蟻穴之上,為此而然。」彼聞此判明:「彼處毒蛇所居,觸其怒而吹放毒氣。」彼見兩親而哭泣且笑,於是兩親問彼:「何以前泣而又笑?」「吾母、父!因貴君等尚未至召喚年齡而盲,故吾哭泣;然今後予思能扶養,故吾喜笑。請勿心憂,予將盡扶養之責。」彼伴兩親歸於仙處,於兩親夜之居處、晝之居處、經行處、葉之庵、大便處、小便處、及一切場所,結縛綱繩。自此以來,彼安置兩親於仙處,自己採來、樹根樹實,晨朝清掃兩親之住居,往密伽桑瑪達河持來飲物,整備食物,用楊枝磨齒,造洗面之水,使食種種美味果物,而於兩親食後洗口終了後,自己方食。食事終了向兩親為禮後,受鹿羣圍繞往森林中尋求種種果物,與棲住山中緊那羅等一同採來種種果物,至黃昏[17]歸來。彼向水甕加熱持來之水,其暖水適兩親之所好,或沐浴或洗足完了之後,持火壺來暖兩親之身體,然後坐而令兩親食種種之果物,最後自己進食,殘餘者則留著。——彼以如是之行事扶養兩親。
[P.76]爾時,在波羅奈有迦夷王[18]治國。彼因對鹿肉貪欲心強,委國於母,以五種之武器固身,進入喜馬拉雅山地,殺鹿取肉而食,來至密伽桑瑪達河。不久之事,睒摩為取飲水到達汲水之場[19];彼處因發現鹿之足跡,王用摩尼珠色之小樹枝造一小屋,取弓搭以毒箭,隱匿於彼處。摩訶薩於黃昏持種種果物而來,將置於仙處之中後,向兩親為禮云:「浴水之後,予往持飲水」,彼取甕,由鹿羣圍繞,彼使二鹿結而為一,於其背上負載水甕,以手支援,往河之汲水之場而來。王仍立於小屋之中,見彼等如此作為前來,王思:「予自己十分長久期間步履巡迴,然未嘗遇有人類,究[A1]竟彼為神耶,抑為龍耶?自己如接近於彼往問,如為神則將升騰入於空中,如為龍則潛入地中。然而自己非任何時常住於喜馬拉雅山地之故,不久將歸波羅奈,如是大臣等將向自己詢問:『大王!究竟住於喜馬拉雅山地觀見某種珍奇之物耶?』於是自己回答:『予曾見如是之活物。』『彼究為何物?』彼等如是詢問,而予如云不知,彼等將嘲笑自己;因此予射彼使其力弱,將為詢問以觀。」如此,彼鹿等先下河飲水而上岸,菩薩具德行大長老之狀,緩慢下入水中,而心靜氣爽之後,再行上岸,著樹皮之衣,被羚羊之皮於一方之肩,持起汲滿入水之甕,拭取水滴,負載於肩頭。——彼時,王見「今為射時」,王竟放射塗毒之箭,射中摩訶薩右面肋窩,箭向左之肋窩貫通。知彼被射之鹿等,恐怖而逃,然而黃金之睒摩雖然被射,但無論如何,亦不使水甕跌落[20],心中堅強忍耐支持,徐徐的放下。彼取除砂土,堆積水甕之後,觀定方位,頭向兩親居住處之方向,於銀板色之砂上恰如黃金像之形狀橫臥下去,[P.77]心中仍然堅強忍耐支持云:「予在此喜馬拉雅山地,自己無有所謂敵者,對其他任何人亦無所謂具有敵意。」彼由口中吐血,不見王之方位唱偈:
一
彼如是云,更為指示食肉之不適而唱偈:
二
彼唱第二之偈,希望知其名等而問彼:
三
王聞此語自思:「此男為吾塗毒之箭射倒,然彼對吾不罵不非難,完全以撫慰吾心臟之狀,對吾親切談話。予應前往彼處一見。」於是王出發而往,立於彼前云:
四
五
[P.78]彼如此讚揚自己之力後,問菩薩之姓名家世:
六
摩訶薩聞此自思:「若自己言說為神,為緊那羅,或為剎帝利生者,及為其他者,則其人必確信無疑;然予有言說真實之必要。」彼言:
七
八
九
一〇
王聞其言,不言真實之事,詐而云此:
一一
[P.79]於是摩訶薩云:「大王!何所云耶?在此喜馬拉雅山地,未有一隻見予而逃走之鹿。」
一二
一三
一四
王聞此語自思:「予今射此無罪之人,而又說示虛言,予必須說示真實之事。」王曰:
一五
彼王如此云後自思:「此黃金之睒摩必非只一人住此森林之中,尚有與彼居住之緣者等,予詢彼一觀。」向對方云:
一六
[P.80]彼聞王語,忍耐非常之痛苦,由口中吐血云:
一七
彼如此云後更關心兩親之事,歎息而言曰:
一八
一九
二〇
二一
二二
二三
二四
[P.81]王聞彼之悲嘆,自思:「此可貴之梵行者,立正法扶養兩親,今雖陷入如此苦痛,尚為兩親歎念。予對如此有德之人造下罪業,究竟如何安慰此人為宜?予陷入地獄之時,予之王位又有何益?予將如此人扶養之狀,扶養其兩親,如是則彼死而未死。」王決心云:
二五
二六
二七
二八
如是摩訶薩云:「甚善,大王!如是請扶養予之兩親。」彼向王指示道路云:
二九
[P.82]如此彼告王道路後,依對兩親強烈之愛情,堪忍如此劇烈之疼痛,合掌祈願請王扶養兩親,而又言曰:
三〇
三一
王云甚善,與以承諾。摩訶薩頌送敬意之詞後,失去意識。
佛為說明此事而言曰:
三二
彼既以非常多之話,不顧絕息而語,今為其毒之力,使生存之根本要素、意識、內臟器官被侵犯,為此於向來所云之言終絕,閉口瞑目,手足硬直,全身為血所溼。王思:「此人於今以前與予交談,現在究竟成何狀況?」彼窺視彼之呼吸,氣息早已斷絕,王見其身體硬直,停止呼息,悲痛難耐,兩手擊打頭上,揚大聲悲泣:
佛為說明此事而言曰:
三三
三四
[P.83]三五
三六
三七
爾時神之女巴護索達梨住於香醉山,由此七生以前彼女曾為摩訶薩之母,因對子之愛情,常觀察護持菩薩,然恰好其日彼女陶醉於神之幸福,未曾觀護於彼——亦云行諸神之集會——。女神於彼失意識之時自思:「吾子究為如何之狀?」觀察而得其事。「迦夷王用毒箭射吾之子,仆倒於密伽桑瑪達河岸砂洲,彼王正大聲哭泣。——若自[A2]己不往,則予子黃金睒摩即原地死於彼處,彼王之心臟亦將張裂,睒摩之[P.84]兩親亦無持來飲水之人,渴盡而死;然予如往,則彼王持飲水之甕往兩親之處,而聞兩親之言伴二人來其子之處,於是予與彼等以為誓言,和解睒摩之毒,如是則予子生命將為取回,兩親之眼將與恢復,而王聞睒摩正法之教,歸後行大布施,成再生天國之人。是故予將出發往彼處一行。」如是彼女飛來至密伽桑瑪達河岸,立於空中隱其姿與王對話。
佛為說明此事而言曰:
三八
三九
四〇
王聞女神之言:「予扶養此者之雙親,而必往天國。」彼如是信,「如王位又有何益,予扶養彼等。」彼為堅固之決心。強烈悲泣之彼,其悲痛緩和,彼沉思黃金睒摩已死,彼以種種之花供養彼之身體,降注撒水,右繞三次由東西南北禮拜四方後,持其供養之水甕,心情沉重依然,指向東方之方位而去。
佛為說明此事而言曰:
四一
[P.85]彼王原具有強力,持水甕至仙處毅然而行入,來至多庫羅賢者之庵入口處。坐於其中之賢者聞彼之足音:「此非睒摩之足音,究竟為誰?」彼問而唱二偈:
四二
四三
王聞此言思考:「若自己不言是王,若言貴君等之子為予所殺,此人等怒,使予蒙受殘酷之言,如是予對彼等發怒,使彼等受苦。此於予不宜。——然云予為王,則無不怖者——故寧說為王。」於是置水甕於飲水之置場,立於葉庵之入口云:
四四
四五
賢者對彼歡迎云:
四六
四七
四八
[P.86]由彼如此之狀,被歡迎之王自思:「由最初開始即說彼之子為予所殺,則不適當,予作不知之狀,由最初談話。」彼王云:
四九
賢者聞此語:「大王!非吾等採來果物,乃吾等之子持來者。」為顯示此事唱次之二偈:
五〇
五一
王聞此云:
五二
五三
然而由此賢者之處距離不遠,有玻利迦之庵;彼女坐於彼處聞王之言,欲知發[P.87]生之事,於是依賴綱繩來至多庫羅賢者之處云:
五四
五五
於是賢者向彼女教示云:
五六
玻利云:
五七
多庫羅賢者云:
五八
如斯云已,二人兩手捶胸,讚嘆摩訶薩之諸德,起大悲痛。於是王勸慰彼等云:
五九
六〇
六一
[P.88]二人與彼語云:
六二
王聞此非常喜悅,彼思:「此實珍奇稀有,如此於吾之犯罪而對予不但無有冷酷煩言,尚來迎吾。」彼唱偈言:
六三
二人合掌祈願:「大王!貴君而為予等工作,此不合義理,但為予等請為取杖之先導,伴我等往彼處,請會見睒摩。」於是唱二之偈:
六四
六五
[P.89]彼等如此交談之中,太陽已經西沒。於是王自思考:「若予今伴此人等前往彼處,此人等見彼,為子之死,心臟張裂,如此三人死去,予必墮入地獄再生;因此,予不能伴此二人前往彼處。」於是唱四之偈:
六六
六七
六八
六九
然彼等顯示於肉食獸類等不存恐怖而唱偈:
七〇
王不能阻止彼等,執彼之手伴往彼處。
佛為說明此事而言曰:
七一
[P.90]王導引彼等立於睒摩之前教示云:「此貴君等之子。」於是父抱其頭於胸,母握其足,坐而悲歎。
佛為說明此事而言曰:
七二
七三
七四
七五
七六
七七
七八
七九
八〇
八一
八二
八三
八四
[P.91]八五
如是彼之母親十分悲泣,擊手於胸上,思其臨終苦痛之情,彼女不斷思考:「予子甚苦,為毒而失去意識,予將為誓言使予子之毒消去。」彼女為發誓言。
佛為說明此事而言曰:
八六
八七
八八
八九
九〇
九一
九二
九三
[P.92]如此母親以七之偈言為誓願,睒摩橫臥之方向改變。彼之父親於是亦為誓言:「予子能生,予亦為子宣發誓言。」
佛為說明此事而言曰:
九四
九五[28]
九六
九七
九八
九九
一〇〇
一〇一
彼為誓言後,摩訶薩變更方向,於反對之側向下橫臥。於是彼女神為彼作誓言。
佛為說明此事而言曰:
一〇二
一〇三
一〇四
一〇五
如此摩訶薩平安痊癒,兩親之眼目恢復原狀,太陽由東方昇起,依神之力,此[P.93]等四人出現於仙處之中——此一切皆為同時。兩親因自己之眼目復元,而睒摩又平安痊癒,二人更是非常歡喜。於是睒摩向彼等說偈:
一〇六
而又歡迎王云:
一〇七
一〇八
一〇九
王見此稀有之事云:
一一〇
睒摩自思:「此王思惟自己已死,今將教彼不死之事。」說示偈云:
一一一
一一二
「如是,世人所思惟之生及死,王應思判其意義。」睒摩說示法後,更唱次之二偈:
[P.94]一一三
一一四
王聞此思考:「實為稀有之事,扶養兩親者,罹患疾病而諸神前來平癒——彼睒摩益顯光輝。」而合掌云:
一一五
於是摩訶薩向彼云:「大王!若思欲往諸神之國,又思欲浸潤數多諸神之幸福,乃是十正法被實行之時。」為說實行十正法之偈:
一一六
一一七
一一八
一一九
一二〇
一二一
一二二
一二三
一二四
一二五
[P.95]如此摩訶薩教以十之王法,更與忠告授與五戒。王受其教,頭著於地而禮拜後,歸往波羅奈,而積累布施等之福,成為與諸人共赴天國者。菩薩亦又與兩親一同修得神通與等至,共赴梵天之世界。
結分
佛說此法語後曰:「汝等比丘!扶養兩親之事,實為賢者所行來之慣例」。於是說四諦之教——說四諦之教終了時,彼之比丘達預流果——佛為作本生之結語:「爾時之王是阿難,神之女是優鉢羅色〔蓮華色〕,帝釋是阿那律,父是迦葉,母是跋陀迦比羅,而黃金之睒摩賢者即是我也。」
五四一 尼彌王本生譚[1]
〔菩薩=王〕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住於近彌絺羅市之摩訶提婆菴婆羅林時,對微笑之事所作之談話。某日黃昏佛與眾多比丘等於菴婆園中各處散步後,觀察某一地域,思想欲說自己前生之行而微笑;尊者阿難長老問其微笑之理由,佛說:「阿難!此地域於我前生為摩調王時,住於浸潤禪定愉悅之處。」彼受請設席而坐,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在毘提訶國之彌絺羅市有摩調(大天)王。彼為王子耽於快樂八萬四千年,為副王之位八萬四千年,統治王國亦八萬四千年,如是王云:「爾理髮人!若予之頭出現白髮,向予申告。」其後理髮人見有白髮告王,王〔言〕拔髮毛置於[P.96]予手上,彼眺望白髮,感受死之迫來,已著於額中,彼云:「今為自己出家之時。」彼授與理髮人優越之村落後,呼喚年長之王子言曰:「汝可繼承國政,予將出家。」王子問曰:「父王因何理由耶?」王云:
彼如斯云,使彼王子灌頂即位:「汝亦將如是如是而出家。」彼語使聞,由市中出行。彼出家為乞食,步履穩重,於八萬四千年間修四梵住後,再生於梵天世界。其子亦為如此之狀出家,再生於梵天世界,同樣其子之子亦復如是;如是次第繼承至八萬四千人只二人不足之剎帝利族之王,頭見白髮,於此菴婆園出家,修四梵住,再生於梵天世界。
彼等之中,最初昇天之摩調王,立於梵天世界,仍在眺望彼之系嗣,彼知於八萬四千人中只不足二人之剎帝利族王出家之事,心甚歡喜,彼思:「今後將更有出家者耶?為如何耶?」彼知業已無有如是之人。「我之系嗣,只有自己可以維繫。」只此一念,彼由彼處沒卻其姿,再生於彌絺羅之都城,王之第一后妃之胎中。在彼出生命名之日,占相人等見諸種之吉相而申告曰:「大王!此王子為維繫貴君之系嗣而生來者,貴君之系嗣乃出家之系嗣,此王子之後,已無再來之人。」王聞此云:「此恰如車輪之轂狀,為維繫自己之系嗣而生來。」於是命名為尼彌〔轂〕王子,彼由兒童時代非常喜歡布施、持戒、及布薩行。如是彼之父王與前同樣見有白髮,與理髮人以優越村落,授國與王子後,於菴婆園出家,再生到達梵天之世界。尼彌王思欲布施,於四城門之處及市之中央制作五處之布施堂行大布施,於一一布施堂布施十萬[P.97]金,合計一日喜捨五十萬之金貨,且常守五戒,每半月遵行布薩,使人人積累布施等之福德,又指示昇天之道,以地獄之可怖震脅諸人而說法。從彼之教積布施等福德,由此世沒諸人等再生諸神之世界,為此諸神之世界充滿而地獄成為空虛。爾時諸神眾於三十三天集合於善法會堂云:「實則我等之師尊乃尼彌王,以王之恩蔭,如佛之智慧,我等乃得能享受如此神之幸福。」彼等稱讚摩訶薩之德;而在人間世界,眾人亦如向大海注油之狀,擴展彼之德語。
佛為說明此事,向比丘眾曰:
一
二
此時帝釋之住居出現熱之徵候,帝釋熟考其理由,見知王所思考之事,彼思:[P.98]「予將斷彼之疑念[3]。」於是彼獨自急速而來,使王之住居全體成為一色之光輝。彼入於王之寢室,其身充滿光輝,立於空中,於王所問之事與以說明。
佛為說明此事而言曰: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P.99]天帝以此等偈說明住梵行者有大果報後,並指示出昔日之王等雖行大布施,然亦不能越欲界。
一〇
一一
如此顯示梵行之果報實較布施之果報為大,今再指示出住梵行而能超越餓鬼之世界,再生於梵天世界之苦行者等曰:
一二
一三
[P.100]如此住梵行者有大果,作從傳承而來之敘述後,今再續說以前自己所見之事:
一四
一五
一六
一七
一八
[P.102]彼如是云,更教示謂:「大王!假令雖云梵行較布施有大果,然此二者皆偉大人物之思考,故勿懈怠,應為布施與守戒。」帝釋語畢,歸往自己之住居。
佛為說明此事而言曰:
一九
於是諸神羣眾向帝釋云:
「大王!先前貴君姿態未見出現,往何處而去耶?」「諸神彌絺羅之尼彌王曾起一疑念,予往答其問,拂清彼王之疑念而前往。」彼如斯云,更以偈說明其理由:
二〇
二一
二二
[P.103]爾後彼則一無省略說示王之特質。諸神聞此,欲往會王:「大王!尼彌王為吾等之師尊,從彼王之教,以其恩蔭,使吾等能得神之幸福。吾等欲與相會,或由大王呼喚彼王請與吾等會面。」
帝釋允諾:「甚善」,即喚摩多梨云:「摩多梨!汝繫結皮禪延多車赴彌絺羅載尼彌王於神之乘物,伴其來此。」摩多梨承應而繫車出發前往。然而帝釋與諸神互語,命摩多梨繫車之間,依人間之數算,已過一個月之久。如此尼彌王於滿月之夜,續行布薩,開東窗坐於殿上大廣間中,受大臣等圍繞,熟考戒事之時,由東方天空滿圓之月昇起之同時,其車出現。諸人夕食完畢,坐於各家之門口,而為喜樂言語時云:「今日有兩個月亮昇起。」然後彼等於交談之中判知車來之事,諸人相互謂云:「彼非為月,乃是馬車。」漸漸清晰見來千頭之信度馬、馭者摩多梨及皮禪延多車輛。諸人思考:「神之乘物前來往誰處耶?」「此非任何其他之處,乃我等之王為所相應處;此向王處而來之皮禪延多車必為帝釋所遣送而來,為對我等之王相應之事。」於是非常歡喜而說偈:
二三
然於此等人互語之間,摩多梨如風速而來,而將車轉至窗之檻處,著於後端,預為能使乘車之狀,向王招喚請乘之意。
[P.104]佛為說明此事而言曰:
二四
二五
王自思考:「予未嘗得見之事,於天之世界將見。而摩多梨對自己顯示好意,予將前往。」於是向宮中女官等與一般民眾告示曰:「予不久歸來,諸人勿懈怠,可積布施等之福德。」而後登車。
佛為說明此事而言曰:
二六
二七
於王自思考:「此二處任何一處予尚未見,二者予皆欲見。」彼云:
二八
如是摩多梨問:「二者不能一次得見,因此予詢問欲見。」更唱偈曰:
二九
[P.105]於是王自思考:「自己當然往諸神之世界,故寧作見地獄之事。」彼唱次之偈:
三〇
於是使見威塔拉尼[11]〔灰河地獄〕。
佛為說明此事而言曰:
三一
如是王見於威塔拉尼受大苦被壓碎之生物,為恐怖所襲,彼向摩多梨詢問:「究竟此等之生物犯如何之惡耶?」彼對此說明。
佛為說明此事而言曰:
三二
三三
三四
如斯摩多梨答彼詢問。而王見灰河地獄已畢,彼不再見彼地獄,驅車前進,而此次則示現犬之嚙食之處。王見此恐怖戰慄而訊問,彼即為作答。
佛為說明此事而言曰:
三五
三六
三七
[P.107]三八
三九
四〇
四一
四二
四三
四四
四五
四六
[P.109]四七
四八
四九
五〇
五一
[P.110]五二
五三
五四
五五
五六
[P.111]五七
五八
五九
六〇
六一
六二
六三
六四
六五
六六
六七
六八
六九
七〇
七一
[P.114]七二
七三
七四
七五
七六
七七
七八
馭者摩多梨如是云畢,地獄亦即不見,更驅車前進使見懷邪見者之苦地獄。而彼仍被詢問,加以說明。
七九
八〇
八一
在神之世界,諸神眺望王之到來,羣集坐於善法會堂;帝釋自思:「究竟為何摩多梨迎遲?」彼熟考得見,知有如斯之理由。「摩多梨可顯示為卓越之使者,『大王!如是云說,地獄是苦。』彼乃教示地獄之道。然而尼彌王命盡之前,雖然前往,但亦不能到著全部地獄所未現之處。」於是天帝疾向一神遣命:「急遽伴王前來。」彼急往告知,摩多梨聞言云事不宜遲,四方諸獄,一次使王得見,而唱偈言:
八二
如斯云畢,摩多梨驅車向神之世界方向前進。王往神之世界首先第一所見之物——有十二由旬用摩尼珠與黃金所作之圓形屋頂,以一切之飾物裝飾,具有園池,[P.117]採取劫樹[18]圍繞,此乃女神比羅尼之天上宮殿,而此女神坐於高層建築物中之寢牀上,有千人之天女圍繞,顯示開窗眺望之姿——。王問摩多梨唱偈,彼亦又向王說明。
八三
八四
八五
八六
[P.118]如此云畢,摩多梨驅車前進,示現蘇那奠那神之七處黃金之宮殿。王見此天宮及彼神之莊嚴,詢彼之前業,摩多梨又對此回答。
八七
八八
八九
九〇
九一
九二
九三
[P.119]彼如此語蘇那殿那之前業後,更驅車前進見水晶之宮殿——其高二十五由旬,七寶所造之柱具有不知幾百,為幾百之高層建築物所裝飾,為鈴鐸鳴響之網所圍繞,金銀之幢柱高高建立,又有種種花彩之苑林所裝飾,具有快樂之蓮池,為奏巧妙歌曲之天女等所圍繞——。王見彼天宮,詢問彼天女等之前業,摩多梨向彼回答。
九四
九五
九六
九七
更又驅車前進,見一摩尼珠之宮殿,安全高聳立於平坦之地上,恰如摩尼珠之山,相互輝映而立之狀,聞神歌與音樂,由數多之諸神圍繞——。見此天宮,王詢問彼等諸神之作業,摩多梨回答。
[P.120]九八
九九
一〇〇
一〇一
一〇二
一〇三
一〇四
一〇五
一〇六
如斯向王語彼等之前業後,更驅車前進,又見其他之水晶宮殿——為數多之高層建築物所莊嚴,由種種之花遮蔽,優美諸樹裝飾,流水不濁之河環繞,岸上種種之[P.121]鳥囀嗚,天女之羣圍繞一有福德者之家——。王見此天宮詢問彼之前業,摩多梨對此言說。
一〇七
一〇八
一〇九
一一〇
一一一
一一二
一一三
一一四
如此向王語前業後,更驅車前進,又見其他水晶之宮殿,比較前之天宮,只多為種種之花與果物所被,數多之樹木叢生——。王見此天宮,詢問具此幸福神之前業,摩多梨答此。
一一五
[P.122]一一六
一一七
一一八
一一九
一二〇
一二一
一二二
一二三
如此向王語前業後,更驅車前進,見與前同樣之琉璃宮殿,而仍詢問彼處享受幸福神前業之語。
一二四
一二五
一二六
一二七
一二八
一二九
一三〇
一三一
一三二
更驅車前進,見似朝日之黃金宮殿,仍問住於彼處神幸福之語。
一三三
一三四
一三五
一三六
一三七
一三八
一三九
[P.124]如此彼對語此等八天宮時,諸神之王帝釋云:「摩多梨太為遲慢」,更疾遣其他之神。摩多梨聞此言語,業已不能猶豫,一次使見諸多天宮,而對王詢問於彼處享受幸福者等之前業,仍與以教示。
一四〇
一四一
一四二
一四三
如此說示空中天宮之後,出力往帝釋之前繼續云:
一四四
[P.125]如此語畢,驅車前進,使見圍繞須彌山[25]存在之七帶山[26]。——佛為說明王見此詢問摩多梨之事而言曰:
一四五
如此由尼彌王所詢問,神之子摩多梨云:
一四六
一四七
如此教示四天王天後,更驅車前進環繞三十三天質達庫達樓門,使見帝釋之像。王見此詢問,摩多梨回答:
一四八
[P.126]一四九
一五〇
一五一
一五二
摩多梨如斯云畢,使王入於諸神都城之中——於是作如下之言:
一五三
王立於神馬車之上,更進而認別善法會堂,彼詢問摩多梨,對此加以說明:
一五四
一五五
一五六
[P.127]一五七
一五八
一五九
諸神坐而眺望彼王之來,諸神聞王來,手中持天之香料、香水及花,向質達庫達樓門之處往迎,而供養香等,導王入善法會堂。王由車降下入會堂之中,諸神勸彼就坐,帝釋亦勸王就座,且以愛樂之態行止。
佛為說明此事而言曰:
一六〇
一六一
一六二
如此王由帝釋勸受愛樂而答謝云:
一六三
[P.128]一六四
一六五
如是摩訶薩向諸神以美妙之聲說法。彼繼續說法,依人世之計算,滯在七日之間使諸神歡喜。彼於諸神真實之中,敘述摩多梨之德狀:
一六六
於是王向帝釋云:「大王!予欲往人間之世界。」帝釋吩咐:「如是汝摩多梨!汝伴尼彌王往彌絺羅。」「謹遵臺命。」彼即準備車輛。王與諸神之羣交互為告別禮後,與諸神告別乘車。摩多梨驅車向東方到達彌絺羅。諸人望見神車喜云:「我等之王歸來!」摩多梨右繞彌絺羅市後,由彼之窗處降下向摩訶薩云:「大王!予歸矣。」彼告別後歸往自己之住居。諸人圍繞彼王詢問:「諸神世界為如何者?」王即敘述諸神及諸神王帝釋之幸福使聽聞後云:「汝等積累布施等福業,如此則再生於諸神之世界。」[P.129]而為諸人說法。其後,彼由理髮人告以彼生白髮時,拔去白髮,授與理髮人優良之村,自己希望出家,使王子繼承治國。於是王子詢問:「父王!何故欲出家耶?」於是彼語前偈:「吾之頭諸髮,白髮齎來老,死神之使現,為吾出家時。」彼如先王等出家,住此菴婆園,而修四梵住,再生梵天界。
佛為說明彼出家之事,唱最後之偈:
一六七
然而繼續之王子伽拉羅佳那迦破其系嗣而不出家。
結分
佛說此法語後云:「汝等比丘!彼非只為今者,前生如來亦敢行大出離事。」佛作本生之今昔結語:「爾時之帝釋是阿那律,摩多梨是阿難,八萬四千之諸王佛之是隨從人等,而尼彌王則是我也。」
五四二 康達哈羅司祭官本生譚[1]
〔菩薩=王子〕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耆闍崛山時,對提婆達多所作之談話。彼事演出教團破壞[2]之章。彼由出家至頻毘娑羅王之死,其演出之事乃眾所周知。
但提婆達多於王被殺後,往阿闍世之處云:「大王!貴君之希望,終於達到,然予之希望尚未到達。」「尊者!究竟為何希望耶?」「殺害十力尊,予成為佛之事。」「然則我等宜如何為之為?」「請王集合射手。」「尊者!予敬知如命。」王於瞬間集合射手[P.130]五百人,由其中選出三十一人,王云:「如長老之言為之。」將彼等遣送至提婆達多之前。彼向其中最優秀者云:「沙門瞿曇住耆闍崛多,彼於晝居如此如此時間經行,汝等往彼處以塗毒之箭射彼,而其生命亡故,可通行如此如此之道路歸來。」彼派遣後於其道上使二人之射手站立云:「於汝等站立之道上,必有一人之男前來,如此則奪取彼者之生命,可由如此如此之道路歸來。」於其道上使四人站立而又云:「汝等站立之道上必有二人之男前來,汝等奪取彼二人之生命,可由如此如此之道路歸來。」於其道上使八人站立而又云:「汝等站立之道上必有四人之男前來,汝等奪取彼者等之生命,可由如此如此之道路歸來。」於其路上置十六人而又云:「汝等站立之場所,必有八人之男前來,奪取彼者等之生命,而須由如此如此之道路歸來。」彼何以如斯之狀而為耶?乃為隱蔽自己所作之行為。於是彼射手之首領左腰佩劍[3],背上結著箭筒,手持牡羊角所作之大弓,彼來至如來所在之處,而只思「速射」,取弓搭箭,拉滿揚起欲射。然彼不能射放,全身僵硬,完全成為被壓潰之狀,彼一面如受死之威脅而立。佛見此而以美妙之音聲而言曰:「汝勿恐怖,可由此道路歸來。」彼於瞬間放下兇器,壓低其頭於世尊足下云:「予完全為一愚人、迷者、不善人之所為,尊者!予犯罪惡,予不知貴君之德,依提婆達多之言,欲來奪取貴君之生命。伏乞尊者赦我!」彼請求寬恕,坐於傍側。於是佛向彼說示真理,使彼獲得預流果,佛言:「吾友!由提婆達多所教之道不通,可由其他之道而行。」佛遣送彼離去之後,由經行處下行,坐於某樹之根元處。如是其他二人因彼射手尚未歸來:「究竟彼為何故?」彼等逆道前行,見出十力世尊,近前為禮後,坐於傍側,佛向二人說示真理,使彼等獲得預流果。而佛言:「吾友!提婆達多所說之道不通,可行此道。」佛遣彼等歸去。如此情狀其他人等亦均前來坐定,皆使得預流果,由其他之道遣送而歸。如是[P.131]彼最初歸來之射手行近提婆達多告云:「提婆達多尊者!予不能奪取等正覺者之生命,彼之世尊有大神力,有大威力。」其他諸人等全部云:「予等依等正覺者之恩蔭,得以救助予等之生命。」而彼等均在佛前出家,達阿羅漢位。
此事件比丘眾彼此皆知,比丘等集合於法堂開始談話:「諸法友等!實際,提婆達多對如來一人懷有害意,為此企圖欲殺多人,然彼人等依佛之恩蔭得救助生命。」於是佛出現而問曰:「汝等比丘!汝等共同而坐,互為何語耶?」「如是如是。」「汝等比丘!彼不限於今生,前生提婆達多因唯對我一人害意,而企圖欲取得諸人之生命。」於是佛言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此波羅奈被呼為布泊瓦提,彼處為瓦薩瓦提王之子艾迦王統治,其子戰達羅王子在副王之位。康達哈羅婆羅門為司祭官,因彼向王有俗事與教聖法之差役,王思彼為賢者,使坐負法廷之責;然彼因賄賂而成為財富之人,彼受贈賄賂,以非業主使為業主,將所有主判決為非所有主。如是某日,一男因裁判敗訴,忿忿不平,由法廷出來,彼見到正欲向王問候奉伺出發前往之戰達羅王子,彼向王子足前投身作禮。「汝有何故?」「康達哈羅司祭在法廷奪物為生。王子!予雖行彼賄賂,但被敗訴。」「汝勿憂心。」戰達羅王子如是對彼安慰,伴彼往法廷,將繫爭之物交付原所有主,諸人大聲揚聲喝采。國王聞知此事詢問:「此為何物之音耶?」答云:「戰達羅王子將康達哈羅不正之裁判事件,與以正當之裁判,因此而有喝采之音聲。」王聞此,於王子前來問候站立時問曰:「汝認真裁判一事耶?」「唯然,大王!」「若然,今後汝為處理裁判者。」如是云已,將法廷與王子。康達哈羅之收入杜絕,彼爾來對王子心懷怨恨,而窺伺機會。而彼王暗愚,乃無信仰之人,某日晨朝,彼在夢[P.132]中見有樓門美麗之裝飾,城壁用七寶製造有六十由旬之廣,通有黃金之大道,為高千由旬之皮闍延多宮殿等建築物所莊嚴,有心神愉快之難陀那林等苑林,具有心神愉快之難陀池等蓮池,諸神羣集於其處——彼見此三十三天之世界。彼思:「康達哈羅阿闍梨來時,予詢往諸神世界之道,請彼教導,可往諸神之世界。」康達哈羅晨朝入王宮來,詢問王安眠與否,於是王與彼椅子坐後發問。
佛為說明此事而言曰:
一
二
然此問因一切知之佛與彼之弟子等皆不在,只可[4]詢問菩薩,然此王恰如七日間之迷道者向半月程迷道之其他人詢問同樣,彼向康達哈羅詢問。康達哈羅思考:「今正為得見自己之敵與之對決之時,予將使戰達羅王子到達死地,以達自己之願望。」於是告王唱第三之偈:
三
王再詢問此問答之意義:
四
[P.133]彼對此解明:
五
如此之說明,彼王詢問至諸神世界之道,而彼則教以向地獄之道。彼如是思:「若自己僅使王捕戰達羅王子一人,則曝露心懷害意。」彼將王子放入許多諸人之中。然諸人傳聞得其語,宮殿中之女等,恐怖戰慄,大聲張揚。
佛為說明此事唱偈云:
六
王之一家,一切恰如世界終了為吹風擊打娑羅樹林之狀。彼婆羅門向王云:「大王!究竟能行殺生犧牲祭耶?抑或不能耶?」「是何言耶?阿闍梨!犧牲祭乃使予往神之世界。」「大王!心怯意志薄弱之人等,不能為殺生犧牲祭。請王集合所有被犧牲者,予可在犧牲之穴為之。」如此,彼率自己必要之軍隊,由市內出發,挖掘犧牲之穴,使穴底平坦,然後圍起,四周圍繞。——何故如此,為慮及正直之沙門婆羅門前來妨害。圍起犧牲之穴,四周圍繞之事,乃依昔日之婆羅門所試行之事。一方[P.134]王使人呼喚云:「予殺王子、王女、后妃等以供犧牲,往神之世界。汝等前往向彼等申述使聞此由,皆將彼等伴來此處。」於是而為伴使王子前來而說偈:
七
諸人先往戰達羅王子之處云:「王子!貴君之父王殺貴君欲令往神之世界,為捕貴君而派遣我等。」「吾王從誰之言,使自己被捕?」「康達哈羅之言,王子!」「彼只使捕自己耶,抑有其他之人耶?」「其他之人亦被捕捉,每四人為奉獻犧牲。」王子自思:「按彼對其他諸人並無害意,彼在法廷因不能奪物,而對自己一人興起害意而欲使殺多人;因此,自己面見父王,使諸人得到解放乃自己之義務。」因此向諸人云:「如是依父王之言而為。」諸人伴彼立於王宮宮廷之傍側,其他一組之三人亦一同伴來置於同處後向王申述:「大王!予等伴王子前來。」王聞彼等之言云:「此次伴予之女等前來向王子等之處安置。」唱次之偈:
八
諸人云:「如王所云」,前往彼女等處,而伴悲嘆之王女等來,置於兄弟等之居處。王更為捕捉自己寵愛之夫人等,唱次之偈:
九
[P.135]諸人伴悲嘆之彼女等來,置於王子等之居處。於是王為使伴四豪商來,唱次之偈:
一〇
王之臣下等往伴彼等前來。——王捕捉王子與后妃之時,都中人等無人言語,然而豪商之家廣結親戚關係,於彼四人被捕,都中起大騷動。彼等云:「國王殺豪商等作奉獻犧牲,我等不能見而沉默。」於是圍繞豪商等,與親族之一團,共同擁向王宮;而受親戚包圍之彼等豪商,向王求乞自己之生命。
佛為說明此事而言曰:
一一
彼等雖如此求乞生命,亦未能得到許可。王之家臣等退去其他諸人,只將捕捉四人使坐於王子等之居處。王更為使伴象等來發出命令:
一二
一三
[P.136]一四
一五
一六
彼王之兩親尚在存命於世,於是諸人往彼處告知母后云:「母后!貴女之子將殺妻子以供犧牲。」彼女聞此云:「是為何言?」兩手撫胸悲痛而來向王詢問:「汝真如此行犧牲祭耶?」
佛為說明此事而言曰:
一七
王云:
一八
於是彼母云:
一九
[P.137]二〇
王云:
二一
因此彼母因彼不能聽入彼母之言而歸還,其父聞其始終而來詢問。
佛為說此事而言曰:
二二
王云:
二三
於是父向彼云:
二四
二五
王云:
二六
於是父又云:
[P.138]二七
彼亦仍不能聽入父之言語。如是戰達羅王子自思:「如此多人受苦,實只因自己一人之故而起,自己必須請求父王使此等多人由死之苦中逃出。」彼與王商議云:
二八
二九
三〇
三一
王聞王子種種悲嘆之語,心臟頓呈張裂之狀,眼淚充滿云:「任誰均將不能殺自己之子,神之世界對予又何為乎?」王云使彼等全部解放:
三二
諸人聞王之此言,由王子開始乃至一切鳥類之生物,均與以解放。一方康達哈[P.139]羅司祭正在犧牲穴之處進行準備,爾時有一男人前來向彼云:「喂!心黑之康達哈羅!王子等均已被解放,貴君可殺自己之子,用其喉血為犧牲祭。」彼聞此言,「王為何事?」彼至急前來向王云:
三三
三四
暗愚之王,又採納此發怒司祭之言,以唯彼為知正法者,再將王子等逮捕。於是戰達羅王子向父王教示云:
三五
三六
三七
三八
三九
[P.140]四〇
四一
四二
四三
四四
四五
四六
[P.141]王聞王子悲嘆之言,傷嘆而云:
四七
唱此偈畢,再行解放。康達哈羅又復來此:
四八
四九
又如斯言而被捕,王子向王訴言:
五〇
五一
五二
五三
王子雖繼如斯語,但不能使其父王聽取自己之言辭,彼向圍繞國王而立之家臣者云:
[P.142]五四
五五
五六
王子雖如此云,但無任何一人發言,於是王子向自己之夫人等使其發願云:
五七
五八
彼女等往為王子等乞求生命,然王不作回顧,於是已成無助之王子,悲嘆而言曰:
五九
王子如斯云畢,再遣夫人等云:
六〇
[P.143]六一
[11]如是戰達羅王子之妹世羅王女悲痛不堪,投身父王之足前哭泣。
佛為說明此事而言曰:
六二
然王不能聽入彼女之言,於是戰達羅王子之子瓦蘇羅見父之苦繼續於祖父之足前哭泣:「祖父!願汝保得父王之生命。」
佛為說明此事而言曰:
六三
王聞其悲嘆之言,心臟張裂之狀,滿眼含淚,曲身抱起其孫:「汝安心,予放汝父。」王唱偈云:
六四
然而康達哈羅再度前來云:
六五
[P.144]六六
王為暗愚,又從其言,逮捕王子等。然康達哈羅自思:「此王心弱之人,某時拘捕,某時解放,此次又聽兒童之言,放王子等。因此先伴此王往犧牲之穴。」於是向王請來彼處而唱偈:
六七
於是彼強制引伴菩薩來至犧牲之穴時,宮女等結為一體出發前來。
佛為說明此事而言曰:
六八
六九
如是彼女等續有悲嘆:
七〇
七一
七二
七三
[P.145]七四
七五
七六
七七
彼女等如是悲泣之時,諸人將菩薩等由市內牽出而行,都中起大騷動,諸人由市內開始出城,一時多人出發之狀,城門十分擁塞,不堪行進。彼婆羅門見此諸多人眾:「將起何變故亦未可知」,於是將城門緊閉,諸人不能出城。——由城門內側近處有王苑——眾人在其前大聲哭泣叫喚。鳥羣為此大聲所騷擾,均飛往空中。諸人向彼鳥說起悲嘆之語:
七八
七九
八〇
八一
[P.146]八二
八三
八四
八五
如是在彼場處諸人悲嘆之後,菩薩往彼住居之處,右繞宮殿,不斷眺望後宮、高閣、及苑囿等,以偈悲嘆敘述云:
八六
八七
八八
八九
九〇
九一
九二
[P.147]九三
彼於此場所悲嘆後,諸人更近至象之小屋等云:
九四
九五
九六
九七
九八
九九
一〇〇
一〇一
[P.148]諸多之人不能向城外出,在市內到處巡迴行走悲嘆,最後伴隨菩薩往犧牲之穴處。於是彼母[14]喬答彌后妃向王之足前投身悲歎云:「大王!請與予之生命以救王子。」
一〇二
一〇三
彼女雖如此歎泣,然在王前不能得任何之回答,彼女云:「予之王子恨貴君之事而死逝。——何以王不折回?」四人王子之夫人等,互相擁抱歎泣而云曰:
一〇四
彼女與夫者王子等雖共同嘆泣,然對彼王已無何物可得聽入,於是彼等唱非難康達哈羅之八偈:
一〇五
[P.149]一〇六
一〇七
一〇八
一〇九
一一〇
一一一
一一二
菩薩於犧牲之穴處向父王祈願云:
一一三
一一四
一一五
一一六
[P.150]一一七
一一八
一一九
一二〇
彼如此云,但在父王之前不能得任何之回答,於是仆臥母之足前涕泣云:
一二一
一二二
一二三
一二四
[P.151]於是母續悲嘆,向彼語四偈:
一二五
一二六
一二七
一二八
此次闡達王子之第一后妃,仆臥於國王之足下悲嘆云:
一二九
王聞此唱偈:
一三〇
[P.152]闡達云:
一三一
一三二
王云:
一三三
佛更語半偈:
一三四(1)
復次彼女悲嘆云:
一三四(2)
一三五
一三六
[P.153]一三七
一三八
一三九
如此彼女在王前雖以此等之偈悲歎哭泣,但不能得安慰,彼女往菩薩之處哭泣而立。於是菩薩向彼女云:
「闡達!予於普通生活之時,汝於各處說示善言,予必授與種種真珠等諸多飾物;然而今日作為最後之贈物,予身體所著飾之飾物,悉皆贈與,汝可受取。」
佛為說明此事而言曰:
一四〇
闡達妃聞此,更以九偈悲嘆云:
一四一
一四二
一四三
[P.154]一四四
一四五
一四六
一四七
一四八
一四九
如是彼女悲嘆之間,犧牲之穴一切準備終了,諸人引起王子,使首前屈而坐。康達哈羅將黃金之鉢置近其前,取劍云:「斬落彼首。」闡達妃見此自思:「對予已不作歸依他處,依予真實誓言之力,為夫之祝福祈願。」於是合掌步行至王之家臣之間,而為真實之誓言。
佛為說明此事而言曰:
一五〇
一五一
一五二
[P.155]一五三
諸神之王帝釋聞其[19]嘆聲,知此始終,彼持盛燃之大斧前來,使王驚愕,一切諸人均被解放。
佛為說明此事而言曰:
一五四
一五五
一五六
一五七
一五八
[P.156]諸人殺彼更對王亦開始欲殺,然菩薩抱持父王未被殺害。諸人云:「此惡王之生命暫時得助,然不能享有傘蓋與在都城住居,被為賤民使住於都城之外。」而剝取王之著物使著黃色之衣物,頭上用鬱金染色之襤褸布包裹為賤民,而被逐於賤民所住之區城。而參與殺家畜為犧牲祭者,使為此者,喜為此者,皆必須墮入地獄。
佛為說明此事而言曰:
一五九
彼諸人等將此二人不吉者追逐後,於是準備灌頂運作,使戰達羅王子舉行灌頂大典,繼承王位。
佛為說明此事而言曰:
一六〇
一六一
一六二
一六三
一六四
一六五
一六六
一六七
一六八
[P.157]菩薩為父盡其所能而作,然不能使彼住於都城之中。彼當盡費用,菩薩向王苑為遊樂而來時,往近彼之處,彼云:「自己為真國主」,不為禮,然合掌云:「國王!願得長生。」彼被問及「欲得何物?」說明理由,王即與彼費用。菩薩正當治國,壽命盡後,可生於天界而昇天。
結分
佛說此法語後云:「汝等比丘!彼非限於今日,前生提婆達多,只為我一人而努力欲殺極多之人等。」佛為本生之今昔作結語:「爾時堪達哈拉提婆達多是,喬答尼后妃是摩訶摩耶,羌達是羅睺羅之母,瓦蘇羅是羅睺羅,王女世羅是優鉢羅色(蓮華色),蘇拉王子是迦葉,闡達闍那是目犍連,蘇梨耶王子是舍利弗,而戰達羅王即是我也。」
五四三 槃達龍本生譚[1]
〔菩薩=龍〕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舍衛城時,對行布薩之優婆塞所作之談話。於布薩之日,彼等晨朝行布薩作布施,食後,香及華鬘各各在手向祇園出發,於聽法語時間坐於傍側。佛向法堂出來,坐於裝飾之佛座巡迴眺望諸比丘眾,比丘眾中有關誰人之法[P.158]語開始時,如來即與其人交談。因此,是日佛了解有關優婆塞前生之行為關聯之法語開始,佛與優婆塞等交談,佛問:「汝等優婆塞!汝等行布薩耶?」「我等行之,世尊!」佛言:「善哉善哉,優婆塞等!汝等修行善事,然汝等受如我之佛所教修行布薩之事,不足為奇,昔日之賢人等無師而尚棄捨絕大之榮譽而行布薩。」佛依彼等之請,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於波羅奈之都城梵與王治國,授與王子副王之位,王見其名聲甚大:「彼將奪自己之王國耶?」生起疑心,向王子云:「汝且出往所好之處住居,而於予死後,汝可繼承吾一家取得王國。」王子:「謹遵臺命。」與父王作禮後,離去都城,漸次來至耶蒲那河;而彼於耶蒲那河與大海之中間,建一葉庵,食樹根之實而生活。
時在大海龍之世界,有一夫死之青年龍女,眺望其他有夫龍女等之幸福,不能抑制煩惱,離去龍之世界,彷徨於大海之岸邊,而發現彼王子之足跡,向前追尋,見其葉庵。爾時王子往採種種果物不在庵中,龍女入葉庵之中,見用小枝所作之蓆及其他道具,彼女思:「此某出家者之住居。首先予將調查[2]此人為信仰深之出家者與否。」「若為信仰深之出家者,為一專念之出離者,則不能樂吾美麗裝飾之寢牀,若仍為喜好愛慾無信仰之出家者,則將寢予之寢牀;如是則為予所俘,為予之夫,將住於此處。」——於是彼女往龍之世界,集天華與天香,準備花之寢牀而來,而於葉庵遺花之贈物,遍撒香粉,美麗裝飾後回返龍之世界。黃昏王子歸來,入葉庵中見此狀況:「究竟誰人準備寢臺?」彼思考並食種種果物。「啊!室內清香,花實美[P.159]麗,實際此寢牀之準備,使人精神恍惚。」彼如是云,實為非有信仰之出家者,心中甚喜,橫臥於花牀之上而眠。翌日太陽昇起之同時起牀,葉庵亦未清掃,出發前往採摘種種樹實。青年之龍女彼時前來,見花枯萎:「此男乃喜愛慾之人,非是有信仰之出家者。此男將被予捕捉。」如此判定,取去舊花,持入其他之花等,準備新寢牀裝飾葉庵之中,於經行處撒花後回歸龍之世界。彼於其日寢於花之寢牀,翌日思考:「究竟誰飾此庵耶?」於是作出發採樹實之狀,於由葉庵不遠處隱身站立。龍女又持許多香花來至仙處,王子見此非常美麗龍之少女,完全心起愛戀,而不使自己之姿使見,俟龍女入葉庵準備寢牀之時入內,「貴女為誰?」彼問。「少年之龍女,貴君!」「有無夫婿?」「貴君!予無夫君,乃一寡婦。」彼女答覆問曰:「然則貴君住於何處之人?」「予乃波羅奈王之子,名梵與王子。貴女捨棄龍之世界,為何而彷徨耶?」「貴君!予在彼處眺望有夫之少年龍女等之幸福,心懷煩惱而不滿,離彼處為索夫而彷徨。」王子云:「予亦非為信仰而出家,由父所逐而來此住居,貴女可勿憂心,予可為貴女之夫,二人一同和睦生活,豈非盡善?」彼女應諾:「甚善!」爾來二人和睦一同居住。彼女依自己之威神力化作奢華之家,持來奢華之寢臺,準備寢牀;由此以來,已不食樹之根食,而食諸神飲食之物。其後龍女妊娠,生出一子,取名薩佳羅、[P.160]布拉夫瑪達陀。當彼步行之時,彼女又產一女子,因在大海之岸邊所生,取名薩姆茨達佳。
然住波羅奈有一獵師,時常來此場所。彼受歡迎,看出王子之事,滯留數日之後,彼云:「王子!予將向王之一家申告貴君住於此處之事。」彼出,往赴都城。時王駕崩,大臣等於葬禮殯送後,第七日一同集合商談:「大王不在,國不能立,然王子之居所住處,究竟生死不能判明;應以華車[3]解放獲得可為王位之人。」恰於此時,獵師到達都城,聞得此語,往大臣等之前云:「予為於王子處生活三四日而歸來者。」並使大臣等聞其一部始終之事。大臣等聞此,向彼表示敬意,依彼之道為引導而往彼處,而受歡迎之彼等告以國王駕崩之事:「王子!請返國統治。」彼等申告。王子:「須知龍女之心。」而往龍女之處。「貴女!予之父王死去,大臣等前來促予繼承王位。尊女!前往,予二人治理此十二由旬之波羅奈國,汝有一萬六千之宮女隨行。」女云:「予不能前往!」「何以故?」「予為持毒者,急激發怒者,雖僅有小事而發怒。而與夫人等一同居住,夫人等之相爭,實甚深酷,若予見某事,或聞某言而紛亂發怒,恰成以大拳撒散諸人之結果。以此理由予不能前往。」王子翌日亦再懇願。彼女向彼作次樣之言:「予以此理由,無論如何,亦不能前往;然此二人之予子,非是龍子之狀,而為與貴君同棲之人間兒童,若貴君愛予,請勿疏待此子女等。然此等子女為水生者,身體纖弱,往陸路之時,為太陽之熱而易疲困至死,因此作獨木舟,其中滿盛以水,請伴子女為水遊之戲;而在都城之中,為二人於住居之中,請[P.161]製作蓮池,如此則子女不死。」如是言畢,禮王子右繞之後,擁抱子女,使寢於乳間,接吻其頭後,交付王子,而悲痛由後處消失姿態,往龍之世界而去。王子亦心為悲痛所塞,眼中湛忍滿淚由住居出來,拭淚後往大臣等處,彼等即於當場為灌頂後云:「大王!請往都城。」王云:「然須急作獨木舟載於車上,中滿盛水,水上可撒種種之花,吾之子女水生之人,子女等於此中遊戲為樂。」大臣等依言而作。王到達波羅奈,入裝飾之都城,由一萬六千善於歌舞之宮女等及諸大臣等圍繞坐於殿上之大廣間,而於七日間連續飲非常之飲物。又為其子女製造蓮池,二人之兒童,常於其中遊樂。
某日向蓮池入水之時,有一隻龜入來,彼不能發現逃處,乃橫臥於蓮池之底。子女等遊戲之時,彼露頭於水上,子女等眺望後,又再沈入水中。子女等見彼恐怖,往父王之處告訴:「父王!蓮池之中,有一夜叉,威脅予等。」王命家臣等:「前往捕彼前來。」諸人投網取龜,抬送王前。王子等見此:「父王!此為鬼也!」大聲叫喚。王對子女愛情,向龜發怒,命令臣下:「往將此龜適當處罰。」於是某者云:「此為王之仇物,用臼杵將其搗碎磨粉。」又某者云:「三次煮食。」有者謂:「在炭火之上燒烤。」有者謂:「置於壺中煮之。」然有一人畏怖於水之大臣云:「將其投入耶蒲那河之旋渦流中,如此則彼在其中將受大苦,實再無如此嚴重之刑罰。」龜聞此言出頭云:[P.162]「噫!予對貴君從未作何惡事,何以為如此嚴厲之懲罰?其他之處罰予尚堪能忍耐,然此實為過酷。請勿作此言說。」王聞此語云:「必須依彼之狀而為。」將龜投入耶蒲那河中。龜於龍之世界落於某一水流,乃赴龍之世界,然在水流中遊戲之提頭賴吒龍王之子等看顧年幼之龍女等,見龜而言曰:「將彼奴隷捕獲。」龜自思:「自己由波羅奈王手中逃來,此次再為此慘忍之龍手中之物。有何方法能得逃出耶?」「有一方法,只有虛言。」「貴君等往提頭賴吒龍王之處,何故不申述斯言耶?——予名奇托秋羅龜,乃波羅奈王之使者,派至提頭賴吒之處。我等之王云欲贈女與提頭賴吒,派予前來。予欲會龍王。」龍等歡喜伴彼往龍王之前,申述其事。王云:「伴來」,雖然呼彼見之而不喜云:「如此猥索不揚身體之物,不能當使者之役。」龜聞其言云:「依王之見,須多羅樹般大之使者為何必要耶?身體之大小並非標準,於使往之處,完成任務,豈非標準耶?大王!我等之王有諸多使者,陸上之事,人等為之,空中有鳥,水中有予為使。予名奇托秋羅可為申告,受王寵愛,被任其役,願王勿謗。」彼讚自己之德。於是提頭賴吒問彼:「然以如何目的由王所遣?」「大王!我王申言:『予與全閻浮提之王等結成友好。此次為與提頭賴吒龍王結好,欲贈予女薩姆茨達佳。』以故遣予前來,請勿遲滯,貴君請遣家臣與予一同,決定日期,受取王女。」[P.163]龍王甚喜,對龜表示敬意,龜與四人之幼龍被遣送前往。四龍承命,捉龜出龍之世界。龜見耶蒲那河與波羅奈中間有一蓮華池,心生一計思欲逃跑,作如次云:「諸位幼龍,我等之王與其一家之人等,見予於水中往來,歸王宮時懇求欲得蓮華之蓮根及莖,予為此諸人等摘取此物,請解放我。汝等雖不見予,總知予已先往王處,予於彼處再與貴君等相會。」幼龍等信用於彼與以放縱。龜於彼處之某處沈沒,龍等不見彼而思考:「我等向國王之處前往。」於是循道而進,至王之處作婆羅門之姿近前。王表歡迎問曰:「由何處而來耶?」「大王!由提頭賴吒之前。」「有何緣由耶?」「大王!予等為彼之使者。提頭賴吒敬訊貴君安泰,又對貴君之欲求,竭誠奉上,我王申願貴君之王女薩姆茨達佳為我等王之后妃。」彼等如斯云已,為說明此事唱第一之偈:
一
王聞此唱第二之偈:
二
幼龍等聞此云:「若貴君認為與提頭賴吒之結合為不適當,何以汝自己之從者奇[P.164]陀秋羅龜向我王云:『欲贈薩姆茨達佳王女。』向我等之王遣彼使者?如此派遣,而今成如是侮辱我王。對貴君等如何作為為適當,為我等欲承知之處,我等乃是龍身。」彼等威脅國王唱次之二偈:
三
四
於是王唱二偈:
五
六
幼龍等思欲以龍之鼻風殺王:「我等為決定日期而被遣來者,殺王而歸為不適當,我等往告大王處置。」於是由其場所消姿而歸。龍王問曰:「汝等受得王之女耶?」「大王!貴君實無理由派遣予等前往各處。」彼等怒云:「若王欲殺予等,請即殺之。[P.165]彼王謾罵毀謗貴君,誇稱其生之尊貴,使自己之女居於高位。」彼等所云言王所未言,使龍王激怒爆發。彼命令集合自己之家臣云:
七
然,龍等向龍王云:「若任何人亦不可害,我等往彼處,將如何為之耶?」王云:「如次之樣為之,予亦如是為之。」彼唱二之偈:
八
九
龍等依令如右狀實行。
[P.166]佛為說明此事而言曰:
一〇
一一
一二
一三
王在寢臥,先前因曾受四幼龍之威脅,為死之恐怖所擊,聞都中人等及自己之夫人等歎息:「予之女薩姆茨達佳將贈與提頭賴吒!」於是三次反復聲言。龍王等聞此,一切均退後一伽浮他[7]距離,而化作出如諸神都城狀之一城市住於其中,發送[P.167]書信:「欲得遣送王女。」王接受送來之書信,向使者云:「貴君等請歸原處,予經廷臣等之手,送女到達。」王於使者歸後,呼王女一同登上宮殿最高之房間,王開窗向女云:「吾女!汝見彼裝飾華麗之城市耶?汝將於彼處為某王之第一后妃。彼城市距此不遠,若去而不滿足,即能歸來。——汝必須前往彼處。」王教女後,為彼女洗頭,以一切美飾裝飾,使乘有棚覆之馬車,委交廷臣等之手遣送前往。龍王等烈熱歡迎、致以非常之敬意。廷臣等入彼都市贈女,獲得諸多財物而返。王女登至殿上,橫臥於美麗裝飾神仙之寢牀,恰於彼時,龍女等扮作佝僂僕婦之狀,作為人間之侍女模樣,圍繞彼女。彼女橫臥神之寢牀,感覺神之感觸而入眠,提頭賴吒抱持彼女與隨從之龍等一同由其處消失,現姿於龍之世界。王女醒覺眺望此龍之住居,有美麗裝飾神之寢牀,其他黃金所造之高大建築物等,有遊園與蓮池,恰如裝飾為神之住居。彼女詢問佝僂狀之侍女云:「此都城過於美飾,非予等都城之狀。此究為何人之都城耶?」「后妃夫人!此乃貴女主人之都城,福德甚小者,不能獲得如此之幸福。依貴女之大福德而得此。」提頭賴吒亦向其由五百由旬龍之世界以大鼓宣告:「對薩姆茨達佳現龍蛇之姿者,處以王刑。」因此無一人向彼女現龍蛇之姿。彼女思為人間世界,與彼龍王繼續樂享於彼處,享受愛之同棲歲月。
都城之章終了
其後,彼女依提頭賴吒而妊娠產子,其子為具可愛之姿,命名須陀蘇那。其後[P.168]又產子名達達,此即是菩薩,更又舉一子名蘇婆迦,最後所生之子名阿梨吒。彼女雖然如此生產四子,但尚未知此為龍之世界。但是某日有向阿梨吒云者:「汝母為人,非是龍類。」阿梨吒思欲查察一見。某日彼飲乳時,突現蛇身,以其尻尾擊打母踵,彼女見蛇身喫驚,仰天大聲呼叫,將其子摔打地上,用手抓裂其眼,由彼處流血。王聞彼女叫聲:「后妃因何呼叫耶?」經詢問知阿梨吒之所為。王前來威脅云:「將此蠢才逮捕,奪其生命!」王女知王發怒,且對其子愛護云:「大王!吾子之眼,為吾撕裂,請王寬恕。」王因彼女如此請願:「予不處置!」言與寬恕。彼女於彼日開始知曉此為龍之世界。阿梨吒自此以來名為伽那梨吒〔眇目之阿梨吒〕。
四人童子,分別漸漸成年,於是彼等之父各與百由旬之國。彼等甚有聲望,各有一萬六千之龍女為侍,父之國亦有百由旬。三人之子,每一個月來會兩親,然而菩薩則每半月前來,在龍之世界發生之問題,菩薩為之解明。彼與其父一同出發,奉伺問候毘樓博叉大王[8],以前所發生之問題彼均與以解決。某日毘樓博叉與龍之家臣同赴三十三天之都城圍繞帝釋而坐時,諸神之間提起問題,任何一人均無能解釋,然而摩訶薩坐在美觀之椅上與以解明。於是諸神之王帝釋供養神香及花之後云:「達達汝具與大地同等之廣大智慧,今後可稱為布理達達〔宏大達達〕。」賜與槃達之[P.169]名。彼爾來奉伺帝釋前來,眺望美麗裝飾之皮闍延多宮殿,受諸神及天女等圍繞,觀見極具魅惑的帝釋之幸福,對諸神世界抱持希望。彼自思惟:「予等食蛙之狀態,如何可為?予歸龍之世界,將為住布薩行,而累積再生諸神世界之業。」彼往龍之世界向兩親發願:「父親,母親!予望為布薩之業。」王云:「甚善!願汝為之。然汝為之可矣,但不可往外行之,汝可在此龍之世界無住之某宮殿行之,龍若外出,因有非常之危害。」彼云:「承知父命。」彼於其世界無住之宮殿庭園及苑林等處住布薩行,然龍女等手執種種樂器,出悲嘆之音。彼思:「自已住於此處,不能遂行布薩之業,予將往人間世界積累布薩之業。」如是恐被拒絕,彼對兩親不作任何言辭,向自己之夫人等云:「予往人間世界,於耶蒲那河岸,有大尼拘律樹,予於其近處蟻穴之上卷曲而臥[9],專念有四支之布薩,思積布薩之業,予於一夜中捲行布薩之業,太陽昇起之時,汝等中各十人每次手執樂器,前來予處,向予供養香花,歌踊舞蹈,然後與予同歸龍之世界。」言畢即赴彼處,捲曲於蟻穴之上:「予之皮膚、腱骨、血肉,有欲取者請即持往。」彼專念有四支之布薩,身體現鋤柄大小而臥,行布薩之業。太陽昇起時,幼年龍女等出發而往,依命伴彼歸回龍之世界。如此情況彼行布薩之[P.170]業期間,長年之歲月流轉而逝。
布薩之章終了
爾時在波羅奈城門近村住一婆羅門與其子名蘇瑪達達共同製造樁橛、器械、打坑、張網、殺鹿用畚箕運賣以維生計。某日彼連小蜥蜴亦未能捕獲,彼向其子云:「汝蘇瑪達達!若空手而歸,汝母必發怒,吾等可往捕物歸來!」彼與其子前往菩薩所臥蟻穴方向而來。彼發現鹿往耶蒲那河飲水而行之足跡,彼向其子云:「汝已判明鹿行之道,汝可退後等待,予將射殺前來飲水之鹿。」彼取弓不斷張望,立於某大樹之根元。如是黃昏時分,一頭之鹿前來飲水,彼立即射出,鹿當場未曾倒下,受箭勢所激,滴血而逃,父子追趕,於其倒臥場所取肉。而由森林出時,已達日沒之時,彼等來至尼拘律樹之處。父云:「已無時間,不能歸去。在此一晚以待天明。」置肉於傍側,二人登樹,橫臥於枝間。婆羅門至晨朝醒來,傾耳聞鹿等之聲。洽於此時,年幼龍女等前來為菩薩設置花座,菩薩消失蛇身,以一切莊嚴飾身為神之姿,如帝釋之優雅,坐於花座。幼年之龍女等以香及花鬘供養彼後,奏神之樂器,演唱歌舞。婆羅門聞彼物音自思:「此究竟為誰,不可不知。」彼云:「喂!吾子。」彼雖呼叫,而其子不醒。「此奴深睡,恐甚疲倦,予自行往觀。」彼由樹降下,來至其前。幼年龍女等見彼,即持樂器,沉入地中往龍之世界而去,只餘菩薩一人。婆羅門立於彼[P.171]之前詢問,唱次之二偈:
一四
一五
摩訶薩聞此自思:「若自己如謂為帝釋等中之一人,則此婆羅門必切信不疑。然今日自己必須言說真實。」於是自己言說自己為龍王之語:
一六
一七
如斯云已,摩訶薩自思:「此婆羅門為慘忍暴惡之人,或將使吾為蛇戲,而對自己布薩之業有所妨害,因此,今伴彼往龍之世界,與大榮譽,則自己布薩之業,將[P.172]能永續。」於是對彼云:「婆羅門!予將與貴君以大榮譽,可快樂前來龍之世界。如何?請往!」「然予有子,貴君能使子亦前往,則予等如命。」「如是,婆羅門!可伴子一同前往。」如是言後,告以自己之住居云:
一八
一九
婆羅門出發往子處說明其事,伴子前來。摩訶薩率彼二人前往耶蒲那河之河岸,彼立於岸邊云:
二〇
摩訶薩如是云畢,依自己之威力,伴彼等父子二人往龍之世界,於是於彼處二人得享神之狀態。摩訶薩授與彼等神之幸福,與以四百之龍女,使此二人浸潤於非常幸福之生活。菩薩亦積累布薩之業不怠,彼每半月前來奉伺兩親之起居,使彼等聞法語後,由彼處來至婆羅門處詢問康健云:「有何所欲之物請語,享無不滿之樂。」[P.173]並與蘇瑪達達交相問候,往自己之住居。婆羅門一年間滯在於龍之世界,因其愚福業之故,此處不能滿足,欲歸往人間之世界——龍之世界於彼猶如地獄,莊嚴之宮殿,亦若獄舍,美飾之龍女等思為夜叉女侍之樣。彼思:「如此予不能滿足,蘇瑪達達之心,必須得知。」彼來至子處:「汝不感覺不滿耶?」「有何不滿之處?予未感覺不滿,然父親不滿耶?」「唯然,吾子!」「其尚有何理由耶?」「汝母及汝之兄弟姊妹均未得見,如是,蘇瑪達達!予等不應前往耶?」彼雖云不往,但經父再三勸說,終於承知應許。彼思:「如是已能得己子之心,然予如對槃達云言不滿,彼將更授予更多之榮譽,如是予將更不能歸去。——將用一方便,由讚嘆彼之幸福說起:『貴君棄如是之幸福,因何理由欲往人間世界積累布薩之業耶?』予如是問,彼答望昇天國,『貴君將如此之幸福,尚能捨棄,積累布薩之業,為往生天國,然如我等殺他之物以立生計,將如何為之為宜?——予亦往人間世界,會見親戚等後出家,行沙門之業。』予如是言,彼將滿意,如是彼將許可予往。」某日彼前來問曰:「如何,婆羅門!感覺有所不滿耶?」「予等居於貴君之處,何有不滿?」彼如斯云,不稍言欲歸之事,首先讚嘆彼之幸福云:
二一
二二
二三
[P.174]二四
二五
摩訶薩聞此云:「婆羅門!汝勿為如是之言,我等之榮譽與帝釋之榮譽相較,如一芥子粒在須彌山之外而不能得見者。我等為其侍者尚且不值也。」乃唱偈云:
二六
彼如此云,更聞婆羅門之讚言:「貴君之宮殿為具千眼者〔帝釋〕之狀。」乃又云:「自己有如是心,自己願望皮闍延多宮殿,故勵行布薩之業。」彼為述自己之希望乃云:
二七
[P.175]婆羅門聞此:「今上好之機會到來。」心甚歡喜,對願歸之而唱次之二偈:
二八
二九
於是菩薩云:
三〇
三一
彼語此二偈後自思:「此男如依自己之恩蔭,渡幸福之日,則對任何人將不言自己之事。予將授與彼獲一切愛樂之摩尼寶珠。」於是繼續授此珠云:
三二
如是婆羅門唱偈云:
三三
菩薩云:
三四
[P.176]婆羅門云:
三五
摩訶薩知彼不欲住此處,乃呼喚幼龍等遣送婆羅門父子二人往人間世界。
佛為說明此事而言曰:
三六
三七
婆羅門云:「吾子蘇瑪達達!此處為我等射鹿之處,此處我等捕豬。」彼於行路途中向其子閒話,見一蓮池:「汝,蘇瑪達達!不浴水耶?」其子應之,二人脫去神之裝飾物及神之衣物,將其一束置於池岸,下池浴水。爾時,彼等之飾物等消失,歸往龍之世界,而最初所衣之黃色襤褸衣物則纏著於彼等之身體,一切弓箭刀等仍如以前之狀。蘇瑪達達泣云:「父親!為聽貴君之言,一切無益!」於是父向彼安慰云:「汝勿憂心,只要鹿在,予等於森林中殺鹿,豈不為生耶?」蘇瑪達達之母親聞彼等歸來之事,於途中迎接,伴入家中,充分與以食物飲物。婆羅門飲食終了後入[P.177]眠,母親詢問其子:「汝等長此期間,前往何處?」「吾母!吾等為槃達龍王伴往大龍之住居,而因感覺不滿,由彼處歸來。」「持有財物歸來耶?」「未有也,別無任何得來財物,吾母!」「由彼龍未向汝等作何表示耶?」「由槃達贈與吾父子與一切愛樂之摩尼寶珠,然吾父未加受取。」「彼又云何?」「父云欲出家之故。」彼女甚怒:「如此長久期間,使予負擔子女等生計而彼住於龍之世界,今又欲出家。」彼女以炒米之大匙擊打彼背而威脅云:「汝此非道之婆羅門奴!汝云出家而未得來摩尼寶珠,為何不去出家,而無面目歸來家中?汝速由家出行。」於是彼云:「汝勿怒!森林只要有鹿,則予能扶養汝與汝之子女。」次日即與其子一同往森林出發,而與以前同一方法,建立生計。
入森之章終了
時在南方大海之方角,於喜馬拉雅睒婆梨樹棲息之一隻金翅鳥鼓動其翼[16],搏退大海之水,下往龍之世界捕捉一尾龍王之頭——爾時金翅鳥尚未知捕捉龍王之時分,此在槃達拉本生譚〔第五一八〕中已知——。然彼捉龍之頭在海水尚未擴來之中昇起,吊持飛向喜馬拉雅山頂。爾時在迦尸國住一婆羅門出家為仙人,於喜馬拉雅地方作葉庵住居,彼之經行處端有大尼拘律樹,彼於晝間於樹之根元處住居。金翅鳥持龍來至尼拘律樹頂,龍於吊下之中欲逃,以尻尾捲住尼拘律樹之枝,金翅鳥[P.178]不知,以其大力向空中飛起,使尼拘律樹連根拔起。金翅鳥持龍來至睒婆梨樹之森林中,用嘴啄裂其腹,食龍之脂肉,身體則投棄於大海之中;尼拘律樹落下,發大音響。金翅鳥自思:「此何音響?」向下見為尼拘律樹,彼思:「此樹由何處拔出?」「此為苦行者經行處端之尼拘律樹。」彼正確判明。「此樹對彼非常有用。究竟自己已為惡事耶,抑或非為惡事耶?」彼思考之後:「首先向彼詢問一觀。」於是扮為婆羅門之姿來至其前。恰如其時,苦行者於彼場所盤腿而坐,金翅鳥向苦行者為禮坐於傍側,作一無所知之狀問曰:「尊者!彼為如何之場所?」「一隻金翅鳥為食食物,持龍來此處,龍欲脫逃,用尻尾捲尼拘律樹之枝,鳥以自己之大力,飛勝而行,於是由此處將樹拔起,此即其拔樹之場所。」「然則彼金翅鳥有罪耶?」「若不知而為,亦非故意,故無罪。」「龍之方面如何?尊者!」「龍殺此樹,並非摑拔,因此彼亦無罪。」金翅鳥喜苦行者之言:「予金翅鳥之王,尊者!貴君對予之問所答甚為可喜,請貴君住此林中。而予有一『阿蘭婆耶那』咒文[17]——應知此為無價尊貴之咒文,予以此授君以為謝師之禮。請與接受。」「咒文對予[A5]已經滿足無需,請貴君行之。」彼再三乞願,苦行者接受,遂授與咒文並教示藥草種類而去。
爾時,在波羅奈有一貧人之婆羅門,彼負債甚多,頻受債權者催討,彼思:「予住此世何為,莫如入林中尋死。」於是出發,漸入彼仙處。彼來見苦行者,以其勤勉所作之完善,使苦行者甚為歡喜,苦行者思考:「此婆羅門對自己為一有助之人,予[P.179]將由金翅鳥所得咒文授與彼知。」「婆羅門!予知『阿蘭婆耶那』咒文,予授與貴君,可為受取。」「尊者!予已滿足,咒文對予毫無意義。」於是彼再三再四強使彼承知,授咒文與彼,而對咒文適合之藥草及其用法一切說示使聞。婆羅門云:「如此予已得生活之手段。」彼滯在數日之間,「尊者!予內臟疼痛。」彼假作一口實,受得離去許可,如是彼由苦行者處逃出,向彼作禮畢,離去森林,漸漸來至耶蒲那河岸。彼記憶咒文,進入街道。
爾時槃達之侍女大約千人左右之幼少龍女等,持能與一切愛樂之摩尼珠,由龍之世界出來,而放置寶珠於耶蒲那河岸砂山之頂,其光明於一晚之中照耀而為遊水之樂。在太陽昇起之時,龍女等用一切飾物,裝飾自己,取摩尼珠收其光輝圍繞而坐。婆羅門記憶所習咒文,繼續來至彼處,龍女聞咒文之聲:「此必為金翅鳥」,非常驚怖,未及持摩尼珠而沒入地中回歸龍之世界。婆羅門見摩尼珠:「自己之咒文已然成就。」非常歡喜,彼取摩尼珠而去。恰於此時,彼獵師婆羅門與其子蘇瑪達達一同捕鹿而往入森林途中,見彼摩尼珠在此婆羅門之手,向其子曰:「啊呀!彼槃達非與予等之摩尼珠耶?」「是也,吾父!即是彼物。」「如是,使彼聞知此珠並無何用,以欺騙之。而將摩尼珠奪入予等之手。」「吾父!貴君前此不受槃達所云欲行贈與,今此婆羅門奴必將騙汝,我等沉默勿言。」「汝勿多言,彼奴能騙予耶?予將騙彼,汝可觀之。」彼與阿蘭婆耶那[18]交談:
三八
[P.180]如此阿蘭婆耶那唱偈:
三九
獵師欺彼言摩尼珠無用,自己欲取而唱三偈:
四〇
四一
四二
於是阿蘭婆耶那唱偈:
四三
[P.181]婆羅門云:
四四
阿蘭婆耶那回答:
四五
婆羅門云:
四六
阿蘭婆耶那答:
四七
婆羅門云:
四八
彼敘述自己之力云:
四九
五〇
五一
[P.182]五二
獵師婆羅門聞此自思:「此阿蘭婆耶那如使之見龍,將與彼之摩尼珠;如是使彼見槃達,將取得摩尼珠。」於是彼與其子商談繼續唱偈:
五三
蘇瑪達達云:
五四
五五
婆羅門云:
五六
[P.183]蘇瑪達達答:
五七
五八
婆羅門云:
五九
蘇瑪達達云:
六〇
雖如此云,此賢德之青年,見其父不能從己之言云:「予不能與如此惡人一同行事。」彼大聲驚動諸神,而在父親未見之前逃去,入喜馬拉雅山地出家,修得神通及等至,成為於禪定無缺者,再生於梵天界內。
佛為說明此事而言曰:
六一
獵師婆羅門思考其子蘇瑪達達離開,除自己之家,能往何處而去,但阿蘭婆耶[P.184]那頗感不快,彼見此云:「阿蘭婆耶那!汝勿憂心,予使貴君得見槃達。」與彼一同赴龍王行布薩之場所,而見彼於蟻穴之上蜷蚼而臥之龍王,彼立於不遠之處伸手而唱二偈:
六二
六三
摩訶薩開眼見獵師自思:「此男將妨礙自己之布薩。」「自己以前伴此男往龍之世界享受非常之幸福,而自己雖與彼摩尼珠,但彼不受,然今引蛇使前來——若自己對此男背叛朋友之事發怒,則自己必將破戒。實際自己目前第一必須專念者,乃為有此四支之布薩,只此一點必須仍如以前之行。——阿蘭婆耶那對自己或斷或煮,或以木橛穿刺皆可,自己對彼不可發怒。」於是閉目受持專念波羅蜜,在蜷蚼之中,入頭於身不動而臥。
戒之章終了
獵師婆羅門云:「阿蘭婆耶那!汝捕此龍,摩尼珠可與我耶?」阿蘭婆耶那不拂與任何考慮云:「汝可取之,婆羅門!」將摩尼珠投向其手。但彼摩尼珠由彼手中滑落地面,當即沒入地中往龍之世界而去。獵師婆羅門將此摩尼珠、槃達之友誼、及其子三者均皆失去:「予已無所寄托,予悔不從吾子之言。」彼哭泣歸家而去。阿蘭[P.185]婆耶那以神聖之藥塗自己之身,並食少許,強化彼身體,口唱咒文,接近菩薩,摑其尻尾,強握其頭使之開口,將所食之藥,唾入龍之口中。而清淨出生之龍王,恐怖破戒,不稍發怒,雖使開眼而己未開眼;於是彼唱藥之咒文,摑住龍之尻尾,使頭向下巡迴振動,使吐出食物後,長長橫臥於地面之上,洽如枕中物潰出,彼以手壓潰,使骨如同粉碎之一般,更又摑住尻尾如叩布之狀擊打。摩訶薩受如此之苦痛,而不稍發怒。
佛為說明此事而言曰:
六四
如此摩訶薩完全無力,彼已準備以蔓草所作之籠,入摩訶薩於其中,然因身體大而不能入,彼以踵將其踢入,而持籠來至某村。於村之正中放下蛇籠,彼大聲云:「請來觀龍之舞蹈。」村中諸人集合前來。爾時阿蘭婆耶那云:「大龍汝出。」摩訶薩自思:「自己今日使眾人歡喜,則自己亦快樂,如是則阿蘭婆耶如能得諸多財物,心中歡喜,或可將自己解放。無論此男對自己之所為,自己為之工作。」於是彼由籠中取出菩薩,彼云:「變大!」即成大龍;彼云:「變小!」即成圓形;平臥則成一龍蓋、二龍蓋、三龍蓋、四龍蓋、五、六、七、八、九、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之龍蓋、百之龍蓋,或高或低,或見或不見之狀,或成青黃赤白紅,出焰、出水、出[P.186]煙,如彼所云,使自己變現舞蹈,為眾觀看。見者任何人亦不能抑止落淚,諸人贈與諸多之黃金、金貨、衣物、飾物等等,只此一村即儲得十萬金上下。彼於捕得摩訶薩時,思考如得千金即與釋放,然彼見此諸多財物儲得,彼自思:「只此一村自己即儲得如此諸多財物,如是都城,不知更將儲得多少財物。」彼因貪欲財物而不放龍。彼於此村作定住之基礎,作寶石之籠,入摩訶薩於其中,彼乘心情快樂之乘物,與諸多之從者一同出發,沿途於各村各市使龍不斷演技,來至波羅奈都城。彼與龍王以蜜所製穀物,殺蛙與食,然龍王恐怖不被解放而不取食物。僅管不取食物,彼仍在四城門外之村開始,此處彼處一個月中間使之演技,滿月布薩之日,向王申告:「今日向貴君演技請觀。」王鳴大鼓巡迴街市,集合諸人,人人積累重臺作觀覽之臺。
演技之章終了
菩薩為阿蘭婆耶那所捕時,恰於其日,摩訶薩之母,在夢中見一赤眼黑面之男,用劍斬取彼女之腕,持血滴之腕而去。彼女喫驚坐起,觸見右腕,始知是夢,雖然如此,彼女思:「予見此為一慘酷之惡夢——畢竟必定予四人之子,或提頭賴吒老王及予有何危險。」然而只對有關摩訶薩之事,過多思考:「何以其他諸子均住於龍之世界,而只有彼只望持戒往人間世界行布薩之業,因此有某人、蛇使、或金翅鳥捕予之子而去亦未可知。」彼女深為思案擔心。其後經過半月:「予之次子半月生活而[P.187]不能無予——彼確已生起某種危害。」彼女悲傷。經過一個月後,其間彼女悲傷無不落淚之時,彼胸涸[20]眼矇:「今將歸來,今將歸來!」痛思坐於其子歸來之道路前後眺望。時值彼女長男須陀蘇那經過一月欲見兩親,由諸多隨侍相伴前來,彼向母親作禮畢立於傍側,彼女悲嘆槃達之事,與彼無何語交談。彼自思考:「自己之母親以前於自己來時,非常歡喜款待,然而今日悲痛,究竟為何理由?」彼向彼女詢問云:
六五
六六
彼女雖被其子如斯云問,但仍不作語。「究竟被誰辱罵,或被非難亦未可知。」須陀蘇那自思,於是向彼女詢問,更唱一偈:
六七
於是彼女向彼語云:
六八
六九
彼女如斯云:「實無處可見汝弟吾可愛之子,彼必生起何等危害。」彼女悲嘆唱次之偈:
七〇
七一
七二
如此云後,彼之從者及自己自身之從者等一同向彼處出發。
另方面槃達之夫人等在蟻穴之頂雖未見彼,彼等思:「彼必往其母之住居。」並未掛心,然聞婆母未能得見其子前來,心中喫驚,往途中迎行,彼女見婆母云:「母親!貴女之子未見,今日已屆一月。」大聲哭泣,投身於母之足前。
佛為說明此事而言曰:
七三
七四
[P.189]槃達之母與其兒媳一同於道路之當中悲泣,而後彼女等一同登上彼之宮殿,眺望彼之寢牀悲泣云:
七五
七六
七七
七八
七九
如此槃達之母悲嘆,槃達之住居,洽如大海內部之狀,響徹一音,無一人不失自己之平靜。其住居全部,洽如世界終了之吹風打擊娑羅樹林之狀。
佛為說明此事而言曰:
八〇
彼之兄弟阿梨吒、蘇婆迦為奉伺兩親之起居而來,聞得其悲聲,入槃達之住居,安慰母親。
佛為說明此事而言曰:
八一
八二
[P.190]薩姆茨達佳彼女云:
八三
八四
子等云:
八五
八六
於是須陀蘇那思考:「若吾三人指同一方向而行,則必遲緩,以三人向三場所而行,一人往神之世界,一人往喜馬拉雅山地,一人往人間所住之世界。然而阿梨吒如往人間世界,彼發現槃達,則其村其市必被燒毀,此誠慘酷之事,不能遣彼往人間世界。」彼如此思考故,向阿梨吒云:「汝阿梨吒!汝往神之世界。若槃達欲聽法,為諸神伴往天界,汝可由彼處伴彼歸來。」彼遣阿梨吒往神之世界。又向蘇婆迦云:「汝往喜瑪拉雅山地,沿五大河[22]搜索槃達前來。」彼派遣其往喜瑪拉雅地方。自己則思欲往人間世界:「若予扮作婆羅門之姿而行,則人間等眾將必追返自己,因此,扮作苦行者之形狀而行,所以然者,出家者受人間等眾喜愛之故。」於是彼變身姿為[P.191]苦行者,向母商談後出發而去。菩薩有一異母之妹名阿奇姆吉,彼女非常愛喜菩薩,彼女見須陀蘇那出發,云:「兄長!予亦甚悲苦,予與貴君一同前往。」「吾妹!汝不能行,予為出家者姿態之故。」「予變為一小青蛙,臥於汝之螺髮之中前往。」「如是可行。」彼女變為小蛙,臥於彼之螺髮之中。須陀蘇那自思:「予由根本處搜索於彼而行。」彼由菩薩之夫人等詢知彼行布薩之場所,首先第一前往彼處。彼發現摩訶薩為阿蘭婆耶那所捕之處殘留血跡與以蔓草作籠之場所,彼知菩薩為蛇使之手所捕,忽然心起悲痛,湛忍滿眼之淚,彼循從阿蘭婆耶那所行之道路,來至最初發現演技之村,詢問諸人:「如此如此之龍,依某蛇使而被作演技之事耶?」「唯然!由今一月有之前,依阿蘭婆耶那被作演技之事。」「彼男儲金多少?」「儲金甚多,只此一處即儲金十萬上下。」「今往何處而去?」「如此如此之多村而行。」彼由此以來尋訊,漸漸來至王宮之入口。洽於此時阿蘭婆耶那善為湯浴,塗以美麗之油膏,身著美好之布衣,造寶石之籠使從者抬持,洽行來到王宮入口。諸人集聚,為王設席,王立於宮殿之中宣告云:「予今參觀龍王之演技。」阿蘭婆耶那於顏色美麗之覆布之上放置寶石所造之籠,將其開啟:「大龍王!請出。」彼與指示。爾時須陀蘇那立於羣集之先端,摩訶薩出頭徧見羣集。——龍者有二理由巡迴觀見羣集,一為為見金翅鳥之危害,更則為見親族者之有無;如見金翅鳥恐怖則不舞踊,見親族羞恥亦不舞踊。摩訶薩徧觀羣集之間,見出其兄,彼抑止眼中之淚,由籠中出向其兄之處出發而行。諸人見其前來,恐怖而後退,只有須陀蘇那一人殘留,摩訶薩往彼之處,向彼足甲〔龍爪〕低頭而泣,須陀蘇那亦泣,摩訶薩泣終退入籠中。阿蘭婆耶那思為:「彼苦行者為龍所咬,應對彼人加以安慰。」彼行近前云:
[P.192]八七
須陀蘇那思與彼交談云:
八八
阿蘭婆耶那思:「此實如是云云。」彼不知其事,怒云:
八九
於是須陀蘇那以偈呼喚彼云:
九〇
阿蘭婆耶那云:
九一
九二
[P.193]須陀蘇那聞彼之言,云:「以五千金我等將賭。」彼不稍驚慌,往王宮而行;而彼立於其舅父國王之前唱偈:
九三
王自思考:「此苦行者向自己請求莫大之金,究[A6]竟為何耶?」彼唱偈:
九四
彼如此云,須陀蘇那唱次之二偈:
九五
九六
「如是予往。」王與苦行者一同出發前來。阿蘭婆耶那見王喫驚:「彼苦行者伴王前來,彼為王家親族之出家者。」彼附彼王等之後而行唱偈:
九七
[P.194]於是須陀蘇那唱次之二偈:
九八
九九
於是阿蘭婆耶那怒彼云:
一〇〇
一〇一
於是須陀蘇那戲彼繼續唱偈:
一〇二
於是阿蘭婆耶那以二偈向彼云:
一〇三
一〇四
〔須陀蘇那云〕:
一〇五
[P.195]一〇六
一〇七
彼如斯云後:「汝阿奇姆吉!由螺髮之間出來,載於掌上。」彼於諸多人眾當中伸手呼其妹出。彼女聞其聲,臥於螺髮之間不動,作三次蛙鳴之聲而出,然後出來坐於肩上,跳起於彼之掌上落三滴之毒後,再進入彼之螺髮之間。須陀蘇那持毒而立不動:「予滅亡此國,此國全滅。」彼三次宣示,彼之聲音響過十二由旬之波羅奈。於是王詢問曰:「因何理由滅亡此國?」「大王!此毒撒得之場所,對予實不可測。」「此處土地廣大,可撒於地上一觀。」彼云不能,拒絕王言,繼續唱偈:
一〇八
王云:「若然,可投於上方空中。」「彼亦不能。」如斯云而示以彼事唱偈:
一〇九
王云:「若然,可注入水中。」「彼亦不能。」為示彼事而唱偈:
[P.196]一一〇
於是王向彼云:「吾人已失,只求請汝講求勿滅我等國之方法。」「如此,大王!於此處並列請掘三穴。」王命諸人掘造。須陀蘇那於中央穴中滿盛種種藥草,第二之穴中為牛糞,第三之穴中滿置神之藥草,然後向正中之穴中滴入毒藥,如是爾時出煙,火焰衝上,火焰侵占牛糞之穴,由彼處火焰更熾,更又波及充滿神之藥草之穴,藥草燒盡漸消。阿蘭婆耶那立於距穴不遠之處,然毒之熱氣著付其身,全身皮膚完全破壞,使彼成為一白癩病患者。彼恐怖戰慄,三次宣示:「解放龍王。」菩薩聞此,由寶石所造之籠出來,作出以一切飾物裝飾自己之姿,儼然諸神王帝釋之非常莊嚴狀態,站立起來。須陀蘇那與阿奇姆吉亦同樣在傍侍立。於是須陀蘇那向王云:「大王!此我等為誰之子汝知之耶?」「否!予不知也。」「貴君不知也未可知,然而迦尸王之女阿姆茨達佳,贈與提頭賴吒之事,王當知也。」「啊!予知,彼為吾妹。」「予等乃其子也,貴君乃予等之舅父。」王聞此,擁抱彼等,接吻其頭而泣。彼等登入宮殿之上,表非常之敬意後,王對槃達表示親愛詢問:「汝持此強烈之毒,如何阿蘭婆耶那將汝捕獲?」槃達詳加說明始末之語,更又云:「大王!王者必須以如是方法治國。」彼對其舅父說法。繼而須陀蘇那向王云:「舅父!予等之母未見槃達,心中憂慮,予等不能在外遲疑。」「其善!如是汝等可以行矣。然予欲見吾妹,如何方法始[P.197]能得會耶?」「舅父!祖父迦尸王現居何處?」「汝等祖父,以吾妹不在,不能生活,捨國出家,而住於此森林中云云。」「舅父!予等之母亦思與貴君及祖父相會。貴君於規定之某日,往予祖父之處,予等伴母來祖父之仙處,於彼處貴君與吾母相會。」如此彼等與舅父約定日期之後,退下王宮而去。王送其妹之子等,哭泣而返回宮中,彼等則沉沒於地中,歸回龍之世界。
入都城之章終了
當摩訶薩到著之時,龍之都城一切諸生,充滿歎聲。彼於一月在籠中為疲勞之故,臥於病牀,而向彼處探望之龍等實無限際,彼與龍等談話甚是疲勞。阿梨吒往神之世界,然未見摩訶薩,首先第一歸來,如是:「此者強暴,性情粗暴,可能阻擋龍之羣眾。」以彼為摩訶薩臥居場所之門衛。蘇巴迦搜索喜馬拉雅地方,次又搜索大河及其他之河後,繼續搜索耶蒲那河前來。獵師婆羅門見阿蘭婆耶那成為癩病患者,彼思:「彼奴因使槃達疲弊而成癩病患者,然而以自己來說,自己受槃達之非常款待,而因欲得摩尼珠,使阿蘭婆耶那得見槃達。彼惡果必將來臨,在尚未來之中,往耶蒲那河洗惡運之場所,洗濯其惡。」洽於此時蘇婆迦來至此處,彼聞其聲:「彼惡人只欲得摩尼,而將與彼奴非常榮譽之自己兄弟之場所,告示阿蘭婆耶那。此奴已不得保生命!」於是彼以尻尾捲其兩足,拉沉於水中,絕息而稍使弛緩,如是彼提[P.198]起其頭,然後再拉沉水中。如此幾回返復行之,疲勞至極之獵師婆羅門揚頭唱偈:
一一一
蘇婆迦以偈向彼云:
一一二
於是婆羅門思考:「此乃槃達之兄弟,自己生命將不可靠。吁息!自己對其兩親及其自身加以讚美,使其心軟和平以為之計,然後乞保生命。」乃唱偈:
一一三
[P.199]於是蘇已迦向彼云:「惡婆羅門奴!汝思欺我欲逃,予不使汝生。」彼說明彼所作之行為云:
一一四
一一五
一一六
一一七
一一八
一一九
婆羅門思考:「此龍將不使予生,然予如何努力為可逃之方耶?」乃唱偈:
一二〇
[P.200]蘇婆迦聞此生疑,彼思:「今將此奴押往龍之世界,詢問兄弟之後,再作判斷。」唱次之二偈:
一二一
一二二
如斯語畢,摑彼之首,將彼撮起,不斷罵詈與惡口,來至摩訶薩宮殿之入口。
摩訶薩搜索之章終了
時為門衛而坐之阿梨吒見拴來之婆羅門形甚疲弊,出至途中往迎云:「蘇婆迦!不可使其受苦,婆羅門族乃大梵天之子,若大梵天知誰使其子受苦,梵天發怒,將使我龍之世界全部毀滅。婆羅門族乃世之中最優而又有非常威力者,汝不知其人等之威力,予則善知。」實際阿梨吒前一生乃為犧牲祭之婆羅門,故彼如此云。彼如斯云,更將前生經驗長於作犧牲祭之事,彼向蘇婆迦及龍眾宣告其狀:「諸君!請聞予讚嘆婆羅門作犧牲祭之德。」如此云畢,開始敘述犧牲祭之讚嘆:
一二三
[P.201]於是阿梨吒又詢問曰:「蘇婆迦!此世依誰而整備汝知之耶?」彼答不知。「乃婆羅門族之祖父梵天所整備者。」彼為示此,而唱次偈:
一二四
如此,彼云:「此婆羅門族者持有大德,此等之人心保清淨,如行布施,則決不再生其他之處,必往神之世界。」於是更又唱偈:
一二五
一二六
[P.202]彼更讚嘆婆羅門而唱偈:
一二七
如此婆羅門族者應為受布施之最上人等,彼更持來其他理由應如此,顯示而唱偈:
一二八
為說明其意義彼唱次之偈:
一二九
尚又以其他之例云:
一三〇
一三一
如此持彼婆羅門昔日之語,又唱次之偈:
一三二
為說明其意義如斯云:
一三三
一三四
彼更云:「吾兄!此海緣何理由成為不能飲之鹽水,汝知之耶?」「予不知也,阿梨吒!」「汝除殺婆羅門之事外,一無所知。可善聽之。」彼云唱偈:
一三五
彼云:「婆羅門乃如是者」,更又云:
一三六
如此阿梨吒以十四偈讚嘆婆羅門族、犧牲祭及吠陀之事。諸多前來看視摩訶薩之龍等,聞彼之言,皆云:「彼云真實之事。」彼等成為採用錯誤見解之狀態。摩訶薩雖臥病在牀,而已聞其一切,龍等並亦告知於彼,於是菩薩思考:「阿梨吒讚嘆錯誤之道,自己應破其論,以正眾人之思考。」彼起立沐浴,以一切飾物飾身後,坐於說法之座,使全部龍眾集合,呼阿梨吒近前云:「阿梨吒!汝語錯誤之事,讚嘆吠陀、犧牲及婆羅門族,婆羅門等依吠陀之作法,而為犧牲祭之事,不能認為究竟之物,並非約束能至天國之物。汝應知汝之論斷錯誤。」彼於是語破犧牲祭之論云:
[P.206]一三七
一三八
一三九
一四〇
一四一
一四二
一四三
[P.207]一四四
一四五
一四六
一四七
一四八
一四九
一五〇
[P.208]一五一
一五二
一五三
一五四
一五五
一五六
一五七
[P.210]於是宣示此等之非真理云:
一五八
一五九
一六〇
一六一
一六二
一六三
一六四
一六五
一六六
一六七
一六八
一六九
一七〇
一七一
一七二
一七三
一七四
一七五
一七六
一七七
一七八
一七九
[P.214]一八〇
一八一
一八二
一八三
一八四
[P.217]如此摩訶薩破彼等婆羅門等之論,在此確立自己之論,龍眾聞彼之法語,皆大歡喜。摩訶薩將獵師婆羅門由龍之世界逐出,但尚不誹謗於彼。
王子薩佳羅布拉夫瑪達陀,不違約束之日,由四軍之兵圍繞向父住居之處而來。摩訶薩亦巡迴鳴擊大鼓:「我等前往會見舅父及祖父。」而非常華麗裝飾由耶蒲那河向上前行,向彼仙處出發,彼之其他兄弟等亦繼續於彼等兩親之後。薩佳羅、布拉夫瑪達陀見摩訶薩由許多人隨從而來,不與理會而詢問其父云:
一八五
一八六
一八七
[P.218]一八八
一八九
一九〇
一九一
一九二
一九三
一九四
一九五
一九六
一九七
一九八
[P.219]如此由其子蘇佳羅布拉夫瑪達陀所問而獲得神通力之苦行者答云:「此提頭賴吒王之子等,乃汝之甥為龍者也。」然而唱偈云:
一九九
如此二人共語之間,龍眾到著於苦行者之足前作禮後坐於旁側,薩姆茨達佳亦向其父問候後,不勝悲痛哭泣,與龍眾一同歸往龍之世界。國王蘇佳羅布拉夫瑪達陀於彼處滯在數日間後,歸往波羅奈。薩姆茨達佳於龍之世界死去,菩薩則在生命之限內,守戒行布薩之業後,與龍眾共同滿登天道。
結分
佛說此法語後言:「汝優婆塞等!如此昔日之賢者等於佛尚未出現時,尚能捨棄龍之幸福,行布薩之行。」於是佛為作本生之結語:「爾時之兩親,是今大王之一家,獵師之婆羅門是提婆達多,蘇瑪達達是阿難,阿奇姆吉是優鉢羅色,須陀蘇那是舍利弗,蘇婆迦是目犍連,阿梨吒是須那呵多,槃達則即是我也。」
五四四 大那羅陀迦葉梵天本生譚
〔菩薩=梵天〕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杖林時,對教化鬱鞞羅迦葉[1]所作之談話。然而佛轉最[P.220]優法輪教化鬱鞞羅迦葉等之螺髻外道後,為完成與摩揭陀王之約束[2],有以前千人[3]之螺髻外道等相隨,前來至杖林。爾時摩揭陀王與十二那庾多[4]之扈從前往向十力尊敬禮而坐,彼之扈從之中有婆羅門與居士者之間生起議論,所謂:「究竟鬱鞞羅迦葉於大沙門之處修習梵行耶?抑為大沙門於鬱鞞羅迦葉之前修習耶?」於是世尊自思:「必須使之知此迦葉在自己之前出家。」乃唱次之偈:
上座忖度世尊之意唱偈:
彼唱此偈後,為顯示自己為弟子,彼向如來之足甲著頭云:「諸位!予之尊師為世尊,予為彼之弟子。」而為一多羅[6]、二多羅、三多羅、乃至七多羅止,七次於空中騰降表現後,向如來作禮,坐於旁側。見此奇蹟諸人云:「佛實為持大威神力者,如此有勢力之迦葉外道,自己思已得成為阿羅漢者,而鬱鞞羅迦葉打破邪見之網,為如來教化所成就之處。」彼等對佛之德交談。於是佛言:「我現今到達一切知,教化此等者並不為珍奇,我於前生尚未得離欲之時,我尚為那羅陀梵天打破邪見之網,溫順此者。」佛受眾人之請求,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於毘提訶國之彌絺羅都有名安佳提之王治國,彼為規法正直之王。王女盧佳,非常美麗可愛,彼女因十萬劫間之誓願得非常之福德,來王之第一后妃之胎,再生而來。但其他一萬六千之宮女等皆石女不能生育,是故王對此王女特別歡喜疼愛。王為彼女以種種之花入滿二十五個花籠,與精密之織錦著物,王云:「以[P.221]此可為自己最美之裝飾」,每日贈與其女;又云:「一切食物有無限際之多,每半月須布施一次。」贈與千金。此王有毘闍耶、蘇那瑪、阿拉陀三位大臣,如是於四月[7]滿月之日催開祭祀,王使其街市與宮中裝飾為諸神都城之狀時,王充分施行熱水之浴,身體充分塗以塗膏,以一切莊嚴之具飾身,開放天窗,在殿上之大廣間中,受廷臣等環繞,眺望於澄澈之大空中昇起之月輪,王向大臣詢問:「實為如何愉快之月夜!然則今宵應如何耽醉於歡娛之中耶?」
佛為說明此事而言曰:
一
二
三
四
彼等如此被問,各各如自己所思者語之。
佛為說明此事而言曰:
五
[P.222]六
七
八
九
一〇
一一
一二
一三
一四
一五
一六
一七
一八
[P.223]一九
二〇
二一
二二
二三
二四
[P.224]王為彼等眾多從臣等環繞,坐於一面為禮問訊。
佛為說明此事而言曰:
二五
二六
二七
二八
二九
三〇
三一
三二
三三
[P.225]此王於一切知之佛、辟支佛、佛弟子、摩訶薩之中,未能索得最初之者(佛),又未能向最後之者(菩薩)相應處之大權威質問,然王卻向全裸一無所知亦無任何權威之邪命外道加以詢問。彼雖受如此詢問而不能對其問與以相應之說明,恰如叩擊步行牛之人,又如投棄塵埃於食物鉢中之人,彼云:「大王!請聽。」彼以只此良好機會教示自己之邪見。
佛為說明此事而言曰:
三四
三五
三六
三七
三八
三九
[P.226]如此敘述布施之無果後,現又敘述惡之無果云:
四〇
四一
四二
四三
四四
四五
[P.227]如是此斷見論者非常熱心各別語其自論。
四六
四七
四八
四九
五〇
五一
五二
[P.228]五三
五四
五五
五六
五七
五八
五九
六〇
六一
[P.229]六二
六三
六四
彼如斯云已而又云:「尊者迦葉!予等長久期間心地朦朧,唯今予等能得尊師。今後將從汝之教,唯耽愛欲之樂,將不聞只成為予等障礙之法。尊師可居於此處,予等將歸去矣。」
六五(一)
六五(二)
[P.230]王於最初至古納之前問候而發質問,然其歸去則未作禮而去,此乃古納之不德所致,尚且未受禮遇,開始施食亦未受如何尊敬。一方王過其夜後,翌日呼集大臣云:「為予準備一切愛樂,今後予將只耽於愛欲之樂。此外任何之事,無須向予申告,作裁判之事,可由某與某理執行。」彼王即沈湎於愛樂之中。
佛為說明此事而言曰:
六六
六七
六八
六九
七〇
七一
七二
七三
[P.231]七四
七五
[P.232]七六
七七
七八
七九
八〇
八一
八二
八三
[P.233]八四
八五
八六
八七
八八
[P.234]八九
九〇
九一
九二
九三
九四
九五
九六
九七
[P.235]九八
九九
又彼女說明此意義云:
一〇〇
一〇一
於是今再示告從惡友之惡結果,從善友之善結果。
一〇二
一〇三
[P.236]一〇四
一〇五
一〇六
一〇七
如此王女以六偈為父王說法後,於是彼女自身昔嘗蒙受苦楚而示云其狀。
一〇八
一〇九
一一〇
一一一
[P.237]一一二
一一三
一一四
一一五
一一六
一一七
[P.238]為說明彼事而唱偈:
一一八
——更又由此死沒再生於森林中之猿胎,出生之日,使會見獸羣之王,彼獸羣之王云伴來自己之處,彼緊強抱,彼不聞予大聲哭泣呼喚,以齒拔去予之睪丸——。彼女為說明此事云:
一一九
更又說示他生云:
一二〇
一二一
一二二
一二三
一二四
一二五
一二六
[P.239]一二七
一二八
一二九
一三〇
[P.240]其次彼如宣示最優之法:
一三一
一三二
一三三
一三四
一三五
一三六
[P.241]如此彼女教其父王,佛為說明此事而言曰:
一三七
如此由晨朝開始晚間一夜向父王說法後云:「父王!請勿聽信持有錯誤思想之裸形者言辭,此世界有,他世界有,善惡之業有果報,請聽語予之狀善友之言,請決勿向不正之作法前進。」雖然如此,而彼女並未能使父王之錯誤思想脫除。實際彼聞王女美麗之音聲,不過只此歡喜而已。何以故?兩親者雖愛可愛子女之言,然不放棄其自己之思想。在市中則云王女盧佳向父王說法使其放棄錯誤思想而起騷動:「唯今彼賢德王女除去父王錯誤思想,使市中人等得到安穩不違。」大眾皆大歡喜。彼女雖然未能使父王覺悟,然決不失去精神:「予將構想某等方法,給與父王安泰。」彼女在頭上合掌向十方禮拜不斷:「在此世界中支持世界之正當沙門婆羅門,世界之守護神、大梵天王俱應存在,切望諸方前來,請以貴君等自身之力使予之父親放棄[P.242]錯誤思想。此之父君雖然無德,然呈予之德,呈予之力,呈予之真實,切望前來使彼放棄錯誤之思想,使世界中之人人安泰。」彼女如是云言禮拜。爾時菩薩為那羅陀大梵天——所謂諸菩薩者,依自身之慈行、依慈愛、依大行,時時巡迴眺望世間之正行者、不正行者。彼於彼日巡迴眺望世界中,見彼王女為除去父王錯誤思想,祈請世界諸神支持,彼思:「除自己之外,無有得使放棄其錯誤思想者。今日予自己向彼王女表示親切,必須前來為使王與其家臣安穩。然予將以何種姿態前往耶?」「人世之中,唯有出家者深受敬愛、尊敬、與歡迎,是故予以出家者之姿態前往。」彼如是決心,作出黃金色人間之姿態,結人間之螺髮,螺髮之間,刺入黃金之針,在身之表裏著赤色樹皮之衣,以黃金之星美飾,以白銀完成羚羊之皮披掛於片面之肩上,持垂真珠之紐所作之黃金乞食之鉢,肩擔三處彎曲之黃金擔棒,持用真珠紐之珊瑚水瓶;作如此所謂仙人之姿,恰如懸於大空之月光輝綿徧於空中而來,入於美飾之羌達宮殿之大廣間中,立於王前方之空中。
佛為說明此事而言曰:
一三八
一三九
[P.243]王亦見彼,驚愕梵天之光輝,彼不能於自己之席上直立不動,彼由席上下來,立於地面之上,彼詢問彼由何處而來,姓名為何。
佛為說明此事而言曰:
一四〇
一四一
於是彼思:「此王思無他之世界,是故向王語他世界之事使之聞得。」遂唱偈云:
一四二
如是王思:「以後再問他世界之事。彼如何得神通耶?向彼一問試觀。」於是唱偈:
一四三
[P.244]那羅陀云:
一四四
王雖然聞梵天如此之言,但仍強圖把持謬思,因此彼不信有他之世界:「究竟善業之果報為實有耶?」彼唱偈云:
一四五
那羅陀云:
一四六
王云:
[P.245]一四七
那羅陀答:
一四八
王聞此爆笑而續唱偈:
一四九
於是摩訶薩於眾人當中繼續對王非難云:
一五〇
[P.246]一五一
一五二
如此由摩訶薩所非難之王無能返言相對,大眾非常歡喜:「此神仙持有非常之威力,今日將使國王放棄錯誤之思想。」市中欣起一陣之騷動。依摩訶薩之威力,爾時經七由旬彌絺羅之市街,無一人不聞彼之法語,如是摩訶薩思考:「此王把持特強之謬見,且以地獄之恐怖嚇王,使其放棄謬見後,再以諸神世界之事安慰於彼。」彼云:「大王!若貴君不放棄謬見,將墮往無限苦之地獄。」開始地獄之語:
一五三
[P.247]摩訶薩對彼述大鴉地獄使之聞後:「若不向彼處再生,則將再生於世界之邊涯地獄[28]」於是宣唱彼地獄之偈:
一五四
彼向王詳述世界邊涯地獄使聞:「大王!如不放棄謬見,不單只止於此而已,更將受其他另外之苦。」於是唱次之偈:
一五五
彼就其他之地獄亦用此同樣之方法說示,故此用以前所說之方法,就此等一切之場所,詳細一同說示彼地獄獄卒之行為,而對各各之偈與〔散文之說明〕未說者,一一向被說述:
一五六
[P.248]一五七
一五八
一五九
一六〇
一六一
一六二
一六三
一六四
一六五
一六六
一六七
[P.250]一六八
一六九
一七〇
一七一
一七二
王聞摩訶薩語此地獄之言,心巡迴攪亂,彼向摩訶薩請求歸依而云:
一七三
一七四
[P.251]一七五
於是摩訶薩教示應行清淨之道,並以入於正道昔日國王等之事為例而教示云:
一七六
一七七
一七八
一七九
一八〇
[P.252]如此摩訶薩向王說布施之語、持戒之語後,見此王若以車來比較闡述對彼說法,彼王將喜,故與一切愛欲以車之比喻說法教示云:
一八一
一八二
一八三
一八四
一八五
一八六
一八七
一八八
[P.253]一八九
一九〇
[P.254]「大王!貴君對予為如是云:『此吾將不墮入地獄,那羅陀!為吾教示清淨之道。』予已為汝說示種種方法。」如此摩訶薩向王說示正法,使王放棄謬思,緊守諸戒,並與忠告:「今後棄惡友近善友為宜,常努力不懈。」而並讚嘆王女之德,與王[P.255]之家臣及宮中之諸女等忠告後,在彼等之觀仰中以非常之威力往歸梵天界而去。
結分
佛說此法語後言曰:「汝等比丘!彼不只今生,彼於前生,鬱鞞羅迦葉依我斷除邪見而被調伏。」佛作本生今昔之結語,唱次之結尾之偈:
一九一
一九二
一九三
五四五 比豆梨賢者本生譚[1]
〔菩薩=賢者〕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智慧波羅蜜所作之談話。如是某日比丘等於法堂一同坐定相互談話:「諸位法友!佛有大智、廣智、明智,有敏捷之智慧、銳利之智慧、透徹之智慧,打破他派之說,以自己智慧之力,破剎帝利賢者等所準備之微妙質問,與以調伏,確實把握歸依與諸戒,導與不死之道。」佛來彼處問曰:「汝等比丘!一同坐於彼處,相互所為何語?」答云:「如是,如是。」佛言:「汝等比丘!得無上等正覺之如來,破他人之說,導引剎帝利等,並非稀有,所謂如來前生索正覺智時,即為有智慧打破他說者。事實我為比豆梨時,於六十由旬高之迦羅樹山頂,以智慧之力調伏不那奇之夜叉將軍,使之溫順安穩,向自己布施,使之願與生命。」於是佛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俱盧王國之因陀羅波羅薩多市,達難伽雅[2]、高羅婆王治國,有大臣比豆梨教王俗事與聖事。彼為美妙音聲說偉大法之人,洽如以琵琶之音色魅惑醉[P.256]象之狀,使閻浮提(印度)中之諸王為其美妙之音聲法語離去魅惑,彼等諸王不願歸往自己之國;而彼以佛之善巧為大眾說法,在市內住居受得非常之榮譽。
一方,波羅奈之居士,相互為友之四位婆羅門富豪,彼等看破愛之危險,入雪山出家而成仙人,修得神通與等至,食樹根之實,長棲於山中。彼等為得鹽醋之物下山托鉢來至鴦伽國入於瞻波之都求食。在此市內亦有互為友等之四人富豪,彼等對彼仙人等之正當行狀生起信仰,禮拜之後,執乞食之鉢,於各各自己之家,各為一人饗宴飲物食物後,得其承諾,使彼等住於王苑之中。四位之行者於四位富豪之家攝取食事之後,為晝間生活,一人往三十三天,一人往龍之世界,一人往金翅鳥之世界,而一人則往俱盧王之蜜佳奇拉園。其中往神之世界度晝間者見帝釋之榮譽歸來,向奉仕自己之富豪交談使聞;往龍之世界度晝間者,見龍王之幸福歸來談話;往金翅鳥之世界者,則見金翅鳥王之豪華;而在俱盧王之御苑度晝間歸來者,則見達難佳雅王之繁榮與光輝,向奉仕自己之富豪語此使聞。於是此四位之人等望欲往生神等之世界,積累布施等之福德,生命盡後,一人再生成為帝釋,一人與其妻子一同生於龍之世界,一人生為住睒婆梨湖宮殿之金翅鳥王,最後一人再生於達難佳雅王第一后妃之胎;又彼四人行者等則再生於梵天界中。
俱盧國之王子年長,於父王死後即王之位,正確統治其國,然彼好賭勝負。彼[P.257]把握比豆梨賢者之教,行布施,守戒律,住於布薩。某日彼執行布薩之時,欲精修獨住,出發至王苑坐於精神愉快場所,實行沙門之法。爾時帝釋亦行住於布薩,彼云:「於神之世界,頗有障礙。」於是來至人間世界彼王之王苑,坐於精神愉快之場所,實行沙門之法;龍王波留尼亦行住於布薩,謂龍之世界頗有障礙,來至同一王苑,坐於精神愉快之處,實行沙門之法;金翅鳥王亦住於布薩,謂金翅鳥之世界頗有障礙,來至同一之處,坐於某一精神愉快場所實行沙門之法。此四人至黃昏之時,各自由自己之場所離去,來集於吉祥蓮池之岸,然而彼等互見,因為昔日之友愛,互相和合,互相喜悅,彼此互相堅定慈悲之心,以柔聲坐而交談。帝釋坐於吉祥之平面石上,其他諸人各自坐於自己認為相應場所。爾時帝釋向彼等云:「我等四人俱為王者,我等之中誰之戒德最大耶?」於是龍王波留尼云:「比較君等三人之戒德,予之戒德最大。」「其為何理由?」「其乃如是,此金翅鳥王對我等龍之既生者與未生者均視為仇敵,然予雖見奪我生命之仇敵亦不起何等憤怒,此為予之戒德最大之理由。」乃作偈云:
一
在見所斷之四布薩誓願本生譚〔第四四一〕曾唱此第一之偈。「予有如此之德,[P.258]因此予之戒德最大。」金翅鳥王聞此云:「此龍為予最先所食之物,然予見此最易食之物,耐飢而不犯欲食惡之故,是故予之戒德乃一等之大。」於是唱次之偈:
二
於是諸神之王帝釋云:「予捨棄最為接近安樂之因,種種神之世界幸福,為守戒來至人間世界,故予之戒德為最大。」乃唱次偈:
三
如是帝釋亦稱讚自己之德。達難佳王云:「予今日捨棄莫大財寶,一萬六千舞姬[P.259]充滿之宮中,在此王園行沙門之法,故此予之戒德為最大。」乃唱次之偈:
四
如斯彼等全部大事讚譽自己之德,帝釋等向達難佳雅云言:「大王!有否任誰於貴君之處居有賢者,請其解明此一問題之人耶?」「有者,諸位大王!有對予教示俗事聖事之無比之人,名為比豆梨賢者,彼者必可解明此一問題,可否相宜請至彼者之處耶?」「甚善!」其他諸人承諾,於是皆出王苑來至法堂。此處裝飾美麗,使菩薩坐於椅子當中,問候作禮,坐於傍側云:「賢者!予等生起問題,望得解明。」
五
[P.260]賢者聞彼等之語云:「大王等!予對貴君等有關戒律所起爭論之偈,汝等能否善巧述說,吾則加以判斷?」乃唱次之偈言:
六
七
於是彼等唱次之偈:
八
摩訶薩聞彼等之所云,唱次之偈云:
九
如此摩訶薩使彼四德平等。四人聞此,非常喜歡,讚彼語次之偈:
一〇
如此彼四人對摩訶薩之解答非常歡喜,而帝釋以神之美衣供養於彼,迦樓羅以黃金之華鬘,龍王波留尼以摩尼珠,達難佳雅以千頭之牛分別供養。王如次云:
一一
[P.262]帝釋等供養摩訶薩後,各各返回自己之住居。
四人行布薩之章終了
彼等之中,龍王之后妃名毗摩羅者,彼女不見龍王之首裝飾之摩尼珠而問曰:「大王!彼摩尼珠往何處去?」「后妃!羌達婆羅門之子比豆梨賢者之法語,吾聞起信心,予以摩尼珠供養彼者。此不僅予也,帝釋供養神之美衣,金翅鳥王則以黃金之華鬘,達難佳雅王則供養千頭之牛。」「誠然,彼乃說法之人。」「后妃!汝將云何?彼乃完全與佛之出世者同樣,閻浮提(印度)中百人之王者為彼美麗之音聲法語所引付,宛如象之魅惑於琵琶之音色,醉象魅惑之狀而不歸於自己之國。彼者乃為說示如此美妙法語之人。」龍王之后妃聞比豆梨賢者之德與法語,急欲見彼,彼女自思:「若予言欲聞彼者之法語,向王乞願,請伴其來,但總將不能伴來。若以心中起劇烈之欲望,為疾病狀之女求之如何?」彼女如狀實行,向侍女等合謀,臥於牀上。龍王來訪彼女之時,不見其姿,向侍女等詢問毘摩羅之去處,答曰:「身患疾病。」於是往彼女處坐於寢牀之傍,繼續按 其身體而唱第一之偈:
一
如是彼女告王唱第二之偈:
[P.263]二
龍王聞此唱第三之偈:
三
彼女聞彼之言:「如若不能,如此予將死去。」彼女返寢,以背向彼,以著物之角匿其顏面。龍王往自己寢室,坐於寢牀之上,彼知毘摩羅欲使持來比豆梨心臟之肉,彼思:「予如不能得賢者之心臟,則毘摩羅之生命將失。然則究竟如何取來其心臟之肉?」爾時彼之女伊蘭達提梨龍女,美容裝飾,以非常豪勢之姿態,奉仕父王之起居前來問候之後,立於傍側,彼女見父王之顏色變化,彼女詢問:「父王!顏面不佳,究有何事?」而唱偈曰:
四
龍王聞女之言,言明其意義云:
五
「吾女!在予之處無有能伴比豆梨來者,汝為汝母投出生命,能尋得伴比豆梨來之夫耶?」彼云欲遣其女而唱半偈:
六(1)
如此,彼於煩惱中生出喜悅,向女說出不相應之言。
六(2)
[P.265]彼女彷徨來至雪山,摘取色、香、味皆佳之華,以高價摩尼珠之狀美飾全山,於山頂平地設華之座席,而以感興之狀舞踊,歌唱美歌,唱第七之偈:
七
恰於其時毘沙門大王之甥不那奇[6]夜叉將軍跨乘大有三伽浮他之不可思議之信度馬,前往迦羅樹山頂砒石平岩之上舉行夜叉之集會途中,聞彼女之歌聲,彼因於前生曾經有所體會彼女之歌聲,穿透彼皮膚達到骨中,彼起戀心回返坐於信度馬之背上云:「貴婦人!以予之智慧、正法、寂心,能取來比豆梨賢者之心臟,汝勿擔心憂慮。」彼安慰彼女唱第八之偈:
八
九
一〇
夜叉不那奇伴彼女回返,往龍王之前,請求與伊蘭達提結婚,彼云:
一一
一二
如是龍王向彼云:
一三
[P.267]一四
一五
毘摩羅答云:
一六
一七
一八
不那奇云:
一九
[P.268]龍王答曰:
二〇
二一
二二
彼之侍者立即將信度馬引來,不那奇跨馬來,騎奔馳於空中往毗沙門之前而行,而述說龍世界之事,言其始終。——為說明此事而如次云:
二三
二四
二五
二六
二七
二八
二九
三〇
三一
[P.270]三二
如此彼不得毘沙門之許可,不敢出發前往,為使毘沙門之認可,彼唱如此甚多[P.271]之偈;然而毘沙門不聽彼語,而去裁決有關兩神子宮殿事件。不那奇知自己之言辭,不被採納,彼往裁決勝方神子之處站立。毘沙門裁決事件終了後,對敗訴一方之神,不與一顧,而向勝方者云:「汝往,可住汝之宮殿。」而不那奇於毘沙門云「汝往」之時云:「汝等為證,予乃由叔父所派遣者。」使某幾人神子以為證人,而彼則如前述之狀,命其快如風之信度馬,打馬乘騎而去。
佛為說明此事而言曰:
三三
三四
三五
彼馳騁空中思考:「比豆梨賢者有甚多之從者,不能奪彼而行,然俱盧王達難佳雅好賭勝負,王賭勝負如負,則可往取比豆梨賢者。然彼王之倉中有莫大之財寶,若僅以一般賭物以賭勝負,或許不為亦未可知,必須以非常高價之財寶行之,此外之財寶,王將不取。——羅閱祇(王舍城)之近郊毘富羅山之山中有轉輪聖王之物摩尼寶珠,具有非常之威力,予持此前往,使彼王欲得,如是而使王負。」彼如其狀而為。
佛為示此事而言曰:
三六
[P.272]三七
三八
三九
四〇
四一
四二
如此彼以四句嗤笑俱盧王。於是王自思考:「前此予從未見有云此之豪者,究竟彼為何人?」王詢問而唱偈:
四三
不那奇聞此思考對方:「此王詢問予之名,不那奇乃僕役之名,若予云『予名不那奇』,彼必加以輕蔑:『此乃僕役,如何為此大膽之言?』因此予立即以予前生之名向王言說。」遂唱偈云:
四四
王問:「青年!汝賭勝負,若汝負汝以何物寄予耶?汝有何物耶?」王唱偈云:
四五
於是不那奇唱次之偈:
四六
王聞此唱偈云:
四七
妊婦欲望之章終了
[P.275]彼聞王之所云而言:「大王!何以申述如左之言耶?此一頭之馬賭值千頭,一個摩尼珠可賭千個,何故如此?因一切之馬無一能與此一頭成雙相比者。此馬之速疾請觀之。」於是打馬跨乘,馳往城壁之頂,經七由旬之地區,僅如諸多之馬首與首相結合圍繞,不久馬與夜叉完全不見,唯彼之腹下所縛之布只出現一圜。彼由馬身躍下云:「大王!馬之疾速,王已觀看耶?」「唔!予已見到。」「大王!再請觀看。」使馬奔馳於市中王苑之水面,馬之蹄端不濡,跳躍而行。其次使其步行於蓮葉之上,叩拳伸手,使馬奔來立於掌上。「人民之王!馬寶乃為如斯之行。」「誠為,青年!」「大王!馬寶為如此程度而置之,請觀摩尼寶之威力!」於是彼說明其威力云:
四八
四九
五〇
五一
[P.276]五二
五三
五四
五五
五六
五七
五八
五九
六〇
[P.277]六一
六二
六三
六四
六五
六六
六七
六八
[P.278]六九
七〇
七一
七二
七三
七四
七五
七六
七七
七八
七九
八〇
[P.279]八一
八二
八三
八四
八五
八六
八七
八八
摩尼珠之章終了
[P.280]不那奇如斯云:「大王!賭之勝負,如我負將奉上摩尼寶珠,然貴君以何為贈?」「除予之身體及傘蓋(王位)之外,予處所有之物,皆可作為賭物。」「如此,請王勿遲,予由遠方而來,請準備賭一勝負之圓臺。」王命羣臣。廷臣等急速準備賭之勝負房間,為王設置貴重布之敷物,為其他之王等設置座席,為不那奇亦作適當之座席,向王申述準備妥當。爾時不那奇向王招呼唱偈云:
八九
於是王向彼云:「青年!汝勿畏怖予為王者,公平不用暴力以決勝負。」不那奇聞此云:「我等公平以決勝負,予望得有證人。」請其他諸王以為證人而唱偈云:
九〇
[P.281]如此王隨百人之王伴不那奇入於賭博勝負之屋,皆坐各各適當之座席,每人於銀臺之上載有金骰子。不那奇立即云:「大王!骰子遊戲之方法有[A12]馬利伽、薩瓦陀、巴夫羅、巴都拉[16]等二十四種,其中貴君可選擇合乎自己手勢之方法。」王云甚善,採用巴夫羅之作法,不那奇則採用薩瓦陀之作法。於是王向彼云:「如是青年!請汝投扔骰子。」「大王!最初不為予參加之次序,請貴君先投。」王云甚善,依其所言。然王於距今三生以前,彼王之母親現今為彼守護之神,依彼女神之神力,彼賭常勝。彼女立於不遠之處,王思女神之事,唱賭戲之歌[17],手上轉動骰子,投向空中。不那奇依神力使王之骰子落於負數,王賭勝負之技,甚為優越,今見此骰子成為自己之負數落來時,於是為此為在空中訂正,摑捉骰子再向空中投出,第二次彼知仍落[P.282]來為自己之負數,同樣再事摑捉。不那奇於是思考:「此王與自己之為夜叉者一賭勝負,然將落下骰子一再訂正摑捉,究竟是何理由?」於是彼知有守護神之神力,忽然睜眼怒目睨視彼女,女神吃驚,急跳逃往鐵圍山頂上,顫抖不已。王第三次投擲骰子雖然已知自己落來成負,但此次依不那奇之神力,彼手擴展,不能再摑捉,骰子終究落為王之負數;於是此次為不那奇投出,骰子落為彼之勝數。彼知王已負,拍手大聲叫喊:「予已勝矣,予已勝矣!」三次叫喊,其聲震撼全閻浮提。
佛為說明此事而言曰:
九一
九二
國王賭負心不愉快,於是不那奇安慰彼王唱偈:
[P.283]九三
王言:「汝可取彼。」而唱偈云:
九四
不那奇云:
九五
王云:
九六
不那奇:
九七
王:
九八
如此言畢,王與百人之王伴不那奇,非常歡喜急往法堂而行。賢者下席向王敬禮立於傍側,於是不那奇向摩訶薩告云其狀:「賢者!貴君把握正法,為國生計不為虛言,其佳評擴及於世界之中。今日貴君是否把握正法,欲為證明。」乃唱偈曰:
九九
摩訶薩自思:「彼男如是云者,對自己詢問,然自己不能云為王之親戚,或較王[P.285]優越,或云於王無關緊要。此世之中無有過於依據真理者,自己必須語以真實。」「青年人!予非王者親戚,亦非較王優越,予乃王之四種奴隷之一人。」彼為示此唱二之偈:
一〇〇
一〇一
不那奇聞此大喜,拍手而言曰:
一〇二
王聞此言:「汝不顧如予之與榮譽者,汝今見此青年而從去耶?」王對摩訶薩發怒,向不那奇云:「若此奴欲為奴隷,可伴汝而行。」乃唱偈云:
[P.286]一〇三
王如斯云又復思考:「彼青年伴賢者將往喜好之處,彼去之後,予不再聞優美之法語。如是今使彼者立於自己之席,予將詢問有關在家之問題。」於是王向彼云:「賢者!汝行後,予將不聞優美之法語。今坐美飾之法座,如汝自身之座席,請向予說示有關在家者之問題。」「謹遵王命。」彼承諾坐於美飾之法座,答覆王所詢問之質詢。此處有其問答。
一〇四
一〇五
一〇六
一〇七
一〇八
[P.287]一〇九
一一〇
一一一
一一二
如此摩訶薩向王說有關在家者問題後,由椅子下來向王敬禮,王亦對被表以非常之敬意,而後隨從百人之王回往自己之住居。
[P.288]摩訶薩回返前來,不那奇云:
一一三
比豆梨賢者答:
一一四
不那奇聞此自思:「此賢者語其真實,為自己非常有用之人。雖然彼請七日即半月亦請居住,須承知應允。」
一一五
如此云已,不那奇與摩訶薩入往彼之住居。
[P.289]佛為說明此事而言曰:
一一六
然摩訶薩有三時殿,其一謂為蒼鷺,其一謂為孔雀,又其一謂為比雅開陀,就此等處云次之偈:
一一七
彼往其處而來,命令準備美麗裝飾宮殿第七階之寢室與大廣間,設置上等之寢牀,預備一切種類之飲食物,彼云:「此女等以為貴君之侍女,使貴君十分滿足滯在於此處。」彼向不那奇提供如神女之狀五百人後,往自己之住居而去。彼於去後,此婦人等執種種之樂器,歌踊奉侍布那奇。
佛為說明此事而言曰:
一一八
一一九
一二〇
一二一
彼女受命承知,於宮殿中巡迴步履:「汝父將與貴君等教言,仰言呼喚汝等,此將見汝父最後一面。」如斯云畢,集合一切友人與子女等。丹瑪波羅庫瑪羅(比豆梨之子)聞此言語,不禁泣下,彼隨弟弟等往父處而行;父見彼等自己亦不能持忍,滿眼含淚,擁抱其頭而接吻,而以最長之子暫時握於自己之胸。其子由胸降落已,彼由寢室出來,坐於大廣間椅子當中,教授千人之子等。
[P.291]佛為說明此事而言曰:
一二二
一二三
一二四
一二五
[P.292]然聞此言之諸子、親族、友人、僕役等,一切自己不能持忍,大聲揚泣、悲痛。摩訶薩安慰彼等。
賭物之章終了
比豆梨見彼等親族等,來彼之處默然不語,乃言曰:「汝等勿行悲歎,須知諸行無常,有榮譽者常不幸終了。然予向汝等言說得王住榮譽之手段使聞,應入心聽之。」彼以佛之善巧說王住之語使聞。
佛為說明此事而言曰:
一二六
一二七
一二八
一二九
一三〇
一三一
[P.293]一三二
一三三
一三四
一三五
一三六
一三七
一三八
[P.294]一三九
一四〇
一四一
一四二
一四三
一四四
一四五
一四六
[P.295]一四七
一四八
一四九
一五〇
一五一
一五二
[P.296]一五三
一五四
一五五
一五六
一五七
一五八
一五九
一六〇
一六一
[P.297]一六二
一六三
一六四
一六五
一六六
一六七
[P.298]一六八
一六九
一七〇
一七一
如斯無能較者,先導者比豆梨以佛之善巧說王住之語。
王住之章終了
如此向妻子朋友說教之中,三日[A13]已過。彼知期日已滿之事,早晨早起,喫食種種美味,彼思:「先須向王告別申述後,與青年一同前行。」隨從親族一羣,出發向王宮而行。向王敬禮立於傍側,彼向王申訴適當之忠言。
佛為說明此事而言曰:
一七二
[P.299]一七三
一七四
一七五
一七六
王聞此言云:「賢者!汝之行非吾所喜,汝可不行。青年之人,可構築方法,呼其至此,與以殺害而為隱蔽之事,予以其方法甚佳。」為說明此事而唱偈:
一七七
摩訶薩聞此云:「大王!貴君以上之意旨為不正。」
一七八
[P.300]一七九
摩訶薩如斯云已向王作禮後,向王之後宮及王之從臣亦有諭示之處,彼等均不能持忍自己身,大聲揚泣悲痛之中,由王宮出行。都中人等云:「賢者與青年一同行去,吾等與賢者一會。」彼等來至王宮之庭前來見彼。摩訶薩對彼等諭示云:「汝等無關心之必要,諸行無常,請勿懈怠布施之行。」言已即轉向自己之家而去。恰於此時,丹瑪波羅、摩瑪羅隨行其兄弟等,為向父逢迎,將行出發,在家門口之處與父出會,摩訶薩見彼悲痛不堪言狀,抱寢其胸,入於家中。
佛為說明此事而言曰:
一八〇
在其家中居住千人之子、千人之女、千人之妻、七百之娼婦,此諸人等及此外之奴隷,用人及親族知己,為此家中洽如世界終了之風所吹倒之娑羅樹,於此娑羅樹林中之狀,幾無足踏入之間隙。
佛為說明此事而言曰:
一八一
[P.301]一八二
一八三
一八四
一八五
一八六
一八七
一八八
一八九
摩訶薩撫慰此等一切大眾後,應為之事所殘餘者已為終了,而諭其家族人等應云適當之事一切宣示之後,彼往布那奇之處告以應為之事已終。
佛為說明此事而言曰:
一九〇
一九一
一九二
[P.302]不那奇答曰:
一九三
一九四
於是摩訶薩向彼云:
一九五
摩訶薩作如此之獅子吼,彼如無怖獅子之狀,不具任何畏怖之心。「此上衣不可因自己未許而脫去」,彼受持波羅蜜確切著其衣物,而接近馬尾,兩手確切摑捉馬尾,兩足絡緊馬股,彼云:「青年!予已摑緊馬尾,請隨所好而行。」爾時不那奇向具理性之信度馬作指示,馬伴賢者飛向空中。
佛為說明此事而言曰:
一九六
[P.303]如此不那奇奪取摩訶薩行去之時,賢者之子及其他人等往不那奇住居之處往觀,不見摩訶薩出來,彼等如足被斬之狀,身體孱弱倒臥地上,各處滾轉,大聲泣叫悲痛不已。
佛為說明此事而言曰:
一九七
一九八
一九九
二〇〇
二〇一
二〇二
二〇三
二〇四
彼等見聞摩訶薩為夜叉摑捉翔行於空中,諸人等皆哭泣悲痛,彼等與都中人等一同泣行指向王宮之入口而來。王開大窗,聞大悲嘆之聲入耳而詢問:「為何而悲嘆耶?」於是諸人云:「大王!彼青年非為婆羅門,乃夜叉扮作婆羅門之姿而來,奪賢[P.304]者而去。無彼賢者予等不能生存,若今後賢者七日不歸,予等將集合幾百幾千之車木材,予等全部投入火中。」
佛為說明此事而言曰:
二〇五
王聞彼等之言云:「美善言辭之賢者,必將以法語誘導彼青年平伏於其足下。不久即將歸來,使汝等濡淚之顏,有轉悲為喜之光輝,可勿悲傷。」而唱偈云:
二〇六
直後反復不斷言說
不那奇使摩訶薩立於迦羅山頂,彼自思:「此男有生之內予無繁榮,殺此男取其心藏之肉,往龍之世界授與思毘摩羅,獲得伊蘭達提龍女,往神之世界。」
佛為說明此事而言曰:
二〇七
[P.305]然又思考:「如是此男勿用手殺之,使其見恐怖之姿態而絕其生命。」彼化作可懼之恐怖羅剎之姿而來,而推倒摩訶薩,與之少離[36],而對之作欲咬狀,然而摩訶薩毫不戰慄。於是再作獅子之形,次為大醉象之姿前來,現欲以齒牙突刺之狀,同樣彼亦毫不恐懼。次又作出圓桶形如舟船之大蛇之姿,使為咻咻之音而來,使其身體捲曲,頭上被以龍蓋,然摩訶薩只此亦不畏怯。於是,「使此奴立於[37]山頂,使彼由山上顛落成為塵粉」,彼起猛烈強風,然彼菩薩髮尖亦不動搖。復次,使彼立於同一山頂之上,恰如大象搖動野生之棗棕櫚[38]樹之狀,使山前後搖晃,同樣彼由站立之處髮尖亦不動搖。其次,「以可怖之音聲使彼奴之心臟破裂而殺之」,於是彼不那奇入山之內部,使天地合一成為轟然一大音響,雖然如此作用,對彼菩薩只此仍然無畏怯之氣——此何以故?因摩訶薩知作獅子象龍王之姿而來者,起風搖山者,入山之內部發大音響者,均不外此青年之所為事。於是夜叉思考:「予以外物襲擊不能殺之,予將使手殺此奴者。」彼使摩訶薩立於山頂,自己往山麓而行,洽如由摩尼珠之塊通過明黃色之絲狀,作嗚嗚鳴聲,由山之內部登上,摑捉菩薩倒轉,頭下脚上,無何支持,吊懸於空中。——就此如次云:
[P.306]二〇八
二〇九
二一〇
二一一
不那奇答云:
[P.307]二一二
二一三
摩訶薩聞此自思:「彼為不了解此世界何以滅,而彼望龍女者何故云須依予之死,必須正確知之。」而唱偈云:
二一四
於是不那奇告彼云:
二一五
二一六
二一七
二一八
聞彼之語摩訶薩自思:「予之心臟對毘摩羅並無何用處,然波留尼聞予之法語,以摩尼珠供養與予,彼方歸去後,必稱讚予能說法語之事,因此,毘摩羅起欲聞予之法語欲望,波留尼不了解此意,命令不那奇前來。此奴自己自身不了解此事,因而欲行殺予,故蒙受如此慘酷之苦。予為賢者之事,每次每次皆出現生起對策之力,今如殺予,此奴將為如何之事?如此,予對此奴:『青年者!予知於善人間之法者,予於死前之間,使予坐於山頂,使耳聞得於善人間之法,然後汝可為汝欲為之事。』使彼得聞善人從法之語後,予自身之生命可被奪取。」彼頭下脚上而唱偈云:
二一九
不那奇聞此自思:「此為此賢者所云之法為神與人間未嘗語者,今速將其回轉引上,聞其善人之從法。」於是將摩訶薩回轉引上,使坐於山頂。
佛為說明此事而言曰:
二二〇
二二一
摩訶薩云:
二二二
於是摩訶薩向彼云:「予之身體污穢,請使吾浴。」「甚善。」夜叉持浴水來,浴畢彼為菩薩與以神之衣物、神香及花鬘等。彼使菩薩著優美身體之飾物,並與彼以神之食物。摩訶薩食事終了後,夜叉為彼於迦羅山頂設美麗裝飾之座位,而菩薩坐於裝飾之座上,以佛之善巧說示善人之從法而唱偈:
二二三
夜叉對此簡潔所云之四善人法不能會得,彼詳細詢問:
二二四
摩訶薩云說此:
二二五
二二六
二二七
二二八
二二九
[P.311]如此摩訶薩為夜叉以佛之善巧說四善人法使聞。
不那奇聞此自思:「賢者以此四事乞求生命。實際此人予在以前並不相知,實應非常尊敬;予於此人之住居三日間滯在受非常上好之待遇,然予一切對友欺騙;若予對此賢者犯此罪惡,予為不能實行善人法者。龍之幼女為何?予應至急陪伴此人回歸因陀羅波羅薩多市,下降至法堂使市人等濡淚之顏成為歡笑。」彼向菩薩云:
二三〇
[P.312]二三一
於是摩訶薩向彼云:「青年人!汝不可送予返歸,予望伴予往龍之世界。」彼唱偈云:
二三二
不那奇云:
二三三
摩訶薩答云:
二三四
[P.313]「對彼神之王者[42],貴君之狀之強暴者,來聞予之法語而成溫和,而今向予云:『龍之幼女為何,已經不再需要,往自己之家甚好。』因此龍王亦必對予溫和,此乃予之任務。因此予望能得伴予前往。」不那奇聞此,與以承諾彼之言辭云:
二三五
二三六
二三七
二三八
二三九
龍王云:
[P.314]二四〇
不那奇答云:
二四一
迦羅山之章終了
龍王見摩訶薩唱偈云:
二四二
摩訶薩對龍王如此期待,彼云:「貴君非為由予應可敬禮者。」彼不與龍王直接交談,而由自己之智慧、自己之方便善巧而言:「予為因被殺之事,向貴君不致敬禮。」唱次之二偈:
[P.315]二四三
二四四
龍王聞此,稱讚摩訶薩唱次之二偈:
二四五
二四六
於是摩訶薩與龍王互示親愛之情云:
二四七
二四八
龍王答云:
[P.316]二四九
摩訶薩:
二五〇
龍王:
二五一
二五二
二五三
[P.317]摩訶薩:
二五四
龍王:
二五五
摩訶薩:
二五六
二五七
[P.318]龍王聞摩訶薩之法語自思:「對此賢者不能如其他之處顢頇對待,使吾妻毘摩羅與之會面,使其傾聽善語。鎮定彼女之欲望,送還賢者,必使達難佳雅王歡喜。」彼唱偈言:
二五八
摩訶薩聞此,頌讚龍王,唱次之偈:
二五九
龍王聞此,更增大喜心,唱偈云:
二六〇
摩訶薩云:
二六一
二六二
二六三
二六四
二六五
二六六
二六七
二六八
二六九
[P.320]二七〇
二七一
二七二
二七三
二七四
二七五
二七六
二七七
[P.321]二七八
二七九
二八〇
二八一
二八二
二八三
二八四
二八五
二八六
二八七
如此彼等皆歡喜滿足。
二八八
二八九
龍王答曰:
二九〇
[P.323]如斯云已,波留尼龍王將伊蘭達提與不那奇,不那奇得彼女大喜,與摩訶薩交談。
佛為說明此事而言曰:
二九一
二九二
於是摩訶薩稱讚彼而唱偈:
二九三
二九四
二九五
[P.324]於是彼向摩訶薩云:
二九六
然於是日夜明之時,王見一夢如次之狀——在王宮之入口有一大樹,有智慧之幹,戒之大枝小枝,五味之實[54],為覆匿著美麗裝飾象與馬之場所。大眾尊敬此樹,合掌參拜;然有一黑色之男,身著赤色之著物,持赤花之耳環[55],手拿凶器前來,彼不顧大眾之悲泣,伐樹之根元拔起而持去,然彼再又持來,豎立於元來之場所而去。王了解其夢:「如彼大樹除比豆梨賢者之外,並無任何之他人,而不顧大眾悲泣,如彼伐根而去之男,不外乃為奪賢者而去之彼青年,而再以樹來豎立於元來處所而去者,乃為彼青年人伴賢者來置於御堂之入口而去無訛。確切今日必能得見賢者。」王如斯[56]確信,非常歡喜,而於市中裝飾法堂,整頓準備,而於美麗裝飾寶玉之屋舍設置法座後,王由百人之小王、廷臣之羣、市民及地方諸人圍繞云:「今日汝等將會賢者,可勿懸念。」王慰大眾,貯望賢者歸來,坐於法堂之上。不那奇伴賢者於法堂之入口落地,使摩訶薩立於諸人之當中,而彼自己則伴隨伊蘭達提往自己所住之神都而去。
[P.325]佛為說明此事而言曰:
二九七
二九八
而王與彼交談宣示美好歡待之意而唱偈:
二九九
摩訶薩答:
三〇〇
三〇一
[P.326]三〇二
「大王!彼龍王住於布薩四人之問,對予之答覆非常歡喜,供養摩尼珠與予。而彼往龍之世界,由彼之后妃毘摩羅詢問摩尼珠之下落,彼女聞得予為說法語之能者,於是彼女欲聞法語不堪,對予之心臟生起欲望。龍王不能了解其理由,向其女伊蘭達提發言:『汝之母后欲得比豆梨心臟之肉,汝可前往搜索能持來心臟肉之夫。』彼女於搜索之中見毘沙門天之甥不那奇夜叉,知彼夜叉戀慕自己,伴往其父處,而彼向不那奇云:『汝如能持來比豆梨心臟之肉,伊蘭達提即為汝之妻。』於是彼夜叉以由毘富羅山轉輪聖王之摩尼珠前來與貴君一賭勝負,彼獲得予。彼三日間住於予家後,捉予於馬之尻尾,欲在雪山之樹與山間打殺於予,但未得如願;又於第七風層猛風之中跳上六十由旬高之迦羅山頂使予站立,以獅子之姿等如此如彼欲行殺予而又未能如願。予詢問其欲殺害自己之理由,彼即完全告其事實,於是予說善人之從法使之聽聞,彼聞而起信心。夜叉伴予欲歸回此處,然予則與彼一同往龍之世界向龍王及毘摩羅妃說示法語,而龍眾皆喜。予於彼處住宿六日之時,龍王將伊蘭[P.327]達提其女授與不那奇,彼得龍女大歡喜,供養摩尼珠與予後,從龍王之命令,伴予乘不可思議之信度馬,自己坐於正中之席,伊蘭達提使坐於後席,歸還此處。而使予降落於眾人之當中後,彼與伊蘭達提一同往自己之都城而去。——大王!如是不那奇為戀慕美女而為殺予而努力,又以如是予之恩蔭使之獲得其妻;而聞予之法語歡喜之龍王,放免於予,而予獲得轉輪聖王之物,受此一切物之摩尼寶珠。大王!請王取此摩尼之寶珠。」彼云已而與珠於王。其後王於夜明之時自己見夢之事,欲向都人宣說:「噢!都中之大眾等人!今日可聞吾見夢之事。」彼如是言:
三〇三
三〇四
三〇五
三〇六
[P.328]三〇七
三〇八
最後王如斯云:
三〇九
三一〇
[P.329]三一一
三一二
經一月之祭終了,摩訶薩遂行佛陀應為之事,向大眾說法、教王,在其有壽限經過之後,趣向天界。依彼之忠告,王勸教俱盧國之諸人,一切皆積行布施等等之種種福德,盡生命後,同滿往天界而去。
結分
佛說此法語後言:「汝等比丘!彼非只今生,前生如來具善巧方便之智慧。」佛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賢者之父母是今大王之一家,最上之妻是羅睺羅之母,長子是羅睺羅,龍王波留尼是舍利弗,金翅鳥之王是目犍連,帝釋是阿那律,達難佳雅王是阿難,比豆梨賢者即是我也。」
校注
[0001001] 暹羅本中有 Suvaṇṇasāma-j。CP. 33 Suvaṇṇasāma, Mtu. II PP, 309-31 六度集徑五〔四三〕(大正藏卷三、二四b)菩薩睒子經(大正藏卷三、四三六b)睒子經(同卷三、四三八b 異本四四〇a;四四二a)雜寶藏經一(同卷四、四四八b)善見律六(同卷二四、七一三b)西域記二(同卷五一、八八一b)等參照。此圖 Sāñcī 為西門左柱(逸見、Sāñci諸塔之古代彫刻第二十六圖 no. 29)及 JamālGarhi(Faucher, Gandhāra, Fig. 143)所描繪者。 [0001002] ācariya(阿闍梨)軌範師,為比丘之師指導經律之高僧。又為指授戒入團儀式三師之一教授師 anusāsa-ācariya 及羯磨師 Kamma-ācariya。一般稱 ācariya 為師。 [0001003] upajjhāya(塢波陀耶)受戒比丘之師。又為授戒入團儀式戒和尚(三師之一)之依與師(法臘十年以上者)。 [0001004] upasampadā 比丘比丘尼之應守諸戒,在巴利律比丘為二二七戒,比丘尼三一一戒,在四分律各為 二五〇 及三四八。又謂之受具,指達滿二十歲出家者入團為一人之比丘。如此受戒之新比丘就前述之 ācariya 或 upajjhāya 五年間修學經律。 [0003005] Mātiposaka-autta. S. VII. 2. 9. mātuposaka(S. VOL. I, P. 181.)對此相當之漢譯雜四〔八八〕(大正藏卷二、二二b)別雜、五〔八八〕(大正藏卷二、四〇四a)。 [0003006] salākā 以木片又或竹樹皮、棕櫚之葉及其他所作之票據,為一種之符卷。或為投票之用,或屬於僧團為比丘眾分配食物時之用。關於後者依符卷分配食物謂之籌食(Salāka-batta)粥,或謂籌粥(Salāka-yāgu)。漢譯「籌」字,音譯為合羅。 [0004007] 底本為 ko,讀為 Kho。 [0004008] pakkhika-bhatta 僧團於每十四日向比丘眾分配食物。此為五食之一。 [0005009] dukūla 類似黃麻之植物。其纖維能織美麗之布。 [0007010] kosa 又譯為俱盧舍,聲音叫喚等意。為距離之單位。所謂大牛之吼聲又大鼓之音聲所能達之距離。普通五百弓(dhanu)為一拘盧舍,八拘盧舍為一由旬(yojana)。約為五華里。 [0007011] 在此處為 Pari。 [0007012] Kāma-avacara-mettā 為再生六欲天之慈悲行。 [0008013] mahāsatta,在此處於一般本生譚顯示釋尊前生為菩薩(Boadhisatta)之語,亦能用與之同義摩訶薩之語。 [0008014] Kinnarī(Kinnara 之女性)譯為人非人、歌神。為人頭鳥身之形的一種妖精,住於山間之洞窟,善為歌舞。又亦有馬首人身之物。 [0008015] 為仙人之標幟。 [0009016] 底本之 bhesajjaṁtassa vatvā ekaṁ vogaṁ datvā 讀為 bhesajjaṁ tassa datvā ckaṁyogaṁ vatvā。 [0010017] 依異本讀為 Sāyaṇha。 [0010018] piliyakkha(Piliyaksa)mahāvastu 中有 kapila(加毘羅)之王 peliyaksa(毘利雅迦)(II. P. 212)漢譯迦夷王。 [0010019] tiṭṭha 渡場,河之淺處,適於水浴之處。 [0011020] anusumbhitvā 直譯修飾、整備。 [0013021] Paṭicamma Patibhinna-camma 之省略(Kern)。 [0013022] Vihāmi Vijahāmi 之省略。註釋解為 nitthubhāmi(吐棄)「此為彼盡力維持其心,不受干擾,由口中吐血而言。」 [0014023] 底本之 avissaji 讀為 avassaji。 [0022024] 同偈出自 J. Y, P. 323 及 J. VI. P. 434。 [0022025] girigabbhā 依註釋為就 migasammatā 河而言。 [0024026] assattha 又謂為畢波羅樹(Pipphala)。因釋迦牟尼佛在此樹下成道,又謂為菩提樹(bodhirukha)。 [0027027] 底本之 Knṇḍitaṁ 讀為 guṇḍitaṁ。 [0031028] 九五【南傳】,~一〇〇偈=八七~九二偈。 [0033029] 一〇七【南傳】,~一〇九偈=四六~四八偈。 [0033030] 底本之 medisa 讀為 me disā。 [0035031] 以下之十偈出自 J. V. P. 123,更見於 J. IV. 434。 [0035032] 一一六~一一八偈,就 mtu. I. P. 281 參照。 [0036033] Sa-indadevā 為帝釋(Sakka-devānaṁ-inda)支配之天,即三十三天(Tāvatiṁsa)。(CBETA 按:漢譯南傳大藏經此頁中缺相對應之註標[33],今於此處加上[33]之註標。) [0036034] Sa-brahmakā 大梵天(mahābrahmā)所住之天國。 [0041001] 暹羅本有 Nemirāja-j。C P. 6. Nimirāja 六度集經八〔八七〕摩調王經(大正藏卷三、四八b)M, 83. Makhādeva(M. II. P74)中阿一四〔六七〕大天捺林經(大正藏卷一、五一一c)增阿四八〔五〇四〕(大正藏卷二、八〇六c). J. 9. Makhādeva(J. I. P. 137)Barāhat. 24. "Maghā-deviya jātaka"(Bharhut. PI. XL VIII. 2)等參照。 [0043002] Yadā 註釋及二一偈有 yathā。 [0044003] 底本之 Kaṁ, Kham 訂正為 Kamkham。 [0044004] Maghavā 帝釋之異名。為此名者,據說為出生於摩揭陀國之 Macala 村婆羅門之家,積種種之善行再生三十三天成為帝釋。(Dhp, A. I. P. 265f.) [0044005] Vāsava 帝釋之別名。彼前生與諸人住處(Vāsa)之故,或以衣(Vāsa)布施之故,或為 Vāsu 天之主之故而有此名。 [0045006] 再生梵天界之事。 [0045007] 依註釋中謂欲界之諸神,為色等煩惱事之故,希冀其他,因為可驚之事而成餓鬼。 [0046008] Sīdā 此處指為河(nadī),然恐為內海之意義。見以後之 P. 125。 [0046009] 依註釋中有:「何以故?彼河水為極精細之質,因此,即或孔雀尾之羽落於彼處不能浮起,沉落於河底。因此謂之沈沒(Sīdā)之名」。 [0047010] 註釋於此處詳述帝釋之前生。大意是說在此樂地住有一萬仙人等向各處出而行乞。其中一人來至 Bārāṇasī 偶遇司祭官之家乞食,以此因緣使司祭官出家。出家後往見國王,由王囑記應向一萬仙人布施,彼依神通力率領王及王之軍勢至雪山,隨王之欲使行布施。王後來於彼處作市,從事農業,彼時之王即是自己云云。 [0051011] Vetaraṇī(Vaitaraṇī)為在地獄中之河。漢譯謂之灰河與此相當?cf. J. NO. 530 Saṅkicca-J.(V. PP. 261ff.)。 [0052012] Sāma(註——夜色),Sabala(註——雜色及白黑黃色)。以後在 mahānāradakassapa-jātaka(NO. 544)中,以 Sabala 及 Sāma 為在 Lokantarika-niraya(世界之端地獄)中之兩隻犬。(J. VI. P. 247.)然今之場合,註釋解作以上之五色之犬。 [0053013] 「以下其他之訊問被說明,均為同樣之方法」(註釋)。 [0053014] 在底本中雖然有 Phunanti,而如異本則應讀為 thnnanti。 [0056015] 就此偈 J. V. P. 270 參照。 [0058016] 註釋:「將如此等等價值之物取為賄賂,象馬等或金銀等——不論生物,無生物。放置不論,將買手與百之物與以五十,剩餘之五十彼等之間分配取得。」 [0059017] naraka 註釋為滿燃炭火之坑。 [0061018] Kappa-rukkha "wishing-tree" 任何所欲之物,皆可授與之神話之樹。 [0062019] Yakkha 註釋有為 eka-devaputta。 [0063020] 布薩日(uposatha divasa)為新月及滿月之日及其中間之。即依月之大小,其新月與滿月為半月(pakkha)之第十四日(cātuddasī)與第十五日(pañcadasī)之任何一日,中間之日,則為由新月滿月各各之第八日(aṭṭhami),以上為一個月四回。 [0063021] Pāṭihāriya-pakkha 以上為規定布薩以外之祭日。註釋中謂為第八日之過與不足,則成為第七又第九日,十四日、十五日之過與不足,則成為十三日十四日半月最初之日。 [0063022] aṭṭhaṅga-susamāgata(善具八支)在布薩日一般在家者保持身體清淨守八戒(八齋戒)。為殺生、偷盜、邪婬、妄語、飲酒、非時食、觀聽歌舞、著華鬘好香塗身之八戒。 [0063023] 九二偈並有此之一句出自 J. IV. P. 320。 [0073024] 註釋謂為迦葉佛。 [0073025] Sineru(or Sumeru, Meru)譯為須彌山妙高山。為一世界中心之山,一世界為圍繞此山次示七山重疊,各山之間形成內海。世界之周圍有鐵圍山,於此七山最後者之間之外海中存有人間所住之四大洲。以上之山海所謂九山八海。 [0073026] satta paribhaṇḍa-pabbatā 為順次圍繞須彌山之七金山,見次之四六偈。 [0073027] Sīdantara 註釋作為 Sīdā 大海之間,此與前出之一四偈同樣,其水述為孔雀之羽皆沉之精細度。而在一四偈以之為河,此處則為大海。更再見於註[29]。 [0073028] 前出之七山,即七金山:Sudassana(4 善見)、Karavika(3 擔木)、Īsadhara(2 持軸)、Yugandhara(1 持雙)、Nemindhara(5 持邊)、Vinataka(6 象鼻)、Assakaṇṇa(7馬耳)。此處所附番號乃示現圍繞須彌山之順序。 [0074029] 註釋以為在各山中間各有一所謂之內海(Sīdantarasamudda)。一般各山中間之內海,均附以山之名稱,例如 Yugandharesāgara(由犍陀羅海)。 [0074030] 七金山乃為四天王(Cātumnahārājā)之封邑。 [0074031] 註釋有須彌山頂,三十三天即存在於須彌山頂。 [0076032] 一六〇【南傳】,~一六二偈出自 J. IV. P. 336。 [0077033] 一六三【南傳】,~一六五偈出自 J. IV. P. 338。 [0077034] 就此偈 J. II. P. 257 參照。 [0084001] 暹羅本為 Candakumāra-j. CP. 7. Candakumāra 參照。 [0084002] Saṅghabheda-khandha CV. VII. 3(Vin. II. P. 180)就同一之傳說從略五分二五(大正藏卷二二、一六四a),四分五二(大正藏卷二二、九〇九b),有部破僧事(大正藏卷二四、一六七c)J. I. P. 142,增阿含四九(大正藏卷二、八〇二b)等參照。 [0085003] 由異本補 Laggetvā。 [0088004] 底本雖為 Vā 讀為 eva。 [0090005] 在偈中此 Sūra(蘇拉)與 Vamagotta(瓦瑪哥達)看作個別之人,註釋亦如是,但最後之本生與今生之結語,則為同一之人。而此偈必須應為四人之故,暫作一人解釋。 [0092006] Sikhin(有髻者)在頭頂上殘留少許之髮謂之髻。此處則為奴僕之標記。 [0093007] Koṇḍañña 為 Eka(艾迦)王之族名。 [0101008] 依異本讀為 Veṇesu。 [0101009] ayyassa Ca Khaṇḍahālassa Ca 之省略。 [0101010] 底本雖為 adūsema 應讀為 adusenhā。 [0101011] 此一文在底本中入於註釋。 [0103012] 此處為 Candaka(羌達夫人)。 [0108013] Sālikā 玄應音義二一為百舌鳥之雄。 [0109014] 七偈之註中為 Canda(闡達)與 Suriya(蘇梨耶)之母。 [0111015] 就此偈 J. IV. P. 285 之六偈參照。 [0112016] 原文為捨棄理智。在註釋解為 dohala,說明其事。即為假令妊娠之妊婦不適其欲望,則胎兒遂即死亡,不得為儲子之意。 [0113017] 底本之 the 讀為 te。 [0119018] -amanussa 一切非人間有情之謂,即為非人。yakkha 藥叉。世俗之神話,民俗之信仰諸神。又名 devatā(ordeva)。bhūta 鬼類之一種。 [0120019] 底本雖為 tassa 應讀為 tassā。 [0122020] 註釋中謂:「諸神之王,帝釋取所謂 Vijayuttara(帝釋之法螺貝之名),與諸神之羣共同灌頂。」 [0123021] 在註釋中為:「Canda(闡達)向王子樹立傘蓋入都時,諸人在市中歡喜,巡迴鳴擊大鼓——我等之 Canda 王子由繫縛中解放,同樣一切諸人均被解放。」作如之言……。 [0126001] Cp. 12 Bhūridatta 六度集經五(大正藏卷三、二八c)及 J. no. 506 Campeyya-j 參照。 [0127002] 在底本有 Vimaṁsissā minaṁ 訂正為 Vimaṁsissāmi naṁ。 [0129003] 見前卷五〇五頁註[08]。 [0133004] Varuṇa 龍王之名。 [0133005] 註釋中有「Yamunā 河之下所生者」,提頭賴吒龍王。 [0134006] Kambalassatara 在註釋中為 Dhataraṭṭha 龍王母方之親族,棲於須彌山彌山麓龍之名。此龍名亦出於 D. II. P. 258。 [0136007] gāvuta 距離之單位,為一由旬之四分之一。 [0138008] Virukkha = Virupakkha 四天王之一。於西方領諸龍。所謂廣目天。 [0139009] bhoge ābuhuñjitvā 為「於蜷蚼之樂」,恐如異本應讀為 bhogehi bhujitvā(依蜷而曲「身體」),總之乃由 √bhuj 所出之語,非為快樂之意義,乃彎曲之意義思為 √bhuj。 [0140010] 在底本雖為 ghaṭasitto,但如暹羅本則讀為 ghatasitto。 [0143011] Vana-cetyāni 註釋為深森,然 Cetiya(caitya)所謂為 devatā 之住所神樹之意義。或將森林之物,視之為神聖之見解。 [0144012] 此第一句在 J. VI. P. 127 之前即舉出。 [0144013] 在底本雖為 Sakkass'eva 但讀為 Sakkasscva(Sakkassa iva)。 [0144014] -Sa-inda 在註釋,……以帝釋(Inda)敬仰為君主,而對之亦有動作大力帝釋之臣,四護世神(即四天王)之榮譽,我等生為畜生之榮譽,則不值十六分之一。 [0145015] Kāsiputta 為 kāsī 王之王女之子。 [0148016] 如原文為在喜馬拉雅之睒婆梨樹棲息之金翅鳥將南方之大海用翼搏退海水之意。異本為「於南方大海之方角睒婆梨樹棲息之……」或可省略 Himavante。漢譯則為大海邊有睒婆梨樹上有金翅鳥等。 [0149017] Ālambāyana-manta 為蛇使之咒文或有關蛇毒之知識,或可譯為懸垂咒文。 [0151018] 持此咒文故,則如是稱呼婆羅門。 [0154019] 此處為 Ālanbāna,乃韻律上之短略。 [0159020] 底本之 upaccimsu 讀為 apaciyiṁsu。 [0163021] cakkavāka 玄應音義,解為鴛鴦。 [0165022] Pañca mahānadi 1. Gaṇgā(恒伽)2. Yamunā(搖尤那)3. Aciravatī(阿夷羅婆提)4Ṣarabhū(舍牢浮)5ṃahī(摩念)。 [0169023] Silutta, deḍḍubha, silābhu,以上均註為無毒之蛇。 [0171024] 底本雖為 dissatu,依異本讀為 ḍaṁsati。 [0171025] Samuddajā 之兄乃為 Sagara-brahmadatta。 [0174026] Payāga 乃 Gangā 與 Yamunā 合流之處。 [0174027] Pakirapari samantato 註釋為為欲得捕敵周圍普遍圍繞(pakiri),一切圍繞於其上以龍蓋覆蓋。 [0174028] Kaṁsa 註釋謂:「依其他之名而有此名 Kāsī 之王」更加說明「因 Kāsī 王之王女被取,Kāsī 國亦為彼之領有加以稱讚」。然 Kaṁsa 王乃占領 Bārāṇasi Kosalā 王之名被稱之為 Kaṁsa Bārāṇasiggaha 等(J. II. P. 403; V. P. 112)。故在此處於前之一一二偈中,使 Bārāṇasī 完全被覆蓋之 Dhataraṭṭha 龍王之事將可準照此之 Kaṁsa 王而言。 [0175029] Suva(suka)迦婆乃是鸚鵡,見玄應音義三。sāliya = sālikā 玄應音義二一謂為百舌鳥之雄者。 [0179030] Dujipa Dūdipa, Dūdipa 等見異本,與 J. VI. P99 Dudipa 王為同一之人? [0179031] 註釋中謂:昔日 Bārāṇasi 之王 Anga 足(裏面)牛毛,向婆羅門訊問天道之處,入喜馬拉雅山地,向婆羅門拂以尊敬,告以應崇拜阿耆神,彼牽來無數之牛與水牛入喜馬拉雅山地如其所言。彼訊問婆羅門等之食物,如殘餘牛乳與凝乳如何處理?婆羅門云可棄去。——於是棄捨少量之牛乳而生出小河流。大量牛乳棄去,成為 Gaṅgā 之河流,而彼之牛乳集成凝乳,生出大海。——如此彼王拂出如此之尊敬,依婆羅門等之言崇拜阿耆神,得赴千眼者之都城三十三天。 [0179032] Gaṅgā 河之事。 [0180033] 註釋謂:昔日 Bārānasī 之某王欲敬婆羅門向彼等行大布施。彼訊問其布施有何不足之物?十分充分,但婆羅門之座席則不充分,如是言之。彼積累磚瓦為作座席。爾時磚瓦積累之頂端,依婆羅門之威力增大生出 mālāgiri 山等諸山。如是此等諸山。據傳此等諸山乃依婆羅門之犧牲祭所為者。 [0180034] 註釋中謂:某日,為惡業之彼立於岸上,由海取水,灌洗自己之身體,如是大海將如此造業捕彼吞嚥。大梵天以「此海使自己之子(婆羅門)被害。——使海成為不能飲之鹽水」,加以咀咒。因此海水不能飲用。 [0180035] āyāga-vatthu,行犧牲事之報酬財物。註釋中謂:「福田之處,應以最上之布施與數多之婆羅門……」。 [0182036] 在底本雖為 asamatthatejo,依註釋讀為 asamatta-tejo。(CBETA 按:漢譯南傳大藏經此頁中缺相對應之註標[36],今於此處加上[36]之註標。) [0182037] dirasaññu 註釋為「以兩舌得知味者」。 [0182038] 註釋謂如擦木發火,火受束縛而生起。 [0184039] 底本雖為 santhambhitā,但讀為 sandambhitā。 [0184040] 同於一二四偈。 [0187041] bhovādin dho 為用於高婆羅門之言。 [0190042] 同於一三四偈。 [0191043] 同於一三五偈。 [0192044] Vossagga-vibhaṅga 註釋謂:「依自作之工作弛緩在此等有情之中,或者成為 bhattiya,或者成為 brahmana 等——諸人語此差異。云云……。」 [0193045] 底本之 Kattā 依異本解為 Katā。 [0193046] 在此處指婆羅門之事。 [0195047] 一八五~一八七偈出自 J. V. P. 322,一八八、一八九偈亦出殆為同形。 [0196048] aṅka 註為掛拂子之鉤。 [0197049] Lākhā 由臙脂蟲或由樹脂所得染料之一種。 [0206001] Uruvela-Kassapa 為事火外道之婆羅門率五百之眾,與其弟之 Nadī-kassapa(那提迦葉)及 Gayā-Kassapa(伽耶迦葉)共住於 Nerañjarā(尼連禪河)之畔。佛成道後不久來至此處,以諸多之奇蹟教化三迦葉。鬱鞞羅迦葉為住於 Uruvela 村迦葉之意。 [0206002] 此處之 magadha 王乃為 Bimbisāra(頻婆娑羅)王之事。佛嘗出家不久來王舍城,向王約定於成道後先來教化之言。 [0206003] 三迦葉所率之徒眾由其長兄順次為五百、三百、二百,即合計千人。此千人依佛接受教化。 [0206004] nahuta數之單位,千萬之四乘方,或為千億。 [0206005] 此二偈出於 J. I. P. 83 及 Vin. i. p. 36。尚有漢譯類似之偈,見四分律三三(大正藏卷二二、七九七c)、五分律一六(大正藏卷二二、一〇九c)。 [0207006] tāla 高度之單位。 [0207007] Komudī Kattika(Kārttika. 迦剌底迦)月(今之十【南傳】,~十一月)之滿月之日。通常稱為四月 Komudī(K. cātumāsinī)即雨期四個月之最後之日。 [0208008] 此處讀為 Alātaka。 [0211009] 讀為 iddha(Stede)。 [0212010] 此為貴君之訊問一切之事行之甚佳,最後所言疾病及眼目之事亦甚相宜之意。 [0214011] gotavisa 註釋中謂為船之後縛(縛束之意)(Pacchimabandha)。 [0216012] 註釋中說。彼在迦葉佛之支提以 anoja 之花環供養後,當其死時,依然由他業繼續輪迴,再生來至一惡業結果殺牛之家,行數多之惡業。次又於其死時成為埋灰之火狀,某時則又成為其福業之果報出現。彼為此而來再生於此處得此繁榮。云云……。 [0217013] 註釋中云——彼於迦葉佛之時,在森林中巡迴搜索失去之牛時,由一迷失道路之比丘問路,彼默然不答,又再詢問而彼怒言:「沙門及奴僕乃多嘴多舌者,汝過於多言,可作為人之奴僕!」彼之業於彼時尚未來熟,如埋灰之火。彼於死時,他之業生起,依其業之輪迴,因某善業之果報,而為前述 Sāketa 市之富商,而彼積布施等之福德。然彼之業如在地中伏藏之狀,得機會來熟。彼罵比丘所作之惡業,來熟此業於彼之上。彼不知此有他善業之結果,來再生於汲水女之胎,彼思而作斯言。 [0220014] 註釋中言——實際彼女每十四日由五百之侍女圍繞,伴隨乳母等由非常美麗光輝之自己之七階所造之 Rativaddhana 宮殿而下,出發前往應見父王之 Candaka 宮殿。如是父王見彼女甚為歡悅,大為歡喜款待,歸時言請布施,送與千金。彼女回歸自己住居,翌日,住於布薩向悲慘之人、漂泊之人、貧窮之人、乞食之人行非常之布施。王與彼女一國,以彼處所納之租稅,一切足用。然彼時,王由邪命外道之 Guṇa(古納)言得來邪曲之思,使市內起大騷動。Rujā(盧佳)之乳母等聞此,來告王女。「宮主!汝父王聞邪命外道之言辭,持邪曲之思。而在四門之處毀布施堂,命令奪來他人所有婦人及閨女。不稍治國,耽著愛欲。」彼女聞言心甚不喜,彼女自思:「予之父王無絲毫清淨之法,接近無恥祼形之邪命外道,予將行質問。今應正說沙門婆羅門之業之人,接近往受王之質問。然在予觀之,能與予之父王邪曲之思相遠,使立於正思之上者竟無一人。何以故?予於過去七生與未來七生,憶及此十四生之故。因此,予將言說告示予嘗為惡業使聞有惡業之果報,使予之父王覺悟。然若今日前往,則父王必言:『吾女!汝以前每半月前來,而今日何故如此早時出發而來耶?』而若予言:『予因聞貴君成為持邪曲思之狀而來探望。』父王聞予之言將不被重視。是故今日不往,由今十四日之黑分第十四日,以任何不知之狀,如平日之樣前往,言為將行布施要求千金。爾時父王向予言及使持惡見之事,於是予以自己之力,使其棄捨邪曲之思。」因此,彼女於第十四日之日出發欲往父王之處而為斯言。 [0220015] ratta ambara = rattombararattak'ambalaratta-kambala(染色之欽婆羅衣)。 [0220016] 見前之二八偈。或讀為 Vinaye rata 此可作為盧佳之事。 [0221017] Kuḍḍa-mukhī 註釋為用芥子粉(Sāsapa-kuḍḍa = Kuṭṭa, √kot)化粧顏面之故,而如是言,更就婦人為顏色美麗而為除去顏面之血點及破壞之疙瘩,最初以芥子之煉膏塗顏,其次為使顏面血色平等,然後再以化粧粘土(mattikā)之煉物塗抹,為使顏面美麗,塗以胡麻之煉物使顏面如生毛之狀。 [0221018] candasamamhi 註釋解為與旃檀相等。「無比旃檀以上難得之物。因喜如此之物,向自己申述為宜。因其適合於自己」。 [0224019] 以下之六偈出自 J. IV. PP. 435-6。 [0225020] 註中言——從惡事者,惡友從己而來之他者,又接觸惡事者向他者接觸時,未染惡者與己同一意向而染著。 [0225021] Kusa吉祥草。 [0225022] Palāsa 譯為赤花樹,其樹之液供應為赤色染料。應為一種惡臭之植物。 [0225023] tagara 音略為伽羅,香木之名。及由此得香之名,沉香。古來以為貴重之香。 [0226024] Roruva-niraya 譯為叫喚地獄。八大地獄之第四。見 J. V. P. 266 Jālaroruva。 [0227025] Bheṇṇākaṭa 註釋為 Peṇṇākaṭa 意義不明。 [0227026] nilicchita 被去勢之意。 [0229027] Santāna 為天樹。 [0236028] Lokantantara-niraya 世界間之地獄。以鐵圍山為限之一世界,為圓形之故,此一圓形世界之集合之宇宙為一世界與他世界之間生出間隙。此為世界間之地獄。 [0236029] Sabala, Sāma 在以前之 P. 106 依註釋雖為黑色與雜色之兩頭犬,但此處則應看作為犬之名稱。 [0238030] 舉為地獄之一 Simbalivana-niraya(睒婆梨林地獄)。 [0238031] asipatta 樹葉如劍之物。十六小地獄之一為劍葉地獄 Asipattavana-niraya。 [0240032] Usinuara J. IV. P. 181; vl. 99 中出為 Usīnara。 [0241033] 底本雖為 Silāsito,依異本讀為 Silesito。 [0249001] 菩薩本行經下(大正藏卷三、一二二b)雜寶藏經八〔九八〕輔相聞法離欲緣(大正藏卷四、四八七c)Dāthavaṁsa(Journal of PTS 1884)等參照,此圖申在 Barāhat 此門雙柱描述三段銘文有 "Vitura-Punakiya Jātakam"(Vidhusa 與 Pūrnaka 之本生)(Cunningham, Bharhut. PI. XVIII, 1. 2. 3.)。 [0249002] Dhanañjaya-Karabba(or-Koravya)Kuru 國王 Dhanañjaya 之意。 [0253003] Venateyya 為由 Viṇatā 出者之義。Vinatā 在 Mahābhārata 等中為 Kā'syapa 之妻,Suparṇa, Arvṇa Garuḍa 等之母。 [0253004] Garuḷa 金翅鳥之事。 [0254005] Gandhabba 譯為香神。位於帝釋之下奏伎樂者。乾闥婆之王,即指諸神之王帝釋(Sakka)。 [0258006] Puṇṇaka 在菩薩本生經下與此本生史話略同之說為不那奇,又在 Ba rahat 之此故事之圖中為 Vitura-Punakiya jatakaṁ,即可視為與漢譯不那奇相當。此外此夜叉之名在賢愚經三亦可見有與此相等之語,出有分那奇之名。 [0261007] 註釋中謂為王城 Visaṇā 之王。即是將 Vessavaṇa 解釋為 Visāṇā 之王,其名解釋謂為 Kuvera。 [0261008] Bhogavatī 註中謂具歡喜之故如斯云。 [0261009] Hiraññavatī 為黃金造之故如斯云。 [0264010] Aṅga 註釋謂當時 magadha 國屬於 Aṅga 王。 [0264011] masakkasāra 帝釋宮殿之名。註中謂因在須彌山之頂,故如斯云。 [0268012] 此節及次偈之第一節出於 J. V. P. 406。 [0268013] Patatihi Pathaddhi?註釋解為 nibbiddha-vithi。 [0269014] 以下六八偈之第一節止出於 J. V. P. 406。 [0271015] 心蘿苑原文為 cittalata 應音寫為質多羅陀苑。(CBETA 按:漢譯南傳大藏經274頁對應之註標[15]與章節校注內容不符,故今將此處修訂為[15]之註標。) [0274016] mālika, sāvaṭa, bahvla, bhadra 均意義不明。(CBETA 按:漢譯南傳大藏經此頁對應之註標[16]與章節校注內容不符,故今將此處修訂為[16]之註標。) [0274017] 其歌在異本舉出六偈。(CBETA 按:漢譯南傳大藏經此頁對應之註標[16]與章節校注內容不符,故今將此處的[16]註標修訂成[17]註標。) [0276018] 此處為 Kaccāna。(CBETA 按:漢譯南傳大藏經此頁對應之註標[17]與章節校注內容不符,故今將此處的[17]註標修訂成[18]註標。) [0278019] 底本之 Vatti 依異本讀為 Vutti。(CBETA 按:漢譯南傳大藏經此頁對應之註標[18]與章節校注內容不符,故今將此處的[18]註標修訂成[19]註標。) [0279020] 底本之 Saṁkhātā 依異本讀為 Saṁkhato。(CBETA 按:漢譯南傳大藏經此頁對應之註標[19]與章節校注內容不符,故今將此處的[19]註標修訂成[20]註標。) [0279021] lokāyatika 所謂順世外道。然在此處並非指一宗派之團體。在註釋中謂為據無義,不與天道、不導天道之詭辯的對話者。(CBETA 按:漢譯南傳大藏經此頁對應之註標[20]與章節校注內容不符,故今將此處的[20]註標修訂成[21]註標。) [0282022] varāvaraṁ 意義不明。(CBETA 按:漢譯南傳大藏經此頁對應之註標[21]與章節校注內容不符,故今將此處的[21]註標修訂成[22]註標。) [0282023] Dhamonapāla 指比豆梨賢者。(CBETA 按:漢譯南傳大藏經此頁對應之註標[22]與章節校注內容不符,故今將此處的[22]註標修訂成[23]註標。) [0286024] niddannaṁ 或應讀為 niddan nam。(CBETA 按:漢譯南傳大藏經此頁對應之註標[23]與章節校注內容不符,故今將此處的[23]註標修訂成[24]註標。) [0287025] 註釋中言:「如魚無舌而無語,對愚人之言為無舌。」(CBETA 按:漢譯南傳大藏經此頁對應之註標[24]與章節校注內容不符,故今將此處的[24]註標修訂成[25]註標。) [0288026] 在異本加入其次一偈(又一本插入於一五一偈與一五二偈之間)。「彼對父母與支持,彼對族長之上敬,彼時具有慚愧心,如是得於住王宮。」(CBETA 按:漢譯南傳大藏經此頁對應之註標[25]與章節校注內容不符,故今將此處的[25]註標修訂成[26]註標。) [0288027] 依註釋補入者。(CBETA 按:漢譯南傳大藏經此頁對應之註標[26]與章節校注內容不符,故今將此處的[26]註標修訂成[27]註標。) [0289028] 依註釋補入者。(CBETA 按:漢譯南傳大藏經此頁對應之註標[27]與章節校注內容不符,故今將此處的[27]註標修訂成[28]註標。) [0289029] 註釋中謂——兄弟於此世為人之一肢(身體之一部分)然無法者,其肢不等(身體之一部分)恰如棄墓場之死鬼之狀……。(CBETA 按:漢譯南傳大藏經此頁對應之註標[28]與章節校注內容不符,故今將此處的[28]註標修訂成[29]註標。) [0290030] 註釋言,望繁榮者如斯。(CBETA 按:漢譯南傳大藏經此頁對應之註標[29]與章節校注內容不符,故今將此處的[29]註標修訂成[30]註標。) [0292031] 依註釋如次——彼躓仆於地上,而如於其場所站立之人之狀,即為予傾躓於貴君等之上,而於貴君等之上站立。……此青年人問予:「王為貴君之何人?」予未善見貴君之事,予望真實,故答:「予為奴隷。」——予承認此為予之罪業。然予非王之奴隷,請王怒予此罪。此謹存留於心,予去之後,請勿處罰予妻子等。(CBETA 按:漢譯南傳大藏經此頁對應之註標[30]與章節校注內容不符,故今將此處的[30]註標修訂成[31]註標。) [0293032] 殆為同一之偈,出於 J. Vl. P. 189。(CBETA 按:漢譯南傳大藏經此頁對應之註標[31]與章節校注內容不符,故今將此處的[31]註標修訂成[32]註標。) [0296033] 依註釋記為,夜叉思欲殺賢者取其心臟,胡亂驅使菩薩於樹枝之間及岩山之中。(CBETA 按:漢譯南傳大藏經此頁對應之註標[32]與章節校注內容不符,故今將此處的[32]註標修訂成[33]註標。) [0296034] 此處為 Kālagiri。(CBETA 按:漢譯南傳大藏經此頁對應之註標[33]與章節校注內容不符,故今將此處的[33]註標修訂成[34]註標。) [0298035] 在註釋中插入次一段下文:等正覺者尚有槃涅槃之時,予等將飛投入火中而死。而無有一人再能言者。摩訶薩誠善住此市。(CBETA 按:漢譯南傳大藏經此頁對應之註標[34]與章節校注內容不符,故今將此處的[34]註標修訂成[35]註標。) [0298036] 暹羅本 Pāde gahetvā(摑捉兩足),應如斯讀。(CBETA 按:漢譯南傳大藏經此頁對應之註標[35]與章節校注內容不符,故今將此處的[35]註標修訂成[36]註標。) [0299037] ṭhatvā Patitvā 讀為 ṭhapetvā Pātetvā。(CBETA 按:漢譯南傳大藏經此頁對應之註標[36]與章節校注內容不符,故今將此處的[36]註標修訂成[37]註標。) [0299038] Khajjūri 野生之棗棕櫚。(CBETA 按:漢譯南傳大藏經此頁對應之註標[37]與章節校注內容不符,故今將此處的[37]註標修訂成[38]註標。) [0301039] 指龍女之父 Varuṇa。(CBETA 按:漢譯南傳大藏經此頁對應之註標[38]與章節校注內容不符,故今將此處的[38]註標修訂成[39]註標。) [0304040] 底本 adubbha-Pāniṁ(無害之掌)。暹羅本為 allañ Ca Paṇiṁ(濡濕之掌)。在註釋中,燒自己食物之手為欺友者,於是此濡濕之手有受火災之虞。故在此處可讀為 allaṁPāṇiṁ 或 addañ ca pāṇiṁ。(CBETA 按:漢譯南傳大藏經此頁對應之註標[39]與章節校注內容不符,故今將此處的[39]註標修訂成[40]註標。) [0304041] 同偈出於 J. V. P. 240。(CBETA 按:漢譯南傳大藏經此頁對應之註標[40]與章節校注內容不符,故今將此處的[40]註標修訂成[41]註標。) [0305042] 此處為尊敬不那奇之言。(CBETA 按:漢譯南傳大藏經此頁對應之註標[41]與章節校注內容不符,故今將此處的[41]註標修訂成[42]註標。) [0306043] Nalini 註釋云為 Vessavana 之王城。然在漢譯之長阿含等中為毘沙門天王之蓮池(例如長阿含經三〇、大正藏卷一、一三〇b)。(CBETA 按:漢譯南傳大藏經此頁對應之註標[42]與章節校注內容不符,故今將此處的[42]註標修訂成[43]註標。) [0308044] 最初二節出於 J. V. P. 171。(CBETA 按:漢譯南傳大藏經此頁對應之註標[43]與章節校注內容不符,故今將此處的[43]註標修訂成[44]註標。) [0308045] 出於同偈同上。(CBETA 按:漢譯南傳大藏經此頁對應之註標[44]與章節校注內容不符,故今將此處的[44]註標修訂成[45]註標。) [0309046] 最初之二節出於同上。Sumaṅgala I. P. 177。(CBETA 按:漢譯南傳大藏經此頁對應之註標[45]與章節校注內容不符,故今將此處的[45]註標修訂成[46]註標。) [0309047] 同偈 Sumaṅgala I. P. 177。(CBETA 按:漢譯南傳大藏經此頁對應之註標[46]與章節校注內容不符,故今將此處的[46]註標修訂成[47]註標。) [0309048] 註釋為鴦伽國之瞻波市。(CBETA 按:漢譯南傳大藏經此頁對應之註標[47]與章節校注內容不符,故今將此處的[47]註標修訂成[48]註標。) [0311049] 指夜叉不那奇。(CBETA 按:漢譯南傳大藏經此頁對應之註標[48]與章節校注內容不符,故今將此處的[48]註標修訂成[49]註標。) [0313050] 底本之 Ca 讀為 Ce,原文二五四偈參照。(CBETA 按:漢譯南傳大藏經此頁對應之註標[49]與章節校注內容不符,故今將此處的[49]註標修訂成[50]註標。) [0313051] 底本之 atthi 讀為 santi,原文二五五偈參照。(CBETA 按:漢譯南傳大藏經此頁對應之註標[50]與章節校注內容不符,故今將此處的[50]註標修訂成[51]註標。) [0315052] 底本之 Karoti 依暹羅本讀為 Karohi。(CBETA 按:漢譯南傳大藏經此頁對應之註標[51]與章節校注內容不符,故今將此處的[51]註標修訂成[52]註標。) [0315053] 指不那奇。(CBETA 按:漢譯南傳大藏經此頁對應之註標[52]與章節校注內容不符,故今將此處的[52]註標修訂成[53]註標。) [0317054] gorasa 由牛所造之五味,即乳、酪、酪漿、生酥、酥。(CBETA 按:漢譯南傳大藏經此頁對應之註標[53]與章節校注內容不符,故今將此處的[53]註標修訂成[54]註標。) [0317055] 底本之 Kaṇṇapūro 依異本讀為。Kaṇṇadharo。(CBETA 按:漢譯南傳大藏經此頁對應之註標[54]與章節校注內容不符,故今將此處的[54]註標修訂成[55]註標。) [0317056] 底本之 Saniṭṭhānaṁ 讀為 Sannitthānaṁ。(CBETA 按:漢譯南傳大藏經此頁對應之註標[55]與章節校注內容不符,故今將此處的[55]註標修訂成[56]註標。) [0320057] unnaṅgala 註釋釋此一節言,此月舉耕作之鋤置於傍側,市內以大鼓巡迴宣布人人皆可為大祭。(CBETA 按:漢譯南傳大藏經此頁對應之註標[56]與章節校注內容不符,故今將此處的[56]註標修訂成[57]註標。) [0321058] 此節不明。原文為 amajjapā majjarahā Pipantu。(CBETA 按:漢譯南傳大藏經此頁對應之註標[57]與章節校注內容不符,故今將此處的[57]註標修訂成[58]註標。) [0321059] 註釋中謂,將裝飾之大馬車置於王用之道路附近,吠舍族之人等(第三階級之人等)在不斷煩惱中(愛欲)繼續呼喚叫喊望煩惱之人等。(CBETA 按:漢譯南傳大藏經此頁對應之註標[58]與章節校注內容不符,故今將此處的[58]註標修訂成[59]註標。) [0321060] cela-ukkhepa 為表現歡喜喝采等,將布與衣物一切使之風靡飄蕩。(CBETA 按:漢譯南傳大藏經此頁對應之註標[59]與章節校注內容不符,故今將此處的[59]註標修訂成[60]註標。)【經文資訊】《漢譯南傳大藏經》第 41 冊 No. 18 本生經(第25卷)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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