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193]第十八篇
五二六 那利妮伽王女本生譚
〔菩薩=行者〕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比丘受原妻所作誘惑之談話。言此時,佛問比丘曰:「何故汝厭出家?」答曰:「為原妻之故。」佛言:「汝比丘!彼婦人對汝為不利者,汝於前生為彼婦人,失敗禪定,陷大破滅。」於是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於波羅奈都梵與王治國時,菩薩出生於西北出身之婆羅門大家。達成年後,修習學藝,入仙人之道而出家,得禪定與神通,定居於雪山地方。與阿蘭布薩天女本生譚〔第五二三〕中之事相同,一隻牝鹿,因此人而妊娠產子,命名為伊西辛伽。其後達於成年,父使彼出家,習遍處觀法,不久彼得禪定與神通,於雪山地方浸樂於禪定。因苦行過劇,諸根喪失作用,但依其持戒之威力,使帝釋天之宮殿震動。經帝釋天詮索,知其理由,彼思:「今以方便,破其戒行。」於是三年之間,迦尸國中不使降雨,國中如火燒之狀,稻不結實。人民受飢饉之苦,羣集於王庭,呼喚叫罵。王立於窗前問彼等曰:「汝等究為何事?」「大王!三年之間,雨不降[P.194]下,國中枯焦,人民苦甚,王請使雨降下。」
國王謹持戒法,守布薩戒,但雨仍不能降下。爾時帝釋天於夜間入彼之寢室,立於空中,光照一方。王見而問曰:「汝為何人?」「予乃帝釋天主。」「來此何故?」「大王!汝國不降雨耶?」「誠如所言。」「其不降雨之理由,王知之耶?」「予尚不知。」「大王!雪山地方住一名伊西辛伽之行者,因苦行過劇,失諸根之力;彼時時眺望空中,見天降雨彼即忿怒,因此天不降雨。」「然則如之何為宜?」「破其戒行,則雨下降。」「然則何人能破其行?」「汝女那利妮伽能以為之。王可喚彼女前來告以:『往如是如是之所,往破行者之戒歸來。』請遣之前去。」帝釋如是教唆於王,回返自己之所而去。
翌日,王與大臣等商談,呼其女前來,唱第一之偈:
一
彼女聞此唱第二之偈:
二
於是王唱次之二偈:
三
[P.195]四
如是,王為護國,與其女言不能言之語。彼女終於同意允往。
於是王與彼女應與之物,大臣等隨之前往送行。大臣等至國之邊界,於彼處露營,擔負王女,依山中人所告之路尋行,入雪山之中,午前近著於行者之道院。恰於此時,菩薩留其子伊西辛伽於道院之中,自己為採拾果實,入於森林。山中人向道院出發,立於伊西辛伽之住處,使那利妮伽得見,唱次之二偈:
五
六
大臣等於菩薩入森林不在期間,圍繞道院警戒看守,王女著仙人之服,上下衣[P.196]裳為金絲之織物,飾一切諸種瓔珞,持以絲線捲成之雜色手毬,使入道院,彼等在外護衛而立。王女玩球降至經行處之末端,爾時伊西辛伽坐於草菴入口處之磐石上,見彼女來,恐怖戰[A2]慄,入草菴立於其中,彼女亦往入口處繼續玩毬。
佛為說明此事,述次之三偈:
七
八
九
一〇
於是彼女向彼作樹之說明而唱偈曰:
一一
[P.197]如此,彼女說謊言,行者信以為真,彼思:「此人為行者。」於是示親密而唱偈曰:
一二
「如是承受汝之賜與!」彼女入草菴中,坐於樹枝所造之蓆上,金絲之衣分成二部,全身裸露。行者未曾一度得見女人之身體,彼見而自思:「此人有傷處。」於是言曰:
一三
於是彼女欺彼唱次之二偈:
一四
一五
彼以彼女之虛言信為真實,彼云:「若汝以此為藥可以一試。」彼見其陰處唱次之偈:
一六
於是那利妮伽唱偈曰:
一七
[P.199]彼思:「此人所言為真實之事。」彼不知男女之行交為破戒消失禪定,且彼未曾得見女人,不知男女之交,只聞其為藥,於是與彼女行交,同時破戒,禪定亦告消失。彼行交二三次數,身體疲倦,外出下湖水中以行水浴,消除疲勞,還至草菴之中而坐,彼仍思彼女為一行者,問其住居而唱偈曰:
一八
於是那利妮伽唱次之四偈:
一九
二〇
二一
二二
行者聞此,為使其停留至父還來之前而唱偈曰:
二三
於是彼女自思:「此人原來在森林中養育長大,不知予為女人,然此人之父見予,立即知之而云:『汝來此處何為』,將以棒毆擊予頭,予頭將破裂,予必須於彼父未回之前離去。予來此處之事,已告終了。」彼女告彼之來路,今唱一偈:
[P.201]二四
彼女作如是語,為彼自己逃出設此口實,出草菴向看守之人云:「汝等速還。」尋得原來之路,來至大臣等之所。彼等伴彼女還至野營之處,漸次歸往波羅奈城。帝釋天甚為滿足,即日國中降下大雨。
一方伊西辛伽行者自王女去後,身體發熱,彼身戰抖入草菴中,身著樹皮,憂悲而臥。菩薩日暮還來,不見其子之姿,彼思:「彼往何處?」放置擔棒,入草菴中,見其子倒臥。「子!汝有何患?」菩薩撫子之脊唱次之三偈:
二五
二六
二七
[P.202]彼聞父之語,告其理由曰:
二八
二九
三〇
三一
三二
三三
三四
三五
三六
三七
三八
三九
四〇
四一
四二
四三
四四
四五
四六
四七
四八
四九
五〇
[P.207]大士聞彼如此悲嘆之囈語,知彼為某一婦人破戒,於是誡彼唱次之六偈:
五一
五二
五三
五四
五五
五六
[P.209]彼聞父語知此所謂為女夜叉,於是恐怖翻心,向父請恕:「父!予再不往任何處所,請父恕我。」父又慰彼云:「青年!汝應善觀慈、悲、喜、捨。」作梵住觀之語,彼依其教實行,再得禪定。
結分
佛說此法語後,說明四諦——說四諦竟,厭出家之比丘得預流果——佛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那利妮伽為其原妻,伊西辛伽是厭出家之比丘,而其父即是我。」
五二七 溫瑪丹提女本生譚
〔菩薩=王〕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厭出家之比丘所作之談話。據傳,此比丘於舍衛城托鉢,巡迴途中,見一裝飾極美容姿之婦人,起戀慕之情,不能轉心,還歸精舍。自此以來,恰如為箭貫穿之狀,為欲念所惱,如迷鹿之瘠瘦,脈管露於四肢,膚呈黃色,怏怏不樂;對四威儀心無一滿足,對阿闍梨奉仕等,亦均棄置,[P.210]每日亦不精進於讀誦、詢問、觀法。法友等問曰:「友!汝以前六根清澄,顏色明朗,今與前違,是何理由?」彼答:「諸位道友!予已厭出家。」彼等云:「友!恢復正氣,佛之出世難逢,聽法門受人身亦同樣難得,汝得此難得之人身,念願盡苦際之事,不顧親族等之淚顏,依信心而出家,何故為煩惱之虜?煩惱譬如蚯蚓,其皆為愚人間共通之物,以得此為目的者,尚少樂味,諸欲苦多禍多,其患亦大。諸欲猶如骨鎖、猶如肉片、猶如草之炬火、猶如熾燃之炭火、猶如見夢之人、猶如借得之物品、猶如樹木之果實、猶如鐵籤、猶如蛇頭。汝既入斯教而出家,緣何為無利益諸欲之虜?」彼自己所行錯誤之事,為諸人訓誡而不能滿足,相伴而入於佛說法堂。佛言:「何故將此厭世比丘伴來?」比丘等答曰:「此人謂厭於出家。」佛問:「此為真實耶?」彼答:「尊師!是為真實。」佛言:「汝比丘!昔之賢者治國,煩惱雖次第而起,但不為所縛,能制己心,不為不當之事。」於是,佛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尸毘國阿利吒城尸毘王治國,菩薩出生於第一妃之胎,名曰尸毘王子。王之將軍亦生一子名阿西般羅迦,此二人為友,一同生長,十六歲時,同往得叉尸羅修習學藝而還。父王讓位與王子,新王任阿西般羅迦為將軍之職,彼依正義而治國。
仍於此同一都城有八十億財產之提利達瓦闍長者,此長者生有一女,容姿無上美好,達於極致,清淨相好,於命名之日,名之為溫瑪丹提。彼女十六歲時,超越[P.211]人間之姿,如天女之美,凡見彼女,不論何人,皆情不自禁,如飲酒中毒,為煩惱之毒氣所迷惑而難以自持。於是其父提利達瓦闍往王之所云:「大王!予家出一女寶,只能與王合式相配,請遣善觀相好之巧者,前往觀察,是否如王之意。」王云:「甚善!」遣婆羅門等前往。婆羅門等赴長者之宅,被恭敬尊重,受粥之供養。爾時溫瑪丹提以諸類之瓔珞飾身,出現彼等之前;彼等見彼女,不能自持,為煩惱之毒氣所醉,忘卻彼等自己飲食之事,尚未終了,有者取少量食物竟載於頭上,有者或投入腋下,有者叩壁,皆現狂氣。彼女見彼等云:「此諸人前來觀察予之相,而何竟有如此醜態?可攫彼等之頸,出之於外。」彼等胡亂逃歸王宮,對溫瑪丹提甚抱反感,向王曰:「彼女乃一不吉之女,與吾君不相配合。」王因云為不吉之女,乃不對彼女迎聘。彼女聞此消息:「彼謂予為不吉之女,王不迎聘,所謂不吉,有如此之人耶?甚善,若予得見王時,將有所為之事。」彼女對王懷有怒意。爾後其父將彼女嫁與阿西般羅迦,彼對彼女甚為鍾愛。
然因如何果報,彼女得如斯之美,乃因施捨赤色著物之果報。據傳,彼女昔日於波羅奈都出生於一貧乏之家,彼女於祭日見積善根之婦女等著鬱金色之衣裳,及帶種種飾物戲樂。彼女自己亦欲著彼樣之著物出遊,向父母說明,父母曰:「女!予等貧家,予等如何能得如彼之著物?」彼女云:「請許我至富家之宅為得薪之工作,彼方主人知我之價值,予我以著物。」彼女得到兩親之許可,往某家庭謂曰:「如得[P.212]鬱金色之著物,予將為作求薪之工作。」於是彼家之人等向彼女云:「汝為三年間工作,觀察有無價值,而後付與。」彼女同意:「甚善。」於是開始工作。彼等知彼女之價值,於三年未滿之間,與彼女深濃鬱金色之衣及其他之著物:「汝可著此與友人等一同浴水。」於是遣退彼女。彼女置其赤衣物於岸邊,與友人等前往浴水。
恰於此時,迦葉佛一弟子之法衣,破為寸斷,折樹枝為上下著,來至此地。彼女見彼自思:「此尊者衣物甚破,予因前生未作施捨,今生不易獲得衣物,今將予之衣物分割,以一分施與尊者。」彼女由水中出,著其下衣云:「尊師稍待。」女禮拜長老,分其一分施與長老。長老立於路傍隱秘之處,棄其折枝業之衣,以施得之一片為下衣,另一片為上衣,然後步出,然其衣物之光輝使彼全身如朝日之放光。彼女見此:「此尊者前無此光,而今如朝日之光輝,予將餘物亦與尊者。」於是將餘下部分亦均施與,而立願曰:「尊師!請使予後世,得無上之美容,使男人見予,失其原狀,世間再無比予美之人。」於是長老述謝禮之辭而去。其後彼女於天上界繼續轉生,此頃則出生於阿利吒都,如其願行。
[P.213]於阿利吒城布告[1]迦底迦月之祭,同月之十五日,全城盛大裝飾。阿西般羅迦往自己守備場所時,呼彼女謂曰:「溫瑪丹提!今日為迦底迦祭,國王陛下巡行城中,首先將來至予之家門。汝不可使王見汝姿,王如見汝,將失正氣。」彼女向出行之夫答曰:「予將注意。」彼去後,彼女命侍女云:「國王至此宅門,告予得知。」
爾後太陽西沉,滿月上昇,城中裝飾如天人之城,到處燈火通明。王身飾多種瓔珞,乘附駿馬之車,諸大臣一同隨行,於盛大光榮之中巡行都市,首先第一往阿西般羅迦之家門而來。其家以赤砒石色之牆圍繞裝飾,門上附有望樓,為一無上美麗之宮殿。此時侍女向溫瑪丹提通告,彼女持花籠,以緊那羅女之魅力,倚於窗口而立,向王之方投花。王仰見彼女,為煩惱之毒氣所醉,不能自持正氣,即如此為阿西般羅迦家之事,亦不能知。於是呼馭者近前詢問,唱次之二偈:
一
二
[P.214]於是馭者語王唱次之二偈:
三
四
王聞此,稱彼女之名唱次之偈:
五
彼女知王感動,閉窗入於寢室。王見彼女一瞬之間後,已無巡行都城之心,呼[P.215]馭者曰:「須難陀!馬車還宮。」繼云:「此祭不適合於予等,只適合於阿西般羅迦將軍,王位亦適於彼坐。」王使馬車還宮,登上王宮,臥於室中,嘆息而言曰:
六
七
八
九
一〇
一一
一二
一三
[P.216]一四
於是大臣等告阿西般羅迦曰:「卿!國王陛下巡行城中,行至卿家之門而還,入於御殿之中。」彼往自己之家呼溫瑪丹提近前:「汝之容姿使王得見耶?」「將軍!一大腹大牙之男人,乘車而來,予不知其為王或大臣,後聞為某高貴之人,予立窗前[P.217]向之投花,彼立即回返而去。」彼聞此云:「予為汝陷於破滅。」翌日晨起,至王宮立於王之寢室門口,聞王為溫瑪丹提而歎息,彼思:「此王戀慕溫瑪丹提,如不得彼女,彼將死去。為王與予免此不德,予須救助王之生命。」彼還歸自己之家,呼通咒文之侍衛一人前來,彼如是云:「如是如是之處,有一內部空心之支提樹,汝勿使他人得知,於太陽沒時,往彼處坐於樹中。予向彼處攜供物,到達後,禮拜天人祈願:『天王!予之王行祭都城時,不作遊行歸還寢室,嘆息而臥,吾等不明其理由。王為天人等甚盡其心,每年向天人設千兩之供物,今王為如此如此之事而嘆息,請與指示,請對吾等王以生命之施。』予作此祈願,爾時汝變聲色云:『將軍!汝等之王非是疾病,王但戀慕汝妻溫瑪丹提,如王得彼女則可長生,否則即將死去。汝若欲王生,將溫瑪丹提,獻上與王。』汝須如此說話。」於是使彼練習,然後送出。
侍衛往坐於樹中,將軍來其處祈願,如前所述而行。將軍曰:「謹遵天王之命。」彼拜天人之後,轉向大臣等談稱其事,往城中入王宮叩王寢室之門,王已恢復精神,[P.218]問曰:「何人叩門?」「大王!予阿西般羅迦。」於是王開寢室之門,彼入內拜王而唱偈曰:
一五
於是王問彼曰:「阿西般羅迦!予戀慕溫瑪丹提而嘆息,夜叉等知之耶?」「唯然,大王。」「如是世間評判予為一卑劣之漢。」王感恥辱,存留正義,而唱次之偈:
一六
以下為兩者問答之偈。
將軍:
一七
王:
一八
一九
將軍:
二〇
王:
二一
將軍:
二二
王:
二三
將軍:
二四
王:
二五
將軍:
二六
王:
二七
二八
將軍:
二九
王:
三〇
將軍:
三一
王:
三二
將軍:
三三
王:
[P.221]三四
將軍:
三五
王:
三六
將軍:
三七
王:
三八
將軍:
三九
王:
四〇
將軍:
四一
王:
四二
將軍:
四三
王:
四四
四五
四六
四七
四八
四九
五〇
五一
[P.223]五二
五三
五四
五五
將軍:
五六
五七
五八
五九
六〇
六一
六二
六三
六四
六五
六六
六七
[P.227]如是阿西般羅迦將軍為王說法時,王已棄捨對溫瑪丹提戀慕之心。
結分
佛說此法語後,說明四諦——說四諦竟,此比丘得預流果——於是佛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須那陀御者是阿難,阿西般羅迦是舍利弗,溫瑪丹提是蓮華色,其他者是佛弟子等,尸毘王即是我。」
五二八 大菩提普行沙門本生譚
〔菩薩=普行沙門〕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般若波羅蜜所作之談話。此譚將在大隧道本生譚〔第五四六〕中述出。而彼時佛言:「諸比丘!此非自今始,如來於前生即以智慧打破外道之邪說。」於是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於波羅奈城梵與王治國時,菩薩出生於迦尸國有八億財產之西北出身之婆羅門豪家,彼名為菩提童子。達成年後,往得叉尸羅修習學藝歸來,經營家[P.228]庭生活;其後棄諸欲入雪山地方出家,修普行沙門之道,食此處森林之草根樹果,以為長住。雨期之初頃,下雪山遊行諸處,漸次進達波羅奈之城,入於王苑之中。翌日,彼為普行沙門相應之姿,為托鉢巡迴於城中,往至王宮之門前。王立於窗前見其鎮靜之姿,心甚感服,呼彼入自己宮殿之中,使坐於王座以示親密,聽聞說教,不久之後,施以種種上品之食物。大士受取食物後自思:「王家之中有憎有敵甚多,當予有災禍臨身之危難時,何有為予拂除之者?」彼忽發現王之身旁有一赭色之犬,彼取一大飯塊,欲與其犬,王知其意,命持犬之食器前來,受取食物與犬,大士施犬而食事終了。王與彼約,於城內王苑中建草屋,與以出家之道具,使彼住於其處。王每日二度三度往訪問候,又於食事之際,大士常坐王座,攝受王食,如此經過十二年間。
此王有五大臣,教理經濟上之事與精神上之事。其中一人為無因論者[1],一人為神為論者,一人為宿命論者,一人為斷滅論者,而一人為利己論者。其中無因論者教授多人謂:「生類依輪迴轉生而得清淨。」神為論者謂:「此世界乃由天神而造者。」宿命論者謂:「生類之存乎苦樂,唯依前世之作業而起。」斷滅論者謂:「只於此一世界即行斷滅,並無由此處往其他世界者。」利己論者謂:「唯應願自己之利益,[P.229]雖殺父母亦在所不惜。」彼等對有關國王之裁判,收取賄賂,以非業主而判為業主等等之不法行為。
然於某日一男人因裁判失敗,見大士為托鉢進入王宮而來,彼向大士禮拜云:「尊師!貴師於王宮進食,而裁判之大臣收取賄賂,使世間荒亂,何以如不見而不問?今予因五大臣收取惡裁判官之賄賂,原為業主而被判為非業主。」彼為此歎息。大士同情此男,往裁判所,行正裁判,使原業主為業主。諸多人等一齊揚聲喝采,聲振城市,王聞其聲問曰:「此何聲耶?」王聞其理由之後,於食事時大士食事終了,坐於其側問曰:「尊師!今日貴師裁判公事耶?」「唯然,大王。」「尊師!能得貴師之裁判,乃諸多人等之幸福,今後請由貴師擔任裁判。」「大王!予等出家之人,此非予等應為之事。」「尊師!為思垂愛於諸多人民,務請擔任。貴師無須終日裁判,由王苑來此處時,每日晨朝經裁判所,判決四件,於食後歸苑時判決四件,能得如是,則人民實為幸福。」彼因王不斷反復約請,大士:「謹遵王命」而予以同意。自此以後,依王之願請而行。
如是惡裁判官等不得其隙,彼大臣等不能得賄賂而貧乏,彼等自思:「菩提普行沙門出任裁判以來,吾等無有收入。予等謂其為王之敵,割斷彼與王之友誼,使王殺彼。」於是彼等來至王前告曰:「大王!菩提普行沙門,企圖對王不利之事。」但王不信,王曰:「彼人行正而有智慧,不為此事。」彼等又云:「大王!彼將城中人民,入於自己手中,唯予等五人,彼不能收入。若王思為虛偽,可於彼入宮時,觀察人[P.230]眾聚集情形。」王曰:「甚善。」立於窗際,眺望彼之前來,見隨來之人等,而此愚王深信此諸人皆為彼裁判而來之伴侶,將諸人與以解散。彼呼此大臣等近前問曰:「如何處置為宜?」「大王!可將彼捕縛。」「彼無大罪,何得捕縛?」「如是大王對彼可減其通常之尊敬以為觀察,彼若知減待遇,伶俐之普行沙門必將私自單獨逃走。」王曰:「甚善。」於是對彼徐徐減少尊敬。
第一日先使坐無蒲團之座席,彼見座席,知王心變。彼於歸王苑後即日思去,「必須使王善知之後再去。」於是改思而不去。其後翌日,彼著無蒲團之座席後,平時之王食及他物亦均皆撤去,代之與混合物之食。第三日不許昇至階上,只以混合之食物置於階段之上與食。彼將食物受取,攜歸王苑而食。第四日以碎末之粥置於階段之下與食,而仍受取攜歸王苑,於彼處食之。
王問大臣等曰:「大菩提普行沙門雖如何減少尊敬而不去,彼將為如何者?」「大王!彼非以食物為目的而動,彼以大傘蓋為目的而動。彼若以食物為目的而動,第一日則即將逃走。」「目前應如何處置為宜?」「大王!明日將彼捕殺。」王云:「甚善。」將刀付與彼等曰:「明日汝等立於門之內側,彼入來時,先斷其首,寸寸碎割,秘密投入糞壺之中,浴水而歸來。」大臣等同意:「謹遵王命。」「明日彼來依王命而為。」[P.231]彼等於互相交談後,各自還家。
然王於黃昏,食事完畢後,臥於寢牀,追想大士之德,即時湧起悲哀之情,由身體滲出汗水,不能安枕,輾轉返側。爾時其第一妃臥於王側,王亦不與妃交談,於是妃對王曰:「大王何故不語,予對王有何過耶?」「妃!並無何事,然彼菩提普行沙門為予等之敵,予明日欲命五大臣殺彼,此五人殺彼後,將彼寸寸切割,投入糞壺之中而捨棄。但予思考觀察,彼於十二年之長久期間,向予等作種種諸多之說法,在予眼中,彼無絲毫之過失。予聽信他人之言,命令為殺彼之事,以思此之故而煩惱。」於是妃向王曰:「大王!若彼為汝之敵人,殺彼有何煩惱?如為敵人,縱然為兒童,亦應殺之以保自己之幸福。王勿煩惱。」王依妃之言,心得安慰而就眠。
恰於此時,其素性善良赭色之犬,聞得此語,自思:「明日予以自己之力,必須救此菩提普行沙門之命。」翌日晨早,彼由殿上降下,往大門之處,將首置於門欄橫木之上,觀看大士之來路而臥。彼大臣等手執刀晨起而來,立於王門之內側。菩薩計算時刻,出王苑向王城之門而來,犬見彼開口現露四齒,大聲狂吠:「尊師!何故於此閻浮洲中,不向他所尋求食物?我等之王為奪汝之命,使五大臣持刀,立於王[P.232]門之內側,汝面臨死亡,切勿前進。速速逃生。」沙門知其一之鳴聲,覺其意義,遂由彼處退出,還至王苑,為逃走而攜帶諸種道具。
爾時王立於窗際,不見彼來之姿,彼思:「彼若真為予之敵人,彼還王苑,將準備集合兵士起事,若非為敵人,將攜帶自己諸道具,準備出行。予先往觀察彼之所為。」於是王前往王苑。而大士自己攜諸道具:「再見。」彼由草菴出來,於經行處之端所,為王所見,向大士禮拜立於一方,唱第一之偈:
一
大士聞此,想:「王似不知自己之所為。以此教之」而倡二偈:
二
三
於是王感自己之過失而懺悔,唱第四之偈:
[P.233]四
大士聞此,對王曰:「大王!所謂賢士,不得如汝輕信他人之言而不自查察者同住。」彼說明王之不德而唱次之諸偈:
五
六
七
八
九
一〇
一一
一二
一三
[P.234]王曰:
一四
菩薩曰:
一五
[P.235]如斯語畢,大士向王云:「當精進。」離王而去,於某便利之場所托鉢,出波羅奈城,往雪山方面暫停,再由其處降下,住於接近國境森林之中。自彼離去以來,彼之大臣等再列裁判之席,恣意掠奪,彼等自思:「若大菩提普行沙門又再還來,吾等均將無命,如何使彼不能復返?」於是彼等又自思考:「所謂人者,不能棄捨所愛著之事物,彼男於此處所愛著之事物為何?」爾後彼等思量:「乃為王之第一妃。」「彼為此婦人,或將返來,此為可憂之事,於彼未返來之間,殺彼婦人。」彼等決心,乃向王告曰:「大王!昨今城內,有某種傳說。」「何種傳說?」「大菩提普行沙門與王妃相互私通之傳聞。」「何以又有此事?」「沙門向王妃傳言:『汝能否以自己之力,使王無命,將王位讓渡與予?』而王妃向沙門傳言:『使王無命為予之責任,汝請速還來。』」彼等向王不斷反復申述,王信以為真,「將如何處置?」大臣等云:「可殺王妃。」王不加善思:「如是汝等可殺彼,寸寸碎斷,投入糞壺之中。」王如是命令,大臣等依言殺害王妃,傳徧城中。王有四子,對王懷有敵意:「吾母緣何無罪而被殺?」王對此甚感恐怖。
大士耳聞次第所發生之事件而自思:「能使王子等息怒而使向王謝罪,除予之外並無他人。如此王之命得救,使王子等亦勿犯罪。」翌日沙門入國境之村落,食由人[P.236]所施之猿肉,受得其皮,於修道院晒乾去臭,將猿皮內著,上纏與肩披。此緣何理由而如是?「此對予大為有用。」彼為如是之言。彼攜猿皮,次第前進,到達波羅奈,往王子等之所,向王子等云:「殺父為殘忍之事,斯事斷不可為,人無年老而不死者,予為汝等相互和好而來。俟予通知汝等,汝等立即前來。」彼與王子訓戒後,入於城內之王苑,敷猿皮坐於平石之上。
苑丁見此,急往告王,王聞欣喜不堪,伴大臣等前往其處,禮拜大士後,坐下互為懇切之問候。然大士並不與王交談,手中只摩猿皮。王見大士如此,問大士曰:「尊師!汝以予為除外之人,只摩猿皮,此猿皮較予更為有用耶?」「誠如所言,大王!此猿皮對予大為有用。予曾乘彼之背到處周遊行走,此猿曾為予持水瓶,掃除住居,為種種之行,完成種種義務;又予自心不堅,食其肉而乾其皮,敷彼而坐臥。如是對予實大有用。」如此,彼為打破彼等之謬說,而以猿皮呼猿之名,自己由此說相關之教訓而提出此等言辭。如此彼云彼曾著其皮之事,有乘其背而步行之事,有掛水瓶於肩上使之運行之事。曾謂:「汝持水瓶來。」並用其皮清掃地面。曾謂:「汝清掃住居。」而臥於其皮上墊背,兩足觸及彼皮。又云:「彼為予完成種種義務。」又飢時[P.237]而食其肉:「此予心不堅而食其肉者。」
諸大臣聞此,以為「彼為殺生」,均拍手大笑曰:「試觀汝出家人殺猿食肉,攜皮遊步諸方。」大士見彼等拍手嘲笑:「此諸人等不知予為打破彼等自己之說,而特攜來此皮,予思使彼等知之。」首先呼喚無因論者問曰:「友!汝何故向予為此惡口之言?」「汝背叛友人而為殺生。」於是大士云:「然則有人若依汝之自說〔無因論〕,信奉於汝,若為此行,何有如何之惡事?」菩薩為破彼之說而唱偈曰:
一六
一七
一八
[P.238]如是大士說破彼使彼困惑,此王亦於眾中覺無顏面,俯首而坐。大士破無因論者之說後,呼喚神為論者云:「友!若汝信奉神明化作說,以為精髓,何故向予為此惡口之言?」而唱偈曰:
一九
二〇
二一
如是,彼恰如以菴羅樹所造之槌擊落菴羅果,而以神為擊破神為論後,呼喚宿命者云:「友!若汝思宿命說為真理,何故向予為此惡口之言?」而唱偈曰:
二二
[P.239]二三
二四
如是彼破宿命論者後,向斷滅論者云:「友!汝不為施捨等事,汝思生類只於此世界斷滅,不往他世界,汝何故向予為此惡口之言?」大士責彼而唱偈曰:
二五
二六
二七
二八
[P.240]如是彼打破斷滅論後,呼喚利己論者云:「友!汝主張徘徊於雖殺父母應謀自己利義之意見,何故對予為此惡口之言?」而唱偈曰:
二九
彼述此利己論者之意見後,彼說明自己之意見而唱偈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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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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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三
[P.241]如是彼打破利己論者,此五人失去顏面倍感無言以對。彼呼王曰:「大王!陛下伴此掠國土之大盜賊而行,實為愚事;與此等人相交,無論今世來世,將受大苦。」彼為王說法而唱偈曰:
三四
三五
於是為示譬喻更進而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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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45]如是大士為王說法後,呼四人之王子近前,與以訓誡,說明王之所行,使彼等向大王謝罪後,大士云:「大王!自此以後,未調查而用中傷者之言,切勿如此輕率從事。諸位王子!君等勿為叛王之事。」彼一同與以訓誡。於是王向彼曰:「尊師!予對貴師及對妃有罪,此皆彼等大臣之所為。予用彼等之言,為此惡事,予將此五人之大臣,皆予殺之。」「大王!不可作如此之事。」「然則斬斷彼等之手足。」「亦不可如此為之。」王曰:「尊師之意,予善了解。」王與同意,將大臣等全部財產沒收,[P.246]將頭髮分作五穗,以革紐縛體,身注牛糞,予以侮辱之後,放逐於國外。
菩薩留於其處數日後,向王告別:「請王保重。」以誡王。前往雪山,得禪定神通,一生涯中修四梵住,死後昇梵天界中。
結分
佛說此法語後,佛言:「汝等比丘!如來非自今始,前生即為智慧者,打破外道之邪說。」於是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五人邪見之輩是富蘭那迦葉,末迦梨瞿舍梨,婆浮陀迦旃那,阿夷多翅舍欽婆羅,尼乾陀若提子,赭色之狗是阿難,大菩提普行沙門即是我。」
校注
[0088001] 四種飾,即摩尼珠、金、銀、珊瑚四種。 [0096001] 迦底迦月(Kattika)為印度曆十二月中之第八月。在陽曆十月十一月之間。 [0098002] 溫瑪丹提(Ummadantī)一語之註,彼女使人見之發狂,不得使人持常念故稱之為「發狂者」。 [0114001] 無因論者 ahetuvādin,神為論者 issarakāraṇavādin,宿命論者 pubbekatavādin,斷滅論者 Ucchedavādin,利己論者 khattavijjavādin。 [0128002] 間隔食者(pariyāyabhatta)間隔時日而為食事。【經文資訊】《漢譯南傳大藏經》第 39 冊 No. 18 本生經(第19卷-第22卷)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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