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90]第十一篇
四五五 養母象本生譚
〔菩薩=象〕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一養母之長老所作之談話。現在此一本生譚之事件與睒摩賢者本生譚〔第五四〇〕之事件相類似。
佛向比丘等言:「汝等比丘!諸子不可怒此人。昔之賢人等,雖生於畜生之胎,離母七日不食憔悴,雖得受國王適當之待當,彼云:『無母予則不食。』彼與母相會,始為食事。」於是佛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梵與王於波羅奈都治國時,菩薩於雪山地方生為象胎,全身美麗純白,有八萬之象相從。然而彼之母盲目,彼以種種美味之果物與諸象,命彼等送與母食,然諸象不與彼女,而逕自食,彼調查得知其事,彼思:「予棄象羣,自養吾母。」夜間不使他得知,伴母往羌都拉那山麓,立於某池之側之山窟安置其母,以便扶養。
[P.91]時有住波羅奈都之某林務官迷失方向不能確定,而大聲哭泣,菩薩聞彼之聲自思:「彼人迷路,然有予立於此處,決不使其人至於破滅。」彼行近其前,林務官恐怖欲逃,彼見之而問曰:「友!汝絲毫不必恐怖,亦勿逃走,汝何故哭泣而行?」「予失道路,今日已第七日。」象云:「吾友勿怖,予將伴汝往人行之路。」彼象使彼坐於自己背上,由森林載出歸去。
彼男乃一惡人,彼思:「回至都中,予將向王報告。」彼用目測度樹與山巒,由森林出往波羅奈都。恰於此時,王所乘用之象死去,於是王命擊打大鼓巡迴布令云:「若誰發現適於王所乘用之象者,其人向王提出申告。」彼男往王之前云:「大王!予見一適於陛下乘用,全身純白具備戒德之象王,予可為引路嚮導,請王派遣象師等與予一同前往捕捉。」王曰:「甚善。」與以同意,於是派遣象師與林務官多人共同相從前往。
象師與彼男共同前往,見菩薩入池攝取食物,菩薩亦見象師,菩薩自思:「此危險非由他人所起,乃由彼一男人所為,然予有大力,縱有千頭之象,亦能擊殺,若予發怒,則能供王國兵士所乘之各種獸類潰滅。然若予發怒,則有損予德,是故今日雖以劍斬殺,予決不動怒。」於是決心垂頭不動而立。
象師進入蓮華池內而立,見彼具足相好,象師云:「汝來,予子!」以類銀之繩捉象之鼻,其後至第七日到達波羅奈都。
菩薩之母因其子不歸自思:「彼因王之偉大之役人等伴去,然今彼不在,此森林[P.92]之樹林將繼續成長[1]。」象母悲嘆唱次二偈:
一
二
象師於途中向王發送書信,王將都城嚴加裝飾,象師向菩薩遍撒美香,伴往準備裝飾之象舍,以種種色幕圍繞,向王告其原由。王攜種種極美味之食物,往與菩薩。彼云:「無予母,予不攝食。」彼不食團食,而王請彼食事,唱第三之偈:
[P.93]三
菩薩聞此唱第四之偈:
四
時王問彼曰:
五
菩薩唱第五之偈:
六
依第六之偈,王聞知其事,放象使歸唱第七之偈:
七
以下第八第九為現等覺者之偈:
八
[P.94]九
菩薩之母自思:「天降雨耶?」母對雨洩露不平,唱第十之偈:
一〇
於是菩薩為恢復彼〔母〕之元氣,唱第十一偈:
一一
彼母對王感謝唱最終之偈:
一二
王欣菩薩之德,由距池不遠之處,設定村落,與菩薩與母永久之看顧。
[P.95]其後菩薩之母亡故,彼為之營行葬式,而後向伽藍達伽隱居地方行去,於其場所有五仙人由雪山下來住居,於是菩薩與彼等以看顧。
王為菩薩作石之肖像,施以非常之尊敬,全閻浮提之住民每年集會施行象祭。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說明四諦之理——說明四諦竟,養母比丘得預流果——佛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王是阿難,女象是王妃摩訶摩耶,養母之象即是我。」
四五六 月光王本生譚
〔菩薩=王〕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長老阿難得優惠所作之談話。世尊由最初成道二十五年間,並無一定之侍者,某時為長老那伽波羅[1],某時為那耆多、優波摩那、須那呵多、周那、娑竭陀,某時為彌企哥隨侍世尊。
某日,世尊向比丘等言曰:「汝等比丘!我今年齡已老,我對某比丘等言:『我等由此路而行。』但彼等由他路而往,又某比丘等將我之鉢與衣投諸地上;故諸子要我指定一人比丘為不變之侍者。」於是由舍利弗為首,諸長老均合掌低頭而立云:「世尊!予願隨侍,予願隨侍!」佛言:「諸子之願望,予甚諒察,然有此意願已足。」佛與拒絕。因此比丘等向長老阿難云:「君無求於侍者之地位耶?」長老云:「若世尊不以自己之所得衣與我,不以鉢之食物與我,不許與佛同住芳香之住居,不攜予往[P.96]受招待;又若世尊能往予所受招待之處,若有由外國及遠方來會世尊之予之同伴,得即刻引見世尊,若予有疑惑時,得即時許近世尊問明,又若世尊於予不在中所說之法,於予歸來時能為予說,如此予方隨侍世尊。」長老提出此四拒斥及四願望之八條優惠,世尊當即許可彼之願望,於是彼由爾時以來二十五年間成為一貫之常隨侍者。
彼於五點[2]達此最高之地位,彼具備七種幸福:即遭逢聖教之幸福,理解聖教之幸福,知宿因之幸福,為自利詢問之幸福,位聖處之幸福,如理作意之幸福,與佛決定事務之幸福。彼於佛前得八優惠之許可,於佛之教為有名,光輝如懸於中天之月。
於是某日諸人於法堂開始談論:「諸君!如來與長老阿難以優惠使之滿足。」佛適出堂問曰:「汝等比丘!諸君今於此處為何語而坐?」彼等答:「如是如是。」佛言:「汝等比丘!此非只今生,前生我亦與阿難以優惠使之滿足,前生我亦與彼種種希望之物。」於是佛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梵與王於波羅奈之都治國時,彼之王子月光童子,於得叉尸羅接受學業。某夜,彼因向教師有所詢問,於黑暗之中,由教師之家歸往自己之住居,爾時有某婆羅門巡迴行乞,童子因歸自己住居而未見彼,以腕衝突,壞彼入食物之鉢,婆羅門倒地哭泣。童子哀憫,返來執手扶起,婆羅門曰:「貴君壞我行乞之道具,請償予食物之代金。」童子告曰:「婆羅門!今予不能與汝食物代金,然予為迦尸國王之王子月光童子,故於予即王位時,請汝向予要求財產。」童子於學業終了拜辭教師,歸返波羅奈之都,向父王展示學問,父王曰:「予望我生能見子為王。」於是使童子繼承王位。
[P.97]彼名月光王以正義治國,彼婆羅門聞此消息:「予今將往取食物代金。」彼往波羅奈之都而行。彼見王向莊嚴之都城右旋為禮時,立於某高處場所,伸手高呼萬歲,然王未見而通過。婆羅門知王未能得見,開始議論唱第一之偈:
一
王聞彼言,以金[A1]剛之棒制止象行,唱第二之偈:
二
爾後婆羅門與王之間更依問答之言辭,說其他諸偈:
三
[P.98]四
五
六
七
八
九
一〇
一一
一二
一三
[P.100]菩薩並與彼以非常之名譽。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佛言:「汝等比丘!不只為今生,前生我亦依優惠使阿難滿足。」於是佛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婆羅門是阿難,王即是我。」
四五七 法天子本生譚
〔菩薩=天子〕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提婆達多沒入地中事所作之談話。諸人於法堂中開始談論:「提婆達多對如來持敵意而沒入地中。」爾時,佛適出堂問曰:「汝等比丘!諸子今為何語,坐於此處?」答曰:「如是如是。」佛言:「汝等比丘!彼於今世加害我勝者之法輪,沒入地中,彼於前生,亦加害法輪沒入地中,死後生無間地獄。」於是佛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梵與王於波羅奈之都治國時,菩薩生為欲界之法天子,而提婆達多則為非法天子。彼等之中,法天子莊嚴天界,駕乘莊飾優美之天車,由天女圍繞,於滿月之布薩日(齋戒日),月之黃昏時,於村市都中,諸人為食事後,坐於各自之[P.101]門前為樂談說時,天子立於空中說法曰:「遠離殺生等之十不善業道,成就母之孝養法,父之孝養法及三種(身口意)之善行法,如是為之,死後生天,享大名譽。」勸起人人行十善業道,使閻浮提右旋;然非法天子則勸起人人行依殺生物等方法為十不善業道,使閻浮提左旋。
時彼等乘車於空中相會,彼等之徒眾相互問曰:「君等為誰之徒?」「君等為誰之徒?」相互答曰:「予等法天子之徒。」「予等非法天子之徒。」於是由道分離為二分。法天子告非法天子曰:「我友!君為非法,我為法,故道適於我。君應下車,讓道與我。」於是唱第一之偈:
一
於是以下更為偈問答: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此等六偈乃由彼等之問答對話所生。
[P.103]由菩薩說此偈之剎那,非法天子不能立於車上,頭下顛倒落於地上,地即開裂,爾時,彼生於無間地獄之中。
世尊知此事,以現等覺者之智,述殘餘之偈:
八
九
一〇
一一
[P.104]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佛言:「汝等比丘!提婆達多非只今生,前生即已對予為持敵意而沒入地中。」於是佛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非法天子是提婆達多,徒眾即是彼之徒眾;法天子即是我,徒眾即是佛之徒眾。」
四五八 優陀耶王子本生譚
〔菩薩=帝釋〕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乖離之比丘所作之談話。此事件將在姑尸王本生譚(第五三一)中載出。佛向彼比丘問曰:「比丘!汝真違背教團耶?」彼答曰:「世尊!是為真實。」佛言:「比丘!汝何故因煩惱而乖違此出離之教耶?昔之賢人於廣泛十二由旬之繁榮都城蘇倫達那治國,與美如天女之婦人,雖同居一室達七百年,決不放縱五官,以貪欲心觀看彼女。」於是佛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迦尸王於迦尸國蘇倫達那之都城治國時,王無王子與王女,彼向自己之后等云:「欲得王子。」爾時菩薩由梵天世界歿,彼宿於第一后之胎,爾時彼使多數之人心中增大歡喜而出生,命名為優陀耶跋陀。此童子於將學步時,又有其他之有情由梵天界歿,彼生於王之他后之胎而為王女,彼女亦命名為優陀耶跋陀。
[P.105]童子成年後,極一切學術之蘊奧,而彼生來為一禁慾者,夢寐中亦不知淫慾之法,彼之心不染著於諸煩惱。王使王子即位,並告彼:「使生起種種娛樂。」菩薩云:「予不望王位,予之心亦不染著於諸煩惱。」彼與拒絕,王屢勸慰,彼用赤閻浮檀金作一女人之像,告父母云:「如得此像之女人,則予接受王位。」彼等持此黃金之像,巡迴至一切閻浮提亦不得此容色之婦人。於將王女優陀耶跋陀裝飾使立於像側時,彼女較黃金之像尤為優美,於是二人雖皆不欲,諸人將此異母妹之優陀耶跋陀童女為第一之后,使菩薩即就王位,然彼等二人均為禁欲之生活。
其後及父母去世,菩薩執掌政治,兩人雖同住於一室,但決無依貪欲放縱五官相見之事,雖然如此,彼等互相約束云:「予等之中最初死者,生於次所而來,必須告以:『我已生於如是之場所。』」
時菩薩即位後七百年而去世,然並無他王,由優陀耶跋陀后發佈政令,大臣等推行政治。菩薩於三十三天為帝釋天,為受非常之名譽,七日間未能回想過去之事,而彼依人間世界計數,發覺已逾七百年[1],彼思:「予以財寶一試王女,為獅子吼而說法,完成約束歸來。」
彼一時代人間壽命為一萬歲[2]。王女是日夜間,緊閉門戶,使衛兵站立,彼女[P.106]於七層裝飾美麗之宮殿御室中,唯只一人思自己之貞潔而坐。時帝釋持一滿盛黃金貨幣[3]之金鉢,出現於寢室,立於一方,與彼女交談唱第一之偈:
一
於是王女唱次之二偈:
二
三
時帝釋唱第四之偈:
[P.107]四
王女聞此唱第五之偈:
五
彼聞彼女之獅子吼,不能立足,為離去之狀而隱身消失。次日彼於同一時刻攜銀鉢盛金幣,與彼女交談,唱第六之偈:
六
王女自思:「彼得與我談話,將屢次前來,故今予不與彼談話。」於是彼女不作[P.108]任可言語,帝釋知彼女不語之事,即由彼處消失。而次日彼攜銅幣[4]盛以鐵鉢而來曰:「夫人!請使予依愛慾之樂得到滿足,如此,予以盛銅幣之鐵鉢向汝奉上。」王女見彼唱第七之偈:
七
菩薩摩訶薩聞此語云:「王女陛下!予為一細算之商人,予不達目的決不失去財產。若貴女愈益年青,增加容色,予則向汝增加持來之贈物,然汝日日減少青年之容色,因此予亦滅少財寶。」於是唱次之三偈:
八
九
一〇
[P.109]於是王女唱一偈:
一一
時帝釋語彼女唱一偈:
一二
[P.110]彼女聞天界之美,問往彼處之道,更唱一偈:
一三
時帝釋語彼女,更唱一偈:
一四
[P.111]王女聞彼之言,讚賞而更唱一偈:
一五
於是菩薩更唱一偈:
一六
王女聞言喘息流淚:「夫君!汝優陀耶跋陀王耶?予無汝不能生活,汝使予能得住於君側之方法,教誨於予。」於是更唱一偈:
一七
時菩薩教誨彼女唱次之四偈:
一八
一九
[P.112]二〇
二一
如是菩薩摩訶薩與彼女教訓,彼女亦信樂彼之法語而為讚賞,唱最終之偈:
[P.113]二二
菩薩與彼教訓回歸自己之住所。彼女於翌日將政治交付於大臣等,於自己之都中心情愉快之御苑,出家為仙人之道,修行正法,壽命終時,生於三十三天為菩薩之侍女(妻)。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說明四諦之理——說明終了,乖離之比丘得預流果——佛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王女是羅睺羅之母,帝釋即是我。」
四五九 水本生譚
〔菩薩=王〕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對制伏煩惱之事所作之談話。某時,舍衛城之住民,有在家五百人之同伴,聽聞佛之說法,出家受戒,住於張黃金之牀某家,夜半之時,思起愛慾——一切詳情如前所述[1]——尊者阿難,以世尊之命令,於集合比丘眾時,為佛設座著席。佛不問:「諸子起愛慾之思耶?」而對全部一切諸人言曰:「汝等比丘!煩惱非為小事,時時所起之諸煩惱,為比丘所應制伏。昔日之賢人等,於佛未出世時,制伏煩惱得辟支佛之智。」於是佛為說過去之事。
[P.114]主分
昔日梵與王於波羅奈都治國時,迦尸國某村有二友人攜水瓶往田中,置於田之一隅,二人整理田地,若喉渴時,前往飲水。彼等之中一人為飲水而往田端,彼吝惜自己之水,由他人瓶中取飲;黃昏時彼由田出,於洗身時反省:「今日依身門[2]有無為惡之事?」彼思出盜飲他人之水,心懷恐懼戰慄,彼思:「此貪慾如增大,則予將投入惡趣。予須制伏此一煩惱。」於是將盜水而飲之事置於念頭,愈益為觀念之修行,終至得辟支佛之智,而對獲得之智經過不斷思考而去。
時其他之一人,洗身起立,向彼云:「吾友!予等歸家。」彼答:「君且歸去,予於家已無用,予已成為辟支佛矣。」「辟支佛如君之狀耶?然則辟支佛為如何之人物?」「辟支佛有二指長之髮,著袈裟衣,住於北面雪山之香醉山[3]洞窟之中。」於是彼摩頭,於剎那之間消失在家之相,著純紅之重衣,纏似電光之腰帶,偏袒赤色之上衣,以雲色之糞掃衣置於兩肩,蜂色(黑)粘土製之鉢吊於左肩之下,彼立於空中說法,然後昇至高空,降於香醉山之洞窟。
又迦尸國之村有某地主於店中坐定,見某人攜妻前來,彼放縱五官眺望彼容色優美之婦人,彼自思:「若予貪慾熾盛,予將墮入惡趣。」於是彼恐懼戰慄,愈並積[P.115]累修行觀念,生辟支佛之智,立於空中說法,而後往香醉山洞窟而去。
又迦尸國村落之住民,父子二人一同行路,盜賊於森林入口處埋伏等待,捕獲彼等父子,捉其子云:「持財寶來,領取汝子。」將父親放回。又捕獲兄弟二人,捉其弟而放其兄。又捕獲師父與弟子,捉其師而放弟子,因弟子愛惜學問,往持財寶前來,領取其師。
時有父子已知盜賊埋伏等待,父云:「汝行予待其捕。」子云:「父莫作是言,父行,予待其捕。」父云:「汝莫作是言。」父子相互爭辯之中,為盜賊所捕,盜賊問曰:「汝等相互有何關係?」「予等無任何關係。」彼等故意以為妄言。彼等由森林出,黃昏洗身體之時,其子默檢自己之戒德,見自為妄言:「予此惡行增大,將墮惡趣。予須制服此煩惱。」於是彼愈益積觀念之修行,生辟支佛之智,而後立於空中為父說法,向香醉山之洞窟而去。
又迦尸國之村落某地主禁止殺生,然於獻犧牲祭禮之時,多人集合向彼曰:「地主!今為犧牲祭之時,予等思欲殺鹿及豚向夜叉神為犧牲之供獻。」地主曰:「汝等可從前此之習慣。」於是諸人多為殺生。彼見諸多之魚肉:「此諸人如此濫殺生物,因予之一言,使彼等殺生。」彼深致後悔,於是凭窗而立,愈益積觀念之修行,得辟支佛之智,立於空中說法,然後往香醉山洞窟而去。
[P.116]又迦尸國之村落有某地主禁止賣酒,多人云:「以前在此時期,有酒祭之祭日,予等應如何為之?」彼云:「汝等依先祖之例為之。」於是諸人為祭,飲酒喧嘩,或挫手足,或割頸截耳,彼等被捕縛,多受刑罰。地主見彼等心中自思:「若予不與承諾,彼等將不嚐受此等苦痛。」彼因此事,深致後悔,於是愈益修行觀念,生辟支佛之智,立於空中說法:「汝等不可怠惰。」然後往香醉山洞窟。
其後五人之辟支佛為行乞而至波羅奈之都,下降立於自家之門下,善整服裝,善纏身軀,以莊嚴之步法托鉢達到王宮之門前。王見彼等起淨信之心,招入王之宮殿,洗彼等之足,塗以香油,招待以軟硬美味之食物。於是王坐於一方問曰:「諸位大德!尚在青年而出家,乃殊勝之事,於此青年時代諸位出家,視諸愛慾,以為禍患。然諸位修行觀念之對象,出家之動機為何?」彼等向王語云:
一
二
三
四
五
彼等順序說述五偈。
王聞每人之回答,述讚賞之辭曰:「諸位大德!出家於諸君最為適當。」
王聽聞彼等之法,起淨信之心,與衣服醫藥,送出辟支佛等。彼等亦向王作禮,離其處而去。
爾時以來,王於物質之欲望,離欲而不關心,雖然攝取上味之食物,然對婦人不語不見,以離欲心起立行止。入王室靜坐,觀白壁為準備定,不久即起禪定,彼達禪定,呵斥愛欲而唱次之偈:
六
[P.118]時彼之第一之后自思:「此大王聞辟支佛之說法,為不滿足之狀,不與我等談話,自入王室,是故予須把握此王。」后往王室之門口,立於門前,聞王呵斥愛欲感慨甚深之偈,后云:「大王!貴君呵斥愛欲,但世間無有愛欲之快樂者。」后讚美愛欲唱他之一偈:
七
菩薩聞此,叱彼女曰:「此死惡婆,汝為何言,愛欲有何快樂,愛欲實為轉成苦痛之物。」於是唱殘餘之諸偈:
八
九
一〇
一一
[P.119]菩薩摩訶薩向后如是說法,於是集合大臣等:「汝等大臣!汝等統治國家,予將出家。」多數人民悲泣,菩薩昇起立於空中,與諸人教訓,然後由空中飛向北方至雪山,於心情愉快場所結庵,出家為仙人之道,命終之後,彼繼生於梵天世界。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佛言:「汝等比丘!煩惱非是小事,縱然微小煩惱,賢人亦應調伏。」於是佛說明四諦之理——四諦說明竟,五百人之比丘等,達阿羅漢位——於是佛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辟支佛等已般涅槃,后是羅睺羅之母,王即是我。」
四六〇 優萬伽王子本生譚
〔菩薩=王子〕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踰城出家所作之談話。某日比丘等集於法堂,為佛德之語:「諸位!若十力之世尊為在家者,彼於一切世界之中央為轉輪王,具備七寶,成就四神足,將有千人以上之子相從;然世尊捨棄此殊勝之威神力,見愛欲之過患,夜半由〔從者〕車匿相伴,乘〔愛馬〕犍陟,踰城於阿拏摩河岸出家,為六年之苦行,成等正覺。」爾時世尊出堂問曰:「汝等比丘!諸子今為何語坐於此處?」彼等云:「如是如是。」佛言:「汝等比丘!如來非只今生大踰城出家,前生佛亦於有廣泛十二由旬波羅奈之都,捨王位而出家。」於是佛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藍瑪之都有名一切施王。今日波羅奈之都,於優陀耶王子本生譚〔第四五八〕謂之蘇倫達那都,於小斯塔索瑪王本生譚〔第五二五〕謂之斯達薩那都,於數那難陀仙本生譚〔第五三二〕謂之布拉夫瑪瓦達那都,於堪達哈拉司祭官[P.120]本生譚〔第五四二〕謂之普帕瓦提都,而於此優萬伽王子本生譚則謂之藍瑪都。如此都名時時變更。
於此之都,一切施王有千人之王子,王與長子優萬伽以副王之位。彼於某日,晨起駕華麗之車,以非常之威嚴,遊行御苑;彼見樹梢及草葉尖端,枝端及蜘蛛巢穴等處,如懸真珠之網[1]之露滴,問曰:「馭者!此為何物?」「副王!此為寒期所下之露滴。」彼聞馭者之答,日中遊於御苑,黃昏歸時,不見露滴,彼問馭者:「我今不見露珠,露珠今往何處?」馭者答:「副王!露珠於太陽昇起時,即碎入地中。」彼聞而恐懼戰慄:「此等有情之壽命行作(狀態)亦如露滴,予於病、老、死尚未逼迫之中,乞願父母,出家為宜。」彼以露滴為觀念之對象,見三界如火宅,於是不往自己之住居,向坐於莊嚴具備之法庭中父王前禮拜,坐於一方,乞願出家,唱第一之偈:
一
時王對彼制止,述第二之偈:
二
[P.121]童子聞此唱第三之偈:
三
佛唱半偈說明以上之次序:
四(A)
餘半偈為王所唱:
四(B)
童子後又唱第五之偈:
五
童子唱此偈,王無回答之語,彼向童子之母曰:「王后!汝子向父望得承諾出家。」后聞此語:「貴君此為何言耶?」后急切息不得喘,坐黃金之輿,急往法庭哀願,唱第六之偈:
六
[P.122]童子聞此唱第七之偈:
七
雖云如此,彼女哀願,再三再四,於是菩薩摩訶薩向父唱第八之偈:
八
王聞王子之言,謂后曰:「我后!汝且乘輿歸去,請登(喜增)宮。」彼女聞王之言,不能居於彼處,由婦人等圍繞而去,登上宮殿:「我子之事究竟如何?」彼女站立遠望法廷之門。
菩薩於母去時,更向父乞願,王不能拒絕彼之願望,王云:「我子!如是可依汝之所思,允汝出家。」王與承諾,彼得許可時,菩薩之末弟財勝童子禮拜父王:「父王!請許予亦出家。」王一併承諾。兄弟二人拜王,捨棄愛欲,多人圍繞,由法廷出,后眺望菩薩摩訶薩:「予子出家,藍瑪都城將空虛矣。」后悲嘆而唱次之二偈:
九
[P.123]一〇
然菩薩亦未立即出家,彼與末弟財勝童子一同拜辭父母,出都而去,而使多人歸回,兩人進入雪山,於適心之場所結庵出家為仙人。而後起得禪定神通,以樹根果物渡一生涯,死後生至梵天世界。
最後為佛偈說明其義:
一一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佛言:「汝等比丘!非只現在,如來前生亦棄捨王位而出家。」於是佛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父母是今之大王族,財勝童子是阿難,優萬伽即是我。」
四六一 十車王本生譚
〔菩薩=賢者〕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某父亡之地主所作之談話。彼於父亡之時,為愁嘆所打擊,放棄一切工作,只為悲泣。佛於晨起眺望世間,觀彼已達預流[P.124]果之狀態,於是翌日,佛往舍衛城步行托鉢,食已,遣去諸比丘等,只一年少沙門隨行,前往彼家。交談而坐,佛以愛語問曰:「優婆塞!汝悲痛耶?」「唯然,世尊!父亡之悲,使予逼惱。」佛言:「優婆塞!昔之賢人如實知八世間法[1]時,而無絲毫之悲痛。」佛應彼之乞求,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於波羅奈之都,有十車大王其人,捨惡行以正義治國,彼之一萬六千夫人之最年長第一之后,產有二王子及一王女。長子名羅摩賢者,次子名相童子,王女名清涼。
其後第一之后歿,王為彼女之死而悲嘆,由大臣注意營辦彼女之葬式,王又以其他夫人置於第一后之地位。彼女甚合王意,至受寵愛。彼女其後妊娠,注意胎兒,產一王子,名芭拉陀童子,王愛此一王子,謂后曰:「予與汝任何選擇之物。」彼女接受其言亦暫置之。然童子七歲之時,彼女至王前云:「大王!汝前許予子可選擇任何之物,今請與彼。」「王后!汝可選擇所欲之物。」「大王!請讓予子繼承王位。」王彈指[2]曰:「汝死惡婆!予之二王子如日之光輝,汝殺彼等,則汝子之王位有望。」彼女為王叱責,心甚恐懼,回返自己后室,然其後數日,屢屢向王乞求王位。
然王不與彼女所選之物,王自思:「婦人者乃不知恩之反逆者,彼女或偽為製造予之書信,或偽行賄賂使殺王子。」於是彼呼王子近前,談此事情:「吾子等!汝等住於此處實甚危險,汝等往鄰國或往森林,於予死荼毘時返來繼承屬我家族之王位。」[P.125]又呼占相師前來詢問自己壽命之期限,彼等云:「有十二年之壽命。」王聞之云:「吾子等!今後十二年來揭王之天蓋[3]。」彼等云:「謹遵王命。」向父涕泣拜辭,出王宮而去。王女清涼亦云:「予亦願隨兄等一同前往。」向父乞假,悲泣而去。
彼等三人由多人圍繞出離王城,多人歸去,三人次第入於雪山,向有水而又易得種種樹實之處結庵,依果實彼等三人維繫生命而活。
相賢者與清涼女對羅摩賢者請求云:「兄長如我等父執地位,請住此庵,予等持樹實前來養育兄長。」得兄之同意。自此以來,羅摩賢者,殘留其處,餘者持種種果實養彼。
如是彼等以種種果實生活居住之時,十車大王過於心懸王子等,第九年而歿。后於王之葬儀畢,為自己之子揭示天蓋,大臣等云:「天蓋之主現住森林之中。」不與王位。芭拉陀童子云:「予將往森林伴出予兄羅摩賢者揭示王之天蓋。」彼執王之五種標章[4],整飾四種軍隊[5],到達彼之住所,於不遠之處安置陣營,於相賢者與清涼女往森林時,彼入於庵之境內,羅摩賢者於門前如善據黃金之像毫無怖畏安樂而坐。彼行近其前,禮拜而坐於一方,告以王所發生之事,與大臣等一同稽顙涕泣。羅摩賢者決無悲傷亦無涕泣,彼之五官一無變化。
芭拉陀於黃昏泣而坐時,他之二人持種種之樹實歸來,羅摩賢者自思:「彼等尚[P.126]在年幼,彼等尚無如予之了解事物之智慧,因此忽然告以『予等之父已歿』,彼等將不堪悲痛,心臟破裂,予以方便使彼等下入池中而立,使之聞此突然發生之事。」於是向彼等指示前方一池云:「汝等時常不歸,此為汝等之懲罰,下入此水中而立。」唱前半之偈云:
一(A)
彼等依兄之言,即下往水中而立。時彼向彼等告以發生之事,唱殘餘之半偈:
一(B)
彼等聞父死之報告而氣絕,彼再語彼等,彼等再度氣絕,如是三度氣絕,大臣由池中將倒臥之彼等運出,使坐於地上。彼等蘇息之時,一切諸人相互涕泣悲漢而坐。
爾時芭拉陀童子自思:「予之兄姊相童子與請涼女聞父之死,悲痛不堪,然羅摩賢者竟無悲泣,彼不悲之原因究竟為何?予將向彼聞見。」於是彼詢問而唱第二之偈:
二
時羅摩賢者以自己不悲之理由向彼說明:
三
[P.127]四
五
六
七
八
九
一〇
一一
一二
依此等偈,彼說明世之無常。
[P.129]集會之諸人聽聞羅摩賢者說明世無常之說法,均止住悲痛。
而後芭拉陀童子禮拜羅摩賢者云:「請兄受承波羅奈都之王位。」「吾弟!汝可與相童子及清涼女伴往執行政治。」「吾兄!汝如何?」「吾弟!父王告予『逾十二年返來為政』,予若今往,違背父言,今後三年將往。」「其間誰掌政治?」「汝可為之。」「否,予等不能為。」羅摩賢者云:「如是,於予歸前,以此履物治之。」於是脫下自己之草鞋與之。彼等三人取履物禮拜賢者,由多人圍繞,往波羅奈之都。
[P.130]彼之履物於三年間執掌政治,大臣等置草鞋於鳳輦乘,決定訴訟。若決定惡時,則履物相互擊打,見履物之指示,再改正決定;若決定正當,則履物無音而靜止。
賢者經過三年,出森林達波羅奈之都,入於御苑。童子等知彼返來之事,彼等由大臣等圍繞前往御苑,以清涼女為第一之后,行二人之灌頂式。菩薩摩訶薩於是即位,乘嚴飾之車,為多人圍繞而入都,右旋為禮,昇至善月王宮之大廣間,自此以來,彼於一萬六千年間,以正義而為政治,昇往天界。
一三
此為現等覺者之偈,說明其訊息。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說明聖諦之理——說明四諦竟,此地主達預流果——佛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十車大王是淨飯大王,母是摩訶摩耶夫人,清涼女是羅睺羅之母,芭拉陀是阿難,相童子是舍利弗,徒眾是佛之徒眾,羅摩賢者即是我。」
四六二 防護童子本生譚
〔菩薩=大臣〕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放棄精進努力之一比丘所作之談話。彼為舍衛城之住民,上好門第之子,聞佛說法而出家,彼完成由阿闍梨(軌範師)及和尚(親教師)所命之義務,通曉兩波羅提木叉,滿過五年,彼思:「予欲得業處[1],將住森林。」彼向阿闍梨及和尚乞假,往拘薩羅國某邊疆之村。於彼處,信樂彼之威[P.131]儀作法,諸人為彼造柴庵,互通聞問。雨期近至,彼努力用功統一心意,依非常之精進,三個月間,修習業處,然彼尚不能認識曙光,彼思:「予確如佛說四種人[2]中之最平淡無奇者[3],予住於森林將有何益?」「予往祇園精舍,得拜見如來殊勝之顏色,聽聞甜蜜之說法。」彼放棄精進,由森林出,漸次往祇園精舍而來。
於是由阿闍梨、和尚、友人及知己等問其返來之理由,彼言其事情。彼等對彼責難:「何故為如此事?」伴彼往佛前,佛言:「汝等比丘!何故伴來汝等不欲之比丘?」告曰:「世尊!此比丘放棄精進而歸來。」佛問比丘曰:「是真實耶?」答曰:「世尊!是為真實耶。」佛言:「比丘!汝為何放棄精進耶?於此教法不精進怠慢之人,不能得最上之阿羅漢果,而精進之人則能成就此法。汝於前生為有努力堪忍教訓者,依此理由,汝為波羅奈都之國王百子中之末子,能守賢者之教訓,而能得王之白天蓋。」於是佛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梵與王於波羅奈都治國時,有防護童子為王之百子中之末子。王云:「每子一人應各學適當之學。」與每子以一大臣為師。時菩薩為童子之師,為一賢人學者,立於王子父執之地位。大臣等使學習學業終了之王子見王,王與彼等以地位而後送出;防護童子已極一切學術之蘊奧,彼問菩薩:「師尊!若予父派遣予至其他地方,予將如何為之?」菩薩曰:「王子!若汝被提供地方時,汝不接受,汝向王云:『大王!予為末子,予如亦出往他處,陛下膝下空虛,予願侍王左右。』」於是某日防護童子向王禮拜立於一方,王向彼問曰:「我子!汝之學業終了耶?」「唯然,大[P.132]王!」「汝可選擇汝所好之地方。」「大王!汝之膝下空虛,予願侍王左右。」王甚滿足:「甚善。」王與同意。
其後彼居王之膝下問菩薩曰:「師尊!今將如何?」菩薩云:「請向王索取一處古之御苑。」彼云:「謹如君命。」彼由王得受御苑後,以彼處所生之花與果實,結交親近都中之有力者。彼復問菩薩:「現將如何?」菩薩云:「王子乞願於王,向市內諸人施與食物及著物。」彼如其言,對市內之人,一人不遺施與食物與著物。彼更問菩薩求王許可,對宮中使者、馬匹、軍隊,悉皆無有遺漏,與以施物。此外對由外國前來使者住居之照顧,對諸商人稅金之平均分擔,即一切應為之事,彼皆自行之。如是彼從菩薩摩訶薩之忠告,對一切宮城內外人人、市民、國民及外來人等,恰如鐵練之狀,依各各四攝事[4]而結縛親近。於是彼受人人之喜愛。
其後,王於臨終,大臣等集於牀前問曰:「大王!陛下歸隱之後,與誰王之白天蓋?」王答曰:「予之諸子對王之白天蓋有同等之權利,然可與汝等中意之人。」彼等於王崩後,葬式終了,於第七日集會說明:「大王遺言:『汝等中意者揭王之白天蓋。』予等中意於防護童子。」於是由王之一族圍繞,以黃金飾房之白天蓋為彼所揭。防護大王依菩薩之忠告,以正義治國。
[P.133]他之九十九人童子云:「予等父王駕崩,諸人使防護揭得天蓋,彼為末弟,天蓋不可加諸於彼,天蓋應為我等長兄所揭。」彼等一同以書信送交防護大王:「天蓋應與我等,否則訴之戰爭。」於是包圍都城。王向菩薩告知此事,問曰:「我等今將如何?」彼答曰:「大王!不可與陛下之兄等戰爭,即將陛下之君父所有之財產分作百分,向九十九位兄長發送通知謂曰:『諸位此皆父王之所有物,請與分取,予與諸兄不起戰爭。』」彼依照施行。此時彼之長兄布薩童子告其他諸弟曰:「諸君!無人能有勝王者,我等之末弟雖為敵人而決不敵對,反將父王之所有物送與我等,且云『予決不與諸兄戰爭。』然我等不能一時皆揭天蓋,我等唯有使一人揭起天蓋,應使彼為王,並謁彼向彼受取王領而後歸回我等之地方。」於是彼等一切童子解散都之包圍,停止敵對行為而入都,王亦使大臣等對彼等表示敬意而出迎。童子等率諸多從者步來登上王宮,對防護大王表示恭順,坐於低之座席;防護大王坐白天蓋下獅子座上,名聲嚇嚇,威風堂堂,而王下眺所至場所,悉皆震駭。
布薩童子眺望防護大王之威容自思:「予等之父王,恐已知自己歿後防護童子為王之事,故與我等地方而不與彼。」於是彼與王會談唱次之三偈:
[P.134]一
二
三
防護大王聞此說自己之德,唱次之六偈: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時彼布薩童子聞彼之德,唱次之二偈:
一〇
一一
[P.136]防護大王與一切兄等非常之榮譽,彼等於彼之前滯留月半,彼等云:「大王!諸地方盜賊起時,予等以為監督,陛下可安享國政之樂。」於是各各歸返自己之地方。王從菩薩之忠言而行,壽命終後,往生天國。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佛言:「比丘!如此汝於前生堪從忠告,然今生汝何故不精進耶?」佛為說四諦之理——說明四諦竟,彼比丘達預流果——於是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防護大王是此比丘,布薩童子是舍利弗,其餘弟兄是大小長者,徒眾是佛之徒眾,與忠言之大臣即是我。」
四六三 蘇婆羅迦賢者本生譚
〔菩薩=賢者〕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般若波羅蜜[1](最上智慧)所作之談話。某日黃昏之時,等待如來出堂說法之比丘等,集於法堂:「諸君!佛實為大智、廣智、明智、速智、利智、銳智者,具備臨機應變之方便智,其智廣大如大地,甚深如大海,廣闊如虛空,於一切閻浮提(全世界)所起之智,無得凌駕十力之世尊者——譬[P.137]如於大海所起之波,不能超越其岸,又如達岸時,波即破碎。如依其智,無任何人能超越十力之世尊者,若達佛之足前,其人必被破碎。」如是比丘等說明十力世尊之大般若波羅蜜(最上之大智慧)。佛適出堂問曰:「汝等比丘!諸子今為何語,坐於此處?」答云:「如是如是。」佛言:「汝等比丘!世尊非只今生為具智慧者,彼於前生智慧尚未成熟時,即為一具智慧者,彼雖盲目,於海洋中依海洋之標幟而知『此海中有如是如是之寶。』」於是佛為說過去之事。
主分
昔日在巴魯國巴魯王治國時,巴魯之海濱有一港村,爾時菩薩生為巴魯海濱船戶頭之子,身為可愛之黃金色,彼名蘇婆羅迦童子。彼於多人服侍下成長,十六歲時,極乘船學術之蘊奧,其後父歿,彼即為船戶之頭,操乘船之業。彼為賢者,具備智慧,彼所乘坐之船,決無災害發生。
其後彼之兩眼為鹽水所害而失明,彼自其時以來,雖為船戶之頭,但不作操船之業,彼思:「予將賴王以生活。」彼往王之前。時王任命彼為評價鑑定之工作,自此來,王之象寶、馬寶、真珠寶、摩尼寶(寶石)等等之鑑定,使彼為之。
爾時,某日之事,有率黑岩頂色象而來之人等曰:「此可為王所乘用之象。」王見其象云:「可使賢者見之。」於是諸人率象往彼之前。彼以手撫摸象之身體,告曰:「此不適為王者之象,彼之後足傷殘。何以故?母象產時,未能以肩承受,於是落於地上,後足傷殘。」諸人問牽象而來人等,彼等云:「賢者之言,是為事實。」王聞此[P.138]事,甚感滿足,與彼銅幣八枚。
復於某日,有牽一匹馬來之人等云:「此可為王之馬乘。」王又使將此馬送賢者之前。彼以手撫摸後云:「此馬不適為王者之馬乘,何以故?此馬生而母死,故此馬未得母乳,未能十分發育。」彼之所云又為真實,王又聞此,甚感滿足,與以銅幣八枚。
爾時某日,又持車來人等云:「此可為王之車乘。」王亦使送彼所。彼以手撫摸車後云:「此車為空洞之木所作,故不適王乘用。」彼所云又為事實,王又聞之與銅幣八枚。
時有向王持來價值甚高之毛氈之人等,王又命送彼之前,彼以手撫摸後云:「此氈有被鼠嚙破之一洞。」諸人檢視,發現其處告王,王甚滿足,與銅幣八枚。
彼自思:「此王對鑑定如是希有之事,只與以銅幣八枚,此贈物只可為理髮師之禮物,此王概為理髮師之子,奉仕此王實無利益,予將歸自己之住所。」於是回歸巴魯海濱之港。
彼住於其處時,商人等準備乘船出海,彼等考慮:「我等將使誰同乘?」「蘇婆羅迦賢者所乘之船,決不蒙害,彼為賢者,善巧方便。彼雖盲目,但蘇婆羅迦賢者為一殊勝之盲目者。」於是往彼之前乞願曰:「請為我等之船頭。」彼云:「諸君!予為盲目之人,如何能為操船之工作。」「頭主!汝雖盲目,但對予等而言,實為第一人。」[P.139]於是一再懇求,彼與承諾:「甚善,諸君!予依諸君之言[2],乘船前往。」於是乘入彼等之船。
彼等依船向大洋駛出,船七日間,無事進行,爾後不時風起,四個月之間,漂流於大海上,到達庫羅瑪拉海域。彼處有身體似人,口如剃刀之魚類,出沒於水中商人見此魚類,向菩薩問其海之名,唱第一之偈:
一
摩訶薩因彼等問,依自己乘船之經驗較量,唱第二之偈:
二
而此海產金剛石,摩訶薩自思:「若予語彼等『此為金剛石海』,則彼等為貪欲而採多量之金剛石,船將沉沒。」彼不語彼等,使船繫留,而以方便握一網繩如取魚狀,投綱撈取金剛石之寶,投入船中,而將其價值少之物品棄於海中。
船過其海,往火鬘海之處而行,其海燃燒如火聚,如懸於中天之太陽放大光明。諸商人以偈問彼:
三
摩訶薩復向彼等繼續說偈:
[P.140]四
而此海多產黃金,摩訶薩依如前狀,由其處採黃金投入船內。船更過海,達輝耀光如乳酪之酪鬘海,商人以偈問其名:
五
摩訶薩繼續以偈語之:
六
而此海多產白銀,彼仍以如前之方便採之,投入船中。船更過海,到達海面輝耀如青色草禾又如穀物之畑,名青色草鬘海。商人以偈問海之名:
七
彼繼續以偈說明:
八
而此海多產青摩尼(綠柱玉)之寶,彼仍以如前之方便採寶玉,投入船中。船過其海,到達如葦林之狀,又如竹林之狀之葦鬘海。商人以偈又問其名:
[P.141]九
摩訶薩繼續以偈說明:
一〇
而此海多產竹色之瑠璃,彼又使採投入船中。商人等過葦鬘海見瓦拉巴姆迦海,彼處海水由四面八方捲起擁近船邊,四方有如同絕壁之大洞捲起之水波,生出恐怖劈耳之音聲,如使心臟破裂。商人等見此,恐怖戰慄以偈問其名曰:
一一
菩薩繼續告其名曰:
一二
[P.142]菩薩摩訶薩云:「諸君!到達此瓦拉巴姆迦海,決無能有歸還之船,船到此海,必至沉沒破滅。」然此船中有七百人乘坐,彼等為死之怖畏,如在無間(阿鼻)地獄被煎煮之眾生,異口同音放出悲哀之聲。摩訶薩自思:「除予之外,無任何人能救此等諸人之安全。予將立願,救助彼等。」於是向彼等云:「立即用香水使予沐浴,使予著新衣服,預備盛物之鉢,置於船之先端。」彼等急忙照辦,摩訶薩以兩手執盛物之鉢,立於船頭發願唱最終之偈:
一三
四個月之間行遇異國之船,今歸路如有神通,依神通之威力,僅一日之間到著巴魯濱港,而船更又向陸上行近過八宇沙婆[3]丈,立於船頭家之門前而止。摩訶薩[P.143]分與彼等諸商人金、銀、摩尼、珊瑚、金剛石等,並與彼等教訓云:「此等諸寶,諸位已充分獲得,今後決再勿為航海之事。」菩薩一生涯為布施之善業,生於天之都城。
結分
佛述此法語後,佛言:「汝等比丘!如來前生即為如此之大智者。」於是佛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徒眾是佛之徒眾,蘇婆羅迦賢者即是我。」
校注
[0229001] 象居之處,食樹芽而荒,樹不能成長,今因彼不在,而不食,樹木得以繁榮生長之意。 [0233001] 巴利語 Nāgasamāla 漢譯那伽波羅又譯象護,原語為 Nāgapāla。 [0233002] 五點(Pañcasu ṭhānesu)按英譯之註,五點為五之 abhabbaṭṭhāna(不可能處),意義為何不明。 [0243001] 三十三天一日一夜,當人間世界之百年。可與雜阿毘曇心論卷二、俱舍論卷十二、S. Hardy; Manual of Buddhism P. 25 參照。 [0243002] 人間之壽命依時代為由八萬歲至十萬歲。 [0243003] 貨幣 Māsaka 指一般以銅、木等製造之小貨幣而言。漢譯為一錢。 [0245004] Kahāpaṇa 為四角之銅幣,重 1 Penny 之六分之五,約當三四錢重。 [0248005] 原典為 Tan cāpi jahāti avītarāgo,原典之註為 Taṇhāvasiko puggalo ettakena piyasena atitto maraṇakāle avitarāgo va taṁ vijahati……,英譯德譯皆誤,應譯為「未離欲者,雖有如何之財產國土、父母妻子、眷屬、從僕等,死時不能將之持去,一切捨棄,一人墮於惡趣」。 [0250001] 英譯於第四一二,德譯於第三〇五及第四〇八中舉出。 [0251002] 指身口意三者。 [0251003] 香醉山 Nandamūlaka 為辟支佛所住之洞窟。 [0254004] Sarā 穀物所造之酒(穀酒)。meraya 植物之汁所造之酒(調和酒)。 [0254005] 原文 Ye Janā patham'āsu no,註 Ye no gāme janā paṭhamaṁ evarūpā āsuṁ ahesuṁ(於我村最初如此之人人)。 [0259001] 「真珠之網」,底本為(muttājālākāre nalagge)應讀為 muttājālākārena lagge 方為正確。 [0262002] 「汝急去」云,為后命令侍女之言,「為賢者」為向王子之傳言。 [0263001] 八世間法 aṭṭha lokadhammā:一、得(Iābha)二、不得(alābha)三、稱(yaso)四、譏(ayaso)五、毀(nindā)六、譽(pasaṁsā)七、樂(Sukhaṁ)八、苦(dukkhaṁ)。 [0264002] 彈指,嘲弄人時或叱責人時所作之表示。 [0265003] 揭天蓋乃即王位之意。 [0265004] 王之五標章 pañca rājakakudhabhaṇḍani:一、扇(vāḷavījanī),二、冠(uṇhīsa),三、劍(khagga),四、天蓋(Chatta),五、履物(pādukā)。 [0265005] 四種之軍隊 Caturaṅginī senā:一、象兵(hatthāruhā),二、馬兵(assāruhā, anika-ṭṭhā),三、車兵(rathikā),四、步兵(pattikārikā)。 [0269006] 「螺貝之首」(kambu-gīvo)註為「似黃金之相首」(suvaṇṇalingasadisagīvo),此在 Stede 辭典中釋為 having a neck shaped like a shell, i. e. in spirals, having linesor folds, considered as lucky。英德兩譯亦有類似之說明。 [0271001] 業處 Kammaṭṭhāna,巴利佛教有四十業處之數,即十遍處、十不淨觀、十念、四無量、四無色、界差別、食厭觀。 [0271002] 在德譯之註,舉預流、一來、不還、羅漢四種。然四種人依漢譯亦有幾種,例如:一、從闇趣闇,二、從闇趣明,三、從明趣闍,四、從明趣明;又一、順流行者,二、逆流行者,三、自住者,四、到彼岸者等是。 [0271003] 「最平淡無奇者」(padaparama),英德兩譯為 The most devoted to worldly conditions; der weltlichkeit am nächsten,兩者為同樣之註釋。於 Stede 之辭書中說明為 one whose highest attainment is the word(of the text, and not the sense of it)。 [0273004] 「四攝」即布施、愛語、利行、同事。 [0278001] Paññāpāramī 為梵語之 Prajñā-pārāmitā,普通漢譯為般若波羅蜜(多),譯為度或到彼岸。巴利語波羅蜜(pāramī)為最極最上之義。 [0280002] 原文為 tumhehi ārocitasaññāya niyyāmako bhavissāmi 譯為「自己盲目,不能見海與空,諸君以觀察告予,予依其言之狀況判斷,駛船操作」之意。 [0285003] 宇沙婆 usabha,一宇沙婆等於百四十肘,即二百尺餘,故八宇沙婆約一千六百餘尺。【經文資訊】《漢譯南傳大藏經》第 36 冊 No. 18 本生經(第10卷-第13卷)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0-07-12
【編輯說明】本資料庫由中華電子佛典協會(CBETA)依《漢譯南傳大藏經》所編輯
【原始資料】CBETA OCR,智光法師提供,祥因法師提供
【其他事項】詳細說明請參閱【中華電子佛典協會資料庫版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