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即是空,空即是色[A1]
「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在佛法——般若[A2]波羅蜜多中,是著名的精句。崇尚簡易與圓融的中國佛學界,對此是非常適合的。所以,這究竟是什麼意義,也許並不明了,或者從來不曾想到過,而「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已成為多數人——佛弟子及一般知識界的熟悉成語,幾乎被用來代表了佛理。這是經常被人提起的,近年來在臺灣,也有好些人來討論他。我沒有參加論辯的興趣,只想在這裡,將這個問題略加申述,以表示問題並不單純。
「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一般是在《般若波羅[A3]蜜多心經》中得來。這是被精簡了的,被公式化了的成語。這一思想,應該說是事實,根本在《大般若波羅[A4]蜜多經》中,明確地表示出來;從是而有更多的經論,作成眾多的解說。《般若波羅[A5]蜜多心經》——玄奘譯本,前後的文段是:
「照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厄」。[A6]
「舍利子!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A7]
「舍利子!是諸法空相,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A8]
經文分三段:一標,二釋,三結。經上標宗說:「五蘊皆空」[A9]。五蘊是色、受、想、行、識。大概的說,色是物理(生理)現象,受、想、行、識是心理現象。在菩薩的觀照中,物理、心理的一切,都是空的。為什麼空,空是什麼意義呢?經上說:「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色之所以空,色與空的關係,闡述明白了;就歸結到:空,不是別的,是菩薩所觀所證的——「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的「諸法空相」。在「諸法空相」中,是五蘊都不可得,不可得故不見,不見故不著的。
《般若波羅[A10]蜜多心經》的譯本很多,對照起來,有幾點值得補充說明的。「照見五蘊皆空」,奘譯與鳩摩羅什的譯本相同。但其他的譯本,如施護譯本,法月譯本,智慧輪譯本,都譯為「五蘊自性皆空」[A11];法成譯本,作「五蘊體性皆空」[A12]。這是一點,「五蘊皆空」,是說五蘊的「自性」空;「空」是「無自性」的別名。「是諸法空相」,羅什譯本,法月譯本,般若共利言譯本,都是這樣。而智慧輪譯本作:「是諸法性相空」[A13];法成譯本作:「一切法空性」[A14]。這是第二點,「空相」是「空性」的別名。這兩點,可說為了不致於誤解,而譯得更明確些。還有,在「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以前,法月譯本有:「色性是空,空性是色」[A15]二句。智慧輪譯本,有「色空,空性見(「是」字的誤訛)色」[A16]二句。《心經》與《大般若經》佛為舍利子說一段,文字相近,今列出以資比較。鳩摩羅什所譯《摩訶般若波羅蜜經》(龍樹《大智度論》所依本)(卷一)說:
「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離色亦無空,離受、想、行、識亦無空」。[A17]
「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識即是空,空即是識」。[A18]
「諸法實性,無生無滅,無垢無淨故」。[A19]
玄奘所譯的《[A20]大般若波羅[A21]蜜多經》第二分(卷四〇二)說:
「色自性空,不由空故,色空非色。色不離空,空不離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A22]
「受、想、行、識自性空,不由空故;受、想、行、識空[A23],非受、想、行、識。受、想、行、識不離空,空不離受、想、行、識;受、想、行、識即是空,空即是受、想、行、識」。[A24]
「如是自性,無生無滅,無染無淨」。[A25]
初分與第三分,都與此相同。在「色不異空,空不異色」前,有「色自性空,不由空故,色空非色」三句,與唯識學者所傳的相合。而《心經》的法月譯本,智慧輪譯本,前有二句,也可想見是依「唯識宗」所傳本而來了。從《心經》譯本,羅什與玄奘的相同而論,《心經》的古本(梵文本也時有演變增減的),是近於羅什所傳的。
「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一般賞識他的圓融,卻不大注意佛經的完整意義。忽略了這是闡明「五蘊皆空」,而歸宗於「諸法空相」及「空中無色」的。這不是理論問題,而是修證問題。如專在即色即空的理論上兜圈子,就會不自覺的橫跨了一步。
「色(受、想、行、識,此下以色為代表,總說五蘊)即是空」,「空即是色」,是什麼意義?為什麼要這樣說?這應先理解,「色」與「空」所代表的意義。「色」等是我們觸對的世界,物理(生理)、心理現象的世界。被稱為「自己」的身心組合,認識到的境界,就是「色」等,這就是當前的現實。然而,這是眾生的現實;如老是這樣,將永遠的迷惑,永遠的苦厄,永遠不自在的活著,不自在的死去。這是佛法所確認的人生大問題。學佛法,是要在這當前的現實(五蘊)中,如實覺照而得大解脫(度一切苦厄)。無論是小乘、大乘,有宗、空宗,都以為修證,是有超越常情的體驗的。究竟的體驗內容,是一般心識所不能意解與想像的;也不是一般語言文字所能表示的。這是什麼都不是,連「不是」也說不上的。對一般人來說,這是怎麼也說不明白的。佛陀說法,不是為了說明這個,而只是就眾生的當前現實身心,指示,引導,使學者在修持的過程中,離卻顛倒、錯亂,而趣向,臨入這一如實的境地。在離卻顛倒錯亂的修持中,佛是常以「無常」、「無我」、「寂滅」(三法印);「空」、「無相」、「無作」(三三昧);「厭」、「離」、「滅」、「捨」等來教導的。在修持中,以脫落常情迷執而實現出來。所以在無以名之,強為立名的情況下,就稱之為「空」,「空性」(也稱無相、無作、不生滅等)。古人說:「空亦復空;但為引導眾生,故以假名說」[A26]。如以空為空,那早就誤會了。空,可說是符號,表示那眾生所無法思議的,而可經空無我的觀照,而如實體現的境地。這樣,當前的現實(五蘊,可能的體驗)空,在我們的意解中,對立起來。世間學者看來,這是現實與理想,現象與本體,形而下與形而上。在佛教中,相與性,事與理,也都在理論中對立起來。如病眼的見虛空有華,明眼的見虛空明淨:將空花與明淨,對立起來而說同說異,雖是免不了的(眾生就是歡喜這一套),而其實是不必要的。
現實的「色」(蘊等),可能實證的「空」(相、空性等),如尋根究柢的說起來,這是一切佛法所共的。以不同的名詞來表示(約義不同,在說明上就有多少差別),那就是「虛妄」與「如實」,「生死」與「涅槃」,「世間」與「涅槃」,「有為」與「無為」,「緣起」與「寂滅」。如從「能」邊說,那就是「無明」與「般若」,「無明」與「菩提」了。「空性」,聖者們的體證,是有淺深的;而為一切聖者所共證,是沒有差別的。所以經上說:八地菩薩智證無分別性,是二乘所共的(《華嚴經》);二乘若智若斷,就是菩薩無生法忍(《般若經》);汝等所行,是菩薩道(《法華經》)。就現實「五蘊」而體證「空相」中,表現為大乘菩薩的,不只是「照見五蘊皆空」,而是從「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去證入的。「色即是空」與「空即是色」,在修持上是觀法,是趣入「空相」的方便。在說明上,這是與二乘的差別所在。這是事實,是佛教界的事實。被稱為小乘的聖者,觀「五蘊」而證入「空寂」,意境是「超越」的,是超越於生死的。因而自然的傾向於離五蘊而入空,離世間而證涅槃。從而作體系的理論說明,那就生死與涅槃各別,形成兩項不同的內容。基於這種意解,而形成聖者們的風格,不免離世心切,而流露出「遺世獨存」、「出淤泥而不染」的精神。這在佛教中,可說是聖之清者了!而另一分證入的聖者,覺得迷悟雖不可同日而語,而迷者現前的五蘊,聖者現證的空相,決不是對立物。觀五蘊而證入空相,空相是不離五蘊,而可說就是五蘊的;就是五蘊的實相,五蘊的本性。如明眼人所見的明淨虛空一樣,與病眼所見的,決不是對立物,而實是病眼所見的,那個空花亂墜的虛空的真相。沒有離五蘊的空,也就沒有離空的五蘊了。這一類聖者,就是被稱菩薩的。依蘊而契入空相,意境是「內在」的。真理是不離一切而存在。基於這一特質,自然傾向於即俗而真。由此而發為理論的說明,那就「世間即涅槃」,「生死即解脫」,「色即是空」,「無明實性即菩提」了。基於這種特質,而表現為菩薩的風格,那就「即世而出世」;「不離世間而同入法界」;「不著生死,不住涅槃」;「不離世間」,「不捨眾生」,而流露出「涅而不緇」的精神了!
根源於眾生的當前事實——「色」(蘊等),而趣入「空相」,是佛法的根本問題。意境上、理論上、風格上,雖表現為「超越」的「離世」,或「內在」的「即世」——二類。菩薩的特質,雖為「即俗而真」,「即色是空」,不離乎世俗,甚至以貪、瞋、癡、慢為方便。然在修證的過程中,大乘還是「照見五蘊皆空」,還是證入「諸法空相」,「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因為五蘊是眾生當前的事實,熟悉不過的生死現實。所求所向所趣證的目標,當然不是五蘊。修證的主要目標,正是即「色」觀「空」而契入「空相」。在沒有契入「空相」以前,也說不上即色即空的妙悟。所以觀「空」而契入「空相」,就是轉迷為悟,轉凡成聖的關棙所在。《般若經》說:「慧眼於一切法都無所見」[A27]。《金剛經》說:「若見諸相非相,[A28]則見如來」[A29]。唯識宗所傳:根本智證真如,是泯絕眾相的。聖者的現證,突破生死關的根本一著,就在這裡。《[A30]厚嚴經》說:「非不見真如,而能了諸行,皆如幻事等,雖有而非真」。不同於世俗所見的諸行(五蘊)如幻,是要透過這根本一著——證悟真空,而後逐漸達到的。所以根本智(般若)證真,方便(後得智)達俗,方便是般若的妙用,是般若成就以後所引發的。論理,方便不異般若,即般若的妙用。五蘊是即空的五蘊,蘊空不二。而事實上,印度聖者的修證,卻是面對現實;儘管即色即空,而所悟正在「空相」(根本智證一關,並不說菩薩修證,齊此而止)。這與部分學者,高談理論的玄妙,清談娓娓,悅耳動聽,是有點不同的。
佛法不是假設的推理,是有事實,有經驗,而後才有理論的,名為「從證出教」。教化,使人信解而同樣的趣入於修證,於是而有「色自性空,不由空故,色空非色」等說明;才有中觀者,瑜伽者的理論說明。這是佛法的修證事實。在修持經驗中,有似是而非的,或將到而未到的境地;世間也有類似的情形。因此,再從這二點,略為論列。
「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是佛法的修證問題。「空」所代表的,是甚深的體驗內容,這不是文字語言的理論領域!佛法有什麼可說呢!然而,佛有善巧方便,就眾生現實身心,開示,誘導,使人類揭開現實的誑假相——「色」(代表現實身心),而直入於自證的境地——「空」。在這方法論的立場上,「色」為什麼是虛妄,是假相,是空?為什麼這樣的觀照,能趣向、契入「真如」、「空相」,就都是可以論說的了。這譬如「陽明山」自身,本無所謂東西南北,而從我們自己的立場來看,通過世俗共認的名相假立,就有東西南北可說。而且(雖然是假立的)可憑此東西南北的方向,前進而到達目的。修證的方法問題,成為理論問題。解與行相應,從可說可分別,而能導向離言無分別,是佛法的大方便,這不是侈談不立文字者所知的。
以「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來說,佛教界是有多種解說的,這是適應人類不同的思想方式所引起。雖不妨說有差異,有淺深,但都有引導趣向修證的方便妙用(這才是佛法)。這裡,試略舉中觀者(大乘空宗),唯識者(大乘有宗)的解說:以中觀者的正觀來說,人類面對的現實界(色)等五蘊,雖有極其強烈的真實感,然在中道的正觀中,一切是因緣所生,在種種關係條件下的綜[A31]合活動;如尋求究竟的真實,那是不可得的。這不但世俗公認的「假有」(複合體),如房屋,樹林,沒有離因緣的自體可得。就是一般所成立的「實有」,也還是一樣(在這點上,與「實有自性者」進行辨證)。佛每舉喻來說,如「陽燄」——水汽在陽光下上升,遠遠望去,形成波動的一池清水。不但口渴的鹿,會奔向前去(所以又稱為「鹿愛」),人也會誤認為水的。在沙漠中,也常有遠望見水,等到走上前去,卻一無所有的經驗。看起來,是千真萬確的,其實並不如我們所見聞覺知的,這就是「如幻」、「如化」、「如陽燄」……的「緣起無自性」的正觀。1.「境」,如花的紅色,那種鮮艷動人的色彩,是多麼動人而具有誘惑性?然而,這就是紅色嗎?有被稱為「色盲」的人,並不能見到紅色。在人類中,這是少數,當然被看作病態不正常了。然在畜生界,牛、豬等所見,多數不如人類所見的紅色,難道畜生界,多數是病態不正常嗎?決不是的。在畜生的立場,難道不可以說,人為紅色所誘惑而迷戀,是神經病嗎?在現代的物理學中,顏色是什麼,姑且不論。在眾生界的不同認識中,這是要以生理機構(眼)的組合,及光線等而決定其色相的。色、聲、香、味、觸——感覺到的物理世界,被解說為外在的世界,不但複合的假有,沒有自體可得。即使小到極微——原子、電子,總之最小的物體,都不能離因緣而存在。如沒有通過特定的生理組織(根),與習以成性的心理關係,我們是不可能規定其體(特性)用,而稱之為什麼的。2.心「識」,不但心與心所,是「相應」的複雜的綜[A32]合活動,還要有根與境為緣。如根損壞了,境相不現前,那心識就不可能現前。一念心識的內容,受著以前習以成性的絕大影響。所以就是這一念的心識,也沒有自性可得。3.「根」,以前五根——眼、耳、鼻、舌、身來說,沒有可以獨存而營為其作用的。如眼根有能見的作用,但如大量失血,有關的神經受傷(還有入定等),眼就會不起作用。進一步說,眼根是什麼呢?眼只是肉團,肉團內的淨色(近於視神經末稍),而這都是複合體。如分析、推求到最細的一點,那任何一點,都不能獨立而有能見的作用。那眼的自性是什麼呢?所以現實世界的一切,一切只是因緣關係的存在;在因緣關係的特定情形下,形成時空中的存在。
「色」等五蘊,或眼等十八界等,佛說是「因緣所生法」。經上說:「空相應緣起」[A33]。依中觀者說,這是沒有自性的,與空相應的緣起法。依因緣而有,所以沒有孤立的獨存(一)性。依因緣而起滅變異,所以沒有永恆的不變異(常)性。非一(也就不是異),非常(也就不是斷)的因緣有,是非實有(也就非實無)性的。這樣的因緣生法,從沒有自性說,名為空,是勝義空,順於勝義的(現證的勝義,是不能安立的),雖然空無自性,而緣起法相,卻在因緣關係下顯現。這是「唯名唯表唯假施設」的世俗有。古人簡略的稱為:「畢竟空而宛然有,宛然有而畢竟空」。如幻、化、陽燄一樣,說是真實的嗎,深求起來,卻沒有一些真實性可得。說沒有嗎,卻是可見可聞,分明顯現。在世間施設中,因果分明,絲毫不亂。所以空而不礙因緣有,有而不礙自性空(「色即是空,空即是色」)。進一步說,正因為是因緣有的,所以是性空的;如不是因緣有,也就不是性空了。反之,因為一切性空,所以才依因緣而有;如不是性空,是實有自性的,那就是實有性,是一是常,也不會待因緣而有了。這樣,不但依因緣有而顯示性空,也就依空義而能成立一切法。這樣的因緣有與無自性空,相依相成,相即而無礙。如有而不是空的,就是實(執)有;空而不能有的,就是撥無因果現實的邪空。遠離這樣的二邊妄執,空有無礙,才是中道的正觀。然而,在眾生——人類的心目中,一切是那樣的真實!呈現於人類心目中的真實性(自性),是錯亂的。為這樣的錯亂相所誑惑,因而起種種執,生種種煩惱,造種種業,受種種苦,生死流轉而無法解脫。唯有依因緣的觀照中,深求自性有不可得(「照見五蘊皆空」),才能廓破實自性的錯亂妄執,現證「絕諸戲論」的「畢竟空」——一切法空性,而得生死的解脫(「度一切苦厄」)。在信解聞思時,就以即色即空的空有無礙為正見,所以「般若將入畢竟空,絕諸戲論;方便將出畢竟空,嚴土熟生」[A34]。不厭生死,不樂涅槃,成就大乘菩薩的正道。
繼中觀者而興起的唯識者,從因緣生法來顯示空義;說一切法空而重視因果;以空勝解,成立不著生死,不住涅槃的大乘道,都與中觀者相同。在印度佛教中,這二大流,始終保持了釋迦佛法的根本立場——緣起中道論(非形而上學)的立場。但由於傳承而來的思想方式的不同,對「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的解說,與中觀者不合。唯識者解「空」為二:一、實無自性的妄所執性——遍計所執性,是空的,空是沒有自體的意思。二、實有自體的真實理性——圓成實性,這是從修空所顯的;從空所顯,所以稱之為空,其實是「空所顯性」,空性是有的。解「有」也分為二:一、妄所執性的「假有」,但由名相假立所顯,這就是遍計所執性。二、緣生性的「自相有」——依他起性,對勝義圓成實性說,這是世俗有,非實有的。對遍計所執性的「假相安立」說,這是「自相安立」的,是有的,而且可稱為勝義有的。遍計所執的有(無體隨情假),是空的;依他起性的有(有體施設假),是不空的,非有不可的。如說是空,那就是惡取空了。就在這點上,形成了「空有之爭」。
二宗的解說不同,源於思想方式,而表現於空與有的含義不同。妄所執性是空的,這是彼此相同的。圓成實(空)性,中觀者也說是假名說,真勝義是不可安立的,是無所謂空不空、有不有的。但不可安立,與空義相順,所以不妨稱之為空。「空」,含有離執與顯理二義,所以是「即破而顯」的。唯識者以為:法性是無所謂空不空、有不有的,但不能說沒有(唯識者是以空為沒有的),那麼「離執寄詮」,應該說是有了。但二宗的論諍焦點,還在依他起性——因緣生法的可空不可空。中觀者以為:因緣生法是有的,但這是如幻如化的有,是有錯亂性的,是似有而現為「實有」的。舉例(「以易解空喻難解空」)說:如「陽燄」的遠望如水,並非妄執,而是在因緣關係中,確有水相顯現的;這水相,不能說不是空的。一切因緣生法,如色等五蘊,現為實有——「自性相」,並非妄執,而是引起妄執的,所以稱為「虛誑」。這樣的有,不能說不是空的。但說空,並非說什麼都沒有,而只是沒有「自性」,是不礙有相顯現的。這樣,就成立了「即有即空」的理論(為中國玄學化的佛教所應用)。唯識者以為:依他起是依相用而立法,因果是各各差別的。什麼樣的種子,就生什麼樣的現行,稱為「分別自性緣起」。這樣的有相顯現,有因果性,不能說是空的。二宗的主要差別,歸結到因緣生法的現有自相,可空或者不可空。唯識者以為:這是有而不是空的,所以對「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的經文,解說為約遍計所執(的色等)性說,如於繩見蛇,這種蛇的意解,是空而沒有自性的。如約依他起性——因緣生法說,是不能說「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的。當然更不能約圓成實(空)性說,圓成實是無為不生滅法,怎麼可以相即呢!約依他起——色等,與圓成實空性,只能是「色不異(離義)空,空不異色」。正如《辯中邊論》所說:「此中唯有空,於彼亦有此」[A35],以表示性相——空(性)有的不相離異。所以切實的說:唯識者對於性相,空有(如色與空),長處在分別精嚴;而空有無礙的正觀,不能不讓中觀者一著。
「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不只是理論的,而是修證的方法問題。般若的「照見五蘊皆空」,是以「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空有無礙的正觀為方便,而契入「諸法空相」的。約方法說,是觀,是空觀——「未成就[A36]者名為空(三昧,唯識宗名加行無分別智)」[A37]。因空觀的修習深入,到契會實相——「成就[A38]者名為[A39]菩提」(唯識宗又稱為根本無分別智)。論方法,是觀,雖依止起觀,修到止觀雙運,而觀不是止。等到成就功德,般若與禪定相應,定慧平等,而般若[A40]波羅蜜[A41]多,並不就是禪定[A42]波羅蜜多。說到觀,觀是尋思,抉擇。思擇一切法無自性空;或思擇名義無實而入唯識無義的正觀,般若是由觀的修習而引發的。中道正觀(無分別觀)與修止不同,與直下無分別而得的無分別定,也根本不同。與部分類似的定境,都不可同日而語,何況是幻境?更何況是咒力、藥力,所起身心的類似超常經驗呢!以藥力所引起的某種超常經驗,解為「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固然是不倫不類。專在學派的理論上表揚一下,對於「即色即空」的經義,也還有一段距離呢!
校注
【經文資訊】《印順法師佛學著作集》第 24 冊 No. 24 佛法是救世之光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1-12-09
【編輯說明】本資料庫由中華電子佛典協會(CBETA)依《印順法師佛學著作集》所編輯
【原始資料】印順文教基金會提供
【其他事項】詳細說明請參閱【中華電子佛典協會資料庫版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