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197]第七品 六隨念之解釋
其次,不淨〔業處〕之後,於舉止[1]十隨念〔業處〕,〔隨念者〕念常常生起,故即謂隨念。又於當生起之處而生起故,以信而出家之善男子,於隨適之念亦是隨念。
〔十隨念之語義〕
(一)對佛生起隨念為「佛隨念[2]」。此以佛德為所緣,是念之同義語。(二)對法生起隨念為「法隨念[3]」,此以〔善說者〕等法德為所緣,是念之同義語。(三)對僧伽生起隨念為「僧隨念[4]」。此以〔善行道〕等僧德為所緣,是念之同義語。(四)對戒生起隨念為「戒隨念[5]」。此以「不毀壞」等戒德為所緣,是念之同義語。(五)對捨生起隨念為「捨隨念[6]」。此以「放捨」等捨德為所緣,是念之同義語。(六)對天生起隨念「天隨念[7]」。此以天為證人,自己信等之德為所緣,是念之同義語。(七)對死生起隨念為「死隨念[8]」。此以命根之斷絕為所緣,是今之同義語。(八)〔念〕於髮等類之色等,或〔念〕至身中,為身至。其身至而為念故,言「身至念」不短而言「身至念[9]〔長音〕」,此以髮等身部分之相為所緣,是念之同義語。(九)對安般(出入息)生起念為「安般念[10]」。此以出入息之相為所緣,是念之同義語。(一〇)對寂止生起隨念為「寂止隨念[11]」。此以一切苦之止息為所緣,是念之同義語。
[P.198]一 佛隨念
如斯此等十隨中,先欲修習佛隨念,具備證淨(不壞淨)之瑜伽者,於適當住處獨居禪思:「彼世尊謂阿羅漢、等正覺者、明行具足、善逝、世間解、無上者、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1]如斯應隨念佛世尊之諸德。其隨念之方法如次,隨念:「彼世亦謂阿羅漢、謂等正覺者……亦謂世尊。」〔種種言斯世尊〕,依其各理由而說也。〔若說明其理由者如次〕。
〔一〕[2]〔阿羅漢〕[3]其中,(一)遠離[4]〔一切煩惱〕故,(二)〔破害煩惱賊故〕,(三)破害〔輪廻〕之輻故,(四)值得〔受〕資具等故,(五)無秘密之惡故,先以此之理由[5]隨念世尊是阿羅漢。
(一)即彼遠離一切煩惱,立於〔一切煩惱〕極甚之遠處,依道悉鎮伏諸煩惱及諸習氣故,「遠離故」為阿羅漢。
(二)又彼依道破害此等煩惱之諸賊,「破害賊故」為阿羅漢。
(三)又由無明、有愛以成轂,福行等之輻,老死之輳,由漏集成軸之所貫,組立三有之車,由無始之時,駕駛此輪廻之車者,〔此車輪〕一切之輻,由世尊於菩提座,精進之兩足立於戒地,於信之手執智慧之斧,破害盡諸業,「破害輻故」為阿羅漢。或輪廻之車輪者,謂無始之輪廻道。而無明是其根本轂故,老死故為最後輳,餘之十法以無明為本,以老死為周邊故是輻。
[P.199]〔說明十二支之各支〕[9]其〔十二支〕中,對苦等〔之四諦〕無智是無明。欲界之無明為欲界諸行之緣;色界之無明為色界諸行之緣;無色界之無明為無色界諸行之緣。欲界之諸行為欲界結生識之緣;其他〔色界無色界之諸行〕亦同樣〔為色無色界結生識之緣〕。欲界之結生識為欲界名色之緣,色界亦同樣。〔無色界結生識〕唯為無色界名之緣。欲界之名色為欲界六處之緣,色界之名色為色界之〔眼、耳、意〕三處之緣,無色之名為無色界〔意〕一處之緣。欲之六處為欲界六種觸之緣;色界之三處為色界〔眼、耳、意〕三觸之緣;無色之一處為無色界〔意〕一觸之緣。欲界之六觸為欲界六受之緣。欲界之六受為欲界之六愛身之緣,色界之三〔受〕為其三〔愛身之緣〕,無色界一受為無色界一愛身之緣。其各各之各愛為其各取之〔緣〕。取等為有等之〔緣〕。何故耶?於此[10](一)或者,「我享受諸欲」,緣欲取而行身惡行,行語惡行,行意惡行,由惡行之完具而生起於惡趣。其中,為生起之因,業是業有,由生起業〔五〕蘊是起有。生〔五〕蘊之發生。〔五蘊〕之成熟是老。〔五蘊之〕破害是死。(二)其他者,「我享受天之幸福」,同樣行〔身語意之〕善行,由完具善行而生起於〔六欲〕天。其中,為生起之因,彼業是業有。以下亦然。(三)又其他,「我受梵界之幸福」,唯依欲取修習慈、修習悲、喜、捨。依修習之完具,[P.200]生於梵界〔即色界〕。其中為生起之因,彼之業是業有。以下亦然。(四)其他者,「我受無色界之幸福」,同樣修習空無邊處等之〔無色〕定。修習之完具而生其處。其中,為生起之因,彼之業是業有,由生起業,〔四〕蘊是起有。〔四〕蘊之生起是生。〔四〕蘊之成熟是老,〔四〕蘊之破壞是死。餘解說取〔見取、戒禁取、我語取〕為根本亦同樣。
〔法住智〕如斯此「[11]無明是因,行是由因而生起,此等兩者亦由因而生起,把握緣之慧即是法住智。不論於過去時、於未來時,無明是因,行是由因而生起,此兩者亦由因而生起,把握緣之慧即是法住智」,由此方法可詳知一切句。
〔四略〕其〔十二支〕中,無明、行略為一,識、名色、六處、觸、受略為一,愛、取、有〔略為〕一,生、老死〔略為〕一。此中,前之〔無明行之〕一略是過去時,中之二〔略〕是現在,〔後之一略〕之生老死是未來。
〔三時二十行相〕又此〔十二支〕中,依語無明、行即亦含愛、取、有之意義故,此等五法是過去之業輪轉。識、〔名色、六處、觸、受〕之五是現之異熟輪轉。依語愛、取、有即亦含無明、行之意義故,此等五法是現在之業輪轉。依生、老死之句而說示識等〔之五〕故,此等五法是未來之異熟輪轉。彼等〔十二支〕是依行相為二十種。
〔三連結〕又此十二支中,於行、識之間是一連結,受、愛之間是一〔連結〕,有、生之間是一連結。
世尊[12]「以此四略、三時、二十行相、三連結之因緣,而知、見、了知、覺知一切行相。此由知之義為智,由知解之義為慧。故曰:『把握緣之慧是法住智。』」依此法住智,世尊如實知彼等〔十二支之〕諸法,以厭離、離欲、解脫彼等,破害、離破、鎮伏如上述之輪廻之車輪諸輻。如斯「破害輻故」是阿羅漢。
(四)又最勝之應施者故,值得〔受〕勝供養之衣服〔臥具、飲食、醫藥〕等之資具。故如來出現,所有大力量之天、人悉不於他處行供養。即娑婆〔世界〕主梵天,以須彌山程度之寶環供養如來。又其他諸天或人,頻毘娑羅〔王〕[14]或憍薩羅〔國〕王等應其力而〔供養〕。又於般涅槃之後,阿育大王對世尊費九十六俱胝〔九億六千萬〕之財令於全閻浮洲建立八萬四千之精舍。〔阿育王〕勿論亦〔行〕其他殊勝之供養。值得〔受〕此資具等,故是阿羅漢
(五)猶如世問〔自〕思為賢者之愚人,怖畏不名譽而秘密行惡行,彼決不行故,「不秘密行惡故」是阿羅漢。
如斯〔如上〕總括者:
〔二〕〔等正覺者〕[17]其正自覺一切法故是等正覺者。
〔即〕應知通諸法者,已知通覺悟;應徧知諸〔苦〕法者,已徧知;應拾斷諸〔集〕法者,已捨斷;應作證諸〔滅〕法者,已作證;應修習諸〔道〕法者,已修習而〔證覺〕。故曰:
[P.202]又眼是苦諦。其根本原因以生起其過去之愛為集諦,不生起〔苦、集之〕兩者為滅諦,知解滅而行道為道諦,如斯舉〔四諦〕一一之句而自正覺一切法。對於耳、鼻、舌、身、意之〔內六處〕亦同樣。由同此方法而色等之〔外〕六處,眼識等之六識身,眼解等之六觸,眼觸所生〔受〕等之六受,色想等之六想,色思等之六思,色愛等之六愛身,色尋等之六尋,色伺等之六伺,色蘊等之五蘊,十徧、十隨念、由膨脹想之十〔不淨〕相,髮等之三十二相,十二處,十八界,欲有等[19]之九有,初〔禪〕等之四禪,慈修習等之四無量,四無色定,依逆觀而說明生死等之〔緣起支〕,依順觀而說明無明等之緣起支。其中,以一句之說明者,老死是苦諦,生是集諦,兩者之出離是滅諦,知解滅而行道是道諦,如斯舉〔四諦〕一一之句,自正覺一切法乃順覺與逆覺也。故如次「自正覺一切法故,言為等正覺者。」
〔三〕〔明行具足者〕[20]其次,具足明與行故,是明行具足者。
其中,「明」者,三〔明〕亦是明,八〔明〕亦是明。三明[21]是怖駭經所說之表現應知之。八〔明〕[22]是依阿摩晝經〔所說之表現應知〕。即其〔阿摩晝經〕以觀智及意所成神變共加六神通說為八明。行(一)戒律儀、(二)以護諸根門、(三)知食物之量、(四)不眠之努力、(五)~(十一)是〔信、慚愧、多聞、精進、念、慧〕之七妙法、(十二)~(十五)四色界禪當知,以上之十五法。然,此十五法者,乃行此等之聖弟子往不死之國土[P.203]〔涅槃〕故,言為「行」。所謂:「大名!此聖弟子是具戒者。」等,一切於〔中部之〕中[23]分五十〔經〕中所說之表現應知之。世尊具足此等明、行。故言「明行具足者」。
其中,明具足是世尊之圓滿一切知性,行具足是世尊之圓滿大悲性,彼〔世尊〕同〔過去之〕明行具足者,依一切知性,知一切有情之利與不利;依大悲性,令〔一切有情〕避離不利以進有利。故彼諸弟子是善行道。明、足缺如者之聖弟子如行苦行等,非作惡行道也。
〔四〕[24]〔善逝〕行善淨、行妙善之處、正行、正語故為善逝。
即(一)行亦言逝。而世尊之行是善淨、徧淨、無罪。然,行者何耶?是聖道也。即依其聖道,彼世尊不執著於安隱土而行,「淨行故為善逝」。
(二)又彼行善妙之處——不死之涅槃——,「行善妙之處故為善逝」。
(三)依其各各之道,已捨斷煩惱而不更還來,乃正行也。即〔大義疏〕說,依須陀洹道,已捨斷諸煩惱,不更來、不返不還故為善逝……依阿羅漢道,已捨斷諸煩惱,更不來、不返、不還故「為善逝」。或於燃燈佛[25]之足下〔得成佛之授記〕以來,於菩提座至〔正覺〕止,正好[26]依正行道圓滿三十[A1]波羅密,唯與一切世間利益與安樂,不行從常〔見〕、斷〔見〕、欲樂、苦行之此等極端而正行也。所以正行故為「善逝」。
(四)又彼是正語,〔即〕於適當之狀態語適當之語。「[27]正語故為善逝」。於此有成立〔此解釋之〕經,「[28]如來知某語伴不實、不真、不利,且他所不好不適意之[P.204]語,此,如來即不語。又如來知某語伴真實不利,且他人所不好不適意者,此,如來即不語。然,如來知某語是伴真實利益,而他人雖不好不適意,如來對此知其語應說之時。如來知某語伴不實不真不利益,而他人雖所好、適意,此如來不語也。又如來知某語,不伴實、真、利而其他之所好所適意,此,如來亦不語。然如來知某語伴實、真、利,又此他人好而不適意者,對此如來知應說其語之時」。當知如斯「正語故為善逝」。
〔五〕[29]〔世間解〕其次善解世間故為「世間解」。
即彼世尊由自性、集(原因)、滅、滅方便普知、了知、通達世間。所謂:「[30]友!有不生、不老、不死、不亡、不生起處,我依行走至世間之邊涯止,不言令知見、得〔其無生死處〕。友!我至世間之邊涯止不說苦之終盡。友!而我於有意唯一尋之此身體,認識世間與世間之集(原因),世間之滅與至世間滅之道。
又有行世間[31]、有情世間、空間世間(器世間)之三世間。
[P.205]其中,[32](一)所說「一世間:是一切有情依食而住。」知此是「行世間」。[33](二)所說「『世間是常』或『世間是非常』」,此是「有情世間」。
(三)[34]
此所述是「空間世間」。
世尊普知其〔三世間解〕。
〔一〕〔行世間〕即彼[35]「一世間是一切有情是依食而住;二世間為名色;三世間為三受;四世間是四食;五世間是五取蘊;六世間是六內處;七世間是七識住;八世間是八世間法;九世間是九有情居;十世間是十處;十二世間是十二處;十八世間是十八界」,普知此是「行世間」。
〔二〕〔有情世間〕其次彼知一切有情之意樂(氣氛),知隨眠、知性行、知勝解(傾向),〔一切〕有情之塵垢少耶?塵垢多耶?利根耶?鈍根耶?善行相耶?惡行相耶?易教化耶?難教化耶?有能力耶?〔業障、煩惱障、異熟障之所障〕為無能耶而知解。故彼普知「有情世間」。
〔三〕〔空間世間〕如有情世間亦〔知〕空間世間。即彼〔知〕,一[36]輪圍世界縱橫有各百二十萬三千四百五十由旬(一由旬為七八哩)。
於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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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斯存立於此〔世界〕,
[40]又諸阿修羅之質多羅巴達利樹、諸迦樓羅之新哈利樹、西俱耶尼洲之加單婆樹、北俱盧洲之加哈樹、東毘提訶洲之斯利莎樹、三十三天(忉利天)之晝度樹亦同閻浮樹之大。故古人言:
[P.207]其〔世界〕中,月輪四十九由旬,日輪五十由旬。三十三天是一萬由旬,阿修羅天、阿鼻大地獄[42]、閻浮洲亦然。西俱耶尼洲七由旬,東毘提訶洲亦然。北俱盧洲八千由旬。又此中,一一之大洲圍繞五百之小島。其一切是一輪圍世界而為一世界。其〔世界世界之〕間有諸世界中間之地獄。如斯無限之輪圍世界、無限之世界,世尊以無限之佛智而知、了知、通達也。如斯彼普知空間世間。如斯普知世間,故為「世間解。」
〔六〕〔無上者〕[43]其次,比自己之諸德更勝者無一人故,亦無比彼更上者,故為「無上者」。
即由彼之戒德亦勝一切世間,由定、慧、解脫、解脫知見之德〔亦勝一切世間〕,又由戒之德亦是無等、無等等、無比、無對、無比肩者也,〔定、慧、解脫〕解脫知見之德亦然。所謂:[44]「我實於含天之世界,含魔之世界……含天、人於眾,不見有比我戒具足者。」云云。如斯最[45]上信樂經等及「我無師」[46]等之諸偈當詳說〔此例〕。
〔七〕「調御丈夫」[47]所謂御者為御丈夫——言調御、調伏——為調御丈夫。
其中,所應調御之丈夫而適於調御亦言畜生之丈夫(牡)、人之丈夫(男)、非人之丈夫。即世尊以如阿鉢羅龍王、小腹龍王、大腹龍王、火焰龍王、煙焰龍王、阿羅婆樓龍王、護財象等,亦調御畜生之丈夫,而為無毒,令歸依及戒為住立。人[P.208]之丈夫,以薩遮尼乾子、菴跋吒學童、沸伽羅娑帝、種德婆羅門、究羅檀頭等,非人之丈夫,以阿羅婆迦夜叉、針毛夜叉、粗毛夜叉、釋天王等,以種種調伏方便而調御、調伏。「鷄尸!我實能調御諸丈夫,以柔調伏,以剛調伏,以柔、剛調伏」[48],此經詳述〔此例〕。
又[49]世尊[50]於戒清淨者等,以初禪等,語須陀洹等於上道之行道,已調御者亦〔更〕調御之。
或者言為「無上士調御丈夫」之一義句。
蓋,世尊是調御之諸丈夫,〔彼等〕由一結跏趺坐於八方無執著而走,而御之也。故言為無上士調御丈夫。又:「諸比丘!應調御之象依調象師而御,唯足一方。」[51]此經詳述此〔例〕。
〔八〕〔天人師〕[52]〔世俗諦為〕現世與來世,以第一義諦,是適當之教誨[53]故為「師」。又如隊商[54]故為「師」。
世尊是隊商主。猶如隊商主以令隊商渡過難處〔沙漠〕、令渡盜賊之難處、令渡猛獸難處、令渡饑饉難處、令渡無水難處、令上渡、下渡、渡過而到達於安穩地,世尊是隊商主之師,令諸有情[55]渡過難處、令渡生之難處等之解釋法,當此狀態之意義。
「天人」者,是諸天與諸人也。此勝者〔即限於諸天〕與有能者〔即諸人〕而說也。世尊更於諸畜生與教誨故為「師」。然,彼等亦依世尊而聞法,得近依(可證果之強因)之成就,依其近依之成就,於生二回三回更得〔聖〕道或〔聖〕果。蛙天子等乃此狀態之適〔例〕也。
[P.209]據言,世尊於伽伽池畔,為[A2]瞻波市之住民說法時,一隻蛙〔依法想〕把取世尊之聲相。時有據杖而立一人之牧牛者,〔不知以杖〕厭在〔蛙之〕頭而立。彼蛙立即命終,〔依聞法之功德〕生於三十三天十二由旬之黃金宮。〔蛙〕如由眼而醒覺者,於其處受天女眾之圍繞以見自己:「[A3]嗚呼!我生於此,到底我是作如何業耶?」反省思慮把取世尊之聲相,以外不見何等也。彼立即與天宮共來禮拜世尊之足下。世尊知而問之:
請世尊為彼說法。八萬四千之生物,得法現觀(須陀洹)。〔蛙〕天子亦達須陀洹果,微笑而去。
〔九〕〔佛〕其次欲知者,其以一切解脫究竟智而等覺故。佛〔即覺者〕。或自覺四諦,又令一切有情覺悟之。故依如斯理由等稱為「佛」。
又為令識此義,「[56]覺諦故為佛,令人人覺故為佛」,如斯所述乃一切義釋之表現,無礙解道之表現,可為詳說之〔例〕。
〔一〇〕〔世尊〕[57]其次,世尊乃此殊勝之德為一切有情最上尊之師,是彼佛之同語。故古人言:
或有四種名,〔即〕依位者,依相(特相)者,依相(原因)者,依隨意起者。[P.210]隨意起是依世間之說而〔名〕於隨意。其中,如言犢、未調御之牛(少年牛)、勞動牛(成年牛),是由「位」而〔名〕。如有杖者、有傘者、有冠者(雞)、有手者[59](象)等,是由「特微」而〔名〕。如三明者、六通者是由「原因」得〔名〕。如多幸福者、多財者等不顧慮語〔之真〕義而起,是由「隨意起」〔名〕。而世尊(有祥者)之名,是由原因而〔名〕,所以非由摩訶摩耶(夫人)、淨飯大王、八萬之親戚、帝釋、都率等[60]之殊勝諸天之所作。法將〔舍利弗〕亦如斯說:「[61]世尊之此名非由母所作……彼世尊是解脫之後〔而得者〕,諸佛世尊於菩提樹下獲得、作證一切智所施設之〔名〕。」
而所謂〔世尊之〕名,是以諸德為原因,為說明其等諸德而說如次之偈:
其等諸句義,此時當知由於義釋[63]所說之方法。更說明〔世尊之德〕有其他之方法。〔即〕:
其中(一)字之增加,應用字轉換等之語原學的特相,又如〔毘娑宇陀羅〕[65]或毘索達羅文法之方法——令生世間出世間之樂,到達施戒等之終極,故彼有祥瑞——言「具足瑞祥者」當知是言世尊。
(二)其次,貪、瞋、癡、顛倒作意、無慚、無愧、忿、恨、覆、惱、嫉、慳、諂、誑、強情、激情、慢、過慢、驕、愛、無明、三不善根、〔三〕惡業、〔愛等之三〕雜染、〔貪等之三〕垢、〔貪等之三〕不平等、〔欲等之三〕想、〔欲等之三〕尋、[P.211]〔愛等之三〕戲論、四種之顛倒、漏、繫、暴流、軛、惡趣、〔四資具之〕愛取、五心栽、縛、蓋、〔色等之〕五歡喜、六諍根、愛身、七隨眠、八邪性、九愛根、十不善業道、六十二見、百八愛行類、一切之不安、熱惱、煩惱之百千,或略言之,即破煩惱、蘊、行、天子、死之五魔。破壞此等之諸危險,故言「破壞者」,是言為世尊。又如是言:
又具足「祥瑞」而有百福之特相,說明彼〔世尊〕色身之成就,由破壞過惡〔說明〕法身之成就。說明具足〔瑞祥由破壞過惡,於各各〕世人與巧智人所多敬,在家出家者所親近,堪能親近除去彼等身心之苦,由施財施法之饒益者,得與世間及出世間之樂。
(三)其次,於世間對自在、法、名聲、吉瑞、欲、勤之六法,以用瑞德之語。而對自心彼〔佛〕之自在是最勝,於微小變或輕舉變等之世間稱〔為八自在〕,完具一切行相。又有出世間法,通達三界,證得如實德極徧淨之名聲。見佛之色身,得欣熱心人人之眼,完具一切相好有四肢五體之吉瑞。彼〔佛〕欲希求自利利他者,悉如其所欲而完成,故所欲完成,稱為「有欲」,得一切世間尊敬原因之正精進,稱為「勤」。故此等與「諸隨德相應」,彼〔佛〕有諸瑞德,由此義為世尊(具瑞德者)。
(四)其次,善等分別而〔分別〕一切法,又由蘊、處、界、諦、根、緣起等[P.212]而〔分別〕善等之諸法,又由逼惱、有為、熱惱、變易之義,〔分別〕苦聖諦,由增益、因緣、結縛、障礙之義,〔分別〕集〔聖諦〕,由出離、遠離、無為、不死之義,〔分別〕滅〔聖諦〕,由出、因、見、增上之義,分別道〔聖諦〕。〔分別者〕是言分別、開顯、說示者之義。故言「分別者」是言世尊。
(五)又彼〔佛〕是天〔住〕、梵〔住〕、聖住、身心執著之遠離、空、無願、無相之〔三〕解脫及受習、習行、多作其他世間出世間之諸上人法,故言「受習者」,是言世尊。
(六)其次於三有稱為愛之彷徨〔者〕,彼〔佛〕已捨離,故言「棄捨諸有中之彷徨者」,由有語之「婆」字、由彷徨語之「伽」字,由棄捨者語之「梵」字而取為長音,言是世尊。恰如言隱蔽於世間之花環,〔言〕為〔禪〕。
〔佛隨念之修習法與功德〕
彼〔瑜伽〕者如斯:「彼此之理由彼世尊是阿羅漢。」……乃至……「由彼此之理由為世尊」,以隨念佛之諸德,其時即無貪所纏之心、無瞋所纏之心、無癡所纏之心,其時彼之心所緣如來而為端正。如斯由無貪等之諸纏,鎮伏〔五〕蓋,面向業處而彼之心端正,起尋、伺而傾向佛德。隨尋隨伺於諸佛之德者喜生。有喜意者,喜為足處(近因),由輕安而安息身心之不安。不安而安息者,身心生樂。若樂所緣佛德而心定。於斯次第一剎那生〔五〕[66]禪支。然,佛之諸德之甚深故,又心傾向種種類〔佛〕德之隨念故,不達安止〔定〕而唯達於近行〔定〕之禪那。此〔禪那〕是由隨念佛德而生起,故稱為「佛隨念」。
其次勤勵此佛隨念之比丘,尊敬、順敬師而至信廣大、念廣大、慧廣大、福廣[P.213]大、多喜悅、征服怖畏恐怖、於苦得安住,得與師〔佛〕共住之想,〔彼身中〕存佛德隨念之彼身體恒得〔受〕如塔廟之供養。〔彼之〕心向佛地,當接著起犯罪之事物(對象)者,如見師在面前,彼現起慚愧。又雖不達上位者,未世必至善趣。
此前是詳論佛隨念之門。
二 法隨念
欲修習法隨念者,於閑居禪思:「[1]法是由世尊之〔一〕善說,〔二〕應自見,〔三〕無時的,〔四〕來見!〔五〕導引的,〔六〕諸識者應自知。」應隨念〔如斯說〕之教法及〔四向四果與涅槃之〕九種[2]出世間法之諸德。
〔一〕即「善說」者,此句乃攝教法及〔出世間法〕,〔二〕乃至〔六〕之其他是唯攝出世間法。
其中,先對「教法」,(一)初中後善之故,(二)有文有義而說全圓滿徧淨之梵行,故是善說。
即(一)〔初中後善〕世尊以一偈普說法為賢善故,由第一句為初善,第二三句為中善,第四句為後善。以一連結[3]之經,由因緣〔分〕為初善,結說〔之流通分〕為後善,餘〔之正宗分〕為中善。多連結之經,第一之連結為初善,最後之連結為後善,餘為中善。由因緣生起(敘述)故是初善,順適於諸弟子,義不顛倒,因、喻相應故為中善。令聽眾得信而依結說為後善。全教法亦為自己之利益,依戒為初善,止、觀、道、果為中善,依涅槃為後善。又依戒、定為初善,依觀、道為中善,[P.214]依果、涅槃為後善。又〔教法乃說佛法僧之三寶〕於佛有善覺性故為初善,法有善法性故為中善,僧有善行道性故為後善。又聞其教法而如法行道者,當證得等正菩提故初善,辟支菩提故為中善,聲聞菩提故為後善。又此〔教法〕,聞此之人鎮伏〔五〕蓋故,若由聞而持善者為初善。由其法而行道之人,持止觀之樂故,由行道而持善者為中善。於〔教法〕如法修行,得行道之果時,〔對善惡等〕持一如之狀態故,由行道之果而持善者為後善。如斯〔教法〕,初中後善之故說為善。
(二)〔有義有文等〕世尊以示法[4],而說明教梵行[5]及道梵行,以種種之方法所說〔之教法〕順適而成就善故為有義,成就文故為有文。略說、說明、開顯、分別、闡明、施設〔之教法〕,合致〔其〕義、句故為有義。〔教法〕成就其字、句、文、文相、詞(語原)、解釋故為有文。〔教法其〕義之深,由[6]通達其甚深故為有義,教法之甚深由其說示之甚深為有文。義〔無礙解〕及辭無礙解之境故為有義,法〔無礙解〕及詞無礙解之境故為有文。由賢者應知故,專門[7]家所欣故為有義,可信故而世間人所欣故為有文。無可加上故,由一切圓滿而全部圓滿也。無可除去故,由無過失[8]而徧淨。
又〔教法依戒清淨等之〕行道,有明證得故為有義。〔由熟達於教法〕,其明聖教故為有文。〔教法〕與〔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等之五蘊相應故而全部圓滿。〔教法乃無見、慢〕之隨煩惱,為度脫〔輪廻之苦〕而轉起故,不依止於〔渴愛等〕世間之財味故為徧淨。
如斯〔教法〕「有義有文而說明全圓滿徧淨梵行故為善說」。
(三)或〔教法〕是善說「義之無顛倒故」是云「善說」。
[P.215]即,猶如有其他諸外學,法義墮於顛倒,〔由彼等〕說障礙,〔其實〕諸法非為障礙,又說出離而諸法〔實〕非出離故,彼等〔所說〕唯是惡說之諸法。但於世尊、法之義是如斯,無墮於顛倒。「此等諸法是障礙,此等諸法是出離」。如斯所說,諸法無不其如斯故。
如斯先對「教法」為善說。
其次「出世間法」是隨適於涅槃之行道、隨適於行道而說涅槃故為「善說」。
所謂「[9]實由彼世尊為諸聲聞至涅槃之行道,所善施設。而涅槃與行道合流。猶如恒河之水合流於耶牟那河水之合會,實由彼世尊為聲聞至涅槃之行道而善施設,涅槃與行道合流」。
又此中,(一)「聖道」不從於二極端而為中道,〔無顛倒,於佛教〕說是中道故為善說。(二)「諸沙門果」是令諸煩惱之安息,〔於正確〕說諸煩惱之安息故為善說。(三)「涅槃」是有常恒、不死、護所、所依等之自性,而說常恒等之自性故為善說。如斯「出世間法亦是善說」。
〔二〕「[10]應自見」者,此處先(一)於聖道是自己之相續,無貪等由聖者應自見故而為有自見者。
所謂「[11]婆羅門!於貪染所打勝而奪去其心者,亦思惱自己,亦思惱害他人,亦思惱害兩者而受心之苦憂。捨斷貪時,不思惱害自己,不思惱害他人,不思惱害兩者,亦不受心之苦憂。婆羅門!如斯應為自見」。
[P.216](二)又證得〔四向四果及涅槃〕九種之出世間法者,又停止各其信行而以觀察智當自見故「為應自見者」。
〔別釋其一[12]〕或由所讚賞見為善見,由善而征服〔諸煩惱〕故為有「善見」。即其中,(一)聖道與〔其〕善見相應,(二)聖果依〔其〕原因〔善見〕,(三)涅槃〔其〕境由善見而征服諸煩惱。故譬如以車征服〔敵〕故,車為(車兵),九種之出世間法亦由善見征服〔諸煩惱〕故而為「善見」。
〔別釋二〕或言見為見。見即善見,是善見之義。值得善見故為「善見」。即見出世間法由修習現觀[13]與作證現觀,以擊退輪廻之怖畏。故猶如值得穿之衣物故,為其穿故,應「善見也」。
〔三〕〔出世間法之聖道〕關於〔學人〕與自己〔之沙門果〕無其時故為無時。無時即「無時的」[14]。
非過五日七日之時,始與〔聖道之聖〕果,是言自己發動之直後而與果,或與自己果之際而長時,其所要故為時的。其為何耶?是世間之善法。然,此〔出世間之善法之聖道〕其直後〔與〕果故為「非時的」。此〔無時之語〕不相應於聖果與涅槃〕乃單對聖道而言。
〔四〕如斯言:「來見此法。」值得「來見語法」故為「來見」[15]。然,何故〔此出世間法〕是值得〔語來見〕之語法耶?實存在、又徧淨故也。
然,雖言空拳中有金或黃金,不能言來見此。何故耶?實不存在故。又雖存在之糞或尿,說此不適意事,為喜悅人心、亦不能言來見。〔糞尿〕應以棄於草或葉而隱蔽之,何故耶?不徧淨故。然,此九種之出世間法本來存在,如無雲虛空之圓滿[P.217]月輪,又如橙色石[16]以鏤寶玉而徧淨。實存在故,又徧淨故,值得以來見之語法:「來見!」
〔五〕導引故為「導引」[17]。而於此處有其次之決擇〔說〕。
導引之為導引。火雖放置於〔自己之〕衣或頭,〔以出世間法〕值得引導自己之心為導引。此是有為之出世間法〔即〕適當於〔四向四果〕。然,無為〔之涅槃〕值得導引自己之心——依作證值得接觸之義——為導引。或導引〔聖者〕於涅槃故為導引。導引於應作證之狀態故,果與涅槃之法是〔被〕導引者。
〔六〕「諸識者應各自知」[18]者,依〔出世間法〕一切之敏知等,諸識者銘銘應知:「我修習道、證得果、作證滅。」
然,弟子由和尚之修道,不能捨斷諸煩惱,又弟子不能依和尚之果定而樂住。因〔弟子〕不作證和尚所作證之涅槃也。故〔此出世間法〕如他人頭上之裝飾,不可見〔在外部〕,必見在自己之心中。故言諸識者應自實現。而此非諸愚者之境也。
〔法隨念之修習法及功德〕
其次此〔出世間〕法是善說。何故耶?應自見故。應自見者無時故,是無時為來見故。來見者此導引。隨念如斯善說等〔出世間〕法之諸法之彼〔瑜伽〕者,其時無貪所纏之心、無瞋〔所纏之心〕、無癡所纏之心。其時彼心以法為所緣而端正。由前〔於佛隨念所說〕同方法以鎮伏〔五〕蓋而剎那生起諸禪支。然,諸法德之甚深故,又彼心傾於種種類〔法〕德之隨念故,不達於安止〔定〕,而唯到達於近行〔定〕之禪那。此禪生起隨念法德故稱為法隨念。
[P.218]其次,勤勵法隨念之比丘,「如斯導引為法之說示者,為具備德支之師,我於彼世尊以外,於過去世不見,於現在世亦未〔見〕」,由見如斯法德,尊敬、順敬師,尊重恭敬法以至信之廣大,喜悅多,征服怖畏恐怖,於苦得安住,獲得與之共住想,又法德隨念〔存在彼身中〕,彼身體亦如塔廟而值受供養,心向無上法之得證,接近起犯罪之事物,於法善隨念善法性,於彼現起慚愧。又不至通達上位者,來世亦至善趣。
此乃詳論法隨念之門。
三 僧隨念
欲修習僧隨念者,於閑居禪思:「[1]世尊之聲聞眾是善行道,世尊之聲聞眾是在行道。世尊之聲聞眾是〔向〕真理行道,世尊之聲聞眾是正當於行道。即〔聲聞眾〕是此四雙八輩,此世尊之聲聞眾是應供養、應供奉、應奉施、應合掌、是世間之無上福田。」應隨念如斯聖僧伽之諸德。
其中,「善行道[2]」者為善行道、正行道、不退之道、隨順之道、無敵之道,言為行道法隨法之道。恭敬世尊之教訓教誡而聞故為聲聞。諸聲聞眾為聲聞眾[3]。〔眾[P.219]者〕乃等於戒、見故,為集合之生活者,〔聲聞者〕是聲聞集團之義。其次,彼正道者,是端正、不曲、不彎、不歪亦言聖、真理,又順當故亦稱為正當。故行其道之聖眾,言是:「正行道[4]、〔向〕真理行道、於正當行道。」其中,在聖道之人人,具正行道故為善行道。在〔聖〕果之人人應證得而證得正行道故,關於過去之行道當知是「善行道」。又善依照善說法、律之教而行道故,又純粹行道故為「善行道」。由中道而不從二極端而行道故,又為捨斷身、語、意之曲、彎、歪之過失故而行道故為「正行道」。真理是言涅槃。其為行道故。「〔向〕真理而行道」。如值於正當之行道者而行道故為「正當於行道」。
即此,即此等也。「四雙」[5]者是雙數,在初之〔須陀洹〕道者與在〔須陀洹〕果者,此為一雙,如斯而成四雙。「八輩」者,是由〔一人一人之〕人、補特伽羅之數,在初之〔須陀洹〕者一人,在〔須陀洹〕果者一人,又如斯之方法為八輩。其中,所謂人又言補特伽羅,此等之句亦同義也。而此〔人、補特伽羅〕是言被教化者。「此世尊之聲聞眾」,是此等雙之四雙,於單獨為八輩,此世尊之聲聞眾也。
於應供養等,應持獻物故為供物,是由遠方持來,應布施於諸具戒者物之意義。是此〔飲食、衣服、臥具、醫藥之〕四資具之同義語。〔僧伽受供養者〕於彼施者持大果故,〔僧眾〕受取其供物是相應之敷物,謂應「供養[6]於僧眾」〔者〕。或由遠方來一切所有物亦應獻供於此處,〔有值得之人〕故,〔僧眾〕應奉獻其〔人〕。或又帝釋[P.220]值獻供故應獻其〔人〕也。又諸婆羅應供奉之物是火。獻於〔火中〕謂有大果乃彼等之說。若獻者〔即於施者〕有大果故,當奉獻者,應奉獻於僧伽者也。獻於僧伽者有大果。所謂:
他部派〔即說一切有部〕,此「應奉獻」之句,是此〔上座部之〕言「應供養」句與義是同一。然,此兩之文言,有多少不同。此是「應供〔者〕之義」。
其次「應供奉[8]」,此中,供奉物者,由四方八面而來親愛適意之親戚友人,為表示敬意謂準備施物於〔親戚友等之〕來客。其〔供奉物〕亦如〔親戚友人〕,差置彼等受供奉者,而布施於僧伽是相應,而僧伽受此亦是相應。然,無如僧伽之受供奉者。即此〔僧伽〕時過一佛[9]之期間亦存在,且純一無雜,致親愛適意,具備(戒等之)諸法故。如斯供奉物相應布施於〔僧伽〕,且〔僧伽〕受取供奉物亦相應,故〔僧伽〕是被供奉〔者〕。又「應供奉」之說,有聖典〔於說一切有部之〕人人,僧伽乃作值〔供養〕故,於最初持來者,應獻於〔僧伽〕而言「應供獻」,又由一切考慮值得〔受〕奉獻,〔言為〕「應供」。此是由同義語「應供奉」。
其次,奉施者,是言信他世而布施施物。其值奉施,又依奉施而有利——由致大果是清淨所〔奉施〕故——為「應奉施[10]」。
值〔受〕一切人兩手置頭上之行合掌,為「可合掌者」[11]。
「世間之無上福田」[12],是增長一切世間無類之福處。猶如王、大臣之米、麥之成長處,言為王之米田、王之麥田,僧伽是增長一切世間諸福之處。依僧伽是增長諸福,起世間種種之利益安樂。故僧伽是世間之無上福田。
[P.221]〔僧隨念之修習與功德〕
如斯,如隨念善行道等諸僧德者,其時,無貪所纏之心、〔無瞋所纏之心〕、無癡所纏之心,其時彼之心所緣僧伽而端正。依如前〔說佛隨念〕同方法,鎮伏〔五〕蓋而一剎那生起諸禪支。然,諸僧德之甚深故,心傾向於種種類〔僧〕德之隨念故,不達安止〔定〕,而唯達於近行〔定〕之禪那。此〔禪那〕是依隨念僧德而生起,故稱為僧隨念。
其次,勤勵此僧隨念之比丘,尊敬、順敬僧伽,證得信之廣大,多喜悅,征服怖畏恐怖,於苦得安住,獲得與僧伽同住想,僧隨念〔存在彼身中〕之彼身體,如僧伽集合布薩堂值〔受〕供養。〔彼之〕心向僧德之證得,即接近起犯罪之事物,於面前如見僧伽,彼生起慚愧。又若不通達上位者,於來世亦至善處。
此是詳論僧隨念之門。
四 戒隨念
其次欲修習戒隨念者,閑居而禪思:「[1][A4]嗚呼!我實不毀壞諸戒、不切斷、無斑點、無雜色、無拘束,於識者所稱讚,無取著,使定生起者。」如斯依不毀壞之德,隨念自己之戒德。
其等〔應隨念戒〕,若在家者當念在家戒,於出家者即念出家戒。不論在家者或出家者,如破周邊之衣,其等〔諸戒〕之初至終亦無一破壞,此無破壞,故為「不毀[P.222]壞」[2]。如中央穿孔之衣,於其等〔諸戒〕之中央,亦無一有破壞,此不切斷,故為「不切斷」。有黑或赤等任何其體色牛之背中,或如長於腹部圓形等之異色〔斑點〕,其等〔諸戒〕不單不破壞二或三點,因無斑點,故為「無斑點」。如種種色之點滴彩牛,其等〔諸戒〕無隔三跳四的破壞,此無雜色,故為「不雜色」。
或無差別〔不毀壞乃至不雜色〕,不由七種之婬相應[3]及[4]忿、恨等諸惡法所毀壞,故為不毀壞、不切斷、無斑點、不雜色。
其等〔諸戒〕脫離愛之支配,為無拘束之狀態而「無拘束」[5]。為佛等諸識者所讚賞,故為「於識者所讚賞」。不由愛、見而取著故,又於任何人亦不能如斯結難:「於此諸戒是汝之過失。」故為「無取著」[6]。令生起近行定或安止定或道定、果定故「令起定」。
〔戒隨念之修習法及功德〕
如斯由不毀壞性等之德,隨念自己諸戒之彼〔瑜伽者〕,其時無貪所纏之心、無瞋〔所纏之心〕、無癡所纏之心,其時彼之心以戒為所緣而端正,此與前〔於佛隨念所說〕同方法而鎮伏〔五〕蓋,於一剎那生起諸禪支。然,諸戒德之甚深故,又〔彼之心〕傾向於種種類戒〔德〕之隨念故,不達安止〔定〕而唯達於近行〔定〕之禪那。由生起隨念此〔禪那〕之戒德故稱為戒隨念。
其次勤勵此戒隨念之比丘,尊敬、順敬〔戒〕學,〔與具戒者〕同樣之生活,慇懃不怠,無自責等之怖畏,見微量之罪亦怖畏,證得信等之廣大,為多喜悅。雖未達上位者,來世亦至善趣。
此是詳論戒隨念之門。
[P.223]五 捨隨念
其之欲修習捨隨念者,自然心傾向於捨,應頒與常得之施物者。或又始修習者,〔誓願〕受持「由今以後,有受得者即唯一口施物不與〔彼〕者而我不食」,其日〔始〕對德勝之諸受得者,應其能力,應其力而頒與者,與其施物把取其〔施物之相〕而於閑居禪思:「[1]我實有利得、我實有善利。不論如何,我於慳垢所纏之諸人中,以離慳垢心而住,為放捨者,淨手者,喜捨棄者,應於求者,喜施、頒與者。」由離如斯慳垢等德,可隨念自己之捨。
其中,「我實有利得」[2]者,於我實有殊之利得,「實與壽,〔彼〕又受天人之壽」[3],「施所愛者,諸多人敬愛彼」[4],「施者愛得善人〔諸菩薩〕之法」[5]等如之表現,世尊讚歎施者之利得,其〔利得〕是我必得到之意思。
「[6]我實有善得」者,我〔得過〕此〔佛〕教,又〔受〕得此人身,此實是我之善利,何故耶?「不論如何、我於慳垢所之諸人中……為喜施物之頒與者」。其中,為「慳垢所纏[7]」者,是被慳垢所戰勝。於「[8]諸人中」者——〔人人〕以發生〔自業〕而言有情。故——自為得不能與他人共道之特相,転心之光輝,被諸黑業之一慳垢所戰勝之諸有情中,乃此句之意。
[P.224]「離慳垢」[9]者,是離諸他貪瞋等諸垢及慳,故為「離慳垢」。以「心而住」者,我如前述之心而住之義。又諸經中,[10]釋氏摩訶男(大名)問為須陀洹可依止住之〔方法〕,〔佛〕說示依止之住故,彼言:「我住家。」我征服其〔家諸煩惱〕而住之義。
「放捨者」[11],是拾放出者,「淨手者」是手之徧淨者。恭而以手施與,言為常洗手者:「喜喜捨者。」——棄捨者為棄捨,是徧捨之義。——喜常實行棄捨,故為喜棄捨者。「應於求者」,是與他種種之求故,為於應求之義。有於應獻供之讀法,稱為獻施即應獻供之義。「喜施及頒與者」,是歡喜施及頒與。然,「我行施」又「應由自食之物中作頒與」,所謂喜此〔施、頒與〕之兩者,如斯為彼隨念之義。
〔捨隨念之修習法及功德〕
如斯由慳垢等之德,隨念自己捨之彼〔瑜伽〕者,其時無貪所纏之心、無瞋〔所纏之心〕、無癡所纏之心,其時彼之心,以捨為所緣而端正。由斯前〔於佛隨念所說〕同方法鎮伏〔五〕蓋,於一剎那生起諸禪支。然,諸捨德之甚深故,又彼心傾向隨念種種類之捨德故,不達安止〔定〕,唯達於近行〔定〕之禪那。此禪那是由隨念生起捨德,故稱為捨隨念。
其次,勸勵此捨隨念之比丘,心越傾向於捨,有無貪之意樂,行隨順於慈,確信〔自己之捨德〕而多喜悅。雖不達上位者,但來世亦至善趣。
此是詳論捨隨念之門。
[P.225]六 天隨念
其次,欲修習天隨念者,由聖道〔之證得〕而得具備信等。如是於閑居而禪思:「有四大王天[1][2],有三十三天,有耶摩天,有都率天,有化樂天,有他化自在天,有梵眾天,有以上之天。彼等諸天〔由道得〕具備之信,由此〔人界〕死而生彼處,我亦有如是信。彼諸天具備戒、聞、捨、慧,由此人界死而生彼處,我亦有如是慧。」以如諸天作例證,應隨念自己信等之德。
於經亦說:「摩訶男(大名)!聖弟子隨念自己與彼等諸天之信、戒、聞、捨、慧時,彼其時無貪所纏之心。」[3]雖如何說,當知此為例證說諸天與自己信等是同等之德而說明。即義疏強調說:「例證諸天而隨念自己之德。」
〔天隨念之修習法及功德〕
故第一先隨念諸天之德已,彼於後隨念自己存信等之德,其時,無貪所纏之心,無瞋〔所纏之心〕,無癡所纏之心。其時,彼心以諸天為所緣而端正。斯前〔於佛隨念所說〕同方法而顛伏〔五〕蓋,於一剎那生起諸禪支。然,信等之德甚深故,〔彼心傾向於〕種種類天德之隨念,故不達安止〔定〕而唯達近分〔定〕之禪那。此〔禪那〕由隨念〔自己〕信等之德等於諸天之德,故稱為天隨念。
[P.226]其次,勸勵天隨念之比丘,為諸天所愛悅,越證信等之廣大,多喜悅而住。雖未達上位但來世即至於善趣。
此乃詳論天隨念之門。
〔雜論〕
其次,於此等詳說〔六隨念〕[1],言:「其時彼之心,如來為所緣而端正。」等,說:「摩訶男!以心為端正,聖第子得義受、得法受、得法伴之喜悅,得喜悅者生歡喜。」
其中,依「[2]彼世尊亦謂〔阿羅漢〕」等「義」而生起滿足,言為得「義受」。依「聖典」生起滿足,〔言〕為得「法受」。當知由兩者言「得法伴之喜悅」。
又於天隨念,說:「〔彼之心〕以諸天為所緣而〔端正〕。」當知此初說起心諸天為所緣,〔後〕說起心所緣〔自己之〕諸德,等於天之德而得生天。
其次,此等六隨念,唯〔在家出家之〕聖第子成就〔須陀洹以上者〕。然,彼等明知佛、法、僧之諸德,又彼等不毀壞性德諸戒,捨離垢慳,具足信等之諸德等於有大威力諸天之德。
而且在摩訶男經,尋求須陀洹之依止住處,世尊為示須陀洹依止之住處而詳說此〔唯聖第子成就六隨念〕。
於貪求經[3]:「諸比丘!此處聖第子於如來『亦謂彼世尊是〔阿羅漢〕……』而[P.227]隨念……其時彼之心端正,以出離、超脫、超出貪求。諸比丘!貪求是五種之同義語。諸比丘!雖以〔佛隨念所得近行禪〕為所緣,此處如斯某有情成清淨。」如斯聖第子,由隨念令心清淨,為更證第一義之清淨而說。
尊者大迦旃延所說之「障礙機會經」[4]亦說:「希有哉諸賢!未曾有哉諸賢!彼世尊、知者、見者、阿羅漢、等正覺者,雖障礙中〔之在家者〕亦令為清淨諸有情,〔超越悲惱,滅沒苦憂、證得真理〕,覺悟得作證涅槃之機會,此〔機會〕即六隨念處。云何為六?諸賢!此處聖第子隨念如來……因此某有情成清淨者。」如斯說唯聖第子〔得〕第一清淨法性證得之機會。
於布薩經[5]亦云:「毘舍佉!云何而〔行〕聖布薩耶?毘舍佉!由精勸、精進而令清潔隨染心。毘舍佉!然者,云何精勸令清潔隨染之心耶?毗舍佉!因聖第子隨念如來也。」唯聖第子如斯行布薩,令心清淨,為說示由〔隨念〕有布薩之大果。
於〔增支部之〕[6]十一集聖第子問:「尊師!我等雖種種住而住、應依何住而住耶?」為示〔其〕住〔之方法〕:「摩訶男(大名)!有信者成功[7],無信者不然,勸精進者……念之顯現者……禪定者……有慧者成功,摩訶男!惡慧者不然。摩訶男!汝於此等五法已住立者,應更修習六法。摩訶男!因汝於如來言:『彼世尊是阿羅漢……亦云佛、世尊。』而隨念……。」如斯之說也。
如斯雖〔於諸經唯說聖第子〔行〕六隨念〕,但具足徧淨戒德之凡夫亦作意〔六[P.228]隨念〕。然,由隨念而隨念佛等之諸德者之心成欣淨,依其〔心欣淨之〕威力,鎮伏諸蓋而廣大喜悅,勸勵於觀(毘鉢舍那)當作證阿羅漢位。如住加多康達加[8]之普莎提婆長老。
據說彼尊者見魔化作佛之相:「此有貪、瞋、癡且如斯輝耀。何以彼普離貪、瞋、癡之世尊不輝耀耶!」因以佛為所緣而獲得喜,令觀增大而證阿羅漢位。
為令喜悅此善人造清淨道論於解釋定修習論中之六隨念,名為第七品。
校注
[0333001] 第三品之終頃(一一八頁)於舉止。 [0333002] 佛隨念(buddhānussati),解脫道論「念佛」。 [0333003] 法隨念(dhammānussati),解脫道論「念法」。 [0333004] 僧隨念(saṅghānussati),解脫道論「念僧」。 [0333005] 戒隨念(sīlānussati),解脫道論「念戒」。 [0333006] 捨隨念(cāgānussati),解脫道論「念施」。 [0333007] 天隨念(devatānussati),解脫道論「念天」。 [0333008] 死隨念(maraṇānussati),解脫道論「念死」。 [0333009] 身至念(kāyagatāsati),解脫道論「念身」。 [0334010] 安般念(ānāpānasati),解脫道論「念安般」。 [0334011] 寂止隨念(upasamānussati),解脫道論「念寂寂」。 [0335001] D. I, p. 49; II, p. 93; III, p. 5; A. I, p. 207; III, p. 285,雜阿含九三一經(大正二.二三七c)。 [0335002] 阿羅漢(arahan),解脫道論「阿羅漢」。 [0335003] 以下底本至二一二頁中十五頁弱是多與 Samantapāsādikā pp. 112-125 一致。 [0335004] 遠離故(ārakattā),害破賊故(arīnaṁ hatattā = arihan),害破輻故(arānaṁ hatattā = arahan),值得資具等故(paccayādīnaṁ arahattā),不行秘密之惡故(pāpakaraṇe rahābhāvā = araha),於語原學的說明阿羅漢(arahan)之字作如上之解釋。arahan 是言「得值人」,是正當語原學的說明,其他是通俗語原學的說明。 [0335005] 依理由(kāraṇehi),於底本有 karaṇehi 是錯誤,由暹羅本訂正。 [0336006] 與此偈 Samantapāsādikā。 [0336007] 主(nātha),就是佛。 [0336008] 無此偈 Samantapāsādikā。 [0336009] 以下通三界之三世為十二因緣,說明輪廻。尚關於十二因緣於底本五一七頁以下參照。 [0337010] 以下緣諸取,說明諸生死之生起:(一)於生於惡趣時、(二)是六欲天界、(三)是色界天、(四)是生無色界時。 [0338011] 以下之引文 Pṭs. I, p. 50f。 [0339012] 以下之文依 Pṭs. I, p. 52 之文,多少有異,大體同一文。 [0339013] 此偈 Pṭs. -Aṭṭhakathā p. 256 於(暹羅本)有 Samantapāsādikā 無有。 [0339014] 頻毘娑羅(Bimbisāra),是摩竭陀國王。憍薩羅王(Kosala-rāja)是指波斯匿(Pasenadi)王。 [0339015] 此偈 Pṭs. -Aṭṭhakathā p. 257(暹羅本)有,Samantapāsādikā 無有。 [0340016] 此偈 Pṭs. -Aṭṭhakathā p. 258(暹羅本)有,Samantapāsādikā 無有。 [0340017] 等正覺者(Sammāsambuddha),解脫道論「正徧覺」。 [0341018] Sn. v. 558; Thag. v. 828。 [0341019] 九有(nava bhavā):欲有、色有、無色有、想有、無想有、非想非非想有、一蘊有、四蘊有、五蘊有。 [0341020] 明行具足者(vijjācaraṇa-sampanna),解脫道論「明行足」。 [0342021] 怖駭經(Bhayabherava-sutta),中部經典一第四經(漢譯南傳九.二〇頁)相當增一阿含卷二十三.第一經(大正二.六六六b)。其中說三明(tisso vijjā)部分是 M. I, p. 22f。 [0342022] 阿摩晝經(Ambaṭṭha-sutta),長部經典一第三經(漢譯南傳六.九九頁)。漢譯長阿含第二十經之阿摩晝經,單譯之梵志阿颰經。其中說八明部分是 D. I. p. 100 大正一.八五以下、二六二以下參照。 [0342023] 中分五十(Majjhima-paṇṇāsaka),此是指第五十三經有學經(Sekha-sutta)。即於 M. I, p. 354ff. 所說。 [0342024] 善逝(sugata),解脫道論「善逝」。 [0343025] 燃燈佛(Dīpaṅkara-buddha),二十四佛之第一佛,出於劫初。釋迦佛在此佛之處起眾生救濟之誓願,由此佛與成佛之授記。J. I, p. 10ff; Dhp. -aṭṭhakathā I, p. 83 等,其他漢譯諸佛傳參照。 [0343026] 三十波羅蜜(tiṁsapāramī),言十波羅蜜、十近波羅蜜(upapāramī)、十第一義波羅蜜(paramatthapāramī)。 [0343027] 正語故(sammāgadattā),於底本 sammāpadattā 是誤植。 [0343028] M. I, p. 395。 [0344029] 世間解(lokavidū),解脫道論「世間解」。 [0344030] S. I, p. 62; A. II, p. 48f。 [0344031] 行世間(saṅkhāra-loka)、有情世間(satta-loka),解脫道論「行世間」、「眾生世間」。於解脫道論無空間世間(okāsa-loka)。 [0344032] A. V, p. 50; p. 55 etc。 [0344033] M. I, p. 427; Pṭs. I, p. 123 etc。 [0344034] M. I, p. 328。 [0345035] Pts. I, p. 122。 [0345036] 輪圍世界(cakkavāḷa),於佛教世界說以須彌山為中心之一世界,此是由輪圍(鐵圍)山(cakkavāḷapabbata)所圍繞,小千世界、三千世界等之單位。以下底本至二〇六頁止約一頁半與 Atthasālinī p. 297ff. 一致。 [0346037] 風是出於水雲(māluto nabham uggato),於底本雖有 matthato na samuggato 與暹羅本及同文 Samantapāsādikā p. 119 及由 Atthasālinī p. 298 訂正。 [0347038] 山(selā),於底本有 setā 應是誤植,由暹羅本 Samantapāsādikā, Atthasālinī 等改訂。 [0347039] 百由旬(satayojana),底本 satayo jana 是錯誤。 [0347040] 以下之文及其次之一偈於 Samantapāsādikā 無有。 [0348041] 此偈續前方「閻浮洲之說」,其中間之長行與偈因閻浮樹而插入註釋。 [0348042] 阿鼻大地獄(Avīci-mahāniraya),於底本切離是不可。 [0348043] 無上者(anuttara),解脫道論「無上」。 [0349044] S. I, p. 39. 相當於雜阿含一一八八經(大正二.三二二a)、別譯雜阿含一〇一經(大正二.四一〇a)。 [0349045] 最上信樂經(Aggappasāda-sutta),相當 A. II, p. 34、增一阿含卷十二(大正二.六〇一c)。 [0349046] M. I, p. 171; Vin. I. p. 8。 [0349047] 調御丈夫(purisadamma-sārathi),解脫道論「調御丈夫」。 [0349048] A. II, p. 112,雜阿含九二三經(大正二.二三四c)參照。 [0349049] 此一文 Samantapāsādika 缺。 [0349050] 於戒清淨者等(visuddhasīlādīnaṁ),底本雖有 visuddhasīlādīni 由異本及暹羅本讀之。 [0350051] M. III, p. 222。 [0350052] 天人師(devamanussānaṁ satthā),解脫道論「天人師」。 [0350053] 教誨故(anusāsati ti),於底本之 anusāsatīte 是誤植。 [0350054] 隊商(satthā)與師(satthā)是同字,說明師為隊商主。 [0350055] 諸有情(satte),於底本雖有 satthe 但暹羅本、異本 Samantapāsādikā p. 121 之同文為 satte。 [0352056] Nd. p. 457; Pṭs. I, p. 174。 [0352057] 世尊(bhagavā),解脫道論「世尊」。 [0352058] 以下底本至二一二頁十五行約二頁半與 Khuddakapāṭha-Aṭṭakathā pp. 107-109 一致。 [0352059] 有手者(karī),於底本有 parī,由暹羅本及 samantapāsādikā p. 122 之同文訂正。 [0352060] 底本此下之一行是重複誤植。 [0352061] Nd. p. 143; p. 458; Pṭs. I, p. 174。 [0353062] 此偈是出 Sumaṅgala-vilāsinī I, p. 34。 [0353063] Nd. p. 142; p. 466。 [0353064] 諸瑞德(bhagehi),底本雖有 bhayehi,由暹羅本及 Samantapāsādikā p. 123 訂正。 [0354065] 毘索達羅(pisodara),於底本為 pi sodara 是錯誤。 [0356066] 〔五〕禪支(jhānaṅgāni),是指上述之尋、伺、喜、樂、定(心一境性)之五。 [0364001] D. II, p. 93; III, p. 5; A. I, p. 207; III, p. 285 etc,雜阿含九三一經(大正二.二三八a)。 [0364002] 九種之出世間法(navavidha lokuttaradhamma),是言四向與四果及涅槃。 [0364003] 以下底本至二一四頁一行止與 Samantapāsādikā p. 126f. 一致。 [0365004] 以下底本十六行與 Samantapāsādikā p. 127 一致。 [0365005] 教梵行(sāsana-brahmacariya)、道梵行(magga-brahmacariya),教梵行是三學與一切經典之法,道梵行是聖道。 [0365006] 由通達之甚深(paṭivedhagambhīratāhi),於底本不可離 hi,於次文亦同樣。 [0365007] 專門家(parikkhakajana),於底本雖有 sarikkhakajana,由暹羅本、異本 Samantapāsādikā p. 127 之同文讀之。 [0366008] 由無過失(niddosabhāvena),底本 niddesabhāvena 是錯誤。 [0366009] D. II, p. 223。 [0367010] 應自見者(sandiṭṭhika),解脫道論「現證」。 [0367011] A. I, p. 156f。 [0367012] 以下 sandiṭṭhika 以(應自見者)為「有善見」及「善見」而解釋。 [0368013] 由修習現觀(bhāvanābhisamaya)、作證現觀(sacchikiriyābhisamaya),修習現觀而「見道、作證現觀」以見「涅槃」。 [0368014] 無時的(akālika),解脫道論「無時節」。 [0368015] 來見的(ehipassika),解脫道論「來見」。 [0369016] 橙色之石(paṇḍukambala),paṇḍu 是桃色又橙色 kambala 普通雖毛布有造帝釋玉座。今何者不得知。 [0369017] 導引的(opanayika),解脫道論「乘相應」。 [0369018] 諸識者應各自知(paccattaṁ veditabbo viññūhi),解脫道論「智慧人現證可知」。 [0373001] D. II, p. 93f; III, p. 5; A. I, p. 208; III, 286 etc,雜阿含九三一經(大正二.二三八a)。 [0373002] 善行道(supaṭipanna),解脫道論「善修行」。 [0373003] 聲聞眾(sāvaka-saṅgha),解脫道論「沙門眾」。 [0373004] 正行道(uju-paṭipanna),解脫道論「隨從軟善」;於真理行道(ñāya-paṭipanna),解脫道論「隨從如法」;於正當之行道(sāmici-paṭipanna),解脫道論「隨從和合」。 [0374005] 四雙(cattāri pruisayugāni),解脫道論「隻四雙」;八輩(aṭṭha-purisapuggala),解脫道論「八輩」。 [0374006] 可供養(āhuneyya),解脫道論「可請」。 [0375007] Dhp. V. 107,法句經述千品(大正四.五八九c)。 [0375008] 可供養(pāhuneyya),解脫道論「可供養」。 [0375009] 一佛之期間(ekabuddhantara),言一佛出世而其佛教法之期間過,而其次之佛出世止。 [0376010] 可奉施(dakkhiṇeyya),解脫道論「可施」。 [0376011] 可合掌(añjalikaraṇīya),解脫道論「可恭敬」。 [0376012] 世間無上之福田(anuttara puññakkhetta lokassa),解脫道論「無上世間福田」。 [0378001] M. II, p. 251; A. I, p. 209; III, p. 286,雜阿含九三一經(大正二.二三八a)。 [0378002] 不毀壞(akhaṇḍa),解脫道論「無偏」;不切斷(acchidda),解脫道論「無穿」;無斑點(asabala),解脫道論「無點」;不雜色(akammāsa),解脫道論「無雜」。 [0379003] 七種之婬相應(sattavidha-methunasaṁyoga),今卷九八頁以下參照。 [0379004] 忿恨等(kodhupanāhādi),今卷九一頁參照。 [0379005] 無拘束(bhujissa),解脫道論「自在」;於識者所賞識(viññū pasattha),解脫道論「智慧所嘆」。 [0379006] 無取著(aparāmaṭṭha),解脫道論「無所觸」;令起定者(samādhi-saṁvattanika),解脫道論「令起定」。 [0381001] A. III, p. 286. etc,雜阿含九三一經(大正二.二三八a)。 [0381002] 我實有利得(lābhā vata me),解脫道論「我有利」。 [0381003] A. III, p. 42。 [0381004] ibid. p. 40。 [0381005] ibid. p. 41。 [0381006] 我實有善得(suladdhaṁ vata me),解脫道論「善得利」。 [0382007] 慳垢所纏的(maccheramala-pariyuṭṭhitāya),解脫道論「慳垢所牽」。 [0382008] 人人(pajā),解脫道論「世人」。 [0382009] 離垢慳(vigatamalamacchera),解脫道論「無慳」。 [0382010] 以下之故事 A. III, p. 284f. 參照。 [0382011] 放捨者(muttacāga),解脫道論「常施與」;淨手者(payatapaṇi),解脫道論「常樂行施」;喜棄捨者(vossaggarata),解脫道論「常供給」;應於者(yācayoga)、喜施及頒與者(dānasaṁvibhāga-rata),解脫道論「常分布」。 [0384001] A. I, p. 210; III, p. 287; V, p. 329f,雜阿含九三一經(大正二.二三八a)。 [0384002] 四大王天(Cātu-mahārājikā),解脫道論「四王天」;三十三天(Tāvatiṁsā),解脫道論「三十三天」;耶摩天(Yāmā),解脫道論「焰摩天」;都率天(Tusitā),解脫道論「兜率天」;化樂天(Nimmānaratino),解脫道論「化樂天」;他化自在天(Paranimmitavasavattino),解脫道論「他化自在天」;梵眾天(Brahmakāyikā),解脫道論「梵身天」。 [0385003] A. III, p. 287f,雜阿含九三一經(大正二.二三八a)。 [0386001] 詳細於摩訶男經(Mahānāma-sutta)說。即以下之引用文於 A. III, p. 285 有。 [0387002] 此文句請見佛隨念之說明處。 [0387003] 貪求經(Gedha-sutta),A. III, p. 312。 [0388004] 障礙機會經(Sambādhokāsa-sutta),A. III, p. 314。 [0388005] 布薩經(Uposatha-sutta),A. I, p. 206f。 [0388006] 十一集(Ekādasanipāta),以下之引用文見 A. V, p. 329; p. 333。 [0388007] 成功(ārādhako),英譯 energetic 此語不知何者為正譯。 [0389008] 加多康達加羅(Kaṭakandhakāra),於錫蘭其村有同名之寺。Culla-vaṁsa 45, 3 參照。【經文資訊】《漢譯南傳大藏經》第 67 冊 No. 35 清淨道論(第1卷-第7卷)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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