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639]第二十一品 行道智見清淨之解釋
〔慧體之四.行道智見清淨〕
其次,由八智達至頂之觀及第九諦隨順智,此言為「行道智見清淨」。此中,八智是解脫隨染而行〔正〕道以稱為觀:〔一〕生滅隨觀智、〔二〕壞隨觀智、〔三〕怖畏現起智、〔四〕過患隨觀智、〔五〕厭離隨觀智、〔六〕脫欲智、〔七〕省察隨觀智、〔八〕行捨智,應知此等為八智。第九諦隨順智,此是隨觀之同義語。故欲成就〔此行道智見清淨〕者,應該以解脫隨染之生滅〔隨觀〕智開始,對此等〔九〕智當行瑜伽。
〔八智及隨觀智〕
〔一、生滅隨觀智〕
有問〔於前之道非道智見清淨已修生滅隨觀智〕,何為再對生滅〔隨觀〕智〔行〕瑜伽〔耶〕?為觀察其相。然,於前〔之道非道智見清淨〕,因生滅智為十隨染所隨染,不能由如實之自性觀察三相。然,〔今〕由隨染得解脫,故為觀察相,於此當再行〔生滅隨觀之〕瑜伽。
[P.640]然者,〔三〕相由不作意何而於何所覆蔽而不現起耶?先由不作意生滅以相續被覆蔽而不現起無常相。因不作意數數逼惱,由〔四〕威儀所覆蔽而不現起苦相。不作意種種界之差別,因厚想所覆蔽而不現起無我相。然,把握生滅除破相續〔想〕之時,依如實之自性而現起無常相。作意數數逼惱,除去〔覆蔽苦之四〕威儀時,依如實之自性而現起苦相。差別種種界而除滅厚〔想〕之時,由如實之自性現起無我相。
又就此〔之三相〕,當知分別:「此無常相是無常、苦相是苦、無我相是無我。」其中,無常者為五蘊,何以故?為生滅、變易、或有已而無故。生滅、變易者為無常相,有已而無者為行相之變化。其次所謂:「[1]無常者是苦故,其五蘊為苦也。」何以故?數數逼惱故,數數逼惱之行相是苦相。其次所謂:「[2]苦者是無我。」故,其五蘊為無我,何以故?為不自在故,不自在之行相是苦。
此瑜伽行者解脫一切隨染,行〔正〕道而稱為觀之「生滅隨觀智」,由如實之自性而觀察。
〔二、壞隨觀智〕
如斯觀察,返復考量推知色、非色之法是「無常、苦、無我」,而〔瑜伽者〕其智活動銳利,諸行輕快現起。智之活動銳利而諸行輕快現起時,〔彼〕不論生起、住止、轉起悉不得〔諸行之〕相。唯對盡滅、衰滅、破壞、滅而住立念[P.641]〔智〕。觀行如斯生起、如斯滅之彼〔瑜伽者〕,於此處生起「壞隨觀智」之觀智。有關此〔如次〕說:
「[3]省察所緣、隨觀壞之慧,云何為觀智?以色為所緣之心生起而破壞。省察其所緣,隨觀其心之壞,隨觀者云何之隨觀耶?隨觀無常而非〔隨觀〕常、隨觀苦而非〔隨觀〕樂、隨觀無我而非〔隨觀〕我。厭離而非歡喜、離貪而非貪染。令滅〔貪〕而非集。捨遣而非取。隨觀無常而捨去常想。隨觀苦而捨樂想……隨觀無我而捨我想……厭離而捨歡[A1]喜……離貪以捨貪……令滅以捨集……捨遣以斷取。以受為所緣……以想為所緣……以行為所緣……以識為所緣……以眼為所緣……乃至……以老死為所緣之心生起而破壞……乃至……捨遣而斷取。
其中,「省察所緣」者,是省察、知、見「所有之所緣是盡滅、衰滅」之義。「隨觀壞之慧」者,觀察所緣是「盡滅、衰滅」而生起彼智是隨觀壞之慧,此言為觀智。「其[P.642]云何」?欲先說此為質問之義。為示此為云何耶?以說「色為所緣」等。
其中,「[4]以色為所緣之心生起而破壞」者,即色為所緣之心生起而破壞。或色為所緣狀態之心,生起而為破壞之義。「省察其所緣」者,省察、知、見其所緣是「盡滅、衰滅」之義。「隨觀其心之壞」者,是見其色所緣是「盡滅、衰滅」其心之壞,謂依他心隨觀之義。故諸古人言:「知與智之兩者皆是觀。」又於「隨觀」是順次觀。依多行相返復而觀之義。故「隨觀者云何隨觀耶」?言為「隨觀無常」等。
其中,壞者,是無常性之究極點。故隨觀壞之瑜伽行者,以一切「隨觀無常而不〔隨觀〕是常」。由此無常故苦,苦故為無我,同「隨觀苦而不〔隨觀〕樂」、「隨觀無我而不〔隨觀〕我」。其次為無常、苦、無我者,此不應歡喜,又不應歡喜者,此當非染著故,順應於壞隨觀,以見無常、苦、無我之此行,是「厭離而非歡喜,離貪而非貪染」。
如斯不染著之彼,先由世間之智而「令滅貪、非集」,不作集之義。或如斯離貪之彼如既見諸行,於未見之諸行亦依類智而「令滅而不集」。唯作意「滅」、唯觀「滅」、不〔觀〕集之義。
如斯行道之彼,「捨遣而不取」。〔此〕說何耶?此無常等之隨觀,又依其支分而[P.643]與諸蘊共徧捨諸煩惱,且見有為之過失,其反面且傾向跳入於涅槃故,言徧捨捨遣、跳入捨遣。故具備其〔觀慧〕之比丘,如前所述,徧捨諸煩惱且跳入涅槃。令生諸煩惱而不取著,不見過失,亦不〔取〕有為之所緣,故「言捨遣而不取」。
今彼〔瑜伽者〕依其等之智,為示捨斷任何之法,以說「隨觀無常以捨斷常想」等。其中,「歡喜」是有喜之渴愛。餘既如所說。
其次,於偈「事之移行」者,是見色之壞已,更見壞所見其〔心之〕壞,由前事為移行於他之事。「依慧而還滅」者,是捨斷生而住立於滅。「轉向之力」,是以見色之壞已,再以壞為所緣而見心之壞,為其之後轉向之能力。「省察〔其等〕為觀」,是此所緣之省察,言為壞隨觀。
「於〔現在〕所緣以分別(確知)兩者是一」,以現在所見之所緣而類推如此〔現在所緣〕,於過去行已破壞,於未來亦當破壞,如斯差別(確知)兩者為同一自性義。又諸古人如次說:
「勝解滅」者,如斯差別(確知)〔過去未來〕兩者之壞為一,以稱其壞之滅而勝解,是尊重此、向、傾、赴之義。「衰滅相觀」是說此謂衰滅相觀。
「又省察所緣」,是知前色等之所緣。「隨觀壞」者,是見彼所緣之壞,而隨觀其[P.644]所緣心之壞。「又空之現起」,如斯隨觀壞彼〔瑜伽者〕破壞諸行。彼等〔諸行〕之破壞是死,〔諸行以外〕無其他任何物,〔諸行之〕空而得成現起〔之義〕。故諸古人言:
「增上慧觀」是省察所緣、隨觀壞[5]、為空之現起[6],此言為「增上慧觀」。
「善巧於三隨觀者」,是熟練於無常隨觀等三之比丘也。「四觀」者,是厭離等之四觀。「善巧於三現起故」,是善巧於盡滅、衰滅、空[7]之此三種之現起。「於種種之見不動搖」者,對於常見等種種類之見而不動搖。
彼如斯不震動者,是起作意唯未滅者滅,唯未破壞者破壞。捨遣一切行相之生、住、轉起之相,如脆危器具之破壞、如散布細塵、如所炒之胡麻,觀唯破壞。彼譬喻有眼人立於池岸或河岸,見降大粒雨於水面而生起大之各各水泡,生之即破壞,如斯觀一切諸行是破壞、破滅。即關於如斯之瑜伽行者而世尊說:
如是數數觀一切諸行之破壞、壞滅彼〔瑜伽者〕之壞隨觀智隨伴有強力八種功德。茲八種功德如次:(一)捨斷有見、(二)徧捨命之欲求、(三)常如理加行、(四)活命清淨、(五)捨斷〔過〕勞、(六)離去怖畏、(七)獲得忍辱、柔和、(八)超克樂、不樂。故諸古人言:
壞隨觀智畢
〔三、怖畏現起智〕
如斯一切諸行之盡滅、衰滅、破壞、滅為所緣而習行、修習、多作壞隨觀某〔瑜伽者〕,於一切之有、胎、趣、〔識〕住、有情居有破壞諸行現起大怖畏。恰如恐怖而欲求快樂生活之人,對於獅子、虎、豹、熊、鬣狗[9]、夜叉、羅剎、猛牛、猛雞、發醉之猛象,可恐之毒蛇、雷電、戰場、塚墓、所燃之火坑等〔現大怖畏〕。觀「過去諸行既滅、現在〔之諸行〕於現滅、未來生起之諸行亦當如斯滅」彼〔瑜伽者〕,即於其處生起「怖畏現起智」。
就此有如次之譬喻,曰:某婦人之三個兒子觸犯王法,王命斬彼等之頭,彼婦與兒子等共往刑場。時〔執行人等〕斬彼婦長子之頭已而將開始斬其次〔子〕,彼婦見既斬長〔子〕之頭,又現斬次〔子〕,「此〔三子〕亦當與彼等〔二人〕同樣」而捨遣對第三兒之執著。其時見彼長子之斬頭,如瑜伽者見過去之諸行滅。見次〔子〕之斬頭,如見現在之〔諸行〕滅。「此〔子〕亦當與彼等同樣」而對第三子捨遣執著,如見:「未來生起之諸行亦當破。」為未來〔諸行之〕必滅。如斯觀之彼〔瑜伽者〕,於此生起怖畏現起智。
[P.646]再有譬喻曰:有一不能養育兒子之婦人,〔至今曾〕產十人之子,其中,九人已死,抱著現在將死之一人,今有一在胎內。彼婦見九人之子既死,第十人亦將死,對於胎兒亦「當與彼同樣」而捨遣執著。其時彼隨念第九人兒子之死,如瑜伽者觀過去諸行之滅,見所抱將死之〔第十人〕,如觀現在〔諸行之〕滅。對胎兒捨遣執著,如觀未來〔諸行之〕滅。如斯觀之彼〔瑜伽者〕,於此處生起怖畏現起智。
其次,怖畏現起智〔自己是〕怖畏、或非怖畏耶?不怖畏!然,唯以推知「其過去之諸行已滅,現在[10]之〔諸行〕現滅,未來之〔諸行〕當滅」。故譬如有眼者,眺望於城門有三火坑,自己不怖畏。然,彼唯推知「落於此處之人人皆不少,以嘗甚痛苦」。或又譬如有眼人,眺望阿加尸耶製之串、鐵串、金串,於順次〔樹立〕此三枝之串,自己不怖畏。唯推知「所倒於此等串上之人人甚為不少,無不嘗盡其苦」。如斯之怖畏現起智,自不怖畏。然,唯推知彼唯如三火坑、如三枝串「於三有過去之諸行既滅,現在之〔諸行〕現滅,未來之〔諸行〕當滅」。
又其智專至一切之有、胎、趣、〔識〕住、〔有情〕居之諸行,有陷不幸之怖畏,怖畏現起故,言為怖畏現起智。如斯其〔智〕就〔諸行〕現起怖畏,又有次之聖典〔之文〕:「[11]作意無常者有何怖畏之現起耶?作意苦……無我者,有何怖畏之現起耶?作意無常者,現起相之怖畏。作意苦者,現起轉起之怖畏。作意無我者,現起相與轉起之怖畏。」
[P.647]其中,「相」者,是行相。此是過去、未來、現在諸行之同義語。即作意無常者,以見唯諸行之死。故於彼現起怖畏之〔行〕相。
「轉起」者,是、色非色之轉起。即作意苦者,樂與思慮轉起,見唯數數逼惱,故於彼現起怖畏之轉起。其次作意無我者,〔此相與轉起之〕兩者,如無人之村,如陽炎、蜃樓等,見「空無、空虛、空、無主、無導者」。故於彼現起怖畏相與轉起之兩者。
怖畏現起智畢
〔四、過患隨觀智〕
有習行、修習、多作彼怖現起智之彼〔瑜伽者〕,一切之有、胎、趣、〔識〕住、有情居中,無避難處、無救護處、無歸趣,不識知歸依處。一切之有、胎、趣、〔識〕住、有情居,對諸行中之一行,亦無冀求或執取。三有充滿如無焰炭火之火坑,四大種[12]如可怕有毒之毒蛇,五蘊如舉劍殺戮者,六內處如無人之村,六外處如掠奪、盜賊之村,七識住及九有情居,如由〔貪火等之〕十一火[13]所燒燃、熾然,一切諸行如在癰、疾、箭、痛,無樂無味,現起大過患之聚。〔其譬喻〕云何?欲過快樂生活而恐怖之人,〔諸行〕之外雖美,如猛獸所棲之森林,如豹所潛伏之洞窟。如捕〔人之鰐〕,如羅剎所潛之河水,如舉刀劍之敵,如有毒之食物,如賊居之道,如所燒之炭火,如對陣之戰場。譬如見其〔恐怖之〕人來此等猛獸所棲之森林等而怖畏、悚懼、身毛豎立,全部唯是過患,如斯此瑜伽行者亦由壞隨觀於一切諸行現起怖畏,全[14]無味無樂味,唯見患而已。如斯之見於〔瑜伽者〕生起過患智。關於此如次說:
[P.648]「[15]怖畏現起之慧為過患智者云何?生起是怖畏,此怖畏現起之慧是過患之智。謂轉起是怖畏……相是怖畏……營務是怖畏……結生是怖畏……趣是怖畏……發生是怖畏……起是怖畏……生是怖畏……老是怖畏……病是怖畏……死是怖畏……愁是怖畏……悲是怖畏……惱生是怖畏……,所謂怖畏現起之慧是過患之智。
不生起是安穩,為寂靜句之智。不轉起……乃至……無惱是安穩,為寂靜句之智。
生起是苦,所謂怖畏現起慧是過患之智。轉起……乃至……惱是苦,怖畏現起之慧是過患之智。不生起是樂者,為寂靜句之智。不轉起……乃至……無惱是樂者,為寂靜句之智。生起是苦、不生起是樂者,為寂靜句之智。轉起……乃至……惱是苦,無惱是樂者,為寂靜句之智。
生起是有食味,所謂怖畏現起之慧是過患之智。轉起……乃至……惱是有食味,怖畏現起之慧是過患之智。不生起是無食味者,為寂靜句之智。不轉起……乃至……無惱是無食味者,為寂靜句之智。生起是有食味、不生起是無食味者,為寂靜句之智。轉起……乃至……惱是有食味、無惱是無食味者,為寂靜句之智。
生是行,怖畏現起之慧是過患之智。轉起……乃至……惱是行,怖畏現起之慧是過患之智。不生起是涅槃者,為寂靜句之智。不轉起……乃至……無惱是涅槃者,為寂靜句之智。生起是行、不生起是涅槃者,為寂靜句之智。轉起……乃至……惱是行、無惱是涅槃者,為寂靜句之智。
依其知之義而為智,由知解之義而為慧,故怖畏現起之慧言過患之智。」
其中:「生起[17]」是依前業之緣而向此世生起。「轉起」是所生起者之轉起[18]。「相」是一切行相。「營務」是未來結生因之業。「結生」是未來之生。「趣」是所結生之趣處。「發生」是諸蘊之發生。「起」是「[19]入定者或生起者」,如斯所說之異熟與轉起。「生」為老等之緣,以有為緣而生。「老死」等〔之義〕明瞭矣。
而此中唯說生起五(生起、轉起、相、營務、結生),為過患智之基本。〔說〕餘他是其等之同義語。即結生與生之二者是生起與結生之同義語。趣與起之二者是轉起之〔同義語〕。老等是相之〔同義語〕。故曰:
其次,「不生起為安穩者是寂靜句之智」等,是為說示過患智相反之智。又依怖畏現起〔智〕而見過患而心懼怖之人人,為令安心生起而說:「無怖畏、安穩、無過患。」又生起等為可怖畏而善確認之人人,而有傾向其反面(不生起等)之心故,為[P.650]說示由怖畏現起〔智〕成就過患智之功德應當知。
而此中,怖畏者決定是苦。苦者不離脫此輪轉之食味、世間之食味、煩惱之食味故有食味。有食味者此唯行也。是故說:「生起是苦,此怖畏現起之慧成為過患之智。」等。雖為如斯,但怖畏之行相、苦之行相、有食味之行相,如由種種之行相轉起,而知此是〔智之〕種種性。
「知解十智」,是知解過患智者依生起等之五事及不生起等之五事,知解、通達、作證此十智。「善巧於二智[20]故」,是善巧於過患智及寂靜句智此等之二。「不動搖於種種之見」,是對〔外學等說〕,由最極之現法涅槃等而轉起之諸見而不動搖。餘〔之義〕即明白矣。
過患隨觀智畢
〔五、厭離隨觀智〕
彼觀如斯有過患一切諸行,破壞一切之有、胎、趣、識住、有情居而厭離諸行。〔於此〕背顏而不喜。
譬喻歡喜質達屈多山[21]麓之金鵝王,不歡喜不淨旃陀羅村入口之水池,唯喜〔雪山之〕七大湖[22],如斯此鵝王瑜伽者,善見〔其〕過患而不喜破壞之諸行,但具備修習之樂、修習之喜故,唯樂七隨觀。又譬喻不喜入黃金之檻的獸王獅子,唯喜三千由旬雪山之廣大,如斯此瑜伽者之獅子亦不喜善趣有,但唯樂三隨觀。又譬喻純白七處平滿[23]有神變飛行空中六牙之象王不喜市中,唯喜雪山之六牙池或〔六牙〕[P.651]森林。此優秀象王之瑜伽者不喜一切諸行,唯喜由不生安穩等方法所見之寂靜句,意傾向而赴此。
厭離隨觀智畢
〔關於前三智〕
而此〔厭離隨觀智〕是前之〔怖畏現智、過患隨觀智之〕二義是一。故諸古人言:「怖畏現起一而得三名。見一切諸行而怖畏故,生名謂怖畏現起智。於此等諸行生起過患故名謂過患隨觀。對其等諸行生起厭離故名謂厭離隨觀。」又於聖典所說:「[24]怖畏現起之慧、過患之智、厭離者此等〔三〕法義一而文異。」
〔六、脫欲智〕
其次[25],由此厭離智而厭離,背顏不喜之此善男子,於一切之有、胎、趣、識住、有情居,對破壞諸行中之一行,〔其心〕亦不著、不懸掛、不被縛。唯欲出離、解脫一切之行。
譬喻云何?猶如入網中之魚、於蛇口中之蛙、入於檻中之野雞、被堅罠所捕之鹿、於蛇使手中之蛇、跳入大泥中之象、於金翅鳥口中之龍王、入羅睺[26]口之月、被敵所包圍之人等,其各各欲脫離、出離,如斯瑜伽者之心,欲脫離、出離一切之行。
如斯對一切諸行離執著,欲脫離一切行彼〔瑜伽者〕生起「脫欲智」。
脫欲智畢
〔七、省察隨觀智〕
如斯於一切之有、胎、〔識〕住、〔有情〕居欲脫離可破壞之諸行彼〔瑜伽者〕,為離脫一切諸行,依「省察隨觀智」,再提起而把握其等諸行[P.652]之三相。彼一切諸行非究竟[27]、暫時的,區分為生滅、壞滅物、剎那的[28]、動搖、破壞、不恒、變易法、不堅實、非有、有為、死法之理由而觀無常。數數逼迫人是有苦者、苦之基、病、癰、箭、惱、疾、禍、怖畏、災患、無救護所、無避難所、無歸依處、過患、痛根、殺戮者、有漏、魔食、生法、老法、病法、愁法、悲法、惱法、雜染法等之理由而觀苦。非美觀、是惡臭、可厭惡、可厭逆、不值莊嚴、是醜陋、當捨離等理由而苦相之隨伴以觀不淨。是他、是空無、虛空、空、無主、不自在、不自由等之理由而觀無我。如是觀之彼〔瑜伽者〕言提起三相把握諸行。然者何故此〔瑜伽者〕,如斯把握此等〔諸行〕耶?為成就解脫之方便。就此有如次之譬喻。
曰[29]:有人要「捕魚。」取捕魚之筌投入水中。彼手伸入筌中,捕著水中之蛇頭,喜:「我捕到魚。」彼舉〔手〕一看以為「我實得大魚」,見〔蛇頭之〕三斑紋而知是蛇,見之怖畏過患(有被咬之危險),厭捕其〔蛇〕,欲脫離〔卷纏於手之蛇〕,以作脫離之方便,先開始拉取蛇尾,〔蛇卷〕解離手後,旋轉〔其〕腕於頭上,旋轉三次令蛇弱後,而放「去惡蛇」,急上池岸:「我實脫離大蛇之口。」來道路而眺望。
其〔譬喻〕中,彼[A2]人捕住蛇頭以為魚而喜時,如此瑜伽者最初獲得身體而歡喜[P.653]之時,彼手由魚筌口拉舉〔蛇〕頭而見三斑紋,此〔瑜伽〕者破棄〔五蘊〕之厚〔想〕見諸行之三相。彼怖畏時,此如〔瑜伽〕者之怖畏現起智。由此見過患(危險),如過患隨觀智。厭離捕〔蛇〕,如厭離隨觀智。欲脫離蛇,如脫欲智。脫離之方便,如由省察隨智提起諸行之三相。如彼人旋轉令蛇衰弱,〔放棄後〕向立免受咬,如善巧之放棄,如斯此瑜伽者,由提起三相,旋轉諸行令之力弱,再不能現起常、樂、我之行相後而巧放。故說:「為成就脫之方便而如斯把握。」
以上彼〔瑜伽者〕生起省察智。對此〔如次〕說:「[30]作意無常者,省察何而生起智耶?作意苦著……無我者,省察何而生起智耶?作意無常者,省察相而生起智。作意苦者,省察轉起而生起智。作意無我者,省察相與轉起而生起智。」
而此中,「省察相」者,是由無常相而知行之相:「是不恒、暫時。」而如雖知最初然後而生起智,但如:「[31]意與法為緣而生起意識。」從慣例而如斯說。又依〔因果〕同一之理,前後為一而應知如斯說。依此方法當知所謂對〔「省察轉起」、「省察相與轉起」〕二句之義。
省察隨觀智畢
〔八、行捨智〕
〔一〕〔空性之把握〕
一、〔由一行相之空性〕
彼〔瑜伽者〕如斯由省察隨觀智而把握「一切諸行空」已。
二、〔由二行相之空性〕
更謂:「於此無我、無我所。」以把握「二空性」。
三、〔由四行相之空性〕
彼如斯不論對自己或他人決不見己之〔苦樂達成〕資具之存在,更(一)「於我不在何處」、(二)「其〔我〕中〔沒有〕誰之何物」、(三)[P.654]「又〔他〕亦不在於何處」、(四)「在誰之中亦〔沒有〕我之何物」,應把握此所說之「四空性」。
〔其為〕云何?(一)此「於我不在何處」者,即於任何處亦不見有我。(二)「其〔我〕中〔沒有〕誰之何物」者,其他誰之何物亦不見自己之我。即不想像〔自己之我〕不是於兄弟之地位之兄弟,於朋友之地位之朋友,於資具地位之資具,不見做〔如斯〕之義。又「我不在〔他〕何處」之句中,謂先除去「我」之語,(三)「〔他〕亦不在於何處」者,他之我亦不見[1]在任何處之義,其次,加上〔次句〕「我之」語。(四)「在誰之中亦〔沒有〕我之何物」者,是彼,不見他我為我之任何狀態。〔即〕他之我不見做自己於兄弟地位之兄弟、於朋友地位之朋友、於資具地位之資具,不見如斯任何狀態之義。如斯此〔瑜伽〕者(一)於何處亦見我,(二)彼見他任何狀態亦不見,(三)不見他之我,(四)他之我[2]見做自己任何狀態亦不見。是故彼把握四空性。
四、〔由六行相之空性〕
把握如斯四空性已,〔彼〕更把握「由六行相之空性」。云何?於眼(一)無我、(二)無我所、(三)無常、(四)無恒、(五)無常恒、(六)無有不變易法……於意……於色……於法……於眼識……於意……於識……於眼觸……如斯至老死亦同樣論之。
五、〔由八行相之空性〕
如斯由六行相把握空性已,〔彼〕更把握「由八行相之〔空性〕」。所謂:「[3]於色(一)〔無〕常堅實之堅實故、(二)〔無〕恒堅實之堅實故、(三)〔無〕樂堅實之堅實故、(四)〔無〕我堅實之堅實故、(五)〔不成〕常故、(六)〔不成〕恒故、(七)〔不成〕常恒故、(八)〔不成〕不變易法故,不成堅實、非堅實、離堅實也。於受……於想……於行……於識……於眼……乃至於老死(一)〔無〕常堅實之堅實故、(二)〔無〕恒堅實之堅實故、(三)〔無〕樂堅實之堅實故、(四)〔無〕我堅實之堅實故、(五)〔不成〕常故、(六)〔不成〕恒故、(七)〔不成〕常恒故、(八)〔不成〕不變易法故,不成堅實、非堅實、離堅實也。譬喻蘆葦〔中空而不〕堅實,無堅實〔之髓〕,以離堅實也。猶如伊蘭……猶如無花果……猶如勢達越奢〔樹〕……猶如巴利越達伽(輕須加樹)……猶如泡沫……猶如水泡……猶[P.655]如陽炎……猶如香蕉樹……如幻而不成堅實、非堅實……離堅實也。如斯之色……乃至……老死〔無〕堅實之堅實故……乃至……〔無〕不變易法故,不成堅實、非堅實、離堅實。」也。
六、〔由十行相之空性〕
彼〔瑜伽者〕如斯由八行相把握空性已,更「由十行相」把握〔空性〕。云何?「[4]觀色(一)是空無、(二)是空虛、(三)是空、(四)是無我、(五)是無主、(六)是無所作欲者、(七)是不可得者、(八)是不自在者、(九)是他、(一〇)是差異。以觀受……乃至……識是空無……乃至……別異」。
七、〔由十二行相之空性〕
如斯由十行相把握空性已而〔彼〕更「由十二行相」把握〔空性〕。所謂:「[5]色(一)非有情、(二)非命者、(三)非人士、(四)非摩奴之子、(五)非女人、(六)非男子、(七)非我、(八)非我所、(九)我非〔色〕、(一〇)非我物、(一一)非他物、(一二)非誰之物〔而觀察〕。〔觀察〕受……乃至……識……非識之物。」
八、〔由四十二行相之空性〕
如斯由十二行相而把握空性已,〔彼〕更由推度徧知,「由四十二行相」把握空性。「[6]觀色(一)是無常、(二)是苦、(三)是病、(四)癰、(五)是箭、(六)是痛、(七)是惱、(八)是他、(九)是毀、(一〇)是疾、(一一)是禍、(一二)是怖畏、(一三)是災患、(一四)是動、(一五)是壞、(一六)是不恒、(一七)是無救護所、(一八)是無避難所、(一九)是無歸依處、(二〇)是無歸依處之狀態、(二一)是空無、(二二)是空虛、(二三)是空、(二四)是無我、(二五)是無樂味、(二六)是過患、(二七)是變易法、(二八)是不堅實、(二九)是痛根、(三〇)是殺戮者、(三一)是非有、(三二)是有漏、(三三)是有為、(三四)是魔食、(三五)是生法、(三六)是老法、(三七)是病法、(三八)是死法、(三九)是愁悲苦憂惱法、(四〇)是集、(四一)是滅沒、(四二)是出離。觀受……乃至……識是無常……乃至……出離」。又如次說:「[7]觀色是無常……乃至……出離者,觀察世間是空。觀受……乃至……識是無常……乃至……出離者,觀察世間是空。」
如斯觀空提起三相,把握諸行,捨斷怖畏與歡喜,對諸行無關心為中庸,不執我、我所。恰如離婚妻子之男人。
猶如某男,有一可愛適意之妻子,彼無其女須臾亦不得安住,甚寵愛其女。彼見其女與其他男同立,又坐、又語、又笑,怒而不快,感受大憂苦,彼見其女人之過失已,而後至欲與彼女人分手離緣,我執著其女人。其後見其女人與任何人共為何事,不怒、不陷憂苦、絕對無關心而為中庸。
如斯此〔瑜伽〕者,欲脫一切諸行,由省察隨觀〔智〕而把握諸行,不見可執為我、我所者,捨斷怖畏與欲喜,對一切諸行無關心而為中庸。如斯知如是見彼〔瑜伽者〕對於三有、四胎、五趣、七識住、九有情居,〔其〕心不滯著,〔由此〕萎縮、轉還、不伸展、捨(無關心),又厭逆而住立。如水觸多少傾斜之荷葉即不滯著、萎縮、轉還、不伸展,如斯彼〔瑜伽者〕對三有而心……乃至……捨,又厭逆而住立。如斯於彼生起行捨智。
其次,若以寂靜句見寂涅槃者,〔行捨智〕是捨遣一切行之轉起唯躍入涅槃。若[P.657]不見寂靜涅槃者,不論幾次,唯諸行為所緣而轉起,恰如航海者之方向烏鴉。
曰:航海商人等之行船,帶方向烏鴉上船,彼等船被風吹而漂流入異域,不認識海岸時,即放此方向烏鴉。其〔鴉〕由桅竿而飛翔於空中,並探四方八面,若發見海岸即往其方向,若不發見者幾次皆歸來止於桅竿。如斯若以行捨智見寂靜句之寂靜涅槃,〔於此〕捨遣一切行之轉起,唯躍入涅槃,若不見者,數數以諸行為所緣而轉起。
〔二〕〔由行捨智之結果〕
此〔行捨智〕如以旋轉〔篩子〕篩麥粉〔為細粉〕,如取掉核子為〔在彈之膨鬆的〕綿花,由種種方面把握諸行,捨斷怖畏、歡喜,簡擇諸行為中庸,作〔空、無相、無願〕三種之隨觀。如斯在〔此行捨智〕,是(一)入三種解脫門之狀態、(二)為七聖者之各別緣。
一、〔三解脫門〕
其中,此〔行捨智〕為三種之隨觀而轉起故,言〔信、定、慧〕三根為主而入三種解脫門之狀態。所謂:「[9]此等之三解脫門是為脫離世間而轉起。〔即無相解脫門是〕正觀區劃一切諸行與終邊路向,為令心躍入無相界而〔轉起〕。〔無願解脫門〕是對一切諸行令意懼怖,令心躍入無願界而〔轉起〕。〔空解脫門〕是正觀一切諸法為他,令心躍入空界而〔轉起〕。此等三解脫門是為出脫世間而轉起。」
其中,「區劃與終邊」者,由為區劃、終邊(路向)。然,無常隨觀是區劃:「於生以前無諸行。」追求彼等〔諸行〕之趣〔所〕,「〔諸行〕滅後無所行,於此必消滅」而由終邊正觀〔諸行〕。「令意懼怖」是使心悚懼。然,由苦隨觀對於諸行而心悚懼。[P.658]「正觀(法為)他」是「無我、無我所」而如斯正觀無我。
當知如斯此等三句是說無常隨觀等。故其後為質問之回答〔如次〕說:「[10]作意無常者為滅盡諸行而現起。作意苦者為怖畏諸行而現起。作意無我者為空諸行而現起。」
然者,有此等三隨觀門之其等〔三〕解脫者何耶?是無相、無願、空之三種。即如次說:「[11]作意無常者多勝解而獲得無相解脫。作意苦者多輕安而獲得無願解脫。作意無我者多受而獲得空解脫。」
其中,「無相解脫」者,是由無相之行相,以涅槃為所緣而轉起聖道。然,其〔聖道〕令生起無相界故為無相,由解脫諸煩惱故為解脫。與此同樣,由無願之行相,以涅槃為所緣而轉起〔聖道〕為「無願〔解脫〕」,由空之行相,以涅槃為所緣而轉起〔聖道〕為「空〔解脫〕」應當知。
其於阿毘達磨:「[12]出離〔世間〕,修習出世間禪而至還滅,為捨斷諸惡見、為得初地,離諸欲……具足初禪為無願、空而住時。」以說此二解脫,〔說二解脫〕之後由觀而來。然,觀智假令、於無礙解道:「[13]無常隨觀智是脫離『常』之住者故為空解脫。苦隨觀智是脫離『樂』之住者……無我隨觀智是脫離『我』之住者故為空解脫。」由脫離此住著而〔說〕空解脫。又「無常隨觀智是脫離『常』之故為無相解脫。苦隨觀智是脫離『樂』之相……無我隨觀智是脫離『我』之相故為無相[14]解[P.659]脫。」由斯相之離脫而〔說〕無相解脫。又「[15]無常隨觀智是脫離『常』之願故為無願解脫。苦隨觀智是脫離『樂』之願……無我隨觀智是脫離『我』之願故為無願解脫。」由斯願之脫離雖說無願解脫。但不捨斷此〔三解脫〕行之相故,非直接為無相。但唯直接為空、無願而已。而且此〔二解脫是由觀〕而來。於聖道之剎那而舉論解脫。故當知唯無願、空之二解脫於〔阿毘達磨之〕所說。此先述解脫門。
二、〔七聖者區分之緣〕
其次說:「[16]七聖者區分之緣。」文中,先(一)隨信行、(二)信解脫、(三)身證、(四)俱分解脫、(五)隨法行、(六)見到、(七)慧解脫此為七聖者。此行捨智為其等〔七聖者〕區分之緣。即(一)作意無常者多信解而獲得信根,彼於須陀洹道之剎那為「隨信行」。(二)餘之七處[17]為「信解脫」。(三)其次作意苦者多輕安而獲得定根,彼於一切處[18]名為「身證」。(四)其次得無色定而得最上果(阿羅漢果)者名為「俱分解脫」。(五)其次作意無我者多受而獲得慧根,彼於須陀洹道之剎那為「隨法行」,(六)於六處為「見到」,(七)於最上果為「慧解脫」。
即如次說:「[19]作意無常者增盛信根,信根之增盛故獲得須陀洹道,故言為隨信[P.660]行。」又「[20]作意無常者增盛信根,信根之增盛故作證須陀洹果,故言信解脫云云」。更說:「[21]信而解脫故為信解脫。觸〔身〕而作證故為身證。見到〔慧〕故為見到。信而解脫故為信解脫。於最初觸禪觸,而後作證滅、涅槃故為身證。以慧知、見、覺知、作證『諸行是苦、滅是樂』故為見到。」其次餘四者之中,於信隨行,又依信而隨行,行故為「隨信行」。又所稱之慧,於法隨行,又由法而隨行故為「隨法行」。依無色禪與聖道之兩分而解脫故為「俱分解脫」。知解而解脫故為「慧解脫」,當知如斯之語義。
此為捨行智。
〔三〕〔行捨智之三名〕
其次,此〔行捨智〕共前二智之義同一。故諸古人言:「此行捨智一而得三名。於最下名為脫欲智,中名為省察隨觀智,後達最頂上者名為行捨智。」於聖典亦〔如次〕說:「[22]云何欲脫、省察[23]、止住之慧是行捨之智?生起欲脫、省察、止住之慧是行捨之智。轉起……相……乃至……欲脫惱、省察、止住之慧是行捨之智。生起是苦……乃至……為怖畏……為有食味……乃至……生起是行……乃至……惱是行而欲脫、省察、止住之慧是行捨之智。」
[P.661]其中,欲脫、省察與止住是欲脫、省察、止住(之慧)。如斯〔修行〕前分由厭離智而厭離之〔瑜伽〕者欲徧捨生起等[24]為欲脫。為作脫之方便,於中省察者為「省察」。脫已而後捨置者為「止住」。對於此說:「[25]生起是諸行,捨棄其等諸行故為行捨。」等,如斯此智〔三者〕為同一。
又其次由聖典〔之文〕,亦知此〔三智〕為唯一[26]而已。即如斯說:「[27]欲脫、省察隨觀、行捨之此等〔三〕法義一唯文別異。」
〔四〕〔至出起觀〕
如斯證得行捨此善男子之觀,達頂而至出起。謂「達頂之觀」亦云「至出起〔觀〕」,此同名為行捨等之三智。然,達頂之最上狀態故為達頂。至於出起故為至出起。出起者以外之相由住著之事而〔出起〕,又於內轉起,出起〔煩惱蘊〕故為道。至此〔道〕故為至出起〔觀〕。謂與道結合之義。
其中,為闡明[28]「住著與出起」有如次之論母:「[29](一)住著於內而由內出起。(二)住著於內而由外出起。(三)住著於外而由外出起。(四)住著於外而由內出起。(五)住著於色而由色出起。(六)住著於色而由非色出起。(七)住著於非色而由非色出起。(八)住著於非色而由色出起。(九)一舉而由五蘊出起。(一〇)住著於無常而由無常出起。(一一)住著於無常而由苦、無我出起。(一二)住著於苦而由苦、無常、無我出起。(一三)住著於無我而由無我、無常、苦出起。」云云。
(一)於此某者最初住著於內之諸行,住著已而觀其等。然,唯觀於內而無向道之出起,亦不能不觀外故,於他人之諸蘊,非執受(不關於身心)之諸行亦須觀[P.662]「無常、苦、無我也」。彼有時思惟[30]內、有時〔思惟〕外。如斯思惟之彼,思惟內時,觀與道結合者,此為「住著於內而由內出起」。(二)若彼思惟外時,觀與道結合者,此為「住著於內而由外出起」。(三~四)「住著於外而由外與內出起」時亦同。
其他者(五)最初住著於色,住著已,觀大種色與所造色為聚。然,唯觀[31]於色者不出起〔道〕,不能不觀非色故,彼色為所緣已,生起〔色為所緣時〕以「受、想、行、識是非色」而觀非色。彼時而思惟色,時而〔思惟〕非色。如斯思惟,彼思惟色時,觀與道結合,此「住著於色而由色出起」。(六)若彼思惟非色時,觀與道結合者,此「住著於色而由非色出起」。(七~八)「住著於非色而由非色與色出起」時亦同此。(九)其次如斯住著:「所有之集法,此皆是滅法。」如斯出起時,謂:「當下由五蘊而出起。」
(一〇)某者最初思惟諸行是無常。然,唯思惟「無常」不得有出起,不能不思惟「苦、無我」故,亦思惟「苦、無我」,如斯行道,彼思惟「無常」時而出起,此為「住著於無常而由無常出起」。(一一)若彼思惟「苦」、「無我」時而有出起者,此「住著於無常而由苦、無我出起」。(一二~一三)「住著於苦、無我而由餘出起」時亦同此。
又此時,住著於無常者、〔住著〕於苦者、〔住著〕於無我者,於出起時〔若〕由無常出起者,三者皆多勝解而獲得信根,由無相解脫而解脫,於初道之剎那為隨[P.663]信行,於七處[32]為信解脫。若由苦出起者,三者皆多輕安而獲得定根,由無願解脫而解脫。於一切處為身證。此時若以無色禪為足處者,於最上果為俱分解脫。又彼等由無我有出起者,三者皆多受而獲得慧根,由空解脫而解脫,於初道之剎那為隨法行,於六處為見到,於最上果為慧解脫。
〔五〕〔至出起觀之譬喻〕
今為闡明前後之智與至共此出起之觀,當知有十二譬喻。彼等之攝頌[33]如次:
而此等之譬喻,怖畏現起〔智〕以來何處之任何智皆得適用。然,若通用此〔至出起觀之〕處者,由怖畏現起之處至果智止,明瞭一切〔之智〕,於此說可適用與〔清淨說〕。
(一)「蝙蝠」者,曰:有一隻蝙蝠:「於此我得花及果實。」而停於五枝之蜜果樹,探索一枝,於其處不見適合可取任何之花及果實。如一枝而再探索第二、第三、第四、第五枝,亦不見〔可適取的〕。其〔蝙蝠〕認為「此樹實在沒有果實。於此不適取任何物」而對此樹捨去執著,由枝直上登至〔樹之〕上方,由樹枝中伸頭而看上方,飛於虛空而停止於其他之果樹。
其〔譬喻〕中,見瑜伽者如蝙蝠,有五枝之蜜果樹如五蘊。蝙蝠停止其處,如瑜伽者住著於五蘊。其〔蝙蝠〕探索一一之枝,不見可適取之何物而探索餘枝,如瑜伽者思惟色蘊不見其處有可取之何物而思惟餘之蘊。其〔蝙蝠〕:「此樹實在無果[P.664]實。」而捨去對此樹之執著,瑜伽者於五蘊見無常相等,厭離〔此〕而〔生〕欲脫等之三智。其〔蝙蝠〕由枝直上登上〔樹之〕上方。如瑜伽者之隨順〔智〕。由〔樹枝中伸出〕頭而看上方,是如種姓智。飛上虛空如道智。停止於其他之樹如果智。
(二)「黑蛇」之譬喻,如於省察智[34]所說。但照對譬喻〔與事實〕而言,此時放出蛇,如種姓智。放出後而立看於道,如道智。去而立於無怖畏處,如果智。此與〔前面〕不同。
(三)「家」者,曰:家主晚上飯後,入寢室睡眠時而住家出火[35]。彼醒來見火而恐怖:「若不被燒,得逃出者即甚幸。」而眺望四方,見出〔逃走〕之道而逃出,急行立於安全處。其時,家主食後入寢室睡眠,如凡夫理解五蘊「是我、我所」。醒來見火而恐怖時,如行正行道,見〔五蘊之無常、苦、無我之〕三相〔而生起〕怖畏現起智。眺望逃出之道,如欲脫智。見出〔逃走之〕道,如隨順〔智〕。逃出後如種姓智。急速行走如道智。立於安全處如果智。
(四)「牛」,曰:某農夫夜分入睡,牛破牛屋而逃走。彼早晨行望其處〔牛屋〕,知彼等〔牛皆〕逃走,順跡而追,以發見王之牛。想:「此等是我之牛。」而拉回〔王之牛〕,至夜明時知:「此等是我之牛。」而拉回〔王之牛〕,至夜明時知:「此等非我之牛是王之牛。」「在王之官吏未來捕我『為盜牛人』之前,我應逃走以免受刑」,捨去牛急逃而立於無怖畏處。其時,理解王之牛為「我之牛」,如遇癡之凡夫理解諸蘊「是我、我所」。夜明時而知「是王之牛」,如瑜伽者,以諸蘊而知:「無常、苦、無我。」之三相。恐怖之時如怖畏現起智。捨去〔牛〕欲逃走如欲脫〔智〕。捨如種姓〔智〕。逃走如道〔智〕。逃立於無怖畏處如果〔智〕。
[P.665](五)「夜叉女」,曰有某男人與夜叉女同棲。彼女於夜分,在「此〔男人〕睡眠時」,想往新墓地噉食〔死〕人之肉。彼想「此〔女〕往於何處耶?」而追其跡,見食〔死〕人之肉,知彼女非是人,「〔彼女〕未噉食我之前我即逃走」,恐怖而急逃,立於安全之處。其時,與夜叉女同棲,如理解諸蘊「是我、我所」。見在墓地食〔死〕人之肉[36]知「此是夜叉女」,如見諸蘊之三相而知無常等。恐怖時如怖畏現起〔智〕。欲逃如欲脫〔智〕。捨去墓處如種姓〔智〕。急逃走如道〔智〕。立於無怖畏處如果〔智〕。
(六)「孩子」,曰:有某女人溺愛孩子。彼女坐在二樓,聞街路中孩子之聲,「我孩子非受人所害耶?」而急走,以為「是我孩子」而抱上他人之子。彼女知「此是他人之子」,愧懼而言「不要令人呼我為盜子者」,張望四邊,以孩子下置其處,再急上坐於二樓。其時,以為「自己之子」而抱他人之子,即如理解五蘊「是我、我所」。知「此是他人之子」,如由三相而知「非我、非我所」。愧懼如怖畏現起〔智〕。張望四邊如欲脫〔智〕。以孩子下置其處如隨順〔智〕,下樓而立於路上時如種姓〔智〕。再上二樓如道〔智〕。於上樓而坐如果〔智〕。
(七~一二)其次「饑、渴、寒冷、暑熱、黑暗、毒」等六種譬喻,至出起而在觀者,為說示而面向傾赴於出世間法。
(七)即譬喻受「饑」所襲,極饑餓人冀求美味之食,觸斯輪迴轉生之饑此瑜伽者,冀求甘露味身至念之食。
[P.666](八)又譬喻咽喉或口乾之「渴」水者,加以種種之材料冀求之飲物,觸斯輪迴轉生之渴此瑜伽者,冀求八支聖道之飲料。
(九)又譬喻觸於「寒冷」以冀求暑熱之人,觸斯輪迴轉生之渴愛此瑜伽者,冀求熱殺煩惱〔聖〕道之火。
(一〇)譬喻觸於「暑熱」而冀求寒冷之人,所熱於斯輪迴轉生之十一火[37]熱此瑜伽行者,令寂滅十一之火,冀求涅槃。
(一一)又譬喻在「黑暗」中而冀求光明之人,受斯無明黑暗之包圍此瑜伽行者,冀求智光明之道修習。
(一二)又譬喻觸「毒」而冀求消毒藥之人,觸斯煩惱毒此瑜伽行者,破碎煩惱之毒,冀求甘露湯藥之涅槃。
故〔於前〕所說,「[38]如斯知此如斯見之彼〔瑜伽行者〕,對於三有……乃至……九有情居而〔其〕心無滯著、萎縮、轉還而不伸張,捨、又厭逆而住立,譬喻觸於少為傾斜荷葉之水云云」,當知皆如前說之理。而以上此名為無滯著行。對此〔如次〕所說:
「[39]行無滯著之比丘,
〔六〕〔行捨智之決定〕
如斯[40]此行捨智令決定瑜伽者之無滯著行,更於聖道,令決定覺支、道支、禪支、行道、解脫之差別。
一、〔覺支、道支、禪支差別之決定〕
即(一)[41]某長老等為足處之禪是說令決定覺支、道支、禪支之差別,(二)[42]某〔長老等〕說令決定為觀所緣之諸蘊,(三)[43]某〔長老等〕說令決定人之意樂。彼等雖有諸說,但當知於此前分令決定至出起觀(行捨智)。對此而次之次第說:即由觀之決定而於乾觀者(無定而唯慧者)生起[P.667]道,得定者不以禪為足處而生起道,以初禪為足處而〔足處禪以外〕,思惟雜多之諸行令生起道,唯是屬於初禪者。於〔其等〕一切有七覺支、八道支、五禪支。然,其等〔之道〕前分之觀,有成喜俱亦有成為捨俱。於出起之時,達行捨之狀態而成為喜俱。於五種〔禪〕法中之第二、第三、第四為足處而令生起〔聖〕道,如次第有四支[44]、三支、二支之禪支。而於一切有七道支[45]。第四禪〔為足處〕有六覺支[46]。此〔禪支等之〕差別,為由足處禪之決定與觀之決定。然,此等〔諸道〕前分之觀有可成喜俱及捨俱,至於出起〔觀〕唯為喜俱。其次於第五禪為足處而生起道,有捨、心一境性之二禪支及六覺支、七道支。此〔禪支等之〕差別亦〔由足處之禪與觀之〕兩者為決定。然,此時前分之觀,是喜俱或捨俱,至出起〔觀〕是唯捨俱。無色禪為足處而令生起道亦同樣。
如斯為足處而由禪出定,思惟何等[47]諸行而生〔聖〕道附近之處令生起定,以〔道〕為相等於自己之狀態,猶如伊屈瓦那(大蜥蜴)以大地之色〔當為自己〕之色。
其次,於第二長老之說,或由定而出定,思惟其定之諸法而道生者,〔其道〕必相等其定。即思惟[48]相等於定之義。若思惟欲界之諸法,〔其道〕必屬於初禪。其〔第二長老說之〕中,觀之決定亦當知如前述。
其次,於第三長老說,各從自己意樂,或以禪定為足處,思惟其禪之諸法而道生者,〔其道〕是相等於禪。然,不以禪為足處,又不思惟禪而唯依意樂,即不成〔其同等〕。此義依教誡難陀經[49]所說明。此時[50],觀之決定亦當知如前述。
如斯,先知行捨〔智〕令決定覺支、道支、禪支。
二、〔行道差別之決定〕
其次,若此〔行捨智〕最初鎮伏諸煩惱,若依苦之[P.668]有加行、有行得鎮伏者,言為苦行道。其反面是樂行道。其次鎮伏煩惱已,徐徐令起觀之徧住及道之現前,言為遲知通,其反面為速知通。如斯此行捨〔智〕在道當〔生來〕之處,於各自之道給與〔苦行道遲知通、苦行道速知通、樂行道遲知通、樂行道速知通〕之名,是故道得四種名。而此行道某比丘相異〔於須陀洹乃至阿羅漢之四道〕,其〔比丘〕於四道皆為同一。而諸佛之四道皆唯樂行道速知通,法將〔舍利弗〕亦同樣,然而大目犍連長老初道是樂行道速知通,而上三〔道〕是苦行道遲知通。
又如行道,某比丘亦相異於〔欲、精進、心、觀之〕增上四道,某比丘於四道皆同一。如斯行捨〔智〕令決定行道之差別。
三、〔解脫差別之決定〕
其次,〔行捨智〕如何令決定解脫之差別耶?既於前[51]所說。又道是依五理由而得名。〔即〕(一)由自性、(二)由反對者、(三)由自德、(四)由所緣、(五)以來由。
(一)曰:若行捨〔智〕思惟諸行是無常而出起者,〔此道〕由無相解脫而解脫。若思惟苦而出起者,由無願解脫而解脫。若思惟無我而出起者,由空解脫而解脫。此「名為依自性之〔道〕。」
(二)其次,此道由無常隨觀以除滅諸行之厚〔想〕,來捨斷常相、恒相、常恒相故為無相。又依苦隨觀而捨斷樂想,來乾盡願、冀求故為無願。依無我隨觀捨斷我、有情、補特伽羅相,見諸行〔我等之〕空故為空也。此「名為依反對者之〔道〕」。
(三)其次,此〔道〕是貪等之空故為空。無色相等或貪相等故無相。無貪願等故無願。此〔道〕「名為依自德」。
(四)又此〔道〕是空、無相、無願之涅槃為所緣故,言為空、無相、無願。此〔道〕「名為依於所緣」。
[P.669](五)其次,於來由,有觀之來由與道之來由二種。其中,觀是〔道之〕來由而得[52],於果道是〔果〕之來由而〔得〕。即無我隨觀[53]名為空,依空觀而道是空。無常隨觀名為無相,依無相觀而道是無相。此[54]〔道〕名為〔無相〕,非得論之教說,是唯由經所得之教說。然,於此處(經說),種姓智是無相涅槃為所緣而名為無相,自己當在〔道之〕來處,於道給與〔無相之〕名,故言:「道是無相。」又道依〔果之〕來由,言為無相亦是合理。苦隨觀對於諸行,來令乾盡願故名無願,依無願觀而道是無願[55]。無願道之果亦是無願。如斯觀自己之名給與道,道是給〔與〕果。此「名為來由之〔道〕」。
如斯此行捨〔智〕令決定解脫之差別。
捨行智畢
〔九、隨順智〕
彼習行、修習、多作行捨智之〔瑜伽者〕,使勝解、信更為強力,精進是善策勵,念是善現起,心是善等持,使行捨〔智〕更銳利生起。彼之行捨〔智〕思惟「今〔聖〕道生耶」、「諸行是無常」、「苦」、「無我」而入有分[56]。有分之後,為行捨〔智〕同樣,所緣諸行「無常」、「苦」、「無我」之生起意門轉〔心〕。由此轉有分而生起唯作心之後,之後連結心相續——同諸行為所緣——生起第一速行心。此言為「徧作(準備)心」。其後同諸行為所緣而生起第二速行心。此言為「近[P.670]行」。又其後同諸行為所緣而生起第三之速行心。此言為「隨順」。此為彼等各別之名。然,若概括言之,〔徧作、近行、隨順之〕三種皆得言為「習行」、「徧作」、「近行」、「隨順」。隨順於何耶?是〔隨順〕於前分與後分。然,其〔隨順智〕是如同〔八觀智〕有〔三相思惟〕之作用故,隨順於前之八觀智,而且〔隨順〕其後之三十七菩提分法。即其〔隨順智〕是依無常相等緣諸行而轉起故,如說其義是「生滅〔隨觀〕智以見有生滅諸法之生滅」、「壞隨觀〔智〕以見有壞〔諸法〕之壞」、「佈畏現起〔智〕是以現起〔諸法〕而怖畏」。「過患隨觀〔智〕以見於有過患〔諸法之〕過患」、「厭離智是厭離[57]應厭離之〔諸法〕」、「欲脫智是生欲脫於應脫[58]之〔諸法〕」、「省察智是省察應省察之〔諸法〕」、「依行捨〔智〕是捨應捨之〔諸法〕」。如同〔其等八智〕有〔思惟三相之〕作用故而隨順此等之八智[59]。且〔隨順智是隨順〕於後之三十七菩提分法。〔隨順三十七菩提分法之隨順智之〕依彼行道當得〔道或果〕故。
譬喻有如法(正義)之王,坐於法院聞八[60]裁判官之判決,捨去不當而取中正,與「如斯」可裁!隨順彼等之判決。且〔隨順〕古來之王法。當知如斯此時亦同樣。即,王如隨順智。八裁判官如八智,古來之王法如三十七菩提分。其時,譬如王言:「如斯」而裁判官之判決而隨順於王,此〔隨順智〕無常等之諸行為緣而生起。有如同〔八智〕之作用故而隨順八智,且〔隨順〕於後之三十七菩提分,故言諦隨順智。
隨順智畢
[P.671]與經〔文〕之對照
其次,此隨順智是諸行[61]為所緣——至出起為觀之最後。然,若言全部,種姓智至出起,是觀之最後。今明知出起之觀,其次當知有經〔文〕之對照。即「至此出起觀」,如於六處分別經所說:「[62]諸比丘!依止於不彼所成性(無渴愛),由於不彼所成性,為一性而依止於一性,捨斷其捨而起越此。」言為「不彼所成性」(無渴愛)。如於蛇喻經說:「[63]厭離者是厭離貪、離貪故解脫。」而言為「厭離」。如於須尸摩經說:「[64]須尸摩!前有法住智、後有涅槃智。」而言為「法住智」。如於布吒波陀經說:「[65]布吒波陀!最高之想是於最初生起、後智〔生起〕。」而言為「最高之想」。如於十上經說:「[66]行道智見清淨為徧淨勝支。」而言為「徧淨勝支」。如於無礙解道說:「[67]欲脫〔智〕、省察隨觀〔智〕、行捨〔智〕之此等三法是義一而唯文別異。」言此三名為「〔欲脫、省察隨觀、行捨〕」。如於發趣論說:「[68]隨順是對於種姓,隨順是淨白〔為無間緣之緣〕。」言為「〔隨順、種姓、淨白之〕」三[69]名。如於傳車經說:「[70]那麼,友!為行道智見清淨,於世尊處而行梵行耶?」言為「行道智見清淨」。
此為令善人喜悅,造清淨道〔論〕,於慧修習論中解釋行道智見清淨,名為第二十一品。
校注
[0355001] S. IV, p. 1 etc。 [0355002] Ibid。 [0356003] Pṭs. I, p. 57f。 [0357004] 以下至底本六四五頁五行之三頁程度與 Pṭs. A. I, pp. 258-261 之文幾乎一致。 [0360005] 成為(yā),於底本此字使以其前字接續不可。 [0360006] 成為(yañ),同上。 [0360007] 於底本此前有 bhayato(由怖畏),今從暹羅本略之。 [0361008] 參照 Dhs. 170,法句經卷上(大正四.五六六a)、出曜經卷二四(大正四.七三八b)、法集要頌經卷三(大正四.七九一b)。 [0362009] 熊、鬣狗(accha-taraccha),於底本之 acchata-raccha 是錯誤。 [0363010] 現在(paccuppannā),於底本之 paccuppanāni 是錯誤。 [0363011] Pṭs. II, p. 63。 [0364012] 四大種、五蘊、六內處、六外處之譬喻,參照 S. IV, p. 174f。 [0364013] 十一之火是:(一)貪火(二)瞋火(三)癡火(四)生(五)老(六)死(七)愁(八)悲(九)苦(一〇)憂(一一)惱。 [0365014] 完全(samantato),於底本之 samanto 是錯誤。 [0365015] Pṭs. I, p. 59f。 [0367016] 此(idaṁ)之字,於底本沒有,今由暹羅本補之。 [0367017] 以下至底本六五〇頁中頃之一頁餘與 Pṭs. A. I, p. 262ff. 之文大多一致。但 Pṭs. A. 之文則較為詳細。 [0367018] 轉起(pavatti),於底本之 pavattati 是錯誤,今由暹羅本訂正。 [0367019] Pṭs. I, p. 84; Dhs. p. 224; Vibh. p. 421。 [0368020] 於智(ñāṇānaṁ),於底本之 ñāṇaṁ 是錯誤。 [0369021] 質多屈多山(Cittakūṭapabbata),是在雪山邊圍住阿耨達池之一山。 [0369022] 七大湖在雪山之麓,為五大河之源泉。Anotattā, Sīhapapātā, Raṭhakārā, Kaṇṇamuṇḍā, Kuṇālā, Chaddantā, Mandākinī 之七湖。cf. A. IV, p. 101。 [0369023] 七處平滿(sattapatiṭṭho)者,是四肢、鼻、尾、陰莖之七,觸地而確立。 [0369024] Pṭs. II, p. 63。 [0370025] 對以下脫欲智之說明,參照 Pṭs. A. I, p. 24。 [0370026] 羅睺(Rāhu),是吞月之惡魔,將月蝕之生起想為是羅睺之事。 [0370027] 非究竟者(anaccantikato),於底本之 anican ti kato 是錯誤,由暹羅本訂正。 [0370028] 剎那的(khanikato),此字於底本雖沒有,但由暹羅本補之。 [0371029] 以下至底本六五三頁十二行之不足十頁程度,參照 Pṭs. A. I, p. 31f。 [0372030] Pṭs. II, p. 63。 [0372031] S. II, p. 72。 [0376001] 不見(na passati),於底本單有 passati,今從暹羅本。 [0376002] 不見……他之我(na parassa attānaṁ),於底本、緬甸本,缺此句,今由暹羅本補之。 [0377003] CNd. p. 249f。 [0378004] 於CNd. p. 250f,亦述十行相之觀察,但與此不同。 [0378005] cf. CNd. p. 251。 [0378006] MNd. p. 277。 [0379007] 以下之引用,想是由 CNd. 而來,但現在不存在於小義釋。想是與現在的有多少不同文句,而不是小義釋的吧! [0379008] Sn. 1119; CNd. p. 257 . cf. KV. p. 64; Netti. p. 7。 [0381009] Pṭs. II. p. 48。 [0382010] Ibid。 [0382011] Pṭs. II. p. 58。 [0383012] Dhs. p. 70; p. 71。 [0383013] Pṭs. II. p. 67。 [0383014] 無相(animitto),於底本之 nimitto 是錯誤。 [0383015] Pṭs. II, p. 68。 [0383016] 此句參照底本六五七頁(本書三.三八〇頁)。 [0384017] 七處是由四向四果,而除須陀洹向,實際上是信解脫亦除阿羅漢果,是指六處之聖者。然,以信根為主之阿羅漢向,是於得阿羅漢時,其阿羅漢亦是以信根為主,而在此於意義上言為信解脫。關於信解脫參照 DA. III, p. 890; MA. II. p. 147f. 等。 [0384018] 身證原來是於須陀洹果乃至阿羅漢向六處之聖者,於須陀洹向、阿羅漢果,有似身證故,身證是言於四向四果之一切處。尚對於身證之地,參照 DA. III, p. 889; MA. II, p. 147f。 [0384019] Pṭs. II, p. 53。 [0384020] Pṭs. II, p. 23。 [0384021] Pṭs. II, p. 52。 [0385022] Pṭs. II, p. 60f。 [0385023] 省察(paṭisaṅikhā),於底本之 saṅkhā 是錯誤。 [0385024] 生起等(uppādādīni),於底本之 upādadīni 是錯誤。 [0385025] Pṭs. I, p. 61f。 [0385026] 唯一(ekam eva),於底本雖有 evam eva 是錯誤,今從暹羅本。 [0385027] Pts. II, p. 64。 [0386028] 為闡明(āvibhāvatthāya),於底本之 avibhāvatthāya 是錯誤。 [0386029] 以下底本六六二頁至二十二行之一頁程度是參照 Atthasālinīi, p. 225ff。 [0386030] 思惟(sammasati),於底本之 samasati 是錯誤。 [0386031] 唯觀(dassanamatten' eva),於底本雖有 dassanamaggen' eva 是錯誤,由暹羅本訂正。 [0387032] 參照前方註[18]。 [0388033] 攝頌(uddānaṁ),於底本之 udānaṁ 是錯誤。 [0389034] 參照底本六五二頁以下(本書三.三七〇頁以下)。 [0389035] 出火(ādittaṁ),於底本之 ādivuttaṁ 是錯誤,今由暹羅本訂正。 [0390036] 人之肉(manussa-maṁsaṁ),於底本之 manusassamaṁsaṁ 是錯誤。 [0392037] 關於十一之火,參照底本六四七頁(本書三.三六三頁)之同語之註[13]。 [0392038] 參照底本六五六頁(本書三.三七九頁)。 [0392039] Sn. 810 參照義足經卷上(大正四.一七九a)。 [0393040] 以下底本至六六七頁以下七行之一頁餘與 Atthasālinī, p. 227ff. 之文大多一致。且參照 Pṭs A. I, p. 194f。 [0393041] 此是 Tipiṭaka-Cūḷanāgatthera 之主張。 [0393042] 此是 Moravāpivāsi Mahādattatthera 之主張。 [0393043] 此是 Tipiṭaka-Cūlābhayatthera 之主張。 [0393044] 在第二禪有伺、喜、樂、一境性之四支,於第三禪有喜、樂、一境性之三支,於第四禪有樂、一境性之二支。 [0393045] 七道支是八正道支除去正思惟。然,正思惟是尋(vitakka),於第二禪以上無有尋。 [0394046] 六覺支是由七覺支除去喜覺支。然,第四禪無有喜。 [0394047] 何等之(ye keci),於底本之 ye koci 是錯誤。 [0394048] 以下之二文,即 Sammasitasamāpattisadiso ty' attho. Sace dana kāmāvacaradhamme sammasati paṭhamajjhāniko va hoti,於底本及緬甸本沒有,今由暹羅本及 Aṭṭhasālinī, p. 228; Pṭs. A. I, p. 195 之同文之處補入。 [0394049] 教誡難陀經(Nandakovādasutta),M. 146(M. III, p. 270ff),參照雜阿含二七六經(大正二.七三c以下)。 [0394050] 其次暹羅本有十一行之文。於 Aṭṭhasālinī, p. 229 幾乎有與此同一文。 [0395051] 參照底本六五八頁(本書三.三八一頁)。 [0396052] 得(labbhati),於底本之 labhati 是錯誤,今由暹羅本訂正。 [0396053] 無我隨觀(anattānupassanā),於底本之 anattānupassā 是錯誤。 [0396054] 參照底本六五八頁以下(本書三.三八一頁以下)。 [0397055] 無願(appanihito),於底本之 appanihita 是錯誤。 [0397056] 關於有分等,參照底本四五八頁以下(本書三.四一頁以下)。 [0398057] 厭離(nibbiṇṇan),於底本有 nibbindan,今從暹羅本。 [0398058] 於應脫(muñcitabbamhi),於底本之 muñcitabbaṁ hi 是錯誤。 [0398059] 八(aṭṭhannaṁ),於底本之 aṭṭhanaṁ 是錯誤。 [0398060] 八(aṭṭhannaṁ),於底本無此字,由暹羅本補之。 [0399061] 諸行為所緣(saṅkhārārammaṇaya),於底本之 saṅkhārāmmanāya 是錯誤。 [0399062] M. III, p. 220。 [0399063] M. I, p. 139。 [0399064] S. II, p. 124。 [0399065] D. I, p. 185。 [0399066] D. III, p. 288。 [0399067] Pṭs. II, p. 64。 [0399068] Tika. II, p. 159。 [0399069] 三(tīhi),於底本有 dvīhi 如其下註原來有多本,但底本之編輯者依一異本採用 dvīhi,今從暹羅本、緬甸本。 [0399070] M. I, p. 147。 [0400071] 以下之二偈亦出於 Abhidhammāvatāra. p. 124。【經文資訊】《漢譯南傳大藏經》第 69 冊 No. 35 清淨道論(第14卷-第23卷)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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