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598]第十九品 度疑清淨之解釋
〔慧體之二.度疑清淨〕
其次,依把握名色之緣,關於越度〔過去、現在、未來〕三世疑惑之智,稱為「度疑清淨。」欲成就〔其度疑清淨〕之比丘,譬喻名醫看病徧求其起〔因〕,或譬如有憐愍〔心之〕人,見愚鈍幼兒臥於路上,顧念此是誰之子而〔徧求〕其父母,如斯顧念[1]而徧求名色之因緣。
〔一、把握名色之緣,其一〕
彼〔瑜伽者〕最初如次考察:「先此名色非無因。於一切處、一切時、一切者為現一如〔因果關係之〕狀態故。自在天等不成其因。名色以外沒有自在天故。又依人人所說名色者不外是自在天,名色稱為自在天等,不得〔其自身〕因之狀態故,其〔名色〕應有〔他〕因緣。然者,何為其等〔因緣〕耶?」
〔一〕〔把握色身之緣〕
彼〔瑜伽者〕如斯顧念名色之因緣,先於此色身,把握有如次之因緣:「此身之生,非生於青蓮、紅蓮、白蓮、睡蓮等之間。亦非〔生於〕寶珠、真珠等頸飾等之〔間〕。但生於生臟(胃)與熟臟(直腸)之間,於腹膜之後,背椎之前,圍繞於腸間膜,自身亦可嫌惡厭逆有惡臭,可嫌惡厭逆有惡臭而生於極窮屈之處。恰如蛆蟲〔生於〕腐魚、腐屍、腐粥、睹池、溜池等。對如斯所生彼〔色身〕,是無明、渴愛、取、業之此等四法為〔其〕因而生故,食物為緣支持〔其〕故。[P.599]以上五法是〔色身之〕因緣。又其等之中,無明等之三,對此如於母之子而為親依〔緣〕,業如於父之子為生〔緣〕,食物如於乳母之子為保持〔因〕。」
〔二〕〔把握名身之緣〕
如斯把握色身之緣已,更由「[2]眼與色為緣而眼識生起」等方法之〔瑜伽者〕行把握名身之緣。
〔三〕〔對三世捨斷十六種之疑惑〕
彼由如斯之緣見名色轉起已,觀察此如於現在,於過去亦由緣而轉起,於未來〔世〕亦由緣而轉起。如斯進行觀察彼〔瑜伽者〕,對於前際說:「(一)[3]我於過去世存在耶?(二)我於過去世不存在耶?(三)我於過去世為何耶?(四)我於過去世為何狀態耶?(五)我於過去世是何而後成為何耶?」彼五種之疑及關於後際(一)而說:「[*][A1]我於未來世當存在耶?(二)我於未來世當不存在耶?(三)我於未來世當為何耶?(四)我於未來世當如何之狀態耶?(五)我於未來世是何而後當為何耶?」此五種疑及對於現在說:「[*][A2]其次於今現在世於內[4]有疑惑。(一)我存在耶?(二)我不存在耶?(三)我是何耶?(四)我為如何狀態耶?(五)此有情(我)由何處來耶?(六)彼往何處耶?」彼六種之疑皆被捨斷。
〔二、把握名色之緣,其二〕
其他之〔瑜伽〕者依共、不共之二種觀名之緣,依業之四種〔觀〕色〔之緣〕。〔名之緣〕即名之緣是共、不共之二種。其中,眼等之六門及色等之六所緣是名之「共緣」,善等別之一切行相,依其〔六門、六所緣〕而轉起故。作意等是〔名之〕「不共〔緣〕」。如理作意、正法聽聞等是僅以善為〔緣〕,[P.600]其反面乃唯不善〔為緣,又〕業等是異熟為〔緣〕,有分等是唯作為〔緣〕。〔色之緣〕其次於色有業、心、時節、食之此業等之四種緣。其中,過去之「業」是業等起色為緣。進行生起之心是心等起〔色為緣〕。「時節、食」是於時節、食等起〔色〕之存續剎那為緣。其〔瑜伽〕者如以上行把握名色之緣。彼由如斯之緣見名色之轉起已,此如於現在,觀察於過去世亦由緣而轉起,於未來〔世〕由緣而轉起。如斯進行觀察之彼〔瑜伽者〕,如前述對於三世捨斷疑惑。
〔三、把握名色之緣,其三〕
又其他之〔瑜伽〕者稱其等名色諸行之老,見老之壞已,此諸行為老死之物,由有生時而有,生是由有有之時,有是由有取之時,取是由有渴愛之時,渴愛是由有受之時,受是由有觸之時,觸是由有六處之時,名色是由有識之時,識是由有行之時,行是由有無明之時,如斯依逆緣起行把握名色之緣。如斯彼〔瑜伽者〕如前述〔對三世〕捨斷疑惑。
〔四、把握名色之緣,其四〕
又其他〔瑜伽〕者,於以所詳說而示:「由無明之緣而有行。」依順之緣起而把握名色之緣。如斯彼如前述〔對三世〕捨斷疑惑。
〔五、把握名色之緣,其五〕
又其他之〔瑜伽〕者,「[5]於前之業有癡是無明,行作是行,欲求是渴愛,接近是取,思是有。如斯於前之業有之此等五法,對於此世之結生為緣。此世之結生是識,入胎為名色,淨是處,所觸為觸,所受為受。於此世之起有此等五法是依宿作業之緣為〔果〕。由此世成熟之〔六因〕處之癡是無明……乃至……思是有。於此世之業有之此等五法,對未來之結生為緣」,依如斯業輪轉、異熟輪轉行把握名色之緣。
[P.601]〔業輪轉〕
〔一〕其中,有現法受〔業〕、次生受〔業〕、後後受〔業〕、既有(無力)業[6]之四種業。一於速行路之七〔速行〕心,善或不善之第一速行思為「現法受業」。其異熟必與此〔現世〕之身體。而不能〔與〕斯〔異熟〕之〔第一速行思〕為既有(無力)之業。如過去無業異熟,未來亦無業異熟,現在亦無業異熟。由如斯三世言「既有業」[7]。其次達目的之第七速行思,為「次生受業」。與異熟於〔現世〕直後之身體。不能〔與〕斯〔異熟之第七速行思〕,如上述言為「既有業」。〔第一速行思與第七速行思〕中間之五速行思為「後後受業」。於〔次生以後之〕未來〔身體〕得機會時即與異熟。有輪迴之轉起時,〔於此五速行思〕成為既有業。
〔二〕更有重〔業〕、多〔業〕、近〔業〕、已作業之四種業。其中,不論善業不善業,重及不重之中,殺母等業或如大(上二界)業之「重〔業〕」於最初異熟(受報)。同樣於〔次數〕多不多[8]之中,不論善性或不善性者,〔次數〕「多」之「〔業〕」是於最初異熟。「近〔業〕」是隨念於臨終時之業。然,近於臨終者,由得隨念其〔業〕而彼生起,其次此等三〔業〕以外,常常習行之〔業〕,云「已作業」。於彼等〔前三業〕之無時以牽結生。
〔三〕更有令生〔業〕、支持〔業〕、妨害〔業〕、破損〔業〕。其中,「令生〔業〕」[P.602]就是善業不善業,於生結於轉起,令生色、非色之異熟蘊〔業〕。其次「支持〔業〕」不能令生異熟,由其他之業與結生時,生於異熟中,支持、持續生起之苦樂〔業〕。「妨害〔業〕」是依他業與結生時,生於異熟中,妨害、障害、不持續生起苦樂〔業〕。其次「破損〔業〕」不論自為善不善,破他力弱之業,排斥其〔弱業〕異熟,作自己之異熟〔生起〕機會之〔業〕。而由如斯業作機會時,言其異熟生起。
此等十二業中之業差別及異熟差別,與諸聲聞所不共,唯諸佛之業異熟智明瞭〔異熟思〕如實之自性。其次毘鉢舍那〔行〕者得知一部分業之差別及異熟差別。故唯示此〔十二業〕門而說業之差別。
業輪迴中包含如斯十二種業,如斯而其〔瑜伽〕者,依業輪轉、異熟輪轉行把握名色之緣。彼由如此業輪轉、異熟輪轉見名色由緣而轉起已,此如現在,〔觀察〕於過去世業輪轉、異熟輪轉亦由緣轉起,於未來〔世〕業輪轉、異熟輪轉亦由緣而轉起。〔觀察〕此業與業之異熟、業輪轉與異熟輪轉、業相續與異熟相續、所作與所作之果。以觀察:
如斯進行觀察之彼〔瑜伽者〕,關於前際所說:「我過去世存在耶?」等方法,當捨斷十六種之疑惑。一切之有胎趣、〔識〕住、〔有情〕居中,唯承認名色依因果之連續而轉起。彼〔瑜伽者〕於原因以外不見作者,異熟之轉起以外不〔見〕異熟之受者。而有原因時無「作者」,異熟轉起時無「受者」,諸賢者僅依通稱(世俗)而說。此事彼〔瑜伽者〕依正慧而善見。故諸古人言:
由如斯業輪轉、異熟輪轉行把握名色之緣已,對三世捨斷疑惑彼〔瑜伽者〕,知一切之過去、未來、現在之諸法由死而結生。彼之知徧知[11]也。
〔六、知徧知——法住智〕
彼如次知解。於過去由業緣所生諸蘊,皆於其處滅。而依過去之業緣,於此有而其他之諸蘊生。無有一法是從過去有而來此有。又於此有,依業緣生諸蘊而滅,於再有(來世)即生起他〔之諸蘊〕。無有一法依此有而往再有。
譬喻依阿闍梨之口諷誦,雖非入於弟子之口,但依其〔諷誦之〕緣,諷誦非不起於彼〔弟子〕之口。又〔病人〕之使者飲咒水雖非入病者之腹中,非不依其緣而病治。施化粧於臉之顏貌,雖非至於鏡面,但由其緣非不知化粧於其處。依一燈心之燈焰,雖非移至他之燈心,但由其緣非不生燈焰於其處〔他之燈心〕。如斯由過去[P.604]而此有,由此而再有(來世),雖無移往何法,但於過去有依蘊、處、界之緣,〔非不生〕此世之〔蘊、處、界〕。或依此世之蘊、處、界之緣,非不生於再有之蘊、處、界。
如斯,所知由死、結生之一切法——依一切行相之名色——強化把握緣之智,善捨斷十六種之疑惑。不僅如此,亦捨斷如「對師之疑」等類八種[12]之疑惑,亦令鎮伏六十二惡見[13]。依如斯種種之方法把握名色之緣,越度三世之疑惑,而在智為「度疑清淨」應當知。不論是「法住智」、「如實智」、「正見」皆是此〔度疑清淨之〕同義語。即所說如次:「[14]無明為緣,行[15]乃由緣已生。此等之法,兩者皆是緣生,把握緣之智為法住智。」
「[16]作意無明者,如實知見何法耶?云何為正見?云何從此一切諸行善見無常?對何者捨斷疑惑耶?作意苦、無我者,如實知見何法耶?……乃至……對何者捨斷惑耶?作意無常者以如實知見相,故言正見。如斯善見一切諸行是無常為結果。〔又對此如實知見〕捨斷疑惑。作意苦者,如實知見轉起。作意無我者,如實知見相與轉起,依此言為正見。如斯善見一切諸法是無常為結果[17]。又對〔此如實見〕斷捨疑惑。如實智即是正見,疑惑之越度者之此等〔三〕法,義異文亦異耶?或義是一[P.605]而唯文之異耶?如實智、正見、疑惑之越度之此等〔三〕法,義一而唯文異」。
而具備此〔如實〕智之觀者,於佛教為得入息(聖果)者、得住立(聖道)者,至決定者,言為小須陀洹。
為令此善人之喜悅,而造清淨道〔論〕,解釋慧修習論中之度疑清淨,名為第十九品。
校注
[0291001] 顧念(āvajjati),於底本有 āpajjati,今從暹羅本。 [0292002] M. I, p. 111。 [0292003] M. I, p. 8,參照中阿含一〇經(大正一.四三二a)。 [0293004] 內(ajjhattaṁ),於底本有 ārabbha,今從暹羅本及引用原文。 [0294005] Pṭs. I, p. 52。 [0295006] 以上對於諸業之說明,參照 Ā. II, pp. 210-223。 [0295007] 言(nānma),於底本無此字,由暹羅本補之。 [0295008] 多與不多之中(bahulābahulesu),於底本之 bahulā bahulesu 是錯誤。 [0297009] 以下諸偈亦出於 Abhidhammāvatāra, p. 118f。 [0297010] 此(etam),於底本有 evaṁ,今從暹羅本。 [0299011] 知徧知(ñātapariññā),於底本之 ñātāpariññā 是錯誤。 [0300012] 八種之疑惑時對:(一)佛、(二)法、(三)僧、(四)、(五)前際、(六)後際、(七)前後際、(八)此緣生、緣已生法之八種疑。參照 Dhs. p. 183。 [0300013] 對於六十二惡見,參照 D. I, p. 39ff。 [0300014] Pṭs. I, p. 51f。 [0300015] 行(saṅkhārā),於底本之 saṅkhāra 是錯誤。 [0300016] Pṭs. II, p. 62f。 [0301017] 為其結果(tad-anvayena),於底本之 tad-avayena 是錯誤。【經文資訊】《漢譯南傳大藏經》第 69 冊 No. 35 清淨道論(第14卷-第23卷)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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