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有情流轉生死的根本
第一節 生死根本的抉擇
無明與愛
有情為蘊、處、界的和合者,以四食的資益而延續者。在這和合的、相續的生死流中,有情無法解脫此苦迫,可以說有情即是苦迫。究竟有情成為苦聚的癥結何在?這略有二事,如說:「於無始生死,無明所蓋,愛結所繫,長夜輪迴,不知苦之本際。」(《雜阿含經》卷一〇.二六六經)[A1]無明與愛二者,對於有情的生死流轉,無先後也無所輕重的。如生死以此二為因,解脫即成心解脫與慧解脫。但從迷悟的特點來說,迷情以情愛為繫縛根本,覺者以智慧——明為解脫根本。這可以舉喻來說:如眼目為布所蒙蔽,在迷宮中無法出來。從拘礙不自由說,迷宮是更親切的阻力;如想出此迷宮,非解除蒙目布不可。這樣,由於愚癡——無明,為愛染所繫縛,愛染為繫縛的主力;如要得解脫,非正覺不可,智慧為解脫的根本。此二者,以迷悟而顯出它獨特的重要性,所以迷即有情——情愛,悟即覺者。但所說生死的二本,不是說同樣的生死從不同的根源而來;佛法是緣起論者,即眾緣相依的共成者,生死即由此二的和合而成,所以經中說「無明為父,貪愛為母」[A2],共成此有情的苦命兒。這二者是各有特點的,古德或以無明為前際生死根本、愛為後際生死根本,或說無明發業、愛能潤生,都是偏約二者的特點而說。
我見與識
經中又有以薩迦耶見——即身見、我見為生死根本。我見為無明的內容之一。無明即不明,但不止於無所明,是有礙於智慧的迷蒙。無明屬於知,是與正智相反的知。從所知的不正說,即邪見、我見等。《雜阿含經》(卷一二.二九八經)解釋無明說:「不知前際,不知後際,不知前後際;不知於內,不知於外,不知內外;不知業,不知報,不知業報;不知佛,不知法,不知僧;不知苦,不知集,不知滅,不知道;不知因,不知因所起法;不知善不善、有罪無罪、習不習、若劣若勝、染污清淨;分別緣起皆悉不知。」[A3]這是從有情的緣起而論到一切的無知。但無知中最根本的,即為不能理解緣起的法性——無常性、無我性、寂滅性。從不知無常說,即常見、斷見;從不知無我說,即我見、我所見;從不知寂滅說,即有見、無見。其中,我見為無明迷蒙於有情自體的特徵。且以人類來說,自我的認識,含有非常的謬誤。有情念念生滅,自少到老,卻常是直覺自己為沒有變化的;就是意味到變化,也似乎僅是形式的而非內在的。有情展轉相依,卻常是直覺自己為獨存的,與自然、社會無關。有情為和合相續的假我,卻常是直覺自己為實在的。由此而作為理論的說明,即會產生各式各樣的我見,如上面所說的三見,即是「分別」所生的。佛法以有情為本,所以無明雖遍於一切而起迷蒙,大乘學者雖為此而廣觀一切法無我、一切法空,而解脫生死的真慧,還要在反觀自身、從離我我所見中去完成。
又有以識為生死本的,此識為「有取識」,是執取有情身心為自體的,取即愛的擴展。四諦為佛的根本教義,說生死苦因的集諦為愛。舍利弗為摩訶拘絺羅說:「非黑牛繫白牛,亦非白牛繫黑牛,然於中間,若軛若繫鞅者,是彼繫縛。如是……非眼繫色,非色繫眼,乃至非意繫法,非法繫意,中間欲貪,是其繫也。」(《雜阿含經》卷九.二五〇經)[A4]這說明了自己——六處與環境間的繫縛,即由於愛;「欲貪」即愛的內容之一。愛為繫縛的根本,也即現生、未來一切苦迫不自在的主因。如五蘊為身心苦聚,經說「五蘊熾盛苦」[A5],此熾然大苦的五蘊,不但是五蘊,而是「五取蘊」。所以身心本非繫縛,本不因生死而成為苦迫,問題即在於愛。愛的含義極深,如膠漆一樣粘連而不易擺脫的。雖以對象種種不同,而有種種形態的愛染,但主要為對於自己——身心自體的染著。愛又不僅為粘縛,而且是熱烈的、迫切的、緊張的,所以稱為「渴愛」、「欲愛」[A6]等。從染愛自體說,即生存意欲的根源;有此,所以稱為有情。有情愛或情識,是這樣的情愛。由此而緊緊的把握、追求,即名為取。這樣的「有取識」,約執取名色自體而說為生死本,即等於愛為繫縛的說明。
第二節 情愛的活動形態
戀舊與趨新
有情的繫縛不自在,以情愛為他的特性。如能靜心的省察,不難深切的體味出來:有情的愛著,必然表現於時間中。一切存在,必現為時間相;時間有前後兩端,依前後兩端而安立現在。經中說:「於過去諸行不顧念、未來諸行不生欣樂,於現在諸行不生染著。」(《雜阿含經》卷二九.八〇五經)[A7]有情由於情愛的特性,所以對過去總是戀戀不捨,隨時執著。此顧戀過去,不是一般的記憶,而是戀戀不捨,難以放下的。對未來,卻另是一樣,即時時向前追求,總覺得未來是怎樣的好,總是不滿於固有而要求新的,並且是無限的欲求。一面回戀過去的舊,一面又拚命追求未來的新,這二者是一大矛盾。不承受過去,不能創開未來;要開拓未來,又必然要超越過去;有情老是在這戀戀不捨的顧念、躍躍欲試的前進中。過去本有許多值不得留戀的,但有情每故意忘卻,常懷念舊有的喜樂光榮,總覺得過去值得留戀。對於前途,雖不一定就是光明,光明也逃不了消逝的命運,但又覺得是好的、有希望的。這是有情的必然傾向,誰也不能否認。在此過、未中間的現在,要離不離的染著,即緊緊的抱著不放。過去是幻滅了,未來還在夢中,現在就是這樣的瞥爾過去。愛染不捨,到底什麼是自己?什麼是自己所有?由於情愛戀著於無常流變的現實,顧此執彼,所以構成大矛盾。如對於現社會,有的偏重進取,有的偏重保守。偏重進取的,不滿意固有,憧憬於前途的光明。偏重保守的,以為社會進步,必須保有舊有的成就,在安定的秩序中前進;混亂的前進變革,不一定是光明的。兩者各有所見,但由偏重於一邊而住著,在經濟或政治上,就發生衝突的現象而爭論不已。其實,這些矛盾衝突,可說是情愛的特性,為有情不能契合無常流變的事實,戀著過去或欣求未來所引起的困惱。不過,情愛表現於時間的活動中,雖顧戀過去、欣求未來、染著現在,而由於時間的必然傾向,多少側重於未來的無限欲求。愛在三世漩流的活動中一直向前奔放,所以經中有時特重於從現在到未來,如「四愛」所說。
逐物與離世
情愛的活動,又必然是自我的活躍於環境中。有人說:人類的一切愛,都是以男女間的性愛為根本。愛兒女、父母,愛朋友等,不過是性愛的另一姿態。然以佛法說,這是不盡然的。有情是可以沒有性欲的,如欲界以上;即如一類下等動物,也僅依自體的分裂而繁殖。所以論到情愛的根本,應為「自體愛」。自體愛,是對於色心和合的有情自體,自覺或不自覺的愛著他,即深潛的生存意欲。自體愛又名我愛;這不獨人類如此,即最低級的有情也有。有了我,我是「主宰」,即自由支配者,所以我愛的活動又必然愛著於境界,即我所愛。對於與自我關涉而從屬於自我的欲求貪著——我所愛,或稱之為「境界愛」。境界愛與自體愛,嚴密的說,有此必有彼,相對的分別為二(我與我所也如此),是相依共存的。有情存在於時間中,故發現為過、現、未的三世愛染;自體愛與境界愛,可說為有情的存在於空間中。愛著有情自體,而自體必有相對的環境,所以即以自我愛為中心而不斷的向外擴展。如燈以炷燄為中心,向外放射光明,使一切外物籠罩於光明中一樣。有情愛著自體,於是對關聯自體的環境也愛著。如在家庭中,即認為我的家庭而樂著;我的身體、我的衣物、我的事業、我的朋友、我的國家、我的名譽、我的意見等愛著,也是境界愛。有我即有我所,這本為緣起依存的現實。由於情愛的愛著,想自主、想宰他,想使與自我有關的一切從屬於我。然而自我的自由要在我所的無限擴大中實現,不知我所關涉的愈多,自我所受的牽制愈甚。想佔有外界以完成自我,結果反成為外界的奴隸。或者由於痛感我所的拘縛,想離棄我所而得自在。那知沒有我所,我即成為毫無內容的幻想,從何能得自由?從愛染出發,不能理解物我、自他、心境的緣起性,不能契合緣起事相,偏於自我或偏於外境,造成極端的神秘離世與庸俗徇物。不過這二者中,自體愛是更強的。在某種情形下,可以放棄外在的一切,力求自我的存在。有故事說:一位商人入海去採寶,遇到風浪,船與寶都丟了,僅剩他一無所有的個人。別人替他可惜,他卻慶幸的說「幸得大寶未失」——人還沒有淹死,這是自我愛的強烈表現。進一步,在某種情形下,只要生命不斷,甚至連手、足、耳、目都可以犧牲。就是「殺身成仁」、「捨生取義」,也是覺得這是更於自我有意義的。
此自體愛與境界愛,如約現在、未來二世說,即四愛:愛、後有愛、喜貪俱行愛、彼彼喜樂愛。前二為自體愛,後二為境界愛。第一、為染著現在有的自體愛;第二、是渴求未來永存的自體愛;第三、是現在已得的境界愛;第四、是未來欲得的境界愛。此四愛,即自體愛與境界愛而表現於現在、未來的形式中。
存在與否定
平常以為愛著只是佔有的戀著,實則愛的意義極深,不但是如此的。經中常說有三愛:欲愛、有愛、無有愛。「欲」即五欲——色、聲、香、味、觸欲;對此五塵的貪愛和追求,是欲愛。貪著物質境界的美好,如飲食要求滋味,形式貪求美觀,乃至男女的性愛,也是欲愛之一,這是屬於境界愛的。「有」即存在,佛法以有情為本,所以每稱有情的存在為有。如三有:欲有、色有、無色有;四有:生有、本有、死有、中有。有愛,即於有情自體起愛,即自體愛。無有愛,此「無有」極難解,近人所以或解說為繁榮欲;這仍應依古代的解說,即否定自我的愛。凡是緣起的存在,必有他相對的矛盾性,情愛也不能例外。對於貪愛的五欲,久之又生厭惡;對於自己身心的存在,有時覺得可愛而熱戀他,有時又覺得討厭。這如印度的一般外道,大都如此,覺得生活的苦惱、身心的難以調治,因此企圖擺脫而求出離。中國的老子,也有「吾有大患,為吾有身」[A8]的見解。這還是愛的變相,還是以愛為動力;這樣的出世觀,還是自縛而不能得徹底的解脫。這三愛,經中又曾說為三求:欲求、有求、梵行求。梵行求,即是修遠離行,以圖否定存在的愛求。
有人說:佛法是否定生命——反人生的。這是對的,也是不對。如西洋某哲學家說:「道德的目的,在於不道德。」這不道德,並不是殺人放火等惡行,是說:道德的究極目的,在使人到達超越一般的道德。佛法說了生死、說無生,也是如此。一般的人生,愛染是他的特性,是不完善的。情本的有情,含有不可避免的痛苦,有不可調治的缺陷,故應透視它、超脫它。佛法的體察有情無我無我所,不但離有愛,也要離無有愛。所以佛法說無生,不是自殺,不是消滅人生,是徹底的洗革染愛為本的人生,改造為正智為本的無缺陷的人生。這樣,無生不但無此生,更要無此不生。如龍樹的解說無生,即生、無生等五句皆絕。如佛與阿羅漢等,即是實現了情愛的超越,得到自由解脫的無生者。
校注
【經文資訊】《印順法師佛學著作集》第 8 冊 No. 8 佛法概論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1-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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