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出家眾的德行
第一節 出家眾與僧伽生活
出家與入僧
信眾的出家,過著淡泊的乞士生活,稱為比丘。在家的雖同樣的可以解脫,而釋尊的時代,出家是比較適宜些。如說:「居家至狹,塵勞之處;出家學道,發露曠大。我今在家,為鎖所鎖,不得盡形壽修諸梵行。我寧可捨少財物及多財物,捨少親族及多親族,剃除鬚髮,著袈裟衣,至信捨家,無家學道。」(《中阿含經.迦絺那經》)[A1]家有什麼可厭?如經中所說,由於人類財產私有、男女繫屬,這才引發淫、盜、殺、妄等社會糾紛。為避免人間的混亂而成立國家,但從來的國家制建立於家庭的私欲佔有基礎,所以雖多少限制彼此的衝突,而不能徹底實現人間的和樂。國家權力的擴張,每徵收過分的賦稅,甚至掠奪人民,不斷引起國族間的殘殺。所以在家的五戒,也還是基於一般的家庭基礎。如淫以不得非法(當時的法律習慣)侵犯他人男女為標準;不盜,一切公物私物,不得非法佔有。這不過順從當時——男女互相繫屬、財產彼此私有的社會,節制自我,維持不完善、不理想的秩序,實是不完善的道德。所以出家的真義,即為否定固有社會的價值,放棄財產私有、眷屬繫著,投身於新的世界。「不拜王」;「四姓出家,同名為釋」[A2],即不受姓氏種族限制的集團,否認王權的至上。這難怪以家庭倫理為本位的儒家,要大驚小怪起來。
真實的出家者,為了「生老病死憂悲苦惱」的解脫。解脫這些,需要內心煩惱的伏除,也需要社會環境的變革。內心清淨與自他和樂,本是相關的。釋尊為深徹的悲慧所動,衝破舊社會而出家,適應當時的機宜,以宗教者的身分,闡揚根本的徹底的教化。出家即自我私有的否定,營為捨離我執的生活。當然,也有為了國事、盜賊、債務、生活的逼迫而出家,或身雖出家,而依然在經濟佔有、男女愛著的心境中過活,不能契合出家真義的。凡是真實的出家者,一定不受狹隘的民族、國家主義所拘蔽。但出家並不能出離社會,不過離開舊的而進入新的社會——僧伽。
僧團生活的一斑
參加僧團,即依戒律而過集團的生活,參加釋沙門團而過平等自由的生活。關於僧團生活,這裡只能提到一點。參加僧團,要經受戒的儀式。如中途不願出家,不妨公開的捨戒,退出僧團。「見和同解」,出家的有不可缺少的五年依止修學的嚴格義務,養成正確而一致的正見。如自立佛法的邪說,先由師友再三的勸告,還是固執的話,那就要運用大眾的力量來制裁他。「戒和同行」,基於任何人也得奉行的平等原則。大眾的事情,由完具僧格的大眾集議來決定。這又依事情輕重,有一白三羯磨——一次報告,三讀通過;一白一羯磨——一次報告,一讀通過;單白羯磨——就是無關大體的小事,也得一白,即向人說明。出家人的個人行動,完全放在社會裡面。議事的表決法,經常採用全體通過制,如一人反對,即不能成立;也有行黑白籌而取決多數的。如違反淨化身心、和樂大眾的戒律,都要懺悔,向大眾承認自己的錯失。如犯重的,要接受大眾的懲罰,令他為公眾作苦工,或一切人不與他交談、不與他來往,使他成為孤獨者。如犯不可懺悔的重罪,即不能容他存留在僧團,這才能保持僧團的清淨,所以說「佛法大海,不宿死尸」[A3]。僧團中沒有領袖、沒有主教,依受戒的先後為次第;互相教誡,互相慰勉,結成一和合平等的僧團。尊上座,重大眾,主德化,這是僧團的精神。「利和同均」,出家眾過著乞士的生活,一切資生物——衣、食、住、藥四緣,都從乞化、布施而來。這或有屬於團體公有的,或有屬於私人的。釋尊依當時的社會經濟狀況,制定生活的標準,但由於人類私欲的根深蒂固,不能不設法逐漸調伏,也容許有過量的衣物,但必須「淨施」。淨施,是特殊的制度,公開的奉獻於大眾、別人,然後由大眾交還他管理使用。出家者在這樣的民主的、自由的、平等的僧團中,度著少欲知足的淡泊生活,遊行教化,專心定慧,趨向清淨的解脫。這些,如毘奈耶中說。
第二節 解脫的正行
八正道
正覺解脫的正道,經中雖說到種種的項目,但八正道是根本的,是一切賢聖所必由的。關於八正道,經中有不同的敘述:一、從修行的目標說,得正定才能離惑證真;而要得正定,應先修正見到正念,所以前七支即是正定的根基、助緣。如《雜阿含經》(卷二八.七五四經)說:「於此七道分為基業已,得一其心,是名賢聖等(正)三昧根本、眾具。」[A4](參《中阿含經.聖道經》)二、從修行的先導說,正見是德行的根本。如《雜阿含經》(卷二八.七五〇經)說:「諸善法生,一切皆以(慧)明為根本。……如實知者,是則正見。正見者,能起正志……正定。」[A5]正見即明慧,是修行的攝導,如行路需要眼目、航海需要羅盤一樣,所以說:「如是五根(信、進、念、定、慧),慧為其首,以攝持故。」(《雜阿含經》卷二六.六五四經)[A6]正見對於德行的重要性,是超過一般的,所以說:「假使有世間,正見增上者,雖復百千生,終不墮惡趣。」(《雜阿含經》卷二八.七八八經)[A7]大乘的重視般若,也即是這一意義的強化。而菩薩的大慧、深慧,不怕生死流轉而能於生死中教化眾生,也即是這正見——般若的大力。三、以正見為首,以正精進、正念為助而進修。如正見,專心一意於正見,努力於正見的修學。又從正見中了解正志,專心一意於正志,努力於正志的修學。像這樣,正語、正業、正命也如此。這樣的正見為主,正精進、正念為助,「以此七支習助具,善趣向心得一者,是謂聖正定」(《中阿含經.聖道經》)[A8]。這是重視精進與專心,而看作遍助一切支的。這三說,並沒有什麼矛盾。
佛法的修學,以正覺解脫為目標。到達這一目標,要先有聞、思、修慧。「正見」,最先是聞慧,即對因果、事理、四諦、三法印等,從聽聞正法而得正確深切的信解;理解佛法,以佛法為自己的見地。正見是分別邪正、真妄的,知邪是邪,知正是正,捨邪惡而信受純正的(參《中阿含經.聖道經》)。這是「於法選擇、分別、推求、覺知、黠慧、開覺、觀察」(《雜阿含經》卷二八.七八五經)[A9]的抉擇正見。如正見善惡因果、生死的相續與解脫,還是世間的正見,能「轉向善道」而不能出世。如對於四諦真理的如實知見,「依離,依無欲,依滅,向於捨」[A10],那才是向解脫的出世正見。這樣的正見,並不是浮淺的印象,要精進的努力,正念的專一,才能成就。得了佛法的正見,即應引發「正志」——奘譯正思惟。這是化正見為自己的理想,而立意去實現的審慮、決定、發動思。從理智方面說,這是思慧——如理思惟,作深密的思考,達到更深的悟解;從情意方面說,這是經思考而立意去實現,所以正志是「分別、自決、意解、計數、立意」[A11]。思慧不僅是內心的思考,必有立志去實現的行為,使自己的三業合理,與正見相應。所以正志同時即有見於身體力行的戒學,這即是「正業」、「正語」、「正命」。正語是不妄語、不綺語、不兩舌、不惡口,及一切的愛語、法語。正業是不殺、不盜、不淫,與一切合理的行動。正命是合理的經濟生活。佛法以智慧為本的修行,決不但是理觀;理解佛法而不能見於實際生活,這是不合佛法常道的。「正精進」是離惡向善、止惡行善的努力,遍通一切道支。如專從止惡行善說,即戒的總相。以正見為眼目,以正志所行的正戒為基礎,以正精進為努力,這才從自他和樂的止惡行善,深化到自淨其心的解脫。「正念」是對正見所確認而正志立意求它實現的真理,念念不忘的憶持現前。念是定的方便,因念的繫念不忘而得一心,即「正定」。由於一心的湛寂,如實正智能依之現前。正念與正定,即修慧階段。由修慧——與定相應的正見而發無漏慧,才能完成正覺的解脫。八正道的修行,即戒、定、慧三學的次第增進,也是聞、思、修三慧的始終過程,為聖者解脫道的正軌。
道的必然性與完整性
八正道是向上向解脫所必經的正軌,有它的必然性。中道的德行,是不能與它相違反的。出家眾依此向解脫,在家眾也如此。所不同的,出家眾的正命,指少欲知足的清淨乞食;在家眾是依正常的職業而生活。生活方式不同,所以正命的內容不同,但同樣要以合理的方法而達到資生物的具足。這不應該非法取得,也不能沒有,沒有或缺乏,是會使身心不安而難於進修的。佛教信眾的解脫行,固然非依此不可,即使沒有出離心、沒有解脫慧的一般世間行,也不能與八正道相違。八正道有二類:有「世俗有漏,有取,轉向善趣」的,有「聖出世間無漏,不取,正盡苦轉向苦邊」的(《雜阿含經》卷二八.七八五經)[A12]。這二者的差別,根本在正見。如是因果、善惡、流轉、解脫的正見,以此為本而立志、實行,這是世俗的人天正行。如是四諦理的正見,再本著正見而正志、修行,即是能向出世而成為無漏的。
佛法以八正道為德行的總綱,這不是孤立的、片面的,是完整的、關聯的,是相續發展、相依共存的,是知與行、志向與工作、自他和樂與身心清淨的統一。佛法的德行,貫徹於正確的正見中;由知見來指導行為,又從行為而完成知見——這是知行的統一。依正見確立正志——向於究竟至善的志願,有志願更要有實際工作。沒有志向,實行即漫無目的;但也不能徒有志願,惟有實踐才能完成志願——這是志向與工作的統一。對人的合理生活,經濟的正常生活,這是有情德行而表現於自他和樂中的;定慧的身心修養,是有情德行而深刻到身心清淨,這也有相依相成的關係。釋尊隨機說法,或說此,或說彼,但人類完善的德行、向解脫的德行,決不能忽略這德行的完整性。否則,重這個、修那個,即成為支離破碎,不合於德行的常軌了。
道的抉擇
「八正道行入涅槃」[A13],是唯一而不許別異的正道。所以佛臨滅時,對須跋陀羅說:「若諸法中無八聖道者,則無第一沙門果,第二、第三、第四沙門果。以諸法中有八聖道故,便有第一沙門果,第二、第三、第四沙門果。」(《長阿含經.遊行經》)[A14]這是怎樣明確的開示!如來雖說有許多德行的項目,都是不出於八聖道的。如「四念處」即正念的內容,「四正斷」是正精進的內容,「四聖種」是正命的內容,「四神足」是正定起通的內容。五根與五力:信(信解)即正見、正志相應的淨心;精進即含攝得戒學的正精進;念即正念;定即正定;慧即依定而得解脫的正見。五根、五力與八聖道的次第內容,大體是一致的。「七覺支」,偏於定慧的說明。佛法道支的總體,或說為三增上學(《雜阿含經》卷二九.八一七經)。三增上學是有次第性的:依戒起定,依定發慧,依慧得解脫。八正道的以正見為首,這因為正見(慧)不但是末後的目標,也是開始的根基,遍於一切支中。如五根以慧為後,而慧實是遍一切的,所以說:「成就慧根者,能修信根(精進、念、定也如此);……信根成就,即是慧根。」(《雜阿含經》卷二六.六五六經)[A15]慧學是貫徹始終的,八正道的正見,側重它的先導;三學的慧學,側重它的終極完成。參照五根的慧根攝持,即可以解釋這一次第的似乎差別而實際是完全一致。
佛法的依戒而定、從定發慧,一般誤解的不少。定本是外道所共的,凡遠離現境的貪愛,而有繫心一境——集中精神的效力,如守竅、調息、祈禱、念佛、誦經、持咒,這一切都能得定。但定有邪定、正定、淨定、味定,不可一概而論。雖都可作為發定的方便,但正定必由正確的理解、正常的德行、心安理得、身安心安中引發得來。如經中常說:「因持戒便得不悔,因不悔便得歡悅,因歡悅便得喜,因喜便得止,因止便得樂,因樂便得定。」[A16]佛對鬱低迦說:「當先淨其初業,然後修習梵行。……當先淨其戒、直其見、具足三業,然後修四念處。」(《雜阿含經》卷二四.六二四經)[A17]滿慈子對生地比丘說:「以戒淨故得心(定的別名)淨,以心淨故得見淨。」(《中阿含經.七車經》)[A18]一般學者,每不從「淨其戒、直其見」[A19]下手,急急的求受用、求證得,這難怪持咒等的風行了!其次,從定發慧,也並非得定即發慧;外道的定力極深,還是流轉於生死中。要知道,得定是不一定發慧的。從定發慧,必由於定前(也許是前生)的「多聞熏習,如理思惟」,有聞、思慧為根基。不過散心的聞、思慧,如風中的燭光搖動,不能安住而發契悟寂滅的真智,所以要本著聞、思的正見,從定中去修習。止觀相應,久久才能從定中引發無漏慧。不知從定發慧的真義,這才離一切分別抉擇,不聞不思,盲目的以不同的調心方法去求證。結果,把幻境與定境看作勝義的自證而傳揚起來。
校注
【經文資訊】《印順法師佛學著作集》第 8 冊 No. 8 佛法概論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1-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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