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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概論

第四章 有情與有情的身心

第一節 有情的分析

三處觀

佛法以有情為本那就應該認識有情是什麼佛常用「三處觀」[A1]去觀察有情分別有情的真相但有情的分別觀察要從有情的流轉相續中與身心的相依中去考察不可為靜止的孤立的機械分析有情是有機的活動者如當作靜止孤立的去考察就會發生錯誤誤解佛陀觀察的深意論到三處觀即五蘊觀六處觀六界觀界的分別觀察是從不同的立場去分別看到有情的各個側面蘊觀詳於心理的分析處觀詳於生理的分析界觀詳於物理的分析依不同的立場而觀有情自體即成立此三種觀門三者並不是截然不同的蘊中的色蘊界中的地水火風可通於非執受的自然界六處雖專為有情身心的分析但從六處而發識緣境即由此說到內心外界的一切這有情中心論的觀察都說到了心與色即證明了有情是色心平等和合相應的存在者不能偏重於物質或精神

蘊觀

是積聚義即同類相聚如《雜阿含經》(卷二五五經)說「所有諸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粗若細若好若醜若遠若近彼一切總說色陰[A2]陰即蘊的異譯佛以慧眼觀有情歸納有情的蘊素為五聚即五蘊——色這五者約情識的能識所識而分所識知中有外界的山河大地等有自己的身體即是色蘊色的定義為「變礙」如《雜阿含經》(卷二四六經)說「可礙可分是名色」有體積而佔有空間所以有觸礙由於觸對變異所以可分析——這與近人所說的物質相同觸等都是除形質的色蘊外內在的精神活動這也是情識所識的可分為三受蘊受的定義是「領納」即領略境界而受納於心的是有情的情緒作用如領境而適合於自己身心的即引起喜樂如不合意的即感到苦痛或憂愁想蘊想的定義為「取像」即是認識作用認識境界時心即攝取境相而現為心象由此表象作用構成概念進而安立種種名言行蘊行的定義是「造作」主要是「思」心所即意志作用對境而引生內心經心思的審慮決斷出以動身發語的行為分析內心的心理活動有此三類與普通心理學所說的感情知識意志相似但這三者是必然相應的從作用而加以相對的分類並不能機械的劃分為什麼這三者屬於所識知呢這三者是內心對境所起的活動形態雖是能識但也是所覺識的在反省的觀察時才發現這相對差別的心態如直從能識說即是識蘊識是明了識別從能知得名常人及神教者所神秘化的有情經佛陀的慧眼觀察起來僅是情識的能知所知僅是物質與精神的總和離此經驗的能所心物的相依共存活動沒有有情的實體可得

五蘊說的安立由「四識住」[A3]而來佛常說有情由四識住四識住即是有情的情識在色上貪著——住或於情緒上認識上意志上起貪著執我執我所所以繫縛而流轉生死如離此四而不再貪著即「識不住東方西北方四維上下除欲見法涅槃」(《雜阿含經》卷三六四經)[A4]綜合此四識住的能住所住即是五蘊這即是有情的一切

       ┌物質色┐   識所依住┤  ┌情緒受│       └精神┤認識想├五蘊          └造作行│   識識┘

處觀

是生長門的意義約引生認識作用立名有情的認識作用不能獨存要依於因緣引發認識的有力因素——增上緣即有情根身的和合體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此六者的和合即有情自體為生識的有力因所以名之為處六處是介於對象的所識與內心的能識中間的官能有眼方能見色——此色為眼所見的與色蘊的色含義不同有耳方能聞聲有六根所以對根的境界也就分為色法——六境為生識的所緣緣有所知與能知而此二者皆以六處為中心如沒有六處能識與所識失去聯絡也就不能成為認識由六處而引發六識才能分別境界六處為認識的重要根源所以隨六處而分識為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由於六根門所以有六塵(外六處)六識繼之而引起的心理作用也就分為六觸六受六想六思六愛等這都從認識的來路——根門不同加以種種的分別此六處法門如《雜阿含經》(卷八二一四經)說「二因緣生識何等為二謂眼色因緣生眼識此三法和合觸觸已受受已思思已想[A5]六處中的前五處為生理機構是色法此色經中稱為「清淨色」[A6]是物質中極精妙而不可以肉眼見的細色近於近人所說的視神經等意處是精神的源泉依五處發前五識能見五塵依意處生意識能知受行——別法處也能遍知過去未來假實等一切法我們的認識活動根源於六處而六處即有情的一切所以佛陀常說六處法門如合此六處及色等六境即名十二處為後代論師所重的但佛世重於內六處如律說「不得過五語六語」[A7]即是一例而「陰界六入」——入即處的異譯為《阿含經》及大乘經中常見的成語佛陀的處觀本是從有情中心的立場再進而說明內心與外境的

界觀

即地識——六界界有「特性」的意義古譯為「持」即一般說的「自相不失」由於特性與特性的共同此界又被轉釋為「通性」如水有水的特性火有火的特性即分為水界火界此水與彼水的特性相同所以水界即等於水類的別名此六界無論為通性為特性都是構成有情自體的因素一切有情所不可缺的所以界又被解說為「因性」

風四界為物質的四種特性《雜阿含經》(卷三六一經)說「所有色彼一切四大及四大所造色[A8]一切物質不外乎四大界及四大所造的五根五塵四大說印度早就盛行希臘也有佛陀既採用四大為物質的特性因素應略為解說為世間極普遍而作用又極大的所以也稱為四大人類重視此常識的四大進而推究此四大的特殊性能理會到是任何物質所不可缺的所以稱為能造這辨析推論所得的能造四大為一般物質——色所不可缺的所以說「四大不離」[A9]地即物質的堅性作用是任持水即物質的濕性作用為攝聚火即物質的暖性作用為熟變風為物質的動性作用為輕動隨拈一物莫不有此四大的性能沒有即不成為物質地與風相對水與火相對地以任持為用因為它有堅定的特性如桌子的能安放書物即因桌子的體積在因緣和合中有相當的安定性(有限度的超過限度即變動)能維持固定的形態堅定的反面即輕動性如物質而沒有輕動的性能那永不會有變動的可能地是物質的靜性風是動性為物質的兩大特性水有攝聚的作用如離散的灰土水分能使之成團物質的集成某一形態也要有此凝聚的性能攝引凝聚即是水界火的作用是熟變如人身有溫暖可以消化食物一切固定物的動變都由熟變力使它融解或分化水是凝聚的向心的功能火是分化的離心的功能這又是物質的兩性四大是相互依存而不相離的是從它的穩定流動凝合分化過程中所看出來的從凝攝而成堅定從分化而成動亂動亂而又凝合堅定而又分化一切物質在這樣不斷的過程中這是物質通遍的特性為物質成為物質的因素至於空界是四大的相反的特性物質必歸於毀壞是空有與有間的空隙也是空虛空是眼所見身所觸的無礙性凡是物質——四大的存在即有空的存在由於空的無礙性一切色法才能佔有而離合其間有虛空必有四大依這地空五大即成為無情的器世間若再有覺了的特性如說「四大圍空有識在中」(《成實論》引經)[A10]即成為有情了

第二節 有情與身心的關係

有情的神化

依佛法說有情的生死流轉世間的苦迫紛亂根本為「我見」在作祟我見即人人於自己的身心有意無意的直覺到自我強烈的自我感為中心於是乎發為一切顛倒的思想與行為此自我在釋尊時代的印度有各式各樣的名稱有各式各樣的推想成為印度文化中的核心論題釋尊即由此大徹大悟而成為無上正覺者

有情即「我」的異名之一此外更有「數取趣」「命者」「士夫」等《般若經》總列為十六名有情即有情識者即主宰——自在宰制者數取趣即不斷的受生死者命者即壽命延續者士夫即作事者這些都約有情的各種現象而立名本為世間的事實但神秘者與庸俗者不能正見有情的真相所以神化起來如《雜阿含經》(卷一〇二七二經)說「三見者何等為三有一種見如是如是說命則是身復有如是見命異身異又作是說色(受識)是我無二無異長存不變[A11]即身體及依身體而起的心理作用即生命自體其中第三說即印度傳統的婆羅門教他以生命自體為「我」此我為實有的智識的妙樂的常在的為一一有情的本體此有情的「我」與宇宙本體的「梵」同一起初以此「我」為肉體——色的以後發展到真我為智識的妙樂的依佛法說這不外以色為我到以識為我但婆羅門教以為此色等即真我與真我無二無別是真常不變的釋尊的時代東方印度風行的新宗教以及在此氣運中完成的學派如僧佉耶衛世尼犍子都建立二元論以為生命自體與物質世界各別這都是命異身異的第二說命異身異的「命者」及即色為真常我的「我」即神教徒所擬想的生命自體為生死流轉中的主體即一般所擬想的靈當時有一分斷見的順世論者雖在有意無意中為實在的自我見所奴使一切以自我為中心而企圖主宰一切但他們以為我即是身身體為無常的可壞的所以我也就一死完事無所謂後世此三見在現實生活中於有情自體而直覺為有我並無差別不過推論此我與身的關係如何見地多少不同而已以有情為本的佛法即適應此一思想潮流而出世者釋尊的正觀即於蘊界作深切的觀察否定這些異見樹立無我的有情論淨化情本的有情使成為智本的覺者

無常相續的有情論

釋尊的教說根本反對二元的立場有情即身心和合的假名決無離身心的我或命者如《雜阿含經》(卷三六三經)說「若沙門婆羅門計有我一切皆於此五受陰(五取蘊)計有我[A12]又(卷一三三〇六經)說「眼色(意法等例)緣生眼識三事和合觸觸俱生受此四無色陰色(陰)此等法名為人[A13]又如說「士夫六界」這可見有情或我即依五蘊六處六界而成立沒有離蘊處的實我釋尊於三處觀察不但離蘊界的我不可得如婆羅門教的真我說也評為倒想的產物他們以為色即是我以及識即是我而我是常住妙樂的釋尊卻說「色無常無常即苦苦即非我非我者亦非我所如是觀者名真實正觀」(《雜阿含經》卷一九經)[A14]又說「緣眼色生眼識三事和合觸觸俱生受此等諸法非我非常」(《雜阿含經》卷一一二七三經)[A15]又說「地(等六)界彼一切非我有我非彼有亦非神也如是慧觀知其如真」(《中阿含經分別六界經》)[A16]於有情作蘊處的正觀時確認為一切是無常的苦的非常住非妙樂婆羅門教的真我即根本的否定了佛法否定此神秘我的一元論及超物質我的二元論即以有情為身心的和合相續者但又不落於順世者的斷見從念念無常的相續中展轉相依的沒有獨存自體中無我無我所而肯定有情為假名的存在不離蘊不即蘊成立生死的繫縛與解脫所以說「雖空亦不斷雖有亦不常業果報不失是名佛所說」(《中論觀業品》)[A17]有情為假名的沒有絕對的不變性獨存性——勝義無我有相對的安定性個體性——世俗假我為佛觀蘊界的精義


校注

[A1] 《雜阿含經》卷2「云何三種觀義比丘若於空閑樹下露地觀察陰正方便思惟其義是名比丘三種觀義」(CBETA, T02, no. 99, p. 10, c11-13)
[A2] 《雜阿含經》卷2(CBETA, T02, no. 99, p. 13, b15-17)
[A3] 《雜阿含經》卷3(CBETA, T02, no. 99, p. 17, a1)
[A4] 《雜阿含經》卷3(CBETA, T02, no. 99, p. 17, a17-18)
[A5] 《雜阿含經》卷8(CBETA, T02, no. 99, p. 54, a23-28)
[A6] 《雜阿含經》卷13「眼是內入處四大所造淨色」(CBETA, T02, no. 99, p. 91, c5)
[A7] 《十誦律》卷9「若比丘與女人說法過五六語波夜提除有知男子女人者女人能受婬欲過五六語者五語名色陰無常受想行識陰無常六語名眼無常耳鼻舌身意無常」(CBETA, T23, no. 1435, p. 70, c8-12)
[A8] 《雜阿含經》卷3(CBETA, T02, no. 99, p. 15, c17)
[A9] 《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10「論曰有對色中最後細分更不可析名曰極微謂此極微更不可以餘色覺慧分析為多此即說為色之極少更無分故立極少名如一剎那名時極少更不可析為半剎那如是眾微展轉和合定不離者說為微聚」(CBETA, T29, no. 1562, p. 383, c10-14)
[A10] 《成實論》卷2〈17 四諦品〉(CBETA, T32, no. 1646, p. 251, a9)
[A11] 《雜阿含經》卷10(CBETA, T02, no. 99, p. 72, b2-4)
[A12] 《雜阿含經》卷3(CBETA, T02, no. 99, p. 16, b15-16)
[A13] 《雜阿含經》卷13(CBETA, T02, no. 99, p. 87, c26-28)
[A14] 《雜阿含經》卷1(CBETA, T02, no. 99, p. 2, a3-5)
[A15] 《雜阿含經》卷11(CBETA, T02, no. 99, p. 72, c9-10)
[A16] 《雜阿含經》卷11(CBETA, T02, no. 99, p. 72, c9-10)
[A17] 《中論》卷3〈17 觀業品〉(CBETA, T30, no. 1564, p. 22, c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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