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廣佛華嚴經綱要卷第三十六
十地品第二十六之三
次正釋文。文亦三分。一讚請。二正說。三重頌。今初六偈分三。初二偈半集經者敘述。地海動者表無明厚地大愛海水可傾竭故。
後三偈半正明讚請。於中先初二偈半天王請。後一眾首請。
爾時金剛藏菩薩。告解脫月菩薩言。佛子。菩薩摩訶薩第三地善清淨[A1]已。欲入第四𦦨慧地。當修行十法明門。
第二正說分中。大文二段。初明地相。後明地果。前中為四分。一清淨對治修行增長因分。謂清淨等。是次二分。今趣地方便為彼之因。二佛子住此𦦨慧地下清淨分。是初入地出障行故。三佛子住此第四下對治修行增長分。即正住地行。道品等行能有所除。故云對治。進習上上名修行增長。四佛子至所有身見下彼果分。是中二分之果。又此四分。即加行無間解脫勝進四道。又四中初一是入心。後三是住心。出心在調柔果。住心中三分攝前三位。初清淨分即攝生貴住。次攝至一切處迴向。後攝無盡行。至文當知。今初因文分三。初結前標後。次何等下徵列別名。三菩薩以此下結行入位。今初。十法明門者門即通入之意。明為能入之門。法為所入之處。故論云得證地智光明依彼智明入如來所說法中。言證地智者即四地證智也。光明者即三地慧光。謂三地中得此四地證智前相。故前地論云彼慧此中名光明即其義也。所言法者前求多聞從佛聞說眾生法界等十種之法。便以智光遊入。遊入即是修行。修行即下觀察。觀察增上極圓滿故。方得證入四地。
何等為十。所謂觀察眾生界。觀察法界。觀察世界。觀察虗空界。觀察識界。觀察欲界。觀察色界。觀察無色界。觀察廣心信解界。觀察大心信解界。
二徵列中。有十種差別觀察。此十略以三重釋之。有總別。初一句為總。本為眾生故。餘九為別。皆眾生事故。二染淨。前八為染。後二為淨。三能所依。前五推能依至所依。後五依所依立能依。初中。一觀眾生假名差別。假有三種。一因成假。二相續假。三相待假。假為空詮故先觀之。因成假有二。一五蘊和合假名某甲。則入眾生空。二陰亦因緣而有則入法空。二空所顯即是真如。不壞假名空有不二即是中道。言相續者。由前陰滅後陰續生。念念續生假而非實。亦入二空真實。言相待者待非眾生以說眾生。入實亦然。此一推假入實。餘九例知。二法界者即染法界。此就別義。若淨法界通為十依。則十與法界。究竟無別。三世界者彼假名眾生所住依報。四依正所依虗空。五染淨所依是本識界。後五依此所依。立後能依。故此識界前後兩向。向前依正教。向後為染淨依。後五中初三句。由煩惱使染。成染分依他。有三界差別。著欲著受及著想故。三界唯心故。後二廣大信解成淨分依他。前是勝心信解。依煩惱不染。與聲聞同。後大心信解。依不捨眾生。不同聲聞。今即前云廣。則護俠兼濟之心。大即是護小心。成大菩提。則二心俱異二乘。又皆言界者通理事也。事則曲盡差別。理則一一入實。即清淨法界。故皆為明門。
菩薩以此十法明門得入第四𦦨慧地。
三結行入位。觀察圓滿。與十理冥則入四地。
佛子。菩薩住此燄慧地。則能以十種智成熟法故。得彼內法生如來家。
大文第二清淨分。即攝生貴住。故前文云於諸佛聖教中生。云何清淨。於如來家轉有十力故。文中三。初總明。次何等下徵釋。是為十者下總結。初中文有三句。末句生家是總相。初句十智為能生因。次句內法為所生家。由以十智觀察下諸行等十法。得成熟故。成熟則滅除三地解法智障。攝四地出世聖智。契於法體。故云得彼內法。內法者顯非外相。此法即如來所說教化之法。名如來家。此地寄出世之首。故名為生。
何等為十。所謂深心不退故。於三寶中生淨信畢竟不壞故。觀諸行生滅故。觀諸法自性無生故。觀世間成壞故觀因業有生故。觀生死涅槃故。觀眾生國土業故。觀前際後際故。觀無所有盡故。是為十。
二徵列中。文有十句。論攝為四種智。初自住處畢竟智。謂大乘是菩薩自所住處。深心相應為住。畢竟即是不退。二同敬三寶畢竟智。謂證三寶同體成不壞信故。三有二句明真如智。謂見第一義證二無我故。一但有蘊等諸行而生滅流轉。故無人我。二即此蘊等諸法本來不生。故無法我。四餘六句明分別說智。謂是教智故名為說。知世諦故名為分別。分別染淨故。初二句是染。後三句是淨。末一句具染淨。即是四諦。謂初二句名隨煩惱染。即是苦諦。世間依報。有生正報。謂依正二報隨煩惱集因所生故。業與煩惱二俱集因。亦可因業有生是集諦。三生死涅槃雙觀苦滅二諦。後三句道諦。觀眾生一句。論云諸佛世界中教化眾生。自業成熟故。準此應云觀諸國土化眾生業。則不濫前因業有生。後二句自利行。初句約事。觀煩惱無始故為前際。涅槃無終故為後際。後句順理。觀煩惱本空。無有損減故無可盡。涅槃性淨。非新增益。自性盡性皆無所有盡。
自下大文第三對治修行增長分。有二。初護煩惱行。後菩薩修行如是下護小乘行。前是大智自利異凡。後是大悲利他異小。此二相導。成不住道。無所不至。故攝至一切處迴向也。今初。即修菩提分法。菩提是覺。分是因義。有三十七品。為諸乘覺因故。亦名道品。通於大小。言三十七者謂四念處。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正道。明此體性雖三十七品。但依十法而為根本。謂信戒念精進定慧除喜捨思惟。由信二。戒三。念開為四。精進定慧此三各八。餘四各一。故成三十七。言信二者即一信根。二信力。言戒三者即八正中正語。正業。正命。念開為四者一念根。二念力。三覺支中念覺。四八正中正念。精進八者即四正勤。五精進根。六精進力。七精進覺支。八正精進。定有八者謂神足為四。五定根。六定力。七定覺分。八正定。慧有八者四念處為四。念以慧為體故。五慧根。六慧力。七擇法覺分。八正見。見即慧故。餘四各一者即除喜捨思惟也。由前疏云初護煩惱行即菩提分法。以寄位修後各有文。故首列於此。今經初治顛倒行。名四念處謂身受心法。然念以慧為體。修身觀等為修習。破四顛倒趣入四諦。身等離繫以為其果。此身等四前三即三蘊。而合想行為法念者。為明我所依事。我受用事。我自體事。我染淨事故。要此四者。治四倒故。謂觀身不淨治於淨倒。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三治可知。破此四倒行四正行。開實相門。應觀此身法性緣生色。故一色一切色。故中論云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亦為是假名。亦名中道義。若三乘緣生但各各緣生。今法性緣生法性融故。令一色一切色。是則對治法藥有四。法性觀智名之為念。一諦三諦名之為處。只一念心廣遠若此。故深觀念即坐道場。更不須餘。機宜不同故說餘品。今經但云觀身。不言淨不淨等。從通相說。顯包含故。
佛子。菩薩住此第四地。觀內身循身觀勤勇念知除世間貪憂。觀外身循身觀勤勇念知除世間貪憂。觀內外身循身觀勤勇念知除世間貪憂。
文中二。初別觀身念。後如是下類顯餘三。今初。觀身自有內等三觀。瑜伽云內自有情色為內身。外非情色為外身。他有情數為內外身。初即自身。我愛愛故。次即資具等我所愛故。後即眷屬妻子。彼我我愛我所愛故。所以有此三者破三種邪行故。有人著內情多捨妻以全身。有人著外情多貪財喪軀。為妻捨命。有二俱著。破此三邪。成三正行。此約三人各別對治。若約一人起觀始終。謂先觀自身求淨等不可得。或當外有。次便觀外復不可得。便自疑云我觀內時於外或錯。我觀外時於內或錯。次內外俱觀。亦不可得。言循身觀者總顯修相。智論云尋隨觀察知其不淨等。次言勤勇念知者顯修之儀。以貪等世事無始惡習。離之甚難。過於世間慈父離於愛子。故須精勤方能除遣。勤即欲勤策勵。勇謂勇猛不息。念則明記不忘。知則決斷無悔又心若馳散當念老病死苦。三惡道苦。身命無常。佛法欲滅。名為念知。則能鞭心令復本觀。便生勇猛。具上諸義則不放逸。
上觀身。
如是觀內受外受內外受循受觀。觀內心外心內外心循心觀。觀內法外法內外法循法觀。勤勇念知除世間貪憂。
後例餘三處者準瑜伽意。依前內等三身生受心法故。受心法隨所依生亦有內外等。論問云於四念中心唯是內。身通內外。云何於四皆有四等。答。受有二種。一身。二心。心受名內。身受名外。又意識相應受名內。五識相應受名外等。心雖是內。緣外法故名外。五識一向是外。又定為內。散心為外。法雖外緣。內法心數法名內。緣外法心數法及無為心不相應行是外。後三念處亦合前二以為內外。上觀四念處。
復次此菩薩未生諸惡不善法為不生故。欲生勤精進發心正斷。[A2]已生諸惡不善法為斷故。欲生勤精進發心正斷。未生諸善法為生故。欲生勤精進發心正行。[A3]已生諸善法為住不失故。修令增廣故。欲生勤精進發心正行。
第二斷諸懈怠道。謂四正勤。言四正勤者四念智火若得勤風則無所不燒。故次辨之。瑜伽云如是於四念住中慣習行故。[A4]已能除遣麤重顛倒。[A5]已能了達善不善法。從此無間於未生善法為令生故等。此來意也。謂以精進為體。故總名勤。言非外道無益勤苦。故名為正。雖是一勤隨義分四。前二勤斷二惡。是正惡行。後二勤修二善。是作善行。二善二惡皆所緣境。亦名四正斷。後二是修。而言斷者善是斷處。正修行者斷懈怠故。約大乘說勤觀法性。除實相之外皆名為惡。二惡不生棄捨。二善得生增廣。是正勤果。
上四勤。
下四神足先敘意。第四引發神通道。謂四神足。言四神足者謂欲定念思惟也。以勤過散亂智火微弱。故須定制。則所欲自在。此來意也。神即神通。足即是定。瑜伽云如有足者能往能還。以騰躍勇徤能得能證。世間勝法。世殊勝法。說名為神。彼能到此故名神足。此舉喻也。由出世法最勝自在。是最勝神。欲等四定能證此故。名為神足。亦名如意足。所欲如心故。此釋名也。神足所緣即種種變事。神足自體即三摩地。若辨其相則欲勤心觀皆是助伴。欲謂猛利樂欲。勤為精進無間。心即是定謂專心守境。觀即是慧。由聞教法內自簡擇。由欲增上力證心一境性。名為欲定。餘三亦然。勤觀心性名為上定。皆從加行受名。此四加行即前正勤中欲生勤精進。發心正斷等。以發心中。持此能生心定持太舉故。策心能生觀定。策太沉故。是以隨一念處有四正勤。隨一正勤有四神足。
上敘意。
下釋文。
復次此菩薩修行欲定斷行。成就神足。依止厭。依止離。依止滅。迴向於捨。修行精進定心定觀定斷行。成就神足。依止厭。依止離。依止滅。迴向於捨。
釋文中先別名欲定。次修行精進下通顯餘三。言修行欲定者標舉所修助伴自體。斷行二字總顯修相。亦修之果。云何修相。此復有二。一修習欲定。能斷現行諸惑纏故。二為欲永害所有隨眠修八斷行。謂欲勤信安念正知思及捨。若斷行成就。亦神足果。次成就神足唯是彼果。依止厭下復顯修相。兼辨所緣。以神足即緣四諦而修。謂緣苦修必依厭苦。若緣集修必依離欲。若緣滅修必求證滅。若緣道修必趣滅苦之行。能捨於苦緣此境時必求修習。故云迴向。後精進下同顯餘三。
上四神足。
第四五根。見觀方便道。謂增上名根。五根自體即信等五。此五通於生起出世間法而為增上。前四復能起後得增上名。而信為上首。能起於四。
復次此菩薩修行信根。依止厭。依止離。依止滅。迴向於捨。修行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依止厭。依止離。依止滅。迴向於捨。
釋文中先別明信根。後通顯餘四。有二。先各標舉所修。後依止等別顯修相。下之三科例此。今此所修即於諦實深忍樂欲。餘四即於前策勵而行。明記不忘。繫緣一境。揀擇是非。然始入佛法。即有信心。未有安慧不得名根。今由前三科則信不可拔。此中念即念處中念。進即正勤。定即神足。慧即緣四諦慧。前三至此總得名根。若依位者在於見道之前。則以速發現觀而為其果。今在四地則應以發後地為果。
上五根。
下五力。
復次此菩薩修行信力依止厭。依止離。依止滅。迴向於捨。修行精進力念力定力慧力依止厭。依止離。依止滅。迴向於捨。
第五五力。即前五根增長。魔梵惑等不能屈伏。故名為力。又能損減不須等障故復名力。智論云能破煩惱得無生忍故名為力。
上五力。下七覺支。第六現觀自體道。謂七覺支。覺謂覺了。覺支自體即念等七。
復次此菩薩修行念覺分。依止厭。依止離。依止滅。迴向於捨。修行擇法覺分精進覺分喜覺分猗覺分定覺分捨覺分依止厭。依止離。依止滅。迴向於捨。
釋文中亦二。先別明念覺。後通顯餘六。然七覺分七皆自體。餘六皆覺之分。謂念是所依支。由繫念故令諸善法皆不忘失。擇法是自體支。覺自相故。精進是出離支。由此勢力。能到所到故。喜是利益支。由心勇悅身調適故。猗定捨三是不染污支。猗即輕安。由此不染污故謂由安故。能捨麤重。定者依此不染污故。謂依止定得轉依故。捨者體是不染污故。謂行捨平等。永除貪憂。不染污位為自性故。總收七覺不出三品。念通定慧。次三是慧。彼三定攝。依位所明能斷見惑以為其體。又雖一剎那七法俱起而隨行相各說功能。念除妄念。擇除不正知。餘除懈怠昏沉麤重散亂掉舉。大乘七覺不念諸法故。決擇不可得故。離進怠相故。絕憂喜故。除安心緣皆叵得故。性定之中無定亂故。亦不見於能所捨故。
上七覺。
復次此菩薩修行正見。依止厭。依止離。依止滅。迴向於捨。修行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依止厭。依止離。依止滅。迴向於捨。
第七八正。若依位說即現觀後起道。為斷修道諸煩惱故。離八邪故名為八正。開通涅槃故名為道。亦名八聖道。聖者道故。八正自體即正見等。文中亦先別。別名正見。後通顯餘七。言正見者是分別支。依前所證真實揀擇故。正思惟者是誨示他支。如其所證方便安立。思惟名義。發語言故。次三是令他信支。謂正語者善依所證。問答決擇令他信有。見清淨故。正業者身業進止正行具足令他信有戒清淨故。正命者如法乞求依聖種住離五邪命。令他信有命清淨故。正精進者是淨煩惱障支。由此永斷一切結故。正念者是淨隨煩惱支。由不忘失正止舉相。永不容受沉掉等故。正定者是能淨最勝功德障支。由此引發神通等無量勝功德故。若能如上分別誨示等。即是道支之果。然其八中語業命三是戒蘊攝。念定是定。餘三是慧。若依此經離世間品。八正是菩薩道。一者正見遠離邪見。乃至第八正定。善巧方便。於一三昧。出生菩薩不可思議一切三昧。則與前說旨趣懸殊。上之七類總以喻顯。法性如大地。念處如種子。正勤為種植。神足如抽芽。五根如生根。五力如莖葉增長。開七覺華。結八正果。
上對治修行增長分中護煩惱行竟。
下護小乘行。
菩薩修行如是功德。為不捨一切眾生故。本願所持故。大悲為首故。大慈成就故。思念一切智智故。成就莊嚴佛土故。成就如來力無所畏不共佛法相好音聲悉具足故。求於上上殊勝道故。隨順所聞甚深佛解脫故。思惟大智善巧方便故。
第二護小乘行中。十句。初總。餘別。總中如是功德指前道品。為不捨眾生正明護義。不同二乘之獨善。別中具有悲智。九句為四。一始。二益。三希。四行。前三護小心。後一護小行。一始者大願為起行之本故。二慈悲益物上二護狹心。三思念種智為希。此護小心也。四行中有五句。前四句自利。初二求果。一修淨土行求佛依報。二修起佛法行求佛十力等正報之法。後二求因。三求彼地方便無厭足行。謂五六七地故云上上勝道。四修修入不退轉地行。即八地[A6]已上覺法自性順佛解脫也。後一利他即教化眾生行。必須善巧。
上對治修行增長分竟。
佛子。菩薩住此𦦨慧地。所有身見為首。我人眾生壽命蘊界處所起執著出沒思惟觀察治故。我所故。財物故。著處故。於如是等一切皆離。
大文第四彼果分中。即攝無盡行。離障成德。窮盡生界。為利樂故。果有二種。一離障果。從護煩惱生。二成德果。從護小乘生。前中又二。一煩惱染生遠離果。此離惑障。二業染生遠離果。此離業障。皆言生者煩惱染猶如生食。今是寄位出世之首。能離彼生。今初離惑。先顯所離。就所離中。所起執著出沒是此總相。餘別相。總中執著是前地中解法慢也。論云我知大知。我知謂我能知。大知謂執所知。大法出沒是前地中正受慢也。出者三昧起義故。謂修起彼定。沒者三昧滅義故。謂定所除。今計我能修此定。此定即我所修。恃以成慢。別有五種。一本。二起。三行。四護。五過。本即所有身見。至蘊界處。於中身見為總。我等為別。別中我人等四為人我慢。蘊界處三是法我慢。而云本者。有二義故。一以此慢為解法正受二慢之本。二者身覆為二我及六十二見之本。此中身見若約實位。此地斷第六識中俱生身見及所起過。以分別起者初地斷故。二思惟者明起。謂不正思惟而起慢故。三觀察者明行。謂心行緣中多觀所得。若法若定。求覓勝相令他知故。四治故下三句明護。治者數數觀察修治所見。我所者起於我想。取彼勝相屬我[A7]已故。財物者如畜財者受用護持故。[A8]已上三事防護自[A9]己所得。五著處者明過。謂心堅安處法定二事故。五中前三起慢方便。後二隨助慢心。後結離中由得道品正助方便。無不離也。
上離煩惱生。
下明離業染生。
此菩薩若見業是如來所訶煩惱所染。皆悉捨離。若見業是順菩薩道如來所讚。皆悉修行。
第二此菩薩下明業染。上修道品正離煩惱。煩惱既去。業亦隨亡。亡不善而修善業。一佛所不讚者尊敬佛故不為。二煩惱染者畏惡名故不作。
上初離障果竟。
第二成德果中有四。一於勝功德生增上心欲果二彼說法尊中起報恩果。三彼方便行中發勤精進果。四彼增上欲本心界滿足果。此之四果。前三從前生。後一從此三果生。前中初二護小心果。後一護小行果。前中初果者。由本欲上求下救。今更為物轉轉上求。故云增上。
佛子。此菩薩隨所起方便慧修集於道及助道分。
第一果中二。初牒前修因。後如是而得下顯所得果。今初。即牒前護小乘行中總句也。隨所起方便慧者。牒前不捨一切眾生故。不捨眾生而修道品是有方便。修習於道及助道者即前修習如是功德也。道即四地證智。助道即菩提分法。
如是而得潤澤心柔軟心調順心利益安樂心無雜染心求上上勝法心求殊勝智慧心救一切世間心恭敬尊德無違教命心隨所聞法皆善修行心。
二正顯得果。有十句。初總。餘別。總云潤澤者深欲愛敬故。由得二道潤及含生為深欲愛。別中九句。釋彼潤澤。有三種勝。一柔軟心明利樂行勝。二調順者調和善順是三昧自在勝。此二是行體。三利益下七句。明離過對治勝。此是行用於中利他無過故利益。自利無過故安樂。下六句即離六過。一無雜染。治為利於食過。及為名妬心過。求上上勝法治少欲功德過。求殊勝智治不求勝智過。救一切世間治懈怠不攝生過。恭敬一句治自見取不遵聖教過。皆善修行治不隨說行過。又上救生即前悲果。求殊勝智即上求果。
上於功德生增上心欲果竟。
此菩薩知恩。知報恩。心極和善。同住安樂。質直柔軟。無稠林行。無有我慢。善受教誨。得說者意。
第二此菩薩下說法尊中起報恩心果。謂前地中從佛聞法是說法尊。今起傳法修行之心則為[A10]己報諸佛之恩也。上希求種智。由知佛有恩故今思報。文中先別明有十句。初總。餘別。總云知恩者謂若隨順師教行報恩行。方是知恩故。別中有九類攝為七。一知報恩者依尊起報恩心。尊即是佛。此為恩主。故偏名報恩。二極和善下二句。依同法起報恩心。此明順同行善友意。三質直柔軟二句。依法起行。謂隨順受教不違師命。故云質直。發修行事。逢苦能忍故云柔軟。四無稠林行者。依受用衣食於施主所自過不覆故。五雖有實而不高慢。六善受教誨得師言詮。七於教不倒得師意旨。
此菩薩如是忍成就。如是調柔成就。如是寂滅成就。
此菩薩下總結。謂十句不出此三忍。即心極和善。同住安樂。調柔即質直。柔軟寂滅即通結餘句。
上報恩果竟。
如是忍調柔寂滅成就。淨治後地業。作意修行時。
第二如是忍下發勤精進果。謂行二利行。勤無怠故。於前不捨眾生護小行中。勤修故名方便行中。正是無盡行相。文中二。先牒其得時。
得不休息精進不雜染精進不退轉精進廣大精進無邊精進熾然精進無等等精進無能壞精進成熟一切眾生精進善分別道非道精進。
次得不休下正顯。於中十句。初總。餘別。別有九種不休息義。一不雜染。彼精進行平等流注故。雜染者共懈怠染故。染則著而太過。懈則墮而不及。不進不懈為平等流。二不退自乘。上二自利。三起廣念利他之心。四為無邊眾生作利益願。起攝受行。上二利他。通皆自分。下四勝進。謂五熾然者常志順行猶如熾火上進叵滅。六修習過餘。七魔惑莫壞。上三自利。八攝取眾生即是利他。上八皆行。後一是解。九謂自斷疑惑。決是非。故能伏他。若能具此為正修習。
上發勤精進果竟。
是菩薩心界清淨。深心不失。悟解明利。善根增長。離世垢濁。斷諸疑惑。明斷具足。喜樂充滿。佛親護念。無量志樂。皆悉成就。
第四是菩薩下。彼增上欲本心界滿足果。菩提分心是本心界。正念真如修上道品故云滿足。由精進故。瑜伽躡前精進後。即云由此因緣所有意樂增上意樂勝解界性皆得圓滿。故知此果從前二果生。謂意樂即第一果。增上意樂即第二果。勝解界性即此心界。文有十句。初總。餘別。別有九種。一深心不失者彼道品心修行增益故。此一自分。下皆勝進。二悟解明利者謂於五地[A11]已上勝上證中。明鑒決斷故。三善根增長即彼上證因。謂對治過前。故云增長。四離世垢濁。謂除滅所治煩惱障垢。五斷諸疑惑謂斷除此地祕密疑事。即是智障法慢。為祕密疑事。由無攝受則能除之。上二除內障。六明斷具足謂境明斷。七喜樂充滿謂依樂行三昧適神。八佛親護念。謂上依佛力化眾生故。九無量志樂謂依現無量三昧心。智障清淨故。此除定中智障。經總顯本願皆得成就。
上二成德果中四果竟。
佛子。菩薩住此𦦨慧地。以願力故得見多佛。所謂見多百佛見多千佛見多百千佛。乃至見多百千億那由他佛。
第二位果中。亦三。初調柔果中四。一調柔行。二如摩尼下別教智淨。三此菩薩下別地行相。四佛子下總結地相。初中有三。一鍊行緣。
皆恭敬尊重。承事供養。衣服臥具飲食湯藥一切資生。悉以奉施。亦以供養一切眾僧。
次明能鍊行。又三。初供佛福行。
以此善根皆悉迴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二以此下迴向。
於彼佛所恭敬聽法。聞[A12]已受持具足修行。復於彼諸佛法中。出家修道。
三聽法慧。於中先在家。次出家。
上三能鍊行。
又更修治深心信解。經無量百千億那由他劫。令諸善根轉復明淨。佛子。譬如金師鍊治真金作莊嚴具。餘所有金皆不能及。菩薩摩訶薩亦復如是。住於此地所有善根。下地善根所不能及。
二所鍊行中。有法喻合。金莊嚴具者以地阿含金現作此四地證智嚴具故。餘所有金者未作嚴具之金。
如摩尼寶清淨光輪能放光明。非諸餘寶之所能及。風雨等緣悉不能壞。菩薩摩訶薩亦復如是。住於此地。下地菩薩所不能及。眾魔煩惱悉不能壞。
二教智淨者以此地成就證淨從體起用故偏有此文。前以教成證故喻金為嚴具。今從證起教故喻摩尼放光。摩尼寶珠即證智體。無垢名淨。寂照名光。圓滿名輪。具上三義故稱證智。
此菩薩於四攝中同事偏多。十波羅蜜中精進偏多。餘非不修但隨力隨分。
第三別地行相。以不捨眾生故同事偏多。
佛子。是名略說菩薩摩訶薩第四𦦨慧地。
第四大文總結地相。
菩薩住此地多作須夜摩天王。以善方便能除眾生身見等惑。令住正見。布施愛語利行同事。如是一切諸所作業。皆不離念佛。不離念法。不離念僧。乃至不離念具足一切種一切智智。
第二攝報果。又二。初上勝身。
復作是念。我當於一切眾生中為首。為勝。為殊勝。為妙。為微妙。為上。為無上。乃至為一切智智依止者。
第二上勝果。先自分。
是菩薩若發勤精進。於一念頃得入億數三昧。得見億數佛。得知億數佛神力。能動億數世界。乃至能示現億數身。一一身億數菩薩以為眷屬。
次勝進。
若以菩薩殊勝願力。自在示現過於此數。百劫千劫乃至百千億那由他劫。不能數知。
第三願智果。
爾時金剛藏菩薩。欲重宣其義而說頌言。
第三重頌有十七偈。分三。初十二偈頌位行。次四偈頌位果。後一顯名結說。前中四。初一頌增長因分。
次二偈頌清淨分。
三有四偈頌修行增長分。中二。初二偈頌護煩惱行。
後二偈頌護小乘。
四有五偈頌修行增長果。
五四偈頌位果。
後一偈結說。
第四𦦨慧地竟。
第五難勝地。所以來者略有四義。一約寄位。四五六地寄出世間。前寄初果。此寄羅漢。義次第故。雖有四果。舉於始終以攝中間。約所觀行相。以後六地既觀緣起。寄同緣覺故。二前明覺分相應慧。今辨諸諦相應慧。三前得出世未能順世。今能五明攝化。故次明之。四前得三十七菩提分。今辨方便所攝菩提故。言難勝者。深密云即由於彼菩提分法。方便修習。最極艱難。名極難勝。初分經云善修菩提分法故等。攝大乘論云由真諦智與世間智更互相違。合此難合令相應故。世親釋云由此地中智。真諦智是無分別。知世間工巧等智是有分別。此二相違應令修合。能合難合。名極難勝。瑜伽云今此地中顯示菩薩於聖諦決定妙智極難可勝。名難勝地。莊嚴論云於此五地有二種難。一勸化無惱難。二生不從心無惱難。此地菩薩能退二難。於難得勝。顯揚論云證得極淨緣諦所知諸微妙慧。成極難成。不住流轉寂靜聖道名極難勝。上諸經論多舉難勝之法。未知何等無能勝耶。十住論云功德力成一切諸魔不能壞故。此對人顯勝。亦兼於惑。煩惱魔故。然諸經論言異義同。皆辨真俗無礙。故此地中。斷於下乘般涅槃障。即前四地出世厭生死苦。樂趣涅槃。此障五地。令人真俗無差別道。便能斷之。此斷欣厭即是二愚。一純作意厭生死愚。二純作意向涅槃愚。由斯證得類無差別真如。亦約生死涅槃皆平等故。其所成行亦成二種。謂諸諦增上慧行。五明處教化行。此二無礙故得無差別法身之果。
次正釋文中亦分三分。初讚請分中九頌半。分二。初八頌半供讚。後一頌請說。前中三。初一菩薩供讚。
次一天王眾。餘天女。
於中三。初一偈標。
次四偈半讚。於中初二偈美感應。皆言久者佛應由機。機難有故。大海動者動佛智海竭苦海故。
後二偈半讚具德。初偈具智斷。次半具恩。後一具此三德。是故應供。
三一偈結讚并請說。
第二說分中。先明位行。後辨位果。前中論分為三。初勝慢對治。二佛子菩薩摩訶薩如實知下不住道行勝。三佛子菩薩摩訶薩住此下明彼果勝。初即加行道。及初住地無間道。次即正住地解脫道。後即地滿勝進道。初勝慢對治者慢有二種。一他地慢。謂四地中得出世智取其勝相名為勝慢。今以十種淨心為治。二自地慢。謂於十心希求勝相。復以為慢。以隨順如道為治。此二通名勝慢。故此一分有其二道。論云勝慢對治者謂十平等深淨心者前段能治也。又云同念不退轉心者後段能治也。言同念者即後總句云隨順真如與如同一念故。不退轉者即後段末句。略舉初後以該中間。前地治解法慢。此治身淨分別慢。所治有殊。言身淨者得出世智不染身故。
爾時金剛藏菩薩。告解脫月菩薩言。佛子。菩薩摩訶薩第四地所行道善圓滿[A20]已。欲入第五難勝地。當以十種平等清淨心趣入。
釋文中二。先治他地慢。後佛子菩薩摩訶薩住此下治自地慢。前中三。初結前舉後。二徵起正顯。三結能入地。今初。言平等有二義。一是如理。二是因果淨法。千聖同軌名深淨心。是此地觀解。故論云於平等心中得清淨故。此復何異後地觀察十平等法。此有三異。一此地治前於淨起慢。故偏名淨法平等。後地對此依真入俗觀染淨諸法皆悉平等。二此約舉等理以顯淨心。後地舉觀察以入等理。三此通理事二等。後地一向約理。融二諦故。此皆背相捨。後漸勝故。
何等為十。所謂於過去佛法平等清淨心。未來佛法平等清淨心。現在佛法平等清淨心。戒平等清淨心。心平等清淨心。除見疑悔平等清淨心。道非道智平等清淨心。修行智見平等清淨心。於一切菩提分法上上觀察平等清淨心。教化一切眾生平等清淨心。
二正顯中。十心分二。初三明諸佛法。論云三世力等者即果位中十力等也。後七明隨順諸佛法。二利因行順成果故。於中前六自利。後一利他。前中合為三學。初戒定。餘四慧故。離為七淨。一淨戒。二定淨。三見淨。四度疑淨。見疑經合一句。五道非道淨。六名行斷。經云修行智見。略無斷字。七名菩提分法上上淨。以依行斷起勝求故。
菩薩摩訶薩以此十種平等清淨心。得入菩薩第五地。
三結能入。
佛子。菩薩摩訶薩住此第五地[A21]已。
二治自地慢明如道行。又順經意。前明入心。此下皆明住心。應分為三。此攝方便具足住。修行十心是方便義。不退轉者即是住義。二不住道行勝。攝離癡亂行。智清淨等無癡亂故。三彼果勝。攝無盡功德藏迴向。攝德無盡故。今且順論。此明如道行。初標分位。為顯隨如[A22]已入五地。次以善下總顯。後願力下別明。
以善修菩提分法故。善淨深心故。復轉求上勝道故。隨順真如故。
二總顯中四句。皆是正修諸行。故總明順如。謂前二句為所治。即四地修菩提分。以前十心。能善清淨。得入五地。於此淨心。希求勝相。即復是慢。慢在文外故。以後二句而為能治。初句轉求不住道行勝為能治。謂不住淨心而起諸行。即治住淨慢故後句雖起諸行。不退失前平等深淨之心。則能隨順真如。平等即如故。
願力所持故。於一切眾生慈愍不捨故積集福智助道故。精勤修習不息故。出生善巧方便故。觀察照明上上地故。受如來護念故。念智力所持故。
後別明中。顯上隨如之行。有其八種。經有九句。前七各一。後二合一。八中前二是起行心。一自利願即修菩提心。二利他慈即不疲倦心。後六是行。謂三得善根力。四不捨眾行。五善巧修。六無厭足故照明上上。七得他勝力。八自得勝力。此有二句。初句具三慧。念是聞思。智即修慧。後句勝進究竟。六中前三自分。後二勝進。
佛子。此菩薩摩訶薩如實知此是苦聖諦。此是苦集聖諦。此是苦滅聖諦。此是苦滅道聖諦。
第二不住道行勝。有二種觀。一所知法中智清淨勝。二佛子下得如是諸諦下利益眾生勤方便勝。初即自利。護煩惱行故不住世間。後即利他。護小乘行故不住涅槃。同時相導。名不住道。今初智勝。分二。先明四諦實法分別。後善知俗下復託此四明十觀門。化生差別。此乃十種觀於四諦。非謂觀十四諦也。今初。言實法者。有佛無佛。苦集二諦體是妄想雜染因果。滅道二諦體是出世清淨因果。後十觀中略啟四門。一制立。二明開合。三明通別。四正[1]譯文。初制立者謂四諦義含法界。菩薩照窮無疑。隨智異說難窮。略舉十明無盡。然十皆菩薩自智。智相難明。故論約化生以明其異。以此通明所知法中智清淨也。二明開合者此十總唯是一化生分別。若隨所化大小分二。前九化小。後一化大故。若隨化所起則分為三。前五生解。次四起行。後一合證故。三對實法以明通別。此十望前四諦。前五通觀四諦。謂一世俗者觀四諦法相。二觀其性空。三通觀性相無礙。四觀性相各異。五觀此四緣起集成。次四別觀四諦。謂六七八九如次觀苦集滅道。後一但觀滅道。菩薩地因證佛智故。
上敘科意。
下正釋文。
善知俗諦。善知第一義諦。善知相諦。善知差別諦。善知成立諦。善知事諦。善知生諦。善知盡無生諦。善知入道智諦。善知一切菩薩地次第成就諦。乃至善知如來智成就諦。
次四正釋文中。先列十名。
此菩薩隨眾生心樂令歡喜故知俗諦。通達一實相故知第一義諦。覺法自相共相故知相諦。了諸法分位差別故知差別諦。善分別蘊界處故知成立諦。覺身心苦惱故知事諦。覺諸趣生相續故知生諦。一切熱惱畢竟滅故知盡無生智諦。出生無二故知入道智諦。正覺一切行相故善知一切菩薩地次第相續成就乃至如來智成就諦。以信解智力知。非以究竟智力知。
後解釋中。疏依本論攝十為七。初一為根未熟眾生未堪入大。為說四諦十六行等。名知四諦(言十六行者。苦下有四謂苦空無常無我。集下有四者謂集因生緣。滅下有四者謂滅靜妙離。道下有四者謂道如行出)二為根熟堪說大者。為說法空第一義。三為疑惑眾生故知相諦。謂有聞第一義諦猶豫不決。若是空耶。則無因果。若是有耶。云何言空。今明即俗自相是空。共相俱處無違。故名相諦。四為謬解迷惑深法眾生故知差別。謂前緣二境故名為疑。今聞俱處便謂是一。名為謬解。今明體雖不異性相分位歷然差別。五為離正念眾生故知成立諦。謂既聞差別。謂皆有體。名離正念。今明差別但是緣成無有自性。故云成立。六為正見眾生知事生無生等道四諦。由無前疑執故名正見。事即苦諦。生即集因。無生是滅。因亡曰盡。即盡智也。後果不生名為無生。即無生智也。七為大乘可化眾生故知菩薩地乃至如來智諦。謂先住大乘化令進故。言正覺一切相者。大乘要須於五明處善巧知故。菩薩地是因。言次第相續者如從初地二地乃至十地。入佛地大果也。以信解等者為疑。外疑六地[A23]已上乃至佛地未曾證入彼云何知。故此釋云。信解鏡像觀智力知。非成就智。鏡像即影像觀。未得本質故。
上不住道中。初所知法中。智清淨勝竟。下利益眾生勤方便勝。
佛子。此菩薩摩訶薩得如是諸諦智[A24]已。
二利益眾生勤方便智中二。先總起悲觀。二佛子下別起悲觀。總中三。初結前。次如實下觀過。後菩薩下起悲。
如實知一切有為法。虗妄詐偽。誑惑愚夫。
次正觀過中。先明非真。今初。虗妄二字觀內五蘊。謂妄想常等不相似無故虗。此明所取非真。常作我想慢事故妄。此辨能取不實。非有計有。常樂我淨皆名我想。非唯我見。我為本故獨云我想也。詐偽二字觀外六塵。世法牽取愚夫故詐。此顯能取迷真。謂由妄取令彼世法隱虗詐實。使其貪取也。世法盡壞故偽。此明所取不實。世法相似相續似有義利。而實速滅無利故偽。誑惑愚夫。乃對人彰過。上虗偽二境引心總名為誑。詐偽二心迷境皆名為惑。愚夫即是依彼正取我慢之人。
菩薩爾時於諸眾生轉增大悲。生大慈光明。
二正起慈悲者憐愍故悲。勝利益故慈。不住道行勝故轉增。皆言大者勝前地故。云光明者救生方便智成故。轉增光明俱通慈悲。轉前慈悲分同諸佛故名為生。
佛子。此菩薩摩訶薩得如是智力。不捨一切眾生。常求佛智。
第二別起悲觀中二。先明化生願。次如實觀下明化他心。今初。先牒前。得是智力近牒觀有為。遠牒觀諸諦。不捨眾生牒前慈悲。後常求佛智正明起願。願救眾生義故。
如實觀一切有為行前際後際。
二化他心中二。先明大悲觀。後佛子菩薩復作是念此諸眾生下明大慈觀。前中悲有二相。一如實觀苦因緣集故。即知苦體性。二佛子至復作是念下觀深重苦人而多故。即就人彰過。前中有四。初總二際。次知從下順觀二際。三虗妄下逆觀二際。四若有下結如實知。今初。前即過去。後即未來。顯無始終。流轉相故。
知從前際無明有愛故生。生死流轉。於諸蘊宅不能動出。增長苦聚。
二順觀中二。先明前際。後如實下類顯後際。前中復二。先顯緣集聚苦。次無我下顯空無我。今初。無明有愛顯流轉因。能發能潤。此以為本。故生即是果。故涅槃云生死本際凡有二種。一者無明。二者有愛。是二中間有生老死。今菩薩觀此而起大悲。亦同淨名從癡有愛即我病生矣。然生果有三。一[1]欲眾生故流轉生死。欲貪即是愛身本故。二妄梵行求眾生故於蘊宅不能動出。外道計我常住其中故。三有求眾生故增長苦聚。三有皆苦故。
無我。無壽者。無養育者。無更數取後趣身者。離我我所。如前際。後際亦如是皆無所有。
次顯空無我及類顯後際。
虗妄貪著。斷盡出離。
三逆觀中順即苦集。逆即滅道。虗安斷盡即是滅也。出離是道。
若有若無皆如實知。
四結如實知。即雙結二際。逆順有無三義。一約凡夫但有苦集而無滅道。二約菩薩順有逆無。三雙約凡聖。真滅本有道亦符之。妄苦本空。集亦同爾。凡夫迷故不覺不知。菩薩正了名如實知。
佛子。此菩薩摩訶薩復作是念。此諸凡夫愚癡無智。甚為可愍。
第二深觀重苦。久而多故。無始隨逐故深。種種苦事故重。文中二。初總標可愍。不知本空故名愚癡。不知厭苦故云無智。故為可愍。
有無數身[A25]已滅今滅當滅。
二釋可愍所由。初明深苦不知故為可愍。
如是盡滅不能於身而生厭想。
次明重苦不知故為可愍。於中先牒前呵後。
轉更增長機關苦事。隨生死流不能還返。於諸蘊宅不求出離。
次轉更下正明重苦。於中三。初觀生苦。機關苦事即是生苦。言機關者顯無我故。抽之即動。息手便無。若造業因。生生不息。隨生死下名有集愛。於諸蘊下明離滅道。
不知憂畏四大毒蛇。不能拔出諸慢見箭。不能息滅貪恚癡火。不能破壞無明黑闇。不能乾竭愛欲大海。不求十力大聖導師。入魔意稠林。
二不知下觀老病死。四大毒蛇是不知病苦。不能拔下明具彼集。文有四句。一妄梵行求眾生。不能拔出諸慢見箭。外道多起故。二欲求眾生。欲愛不能息三毒火。三欲求眾生。行惡行者不破無明。以見少利行大惡行。後受大苦。故云黑闇。四有求眾生。不能竭愛欲大海。三有之愛廣無邊故。觀如實中。說彼三求以為苦果。令為集者。三求皆能為集因而受果故。次不求十力大聖導師明遠彼滅。不向滅者故入魔意。下稠林明遠彼道。順冤道故。煩惱結使名為稠林。是魔所行故名冤道。
於生死海中。為覺觀波濤之所漂溺。
三於生死下總結過患。舉生死海總顯於苦。覺觀波濤總明有集。
上大悲觀竟。
下大慈觀。
佛子。此菩薩摩訶薩復作是念。此諸眾生受如是苦。孤窮困迫。無救無依。無洲無舍。無導無目。無明覆翳黑闇纏褁。
第二大慈觀中二。初觀境興慈。後佛子下廣願饒益。前中二。先覩境。後我今下興慈。今初。即覩前眾生受深重苦。以為慈境。文中先總。次無救下別。總中無父曰孤。明無所恃。途盡曰窮。明後無所依。任重無替曰困。常受生死故。強力所逼曰迫。業惑所陵故。後別中無救無依釋上孤義。論云謂現報[A26]已受不可救脫。當報因招無善為依。次無洲舍釋上窮義。溺於覺觀波濤。不聞正法智洲為對治故。在於生死曠野不為善友慈舍庇故次。無導無目釋上困義。離於寂靜正念思惟究竟前導故。離於正見之明目故。既無導無目。非困如何。次無明下釋上迫義。無明者無明住地舊煩惱故。黑闇者四住客塵故。常起邪念故為其覆翳。不聞正法故為彼纏褁。
我今為彼一切眾生。修行福智助道之法。獨一發心不求伴侶。以是功德。令諸眾生畢竟清淨乃至獲得如來十力無礙智慧。
二興慈中獨拔修善。令物得菩提涅槃之樂。
佛子。此菩薩摩訶薩。以如是智慧觀察所修善根。皆為救護一切眾生。利益一切眾生。安樂一切眾生。哀愍一切眾生。成就一切眾生。解脫一切眾生。攝受一切眾生。令一切眾生離諸苦惱。令一切眾生普得清淨。令一切眾生悉皆調伏。令一切眾生入般涅槃。
第二廣顯饒益。亦彰慈所為。文中二。先牒前總明上來修善皆為救護。即是慈相。後利益下別顯救護。有十種相。前二為救護未來。後八通於前未。一住不善眾生令住善法利益。二住善法眾生令得安樂果。為成彼善故。三愍貧乏者興資生具。四修行多障者令其成就。上二救順緣不足苦。五世間繫閉者令得解脫。下有五種。令諸外道信解正法。謂六未信攝令正信。七令離無利勤苦。八疑惑眾生疑除解淨。九[A27]已住決定。勸修三學以調三業。十[A28]已住三學令得涅槃。上三即解行證。論意皆為外道。理實兼通餘類。上來不住道行勝竟。下彼勝果。
佛子。菩薩摩訶薩住此第五難勝地。名為念者不忘諸法故。名為智者能善決了故。名為有趣者知經意趣次第連合故。
大文第三明彼果勝。即不住道行勝之果。有四勝果。一攝功德勝。二名為無厭足下修行勝。三佛子菩薩如是勤修下教化眾生勝。四佛子菩薩為利益下起隨順世間智勝。四中。初二自利。即所知法中智清淨果。初自分。後勝進。後二即利他勤方便果。前化他行。後化他智。今初攝功德中十句。初三句攝聞勝。然有二義。一即三慧。如次配聞思修。二顯二持。念即聞持。智及有趣即是義持。
名為慚愧者自護護他故。名為堅固者不捨戒行故。
次二句攝戒勝。一忍辱柔和勝。即戒因也。謂內懷慚愧。不誑幽明。自護七支不招譏毀。故能持戒。二戒無缺勝。即戒體成也。乃至命難不捨戒故。
名為覺者能觀是處非處故。名為隨智者不隨於他故。名為隨慧者善知義非義句差別故。名為神通者善修禪定故。名為方便善巧者能隨世行故。
三後五中攝智勝。一者因緣集智。此知法相智。無因倒因名為非處。正因緣集名之為處。知處治於非處故名覺者。二者證智。知魔事對治。隨識分別皆魔事故。三知妄說智。異說對治即知教智。正說為義句。邪說為非義句。邪正交雜揀邪得正。名善分別。四神力起用智。依定起通治邪依故。五化眾生智。折伏攝受隨世宜故。上五中前三自利。後二利他。
名為無厭足者善集福德故。名為不休息者常求智慧故。名為不疲倦者集大慈悲故。名為為他勤修者欲令一切眾生入涅槃故。
第二修行勝。有十一句。前四自分。一增長因行。集五度福故。二依止因行。慧為所依故。此自利福智對。三化生不疲行。四令初證滅行。此二利他因果對。
名為勤求不懈者求如來力無畏不共法故。名為發意能行者成就莊嚴佛土故。名為勤修種種善業者能具足相好故。名為常勤修習者求莊嚴佛身語意故。名為大尊重恭敬法者於一切菩薩法師處如教而行故。名為心無障礙者以大方便常行世間故。名為日夜遠離餘心者。常樂教化一切眾生故。
後七句勝進。五起佛法行。六起淨土行。此依正一對。七依佛法身起行。相好法身故。八依佛所作起行。顯三密用故。此二外相內密對。上四皆起菩提。九敬重法行。進依勝[A29]己故。上五自利。後二利他。十願取有行。十一離小乘行。即顯是揀非對。
佛子。菩薩摩訶薩如是勤修行時。以布施教化眾生。以愛語利行同事教化眾生。
第三教化眾生勝中二。初正明化生。後佛子此菩薩下結行成益。今初分二。初總以四攝攝生。
示現色身教化眾生。演說諸法教化眾生。開示菩薩行教化眾生。顯示如來大威力教化眾生。示生死過患教化眾生。稱讚如來智慧利益教化眾生。現大神通力教化眾生。以種種方便行教化眾生。
後別明四攝。文有八句。一示現色身是同事攝。隨順眾生應化自眾故。二演說法即愛語攝。諦語法語為愛語性。一切種愛語中多約開演。三開示下皆利行攝。此句為於菩提無方便眾生示菩薩行。即利行自性。四於大乘疲倦眾生示佛威力。即一切利行。未成令成故。五為世間眾生樂著財位故。示其過患。明位大憂大財多禍多。六為不信大乘先未行勝善。讚如來智。七為無智外道。示以神通。上三即難行利行。八總顯一切門一切種利行。故云種種方便。然利行愛語亦可參用。由彼愛語示其所學。即為利行故。
佛子。此菩薩摩訶薩能如是勤方便教化眾生。心恒相續趣佛智慧。所作善根無有退轉。常勤修學殊勝行法。
佛子。此菩薩摩訶薩為利益眾生故。世間技藝靡不該習。
大文第四隨順世智勝者明染障對治。染即煩惱。障即所知。文分三段。初總標多門。二所謂下別示其相。三及餘下總結成益。今初總標。
所謂文字算數。
二別顯其五明相。故大般若云。五地菩薩學五明故。即分為五。一文字算數即是聲明。通治儒智障。言文字者名句文身。即聲論中設法施設建立。算數即數建立。故治取與生疑障。
圖書印璽。地水火風。種種諸論。咸所通達。
二圖書至咸通達。即當因明。咸通達者正是明義。種種論者言論。尚論。諍論。毀謗論。順正論。教道論等。類非一故。地水火風即是諍論中攝。謂諸邪見計。不同故。順世外道唯地為因。一切皆以微塵成故。水風二仙外道以風水為因。世界水成故。風輪所持故。事火外道以火為因。火成熟故。圖書印璽即尚論。隨世所聞故。又此圖書亦正教量。即治所用事中忘障。論云取與寄附即事中障。聞法思議解中障。作不作[A31]已作未作應作不應作皆業中障。印璽亦是現量。又治所取物不守護障。璽即玉印。
又善方藥療治諸病。顛狂乾消鬼魅蠱毒悉能除斷。
三即醫方明。即四大不調眾生。毒相病障對治故。善療除斷皆除斷方便。斷[A32]已不生故名為善。顛至蠱毒病相病因。於中顛等內四大。鬼等外眾生。蠱毒通二。有草毒蛇毒等故。
文筆讚詠歌舞技樂戲笑談說悉善其事。國城村邑宮宅園苑泉流陂池草樹華藥凡所布列咸得其宜。金銀摩尼真珠瑠璃螺貝璧玉珊瑚等藏悉知其處。出以示人。日月星宿鳥鳴地震夜夢吉凶身相休咎咸善觀察一無錯謬。
四工巧明。文筆讚詠即書算計度數印。工業中書所攝故。韻屬曰文。對詞曰筆。顯德曰讚。寄情曰詠。次歌至談說即音樂工業。悉善其事通上二文。皆憂惱障對治。國城至其宜即營造工業。草樹華果亦兼營農工業。此即不喜樂障對治。金至示人即生成工業。繫閉障對治。日月至無錯謬即占相工業。是所得報分過惡因障對治。日月五星以為七曜。及二十八宿。並上知天文。地震即下知地理。夜夢至休咎即中知人情。鳥鳴即察鳥情。亦是人情所感。咸善無謬總究上三才。
持戒入禪神通無量四無色等。
五持戒下內明。治五種染。一持戒治破戒染。二入禪治貪欲染。三神通治邪歸依染。四無量治妄行功德染。謂治殺生祀祠求梵福故。五四無色定治妄修解脫染。上來所釋多依本論。及瑜伽三十四五。其中更有別理。
及餘一切世間之事。但於眾生不為損惱。為利益故。咸悉開示。漸令安住無上佛法。
第三結成益者此起世智。具四種相。一異障中無障故云但於眾生不為損惱。事中不知名之為障。損惱生事復是事中異障。今無此捕獵等之異障。二與無過樂。即為利益故。謂雖不惱。令其染著。亦不為之。三發起清淨。即咸習開示。謂能起助道之事。四所用清淨即漸令安住無上佛法。謂用此得淨故。
上順世間智勝竟。
佛子。菩薩住是難勝地。以願力故得見多佛。所謂見多百佛。見多千佛。見多百千佛。乃至見多百千億那由他佛。悉恭敬尊重承事供養。衣服飲食臥具湯藥一切資生。悉以奉施。亦以供養一切眾僧。以此善根迴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於諸佛所恭敬聽法。聞[A33]已受持隨力修行。復於彼諸佛法中而得出家。既出家[A34]已。又更聞法得陀羅尼為聞持法師。住此地中經於百劫。經於千劫。乃至無量百千億那由他劫。所有善根轉更明淨。
大文第二位果。亦有三果。初調柔果中有四。一調柔行。二教智淨。三別地行相。四結說地相。初中有法喻合。法中正起行內。又更聞法得陀羅尼者。論云非得義持者對勝顯劣。般若未現前故。所以得聞持者得二難故。一地初十平等心難得能得故。二地中樂出世間智。現世間智。此不住道難得能得故。此之二難。對劣顯勝。故得聞持。不同三地唯世間聞持。
佛子。譬如真金以硨磲磨瑩轉更明淨。
喻中真金硨磲磨瑩者證智契如事如真金。教智光明能示現如事。猶彼硨磲。
此地菩薩所有善根亦復如是。以方便慧思惟觀察。轉更明淨。
三合可知。
佛子。菩薩住此難勝地。以方便智成就功德。下地善根所不能及。佛子。如日月星宿宮殿光明。風力所持不可沮壞。亦非餘風所能傾動。此地菩薩所有善根亦復如是。以方便智隨逐觀察不可沮壞。亦非一切聲聞獨覺世間善根所能傾動。
二教智淨中日月等者。論云依阿含增長智慧光明。勝前地智故。謂勝前地珠光。
此菩薩十波羅蜜中禪波羅蜜偏多。餘非不修。但隨力隨分。
三別地行相。
佛子。是名略說菩薩摩訶薩第五難勝地。
四結說地相。
菩薩住此地多作兜率陀天王。於諸眾生所作自在。摧伏一切外道邪見。能令眾生住實諦中。布施愛語利行同事。如是一切諸所作業。皆不離念佛。不離念法。不離念僧。乃至不離念具足一切種一切智智。復作是念。我當於眾生中為首為勝為殊勝。為妙為微妙。為上為無上。乃至為一切智智依止者。此菩薩若發勤精進。於一念頃得千億三昧。見千億佛。知千億佛神力。能動千億佛世界。乃至示現千億身。一一身示千億菩薩以為眷屬。
二攝報果。
若以菩薩殊勝願力。自在示現過於此數。百劫千劫乃至百千億那由他劫。不能數知。
三願智果。
爾時金剛藏菩薩。欲重宣其義而說頌曰。
第三重頌二十二偈。分三。初十七偈頌地行。次四偈頌地果。後一偈結說。初中又三。初五偈三句頌勝慢對治。於中初四偈頌十平等。
餘二頌如道行。
第二了知下六偈三句頌不住道。於中初兩偈一句頌所知法中智清淨。
後既觀下四偈半頌教化眾生勤方便。於中初一偈頌總觀有為虗偽。起慈悲心。次一偈半頌悲觀中觀緣集苦。次一偈半頌觀身重苦。後半頌大慈觀。
第三名為下四偈半頌彼果勝中。初半偈頌攝功德勝。次一頌修行勝。於中如是一切為眾生句兼頌教化眾生勝。
次四偈頌起世智勝。頌位果。
三果可知。
第五難勝地竟。
大方廣佛華嚴經綱要卷第三十六
校注
[0780001] 譯疑釋 [0781001] 欲下疑脫求【經文資訊】《卍新續藏》第 8 冊 No. 240 華嚴綱要(第1卷-第44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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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𦦨慧地。所以來者。瑜伽引解深密明四種清淨能攝諸地。前三即意樂戒定增上三清淨訖。此下第四訖於佛地明慧增上。故次來也。又慧有多種。四地正明覺分相應增上慧住。故次來也。又前地雖得世定總持。而未能得菩提分法捨於定愛及與法愛。今修證彼行故次來也。若依本論。前三寄世間。今此出世。次第故來。若近望前地。由前定聞發此證智。故次來也。故論云依彼淨三昧因持如實智淨顯示故。言𦦨慧者法喻雙舉。亦有三義。一約初入地釋。初入證智能燒前地解法慢薪故。本分云不忘煩惱薪智火能燒故。二約地中釋。成唯識云安住最勝菩提分法。燒煩惱薪。慧𦦨增故。以此地正明菩提分法言中該初後。以菩提分慧為𦦨自性。以惑智二障為薪自性。此地菩薩能起慧𦦨燒二障薪。名𦦨慧地。三約地滿。從證智摩尼放阿含光故名為燄。然所燒煩惱。即所離微細煩惱現行障。謂所知障中俱生一分。亦攝定愛法愛。菩提分法特違於彼。故能燒之。由斯四地說斷二愚及彼麤重。一等至愛愚。味八定故。二法愛愚即解法慢。今得無漏定及無漏教故違於彼。由斯證得無攝受真如。謂此真如無所繫屬。非我執等所依取故。得此真如寧有定法之愛。便能成菩提分行。及不住道。精進不退。由達無攝受真如。便得攝無生之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