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住毘婆沙論卷第六
[2]分別功德品第十一
問曰:
懺悔、勸請、隨喜、迴向應云何作?[3]於晝夜中幾時行?
答曰:
以恭敬相故,右膝著地、偏袒右肩、合掌,是事應初夜一時禮一切佛。
懺悔、勸請、隨喜、迴向,中夜、後夜皆亦如是。於日初分、日中分、日後分亦如是。一日一夜合為六時,一心念諸佛,如現在前。
問曰:
作是行已,得何果報?
答曰:
若於一時中,行此事者所得福德,若有形[4]者,恒河沙等無量無邊不可思議三千大千世界所不容受。
如《三[5]支經》〈除罪業品〉中說:「佛告舍利弗:若善男子、善女人,以滿恒河沙等三千大千世界七寶布施諸佛;若復有人勸請諸佛轉法輪,此福為勝。」
又[6]佛於《般若波羅蜜》〈隨喜迴向品〉中說:「善哉!善哉!須菩提!汝能[7]作佛事,與諸菩薩說迴向法。若菩薩作是念:『如諸佛知見是善根福德本末體相何因緣故有?我亦如是隨佛所知所見迴向。』是人得福多。
「譬如恒河沙等三千大千世界中眾生皆成就十善道;菩薩迴向福德最上、最妙、最勝無比、無等、無等等。
「須菩提!置是恒河沙等三千大千世界眾生,成就十善道;若恒河沙等三千大千世界眾生皆得四禪,其福比此亦復最上、最妙、最勝。四無量心、四無色定、五神通、得須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羅漢果、辟支佛道亦如是。如法迴向福德最上、最妙、最勝。
「須菩提!置此恒河沙等三千大千世界眾生皆作辟支佛;若有恒河沙等三千大千世界眾生,皆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復有恒河沙等三千大千世界眾生,其一菩薩以取相心,供養是諸眾生衣服、飲食、臥具、醫藥;於恒河沙等劫,以一切樂具供養、恭敬、尊重、讚歎,一一菩薩皆亦如是。須菩提!於意云何?是諸菩薩以此因緣,得福多不?
「甚多,世尊!如是福德算數譬喻所不能及。若是福德有形,恒河沙等世界所不能受。」
佛告須菩提:「善哉!善哉!須菩提!是菩薩為般若波羅蜜守護,以善根隨法性迴向所得福德,先諸菩薩取相布施福德百分不及一,千分、萬分、百千萬億分,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何以故?先諸菩薩取相分別布施,皆是有量有數。」
又《般若波羅蜜》〈迴向品〉中說:佛告淨居天子:「置此恒河沙等三千大千世界眾生皆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餘恒河沙等三千大千世界眾生,一一菩薩以取相心供養是諸眾生衣服、飲食、臥具、醫藥資生之物,隨意供養於恒河沙等劫。
「諸天子!若是恒河沙等三千大千世界眾生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餘恒河沙等三千大千世界中眾生皆亦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其一菩薩供養是諸菩薩衣服、飲食、臥具、醫藥資生之物於恒河沙等劫,是布施取相分別。如是諸菩薩各於恒河沙等劫,供養是諸菩薩衣服、飲食、臥具、醫藥資生之物,隨意供養恭敬、尊重、讚歎,皆是取相布施。
「若菩薩為般若波羅蜜所護,過去、未來、現在諸佛戒品、定品、慧品、解脫品、解脫知見品及聲聞五品,及諸凡[1]夫人於中種善根,已種、今種、當種,盡和合稱量,使無遺餘,最上、最妙、最勝、無等、無等等不可思議隨喜福德,迴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作是念:『我是福德能至佛道』,是福德於先取相福德百分不及一,千[2]分、萬分、億分,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何以故?是諸菩薩取相分別布施故。
「復有恒河沙等三千大千世界眾生,皆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身行善業、口行善業、意行善業。
「復有恒河沙等三千大千世界眾生,皆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若人於恒河沙等劫惡口罵詈皆能忍受。
「於恒河沙等劫身心精進,除諸懈怠;攝心禪定無諸亂想,而皆取相,不如菩薩如法性迴向其福為勝。」
是故如汝先說「作如是事得何等利」者,得如是大福德聚。是故若人欲得如是無量無邊不可思議福德聚者,應行是懺悔、勸請、隨喜、迴向,不惜身命、利養、名聞,於晝夜中常應勤行。
問曰:
汝但說勸請、隨喜、迴向中福德,何故不說懺悔中福德耶?
答曰:
於諸福德中,懺悔福德最大,除業障罪故,得善行菩薩道,行勸請、隨喜、迴向,與空、無相、無願和合無異。
復次,懺悔如如意珠,隨願皆得。如佛說:
「若人欲於婆羅門大姓中生、剎利大姓中生、居士大家中生,應如是懺悔罪業,無所覆藏,後不更作。
「若有人欲生四天王天上、忉利天上、夜摩天上、兜率陀天上、化樂天上、他化自在天上,亦應如是懺悔罪業,無所覆藏後不更作。
「若人欲生梵世,乃至非想非非想處,是人亦應如是懺悔罪業,無所覆藏後不更作。
「若人欲得須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羅漢果,亦應如是懺悔罪業。
「若人欲得三明六神通,聲聞道中自在力,盡聲聞功德彼岸,亦應如是懺悔罪業。
「若人欲得辟支佛道,亦應如是懺悔罪業。
「若人欲得一切智慧、不可思議智慧、無礙智慧、無上智慧,亦應如是懺悔罪業,無所覆藏,後不更作。」
是故當知懺悔有大果報。
問曰:
汝言「懺悔除業障罪」。
餘經中說:「佛告阿難,故作業必當受報」
又《阿毘曇》中說:「諸業因緣不空,果報不失不滅。」
又經說:「眾生皆屬業,皆從業有,依止於業。眾生隨業各自受報,若現報、若生報、若後報。」
又《業報經》中閻羅王為眾生說言:「咄!眾生!汝此罪非父母作、天作、沙門、婆羅門作,汝自作自應受報。」
又賢聖偈中說:
又佛自說:
是故不應言懺悔除[4]業罪。
答曰:
我不言「懺悔則罪業滅盡,無有[5]報果」,我言「懺悔,罪則輕薄,於少時受」,是故懺悔偈中說:「若應墮三惡道,願人身中受。」
又《如來智印經》中說:「佛告彌勒:諸菩薩深心愛樂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有罪應在惡道受報,是罪輕微;後世受惡形、或多疾病、無有威德,生下賤家、貧窮家、邪見家、邪業自活家、生違意處、多憂愁處、國土破壞、聚落破壞、居家破壞、所愛破壞,不遇善知識、常不聞法、不得利養,若得麁弊常不自供,能令下賤之所信敬、於諸大人不得信敬,修集諸福時,多有障礙不得成就、諸根闇鈍習禪意亂,不得無漏覺意功德,不知經法,隨宜所趣乃至惡夢償惡道報。」
又佛說:「人有小罪,今世可受報,是罪轉多,便墮地獄。
「云何是人今世小罪轉多而墮地獄?有人不修身、不修戒、不修心、不修慧、無有大意,是人小罪便墮地獄。
「云何是人有罪今世應受報,罪不增長,不入地獄?有人修身、修戒、修心、修慧,有大志意,心[A1]不拘[6]閡。如是人有罪,不復增長,今世現受。譬如人以小器盛水,著一升鹽則不可飲。若復有人,以一升鹽投於大[1]池,尚不覺鹽味,何[2]況叵飲。何以故?水多鹽少故,罪亦如是。」
偈說:
今世輕受,又如阿闍世害得道父王,以佛及文殊師利因緣故重罪輕受。
又如人毒蛇生時雨血,後漸長大,意欲殺人眼看即死,若以氣噓亦死,是故時人號為氣噓。是人命終時,舍利弗往至其所;心中瞋恚,眼看不死,噓亦不死。舍利弗身色方更光顯,心即清淨上下七觀。以是因緣,命終之後七反生天上,七反生人中,於後人壽四萬歲時當得辟支佛道,身黃金色,時人謂是金聚來欲斫取,即命終涅槃。
又如阿輸伽王以兵伏閻浮提,殺萬八千宮人。先世施佛土故,[5]起八萬塔,常於大阿羅漢所聽受經法,後得須陀洹道,即人身輕償。
如是等罪,多行福德,志意曠大,集諸功德故,不墮惡道。
是故汝先難「若懺悔,罪業則滅盡,無有果報」者,是語不然。
復次,若言「罪不可滅」者,《毘尼》中,佛說「懺悔除罪」則不可信。是事不然,是故業障罪應懺悔。
分別布施品第十二
菩薩能行如是懺悔、勸請、隨喜、迴向。
是菩薩以懺悔、勸請、隨喜、迴向故,福力轉增、心調柔軟;於諸佛無量功德,清淨第一,凡夫所不信而能信受,及諸大菩薩清淨大行、希有難事,亦能信受。
復次——
[6]菩薩信諸佛菩薩無量、甚深、清淨、第一功德已,愍傷諸眾生無此功德,但以諸邪見,受種種苦惱,故深生悲心。
是菩薩得悲心已,作是念:「是諸眾生常為貪、恚、癡所病,以身心受諸苦惱,我當拔濟使離身、心苦惱深[7]埿,畢竟無生、老、病、死患,得住安隱涅槃樂處。」
是故,於此苦惱眾生,生深悲心,以悲心故,為求隨意,使得安樂,則名慈心。
菩薩,是求佛道、度苦惱眾生念者。
隨,名隨順慈悲,不隨餘心。
深慈,名遍諸眾生,念徹骨髓。
所有,名一切內外,所有金銀、珍寶、國城、妻子等。
貪,名欲得無厭。
惜,名愛著,不欲與他斷,名離此[8]三惡。
如是,則開檀波羅蜜門,是故常應一心勤行,無令放逸。
何以故?菩薩作是念:「我今隨所能作,利益眾生,發堅固施心。」
是菩薩定心布施,凡所[9]有外物,若有命、若無命,無有乞而不與。
「無命物」者:金、銀、珍寶,乃至轉輪聖王位、天王位。
「有命物」者:男、女,貴[10]族,好家年少妻妾。端嚴、柔和、恭敬、善順,愛惜之至,過於身命,而能施人。如一切施菩薩所有外物及妻子等,皆能施與。
是菩薩乃至自身肉、血、頭、目、手足、耳鼻、割肉出骨,破骨出髓,如薩陀波崙。或舉身施與,一切所愛無過身者,亦能施與,如薩和檀。如菩薩為[11]兔,以身施與仙人。如尸毘王以身代鴿。
問曰:
是菩薩為分別知布施及布施果報,故[1]能以難事施?為但以慈悲心所發故施?
答曰:
內物,名頭、目、手、足等。
外物,名妻子、金、銀寶物等。
是菩薩如實知施,是得是報各各分別。又信諸經所說,或以天眼得知。
問曰:
汝先說知以身支節布施及外物布施所得果報,今可說所得果報。
答曰:
《寶頂經》中〈無盡意菩薩第三十品〉檀波羅蜜義中說:「菩薩立願,須食者施食,令我得五事報:一者、得壽命,二者、得[2]膽,三者、得樂,四者、得力,五者、得色。
「須漿與漿者,先於人中得香美飲,後得除諸煩惱渴愛。
「須乘與乘,則得隨意樂報,成就四如意足,後得三乘道。
「須衣與衣,則得慚愧衣報。
「須燈明與燈明,則得佛眼光明。
「須伎樂與伎樂,則得具足天耳。
「須末香塗香與末香塗香:則得身無臭穢。
「須汁與汁,則得味味相報。
「須房舍與房舍,則得與一切眾生作歸依救護。
「施資生之具者,則得助菩提功德。
「施醫藥者,則得無[3]老、病、死,常樂安隱。
「施奴婢者,則得自在隨意,具足智慧。
「施金、銀、珊瑚、[4]車𤦲、馬腦者,則得具足三十二相。
「施種種雜物莊嚴[5]具,則得八十隨形好。
「施象馬車者,則得具足大乘。
「施園林者,則得具足禪定樂。
「施男女者,得所[6]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施倉穀寶藏者,則得具足法藏。
「施以一國土、一閻浮提、四天下王位者,則得道場自在法王。
「施諸戲樂具者:則得法樂。
「以足施者,則得法足能到道場。
「以手施者,則得寶手。
「能施一切以耳鼻施者,則得具足身體。
「以眼施者,則得具足無閡法眼。
「以頭施者,則得三界特尊一切智慧。
「以血肉施者,令諸眾生得堅固行。
「以髓施者,得金剛身,無能壞者。」
「如是開施門果報,餘施果報亦應知。
「以臥具施者,得三乘安隱解脫。
「[7]床以坐處施者,則得菩提樹下道場不可壞處。
「以妻施者,為得法喜娛樂故。
「以道施者,為生死失道眾生,得入正道故。
「以筏施者,為得度欲流、有流、見流、無明流故。
「以骨施者,為得戒堅、定[8]堅、解脫堅、解脫知見堅、眾生堅故。
「以眷屬施者,為得成就無量無邊阿僧祇福[A2]德,天人眷屬同心清淨不可沮壞故。
「以善哉施者,為得說法時,天龍、夜叉、乾闥婆、沙門、婆羅門歡喜稱讚故。
「以經卷施者,為得九部經,[9]久住無量時故。
「以法施者,為得通達一切法故,集一切功德故。
「是菩薩,如是樂行布施,知布施清淨,知布施果報所得多少。」
是故:
非法者:惡行所得財。
財名資生之物。取要言之,以惡業得財物施。
菩薩[10]知是布施不清淨故,如是等諸餘非法施,乃至智所呵施,不為此事。菩薩行布施,唯與空智慧等,種種功德和合。
問曰:
所說非法得財施等,及空智慧等和合施。此二施應廣分別!
答曰:
是二施,〈無盡意菩薩會品〉中「檀波羅蜜」中說:
初分別布施功德,所謂:
諸菩薩無非法求財施。無熱惱眾生施。無恐畏施。
無著故施。無請而不施。無不如所許施。
無悋好以不好施。無不深心施。無諂曲施。
無假偽施。無損果施。無邪心施。
無癡心施。無雜心施。無不信解[11]脫施。
無疲厭施。無親附施。無以承望己施。
無求福田者施。無輕一切眾生非福田者施。
無持戒毀戒高下心施。無求名聞施。無自高心施。
無卑他施。無懊惜施。無悔心施。
無急喚故施。無惡賤施。無自然法施。
無求果報施。無瞋恚施。無令人渴乏施。
無惱求者施。無輕弄彼施。無欺誑施。
無[12]䫌面施。無擲與施。無不一心施。
無不自手施。無不常施。無休息施。
無斷絕施。無競勝施。無輕少物施。
無[13]請隨自恣而以輕物施。無不稱力施。
無非福田施。無於少物劣弱心施。無恃多物憍心施。
無邪行施。無樂受生施。無恃色族富貴施。
無求生四王、釋、梵天上施。
無求聲聞、辟支佛乘施。
無求國王王子施。無限一世施。無厭足施。
無不迴向薩婆若施。無不淨施。無非時施。
無刀毒施。無惱弄眾生施。無智者所呵施。
如是開示施門,餘不淨施,亦應當知。所謂:
諸菩薩無應棄物施。無憎惡涅槃施。無豐饒易得物施。
無[14]量恩施。無報恩施。無求反報施。
無求守護施。無求吉施。無慢心施。
無家法施。無因得即施。無不終身施。
無垢心施。無遊戲施。無以善知識故施。
無輕施。無遊逸施。無因失施。
無以讚己故施。無以呵罵故施。無以[1]祝願故施。
無以稱希有事故施。無以明己信故施。無以畏故施。
無誑施。無求眷屬施。無不唱導施。
無引眾施。無不信施。無無因緣施。
無隨意施。無現奇特施。無自稱讚施。
無不隨所求施。無為伏彼施[2]施。無不愛施。
無不任用物施。無不恭敬施。無下施。
無以怪相故施。無抑挫施。無挾勢得物施。
無不清淨心施。無疑心施。無破求者心施。
無禁忌物施。無分別施。無以酒施。
無以兵[3]杖施。無奪彼物施。無令人生疑心施。
無以親近故施。無說彼過咎施。無隨所愛施。
無瞋施。無癡施。無戲論施。
無不為菩提施。
問曰:
非法求財施,乃至不為菩提施,菩薩為有、為無。
若盡無者,則有過咎,不求福田,於眾生無差別心,亦無知恩報恩,亦無家法、國法施。若有者,何以皆言無?
答曰:
是非法得財施,乃至不為菩提施,菩薩不必盡無,或時有。是布施檀波羅蜜所不攝,不能具足檀波羅蜜故言無。
空等功德和合施者,如《無盡意菩薩經》〈檀波羅蜜品〉中說:
菩薩布施與空心合故不盡;是施無相修故不盡;是施無願守護故不盡;是施善根所攝故不盡;是施隨解脫相故不盡;是施能破一切魔故不盡;是施不[4]雜煩惱故不盡;是施得轉勝利故不盡;是施決定心故不盡;是施集助菩提法故不盡;是施正迴向故不盡;是施得道場解脫果故不盡;是施無邊故不盡;是施不可盡故不盡;是施不斷故不盡;是施廣大故不盡;是施不可壞故不盡;是施不可勝故不盡;是施至一切智慧故不盡;是施斷非法求財施等垢,成就空等諸功德故不盡。
非法求財施等是施垢,施與垢合是不淨施,與空等功德合是淨。
復次,是施淨、不淨今當更說。
《經》說施有四種:
有施於施者是淨,不於受者淨。
有施於受者是淨,不於施者淨。
有施於施者淨,亦於受者淨。
有施不於施者淨,亦不於受者淨。
若施者成就善身、口、意業,受者成就惡身、口、意業,是名於施者淨,不於受者淨。
若施者成就惡身、口、意業,受者成就善身、口、意業,是名於受者淨,不於施者淨。
若施者成就善身、口、意業,受者亦成就善身、口、意業,是名於施者淨,於受者亦淨。
若施者成就不善身、口、意業,受者亦成就不善身、口、意業,是名不於施者淨,亦不於受者淨。
貪欲、瞋恚、愚癡若斷、若不斷,亦應如是分別。
復次,四種布施中,有淨、不淨。
一、從施者淨,二、從受者淨,三、共淨。是名淨。
一、不從施者淨,二、不從受者淨,三、不共淨。是名不淨。
是中施者有功德故,從施者施得淨。以受者有功德故,從受[5]者施得淨。以施者、受者有功德故,從施者、受者施得淨。
施者有罪故,從施者施不淨。受者有罪故,從受者施不淨。施者、[6]受者有罪故,從施者受者施不淨。施者功德、受者功德,施者罪、受者罪,[7]先已說。
問曰:
汝說此四種施中,菩薩[8]應行何施?
答曰:
是布施有四種,三淨、三不淨,不淨盡不行。
淨中[9]行二淨:一者、施者淨,不於受者淨。二者、共淨。於此二[10]淨施中,應常精進。
何以故?是菩薩不期果報故,若期果報者,則求受者清淨。
「淨」,名[11]施者、受者功德莊嚴,其心清淨。
「不淨」,名施者有慳惜心。如佛說:「慳為施垢」。餘煩惱雖為不淨,慳最為重。
問曰:
若菩薩於施者淨及共[12]淨,應勤行此二施。慳為施者垢,亦是施大垢,若菩薩未離欲,未能斷慳,云何能行此[13]二淨施?
答曰:
菩薩若於有命、無命物,知生慳心者,則不畜此物,是故有所施,皆無悋惜。
問曰:
外物可不畜,身當云何?
答曰:
為利益眾生故,信解身如藥樹。如藥樹眾生有用,根、莖、枝、葉、華、實等,各得差病,隨意而取,無有遮護。菩薩亦如是,為利眾生故,能自捨身。作是念:「若眾生取我頭、目、手、足、[14]肢、節、脊、腹、髀、[15]膊、耳、鼻、齒、舌、血、肉、骨、髓等,隨其所須,皆能與之,或舉身盡施。」如是降伏其心,修集善根,為方便所護,行檀波羅蜜。[16]
是菩薩能以二種[18]淨施,能知二種迴向:一為總相,二為別相。
總相迴向者:有所施,皆迴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別相施者:如布施果報中說。
復次,總相迴向者:為安樂利益一切眾生。
別相迴向者:無信眾生,令得信故;破戒者,得持戒故;少聞者,得多聞故;懈怠者,得精進故;散亂心者,得禪定故;愚癡眾生,得智慧故;慳者,得捨心故。如是等種種別相。
復次,總相迴向者:以六波羅蜜,迴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別相迴向者:施外物時,願諸眾生得大最樂。支節布施時,願諸眾生具足佛身。
問曰:
布施有幾種迴向?幾種不迴向?
答曰:
[3]一菩薩布施,為清淨四事,故迴向。
三種不迴向:不為得王故迴向,不為得欲樂故迴向,不為得聲聞、辟支佛地故迴向。
不為得王故迴向者,遮王則并遮一切貴人、力勢自在者。
不為得欲樂迴向者,除上貴人,餘受富樂五欲自娛者。
不為得聲聞、辟支佛迴向者,遮因小乘入無餘涅槃,令得安住大乘,久後乃[4]入無餘涅槃。
為四淨迴向者:
菩薩所施,為清淨佛土故迴向。
為清淨[5]菩薩故迴向。
為清淨教化眾生故迴向。
為淨薩婆若故迴向。
菩薩應如是方便迴向,無令布施損減,使得勢力。
問曰:
以何法令布施損減?以何法令布施增益?
答曰:
若布施:
不迴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隨逐世間樂故。
求生下處。
無有方便能出布施、禪定果報,自在所生。
親近障閡大乘知識。
以是四法則布施損減。
離此四法布施,則得增益:一、迴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二、有方便迴向,三、求法王處,四、親近善知識。
又應以三法心而行布施:一者、憐愍一切眾生故,以菩提心行施。二者、不遠佛法而行布施。三者、不求果報而行布施。
復次——
菩薩為得三法故行布施:一者、佛法,二者、說法,三者、令諸眾生住無上樂。
又欲求二法行布施者:一者、大富,二者、具足檀波羅蜜。何以故?
若菩薩大富,則離貧苦、不取他財、不求息利;無有債主、不憂償債;多財富足、能自衣食;有能惠施、利益親族及善知識;眷屬安樂,其家豐饒,常如節會,心常歡悅。能大施與,眷屬不輕,人所敬仰,言皆信受,眾所依附,人來師仰,入眾無畏。常好洗浴,名香塗身。著好新衣,具足莊嚴。見諸好色,聽好音聲,聞諸妙香,常食最上美味、細觸。
怨賊難壞,善知識歡喜。是於人身,得善果報。人所欽慕,常稱吉善,忘其醜惡。雖生下賤,有大人相;雖無巧言,成巧言者;雖不多聞,成多聞者;雖少智慧,成智慧者。若先端正,倍復殊勝;若先大家,倍復尊貴;若先巧言,倍復巧言;若先多聞,倍復多聞;若先智慧,倍復有智。
所可坐臥,貴價寶床。寤寐安隱,侍衛具足。眾寶為舍,極意遊戲。其身貴重。須諸經書,應意即得。勢位隨意,親近王易,諸貴[7]人所念。諸醫自往,常有親信消息所宜。有疾輕微,若病易差。遠離今世、後世怖畏,畢竟永離不活怖畏,常有救護,多有人眾,諸親近者自謂多福,為同意者深自欣慶。有少施恩,得大酬報;若加小惡,得大殃禍。族姓女人、少年端正具足莊嚴,自求給侍;諸有諧利悉來歸己;若作惡事,事[8]輒輕微。少有施作即獲大利,多善知識怨憎轉少。蛇、虺、毒藥、放逸惡人,如是等事不得妄近,諸愛敬事,皆悉歸趣。
若獲利時眾人代喜,若有衰惱人皆憂戚;眾共示導競以善[9]吉,令遠非法安住善法,所施業大見莫不歡。若與同心則以為足,不期世間富貴榮利,假使居位人思匡助,除其衰惱,見他富貴無所悕尚。人詠其德不揚其過,[10]雖小人名得大人號,無不足色,視他顏貌不作矯異。
若作婆羅門,於天寺中大獲果報,[11]讀諸經書得其實利,得而能施。
若是剎利所習成就,善射、音聲、善能貫練,治世典籍能得果報。
若是[12]毘舍播[13]殖如意;若是商[14]估能獲其利。
若是首陀羅所作事業多得如意。
問曰:
汝先說菩薩不以求果報心施,又復不為豪貴故施,而今說求大富故布施。是語得無自相違[15]背?
答曰:
不相違也。若自為身求富受樂,是故說不應求富。今說求富,但為利益眾生,是故說為欲大施故求富。不為身已求富、受樂,是則果中說因。若菩薩不得[1]大富,雖信樂布施,無財可與,是故汝不應作難。
復次,斷二法故應行布施。何等為二?一者、慳,二者、貪,此二法最為施垢。
又得二法故行布施,所謂盡智、無生智。
又增益三種慧:一者、自利慧,二者、本慧,三者、多聞慧。
有人言:增長二法故應行施:一、善,二、慧。
略說菩薩應行四種施,攝一切善法:一者、等心施,二者、無對施,三者、迴向菩提施,四者、具足善寂滅心施。
十住毘婆沙論[A3]卷第六
校注
[0047002] 不分卷【宋】【元】【明】【宮】 [0047003] 於【大】,〔-〕【宋】【元】【明】【宮】 [0047004] 者【大】,〔-〕【宋】【元】【明】【宮】 [0047005] 支【大】,友【宮】 [0047006] 佛【大】,〔-〕【宋】【元】【明】【宮】 [0047007] 作【大】,為【宋】【元】【明】【宮】 [0048001] 夫【大】,〔-〕【宋】【元】【明】【宮】 [0048002] 分萬分【大】,萬分萬【宋】【元】【明】【宮】 [0048003] 名【大】,石【宋】【元】【明】【宮】 [0048004] 業【大】,〔-〕【宮】 [0048005] 報果【大】,果報【宋】【元】【明】【宮】 [0048006] 閡【大】下同,礙【宋】【元】【明】【宮】下同 [0049001] 池【大】,海【宋】【元】【明】 [0049002] 況【大】,海【宋】【元】,至【宮】 [0049003] 火【大】,大【宋】【元】【明】【宮】 [0049004] 有大【大】,大慧【宋】【元】【明】【宮】 [0049005] 起【大】,造【宋】【元】【明】【宮】 [0049006] 菩薩【大】,若菩薩【宋】【元】【明】【宮】 [0049007] 埿【大】,泥【宮】 [0049008] 三【大】,二【宋】【元】【明】【宮】 [0049009] 有外【大】,求【宋】【元】【明】【宮】 [0049010] 族【大】,姓【宋】【元】【明】【宮】 [0049011] 兔【大】,免【明】 [0050001] 能【大】,〔-〕【宋】【元】【明】【宮】 [0050002] 膽【大】,瞻【宋】【元】【明】【宮】 [0050003] 老病【大】,〔-〕【宮】 [0050004] 車𤦲馬腦【大】,硨磲瑪瑙【宋】【元】【明】【宮】 [0050005] 具則【大】,其身【宋】【元】【明】【宮】 [0050006] 愛【大】,受【宋】【元】【明】【宮】 [0050007] 床以【大】,以床【宋】【元】【明】【宮】 [0050008] 堅【大】,堅慧堅【元】【明】 [0050009] 久【大】,文【宋】【元】【宮】 [0050010] 知是【大】,如此【宋】【元】【明】【宮】 [0050011] 脫【大】,〔-〕【宋】【元】【明】【宮】 [0050012] 䫌【CB】【宋】【元】【明】【宮】,俾【大】 [0050013] 請【大】,〔-〕【宋】【元】【明】【宮】 [0050014] 量【大】,置【宋】【元】【明】【宮】 [0051001] 祝【大】,呪【宋】【元】【明】【宮】 [0051002] 施【大】,〔-〕【宋】【元】【明】【宮】 [0051003] 杖【大】,仗【宋】【元】【明】【宮】 [0051004] 雜【大】,離【宋】【元】【明】 [0051005] 者【大】,者施者【宋】【元】【明】【宮】 [0051006] 受【大】,有罪受【宋】【元】【明】【宮】 [0051007] 先已說【大】,〔-〕【宮】 [0051008] 應【大】,〔-〕【宋】【元】【明】【宮】 [0051009] 行【大】,應行【宋】【元】【明】【宮】 [0051010] 淨【大】,事【宮】 [0051011] 施者【大】,〔-〕【宋】【元】【明】【宮】 [0051012] 淨【大】,淨淨【宋】【元】【明】【宮】 [0051013] 二【大】,二種【宋】【元】【明】【宮】 [0051014] 肢【大】,支【宋】【元】【明】,枝【宮】 [0051015] 膊【大】,髆【宋】【元】【明】【宮】 [0051016] 卷第五終【宋】【元】【明】【宮】 [0051017] 總相【大】,分別布施品之餘總相【宋】【元】,分別布施品第十二之餘總相【明】,卷第六首【宋】【元】【明】【宮】,譯號同異如首卷【宋】【元】【明】【宮】 [0051018] 淨【大】,〔-〕【宋】【元】【明】【宮】 [0052001] 四【大】,四事【宋】【元】【明】【宮】 [0052002] 三【大】,一三【宋】【元】【明】 [0052003] 一【大】,〔-〕【宮】 [0052004] 入【大】,得【宋】【元】【明】【宮】 [0052005] 菩薩【大】,菩提【宋】【元】【明】【宮】 [0052006] (為得…施)二十字【大】,〔-〕【宋】【元】【明】【宮】 [0052007] 人【大】,貴人【宋】【元】【明】【宮】 [0052008] 輒【大】,轉【宋】【元】【明】 [0052009] 吉【大】,告【宋】【元】【明】【宮】 [0052010] 雖【大】,離【宋】【元】【明】【宮】 [0052011] 讀【大】,讚【宋】【元】【明】【宮】 [0052012] 毘【大】,田【宋】【元】【明】【宮】 [0052013] 殖【大】,植【宋】【元】【明】【宮】 [0052014] 估【大】,賈【宋】【元】【明】【宮】 [0052015] 背【大】,〔-〕【宋】【元】【明】【宮】 [0053001] 大【大】,〔-〕【宋】【元】【明】【宮】 [0053002] 足【大】,〔-〕【宋】【元】【明】【宮】 [0053003] 不分卷【宋】【元】【明】【宮】【經文資訊】《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26 冊 No. 1521 十住毘婆沙論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2-01-17
【編輯說明】本資料庫由中華電子佛典協會(CBETA)依《大正新脩大藏經》所編輯
【原始資料】蕭鎮國大德提供,維習安大德提供之高麗藏 CD 經文,北美某大德提供,厚觀法師提供新式標點
【其他事項】詳細說明請參閱【中華電子佛典協會資料庫版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