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住毘婆沙論卷第十二
[10]讚偈品第二十四
已如是解四十不共法竟,應取是四十不共法相念佛,又應以諸偈讚佛,如現在前對面共語,如是則成念佛三昧。
如偈說:
[2]助念佛三昧品第二十五
是偈次第略解四十不共法六品中義,是故行者先念色身佛,次念法身佛。何以故?新發意菩薩應以三十二相、八十種好念佛,如先說。
轉深入得中勢力,應以法身念佛。
心轉深入得上勢力,應以實相念佛而不貪著。
是菩薩得上勢力,不以色身、法身深貪著佛。何以故?信樂空法故,知諸法如虛空。虛空者,無障礙故。障礙因緣者,諸須彌山、由乾陀等十寶山、鐵圍山、黑山、石山等,如是無量障礙因緣。何以故?是人未得天眼故,念他方世界佛,則有諸山障礙。
是故新發意菩薩,應以十號妙相念佛。如說:
十號妙相者,所謂如來、應[4]供、正遍知、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
無毀失者,所觀事空如虛空,於法無所失。何以故?諸法本來無生寂滅故,如是一切諸法皆亦如是。是人以緣名號,增長禪法,則能緣相。是人爾時[5]即於禪法得相,所謂身得殊異快樂,當知得成般舟三昧,三昧成故得見諸佛。
如鏡中像者,若菩薩成此三昧已,如淨明鏡自見面像,如清澄水中見其身相。
初時隨先所念佛,見其色像,見是像已後,若欲見他方諸佛,隨所念方得見諸佛,無所障礙。是故此人:
是新發意菩薩,於諸須彌山等諸山無能為作障礙,亦未得神通、天眼、天耳,未能飛行從此國至彼國,以是三昧力故,住此國土得見他方諸佛世尊,聞所說法,常修習是三昧故,得見十方真實諸佛。
問曰:
如是[7]定以何法能生?云何可得?
答曰:
以是四法能生是三昧。
親近善知識者,能以是三昧教誨人者,名為善知識,應加恭敬,勤心親近。
莫有懈怠、廢退、捨離,則得聞是深三昧義。
利智、通達智、不失智,名為堅牢。
信根深固,若沙門、婆羅門,若天、魔、梵及餘世人無能傾動,名為信力不可動。
如是四法能生三昧。
復次——
慚愧、愛、恭敬者,於說法者深生慚愧、恭[8]恪、愛樂、供養如佛。
如是四法能生是三昧。
復次,初四法者:一、於三月未[9]甞睡眠,唯除便利、飲食、坐起。二、於三月乃至彈指,不生我心。三、於三月經行不息。四、於三月兼以法施,不求利養。是為四。
復有四法:一、能見佛。二、安慰勸人聽是三昧。三、常不貪嫉行菩提心者。四、能集菩薩所行道法。是為四。
復有四法:一、造作佛像,乃至畫像。二、當善書寫是三昧經,令信樂者得[10]已誦讀。三、教增上慢人,令離[11]增上慢法,使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四、當護持諸佛正法。是為四。
[12]復有四法:一、少語言。二、在家、出家不與共住。三、常繫心取所緣相。四、樂遠離,空閑靜處。是為四。
初五法者:一、無生[13]忍法,厭離一切諸有為法,不樂一切諸所生處,不受一切諸外道法,惡厭一切世間諸欲乃至不念,何況身近。二、心常修習無量諸法,定在一處,於諸眾生無有瞋礙,心常隨順行四攝法。三、能成就慈、悲、喜、捨,不[14]出他過。四、能多集佛所說法,如所說行。五、清淨身、口、意業及見。是為五。
復有五法:一、樂如經所讚布施,無有慳心,樂說深法,無所悋惜,亦能自住。二、忍辱柔和,同住歡喜,惡口、罵詈、鞭、捶、縛等,但推業緣,不恚他人。三、常樂聽是三昧,讀誦通利,為人解說,令流布增廣,勤行修習。四、心無妬嫉,不自高身,不下他人,除[15]眠睡蓋。五、於佛、法、僧寶信心清淨。於上、中、下坐,深心供奉,他有小恩,常憶不忘,常住真實語中。是為五。
復次——
若在家菩薩,欲修習是三昧:一、當深以信心。二、不求業果報。三、當捨一切內、外物。四、歸命三寶。五、淨持五戒,無有毀缺。六、具足行十善道,亦令餘人住此法中。七、斷除婬欲。八、毀[1]呰五欲。九、不嫉妬。十、於妻子中不生愛著。十一、心常願出家。十二、常受[2]齊戒。十三、心樂住寺廟。十四、具足慚愧。十五、於淨戒比丘起恭敬心。十六、不慳悋法。十七、於說法者,深愛敬心。十八、於說法者,生父母、大師想。十九、於說法者以諸樂具,敬心供養。二十、知恩報恩。如是在家菩薩,住如是等功德者,則能學是三昧。出家菩薩修習是三昧法者,所謂:一、於戒無[3]毀疵。二、持戒不雜污。三、持戒不濁。四、清淨戒。五、無損戒。六、不取戒。七、不依戒。八、不得戒。九、不退戒。十、持聖所讚戒。十一、持智所稱戒。十二、隨波羅提木叉戒。十三、具足威儀行處。十四、乃至微小罪心大怖畏。十五、淨身、口、意業。十六、淨命。十七、所有戒盡受持。十八、信樂甚深法。十九、於無所得法,心能忍,空、無相、無願法中心不驚。二十、勤發精進。二十一、念常在前。二十二、信心堅固。二十三、具足慚愧。二十四、不貪利養。二十五、無嫉妬。二十六、住頭陀功德。二十七、住細行法中。二十八、不樂說世間俗語。二十九、遠離聚語。三十、知報恩。三十一、知作恩,報恩[4]者。三十二、於和[5]上、阿闍梨所,[6]生恭敬,忌難心。三十三、破除憍慢。三十四。降伏我心。三十五、善知識難遇故,勤心供給。三十六、所從聞是法處。若得經卷,若口誦處。於此人所,生父母想、善知識想、大師想、大慚愧愛敬想。三十七、常樂阿練若。三十八、不樂住城邑聚落。三十九、不貪著檀越善知識家。四十、不惜身命。四十一、心常念死。四十二、不存利養。四十三、於諸物中,心不染著。四十四、無所渴愛。四十五、守護正法。四十六、不著衣鉢。四十七、不畜遺餘。四十八、但欲乞食。四十九、次第乞食。五十、常知慚愧心常有悔。五十一、不畜金銀、珍寶、錢財,離諸不善悔。五十二、心無纏垢。五十三、常行慈心。五十四、除斷瞋恚。五十五、常行悲心。五十六、除斷愛著。五十七、常求利安一切世間。五十八、常憐愍一切眾生。五十九、常樂經行。六十、除却睡眠。
出家菩薩住如是等法中,應修習是三昧。
復次——
能生是般舟三昧餘助法亦應修習。何等是?一、緣佛恩常[7]念在前。二、不令心散亂。三、繫心在前。四、守護根門。五、飲食知止足。六、初夜後夜常修三昧。七、離諸煩惱障。八、生諸禪定。九、禪中不[8]受味。十、散壞色相。十一、得不淨相。十二、不貪五陰。十三、不著十八界。十四、不染十二入。十五、不恃族姓。十六、破憍慢。十七、於一切法,心常空寂。十八、於諸眾生,生親族想。十九、不取戒。二十、不分別定。二十一、應勤多學。二十二、以是多學,而不憍慢。二十三、於諸法無疑。二十四、不違諸佛。二十五、不逆法。二十六、不壞僧。二十七、常詣諸賢聖。二十八、遠離凡夫。二十九、樂出世間論。三十、修六和敬法。三十一、常修習五解脫處。三十二、除九瞋惱事。三十三、斷八懈怠法。三十四、修八精進。三十五、常觀九[9]相。三十六、得大人八覺。三十七、具足諸禪定三昧。三十八、於此禪定無所貪無所得。三十九、聽法專心。四十、壞五陰相。四十一、不住事相。四十二、深怖畏生死。四十三、於五陰生怨賊想。四十四、於諸入中,生空聚想。四十五、於四大中生毒蛇想。四十六、於涅槃中生寂滅想安隱樂想。四十七、於五欲中生涎唾想,心樂出離。四十八、不違佛教。四十九、於一切眾生無所諍訟。五十、教化眾生令安住一切功德。
復次,
菩薩行是般舟三昧,果報亦應知。
問曰:
修習是三昧得何果報?
答曰:
於無上道得不退轉報。
復次,如《經》所說果報。
佛語[10]颰陀婆羅菩薩:「譬如有人能摧[11]碎三千世界地皆如微塵,又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草木花葉,一切諸物皆為微塵。颰陀婆羅!以一微塵為一佛世界,有爾所世界,皆滿中上妙珍寶以用布施。跋陀婆羅於意云何?是人以是布施因緣得福多不?」「甚多!世尊。」佛言:「颰陀婆羅!我今實語汝。若有善男子,得聞諸佛現前三昧,不驚、不畏其福無量。何況信受、持讀、[12]諷誦、為人解說,何況定心修習,如一[1]𤚲牛乳頃。颰陀婆羅!我說此人福德尚無有量,何況能得成是三昧者。」
佛又告颰陀婆羅:
「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讀誦為他人說,若劫盡時,設墮此火,火即尋滅。
「颰陀婆羅!持是三昧者,若有官事,若遇怨賊、師子、虎狼、惡獸、惡龍、諸毒虫等,若夜叉、羅剎、鳩槃[2]荼、毘舍闍等,若人、非人等,若害身,若害命,若毀戒,無有是處。若讀誦為人說時,亦無衰惱,唯除業報必應受者。
「復次,颰陀婆羅!菩薩受持讀誦是三昧時,若得眼、耳、鼻、舌、口、齒病、風、寒、冷、病,如是等種種餘病,以是病故,而失壽命,無有是處,唯除業報必應受者。
「復次,颰陀婆羅!若人受持讀誦是三昧者,諸天守護,諸龍、夜叉、摩睺羅伽、人、非人、四天王、帝釋、梵天王、諸佛世尊,皆共護念。
「復次,是人皆為諸天所共愛念,乃至諸佛皆共愛念。
「復次,是人皆為諸天所共稱讚,乃至諸佛皆共稱讚。
「復次,諸天皆欲見是菩薩來至其所,乃至諸佛皆欲見是菩薩來至其所。
「復次,是菩薩受持是三昧者,所未聞經,自然得[3]聞。
「復次,是菩薩得是三昧者,乃至夢中皆得如是諸利益事。
「颰陀婆羅!菩薩若我一劫,若減一劫,說、受持、讀誦是三昧者,功德不可得盡。何況得成就者。
「颰陀婆羅!如人於百歲中,身力輕健,其疾如風,是人百歲行不休息,常至東方、南、西、北方、四維上下。於汝意云何?是人所詣十方,有人能數知里數不?」颰陀婆羅言:「不可數[4]也,唯除如來、舍利弗、阿惟越致,餘不能知。」
「颰陀婆羅!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是人所行處,滿中真金布施。若有人但聞是三昧,以四種隨喜迴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常求多聞。如過去諸佛行菩[5]薩道時,隨喜是三昧,我亦如是。如今現在菩薩,隨喜是三昧,我亦如是。如未來諸佛行菩薩道時,隨喜是三昧,我亦如是。如過去、未來、現在菩薩所行三昧,我亦隨喜,皆為得多聞,我亦如是,求多聞故,隨喜是三昧。
「颰陀婆羅!是[6]隨喜福德,於上福德百分不及一,百千萬億分不及一,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是三昧得如是無量無邊果報。」
復次——
是三昧所住處,少相、中相、多相,如是等應分別[A1]如,是事應當解釋。
住處者,是三昧或於初禪可得,或第二禪、或第三禪、或第四禪可得,或初禪中間得勢力,能生是三昧。
或少者,人勢力少故名為少,又少時住故名為少,又見少佛世界故名為少。
中、多亦如是。
說是三昧,或說有覺有觀,或無覺有觀,或無覺無觀。
或喜相應,或樂相應,或不苦不樂相應。
或有入出息,或無入出息。
或定是善性。
或有漏、或無漏。
或欲界繫、或色界繫、或無色界繫,或非欲界、或非色界、或非無色界繫。
是三昧是心數法、心相應、隨心行法、共心生法。
非色、非現、能緣。
非業、業相應、隨業行。
非先世業果報,除因報。
可修,可知,可證,亦以身證,亦以慧證。
或可斷,或不可斷;有漏應斷,無漏不可斷。
知見亦如是,不與七覺合。
如是一切諸分別三昧義,皆應此中說。
復次,修習是三昧得見諸佛。如說:
供養,名心意清淨。
恭敬歡喜念佛有無量功德,以種種讚歎名[8]口供養。
敬禮華香等名身供養。
是故福德轉更增長。如穀子在地雨潤生長,疾教化者,令眾生住三乘中,如是菩薩增長善根。
初二者:布施、愛語。利益、同事名為後二。是菩薩在初地,不能具解故,但能信受。
智慧火所煉故,於菩薩所行事中,善根成熟則堪任用。
譬喻品第二十六
相者,是相貌,因以得知。
得者,成就。以是法故,名成就是法。
修,名得修、行修。
常念果者:從因有事成,名為果。
是菩薩欲得十地行,應善[12]聞相、得、修、果。
聞者,從諸佛菩薩所聞,及勝己者。
為得諸地分者,為得是地分,故勤行精進。
此中初地相者,如先說:
是故堪受、不諍、喜、悅、清淨、悲心、無瞋等七法,是初地相。
成就此堪受等七法,名為得。
復次,堪受等七法相,即是初地得。如偈說:
是故當知,為菩提故,所得決定心,名為初地得。
修,名從「初發心」乃至「成諸佛現前三昧」,於其中間,[2]具說諸地功德。能生是諸功德,生已,修集增長,名為初地修。
果者,先已處處說「得若干福德,不迴向聲聞、辟支佛地」。今當更說菩薩得初地果,能得菩薩數百定等。
初地分者;所有諸法合成初地,名為諸分。如麴米等合能成酒故,名酒因緣。所有諸法能成初地,名為初地分。
所謂:
問曰:
菩薩何用聞是初地相等為?
答曰:
是菩薩初地相等法中,應善知方便,是故應[5]聞。
問曰:
菩薩但應於此法中善知方便?更於餘法中善知方便?
答曰:
是諸法中應善知方便,亦於餘法善知方便。
問曰:
若爾者,可略說。
答曰:
助初地法者:所謂信、戒、聞、捨、精進、念、慧等,如是等及餘諸法隨順初地者,是名助法。
相違法者:不信、破戒、少聞、慳、[8]貪、懈怠、亂念、無慧等,及餘不隨順,不能助初地者是。
滅地法者:能令此地退失、障礙、不現,如劫盡時,萬物都滅。何者是?
所謂能偷奪菩提心法是,先已說。
生地法者:能生、能成初地。所謂不偷奪菩提心法是,先已說。
地相、得、果、地分上已說。
清淨法者:用是法,能淨初地。所謂如先說
初地中七法。
如是七法,能淨治初地。
從[11]一地至一地者:如從初地至二地,從二地至三地,餘亦如是。
從初地至二地,得不諂曲等十心故。
從二地至三地,得信樂等十心故。
得如是等種種心、種種法故,能從一地至一地。
住地轉增益[12]者:如初地中檀波羅蜜多。
第二地中尸波羅蜜多,又信等諸法,轉得勢力。
第三地中多聞多,又布施、持戒、信等轉得勢力。
餘地中亦如是。
無能令退者:住是地中,若沙門、婆羅門,若天、魔、梵及餘世間無能轉者。
何以故?
得大功德力故,深入法性底故,大信解故。
從菩薩淨地至無量佛地者:若菩薩具足清淨一切地已,則得佛地。
於此諸事中,皆應善知方便。
請問諸善人者:成就正法故,名為善人。
正法者,略說:一、信,二、精進,三、念,四、定,五、慧,六、身、口、意律儀,七、無貪、無恚、無癡。
除捨於憍慢者:自謂我於勝人中勝,名為「大慢」。
於與己等中勝,而心自高,名為「憍慢」。
大不如他,言小不如,名為「小慢」。
問曰:
汝說:「於是諸法中應善知方便」,得是方便,何用為?
答曰:
相名:助諸地等[1]七法。
得名:相違法有八種,滅等八法不應行。
若菩薩善知是法,不得佛道,終不退轉。[2]
十住毘婆沙論卷第十二
校注
[0083010] 不分卷【宋】【元】【明】【宮】 [0084001] 唯【大】,惟【宋】【元】【明】【宮】 [0084002] 設【大】,妄【宋】【元】【明】【宮】 [0084003] 善【大】,此【宋】【元】【宮】 [0084004] 天中【大】,中天【宋】【元】【明】【宮】 [0084005] 可【大】,能【宋】【元】【明】【宮】 [0084006] 蔭【大】,音【宋】【元】【明】 [0084007] 嫌譏而拒【大】,譏刺而巨【宋】【元】【明】【宮】 [0084008] 德【大】,得【宋】【元】【明】【宮】 [0085001] 所【大】,并【宋】【元】【明】【宮】 [0085002] 骨【大】,血【宋】【元】【明】【宮】 [0085003] 明註曰南藏無無求惱者施 [0085004] 求惱【大】,惱求【明】【宮】 [0085005] 垢【大】,妬【宋】【元】【明】【宮】 [0085006] 住【大】,性【宋】【元】【明】,往【宮】 [0085007] 定【大】,禪【宋】【元】【明】【宮】 [0085008] 分【大】,力【宋】【元】【明】【宮】 [0085009] 勢【大】,施【宋】【元】【明】【宮】 [0085010] 一切眾生【大】,諸眾生中【宋】【元】【明】【宮】 [0086001] 卷第十終【宋】【元】【明】【宮】 [0086002] 卷第十一首【宋】【元】【明】【宮】,譯號同異如首卷【宋】【元】【明】【宮】 [0086003] 染【大】,深【宋】【元】【明】【宮】 [0086004] 供【大】,〔-〕【宋】【元】【明】【宮】 [0086005] 即【大】,〔-〕【宋】【元】【明】【宮】 [0086006] 于【大】,於【宋】【元】【明】【宮】 [0086007] 定【大】,大定【宋】【元】【明】【宮】,寶【宮】 [0086008] 恪【大】,敬【明】 [0086009] 甞【大】,常【宋】【元】【明】【宮】 [0086010] 已【大】,以【宋】【元】【明】【宮】 [0086011] 增【CB】【宋】【元】【明】【宮】,憎【大】 [0086012] 復【大】,復次【宮】 [0086013] 忍法【大】,法忍【宋】【元】【明】【宮】 [0086014] 出【大】,說【宮】 [0086015] 眠睡【大】,睡眠【明】 [0087001] 呰【大】,訾【宋】【元】【明】【宮】 [0087002] 齊【大】,齋【宋】【元】【明】【宮】 [0087003] 毀【大】,瑕【宋】【元】【明】【宮】 [0087004] 者【大】,〔-〕【宋】【元】【明】【宮】 [0087005] 上【大】,尚【宋】【元】【明】【宮】 [0087006] 生【大】,〔-〕【宋】【元】【明】【宮】 [0087007] 念【大】,令【宮】 [0087008] 受【大】,愛【宮】 [0087009] 相【大】*,想【宋】【元】【明】【宮】* [0087010] 颰【大】下同,跋【宋】【元】【明】【宮】下同 [0087011] 碎【大】,破【宋】【元】【明】【宮】 [0087012] 諷誦【大】,誦諷【宋】【元】【明】【宮】 [0088001] 𤚲【CB】,搆【大】,𤚼【明】 [0088002] 荼【大】,茶【明】 [0088003] 聞【大】,問【明】 [0088004] 也【大】,〔-〕【宋】【元】【明】【宮】 [0088005] 薩【大】,提【宋】【元】【明】【宮】 [0088006] 隨喜【大】,菩薩【宮】 [0088007] 義【大】,議【宋】【元】【明】【宮】 [0088008] 口【大】,曰【宋】【元】【明】【宮】 [0088009] 煉【大】*,練【宋】【元】【明】【宮】* [0088010] 聞【大】*,問【宮】* [0088011] 為【大】,有【宋】【元】【宮】 [0088012] 聞【大】,門【宋】【元】,問【宮】 [0089001] 生【大】,用【宮】 [0089002] 具【大】,且【元】【明】 [0089003] 心【大】,力【宋】【元】【明】【宮】 [0089004] 明註曰大南藏作太 [0089005] 聞【大】,問【宋】【元】【宮】 [0089006] 地【大】,法【宋】【元】【明】【宮】 [0089007] 人【大】,智【宋】【元】【明】 [0089008] 貪【大】,食【宮】 [0089009] 生【大】,心【宮】 [0089010] 行【大】,得【宋】【元】【明】 [0089011] 一地【大】,初【宋】【元】【明】【宮】 [0089012] 者【大】,〔-〕【宋】【元】【明】【宮】 [0090001] 七【大】,十【宋】【元】【明】【宮】 [0090002] 不分卷及品【宋】【元】【明】【宮】【經文資訊】《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26 冊 No. 1521 十住毘婆沙論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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