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180]第十五 優波離〔問〕五法
一
(一)
爾時,佛世尊在舍衛城祇樹給孤獨園,時,具壽優波離詣世尊之住處,詣已,禮拜世尊而坐於一面,一面坐已,具壽優波離如是白世尊:「尊師!具幾何支分之比丘,終生無依止而不可住耶?」「優波離!具五分之比丘,終生無依止而不可住。何等為五?謂:不知布薩,不知布薩羯磨,不知波羅提木叉,不知波羅提木叉之誦出,五夏未滿。優波離!具此五分之比丘,終生無依止而不可住。
優波離!具五分之比丘,終生依止而可住。何等為五?謂:知布薩,知布薩羯磨……五夏或五夏以上。優波離!此……。」
(二)
「優波離!復具五分之比丘,終生無依止而不可住。何等為五?謂:不知自恣,不知自恣羯磨,……波羅提木叉……波羅提木叉羯磨……五夏未滿……此……
優波離!具五分之比丘,終生無依止而可住。何等為五?……知自恣……此……」
(三)
「優波離!復……無依止而不可住。何等為五?謂:不知有罪與無罪,不知輕罪與重罪,不知有殘罪與無殘罪,不知粗罪與非粗罪,五夏未滿,此……。」
「優波離!具五分……無依止而可住。何等為五?謂:知有罪與無罪……優波離!具此五分之比丘,終生無依止而可住。」
[P.181](四)
「世尊!具幾何支分之比丘,不可令他受具、不可與他依止、不可蓄沙彌耶?」「優波離!具五分之比丘,不可令他受具,不可與他依止,不可蓄沙彌。何等為五?謂:弟子或門弟之病不能看護,又不能令看病;生憂愁要除又不能令除,疑悔生起要依法滅除而又不能滅除;不能教導阿毘達磨,不能教導阿毘毘奈耶[1]。優波離!具此五分之比丘,不可令他受具,不可與他依止,不可蓄沙彌。優波離!具五分之比丘,可令他受具,與他依止,可蓄沙彌。何等為五?謂:弟子又……能教導阿毘毘奈耶……。」
(五)
「優波離!復具五分之比丘,不可令他受具,不可與他依止,不可蓄沙彌。何等為五?謂:弟子又門弟於增上行儀之學,不能令學,不能教導初梵行之學,不能教導增上戒,不能教導增上心,不能教導增上慧……。
優波離!具五分之比丘,可令他受具,可與他依止,可蓄沙彌。何等為五?謂:弟子又……得教導增上慧,優波離!具此五分之比丘,得令他受具,得與他依止,得蓄沙彌。」
(六)
「世尊!具幾何支分之比丘,可行羯磨耶?」「優波離!對具五分之比丘,可行羯磨。何等為五?謂:無恥,愚癡,不清淨,有惡見,污壞活命。優波離!對具此五分比丘,應行羯磨。」
(七)
「優波離!復對具五分之比丘,應行羯磨。何等為五?謂:於增上戒失壞戒,於增上行失壞行,於增上見污壞見,有惡見,污壞活命。此……。」
[P.182](八)
「優波離!復……具身戲樂,具語戲樂,具身語戲樂,有惡見,污壞活命。此……。」
(九)
「優波離!復……具身不正行,具語不正行,具身語不正行,有惡見,污壞活命。此……。」
(一〇)
「優波離!復……具身違害,具語違害,具身語違害,有惡見,污壞活命。此……。」
(一一)
「優波離!復……具身邪命,具語邪命,具身語邪命,有惡見,污壞活命。此……。」
(一二)
「優波離!復……犯罪而羯磨,令受具,與依止,蓄沙彌,受選定為教誡比丘尼者,選定而教誡比丘尼。此……。」
(一三)
「優波離!復……為罪依僧伽而受羯磨,犯其罪,〔犯〕同類之他〔罪〕,〔犯〕較其更惡〔罪〕,罵羯磨,罵行羯磨人。此……。」
(一四)
「優波離!復……誹謗佛,誹謗法,誹謗僧,有惡見,污壞活命。優波!對具此五分之比丘,應行羯磨。」
———一 依止品———
攝頌
二
(一~三)
「尊師!對具幾何支分之比丘,不得解羯磨耶?」「優波離!對具五[P.183]分之比丘,不得解羯磨。何等為五?謂:犯罪而被羯磨……〔參照一.(一二~一四)『應行』改為『不得解』〕……污壞活命。優波離!對具此五分之比丘,不得解羯磨。」
(四)
「優波離!復對具五分之比丘,不得解羯磨。何等為五?謂:無恥,愚癡,不清淨,於諸行事而行粗暴,於學不滿修者。優波離!對具此五分之比丘,不得解羯磨。」
(五)
「尊師!習鬥諍裁斷之比丘,至僧伽時,於內應持幾何之法而至僧伽?優波離!習鬥諍裁斷之比丘至僧伽時,於內應持五法而至僧伽。何等為五?優波離!習鬥諍裁斷之比丘至僧伽時,應謙讓如拂拭塵埃之心而至僧中,於著座席應善心得,不得擠進長老比丘之間,或推擠年少比丘之座,而應著於適當之座。不言前後相違之語,不言徒勞無益之語。應自說法或應問他,不得輕視聖者之默靜。優波離!若僧伽和合而當行〔布薩等之〕羯磨時,對一比丘亦不得忍許,亦須提示異見而達和合一致。何以故?為令我與僧伽無別異也。優波離!習鬥諍裁斷之比丘至僧伽時,於內應持此五法而至僧中。」
(六)
「尊師!具幾何支分之比丘,乃於僧伽行決斷時,為眾人所不悅者、眾人所不愛者、又眾人所不樂者耶?」「優波離!具五分者……為眾人所不樂者也。何等為五?依煩惱惡心而說者,依他而說者,語之使用不善,依法、依律應罪而不呵責之人,依法、依律應罪而非作法人。優波離!具此五分……乃為眾人所不樂者。」
「優波離!具足五分之比丘,於僧伽行決斷時,為眾人所喜悅者,眾人所愛者,[P.184]眾人所樂者。何等為五?不依煩惱而說者,不依他而說者,善使用語言,依法、律應罪而呵責人,依法、律應罪而為作法人。優波離!此……。」
(七)
「優波離!復具五分之比丘,於僧伽行決斷時,乃為眾人所不悅者……稱揚〔人〕者,貶斥〔人〕之人,執非法,拒法,多語雜穢語。優波離!此……。
優波離!具五分之比丘,於僧伽行決斷時,乃為眾人所悅者……非稱揚者,非貶斥者,執法,拒非法,不多語雜穢語。優波離!此……。」
(八)
「優波離!復具五分之比丘,於僧伽行決斷時,乃為眾人所不悅者……依強力而行,不令許諾而行,依法、律應罪而不呵責,依法、律應罪而不處分,依〔己〕見而不宣說。優波離!此……。
優波離!具五分之比丘,於僧伽行決斷時,為眾人所悅者……不強力而行,令許諾而行,依法、律應罪而呵責,依法依律應罪而處分,依見而宣說。優波離!此……為眾人所樂者。」
(九)
「尊師!通達律,有幾何之功德耶?」「優波離!通達律,有此五種功德。何等為五?善守、善護自身之戒蘊,為惡行性者之守護處,於僧伽中無畏而行決斷,於敵應法而善折伏,入住妙法。優波離!此為通達律之五種功德。」
———二 不解〔羯磨〕品———
攝頌
———一 雙制———
[P.185]三
(一)
「尊師!具幾何支分之比丘,不可於僧中行〔罪之〕決斷耶?」「優波離!具五分之比丘,不可於僧中行決斷。何等為五?不知罪,不知罪之等起,不知罪之前行,不知罪之鎮靜,不善正罪之決斷。優波離!具此五分之比丘,不可於僧中行決斷。」
「優波離!具五分之比丘,可於僧中行決斷。何等為五?知罪……善正罪之決斷。優波離!具此五分之比丘,可於僧中行決斷。」
(二)
「復……不可於僧中行決斷。何等為五?不知諍事,不知諍事之等起,不知諍事之前行,不知諍事之滅,不善正諍事決斷……。
優波離!……五分……可於僧中行決斷。何等為五?知諍事……善正諍事決斷……。
(三)
復……不可行決斷。何等為五?依強力而行,不令許諾而行,依法、律應罪而不呵責,依法、律應罪而不作〔羯磨〕,依見而不宣說。此……。
優波離!……五分……可於僧中行決斷。何等為五?不依強力而行,令許諾而行……依見而宣說。此……。
(四)
復……不可行決斷。何等為五?不知犯不犯,不知輕犯重犯,不知有殘犯無殘犯,不知粗犯非粗犯,不知有懺悔犯無懺悔犯。此……。
優波離!……五分……可於僧中行決斷。何等為五?知犯不犯……此……。
(五)
復……不可行決斷。何等為五?不知羯磨,不知羯磨之因,不知羯磨之事,不知羯磨之行法,不知羯磨之終息。此……。
[P.186]優波離!……五分……可於僧中行決斷。何等為五?知羯磨……此……。
(六)
復……不可行決斷。何等為五?不知事,不知因緣,不知所制,不知句之誦出法,不知適用之語法。此……。優波離!……五分……可於僧中行決斷。何等為五?知事……此……。
(七)
復……不可行決斷。何等為五?行愛不應行,行瞋不應行,行癡不應行,行怖不應行,無恥者。此……。
優波離!……五分……可於僧中行決斷。何等為五?不行愛不應行……有恥者。此……。
(八)
復……不可行決斷。何等為五?行愛不應行,行瞋不應行,行癡不應行,行怖不應行,於律不善巧。此……。
優波離!……五分……可於僧中行決斷。何等為五?不行愛不應行……於律善巧。此……。
(一一)
復……不可行決斷。何等為五?不知法[4],不知隨法,不知律,不知隨律,不善辨前事後事。此……。
優波離!……五分……可於僧中行決斷。何等為五?知法……善辨前事後事。[P.187]優波離!具此五分之比丘,可於僧中行決斷。」
———三 決斷品———
攝頌
四
(一)
「尊師!有幾何〔對羯磨〕非法異見之提示耶?」「優波離!此等為五種非法異見之提示也。何等為五?對於不犯〔有犯〕而提示異見,對非教誡犯提示異見,對被發露之犯提示異見,依四、五人而提示異見,以意圖而提示異見。優波離!此乃五種非法異見之提示。
優波離!此等乃五種如法異見之提示。何等為五?對犯提示異見,對教誡犯……對未發露之犯……對依四、五人而不提示異見,依意圖……此……。
(二)
優波離!復有五種非法異見之提示。何等為五?於異住者前提示異見,於異界住者前……於不清淨者前……依四、五人……依意圖而……。此……。
優波離!此等乃五種如法異見之提示。何等為五?於共住者前提示異見,於同界住者前……於清淨者前……依四、五人而不提示異見,依意圖而不行。優波離!此乃五種如法異見之提示也。」
(三)
「尊師!有幾何非法之取受耶?」「優波離!此等乃五種非法之取受也。何等為五?依身而與,依身而不受,依身而與,依身著物而不受;依身上所帶之物而與,不依身而受;依身上所帶之物而與,不依身上所帶之物而受;依放捨而與,不依身或不依身上所帶之物而受。優波離!此為五種非法取受。
優波離!此等乃五種如法取受。何等為五?依身而與,以身而受……依放捨而與,以身或以身上所帶之物而受。優波離!此為五種如法取受。」
[P.188](四)
「尊師!有幾何殘食[5]不成就之法耶?」「優波離!此等乃五種殘食不成就之法也。何等為五?行不淨食,以手受食,非手上食,非伸手內者,未言『此食皆不須。』優波離!此為五種殘食不成之法。
優波離!此等乃五種殘食成就之法也:淨食,以手受食,以手上食,伸手內者,已言『此食皆不須。』優波離!此乃五種殘食成就之法。」
(五)
「尊師!依幾何行相而知足食[6]耶?」「優波離!依五種行相而知足食。何等為五?知食事,知食物,立於伸手內,持食來奉侍,知〔充足之〕謝絕。優波離!依此五種行相而知足食矣。」
(六)
「尊師!有幾何非法自言治耶?」「優波離!有此等五種非法自言治。何等為五?比丘犯波羅夷罪,以波羅夷而受詰難,自言犯僧殘罪,僧伽以僧殘處分彼,此非法自言治也。比丘犯波羅夷罪而以波羅夷受詰難時,自言犯波逸提、悔過、惡作,僧伽以惡作處分彼,此非法自言治也。比丘犯僧殘、波逸提、悔過、惡作,以惡作受詰難時,自言犯波羅夷,僧伽以波羅夷處分彼,此非法自言治也。比丘犯惡作,以惡作受詰難時,自言犯僧殘、波逸提、悔過,僧伽以悔過處分彼,此非法自言治也。優波離!此為五種非法自言治。
優波離!此等為五種如法自言治。何等為五?比丘犯波羅夷,以波羅夷受詰難時,自言犯波羅夷,僧伽以波羅夷處分彼,此如法自言治也。比丘犯僧殘、波逸提、悔過、惡作,以惡作受詰難時,自言犯惡作,僧伽以惡作處分彼,此如法自言治也。優波離!此為五種如法自言治。」
[P.189](七)
「尊師!具幾何支分之比丘,令行聽許羯磨時,行聽許不可耶?」「優波離!具五分之比丘令行聽許羯磨時,不可行聽許。何等為五?無恥,愚癡,不清淨,〔依教法〕存擯斥之意,無〔由罪〕而出之意。此……。優波離!……五分……可……。何等為五?有恥,賢能,清淨,存出之意,無擯斥。優波離!具此五分之比丘,令行聽許羯磨時,可行聽許也。」
(八)
「尊師!具幾何支分之比丘,不可與共談律耶?」「優波離!具五分……不可與談律。何等為五?不知事,不知因緣,不知所制,不知句之誦出法,不知適用之語法。此……。
優波離!具五分……可與談律。何等為五?知事……優波離!具此五分之比丘,可與共談律。」
(九)
「尊師!有幾何之質問耶?」「優波離!此等乃五種質問。何等為五?因愚鈍而質問,有惡欲,因貪求之性而質問,因輕侮而質問,欲智而質問。若依我之質問,彼正確解答者,可;若依我之質問,不正確解說者,我欲彼正解說而質問。優波離!此五種質問也。」
(一〇)
「尊師!有幾何之異答耶?」「優波離!此等乃五種異答。何等為五?因愚鈍而異答,有惡欲,因貪求之性而異答,因癡狂喪心而……因增上慢而……答真實之異事。優波離!此乃五種異答也。」
(一一)
「尊師!有幾何之清淨耶?」「優波離!此等乃五種清淨。何等為五?誦序已,餘應唱常所聽聞,此第一清淨……〔參照第六.五〕……廣說為第五。優波離!此五種清淨也。」
[P.190](一二)
「尊師!有幾何之噉食耶?」「優波離!此等乃五種噉食。何等為五?飯、乾飯、麨、魚、肉也。優波離!此五種噉食也。」
———四 異見提示品———
攝頌
五
(一)
「尊師!呵責比丘欲呵責他人者,於內觀察幾何之法而後可呵責他耶?」「優波離!呵責比丘欲呵責他人者,於內觀察五法而後可呵責他。何等為五?優波離!呵責比丘欲呵責他人者,應如是觀察:我身行清淨耶?……〔同小品九.五(一)〕……優波離!呵責比丘欲呵責他人者,於內觀察此五法而後可呵責他。」
(二)
「尊師!呵責比丘欲呵責他人者,於內修幾何之法而後可呵責他耶?」「優波離!呵責比丘欲呵責他人者,於內修五法而後可呵責他。何等為五?我以時而說……〔同小品九.五(二)〕……優波離!呵責比丘欲呵責者,於內修此五法而後可呵責他。」
(三)
「尊師!呵責比丘欲呵責他人者,於內作意幾何之法而後可呵責他耶?」「優波離!呵責比丘欲呵責他者,於內作意五法而後可呵責他。何等為五?有慈悲,尋求利益,有哀愍,超罪,尊重律。優波離!呵責比丘欲呵責他人者,於內作意此五法而後可呵責他。」
(四)
「尊師!具幾何支分之比丘,令行聽許羯磨時,不可行聽許耶?」「優波離!……五分……不可行聽許。何等為五?身業不清淨,語業不清淨,活命不清淨,愚[P.191]癡不聰明,被檢問時不能專心。優波離!……此五分……不可行聽許羯磨。
優波離!……五分……可行聽許羯磨。何等為五?身業清淨,語業清淨,活命清淨,有智聰明,被檢問時能專心。優波離!……此五分……可行聽許羯磨。」
(五)
「尊師!欲自取事之比丘,具足幾何支分者,可自取事耶?」「優波離!欲自取事之比丘,具足五分者,可自取事。何等為五?優波離!欲自取事之比丘應如是觀察……〔小品九.四〕……優波離!如是具足五分,自取事者而後不生追悔。」
(六)
「尊師!具足幾何支分之比丘,依生諍事之諸比丘而為大利益者耶?」「優波離!……五分……為大利益者也。何等為五?持戒者而依波羅提木叉之律儀攝身而住,具足正行,於微少之罪過亦見怖畏,受學處而修學;多聞而憶持所聞,積集所聞,諸法之初善、中善、後善,具義,具文,宣說純一圓滿清淨之梵行,如是多聞而憶持、讀誦諸法,於意思惟,於見善通達;廣解兩部波羅提木叉,明解本文而善分別,善說示,善決斷;於律確立不動;於自他兩派能令和解、令講和、令和睦、令觀、令靜。優波離!……此五分……為大利益者也。
(七)
優波離!復……五分……為大利益者。何等為五?身業清淨,語業清淨,[P.192]活命清淨,有智聰明,被檢問時能專心也。此……。
(八)
優波離!復……五分……為大利益者。何等為五?知事,知因緣,知所制,知句之誦出法,知適用之語法。此……為大利益者。」
(九.一〇)
「尊師!具幾何支分之比丘,不得檢問耶?」「優波離!具五分之比丘不得檢問也。何等為五?不知經,不知隨經,不知律,不知隨律,不善辨處非處。此……〔參照三.(一〇~一一),『可於僧中決斷』、『不可於僧中決斷』改為『得檢問』、『不得檢問』〕……善辨前事後事。優波離!具此五分之比丘可檢問也。
(一一)
優波離!復具五分之比丘,不得檢問。何等為五?不知事,不知因緣,不知所制,不知句之誦出法,不知適用之語法。此……。
優波離!具五分之比丘,可檢問。何等為五?知事……此……。
(一二)
復……不可檢問。何等為五?不知罪,不知罪之等起,不知罪之前行,不知罪之止息,不善辨罪之決斷。此……。
優波離!具五分之比丘,可檢問。何等為五?知罪……善辨罪之決斷。此……。
(一三)
復……不可檢問。何等為五?不知諍事,不知諍事之等起,不知諍事之前行,不知諍事之止息,不善辨諍事之決斷。此……。
優波離!具五分之比丘,可檢問。何等為五?知諍事……善辨諍事之決斷。此……可檢問。」
———五 自取品———
攝頌
[P.193]六
(一)
「尊師!有幾種林住者耶?」「優波離!此等五種林住者也。何等為五?有愚故、癡故為林住者,有惡求、貪欲之性故為林住者,有癡狂故、喪心故……諸佛、諸佛弟子所讚歎……唯依少欲,唯依知足,唯依損減,唯依遠離,唯依求德[7]而為林住者。優波離!此等為五種林住者也。」
(二~一三)
「尊師!有幾種常乞食行者耶?……乃至……有幾種糞掃衣者耶?……樹下住者耶?……塚間住者耶?……露地住者耶?……三衣者耶?……次第乞食者耶?……常坐不臥者耶?……隨得座者耶?……一座食者耶?……時後不食者耶?……一鉢食者耶?……。優波離!有五種一鉢食者。何等為五?愚鈍故……有依求德而為一鉢食者。優波離!此為五種一鉢食者也。」
———六 頭陀支品———
攝頌
七
(一)
「尊師!有幾種妄語耶?」「優波離!此等五種妄語也。何等為五?有為妄語波羅夷,有為妄語僧殘,有為妄語偷蘭遮,有為妄語波逸提,有為妄語惡作。優波離!此為五種妄語。」
(二)
「尊師!具幾種支分之比丘,於僧中遮止布薩或自恣時,僧伽制抑之:『止!比丘!勿鬥諍,勿紛亂,勿喧噪。』而行布薩或自恣耶?」「優波離!具五分……應作……何等為五分?無恥,愚癡,不清淨,存擯斥之意,無出〔罪〕之意。優波離!具此五分……應作……。
(三)
優波離!復具五分……應作……。何等為五?身業不清淨,語業不清淨,[P.194]活命不清淨,愚癡不聰明,鬥諍紛亂。優波離!具此五分……應作……。」
(四)
「尊師!具幾種支分之比丘,不得與檢問耶?」「優波離!……五分……不得與……。何等為五?不知犯不犯,不知輕犯重犯,有殘犯無殘犯……不知粗犯非粗犯,不知有懺悔犯無懺悔犯。優波離!此……不得與……。
優波離!具足五分之比丘,可與檢問。何等為五?知犯不犯……優波離!此……可與……。」
(五)
「尊師!比丘依幾種行相而犯罪耶?」「優波離!依五種行相而比丘犯罪。何等為五?無慚故,無知故,惡行性故,於不清淨作清淨想故,於清淨作不清淨想故。優波離!此……犯罪。
(六)
優波離!復依五相而犯罪。何等為五?依不見〔持律者〕,依不聞〔由他淨不〕,依睡眠[8],違想〔不淨為淨〕,放心。優波離!此……犯……。」
(七)
「尊師!有幾種魔怨耶?」「優波離!此等五種魔怨也。何等為五?殺生,不與取,行邪淫,妄語,飲酒。優波離!此五種魔怨也。」
(八)
「尊師!有幾種離耶?」「優波離!此等五種離也。何等為五?離殺生,離不與取,離邪淫,離妄語,離飲酒。優波離!此為五種離。」
(九)
「尊師!有幾種喪失耶?」「優波離!此等為五種喪失。何等為五?親戚喪失,財喪失,病喪失,戒喪失,見喪失。優波離!此為五種喪失。」
(一〇)
「尊師!有幾種成就耶?」「優波離!此等五種成就也。何等為五?親戚成就,財成就,健康成就,戒成就,見成就。優波離!此為五種成就也。」
———七 妄語品———
攝頌
八
(一)
「尊師!對具幾種支分之比丘,比丘尼僧伽可行羯磨耶?」「優波離!……五分……比丘尼僧伽行羯磨,彼比丘不得受比丘尼眾之禮。何等為五?露身而示諸比丘尼,示腿,示生支,示兩肩,與在家者以粗語而交談。優波離!此……彼比丘不得受比丘尼眾之禮者。
(二)
優波離!復……五分……彼比丘不得受比丘尼眾之禮者。何等為五?企望諸比丘尼無所得,企望諸比丘尼不利,企望諸比丘尼無住處,罵詈、讒謗諸比丘尼,離間比丘與比丘尼。此……。
(三)
優波離!復……五分……彼比丘不得受比丘尼眾之禮者。何等為五?企望諸比丘尼無所得,企望諸比丘尼不利,企望諸比丘尼無住處,罵詈、讒謗諸比丘尼,令比丘與比丘尼交往。此……彼比丘不得受比丘尼眾之禮者。」
(四)
「尊師!對具幾種支分之比丘尼,可行羯磨耶?」「優波離!對具五分之比丘尼,可行羯磨。何等為五?露身而示比丘,示腿,示生支,示兩肩,與在家者交談粗語。此……。
(五)
優波離!復對具五分之比丘尼,可行羯磨。何等為五?企望比丘無利得,[P.196]企望比丘不利,企望比丘無住處,罵詈、讒謗比丘,離間比丘尼與比丘。優波離!對具此五分之比丘尼,可行羯磨。
(六)
優波離!復對具五分之比丘尼,可行羯磨。何等為五?企望比丘無所得……不利……無住處……罵詈、讒謗比丘,令比丘尼與比丘交往。優波離!對具此五分之比丘尼,可行羯磨。」
(七)
「尊師!具幾種支分之比丘,對比丘尼等不得遮〔受〕教誡耶?」「優波離!……五分……不得遮。何等為五?無恥,愚癡,不清淨,有擯斥之意,無出〔罪〕之意。此……。
(八)
優波離!復……五分……不得遮。何等為五?身業不清淨,語業不清淨,活命不清淨,愚癡不聰明,被檢問時不得專心。此……。
(九)
優波離!復……五分……不得遮。何等為五?具足身非行,具足語非行,具足身語非行,為比丘尼之罵詈、讒謗者,與比丘尼親近以不隨順交往而住者。此……。
(一〇)
優波離!復……五分……不得遮。何等為五?無恥,愚癡,不清淨,起鬥諍,起紛爭者,於學不圓滿者。此……不得遮……。」
(一一)
「尊師!具幾種支分之比丘,不得教誡比丘尼耶?」「優波離!……五分不得……何等為五?具身非行,具語非行,具身語非行,為比丘尼之罵詈、讒謗者,與比丘尼親近以不隨順交往而住。此……。
(一二)
優波離!復……五分……不得……。何等為五?無恥,愚癡,不清淨,遠行者,病者。此……不得……。」
(一三)
「尊師!具幾分之比丘,不得與共語耶?」「優波離!具五分之比丘,不[P.197]得與共語。何等為五?不具無學戒蘊,不具無學定蘊……慧蘊……解脫蘊……不具足解脫智見蘊。此……。
優波離!具五分之比丘,得與共語。何等為五?具無學戒蘊……此……。
(一四)
優波離!復具五分之比丘,不得與共語。何等為五?不得義無礙解,不得法無礙解,不得辭無礙解,不得辯無礙解,不觀察心如解脫。此……。
優波離!具五分之比丘,得與共語。何等為五?得義無礙解……觀察心如解脫。優波離!具此五分之比丘,得與共語。」
———八 比丘尼教誡品———
攝頌
九
(一)
「尊師!具幾分之比丘,不得選定為斷事人耶?」「優波離!具五分之比丘,不得選定為斷事人。何等為五?不善辨義,不善辨法,不善辨言辭,不善辨文,不善辨前事後事[9]。優波離!具此五分之比丘,不得選定為斷事人。
優波離!具五分之比丘,得選定為斷事人。何等為五?善辨義……優波離!具此五分之比丘,得選定為斷事人。
(二)
優波離!復……不得選定為……。何等為五?有忿為忿所勝,有覆為覆所勝,有惱為惱所勝,有嫉為嫉所勝,妄取現世,執固自見,難棄捨。此……。
優波離!……五分……得選定為……何等為五?無忿不為忿所勝……無嫉不為嫉所勝,不妄取現世,不固執自見,善棄捨。此……。
[P.198](三)
優波離!復……不得選定為……。何等為五?激烈,乖張,抗拒,起擾動,不堪忍,不謹受教誡[10]。此……。
優波離!……五分……得選定為……。何等為五?不激烈,不乖張,不抗拒,不起擾動,堪忍,謹受教誡。此……。
(四)
優波離!復……不得選定為……。何等為五?勿視而欺〔呵責者被呵責者之語〕,不憶念,不得聽許而說,依法、律從罪而不呵責,依法、律從罪而不處分,從見而不說。此……。
優波離!……五分……得選定為……。何等為五?令憶念而不暴露,得聽許而說,依法……從見而說。此……。
(五)
優波離!又……不得選定為……。何等為五?行愛不應行,行瞋不應行,行癡不應行,行怖不應行,無恥。此……。
優波離!……五分……得選定為……。何等為五?不行愛不應行……有恥。此……。
(六)
優波離!復……不得選定為……。何等為五?行愛不應行,行瞋不應行,行癡不應行,行怖不應行,不善辨律。此……。
優波離!……五分……得選定為……。何等為五?不行愛不應行……善辨律。此……得選定為……。」
(七)
「尊師!具幾分之比丘實可言為愚癡者耶?」「優波離!具五分之比丘實可言為愚癡者。何等為五?不知經,不知隨經,不知律,不知隨律,不善辨處非處。此……。
優波離!具五分之比丘實可稱為有智者。何等為五?知經……善辨處非處。此……。
(八)
優波離!復……實可稱為愚癡者。何等為五?不知法,不知隨法,……律[P.199]……,不善辨前事後事。此……。
優波離!……五分……實可稱為有智者。何等為五?知法……知前事後事。此……。
(九)
優波離!復……實可稱為愚癡者。不知事,不知因緣,不知所制,不知句之誦出法,不知適用之語法。此……。
優波離!……五分……實可稱為有智者。何等為五?知事……此……。
(一〇)
優波離!復……實可稱為愚癡者。何等為五?不知罪,不知罪之等起,不知罪之前行,不知罪之止息,不善辨罪之決斷。此……。
優波離!……五分……實可稱為有智者。何等為五?知罪……善辨罪之決斷。此……。
(一一)
優波離!復……實可稱為愚癡者。何等為五?不知諍事,不知諍事之等起,不知諍事之前行,不知諍事之止息,不善辨諍事之決斷。此……。
優波離!……五分……實可稱為有智者。何等為五?知諍事……善辨諍事之決斷。此……實可稱為有智者。」
———九 斷事人品終———
攝頌
一〇
(一)
「尊師!具幾分之比丘不適滅諍事耶?」「優波離!具五分之比丘不適滅諍事。何等為五?不知罪……〔參照九.(一〇)〕……此……。
優波離!……五分……適滅諍事。何等為五?知罪……此……。
(二)
優波離!復……不適滅諍事。何等為五?不知諍事……〔參照九.(一一)〕[P.200]……此……。
優波離!……五分……適滅諍事。何等為五?知諍事……此……。
(三)
優波離!復……不適滅諍事。何等為五?行愛不應行……無恥。此……。
優波離!……五分……適滅諍事。何等為五?不行愛不應行……有恥。此……。
(四)
優波離!復……不適滅諍事。何等為五?行愛不應行……少聞。此……。
優波離!……五分……適滅諍事。何等為五?不行愛不應行……多聞。此……。
(五)
優波離!復……不適滅諍事。何等為五?不知事,不知因緣,……所制……句之誦出法……不知適用之語法。此……。
優波離!……五分……適滅諍事。何等為五?知事……此……。
(六)
優波離!復……不適滅諍事。何等為五?行愛不應行……不善辨律。此……。
優波離!……五分……適滅諍事。何等為五?不行愛不應行……善辨律。此……。
(七)
優波離!復……不適滅諍事。何等為五?行愛不應行……不尊重人,不尊重僧。此……。
[P.201]優波離!……五分……適滅諍事。何等為五?不行愛不應行……尊重僧伽,不尊重人。此……。
(八)
優波離!復……不適滅諍事。何等為五?行愛不應行……尊重利養而不尊重正法。此……。
優波離!……五分……適滅諍事。何等為五?不行愛不應行……尊重正法而不尊重利養。此……適滅諍事。」
(九)
「尊師!依幾種行相而僧伽分裂耶?」「優波離!依五相而僧伽分裂。何等為五?依羯磨,依〔波羅提木叉〕誦出,行決斷,依〔非法〕唱說,依取籌。優波離!依此五相而僧伽分裂。」
(一〇)
「尊師!言僧諍、僧諍者,尊師!云何僧諍而非僧破耶?又云何僧諍而又為僧破耶?」「優波離!我為客來比丘制此客來之儀法。優波離!如是我善制,於學處不行客來比丘之儀法,如是,優波離!僧諍而非僧破。優波離!我為舊住比丘制此舊住之儀法。優波離!如是我善制,於學處舊住比丘不行舊住之儀法,如是……。優波離!我為諸比丘制立於食堂應從長幼、從老弱、從適否而取最初之座、最初之水、最初之食之食堂儀法。優波離!我如是善制,於學處新參比丘奪長老比丘之座,如是……。優波離!我為諸比丘制立坐臥處應從長幼、從老弱、從適否而行之坐臥處儀法,優波離!我如是善制,於學處新參比丘奪長老比丘之坐臥處。優波離!如是為僧諍而非僧破。
優波離!我為諸比丘制立界內同一布薩、同一自恣、同一僧伽羯磨、同一羯磨非羯磨。優波離!我如是善制,於學處界內行別異之存在,結別眾而行別異布薩、[P.202]行別異自恣、行別異僧伽羯磨、行別異羯磨非羯磨,優波離!如是為僧諍而亦為僧破。」
———十 滅諍品終———
攝頌
一一
(一)
「尊師!具幾分之破僧者,墮惡趣地獄而住一劫不得救耶?」「優波離!……五分……不得救。何等為五?優波離!於此有比丘,非法說為法,法說為非法,非律說為律,律說為非律,異自己之見[11]而依羯磨。優波離!……此五分……不得救也。
(二)
優波離!復……不得救。何等為五?優波離!於此有比丘,非法說為法……異……見而依誦出。此……。
(三)
優波離!復……不得救。何等為五?優波離!於此有比丘,非法說為法……異……見而決斷。此……。
(四)
優波離!復……不得救。何等為五?優波離!於此有比丘,非法說為法……異……見而依唱說。此……。
(五)
優波離!復……不得救。何等為五?優波離!於此有比丘,非法說為法……異……見而依取籌。此……。
(六)
優波離!復……不得救。何等為五?優波離!於此有比丘,非法說為……異忍而依羯磨……乃至……異忍而依誦出,異忍而決斷,異忍而唱言,異忍而取籌。此……。
(七)
優波離!復……不得救。何等為五?優波離!於此有比丘,非法……法……異樂而依羯磨……乃至……異樂而依誦出,異樂而決斷,異樂而依唱言,異樂而依取籌。此……。
(八)
優波離!復……不得救。何等為五?優波離!於此有比丘,非法說為法……[P.203]異想而依羯磨……乃至……異想而依誦出,異想……決斷,異想而依唱言,異想而依取籌。優波離!具五分之破僧者,墮惡趣地獄住一劫之間而不得救。」
———十一 破僧者品終———
攝頌
一二
(一)
「尊師!具幾分之破僧者,不墮惡趣地獄,不住一劫之間,而非不得救者耶?」「優波離!……五分……非不得救者。何等為五?優波離!於此有比丘,非法說為法,法說為非法,非律說為律,律說為非律,不異見而依羯磨。此……。
(二~八)
優波離!復……非不得救者。何等為五?優波離!於此有比丘,非法說為法……不異見而依誦出……不異想而依取籌。優波離!具此五分之破僧者,不墮惡趣地獄,不住一劫之間,非不得救者。」
———十二 第二破僧者品終———
攝頌
一三
(一)
「尊師!具幾分之舊住比丘,持來如置〔確實迅速〕墮地獄耶?」「優[P.204]波離!具五分之舊住比丘,持來如放置即墮地獄。何等為五?行愛不應行,行瞋不應行,行癡不應行,行怖不應行,以僧伽物為個人使用之受用物而受用。優波離!此……。
優波離!具五分之舊住比丘,持來如置即生天上。何等為五?不行愛不應行……以僧伽物為個人受用物而不受用。此……即生天上。」
(二)
「尊師!有幾種非法律之解說耶?」「優波離!此等五種非法律之解說也。何等為五?優波離!於此有比丘,非法說為法,法說為非法,非律說為律,律說為非律,制非制廢所制。優波離!此五種非法律之解說也。
優波離!此等為五種如法律之解說。何等為五?優波離!於此有比丘,非法說為非法……律說為律,不制非制,不廢所制。優波離!此五種如法律之解說。」
(三)
「尊師!具幾分之差遣請食人[12],持來如置即墮地獄耶?」「優波離!具五分之差遣請食人,持來如置即墮地獄。何等為五?行愛不應行……不知差遣非差遣。優波離!此……。
優波離!具五分之差遣請食人,持來如置即生天上。何等為五?不行愛不應行……知差遣非差遣。優波離!此……即生天上。」
(四~一五)
「尊師!具幾分之分坐臥處人……乃至……守庫人、納衣人、分衣人、分粥人、分果人、分嚼食人、捨雜細物人、受浴衣人、分鉢人、管淨人、監沙彌人,持來如置即墮地獄耶?」「優波離!具五分……監沙彌人……〔參照(三)『差遣非差遣』改為『使與不使』〕……墮地獄……即生天上。」
———十三 舊住比丘品終———
攝頌
一四
(一)
「尊師!受迦絺那衣有幾種功德耶?」「優波離!此等為受持迦絺那衣之五種功德。何等為五?〔食前食後不囑他比丘〕而入聚落,離衣宿,別眾食,受須限之衣,得衣者所持。優波離!此為受迦絺那衣之五種功德。」
(二)
「尊師!失念亂意睡眠有幾種過耶?」「優波離!此等五種……過也。何等為五?不快眠,不快覺,見惡夢,諸天不守護,泄不淨。優波離!此失念……之五過也。
優波離!此等為存念正意睡眠之五種功德。何等為五?安樂眠,安樂覺,不見惡夢,諸天守護,不泄不淨。優波離!此等存念……之五種功德也。」
(三)
「尊師!幾種人為不得受禮之人耶?」「優波離!此等為五種不得受禮之人。何等為五?入家中者不得受禮,以車行者不得受禮,於闇中者不得受禮,〔從他事〕不注意者不得受禮,睡眠者不得受禮。優波離!此等五種不得受禮者也。
(四)
優波離!復有五種不得受禮之人。何等為五?喝粥者不得受禮,於食堂中不得受禮,趣向〔敵方〕者不得受禮……想餘事者不得受禮……裸形者不得受禮。優波離!此等……。
(五)
優波離!復有五種不得受禮者。何等為五?嚼食者不得受禮……噉食者……大便者……小便者……被舉罪者不得受禮。優波離!此等……。
(六)
優波離!復有五種不得受禮之人。何等為五?後受具者不得受前受具者之禮,未受具者不得受禮……異住之年長者說非法者不得受禮……女人……黃門不得受禮。優波離!此等……。
(七)
優波離!復有五種不得受禮之人。何等為五?別住者不得受禮……相應本日治者……相應摩那埵者……行摩那埵者……相應出罪者不得受禮。優波離!此等為五種不應受禮者。」
[P.206](八)
「尊師!幾種人可受禮者耶?」「優波離!此等為五種可受禮之人。何等為五?前受具者可受後受具者之禮,異住年長者如法說者……阿闍梨……和尚……以及包括天界、魔界、梵天界、於此世界、於沙門、婆羅門、天、人眾、如來、應供、等正覺者可受禮。優波離!此等為五種可受禮者。」
(九)
「尊師!年少比丘禮長老比丘之足時,於內具幾種法而可禮足耶?」「優波離!年少比丘……五法……可禮足。何等為五?優波離!年少比丘……禮……時,覆一肩而著外衣,合掌,以兩手之掌摩足,應具愛與敬而禮足。優波離!年少比丘……禮……時,內具此五種法而可禮足。」
———十四 迦絺那衣受持品終———
攝頌
———優波離〔問〕五法終———
諸品攝頌
校注
[0284001] 阿毘毘奈耶(abhivinaya)法〔經〕,為明白其義,對於論義之說明,(abhidhamma)稱解說律論義之意。於南傳律三,增上律、增支一譯為勝律。 [0292002] 若依註,七滅法中之憶念、不癡、覓罪相、如草覆地四法,不白即不存在,故此云白之滅法。 [0292003] 依註,經者兩部經分別,隨經者四大處,律者犍度及附隨,隨律者四大處也。 [0292004] 若依註,法者除律藏之二藏,隨法者於經中之四大處也。 [0294005] 不成殘食法 anatirittā,參照南傳律二之一一〇頁。 [0294006] 足食 pavaraṇa,參照同上。 [0301007] 求德,底本 idamaṭṭhitaṁ,如暹羅本作 idamatthitaṁ。(底本一三一頁亦同)在 Visuddhimagga p. 82 說此即智(ñānam),因有此智,故頭陀之諸德可得,故譯為求德。 [0303008] 睡眠,底本為 pasuttakatā,暹羅本為 pasuttatā,言如同牀睡眠而有罪。 [0308009] 前事後事(pubbāpara),義之前後,法之前後,辭之前後,句之前後,於前所說之事,於後所說之事也。 [0309010] 底本 ananusāsanī,如暹羅本作 anusāsaniṁ(參照 AN. vol p. 180)。 [0315011] 於異見及以下之「忍」、「樂」、「想」等,參照南傳律一之一五一頁註。若依註,於非法之事有見為非法,但曲異其見而說如法,另行羯磨。 [0319012] 以下參照小品六.二一。【經文資訊】《漢譯南傳大藏經》第 5 冊 No. 3 附隨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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