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其他法門
第一節 鬼國與龍宮
初期大乘經中,有五部經,以鬼類、畜類菩薩為主,組集的方式也相同,所以集合為一類。一、《密迹金剛力士經》,七卷,西晉太康九年(西元二八八)十月,竺法護譯出[1],今編入《大寶積經.密迹金剛力士會》第三。趙宋法護(Dharmapāla)再譯,名《如來不思議秘密大乘經》,二〇卷。二、《伅真陀羅所問如來三昧經》,三卷,後漢支婁迦讖([A1]Lokakṣema)譯。姚秦鳩摩羅什(Kumārajīva)再譯,名《大樹緊那羅王所問經》,四卷。三、《海龍王經》,四卷,晉太康六年(西元二八五)二月,竺法護譯出。唐實叉難陀(Śikṣānanda)所譯的《十善業道經》一卷,趙宋施護(Dānapāla)所譯的《佛為娑伽羅龍王所說大乘經》一卷,都是《海龍王經》中,有關「十善」部分的異譯。四、《弘道廣顯三昧經》,一名《阿耨達經》,二卷,西晉竺法護譯。五、《超日明三昧經》,二卷,西晉聶承遠譯。這部經,《出三藏記集》說:「晉武帝時,沙門竺法護先譯梵文,而辭義煩重。優婆塞聶承遠,整理文偈,刪為二卷」[2]。這樣,經是竺法護譯出的,現存的是聶承遠的再治本。
上述的五部經,不但與鬼、畜菩薩有關,在組織上,也有一共同的形式。每部經都分為三會,中間,佛都受請而出去受供。所去的地方,是:
《密迹金剛力士經》 曠野城密迹宮
《大樹緊那羅王所問經》 香山緊那羅王宮
《海龍王經》 海中娑伽羅龍王宮
《弘道廣顯三昧經》 雪山阿耨達池龍王宮
《超日明三昧經》 日天王宮
從《阿含》、《律》以來,佛法受到天、龍八部的護法。八部是:天([A2]Deva),「天、魔、梵」的天,主要是帝釋([A3]Śakro devānām indraḥ)與四王天;龍([A4]Nāga);夜叉([A5]Yakṣa);乾闥婆([A6]Gandharva);阿修羅([A7]Asura);迦樓羅([A8]Garuḍa);緊那羅([A9]Kiṃnara);摩睺羅伽([A10]Mahoraga)。八部是低級天神,也是高級的鬼與畜生。高級的鬼、畜,神力與享受,與(地居)天一樣。這些高級鬼、畜,有善的,有惡的,善的信佛護法,惡的會破壞障礙,但受到了佛的感化,也就成為善神了。《密迹金剛力士經》,是以夜叉為主的。金剛手([A11]Vajrapāṇi),或作執金剛([A12]Vajradhara),古譯密迹(秘密的意思)金剛力士。廣義的說,這是手執金剛杵的夜叉。夜叉的數量極多,種類也多。在這夜叉[A13]群中,傳說有一位密迹金剛力士,是經常隨侍、護持釋尊的[3]。如《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藥事》說:佛到北天竺去遊化,由金剛手隨從護持[4]。這位護法的金剛手,在《密迹金剛力士經》中,是發願護侍千兄——賢劫千佛的大菩薩。密迹金剛力士,請佛到他住的曠野([A14]Āḷavī)城去,受七日的供養。曠野城,是確有其地的。釋尊的時代,佛曾因這[A15]裡的比丘而制戒[5];手(Hatthaka)長者就是曠野城人[6]。這[A16]裡有[A17]吃人的惡鬼,為佛所感化的傳說,如《法顯傳》說:「拘舍彌……從是東行八由延,佛本於此度惡鬼處,亦嘗在此住」;《西域記》在戰主(Yuddhapati)國中[7],推定為現在波奈勒斯([A18]Benares)東方,恒([A19]Gaṅgā)河與 Son 河間[8]。在傳說中,曠野城成為鬼神王國,密迹金剛力士,就住在這[A20]裡。《西域記》說:「殑伽河北,有那羅延天祠。……東行三十餘里,……昔於此處有曠野鬼」[9]。那羅延(Nārāyaṇa)天,有種種不同的傳說,也是密迹金剛力士的名稱。《Sāratthapakāsinī》(《相應部》的注釋)說:在毘沙門([A21]Vessavaṇa)天王祠附近,建了一所曠野夜叉的神祠[10]。《密迹金剛力士經》說:佛與大眾,到了曠野鬼神王國,先到毘沙門天王宮說法,然後到密迹宮[11]。《密迹金剛力士經》所說,與曠野城神祠的情形完全相合。密迹金剛力士,是經常護侍如來的,所以被設想為:能知一般人所不知道的佛事,一般人沒有聽見過的佛法,如菩薩的三密;如來的三密;菩薩六年苦行,受乳糜,往菩提場,降魔,成佛,說法等事。宋寶雲所譯的《佛本行經》,敘述如來的一代化事,就傳為密迹金剛為諸天所說而傳出來的[12]。一向不知道的,當然是深奧秘密的佛法,由密迹金剛傳出來;到「秘密大乘佛法」中,達到頂[A22]峰。
緊那羅,是帝釋天的歌樂神;大樹緊那羅王,是緊那羅眾的王,是大菩薩。梵語 druma,音譯為「伅」或「屯崙」,與法(dharma)的梵音相近,所以《法華經》譯為「法緊那羅」。其實,druma 是樹名,所以譯作「大樹」。緊那羅,有疑問的意思;傳說人身而頭上有角,所以或譯為「疑神」[13]。或以為:緊那羅從風吹樹木,發出美妙的聲音而神格化的。從頭上有角(如樹有枝),王名大樹緊那羅來說,這可能是合理的解說。大樹緊那羅王所率領的緊那羅眾,是歌樂神,所以與其他的樂神,有密切關係,如《大樹緊那羅王經》說:「願佛世尊屈意數來,憐愍我故。當大安樂,當大利益諸乾闥婆、緊那羅、摩睺羅伽」[14]。在緊那羅眾以外,特地說到了乾闥婆與摩睺羅伽。原來乾闥婆也是帝釋的樂神;傳說緊那羅女與乾闥婆,有婚嫁的關係。摩睺羅伽,羅伽是「胸臆行」,沒有手[A23]腳而以胸腹行動的。或說是大的地龍,與中國所傳的「大螾」相近;或說是大蟒神。依慧琳《音義》說:摩睺羅伽「是樂神[A24]之類」[15]。所以《大樹緊那羅王經》,是以大樹緊那羅王為首,領導緊那羅、乾闥婆、摩睺羅伽——音樂神。經中以琴聲等樂音,弘揚佛法,這對佛化音樂的發揚,是有[A25]啟發性的。緊那羅王宮,在香(醉)山([A26]Gandhamādana)。《長阿含經》說:「雪山右面有城,名毘舍離。其城北有七黑山,七黑山北有香山,其山常有歌唱伎樂音樂之聲」[16]。傳說中的香山,或推定為現在希馬拉耶山脈中,Mānasa 湖北岸,高聳的 Kailāsa 山[17]。佛在緊那羅王宮,受緊那羅王七日的供養。
《海龍王經》,以娑伽羅(Sāgara)龍王為主,娑伽羅就是「海」的意思。海龍王宮在大海底,佛受請一日。《弘道廣顯三昧經》,以阿耨達龍王為主,阿耨達(Anavatapta)是「無熱」或「無焚」的意思。阿耨達龍王宮,在阿耨達池中,佛在這[A27]裡,受龍王半月的供養。《大智度論》說:「娑伽度龍王十住菩薩,阿那婆達多龍王七住(不退轉)菩薩」[18],正是這兩部經。娑伽羅龍王在大海中,阿修羅(舊譯為「無善神」)王也是住在海中的;阿修羅與帝釋三十三天,時常引發戰爭。八部中的迦樓羅(舊譯為「鳳凰神」),以吞噉龍族為主食的。《海龍王經》中,佛勸阿修羅與三十[A28]三天和解[19];也感化迦樓羅,不要再傷害龍族[20]。阿耨達池,如《大智度論》說:「北邊雪山中,有阿那婆達多池。……是池四邊有四水流」[21]。從阿耨達池流出四大河,是佛教界的一致傳說。雪山中的阿耨達池,就是《西域記》所說的,波謎羅川中的大龍池[22],是現在帕米爾高原上的 Victria 湖。龍王與佛教,傳說中關係極深!阿育王(Aśoka)取八王所分得的舍利,送到各處去建塔,就傳說藍摩(Rāmagrāma)分得的舍利,由龍王供養而沒有取得[23]。由於龍王的長壽,傳說龍宮中有大量的經典,如《大智度論》說:「諸龍王、阿修羅王、諸天宮中,有千億萬偈」[24]。龍樹(Nāgārjuna)也有入龍宮得經一箱的傳說[25]。
《超日明三昧經》中,日(Sūrya)天王問生日天,與生月([A29]Candra)天的因行,因而請佛去日宮受供養。日天與全經的其他部分,沒有關係,所以這是從「超日明三昧」,聯想到日天(受前四部經影響)而有請佛應供的事。從全經來看,只是附帶的,與前四部經不同。
密迹金剛力士們,是大菩薩,所率領的夜叉、龍等,極大多數是凡眾。如來到龍宮、鬼國去應供說法,應該有對機的適應性。墮落鬼、畜的原因,是殺、盜、淫等惡業,引導鬼、畜們離鬼、畜性,使其符合人性,更淨化而成聖性、佛性,如《海龍王經》說:「已斷惡法,奉行眾善,在在所生,與佛菩薩賢善性俱」[26]。善性的根本是十善,「身不殺、盜、[A30]婬,口不妄言、兩舌、惡口、綺語,意不(貪)嫉、恚、癡」。十善行,要以「六度」,「慈」、「哀」(悲)、「喜」、「護」(捨),「恩」(四攝),「意止」(念處)……「八路」(正道),「寂然」(止)、「觀」,「方便」來莊嚴。這是說行十善道為根本,以六度等來助成。這樣,「十善之德,具足十力、四無所畏,成諸佛法」;十善的善性,淨化昇華而成為佛德[27]。一般說,持五戒生人間,行十善生天上,以為十善僅是世間的善行。其實,十善是善德根本,離三惡道,生人間、天上,成阿羅漢、辟支佛、菩薩、佛,都離不了十善。十善如大地一樣,一切都依大地而才能成立,如《海龍王經》卷三(大正一五.一四七下)說:
「譬如郡國、縣邑、村落、丘聚,百穀、藥草、樹木、華果、種殖、刈穫,皆因地立。十善之德,天上、人間皆依因之;若學不學(無學),及得果證,住緣覺道,菩薩道,行諸佛道法,皆由從(十善而得)之」。
《海龍王經》所開示的,確定的指出,十善是人類離惡(趣)向善,進向佛道的正道。《華嚴經.十地品》的離垢地,廣說十善與十不善的因果;十善為一切善法因,與《海龍王經》的見解相合。如《大方廣佛華嚴經》卷三五(大正一〇.一八五下)說:
「十善業道,是人、天乃至有頂處受生因。又此上品十善業道,以智慧修習,……從他聞聲而解了故,成聲聞乘。又此上品十善業道,修治清淨,……悟解甚深因緣法故,成獨覺乘。又此上品十善業道,修治清淨,……淨修一切諸度故,成菩薩廣大行。又此上上十善業道,一切種清淨故,乃至證十力、四無畏故,一切佛法皆得成就」。
佛在密迹宮中說法,內容為:信三寶,信報應(業報),所以要「不犯十惡,身行十善」。親近「奉戒具法」的善知識,從善知識聽聞正法:六度與六蔽的果報,身口意的善惡因果;深一層,說緣起空無我。能精進修行的,正信出家,修出家的無放逸行。無放逸行,是「不犯一切諸不善法」,如實知有與無,而歸結於四法印——諸行無常,諸受皆苦,諸法無我,涅槃寂靜。這是聲聞所行的常道,從菩薩一切法空的立場,轉化為佛道,所以說:「若有菩薩能行是者,未曾違失一切諸行道品之法。以無相行,普周備悉諸佛道法三十七品」[28]。次說菩薩應怎樣的「護於世間」?鬼、畜神是被稱為「世主」的(人間君王也是世主),世主們應怎樣的護持世間,使人類得到安樂呢?應當行「十法」,就是十善業道。行「八法」:如說能行,尊重師長,順行正道,心意質直,心常柔軟,常起慈心,不作諸惡,廣集善根。行「六法」,就是僧團中常行的六和敬。行「四法」:不貪、不瞋、不癡、不怖。行「二法」,慚與愧[29]。佛在密迹宮所說,與在海龍王宮所說,可說完全一致。化除鬼與畜生的惡性,行十善的人性;依十善為根本,才有世出世間善道,有菩薩道與佛道。有十善行,才能使世間得到安樂。佛在密迹宮與海龍王宮的說法,有應機的意義;然對人來說,這正是由人而向上,修行成佛的正道。
不犯十惡,奉行十善,是基於善惡業感的原理,所以在說明十善以前,《海龍王經》卷三(大正一五.一四六中)這樣說:
「龍王!倚世間者,作若干緣,心行不同,罪福各異,以是之故,所生殊別。龍王!且觀眾會及大海,若干種形,顏貌不同,是諸形貌皆心所畫。又心無色而不可見,一切諸法誑詐如是,因惑興(集起)相,都無有主,隨其所作,各各自受。譬如畫師,本無造像。諸法如是而不可議,自然如幻化相,皆心所作。明者見諸法因惑興相,則當奉行(諸善德。奉行)諸善德者,其解惑相興成諸法——陰、種、諸入,當歡喜悅,得好端正。龍王!且觀如來之身,以百千福而得合成。……察諸大士,色身相好莊嚴具足,皆以善德挍飾其體。佛語龍王:仁所嚴淨,皆因福成。諸釋梵天……所有莊嚴,皆因福生。今此大海若干種身,善惡大小,廣狹好醜,強羸細微,皆自從心而已獲之;為若干貌,悉身口意之所作為」。
感得福報與罪報的善惡業,是由心所作的。心中起惑而造業,就得苦報。如解惑而起善業,就得人天的福報,菩薩與如來的百福莊嚴身。「業感緣起」,就是由心所造作的緣起。如〈十地品〉說十二緣起——惑、業、苦等,也說「三界所有,唯是一心(作)」[30]。佛在日王宮說法,(及在毘耶離說),如《超日明三昧經》卷下(大正一五.五四一中——下、五四四中)說:
「設使本無,何因而有?答曰:因行而成。……譬如畫師治壁、板素和合彩具,因摸作像,分布彩色,從意(心)則成。五道如是,本無處所,隨行而成。譬如幻師化作,……隨意則現,恍惚之間,則不知處。生死如是,本無所有,從心所行,各自得之」。
「佛告日王:一切三界所受形貌,皆從心意,心意無形而有所造,隨行立身」。
善惡報由心所作,如幻如化,又舉畫師作畫的比喻,《超日明三昧經》與《海龍王經》,是一致的。《超日明三昧經》所說的十種三昧,是與十地說相關的[31]。〈十地品〉以外,《華嚴經》每有明確的唯心說,如說:「諸蘊業為本,諸業心為本;心法猶如幻,世間亦如是」;「心如工畫師,能畫諸世間,五蘊悉從生,無法而不造」[32]。「由心所造」,是「佛法」的根本義,如《雜阿含經》卷一〇(大正二.六九下)說:
「佛告比丘:如嗟蘭那鳥種種雜色,我說彼心種種雜,亦復如是。所以者何?彼嗟蘭那鳥心種種故,其色種種。是故當善觀察思惟於心:長夜種種,貪欲、瞋恚、愚癡種種;心惱故眾生惱(雜染),心淨故眾生淨。譬如畫師、畫師弟子,善治素地,具眾彩色,隨意圖畫種種像類」[33]。
「大乘佛法」,是依「佛法」而興起的。起初,著重於大乘特義,如「般若法門」重於離執著的自悟;「懺悔法門」與「淨土法門」,重於佛菩薩的護念;「文殊法門」重於菩薩的方便善巧,法界勝義的不落思議。由心所作的業感緣起,在這幾部經中,通過諸法如幻,諸法本空,而給以有力的解說。對未來唯心論的高揚,起著有力的影響。
《緊那羅王所問經》與《密迹金剛力士經》,所說的各有重點,也有共同處。阿闍世王([A31]Ajātaśatru Vaidehīputra)從佛與文殊師利(Mañjuśrī),離去了罪惡的狐疑,二經都說到了這件事[34]。二經都重視方便,如《密迹經》說:「菩薩如是執權方便,所造行緣,皆至佛道」[35]。這是說:得方便的大菩薩,所作所為的事緣,都能用為成佛的方便。在方便中,淫、怒、癡為方便,是極重要的,《大寶積經》卷八〈密迹金剛力士會〉(大正一一.四五下)說:
「菩薩奉行法身,假使眾生淫怒癡盛,男女大小欲相慕樂,即共相娛,貪欲塵勞悉得休息。以得休息,於內息想,謂離熱欲,因斯受化」[36]。
以淫欲為利益眾生的方便,《密迹經》更具體的舉例說:「若有眾生多貪欲者,淫想情色,(菩薩)化現女像,……與共相娛。……卒便臭穢,……便示死亡,益用惡見,因為說法無常苦空。……聞之則達,便發無上正真道意」[37]。這與《大淨法門經》中,文殊師利化上金光首女,上金光首化畏間長者子事相同[38]。《緊那羅王所問經》,在六波羅蜜外,立方便波羅蜜。方便中說:「百歲持戒,為化一人,放捨此戒,所有一切娛樂之具而共同之,攝令入法」[39]。《慧上菩薩問大善權經》所說的焰光故事,與此相同[40]。這與《維摩詰經》,「先以欲[A32]鉤牽,後令入佛智」的方便相同[41],都受到了「文殊法門」的深刻影響!
第二節 寶積與法華
第一項 不著空見、兼通聲聞的寶積
《大寶積經》,一二〇卷,是唐代(西元七〇六——七一三年)菩提流志(Bodhiruci)編譯所成的,分四九會。早在麟德元年(西元六[A33]六四),玄奘就想翻譯這部經,由於年老力衰而停譯[1]。古代稱為「寶積」的經典,不在少數,印度早已有了叢書的形[A34]跡。如《無盡意經》是〈寶頂經中和合佛法品〉[2];《寶積三昧文殊師利菩薩問法身經》,也以寶積——摩尼寶為名的。現在要說的,可能是最古的寶積,而被編為《大寶積經》的一會。這部《古寶積經》,譯本有:1.後漢光和二年(西元一七九),支婁迦讖([A35]Lokakṣema)初譯,名《(佛)遺[A36]日摩尼寶經》,一卷。2.晉失譯的《摩訶衍寶嚴經》,一卷,一名《大迦葉品》。3.秦失譯的《寶積經》,一卷,今編為《大寶積經》第四三會,名〈普明菩薩會〉。4.趙宋施護(Dānapāla)譯,名《大迦葉問大寶積正法經》,五卷。這部經,還有梵文本、藏文本。西元一九二六年,S.[A37]Holstein 對校梵本、藏文本,及漢譯四本,出版《大寶積經迦葉品梵藏漢六種合刊》。這部經的漢譯,還有梁曼陀羅仙(Mandra)共僧伽婆羅(Saṃghavarman)所譯的《大乘寶雲經.寶積品》第七[3]。《大乘寶雲經》的異譯本,都沒有這一品,可見這是後來被編入《大乘寶雲經》的。宋沮渠京聲所譯的《迦葉禁戒經》,一卷,是從本經所說的聲聞正道,抽出別譯所成的[4]。在《大寶積經》四十九會中,這是重要的一部!龍樹(Nāgārjuna)引用了本經,特別是瑜伽學者。如《瑜伽師地論.[A38]決擇分中菩薩地》,稱為「菩薩藏中所有教授」的十六種應當了知[5],是依本經而敘述的。傳為世親(Vasubandhu)所造的《大寶積經論》,元魏菩提流支(Bodhiruci)譯成四卷,是依《瑜伽.[A39]決擇分》而解釋本經的。這部經,受到大乘論師的尊重。
《寶積經》的各種譯本,文段略有出入,但全經的主要部分,是相同的。佛為大迦葉(Mahākāśyapa)說。(一)辨菩薩的行相:菩薩的「正行」,是得智慧,不失菩提心,增長善法,直心,善調順,正道,善知識,真實菩薩:共八事,一一事以四法來分別,並反說不合正行的菩薩邪行。「正行勝利」,是得大藏,過魔事,攝善根,福德莊嚴。「正行差別」,是名符其實的菩薩,應該具足三十二法。(二)讚菩薩的功德,共舉十九種譬喻。(三)習中道正觀:我空中道;法空中道,約蘊、界、緣起來闡明。更抉擇空義,以免誤解,及智起觀息、智生結業滅的意義。(四)辨菩薩的特勝:依八種譬喻,明勝過聲聞、辟支佛的菩薩功德。(五)明菩薩利濟眾生:「畢竟智藥」,是不淨、慈悲等對治門,三十七道品,對治眾生的煩惱重病。「出世智藥」,是從緣起空無我中,觀自心的虛妄不可得,而悟入無為聖性。無為聖性是泯絕一切相的;是平等、不二、遠離、寂靜、清淨、無我、無高下、真諦、無盡、常、樂、淨、無我、真淨——以上是菩薩正道。(六)比丘的應行與不應行:比丘應行戒、定、慧三學,應離八種(二法的)過失。(七)沙門的善學與不善學:形服具足而破戒的,威儀具足而破見的,多聞、獨處而求名聞的,都是不善學,應學「實行沙門」。(八)持戒的善淨與不善淨:著有的,執我的,取眾生相的,見有所得的,雖持世俗戒,不善不淨,可說是破戒的。善持淨戒的,是離我我所見,以淨智通達聖性的。(九)五百增上慢比丘聽了,不能信解而離去。佛化二比丘,與增上慢比丘共論,五百比丘心得解脫。回來見佛,依密意說自證法——以上是聲聞正道。漢譯的《遺[A40]日摩尼寶經》,到此為止。〈普明菩薩會〉——《寶積經》,以下有佛為普明菩薩說一段,明菩薩的不住相,大精進,為眾生,疾成佛道——四義。《摩訶衍寶嚴經》,及《瑜伽師地論.攝[A41]決擇分》,沒有普明菩薩問答,以下有受持勝解的功德。《大迦葉問大寶積正法經》,以下有普明問答及勝解功德;全經都有重頌。普明問答與持經功德,可能是附編的,所以各譯本,或有或沒有,彼此都不相同。本經敘述菩薩正道與聲聞正道,是從菩薩道的立場說的。廣舉種種譬喻,有經師的特色,而文體簡要明白,全經極有條理,與論書相近。從實行的立場,說明事理,少說仰信的——佛與大菩薩的方便妙用。對人間的修學者來說,這是極其平實的寶典!
《大寶積經》卷一一二〈普明菩薩會〉(大正一一.六三四上)說:
「迦葉!真實觀者,不以空故令諸法空,但法性自空。……迦葉!非無人故名曰為空,但空自空。……當依於空,莫依於人!若以得空便依於空,是於佛法則為退墮。如是迦葉!寧起我見積若須彌,非以空見起增上慢。所以者何?一切諸見依空得脫,若起空見,則不可除」。
依經文所說,空見是比我見更惡劣的。空、無相、無願、無生、無起、無我,都是本性空的,不是由於觀察,破了什麼而成為空的。性空,是如、法界等異名,唯有不落情見、戲論,淨智所現證,是不能於空而取著的。經說「便依於空」的「依」,其他的譯本,是「猗」、「著」、「執著」的意義[6]。這一段經文,非常的著名!《中論》引經說:「大聖說空法,為離諸見故,若復見有空,諸佛所不化」。「不能正觀空,鈍根則自害,如不善[A42]呪術,不善捉毒蛇」[7]。《瑜伽師地論》也引經說:「世尊依彼密意說言:寧如一類起我見者,不如一類惡取空者」[8]。後代的瑜伽學者,成立依他起性自相有,彈破依他起無自性的學者,總是引用這幾句話。對於「空」的解說,中觀與瑜伽二家,是有不同方便的,這[A43]裡不用敘述,但對於「空見」的取著,都是要評斥的。怎麼會有「空見」呢?空、無相、無願,《阿含經》中稱為「三解脫門」,「三三昧」。「原始般若」,著重於不取不著的離相。不取不著的深悟,名為「無生法忍」,體悟一切法不生不滅,本來寂滅、涅槃。「下品般若」以空、無相、無願、無生、無起,表示涅槃寂滅。一切法本性寂滅,當然也就是一切法本空、本無相、本無願了。「空」在「般若法門」的發展中,大大的發展起來。「中品般若」說:「離色亦無空,離受、想、行、識亦無空。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識即是空,空即是(受、想、行)識」[9]。「晉譯本」與「秦譯本」都如此,「唐譯本」作:「色自性空,不由空故,色空非色。色不離空,空不離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識也這樣說)[10]。在「不離」、「即是」以上,更加「不由空故」的解說。「中品般若」時代,「般若法門」已著重「一切法空」了。一切法空的說明是:無因無果,無業無報,無繫縛無解脫,無修無證,無凡夫,無阿羅漢、緣覺、菩薩與如來。「文殊法門」,本著「勝義」、「法界」——空,詰破一切:聲聞法以外,菩薩道的發菩提心、度眾生、得無生忍、授記、坐道場、成佛、轉法輪,都一一難破,使對方啞口無言。所說的一切法空,當然是如實的,正確的,但由世俗語言所表示的名義,在一般聽眾的意解中,可能有不同的意解,引起不正確的傾向。在初期大乘時代,「一切法空」,是公認為究竟而沒有異議的。本經也是闡揚空義的,卻傳出了「寧起我見」,「不起空見」的呼聲,顯然已發見了當代的大乘佛教,有失卻中道而流於謬誤的傾向。本經為後漢支讖初譯,為西元一五〇年前集出的經典,也可見西元一五〇年前,大乘空義昂揚聲中,空[A44]相應經已引起副作用了!
這[A45]裡要附帶的說到二部經。一、《慧印三昧經》,一卷,吳支謙(西元二二二——二五三年間)譯。異譯本,有《如來智印經》,一卷,宋失譯。《大乘智印經》,五卷,趙宋智吉祥(Jñānaśrī)等譯。趙宋本譯出極遲,內容小有差異。慧印三昧是如來境界。佛命彌勒(Maitreya)護法,說七事因緣發菩薩意(菩提心)[11]。七種因緣,可與《瑜伽師地論.發心品》的四因四緣對讀[12]。《慧印三昧經》(大正一五.四六四中、四六六中)說:
「後來世人,當自說言:我所作業,是菩薩行。……住在有中,言一切空。亦不曉空,何所是空?內意不除,所行非法。口但說空,住在有中」。
「我泥洹後,人當說言:一切諸法,視之若夢。……不行是法,著於有中,便自說言:我已知空」。
末世比丘,學大乘空法而著在有相中。見地不純正,所行又不合法,意味著當時部分宣揚空教者的實況。自以為「知空」,而其實「不曉空」,不知道「何所是空」,著在有相中,當然是「惡取空」了。二、《濟諸方等學經》,一卷,晉竺法護譯。異譯名《大乘方廣總持經》,一卷,隋毘尼多流支([A46]Vinītaruci)譯。從「濟諸方等學」的經名,可以知道這部經是對方廣——大乘學者偏謬的糾正。經作佛在不久入涅槃時,為彌勒菩薩說。大乘學者的輕毀聲聞,般若學者的輕毀其他經典,是誹毀三寶,不免要死墮地獄的,如《濟諸方等學經》[13]說:
一、「當來末世,五濁之俗,餘五十歲……。或復說言:若有經卷說聲聞事,其行菩薩(道者),不當學此,亦不當聽,非吾等法,非吾道義,聲聞所行也。修菩薩者,慎勿學彼。辟支佛法,亦復如是,慎莫聽之!……諸菩薩中,剛強難化,弊惡凶暴,妄言兩舌,尠聞智少,宣傳佛道,別為兩分。欲為菩薩,當學此法,不當學是。而懷是心,誹謗於佛,毀呰經典,鬥亂聖眾,壽終身散,便墮地獄」。
二、「惟但宣散一品法教,不知隨時,觀其本行,講說經法也。不能覺了達諸法界,專以空法而開化之,言一切法空,悉無所有。所可宣講,但論空法,言無罪福,輕蔑諸行。復稱己言,如今吾說悉佛所教」。
三、「或有愚人口自宣言:菩薩惟當學般若波羅蜜,其餘經者非波羅蜜,說其短乏」。
四、「世尊告文殊師利:……或有愚騃,不識義理,趣自說言:般若波羅蜜,如來所行,是諸如來無極修教,餘經皆非佛語」。
學大乘者,主張但學大乘經,輕蔑聲聞教法,對佛教中——(傳統的)聲聞道與新興的菩薩道,是會引起嚴重對立的,這決非佛教之福!本經主張學菩薩道的,可以學聲聞經,正如《般若經》所說,菩薩應該[A47]遍學一切法門。過分的強調空法,高推《般若波羅蜜經》,是當時佛教的實情而表現於經中的。學菩薩而輕棄聲聞經的,學般若空而「輕蔑諸行」、輕棄餘經的學風,對佛教會有不良的後果。上面兩部經,提出了學菩薩而尊聲聞,尊重空義而不廢事行,都是未來大乘瑜伽者的方向。彌勒是未來佛,經常出現於大乘經中,但佛為彌勒說的,卻非常的少。這兩部經是為彌勒說的;西元四世紀集出的《瑜伽師地論》,是彌勒佛說的。推崇彌勒菩薩的大乘瑜伽者,在思想淵源上,應該說是相當早的。如《慧印三昧經》,為西元二五〇年前譯出的;《濟諸方等學經》,是西元三〇〇年前譯出的。這兩部經在印度的集出,約為西元二、三世紀間。
《寶積經》說菩薩道以後,又說聲聞道,這在大乘經中,是不多見的。在大乘興起時,如「淨土法門」的《阿彌陀經》、《阿閦佛國經》,是三乘共生的淨土。在《阿彌陀經》的二十四願中,多數是「菩薩、阿羅漢」一起說的。「般若法門」中,菩薩應學般若波羅蜜,聲聞與辟支佛,也應學般若波羅蜜:般若是三乘共學的[14]。「懺悔法門」的《舍利弗悔過經》說:「欲求阿羅漢道者,欲求辟支佛道者,欲求佛道者」,都應該六時禮十方佛,向佛懺悔[15]。大乘佛法的本義,不是拒絕聲聞——傳統佛教者,而是誘導來共同修學的。佛法有佛法的特質,大乘佛法與聲聞法,有著共同的內容。〈十地品〉也說:八地菩薩所得的無分別法,是二乘所共的[16]。自「文殊法門」,抑小揚大,彼此的距離,不覺得遠了!「華嚴法門」,多數是專說佛菩薩事。然流行於印度的佛教,聲聞佛教是事實的存在,有著深固的傳統,不是輕視與漠視所能解決的!《寶積經》不忘大乘本意,從大乘的立場來說聲聞道。傳統的出家聲聞行者,是以受持事相的戒律為基,不免形式化。《寶積經》肯認聲聞道,但依三增上學的要義——智證淨心說,也就是比丘出家的意義所在。如《大寶積經》卷一一二(大正一一.六三七上——中)說:
「心不著名色,不生我我所,是名為安住,真實淨持戒。雖行持諸戒,其心不自高,亦不以為上,過戒求聖道,是名為真實,清淨持戒相。不以戒為最,亦不貴三昧,過此二事已,修習於智慧。空寂無所有,諸聖賢之性,是清淨持戒,諸佛所稱讚。心解脫身見,除滅我我所,信解於諸佛,所行空寂法。如是持聖戒,則為無有比!依戒得三昧,三昧能修慧;依因所修慧,逮得於淨智;已得淨智者,具足清淨戒」。
《寶積經》是重智證的,依空平等性而說實行沙門:「於諸法無所斷除,無所修行,不住生死,不著涅槃。知一切法本來寂滅,不見有縛,不求解脫,是名實行沙門」[17]。確認聲聞法,而重視內心的修證。三乘同入一法性,這樣的聲聞道,是不會障礙菩薩道的。《般若經》也一再的說:阿羅漢與具足正見者(須陀洹果),是能信解般若的,只是悲願不足,不發菩提心而已。竺法護所譯的《諸佛要集經》,佛教阿難(Ānanda)為聲聞眾說法,也是依大乘深義說的[18]。諸佛共說的菩薩道,就是「中品般若」所說的大乘。這部並說聲聞與菩薩道的,與「文殊法門」有關,是文殊(Mañjuśrī)受到貶抑,被移往鐵圍山的經典。《濟諸方等學經》,也評斥由於輕視聲聞,引起聲聞與菩薩的嚴重對立。這樣的聲聞道,不障礙大乘,可以貫通大乘,有迴入大乘的可能。如不是一味的寄心於理想,[A48]那麼面對人間的佛教,這應該是最通情理的正確態度!原則的說,未來的論師,中觀大乘與瑜伽大乘,就是秉承這一方針的。這所以中觀與瑜伽,法義上有許多異說,而同被稱譽為大乘正軌的空有兩輪!
第二項 開權顯實、開[A49]跡顯本的法華
《法華經》,漢譯本有三部:晉竺法護(西元二八六年)所譯的《正法華經》,一〇卷。姚秦鳩摩羅什(Kumārajīva),於弘始八年(西元四〇六)譯出的《妙法蓮華經》,七卷。隋闍那崛多(Jñānagupta)與笈多(Dharmagupta),在仁壽元年(西元六〇一)補譯所成的《添品妙法蓮華經》,七卷。《妙法蓮華經》與《正法華經》相對比,有缺的,次第也有些不同。闍那崛多依羅什譯本,加譯一部分,並改正先後次第而另成一部。〈添品妙法蓮華經序〉(大正九.一三四下)說:
「考驗二譯,定非一本。(竺法)護似多羅之葉,(羅)什似龜[A50]茲之文。余撿經藏,備見二本,多羅則與正法符會,龜[A51]茲則共妙法允同。護葉尚有所遺,什文寧無其漏!而護所闕者,普門品偈也。什所闕者,藥草喻品之半,富樓那及法師等二品之初,提婆達多品,普門品偈也。什又移囑累在藥王之前;二本陀羅尼,並置普門之後。其間異同,言不能極」。
「竊見提婆達多及普門品偈,先賢續出,補闕流行。余景仰遺風,憲章成範。大隋仁壽元年,辛酉之歲,因普曜寺沙門上行所請,遂共三藏崛多、笈多二法師,於大興善寺,重勘天竺多羅葉本,富樓那及法師等二品之初,勘本猶闕。藥草喻品更益其半,提婆達多通入塔品,陀羅尼次神力之後,囑累還結其終;字句差殊,頗亦改正」。
序文,是當時參預譯者寫的,對《正法華》與《妙法蓮華》的缺文,及次第的更正,敘述得非常明白。依序文說,《正法華》與《妙法蓮華》,都有缺失,次第都有倒亂,然在經典成立演變的觀點來說,當時所依的梵本,怕是後代的續增與改編的吧!現在約重要的來說:一、〈提婆達多品〉:羅什譯本是沒有這一品的;竺道生的《法華經疏》,梁法雲的《法華義記》,都是沒有這一品的。《出三藏記集》說:「自流沙以西,妙法蓮華經並有提婆達多品,而中夏所傳,闕此一品。先師(法獻)至高昌郡,於彼獲本,仍寫還京都」[1]。〈提婆達多品〉的譯出,與僧祐的師長法獻有關;僧祐所說,是可以信賴的史實。這一品,敘述釋尊過去生中,曾從提婆達多(Devadatta)聞法;為提婆達多菩薩授記。次說文殊師利(Mañjuśrī)在龍宮教化,龍女速疾成佛。這一品編在〈見寶塔品〉以下,〈勸持品〉以前。〈寶塔品〉末與〈勸持品〉初這樣[2]說:
〈見寶塔品〉末:「以大音聲普告四眾:誰能於此娑婆國土,廣說妙法華經,今正是時?如來不久當入涅槃,佛欲以此妙法華經,付囑有在」!
〈勸持品〉初:「爾時,藥王菩薩摩訶薩,及大樂說菩薩摩訶薩,與二萬菩薩眷屬俱,皆於佛前,作是誓言:唯願世尊不以為慮!我等於佛滅後,……我等當起大忍力,讀誦此經,持說、書寫、種種供養,不惜身命」!
〈見寶塔品〉末,如來要付囑,弘揚護持《法華經》;〈勸持品〉初,藥王菩薩等就起來立願護持,不惜身命:前後一氣貫通。插入了〈提婆達多品〉,前後文義就隔斷了。況且文殊本在法華會上,怎麼忽而又從大海中來?這是《法華經》以外的,與弘傳《法華經》事有關,而被編入《法華經》的。早期傳入龜[A52]茲的,沒有這一品,正是《法華經》古本。《大智度論》引用《法華經》說極多,幾乎都說到了,但沒有有關〈提婆達多品〉的內容。〈提婆達多品〉的編入,該是西元三世紀初吧!二、〈囑累品〉:《妙法蓮華經》中,〈囑累品〉在〈如來神力品〉以後;〈囑累品〉以下,還有〈藥王菩薩本事品〉等六品。〈囑累品〉在經中間,雖不合一般體裁,但也有《般若經》的前例可尋。「下品般若」囑累了,圓滿了,其後發展為「中品般若」,一部分續編在後面,〈囑累品〉就在全經中間了。所以,《妙法蓮華經》的〈囑累品〉在中間,說明了以下的六品,是屬於續編的部分。關於這部經的集出、增編,略說其重要的如上。
《法華經》在中國,是非常流行的,研究的人也多。以《法華經》為「純圓獨妙」的天台宗,更是以《法華經》為宗依的,中國佛教的大流。這[A53]裡,直依經文,以說明《法華經》在大乘佛教史上的意義。大概的說,「開權顯實」說乘權乘實,「開[A54]跡顯本」說身權身實,為《法華經》的兩大宗要。說乘權乘實,如《妙法蓮華經》卷一(大正九.七上——中)說:
「諸佛如來,但教化菩薩,諸有所作,常為一事,唯以佛之知見示悟眾生。舍利弗!如來但以一佛乘故,為眾生說法,無有餘乘若二若三。……是諸眾生,從諸佛聞法,究竟皆得一切種智」。
大乘佛法興起時代,佛教界已有了聲聞、辟支佛、菩薩求成佛道的三乘。聲聞與辟支佛,稱為「二乘」或「小乘」,以入究竟涅槃為目的;菩薩是大乘,以求成佛道為理想。《法華經》起來說:聲聞與辟支佛的果證,都是方便說,二乘也是要成佛的。「無二無三」,名為一佛乘。從佛教思想的發展來說,釋尊在世,本著自己的證覺,為弟子說法;弟子們依著去修證,「同入法性」(界),「同得無漏」。佛也是阿羅漢;佛也在僧中,為僧中上首。佛在世的時代,佛與弟子間,是親切的而不是疏遠的。但佛是創覺者,弟子們是後覺者;弟子們得「三菩提」(正覺),而佛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無上等正覺);法是佛所說的,學處(戒)是佛所制的:在弟子們的心目中,佛自有他們所不及的地方。不過佛與弟子們在一起,不會感覺修證上的距離。佛涅槃後,在弟子們的永恒懷念中,佛與弟子間的距離,被發覺出來。佛為什麼能無師自悟,能安立法門,能制定戒律,弟子們為什麼不能?在佛教因果法則下,公認為:聲聞與緣覺,是速成的,佛是經長期修行而成的。菩薩「本生」,佛(出世)「因緣」等流傳人間,佛與弟子間的距離,越來越遠了!等到現在有十方佛,他方有淨土,六度以般若為主導的思想形成,大乘法門就興起了。菩薩成佛,是別有修證的菩薩道,與傳統佛教的聲聞道(及緣覺道)不同。那時,以成阿羅漢為究竟的部派佛教,照樣流行。三乘道分別在人間流行,不能不引起懷疑:佛是修菩薩而成佛的,為什麼卻以聲聞(及緣覺)道教弟子成阿羅漢呢?大乘信徒,當然是希望大家成佛的,然也有困難,如《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一(大正八.五四〇上)說:
「若人已入正位,則不堪任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何以故?已於生死作障隔故。是人若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我亦隨喜,終不斷其功德。所以者何?上人應求上法」。
聲聞人如「入正位」——證入正性的,就是須陀洹果,再經七番生死,一定要入涅槃了。發菩提心,求成佛道,是要長期在生死中的,所以證入正位,就不可能發心。生死已有限止,不能發心成佛,這是一般所公認的。接著說,如能夠發心,那當然隨喜讚歎,因為上人是應求上上的法門。這是依大乘人的希望,誘導聲聞者迴心向大。但到底能不能發心呢?在大乘經中,除「華嚴法門」,聲聞都是參預法會的。或命聲聞說菩薩法,或在法會中受到貶抑。聲聞的參加大乘法會,聽大乘法,見佛為菩薩授記,聲聞人能無所感嗎!《妙法蓮華經》卷二(大正九.一〇下)說:
「我昔從佛聞如是法,見諸菩薩授記作佛,而我等不預斯事,甚自感傷,失於如來無量知見。世尊!我常獨處山林樹下,若坐若行,每作是念:我等同入法性,云何如來以小乘法而見濟度」!
這是聲聞乘人應有的懷疑與感傷。經上說:「若以小乘化,乃至於一人,我則墮慳貪,此事為不可」[3]。自己成佛而教弟子成阿羅漢,這是不合理的!對於這些,應有滿意的解說!如來初成佛道,有多少七日不說法,感覺眾生難化而想入涅槃的傳說。梵天請轉法輪,佛才去鹿野苑([A55]Ṛṣipatana Mṛgadāva)轉法輪[4]。《法華經》運用這一傳說,而給以新的解說,如《妙法蓮華經》卷一(大正九.九下)說:
「我所得智慧,微妙最第一!眾生諸根鈍,著樂癡所盲。如斯之等類,云何而可度?爾時諸梵王,……請我轉法輪。我即自思惟,若但讚佛乘,眾生沒在苦,不能信是法。……尋念過去佛,所行方便力,我今所得道,亦應說三乘。……雖復說三乘,但為教菩薩」。
「我所得智慧,微妙最第一」,就是「妙法」,就是「佛乘」。佛出世間,只是為了以佛慧——佛之知見示悟眾生。但眾生根鈍,不能信受,所以方便的說三乘——菩薩乘以外,有聲聞與緣覺。說三乘,其實是「教菩薩法」。聲聞與緣覺的修證,是適應眾生,而作為引入佛道方便的。如「窮子喻」、「火宅喻」、「化城喻」、「繫珠喻」[5],都不外乎從多方面去解說這一意義。這樣,聲聞、緣覺行果,可說是佛乘的預修;佛不說聲聞可以成佛,正是佛的悲心所在!
經上說:「如是妙法,諸佛如來時乃說之」[6];所說的就是「開示悟入佛之知見」。又說:「說佛智慧故,諸佛出於世」;「如來所以出,為說佛慧故」[7]。佛慧,佛智慧,與「佛之知見」是同一內容的。為了說「一佛乘」,如來極力稱歎:「諸佛智慧,甚深無量;其智慧門,難解難入」!「如來知見廣大深遠,無量、無礙、力、無所畏、禪定、解脫、三昧,深入無際,成就一切未曾有法」[8],都是如來現證的「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無上道的內容。《法華經》承「般若法門」,重於「佛慧」,《般若經》是稱之為「一切智」、「一切智智」的。《法華經》成立於「般若法門」、「文殊法門」的基礎上,如〈信解品〉所舉的「窮子喻」,關於如來的方便教化,可有四個層次(大正九.一七中——下):
「令我等思惟,蠲除諸法戲論之糞,我等於中勤加精進,得至涅槃一日之價」。
「世尊以方便力,說如來智慧,我等……於此大乘,無有志求」。
「我等又因如來智慧,為諸菩薩開示演說,而自於此無有志願」。
「今我等方知,世尊於佛智慧無所悋惜。……今法王大寶,自然而至,如佛子所應得者,皆已得之」。
從「合法」所見的教化層次,是一、以小乘法教化。二、參預大乘法會,聽大乘法:「於菩薩前毀呰聲聞樂小法者」,為大菩薩授記作佛等。這與「文殊法門」等相當,天臺宗稱之為「方等時」。三、如《般若經》中,須菩提(Subhūti)承佛力,為菩薩說般若波羅蜜。四、法華會上,開權顯實,會三乘入一乘。《法華經》承「中品般若」大成以後,所以先說「方等」而後說般若,然在大乘佛教史上,「原始般若」中須菩提說法,是很早的。「文殊法門」輕呵聲聞而說大乘,約興起於「下品般若」晚期,而盛於「中品般若」時代。如約天臺的化法四教說,「藏」——小乘,「通」——般若,「別」——方等,「圓」——法華,約部分意義說,與初期大乘佛教史的開展過程,倒是相當符合的。不過,《法華經》的開權顯實,是為聲聞人說的,也就是迴小入大的大乘;大乘法中,還有直入大乘道的大乘:所以專依《法華經》來判攝一切大乘,不可能是最恰當的!
聲聞阿羅漢,生死已了,臨終入般涅槃,不可能長在生死中,怎麼能成佛呢?依《法華經》說,聲聞阿羅漢的涅槃,不是真的涅槃,只是休息一下。《妙法蓮華經》卷三,舉「化城喻」(大正九.二七中)說:
「諸佛方便力,分別說三乘;唯有一佛乘,息處故說二。今為汝說實,汝所得非(真)滅。……諸佛之導師,為息說涅槃,既知是息已,引入於佛慧」。
為不能精進直往佛道的,方便的說得到了涅槃,其實不是真涅槃,只是休息一下而已。聲聞涅槃的安息,《法華經》沒有充分的說明。竺法護所譯的《無極寶三昧經》卷上(大正一五.五〇七下)說:
「想取泥洹,疑盡滅身而生死不斷。羅漢得泥洹,譬如寐人,其身在[A56]床,一時休息,命不離身。羅漢得禪,故是大疑[A57](究竟,還是沒有究竟)。」[A58]
阿羅漢入涅槃,以為生死已斷盡了。其實,如熟睡一樣,雖心識不起而命不離身。阿羅漢所得的涅槃,其實是禪定。定力是有盡的,等到定力盡了,感覺到生死不盡,所以有大疑惑。這就是《楞伽經》所說的:「得諸三昧身,乃至劫不覺。譬如昏醉人,酒消然後覺,彼覺法亦然,得佛無上身」[9]。阿羅漢的涅槃,是定境,所以不是真涅槃。這與聲聞佛教,批評外道的涅槃不真實,只是無所有定等定境,理由相同。法華會上的阿羅漢們,知道自己是菩薩,直向佛道,當然不用方便的涅槃安息。沒有聽見《法華經》的,入了涅槃,等到定力消了,感覺到生死未盡,就會見佛聽法而向佛道,如《妙法蓮華經》卷一(大正九.七下)說:
「比丘實得阿羅漢,若不信此法(華),無有是處。除佛滅度後,現前無佛。……若遇餘佛,於此法中便得決了」。
阿羅漢入涅槃,而生死不盡,漸漸的引向「意成身」與「變易生死」說。充分表明出來,那是後期大乘的事。
「佛性」與「如來藏」說,在後期大乘時期,非常的盛行。《法華經》說聲聞與緣覺,都是要成佛的,所以有的也就依《法華經》「繫珠喻」,說二乘本有「佛性」了。「繫珠喻」是這樣說的:有人在醉臥中,親友給他一顆無價寶珠,繫在衣服[A59]裡面。那人後來非常貧苦,遇見了親友,親友告訴他:衣服[A60]裡繫有無價寶珠,可以賣了而獲得富裕的生活。「衣[A61]裡明珠」,或解說為眾生本有「佛性」,只是為無明迷醉,自己不能覺知,所以取聲聞小智為滿足。知道本有「佛性」,就向佛道了。「繫珠喻」所比喻的意義,如《妙法蓮華經》卷四(大正九.二九上)說:
「佛亦如是,為菩薩時,教化我等,令發一切智心。而尋廢忘,不知不覺,既得阿羅漢道,自謂滅度。資生艱難,得少為足,一切智願猶在不失」。
經上分明的說,譬如無價寶珠的,是「一切智願」——願求佛一切智的大菩提心。釋迦佛為菩薩時,教化五百羅漢等,「令發一切智心」,但在生死長夜中,廢忘(退)了大心,取阿羅漢道。「菩提心」一經發起,「種佛善根」,雖然一時忘了,也是永不失壞的。所以阿羅漢們的迴入大乘,成佛種子,正是過去在釋迦菩薩時,受教化而勸發的「一切智願」。依「繫珠喻」,這那[A62]裡是本有「佛性」?經上說:「諸佛兩足尊,知法常無性,佛種從緣起,是故說一乘」[10]。佛種是從緣而起,依善知識的勸發而起的。所以從緣而起,只因為一切法是常無自性——畢竟無性空的。由於一切法無性,所以一切法從緣而起,眾生也能從緣發心,修行而成佛。佛深徹的證知了無性緣起,所以說一乘,一切眾生都可以成佛。《法華經》的思想,原是承《般若》畢竟空義而來的。
「開[A63]跡顯本」,是《法華經》的又一重點。經是釋迦佛說的,而多數大乘經,以為出現於印度的釋尊,是示現的。然對於佛的真實,大都語焉不詳,到《法華經》,有了獨到的說明。經說「一乘」,為弟子們「授記」,有多寶(Prabhūtaratna)佛塔涌現在空中。多寶佛臨涅槃時,誓以神通願力,凡十方世界有說《法華經》的,佛塔就涌現在空中,讚歎作證。所以多寶佛塔的涌現,對上文說,是讚歎作證;然望下文說,正是「開[A64]跡顯本」的序起。多寶佛是已涅槃的佛,現在涌現虛空作證,釋迦佛開塔進去,二佛並坐。這一情況,論事相,是與摩訶迦葉(Mahākāśyapa)有關的。摩訶迦葉在多子(Bahuputraka)塔見佛[11];佛分半坐命迦葉坐[12];大迦葉在鷄足山([A65]Kukkuṭapāda)入涅槃,將來彌勒(Maitreya)下生成佛說法,與弟子們來鷄足山,摩訶迦葉也涌身虛空[13]。摩訶迦葉的故事,顯然的被化為多寶佛塔的涌現,二佛同坐,表示了深玄的意義。釋尊說:「我分身諸佛,在於十方世界說法者,今應當集」;佛放光召集十方分身的諸佛,多得難以數計,「一一方四百萬億那由他國土,(分身)諸佛如來[A66]遍滿其中」[14]。這是說十方世界這麼多的佛,都是釋尊分化示現,比「文殊法門」所說的,更為眾多。由於釋尊所教化的大菩薩來會,而說到佛的本身,如《妙法蓮華經》卷五(大正九.四二中——下)說:
「善男子!我實成佛以來,無量無邊百千萬億那由他劫。……自從是來,我常在此娑婆世界說法教化,亦於餘處百千萬億那由他阿僧祇國,導利眾生。……如是我成佛以來甚大久遠,壽命無量阿僧祇劫,常住不滅。諸善男子!我本行菩薩道所成壽命,今猶未盡,復倍上數」。
《華嚴》與《法華》,都是著重於佛德的。《華嚴》以釋尊為毘盧遮那(Vairocana),說「始成正覺」,著重於佛與一切相涉入,無盡無礙。《法華經》直說分身的眾多,壽命的久遠,表示在伽耶(Gayāśīrṣa)成佛及入涅槃,都是應機的方便說。從文句說,分身佛這樣多,壽命這樣長,總是有限量的。然僧叡的〈法華經後序〉說:「佛壽無量,永劫未足以明其久也;分身無數,萬形不足以異其體也。然則壽量定其非數,分身明其無實,普賢顯其無成,多寶昭其不滅」[15]。這樣的取意解說,佛是超越於名數,而顯不生不滅的極則!《妙法蓮華經》卷五(大正九.四三中——下)說:
「眾見我滅度,廣供養舍利,咸皆懷戀慕,而生渴仰心。眾生既信伏,質直意柔軟,一心欲見佛,不自惜身命。時我及眾僧,俱出靈鷲山。我時語眾生,常在此不滅。……因其心戀慕,乃出為說法。神通力如是,於阿僧祇劫,常在靈鷲山,及餘諸住處」。
經文所說的,正是從「佛涅槃後,弟子心中所有的永恒懷念」,而引發佛身常在,現在說法的信仰。佛身常在,不用悲戀。只要「一心欲見佛,不自惜身命」的行道,佛是可以見到的。因不見佛而引起的懷念,《法華》與《華嚴》,可以使信心眾生得到滿足的!
《法華經》承《般若》的學風,所以〈法師品〉等,也說「受持、讀、誦、解說、書寫」;而信者的功德,誹毀者的罪報,也與《般若經.信毀品》一樣。《般若經》的「般若道」(「下品般若」),智證法門是重於聞思方便的。然《法華經》所說的乘真實與身真實,阿羅漢們只能以信心去領受的。重於理想的佛(佛土及佛法),也必然的重於信仰。信仰就有信仰的方便,如《妙法蓮華經》卷一(大正九.八下)說:
「又諸大聖主,知一切世間,天人[A67]群生類,深心之所欲,更以異方便,助顯第一義」。
「異方便」,是不同的特殊方便,或殊勝的方便。這是適應「天人」(有神教信仰的)的欲求,而是「佛法」本來沒有的方便。異方便的內容,是:(依本生而集成的)六度;(佛滅以後的)善軟心[16];供養舍利,造佛塔,造佛像,畫佛像;以華、香、幡、蓋、音樂,供養佛塔、佛像;歌讚佛功德;向佛塔、佛像,禮拜、合掌、舉手、低頭;稱南無佛:這些是「皆已成佛道」的特殊方便。「大乘佛法」,是佛涅槃後,在這一宗教化的氣運中發展起來的。《法華經》在「受持、讀、誦、解說、書寫」以外,又重視「異方便」,與「中品般若」的「方便道」相通,而更強化其作用。重「信」的傾向,在〈囑累品〉以下的六品中,更強化起來。六品,敘述大菩薩的護持《法華》。〈陀羅尼品〉與〈普賢菩薩勸發品〉,說陀羅尼——咒護持。乘六牙白象的普賢(Samantabhadra)菩薩來護法,正是帝釋([A68]Śakro devānām indraḥ)護法的大菩薩化。藥王(Bhaiṣajyarāja)菩薩本事——一切眾生喜見([A69]Sarvasattvapriyadarśana),燒身供佛,然臂供佛的苦行,意味著更深一層的,適合印度宗教的形相!
對於「聲聞道」,《寶積》與《法華》,表示了重事實與重理想的不同立場。這一對立,在「一性皆成」、「五性各別」的未來教學中,將日見光大!
第三節 戒、定、慧
第一項 大乘戒學
「大乘佛法」,是依「經藏」(《阿含經》),及傳說的「本生」,「譬喻」,「因緣」等而發展起來的;有關僧制的「律藏」,對於初期大乘,關係是極為輕微的。初期大乘也有出家菩薩、菩薩比丘,與聲聞比丘所持的戒律,有什麼差別?這是應該研究的重要問題!平川彰《初期大乘佛教之研究》,歷舉《般若》、《華嚴》,及其他大乘經,論證初期大乘,以「十善」為菩薩戒。中國一向所說的菩薩三聚淨戒,以七眾律儀為菩薩的「攝律儀戒」,出於《解深密經》、《瑜伽師地論》,是中期大乘(依本書,應稱為後期大乘)的後起說[1],這是很正確的!但據「十善」戒,解說初期大乘的菩薩為在家生活;在家立場的宗教生活[2],還值得審慎的研究!
菩薩行,以六波羅蜜為主,是依傳說的菩薩「本生」,歸類而成立的。「本生」所傳說的菩薩,有的是在家人,也有出家的(還有鬼神與畜生);或生於佛世,或生於沒有佛法的時代。通於在家、出家,有佛、無佛時代的菩薩,所有的戒波羅蜜,與釋尊為弟子所制的戒律,意義有點不同。釋尊為在家弟子,制立「五戒」與「八關齋戒」;為出家弟子,制立「比丘戒」,「比丘尼戒」,「沙彌、沙彌尼戒」,「式叉摩那戒」。這是分在家與出家的為兩大類,出家中又分男眾與女眾,比丘與沙彌等不同。適應現實世間——在家與出家的生活方式不同,男眾與女眾等不同,制立不同的戒法。佛制的戒法,特別是出家戒,不但是道德的軌範,也是共同生活的軌範。傳說的菩薩,或出於沒有佛法的時代,所以菩薩戒法,是通於在家、出家的,有佛或無佛時代的,也無分於男女的善法。「十善」是符合這種意義的,所以「十善」成為菩薩戒波羅蜜的主要內容。《大智度論》說:「十善為總相戒」;「十善,有佛、無佛常有」[3]。初期大乘經,以「十善」為菩薩戒,理由就在這[A70]裡。
類集菩薩「本生」所成的《六波羅蜜集》,傳於中國的,有吳康僧會所譯的《六度集經》八卷。卷四(大正三.一六下)說:
「戒度無極(波羅蜜)者,厥則云何?狂愚兇虐好殘生命,貪饕盜竊,淫妷穢濁,兩舌,惡[A71]罵,妄言,綺語,(貪)嫉,恚,癡心(邪見)。危親(殺父.殺母),戮聖(殺阿羅漢),謗佛(出佛身血),亂賢(破和合僧)。取宗廟物,懷兇逆毀三尊。如斯尤惡,寧就脯割[A72]葅醢市朝,終而不為」。
戒波羅蜜的內容,菩薩應該遠離而決不可為的,是「十惡」;「五逆」;「取宗廟物」是盜用塔物;「毀三尊」,是誹謗三寶(或破滅佛教)。菩薩通於在家、出家,有佛、無佛的時代,所以離十惡的「十善」為主。菩薩通於有佛法的時代,而「本生」也是部派佛教所傳出的,所以「五逆」,及佛滅以後的盜用塔物,破滅三寶,佛教界所認為罪大惡極的,也在不得違犯的戒波羅蜜中。犯戒,是應該懺悔的。原始的禮佛「懺悔法門」,如《舍利弗悔過經》,在十方佛前懺悔的,也就是「五逆」;「十惡」;「盜佛寺中神物,若比丘僧財物」;「輕稱小㪷短尺欺人」;不敬父母,誹謗三寶等[4]。「十善為總相戒」,所以初期大乘經,都以十善為主要內容。
菩薩,從傳說的「本生」、「譬喻」而來。到了印度佛教界,有發心修菩薩道的,菩薩不再是傳說的,成為印度佛教界的事實。菩薩行人的出現,就是大乘佛法的興起。從初期大乘經看來,有的菩薩是出家的。如《阿彌陀經》上說:往生的三輩人中,「最上第一輩者,當去(出)家,捨妻子,斷愛欲行,作沙門」[5]。《阿閦佛國經》說:阿閦(Akṣobhya)菩薩立願:「世世作沙門」,「常著補納之衣」,「常行分衛」(乞食),「常在樹下坐」[6]。「下品般若」說:「樂佛法中而得出家」[7]。或以為:菩薩的戒波羅蜜,「十善」為菩薩戒。十善的「離欲邪行」(kāma-mithyā-cāra),是在家的「不邪淫」。菩薩沒有受具足(upasaṃpadā)二百五十戒,所以出家作沙門的,也不是比丘。這一解說,是希望大乘初期,與傳統的比丘無關的。然吳支謙所譯的《老女人經》,《七女經》,都說到了「菩薩比丘」[8],可見出家菩薩是稱為比丘的。後漢安玄所譯的《法鏡經》,出家菩薩也是住在比丘中的[9]。我們知道,出家受具足戒,與二百五十戒沒有一定的關係,如銅鍱部([A73]Tāmraśāṭīya)的《律藏》說:佛為五比丘等說:「來比丘!於我善說法中,正盡一切苦,淨修梵行」[10]。佛准許五比丘等在佛法中出家修學,就是出家受具足戒。受具足,只是准予加入出家僧的意思。後來,弟子們分散到各方,度人出家,授三歸依,就是出家受具足[11]。出家眾已經多到千二百五十人以上了,佛才制定「白四羯磨」為受具足,成為後代受具足的正軌。「白四羯磨受具足」,是師長將弟子推介給僧眾;然後十師現前,「一白」——一次報告,「三羯磨」——三次通過;經現前的十師,審定認可,成為比丘僧伽的一員[12]。受具後,授「四依」——依乞食,依糞掃衣,依樹下坐,依陳棄藥,這是出家比丘的生活軌範[13]。從「善來受具足」,到初制「白四羯磨受具足」,當時都還沒有二百五十戒,但的確是受具足的比丘了。二百五十戒的戒,梵語 śikṣāpada,應譯為「學處」。由於比丘們有不如法的事,佛隨犯隨制,為比丘們所應該學的,所以叫「學處」。《四分律》及《根本有部律》說:釋尊成道以來,十二年中是無事僧,比丘沒有非法違犯的;十二年以後,才因比丘們的違犯而制立學處(戒)。《善見律毘婆沙》說:佛成道二十年以後,才制立學處[14]。開始結戒的時間,雖所說略有出入,但都以為:佛教早期的比丘受具足,是還沒有學處的。所以初期大乘經,沒有提到二百五十戒,不能說菩薩出家的不是比丘。
不持二百五十戒的,不一定不是比丘,也不一定就沒有戒法。本書第五章,說到「戒學的三階段」。《長阿含經》與《中阿含經》,敘述了戒定慧的修學次第,所說的戒學,有三說不同。一、身清淨,語清淨,意清淨,命清淨。二、小戒,中戒,大戒。三、善護波羅提木叉律儀等。小戒、中戒、大戒,如《長部.梵網經》等說。三戒中的小戒,是離身三不善業,離口四不善業,及離伐樹、耕種、買賣等[15],與「八正道」中的正業、正語、正命相當。身、語、意清淨,就是「十善」;命清淨就是正命。十善的身三善中,「離欲邪行」或譯作「不邪淫」,約在家的淫戒說;也就因此,或偏執菩薩十善戒,是在家的宗教生活。其實,「十善」是通於出家的。如《梵網經》作離「非梵行」([A74]abrahmacaryā),就約出家戒說。《阿毘達磨集異門足論》卷六(大正二六.三九〇上)說:
「三清淨者,一、身清淨,二、語清淨,三、意清淨」。
「身清淨云何?答:離害生命,離不與取,離欲邪行。復次,離害生命,離不與取,離非梵行」。
「語清淨云何?答:離虛誑語,離離間語,離[A75]麁惡語,離雜穢語」。
「意清淨云何?答:無貪,無瞋,正見」。
《集異門足論》,是《長阿含經》(九)《眾集經》的解說。三清淨就是「十善」;身清淨的離淫欲,有「離欲邪行」與「離非梵行」二說,可見十善是通於出家的。上面所說的三類戒法,是戒法的三個階段。「善護波羅提木叉律儀」,與比丘二百五十戒相合,是佛成道十二年(或說二十年)以後,逐漸制立所成的。《梵網經》所說的小戒等,與八正道中的正業、正語、正命相當,是佛初轉法輪,說四諦時的戒法。四種清淨——十善與正命,可通於釋尊出家修行以來的戒法。十善是世間——印度舊有的道德項目,佛引用為世間與出世間,在家與出家,一切善戒的根本。這三類,都是流傳於佛教界的戒法。「七百結集」時代,集成《長阿含經》與《中阿含經》,將這三類一起結集流傳,這是「持法者」(持律者專說波羅提木叉戒)的結集。對於戒法,佛教界一直存有不同的意見,如「五百結集」時,阿難(Ānanda)提出了佛遺命的「小小戒可捨」,引起紛諍,後來服從多數,違反佛的遺命,「小小戒」全部保存下來。「七百結集」時,又為了「受取金銀」,引起了大諍論。重律的,也就是不捨小小戒的,發展為上座部([A76]Sthavira);重法的,律重根本的,發展為大眾部([A77]Mahāsāṃghika)。現存大眾部的《摩訶僧祇律》,「波羅提木叉經」與「隨順法頌」,雖接受了二次結集所成的律制,但在應用的態度上,提出了五淨法:「一、制限淨,二、方(地區)法淨,三、戒行淨,四、長老淨,五、風俗淨」[16],方便隨宜,與上座部大為不同。方便隨宜而有文證的,如《三論玄義》(大正四五.八下——九上)說:
「灰山住部……引經偈云:隨宜覆身,隨宜飲食,隨宜住處,疾斷煩惱。隨宜覆身者,有三衣佛亦許,無三衣佛亦許。隨宜飲食者,時食佛亦許,非時食亦許。隨宜住處者,結界住亦許,不結界亦許。疾斷煩惱者,佛意但令疾斷煩惱。此部甚精進,過餘(部)人也」。
灰山住部,唐譯[A78]雞胤部([A79]Kukkuṭika),是大眾部分出的部派。從結集而定形的律制,[A80]雞胤部不一定反對他,認為也是可以的;但不一定嚴格奉行,認為不受持,也是佛所許可的。衣服與飲食,是小事,住處的結界與不結界,關係可大了!依律制,比丘們過著共同的集體生活。比丘的住處,有一定界限;經大眾同意而決定住處的範圍,名為結界([A81]sīmābandha)。在界以內的比丘,過著共同的生活。如半月半月的布薩誦戒,三月安居,處理重要的「僧事」,要界內比丘全體出席。如不結界,那律制的一切「僧事」,都無法進行了。[A82]雞胤部,顯然是重於法的修證,輕視教團繁密的律制。不重律制的學處(戒),並不是沒有戒——尸羅(śīla),如四清淨,如八正道的正業、正語、正命,都可能是比丘的戒法。所以,見十善而說是在家生活;見作沙門而說不是比丘,在聲聞法中也是不能成立的,何況是菩薩法!大乘佛法的興起,是根源於大眾部系的。重智證的一流,主要是阿蘭若行者(留在下一項說),是源於部派中傾向菩薩行的一[A83]群,漸漸開展為大流的。不重視律制,所以取佛教早期的四清淨說,以十善為戒波羅蜜。如《法鏡經》的出家菩薩,奉行「十善」而不著,及「四依」的生活[17],不正是佛教早期的比丘生活嗎?
初期大乘的出家菩薩,有住阿蘭若的,如《法鏡經》所說,也可從《阿閦佛國經》,阿閦菩薩所立的願行,了解大概的情形[18]。初期大乘的菩薩,有崇高的理想,表現在清淨佛土中。有的淨土,沒有女人,無所謂出家與在家,都是菩薩。有的淨土,有菩薩與聲聞。如東方的阿閦佛土,有男有女,所以聲聞與菩薩,都有在家與出家的二類。聲聞的出家眾,沒有釋尊所制那樣的律制,如《阿閦佛國經》卷上(大正一一.七五七中——下)說:
「不行家家乞,時到,飯食便辦」。
「不復行求衣鉢也。亦不裁衣,亦不縫衣,亦不浣衣,亦不染衣,亦不作衣,亦不教人作」。
「(佛)不為諸弟子說罪事」。
「不復授諸弟子戒,……不如此剎諸弟子於精舍行律」。
「不共作行(羯磨),便獨行道;不樂共行,但行諸善」。
阿閦佛土中,衣食是自然而有的,所以沒有衣食瑣事。沒有作惡的,所以不說罪事。沒有煩惱,所以不用授戒。獨自修道行善,所以不在寺院中住。這是出家的聲聞;出家菩薩也只說到「不在(精)舍止」[19],當然也無所謂律制。這是理想的淨土生活,在我們這個世界——五濁惡世,當然是不適用的。初期大乘的菩薩們,繼承傳統佛教的思想。我們這個世界,在家有男女的眷屬關係,有衣食等經濟問題,比出家的生活,更為煩雜不淨,所以《法鏡經》與《菩薩本業經》,從在家說到出家,都說到厭患在家生活的不淨[20]。「下品般若」說到在家受欲,也有厭患的心境[21]。如以為初期大乘的菩薩,重視在家的生活,是與經說不相符的。大乘初期的出家菩薩,對傳統的律制——種種教團的人事制度,雖不作明白的反對,但並不尊重,如《大寶積經》卷一九〈不動如來會〉(大正一一.一〇三上)說:
「若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有諸罪釁,若說其所犯,則為違背諸佛如來」。
古譯《阿閦佛國經》,譯為「其剎所有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若有罪惡者,及讒罪惡者,我為欺是諸佛世尊」[22]。古譯約淨土果說,〈不動如來會〉約菩薩因行說。依〈不動如來會〉說,見四眾弟子犯罪的,菩薩決不說他們的違犯,這是初期出家菩薩的態度。說到這一問題,還有:
《摩訶衍寶嚴經》:「他犯不犯,不說其過,不求他人誤失之短」。異譯〈普明菩薩會〉:「不出他人罪過虛實,不求人短」。《大迦葉問大寶積正法經》:「不說他人實不實罪,亦不見他過犯」。《遺[A84]日摩尼寶經》:「不說人惡」[23]。
《須真天子經》:「身所行惡,常自責悔;他人所作,見而不證」[24]。
《持心梵天所問經》:「不求他短。……終不覩見他人瑕闕」。異譯《思益梵天所問經》:「見他人闕,不以為過。……不說他人毀禁之罪」。《勝思惟梵天所問經》:「於他闕失,不見其過。……不說他人毀禁之罪」[25]。
《發覺淨心經》:「不求他過。於菩薩乘富伽羅所,有犯罪處而不發覺」。異譯〈發勝志樂會〉:「於諸眾生不求其過;見諸菩薩有所違犯,終不舉露」[26]。
《遺[A85]日摩尼寶經》與《阿閦佛國經》,是後漢支婁迦讖,於西元一八〇年前後所譯。《須真天子經》與《持心梵天所問經》,是西晉竺法護,於西元二八一——二八六年譯出的。這幾部經一致說到:別人的犯與不犯——所犯是實的或是不實的,都不說他們的過失。不舉發,也不證實他們有罪。這一態度,與釋尊的律制相反。依律制,比丘過著共同的集體生活,為了僧團的和樂清淨——團結與健全,如見到共住比丘有違犯的,要出來舉發,使犯者「憶罪」、「見罪」——承認過失。因為有了過失,會障礙道的進修,如能「見罪」,就可以依法懺悔,回復清淨。這對於犯者及僧團,都是必要的。但菩薩比丘卻不問別人的罪惡,見了也等於不見,不說別人。僧制的舉罪,本意是達成僧伽成員的清淨,如僧伽成員,缺乏真誠為道的精神,再加上人與人的意見不和,舉發別人過失,會引起僧團內部的糾紛。釋尊在世時,拘舍彌([A86]Kauśāmbī)比丘的大紛諍,就是為了見他過失舉罪而引起的[27]。去佛的時間越遠,僧伽的諍事越多,菩薩比丘的不見不說人罪,可能與不滿部派的紛諍有關。釋尊的律制,初期的菩薩比丘,雖沒有公然反對,卻並不尊重。如每年雨季,佛制比丘作三個月的定居,名為雨安居(vārṣika)。現出家相的文殊師利(Mañjuśrī),「盡夏三月初不現佛邊,亦不見在眾僧,亦不見在請會,亦不在說戒中。於是文殊師利竟夏三月已,說戒尚新(自恣)時,來在眾中現」。原來文殊「在此舍衛城,於和悅王宮采女中,及諸[A87]婬女、小兒之中(住)三月」[28]:這是不守安居制。還有,印度的比丘,在午前飲食,名為時食;過了中午,比丘不得再進食。轉女身菩薩以時間在各處沒有一定,暗示比丘時食的不必拘執[29]。總之,初期的菩薩,有崇高的理想,達一切法不生滅,契入平等,無礙的境地。不同意僧制的拘泥事相,多數是阿蘭若行,精進修證,所以說:「下鬚髮菩薩,不肯入眾,不隨其教」[30]。初期大乘菩薩的風格,有點近似老、莊,輕視社會的禮制。初期大乘菩薩,菩薩與菩薩間,僅有道義的維繫,與釋尊的教化不同。釋尊設教,比丘與比丘間,是將道德納入法律的軌範,成為共同生活的僧伽。
初期的菩薩比丘,多數住阿蘭若,以四清淨——十善及正命為戒。西晉竺法護所譯的《諸佛要集經》說:「出家受具足戒為比丘」[31]。《慧上菩薩問大善權經》說:「若有闓士(摩訶薩),學得脫戒(別解脫戒),得脫戒者,則二百五十禁」[32]。《海龍王經》說:「立於擁護,不捨所說,悔過首罪」[33]。「立於擁護」,應是「安住(波羅提木叉)律儀」。在竺法護譯經中,發見菩薩比丘與「受具足戒」,「波羅提木叉(別解脫)律儀」的關係。菩薩對「波羅提木叉律儀」的立場,與聲聞比丘不完全一致,但到底菩薩比丘已受「具足戒」,受持「波羅提木叉律儀」了,這最遲是西元三世紀初的情形。菩薩比丘不離傳統的比丘僧團,即使「不肯入眾,不受其教」,過著「獨自行道行善」的生活,也沒有獨立的菩薩僧。淨土模式的菩薩僧,是不可能在這個世間實現的。在這個世間行菩薩道,不重視律制,[A88]那麼雖有「菩薩比丘僧」的名目,也只是道義上的維繫而已!《龍樹菩薩傳》(大正五〇.一八四下)說:
「(龍樹)自念言:世界法中,津塗甚多;佛經雖妙,以理推之,故有未盡。未盡之中,可推而演之以悟後學,於理不違,於事無失,斯有何咎?思此事已,即欲行之,立師教戒,更造衣服,令附佛法而有小異。欲以除眾人(疑)情,示不受學。擇日選時,當與謂(「謂」,應是「諸」字的誤寫)弟子受新戒,著新衣」。
龍樹(Nāgārjuna)出家以後,讀遍了聲聞三藏,又讀了部分大乘經,因而有了一個新的構想:離傳統的比丘僧團,別立大乘教戒,使菩薩僧獨立於聲聞比丘僧以外。菩薩從聲聞比丘中出來,不離比丘僧,而所說所行,卻與聲聞法大有不同,這正是使人懷疑的地方。為了「除眾人(疑)情,示不受(聲聞)學」,所以想別立菩薩僧。但僅有這一理想,並沒有成為事實。總之,大乘佛法,到龍樹時代,並沒有菩薩僧團的存在。龍樹時,「出家菩薩,總說在比丘、比丘尼中」[34],出家菩薩是不離傳統僧團的。而且,《大智度論》所引的《諸佛要集經》,《海龍王經》,說到了菩薩比丘受具足戒,安住律儀,可見當時的菩薩比丘,有的已接受「波羅提木叉律儀」。所以干潟龍祥所作〈大智度論的作者〉,對《智論》說「出家菩薩總說在比丘、比丘尼中」,推想為譯者鳩摩羅什(Kumārajīva)所增附[35],是不正確的!
早期的菩薩比丘,以十善為戒,多數過著阿蘭若、四聖種的精嚴生活,後來漸漸接受了佛制比丘的「波羅提木叉律儀」。《初期大乘佛教之研究》指出:初期為十善戒。《十地經論》依《華嚴.十地品》,立三淨戒:「一、離戒淨,二、攝善法淨,三、利益眾生淨」。「離戒淨」的內容,就是離十惡的十善[36]。《瑜伽師地論》說「三聚淨戒」,與「離戒淨」相當的「攝律儀戒」,是在家與七眾律儀:沙彌、沙彌尼的十戒,式叉摩那的六法戒,比丘、比丘尼的受具足戒。菩薩比丘受共聲聞比丘的律儀,與早期大乘不同,解說為參雜有小乘佛教的教理[37]。指出前期與後期不同,是非常正確的,但菩薩比丘接受波羅提木叉的律儀,是否小乘教理的折衷,是值得研究的。上面說到,《諸佛要集經》、《海龍王經》、《慧上菩薩問大善權經》——竺法護所譯的經典,已有菩薩比丘受具足戒,持別解脫戒的明文;在大乘佛法的發展中,菩薩比丘接受別解脫戒,漸漸形成,是由於事實所必要的。《律藏》中說:過去佛,有的「不為弟子制立學處,不[A89]教示波羅提木叉」,所以佛與大弟子涅槃了,佛法就迅速的消散滅去,不能久住。有的「為弟子制立學處,[A90]教示波羅提木叉」,佛與大弟子涅槃了,不同族類,不同種姓的弟子們,能延續下去,正法久住。由於這一意義,佛在成佛十二年(或說二十年)以後,漸漸的制立學處,立說波羅提木叉[38]。釋尊成佛說法,起初的比丘,也是早期大乘比丘那樣,住阿蘭若,奉行「八聖道」的戒,過著四聖種的生活。十二年以後,制立學處,漸漸成立僧伽制度,決不是什麼小乘,而是理解到流布人間的佛法,要達成正法久住,不能沒有健全的組織(清淨和合僧),將道德納入律制的軌範。有清淨和樂的僧團,比那僅有道義維繫,沒有組織的僧眾,對於佛法的宏傳延續,確實是有效得多[39]。僧制是適應世間的,由於時代及地區的不同,不可能一成不變;一成不變,就會窒礙難行。釋尊的律制,由於原始結集,違反佛的遺命——「小小戒可捨」,而說:「若佛所不制,不應妄制,若已制不得有違」[40],律制成為固定化。在佛法發展中,律制成為繁密、瑣碎的事相。過分著重事相,會沖淡定慧的修證。大乘從大眾部律制隨宜中興起來,菩薩比丘取制戒以前的戒法,不重波羅提木叉律儀。這固然由於大乘的理想主義,平等主義,著重於內心的修證,也由於律制繁密,多起諍論所引起的反應。菩薩比丘在不拘小節,精勤修證的風氣中,在西元一、二世紀,非常興盛,經典也大量流傳出來。然在發展中,菩薩比丘沒有僧制,對宏揚大乘佛法於永久來說,是不夠的,終於回復到比丘「波羅提木叉律儀」的基礎上,而在實行上加以多少通變。這是從「大乘佛法」而移向教團的「大乘佛教」,正如原始佛教,從「佛法」而移向僧伽的「佛教」一樣。
十善是菩薩戒,但不一定是菩薩戒,因為十善是通於人天及二乘的。菩薩戒要有菩薩戒的意義,如《大樹緊那羅王所問經》卷三(大正一五.三七八下)說:
「戒是菩提心;空無不起慢;起於大悲心,救諸毀禁者」。
菩薩戒是與菩提心相應的,如失去菩提心,起二乘心,那就不是菩薩戒,犯菩薩戒了。《思益梵天所問經》也說:「何謂菩薩能奉禁戒?佛言:常能不捨菩提之心」[41]。「空無」是空無所有,體達持戒、犯戒空不可得。《般若經》說:「罪不罪不可得故,應具足尸羅波羅蜜」[42]。《思益經》說:「持戒及毀戒,不得此二相,如是見法性,則持無漏戒」[43]。如見(實)有持戒與犯戒!就會見他人的毀犯,自以為持戒而心生高慢,所以要達持犯空無有性,與般若波羅蜜相應。菩薩戒是以利他為先的,所以要起大悲心,使毀犯者住清淨戒法。菩提心,般若無所得心,大悲心,《大樹緊那羅王經》頌,總說了菩薩戒的重要內容。大乘雖有重智證與重信願的兩大流,而智證大乘是主流,這可以說到初期大乘中,對「毘尼」的見地。「毘尼」([A91]vinaya),譯義為「調伏」,或譯為「滅」,「律」,在聲聞佛教中,毘尼成為戒律的通稱,「律藏」就是 [A92]Vinaya-piṭaka。「毘尼」,傳說有五種意義——懺悔,隨順,滅,斷,捨[44],多在事相上說。竺法護所譯《文殊師利淨律經》,鳩摩羅什譯為《清淨毘尼方廣經》。經中約菩薩與聲聞的心行,辨「聲聞毘尼」與「菩薩毘尼」的差別。次說:「毘尼者,調伏煩惱;為知煩惱,故名毘尼」。調伏煩惱,是不起妄想,不起妄想就不起一切煩惱;「煩惱不起,是畢竟毘尼」。知煩惱,是「知於煩惱虛妄詐偽,是無所有,無主無我無所繫屬,無來處去處,無方非無方,非內非外非中可得,無聚無積無形無色」。這樣的知煩惱,煩惱寂然不起,「無所住名畢竟毘尼」[45]。「究竟毘尼」,是菩薩毘尼,通達煩惱不起而寂滅的。這一「毘尼」的深義,與五義中的斷毘尼有關,而作本來寂滅的深義說。竺法護所譯的《決定毘尼經》,所說戒與毘尼部分[46],與《清淨毘尼方廣經》大致相合。聲聞與菩薩戒的差別,說得更為明確;大乘戒的特性,可以充分的理解出來。「毘尼」是這樣,「戒」也是這樣,如《大寶積經》卷一一二〈普明菩薩會〉(大正一一.六三六下——六三七上)說:
「善持戒者,無我無我所,無作無非作,無有所作亦無作者,無行無非行,無色無名,無相無非相,無滅無非滅,無取無捨,無可取無可棄,無眾生無眾生名,(無身無身名、無口無口名)無心無心名,無世間無非世間,無依止無非依止,不以戒自高不下他戒,亦不憶想分別此戒,是名諸聖所持戒行,無漏不繫,不受三界,遠離一切諸依止法」。
〈普明菩薩會〉,是《古寶積經》、《大寶積經》的根本經。《長阿含經.遊行經》,佛為周那(Cunda-karmāraputra)說四種沙門[47],《寶積經》也說四種沙門,意義是相近的。《寶積經》所說的四種沙門,內容為[48]:
一、「形服沙門」:形服具足,被僧伽梨,剃除鬚髮,執持應器——三業不淨,破戒作惡。
二、「威儀欺誑沙門」:威儀安詳,修四聖種,遠離眾會,言語柔[A93]軟——著有畏空。
三、「名聞沙門」:持戒,讀誦,獨處,少欲知足——但為名聞,不求解脫。
四、「實行沙門」:不著生死,不著涅槃,本來寂滅,無縛無脫。
《寶積經》又說似乎持戒而其實破戒的四種比丘,內容為[49]:
一、履行戒法,四種清淨——說有我論
二、誦持戒律(律師),如說而行——我見不滅
三、具足持戒,緣眾生慈——怖畏本來不生
四、十二頭陀——見有所得
四種破戒比丘,都是依不契合無漏淨戒說的;所說的善持淨戒,就是智證寂滅,不著生死,不著涅槃。約聲聞比丘說,而實通於菩薩比丘。這是與律制相關的,不否定律制,而從大乘智證的立場,闡明出家比丘持戒的真實意義。菩薩比丘戒法而與律制有關的,漢譯中還有五部,不過集出與譯出的時代,要遲一些。如[50]:
一、《佛藏經》,三卷,姚秦鳩摩羅什譯。
二、《大方廣三戒經》,三卷,北涼曇無讖譯。
三、《寶梁經》,二卷,北涼道龔譯。
四、《摩訶迦葉經》,二卷,元魏月婆首那譯。
五、《護國菩薩經》,二卷,隋闍那崛多譯。
第二項 大乘定學
菩薩的定學,可先從禪波羅蜜的內容去了解。不過六波羅蜜中的禪波羅蜜,淵源於「本生」;從「本生」而來的禪波羅蜜,是傳統的,雖給以大乘的內容,還只是大乘定學的通說。《六度集經》卷七(大正三.三九上——中)說:
「禪度無極者云何?端其心,壹其意,合會眾善,內著心中,意諸穢惡,以善消之。凡有四禪。……自五通智至於世尊,皆四禪成,猶眾生所作,非地不立」。
《六度集經》所說的「禪度無極」(波羅蜜),只是四禪。在《阿含經》中,敘述戒、定、慧的修證次第,就是以四禪為定學的。四禪是得五通,得四果,得辟支佛,成佛所依止的;這是聲聞佛教的成說,並不能表顯菩薩禪定的特色。「中品般若」所說的禪度,或說四禪,如說:「菩薩入初禪、第二、第三、第四禪」[1]。凡泛說「諸禪」與「禪定」的,也可以解說為四禪。或說四禪與四無量心,如說:「是菩薩入禪時、起時,諸禪、無量心及(禪)枝,共一切眾生,[A94]迴向薩婆若,是名菩薩摩訶薩禪那波羅蜜發趣大乘」[2]。或說四禪、四無量心、四無色定,如說:「有菩薩摩訶薩,入初禪乃至第四禪,入慈心乃至捨,入虛空處乃至非有想非無想處。……用方便力,不隨禪生,不隨無量心生,不隨四無色定生,在所有佛處於中生」[3]。經中雖有略說與廣說,都不外乎《阿含經》所說的定法——四禪、四無量心、四無色定。說得最詳盡的,如《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二〇(大正八.三六八上——中)說:
「菩薩住般若波羅蜜,除諸佛三昧,入餘一切三昧——若聲聞三昧,若辟支佛三昧,若菩薩三昧,皆行皆入。是菩薩住諸三昧,逆順出入八背捨。……於是八背捨,逆順出入九次第定。……依八背捨、九次第定,入師子奮迅三昧。……依師子奮迅三昧,入超越三昧」。
九次第定,是四禪、四無色定及滅盡定;八背捨就是八解脫。師子奮迅三昧,超越三昧,都是聲聞佛教固有的定法。菩薩修習這些禪定,成為菩薩的禪波羅蜜,有不可或缺的內容,如《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五(大正八.二五〇上)說:
「云何名禪波羅蜜?須菩提!菩薩摩訶薩,以應薩婆若心;自以方便入諸禪,不隨禪生;亦教他令入諸禪;以無所得故」。
應薩婆若(一切智)心,是菩提心相應。入禪而不為禪力所拘,生於色無色界,是方便力。教他人入禪,是大悲心。無所得,是般若相應。入禪,而與菩提心,大悲心,方便,無所得般若相應,才是菩薩的禪波羅蜜。《般若經》特重於般若相應,所以說:「不亂不味(著)故,應具足禪波羅蜜」;「菩薩摩訶薩住諸法(平)等中,不見法若亂若定。如是須菩提!菩薩摩訶薩住禪波羅蜜」[4]。《般若經》所說的禪波羅蜜,除去應有的菩提心、悲心、方便、般若(或更加「迴向薩婆若」)外,禪法的內容,如四禪、四無量心、四無色定、八解脫、九次第定、師子奮迅三昧、超越三昧,與《阿含經》所傳的禪法相同。
其他的大乘經,說到禪波羅蜜,大抵不出於《般若經》所說的。《華嚴經.十地品》第三發光地,明菩薩的禪定,也是四禪、四無色定、四無量心、引發五通,結論說:「菩薩於諸禪、三昧、三摩鉢底,能入能出,然不隨其力受生」[5]。鳩摩羅什(Kumārajīva)所譯《善臂菩薩經》,編入《大寶積經》第二十六會。經上說四禪、四無量心、四無色定、八勝處、十一切處,末了說:「入如是定,都無所依。是菩薩入禪,其心愛樂,為欲入於無上解脫定故;是菩薩修行禪定,願令一切眾生得度得解脫故,為得一切智、具足一切佛法故」。「入如是定,都無所依」,是不依色受想行(識),不依地水火風空識,不依今世後世[6]。入禪而都無所依,與《雜阿含經》中,佛為詵陀迦旃延([A95]Sandha Kātyāyana)所說的「真實(良馬)禪」有關[7]。梁僧伽婆羅(Saṃghavarman)所譯的《大乘十法經》,是《大寶積經》第九會的異譯。經上說禪思行,是離(意)欲,離(意)滅,離欲靜。不依內(自身)外(他身),五蘊,三界,三三昧,世出世間,不依五度等。「如是修諸禪,然彼禪[A96]迴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雖思修此禪,然不起我慢等心(分別)」[8]。不依一切而修禪,與《善臂菩薩經》相同。竺法護所譯的《寶髻菩薩經》,編入《大寶積經》第四十七會,與北涼曇無讖([A97]Dharmarakṣa)所譯《大集經.寶髻菩薩品》第十一,是同本異譯。所說的淨禪波羅蜜行,與《大乘十法經》大致相同[9]。《善臂菩薩經》,《大乘十法經》,《寶髻菩薩經》,都重於都無所依的禪定。
漢支婁迦讖([A98]Lokakṣema)所譯《伅真陀羅所問如來三昧經》,淨禪波羅蜜,有三十二事,一一事淨就是禪波羅蜜[10]。以「淨」來表示禪法,是大乘禪的特色。竺法護所譯的《海龍王經》,說安住般若的禪定:「不以禪行,等於本無(真如)而以正受(三摩鉢底),於本淨法而致平等,等一切人則致平等。諸法本淨,本無有色,不以三昧所行如應。心而不住內,亦不起遊外,識無所住,度於一切墮顛倒者,超外五通、聲聞、緣覺禪定正受」[11]。這是說:一切是本淨的,如如不二的,體悟本淨而得平等,是般若相應的禪定;這是以「淨」、「等」來表示菩薩的禪波羅蜜。竺法護所譯的《阿差末經》,與劉宋智嚴等所譯,編入《大集經》的〈無盡意菩薩品〉,是同本異譯。經上說:十六事修行禪定而無有盡;通與智的差別。次說平等名定:「令此禪定住平等心,是名菩薩修行禪定。若住眾生平等智中,是名為定。心行平等,性相平等,畢竟平等,發行平等,是名為定。住於施、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及諸法等,是名為定。如定等者則眾生等,眾生等者則諸法等,入如是等,是名為定。如是等定,則等於空,等於空者則眾生等,眾生等者則諸法等,入如是等,是名為定,如空等者則無相等,無相等者則無願等,無願等者則無作等,無作等者則眾生等,眾生等者則諸法等:入如是等,是名為定。自心等故,他心亦等,是名為定。一切等者,所謂利衰(等)如地水火風;得是等心,心如虛空,無有高下,常住不動」。這是以心住空平等——眾生等、法等,為菩薩的禪定。次說方便與慧[12]。《大寶積經》的〈菩薩藏會〉,唐玄奘譯,梵本是纂集大乘經所成的。所說的靜慮(禪)波羅蜜,內容極廣。初說四禪,依四禪而起神通智業。次說通與智的差別;平等與定;慧與方便:出於《無盡意經》。次說成就不退神通,能建立智所作業;如實求法,能隨覺通達;成就希奇未曾有法。次說靜慮相,與《無盡意經》的十六事修禪而無盡相同。次說靜慮的前導,與《大寶積經.無盡慧菩薩會》,「行禪波羅蜜以十法為首」相合[13]。從〈菩薩藏會〉,可見《無盡意經》約平等說定,是三摩呬多、三摩半那。這幾部經所說的禪波羅蜜,以本性清淨,本性平等,闡明菩薩禪定的特質。釋尊所傳的定法,名稱不一。如禪——禪那(dhyāna),譯義為靜慮,舊作棄、思惟修。禪是四禪,然六波羅蜜的禪波羅蜜,通菩薩的一切定法。佛說三學:戒增上學、心增上學、慧增上學。稱定學為心(citta)學,有心理統一的意義。又,三昧或作三摩地(samādhi),舊譯為定、定意、調直定,新譯作等持;平等持心,是內心保持平衡的狀態。三摩跋提或三摩鉢底(samāpatti),譯義為正受,等至,是從平等持心而到達定境(入定);四禪、四無色定、滅盡定,都可以稱為三摩鉢底。三摩呬多(samāhita),譯義為等引,是平等引發,或引發平等的意思。「心」是定學的通稱,《阿含經》說心本淨,所以以「淨」說禪定。「三摩地」、「三摩鉢底」、「三摩呬多」[14],都有「等」的意義,所以約本來平等,契入平等說禪定。依法性本淨,本來平等說禪定,都是般若相應的菩薩禪。
《阿含經》重四禪,所以部派佛教傳出的六波羅蜜,稱定為禪波羅蜜。「大乘佛法」繼承了部派佛教的舊說,也豐富了禪波羅蜜的內容,然從初期大乘經看來,大乘定是重於三昧(及三摩鉢底)的。三昧的意義為「等持」,這是禪定最一般的性質。三昧是定,然在《阿含經》中,三昧每隨觀慧的內容立名,如「空三昧」、「無相三昧」、「無願三昧」——三三昧,或稱三解脫門。在修證上,三三昧是極重要的定門。《雜阿含經》中,質多([A99]Citra)長者說:四種三昧——「無量心三昧」、「無相心三昧」、「無所有心三昧」、「空心三昧」,約空無我我所說,可說是同一的[15]。《大智度論》說:三三昧同緣一實相;三法印即是一實相[16],可說就是這一解說的引申。三三昧與四種三昧,都是隨觀慧的內容立名的。在「大乘佛法」的開展中,顯然以三昧為菩薩定法的名稱。初期大乘經中,有不少以三昧為名的經典,傳譯來中國的,有:
以三昧為名的大乘經,與通泛的禪波羅蜜不同,是以某一三昧為主,或說到某一三昧的。有這麼多的三昧經典,可以想見三昧在大乘經中的地位!「中品般若」中,列舉了首楞嚴三昧等一百零八三昧,並一一的加以解說[17]。然在別處,列舉了部分三昧,又總結的說:「有無量阿僧祇三昧門」;或說「無量三昧門現在前」[18],可見三昧是多到無量數的。初期大乘經中,所說的三昧極多,《望月佛教大辭典》在「三昧」下,列舉了大乘經所說的種種三昧,可以參考[19]。大乘法門的根本,是體達一切本不生滅,本自寂滅,所以大乘三昧,是從無量法門而入的;一切法無量數,三昧當然也無數量了。如[A101]《大寶積經.文殊師利普門會》,說「普入不思議法門」,列舉二十八三昧——色相三昧,聲相三昧,香相三昧,味相三昧,觸相三昧;意界三昧;女相三昧,男相三昧,童男相三昧,童女相三昧;天相三昧,龍相三昧,夜叉相三昧,乾闥婆相三昧,阿修羅相三昧,迦樓羅相三昧,緊那羅相三昧,摩睺羅伽相三昧;地獄相三昧,畜生相三昧,閻摩羅界(鬼趣)相三昧;貪相三昧,瞋相三昧,癡相三昧;不善法三昧,善法三昧;有為三昧,無為三昧[20]。這一切,都可以因此而得三昧,所以三昧是無量數的。從「普入不思議法門」,想到了《華嚴經》的「不思議解脫」。善財童子([A102]Sudhana)所參訪的善知識,或得三昧門,或得解脫門;在「四十卷本」中,多數是譯為解脫門的。解脫(vimokṣa),是捨棄的意義,也是定法。如佛十力智中,有「知靜慮、解脫、等持、等至力」。八解脫是解脫;三三昧也稱三解脫門;《雜阿含經》的四種三昧,在巴利文藏中,作心解脫(cetovimutti)[21]。三昧與解脫,意義雖有所不同,而都是定學。大乘經的種種三昧,或依觀慧說,或約定的內容或作用說,也有約譬喻說。雖所說的三昧極多,在當時大乘行者的修證中,首楞嚴三昧,般舟三昧,如幻三昧,一相——一行三昧,似乎更受到重視。
大乘經所說的菩薩三昧,有的說得相當廣,如《大樹緊那羅王所問經》說:善修八十種寶心,得寶住三昧,於一切世間寶、出世間寶,都能得自在[22]。《超日明三昧經》說:「行八十事」,能得超日明三昧。又說修四事、六事、十事……五事,能「疾得斯定」[23]。《首楞嚴三昧經》,以一百句說首楞嚴三昧的內容[24]。《成具光明定意(三昧)經》說:「當淨行百三十五事,乃得入此定」[25]。《慧印三昧經》,以一百六十二事,表示慧印三昧的境界[26]。隋代譯出的《月燈三昧經》,梵本名《王三昧》(Samādhirāja),經中名為「諸法體性平等無戲論三昧」。這一深定,能成就三百法。末後又廣說具足身戒、具足口戒、具足意戒——三法,及略說其他法,結論說:「是名解釋三百句法門義」[27]。《觀察諸法行經》,說「決定觀察諸法行三摩地」的內容,有五百三十五句;又以偈頌來廣說[28]。《賢劫三昧經》,說賢劫千佛事及三昧,三昧名「了諸法本三昧」,所說的內容極廣(《賢劫經》卷一,可與《月燈三昧經》比觀)。又說四種四事,能「疾逮斯定」[29]。以八十句到五百三十五句來說明,可見菩薩的三昧,內容深廣,不是一法、一事、一時所能成就的。關於修學三昧的方便,如《首楞嚴三昧經》卷上(大正一五.六三三下)說:
「菩薩欲學首楞嚴三昧,當云何學?佛告堅意:譬如學射,先射大準;射大準已,學射小準;射小準已,次學射的;學射的已,次學射杖;學射杖已,學射百毛;射百毛已,學射十毛;射十毛已,學射一毛;射一毛已,學射百分毛之一分。能射是已,名為善射,隨意不空。是人若欲於夜闇中所聞音聲,若人非人,不用心力,射之皆著。如是堅意!菩薩欲學首楞嚴三昧,先當學愛樂心;學愛樂心已,當學深心;……」。
「首楞嚴三昧」,是十住地菩薩所得的三昧,要漸漸學習,漸漸深入,有次第漸深的必然性,不是少少學習所能成就的。或者見經上所說,菩薩成就三昧,所有廣大無礙的大用,而想直下就這樣的修習,這就難怪一般的學佛者,雖成立玄妙的理論,而修持卻不能不另求易行了!
關於三昧的修習,以念佛為修習方便的,有三月與七日的限期專修,如《般舟三昧經.行品》說:「一心念之,一日一夜,若七日七夜」[30],與《阿彌陀經》說相同。〈四事品〉是三月專修的,如說:「一者,不得有世間思想,如彈指頃三月;二者,不得睡眠三月,如彈指頃;三者,經行不得休息三月,除其飯食左右;四者,為人說經,不得望人供養」[31]。三月專修,可能從安居三月的修行而來。《超日明三昧經》也說:現在諸佛目前立三昧(即般舟三昧),「一心定意三月」[32]。《寶網經》說:「若奉最勝號,夙夜具七日,彼眼致清淨,逮見無量佛」;「諷誦學斯典,數數當經行,常講具精進,滿足備三月」[33]:雙取七日與三月專修二說。其他的三昧修行者,限期專修的不多,多數是出家者,過著獨處、阿蘭若、四聖種、頭陀行的生活。如《賢劫三昧經》說:「修學閑居,不捨獨(處)燕(坐)。……所在遊居,無所稸積,度衣限食,不貪身命。性常清淨,[A103]恒行乞食,不捨止足,棄於眾會,不慕家業,不樂俗居」。「在閑居,靜樹下。……被三衣,常乞食,親求是,行三昧」[34]。《思益梵天所問經》說:「是等行遠離,了達無諍定,獨處無憒鬧,常畏於生死,樂住於閑居,猶如犀一角,遊戲諸禪定,明達諸神通」;「不畜餘食,少欲知足,獨處遠離,不樂憒鬧、身心遠離。……常樂頭陀經行之法」[35]。《大樹緊那羅王所問經》說:「聖種少欲知足寶心,集持戒故。莊嚴一切頭陀功德寶心,於諸眾生無有過故。少欲知足寶心,慧無(厭)足故。獨處寶心,身意寂靜故」。「阿練若處,是少事務無惱亂器。樂於寂靜,是諸禪定神通之器」[36]。《慧印三昧經》說:「若有行者,在於空閑。……譬若如犀,常樂獨處。……常喜獨處,樂於清淨。……如是人者,能護尊法」。「欲成三昧,諦其行者,譬若如犀,常樂獨處」[37]。《密迹金剛力士經》說:「行閑居業,所立要義,不失一心」[38]。《決定總持經》說:「棄捐睡眠,樂處閑居,修止足德,專志經行,夙夜精進,無敢懈怠」[39]。《菩薩念佛三昧經》說:「捨世眾諍論,常修出世法。……不遠阿蘭若,應求勝菩提」[40]。隋代譯出的《月燈三昧經》說:「云何名不捨住阿蘭若處?所謂不棄策勤,樂於邊閑,及以叢林、巖穴、澗谷,愛樂於法,不與在家出家交遊,不著利養,斷除渴愛,受禪定喜故」[41]。《觀察諸法行經》的決定觀察諸法行三昧,重於出家頭陀行,如說:「清淨活命常乞食,不捨頭多常次第,宿住空閑未曾離,當捨徒眾遠復遠,莫樂共住在家者,莫作雜亂出家人」[42]。依上來的經說,可見三摩提為主的修行者,多數是住阿蘭若的頭陀行者。本來,「原始般若」也是從定引發的,被稱為菩薩的般若波羅蜜,是「菩薩(於)諸法無(所攝)受三昧」[43]。說「諸法無受三昧」為菩薩般若波羅蜜的,是須菩提(Subhūti),須菩提是佛所稱讚的「無諍三昧人中最為第一」[44],無諍,正是阿蘭若的義譯。大乘三昧,是與般若相應的,般若為主導的,不但「菩薩諸法無受三昧」是般若波羅蜜,如《佛印三昧經》(大正一五.三四三中)說:
「佛三昧名者,是摩訶般若波羅蜜經智慧印也」。
「寶住三昧」,或譯「寶如來三昧」,依此三昧而演出《寶如來三昧經》。「寶住三昧」的體用,如《大樹緊那羅王所問經》卷二(大正一五.三七三中——下)說:
「若有菩薩已逮得是寶住三昧,無世間寶、出世間寶而是菩薩不得自在。……所有一切出世間法,智慧為首,是故說言般若為眾經中王。……謂般若寶,是智慧寶,即是寶住三昧之體,若菩薩得寶住三昧,一切眾寶皆悉來集」。
智證大乘,本是般若與三昧不相離的,但在發展中分化了。三昧行者重阿蘭若頭陀行,非常精進,多數「捐棄睡眠」。修習般舟三昧,是常經行的。在行、住、坐——三威儀中修行而不睡眠的,如《賢劫三昧經》說:「修三品:一、經行,二、住立,三、坐定。化諸不調,從是超越,令其精進而無瑕穢」[45]。《阿閦佛國經》與《持世經》,也有常住三威儀的行法[46]。從這[A104]裡,看到大乘三昧行者,與聲聞禪行的不同。聲聞行者攝心入定,是以坐為主的。入定時,五識不起,沒有見色、聞聲等作用,唯是定中意識的內心明淨。傳說大目犍連([A105]Mahāmaudgalyāyana)入無所有處定,聽見象的吼叫聲而出定。入定,怎麼能聞聲呢?因此佛教界引起了諍論[47]。依說一切有部([A106]Sarvāstivāda),入定是不能聞聲的;有以為入定是可以聞聲的,在定中也可以引發語言的。《中阿含經》的〈龍相應頌〉,讚佛為大龍,「龍行止俱定,坐定臥亦定,龍一切時定」。巴利藏作行、住、坐、臥都在定中[48]。這是讚佛的,佛由菩薩修行所成。菩薩三昧行的特色,不偏於靜坐,而在行、住、坐中修習,這是從這一思想系中引發出來的。維摩詰(Vimalakīrti)長者呵責舍利弗(Śāriputra)的宴坐說:「不起滅定而現諸威儀,是為宴坐」[49]。一切威儀——行、住、坐、臥,都是宴坐那樣的與定相應,那就往來、舉止、語默、動靜,無不可以修定入定。《普門品經》的二十八三昧,正說明了無一法一事而不可以修入三昧的。依此修入,等到三昧成就,菩薩的大用無方,不是聲聞可比的了!
第三項 大乘慧學
「般若波羅蜜」,由部派佛教的「本生」而來。在部派所傳的「本生」中,如均分大地作七分等,只是世俗智慧的少分[1]。《六度集經》對於般若波羅蜜,不像前五波羅蜜那樣,在敘述「本生」事例以前,先敘述其概要,可能是覺得這與菩薩般若不相稱吧!菩薩的般若——慧波羅蜜,是不取著一切(也不捨一切)的勝義慧。「諸法無(所攝)受三昧」的體悟,被確定為菩薩的般若波羅蜜,於是「智證大乘」從佛教界發展起來,終於成為佛法的大流!般若波羅蜜是菩薩行的主導者,布施等因般若而趣入一切智海,所以名為波羅蜜。不但是五度,在般若無所取著中,一切善法都是成佛的法門。般若不取著一切而了達一切,無著無礙,所以世出世間一切法,都是般若所能了達的。依於這一原則,所以「中品般若」,廣集一切行門、一切法門。般若是重於智證的,特重般若而集成廣大部類的,是「般若法門」。大乘的戒學、定學,幾乎所有的大乘經,都受到了「般若法門」的影響。甚至不屬智證而別有根源的「懺悔法門」,也有了「理懺」;信願往生的「淨土法門」,也與空慧相關聯。在大乘法中,不能不說般若是最根本的了!般若是不取著一切的勝義慧,不是世俗的智慧,卻是依世俗智而引生的,所以《攝大乘論》說:「非心而是心」[2]。般若是世俗「心種類」,所以般若在發展中,現證無分別與世俗分別(聞思修的正分別)相聯接:依分別入無分別,依文字入離文字,依世俗入勝義,成為「般若法門」的方便。這些,在這「大乘慧學」中,略為論述。
般若,不是一般心識所可以了知的,也不是一般文字——語言文字、書寫文字所可以表示的,然而般若到底傳出了,表示了,也可以理解了。「原始般若」所說,是反詰的,否定的,而不是敘述說明的。既然說了,傳布了,就有聽聞般若、修學般若的。釋尊所說的「預流支」——「親近善士,多聞正法,如理作意,法隨法行」,是得預流(初)果的必備條件,也就是體悟般若所應有的條件。修學般若者,是:「若聞、受、持、親近、讀、誦、為他說,正憶念」[3],《大智度論》卷五六(大正二五.四六一上)說:
「聞者,若從佛、若菩薩、若餘說法人邊聞。……聞已,用信力故受;念力故持。得氣味故常來承奉;諮受故親近。親近已,或看文、或口受,故言讀;為常得不忘故(背)誦。宣傳未聞故言為他說;聖人經書,直說難了故解義;觀諸佛法不可思議,有大悲於眾生故說法。……住四念處正憶念中,但為得道故,不為戲論,名為正憶念」。
依《大智度論》的解說,經文應有「承奉」;承奉與親近,是對善知識——說法者應有的態度。「為他說」下,「解義」與「說法」,可能是「為他說」的內容。聞、受、持、讀、誦,是聞;正憶念——如理作意,是從正聞而起的正思。般若的修學者,還有書寫、供養、(寫經)施他三項。「下品般若」每說:「受持讀誦般若波羅蜜,如所說行」[4],如所說行是預流支的「法隨法行」。依《般若經》所說,般若的修學次第,是聽、受、持、讀、誦、正憶念、如說行,也就是從聞而思,從思而修,從修而向悟入。不過般若是大乘法,在修學過程中,或寫經、供養、施他,或為他說法解義。「為他說」般若,「中品般若」有了詳細的說明,如說:「說般若波羅蜜,教,詔,開,示,分別,顯現,解釋,淺易」[5]。《大智度論》結論說:「能以十種為首說甚深義,是名清淨說般若波羅蜜義」。說般若中,有分別:「分別者,分別諸法是善是不善,是罪是福,是世間是涅槃。經書略說,難解難信,能廣為分別解說,令得信解」[6]。「分別」是阿毘達磨論的主要方法,《般若經》已採用了。修學般若,也應用了「分別」,如《大智度論》卷四二(大正二五.三六六中——下)說:
「觀、修、相應、合、入、習、住等,是皆名修行般若波羅蜜。……聽聞、讀、誦、書寫、正憶念、說、思惟、籌量、分別、修習等,乃至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總名為行。是行中分別故,初者名觀,如初始見物。日日漸學,是名習。與般若相可,是名合。隨順般若波羅蜜,名相應。通徹般若波羅蜜,是名為入。分別取相有是事,名為念。常行不息,令與相似,是名為學。學已巧方便觀,知是非得失,名為思惟。以禪定心共行,名為修。得是般若波羅蜜道不失,是名住」。
觀、修、相應等,都是《般若經》所說到的。在思惟與修習間,有籌量分別,就是分別與尋思(推度),都是觀慧的作用。依文字而入離文字,依分別而入無分別,自「下品般若」以來,明確指示了慧學的修學方便,與聲聞的慧學方便相同。不過大乘的興起,在經典書寫的時代,所以增多了書寫、供養、施他的方便。甚深般若的慧學,淺易到人人都可以信奉了。
佛法,先有經而後有論書,論是依經而造的。在論究聲聞的論書時,我曾這樣說:「結集完成,佛教界的中心任務,就從結集而轉移到進一步的董理與發揚。對於散說而集成的一切經,作縝密的整理、論究、抉擇、闡發,完成以修證為中心的佛法的思想體系,也就是佛法的系統化」[7]。重於慧學的聲聞論,是這樣的,大乘論也是這樣。慧學發展為論書,是適應佛教界的需要。論書發展以前,經中已有了論的特質與傾向。以聲聞經來說,「分別」,如《中阿含經》的〈分別誦〉,〈根本分別品〉。(法數的)「類集」,如《中阿含經》的《多界經》,《長阿含經》的《眾集經》、《十上經》、《增一經》、《三聚經》、及《增壹阿含經》。依這種傾向而發展起來,成為阿毘達磨論,而阿毘達磨的本義,當然是直觀法性(「對法」)的淨慧。現在說到大乘經,慧——般若的本義,當然是體悟法性的無分別慧,然在大乘經中,類集而成法數的,及分別抉擇而顯示「空」、「如」的,也就不少。西元二世紀集出的大乘經中,這一傾向,漸漸的顯著起來,實為未來大乘論的先聲。
六波羅蜜等菩薩行,經中大抵是隨機散說的,為了完滿的理解與憶持,有了綜合類集的集出。如《海龍王經》,說建立智慧的六度行,也就是安住般若而行六度,每一度都以十事來說明[8]。《伅真陀羅所問如來三昧經》,說到七波羅蜜——六度與方便度,每一波羅蜜,以三十二法來說明清淨[9]。有更為廣大類集的,如一、《諸佛要集經》,二卷,晉竺法護譯。經上說:佛燕坐三月。與十方恒河沙五濁惡世的諸佛,往東方普光世界、天王佛土,共同結集大乘法要。內容為:「如真諦遵崇諸法」,「發菩薩心」,「奉行六度無極」,「菩薩十住地」,「四十二字門」,「逮無所生了真諦法」[10]。「諸佛要集」,是「中品般若」經義的要集,這是十方穢土大乘法的準繩。二、《善臂菩薩經》,二卷,傳為姚秦鳩摩羅什(Kumārajīva)所譯,今編入《大寶積經.善臂菩薩會》第二十六[11]。全經說明菩薩「具足六波羅蜜」,為六波羅蜜的類集,內容極為詳備。三、《寶髻菩薩經》,二卷,晉竺法護譯,今編入《大寶積經.寶髻菩薩會》第四十七。同本異譯的,有《大方等大集經.寶髻菩薩品》第十一,二卷,北涼曇無讖(Dharmarakṣa)譯。同一部經,被編入不同的大部[12]。依竺法護譯本的序分,及經文的內容,是不適合編入《大集經》的。這也是一部綜貫類集的部類,內容為四種淨行:「淨波羅蜜行」,是六波羅蜜。「淨助菩提行」,是四念處……八正道——三十七道品。「淨神通行」,是五神通。「淨調伏眾生行」,是菩薩攝化眾生的方便。「淨波羅蜜行」與「淨調伏眾生行」,與《大樹緊那羅王所問經》的淨七波羅蜜相當。四、《自在王菩薩經》,二卷,姚秦鳩摩羅什譯。異譯本名《奮迅王問經》,二卷,北魏瞿曇般若流支([A107]Prajñāruci)譯[13]。《大智度論》曾引到這部經——《毘那婆那王經》[14]。經說「菩薩摩訶薩有四自在法」:「戒自在」;「神通自在」;「智自在」是陰智,性(界)智,入智;因緣智,諦智;「慧自在」是義無礙智,法無礙智,辭無礙智,樂說無礙智。並說「欲入九地,為般若波羅蜜所護」的,能得「菩薩十力」,「菩薩四無畏」,「菩薩十八不共法」。五、《阿差末經》,七卷,晉竺法護譯。異譯本名《無盡意菩薩經》,四卷,宋智嚴共寶雲譯,今編入《大方等大集經.無盡意菩薩品》第十二[15]。《十住毘婆沙論》引這部經說:「寶頂經中,和合佛法品中,無盡意菩薩,於佛前說六十五種尸羅波羅蜜分」[16]。「寶頂」是「寶積」的異譯,可見這部經,古代是屬於《寶積經》的。竺法護與智嚴的譯本序分,都與《大集經》序分不同。智嚴譯本在經末說:「此經名無盡意所說不可盡義章句之門,又名大集」;然竺法護譯本,沒有說「又名大集」[17]。所以這部經,起初是不屬於《大集經》的。《無盡意經》說一切法不可盡,內容為:「菩薩心不可盡」,「六波羅蜜不可盡」,「四無量心不可盡」,「五神通不可盡」,「四攝不可盡」,「四無礙不可盡」,「四依不可盡」,「集助道(資糧)不可盡」,「道品(三十七)不可盡」,「定慧不可盡」,「總持辯才不可盡」,「撰集四法不可盡」,「一乘道不可盡」,「修行方便不可盡」。總集菩薩的行門,極為詳盡,比《善臂菩薩經》、《寶髻菩薩經》,類集的法門更為廣大。
大乘行門的類集,有綜合條理的意義,都是慧學。而在般若(慧)波羅蜜的內容中,是透過般若性空的觀察,了達一切法門,也就是善巧一切法的類集。如一、《善臂菩薩經》說:說「知(種種)界」,「知五陰」,「知(內外)六入」,「知四聖諦」,「知十二因緣」,「知三世」,「知三乘」——七方便(善巧)[18]。二、《無盡意菩薩經》說:「諸陰方便」,「諸界方便」,「諸入方便」,「諸諦方便」,「諸緣方便」,「三世方便」,「諸乘方便」,「諸法(有為無為)方便」——八方便[19]。三、唐代所譯的《大寶積經.善德天子會》,說八善巧——「蘊善巧」,「界善巧」,「處善巧」,「緣起善巧」,「諦善巧」,「三世善巧」,「一切乘善巧」,「一切佛法善巧」[20]。四、《持人菩薩經》,四卷,晉竺法護譯。姚秦鳩摩羅什再譯,名《持世經》,四卷[21]。全經的內容為:「善知五陰」——陰、取陰;「善知性」(界)——十八界、三界、眾生界、我界、虛空界;「善知十二入」;「善知十二因緣」;「善知四念處」;「善知五根」;「善知八聖道」;「善知世間出世間」;「善知有為無為」——九善巧。五、《文殊師利問菩提經》也說:「智名善知五陰、十二入、十八界、十二因緣、是處非處」[22]。六、《大樹緊那羅王所問經》卷二(大正一五.三七七中)說:
「善分別陰(應脫落一句)。善分別界,趣法界故。善於諸入,知分別故。善於緣法,知因住故。善於諸諦,知解滅故」[23]。
陰、界、入、緣起、諦、道品,是原始結集的相應教法,與《雜阿含經》的原有組織相合。《持世經》的知念處,知五根,知八聖道,就是道品的主要部分。《中阿含經》的《多界經》說:「知界」、「知處」、「知因緣」、「知是處非處」[24];《文殊師利問菩提經》的「知是處非處」,是依《中阿含經》而來的。所以,般若是慧學,般若所知的,是一切法不可得,而在一無所得中,通達一切法門,主要還是原始佛教以來的法門。今依A.《雜阿含經》,B.《中阿含經》,C.《文殊師利問菩提經》,D.《大樹緊那羅王所問經》(及《自在王菩薩經》),E.《善臂菩薩經》,F.〈善德天子會〉,G.《無盡意菩薩經》,H.《持世經》——八部經所說的內容與次第,列表如下:
「善巧」,是對一切法應有正確的理解。大乘經中,七善巧、八善巧、九善巧的成立,大乘已到了類集、條理、解說的階段。
大乘經集出的極多,似乎彼此相通,但也有不同處,還有些反常的語句。如依文解義,會陷於自相矛盾的困境;如取此捨彼,必然會引起諍論。從前,聲聞聖典也有這種情形,所以古德分別四部為四種宗趣(四悉檀依此而來),以會通一切佛說。現在,大乘經紛紛傳出,對大乘經也應有正確的理解方針,這就是「五力」與「四依」。《大智度論》卷四八(大正二五.四〇九中)說:
「知佛五種方便說法,故名為得經旨趣。一者、知作種種門說法;二者、知為何事故說;三者、知以方便故說;四者、知示理趣故說;五者、知以大悲心故說」。
《大智度論》的「五方便」說,出於《思益梵天所問經》[25]。佛的說法,依五種智力,所以有不同的說法。一、「知作種種門說法」,經作「言說」。佛說過去、未來、現在法,世間、出世間法(二法門、三法門、四法門)等,是依言說而安立的差別門,如幻如化,法相是不可說的。知道「諸有言說,不壞法性」,才能「於諸法無所貪著」。否則,著於文字名相,佛法成為對立的諍論門了。二、「為何事故說」,經作「隨宜」所說。「如來或垢法說淨,或淨法說垢」,為什麼這樣說呢?垢法說淨,是約煩惱無實性說(與聖道清淨不同);淨法說垢,是約「貪著淨法」說的。煩惱即菩提,生死是涅槃,涅槃是生死,這一類反於常情的語句,都應這樣的去了解。如不了解隨機的適應性,以為垢法就是淨法,淨法就是垢法,那就誤解佛說的意趣而成為倒解了。三、「方便」:佛說善因得善報,修道得解脫,是為了勸眾生精進修行的。雖一切不可得,而能利益眾生,所以說:「菩薩於此方便,應勤精進,令諸眾生得於法利」。四、「示理趣」,經作「法門」。如《思益梵天所問經》卷二(大正一五.四一中)說:
「佛言:眼是解脫門,耳、鼻、舌、身、意是解脫門。所以者何?眼空,無我無我所,性自爾。耳、鼻、舌、身、意空,無我無我所,性自爾」[26]。
上文所說的是空門,經中共舉十門:「空門,無相門,無作門,無生滅門,無所從來門,無所從去門,無退門,無起門,性常清淨門,離自體門」[27]。《阿含經》說三解脫門,本經略舉十解脫門。於眼等一切法,了達一切法空,一切法不生滅,一切法性常清淨等;以此為門,悟入甚深義而得解脫。五、「大悲」:經上說三十二種大悲,扼要的說,佛見眾生於沒有生死中生死不息,沒有苦痛中苦惱無邊,引起無限悲心,為眾生說法,只為了利濟眾生。佛以五力說法,大概的說:「言說」是世間悉檀,「隨宜」是對治悉檀,「方便」是為人生善悉檀,「理趣」是第一義悉檀。這種種說法,都出於「大悲」——利益眾生的方便。知道這,佛法是利濟眾生的覺音,沒有諍論;否則依文解義,作道理會,不免類同世學,失去佛法的真正意義。從佛五力說法來理解大乘教法,是大乘經師的立場。
「四依」,如《無盡意菩薩經》說:「依義不依語,依智不依識,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依法不依人」[28]。《維摩詰所說經》,《諸佛要集經》,《弘道廣顯三昧經》,《自在王菩薩經》,也都有說到[29]。「四依」,本是共聲聞法的,是聞思修慧學進修的準繩。佛法重智證,但證入要有修學的條件——四預流支,而四依是預流支的抉擇。如慧學應「親近善士」,但親近善知識,目的在聞法,所以應該依所說的法而不是依人——「依法不依人」。「聽聞正法」,而說法有語言(文字)與語言所表示的意義,聽法是應該「依義不依語」的。依義而作「如理作意」(思惟),而佛說的法義,有究竟了義的,有不徹底不了義的,所以「如理作意」,應該「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進一步要「法隨法行」,而行有取識的行,智慧的行,這當然要「依智不依識」。「四依」是聞思修慧的抉擇,是順俗而有次第的。大乘經所說的「四依」,名目相同,而次第與內容卻改變了。「依義」,是依文字所不能宣說的實義;「依智」,是依不取相、無分別的智;「依了義」,是依平等、清淨、空、無生等了義;「依法」,是依法界平等[30]。大乘以無生法性為本,依此來理解一切法;這樣的「四依」,顯出了大乘智證的特質。《持世經》說:「善知不了義經,於了義經中不隨他語,善知一切法相印,亦善安住一切法無相智中」[31]。雖語句與次第小異,而內容也與「四依」相合。
以大乘聞思慧為主的,可以提到三部經。一、《持世經》,鳩摩羅什譯,四卷。晉竺法護初譯,名《持人菩薩經》,也是四卷。《持世經》的主題是:「云何菩薩摩訶薩能善知諸法實相,亦善分別諸法之相;亦能得念力;亦善分別一切法章句慧;亦轉身成就不斷念,乃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32]?「諸法實相」,是諸法實性。「善分別諸法之相」,是分別知不礙實相的假名諸法。「善分別一切法章句」,是對文句能善巧的分別。「念力」,是憶持不忘;不但現生能憶持不失,就是下一生,一直到成佛,都能憶持不忘。問題是法義與文句的分別與憶持,可見這是以聞思慧為重了。經中,說明善知法相,憶念不忘的種種功德,而要「善知諸法實相,……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當疾入如是法門,於是法門得智慧光明」。法門,就是分別陰方便,……分別有為無為法方便——九善巧。經文主體是九善巧的說明;對陰、界等法門,「分別,觀察,選擇」,選擇是抉擇的舊譯。「分別、觀察、選擇」,是慧學,有論議的特色,但不是阿毘達磨式的,而是從分別、觀察、選擇中,通達一切法實相,而又了達一切假名。如《經》卷二(大正一四.六五四上)界善巧總論說:
「持世!如來以第一義故,於性(界)無所得,亦不得性相。持世!我於性無所斷無所壞,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何以故?第一義中無諸性。……持世!如來不說諸性相,亦不說諸法力勢。何以故?若法無所有,不應更說無所有性相。持世!如來亦說無所有性相,此中實無所說性相。持世!是名善分別諸性。菩薩摩訶薩得是善分別,能知一切諸性假名,能知世俗相,能知第一義相,能知諸性決定,能知世諦能分別諸相,能知隨宜,能知諸相合,能知諸相旨趣,能知諸相所入,能分別諸相,能知諸相無性,能令一切諸性同虛空性,亦於諸性不作差別,於諸性中不得差別不說差別,亦為眾生善說破壞諸性」。
二、《華手經》,十卷,鳩摩羅什譯。佛放光集眾,十方世界的菩薩來集會,都手持蓮華奉佛;佛將蓮華交與五百菩薩,五百菩薩散華供養十方三世一切佛。這一大段,文長四卷多,《華手經》是依此得名的。全經(除集眾)分二大類:為諸大弟子說;為諸大菩薩說。為大弟子說中,一、大迦葉(Mahākāśyapa)自說出家、見佛、受如來衣、共坐——當時的心境,佛稱讚為如空無著的真沙門行[33]。二、佛為舍利弗(Śāriputra)說:「菩薩求法,盡能攝取一切佛法」。「求法」,「當學多聞、多聞方便」——正思、正念;「法及選擇法」。「樂深法故而求深法,亦為眾生說是深法」[34]。「能捨一切所有而不望報」,「求法無所貪惜」,「不(違)逆甚深之法」;「常勤精進求法不倦」,「常隨法師恭敬供養」,「聞已隨順不違」——依這二種三事,當知是「為真菩薩心」[35]。「正見」,「長愚癡」與「生智慧」。為菩薩說法,功德無盡。破壞菩薩心,得無邊罪;發菩提心,應觀心空相[36]。發心求菩提者,應離,應行;「世世轉身不失正念,能如說行」,「能致一切最勝妙法」[37]。「不能信受,毀壞菩提」;「能護佛道」;「心常喜悅,修道自慰」;「終不退轉無上菩提」[38]。三、佛為阿難(Ānanda)說:「蓮華化生」;「終不退失無上菩提」;「終不忘失無上菩提」[39]。「聞所說法,通達意趣,能得智慧,得堪受法」,「具足威儀」;「常隨法師」;「廣為人說,而不為法之所傷害」;「如應求法」[40]。凡佛為大弟子說的,都與聞法、求法、說法有關,極大多數是以四法來解說的。為大菩薩說的,主要是堅意(Sthitamati)菩薩。佛答堅意所問的,是「云何法?云何門?云何入」?佛並為說善知識相;能修習疾成三昧[41]。堅意是《首楞嚴三昧經》的上首菩薩。在本經中,解說「入法門」通於入三昧門,受到《般舟三昧經》的影響。堅意是五百菩薩之一;立願修習法門,決不懈怠;是過去妙德太子的後身;得念王子的後身[42]:堅意在本經中,是有重要地位的!本經有三處說到「正見」[43]。說到乞兒選擇,選擇居士,選擇童子[44]。選擇就是抉擇,這三位都名為選擇,表示了聞法分別抉擇深義。還有,這一法門,被稱為「攝一切法,斷眾生疑,令眾歡喜,菩薩藏經」,而《持世經》也名為「斷一切眾生疑,喜一切眾生心菩薩藏經」[45]。這兩部經的內容不同,而重於法義的分別抉擇,可說是一致的。
三、《富樓那經》,三卷,鳩摩羅什譯,今編入《大寶積經.富樓那會》第十七。這部經為三人說:為大目犍連(Mahāmaudgalyāyana)說行菩薩道時的大悲本生。為象手([A108]Hastakāḷavaka)說:答未來眾生的懷疑——「眾生未盡,而自滅度」?「正法滅故,……不度一切眾生」[46]。這二大段,文字體裁,與為富樓那([A109]Pūrṇamaitrāyaṇīputra)說的不同。專就佛為富樓那說部分,有四大主題:發心樂行菩薩道;修集多聞如大海;能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得不退轉;具攝一切功德。第二「修集多聞猶如大海」,是:「常能修集多聞寶藏,能於諸法得決定義,於諸語言善了章句」[47]。如加上「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退轉」,不等於《持世經》所說的,「能善知諸法實相,亦善分別諸法之相;亦能得念力;亦善分別一切法章句慧;亦轉身成就不斷念,乃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48]!《富樓那經》說:「能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退轉」,要成就四法:「菩薩聞未聞法,思量義理,不即言非」;「菩薩真實精進,謂聞深經,通達其義,不違不逆」;「善知五陰、十二入、十八界、十二因緣故,則能成就無依止智」;「以是無分別慧能知一切事」[49]。在名稱上,《富樓那經》也名《菩薩藏經》;《攝一切法大海法門經》[50],與《持世經》及《華手經》,也有部分的類同。總之,這三部經,都以空無分別的體悟為究極,而著重於聞思法義的方便。
聞思修慧學中,文字陀羅尼是大乘的要行。「憶持文義」,「悟入實相」,「善巧說法」,都與文字陀羅尼有關。四十二字門,被集入「中品般若」,影響大乘佛法極深!在大乘經中,可以考見的,如《觀察諸法行經》,說「十六字所出陀羅尼」。文有四段:第一段「梵本亦少一字」;第四段所說十六字,沒有缺少[51]。這十六字,在四十二字中,是1.阿字(a),[A110]3.波字(pa),[A111]4.遮字(ca),[A112]5.那字(na),7.陀字(da),10.沙字(ṣa),15迦字(ka),16娑字(sa),18伽字(ga),19他字(tha),20闍字(ja),25叉字(kṣa),30車字(cha),33蹉字(tsa),41詫字([A113]ṭa),42𠻬字(ḍha)。這是在四十二字中,選取十六字,次第也是前後相次的。竺法護所譯《賢劫三昧經》,也有十六字,是:「一曰無(阿),二曰度(波),三曰行(遮),四曰不(那),五曰持(陀),六曰礙(沙),七曰作(迦),八曰堅,九曰勢(他),十曰生(闍),十一曰攝,十二曰盡(車),十三曰蓋(蹉),十四曰已,十五曰住(詫),十六曰燒(𠻬)。」《賢劫經》的十六字,與《觀察諸法行經》的十六字,大致相合,只是少了「娑」字,末後第三卻多一「已」字。《賢劫經》說:「若解行是十六文字之教,逮得無量總持門地,解一切法而得自在」[52]——以上是十六字陀羅尼。吳支謙所譯《無量門微密持經》,說「入八字義」,八字是「迹,敏,惟,棄,悲,調,滅,忍」[53],意義不明。這部經的異譯很多,依東晉佛陀跋陀羅(Buddhabhadra)所譯《出生無量門持經》,八字是「波,羅,婆,迦,闍,陀,賒,叉」[54]。在四十二字中,是[A114]3.波(pa),6.羅(la),8.婆(ba),15迦(ka),20闍(ja),22陀(dha),23賒(śa),25叉(kṣa),次第也與四十二字相順。鳩摩羅什所譯《集一切福德三昧經》說:「有八字種子門,能成就於無盡辯才」。八字是:阿,闍(或作「蛇」),那,遮,婆,多,迦,摩。經說應略有錯誤,如說:「一切法闍字種子門,示第一義法故。一切法那字種子門,示字名色故。一切法遮字種子門,示現一切法調伏故」[55]。在《觀察諸法行經》中說:「波字,最勝義故。……那字,知名色生義故。陀字,調伏義故」[56]。可見《集一切福德三昧經》的闍字,應該是波字;遮字,應該是陀字。這樣,八字的次第,就合於四十二字中,1.阿(a),3.波(pa),5.那(na),7.陀(da),11婆(va),12多(ta),15迦(ka),17摩(ma)的先後次第。——以上是二類不同的八字陀羅尼。《大集經.陀羅尼自在王品》,立八陀羅尼。第一,「淨聲光明陀羅尼」,是「於一字中說一切法。一字者,所謂為阿,阿者諸字之初。……於此一字說一切法。菩薩於此一字之中,說無量義,無有錯謬,不壞法界,不失字義」[57]。第四,「大海陀羅尼」,從「無所有印」到「頗印」,共二十六字。比對四十二字,略有先後倒亂[58]。竺法護舊譯《大哀經》,從「無印到究印」,共三十八字,也與四十二字的次第不順[59]。還有,〈海慧菩薩品〉所說的「門句」,共二十九字。前十八字,與四十二字的次第相合,如1.阿(a),3.波(pa),5.那(na),7.陀(da),10.沙(ṣa),12多(ta),15迦(ka),16娑(sa),18伽(ga),20闍(ja),22曇(dha),23奢(śa),24佉(kha),25叉(kṣa),27若(jña),35咃(ṭha),38蠱(ska),42荼(ḍha)。以下還有從「迦」到「婆」十一字[60],不明。依趙宋異譯《海意菩薩所問淨印法門經》,前有十九字,多一「摩」字。以下與「迦」等十一字相當的,是「身寂靜門」等十四門[61]。《大集經》所說的,在四十二字門次第外,別有法義附合在一起,這是比較遲一些集出的。
在聞思修慧學中,與字門陀羅尼相關聯,相參雜的「句」,大大發達起來,如《華手經》卷一(大正一六.一三〇上)說:
「我欲從佛問諸法門:金剛句門,重句門,不斷句門,修集一切諸法句門。若善男子、善女人學是句門,於一切法當得無礙眼智方便」。
《富樓那經》也一再說:「道句,門句,印句,本事句,金剛句,重句,不可動句,難得底句」;「四多聞本句,七種重句,十四門句」;「門句,陀羅尼句」[62]。《大集經.海慧菩薩品》,立「門句,法句,金剛句」[63]。《集一切福德三昧經》,立「八字種子句門,八法句門,八金剛句門」[64];所說的「字種子句門」,與《大集經》的「法句」相當。然這些名目與內容,本來沒有嚴格的區別。先從「法門」及「解脫門」說起。門(mukha),依此而能體悟真理(正法,諦),得解脫,所以稱為門。《思益梵天所問經》卷二(大正一五.四一中——下)說:
「一切諸法,皆入是門,所謂空門,無相門,無作門,無生滅門,無所從來門,無所從去門(異譯合為一門),無退門,無起門(異譯合為一門),性常清淨門,離自體門。又,梵天!如來於一切文字示是解脫門。……於一切文字中,說聖諦、說解脫門。如來所說法無有垢,一切諸法皆入解脫,令住涅槃」。
「法門」,也就是「解脫門」,依「空」等八門,能顯示解脫,安住於涅槃。《文殊[A115]師利普超三昧經》中,文殊師利(Mañjuśrī)說「總持(陀羅尼)門」,內容為:「攬執諸法一切皆空,攬執諸法一切無相,攬執諸法一切無願,……審住本際(實際),一切(住於)法界,一切諸法住於無本(如),是謂總持。又族姓子!一切諸法譬若如幻,……分別諸法而如此者,是謂總持」[65],又說「不退轉輪」:「所以名曰金剛句跡,一切諸法皆悉滅寂」。別舉八句——「了空」,「無相」,「無願」,「法界」,「無本」,「離色欲」,「緣起行」,「察無為」者,「金剛句跡也,見諸法自然(自性)故」[66]。《等集眾德三昧經》立八種「妙法句,覺了諸法悉為平等」。八法句是:「空印句」,「無相印句」,「無願印句」,「本際印句」,「法界印句」,「無本印句」,「猶如(幻等)印句」,「滅盡印句」[67]。印([A116]mudrā)是標相,是依此而顯示實義的。上面所說的,或稱「金剛句」,「印句」,「法門」,「陀羅尼」,內容都大致相同。這是依《般若經》而來的,如《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七(大正八.五六六上)說:
「甚深相者,即是空義,即是無相、無作、無起、無生、無滅、無所有、無染、寂滅、遠離、涅槃義」。
聲聞法說三解脫門,《般若》以空、無相、無作,與表示涅槃的不生滅、寂滅等相聯合,所以大乘(《思益梵天所問經》)說八解脫門了。「下品般若」以空等與不生滅、寂滅相結合;多說「如」;說如幻等譬喻。「中品般若」與「上品般若」,進一步的成立十四空、十六空、十八空、二十空;「如,法界,實際」三名,達到「真如」等十二異名;如幻等九喻、十喻。其他的大乘經,將甚深法相空等,與如、幻喻等相統一,表示了即幻即空,即空顯如的一貫觀察。「法門句」、「印句」、「金剛句」,依此而形成。「門」是能入的;「印」是顯示意義的;「金剛」(vajra)是不可破壞,不可動轉的。「句」(pada),是「足[A117]跡」義。在印度文字學中,「文」(vyañjana)是字母,如四十二字;文(字)的結合,成為「名」(nāma);名的結合,成為「句」,是能表示意義的。在大乘法中,四十二字門,也都表示某一意義,所以字門也可稱為句了。《大寶積經.被甲莊嚴會》,立十六印:「虛空印」,「空閑印」,「寂靜印」,「無門印」,「無處印」,「性空印」,「無相印」,「無願印」,「無貪印」,「無生印」,「寂滅印」,「盡相印」,「法界印」,「無念印」,「離性印」,「涅槃印」——「於一切法無障礙門」[68]。十六印的內容,與上說相同,而包羅要廣一些。《持世經》略說五門:虛空是一切法門,無斷是一切法門,無邊是一切法門,無量是一切法門,無際是一切法門。「能入是法門者,則入一切法門,則知一切法門,則說一切法門」[69]。《華手經》說到了「法門」,「金剛句」,「法印」,「際門」,根本也是阿字,「如來說阿字門,入一切法」[70]。雖然約義不同,有多種名字,但內容可說是一致的,都是顯甚深義,入一句而通達一切。《寶髻菩薩經》說,可以表達這一意義,如《大集經》卷二六(大正一三.一八三下)說:
「陀羅尼金剛句者,即是一句,如是一句,即攝一切法句,無盡法句。無盡法句,一切諸佛所不能盡,是故名為無盡法句行(「行」,疑衍)。無盡法句攝一切字,一切字者攝一切法句。……若不分別字句,法句,作句,是名陀羅尼金剛句」[71]。
《大集經.海慧菩薩品》,與《集一切福德三昧經》,都說三種句。三種句中的「金剛句」,《集一切福德三昧經》是「八金剛句」:一切法「本淨句」,「無漏句」,「離巢窟句」,「無門句」,「普遍句」,「無去句」,「無來句」,「三世等句」[72]。與上來所說的句義相同。〈海慧菩薩[A118]品〉的「金剛句」,參照異譯本,內容為:「自身是金剛句」,「無明是金剛句」,「五無間際是金剛句」,「貪際是金剛句」,「瞋際是金剛句」,「癡際是金剛句」;「一切眾生一眾生是金剛句」,「一切眾生心一眾生心是金剛句」,「一切佛一佛是金剛句」,「一切剎土一剎土是金剛句」,「一切法一法是金剛句」,「一切法佛法是金剛句」;「諸魔事業諸佛事業是金剛句」,「一切語言如來語言是金剛句」;「一切法無生是金剛句」,「一切法無起是金剛句」——十六句[73]。〈海慧菩薩[A119]品〉的「金剛句」,除末後二句外,是「文殊法門」;《諸法無行經》也稱之為「真正金剛語句」[74]。在大乘慧學的開展中,顯然有了分化的傾向。如《思益梵天所問經》,說如來以五力說法。其中,四、「法門」,是一般所說的「門句」、「印句」或「金剛句」,是顯示究竟法義的。二、「隨宜」,如「垢法說淨」,「淨法說垢」;「布施(等)即是涅槃」;「貪欲是實際」,「瞋恚是實際」,「愚癡是實際」;「生死是涅槃」,「涅槃是生死」等,正與「文殊法門」所說相合。但這是「當知是為隨宜所說,欲令眾生捨增上慢故」[75]。「文殊法門」的出格語句,依《思益經》說,只是適應眾生(或誘導他,或對治他)的隨宜說法,不是了義法門。與文殊有關的經典,也是這樣說的。如《大般若經.那伽室利分》說:「尊者所說,皆依勝義」;異譯本作「但說法界」[76]。《決定毘尼經》說:「文殊師利所說之法,依於解脫。所依解脫心無去來,是故文殊師利說一切法心無去來。於心解脫生增上慢者,為除彼人增上慢故」[77]。《文殊師利佛土嚴淨經》說:「文殊師利在深妙忍,所入深忍,不逮得道,亦不得佛,復不得心,以無所得,故不說之」[78]。文殊依自證的勝義、法界、解脫而說,但是適應眾生機宜的,意義晦昧,如不經解說,是會引起誤解的,所以稱為「密意說」。如〈善德天子會〉中,須菩提(Subhūti)問:「汝何密意作是說乎」[79]?〈大神變會〉中,舍利弗問:「天子以何密意而作是言」?「文殊師利所說密語」[80]。《大般若經.曼殊室利分》說:「如來不能現覺諸法」,「不能證諸佛法」,「不能證得無上正等菩提」,「不成一切功德,不能化導一切有情」:這些話,都是「秘密義趣」[81]。在聞思修慧的立場,這是「隨宜」,是「密意」,也就是《思益經》的見地。後代的論師,是繼承這一思想的。而〈海慧菩薩品〉,稱之為「金剛句」——「名堅牢句,不壞句,不破句」,是以這一類語句為究竟的。般若學重於「遮詮」,而「文殊法門」所說,如「貪欲是實際」,「生死是涅槃」等,表現為肯定的「表詮」。表詮的肯定說,如認為「密意」,經過解說,可以會通而無礙於佛法;如傾向於表詮,作為積極的(妙有,顯德)說明,一般化起來(這是「隨宜」,是不應該一般化的),那就要面目一新了!「金剛」,「陀羅尼」,「字門」,「印」,「種子」,這一融合的傾向,就是「秘密大乘」的前奏。不過,在大乘經中,「字門」,「陀羅尼」,都是法義的總持,以咒語為陀羅尼,大乘經中是稀有的!
校注
[1151001] 《出三藏記集》卷二(大正五五.七中)。 [1151002] 《出三藏記集》卷二(大正五五.九下)。 [1153003] 《雜阿含經》卷五(大正二.三六上)。《中部》(三五)《薩遮迦小經》(南傳九.四〇一)。《長阿含經》卷一三《阿摩晝經》(大正一.八三上)。《長部》(三)《阿摩晝經》,作帝釋天,帝釋也是持金剛杵的夜叉王(南傳六.一四一)。 [1153004]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藥事》卷九(大正二四.四〇上——四一下)。 [1153005] 自伐鬼村(樹)戒,《彌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卷六(大正二二.四一下)。自掘地戒,《彌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卷八(大正二二.六〇下)。各部律都相同。 [1153006] 《中阿含經》卷九《手長者經》(大正一.四八二下)。 [1153007] 《高僧法顯傳》(大正五一.八六四上)。《大唐西域記》卷七(大正五一.九〇七中——下)。 [1153008] 《望月佛教大辭典》(二九七六下)。 [1153009] 《大唐西域記》卷七(大正五一.九〇八上)。 [1153010] 赤沼智善《印度佛教固有名詞辭典》所引(一七B)。 [1153011] 《大寶積經》卷一三〈密迹金剛力士會〉(大正一一.七一上——中)。 [1154012] 《大寶積經》卷八——一二〈密迹金剛力士會〉(大正一一.四四上——六七下)。《佛本行經》卷一(大正四.五五中——下)。 [1154013] 《華嚴經探玄記》卷二(大正三五.一三五中)。 [1154014] 《大樹緊那羅王所問經》卷三(大正一五.三八三下)。 [1154015] 《一切經音義》卷一一(大正五四.三七四下)。 [1155016] 《長阿含經》卷一八《世記經》(大正一.一一七上)。 [1155017] 《望月佛教大辭典》(一〇六三下)。 [1155018] 《大智度論》卷四(大正二五.九二中)。 [1155019] 《海龍王經》卷三(大正一五.一五〇下)。 [1155020] 《海龍王經》卷四(大正一五.一五一上——下)。 [1155021] 《大智度論》卷七(大正二五.一一四上)。 [1155022] 《大唐西域記》卷一二(大正五一.九四一中)。 [1155023] 《大唐西域記》卷六(大正五一.九〇二中——下)。 [1155024] 《大智度論》卷一〇〇(大正二五.七五六上——中)。 [1155025] 《龍樹菩薩傳》(大正五〇.一八六上)。 [1156026] 《海龍王經》卷三(大正一五.一四六中——下)。 [1156027] 《海龍王經》卷三(大正一五.一四六下——一四七下)。《十善業道經》(大正一五.一五八上——一五九上)。《佛為娑伽羅龍王所說大乘經》(大正一五.一五九下——一六二上)。 [1157028] 《大寶積經》卷一三〈密迹金剛力士會〉(大正一一.七一下——七三上)。《如來不思議秘密大乘經》卷一六(大正一一.七三九下——七四一上)。 [1158029] 《大寶積經》卷一三〈密迹金剛力士會〉(大正一一.七三上——中)。《如來不思議秘密大乘經》卷一七(大正一一.七四一中——七四二上)。 [1159030] 《大方廣佛華嚴經》卷三七(大正一〇.一九四上)。 [1159031] 《超日明三昧經》卷上(大正一五.五三六上——五四〇下)。 [1159032] 《大方廣佛華嚴經》卷一九(大正一〇.一〇一中——一〇二上)。 [1160033] 《相應部.蘊相應》(南傳一四.二三七——二三八)。 [1160034] 《大寶積經》卷一四〈密迹金剛力士會〉(大正一一.七六下)。《大樹緊那羅王所問經》卷四(大正一五.三八五中)。 [1160035] 《大寶積經》卷一二〈密迹金剛力士會〉(大正一一.六七上)。 [1160036] 《如來不思議秘密大乘經》卷二,所說略有不同(大正一一.七〇八下)。 [1161037] 《大寶積經》卷八〈密迹金剛力士會〉(大正一一.四四上——中)。 [1161038] 《大淨法門經》(大正一七.八二三上——下)。 [1161039] 《大樹緊那羅王所問經》卷二(大正一五.三七七下)。 [1161040] 《慧上菩薩問大善權經》卷上(大正一二.一五七下)。 [1161041] 《維摩詰所說經》卷中(大正一四.五五〇中)。 [1164001] 《開元釋教錄》卷八(大正五五.五六〇下)。 [1165002] 《十住毘婆沙論》卷一六(大正二六.一〇九下)。 [1165003] 《大乘寶雲經》卷七(大正一六.二七六中以下)。 [1165004] 《迦葉禁戒經》(大正二四.九一二上——下)。 [1165005] 《瑜伽師地論》卷七九.八〇(大正三〇.七三八下——七四七中)。 [1168006] 《摩訶衍寶嚴經》(大正一二.一九六下)。《遺日摩尼寶經》(大正一二.一九一上)。《大迦葉問大寶積正法經》卷二(大正一二.二〇七中)。 [1168007] 《中論》卷二(大正三〇.一八下)。又卷四(大正三〇.三三上)。 [1168008] 《瑜伽師地論》卷三六(大正三〇.四八八下)。 [1168009] 《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一(大正八.二二一中——下)。 [1168010] 《大般若波羅蜜多經》(第二分)卷四〇二(大正七.一一下)。 [1169011] 《慧印三昧經》(大正一五.四六三中)。 [1169012] 《瑜伽師地論》卷三五(大正三〇.四八一上——中)。 [1170013] 《濟諸方等學經》:一(大正九.三七五中——下)。二(大正九.三七六上)。三(大正九.三七七上)。四(大正九.三七七下)。 [1172014] 《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一(大正八.五三七中)。 [1172015] 《舍利弗悔過經》(大正二四.一〇九〇上)。 [1172016] 《大方廣佛華嚴經》卷三八(大正一〇.一九九中)。 [1173017] 《大寶積經》卷一一二〈普明菩薩會〉(大正一一.六三六中)。 [1173018] 《諸佛要集經》卷上(大正一七.七五七上)。 [1176001] 《出三藏記集》卷二(大正五五.一三下)。 [1176002] 《妙法蓮華經》卷四(大正九.三三下)。又卷四(大正九.三五下——三六上)。 [1180003] 《妙法蓮華經》卷一(大正九.八上)。 [1180004] 《彌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卷一五(大正二二.一〇三下——一〇四上)。《銅鍱律.大品》(南傳三.八——一四)。各部律都有此傳說。 [1180005] 《妙法蓮華經》卷二(窮子喻)(大正九.一六中——一九上)。(火宅喻)(大正九.一二中——一五上)。又卷三(化城喻)(大正九.二五下——二七上)。又卷四(繫珠喻)(大正九.二九上——中)。 [1180006] 《妙法蓮華經》卷一(大正九.七上)。 [1180007] 《妙法蓮華經》卷一(大正九.八上)。又卷一(大正九.一〇上)。 [1181008] 《妙法蓮華經》卷一(大正九.五中——下)。 [1183009] 《楞伽阿跋多羅寶經》卷二(大正一六.四九七下)。 [1184010] 《妙法蓮華經》卷一(大正九.九中)。 [1185011] 《雜阿含經》卷四一(大正二.三〇三中)。《別譯雜阿含經》卷六(大正二.四一八中)。《相應部.迦葉相應》(南傳一三.三二一)。 [1185012] 《雜阿含經》卷四一(大正二.三〇二上)。《別譯雜阿含經》卷六(大正二.四一六下)。 [1185013] 《大智度論》卷三(大正二五.七九上)。《阿育王傳》卷四(大正五〇.一一五上)。《大唐西域記》卷九(大正五一.九一九下)。 [1185014] 《妙法蓮華經》卷四(大正九.三二下、三三中)。 [1186015] 《出三藏記集》卷八(大正五五.五七下)。 [1187016] 「善軟心」,《正法華經》譯作「忍辱調意」,是忍辱柔和的菩薩德性。 [1190001] 平川彰《初期大乘佛教之研究》(四二二——四六七)。 [1190002] 平川彰《初期大乘佛教之研究》(四二三、四三五)。 [1190003] 《大智度論》卷四六(大正二五.三九五中、下)。 [1191004] 《舍利弗悔過經》(大正二四.一〇九〇上——中)。《菩薩藏經》(大正二四.一〇八七中)。《大乘三聚懺悔經》(大正二四.一〇九一下——一〇九二上)。 [1191005] 《阿彌陀三耶三佛薩樓佛檀過度人道經》卷下(大正一二.三〇九下)。 [1191006] 《阿閦佛國經》卷上(大正一一.七五二中)。 [1192007] 《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六(大正八.五六五中)。 [1192008] 《老女人經》(大正一四.九一二中)。《七女經》(大正一四.九〇九中)。 [1192009] 《法鏡經》(大正一二.一九上——中)。 [1192010] 《銅鍱律.大品》(南傳三.二二)。 [1192011] 《銅鍱律.大品》(南傳三.四〇)。 [1192012] 《銅鍱律.大品》(南傳三.九八——一〇〇)。 [1192013] 《銅鍱律.大品》(南傳三.一〇二)。 [1193014] 《四分戒本》(大正二二.一〇三〇中)。《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卷一(大正二三.六二八上——六二九中)。《善見律毘婆沙》卷五(大正二四.七〇八上)。又卷六(大正二四.七一二中——七一三上)。依《摩訶僧祇律》卷二,成道五年初結戒(大正二二.二三八上)。 [1193015] 《長部》(一)《梵網經》(南傳六.四——七)。《長阿含經》卷一四《梵動經》(大正一.八八下——八九下)。 [1195016] 《摩訶僧祇律》卷三二(大正二二.四九二上)。 [1196017] 《法鏡經》(大正一二.二一下)。 [1196018] 《阿閦佛國經》卷上(大正一一.七五二上——下)。 [1197019] 《阿閦佛國經》卷下(大正一一.七五八中)。 [1197020] 《法鏡經》(大正一二.一七中——下)。《菩薩本業經》(大正一〇.四四七下)。 [1197021] 《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六(大正八.五六五上)。《道行般若波羅蜜經》卷六(大正八.四五五中)。《大明度經》卷四(大正八.四九五中)。《摩訶般若波羅蜜鈔經》卷四(大正八.五二七下——五二八上)。《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四分)卷五四九(大正七.八二七下)。《大般若波羅蜜多經》(五分)卷五六二(大正八.九〇二上)。 [1197022] 《阿閦佛國經》卷上(大正一一.七五二下)。 [1198023] 《摩訶衍寶嚴經》(大正一二.一九四中——下)。《大迦葉問大寶積正法經》卷一(大正一二.二〇一下)。《大寶積經》卷一一二〈普明菩薩會〉(大正一一.六三二上)。《遺日摩尼寶經》(大正一二.一八九下)。 [1198024] 《須真天子經》卷一(大正一五.一〇〇中)。 [1198025] 《持心梵天所問經》卷一(大正一五.三下)。《思益梵天所問經》卷一(大正一五.三六上)。《勝思惟梵天所問經》卷一(大正一五.六五下)。 [1198026] 《發覺淨心經》卷上(大正一二.四四下)。《大寶積經》卷九一(大正一一.五二〇下)。 [1199027] 《善見律毘婆沙》卷一八(大正二四.七九六中——下)。 [1199028] 《文殊師利現寶藏經》卷下(大正一四.四六〇上)。 [1199029] 《順權方便經》卷下(大正一四.九二七中——下)。《樂瓔珞莊嚴方便經》(大正一四.九三六上)。 [1199030] 《須真天子經》卷三(大正一五.一〇五中)。 [1200031] 《諸佛要集經》卷下(大正一七.七六八下)。 [1200032] 《慧上菩薩問大善權經》卷上(大正一二.一五七上)。《大寶積經》卷一〇六〈大乘方便會〉(大正一一.五九五下)。《大方廣善巧方便經》卷一(大正一二.一六七中)。 [1200033] 《海龍王經》卷三(大正一五.一四七下——一四八上)。 [1201034] 《大智度論》卷四(大正二五.八五上)。 [1201035] 〈大智度論的作者〉(《印度學佛教學研究》七卷一號.一頁以下)。 [1201036] 平川彰《初期大乘佛教之研究》(四四六)。 [1201037] 平川彰《初期大乘佛教之研究》(四二三——四二四)。 [1202038] 《銅鍱律.經分別.大分別》(南傳一.一一——一四)。《彌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卷一(大正二二.一中——下)。《四分律》卷一(大正二二.五六七上——下)。 [1202039] 拙著《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一九四——二〇二)。 [1202040] 《彌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卷三〇(大正二二.一九一下)。 [1203041] 《思益梵天所問經》卷一(大正一五.三七中)。 [1203042] 《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一(大正八.二一八下)。 [1203043] 《思益梵天所問經》卷三(大正一五.五三上)。 [1204044] 《毘尼母經》卷七(大正二四.八四二上)。 [1204045] 以上均見《清淨毘尼方廣經》(大正二四.一〇七七下——一〇七八中)。《文殊師利淨律經》(大正一四.四五〇中——四五一中)。《寂調音所問經》(大正二四.一〇八三上——一〇八四上)。 [1204046] 《決定毘尼經》(大正一二.三九下——四一上)。《大寶積經》卷九〇〈優波離會〉(大正一一.五一六下——五一七下)。 [1205047] 《長阿含經》卷三《遊行經》(大正一.一八中——下)。 [1205048] 《大寶積經》卷一一二〈普明菩薩會〉(大正一一.六三六中)。 [1205049] 《大寶積經》卷一一二〈普明菩薩會〉(大正一一.六三六下)。 [1206050] 一、《佛藏經》(大正一五.七八二下以下)。二、《大方廣三戒經》(大正一一.六八七上以下)。《大寶積經》卷一〈三律儀會〉(大正一一.二中以下)。三、《大寶積經》卷一一三〈寶梁聚會〉(大正一一.六三八下以下)。四、《大寶積經》卷八八〈摩訶迦葉會〉(大正一一.五〇一中以下)。五、《大寶積經》卷八〇〈護國菩薩會〉(大正一一.四五七中以下)。《護國尊者所問大乘經》(大正一二.一上以下)。 [1211001] 《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二〇(大正八.三六五下)。 [1211002] 《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四(大正八.二四六中)。 [1211003] 《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二(大正八.二二五中)。 [1212004] 《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一(大正八.二一九上)。又卷五(大正八.二四八中)。 [1213005] 《大方廣佛華嚴經》卷三五(大正一〇.一八八下)。 [1213006] 《大寶積經》卷九四〈善臂菩薩會〉(大正一一.五三三下)。 [1213007] 《雜阿含經》卷三三(大正二.二三五下)。 [1213008] 《大乘十法經》(大正一一.七六五下)。 [1213009] 《大寶積經》卷一一七〈寶髻菩薩會〉(大正一一.六六〇上——下)。《大方等大集經》卷二五〈寶髻菩薩品〉(大正一三.一七五下)。 [1214010] 《伅真陀羅所問如來三昧經》卷中(大正一五.三五七下——三五八上)。《大樹緊那羅王所問經》卷二(大正一五.三七七上——中)。 [1214011] 《海龍王經》卷一(大正一五.一三六上)。 [1214012] 《大方等大集經》卷二八〈無盡意菩薩品〉(大正一三.一九四上——一九五上)。《阿差末經》卷三(大正一三.五九四上——五九五中)。 [1215013] 《大寶積經》卷四九.五〇〈菩薩藏會〉(大正一一.二八六下——二九四上)。 [1215014] 依〈菩薩藏(經)會〉,更有三摩半那(大正一一.二九二上)。 [1216015] 《雜阿含經》卷二一(大正二.一四九下——一五〇上)。《相應部.質多相應》(南傳一五.四五〇——四五二)。 [1216016] 《大智度論》卷二〇(大正二五.二〇七下)。又卷三二(大正二五.二九七下——二九八上)。 [1218017] 《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五(大正八.二五一上——二五三中)。 [1218018] 《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三(大正八.二三七下——二三八上)。又卷二七(大正八.四一七下)。 [1218019] 《望月佛教大辭典》(一六六一下——一六七四下)。 [1218020] 《大寶積經》卷二九〈文殊師利普門會〉(大正一一.一五八下——一六二上)。 [1219021] 《相應部.質多相應》(南傳一五.四五〇——四五二)。 [1219022] 《大樹緊那羅王所問經》卷二(大正一五.三七二下——三七三中)。 [1219023] 《超日明三昧經》卷上(大正一五.五三二中——五三四中)。 [1219024] 《首楞嚴三昧經》卷上(大正一五.六三一上——下)。 [1219025] 《成具光明定意經》(大正一五.四五三下——四五四上)。 [1219026] 《慧印三昧經》(大正一五.四六一中——下)。 [1219027] 《月燈三昧經》卷一(大正一五.五四九下——五五〇中)。又卷一〇(大正一五.六一一下——六一九中)。 [1219028] 《觀察諸法行經》卷一(大正一五.七二八下——七三〇下)。又卷四(大正一五.七四三下——七四七中)。 [1220029] 《賢劫三昧經》卷一(大正一四.二上——四中)。又卷一(大正一四.六下——七上)。 [1220030] 《般舟三昧經》(大正一三.八九九上)。 [1220031] 《般舟三昧經》(大正一三.八九九下)。 [1221032] 《超日明三昧經》卷上(大正一五.五三九中)。 [1221033] 《寶網經》(大正一四.八〇中、八五中)。 [1221034] 《賢劫三昧經》卷一(大正一四.二下、四中)。 [1221035] 《思益梵天所問經》卷三(大正一五.五三中)。又卷四(大正一五.六〇中)。 [1221036] 《大樹緊那羅王所問經》卷二(大正一五.三七三上)。又卷四(大正一五.三八五下)。 [1221037] 《慧印三昧經》(大正一五.四六三下、四六七中)。 [1221038] 《大寶積經》卷八〈密迹金剛力士會〉(大正一一.四三上)。 [1221039] 《決定總持經》(大正一七.七七〇中)。 [1222040] 《菩薩念佛三昧經》卷四(大正一三.八一六下)。 [1222041] 《月燈三昧經》卷一〇(大正一五.六一六中)。 [1222042] 《觀察諸法行經》卷四(大正一五.七四四下)。 [1222043] 《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一(大正八.五三七下、五三八上)。 [1222044] 《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一(大正八.五三八中)。 [1223045] 《賢劫三昧經》卷一(大正一四.一下)。 [1223046] 《阿閦佛國經》卷上(大正一一.七五二中)。《持世經》卷二(大正一四.六五一下)。 [1223047]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卷一〇(大正二三.六八〇上——中)。 [1223048] 《中阿含經》卷二九(大正一.六〇八下)。《增支部.六集》(南傳二〇.八九——九一)。 [1223049] 《維摩詰所說經》卷上(大正一四.五三九下)。 [1227001] 《大智度論》卷四(大正二五.九二下——九三上)。 [1228002] 《攝大乘論》卷下(大正三一.一四七下)。 [1228003] 《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八(大正八.二八〇下)。 [1229004] 《小品般若波羅蜜經》卷二(大正八.五四二上)。 [1229005] 《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一二(大正八.三一一下)。 [1229006] 《大智度論》卷六五(大正二五.五一八上)。 [1230007] 拙作《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六四)。 [1231008] 《海龍王經》卷一(大正一五.一三五中——一三六中)。 [1231009] 《伅真陀羅所問如來三昧經》卷中(大正一五.三五六上——三五九中)。《大樹緊那羅王所問經》卷二(大正一五.三七六上——三七八上)。 [1231010] 《諸佛要集經》卷上(大正一七.七五八下——七六二上)。 [1231011] 《大寶積經》卷九三.九四〈善臂菩薩會〉(大正一一.五二八下以下)。 [1232012] 《大寶積經》卷一一七.一一八〈寶髻菩薩會〉(大正一一.六五七上以下)。《大方等大集經》卷二五.二六〈寶髻菩薩品〉(大正一三.一七三中以下)。 [1232013] 《自在王菩薩經》(大正一三.九二四中以下)。《奮迅王問經》(大正一三.九三五中以下)。 [1232014] 《大智度論》卷五(大正二五.一〇一上)。 [1232015] 《阿差末菩薩經》(大正一三.五八三上以下)。《大方等大集經》卷二七——三〇〈無盡意菩薩品〉(大正一三.一九二上以下)。 [1232016] 《十住毘婆沙論》卷一六(大正二六.一〇九下)。 [1233017] 《大方等大集經》卷三〇〈無盡意菩薩品〉(大正一三.二一二下)。《阿差末菩薩經》卷七(大正一三.六一二上)。 [1233018] 《大寶積經》卷九四〈善臂菩薩會〉(大正一一.五三四上——五三六上)。 [1233019] 《大方等大集經》卷二八〈無盡意菩薩品〉(大正一三.一九六下——一九九中)。 [1233020] 《大寶積經》卷一〇一〈善德天子會〉(大正一一.五六九中——下)。 [1234021] 《持人菩薩經》卷二——四(大正一四.六三〇中以下)。《持世經》卷一——四(大正一四.六四六上以下)。 [1234022] 《文殊師利問菩提經》(大正一四.四八三上)。 [1234023] 《自在王菩薩經》卷上,「智自在」中,說陰智,性界智,入智,因緣智,諦智,與《大樹緊那羅王所問經》的五善巧相合(大正一三.九二九上以下)。 [1234024] 《中阿含經》卷四七《多界經》(大正一.七二三中——七二四中)。 [1236025] 《思益梵天所問經》卷二(大正一五.四〇下——四一上)。 [1237026] 源出《雜阿含經》卷九(大正二.五六中)。 [1237027] 《思益梵天所問經》卷二(大正一五.四一中)。《勝思惟梵天所問經》卷二,作八門(大正一五.七二中)。 [1237028] 《大方等大集經》卷二九〈無盡意菩薩品〉(大正一三.二〇五上——下)。 [1237029] 《維摩詰所說經》卷下(大正一四.五五六下)。《諸佛要集經》卷上(大正一七.七五七上)。《弘道廣顯三昧經》卷二(大正一五.四九五中——四九六上)。《自在王菩薩經》卷上(大正一三.九二七上——中)。 [1238030] 《大方等大集經》卷二九〈無盡意菩薩品〉(大正一三.二〇五上——下)。《弘道廣顯三昧經》卷二(大正一五.四九五中——四九六上)。 [1238031] 《持世經》卷一(大正一四.六四三中)。 [1238032] 《持世經》卷一(大正一四.六四二上)。 [1240033] 《華手經》卷一(大正一六.一二七中——一二八下)。 [1240034] 《華手經》卷六(大正一六.一六七下、一六八中——一六九中、一七一中——一七二上)。 [1240035] 《華手經》卷六(大正一六.一七三下)。 [1240036] 《華手經》卷七(大正一六.一八〇下——一八一上、一八一上——一八三下、一八三下——一八四下)。 [1240037] 《華手經》卷八(大正一六.一八八上——一八九下)。 [1240038] 《華手經》卷九(大正一六.一九二上——一九三中)。 [1240039] 《華手經》卷九(大正一六.一九六中——下)。 [1240040] 《華手經》卷九(大正一六.一九八中——一九九上)。 [1241041] 《華手經》卷一〇(大正一六.二〇三上——二〇七中)。 [1241042] 《華手經》卷一(大正一六.一三〇中——下)。又卷二(大正一六.一三七下)。又卷六(大正一六.一七一中)。又卷七(大正一六.一七九下)。 [1241043] 《華手經》卷二(大正一六.一三四上)。又卷二(大正一六.一三六中)。又卷七(大正一六.一八〇下)。 [1241044] 《華手經》卷七(大正一六.一八四下——一八六下)。又卷八(大正一六.一八七中——一八八上)。又卷九(大正一六.一九四下——一九六中)。 [1241045] 《華手經》卷一(大正一六.一三〇中)。《持世經》卷一(大正一四.六四四中)。 [1241046] 《大寶積經》卷七九〈富樓那會〉(大正一一.四五〇中——四五四下、四五四下——四五五下)。 [1241047] 《大寶積經》卷七七〈富樓那會〉(大正一一.四三六上——四三七上)。 [1242048] 《持世經》卷一(大正一四.六四二上)。 [1242049] 《大寶積經》卷七七〈富樓那會〉(大正一一.四三七上——四四〇上)。 [1242050] 《大寶積經》卷七八〈富樓那會〉(大正一一.四五〇上)。又卷七七(大正一一.四三九中)。 [1242051] 《觀察諸法行經》卷二(大正一五.七三一下——七三二中)。 [1243052] 《賢劫三昧經》卷一(大正一四.四下——五上)。 [1243053] 《無量門微密持經》(大正一九.六八一中)。 [1243054] 《出生無量門持經》(大正一九.六八四上)。 [1243055] 《集一切福德三昧經》卷中(大正一二.九九六中)。 [1243056] 《觀察諸法行經》卷二(大正一五.七三一下)。 [1244057] 《大方等大集經》卷四〈陀羅尼自在王品〉(大正一三.二三上)。 [1244058] 《大方等大集經》卷四〈陀羅尼自在王品〉(大正一三.二三下——二四上)。 [1244059] 《大哀經》卷七(大正一三.四四三上——中)。 [1244060] 《大方等大集經》卷一〇〈海慧菩薩品〉(大正一三.六五下)。 [1244061] 《海意菩薩所問淨印法門經》卷一二(大正一三.五〇七上——中)。 [1245062] 《大寶積經》卷七七〈富樓那會〉(大正一一.四三八下)。又卷七八(大正一一.四四六下、四四七上)。 [1245063] 《大方等大集經》卷一〇〈海慧菩薩品〉(大正一三.六五下)。 [1245064] 《集一切福德三昧經》卷中(大正一二.九九六中)。 [1245065] 《文殊師利普超三昧經》卷中(大正一五.四一七上)。 [1246066] 《文殊師利普超三昧經》卷中(大正一五.四一八下——四一九上)。 [1246067] 《等集眾德三昧經》卷中(大正一二.九七九下——九八〇上)。 [1247068] 《大寶積經》卷二五〈被甲莊嚴會〉(大正一一.一四〇下——一四一上)。 [1247069] 《持世經》卷一(大正一四.六四六上)。 [1247070] 《華手經》卷一〇(大正一六.二〇三上)。 [1247071] 《大寶積經》卷一一八〈寶髻菩薩會〉(大正一一.六七二上)。 [1248072] 《集一切福德三昧經》卷中(大正一二.九九六中)。 [1248073] 《大方等大集經》卷一〇〈海慧菩薩品〉(大正一三.六六上——中)。《海意菩薩所問淨印法門經》卷一三(大正一三.五〇七下——五〇八上)。 [1248074] 《諸法無行經》卷下(大正一五.七五八上)。 [1248075] 《思益梵天所問經》卷二(大正一五.四〇下——四一中)。 [1249076] 《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五七六〈那伽室利分〉(大正七.九七五上)。《濡首菩薩無上清淨分衛經》卷下(大正八.七四六上)。 [1249077] 《決定毘尼經》(大正一二.四一上)。 [1249078] 《文殊師利佛土嚴淨經》卷下(大正一一.八九六下)。 [1249079] 《大寶積經》卷一〇一〈善德天子會〉(大正一一.五六七中)。 [1249080] 《大寶積經》卷八六〈大神變會〉(大正一一.四九三下)。又卷八七(大正一一.五〇一上)。 [1249081] 《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五七五〈曼殊室利分〉(大正七.九七一上——中)。【經文資訊】《印順法師佛學著作集》第 37 冊 No. 35 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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