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目中峯和尚廣錄卷第十五
金剛般若略義
延祐丙辰秋七月。翰林承旨趙公。自京師遣書來。問金剛般若大意。遂述略義併答其書。略曰。聞如來於第四時說般若經六百卷。金剛經乃其一也。議者於六百卷之綱目。以融通淘汰四字攝之。蓋如來嘗於第二時在鹿苑。轉四諦法輪。證諸小乘入有餘涅槃。以未稱本懷。由是第三時。維摩彈斥使其耻小慕大。然後廣說般若。一味談空專為小乘人。融其所執通其所滯淘之汰之。如滌穢器使之清淨。然後以上乘圓頓甘露之味注之。但金剛經局於文約。幾不能以句讀。義意深邃寄之六百卷間。於中或有不能通處。正不必致疑。但存一念深信之心。信之不[A1]已久當自解。今利根之士不待功深力久。必欲一時意會。每以胷臆之見穿鑿之一涉此途。則般若大義不復契會於自心矣。茲直述經旨題曰金剛般若略義。望取而究之。或究之不盡餘惑未泮。只消提箇所叅話自看。不必於此文字中致疑。一朝看破話頭。則六百卷之雄文。皆吾胷中舊物也。略義云乎哉。
金剛是喻。般若是法。波羅蜜此翻到彼岸。喻般若為金。金以不變不壞為義。般若為剛。剛以摧壞萬物為義。謂般若之體離相離名亘古不動。即諸佛之自心乃眾生之本源也。
般若於大般若經有一百喻。又不止於金剛二義也。謂般若如大火聚。物或嬰之咸遭其焚燒。般若如大日輪。能破一切諸幽暗。般若如光明鏡。能分一切諸妍醜等。云云。
般若乃梵語。此翻為智慧。言智慧者。破愚癡故。當知智慧與愚癡俱無定體。悟此心故即愚癡是智慧。迷此心故即智慧是愚癡。既悟之人雖譏訶戲笑皆智慧也。未悟之人雖梵唄讀誦皆愚癡也。故愚癡智慧。特迷悟之分無定體也。
大般若經中具八十一科通聖通凡。以至悟迷無所間然。自五隂六根。至十八界十二緣四聖諦六度及三十七助道品以至菩提涅槃等。彼大般若六百卷宜廣說。今金剛般若不過五千餘字。乃緫攝大般若之要義。以故言詞簡約義理該通。其言約故。至於句讀難辯。其義盡故。自非曾徧覽六百卷之長文。卒莫知其所歸也。
如經中言。不住色布施。且色之一言乃八十一科之首。若欲廣說。須一一從五隂十八界至菩提涅槃等。應於不住色布施下。便當言不住受布施不住想布施。以至不住菩提涅槃布施。以此經之文尚約。惟言不住色布施。極至於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而[A2]已。又不知布施一法乃六波羅蜜之首。若以廣說則應布施盡八十一科竟。又當言不住色持戒。不住受持戒。以至不住菩提涅槃持戒。展轉盡六波羅蜜。循環入八十一科。則文不勝其博矣。
今金剛經一卷。以約文納深義。其名相廣博難於義解。古今三教中之聦利者。首未探淵奧之文。必欲以一時聞見釋之。因而註解互相是非。皆多於臆說而自開戶牖。去般若之大義遠矣。
經首列八金剛四菩薩名相。昔孤山圓法師。嘗以直辭闢之。謂好異者為之也。
經中言四句偈。論者紛然。咸謂經中果有四句。特旁搜曲指必欲以四句主之。或有甚者。乃至稱六祖有曹溪口訣。指金剛般若波羅蜜經之一句。逐兩字分為四句。惑人一至於此。却不思經中言四句偈。必上有乃至二字。下有等之一言。未嘗單稱四句偈。惟云乃至受持四句偈等。謂乃至者。是不及之辭。云等者。乃緫該之義。今依文直解。但當云於此般若章句受持自一句二句三句乃至四句及與十百千句等。此說極明。不加穿鑿。政不必曲勞神思遠求四句以蹈自開戶牖之轍也。
經中言四相四見者。乃一切相一切見之緫名。亦一切相一切見之根本也。惟相惟見根於虛妄。故經云。凡所有相皆是虛妄。然迷妄之習。在根為見在境為相。故經云。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又云。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且我人眾生壽者之四。乃執相滯見之緫名。惟相惟見不特迷者有之。而悟者亦未嘗不遭其惑也。苟非聖凡情盡迷悟影消。則相見二魔卒難消隕。
迷者四相。謂妄認四大為我相。離我視他為人相。衰風所觸而生厭離。是眾生相。忽觸和風而生戀著。是壽者相。此四相乃迷妄之麤淺者也。
悟者四相。謂於所學習忽悟自心。是我相。久之悟跡既遣證理猶存。是人相。悟證俱消存有所了。是眾生相。覺所了故知覺未忘。是壽者相。此四相乃學道人之細而深者。非深契密會者。難與同日而語也。然麤細淺深均同虛妄者。謂般若清淨彌滿表裏澄瑩不受一塵。只箇不受亦不受。迷固不可說。雖悟之一言。亦無地可寄矣。所以有云。太末蟲處處能泊。惟不能泊於火燄之上。眾生心處處能緣。獨不能緣於般若之上。知此喻者。迷悟四相不待言而遣矣。言四相四見。是一切相一切見之根本者。因執四大為我。就一箇我上。引起百千執著百千愛護。離我視他為人。就一箇人上引起百千分別百千取捨。乃至遇眾生而發憎。於壽命而長愛。交馳虛妄起滅無從。諸塵勞識因之而集。是故謂一切相一切見之根本也。四相之義據直而說。只是一箇我人憎愛四種情妄。夫人自古迨今馳逐。去來於生死海中。引起八萬種念慮。如燈燄燄似水涓涓。未有不自我人憎愛四種情妄之所交接者也。或謂。佛何不直以我人憎愛為辭。而曲言我人眾生壽者何也。蓋聖人指說一切名相。咸有所因。茲莫究其因。雖然特不能外吾情妄之說也。且人之與我即是非之端。何則謂非人即我。謂是我非人。但以非他即是我相。或云非我即是人相。而不知大般若真寂體中。內而無我外而無人。以至無眾生可憎無壽命可愛。故三祖信心銘有云。纔有是非紛然失心。又云。[A3]但莫憎愛洞然明白。斯言曲盡其閫奧。不必別有說也。
或問。般若真淨之體既顯。則我人眾生壽者之妄將何所歸。對曰。智非相空而莫顯。相非智顯而莫空。相空則智顯而空。智顯則相空而顯。相見空故即非四相。是名四相。智慧顯故是名四相。即非四相。當知相見本空智慧元顯。以本空故。則我人眾生壽者全彰般若之光。以元顯故。則壽者眾生人我緫是金剛之體。所謂一切智智清淨無二無二分無別無斷故者也。
經中言。即非是名二義。蓋本乎破相法相二宗而來。然即非二字乃破相顯理。是名二字乃就事顯理。如來說般若一味談空。特以一味空破一切相。以故但於名相處皆以即非是名為說。乃契一經之旨趣也。惟遣事存理無越即非。事理不二宜乎是名。譬如但言世間一物蓋物物皆具般若。不欲顯名般若。但云即非其物。因物能顯般若。故云是名為物。餘皆例此則知。即非是名。似乎兩端而其實一致也。
經中言五語。謂真語不妄。實語不虛。如語不變。不誑語無惑。不異語不兩說也。佛作是說。蓋知眾生不達法義之玄奧。不能無疑於其說。故使其聞法生信而然也。
經中言。三千大千世界。法相數中具載茲不詳出。云大千者。蓋對小千而言。其大小之說亦具存法數。
經中言。三日分者。謂早晨是初日分。午刻是中日分。晚時是後日分。言一日之間。於此三時將身入河沙國土而用布施。如是至百千萬億刦。日日於此三時將身布施。特喻其施身得福之多。然後以信心不逆之功。復過於彼。
或問。無量刦施身之功何劣。於般若章句方能一念之信其德何優。對曰。此義特破彼執相之甚者也。彼雖施身不忘我相。此雖一念之信。而應念破諸我人。較其住相離相。誠霄壤之不侔矣。如來豈欺人哉。
經中言。三際心不可得者。蓋過去[A4]已過去。於現在何可得耶。未來又未來。於現在亦何可得。現在之心不住諸相。當體空寂亦不可得。此心於三際尚不可得。云何於不可得心中。執縛諸見而滯四相。非虛妄而何。
經中言五眼。即賢首宗列五乘。頗類其旨。且以槩言之。務修眾善即肉眼。堅護禁戒即天眼。觀諸法空即慧眼。悲智圓滿即法眼。一乘安住萬德莊嚴即佛眼。此五眼在聖在凡各各具足。特迷悟之自隔耳。如上指陳惟依[A5]己解而直辭之。茲復於逐分下略加註脚。貴在遣疑闢異。其敢以般若大教。炫耀見聞。而取過咎云。
第一分
自如是我聞至敷座而坐。乃序。說法之時會眾之處故。稱法會因由也。
第二分
須菩提從座而出讚言。希有如來。善以慈心護念我等。善以正法付囑我等。遂問。有人發阿耨菩提之心。此心當依何住。當如何降伏。自佛言善哉至願樂欲聞。皆許可應對之辭。故云善現起請也。
第三分
專答善現所問云何降伏其心之文。謂此心不能降伏者。為有我人眾生壽者四相故也。首令度十二類生俱入無餘涅槃。然後不見有一眾生曾受度者。苟不至此則四相宛然。分稱大乘正宗者。謂四相既盡。此心不待別有所謂降伏。而自然明白了悟。非正宗而何。
第四分
方答善現所問云何應住之義。佛謂心有所住即是愚癡。心無所住乃名般若。自色之一法至菩提涅槃。於八十一科中俱不令有所住。不惟於布施一法無所住。乃至六波羅蜜四無量心菩提涅槃亦無所住。其無住而住之功。雖十方虛空之大不可比量。故稱妙行無住也。
第五分
正破執相滯見虛妄情習。必使其如理性而實見者也。
第六分
佛對須菩提云。今之信般若者甚非偶然。皆昔曾於無量萬億佛所深種善根而來。夫信般若之心乃名正信。此正信中得福無量。何以知其然。謂其於般若能生正信。則不復執相滯見而墮虛妄也。然不滯相不執見之法。亦欲令捨。何况滯相執見之非法而不捨者非愚而何。
第七分
須菩提深達佛之所問。乃云。如來於阿耨菩提既無定法可得。而亦無定法可說。苟存有所得有所說之心。則般若正宗不得名本來空寂者也。故三賢十聖於般若尚存所惑。則於無為法而生差別云。
第八分
佛謂。有人於般若章句。自一句至無數句等而能受持。不惟超過河沙七寶布施之福。當知般若體中能出生諸佛及阿耨菩提。故名依法出生者也。
第九分
須菩提謂。二乘人雖證四果亦無所得之心。苟滯所得亦不能免四相所纏。然後自述謂我雖[A6]已得無諍三昧。以其不作是念故。世尊稱我為解空第一。
第十分
如來自色法至菩提涅槃。皆不生所住之心。以其無所住。則於阿耨菩提不見有所得。於佛土不見有所莊嚴。猶無相法身隱於諸相。雖須彌山王之大不可得而比矣。如無所得之得。非莊嚴之莊嚴。無以異也。
十一分
佛謂。恒河之沙固不可數。而况一沙又是一恒河。如是沙數恒河所有之沙。一沙為一世界。雖以七寶滿彼世界布施所得福德。較受持般若章句之福德。不啻以百較千以千較萬也。何則此一分經即是莊嚴分不盡之辭也。謂七寶布施不能免其生心住相。受持般若者。於心無所生於相無所住。是謂無為福勝。
十二分
佛謂。人於般若章句能說其少分。則為天人之所尊敬。何况盡能受持。是謂第一希有。名尊重正教。得不宜乎。
十三分
佛云。即非般若是名般若。即非微塵是名微塵。即非世界是名世界。即非三十二相是名三十二相等。即非者乃掃跡之談。是名者乃本具之義。為須菩提以云何奉持為問故。佛乃標名以教其受持。繼以掃跡之談。乃不使其於受持處而生執著故也。
十四分
須菩提於此感悟流涕復歎。後五百歲有信解受持般若者。則决定不為四相所纏。既離諸相即是佛也。佛云。不惟信解。但聞此般若不生驚怖[A7]已自希有。復引因中以持般若故得離諸相雖遭割截了無瞋恨。展轉復引不生心不住法及以入暗處明之喻。此分名離相寂滅。誠有旨焉。
十五分
如來謂。此般若章句。專為發大乘心者說。又能受持即是荷負阿耨菩提之良器也。其樂小法著四相者。烏足與語此哉。又謂。此般若章句住處。即是佛塔天人圍繞。豈過分哉。
十六分
佛謂。受持般若章句之人。以今生輕賤之微垢。能易當墮惡道之重障。復引因中曾供養八百四千萬億那由他諸佛之功。不如後末世中受持般若章句少分之福。使我盡說受持般若之功。其局於小見者。不能不驚駭而狂疑也。
十七分
須菩提復理最初之問。世尊亦如前答。復引因中以無法可得故。方蒙然燈佛授記作佛。使我當時有少法可以為所得之心。則不與我授記矣。展轉說至若菩薩通達無我法者是真菩薩。故目為究竟無我云。
十八分
分中前言五眼後說三心。卷首[A8]已叙其略。茲不復贅。中間云。河沙佛世界中所有眾生。若干種心如來悉知。其所知者雖優劣善惡之不同。皆如三心之不可得也。
十九分
如來重引布施因緣。所得福德皆虛妄果非真實也。雖言其所施之福多。較之持般若無盡之福。特泰山之毫末耳。
二十分
佛以具足色身見如來。及以具足諸相見如來為問。而須菩提了解空義。皆云不可得見。故世尊許之。
二十一分
解般若故即非眾生。不解般若故是名眾生。然般若以無說而說。謂有所說即謗佛也。此理其可與滯相執見者道哉。
二十二分
佛以如是如是。印可須菩提無法可得之問。復謂之曰。我於阿耨菩提乃至無少法可得。謂無所得者。以本來各各具足故。蓋眾生以迷為失。而諸佛以悟為得也。政當失時於般若體不欠一毫。方其得也於般若體亦曷嘗有一毫之多哉。
二十三分
依般若而行所作皆名善法。此善法中了無高下。蓋依般若體性平等。其平等法中安容四相復入者哉。
二十四分
重言受持般若章句之功。雖以七寶聚如須彌山之高而用布施。不惟百分不及一。雖千萬億分。亦不及持般若之一分。是豈筭數譬喻而可盡哉。宜乎稱福智無比。
二十五分
受持般若即是度眾生。久之般若智圓。自然眾生見盡是名度眾生。若謂離受持般若外別起心而欲度眾生。則四相儼然。是謂化無所化。
二十六分
須菩提謂。觀如來必不可離三十二相。佛云。轉輪聖王亦具三十二相。若果以色相見音聲求。則遠背法身非相之義也。
二十七分
般若體性離一切法。具一切相。苟不悟無斷無滅之至理。謂有則墮常見。謂無則墮斷見。皆失般若之中道也。
二十八分
佛謂。持般若故則知一切法無我。能成就無生法忍。其七寶布施之人。豈可與其福德比量。彼布施者惟貪惟受。此持經者不受不貪。以其不受是名正受。於正受中如海納百川。安有[A9]已哉。
二十九分
般若智體與十方虛空湛然常寂。而不拒諸相於常寂體中去來動靜。故法涌大士謂。般若無來故。當知諸法亦無來。般若無去故。當知諸法亦無去。善觀般若者。則知諸法無去來相。且諸法尚無去來之相。而如來之身安有去來耶。
三十分
佛謂。微塵世界乃事相也。能受微塵世界者乃理性也。事相理性常混合為一。而不可分。蓋凡夫貪著於事相。而獨不悟理性。所以徇生滅而罔究涅槃之至理。不容其無所說也。
三十一分
佛言。發阿耨菩提心者。應如是知諸法無相。應如是見諸法無相。應如是信解諸法無相。自然於我人眾生壽者中不生知見也。
三十二分
佛以不取於相是名演說。如如不動是名演說。未嘗以播唇吻弄音聲而為說也。當知一切相一切見一切取捨一切言說一切學解等。皆有作思惟之法。其有為之法。如夢幻泡影露電。世間惟此六物速於變滅不得久住。其有志學般若者。應當作如是觀。
原夫般若。無可學無可取。無可得無可求。以至俱無可為。世尊於無可為處洞見源底。哀憫眾生逐妄流轉隨處取著。以故廣說空法。與之融通與之淘汰。必欲其淨治心器滿貯般若甘露上味。當知心器既淨。其般若上味自然充足。譬如穴土欲盛虛空。其虛空之體隨土出處全體現前。而豈待土出然後別見有虛空可入耶。猶眾生於無始刦來。妄執我人狂逐憎愛。障大般若以至于今。但我人憎愛之惡習既消。則阿耨菩提般若智慧隨其所消而現。故楞嚴謂。狂心未歇歇即菩提。又古德云。不學佛法惟務休心。此心休得一分。即是學得一分般若。此馳求之心全休全歇。則般若智慧豈待別有所謂學而致哉。如上三十二分之大義。特不能外乎此教。以般若離相離見無為無得為正宗。究竟別無他說。於經中或句讀重疊。或義解不通。此或翻譯之失傳寫之訛。當以理遣。政不必滯於微瑕而乖大義也。當思祗園問答之本懷。但欲破其妄執使其了解。以故破相蕩執之辭層見疊出。蓋悲願之深痛心之切也。
茲辱翰林承旨相公松雪大居士問及經義。不覺援筆及此。更以四句截斷葛藤。謂其有說皆名謗。今日分踈謗更多。外護不忘親付囑。三千里外定聱訛。
天目中峯和尚廣錄卷第十五
音釋
淘汰(淘徒刀切汰音太淘汰浙瀄也)
唄(蒲拜切梵音)
啻(矢利切不止也)
駭(胡買切▆也)
校注
【經文資訊】《大藏經補編》第 25 冊 No. 145 天目中峰廣錄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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