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覺道場修證廣禮讚文卷第十三
第十九上
歎佛
如來應正等覺身。作無上醫王。於無量百千億那。由他却。鍊治法藥。[A1]已得成就修學一切方便善巧大明呪力。皆到彼岸。善能除滅一切眾生諸煩惱病。乃住壽命終無劫。其身清淨。無有思慮。無有動用。一切佛事。未嘗休息。眾生見者。諸煩惱病。悉得消滅(八也)。是為如來應正等覺身第八相。
至心歸命。禮大方廣圓覺經中大光明藏問三觀單。復辨音菩薩
於是辨音菩薩白佛言。世尊。如是法門。甚為希有。此諸方便。於圓覺門。有幾脩習。
第一 二 述問目
第二 二偈 舉意標數
爾時世尊。告辨音菩薩言。善哉善哉。善男子。一切如來圓覺清淨。本無脩習乃脩習者。一切菩薩及末世眾生。依於未覺幻力脩習。爾時便有二十五種清淨定輪。
此下兩唱。不唱不舉經文。然具依經為懸配合(每觀但以一字顯之。圖易說易會也。初云靜。次云幻。後云寂。皆是經本文也)。
第三 四 述懸配所以
具束為三(三者。謂一者單。二者復。三者具)。
第四 九 依約次第別配
(慤法師。於二十五。各各立一觀。名今便隨次於下配數處指之)。
若諸菩薩以圓覺慧。圓合一切。於諸性相。無離覺性。此菩薩。者名為圓修三種自性清淨隨順。
第五 四
寂靜(定也)思惟(惠也)求哀懺悔。經三七日。於二十五輪。各安標記。至心求哀。隨手結取。依結開示。便知頓漸。一念疑悔。即不成就。
第六 六
南無大慈大悲(云云)([A8]已下十二禮准上)。
至心懺悔
眾等相與即今身心寂靜。無誑無鄣。正是生善滅惡之時。復應各起四種觀行。以為滅罪。作前方便。何等為四。一者。觀於因緣。二者。觀於果報。三者。觀我自身。四者。觀如來身。
第一.觀因緣者。知我此罪。藉以無明。不善思惟。無正觀力。不識其過。遠離善友。諸佛菩薩。隨遂魔道。行邪險。如魚答釣。不知其患。如蠢作繭。自縈自縛。如蛾投火。自燒自爛。以此因緣。不能自出。
第二.觀於果報者。所有諸惡。不善之業。三世流轉。苦果無窮。沉溺無邊。巨夜大海。為諸煩惱。羅剎所食。未來生死。其[1]然無涯。沒便報得轉輪聖王。王四天下。飛行自在。七寶具足。命終之後。不免惡趣四空果報三界。尊極福盡。還作牛領中蟲。況復其餘。無福德者。而復懈怠。不勤懺悔。此亦譬如抱石沉淵。求出良難。
第三.觀我自身者。自念我此身中。雖有正因靈覺之性。而為煩惱黑暗藂林之所覆蔽。無了因力。不能得顯。我今應當發起勝心。破裂無明顛倒重鄣。斷滅生死虗偽苦因。顯發如來大明覺慧。建立無上涅槃妙果。
第四.觀如來身者。如來之身。無為寂照。離四句。絕百非。眾德具足。湛然常住。雖復方便入於滅度。慈悲救攝。未曾暫捨。生如是心。可謂滅罪。之良津除鄣之要行。是故弟子。今日至[A9]誠歸依三寶。求哀懺悔。
弟子等上[A10]已懺悔種種鄣竟。今當次第懺悔業鄣。夫業能裝飾四生六趣。在在處處。隨繫受身。不得解脫。猶如工畵師。能畫諸世間五蔭。悉從生無法而不造。故知三界形類不同。皆是業力所作。所以佛力雖尊不如業力。然所造業。上中下品。輕重不同。皆須先以自力。猛利悔恨之心。然後託於佛力。克[A11]己謝失。改緣懲過追變。往心預遏。未毗尼無悔重之法。方等有懺逆之文。以大收小罪。無不盡故。須至誠殷重。對三寶前。懺責先心。陳其所犯。上品罪者。方便心重。作時作[A12]已三時皆重。心境相應。復是逆罪謗方等經一闡提等作業數利。迷因謬果。不識於犯。又不識法。名為上品。中品罪者。方便正作。二時心重。作[A13]已心輕。境重心微。又非三極利。而不數。不迷因果。名為中品。言下品者。前後心重。正作是輕。境與心違。又非出眾之犯。數而不利。識法識罪。明信因果。最為下品。夫欲懺前三品。還有三種懺門。一者伏業懺。二者轉業懺。三者滅業懺。所言伏者。依二乘局教悔。初四篇但伏而不起。名之為懺。既經發露。本罪不增無隱過。以覆藏等。罪應生不生。名之為伏。二轉業者。以役時換長時。用輕苦偃重苦。於三惡道中。若應受報。願於今身償。不入惡道受。此明轉業懺也。三滅業者。心須觀解明白。深發大菩提心。無始[A14]已來。所造諸罪。猶[2]如暗空。懺悔正慧。喻若明燈。明燈一照。昏暗皆除。不以暗多能拒燈也。迷因謬果。具造諸𠎝。佛性潛輝。故知如暗室發真慧火事等。明燈燈起暗除。解生惑喪。業無不滅也。
弟子等自惟。無始[A15]已來。至於今日。積惡如恒沙。造罪滿天地。捨身與受身。不覺亦不識。或造五逆深厚濁纏無間罪業。或造一闡提斷善根業。輕誣佛語謗方等業。破滅三寶毀正法業。不信罪福起十惡業。迷真反正癡惑之業。不考二親反戾之業。輕慢師長無禮敬業。明友不信不義之業。或作四重八重十重鄣聖道業。毀犯五戒破八齋業。五篇七聚多缺犯業。優婆塞戒輕重垢業。或菩薩戒不能清淨如說行業。前後方便汙梵行業月無六齋懈怠之業。年三長齊不常修業。三千威儀八萬律行不如法業。不修身戒心慧之業。春秋八王造眾罪業。行十六種惡律儀業。於諸眾生無愍傷業。不矜不念無慈悲愍業。不拔不濟無救護業。心壞嫉忘無度彼業。於怨親境不平等業。體荒五欲不厭離業。或因衣食園林池[A16]沼生蕩逸業。或以盛年放恣情欲造眾罪業。或喜有漏迴向[A17]己有鄣出世業。如是等業無量無邊。今日發露向十方佛尊法聖眾。皆悉懺悔。
懺悔[A18]已。歸命禮三寶。
至心發願
願弟子等。來是懺悔無間等業。所生福善。願生生世世。滅五逆罪。除闡提心。或捨離愚心。成就智業。如是輕重諸業。從今以去乃至道場。誓不更犯。恒習出世清淨理法。精持律行。守護威儀。如渡海者愛惜浮囊。六度四等常標行首。戒定慧品。轉得增明。速成如來三十二相。八十種好。十力無畏。大悲三念。常樂妙智。八自在我。
發願[A19]已。歸命禮三寶。
○白眾等聽說此時無常偈
(出無常經)
第二十上
歎佛
如來應正等覺音聲。非有方所。但欲隨眾生欲解緣出。其性究竟。不住方所。無有言說。為欲覺悟放逸眾生。出於無量妙法音聲。徧法界中。而令開悟無數眾生。聞此音[A20]已。皆生[A21]歡喜。勤修善法。於三乘中。各求出離。又於一音中。出無量聲。隨諸眾生心樂差別。皆悉徧至。悉令得解。道場眾會。皆無不聞。而其音聲。不出眾外。根未就者。不應聞故。其有聞者。皆作是念。如來世尊獨為我說。
至心歸命禮大方廣圓覺經中大光明藏問淨覺染汙淨諸業鄣菩薩。
第一 五偈 述問目
於是淨諸業鄣菩薩白佛言。世尊若此覺心本性清淨。因何染汙。使諸眾生。迷悶不入。唯願如來廣為我等。開悟法性。
七述第一總敘過由(文二)。
善男子。一切眾生。從無始來。妄想執有我人眾生及與壽命。認四顛倒。為實我體(上過患本起也。下過患滋多中。一展轉生妄云)由此便生憎愛二境。於虗妄體。重執虗妄(上皆惑道)。二妄相依。生妄業道(業道。兼上總為集諦)。有妄業故。妄見流轉(苦也。即當苦諦。上明凡夫三道輪轉。故不入覺)。厭流轉者(道諦)。妄見涅槃(滅諦。上明二乘偏住涅槃。故不入覺。此下第二違拒覺心云)。由此不能入清淨覺。非覺違拒諸能入者。有諸能入。非覺入故(三動息俱迷)。 是故動念凡夫。及與息念(二乘)。皆歸迷悶(正明也)。何以故(上微。下釋。釋中初直釋)。由有無始本起無明。為[A23]己主宰(根本不覺也。二乘亦有未識此也。此下轉釋云)一切眾生生無慧目(釋根本所以)。身心等性皆是無明。(俱生惑也)譬如有人不自斷命(四結成鄣覺云)。是故當知有愛我者。我與隨順非隨順者。便生憎怨。為憎愛心養無明故。相續求道皆不成就。
第二 別明四相中。即分為四
第三 當第一約事驗我
(因事引起。驗其任運分自他者。即知自中是我相也)。
善男子。云何我相。謂諸眾生心所證者。善男子。譬如有人。百骸調適。忽忘我身。四支弦緩。攝養乖方。微加[3]針艾。則知有我。是故證取。方現我體。善男子。其心乃至證於如來。畢竟了知清淨涅槃。皆是我相。
初二句且都辨四相之體。
次十句正明我相。
第四 一偈 二悟我名人
善男子。云何人相。謂諸眾生心悟證者。善男子。悟有我者。不復認我。所悟非我。悟亦如是。悟[A27]已超過一切證者。悉為人相。善男子。其心乃至。圓悟涅槃。俱是我者。心存少悟。備殫證理。皆名人相。
第五 一 三了迹(故名眾生相也)
善男子。云何眾生相。謂諸眾生。心自證悟。所不及者。善男子。譬如有人作如是言。我是眾生。則知彼人。說眾生者。非我非彼。云何非我。我是眾生。則非是我。云何非彼。我是眾生。非彼我故。善男子。但諸眾生。了證了語。皆為我人。而我人相所不及者。存有所了。名眾生相。
第六 二 四清續如命
善男子。云何壽命相。謂諸眾生。心照清淨。覺所了者。一切業智。所不自見。猶如命根。善男子。若心照見一切覺者。皆為塵垢。覺所覺者。不離塵故。如湯銷氷。無別有氷。知氷銷者。存我覺我。亦復如是。
第三存我失道中二。一總標失道。二展轉廣釋。又四。一認我為真。二說病為法。三將凡濫聖。四趣果迷因。二中三重徵釋。一久脩如何不證徵。認我取證非真釋。今此第一唱中三偈。總標失道。及廣徵釋中。第一重也。
善男子。末世眾生。不了四相。雖經多劫勤苦脩道。但名有為。終不能成一切聖果。是故名為正法末世。何以故。認一切我為涅槃故。有證有悟。名成就故。譬如有人以賊為子。其家財寶終不成就。
第七 初六句且述總標失道
次六句述第一久修如何不證徵。認我取證非真釋。
第八 二
第二取證云何妨道徵。愛寂憎喧非脫釋。
何以故。有我愛者。亦愛涅槃。伏我愛根。為涅槃相。有憎我者。亦憎生死。不知愛者真生死故。別憎生死。名不解脫。
第九 九
三何知證法非脫徵。讚喜謗瞋驗我釋。
云何當知法不解脫。善男子。彼末世眾生習菩提者。以[A29]己徵證。為自清淨。由未能盡我相根本。若復有人。讚歎彼法。即生歡喜。便欲濟度。若復誹謗彼所得者。便生瞋恨。則知我相堅固執持。潛伏藏識。遊戲諸根。曾不間斷。善男子。彼脩道者不除我相。是故不能入清淨覺。
第十 二 述第二說病為法
善男子。若知我空。無毀我者。有我說法。我未斷故。眾生壽命。亦復如是。善男子。末世眾生。說病為法。是故名為可憐愍者。雖勤精進。增益諸病。是故不能入清淨覺。
第十一 七 述第三將凡濫聖總結三以
善男子。末世眾生。不了四相。以如來解及所行處。為自修行。終不成就。或有眾生。未得謂得。未證謂證。見勝進者。心生嫉妬。由彼眾生未斷我愛。是故不能入清淨覺(初二偈。抑聖同[A33]己)。
第十二 二 述第四起果迷因
善男子。末世眾生。希望成道。無令求悟。唯益多聞。增長我見。
第十三 二 述大文第四斷惑成因
但當精勤。降伏煩惱。起大勇猛。未得令得。未斷令斷。貪瞋愛慢。謟曲嫉妬。對境不生。彼我恩愛。一切寂滅。佛說是人。漸次成就。求善知識。不墮邪見。若於所求。別[2]主增愛。則不能入清淨覺海。
至心懺悔
弟子等前[A43]已總相懺悔一切諸業。今當次第。更復一一別相懺悔。若總若別。若麤若細。若重若輕。若說若不說。品類相從。願皆消滅。別相懺者。先懺身三。次懺口四。其餘諸鄣。次第稽顙。身三業者。第一殺害。如經所明。恕[A44]己可為喻。勿殺勿行杖。雖復禽獸之殊。保命畏死。其事是一。若尋此眾生。無始以來。或是我父母兄弟六親眷屬。以業因緣。輪迴六道。出生入死。改形易報。不復相識。而今興害。食噉其肉。傷慈之甚。是以佛言。設得餘食。當如飢世食子肉想。何況故噉此魚肉邪。又言。為利殺眾生。以錢取諸肉。二俱是惡業。死墮叫喚獄。故知殺害及以食噉。罪深河海。過重山嶽。然弟子等。無始以來。不遇善友。皆為此業。是故經云。殺害之罪。能令眾生。墮於地獄餓鬼受苦。若在畜生。則受虎豹犲狼鷹鷂等身。或受毒蛇蝮蝎等身。常懷恐怖。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多病。二者短命。殺生食噉。既有如是無量種種諸惡果報。是故弟子至誠歸依佛。
弟子自從無始以來。至於今日。有[3]此。
經。彼知覺者。猶如虗空。知虗空者。即空華相。亦不可說無知覺性。有無俱遣。是則名為淨覺隨順。
解曰。於中初拂迹。拂有四重。一拂覺妄之智。二又泯其拂心。三遮其斷滅。但不起念分別空有。不是無心。四總結離過。是真無念(拂迹之由。下自徵釋)。後釋正因。
是則等者。有無既不當情。斯即心言路絕。清淨覺體。從此顯彰。但不背之合塵。即名隨順。亦非別有能順。故羅什云。無心於合合者合焉。隨順淨覺。故言淨覺隨順。如是執盡病除。然後興心運行。則聚沙𦘕地。合掌低頭。皆成佛道。如斯脩習可謂正因後徵拂所由。釋歸圓實。
經。何以故。虗空性故。常不動故。如來藏中無起滅故。無知見故。如法界性。究竟圓滿。遍十方故。
解曰。先徵意云。身心幻妄[2]許可說全空。知覺稱理。因何又拂。有無俱絕。約何修行。釋意云。相因相待。皆是從緣。人人之法豈實有體。生心動念即乖[3]不性。失正念故。圓覺性體。俱無如是等。故於中曲分兩節。初明諸法(二句)。後顯一心(六句)。虗空性者。一切法空。不生滅也。謂如上相。猶若虗空。本自不生。今無可滅。非謂拂之方令空也。故佛藏經云。一切法空。無毫末相等(等取諸文非一)。常不動者。一切法寂(淨名)。不來去也。非[A45]已去也。非未來。非現起故。故法句云。諸法從本來。寂滅無所動。法華云。常自寂滅相。又華嚴有大自在天王。得知一切法。不生不滅(上句)。不來不去(下句)。無功用(非作故無等)。解脫門(淨覺隨順)。
次如來藏下顯一心也。略啟二門。初唯釋如來藏。後總釋經意。初中六門分別(此是經題義[4]〔令〕全部。故備釋也)。一釋名。二出體。三種類。四行相。五業用。六勸信。今初。由三義故。得名為藏。一隱覆義。二含攝義。三出生義。(佛性論亦有三義。一所攝藏。二隱覆藏。三能攝義。然局於此經文當樂也)隱覆者。復有二義。一者藏如來故。名如來藏。謂眾生心。具諸佛德。但以迷倒。都不覺知。故名藏也(藏有如來有財釋也)。理趣般若云。一切眾生皆如來藏。勝鬘云。生死二是如來藏。如來法身。不離煩惱。煩惱藏名如來藏。如來藏經云。一切眾生。貪恚癡諸煩惱中。有如來身。乃至常不染汙。德相備足。如我無異。便以九喻喻之。一萎華(貪使)佛身(真法界中)。二巖蜂(瞋使)淳蜜(說一昧法)。三糠糩(癡使)粳米(說種種法)。四糞穢(增上貪等)真金(真如不變)。五貧家(根本無明)寶藏(法身佛性)。六菴羅(見惑)內[5]寶(二身佛性)。七弊衣(修惑)金像。(法身)八貧女(不淨地垢)輪王(報身)。九燋模(淨地諸垢)鑄像(化身)。二者佛性論如來藏品云。如來自隱不現。故名為藏(隱覆中文)。含攝者有其三。一體含用。謂如來法身。含攝身相國土。神通大用。無量功德。而為彼等之所依止。故名為藏(金器)。二聖含凡。佛性論言。一切眾生。皆在如來智內故。名如來藏(所攝中文上二皆持業釋)。三因含果。謂因地[A46]已攝果地一切功德。亦如佛性論說(能攝中文)。出生者(論三義中無此)。謂此法身既含眾德。了達證入。即能出生。故十地證真。能成佛果。是以十地論。釋地義云能生能持。又釋金剛藏云。藏即名堅。其猶樹藏。謂如樹心堅密。能生長枝葉華實。地智亦爾。能生無漏因果。亦能生成人天道行(此以理智合為如來。亦持業釋)。此三義者。初約迷時。後約悟時。中間尅體。
二出體者。即論中一心也。論又依此顯二門。故楞伽云。寂滅者。名為一心。一心者。名如來藏(十地經云云)。勝鬘名為自性清淨心。此下經云如來圓覺妙心。涅槃即名佛性。唯識但就染相名為藏識。故密嚴云。佛說如來藏藏識。三種類者。佛性論云。如來藏有五種。一如來藏(自性)。二正法藏(因也。如前出生義也)。三法身藏(至德)。四出世藏(真實)。五自性清淨藏(秘密)。勝鬘經云。如來藏者。是法界藏(即論中初一藏。華嚴亦云入法界藏智無差別也)。法身藏。出世間上上藏。自性清淨藏。此之四名。初總相。次尅體。三[A47]已證。四約迷。將客塵不染故。次文云。此自性清淨如來藏。縱為客塵煩惱所染。猶是不思議如來境界。
(縱為猶是四字。此[6]〔本〕缺也。流志譯者。具矣)四行相者。然此如來藏心。約真妄和合。總有二種行相。謂此經下云。如來藏自性差別。論云真如生滅。然真妄各有二義。真謂不變隨緣。妄謂體空成事。真中不變。妄中體空。即真如自性也(勝鬘云。如來藏。離有為相。常住不變)。真中隨緣。妄中成事。即生滅差別也。如真性中復有二種。勝鬘云。有二種如來藏空智。所謂空如來藏。若脫若離。一切煩惱藏。不空如來藏。具過恒[A48]河沙不思議佛法。論中亦云。如實空。如實不空。義全同此。後釋生滅。亦有二相。謂漏無漏。無漏復二。有為無為(無為亦在生滅門者。具如論疏辨也)。有漏亦二。謂善不善。五業用者。前二行相。皆有業用之義。初真性者。有其二業。一能持自體河沙功德。從本[A49]已來。不失不壞。二能禦客塵河沙煩惱。無始時來。不染不汙。後生滅亦有二業。一能起惑造業。曠劫長受六趣生死。故楞伽云。如來藏者。是善不善因。能徧興造一切趣生。乃至若生若滅。二能知真達妄。發心修行。證三乘果。如前所引十地論等。由後二業故。寶性論引經偈云。無始時來性。作諸法依止。依性有諸道。及證涅槃果。長行引勝鬘釋云。性者如來藏(唯識釋云。界以因義釋。隨自宗故)。依止者。如來藏。是依是持。是建立。諸道者。有如來藏。故說生死。是名善說。證涅槃者。若無如來藏者。不得厭苦樂求涅槃。六勸信者。既諸佛因果。終始依之故。入道行人。先須信解(寶性云。是一切智者境界。何以故。乃為愚倒凡夫說耶。偈答以法弱心等云云)。離此別信。信則墮邪故。密嚴經云。呵為惡慧。必須了之。方知正道。故勝鬘云。若於無量煩惱所纏如來藏。不疑惑者。於出纏無量煩惱藏法身。亦無疑惑。華嚴初會。普賢即入如來藏身三昧。意在此也。然雖此心聖凡等有。但果顯易信。因隱難明故。淺識之流。輕因重果。願諸道者。深信自心。應捨難捨之妄緣。求見難見之妙理。妙理者。即自心也。故勝鬘經云。有二法。難可了知。謂自性清淨心(一也)。彼心為煩惱所染(二也)。若料揀信解之器者。是非各三。非器三者。一身見(執蘊為我)二四倒(無常苦無我不淨)三失空(離空如來藏義。修空者三類云云)。具如寶性論說。是器三者。一自成就甚染法智。二成就隨順法智。三於諸深法不自了知。仰推世尊。非我境界。如勝鬘說。又反三非。三非。復成三是三非可以意得。
上來釋竟。釋經意者。今此文中。約藏自性。離有為相。常住不變。以釋上拂迹之由。即二種行相中。真如門也。言如來藏者總標。次二句空藏。後三句不空藏。無起滅者。釋上所知生死等。無知見者。釋上彼知覺等。[1]見各生死起者。即云執情。見生死滅者。即云知覺。今以如來藏中。既無可起可滅。何有能執能知。又迷時生死非起。淨心非滅。故無迷也。悟時淨心不起。生死非滅。故無悟也。無悟故無知見矣。此乃不不可識識。抑亦不可智知。識智俱如。方為自體真實識知。大智慧光明徧照。為下三句不空藏矣。如法界性者。界性與藏心。體同義別。別有其二。一者在有情數中。名如來藏。在非情數中。名法界性。如[A50]智論明佛性法性之異。二者謂法界。則情器交徹。心境不分。如來藏則但語諸佛眾生清淨本源心體。如云能造善惡。能起厭求。就法界言。則無斯義。據此則藏心克就根源。界性混其本末。混則普該之義易信。尅則徧周之理難明。故指藏心。如法界性。亦乃攝其二義之別。歸於一體之同。方顯覺妄因依。誠非究竟圓[2]實。究竟者。竪窮三際。始終常然。圓者。體徧十方。滿者。眾德具足。良由如來藏性。本自如斯。豈須減舊添新。滅惑生智。是以三重泯絕。冥合覺心。將此為本修行。始得正名因地也。
第四結牒問詞
經。是則名為因地法行。菩薩因此於大乘中。發清淨心。末世眾生依此修行。不墮邪見。
解曰。但結前文。更無別義。此下大文第二偈頌。文二一標舉。
經。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解曰。汎論偈頌總有四種。一者名阿耨窣覩婆頌。此不問長行與偈但數字滿三十二。即為一偈。二名伽陀頌。此言諷頌。或名直頌。謂以偈說法。非頌長行。三名祇夜頌。此云應頌。四名薀駄南頌。此云集絕頌。謂以少言。攝集多義。施他誦持故。為何意故。經多立頌。略有八義。一少字攝多義故。二諸讚歎者。多以偈頌故三為鈍根重說故。四為後來之徒故。五隨意樂故。六易受持故。七增明前說故。八長行未說故。今此經十一段偈。於前四中。皆是祇夜。於後八中。正唯三七義。兼一五六。全非二四八。又慈恩說十。謂利鈍前後。曲直難易。真俗取捨□釋智辨。解持說行。對會可知。然長行偈頌。相望有五對之例。謂有無。廣略。離合。先後。隱顯。今經問目皆長有偈無。答皆長廣偈略。餘隨相當對文當指。今此段中五偈。重諷長行。更無別義。故如次依前四段科之。但經文有少增減。故科段名亦少殊。二正陳文四。初一偈諷了悟本覺。
文殊汝當知 一切諸如來 從於本因地 皆以智慧覺。
二五句諷摧破無明。
了達於無明 知彼如空華 即能免流轉 又如夢中人 醒時不可得。
上二段皆長離偈合。三七句諷拂迹成因。
覺者如虗空 平等不動轉 覺[1]滿十方界 即得成佛道 眾幻滅無處 成道亦無得 本性圓滿故。
幻滅無處及成佛道等言。長先偈後。四一偈諷結牒問因。
菩薩於此中 能發菩提心 末世諸眾生 修此免邪見。
菩提心者。長隱偈顯。下諸偈頌例此唱經。
自下大段第二令依解修行。隨根證入。謂創因法鏡照心。頓能信解。至於長久修證。則節級不同。良以障有淺深。根有利鈍。習氣厚薄。心行依違。故須處處隨根引令得出。然其修證。階降雖殊。必藉本因故。言依解前則信解。此則行證故。華嚴八十卷文亦唯四字攝盡。所謂信(初會)。解(其次六會)。行(第八一會)。證(第九一會)。此乃文雖廣略。妙軌攸同。綸緒始終。唯斯二典。文中二。初徵釋用心。後廣明行相。所以然者。以悟修之理一異難明。意實相符言而似反。故須徵釋令解用心。然後隨性隨緣。廣為明其行相。初徵釋文中。大科四段。不異初門。伸請中三亦同前例。今初進問威儀。
經。於是普賢菩薩在大眾中。即從座起。頂禮佛足。右遶三迊。長跪叉手。而白佛言。
解曰。普賢是行中之體故。標居首。為下所依。總別觀門。不離此故。二聖表法。[A51]已具前文。次正陳中。文四。一就當根徵起。
經。大悲世尊。願為此會諸菩薩眾。及為末世一切眾生修大乘者。聞此圓覺清淨境界。云何修行。
解曰信解圓覺。即是當根雖達天真。未明緣起(下云曾不了知如幻境界)。大士悲愍接下無方。反覆徵問。用心解行。如何契合。二問解行相違。於中復二。一幻幻何修問(難以幻修幻也)。
經。世尊若彼眾生知如幻者。身心亦幻。云何以幻還修於幻。
解曰。初二句解。後二句行。謂一切如幻。正解分成。幻法非真。復何修習。故解與行進退相違。徵釋用心。實由斯矣。
此問從前知。是空華即無輪轉等文。而來意云。身心既如幻。能知亦是幻。將幻還除幻。幻幻何窮盡。幻者。謂世有幻法。依草木等幻。作人畜。宛似往來動作之相。須臾法謝。還成草木。然諸經教。幻喻偏多。良以五天。此術頗眾。見聞既審。法理易明。及傳此方。翻成難曉。今依古師。解華嚴如幻之文。法喻各開五法。
[2]心識常懷慘毒。無慈愍心。或因貪起殺。因瞋因癡乃以慢殺。或興惡方便誓殺。及以呪殺。或破決湖池。焚燒山野。畋獵魚捕。或因風放火。飛鷹放犬惱害眾生。如是等罪無量無邊。今悉懺悔。或以檻𣚦坑撥。叉戟弓弩。彈射飛鳥走獸之類。或以四卓網四曾釣。撩漉水性魚鼈黿鼉蝦蜆螺蜯濕居之屬。使水陸之與空行藏竄無地。或畜養鷄豬牛羊犬豕鵝鴨之屬。或自共庖厨或。貸地宰殺使。其哀聲未盡。毛羽脫落。鱗用傷毀。身首分離。骨肉銷碎。剝裂屠割。燒煑炮炙。楚毒切害。橫加無辜。但取一時之快。口得味甚寡。不過三寸舌根而[A52]已。然其罪報殃累永劫。如是等罪。無量無邊。今日至誠。皆悉懺悔。
又復無始以來至于今日。或復興師相伐。疆場交爭。兩陣相向。更相殺害。或自殺。教他殺。聞殺歡喜。或習屠膾。及為形戮。烹宰他命。行於不忍。或恣忿怒揮戈儛刃。或斬或[A53]刺。或推著坑壍。或以水沉溺。或塞穴壞巢土石搥碑。或以車馬。躙轢踐蹹一切眾生。如是等罪無量無邊。今日發露。皆悉懺悔。
又復。無始以來。或墮胎破卵。毒藥蠱道。傷殺生命。墾土堀地。種植田園。養蠶煑繭。傷害滋甚。或打撲蚊蝱狛嚙蚤虱。或燒除糞掃。開澤溝渠。狂害一切。或噉果實。或用糓米。或水或菜。橫殺眾生。或然樵薪。或露燈燭。燒諸類。或食醬醋。不看搖動。或瀉湯水。澆殺蟲蟻。如是乃至行住坐臥。四威儀中。恒常傷殺飛空著地細微眾生。弟子以凡夫識暗。不覺不知。今日發露。皆悉懺悔。
又復弟子。無始[A54]已來。至于今日。或以鞭杖枷鏁桁械[A55]壓拉拷掠。打擲脚手。蹴蹹勤縛籠繫斷絕水穀。如是種種諸惡。方便苦惱眾生。今日至誠。向十方佛尊法聖僧。皆悉懺悔。
至心發願
願弟子等乘是懺悔殺害等罪所生功德。生生世世得金剛身。壽命無窮。永離怨憎。無殺害想。於諸眾生。得一子地。若見危難急厄者。不惜身命。方便救解。令得解脫。然後為說微妙正法。便諸眾生。覩形見影。皆蒙安樂。聞名聽聲。恐怖悉除。
發願[A56]已。歸命禮三寶。
○白眾等聽說經中無常
(心正法念處經卷第三十七)
圓覺道場修證廣禮懺文卷第十三
校注
[0468001] 以幻二字更勘 [0469001] 然字更勘 [0469002] 補入如字 [0471001] 宜疑冥 [0471002] 增疑憎 [0471003] 針一作鍼 [0471004] 約疑細 [0471005] 補入何字 [0471006] 存疑獨 [0472001] 補入色字 [0472002] 入疑人 [0472003] 增疑憎 [0472004] 可疑所 [0472005] 糜疑縻 [0472006] 補入三箇□並神 [0473001] 子字疑衍 [0473002] 主增疑生憎 [0473003] 此以下疑失數葉 [0474001] 唯無【CB】,唯【卍續】,唯下疑脫無字 [0474002] 一無許字 [0474003] 不疑真 [0474004] 令疑含 [0474005] 寶疑實 [0474006] 本一作不可 [0475001] 見各一作謂對 [0475002] 實疑滿 [0476001] 滿經作徧 [0476002] 心等原本接續次上文 [0477001] 大疑火【經文資訊】《卍新續藏》第 74 冊 No. 1475 圓覺經道場修證儀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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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即悟妄等也。既知萬法如空華。豈更見有輪轉。還丹一粒。點鐵成全。真理一言。點凡成聖。亦釋因不異果。如斯因地。方為真修。上皆悟妄。此下頓出生死也。亦無等者。非[1]唯無輪轉之法。亦無受輪轉之人。我我所亡。方成解脫。即是照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危。意令修道者。外遺世界。內脫身心。不計身。身同虗空。不起心。心同法界。非作等者。非我造作觀行。故使身心空無。本性空寂。元來無故。金剛三昧經云。若化眾生。不生於化。不生無化。其化大焉。
次展轉拂迹。釋成正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