曇無德部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卷第三
大德僧聽。我舊住比丘為僧唱四方大界相(此句立白[A6]已。轉身至東南面。向大眾云)。從東南角(某)處標(大眾俱隨方。轉面向彼方。憶想標相。儼然在前。下皆准此。唱者轉身至西南立。面向大眾云)。至西南角(某)處標(轉身至西北立。向大眾云)。從此至西北角(某)處標(唱[A7]已至西北立。向大眾云)。從此至東北角(某)處標(唱[A8]已至東北立。面向大眾云)。從此還至東南角(某)處標(唱[A9]已至東南立。合掌向大眾云)。此是大界外相一周訖(第二第三亦如是唱)。
釋 唱者三訖。向上座一拜。仍復本位立。下皆准此。然唱相但言隅者。易就地故。若唱正方難取便故。善見律中明五種界相。一方。二圓。三鼓形。四半月。五三角。葢謂此也。
必有屈曲隨事稱之。並須別指分齊尺寸處所。由不知制限。結既不成。羯磨虗設。受戒等法俱是空作。故須如上分明唱相三遍[A10]已。佛言。眾中應差羯磨人。若上座若次座若誦律堪能作羯磨者問答[A11]已。如是白。
釋 凡秉羯磨。必聽僧差。若非量宜。委任不得。眾中秉宣。上座者。謂上更無人。故名僧中上座。母論云。從無夏至九夏是下座。自十夏至十九夏名中座。自二十夏至四十夏名上座。事鈔以十夏為上座。五夏為次座。由隨時壽故。誦律者。謂廣誦二部毗尼。堪能者。謂精徹作持也。無論座之上下。但堪能者應差羯磨。受差人作前方便問[A12]已。一知僧事比丘合掌答云。結大界羯磨。羯摩者出眾立前。合掌作白(下儀皆准此)。
大德僧聽。此住處比丘唱四方大界相。若僧時到。僧忍聽。僧今於此四方相內結大界。同一住處。同一說戒。白如是。
大德僧聽。此住處比丘唱四方大界相。僧今於此四方相內結大界。同一住處。同一說戒。誰諸長老。忍僧今於此四方相內結大界。同一住處。同一說戒者默然。誰不忍者說(至此少停。待僧稱量。凡秉羯磨。皆准此)。僧[A13]已忍於此四方相內。同一住處。同一說戒。結大界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釋 此一羯磨。為僧居一切法事所託故作。是屬公也。
非 一人非。遙想與欲。集離見聞。餘眾不遣。犯者秉法。
二法非。方唱四正。前無問答。秉白錯遺。言句不明。
三事非。標相非恒。眾不先觀。
四人法非。五人事非。六法事非。七具三非。准三例四。互合可知。
解大界法。
時諸比丘意欲廣作者狹作者。佛言。欲改作者先解前界。然後廣狹作從意。當如是解。
釋 當如是解者。謂鳴槌集眾。差羯磨人。作前方便。答云。解界羯磨。堪能羯磨者儀准上。作如是白。
大德僧聽。此住處比丘同一住處。同一說戒。若僧時到僧忍聽。解界。白如是。
大德僧聽。此住處比丘同一住處。同一說戒。今解界。誰諸長老。忍僧同一住處。同一說戒。解界者默然。誰不忍者說。僧[A14]已忍聽同一住處。同一說戒。解界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此一羯磨通解有戒場大界者。由文無偏局故得。
非 一人非。反和集少。現前呵人。餘足滿數。異僧不遣。
二法非。不問集和。解結雙答。白秉互錯。說不明了。
三事非。緣無舒縮。棄處任解。
四人法非。乃至七具三非。准上合顯。
結同法利界法。
爾時有二住處。別說戒。別利養。欲得共說戒同利養。佛言。聽各自解界。應盡集一處。不得受欲。當唱方相結之。結文與前略同。唯有僧於此彼二處。結大界。同說[1]戒利養[2]異。
續 此但引制緣。略明結義。今依說戒揵度續入。免致類取。各解本界。白二羯磨法如上。若結界者。佛言。應唱界方相。如東方。若有阿蘭若樹下空處山谷巖窟塚間河側荊棘渠池村舍等。隨有稱之。餘方亦爾。此法唱相。[A15]但堪能者。不論彼此。仍准根本部。應二界中同住之僧。先約共觀彼此所立標相。各各明了齊畔。至期鳴槌。二界比丘盡集一處。無受欲法。一能唱相舊比丘。出眾禮儀。並唱相旋轉皆如上。合掌告僧云。
大德僧聽。我(某甲)比丘為僧唱法利二同。四方大界相。從東南角(某)處標。至西南角(某)處標。從此至西北角(某)處標。從此至東北角(某)處標。從此還至東南角(某)處標。此是法利二同大界外相一周訖(二三亦如是說)。
堪能羯磨者。作前方便。知僧事者答云。結法利二同界羯磨。羯磨者具儀。作如是白。
大德僧聽。如所說界相。若僧時到僧忍聽。於此處彼處。結同一利養。同一說戒。白如是。
大德僧聽。如所說界相。今僧於此處彼處。結同一說戒。同一利養。誰諸長老。忍僧於此處彼處。結同一說戒。同一利養結界者默然。誰不忍者說。僧[A16]已忍於此處彼處。同一說戒。同一利養。結界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釋 此結二同界羯磨。為法事作。是屬公也。
非 一人非。二僧欠集。受欲乖體。犯者為眾。秉宣異僧。故容視聽。
二法非。答辦相錯。白唱增減。文澁脫遺。不周言音。含吐未明。
三事非。八隅唱相。標非恒久。
四人法非。乃至七具三非。取上聯絡。合具為四。
結同法別利界法。
爾時有二住處。別說戒。別利養。欲同說戒別利養。佛言。當各解通。結文略同前。
續 此略引開緣無法。今依說戒揵度續入。欲同說戒。謂自界眾中。少誦毗尼者。難於布薩。欲共他界半月集聽。漸學精通。揵度中佛言。聽彼此各解界然後結。白二羯磨。解法如上。若結應集一處。不得受欲。當唱方相。若阿蘭若乃至村舍隨有稱之。眾中應差堪能羯磨者秉法。今准義加儀。應先共約往觀二界。方相明了。至結期鳴槌。集二界僧。眾中一舊住能唱相比丘。如前唱相三周[A17]已。羯磨者作前方便答云。結法同利別大界。羯磨秉法者。作如是白。
大德僧聽。如所說界方相。若僧時到僧忍聽。於此彼處。結同一說戒別利養。白如是。
大德僧聽。如所說界方相。今僧於此彼處。結同一說戒別利養。誰諸長老。忍僧於此彼四方相內。結同一說戒別利養者默然。誰不忍者說。僧[A18]已忍於此彼四方相內。結同一說戒別利養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釋 此一羯磨。二界通結成一。為法事故作。皆屬公也。
非 准義立非。七皆如上。
結法別利同界法。
又有二住處。欲別說戒同利養。為守護住處故。佛言。聽之。此四方僧物和[3]合。
續 此法今依說戒揵度續入。本律緣未詳。今引根本部云。因時世饑饉。處處比丘皆集王舍城。所住僧房俱空。無人守護。諸比丘欲得別說戒同利養。為守護僧房故。佛聽。此是四方僧物應和合。各解本界[A19]已。白二羯磨結之。所言四方僧物者。謂四方僧所住之房。應同四方僧利均以守護也。解法如上。若結者准律無唱相。不遮受欲。雖解二共結。莫過和合集僧通白。利均之故。應鳴槌集二界僧會一處。羯磨者作前方便。答云。結法別利同大界羯磨。羯磨者如是白。
大德僧聽。若僧時到僧忍聽。於此彼住處。結別說戒同一利養。為欲守護住處故。白如是。
大德僧聽。今僧於此彼住處。結別說戒同一利養。為守護住處故。誰諸長老。忍僧於此彼住處。結別說戒同一利養。為守護住處故者默然。誰不忍者說。僧[A20]已忍於此彼住處。結別說戒同一利養。為守護住處故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釋 此一羯磨為守護物事故作。是屬公也。
非 一人非。身心不集。現前呵人。離見聞等。
二法非。效餘唱方。秉白錯忘。說不明了等。
三事非。彼此界畔互亂。標相不顯。
四人法非。乃至七具三非。貫前成後。
△結戒場法
時諸比丘有須四人眾羯磨事起。五[1]比丘眾十人眾二十人眾羯磨事起。是中大眾集會疲極。佛言。聽結戒場。稱四方界相。若安[2]橛。若石。若標。畔作齊限[A21]已。毗尼母云。必以大界圍繞。五分等律須在大界前結。
釋 此法本部譯文遺略。不明結之何所大界。並此孰為前後。故引律論。以明場處。在內結之於前也。場者。除地為場。於中受戒。故曰戒場。後因樓至比丘請佛立壇受戒。佛聽建壇於場。自後通遵。所以受具。謂曰登壇也。
若欲作者。先安三重標相。內裏一重名戒場外相。中間一重名大界內相。最外一重名大界外相。立三相[A22]已。盡自然界內僧集。在戒場標內。先令一比丘唱戒場外相。作如是言。
釋 應集當處僧[A23]已。先觀三相明了。並在戒場相內。不得出標畔外。眾中令一如法舊比丘。唱戒場相。其出眾具儀。唱相立旋。並准上。合掌作如是唱言。
大德僧聽。我此住處比丘為僧稱四方小界相。從此住處東南角(某)標。至西南角(某)標。從此北迴至西北角(某)標。從此東迴至東北角(某)標。從此南迴還至東南角(某)標。此是戒場外相一周訖[3](〔如是三說〕)。
大德僧聽。此住處比丘稱四方小界相。若僧時到僧忍聽。僧今於此四方小界相內。結作戒場。白如是。
大德僧聽。此住處比丘稱四方小界相。僧今於此四方小界相內結戒場。誰諸長老。忍僧於此四方相內。結戒場者默然。誰不忍於者說。僧[A25]已忍於此四方相內。結戒場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結[A26]已。牓示顯處。令後來者知諸界分齊。餘條准此也。
釋 此謂結[A27]已。應書牓示。明三相方隅二界內外。令後來住此者知。於同中取別而云顯處。謂不可示之屏處也。
此一羯磨發起。如上大界。是屬公也。
非 一人非。集立二重標內傳心。應法不臨。餘人不簡。犯重足僧。
二法非。不先唱相。唱錯方隅。多白二三羯磨僧減。
三事非。標相交互。中不顯通。
四人法非。乃至七具三非。取單合具。後四了然。
解戒塲法。
律無正文。准諸解界。飜結即得。今亦例出。理通文順。應作是言。
釋 意謂結由緣故開。後有緣必解。所以例之備用也。羯磨者應作前方便。答云解戒場羯磨。應作是言。
大德僧聽。僧今集此住處解戒場。若僧時到僧忍聽。解戒場。白如是。
大德僧聽。僧今集此住處解戒場。誰諸長老。忍僧集此住處。解戒場者默然。誰不忍者說。僧[A28]已忍僧集解戒場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非 此中非相。准前解界無異。
結有戒場大界法。
佛言。不得合河水結。除常有[5]船橋[6]梁。又不得二界相接。應留中間。[7]從戒場外相東南角標外二尺許。某標者。此約當時有者言之。不必誦文。若欲唱相。應將四五比丘出戒場外。盡標相內集僧。然後唱二重標相也。五分云。不唱方相。結界不成。律文少略。應如是唱相也。
釋 准根本部。佛言。結大界者。得齊兩踰膳那半。淨律師云。踰膳那無正飜。義當東夏一驛。可三十餘里。舊云由旬者。譌略爾。本律中因諸比丘隔河水結同法大界。時暴雨河水大漲。不得往集布薩。佛言。不得合河水結。除常有船橋濟度許結。根本律云。橋梁若破。齊七日不作捨心。我當料理。此橋不失界。若不爾者。其界便失。又時諸比丘相接而結。故制不得二界相接。當作標式。又時有結界。共相錯涉。故制應留中間。從戒場外相東南角標二尺許。至大界內相東南角標止。餘方亦爾。而云某標者。不必依文誦句。此約當時有者。隨事唱之。此先引開遮。分別成壞。文云。欲唱相者。此句義攝上結戒場法。謂先結戒場。三重標相[A29]已立。白二僧忍結戒場竟。今欲結大界。唱內外相者。不須更作前方便。眾僧仍集戒場相內。不得四散而立。諦聽唱大界內外二重標相。若往來有路。通標相者。僧中方便差四五比丘。出戒場外。於標相路口守之。倘有比丘來者。令暫停待。作法畢入。恐羯磨不和事無成濟。故云盡標。相內集僧。然後唱二重標相也。復引五分律者。為證明唱相。必不可無。亦不可紊。此唱相比丘即前唱者。律本文略。准義加儀。如是合掌唱言(此中唱相與前小異。故復釋之)。
大德僧聽。我比丘為僧唱四方大界內外相。先唱內相(此句立唱[A30]已。轉身至內相東南背方面內云)。[1]此是大界內相東南角(某)標。從此西迴至西南角(某)標(餘比丘隨方面轉。下皆准此。唱者至[A31]西南背方面內立云)。從此北迴至西北角(某)標(至西北背方面內立云)。從此東迴至東北角(某)標(至東北背方面內立云)。從此南迴還至東南角(某)標(至東南背方面內立云)。次唱外相(唱[A32]已轉身背內相面東南立云)。從此住處東南角(某)處標。西迴至西南角(某)處標(唱此外相時。諸比丘各應憶想先所觀相。身雖未到於彼。其標相如對目前。唱者至西南背內面外相立云)。從此北迴至西北角(某)處標(至西北背內面外相立云)。從此東迴至東北角(某)處標(至東北背內面外相立云)。從此南迴還至東南角(某)處標(至東南轉面向眾立云)。彼為內相。此為外相。此是大界內外相一周訖。
[2]如是三唱[3][A33]已。僧中加羯磨。其文如初結大界法無異。故不出[4]之。
釋 此一羯磨為一切僧事故作。與夫顯非。並同上戒場。是屬公也。
△結三小界法
釋 此三小界結法。彼時行律者。彷彿未明。自謂如法。故宣祖顯正辯譌。以示將來。文中先引開緣。次明界體。後出非相。
此三小界並為難事故[5]與。律云。不同意者未出界。聽在界外[6]疾一處集結小界受戒。又言若布薩日。於無村曠野中行。眾僧不得和合者。隨同師善友。下道各集一處。結小界說戒。又言若自恣日。於非村阿蘭若道路行。若不得和合者。隨同師親友。移異處。結小界自恣。故知非難無緣輙結類諸難開。若違制犯。
釋 此文先引開緣也。謂如結受戒小界者。是就作法大界中開允。如結說戒自恣二小界者。是就道行自然界中開聽。據律所明。若非大界內之難緣。有礙無途。道中之行伴不和。設有師心立法。比類開緣。執以為是。輙結如是小界者。此則違佛制意。干犯禁章。故今引律為證。須善攻持。
又皆無外相。即身所坐處。以為界體。[7]故受戒中云。此僧一處集結小界。說戒中云。[8]今爾許比丘集結小界。自恣中云。諸比丘坐處[A34]已滿。齊如是比丘坐處。僧於中結小界等。故知俱無外相。為遮呵人。即小界受戒法云。界外呵不成呵也。此文釋無外相明矣。
釋 此明界體也。謂結三小界。即以當時若干比丘。行立坐處為體。不假標相。表顯內外分齊。縱有不同意人來。呵遮羯磨。彼在界外呵。不成呵。此准律文釋成。無外相明矣。
今有立界相房院。於中結者。羯磨不成。以大界立相。不唱非法。小界無相。若立非法故。大界別人唱相。羯磨文中牒之。小界既無唱法。羯磨自顯標相。故重委明示。庶無疑濫。脫隨而結。則成多犯。一非是開緣。二輒立相。三處留久固。文云。不應不解而去等。四妄通餘法。即非制而制。其羯磨文如常云。
釋 此出非相也。有立界相房院於中結者。非云結戒場建壇。垂永遺範。此謂結三小界立相存房故。所羯磨不成。何也。以大界立標相。不唱白者非法。其結小界無相。若立相唱非法故爾。結大界別令一人唱相。秉白羯磨文中牒云。此住處比丘唱四方界相。小界既無唱相之軌。羯磨自顯標相。如後三法所云者是。故重委明示庶無疑濫。此二句乃結誡之詞。謂羯磨功能成濟殊勝。片乖佛旨。無益反損。是故重重引證。委曲詳明。則示之極矣。幸無復疑。仍濫正制。若輕易隨心而任結者。則成多犯。故出四過。文云。不應不解而去等。等者謂小三界俱有解法。其羯磨文如常云者。此句唯示大略。羯磨如常。白二未明全法。故今續以備用。
結受戒小界法並解。
續 此二法准白二綱目。今依受戒犍度續入。如開緣。須約十同意清淨比丘。(若邊國期五人)將欲受戒人出界外。安離聞所。眾僧速至一處。結小界。作前方便。答云結小界。受戒羯磨。作如是白言。
大德僧聽。此僧集一處。結小界。若僧時到僧忍聽。結小界。白如是。
大德僧聽。此僧集一處。結小界。誰諸長老。忍僧集結小界者默然。誰不忍者說。僧[A35]已忍僧集結小界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此一羯磨為人故作。是屬私也。
非 一人非。師僧不足。受干難遮。
二法非。秉白錯脫。
三事非。無緣不解。
後四准知。
解受戒小界法。
作辦[A36]已竟。隨即應解。更作方便。答云解界羯磨。雖眾未散。以結解不同。其文改結為解。餘詞不異。下解二小界。准例可知。
結說戒小界法並解。
續 此二法准白二綱目。今依說戒犍度續入。開緣如上文。應作前方便。答云結小界說戒羯磨。如是白云。
大德僧聽。今有爾許比丘集。若僧時到僧忍聽。結小界。白如是。
大德僧聽。爾許比丘集結小界。誰諸長老。忍爾許比丘集。結小界者默然。誰不忍者說。僧[A37]已忍爾許比丘集結小界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此一羯磨為法故作。是屬公也。
非 人非。謂不和糅集等。
餘壞同上。
若解此界者。更文秉法准上。
結自恣小界法並解。
續 此二法准白二綱目。今依自恣揵度續入。開緣亦如文說。應作前方便答云。結小界自恣羯磨作如是白。
大德僧聽。諸比丘坐處[A38]已滿。齊如是比丘坐處。若僧時到僧忍聽。僧於此坐處結小界。白如是。
大德僧聽。諸比丘坐處[A39]已滿。僧今於此坐處結小界。誰諸長老。忍僧於此坐處結小界者默然。誰不忍者說。僧[A40]已忍於此坐處結小界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釋 此一羯磨為法故作。是屬公也。
其中顯非同上。
結說戒堂法並解。
續 此二法准白二綱目。今依說戒揵度續入。律本云。佛聽諸比丘一處說戒。或在山中相待。或在林中。或在塚間。或在大堂食堂經行堂河邊。乃至輭草處相待。而眾疲倦。以此白佛。佛言。若大堂。若閣上。若經行堂。乃至草處。當稱處所名。聽白二羯磨。眾中差堪能者秉法。應作前方便答云。結說戒堂羯磨。羯磨人作如是白言。
大德僧聽。若僧時到僧忍聽。在(某)處作說戒堂。白如是。
大德僧聽。今眾僧在(某)處。作說戒堂。誰諸長老。忍僧在(某)處。作說戒堂者默然。誰不忍者說。僧[A41]已忍聽在(某)處。作說戒堂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釋 此一羯磨為法故作。是屬公也。
其中顯非同上。
解說戒堂法。
續 時諸比丘於耆闍崛山中。先結說戒堂。後欲在迦蘭陀竹園結。以此因緣白佛。故聽解前更結白二羯磨。眾中應差堪能者。作前方便答云。解戒堂羯磨問答[A42]已。如是白。
大德僧聽。若僧時到僧忍聽。解(某)處說戒堂。白如是。
大德僧聽。今解(某)處說戒堂。誰諸長老。忍僧解(某)處說戒堂者默然。誰不忍者。說僧[A43]已忍聽解(某)處說戒堂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釋 揀過出非。七皆准前。
又據律云。時有住處。布薩日眾集。而說戒堂小。不相容受。諸比丘具白世尊。佛言。僧得自在。若結不結得說戒。
釋 此謂在作法界內。不須更結。綱目所列。為不遺僧法故。今亦續法。為知其開聽故。
○結解衣界法第二
有三種僧伽藍若大界共伽藍等。或界小於伽藍。並不須結。若界大於伽藍者。依法結之。則隨界攝衣也。
釋 此謂僧伽藍或大或小。建造於先[A44]已定。倘日後結界限齊不等。故有三異。若隨伽藍基址。立標結界者。是名界共伽藍等。若一大寺內有多小菴。人各異居者。各隨住基。立標結界。是名界小於伽藍。此二並不須結。若伽藍之外。寬博無礙。或有相降靜室。及俗家村落任結。於界內者。隨其遠近。立標通結。是名界大於伽藍。當依法結之。則隨界攝衣也。
然有羯磨立無村結者。若准律文。先結衣界村內攝衣。後因事起。方乃除村。今通立一法。不問有村無村。法爾須除。
釋 上明伽藍有三。此引律證。以定法式也。有羯磨立無村結者。乃曹魏曇諦律師所集羯磨云。若有村須除村。若無村不須唱除村村外界。若准律文。先結衣界村內攝衣。後因事起。方乃除村。本律云。聽諸比丘先結不攝衣界。村內攝衣。後因比丘脫衣置白衣舍。著脫衣時。形露招譏。以此白佛。佛言。自今[A45]已去。聽諸比丘結不失衣界。除村村外界。白二羯磨。故今通會諸部。立定一法。不問結時。有村無村。法爾須除。法爾者。謂理自然也。
薩婆多論正立此義。以有村來。五意故除。
釋 此引論證明。所立之法不無據也。五意者。一聚落散亂不定衣界是定。二為除譏謗故。三謂除鬪諍故。四為護梵行故。五為除嫌疑故。下文准論詳示有村故除之制意。
若先無村。作法結[A46]已。淨人住處。外村來入。隨所及處。皆非衣界。
釋 此明先無後有之義也。謂僧結界[A47]已。後有白衣。發心願為大眾執勞。入界依棲。初起房舍。隨彼住居所及之處。皆非比丘衣界攝故。此義准論文云。王來入界內施帳圍住。近左右作食處。盡非衣界。若本村還出衣界仍攝。
釋 此明先有後無之義也。准論文云。若本有聚落。結衣界[A48]已。移出界去。即此空地。名不離衣界。
若先有[1]村。在非攝。村去地空。衣界還滿。
釋 此明先有後增減之義也。上句准論文云。若先結衣界。有聚落。本小。後轉大。隨聚落所及處。盡非衣界。下句准論文云。若聚落先大。結界[A49]已聚落轉小。隨有空地。盡是衣界。
由村去來。非結解故。五分律中咸有斯意。
釋 此結上論義也。謂村落之有無大小。由村來去。增減不定。非結[A50]已復解。解而復結。衣界是定故。末引五分律者。五分羯磨。是唐開業寺愛同律師所錄。彼文云。四分十誦並悉除村。今不除者。宗旨有殊故。此則從不除。而反證有除結之制。既云宗旨各殊。今立除村村外。復何疑哉。
△結攝衣界法
時有厭離比丘。見阿蘭若處。有一好窟。自念言。我若得離衣宿者。可即依此窟住。佛言。聽結不失衣。除駛流水。
釋 此先明制緣也。厭離者。謂觀五蘊無我。身世非常樂。是苦因。厭離不著。遠眾獨棲。攝心坐禪。以期正定。乃頭陀行者。窟謂巖石之孔穴也。窟言好者。准律云。起不礙頭。坐趣容膝。亦足障水雨。方可於中坐。如是窟者佛聽結不失衣界。然此攝衣界方相。即准大界外相。更無增減。根本部結衣界文云。若僧伽時至聽者。僧伽今於此大界上。結作苾芻不失衣界。與本律云此處同一住處同一說戒無異。但彼此顯順文故。駛流者。謂疾流也。律中有隔駛流河水外。結不失衣界。時比丘往取衣。為水所漂。佛知故不聽隔流水結。除常有橋也。結時集眾羯磨人。作前方便答云。結不失衣界羯磨。若與大界同時結者。准前問答。不須更作方便。羯磨人如是白云。
大德僧聽。此處同一住處。同一說戒。若僧時到僧忍聽。結不失衣界。除村村外界。白如是。
大德僧聽。此處同一住處。同一說戒。僧今結不失衣界。除村村外界。誰諸長老。忍僧於此處同一住處。同一說戒。結不失衣界。除村村外界者默然。誰不忍者說。僧[A51]已忍此處同一住處。同一說戒。結不失衣界。除村村外界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結[A52]已准上牓示顯處。
釋 此一羯磨雖攝衣為事。衣不離人。准義應為人事故作。是屬公也。
非 七非。唯異事非。謂別立標相駛流在中。
△解攝衣界法
佛言。應先解不失衣界。却解大界。應作如是解。
釋 初結時先戒場。次大界。後攝衣界。若解時先攝衣界。次大界。後戒場。羯磨者應作前方便答云。解界羯磨。應作如是白。
大德僧聽。此住處同一住處。同一說戒。若僧時到僧忍聽。僧今解不失衣界。白如是。
大德僧聽。此住處同一住處。同一說戒。僧今解不失衣界。誰諸長老。忍僧同一住處。同一說戒。解不失衣界者默然。誰不忍者說。僧[A53]已忍同一住處。同一說戒。解不失衣界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非 此法非相。唯異事非。謂解同結。次標相。仍存餘非同前。
○結解食界法第三
佛言有四種淨地。一者檀越淨。若為僧作伽藍。未施與僧。二者院相不周淨。若僧住處半有籬障。[1]多無籬障。都無籬障。若垣若牆。若壍若柵亦如是。三者處分淨。初作僧伽藍時。檀越若經[2]營人[3]分處。如是言(某)處為僧作淨地。四者[4]作白二羯磨疑結。若疑先有淨地。應解[A54]已更結。
釋 文引藥揵度中四種淨地。皆為攝食。障僧而立。令僧不犯內煑內宿二過。故名淨地。一檀越淨者。彼雖建寺[A55]已成。未施與僧。既未施僧。處所屬他。於中煑宿。皆由檀越自作。眾僧非主無犯。故名為淨。二院相不周淨者。由其不周。與外相通。以無阻隔。是故名淨。若院相周。則有內外。不結淨地。便名不淨。三處分淨者。由初作伽藍時處分淨地基址[A56]已定故。不須更秉羯磨結也。四作白二羯磨疑結者。若無上三種緣。應作法結之。若疑先有淨地。應解[A57]已更結。
△結攝食界法
時有吐下病比丘。未及得粥便死。佛言。聽在伽藍內邊房靜處結淨廚。應唱房。若溫室。若經行堂處若出家五眾房得作。除去比丘。
釋 此先明制緣也。律云。時有吐下病比丘。使舍衛城中人煑粥。突有因緣。城門晚開。未及得粥。便死。佛知。故聽結淨厨。律中但言淨地。文云淨厨。厨者伺食之所。既聽結淨地。本為粥食。隨病所伺。故云厨也。溫室即暖室。經行堂謂禪思昏沉。必經行審諦故。僧舍別有經行堂。出家五眾房俱得作淨厨。若比丘所住者人去房空方得。若不別居。則無病犯宿煑。若沙彌房亦爾。約罪有異。此以僧界論之。如尼界中。例准僧界可知。故云五眾房也。
五分云。若於一房一角半房半角。或中庭。或通結僧坊內。作淨地並得。
釋 本部但云溫室若經行堂處結淨地。然以溫室及經行處。恐事難久遠。未便眾故。復引五分。或一或半或中。則彼此無妨也。或通結僧坊內者。坊乃邑里之名。今以僧房多故借稱。謂隨僧寺內無礙之處。量度而結。須知法勿違制。處不一定。
律令唱相。[1]令結法時。僧在院外。遙唱遙結。應唱相言。
釋 遙唱遙結者。若結作法界。原為攝僧。故集界內。今結淨地。本為障僧。故集院外。令其遙唱遙結也。
一知僧事比丘。應具儀唱相言。
大德僧聽我比丘為僧唱淨地處所。此僧伽藍內東廂厨院中。若諸果樹下。並作淨地(如是三[2]〔說〕)。
若更唱餘處。[3]住時據量。隨事通局。羯磨[4]處作是白言。
釋 文中但舉東廂有果樹處唱相。若更唱餘處。應住立少時。據處量度。或是果樹。或樹無果。或樹果俱無。或一房一角。半房半角。並須隨事曉了通局之相。於羯磨處。先作前方便答云。結淨地羯磨。羯磨者作是白言。
大德僧聽。若僧時到僧忍聽。僧今結東廂厨院中。若諸果樹下作淨地。白如是。
大德僧聽。僧今結東廂厨院中。及諸果樹下作淨地。誰諸長老。忍僧結東廂厨院中。及諸果樹下作淨地者默然。誰不忍者說。僧[A58]已忍結東廂厨院。及果樹下作淨地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釋 律云。若樹根在不淨地生。枝葉陰覆淨地。不得安淨物在上。若樹上果自墮。風吹雨打。諸鳥觸墮。若不作意淨。若作意使墮不淨。若樹根在淨地生。枝葉陰覆不淨地。得安物在上。果墮亦淨。
此一羯磨。因病者藥食事故作。乃屬一人之私。若為久存。以待僧病者。是屬公也。
非 其法非。謂依文牒秉。實處相乖等。
事非。謂唱相聚內。立標分畔。
餘非准常。
△解淨地法
律云。若有緣者。解[A59]已更結。不出解文。例准解法。應言。
釋 結制遙結。解應遙解。眾集院外[A60]已。羯磨者作前方便答云。解淨地羯磨。應如是言。
大德僧聽。若僧時到僧忍聽。僧今解(某)處淨地。白如是。
大德僧聽。僧今解(某)處淨地。誰諸長老。忍僧解(某)處淨地者默然。誰不忍者說。僧[A61]已忍解(某)處淨地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非 此中唯異法事。法非。謂說乖先結等。
事非。謂院內集解也。
餘俱如前。
釋 按十誦律中。佛在舍衛國。諸比丘作淨地羯磨。佛言。從今不應結淨地。若作者突吉羅。葢佛智徹知末世比丘受僧常食者多。淨地難奉烟厨不免故爾。佛自遮止。一絕白衣之譏。次決緇流之疑。而令僧徒安樂進道也。宣祖依法集列。為明結界三種宗意。故今續釋引律開條。為就時宜。行用有據故。
△結庫藏法 差人守庫藏法
續 此二法准白二綱目。今依衣揵度續入。律云。時諸比丘大得可分衣物。各相推倚。不肯藏舉。遂失。佛言。及有見者應收舉。又客比丘來。移衣物。著餘房。不堅牢。故聽別房結作庫藏。白二羯磨。唱房名。若溫室。若重樓。若經行屋。集僧作前方便答云。結庫藏羯磨。秉法者作如是白云。
大德僧聽。若僧時到僧忍聽。僧結(某)房作庫藏屋。白如是。
大德僧聽。僧結(某)房作庫藏屋。誰諸長老。忍僧結庫藏屋者默然。誰不忍者說。僧[A62]已忍結(某)房作庫藏屋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此一羯磨為事故作。是屬公也。
非 唯異法事。法非。謂房名錯唱等。
事非。謂處不堅牢。風雨易入等。
餘非准前。
時彼庫藏無人守。不堅牢。聽差守庫藏人。白二羯磨。作前方便答云。差守庫藏羯磨。作如是白言。
大德僧聽。若僧時到僧忍聽。僧差(某甲)比丘。作守物人。白如是。
大德僧聽。僧差(某甲)比丘。作守物人。誰諸長老。忍僧差(某甲)比丘。作守物人者默然。誰不忍者。說僧[A63]已忍差(某甲)比丘作守物人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此一羯磨亦為事作。是屬公也。
非 人非。謂所差乏德等。
餘非同上。
第二諸界結解篇竟。
毗尼作持續釋卷三
音義
禹貢治水分九州也。謂荊。梁。雍。豫。徐。揚。青。兗。冀。
羮整塊煑熟不和汁者是。
羅閱城即王舍城也。
疲勞力乏倦也。
壍籤去聲。坑壍也。又遶城水也。
邑凡有宗廟先君之主曰都。無曰邑。古以四井為邑也。
創始造也。
訖音吉。盡也。
饑饉穀不熟曰饑。菜不熟曰饉。
橛音掘。杙也。即木段。
漲水泛溢也。
輙音懾。擅專自是也。
檀越或云檀那。譯云施主。由行檀捨。自可越度貧窮苦故。
垣墻音員。低者垣。高者墻。
柵音折。編木而成。
經營縱廣曰經。回旋曰營。
伺音四。偵候也。偵音稱。探伺食也。
廂音湘。廡也。廊也。東西室也。
校注
[0376001] 戒下一有同字 [0376002] 異上有為字 [0376003] 合一作法 [0377001] 比丘一作人 [0377002] 橛一作栓 [0377003] 如等四字一作三說已 [0377004] 知一作和 [0377005] 船一作舡 [0377006] 梁下有者字 [0377007] 一無從戒至相也五十六字 [0378001] 此上一有從戒場外相東南角標外二尺許某標者〔此約當時有者言之不必誦文〕二十八字 [0378002] 一無如是二字 [0378003] 已下有若欲唱相應將四五比丘出戒場外盡標相內集僧然後唱二重標相已二十八字 [0378004] 無之字 [0378005] 與一作興 [0378006] 疾下一有疾字 [0378007] 一無故字 [0378008] 今下一有有字 [0380001] 村下一有村字 [0381001] 一無多等四字 [0381002] 營一作勞 [0381003] 分處作處分 [0381004] 作上一有僧字 [0382001] 令一作今 [0382002] 說一作唱 [0382003] 住一作任 [0382004] 處作者【經文資訊】《卍新續藏》第 41 冊 No. 730 毗尼作持續釋
【版本記錄】發行日期:2022-01,最後更新:202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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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界結解篇第二
釋 於首篇中。前舉綱領。略明緣集。後辯緣成壞。廣引教相。是非既彰。理應作辦。律云。若作羯磨。必先結界。故第二篇復明諸界結解。俾作法有依。而界言諸者。文中詳列十二種結法十一解法故。
界別有三攝。僧界攝人。以同處令無別眾罪。
釋 此明結界之宗意也。初句總標。向下分釋。第一攝僧界者。初始登壇。羯磨成就。即名得處所。比丘謂得與僧同一界住同誦戒羯磨也。若不結界。以收攝之。則西竺五天沙門難共。東土九州比丘焉同。故制結界。集僧界外不攝。故別眾罪者。若同一界違和不集。得越毗尼罪。若一界內別作羯磨誦戒。得偷蘭遮罪。是破僧方便故。
攝衣界。攝衣以屬人。令無離宿罪。
釋 第二攝衣界者。佛言比丘護衣如[A1]己皮。護鉢如眼目。三衣一鉢恒隨其身。猶鳥二翼。飛往無礙。故制攝衣界。為令人住衣。隨不得離宿。若三衣中離一一衣。以捨墮罪治。若離鉢。以突吉羅罪治。
攝食界。攝食以障僧。令無宿煑罪。宗意如此。
釋 第三攝食界者。食乃資生。飲食是助道要緣。即二五食等。並羮粥之類。律制比丘不得界內共殘食宿。及自燒煑。後因病緣。聖愍開聽。於僧界中別結淨地。令看病人竝病者共宿煑。若無病比丘共宿煑者。犯波逸提罪。故云障僧。然審結界宗意。大約如此。
○僧界結解法第一
有三種僧界。一者大界。二者戒場。三者小界。今就大界內又有三種。謂人法二同。法食二同。法同食別。初准本制。後隨緣別開。
△結初大界法
時四方僧集會疲極。佛言。聽隨所住處結界。應盡集不得受欲。是中舊住比丘應唱大界四方相。若有山樹林池城塹村舍。隨有稱之。應須義設方法。如前僧法中。具七緣[A2]已。一比丘告僧云。
釋 此引說戒揵度。明其本制之緣也。時佛在鷲嶺山中。聽諸比丘詣羅閱城說戒。在諸方聞者來集疲極。諸比丘白佛。佛言。自今[A3]已去。聽隨所住處。若村若城邑境說戒。聽白二羯磨結界。當唱四方相。因是發起。文云應須義設方法。如前僧法中。具七緣者。謂初篇僧法稱量前事等。十緣中除法起託處僧集。約界及說欲也。由始結大界無處可託。無界可約。既無界限。故不說欲。所以凡初結界。除其二四七。唯具七緣也。文云一比丘告僧者。此處儀式不顯。作法失次。今准根本部百一羯磨加儀。彼云結大界法。舊住苾芻先共觀大界四方相。既知相[A4]已。鳴揵槌。作前方便。眾皆盡集。舊苾芻稱大界四方標相。眾知相[A5]已。令一苾芻作白羯磨。(文)故今採效。若依城邑村落境內僧伽藍住。欲行僧法。創結大界者。隨此境內比丘若干應須往約結期。先共觀其標相。各須明記無忘。俾臨時聞唱告之聲。心中憶想標相隨現。至期鳴槌盡集。不得不來受欲。若有沙彌及淨人等。應遣離見不聞處。眾中能唱大界四方相。一舊住比丘出眾。向上座作禮一拜。告白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