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資糧果章第七
釋曰:由入應知勝相,菩薩得何果?菩薩得資糧果有八種。
論曰:由入此相得入初歡喜地。
釋曰:此文即顯三果,一得勝時、二得勝方便、三得勝果。初即第一明得勝時果。從始發心修行求至此時,今始得之,故名為初。所求之時是入真觀時,此明得住真如果。又捨凡夫二乘位,始得菩薩真位,故名勝時。此時是轉依時故,名此初時為勝時,即是明轉依果。歡喜即第二,明得勝方便果。捨自愛名歡,生他愛名喜。若不惜自身、不憎惡他,於眾行中無難行者,此心於方便中最勝,以為眾行根本故,故初地從此立名。又未曾得大用及出世心,得時有大欣慶故,名歡喜地,即明第三得勝果。住攝是地義,出離真如是地體,住於此體故名勝果。地因名攝,謂福德智慧二種資糧。又所攝名攝,謂所利益眾生。又果名攝,謂無上菩提。又障名攝,謂三煩惱。如此等義說名為地,以是地所攝故。
論曰:善通達法界。
釋曰:即明第四得勝通達果。勝通達有三義:一由得四依故,菩薩依法不依人等,由此通達如來所說一切三乘三藏。菩薩如理釋文,是[9]故由文能令自他解真如法界。二如來安立十地,約法界有十重,從初通達乃至上地皆善通達。三約四種方便故善通達法界,謂能通達生死苦,而能恒入是二方便。能通達涅槃,而不速求是二方便。能通達苦異凡夫,入苦而不厭怖異二乘。能通達涅槃樂異凡夫,而不速求涅槃異二乘。
論曰:得生十方諸佛如來家。
釋曰:即明第五得勝定位果。由入此勝相,是人決定應破無明㲉,不於卵中爛壞捨命。復次是人由入此勝相決定,應續十方諸佛種性令不斷絕,以自應成佛又令他成佛故。復次佛子有五義,一願樂無上乘為種子、二以般若為母、三以定為胎、四以大悲為乳母、五以諸佛為父,由此等義故說得生佛家。
論曰:得一切眾生心平等。
釋曰:即明第六得勝恩養果。恩養有四種:一廣大、二最極、三無邊、四無倒。由此四義故,於眾生得平等恩養心。復次如菩薩於自身起般涅槃心,於一切眾生平等起般涅槃心。復次由菩薩已得自他平等,求滅他苦如求滅自苦。
論曰:得一切菩薩心平等。
釋曰:即明第七得勝意用果。菩薩若欲有所為作,必先思量,故名為意。後如所思量而作,故名為用。復次求得三事為意,謂未下種令下種,未成熟令成熟,未解脫令解脫。行四攝為用,由前[10]二攝令發心,由利行令成熟,由同利令解脫。
論曰:得一切諸佛如來心平等。
釋曰:即明第八得勝至得果。菩薩在見位中已得如來法身,由得此法身是故與諸佛心平等。復次於自身見法界無差別故,不見三世諸佛法界異自法界,故得諸佛心平等。
論曰:此觀名菩薩見道。
釋曰:菩薩見有三種,一除方便見、二應除見、三除滅見。除方便見者,謂四種如實智。應除見者,謂分別、依他二性。除滅見者,謂三無性。此三見皆[11]因唯識觀得成,故名[12]此觀為見道相生明次第。
二智用章第八
論曰:復次何故菩薩入唯識觀?
釋曰:此問顯二義,一顯唯識觀難入、二顯若得入有無窮利益用。
論曰:由緣極通法為境。
釋曰:先明入前後兩觀方便,答第一問入唯識觀道。此智有四德:一無倒、二清淨、三寂靜、四微細。此即明第一無倒。通法有四品,謂下、中、上、上上。下品謂一切有流苦,中品謂一切有為無常,上品謂一切法無我,上上品謂三無性。緣三無性為境,是故無倒。
論曰:出世。
釋曰:即第二清淨,由是出世無流智故清淨。
論曰:奢摩他。
釋曰:即第三明寂靜,由此智依奢摩他起,離散動地,是奢摩他智,故名寂靜。
論曰:毘鉢舍那智故。
釋曰:即第四微細,顯是菩薩修慧,非聞思慧及二乘修慧。此即初入唯識觀方便。
論曰:由無分別智後所得。
釋曰:欲顯此智從無倒智生故無倒,無倒故是如理智。
論曰:種種相識為相智故。
釋曰:此顯如量智似一切[1]境起,以一切境識為相,於一切所知無礙。由此智得入唯識後觀,此即入後觀方便。由前後方便難入故,唯識觀難得。
論曰:為除滅共本阿[2]梨耶識中一切有因諸法種子。
釋曰:此下正明二智用。[3]二智用有三種:一滅障、二立因、三得佛法用。此文即明第一滅障用,現在惑未滅令滅故言除。未來惑未生遮令不生,故稱滅。唯識道通滅不淨品種子因果,因有三種:一因緣、二增上緣、三緣緣,果即是不淨品種子。既通滅種子因果,故稱共。阿陀那識及六識,為不淨品因緣故,名本。[4]阿黎耶識是不淨品增上緣,緣緣即是六塵,六塵為種子緣緣故。一切法種子,即是一切不淨品法種子,種子即是果,此果有緣緣等三因。阿黎耶識既是種子增上緣故,種子在阿黎耶識中。
論曰:為生長能觸法身諸法種子。
釋曰:即明第二立因用。諸法即是六度。菩薩所行六波羅蜜熏習,能為無上菩提因,故名種子。此種子若生若長,能證得如來法身,故名為觸,為生長如此福慧二因故。入唯識觀故,唯識觀能立因,令得無上菩提。
論曰:為轉依。
釋曰:此下明第三得佛法用。為得如來無垢清淨法身,即[5]漏盡無畏。
論曰:為得一切如來正法。
釋曰:即是能說障道、能說盡苦道二無畏,為利益他為安立正法。
論曰:為得一切智智。
釋曰:即是一切智無畏。此三句即顯三德,初明斷德、次明恩德、後明智德。
論曰:故入唯識觀。
釋曰:為成就前三用,故入唯識觀。若由無分別智滅障立因得果,故入唯識觀。入觀後,無分別後智其用云何?若依無分別智,正說諸法因果無有功能,以此智無分別故。由無分別後智,於諸法相中菩薩自無顛倒,如自所證,亦能為他說諸法因果。為得此兩用故,菩薩修無分別後智。
論曰:無分別智後所得智者,於本識及所生一切識識及相識相中。
釋曰:此文顯菩薩由此智,於因果中無倒本識是依他性,即是正因,所生一切識識即是本識所生果,謂七識,即是分別性相識,即是器世界及六塵,亦是本識果,亦是分別性。此文具明三相,謂內相、外相及內外相,故言相中。菩薩於如此因果中無復顛倒。
論曰:由觀似幻化等譬,自性無顛倒。
釋曰:菩薩以無分別後智觀此因果相,自然無顛倒,不執有外塵內根,唯識是實有法。何以故?菩薩已了別此等法似幻化等譬故,不可依見聞覺知相判諸法為實有。何以故?此心是清淨本所流故。
論曰:由此義故,菩薩如幻師,於一切幻事自了無倒。
釋曰:如幻師於幻事生見聞等四識,不依此識了別幻事。如本所解了別幻事故,於幻事中無倒。菩薩亦爾,由依本智了別故,於一切相及因果中無復顛倒,是名菩薩自利。
論曰:於一切相因緣及果中,若正說時常無偏倒。
釋曰:若菩薩依本智作利他事,謂正說三乘、三藏及五明等義,常無偏倒相違。不實不定名偏。符理真實不可動為無偏。處時相[6]濫名倒。隨處隨時隨相名無倒,是名菩薩利他。
二智依止章[7]第九
論曰:是時正入唯識觀位中,有四種三摩提,是四種通達分善根依止。菩薩云何應見?
釋曰:此問欲顯入觀有三義,一真境、二奢摩他、三毘鉢舍那。為明應入處,故言正入。唯識觀位中,唯識處即三無性真如。此真如非散動智境故,說四種三摩提為依止;是境與[8]智不可分別故,說四種通達分善根為能證。云何應見此法?
論曰:由四種尋思,於下品無塵觀忍。
釋曰:樂觀無塵義,故名為忍。此忍未離三相,謂觀善成就因緣、惑污、清淨。未隨意修習,故是下品。
論曰:光得三摩提。
釋曰:無塵智名光。此定以無塵智為所得,此定為無塵智依止,故名光得。定即奢摩他。智即毘鉢舍那。若具五分五智,此定名三摩提。
論曰:是[9]煖行通達分善根依止。
釋曰:福德智慧[1]二行為煖行體,即是三十七品。此行是能燒惑薪道火前相,故名煖。此暖行已過地前四位,決定了別真如智,名通達。此方便道能助成通達智,故名分。能資生究竟位,故名善根。此定能為通達分增上緣,故名依止。又三十七品中立定為所依止,餘三十六為能依止。就三十六中,般若是通達,餘三十五為分。三十六通名善根。又四善根即是四分。
論曰:於最上品無塵觀忍光增三摩提,是頂行通達分善根依止。
釋曰:已離三相故,是最上品。無塵觀忍如前釋。無塵智名光。此智於方便中勝進,故名增。此定為無塵勝進智依止,故名光增。亦以福德智慧二行為頂行體。頂有三義:一如人頭頂能持身命,修道者亦爾,若至此位善根則不可斷。二如山頂是退際,有人至山頂而退還。修道者亦爾,或有至此位,住方便中不進故名退。三如山頂是進際,或有人至山頂而更昇進。修道者亦爾,或有至此位而進入勝位,故立頂名。已說菩薩於四種尋思修煖頂二種方便道。於四種如實智中修道云何?
論曰:於四種如實智,菩薩已入唯識觀,了別無塵故。
釋曰:若菩薩過四種尋思度煖頂兩位,則在四種如實智位中,菩薩緣何境?菩薩但緣唯識為境。緣唯識境,復何所得?了別無塵義。除無明及疑惑故,名了別。此三句顯位及境智。
論曰:正入真義一分。
釋曰:由此智故,菩薩入真義一分,謂無相性。未入無生性及無性性。
論曰:通行三摩提,是隨非安立諦忍依止。
釋曰:體無塵智名通,此定以無塵智為行,即為無塵智行依止,故名通行。三無性所顯人法二空,名非安立諦。何以故?此諦通一切法無有差別,故名非安立。無[2]到無變異,故名諦忍。能符從此義,故名隨。亦以福德智慧二行為忍體。菩薩已決了無外塵義,於無能取所取義中心生信樂,故名忍。又能安受上品諦義,故名忍。於上品諦中心無退失,故名忍。
論曰:此三摩提最後剎那了伏唯識想。
釋曰:此三摩提即是通行三摩提,取通行上上品最後一剎那定。由先了別無相性,後更思量所緣既無所有,能緣必不得生,由此了別故能伏滅唯識想。唯識想既滅,從最後剎那更進第二剎那,即入初地。
論曰:轉名無間三摩提。
釋曰:此定與初地相隣,不為餘心所隔,故名無間。又下地惑不能礙其入初地,不如下地道隔勝方便不得即入初地,故稱無間。
論曰:應知是世第一法依止。
釋曰:菩薩以地前為世法,登地為出世法。此無間定猶是世法,於世法中無等,故名第一。何以故?世間眾生無有修行能等此法者。又此定雖是世法,能為菩薩出世道增上緣,餘世法則無此義,故名第一。又唯一剎那,故名第一。
論曰:此四種三摩提,是菩薩入非安立諦觀前方便。
釋曰:前二定是無間修,後二定是恭敬修。欲顯此四定非真道故,故說是前方便。
二智差別章第十
論曰:若菩薩如此入初地,已得見道,得通達入唯識。
釋曰:此下顯見道為修道依止。由先成立見道故,修道得成。若菩薩於願樂地中具修諸方便,得入初地。所以得入初地,由得見道故,見道即無分別智。所以得無分別智,由通達真如及俗諦,故知塵無所有是通達真[3]如,唯有識是通達俗。復知此識無有生性是通達真[4]如,此識是假有為通達俗。若不通達俗,無以能得見真,以離俗無真故。若不通達真,無以遣俗,以俗無別體故。所以能通達真俗,由能解唯識理故。此文即顯四義:一出世果、二出世行、三出世、境四出世方便。初地是果,總有為無為法為體。福德智慧行[5]是有為,真如及煩惱不生是無為,初地是假名。由是總故,見道是行,所通達真俗是境,入[6]唯識是方便。由入唯識為方便故能通達真俗境,由通達真俗境故得無分別智行,由得勝行故得初地果。
論曰:云何菩薩修習觀行入於修道?
釋曰:此云何凡問十義,一相、二次第、三修、四差別、五攝相助、六攝相礙、七功德、八更互觀察、九名、十淨不淨。數修所得為修習。福德智慧為行。般若為觀。一切行悉是般若事,皆屬般若,故名觀行。又六度之中般若為第一,故名觀行。又見道名觀,從見道後所得悉名為行。菩薩依止見道,以何相等得入初地?
論曰:如佛廣說所安立法相於菩薩十地。
釋曰:此中先明三慧境,後明三慧功能。此文即明三慧境。佛廣說是聞慧境。所安立法相,即相等十種法相,是思慧境。於菩薩十地,即修慧境。小乘亦有十地,故以菩薩標之。地地皆有十相,故言十地。
論曰:由攝一切如來所說大乘十二部經,故得現前。
釋曰:此下明三慧功能。此即明聞慧功能。聞慧能通達十二部教,故言攝。
論曰:由治所說通別二境。
釋曰:此明思慧功能。通別二境即相等十法,思慧能[1]研習此十法,故言[2]治。
論曰:由生起緣極通境。
釋曰:此下明修慧功能。方便為生,正觀為起,無間道為生,解脫道為起。入分為生,出分為起。見道為生,修道為起。出世道為生,世間道為起。如理如量智所緣為極通境。
論曰:出世無分別智及無分別智後所得。
釋曰:此正明修慧體。
論曰:奢摩他、毘鉢舍那智。
釋曰:顯此二智寂靜無倒,由奢摩他故寂靜,由毘鉢舍那故無倒。
論曰:由無量無數百千俱胝大劫中,依數數修習。
釋曰:此文顯三慧具四種修,不可以譬類得,知為無量。不可數知,為無數。百億為一俱胝,非一俱胝故言千,亦非一千故言[3]百。非小劫故言大。此即明長時修、數數修習,即顯無間恭敬無餘三修。
論曰:由昔及今所得轉依。
釋曰:先於入見位時所得轉依,此法是修道攝持故。一切所修皆成聖道,已過願樂地故。
論曰:為得三種佛身,更修加行。
釋曰:是修道攝持究竟用。由如此道理,菩薩更修加行。先修道為見真如,今重修道為得三身,故言更修。復次。
論曰:云何?
釋曰:云何是問詞。凡約六義為問:一約修位境界為問。修道境界自有三種,一加行依止,謂文教;二[4]修行資糧,謂依理判義;三修行所通達處,謂修慧境界。後三句明三慧境界,以答此問。二約修位三慧功能為問。後三句明三慧功能,以答此問。初明聞慧是修慧方便,次明思慧是修慧資糧,後明無分別智是修慧體。三約修位修慧因果為問。後明無分別智後所得,以答此問。由修慧此智得生故,是修慧果。若無此智不得進後道故,是修慧因。四約修位四修為問。後明長時修乃至無餘修,以答此問。五約修位依止為問。後明轉依,以答此問。若無此轉依為依止,修位不成聖道。何以故?凡夫依未轉故。六約修位勝用為問。後明三身,以答此問。為圓滿自利利他兩用,故修加行。復次。
論曰:云何?
釋曰:通問修位次第。後具明次第,從初起修心乃至修位究竟,以答此問。先以三句明聞思修位即三慧境;次三句顯能入三境功能即是三慧;次顯利他功能即無分別智後所得,如自所證為他解說;次明四修,顯修位由四修得成滿;次明轉依,顯自利轉依是得法身四德之本,故是自利。次明三身,三身於究竟修位得成,能平等利益自他,法身是自利、應化二身是利他。復次。
論曰:如佛廣說所安立法相於菩薩十地。
釋曰:十地即《華嚴經》中十地品所顯文句。此文句中,如來廣說隨所安立道理。復次。
論曰:由攝[5]一切如來所說大乘十二部經,故得現前。
釋曰:合如來所說一切法,通為一境。復次。
論曰:由治所說通別二境。
釋曰:所合之境為單為複?欲顯雙觀真[6]俗通一無相。復次。
論曰:由生起緣極通境,出世無分別智及無分別智後所得奢摩他毘鉢舍那智。
釋曰:顯道二體更互相[7]攝。由奢摩他故智不散,由毘鉢舍那故定無噉味等染污。復次。
論曰:無分別智後所得奢摩他毘鉢舍那智,由無量無數百千俱胝大劫中依數數修習,由昔所得轉依,為得三種佛身更修加行。
釋曰:此智為是世智、為出世智?不可說是世智,以非世間所習故;不可說是出世智,以於世間心中起故。故此心異無分別智心,此心亦可說世出世及非世非出世。此二智於長時數習故得轉依,由轉依故菩薩作心云:我今必定應得三種佛身。為此義故更修加行。
論曰:是聲聞見道?是菩薩見道?此二見道差別云何?
釋曰:聲聞見道是他道,菩薩見道是自道。此二見道,道差別及果差別。其相云何?
論曰:聲聞、菩薩見道,應知有十一種差別。
釋曰:前五明道差別,後六明果差別。前五明道差別者。
論曰:何者為十一?一、由境界差別,謂緣大乘法為境。
釋曰:如來所說大乘十二部經,說修行法,緣此法為境故發道心。小乘道則無此事。
論曰:二、由依止差別,謂依大福德智慧資糧為依止。
釋曰:此道與二乘及世間道有異,世間但修福德而無智慧,二乘但修智慧而無福德,菩薩具修福德智慧故[1]助道[2]得成。助道即是依止,此依止在道方便中即思修二慧。
論曰:三、由通達差別,謂通達人法二無我。
釋曰:先於方便中已得思修慧,從此得入真觀能通達人法二無我理故,於人法不生愛著。凡夫著人,二乘著法,菩薩並不著,故言離欲人法。此即明菩薩所得真修慧,是正道體,異於小乘。
論曰:四、由涅槃差別,謂攝無住處涅槃以為住處。
釋曰:此涅槃非是道果,是道住處。何以故?由菩薩行般若,觀察生死過失,故修道不在生死。由菩薩行大悲,觀眾生[3]苦,起救濟心,雖不在生死而不捨生死,故不住涅槃。由道住此處,不執真俗二相生故,名無相道。小乘道則無此事。
論曰:五、由地差別,謂依十地為出離。
釋曰:道有下中上,上即是十地。此十地出離四種生死,為通功能。依此十地菩薩道能出離,異於小乘。後六明果差別者。
論曰:六、七、由清淨差別,謂滅煩惱習氣,及治淨土為清淨。
釋曰:前有五事已明道差別,此下六事次明修道所得果與二乘有異。第六明內清淨,第七明外清淨。內由自相續中修道,滅除煩惱習氣故,名內清淨。外由修淨土行,所居之土無有五濁,如頗[4]黎[5]柯等世界故,名外清淨。內為自清淨,外為清淨他。小乘則無此事。
論曰:八、由於一切眾生得平等心差別,謂為成熟眾生,不捨加行功德善根。
釋曰:菩薩如自身應般涅槃,欲般涅槃一切眾生。由此平等心故,不捨加行功德善根。餘度為功德,般若為善根。又五度為功德,精進為善根。又般若精進為善根,餘度為功德。[6]小乘則無此事。
論曰:九、由受生差別,謂生如來家為生故。
釋曰:見真如理、證佛法身,能使如來種性不絕,故稱生如來家。由生如來家,乃至當來得成佛故,言為生故。小乘則無此事。
論曰:十、由顯現差別,謂於佛子大集輪中常能顯現,為攝受正法。
釋曰:諸菩薩通稱佛子。眾多菩薩聚會,故言大集。如來所說法有三義故名輪,一能上下、二未得能得已得能守、三能從此到彼。菩薩常於大集中顯現,示不破僧;常於法輪中顯現,示能護持正法。已得令不失為攝,未得令得為受。小乘則無此事。
論曰:十一、由果差別,謂十力、無畏、不共如來法及無量功德生為果故。
釋曰:菩薩修道皆為得如來如此等果。小乘則無此事。
論曰:此中說兩偈。
釋曰:此中即見道中說兩偈,顯從見道方便入真如觀。
論曰:
論曰:名義互為客,菩薩應尋思。
釋曰:名於義中是客,義於名中亦是客,以非本性類故。菩薩入寂靜位,應觀此道理。此即第一尋思方便。
論曰:應觀二唯量及彼二假說。
釋曰:菩薩應觀名義二法,唯無所有為量。何以故?義有二種,一自性、二差別,悉無所有,但是假說。此假說若與義同,義無所有,假說亦無所有。若與義不同,則自然無所有。假說即是名,名無所有,故於義是客;義無所有,故於名是客。無所有是名義本性故,以本性為唯量。若分別作名義,此分別本性無相故,以無相為名義唯量。此即第二如實智方便。
論曰:從此生實智,離塵分別三。
釋曰:從四種尋思生四種如實智。何人能得此四智?若人能見三種但是分別實無外塵,此人則得一分如實智。何者是三分別?一分別名、二分別自性、三分別差別。
論曰:若見其非有。
釋曰:前二句明了達三分別得入無塵觀,依依他性以遣分別性。此句明依真如遣依他性。云何能遣?由名義無所有,能分別亦不得是有。何以故?若所分別名義是有,能分別緣此名義可說是有。由名義無所有,所分別因緣既是無,能分別體亦無所有。若菩薩見[1]名義無所有故,能分別亦無所有,此菩薩得入何觀?
論曰:得入三無性。
釋曰:菩薩見名義更互為客,入異名義分別性。若菩薩見名自性假說、差別假說唯分別為體,得入分別無相性。若菩薩但見亂識無六種相,此亂識體不成故不可[2]說,因緣不成故不可執有生起。此中分別既無,言說亦不可得,則入依他無生性。若菩薩見此二義有無無所有,則入三無性非安立諦。
論曰:[3]又正教兩偈,如《分別觀論》說。
釋曰:今此論中顯入見道境智不圓滿,故引分別觀論兩偈顯成此義。何人何位能見此心但是影無實法義?
論曰:
論曰:菩薩在靜位,觀心唯是影。
釋曰:唯菩薩人在寂靜位能作此觀法,義實無所有,心似法義顯現,故說唯是影。
論曰:捨離外塵相,唯定觀自想。
釋曰:若人在寂靜位中已了別心唯是影,能除外塵相,是自心似法及義相起,作如此觀。
論曰:菩薩住於內。
釋曰:若菩薩心如此得住實無有塵,心緣內心起不緣外塵,故住於內。若住於內,此心定何所觀?
論曰:入所取非有。
釋曰:是所取義實無所有,菩薩能見所取境空。
論曰:次觀能取空。
釋曰:由所取義既實非有,世間所說心是能取,如此道理亦不得成,是故觀行人亦不見有能取心。前已不見所取,後又不見能取,是時觀行人有何所得?
論曰:後觸二無得。
釋曰:真如非所取非能取,以無所得為體故,說真如為二無得。是人先已入無相性,次入無生性,後入真如無性性。觸以入得為義,由入得真如故名為觸。前兩偈與後兩偈異相云何?前兩偈約名義及假說,顯四尋思及四如實智為方便得入真觀;後兩偈明三性體及三無性。又前兩偈顯正教,明入三性及三無性;後兩偈顯所入三性及三無性。
論曰:復有《大乘莊嚴經論》所說五偈為顯此道。
釋曰:經義深隱難解,如實顯了經中正義,故名莊嚴[4]經論。論解此經,故得莊嚴名。莊嚴經論中有眾多義,今但略取五偈。此偈欲何所顯?此偈為顯於修道中難覺了義。
論曰:
論曰:菩薩生長福及慧。
釋曰:菩薩如前釋,生在見位,長在修位。又初剎那名生,後剎那名長。又單名生,複名長,菩薩所修唯複無單,故生長一時而成。所生長何法?謂福及慧。施等三度名福,般若名慧。精進及定若為生福則屬福,若為生慧則屬慧。所以爾者,精進若[5]生布施、持戒、忍辱則屬福,若為生聞思修慧則屬慧。定若依四無量起緣眾生為境則屬福,若為生盡智無生智及無分別智等則屬慧。誰能生長?謂菩薩人。
論曰:二種資糧無量際。
釋曰:此福及慧有二種功用,一能助道、二能成道體。由此二故道得成就,故說此二為道資糧。此二用幾功力、凡經幾時得成就道?功力無量、時節無際,無言顯長遠。譬如說大海無量、大劫無際,以長遠故。資糧亦爾,修一一度皆遍一切眾生,故功力無量。修一一度經三阿僧祇劫,故經時無際。
論曰:於法思惟心決故。
釋曰:由定後心觀察諸法,是故於法心得決定。又菩薩備修五明,於度量方便具足自能,故於思惟心得決定。
論曰:能了義類分別因。
釋曰:菩薩能比能證,故名能了。真俗二諦名為義類。知此義類但以分別為因,是故能了。
論曰:
論曰:已知義類但分別。
釋曰:由菩薩已於義類及分別心決定故。
論曰:得住似義唯識中。
釋曰:由菩薩如此思惟,但識似塵顯現故,菩薩心住唯識中不緣外起。
論曰:故觀行人證法界。
釋曰:由觀行人離外塵但緣識住,知塵無相,名證法界。
論曰:能離二相及無二。
釋曰:所證法界有何相?離能取所取二相,及無人法二分別。如此法界,菩薩已證。
論曰:
論曰:若離於心知無餘。
釋曰:由此方便令法界可證。今顯此方便,知離唯識外無別有餘法。
論曰:由此即見心非有。
釋曰:由見所緣義非有,知能緣心亦非有。
論曰:智人見此二不有。
釋曰:智人謂諸菩薩,見境及心二皆非有。
論曰:得住無二真法界。
釋曰:菩薩若見二皆非有,則得住真法界。真法界者,無塵無識,故言無二。離顛倒及變異二虛妄故名真,是諸法第一性故名法界。
論曰:
論曰:由無分別智慧人,恒平等行遍一切。
釋曰:此已見真如菩薩說名慧人,已於見道中得無分別智。此智何相?一以無退為相,不退故稱恒。二以平等行為相,此智見一切法平等理猶如虛空,於如來所說十二部修多羅三乘等法,同見一味無有差別。內外法名一切。內外諸法同一如性,故名為遍。平等行,顯智慧體。遍一切,顯智慧境界。由如此無分別智,菩薩欲何所作?
論曰:染依稠密過聚性。
釋曰:三種不淨品名染。此[1]染以過聚性為依止,從過聚性生故。此過聚性名稠密,以難解難破故。離如來正教,餘教不能令解,故言難解。離無分別智,餘智不能破,故言難破。一切染污法熏習種子,是過聚性體。
論曰:遣滅如藥能除毒。
釋曰:此性是三品不淨法因,難解難破[2]惑等熏習種子為性。由無分別智聰慧人能遣能滅此過聚性,如阿伽陀藥能除諸毒。遣約現在,滅約未來,即是菩薩盡無生智。
論曰:
論曰:佛說正法善成立。
釋曰:一切三世諸佛共說此法,所說理同不相違背,故名正法。又欲顯說者勝,故言佛說。由所說道理勝及所得果勝,故名正法。如來成立正法有三種:一立小乘、二立大乘、三立一乘。於此三中第三最勝,故名善成立。
論曰:安心有根於法界。
釋曰:菩薩先已得聞思二慧,安心於如來正法中。後合觀如來一切正說為境界,即是無分別智,此智名有根。得此智已餘智皆滅,唯此智不可動壞,故名有根。復次於三無流根中此智為第一,謂未知欲知根,故名有根。復次解脫有三事,一能生解脫、二能持解脫令住不失、三能用解脫自利利他。此解脫三事,即配三無流根。此無分別智通於三處得名,自體是根,又能為他作根,故名有根。此有根心安住法界中。
論曰:已知憶念唯分別。
釋曰:菩薩已住有根心中,後出觀時在無分別後智心中,如前入觀事皆能憶念,知此憶念非實有,唯是分別。由無分別智及無分別後智,菩薩得進何位?
論曰:功德海岸智人至。
釋曰:如來功德因中有十地十波羅蜜等,果中有智德、斷德、恩德。如此諸德[3]唯佛一人,餘人所不能得,故名為海。因果究竟名之為岸。智人即是菩薩。菩薩乘前二智,能至未曾至功德海岸。此中五偈總明眾義,第一偈顯道資糧,第二偈顯道加行,第三偈顯見道,第四偈顯修道,第五偈顯究竟道。[4]
攝大乘論[5]釋卷第八
校注
[0206004] 卷第【大】,論【聖】 [0206005] 八【大】*,十九【明】* [0206006] 釋應知入勝相第三之二【大】,入勝相之二【宋】【元】【宮】,應知入勝相第三之二【聖】 [0206007] 入勝相第三之二【大】,入勝相品第六之餘【明】 [0206008] 第三之二【大】,中【聖】 [0206009] 故【大】,〔-〕【宮】 [0206010] 二【大】,三【聖】 [0206011] 因【大】,同【宋】【元】【明】【宮】 [0206012] 此【大】,比【元】 [0207001] 境【大】,智境【聖】 [0207002] 梨【大】,黎【宮】 [0207003] 二【大】,此【宋】【元】【明】【宮】 [0207004] 阿黎耶【大】下同,阿梨耶【明】下同 [0207005] 漏【大】,流【宮】【聖】 [0207006] 濫【大】,溢【宮】 [0207007] 第【大】,〔-〕【宮】 [0207008] 智【大】,智智【宋】【元】【明】【宮】 [0207009] 煖【大】下同,暖【宋】【元】【明】【宮】【聖】下同 [0208001] 二【大】,三【宮】 [0208002] 到【大】,倒【宋】【元】【明】【宮】 [0208003] 如【大】,智【聖】 [0208004] 如【大】,知【聖】 [0208005] 是【大】,〔-〕【宮】 [0208006] 唯【大】,〔-〕【宮】 [0209001] 研【大】,斫【聖】 [0209002] 治【大】,法【宋】【元】【明】【宮】 [0209003] 百【大】,劫【聖】 [0209004] 修【大】,〔-〕【聖】 [0209005] 一【大】,十【聖】 [0209006] 俗【大】,俗真俗【聖】 [0209007] 攝【大】,想【聖】 [0210001] 助【大】,明【宋】【元】【明】【宮】 [0210002] 得【大】,德【明】 [0210003] 苦【大】,若【聖】 [0210004] 黎【大】,梨【聖】 [0210005] 柯【大】,珂【宋】【元】【明】【宮】 [0210006] 小【CB】【磧-CB】【宋】【元】【明】【宮】,少【大】 [0211001] 名【大】,〔-〕【宋】【元】【明】【宮】【聖】 [0211002] 說【大】,識【聖】 [0211003] 又【大】,入【宮】 [0211004] 經【大】,〔-〕【聖】 [0211005] 生【大】,為生【宋】【元】【明】 [0212001] 染【大】,深【聖】 [0212002] 惑【大】,感【宮】 [0212003] 唯【大】,離【聖】 [0212004] 此下聖本有光明皇后願文 [0212005] 釋【大】,釋論【聖】【經文資訊】《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595 攝大乘論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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